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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小故事能明白道理汇总20篇

导语:人们常说:“生命是脆弱的,短暂的。”可在今年一个春风还没有融尽余寒的残冬里,在河外,一群游来游去的小鱼,使我对生命有了新的释解和认识。小编收集整理了热爱生命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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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三个道理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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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上帝造人有一种独特的艺术,每个人都是不可重复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每个人也都有份经过努力才可以得到的礼物。

第二,不要去嫉妒那些成功的人,因为他们得到的是上帝的奖赏。也不要轻视那些比自己更穷的人,因为他们只是一时迷了路,还没有找到上帝送给他们的礼物。

第三,知识是自己学习的,能力是自己锻炼的,机会是自己找到的,困难是自己克服的,经验是自己积累的,信心是自己树立的.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老师,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伯乐。当然,上帝也希望,当你自己获得成功和快乐的时候,不要忘了帮助更多的人,让他们也能找到上帝的礼物,使大家共同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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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修剪树枝明白的道理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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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外公家庭院,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棵棵高大,粗壮的树。这都是他辛勤培育的结果。在这茁壮成长的树中,有一棵便是我与他一起种的。

刚栽下小树时,小树比我还矮,外公时常给它浇水,但最多只浇半碗水,我一天都要喝二,三碗水,那么点,小树难到不会渴吗?我满怀着疑惑去问他,外公笑着说:“你喝的多,是因为你高,小树比你矮,自然就喝的少了。”虽然外公这么说,但我还是有疑虑,便经常偷偷的帮小树浇水。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外公不浇水了。总是,在树找着什么,找到了,就剪掉。经过我很久的观察,发现他剪掉的是树枝。我觉的外公做错了,我们辛勤劳动的成果,为什么要剪掉呢?更何况上面还有绿油油的叶子呢!因为那时我还小,不明白一些事。就哭着去和外公评理,当我说出了这些以后。外公什么也没说,但他脸上的表情让我明白,他也不想剪,但又不得不剪。他沉默了一会,进屋了。外公的沉默,让我不知为何?让当时的我无法寻找答案。

长大后,我明白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树,只有修去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才能长的更强壮,外面的修饰是没有必要的。只有从小吃苦,以后才会吃香。人也是一样,只有扔去了没有必要,且又让你分心的,你才能茁壮成长。只有从小锻炼自己,以后的路才会通顺。

如今的那棵树,已经高出外公家屋顶许多了,正像如今的我,为了梦,努力向前冲。正是有了那些剪下的树枝,才让小树更好的成长,也正是那些树枝让我有了人生中宝贵的一点,这一点,然我对生命,有了更高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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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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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到了一篇狼与袋鼠的故事。骄傲的狼因为轻视了对手,输了比赛,而小袋鼠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赢得了对手的肯定。如果你们也想听听这个故事的话,就请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一片美丽的大森林里,一头狼正慢悠悠的在草地里散着步,这时,它远远地看见一只小袋鼠用它那两条细细的后腿使劲的跳离地面向前奔跑。狼忍不住开口对它说:“喂,小不点,要是猎人来了,你这个速度怎么能躲开呢?”袋鼠看着狼:“你可别小瞧我,猎人来了,我也一定会拼尽全力的奔跑的!”狼哈哈大笑起来:“不如我们俩比试比试,谁先到那条河边,谁就赢了!”此时,他们俩飞快的向前跑着,不一会儿,俩人就有了一大段距离。狼心里想着:这小袋鼠也太慢了,我还是先去草地上休息会儿,赶上它那是分分钟的事儿!这边,小袋鼠正拼命的跑着,虽然刚开始落后了狼好大一段距离,但是它始终不放弃,最终小袋鼠到达了终点,赢得了比赛。

看了这个故事,我真想站起来为小袋鼠鼓掌,它可太棒了,面对这么强大的对手,它依然没有放弃,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胜利。

虽然我只是一个7岁的二年级的小男孩,跟大人比起来,我的力量还很渺小,但我仍然很想像小袋鼠一样,面对困难,能勇敢的战胜它。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呢?你们也想和我一起努力吗?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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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明白的道理为主题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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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爸爸妈妈带我登上了电视塔。极目远眺,巍峨的秦岭山脉像一条翠绿的带子横亘在面前,绵延的山峰一望无际。浐河、灞河、渭河分别像玉带一样绕着西安城。平常熟悉的城市和一幢幢高楼,像棋盘和棋子一样星罗棋布密密麻麻。我攀登过得大雁塔、城墙、鼓楼都变成了玩具似的,我极力像西北方向寻找着我的学校,无奈只能看到片片高楼。

最刺激的是电视塔上的玻璃平台。刚走到边上便看到下面川流不息的车流好像一块块五颜六色的面包在流动,人像蚂蚁一样走来走去。我紧紧抓住爸爸的手,不敢踏上去,特别是看到有的叔叔阿姨在玻璃平台上闭着眼睛一步也不敢移动时,我更加害怕了。爸爸一直鼓励我,并不停地示范着,看到有的小朋友在上面摆着各种“POSS”拍照,我也有点心动。鼓起勇气,小心伸出脚试探着。爸爸让我别看脚下,看远方。我看着远方,一步一步慢慢地在平台上移动着,渐渐放松了心情,也敢于在平台上走来走去,寻找着最佳景色进行拍照留念。

当我要离开电视塔回想起在玻璃平台上的经历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如果不去试一试,也许永远都无法迈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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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个故事一个道理1100字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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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灰色的星期五,因为空气重度污染,整个天空都灰蒙蒙的。我们的篮球训练暂停一次,两个球队的成员都统一在报告厅自修。

我在和男子篮球队员聊天的过程中得知他们明天要比赛了,主力们个个都很兴奋,脸上洋溢着微笑,准备明天大展身手,老师也准许我去观战,我感到很荣幸。可是练**说明天早晨有事,所以早上的比赛不能来,要和教练董老师请假。我一开始认为这是正常的请假,老师不会在意的。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董老师一听,脸色大变,马上丢出一句让所有人一下子闷住的话“明天比赛取消!”话音刚落,他就打电话给组委会了。这下把我和队员们急的呀!哪有比赛打到一半就弃权的道理呀?我们赶紧把练**推出去,让他去收回那句话。练**出去了一会儿就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问他怎么样了,他摇了摇头说:“弃权了!”顿时,这句话让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那些在篮球场上英姿飒爽的大男孩们眼睛都红了,大家赶紧奔到体育馆找董老师。

一进体育馆就碰到了我们要找的人。“老师,练**已经和他妈妈说过了,明天能来的,能不能……”话还没说完,董老师就绷着一张脸,严肃地说:“比赛我已经和组委会说过了,我们弃权,你们不要再说了。”这个老师真怪,自己培养的球员辛辛苦苦打到复赛居然要弃权,把学校的脸面往哪放!拿在我手里的衣服被我攥得紧紧的。董老师继续说:“比赛报名的时候我报了12个人的名字上去,并且这12个人都说比赛一定会到的,但初赛的时候来的人10个都没到。比赛那天徐老师和我打电话时我就窝火,想让你们当场弃权。明天的比赛又有人要请假,那你们当初的承诺算什么!”听到这里,队员们都低下了头,泪珠在眼眶中打转着,却硬是不让它滴下来。“如果当时报名时你们和我说明情况我一点都不会怨你们,既然你们答应了,就一定要遵守,这是诚信问题!”这时,我的手慢慢松开了,一点还嘴的余力都没有,弃权已成定局……

离开体育馆后,我们无力地瘫坐在小楼梯上。我的心里空荡荡的,说不出一句话,非常地无奈。不一会儿,主力们把头埋在双膝间,哭出了声。周围的同年级的同学们都愣住了,这些高大帅气的男孩儿们竟会如此狼狈!但是这种无奈和不甘心是我们无法体会的。后来,队长发话了:“都别哭了,起来!”队员们哽咽着,似乎在用尽全力站起来,唯独练**还在指责自己,不愿站起来。队长跑过去把他架起来说:“你听着,这次我们不会怪你,我们要努力,冠军是我们的目标,你们说对不对!”“对!”他们肩膀驾着肩膀围成一个圈,响亮地说出了他们的目标,重新振作了起来……

虽然这次比赛他们失利了,但他们丝毫没有想要放弃篮球的意思。那天的痛刻骨铭心,同时也让我们成长了,我们明白了做人不能随随便便,要说到做到,做一个有原则、讲诚信的人。希望你们能在明年的比赛中完成你们的目标,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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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美爱善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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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安徒生童话的《白雪公主》的故事。文中的主人公白雪公主和新皇后到底谁最美呢?

