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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作文共6篇 作文【20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一生的真实写照,充满了悲伤和艰辛,同时也体现出了海伦对光明的渴望和她坚强的意志。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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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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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13个春秋了。在家庭的怀抱中我茁壮地成长,从一个天真浪漫的孩童变成一个热爱学习、懂事的少年。

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白白的,瘦瘦的,很可爱。刚回说话时,把妈妈逗得很开心;学会走路了,那时走路还不太平衡,但我却不让人扶。有一次从台上掉下来,至今腿上还留伤疤;妈妈说我那时特别乖巧,但也特别淘气。

一眨眼的工夫,我该上幼儿园了。可我却特别顽皮,在老师不注意时,我悄悄地爬出学校的铁门,跑回了家。妈妈回家后,见我不想上幼儿园,把我臭骂了一顿。

在儿时的记忆里,我是个倔强的孩子。记得六岁那年,我偷偷拿走了爸爸钱包里的3元钱,被爸爸知道后,脱掉了我的裤子,把我的屁股打得开了花。后来,我进了十一小读书。在优美的校园里,我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从此爱上了学习。我的作文曾获“北海市市级小学生读写能力”一等奖。

升入六年级,我的爱好变得广泛起来。开始练习书法,喜欢在网上阅读文章。我再也不抱怨作业太多了,学会了变压力为动力,学会了珍惜时间。遇到困难,我就勇敢地去克服。

我想: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带着顽强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我就一定能迈进成功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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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自传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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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黑暗里,医院外的狂风肆虐着,我,在“桑美”台风中出生了。

在恶劣天气中出生,或许就会带点“不平凡”吧。

六岁那年,我和爸爸在石子路上追逐打闹。我追着追着,突然,一个凸起的石子绊倒了我,我连忙用手撑,双手被坑坑洼洼的鹅卵石撞得麻木,另一只脚则被一块尖石子扎出了一个三个指甲盖那么大的血洞。一瞬间,血如泉涌,后来的事我也记不清了。我只记得痛,但没给我造成什么阴影。

还是六岁,我又迎来了一次“痛”。

那天,我跟着伯伯去他家玩。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的脚累了,只轻轻一动,自行车就如同恶狼一般,把我的脚卷进了链条和车轮之间,动弹不得,钻心的疼痛让我眼前一花,有些晕乎乎的。

伯伯立马发现了不对,他很轻很轻地动了一下我的脚,又动了一下车轮,这两股疼痛让我的腿失去了知觉,一种麻木感从我的腿上,像蜘蛛一样慢慢地爬上来。一时间,我的脑袋竟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起来。

我不会要死了吧?我才六岁啊!我不想死!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伯伯束手无策,这时,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帮助我们,“这个一定是医生,我不会死啦!”我的哭声停止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不知道在干些什么,突然,“咔”的一声,我的脚重获“新生”。

也许是受了这次比较重的伤势,之后,其它伤,我看成了无关轻重的浮动。在别的同学看来,我就是一位无所畏惧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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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过高地评价自己诺贝尔写自传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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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是19世纪末的瑞典杰出化学家,一生贡献极大,但十分谦虚。一位瑞典出版商要出一部瑞典名人集,来找诺贝尔。诺贝尔有礼貌地回绝了。他说:“我喜欢订阅这本有价值、有趣味的书,但请您不要将我收入。我不知道我是否应当得到这种名望,不过我厌恶过分的词藻。”诺贝尔的哥哥想编一部家族史,请他寄一份自传。诺贝尔写道:“阿道尔弗雷德·诺贝尔——他那可怜的生命,在呱呱坠地时,差点断送在一位仁慈的医生手里。主要的美德:保持指甲的干净,从不累及别人;主要的过错:终生不娶,脾气不佳,消化力差;仅有的一个希望:不要被人活埋;最大的罪恶:不敬财神;生平重要事:无。”哥哥反复劝说,并提出代为整理。诺贝尔执意不从。他说:“我不只是没有时间,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不能写什么自传。在宇宙漩涡中,有恒河沙粒那么多的星球,而无足轻重的我们,有什么值得去写?”诺贝尔一生不愿意宣扬自己。他惊人的业绩与他不平凡的谦虚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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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自传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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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颖

产品名称:蔡佳颖

生产日期:2006年4月2日

保质期:至少95年

生产地:灵溪镇

爱 好:看电视

看电视是我最大的爱好,一看起来可以让电视彻夜通透着。

一天下午,我拿来遥控器,津津有味地看起电视来。我一边看一边笑,竟不知不觉地看到了晚上11点多。

这时,妈妈走出了房间,对我说:“都这么晚了,还是先睡吧。”说完,就想把电视关了,可一看到电视画面,妈妈又说:“你看这类型的电视啊!”我说:“对啊,这电视很好看,叫《挑战不可能》,让我再看一会儿吧!”妈妈说:“那好吧,再看一会儿就得睡觉哦!”“知道了!”我回答。

