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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热门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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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落在秋季,你盛开在心里抒情散文

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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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秋风落叶满地,枫叶荻花瑟瑟,寻一处安然,停下蹒跚的脚步,抖一抖衣袖,拂去满身的风尘,衣襟的花瓣,温润缠绵了烟雨纷飞的秋季。春去秋来,又是一场生命的轮回;花开花谢,又是一场华丽的落幕。鞠一捧落叶,任他在风中缓缓盘旋,复又落下……

一个人且看、且听、且吟、且想。微湿的空气一点点渗透呼吸,眉间的黯然神伤滴落在枫叶纷飞秋季,胸中溢出的丝丝情愫爬上了枝头,枯枝残叶亦有一种萧瑟的美,它们绽放了整个诗意的秋季。昨日的青春艳丽,光彩辉煌,一朝寒雨,夜落满地,碾化成泥,人生从来不乏大起大落,生活也从不缺少戏剧性……

在萧瑟中欣赏秋季,在风雨后照耀阳光,在跌落中体味人生,岁月的长河留下的是思索者的脚步,时光的齿轮碾压着青春的记忆,清爽洁净的面庞模糊在风雨里,毫无杂质的笑颜一点一点随风远去,我们只能蹲下掩面,独自神伤,允许自己在无人的时候偶尔的脆弱,复又站起,继续拖着蹒跚的脚步远行,生活还在继续,我们别无选择,只能不断向前。

一段彷徨的脚步,一个沧桑的背影,一场风花雪月的邂逅,当秋风拂过的寂静的秋,吹起丝丝涟漪,指尖摩擦着斑驳的掌纹,贪恋掌心的温暖。干燥的秋霁风干了那一场邂逅却温暖了记忆,就算天涯茫茫无相顾,却无法否定那些真实存在的日子,那些岁月深处的相视而笑,虽不会在贪恋,却会时常想起,在某个落璎缤纷的午后,吹着风,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动人的弧度。

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留下脉络的纹路,慢慢隐于泥土,也许没有那场华丽的落幕,就不会有人知道它的存在,乃至消失,生命的最后都是庄严而神圣的,缤纷四季,独恋于秋!它没有春的芳华夺目,没有夏的热情似火,没有冬的晶莹剔透……它把生命演绎的淋漓尽致,他把萧瑟谱写的扣人心弦,他用沧桑的眼光淡看风雨烟云。不经意间撒下的一颗种子,不知不觉就长成了参天大树,是时光太快,还是我们走得太慢……

转身,回头,只有飞沙落叶飘满了天空,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离的太远,模糊了视线,看不清谁,自己的悲伤唱给自己听。蹲下,鞠一捧落瑛,靠近鼻尖,岁月夹杂泥土的气息扑面袭来,又是一场秋霁,又是一场心凉。静静凝视,默默转身,继续一段生命不止脚步不休的旅行,一场微风,慢慢归于平静,就像未曾背过打扰,我们也未曾存在过。最美的年华遇见最美的人开始最美的故事,最后遗留在最美的童话里,也许是开始,却不是最后,太过美好的,我们终是要不起,只能珍藏在记忆里,在心间开花结果。

习惯了伪装,习惯了浅笑,习惯了孤独,一个人久了就忘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光深处的细碎留年里,依稀传来谁的一句“我一直都在”风吹落叶的莎莎的声音成了最美的旋律,一句简单的话语,溢出满满的幸福;一句平实的问候,温暖了谁的心房;一个鼓励眼神,给了多少向前的勇气。其实我们很简单,却总是想的太复杂。在这个温润清凉的秋,停下步履蹒跚的心绪,背靠一株梧桐,如同靠着一片世界。

一缕秋风,在嘈杂的尘世,谐来清凉的问候。一片秋叶,在萧瑟的秋天,增添一抹浪漫的颜色。一场秋霁,在婆娑的岁月里,温润着细碎的流年。一季萧瑟一季秋,一片枫叶一片情,一场落幕一场殇。浪漫的秋季,宣泄了所有的情感,人生难得傻一回。就这样,吹着风,听着风吹落叶的声音,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用理会,就这样一直走到岁月的尽头,低眸浅笑,静而不语……