新皇后的“美”是外表的光鲜亮丽,实际内心黑暗、恶毒。白雪公主的美不仅是外在美,皮肤白得像雪、头发乌黑柔顺,脸蛋红得犹如苹果。还有心灵美,白雪公主善良有爱心,乐于助人,这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和外在美同样重要。生活中,有些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看起来赏心悦目,可是一举手一投足,一说话尽显粗鲁,低俗和丑陋,毫无优雅之感。有些人慈眉善目,面带微笑,声音柔和,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

文中白雪公主被新皇后的毒苹果,毒昏之后,邻国的王子用他真诚纯洁的爱唤醒了沉睡的白雪公主,沉睡中的白雪公主与王子心有灵犀,朦朦胧胧地感受到王子深深的爱意,用强大的信念支撑着她醒来。内心强大,心中有爱。生活中,有些植物人,在床上一躺数年,家人不离不弃,悉心照顾,还经常给他(她)讲身边的故事,慢慢地被唤醒了。这就是爱的力量。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故事中新皇后作恶多端,一次又一次迫害白雪公主,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最后用生命付出了代价,上帝惩罚了她。而白雪公主平时一心向善,帮助他人,在她遇到困难的时候,小矮人一次又一次地救过她,她才能够活下来。最终与王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邪恶终究战胜不了正义!

我要做一个爱、美、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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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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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回到家。桌子上出现了一顿海鲜大餐。

里面有螃蟹,有鹰爪虾、有黄鱼、还有……这些东西都很美味,其中最让我垂涎欲滴的是皮皮虾。因为它肉质细嫩,鲜美无比,是我的最爱。

我急忙扑了上去,拿起一只皮皮虾让爸爸剥,以前都是爸爸给我剥好的,但今天,爸爸突然开口说:“你长大了,应该学会自己剥虾了。”爸爸又问道:“你想学哪种方法呢?是用手剥还是用筷子呢?”他边说边做起了示范,他用手将虾壳一片一片剥下来,最后一块嫩嫩的肉出现在眼前。爸爸又拿起一只皮皮虾,在皮皮虾肚子上掏了一个洞,然后将筷子伸进去撬一下,轻轻松松这嫩嫩的肉就露了出来。我想了想,用手剥的话会被刺扎到,用筷子的话既方便又不会受伤,真好。就说:“用筷子。”“好的”爸爸说:“那我们开始动工吧,但要记住一定要放在桌子上撬”。结果我一心急,剥出来的肉许多都粘在壳上面了。爸爸说:“你这样不对,要把筷子贴着虾壳伸进去再撬,因为这样,虾壳和肉就容易分开。”我听了爸爸的话又试了一次,结果还是失败了。爸爸说:“你不能这么心急,要慢慢来。”于是我就又拿了一只虾,仔细地再试了一次。剥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手就被划到了,非常的疼,但我还是忍着。经过自己反反复复地实验,我终于成功了。

从那以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做事不能急于求成,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慢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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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故事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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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一直是后世人景仰的对象,他常常被后人供奉于庙堂之上,他一生从事传道,授业,解惑,被中国人尊称”至圣先师,万世师表“。他是圣人 ,是高呼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一生挚友;是”一箪食,一瓢饮,不改其乐“的鹤发老者;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谦逊学者。他是平 凡人,又是如此伟大。

孔子(前551——前479)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先世系宋国贵 族。其祖上是孔防叔,宋襄公八世孙,畏惧宋大夫华督的逼迫,而奔波到了鲁国。防叔生伯夏,佰夏生叔梁纥,梁纥为鲁国武士,以勇力闻于诸侯。纥 于颜氏女野合生孔子。”作为儒家学说的创始人,身处乱世却能够坚持践行自己的主张,孔子的精神和勇气实在是令人佩服。古来圣贤皆寂寞,他 们异于常人之处就是要承受常人不能忍受的孤寂和苦闷,就算千夫所指,就算穷途末路,也要坚持把“仁”推行到底。

孔子生于礼崩乐坏的年代,他为了让更多的穷人孩子能够读书,在年轻的时候建立了第一所私学,广招学徒,一时之间竟也誉满乡里,成为德高望 重的万世之师。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战乱连连国家尚且不能自保,人民自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生存的第一条件是食物,粮食对于战乱中的人民 是极其珍贵的,连饭都吃不起何谈国家政治。因此,肉对孔子那个时代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孔子受学生,学费就是“束修”,也就是肉干。要知 道在物质极度匮乏的春秋战国,能吃到粗茶淡饭已经很不错了,能吃到鱼、肉更是难上加难。既然如此,又是什么原因让孔子三月不知肉滋味?

据《论语》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孔子在齐国,听到舜的音乐“韶” ,三月不知肉味。这里并不是说,孔子失去了味觉和嗅觉 ,更不是他三个月不知道肉放在哪里,找不到肉吃,以致不知道肉的味道。而是说孔子他听到舜的这首音乐以后,他的思想就定在无邪这个境界, 他在这个境界定了多久呢?三个月。整个身体,很长一段时间都被韶乐所带来的愉悦和回味所占据萦绕,他可能会不由自主地陷入沉思,浮想联翩, 也可能就是发呆,什么想不起来,但身心是舒坦的、宁静的、甜美的,感到极大的安慰和平衡,所以,他感慨道:“三月不知肉味!”所以当时的齐国人 都非常敬佩孔子,有如此之高的音乐修养,后人常用“尽善尽美”和“三月不知肉味”来评论孔子向苌弘请教和痴迷于韶乐的这段佳话。

《战国策》中甘罗一句项橐“七岁为孔子师”,语焉不详,为后世人留下太多的想象空间。据说他和孔子之间发生了“车让城”与“城让车”之辩 、“落锄之数”与“落蹄之数”之辩、“沉浮”之辩,都以孔子失败告终。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项橐(前494—482)是春秋时莒国人。现在的山东省日照市,据说就是项橐的家乡。关于项橐的身世,一般有两种说法。据说项氏家族的老祖宗叫 姬叔度,其封地在项。姬叔度后代项超生项橐等儿子,这是富家子弟出身的项橐。还有一个说法,父亲和母亲魏氏都是普通农民,他的母亲在上山 砍柴的路上生下了他。不管哪种说法都不能确定项橐的身世,他的一切又归于一个谜。他与孔子“车让城”与“城让车”之辩、“落锄之数”与“ 落蹄之数”之辩、“沉浮”之辩,到最后都变成了一个传说,关于他的事迹又成为了一个千古之谜。

遗憾的是,天资聪颖的项橐12岁便夭折,有人说他是被孔子的学生所杀,也有人说是被诸侯所杀,他的人连同他的事迹都消逝在历史的长河里,给 后人留下了无尽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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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孔子周游列国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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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学术思想在后世影响很大,被公认为我国古代第一位大思想家、大教育家,今天小编介绍孔子周游列国历史故事,一起来了解下吧:

吴王阖闾在伍子胥、孙武的帮助下,大败楚国,声势很大,连中原一些大国都受到威胁,首先受到威胁的是齐国。齐国自从齐桓公死后,国内一直很不安定。后来到齐景公当了国君,用了一位有才能的大臣晏婴当相国,刷新朝政,齐国又开始兴盛起来。

公元前500年,齐景公和晏婴想拉拢邻国鲁国和中原诸侯,把齐桓公当年的事业重新干一下,就写信给鲁定公,约他在齐鲁交界的夹谷地方开个会。

那时候,诸侯开会,都得有个大臣当助手,称做“相礼”。鲁定公决定让鲁国的司寇(管司法的长官)孔子担任这件事。

孔子名叫孔丘,是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陬音zōu)人。他父亲是个地位不高的武官。孔子三岁上就死了父亲,靠他母亲带着他搬到曲阜住下来,把他抚养成人。据说他从小很爱学礼节,没有事儿,就摆上小盆小盘什么的,学着大人祭天祭祖的样子。