我又接着看了下去,看完《挑战不可能》又接着看《星光大道》。

结果,我看到了凌晨2点多,直到后来爷爷出来了,才有了关闭电视的节奏。

趣 事:想跳楼

有一次,我的成绩考得很差,才87分。我悲痛欲绝,回家还被妈妈骂了一顿,我气得只想跳楼,可又想了想,如果我死了,就见不到朋友了,于是又放弃了跳楼,还打算永远不跳楼。

生活百般滋味,我要慢慢品尝它的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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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自传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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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平凡的女生,今年十一岁,血型A,最喜欢蓝色,因为他深邃,讨厌黄色,因为它刺眼。

我的世界没什么波澜,有的只是平淡和真实,因此,我的自传也很淡然,它不像鲁迅那么难懂,也不像陶渊明那样的自我夸耀。

我爱好看书,但从没有“不求甚解”,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会随手拿着一支笔,把书中经典语句随时摘录下来。我爱书是因为它是有灵魂的,“每有会意”我也会“欣然忘食”的。最近我看了一本《悲伤逆流成河》的书,郭敬明写的,其中人物的细致刻画使我为之惊叹。在那条黑暗的弄堂里,人与人互相不被理解,都用“疯狂”和“冷漠”来伪装各自强悍躯体下那颗易碎的心。结果的悲剧更让我沉默。就这样,通过郭敬明的文字,我仿佛变成幽魂,在那条悲伤流成的河中飘荡……

读书虽是我的最爱,但在闲暇时间,我也会经常上网。网络是五彩缤纷的,它让我的生活充满色彩。没事听听歌,轻快柔美的曲调让我“忘怀得失”,陶醉于蔡琴的怀旧、王菲的深情。没事聊聊天,认识的聊,你我最近的心情和功课。不认识的也聊,侃侃五湖四海、国家大事,常常为之神秘的偷笑。假期也玩玩游戏,《劲舞团》就是我最喜欢的。高兴时输赢都“呵呵”一笑了之;不开心时随着音乐按键如飞,烦恼立即烟消云散,心情早就神采飞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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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猫猫自传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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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用再揉那已被你揉得通红的双眼了,你的眼睛没出毛病,也没有看错,对,就是猫。猫猫,本人在上初中以前稍微文雅一点的一个外号。小学同学取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猫猫,很奇怪的就这样子被人叫了六年。

猫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猫猫是一个极平凡的女孩,因为在家经常受到老爸老妈的压迫,所以个子偏矮。比较瘦,为此老妈一直担心哪天猫猫一不小心会被大风刮走,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了。猫猫平时不善于说话,但那张很少讲话的嘴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偷偷地贼笑生气时,会皱皱嘴上面那小巧的鼻子,然后噘起可以挂上一壶油瓶的嘴,让人哭笑不得。一双因为看书不注意而快要成为近视的眼睛不偏不歪的长在浓浓的眉毛下。整个给人的感觉虽不怎么漂亮,却是超可爱的那种。

猫猫是网上的一只菜猫(由菜鸟得来的)。喜欢上网冲浪看网络小说有空时发几张贺卡给网上的朋友或是上QICQ找几个网友东拉西扯聊上半天有兴致时会找个BBS猛贴搞笑的东东,然后静静等待着别人的回帖,当贴的帖子成为热门帖时,会发现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真的很棒。

猫猫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只要有书,可以让猫猫吃饭时看,坐在车上看,在厕所中还看。不知道老爸老妈是怕影响自己女儿的学习成绩还是什么,总是对猫猫看书加以限制。(谁让猫猫老是看课外书,而不看课内书呢!)猫猫就只好躲到别人家去看。没办法,谁让猫猫是个书迷呢!