是呀!我不够温柔,不够体贴,不够漂亮,不可爱……熟悉的对话反反复复吟诵了多少变,讲得多了,似乎也变得不自信了,你就是你,一个全天下独一无二的你,女人可以活的不那么精彩,但一定要活的高傲,在这个盛夏逝去的秋里,我知道什么不一样了,来自岁月的沉淀,漫漫发酵在空气里,伸开双手就可以握得到,深吸一口气就可以闻得到,充斥着神经,散发着骨子里的东西,秋也是高傲的,它用一种低调的高傲诠释着岁月,不奢华、不艳丽,却有一种无法企及的深邃,醇香越浓,静静散发……

一路风尘,一路沧桑,蹒跚的脚步,静静地沉思,垂眸浅笑,淡看风雨烟云。

一场邂逅,一场落幕,轻薄的衣衫,微微的新凉,嘴角轻启,笑看沧海浮生。

把一段故事刻在枫叶上,珍藏在记忆里,纷纷洒洒的叶落苍茫在天地间,那场关于你的故事,永远盛开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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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所谓伊人散文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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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情感和善良。我愿意坚持心中那份美丽的忧伤。

我孤独在走在人流中,心底是一片安详。犹如一片花瓣轻舞飞扬。优雅的飘在风里。吸引着诸多心中有美得人驻足观望。

许多人说,我给人的感觉跟别人不一样。我只是微笑着。因为我是从另一个世界,伴着轻柔,穿越而来。微笑就像音乐一样是全世界共同的语言。

于是,我愿意将微笑挂在脸上,去找可以共鸣的目光。

我一次次放弃着,寻找着,清高孤傲。但是善良,纯真。

不想去伤害谁,也不想去计较一切的伤害。我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也许伤害不是他们的本意。

不善于玩弄心计,于是我用自己的犀利找寻着平衡。其实,不必了。将目光抬的更高些。我一定可以看到更美的风景。

我清高着,因为我身边的男人默默的承受了许多很现实的东西。他为我支撑了一片纯净的天空。

每个人都有瑕疵。我享受着一个男人的爱,也应该爱他的瑕疵。于是我放下身段,将自己的温存,理解,承担,共鸣都给了他。

婚姻走过了七年。我们彼此为家付出了许多。柴米油盐里,消磨了许多。当我还是骄傲着审视他,我想我更应该想的是,这个男人曾经为我付出了什么。于是,我大度的接受一切,用我的柔情和品格融化着一切。

也许我们的爱情在生活里在褪色。但是我不能以爱情为借口在精神上背叛我的家庭。我把自己看得很高。我更应该把我的家看得很高。一个可以轻易的把家抛弃的人没有资格谈爱情。不要去亵渎爱情的神圣。爱是一种激情,更是一种责任。

我不能总是以自己的视角去看为题。为了他所做的牺牲,我愿意站在他的角度去考虑他的感受。于是许多问题,我需要重新考虑。

我不想伤害谁,但是我必须理性的拒绝自己应该拒绝的东西。

爱情,婚姻,知己。我的一生只想出现这几个字眼。我可以做到心如止水,因为心中有大爱。我默默的为美好的人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我坚守着一份美好。我希望有人可以和我一起坚守着。

美好是一种责任。人生短暂,我愿意在生命的旅途上洒下一片圣洁。那份圣洁犹如池中的白莲,让邪恶的人触碰不到,让美好的人不因亵渎。

我过的清贫,但是坦然。我常常在不太友善的目光里淡定着。常常不去辩解一些指责。因为不想去计较。

也许有一天我会失去骄傲的资本。但是没有关系,空中的天鹅,优雅的盘旋,而后骤然断颈。也是一种美丽。虽然凄凉。

但是我有责任,我需要食人间烟火,于是我骄傲的找寻着面包,心底依然坚持着高贵的灵魂。

我就是我,为我感慨,为我震撼,为我感动。

我和该和自己相扶一生的人,淡定的走过。你为我付出着,我就该为你牺牲着。

爱在心里有了升华。感谢一切的美好,感谢一切的不快。我成熟了。以后,我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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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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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人跑出去淋雨,异样的爽,感觉真好!