孔子年青时候,读书很用功。他十分崇拜周朝初年那位制礼作乐的周公,对古礼特别熟悉。当时读书人应当学的“六艺”,也就是礼节、音乐、射箭、驾车、书写、计算,他都比较精通。他办事认真。开头他当过管理仓库的小吏,物资从来没有缺少;后来又当管理牧业的小吏,牛羊就繁殖得很多。没到三十岁,名声就渐渐大了起来。

有些人愿意拜他做老师,他就索性办了个私塾,收起学生来。鲁国的大夫孟僖子(僖音xī)临死时,嘱咐他的两个儿子孟懿子和南宫敬叔到孔子那儿去学礼。靠南宫敬叔的推荐,鲁昭公还让孔子到周朝的都城洛邑去考察周朝的礼乐。

孔子三十五岁那年,鲁昭公被鲁国掌权的三家大夫——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轰走了。孔子就到齐国去,求见齐景公,跟齐景公谈了他的政治主张。齐景公待他很客气,还想用他。但是相国晏婴认为孔子的主张不切实际,结果齐景公没用他。孔子再回到鲁国,仍旧教他的书。跟随孔子学习的学生越来越多。

到了公元前501年,鲁定公派孔子做中都(今山东汶上县)宰,第二年,做了司空(管理工程的长官),又从司空调做了司寇。

这一回,鲁定公把准备到夹谷跟齐国会盟的事告诉了孔子,孔子说:“齐国屡次侵犯我边境,这次约我们会盟,我们也得有兵马防备着。希望把左右司马都带去。”

鲁定公同意孔子的主张,又派了两员大将带了一些人马,随同他上夹谷去。

在夹谷会议上,由于孔子的相礼,鲁国取得了外交上的胜利。会后,齐景公决定把从鲁国侵占过来的汶阳(今山东泰安西南)地方的三处土地还给了鲁国。

齐国的大夫黎鉏认为孔子留在鲁国做官对齐国不利,劝齐景公给鲁定公送一班女乐去。齐景公同意了,就挑选了八十名歌女送到鲁国去。

鲁定公接受了这班女乐,天天吃喝玩乐,不管国家政事。孔子想劝说他,他躲着孔子。这件事使孔子感到很失望。孔子的学生说:“鲁君不办正事,咱们走吧!”

打那以后,孔子离开鲁国,带着一批学生周游列国,希望找个机会实行他的政治主张。可是,那个时候,大国都忙于争霸的战争,小国都面临着被并吞的危险,整个社会正在发生变革。孔子宣传的一套恢复周朝初年礼乐制度的主张,当然没有人接受。

他先后到过卫国、曹国、宋国、郑国、陈国、蔡国、楚国。这些国家的国君都没有用他。

有一回,孔子在陈、蔡一带,楚昭王打发人请他。陈、蔡的大夫怕孔子到了楚国,对他们不利,发兵在半路上把孔子截住。孔子被围困在那里,断了粮,几天都没吃上饭。后来,楚国派了兵来,才给他解了围。

孔子在列国奔波了七八年,碰了许多钉子,年纪也老了。末了,他还是回到鲁国,把精力放到整理古代文化典籍和教育学生上面。

孔子在晚年还整理了几种重要的古代文化典籍,像《诗经》、《尚书》、《春秋》等。《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收集西周、春秋时期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其中有不少是反映古代社会生活的民间歌谣,它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尚书》是一部我国上古历史文献的汇编。《春秋》是根据鲁国史料编成的一部历史书,它记载着公元前722年到前481年的大事。

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他死后,他的弟子继续传授他的学说,形成了一个儒家学派,孔子成了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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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孔子的励志小故事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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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宥坐》记载“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孔子问于守庙者曰:此为何器?守庙者曰:此盖为宥坐之器。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孔子顾弟子日:注水焉。弟子挹水而注之,果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日: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宥和右的意思相同,也跟侑意思一样,劝说、勉励的意思,坐同座。古时候的人没有桌椅,只能坐地上,前面是案几。常用的物品放在右边,所以,座位右边是经常关注的地方。宥坐即座右铭。

欹器的底是尖的,它有个特点:空虚时只能歪斜地放着,即“虚则欹”;当注入一半左右的水,就可端正地摆放,就是“中则正”;但注水又不可太满,水太多了,它又会自动侧翻倒,把水都倒了出来,这就是“满则覆”。欹器是对它的俗称,当人们利用它的特性赋予了文化内涵后,又送它一个雅号叫宥坐。

孔子博闻多识,他在鲁桓公庙虽然第一次见到宥坐,却早已知道它的特点,且立即让学生当场实验和讲解施教。这件事不仅反映出孔子知识渊博,同时映了孔子重视实践教育,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起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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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孔子为何喜欢颜回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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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而不秀,秀而不实“这八个字,据说是孔老夫子叹惜他的学生颜回的。颜回英年早逝,几乎使孔子痛不欲生,连呼”天丧予,天丧予!“有跟随他的弟子问,老师你真的那么悲痛吗?孔夫子回答说,不为像颜回这样的人悲痛,还为谁悲痛?鲁哀公问孔子:你的弟子中,谁是最好学的?孔子不假思索地说:有一个叫颜回的好学,他有怨气不发到别人的身上,也不犯同样的过错,不幸英年早逝,现在再也没有像颜回那样好学的人了。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孔夫子自己最喜欢的,毫无疑问的就是颜回。

孔夫子为什么喜欢颜回?只要看看他是如何称赞颜回的,也就可知一个大概。

在孔夫子的弟子中,颜回大概是家庭比较贫困的一个。一竹筐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巷子里,别人不能忍受这种贫苦,颜回却是自得其乐,对此,孔夫子就赞不绝口,连声说”贤哉回也“.就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困的孩子,学习却是相当刻苦。孔子说:听我讲述而始终聚精会神不开小差的,大概就只有颜回一个(”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直到颜回去世之后,孔子还说:”死得可惜啊!我只看到他前进,从未看到止步。“颜回真可谓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典范了,这样的学生,大概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的,孔夫子当然不会例外。

孔子从教,注重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反对死记硬背,此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篇第七》)。在这一方面,颜回大概也做得不错。用子贡的话说,叫做”回也闻一以知十“.对于孔夫子的学问,他能够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一以贯之,不仅仅是举一反三了。孔子所谓的学习,其实也不仅是读书。”学而时习之“的”习“,以我之肤浅理解,有实习或践行的意思。

一个”仁“字,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颜回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回请孔子说得具体些,孔子就说了四个”非礼勿“,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回说:我虽然愚钝,也要践行这些教诲。应该说,颜回确实做得比较到位。在他的同门中,几乎没有一个被孔子誉之为”仁“的,有人问了,孔子也答之以”不知其仁“.颜回却是一个例外,而且评价相当之高。孔子说其他人只是偶尔想到仁德而已,颜回则是长久不违仁德的,算得上是将一个”仁“字”落实到行动中,溶化在血液里“了。

对于孔夫子的学说,颜回佩服得五体投地,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孔子说:颜回对他没有什么帮助,对他说的话,没有不感到心悦诚服的。这句话是批评还是褒扬颜回,大概谁都能够体会得出来。由此透露一个信息,对于孔子说的,颜回只会洗耳恭听,点头称是。孔夫子大概也感觉到这未必就是好事,所以曾经偷偷观察,发现他私下与别人讨论时,对孔子的话也很能发挥,于是说”回也不愚“.但也仅此而已,对孔子说的话,颜回绝对不会穷根究底,提出质疑,更不会像子路那样敢于表示不悦,甚至与之辩说,即使孔子说的话自相矛盾,也不会表示疑惑。

综上所述,都是孔夫子喜欢颜回的缘由,有的顺理成章,有的不很健康。《论语·子罕篇第九》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便是不随意猜测;毋必便是不主观武断;毋固便是不拘泥固执;毋我便是不自以为是。这”四绝“是有道理的,颜回也做得不错。()在孔夫子的弟子中,以德行著称的只有三人,颜回则排第一(其余两位是闵子骞和冉伯牛),甚至被称之为”复圣“.在孔夫子的眼中,颜回或许是完美无缺的。但以我之见,颜回最大的缺点,就是孔夫子说的”四绝“(尤其是”毋我“这一条)做得太好,”克己复礼“也”克“得太过,因此失去了自我,只能成为一个复制品。颜回去世时的年龄,有说三十一岁的,也有说四十一岁的,他之所以”苗而不秀,秀而不实“,没有留下足以为人称道的业绩,除了英年早逝,这个因素也不可忽略。