猫猫因为爱看书还有一个搞笑的经历呢!那是一个星期天,猫猫正捧着《e班e女孩》看得如痴如醉,畅游在书香中。这时,该吃午饭了,在老妈的催促下,猫猫拿着书走到餐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起了饭,竟拿筷子当成了勺子去盛汤,弄得老爸老妈喷饭,而猫猫却被搞得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就是一个网迷、书迷的故事,它在继续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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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自传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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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的一个傍晚,随着洪亮的“哇哇”啼哭,一个英俊的小男孩来0到了这个世界。不一会儿,他竟然停止了哭声,睁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向四处张望。这个男孩就是我。

随着一点点长大,我显现出了父母双方的优点,变成了一个人见人夸的小帅哥。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长长的眼睫毛,两只大耳朵下面缀着厚厚的耳垂。

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瘦瘦的,非常机灵,喜欢跑步。那时候,我是一个爱运动,喜欢问“为什么”的人。我和爸妈经常在院子里玩捉迷藏游戏,在附近的操场上玩篮球、踢足球。我经常缠着大人讲故事,把一些事情追问到底。

一眨眼功夫,我进入了幼儿园,这时候的我既天真又调皮。我既喜欢和一朋友一块儿学习、玩耍,又讨厌中午的午睡。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要么通过窗户观看外面的蓝天白云,要么用小手扣旁边小朋友的衣服。那时的我天不怕地不怕。记得有一次我一定要上双杠,花了好大功夫终于爬了上去,正当我自鸣得意在上面玩的时候,一不留神翻了下来,牙齿磕在了双杠上,顿时鲜血直流,嘴唇也磕破了,肿了老高,爸爸妈妈赶紧将我送往医院,过了好多天伤口才长好。至今想起来那天发生的事还心有余悸。

进入小学以后,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我的身高体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一个“瘦猴子”变成了一个“大棕熊”。我身高达到150多cm,体重也超过50kg,这使我不得不加强体育训练,好使我的体育科目达标。其次,性格上也发生了变化,我变得稳重、细心、开朗、热爱学习。我曾多次担任课代表、领读员、值日生。经常在学校门口执勤,在班里带领大家朗读、收发作业并辅导学习有困难的同学。我加强阅读,积极写作,阅读和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的多篇文章在市里和学校的征文中获奖,连续两次在河南省校讯通书香班级活动中获得“阅读之星”。我也时常和同学们在教室里演情景剧,如《西门豹》,小品《招聘》,英语剧《The·Sea》等等。这些使我得到锻炼、增加了自信心,又增添了我学习的动力。

进入六年级,面临小升初,学习压力加重了,可我依然尊敬老师,帮助同学,爱护集体。我要化压力为动力,抓住时机,好好学习,争取考入一个理想的中学。

现在的我,外表粗壮,实则上进、细腻;平时勤俭、节约,但富有爱心,乐于奉献;貌似平庸,实则热爱学习、有主见。这就是我,一个并非完美的我,一个不可替代的我。我要超越自我,创造明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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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自传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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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宇

我的名字叫夏宇,我来自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关于我的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大约3岁,有一次,我十分淘气,在餐桌旁边玩,突然被一个玩具绊倒,一不小心眼睛撞到了桌角,我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号淘大哭,哭声引来了妈妈,她立刻把我抱起来,我停止了哭声。此时我已被撞得眼角开了口子,妈妈赶忙用盐水止住血,这才算安抚了我。

大约8岁时,我正在上乒乓球课,我想想这里太没意思了,就想逃课!此时也管不得被班主任骂,我跑到门口,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溜了出去。我在外面玩了好一会儿,下午,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狠狠地批了我一顿,回到家又被“男女混合双打”了一回。

11岁,我因为出操不认真,结果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出操时,带队的那个人突然走过来,打了我一下,我也不是好惹的,就跟他打了起来,两个都鼻青脸肿,被叫到政教处去,我发誓下次再也不打架了。

这就是我,一个常惹祸的小孩,一个我心里永远也长不大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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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自传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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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是一位六年级学生了,但是我还有许许多多个人特点没有变哦!特别是我心里还藏着一条非常可爱,非常喜欢看小说的小虫子.

在小学的五年级的时候,那条小虫就开始被我的‘身子养育’着。记得有一次,我偷偷的用自己储存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一本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小说。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幻想着,这书里会有多么精彩的内容,想着想着,我就回到家了。我急急忙忙的把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做好,然后就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宝贝拿了出来。可是让我不高兴的事,就是妈妈在家做饭,她一直都不是很赞同让我看小说,可是我已经用我所有的零花钱拿去买了这一本书,一本我对它梦寐以求的小说,你说,难道我会把我“舍钱”买回来的书冷藏吗?就算有人用笔轻轻的在书上点一下,我也会骂你一顿,所以我绝对不会把我心爱的宝贝放进冰箱里,而且杀了我也办不到!最后,我终于确定了。我小心翼翼的把房门关了。当然,我不会把门全关了,因为我怕妈妈会怀疑我在房间里搞“小动作”,所以我还留了一条小缝隙,然后我就开始翻开我心爱的宝贝书,一页一页津津有味,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我身后传来了开门声和脚步声,我认为是书里写的脚步声,还以为声音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呢!不一会儿,身后又来了几声咳嗽的声音,我还认为是书里写的咳嗽,咳嗽声也可能是我的幻想。不一会儿,又传来了一声大喊“XXX!”(不告诉你我的真名),我还是认为是书里的人名,可是我听的声音,喊的名字,都是非常耳熟,这时我就开始进行“记忆搜索”“XXX”这是什么人的名字呢??搜着搜着,我顿时没有了反应,因为那是我的名字。我的直觉告诉了我,我的妈妈就在我身后,这时我传头一看!!我的直觉真的没骗我,我看见的是我妈妈!结果妈妈骂了我一顿。从此,我接受了经验,我就在学校里向同学借小说,在课外时间里急急忙忙的看小说。过了一段时间,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许多!!~~

