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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展开写作文(20篇)

啊!春天来了!春天来了!万物复苏了,小河解冻了,花儿竞相绽放,一片绿意盎然的样子,小草给大地披上绿色的毯子,花儿抖开艳丽的舞裙,小河奏起美妙的钢琴曲,迎接春姑娘的来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以书为话题展开写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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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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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他是19世纪着名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曾写过《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等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英国绅士斐利亚·福克和他的朋友们打赌,要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福克先生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他经过严密的计划和规划,认为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有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阻挠进程。

比如,在旅行开始时,他就不幸被误任为是抢银行的大盗,被密探菲克斯一路追捕,阻挠进程。他们还遇到了风暴,印第安人抢车……但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克服了艰难险阻,一路跋山涉水,遇到困难或机智脱险,或狼狈逃脱,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旅途可谓是精彩纷呈。

他应该在当天晚上8:45到,当他踏入大厅,与众人见面时,时间正好是8:44:59……福克先生凭着他的机智,冷静,沉着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作品人物表现得鲜活灵动,叙事简洁流畅,每一个故事都写得详细生动,引人入胜。在这本书里,你也会和他们一起着急一起伤心一起生气……当你看到这每一个充满着危险的冒险故事时,仿佛这些故事就发生在你身旁。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跟随主人公脚步,游历全世界。福克先生一行人途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了印度、新加坡、美国、日本……你还可以领略到各国的风俗习惯,比如到印度寺庙里要脱鞋,不然就违反了宗教规则;婆罗门僧侣会在老土王死了以后用他的妻子殉葬……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冷静、沉着,处理问题是要有毅力。这是一本值得我们一读再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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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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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水是最好的药》。

你了解自己身体内的水吗?你了解身体缺水会导致哪些疾病吗?你知道仅仅用水就可以治愈许多慢性疾病吗?那么,请您来读一读《水是最好的药》这本书吧!

美国着名医学博士F巴特曼会告诉你:你没病,只是渴了!我们对身体外面的水了解得很多很多,但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了水在身体内的具体运行情况,我们就会恍然大悟,我们关于医疗保健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彻底的改变。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许许多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人们往往会犯最基本的、灾难性的错误:当身体急需水时,我们却给它茶、咖啡、酒或用工业化方法生产的饮料,而不是纯净的天然水。不可否认,茶、咖啡和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不仅含有大量水,而且还含有一些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茶、咖啡和工业饮料里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还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

一方面我们的身体急需水,发出了口渴的呼唤;一方面我们用茶、咖啡和工业化饮料在糊弄口渴,并没有真正满足身体对水的急切需求。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久而久之,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新陈代谢功能一俟紊乱,身体的某些区域缺水,它发出的信号就不仅是口渴,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它们会让你的颈椎疼痛;它们会让你的消化道溃疡;它们会让你的血压升高;它们会让你哮喘和过敏;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多么可怕的结果,多么巨大的灾难!

身体缺水不仅会发出口渴的信号,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患病信号。在《水是最好的药》中,巴特曼博士总结了自己几十年的究成果。F巴特曼博士是亚力山大佛莱明盘尼西林发现者和诺贝尔奖得主的学生,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研究水的治疗作用。他不用药,仅用水,就治愈了3000多名患者。

现在,《水是最好的药》已被翻译成16种语言,畅销全球,仅在美国就已印刷了35次。难怪有人将这本书与《圣经》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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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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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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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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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调皮的穿过窗户,洒进屋内,光滑的地板上渡了一层金光。

爸爸坐在窗前,一脸享受的看着自己的,完全无视了我这个在旁边走来走去的女儿。

我之前也翻过老爸的书橱,但那些难懂的文章让我头昏脑涨,为此爸爸只能表视无奈。

就这样,我对爸爸的书完全没了兴趣。因为太无聊了,活力四射的我,就在爸爸身边跳来跳去,不停地给他捣乱。俗话说“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爸爸终于受不了了,站起来对我说:“stop,stop!”但看了我无辜的小眼神后,无奈的说:“算了,我带你去图书馆吧!”