根据《孔子世家》记载,老子赠言孔子,其中有两句是”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不知道这一记载是否可靠,也不知道孔子的”四绝“以及孔子喜欢颜回是否与这两句话有关,但我以为,人可以有缺点,却不可以没有自我。这一点,为人之师者尤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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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明白的道理为主题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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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苦难战胜你时,它就是你的屈辱,当你战胜苦难时,它就是你的财富。”这是刘老师常对我们说的话,可我还不明白意思,后来我从一个故事中明白了这个道理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人叫海伦.凯勒,小时候,因发高烧,导致他耳聋,眼瞎,嘴巴哑,这使她在学习上有着很大的困难,1887年安妮.沙利文成为凯勒的老师。并成了她的良师益友,相处达50年,在沙利文的帮助下,海伦.凯勒不负重望,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1904年6月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在大学期间,写了《我生命的故事》,讲述她如何战胜病残的事迹,给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鼓舞。后来,这本书被译成50种文字,在世界各国流传……

凯勒从一个普通的人,变成一个名人,就因为她从不放弃生活,不放弃自己,努力奋斗,才有了今天的成果。

从她的事迹中,我终于明白老师对我们说的话的意思了,就是教育我们遇到苦难时要去战胜它,去克服它,不畏困难,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社会,报效祖国,成为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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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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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啦!考试啦!”我赶紧把语文书看了遍又一遍,我咽了一口唾沫,说:“唉,终于把语文书看完了。”

老师来了,同学都端正地坐着,王老师把试卷发了下来,开始考试了。我把班级和姓名写起来,这时教室里鸦雀无声,我感觉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几乎所有人都在认真地写试卷,每一个题目我都认真地思考。

开始写作文了,我把要求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看了一遍,我想自己的观点不错,字写得端正,错别字也不多。我把所有的题目写完了,我就要用我的“火眼金睛”开始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检查好了,我自信地把试卷交到了讲台桌。

然后我心里祈祷着:一定要考一百分,我要让妈妈看看我的本事,如果这一次我考了一百分,我就是第一名了。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我一看课程表,原来是语文课。我就知道肯定要校对试卷。老师来了,同学们看到老师拿着试卷,就很害怕,心想:我会不会考得很差?同学很紧张,他们情绪迅速地传给了我。老师说:“今天,黄若琳考了一百分。”我开心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她对我:“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妈妈这句话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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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孔子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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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孔子在旅行,经过一个村庄,他看到一个老人,一个很老的老人,他从井里面打水来浇地。那是非常辛苦的工作,太阳又那么大。孔子以为这个人可能没有听说过现在有机械装置可以打水——你可以用牛或者马代替人打水,这样比较容易——所以孔子就过去对老人说:你听说过现在有机器吗?用它们从井里打水可以非常容易,而且你做十二个小时的工作,它们可以在半小时之内就完成。可以让马来做这件事情。你何必费这么大的力气呢?你是一个老人啊。他肯定有九十岁了。

那个人说:用手工作总是好的,因为每当狡猾的机器被使用的时候,就会出现狡猾的头脑。事实上,只有狡猾的头脑才会使用狡猾的机器。你这不是存心败坏我吗!我是一个老人,让我死得跟生出来的时候一样单纯。用手工作是好的。一个人会保持谦卑。

孔子回到他的门徒那里。门徒们问:您跟那个老人谈什么呢?

孔子说:他看起来似乎是老子的门徒。他狠狠地敲了我一棒,而且他的论点好象是正确的。

当你用手工作的时候,不会出现头脑的影子,一个人保持谦卑、单纯、自然。当你使用狡猾的机器时,头脑就介入了。那些用头脑工作的人被称为头头:职员的头头,老师的头头——他们被称为头头。不要做头头。即使做一个职员也已经很不好了,何况做职员头头那就完了。做一个老师已经够糟糕的了,何况做老师头头要设法成为手。手是被批判的,因为它们不狡猾,不够具有竞争性;它们似乎是原始的。试着多用手来工作,你会发现那个影子出现得越来越少了。

2、孔子在游历的时候,碰见三个小孩,有两个正在玩耍,另一个小孩却站在旁边。孔子觉得奇怪,就问站着的小孩为什么不和大家一起玩。小孩很认真地回答:激烈的打闹能害人的性命,拉拉扯扯的玩耍也会伤人的身体;再退一步说,撕破了衣服,也没有什么好处。所以我不愿和他们玩。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过了一会几,小孩用泥土堆成一座城堡,自己坐在里面,好久不出来,也不给准备动身的孔子让路。

孔子忍不住又问:‘你坐在里面,为什么不避让车子?我只听说车子要绕城走,没有听说过城堡还要避车子的!孩子说。孔子非常惊讶,觉得这么小的孩子,竟如此会说话,实在是了不起,于是赞叹他说:你这么小的年纪,懂得的事理真不少呀:小孩却回答说:我听人说,鱼生下来,三天就会游泳,兔生下来,三天就能在地里跑,马生下来,三天就可跟着母马行走,这些都是自然的事,有什么大小可言呢?孔子不由感叹他说:好啊,我现在才知道少年人实在了不起呀!

3、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孔子,在40多年的办学中,共招收了3000多名弟子,其中着名的弟子有72人。子路便是72名弟子中的一个。子路向孔子表示,我像一根笔直的竹杆,生来可做一支好箭。还读书干什么。孔子开导他说,读了书就有了学问,好比在竹箭尾部装上羽毛,前面又安上锋利的金属头,这样箭就更有用了。子路听孔子说得很有理,便拜孔子为师。

有一次,子路在孔子家里弹瑟。他人很刚勇,弹出的声音也像打仗一样充满着杀气。孔子是主张仁和中庸之道的,自然觉得这声音不平和,不满意他说:他为什么要在我家里弹瑟呢?

孔子的弟子听了老师这话,琢磨出这是老师对子路弹瑟作的不好的评论,对子路的看法顿时有了改变,言语中有些不尊敬。孔子知道后,就对大家解释说:子路弹瑟的本领已经登上厅堂,但尚未进入内室。他已经有了一定的成就,只是没有达到高深的境地。

4、子夏是孔子的学生。有一年,子夏被派到莒父(现在的山东省莒县境内)去做地方官。临走之前,他专门去拜望老师,向孔子请教说:"请问,怎样才能治理好一个地方呢?"孔子十分热情地对子夏说:"治理地方,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可是,只要抓住了根本,也就很简单了。

"孔子向子夏交代了应注意的一些事后,又再三嘱咐说:"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这段话的意思是:做事不要单纯追求速度,不要贪图小利。单纯追求速度,不讲效果,反而达不到目的;只顾眼前小利,不讲长远利益,那就什么大事也做不成。

子夏表示一定要按照老师的教导去做,就告别孔子上任去了.后来,"欲速则不达"作为谚语流传下来,被人们经常用来说明过于性急图快,反而适得其反,不能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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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道理的哲理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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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事情都有道理,那么都有哪些有道理的这里故事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有道理的哲理小故事,欢迎阅读。

【1】赶考有位秀才第三次进京赶考,住在一个经常住的店里。考试前两天他做了三个梦,第一个梦是梦到自己在墙上种白菜,第二个梦是下雨天,他戴了斗笠还打伞,第三个梦是梦到跟心爱的表妹脱光了衣服躺在一起,但是背靠着背。这三个梦似乎有些深意,秀才第二天就赶紧去找算命的解梦。算命的一听,连拍大腿说:“你还是回家吧。你想想,高墙上种菜不是白费劲吗?戴斗笠打雨伞不是多此一举吗?跟表妹都脱光了躺在一张床上了,却背靠背,不是没戏吗?”秀才一听,心灰意冷,回店收拾包袱准备回家。店老板非常奇怪,问:“不是明天才考试吗,今天你怎么就回乡了?”秀才如此这般说了一番,店老板乐了:“哟,我也会解梦的。我倒觉得,你这次一定要留下来。你想想,墙上种菜不是高种吗?戴斗笠打伞不是说明你这次有备无患吗?跟你表妹脱光了背靠靠躺在床上,不是说明你翻身的时候就要到了吗?”秀才一听,更有道理,于是精神振奋地参加考试,居然中了个探花。积极的人,象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人,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想法决定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想法,就有什么样的未来。