所以我很乐意“养育”这一条爱看小说的虫,这就是我!如果你和我交朋友的话,那么我会给你讲许多小说的故事。希望我可以和你交朋友!

[介绍自己经历的作文:我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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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想象作文:蒲公英自传800字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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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只蒲公英,大家可能还不了解我,但是现在我将给大家讲讲我自己的身世,成长再到现在。

一片翠绿的草地上,一块又湿又软的暖泥上一颗小小的蒲公英正对水塘挥舞着她那两片又小又绿的叶子——那就是我。

起初,我只是一颗小小的种子。顶着白白绒绒的小帽子,和好几十个兄弟姐妹挤在妈妈的脑袋上,日子就这样过着。直到有一天,一阵强风卷过我们所居的那片草地。妈妈把腰一挺,我们便四下散开,乘着风去了远方。

第一次,我有了这样自由的感觉。我如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乘着风在空中翱翔。在空中,我看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看到的东西:有头上长着绿叶子的“高楼”,有发出“嘎嘎”怪叫的黄毛怪物,有一个个堆起的黄色土丘,还有许多长着两只脚的白色猴子,真好玩!

我就这样在空中飞着、想着,不知飞了多久,忽然被一阵逆风卷进一堆松土里。好黑!好紧!我吓了一跳,想顶开头上的泥土,重回自己熟悉的阳光下,但不管怎样努力,都顶不开。在干燥与黑暗的作用下,我产生了幻觉。身体慢慢干裂、变化,意识也一寸寸地抽离脑海,晕眩、害怕、紧张等各种心情一涌而上。我放弃了,算了。这样想着的我闭上了眼睛,慢慢沉睡了……

当我再次醒来时,感觉体内有一股生命力正在萌发。我用尽全身力气一顶,居然顶开了土块!一道耀眼的光线射了过来,是阳光!是我梦寐以求的阳光!我欣喜若狂。透过旁边的水潭,我看清了周围:一片翠嫩的草地上,一颗巨大的绿叶子“高楼”旁,我,小小的我,有着两片小小的叶子、纤细的腰,穿着碧绿的紧身衣,太棒了!我不由自主的跳起了舞。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吹日晒,雷打雨淋。我一天天的长大,从原来稚气、幼小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我知道了什么是“高楼”,什么是“嘎嘎”叫的黄毛怪物,也知道了什么是两只脚的白色猴子。我的纤纤细腰上长出了更多锯齿状的叶子,戴上了黄白相间的高级毡帽,还穿上了又长又神秘的墨绿色拖脚纱裙,比原来多了几分沉着与冷静。但,秋天也在一天天中到来了。我感到头顶有生命在萌动,是我的孩子吗?我笑了。

不管怎样不情愿,秋天还是在一声声倒数中来到了,敲响了我生命的倒计时。秋天可真美!落叶如舞蝶一般纷纷扬扬的旋转、跳跃、降落,为大地铺上了金衣。金色的秋菊也朵朵盛开,一片欢盛的样子,但天气越来越冷,我的生命之火也在一点点被这呼啸的狂风吞蚀。突然,来了一阵强风。我像我母亲那样,挺了挺已有些佝偻的腰。头顶的白毛一点点飘走。我感到了刺骨的寒冷,但我却很快乐。我的腰一点一点弯下去,叶子一点一点软下来,眼皮也越来越沉重。

好了,就说到这里了,我,要去睡长长的一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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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迅自传读后感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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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智士说过,不读鲁迅的文章,就不能懂得旧的中国;也可以说,不读鲁迅的文章,不能算是有修养的中国人。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翻开了这本《鲁迅自传》,映入眼帘的是鲁迅先生的简介:鲁迅,原名周树人……当我读到鲁迅先生原本是学医的,为什么最后会成为中国文学家呢?带着这样的问号,我继续往下读。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20世纪初,学校放映幻灯片,其中有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而周围都是一群神情麻木的中国人在观看。读到这时我深受感动,一个精神麻木,没有灵魂的人,无论体魄多么健壮,也是没有出路的。鲁迅先生也许是因为这部科影片改变自己,以文学作为终生事业,拯救中华民族的灵魂。