就这么戏剧性的,我来到了图书馆,真是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太多书了,对于我这种“懒虫”来说简直是噩梦。不过毕竟好奇心人皆有之,一本本似曾相识的书,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挑选了一本喜爱的书,见没有座位了,就坐在地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的一切让我着迷,让我陶醉,它好像有魔力,磁铁一般吸引着我,我不肯放过每一个细节、每一段优美的语句,我完全沉醉了。

太阳渐渐西下,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慢慢抬起头,感到脖子酸酸的,发现原来读书也是一种享受。

毫无疑问,从此以后我从“懒虫”升级成为“书虫”。

年华如泡沫,一去不复返,种子已经发芽,被知识的雨露滋润着,不久,它就会像夏花一样绚烂,宝石一般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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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为话题6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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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会说话起,爸爸就在被窝里给我讲《狼来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等故事,伴随着这些故事和温暖的父爱,我度过了自己的婴儿时期。渐渐的这些故事已经不能令我满足,我又从电视上看到了《封神榜》,小哪吒的顽皮和神通广大使我的心里有了一种神话的想象。后来,我终于在一个伙伴家里发现了一本《封神榜》的小人,重温了电视中的情节。

到了八岁,我又在姥姥的枕头下找到了白话本的《聊斋志异》,因为害怕鬼怪,所以,看了几天我就发誓不再读了。但是越害怕越惦记,过了几天我终于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重新走进了鬼魂的世界。

《西游记》让我认识了本领高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滑稽可笑的猪八戒,忠心耿耿的沙悟净。当我读到“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我恨唐僧不分黑白,恨猪八戒贪恋女色挑拨离间,对重情重义的悟净从心里喜欢,还偷偷为孙悟空的冤屈掉了眼泪。

九周时爸爸送给我一本《安徒生童话》,灰姑娘让我知道了漂亮并不仅仅是外貌的美丽,心灵的诚实善良比什么都要宝贵。七个小矮人的爱心更坚定了我的认识,这本书让我对童话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后来,奶奶生病了,而我却整天惦记着《格林童话》,那是我在学校门口一个小书摊上发现的。我盼望奶奶的病快点好起来,那样爸爸就不用整天给奶奶买药,我也可以开口要这本书了。可是,等了许久,奶奶的病情好转了,但还是要每天服药,家里的贫困让我张不开口。于是我就下了决心,每天提着塑料袋子去捡垃圾,什么破布头、碎纸片,都被我一一捡起,可是这些卖的钱太少了,最终我卖了自己喜爱的长发,才凑够了买书的钱。我拿着钱飞奔向那个小书摊,买回了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

现在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读中外名著。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是却还是惦记着往下看,很多思想也开始悄悄地萌芽……

我相信,书会伴随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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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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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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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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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书对我们多么重要啊!

听妈妈说,小时候书能哄我不哭。有一次不知为什么就大哭起来。妈妈给了我一个玩具,我看都没看就扔了出去。后来她又把一本花花绿绿的书递给了我,我见了,立刻不哭了,拿起来“仔细”地看起来。拿反也不知道,还在那儿津津有味地看呢。看完了,又一条一条地撕的更起劲了。我却还在那儿笑呢!

我特别喜欢书,也很大方。同学们什么忘记拿了,我总会热心地帮助她。但是如果跟我借书,那就难了。前几天我刚买了一套《小文章大智慧》,我实在忍不住想看,就带到了学校。这时,我的好朋友过来了,我们俩一齐看起来。没想到放了学她竟和我借那套书。我真舍不得。可是上次我也借了人家的书呢,怎么办?不借又不好意思,只好借给她了。过了两天,我就坐不住了,去问她看完没。她刚说了“完”,我就抢过来跑回家,连招呼都忘了打。

我也特别爱护书。每次一买了新书,我总是洗干净手,再小心地包上书皮才看。有一次妈妈又给我买了新书,我包上书皮看起来。这时她满手水走过来说:“我看看。”“不!不行!你的手……”她看了看手说:“你呀!这么点水怕什么?爱书爱成这样?哈哈!”