小的时候,家穷。我和弟弟读书上学,下雨需要雨伞。母亲在县城上班,为了挣钱养家,即使下雨也要去工作的。全家只有一把雨伞。母亲又总想省下钱来做点别的事情。于是,每到下雨,雨具的使用就成了很头疼的问题。每到这时,总会又这样的情景:弟弟说打伞太麻烦,我不打。说着不管大人怎么呼喊,头也不回冲出去上学;我也嫌打伞麻烦,跑去上学;母亲无奈,把伞送到学校,然后又冒雨去离家机里远的县城上班。有时,早晨下雨,等我和弟弟醒来时,母亲早已做好饭上班走了。伞放在门口,嘱咐我和弟弟上学打。父亲总是无奈,但又有什么办法,那个年代,家里真得是很穷。在学校,我见弟弟明明很羡慕有伞可打的同学,可是,表面仍是一脸的不屑,还很男子汉地在孩子们中间叫嚣:“哪个男孩子打伞啊,没出息!”每每这时,我的心象刀割一样,彻骨地痛。如果不是有雨,母亲就不会淋雨去上班了,弟弟也不会为了让家里人打伞硬说自己嫌打伞麻烦了。都是下雨,让母亲难受,让年幼的弟弟承受不该承受的东西……我恨死了下雨,诅咒老天,对着天空叫骂,也暗暗发誓,长大后要买很多很多的伞,再不叫家人受这种苦。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多年,后来家里不仅有伞,还有雨衣。可我还是不喜欢下雨。因为去县城的路还是土路,没硬化,表面坑坑洼洼,一到雨天,路面泥泞不堪,有时车轮陷在泥里,一滑就把人摔倒了,很不好走。母亲还去县城上班。下雨时,经常一身雨一身泥点。常常时我还在教室里上课,一听到打雷,窗外下雨,心就皱了起来,情绪也变得不好。我知道,一下雨,母亲又难走路了。整个中学,大学,我一直不喜欢下雨。那时大学的同学喜欢冒小雨踢球,喜欢出去淋雨,朋友们、同学们也都奇怪为什么我喜欢在桌前放杯干净的水,却偏偏不喜欢下雨。没有回答,就是不喜欢。每次看到天空落雨,都朝着家乡的方向,恨恨地发呆好久,心里湿湿的:明白,那边的天空下,有我还受苦的母亲……

大四下半学期,由于打工的原因,自己经济已独立。弟弟也即将大学毕业,家里渐渐的不再有很大的支出项,母亲也不必太辛苦了。我和弟弟告诉母亲,不要再辛苦了,下雨就不要去上班了。干脆,不要工作了,我和弟弟会养家。也暗暗商量好,等我们毕业,挣好多好多钱,让母亲享享福。可母亲仍坚持要去工作,说虽然你们大学毕业了,可还得成家,我的任务还没完呢。尽管我和弟弟从没有过大学毕业了还要靠家里的想法,但终究敌不过母亲的决心。母亲是个古朴、勤劳、坚定、有朴素大志又闲不住的人。我俩没办法,只好随母亲去。但彼时家乡的经济已逐渐起飞,村里到县城修了公路,连村子里的公路都已硬化。而且我还从父亲那里了解到,有时雨下的大了,母亲就请假不再上班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暖暖的,眼圈有点湿。我断定远方的弟弟听到也会很开心,发短信告诉弟弟,很快弟弟回短信说“哥,这天我等了好多年。”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下雨了。

虽然抵制了很多年很多年,但知道,潜意识里,自己是喜欢下雨的。我是农民的儿子,知道雨水对于庄稼的重要性,知道农人对雨水的感情。喜欢古诗,多年浸染“巴山夜雨涨秋池”、“润物潜入夜”、“青箬笠,绿衰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结果,就是对下雨有种近乎病态的感觉。如今,家里的经济状况日间好转,整个乘上升趋势。母亲所担忧的只是我们的婚事,下雨时的烦恼,再也不会有了。那种蛰伏的感觉很迅速的就占领了我的高地。每每下雨,总会欣喜万分。不管是盛夏的雷阵雨,还是太阳雨,春风细雨,还是清明时催人断魂的雨,各式各样,都很喜欢。往往一个人自由的时候,就会冲出去淋雨。那时,眼中的雨景,精彩纷呈。一行行的诗句飞过脑海,眼中仿佛还有杰克逊专集中人们沐雨和雨中那个飞蝇的特写……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有过同我类似的经历和感受,如果可以期许,我希望除我和弟弟之外,再不要有人有这样的经历了。