我们中华民族新的一次文化转型从20世纪延续到21世纪。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一份丰富遗产。鲁迅先生的创作生活就处于从新文化运动开始至抗日战争即将爆发的20多年间。这一时期文化运动是为新文化的建设奠定基石。他也是新文化的倡导这。以打倒“孔家店“为旗帜,鲁迅先生是从旧营垒中杀出来的斗士,他的斗争最为坚决,他与旧文化和旧制度的决裂最为彻底,他深爱着我们的民族和人民,他痛恨落后和愚昧。他以自己的如 之笔,作为投枪和匕首,向着反动势力进行了无情的不屈不挠的斗争。鲁迅的骨头最硬,面对敌人的迫害和自己营垒中同志的攻击。他左抵右挡,不顾身上的血迹,毫不妥协地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直至倒在革命的战场上。

读了鲁迅的文章,才能更深一步的了解鲁迅,了解旧中国。鲁迅用文学的笔杆,唤醒了沉睡的中华人民。鲁迅用一木一石,叠起巨大的建筑立在人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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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传初一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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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女孩,跟大家都长得差不多,但似乎不像社会所塑造的女孩特质,大喇喇的个性,是大家对她的第一印象,而那个“她”就是我。

住板楼的我,突然有一次就想搬去高层住,后来经过了深深的思考后,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大大的房子已经够填满我的小小身躯了,因此慢慢忘了这个住高层的念头。爸爸是个公务员,管着社区大大小小的事,一有需要,就奋不顾身的去帮忙处理;妈妈是个技术员,上班时间固定,照顾我们变成主要的工作,只要下班就匆匆忙忙的奔回家准备晚餐;最后是姐姐,读高中二年级,遇到不知怎么决定的时候,我会去找她,姐姐会给我极大的帮助。

从小就从小小班开始读起,那个时候强调快乐学习,所以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想想过去,真希望自己能重回从前。

我的兴趣是做饼干、玩桌游,做饼干虽然很怕失败,但是完成之后真的很有成就感,后来就会想要再挑战第二次、第三次…...;桌游,我会喜欢的原因是可以帮助思考,由游戏,了解背后的意义。

到现在都还未确切掌握到自己往后的职业,只记得有一次特别的经验让我感觉更进了一步:朗读,虽然最后没有进到市赛,但是区第三名这个荣耀,真是令我感到讶异,让我更有自信站上舞台,大声说出我想说的话。

初中学业压力繁重,对自己的未来茫然,只求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读书,爸妈希望我将来可以去当公务员,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挫折也罢,成功也罢,只要不退缩,不放弃,我相信再难熬都坚持到底,必定有好的成果,如果没有成果,那就是不够坚持不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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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自传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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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羽轩

鄙人姓刘,名羽轩,很多人看到这名字都以为我是个男孩,No,no,no!我可是个sunshinegirl。我妈怀我时大家都觉得我是个男孩,爸妈便想为我取名刘宇轩,可谁曾想,我给了他们一个惊喜,生出来一看,呀!是个女孩,他们的主意泡汤了,据说为我取名写满了三四张纸,没一个如意,我妈嫌麻烦,直接把“宇”改“羽”了,OK!我的名字搞定了!

说真的,我挺麻烦的,天生脾胃不好,吃什么都吐,导致我妈为了照顾我得了颈椎病。后来我又得了皮肤过敏症,整天见不得人。但我真的蛮聪明,学什么都一学就会,你别说,学得真可以,钢琴从中班开始到现在,九级了。英语从小班开始,三周岁那年,得了个英语讲故事比赛金奖。唱歌也是中班开始学的,得了个全国卡拉OK浙江赛区金奖。上过电视台,当过主持人,还有……我学习也好。可能真应了那句老话,“天妒英才”。从三四年级开始,我的健康走下坡路了。

我的嘴巴开始遭殃,嘴角裂了,周围开始脱皮,又痒,紧绷绷的,又流脓。每年春天都会发作一次。渐渐地,手指也染上恶疾,手指鼓脓包,流脓水,奇痒无比,我忍不住使劲搓,可情况更严重。我又开始喝那极苦的中药,扎针、拔罐、刮莎,都一一尝试过。爸妈只有那张叹息不断的脸,可我也不想这样,可这病情不是我所控制。2016年,转移到脸上来了,它使我丢掉了多次机会,寒假成天躲在家里,见外人不敢抬起头。而对病菌,我只能忍。

妈妈常说,这是对我的一种考验,经历过这种考验会变得更好。

前不久,我得知自己的去年期末成绩竟是全年段第一!这使我不敢相信,也许这就是考验过后的第一次喜悦吧!