书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它让我明白了海洋里的秘密,让我明白了鱼是怎样呼吸。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进,妈妈给我的书和课本都渐渐深奥起来。给我的知识更多了。什么蝙蝠是兽类啊,蛇是不是哺乳动物呀等等等等,说也说不完。

书还让我认识了许多英雄人物。刘胡兰、朱德、雷锋、黄继光……我还知道他们的故事呢!毛主席为什么给刘胡兰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因为她小小年纪就宁死不屈,面对敌人的酷刑,她也不吐出一个字。黄继光为什么牺牲了?因为他为了让战友们向前冲,用身体挡住了子弹,所以他牺牲了。还有雷锋……

书还让我游览了许多风景。如趵突泉,它老是不停地冒冒冒,永远也不感到疲乏。金华的双龙洞、里面的双龙多么奇妙,钟乳石和石笋组成的图案多好看!黄龙的五彩池更不用说,那色彩多漂亮,就象彩虹一样……写得那么细,仿佛将我带进了那里面去看,多神奇!

“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个好朋友”。是的,对我来说,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请大家热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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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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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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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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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里,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匹骏马,带我周游世界;书就是一位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哲理。

一个偶然的机会,爸爸带我去深圳书城“博览群书”,我看了一篇精悍小说——《丑小鸭》,于是我是我伴着《小红帽》编织着《红楼梦》……随着岁月的增加,连环画之类的小人书不能使我满足。最近,我喜欢上了娓娓动听的诗歌,寓意深刻的小说和优美的散文。

我尽情地遨游书海,四面八方都让我自由飞翔。我和朱熹一起去欣赏春日的风光,和李白一起去登天门山,和苏轼一起去看西湖的美景,和李白一起去看庐山瀑布,我和高尔基一起大声呼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和朱自清一起感叹时间的匆匆:聪明的,你告诉我,我的时间为何一去不复返了……

我喜欢读小说,思绪常常和书中的人物一起飞翔,我的意志好似“钢铁”,我的性格好似“海燕”;我喜欢优美的散文,那如诗如画,引起我对生活无限遐想;我喜欢寓意深刻的小说,那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

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眨眼,我已经是五年级的一名学生了,读书令我生活十分充实,我吮吸着书中丰富的营养,令我的作文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使我的想象变得丰富多彩,使我的知识水平变得非常广阔……

我记得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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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写篇小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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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屋子的藏都黯然无声了,为了主人的转身离去,为了赏识的失落,为不得志的忧愤,为同道者的孤寂的无奈。

谁还不会为一本书的命运挥一把热泪,谁还会为一本书的寻觅而走遍天涯海角,现在的人们早已抛弃了以印刷为主的书本,随着电脑的迅速普及,数字技术的摧成拔寨,赶走的不仅是读者,还有一大批呕心沥血的写手,笔耕似乎早已落伍,软盘与光碟有声有色何乐而不为呢?键盘与遥控器随手随心所欲,何不一用。

而假书籍被路人随手一仍,你不要太见怪了,因为它只是物质之一,就像美酒喝完,瓶子就可以仍了,这就是一次性消费的游戏规则,顺应时代潮流的表现就是读得快扔得下,别进得去出不来。

爱书的人,在这个时代变的越来越可悲,书籍所给予你的回报真的太少太少了,可怜兮兮地嚼着面包,正襟危坐地捧书夜读,不是一幅先锋画家的当代艺术作品,就是尘封的记忆中的惊鸿一梦。

幸福的呼唤偷偷老去,遗憾的感叹接二连三,书籍的沉默成了书本的良知,不鸣也罢,哀愁也代表了 一种正义的姿态,也许书本的寂寞是与生俱来的,它的命定的寂寞,就像慧质兰心的少女独守空闺这种滋味不是门庭若市的人所能咀嚼的。