理性地知道,下雨并不竟然都是有益的一方面。有时雨水导致水灾、山洪、泥石流,造成了生命财产的损失,甚至夺取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同事。

但我并不因之而屏弃下雨,痴痴地喜欢着。只是又见天空落雨的时候,会希望雨水不会过量,会去一个人淋雨,并默默希望,人人都可以经历美好、享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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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你是我世界的中心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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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世界中心,而我只是你世界的边缘。

——题记

窗外大街上的汽笛声响起,叫醒了我困倦的双眼,柔和的阳光照在眼眸,我又轻轻的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这份温和。睁开眼睛,可能就会被窗外袭来的丝丝凉风带走这微弱的暖意了,叫我如何舍得。

清晨我携初升的晨光走出房门,乌云遮住了还没来得及炫耀的晨阳,让我不敢相信这是一天的开始白天。

初醒的世界似乎又要沉睡下去,雷声让我有些胆怯的止步。

天有不测风云,看来这定是个不平凡的一天了,不一会儿,哗哗的雨声从对面不远处的铁皮房上响起,不一会就挡住了我前往公司的路。

回到窗前,看着争先恐后的雨水落下,不少的雨被风吹的迷失了方向,不少的迷路者就落在了我的窗上,又急速的顺着窗上的玻璃滑下。雨太过于密集,让我都看不清对面那吵吵嚷嚷的铁皮房。

雨下的大了,铁皮房的声儿也变大了,似乎是在以这种方式表示强力的抗议。

我微笑着看着对面那被雨水包裹的铁皮房,就像是调皮的孩子被家长狂抽着一般,让我看了却是有些得意。

我很喜欢雨季,因为我喜欢看着雨水打在那铁皮房上,然后又顺着铁皮房的水槽流下,就像是被欺负的孩子在哭泣 流泪一般。铁皮房前那几颗刚初长成形的小树也在风雨中手舞足蹈,像是在与我一同庆祝铁皮房被虐一般。

我不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记得几年前我刚来到这个地方,有一个炎热的下午,由于太过于炎热,我便跑到了那铁皮房下乘凉,刚到哪里,还没有来得及坐下,一块铁皮掉下,把我头上狠狠的砸开了一个口子。自从哪之后,我就很喜欢看到那个铁皮房受虐,仅此而已。

我不是个记仇的孩子,可我却很是热衷于斗气。都四年了,我看着它在日夜的风吹雨打中变了色,可我一点儿同情也没有因此而产生。

四年的时光在它的陪伴下,我一点儿也不感觉孤单,因为有个孤单的它在我窗口的对面陪伴着我,我自然就显得并不孤单了。

那又是一个暴风雨的午夜,而那天深夜,我并未像往常一样显得那般的欣喜若狂,而是在声声的雨中声声的哭泣。因为在那天夜里,一个女孩儿一句简单的话深深的刺痛了我,“我们是不可能的,你是个好男人,一定会遇到更好”。她可是我暗恋近一年才在一起的女孩儿啊,而如今就这般悄悄的离开,这句在她口中表示安慰的话,可在我这儿却是这般的刺耳,这般的刺心。

那天夜里风刮的很大 很大 ,雨也下的很大, 很大,铁皮房的声音也很大,很大,只有我哭泣的声音是低低的 低低的,应该是风雨声太大,压低了我的哭泣声吧。

直到凌晨大概三四点,风雨声依旧不止,但铁皮房却是安静了。

那天夜里,我走在暴雨之中,风刮的很大很大,几乎要将我吹倒,让人无法正常行走。夜 很黑 很黑 ,让我无法看到脚下的道路,可走了四年的道路又何必需要阳光呢,也许本来就是黑暗的,也许本来就不需要阳光,在我熟悉的步伐下,光似乎显得那般的无足轻重。

过了 许久 许久,我想已经不能再往前走了,于是我转身又向着来路走去,前方依然看不见任何的东西,没有任何的光点。可我还是就这样走着 走着,不知又走了多久,便看到了不远处那日夜陪伴着我的小小窗口,正散发出淡淡微光,在这雨夜里,我停步于此,隔着漫天的雨水望去,第一次发现那是一口多么孤单的窗口啊,多么孤独的房间啊,还有里面那个多么孤独的身影。此时一切映在眼眸当中都显的那么的苍白,那么的寂陌,此时所谓的一切恐怕也就只有那口散发着微光的窗口吧,所有的一切都被这黑夜所吞噬,就连那常常在雨中嚷嚷的铁皮房此时都安静的没了声儿。

那天夜里,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的房间,我到底有没有出去过,我是什么时候入睡的,雨又是什么时候停止的?