这是我,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别人不一样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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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自传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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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十一个春秋已悄然离去,我也即将跨入初中的大门。而这些年的悲欢离合,我仍历历在目……

十一年前,一个春天的清晨,一声婴儿的啼哭打破了清晨原有的沉寂,我诞生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人,我放声大哭。也由于我的诞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与此同时,我也在这里茁壮成长,从一个在地上打滚的小屁孩儿变成了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

在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常笑着对我说:“我们的冰斌长大了,要上幼儿园了。”我一直疑惑不解:“幼儿园是什么东西?可以吃吗?老师又是什么妖魔鬼怪呢?”但我始终没能问出口。直到有一天,妈妈对我说:“冰斌,咱们该去幼儿园了!”“哦!”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妈妈牵着我肉乎乎的小手来的了幼儿园,听着幼儿园的老师与妈妈讲这些什么叽里咕噜的语言,我听得云里雾里。管他呢,反正我只管玩儿。不知是因为我胆大还是因为什么,男生们都对我言听计从,我经常会指挥他们去吓唬女生,总要吓得他们六神无主才肯罢休。因此女生们对我恨之入骨,将我告上了“班级法庭”。果不其然,妈妈又苦口婆心的教育了我一番,事后我自惭形遂,这才收敛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已经是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了,那才刚刚学会写作文,就想一步登天,心想: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就是读书的时候把书撕成许多条,文笔就有像神仙相助一般优美吗?那我就试试看!”想罢,一头扎进爸爸的书房,随手拉起一本就是一顿狂撕,不一会儿就被我撕成渣儿了,我静静地等待着神仙来相助。我虔诚的闭上眼睛,双手合十的等了约莫一刻钟。纳闷了:“咦,我不是撕了那多书吗?怎么一点头绪的没有?难道是骗人的?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那时的我可不会想到爸爸看到他心爱的书被撕了会怎样。爸爸回来后看见书房内一片狼藉,压住火气问我,我只得如实禀报,爸爸语重心长的教育我:“孩子,想把作文写好是对的,但不能一心求快,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来。再说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意思是形容博览群书,把书读透,这样落实到笔下,运用起来就会得心应手。我连声附和:“懂了!”

而现在的我没了以前的傻气,经常会自己反思:“燕子去了,还有再回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时间去了,却一去不返,在这段时间里我有什么收获什么不足?该改善的地方?

现在的我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即将进入初中的校园,对我而言初中的生活是未知和陌生的,也是带着冒险和希望的。知识就是力量,我相信当我羽翼丰满时,定会展翅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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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自传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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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MynameisLiLan我的个头不高,没有葡萄般的大眼睛,但是有条长长的马尾辫。在夏天的时候我会把它挽起来,在冬天的时候把它放下来,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

我的爱好广泛:像唱歌、踢毽子、跳绳、画画、看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因为每当看书,我仿佛就钻进了知识的海洋。

姐姐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来厚厚的一本书。对着跟字典般厚的书,或许对班里的同学来说是难题,但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的看书时间有规定:午饭后和晚饭后。

今天是周末,晚饭后我拿着厚厚的一本书看了起来。这本书还剩十几页时,全家人唯有我没有睡。看着妹妹睡的那么香,我也想睡了。可又想了想,睡觉怎么能有我看书要紧呢?于是继续快看完时,我听见小狗狂叫,心跳顿时加速,心想:怎么办?不会是有鬼吧!可是又想到:还差几页就看完了,结局怎样我还不知道怎么能睡呢?接着我一边看书一边提醒自己: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直到把书看完。

夜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有许多人请教我,怎样才能把一篇文章写好?成为作家的我出版了一部部小说,买书的人都夸我写得好。“起床了。”我被妈妈的叫声惊醒,“妈,你把我的美梦赶走了。”我生气的撇撇嘴。

l wanttobeawh’terone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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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自传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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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一个女孩正在走廊里走着,扎着马尾辫,还戴着眼镜,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我,看起来斯斯文文,你们肯定想不到,以前的这个女孩,可是个假小子。

四五岁的时候,我剪着短发,成天爱穿牛仔服,光着脚,就像个男孩子。妈妈告诉我,有一次,她带我去算命。为了看看这个人算得准不准,她就问:“先生,你说这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算命的先生马上就说:“当然是男的啦,怎么可能是女的呢?你看长得多帅啊!”妈妈听完后气愤地说:“还是个算命的呢,连性别都分不清。”便怒气冲冲的走了。

直到六岁,我才剪了童发,穿上了裙子,“变成”真正的女孩。从那时起,我才发现我的眼睛特别大。走在街上,几乎每个人看见我的人都会说:“这个小女孩的眼睛真大啊!”而我也会害羞地躲到妈妈身后。

到了三年级,因为我特别喜欢看电视,所以从那年起,眼睛开始“骑”着我的鼻子走。我哭了好久——我的眼睛就这样毁了。真是后悔啊!