【2】一只火鸡和一头公牛在聊天。“我非常想到那棵树顶上去,”火鸡叹口气道,“但是我没有那份力气。”“这样啊,那你为什么不吃点我的粪便呢?”公牛答道,“那里面充满了营养。”火鸡吃了一团牛粪,发现它真的使自己有力气到达树的第一个分叉处。第二天,在吃了更多的牛粪以后,火鸡到达了树的第二个分叉处。最终,两星期后,火鸡非常骄傲地站在了树的顶端。但不幸的是,没多久,它就被一个农夫盯上了,并且农夫非常利索地就将火鸡射了下来。这个故事的寓意是……牛粪(狗屎运)也许能使你抵达顶峰,但它不能使你永远呆在那儿。

【3】一只小鸟正在飞往南方过冬的途中。天气太冷了,小鸟冻僵了,从天上掉下来,跌在一大片农田里。它躺在田里的时候,一只母牛走了过来,而且拉了一泡屎在它身上。冻僵的小鸟躺在牛屎堆里,发掘牛粪真是太温暖了。牛粪让它慢慢缓过劲儿来了!它躺在那儿,又暖和又开心,不久就开始高兴地唱起歌来了。一只路过的猫听到了小鸟的歌声,走过来查个究竟。顺着声音,猫发现了躲在牛粪中的小鸟,非常敏捷地将它刨了出来,并将它给吃了!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

1)不是每个在你身上拉屎的都是你的敌人。

2)不是每个把你从屎堆中拉出来的都是你的朋友。

3)而且,当你陷入深深的屎堆当中(身陷困境)的时候,闭上你的鸟嘴!

【4】表演大师有一位表演大师上场前,他的弟子告诉他鞋带松了。大师点头致谢,蹲下来仔细系。

等到弟子转身后,又蹲下来将鞋带解松。有个旁观者看到了这一切,不解地问:“大师,您为什么又要将鞋带解松呢?”大师回答道:“因为我饰演的是一位劳累的旅者,长途跋涉让他的鞋事松开,可以通过这个细节表现他的劳累憔悴。”“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你的弟子呢?”“他能细心地发现我的鞋带松了,并且热心地告诉我,我一定要保护他这种热情的积极性,及时地给他鼓励,至于为什么要将鞋带解开,将来会有更多的机会教他表演,可以下一次再说啊。”人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懂抓重点,才是真正的人才。

【5】鹦鹉一个人去买鹦鹉,看到一只鹦鹉前标: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二百元。另一只鹦鹉前则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四百元。该买哪只呢?两只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这人转啊转,拿不定主意。结果突然发现一只老掉了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标价八百元。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八门语言?店主说:不。这人奇怪了: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能力,会值这个数呢?店主回答: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这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相反许多能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完美主义,事必躬亲,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攻关人员,销售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6】金人曾经有个小国的人到中国来,进贡了三个一模一样的金人,金壁辉煌,把皇帝高兴坏了。可是这小国的人不厚道,同时出一道题目:这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皇帝想了许多的办法,请来珠宝匠检查,称重量,看做工,都是一模一样的。怎么办?使者还等着回去汇报呢。泱泱大国,不会连这个小事都不懂吧?最后,有一位退位的老大臣说他有办法。皇帝将使者请到大殿,老臣胸有成足地拿着三根稻草,插入第一个金人的耳朵里,这稻草从另一边耳朵出来了。第二个金人的稻草从嘴巴里直接掉出来,而第三个金人,稻草进去后掉进了肚子,什么响动也没有。老臣说:第三个金人最有价值!使者默默无语,答案正确。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最有价值的人,不一定是最能说的人。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的。善于倾听,才是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

【7】去掉自己身上的气味!

一只鸽子老是不断地搬家。

它觉得,每次新窝住了没多久,就有一种浓烈的怪味,让它喘不上气来,不得已只好一直搬家。

它觉得很困扰,就把烦恼跟一只经验丰富的老鸽子诉苦。

老鸽子说:“你搬了这么多次家根本没有用啊,因为那种让你困扰的怪味并不是从窝里面发出来的,而是你自己身上的味道啊。”

寓言启示录:与团队格格不入,问题来自于自己!

有些人会不断埋怨别人的过错,指责别人的缺点,他们觉得周围的环境和人处处跟自己作对;或者是认为自己“曲高和寡”,一般人无法理解自己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实际上,他们没有意识到真正的问题不是来自于周围,而是来自于他们自己。

像这样的人,必须试着认清自己,试着认真而深刻地反省自己。而一个组织也没必要为了失掉这样一只“鸽子”而遗憾。

愈来愈多的研究显示,领导能力不是天生的,人们完全可以透过后天的努力获得这种能力。因此,领导者要想成功地改变员工,首先就必须改变自己的领导特质。

对领导者而言,出色的管理能力仍然是必需的。领导者拥有这种管理能力,不是为了控制和命令员工,而是为了支持、帮助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在这变幻莫测的全球竞争时代,公司高层与其苦苦追寻“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手段,不如将眼光放远,锁定员工的才智与热情,这是公司取之不尽的宝藏,公司必须找到适当的途径将他们释放出来。实现这个目标的唯一途径,就是让管理从控制员工,转向为相信员工潜力、鼓舞员工热情。

【8】辞职

A对B说:“我要离开这个公司。我恨这个公司!”B建议道:“我举双手赞成你报复!!破公司一定要给它点颜色看看。不过你现在离开,还不是最好的时机。”A问:为什么?B说:“如果你现在走,公司的损失并不大。你应该趁着在公司的机会,拼命去为自己拉一些客户,成为公司独挡一面的人物,然后带着这些客户突然离开公司,公司才会受到重大损失,非常被动。”A觉得B说的非常在理。于是努力工作,事遂所愿,半年多的努力工作后,他有了许多的忠实客户。再见面时B问A:现在是时机了,要跳赶快行动哦!A淡然笑道:老总跟我长谈过,准备升我做总经理助理,我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了。

其实这也正是B的初衷。一个人的工作,永远只是为自己的简历。只有付出大于得到,让老板真正看到你的能力大于位置,才会给你更多的机会替他创造更多利润。

【9】选择

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给他们三个一人一个要求。美国人爱抽雪茄,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最浪漫,要一个美丽的女子相伴。而犹太人说,他要一部与外界沟通的电话。三年过后,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嘴里鼻孔里塞满了雪茄,大喊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了要火了。接着出来的是法国人。只见他手里抱着一个小孩子,美丽女子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子,肚子里还怀着第三个。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紧紧握住监狱长的手说:“这三年来我每天与外界联系,我的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200%,为了表示感谢,我送你一辆劳施莱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样的选择决定什么样的生活。今天的生活是由三年前我们的选择决定的,而今天我们的抉择将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我们要选择接触最新的信息,了解最新的趋势,从而更好的创造自己的将来。

【10】老虎两个人在森林里,遇到了一只大老虎。A就赶紧从背后取下一双更轻便的运动鞋换上。B急死了,骂道:“你干嘛呢,再换鞋也跑不过老虎啊!”A说:“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好了。”二十一世纪,没有危机感是最大的危机。特别是入关在即,电信,银行,保险,甚至是公务员这些我们以为非常稳定和有保障的企业,也会面临许多的变数。当更多的老虎来临时,我们有没有准备好自己的跑鞋?