几年后,我又来到了那个地方,也去看了那口孤单的窗口,窗口已经不再那么孤单了,因为此时在窗口正有一些小孩儿的衣服挂在上面,在微风中畅快摇曳,看来房间里现在一定住着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吧。

而那在那个夜晚被摧毁的铁皮房此刻也焕然一新了,门前的几颗小树也已经长的异常粗大了,茂盛的枝叶在铁皮房上投下了大片的阴影,像是在为铁皮房打抱不平,从而为铁皮房遮挡着风吹日晒。

几年后的我才明白,那口窗户与那个房间并不孤单,而是住在哪里面的那个人,不是因为那个房间而让那个人孤单,而是那个孤单的人染的房间太过孤单。

而那个铁皮房也不是在抗议,而是在为自己能够早日换上新装而提前表示庆祝,而那几颗小树也不是在跟那个孤单的人一同庆祝铁皮房被受虐,而是因为它们只有在风雨中才能更快速的成长,它们只是在庆祝自己的成长。

你认为你的中心是什么?谁又是你的中心?你认为你在她世界的中心,而你只是在她世界的边缘,你在她世界的边缘,而她却站在你世界的中心。

中心是什么,边缘又是什么?

世界上,谁又能知道那么多?

知道那么多的,又如何能改变那么多?

也许那并不多,只是一点尘,可你又如何能把她赶出你的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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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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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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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让心遨游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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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天地间,就生命个体而言较自然之万物,可谓是微乎其微,在这个有限的时空里,怎样才能获得灵魂上不朽的价值,体味到天地万物的博大与精彩?

于是“心的遨游”便如同梦幻中的仙境一般藏在了我心中很多年,依如蝶之蹁跹,每每在我滞重胶着的时候,总透出天心一线之亮光,指引我摆脱那来自地心的力量。

天地大道,法乎自然。心之遨游是于虚静中挥洒自己的放诞,于达观中流露出些许狡黠,用体温去焐热“天地大理”的智慧,随着它“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在人一生的旅程中,我们不断地在用知识装扮着自己,而在这一生知识攀登的途中,我们常常会有着这样深刻地体会:一卷卷徐徐展开的大书,似古圣先贤端庄肃穆,一重又一重的激励怦怦荡开我们青涩年华里正在长成的襟怀。我们坚信“登山必自”,所以我们情愿一步步用青春的躯体去丈量这条千古立志笃学的博取知识之路。一切的一切让我们的心深深体会到了“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况味。

也许在一路走来,从晨光熹微、从墨黑的天色到透出月白、水蓝,直到姹紫嫣红,烧出满天霞蔚……有一天,迎着山巅长风之时,我们有了“海到尽头天作岸,身登绝顶我为峰”的豪迈,但也正是这样的这条生命朝圣的路上,我们才忽然顿悟了儒家的所谓的践行之道:千里之行,积于跬步,直至天下担当。

心之遨游,到底能抵达哪里呢?道家有言:“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记得汪国真先生在一文中曾这样写道,“当我从文字里出来时,我成了哲人;当我从自然之书中出来时,我成了孩子。”是的,鲜有碑文一样哲理!于丹教授说:“鲜有碑铭的自然用造化完成了对我生命的另一种成全”。阳光中折射出的是智慧者的微笑。

作为中国文人,大抵都受到那两种思想学派的影响,即儒和道。儒,教我在社会人格中自我实现,以身践行;道,则假我以羽翼,教我在自然人格中自我超越,让心遨游。因此,中国文化的人格理想当于“神于天,圣于地”,天地人三者共生共长。如果说,儒学给了我们一方坚实大地,教我们承担了重担,那么道家则给我们一片自在天空,人在其中,是以心灵无疆,举重若轻。

流光一闪二十余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生命的成长如庄子所云“外化而內不化”。对外在世界越来越多宽容感恩,融合于规则,而内心的执守日益打磨得坚毅无悔。甚至不再怀疑是否能真地可以用一生把梦想刻画成真。