现在的我,亭亭玉立(有点自恋),已经六年级了;现在的我,真想做回从前那个天真无邪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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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自传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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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祉含

二零零四的愚人节的早上,当时针指向七的时候,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女孩呱呱坠地了。家人众星捧月般的宠着我。那个小女孩就是——既平常又与众不同的我。

据说我不到一岁就已经会说话了,也会走路了,摇摇晃晃的,就是不乐意让大人扶。但总是有大人陪在我的身后,呵呵,婴儿时期的我好幸福!

我的记忆中有两次学走路,这是第一次。

那另一次呢?

那是在我刚上幼儿园时,我总是生病,而且总是反复。于是妈妈带我来到了医院。医生的检查结果是我的肺部有阴影,先消炎,如消不掉的话。就需要做手术了。经过几天的治疗,没有好转。我发现那几天的妈妈,总是偷偷的流泪,我可不管哪个,每天除了扎点滴,就是玩,玩遍了医院里许多的机器,今天到这照一张,明天到哪照一张,同病房的小伙伴都不能下地,只有我这一圈那一圈的乱跑,几乎每天我都会到我的医生和护士姐姐那里报到,他们给我好吃的好玩的,他们都喜欢我。医生对妈妈说:“孩子太瘦了,不利于手术。”于是妈妈猛劲的个给我补营养,那几天,天天吃美食,我啊好开心。我就不负“重”望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小胖子。(唉!︶︿︶变胖容易,变瘦难呀!我从那时起告别了瘦子!)

直到有一天,一个没见过的医生来和我玩,他说要带我去照相,我蹦蹦跳跳的和他去了,我只觉得这次照相的地方和以前的不大一样,好多美丽的护士姐姐都带我玩。突然来了许多带着口罩和帽子的人,护士姐姐把我抱到了一个床上,他们给我打了针并告诉我睡一觉就可以找妈妈了。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在病房了,身边有妈妈,我觉得没力气,鼻子里插着什么东西,手上扎着点滴,好难受,我一把拔掉的那些管子,妈妈说不行又给我插上了。慢慢的我发现我的脚没有知觉,过了几天医生让我下地,我觉得脚像踩在棉花里似的迈不开腿,妈妈鼓励我扶着我走路,像小时侯一样,这次我走异常艰难,学的很慢,因为术后的我太虚弱啦。

这就是我第二次学走路,那时我四岁了。

转眼间这些事已过去十三个春秋了,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的人陪伴在我左右,给我加油…………

我就是我,天空中不一样,不平凡的哪朵烟火!一个愚人节出生的胖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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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自传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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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小仪,我的爱好是游泳。你们想认识我吗?那我自我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是一个身体娇小的小姑娘,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但是有一点点短,我平常喜欢扎马尾辫,我的脸型是瓜子脸。我长着一双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往上翘,一上街有些阿姨就会夸我:“眼睫毛好长呀!好漂亮呀!”,双眼中间长着一个小巧的鼻子,我还一张爱吃东西的嘴巴,白白的牙齿。

我是一个爱笑而腼腆的小姑娘,上课的时候,虽然我专心听讲,我从不发言,但是下课我和下伙伴玩的时候,我确实是个嘻嘻哈哈的小姑娘。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粗心大意了,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考试,我自满的以为自己要考一百分了,可试卷发下来一看,我把“本”写成了“木”,哎!我就这样与一百分擦肩而过了。但是我也有我的优点哟!我也喜欢帮助同学,热爱劳动。

粗心大意是多害人呀!我一定都会努力改掉它,继续发扬我的优点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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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自传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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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XXX,属马,2002年3月6日,伴随着一阵阵哭声,我从医院诞生了。刚刚呱呱落地的我,胖乎乎的,显得十分可爱,嫩滑的脸蛋上,有着一对小酒窝。可弹指12年,我却早已成了一个皮肤黝黑,鼻梁上架着一副两百度眼镜的女孩儿了!

小时候,当我跨进了幼儿园的大门,因为怕生,所以每到幼儿园的大门时,我总是拉着妈妈的衣角大哭,不想进去,老师总是安慰我,说:“乖,这里好多小朋友和你玩呢,别哭了,好不好?”可我还是哭,而且越来越哭的厉害。妈妈和老师可没有办法了,于是老师只好不顾我的个人感受,硬把我抱到班上。渐渐的,我熟悉幼儿园里的生活。而且由于我的聪明伶俐,还得到了老师的好评和宠爱。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经把幼儿时期带走了。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实验小学读书,我现在都已经六年级了呢!在这所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有了较大的变化,表现的比较积极。现在我还是学校大队部的播音员,班级里的中队长、英语课代表呢!