同样是印刷品,报纸的命运就好多了,即使消费,被当场热卖,那么潇洒的流布在大街小巷,风光被其抢尽,故事被其说透,书籍落寞了吗?假如这就是时代的进步,我看不出其中的美妙,毕竟报纸红颜易老,再美的女人在历史牌里也只有一天的寿命,你根本不可能渴望它会被珍藏被重复翻阅。

而回眸书籍,此时的自我感觉又好多了,它不奢求现在的繁华,也不梦寐短暂的虚荣,它只追求永恒的喝彩与长路尽头的温馨,那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效果,一路冈尘一路歌之后,漫漫旅途终于蹦甩在后面,最后一面的风景告诉你坚持的魅力。

[以书为话题写篇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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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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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也是我想要向大家推荐的书目,这本书交给了我们如何在黑暗中找到光明,如何在困难中重新振作起来,走向成功;也教会了我们要有恒心有毅力,坚持不懈!

这本书讲述的是岁半的小海伦在生了场重病后,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生活在无边的黑暗和痛苦之中。后来,因为沙利文老师的精心指导,海伦渐渐树立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变得顽强起来。强烈的求知欲迫使她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对生活的热爱促使她奋力前进。她在学习的道路上最终靠不屈不挠的精神摘取了成功的花朵,成为了人人敬佩的学者。

小海伦遭受了生活上的不幸,成为了个既盲又聋的残疾人,最为关键的,海伦有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那顽强的毅力。我被深深震憾了。她是个残疾人,居然能如此刻苦学习,而我们大家呢,有那么好的学习条件,身体素质又良好,却不及她努力。

在文章中,也隐藏着一位英雄沙利文老师。是沙利文老师来到了海伦的身边,教她学习知识,更重要的是给了她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在教育海伦的过程中,沙利文老师体现出了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沙利文老师改变了海伦的命运,让海伦走向了成功。

这篇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不可缺少的就是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只有在人生的道路上,历尽千辛万苦,付出不懈努力,奋力冲刺,最终才能到达胜利的顶峰,多少成功者背后留下的是一个个令人沉思的足迹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多少成功者的背后不都是凝聚了一位位老师的心血吗!他们不仅把知识无私奉献给了我们,更是教给了我们受益终生的东西!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的书。大家都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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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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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掀开窗帘,投进洁白的月光,我靠在姐姐的身边睡意朦胧。因为爸爸妈妈出去有事了,让我晚上跟姐姐睡。我躺在床上渐渐闭上眼睛。

正当我快进入梦乡的时候,忽然传来姐姐的嚎啕大哭声:“啊,啊,太可怜了,啊啊,太可怜了……”我连忙坐了起来,钻进姐姐的怀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姐姐看吵醒了我,连忙说:“没事了,没事了,姐姐在看呢。”我望了望姐姐拿着的书,突然觉得有点可怕。姐姐看了看我,说:“我给你读读这本书吧!”于是姐姐一边读,一边还擦着眼泪,我也跟着姐姐一起感动着,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与书中的主人公产生了共鸣,只是觉得书并不像刚才那样可怕了。后来我知道了,当时姐姐读的是《我有友情要出租》。那年,我才三岁。

自从听姐姐读故事以后,我就天天缠着妈妈读故事,每天晚上不听完就睡不着觉。

随着好奇心的增强,单凭妈妈晚上的读故事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我有一种强烈的想自己接近书的欲望。于是我在生活中开始识字,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我会对妈妈说:“妈妈,天是无边无‘标’的。”妈妈愣了很久,哈哈大笑着说:“儿子,天是无边无‘际’的。”爸爸带着我去建设银行取钱,我会问:“爸爸,建设银行就是‘箭’射过来,射过来的银行哦?”爸爸又哈哈大笑,不知怎样回答我。就在爸爸妈妈的哈哈大笑中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字,开始了独立阅读。那年,我五岁。