所以,我愿意畅游在“文字之书”和“自然之书”里,用自己的生命激活经典,用经典的力量还我们生命一副本来的模样,可以天真,也可以飞扬。“虽不能及,心向往之”。

列御寇御风而行,犹有待也,况乎我们的一己人生,要酝酿多少智慧和勇敢,才可以终至于“彼且恶乎待哉”的骄傲境界?穿越千古尘埃,用灵魂的名义告诉我们自己:今生今世,要让心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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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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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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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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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的夜晚,幕色渐深沉,泡一杯清茶,独坐在一盏散发温和光线的台灯下,和着淡淡墨香,静静地阅读着《林清散文集》。此时微风习习,四周一片安详与静谧,不知不觉我已经静下心来,走进了林清玄那淡雅清新的“禅语”天地。

光是人每天都能见到的东西,阳光、灯光、目光、霞光、月光。这些光也折射出了世间种种的现象。有多少人因为光彩而失去了本性,在阳光下展示出一副虚假的外壳;从古至今,所有的诗却从未有过写过正阳的,也许是因为人在正阳下会感到害怕吧。现在的人对别人充满了怀疑,把真实埋藏在了内心的最深处。

现在,人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差,一块块珍贵的土地被人们变成了赚钱的工具——盖楼房、盖商铺、做景点,失去了土地原来的价值——生长植物。城市里再也难觅土地的踪影,才会引发林清玄如此的感想。

人总喜欢用金钱来衡量一个事物的价值,殊不知有些东西是不能用金钱买到的,例如你不能买一点感恩,只能买一些礼物作为感恩。俗话说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林清玄认为是不对的,我也这么认为。金钱不是万能的,也不是什么都能买、能送的。但是,如果一个人能真情流露,怀着真心去送祝福,那不用说感恩,明月都可以送,对方也一定收得到。

人喜欢喝茶,也喜欢品茶,但没有人去尝试新的品种,满足于现状,林清玄的朋友就是一位敢于创新的人。他曾在房子里实验把乌龙和铁观音合成一味,想做出“乌铁茶”;在寒冷的早晨采集含着露水的茶芽,想做出“雀舌鹰爪茶”;在深更半夜提着探照灯采茶,想做出“月光茶”……正是由于他的创新,才能做出这么多新品种——我们不也要有这种精神吗?

也许我们还可以从书中领悟到其他的道理,这,也许就需要我们去慢慢品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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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人生感悟散文:体验生活,感叹人生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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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走,我们在变,渐渐地,便心生感悟,回首曾经,原来已物是人非!

感叹着物是人非,但我有时却想,自己的变化不是更大吗,有时,想着曾经自己做过的傻事,总是会感叹时间流逝太快,原来我已长大!

打击,挫折,成长,一路走来总是感叹人生,却始终无法读懂人生,只知道,曾经的激情已化为灰烬了,就连那坚持了三四年的爱情,也渐渐淡了!

那一天,写了封信给她,说我不等了,想到自己曾经被她劝了无数次,始终是“高考后我还是要追你”而让她停止劝我放弃,我突然想笑,她问我是她做错什么了还是有什么误会,我说了句,是我变了。

最后,她闺蜜一直想不通就问我,怎么快追到了就放了,我说了句不爱了,,,,

淡了,都淡了,曾经为未来而奋斗的激情没了,想让自己变强的斗志没了,如今爱情也淡了,便开始变得伤感,喜欢上了伤感文字。看见树叶因风而动,自己在课桌上,根本听不进老师的话,有一种被困住的感觉,一向喜欢看天的我,再次看到那蓝天白云,便很想飞,你说,像鸟样在天空飞,多么自由,有么惬意!

终究是变了,自己的心情也随着天气而变,每当阴天下雨,便觉得伤感,就连那落日也如此的伤感,如今我已高二,高三的学生已上高考的战场,而我也将进入高三,但我却怕了,因为曾经的斗志都已不在,现在的自己就像行尸走肉,毫无色彩,似乎自己迷失在大雾中,忘记了方向,便放慢了脚步,由此,我学会了欣赏事物!