【11】一只乌鸦坐在树上,整天无所事事。一只小兔子看见乌鸦,就问:“我能象你一样整天坐在那里,什么事也不干吗?”乌鸦答道:“当然啦,为什么不呢?”于是,兔子便坐在树下,开始休息。突然,一只狐狸出现了。狐狸跳向兔子……并把它给吃了。这个故事的寓意是……要想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你必须坐(做)得非常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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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骑马让我明白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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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骑马,你就不得不请教我这位大师级人物了。我拥有足够的经验和技术,使得骑马成为我在班里的专长。可不是吹的哦,这完全是我那比黄金还金黄的童年时期的成果。

翻开相册第一页,一张尺长的照片清晰可见,上面那个在蓝天下,马背上挥着长鞭、莞尔一笑,颇具潇洒气质的男孩就是我。那片大草原,那位老师父至今我还念念不忘。

两年前的一个暑假,正闲着无聊,碰巧爸爸要去一趟内蒙古办事。有内蒙古,就有草原,就有马,有马的话......哎呀,突然好想享受一下骑马的感觉。大胆想象,夕阳西下,一个男孩穿着西部服装,背着长枪,挥着长鞭,握着缰绳,骑着骏马奔腾。这是一件多么令人羡慕的事啊!于是我舍弃已经制订好的游戏计划,使出“死缠烂打”计,苦苦哀求了爸爸一天一夜,逼得爸爸不答应也得答应。

两天后我们乘班机出发,一下飞机,爸爸就说要先了我的心愿。坐着大巴向草原驶去,起先看到的只是山脈,后为山边出现点绿色。哦,我们到了。踏在小草上,放眼望去,不像迷宫,就如大海。蓝天与草原连成一线,恐怕刘翔哥哥都没有能力跑到尽头。几个少年赛马,几个姑娘唱歌,几个小孩放羊,几个老人畅谈,还有那几个白色的蒙古包。爸爸找到一位老人,对他说:“我要去办点事,这段时间就请您教我儿子骑马吧!”“没问题。”哦,原来他是汉人,我正担心我会因不懂蒙古语而无言以对。爸爸走后,他递给我一套蒙古服装,说:“穿上吧!”不会吧?那我的那套紧身衣裤岂不是白买了吗?无奈,我到帐篷里换上了衣服,出来仔细一看,其实还不错嘛!“师父!”我当然得这样称呼他。

师父带我去挑马,在马群中,我精挑细选,走了好几回,终于看中了一匹双眼有神、皮肤白晳、四肢发达的骏马。片刻,我在碧绿的山坡上等候。师父把马牵来,他自己也有一匹黑马。师父说:“要学骑马,首先就要从最基础的上马学起。”“看着啰!”说完,他双手按住马背,一只脚踩在铁踏板上,另一只脚越过马背踩在另一边的铁踏板上,身体直直地坐在马鞍上。“你也试一下。”“哦。”看着马背上如波浪般起伏的肌肉,我有点不敢按下去。但为了学有所成,我按下去了,一只脚踩在铁踏板上。咦?没事?我松了一口气。突然,马的身子微微一斜,抖了抖,我摔倒在地上。可痛死我了。师父连忙过来扶起我,说:“孩子,你没事吧?马可不是自行车,上马行动要迅速,不能停顿,不然会使马失去平衡。”“哦。”我抓了抓头皮。我站起身,再试一次,这次虽然行动迅速,右脚踩稳了,左脚却放松了,身体一晃,整个人又摔倒。“要保持平衡。”师父说道。“是。”于是我再试,一次失败,两次失败,三次失败......别灰心,失败乃成功之母嘛。晚上,第五十六次上马,我终于成功了。双腿四平八稳,马丝毫不反抗。虽然现在刮寒风,而我却满头大汗。师父笑着点点头。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师父又说今天要教我骑马。他坐上马鞍,左手拉住缰绳,右手握着长鞭。我也学他那样。然后师父用鞭轻轻地打了一下马屁股,马蹄缓缓往前移,小跑起来。我也用鞭打了一下马屁股,可能我出手太重,马痛得长嘶一声,双蹄翘起,飞快地往前冲。刹那间,我惊呆了。“救命啊!”师父急忙策马赶来,在我后面大喊:“快拉缰绳!”我于是使劲把缰绳一拉,马当即耸起,脖子都红肿了。我则是滑倒在地,撞到了木桩,晕了。当我醒来时,那触目惊心的一慕还在我的脑海里。我开始愄惧骑马。两天里,我从不看马一眼。师父看出我的心绪,找我出来。他叫我和那白马四目相对十分钟。我只好照做,心中又十分恐惧。十分钟过后,师父问我:“你从马的眼里看到了什么以?”我回答:“还能有什么,不就只有眼珠吗?”师父又把耳朵靠在马的嘴边,片刻便对我说:“马告诉我,它在你眼中看到恐惧,没有自信,缺少勇敢。它还骂你没用呢!”没用?我顿时生气了。可是我又感到惭愧,因为我恍然大悟。师父,谢谢你。我会站起来的,我会再骑马的。我不会被打倒的。第二天,我一大清早就去练骑马,虽然摔倒了好多次,但我还是站起来再上马。我就不相信我这颗“铁钉”征服不了它。师父也继续教我知识,给我做示范。时间一长,我和马之间的感情好了,深了。骑马的技术也好了,棒了。不知不觉,才发现原本崭新的蒙古服已经变得和乞丐服没什么两样了。

一个星斯后,举行了一次蒙古赛马。我飞速地超越了许多人,偏偏在临终点时,因为得意,身子往前一俯靠,马失去平衡,栽倒在地上。我也摔倒了。师父过来扶我,我笑着说:“马前失蹄,小事一桩!”

不久,爸爸回来接我。我本来还不想回去呢,爸爸就说:“算了,你以后就在这里住一辈子好了。买了汉堡包也不通知你。”“等等,我立刻收拾行李。”我大喊。爸爸为了纪念,用相机给我拍了张照片,洗成两张,一张给了我的师父。愿他老人家身体安康。我祈祷着。

第一次学骑马,我成功了。同学都羡慕极了。他们都说我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了。或许,成功带给我的不单单只是喜悦,更重要的是懂得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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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故事大道理:一个小贩的生存智慧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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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我们小区的门口来了一个卖玉米馒头的小贩,他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车,车子前面挂着一个扩音器,里面传出有音韵感的叫卖声。车子后座上有一口黄皮箱子,里面放的就是馒头。每次来后,他都要在小区门口停留半来个小时。

起初他的生意不算很好,一箱馒头通常要剩下大半箱。后来,吃过他馒头的人发现,他的馒头很有特色,味道也相当不错,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渐渐地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了。只要一听到那独特的“卖玉米馒头的哟——卖玉米馒头哟——”,大家就蜂拥而至,排着队买他的馒头,一箱馒头很快就销售一空,不少人空手而归,只能叹息着等到下次来再买。

奇怪的是,无论生意有多好,这个卖馒头的小贩总是一次拉一箱,从不加量。也无论时间早晚,卖完就收工,从不跑第二趟。并且他还不是天天来,通常隔两三天来一次。我很纳闷,既然他的馒头这么畅销,为何不多做一点,那样也可以赚更多的钱。

有一回,我买完馒头忍不住问他,你生意这么好,干嘛不多做点,每天多跑几趟?小贩听后,憨厚地笑笑说:“我当然希望每天能多做些,多卖些,可是那样的话,大家就很容易吃腻,以后的生意就没法做了;其实,现在这种状况挺好的,你看,每次来大家都争着抢着买,没买到的还觉得特别遗憾呢。”

听了他的回答,我不禁感慨万千,没想到一个小贩也会有这样深远的认识,这样超凡的思想境界。记得在去年,小区门口来了一个卖凉粉的,开始生意好得不得了,一盆凉粉三五几下就卖完了。见此,小贩欢喜异常,他从每天卖一盆凉粉增中到两盆,又从每天卖两盆凉粉增加到三盆......他满以为生意会一直这样好下去,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食客急剧减少,最后竟无一人光顾,他也只好关门停业了。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的失败呢?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他的贪心。小区内的住户是一个定量,每天的消费也有一个量。如果超过了这个量,也许短期内会带来可观的收效,但从长远的目光看,这是一种短视的做法,无异于自掘后路。因为量的扩大,一则品质不能得到保证,二则不会让大家有期盼的心理,三则很容易让大家吃腻。卖馒头的小贩正是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从不加量,每次只卖一箱,有时还故意吊吊大家的胃口,隔过几天才来。这样,他的生意得到了延续。

不贪心,其实也是一种生存智慧,只是很多时候,我们被利益蒙蔽了两眼,常常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其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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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哲理故事:人生总是复杂,道理确是简单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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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在一个名为《财富人生》的电视访谈节目中,嘉宾是一位当今颇具知名度的青年企业家。当节目渐近尾声时,按照惯例,主持人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请问:你认为事业成功的最关键品质是什么?