从此,书成了我每天的伙伴。我的体质较弱,爸爸妈妈总喜欢我静静的,可是我总是那么好动。于是,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的书。只要拿起书我就会安静下来。从图文并茂的绘本《暖暖心绘本》、《彩虹鱼》、《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到文学类的《彩乌鸦系列》、《老鼠记者系列》;从科学类内容短小,语言通俗易懂的《从小爱科学系列绘本》 读到藏有深奥科学知识的《神奇校车》;从《数学小子》读到《幻想数学大战》。从书中我结识许多的好朋友,也收获了许多的惊喜。最大的惊喜就是参加叶圣陶杯读写大赛荣获市级三等级奖以及我写的诗歌《六一,我们开出的花朵》在我们学校的校刊上发表了,同时我也被评为永嘉县级读书之星。那年,我八岁。

现在我11岁了。我与书的交情已有九年。在这八年里,它时而让我开怀大笑,时而让我嚎啕大哭,即使奶奶说我是小疯子,我也乐此不疲。在这八年里,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在家或学校,不管是旅游外出,甚至是课间短短的十分钟,我都舍不得放下它,即使同学叫我“书痴”,我也欣然接受。

有书作伴,真好!与书为友,真好!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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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是甜的话题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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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大人们不在家,我独自坐在沙发上,冷风从窗中吹入,窗帘随风飘动,我看见“寂寞”做着鬼脸来到我身边,“无聊”也笑着向我招手问好。我猛地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想找些事做。突然,我的目光被桌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吸引了,我拿起第一集,兴冲冲地跑回客厅看了起来。

退役军人华生结识了一位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的青年,转折了他的人生,两人一同开始了新的旅途。

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件件离奇的案子,我看得如痴如醉。“寂寞”与“无聊”对视了一下,哭丧着脸从门缝中挤了出去。我以前只是对“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有所耳闻,可看了这我惊讶不已。我惊讶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他从一顶帽子推断出一个人的长相、生活习性、身体状况、家境等;我惊讶他的断案能力,《红发会》、《绿玉皇冠案》,以他的头脑应对各种奇案;我惊讶他的机智勇敢,他以英雄无畏的姿态面对犯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最好的证明。看完这本书,在我脑海中闪现最多的,应当数感叹号了。

不知不觉,残留在天边的一抹斜阳已慢慢消失,家人也早已回来,可我却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爷爷叫我吃饭,我才好不容易回过神儿来。这时,一种满足感从心底油然而生,那是精神上的满足。

书是甜的。这甜,不象糖果那样娇媃造作,也不象泉水那样清甜可口,而是以一种独特的滋味呈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用心慢慢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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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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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从此便过上了胆战心惊的日子,不是在被子里挥汗如雨,就是在课堂上被揍的鼻青脸肿。

被窝生死逃亡“啊,忙了一天,终于可以睡美容觉了!”我——一本精美的课外正在被窝里打游击战,而对手,却是我的主人。面对横行霸道的主人,不能力敌,只能智取,我就是新一代的“书葛亮”。我使出了“空城计”,主人因找不到我而开始翻箱倒柜,来了次地毯式大搜索,不一会,就发现了潜伏在床底下的我,我死死抓着地,可还是被生拉硬扯的揪了出来。小主人由阴转晴,脸色有了明显的变化,偏不巧,小主人的老妈却叫他睡觉。小主人只好拿着我躺在床上,等老妈走了,便拿起手电对准我,这样便可以看书了,我发现小主人的眼神里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嘴角时而浮起一丝微笑,时而又笑的似月牙,时而又被里面的故事感动的痛苦……

这时,被子被“哗”的一下歇开,主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揉揉“惺忪”的眼睛装模作样地问道:“什么事啊?”“明知故问,那个(我)拿来!”主人只好把书上交,我被母老虎抓着耳朵扔进一只箱子,里面全是我的兄弟,他们个个身体残缺不整,有的皮肤已经开始泛黄……最后在小主人苦苦哀求之下,我已满刑释放。课堂的斗争“欲穷千里目,多读一本书。要想考第一,还是得读书。”小主人打着这个旗号,常常带领着我上课打游击,下课蹲厕所。怀中一本书,脸上笑呵呵,这不这节数学课,孙和尚正在滔滔不绝地念着经,同学们大多数昏昏欲睡,小主人被折磨的坐立不安,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在数学书的掩护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那灯泡似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周围鸦雀无声,只有老师乐比不疲的唠叨声,忽然声音消失了,我的心“咚咚”的响着,总觉得有件大事正悄然降临,有股杀气正慢慢逼近,我倒吸了一口气,向主人提醒可还是没有用。