从三年级开始,书就已经成了我的命。故事书、作文书、小说……不管什么书,我都会一股脑儿拿起来就读。不管作业有多少,事情有多忙,我都会挤出一点时间来看书。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我的脑海里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而且我也坚持每个星期写一篇日记,因此,我对作文有很大的兴趣,语文成绩也比较理想。

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喜欢交朋友。可能是我人缘好吧,结交了许多朋友,他们也十分乐意和我交往,使我从交往中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对朋友十分的诚实守信,从来不说恶意的谎言,答应别人的事情我也绝对做到。因此,他们也很乐意和我谈心、和我玩儿。有了这样知心朋友,我的生活充满了朝气,充满了快乐。

上了六年级,十二岁的我已经学会承担了。十二岁的我,理解了鲁迅先生那句“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学会挤海绵似的挤时间了;十二岁的我,会自己面对困难了;十二岁的我,已经长大了,自己的事自己已经会应付了。十二岁的我,好像成熟了许多。虽然我还是有点迷糊,但比起以前,我已经进步了许多。对于我来说,未来就像一条坎坷不平的岔路,我一定要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一直努力认真的向前走。

整整十二年过去了,我从一个淘气的小姑娘,变成了有志气的女孩。虽然我已比小时候进步了许多,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不懂的事情。不过我想:只要我有远大的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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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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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班长那般敏捷的身手;没有体委那样敦实的身板;没有学习委员那样高大的身躯。现在站在镜子前的,是三中芸芸学子中的一员。

自认为自己最大的特点:心直口快,总是口无遮拦。尚记得不久前的“公开课事件”,当着众多评委的面指出老师的错,这是大家普遍认为不能做的事,或许是冥冥中得到海瑞的召唤,我做起来却全无畏惧。也许还是太幼稚了吧。不知何时,才能有所改变。

父母告诉我,做人要含蓄,情感表达不能太直接。而我却经常做不到这一点。正是如此,去年险些闯了大祸。不过,现在我正尝试控制自己,今年处理类似问题,我学会了冷静,不再是“一言不和,大打出手”,而是仔细观察现象、深入思考本质,力求用说服对方的方法解决问题。

我曾有过不少爱好,然而我始终热爱并坚持的却是一个小众项目——围棋。无论如何,我总是没有放弃对围棋的学习。从最初获奖时的兴奋,到如今频频举起的奖杯,那份钟爱伴随着我。尽管随着学业的加重,我用在围棋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但当我每一次沉浸在黑白世界中时,我总是能发掘出这古老智力游戏中无限的趣味。

不雷同是我的人生信条。这也是我从围棋中悟到的。我一直把创新看的重于泰山,我不赞成那些追随潮流的人,我始终坚信,自己走出的路是最好的。我有优点,但我也需要学习更多。不知多少年后,我还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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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自传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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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成澄

打开记忆的宝库,回想起童年的趣事。

在我五岁那年,我正在读中班。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下午,我背着小书包,开开心心地去上学。直到最后一节课的时候,一只蜜蜂如同一只老虎盯着一只脆弱的山羊一样盯着我。我心想:它不会飞过来叮我吧?果然那只蜜蜂不怀好意地飞过来。老师见了我头有一只蜜蜂飞来飞去,便说:“潘成澄,你不要动,蜜蜂就不会叮你!”老师的话,如同一把救命稻草,不然我就惨了。我屏息凝视地看着蜜蜂在我身旁飞来飞去,嗡——嗡——的声音萦绕耳畔。只听“啊”的一声,原来蜜蜂“奋不顾身”扎入了我的小拇指……

一年之后,爸爸从交流会上给我买了一个玻璃球,里面有一条小鱼,我很是喜爱。可是悲剧发生了!我抱着玻璃球,看《智慧树》,不知为何?我特别想睡觉,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砰——一”响声把我吵醒了。原来玻璃球被捏碎了,我感觉我的左手特别疼。一看,玻璃片割到了我的左手,流了许多血,我“哇——”一声哭了出来,爸爸立马抱起我去医院,到了温州医院我便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已是第二天早晨。这件事让我后悔莫及,我不应该抱着玻璃球睡觉,如果世上有后悔药,我巴不得把所有后悔药都吞下去!

无论欢笑的童话还是悲伤的过去,都成为了我人生历程中难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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