沉思片刻之后,他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平静地叙述了这样一段故事

十二年前,有一个小伙子高中刚毕业就去了法国,开始了半工半读的留学生活。

渐渐地,他发现当地的车站几乎都是开放式的,不设检票口,也没有检票员;甚至连随机性的抽查都非常少。凭着自己的聪明劲,他精确地估算了这样一个概率———逃票而被查到的比例大约仅为万分之三。他为自己的这个发现而沾沾自喜,从此之后,他便经常逃票上车。他还找到了一个宽慰自己的理由:自己还是个穷学生嘛,能省一点是一点。

四年过去了,名牌大学的金字招牌和优秀的学业成绩让他充满自信,他开始频频地进入巴黎一些跨国公司的大门,踌躇满志地推销自己。然而,结局却是他始料不及的———这些公司都是先对他热情有加,然而数日之后,却又都是婉言相拒。真是莫名其妙。

最后,他写了一封措辞恳切的电子邮件,发送给了其中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烦请他告知不予录用的理由。当天晚上,他就收到了对方的回复———

陈先生,我们十分赏识您的才华,但我们调阅了您的信用记录后,非常遗憾地发现,您有三次乘车逃票受罚的记载。我们认为此事至少证明了两点:1、您不尊重规则。2、您不值得信任。鉴于以上原因,敝公司不敢冒昧地录用您,请见谅。

直到此时,他才如梦方醒、懊悔难当。然而,真正让他产生一语惊心之感的,却还是对方在回信中最后摘录的一句话:道德常常能弥补智慧的缺陷,然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空白。

第二天,他就启程回国了。

……故事讲完了,电视中出现一片沉寂。主持人困惑地问:这能说明你的成功之道吗?

“能!因为故事中的年轻人就是曾经的我,”他坦诚而高声地说:“我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只是因为我一直将昨天的‘绊脚石’当成今天的‘垫脚石’而已。”

现场顿时掌声如潮……

人生总是复杂道理却相对简单;更多的时候,一句话一辈子。

[人生总是复杂,道理确是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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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孔子和颜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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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是孔子的学生,颜回爱学习,德性又好,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一天,颜回去街上办事,见一家布店前围满了人。他上前一问,才知道是买布的跟卖布的发生了纠纷。

只听买布的大嚷大叫:“三八就是二十三,你为啥要我二十四个钱?”颜回走到买布的跟前,施一礼说:“这位大哥,三八是二十四,怎么会是二十三呢?是你算错了,不要吵啦。”

买布的仍不服气,指着颜回的鼻子说:“谁请你出来评理的?你算老几?要评理只有找孔夫子,错与不错只有他说了算!走,咱找他评理去!”

颜回说:“好。孔夫子若评你错了,怎么办?”买布的说:“评我错了输上我的头。你错了呢?”

颜回说:“评我错了输上我的冠。”二人打着赌,找到了孔子。

孔子问明了情况,对颜回笑笑说:“三八就是二十三哪!颜回,你输啦,把冠取下来给人家吧!”

颜回从来不跟老师斗嘴。听孔子评他错了,就老老实实摘下帽子,交给了买布的。那人接过帽子,得意地走了。

对孔子的评判,颜回表面上绝对服从,心里却想不通。他认为孔子已老糊涂,便不想再跟孔子学习了。

第二天,颜回就借故说家中有事,要请假回去。孔子明白颜回的心事,也不挑破,点头准了他的假。颜回临行前,去跟孔子告别。孔子要他办完事即返回,并嘱咐他两句话:“千年古树莫存身,杀人不明勿动手。”

颜回应声“记住了”,便动身往家走。路上,突然风起云涌,雷鸣电闪,眼看要下大雨。颜回钻进路边一棵大树的空树干里,想避避雨。他猛然记起孔子“千年古树莫存身”的话,心想,师徒一场,再听他一次话吧,从空树干离开。他刚离开不远,一个炸雷,把那棵古树劈个粉碎。

颜回大吃一惊:老师的第一句话应验啦!难道我还会杀人吗?颜回赶到家,已是深夜。

他不想惊动家人,就用随身佩带的宝剑,拨开了妻子住室的门栓。颜回到床前一摸,啊呀呀,南头睡个人,北头睡个人!

他怒从心头起,举剑正要砍,又想起孔子的第二句话“杀人不明勿动手”。 他点灯一看,床上一头睡的是妻子,一头睡的是妹妹。

天明,颜回又返了回去,见了孔子便跪下说:“老师,您那两句话,救了我、我妻和我妹妹三个人呐!您事前怎么会知道要发生的事呢?”

孔子把颜回扶起来说:“昨天天气燥热,估计会有雷雨,因而就提醒你‘千年古树莫存身’。你又是带着气走的,身上还佩带着宝剑,因而我告诫你‘杀人不明勿动手’。”

颜回打躬说:“老师料事如神,学生十分敬佩!”

孔子又开导颜回说:“我知道你请假回家是假的,实则以为我老糊涂了,不愿再跟我学习。你想想:我说三八二十三是对的,你输了,不过输个冠;我若说三八二十四是对的,他输了,那可是一条人命啊!你说冠重要还是人命重要?”

颜回恍然大悟,“噗通”跪在孔子面前,说:“老师重大义而轻小是小非,学生还以为老师因年高而欠清醒呢。学生惭愧万分!”

从这以后,孔子无论去到哪里,颜回再没离开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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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中考历史故事素材:孔子的年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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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孔子少年时期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他是我国春秋时期着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他是我国私学的最早创办者、儒家学说的开创者;他被后世称为“万世师表”、“至圣先师”;他死后被历代统治者(秦除外)所尊崇,他就是一代圣人——孔子。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影响千古的圣人,其少年时期却也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艰辛生活。

在讲孔子少年时期生活之前,我们有必要交待一下孔子的家世:孔子的祖先为商王朝的后裔,周朝时期被分封在了宋国。孔子的先人们便一直在宋国做国君,直到宋厉公时期,其先人‘弗父何’才舍弃君位,禅让给了宋厉公。但就是这样,他的先辈们依然在宋国位及高官,数次被任命为辅政大臣。这种状况直到孔子的第六世祖孔父嘉那儿才发生了变故。乱臣华督发动叛乱,杀死了孔父嘉,孔父嘉的几个亲信携带着他的唯一子嗣——木金父逃难到了鲁国。这也就是孔子家族为何由宋国来到鲁国的原因。

来到鲁国之后,经过几代人的辛勤努力,他们终于才在鲁国扎下了根。到孔子老爸叔梁纥那会儿的时候,混得还相当的不错。曾经在陬邑这个地方担任过大夫一职,虽说陬邑这个地方并不是很大,但毕竟也混了个中层领导来当当。

后来,由于在攻打宋国的战役中立有大功,叔梁纥的名声还曾传遍了各个诸侯国。但是,爵位也罢、名声也罢,都不能弥补叔梁纥内心深处那块阴影——年近六旬的老汉,至今没有一个健康的儿子,一个自己家业的继承人。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叔梁纥为了得到一个儿子,为此也没少想了办法。他先是娶施氏之女为妻,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施氏先后为他生下了九个女儿;眼看施氏没有生儿子的本事,他又娶了一个小妾,这个小妾先是给了他一个惊喜——生了个儿子,但紧接着又给他浇了一盆冷水——儿子腿脚不灵便,天生残疾。

一个立有赫赫军功的大夫,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继承人是个残疾人,尤其是腿脚不好的残疾人。到时候别说是上战场打仗了,自己能够走路就已经不错了。

于是,叔梁纥再次向别人求婚。这次找到了不远处的颜氏家族。颜家只有十六七岁的的小女儿颜征在,是个非常喜欢英雄人物的少女,自愿嫁给了比自己大几十岁叔梁纥。这一年,叔梁纥六十六岁。

或许是上天眷顾了一下叔梁纥,在二人祈祷于尼丘山不久后,颜征在就怀孕了。她腹中孕育的正是那后世鼎鼎大名的孔子(当然,这一点此时她是不知道的)。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在孔子出生三年之后,叔梁纥就生了重病。此时,他最不舍的就是自己的的小儿子——孔子。因为在他心中,肯定有这样一个计划:我要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教给自己的这个儿子,包括自己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格斗技巧。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变成了一个梦想,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带着无限的遗憾,叔梁纥离开了。留在世间的,是他那九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一人残疾)和三个寡妇。

既然丈夫都已经离开了,那我们也就分开吧。为了更好地照顾孔子,他的母亲颜征在离开了先前的那个大家庭,离开了陬邑,带着孔子一块搬到了鲁国的都城——曲阜。在这里,孔母一边给人家做些简单的家务(缝洗衣服),一边照顾年幼的孔子。

由于颜征在自己在母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所以她把自己懂得的道理全部教授给了孔子。当然,这里面绝大多数都和礼节有关系。

孔子五六岁之后,由于自己是单亲家庭,所以玩伴并不是太多(其中原因大家都明白)。于是,小时候的孔子一般都是自己一个人玩。当其他孩子都在玩简单的群体游戏的时候,年幼的孔子却在做着那些相对来说有些高级的游戏——演习祭祀(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

祭祀,这是一个很隆重也很繁琐的礼仪过程。年幼的孔子竟然玩起了这种高级别的游戏,这在一般人的眼里可是大为震惊的——小小的一个孩童,居然会搞这些东西,真是太不简单啦!