突然,我飞了起来(被老师抓起来),双手张牙舞爪的,我在心里害怕地说着:“help,help,我有恐高症啊,谁来救救我啊。”主人如离弦之箭般站了起来,瞪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同学,然后对老师说:“对不起,下次会改正的。”最后我还是被无情地带走了,主人深情的唱道:“2014年第一本书,就这样被老师带走……”我想:“主人,想不到你对我这么好!”厕所险窒息主人经常对我爱不释手,连上厕所也不放过,这不,小主人忽然肚子痛,飞奔着跑进厕所,临走前还不忘顺手牵书把我也带上。一开始,还是可以的,可后来“毒气”慢慢向外扩散,很快便侵入了我的鼻子,“啊,我被这味熏的头昏眼花,我心中祈祷着:神啊,让我逃离这个鬼地方啊!慢慢的,我开始口吐白沫,不得不用手来捂住鼻子。”

终于,小主人终于好了,我也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终于逃离了死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主人,就算这样,你也让我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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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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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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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作文_其他话题8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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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走路本来是两件互不相干的事,却被古人的一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联系在了一起。细想起来,读书与走路的确有着相似之处。’

一本好书可能让你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顿悟,从此改变你的命运, 一本好书会陶冶人的情操,心灵仿佛被圣洁的光芒照耀,豁然开朗,往日的烦恼也随之烟消云散。一本好书也会让人的心境得到升华,人生的目标更加高远,一本好书可能会引导你走向致富的道路,同样,一本好书可能给你带来健康幸福。书的更深层意义在于,书是人们获取知识的宝库,是进步与成功的阶梯,是前人经验的总结,是少走弯路的捷径。而旅行带给我们的不仅是身心愉悦的享受,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交流。欣赏到大自然的奇妙神工, 领略到各地不同的美景和风情,丰富你对世界认知,旅行 也像读书一样 ,读山山水水,读人生百态,读风土人情。而读书则是心灵的旅行,是在淡墨飘香的字里行间里游走,获取的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古人倡导我们读万卷书,走万里路,是要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经常出去走走,只有这样才会丰富我们的知识和阅历。

我国著名的地理学家、旅行家、中国地理名著《徐霞客游记》的作者徐霞客,被称为“千古奇人”。其一生志在四方,不避风雨虎狼,与长风云雾为伴,以野果充饥,以清泉解渴。足迹遍历北京、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福建、山西、江西、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16省,所到之处,探幽寻秘,并记有游记,记录观察到的各种现象、人文、地理、动植物等状况。对各地名胜古迹、风土人情,都有记载。 徐霞客在跋涉一天之后,无论多么疲劳,无论是露宿街头还是住在破庙,他都坚持把自己考察的收获记录下来。他写下的二百四十多万字的游记, 成为了中国地理研究的无价之宝。为我国的地理科学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旅行家,国家已把徐霞客游记开篇之日(5月19日)定为中国的旅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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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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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盏黑夜里的启明灯;也是沙漠里的一片绿洲;是一位知识渊博的智者;也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中,有许多的故事教导我们做一个善良、正直、有担当的人,当然书中也有许多丰富多彩的故事为我们增添生活的情趣。

后来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我慢慢的懂得了一些字词的含义。那时的我迷恋上了童话类的书籍。

再后来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面有个故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丑小鸭》。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现在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在为你未来的辉煌打“地基”,不要觉得累,因为你在走上坡路,努力后的胜利远比一帆风顺来得更为珍贵!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长大了,字词认识的越来越多,看的书也越来越有深奥的道理。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对海伦·凯勒的敬佩之情发自内心的油然而生。她使我明白,倘若一个人在艰苦逆境中还能的顽强活下去,而且活的精彩快乐,那么那个人的生命之花一定,比没有为自己生命努力过的人的生命之花要更众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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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书为话题的400字作文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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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我也有一个特殊的朋友——,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和快乐。

书,可分成很多种,有漫画书、小人书、小说、科教书、工具书,它们是知识的总汇。

我通过看书获得了不少知识。知道了下雨前,蚂蚁为什么会搬家;世界上最大的鸟是鸵鸟,最小的鸟是蜂鸟;地球上为什么会有四季之分;盖房子为什么要打地基;更重要的是我还学到了,不少好的学习方法和做人的道理。记得有一次,数学教师让我们做一道有关圆的奥数题,我不会做,就在家里奥数书上查找类似的题目,认真地分析它的解题方法,终于解出了那道奥数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知识,还给我带来了快乐。书上有漫画、笑话、谜语、脑筋急转弯都能开发人的智力,挖掘人的潜力。只要我没考好或是心情不好,就会找出漫画、笑话看一看,不到一会,我就会开怀大笑起来,原来的坏心情一下子就被扔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就能振作起精神,重新开始学习。

书,不但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指引我在人生道路上前进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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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书的话题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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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恒说过:“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他说得一点也不错,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在书中也学到了不少的课外知识,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趣事,听我慢慢道来。

星期天,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嘱咐我把米饭做好。那时我正入迷的读着《狼王梦》,漫不经心地答应了。,等妈妈走后,我继续看《狼王梦》,不知不觉,过了两个小时,妈妈回来了,可我的米饭还没有“诞生”。害得妈妈哭笑不得地对我说:“你可真是个小书虫,以后可不许这样了。”我识趣地点点头,可是,这种事还是经常发生,所以害得全家称我为“书呆子”。真是冤枉啊。

还有一天晚上,我看妈妈那边灯已经关了。就偷偷拿出心爱的书,打着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读着。可惜,被发现了。也许你会问:在被窝里读书,妈妈怎么会看到呢?原来是妈妈知道我这个小书虫一定会偷偷地干一些“不平常”的“坏事”,偷偷过来巡视,看到被窝里亮着,掀开一看,我正聚精会神地打着手电筒读书。眉毛马上由“10:10”变为“11。10”。

还有一次,我在我房间里一声不响地读着书,妈妈出去的时候,喊了一声:“xx,妈妈出去一趟。在家听话。”可是却没有答应的声音。那是因为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所以就没出声。妈妈以为我出去玩了,就自己走了。“咔嚓”妈妈把门锁上了,就这样,我被锁在了家里,不过倒也没什么,正好没人来打扰我。就这样,每次大人出去的时候,我都故意不出声,这样我就可以安心读书了。所以,我常常会被锁在家里。

怎么样,我的趣事是不是引得你捧腹大笑呢?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更多趣事,那就和我做朋友吧!我会伸出双手热烈欢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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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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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

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金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

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

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

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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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书为话题的400字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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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一直与我们相伴。几页纸,几段文字,便组成一本丰富多彩的书。书述说了历史的沧桑,书传授给我们知识,书带给我们人生的哲理。

从以前带插图的拼音童话书,到如今那些稍带些深奥的名著,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越来越多,所读的书也渐渐有了变化。

现在人爱电脑、爱漫画、爱游戏,唯独不爱书,可我却痴迷于书,要知道,畅游书海能带给我们不少的东西。

拉一把椅子到窗前,捧起一本书细细的读着,很快你便就会沉醉其中,随着书中的人物情节:或哭,或笑,或怒。在心情的变化中,我们或许也能体会到书中蕴含的哲理,或者是作者在写这本书时的心情、环境、时代。读《西游记》时你体会到的不仅仅是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也可以读出其实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读《鲁宾孙漂流记》,文中鲁宾孙的坚强让我们感动,也让我明白生活定会有不如意,只要坚强面对,找好方法,一切困难便烟消云散……

读书,与书相伴,感受书的魅力,人物的风彩,蕴含的哲理……与书为友,细细品读,必定受益匪浅。

[以书为话题的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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