由此看来,孔子的智商要比一般的孩童要高,理解能力要比他们也要强。

之后,懂事的孔子在学习、游玩之际,也常常去帮自己的母亲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每当看到母亲回家之时的疲惫身影,孔子总会很是懂事地帮母亲去做按摩、倒点水……

慢慢的,孔子体会到了母亲的不易,他开始瞒着母亲去外面做事,争取替母亲分些负担。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他又能做些什么呢?然而,在孔子眼里,只要能挣钱、只要自己能够干得动的,他从来都不挑活儿。肮脏和辛苦,这不是我这个穷苦家庭出身的孩子所应该顾虑的。

于是,年幼的孔子干起了其他孩子所不想干的脏活和累活。每当其他孩子吃完饭外出玩耍嬉笑的时候,孔子正在别处忙碌着。当然,为了让母亲放心,他总会比母亲早些回家。

所以,孔子在后来给自己的弟子讲自己年少时期事情的时候,每每感叹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就这样,孔子和母亲在曲阜生活了十四年。年幼的孔子从母亲那儿学到了很多知识:最基本的礼节、如何做人、如何节俭等等。当然,自己从多年的“打工”历练之中,也学到了很多:如何为人处世、平等、仁爱等等。

但是,就在孔子正感受着伟大的母爱的时候,病魔悄悄地找到了他的母亲。孔子十七岁那年,母亲颜氏不幸离世,留下了年少的孔子,孤独一个人生活在这世界上。

母亲死后,孔子又面临着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怎么埋葬母亲?

有人说了,到埋葬他父亲的地方把两人合葬不就完了吗?

是啊,孔子也知道,这些礼节方面的事情对孔子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但问题是,孔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父亲埋葬的地方。其实,孔子之前也曾问过自己的母亲这方面的问题,但就连他的母亲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下葬的具体地点。

或许有些人不会相信,认为这不可能,身为妻子的颜征在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丈夫的埋葬地呢。但现实告诉我们,她确实是不知道,因为当地有一种风俗:年轻的妻子,在丈夫死后是不能参加丈夫的出殡仪式的。

于是,这就导致了孔子一直到母亲去世前,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埋葬在哪儿。

年轻的孔子,依照他所知道的礼仪,在家中给母亲置办了一个灵堂。三天之后,他把母亲安放在了自己用所有积蓄买来的一口棺材里。

随即,那个棘手的问题让孔子煞是苦恼:询问当地人,没人知道,因为你是在父亲死后才搬过来的,我们不可能知道;想去询问陬邑人,可是自己当时搬出来的时候才三岁,不可能记得小时侯住哪儿,到处打听又不太现实。

于是,无奈的孔子把母亲的灵柩停放在了一个大路口——五付之衢,他把希望寄托在了所有过路人的身上:希望有知情的好心人来帮助一下自己。

还好,没多长时间,陬人挽父的母亲听说了孔子的感人事迹,便亲自赶来告诉孔子他父亲当初的埋葬之地。原来,当时她的儿子挽父,曾经参加了孔子之父叔梁纥的葬礼,知道他的埋葬之所。

于是,孔子才得以把父母合葬在一起。

这里需要特意说明的是,整个这个过程,都是孔子一个人在操办,帮忙的人其实并不多。

埋葬完母亲,孔子就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守孝。然而,就是在守孝刚刚开始不久,孔子又受到了他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的侮辱,但他对此事却相当的无助,没有任何说法。

就在孔子母亲去世不久,鲁国的执政大臣季武子,在自己家中举办了一个特殊人才茶话会。这次宴会,邀请的都是鲁国的“士”。咱们先来看看当时各国的统治阶层:诸侯——卿——大夫——士。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士”,就在这个国家拥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虽说它在统治阶层的最下面,但它也有自己特殊的待遇:不用交税、不用服杂役,还可以按月领工资等等。而且“士”还是统治阶层的后备人员、储备干部,一旦国家需要招募一批新的管理人员,那么他们将是优先考虑的对象。

咱们再来回看一下孔子的家世:先人是宋国国君,就后来不当国君了,那也都是卿大夫,位居统治地位的高层。就是拿孔子的老爸叔梁纥来说吧,那也是陬邑大夫,好歹那也是个大夫。而且按照当时子承父业的继承法则来说,孔子长大后也应该是个大夫,最起码也应该是个“士”。

但是,就连孔子这个“士”的身份,居然也有人提出了怀疑,给与了否认。当孔子听说季武子要招待国内的“士”的时候,很是高兴,自己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如此重要的社交活动。一旦自己参与其中,那就意味着人们承认了我孔丘的地位,而且在此还有可能结交很多名流,更甚者到时候还有可能成为储备干部,进而走向仕途。

于是,孔子穿着丧服,披麻戴孝的就来到了季武子家门前。令他没想有到的是,他竟然遇到了一只“拦路虎”——阳虎。阳虎此时是季武子的家臣,说白了也就是个大管家。当他看到披麻戴孝的孔子像个愣头青一般,二话不说就往门里走,当即便伸手拦住了孔子。然后就对孔子的身份进行了询问,最后的出了结论:这是“陬人之子”。

“陬人之子”,这是当时很多人对孔子的称呼。因为孔子之父叔梁纥曾任陬邑大夫,时人都称其为“陬人”。又因为孔子此时还没有一星半点儿的名气,所以人们都像现在称某某家的小孩为“某某人之子”那样,称呼孔子为“陬人之子”。

这一称呼让孔子很是愤慨:自己的身上还贴着父亲的标签,他们还在拿自己当小孩来看待,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一回事。

于是,不管孔子怎么说,阳虎就是不放孔子进去。

于是,孔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了自己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辱。

然而,无权无势的孔子只能把这股恶火咽在肚子里。回去之后,除了为了生存做些小工之外,他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之上。而此时,孔子已经苦学了将近三年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此后,孔子抓住一切可以的利用的时间用来学习。孔子的所学范围极其广阔,包括:礼仪、音乐、射箭、驾车(没错,这也是当时一项不错的谋生手段)、书法、数学、诗歌、尚书、周易、历史等等。

很快,孔子博学以及知礼的名声便传遍了整个曲阜地区。不久之后,孔子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批学生,也是他一生之中唯一的高级贵族学生——孟懿子和他的弟弟南宫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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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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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曾在离骚中写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常会学到很多道理,今天我就深刻地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

今天上午,我们正在上语文课。不知怎么了,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吧,也可能是因为今天的课太有趣,或者是因为有些同学太兴奋了,还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课堂上会不断传出同学们窃窃私语和嘻嘻哈哈。有些人,话语声可能大了些,红日老师听到后,时而用个玩笑来调解一下,时而用手中的教棍敲击一下黑板,算是个小小的警告吧。

然而,有的同学却认为,红日老师和蔼可亲,或许只是为逗大家开心吧。于是,仍然不已为然,照说不误。无奈之下,红日老师淡淡一笑,只能突然叫起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同学回答问题。如果那些同学回答正确,红日老师便会微笑着继续上课;如果那些同学回答不上来,红日老师会便会用教棍敲打他一下。但是,那些没有被红日老师点到的同学却有些“变本加厉”。一时间,课堂上成了“老师在上面大声讲,同学们在下面小声说”的尴尬场面。

红日老师终于是发火了!他生气地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谁不想听课就到门外去吧!”见老师真的生气了,那些在课堂上说话的同学都不言语了。于是,红日老师又说:“同学们都这么大了,应该懂得什么叫尊重师长吧,请大家认真听课!”于是,同学们都乖乖听话了,我也出了一身冷汗。

通过今天的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同学们一定要尊重师长,更应该珍惜老师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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