有时候,慢下来,不是认输,而是一种境界的上升,因为只有慢下来,才能欣赏路边的风景,才能更看的清人情世故,看的清人心,看的清社。

如今,我想独自骑着单车,去旅行,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走走停停,离开喧嚣的环境,去看大海,去攀高山,去品美食,可惜,太不现实!

很喜欢一个同学跟我说过的话:我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得那么匆忙!

当不眠的岁月梳理着丝丝白发,当蠕动的皱纹爬满了生活的沧桑,尘封的童真时时追思着记忆的稚嫩。人生的原始里,思维是令人羡慕的简单,常常用那和完泥水的小手扑捉梦幻的色彩,涂满世界的泥巴,绘制着快乐的童年。哪管世事风雨变幻,哪管生活步履维艰,阳光在我们的心里,永远是那么的灿烂。奔跑追逐中呀呀长成,一次次的摔倒,疼痛中明白了生活不只是甜蜜和温馨。慵懒地蜷睡在母亲的怀抱,脸上露出的是梦中的微笑。舍不掉的是母亲的乳汁,即使涂上了墨水,也哭着钻进母亲的怀抱。

别忘了,我们活着就是来到这个世界体验一番生活,别惧怕,跟着自己的心走,训练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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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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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忘记告诉大家一件事情,还记得吗,拖鞋和菠萝mm是在夸夸BOY论坛认识的,而拖鞋是那论坛的斑竹,斑竹有查IP的权利,当时拖鞋就已经查过菠萝mm的IP。根据IP显示,菠萝mm和拖鞋是一所学校的,而且拖鞋对那IP很熟悉,菠萝mm就在拖鞋对面的红楼住,不过具体宿舍不详。要不因为这,当晚拖鞋为什么会那么夸张:喜形于色,一时失控,惨叫一声!

于是拖鞋告诉菠萝mm,他和菠萝mm同在一所学校。

菠萝mm反应倒也很激烈,回复了一个“天”字,接着哈哈大笑了几声,最后告诉拖鞋:“以后每天晚9点,用一只红色的水壶装满boiled water,放到她们宿舍楼门口,自然会有人去取,另外,每天中午在同一地点取空水壶!”

拖鞋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的“爱机”,说道:“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MM终于上钩了!”拖鞋本想着自己已经大功告成,他终于可以和菠萝mm见面了,没想到事情的进展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顺利。

第一天,取走那壶水的是两个女生,拖鞋走上前去,喊到:“菠萝mm?”那两个女生拧着水壶飞奔而走,边跑边说:“天了,碰到一傻子!”第二天,取走水壶的换成了一个高高瘦瘦的戴眼镜的女生,一看就不是菠萝mm,因为菠萝mm说过她戴隐形眼镜,并且个子不高……

经过一个月的折磨,拖鞋始终没有看见菠萝mm。不过他却越挫越勇,他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他已经叫菠萝mm下午6点一定呆在宿舍等着看大戏!

当天下午6点,正是休息时间,大部分女生都呆在宿舍里,只听见一个男生用粗犷的声音在红楼前面喊了起来,那就是我们的拖鞋同学,他真是动情呀,他开始喊:“105。”只看见一楼105宿舍的窗户打开了,有女生问:“找谁呀?”拖鞋没有搭理她。拖鞋接着喊到:“108 111 118 101。”然后又有四间女生宿舍的窗户打开了,拖鞋还是没有理会。他喊出了最后一声:“121 111 117。”又有女生宿舍的窗户打开了,大家看着这个帅帅的傻小子,不知道他在搞什么玩意。不过,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把这串数字翻译,就是那三个字:“i love you。”

菠萝mm躲在宿舍里,被感动得眼泪都掉了出来,她顺手抓起了一个菠萝,站在窗口,狠狠地朝宿舍楼下面砸了下去,全楼的女生都在喊:“好,好,砸死这疯小子!”

拖鞋当然没有被砸死,他知道这是菠萝mm的暗号,拖鞋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上去,冲进了那间扔出碗来的女生宿舍,311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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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在最美的诗词里邂逅最美的爱情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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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千载,时光的年轮不歇;情丝万缕,诗人的笔尖不停。当一切的一切尘埃落定,只余下半缕魂味,留与后人说评。

悄悄地,我漫步于诗词的虚境,陌上的樱花,塘边的垂柳,我不打扰这里的每一个生灵。极目望去,最远的远处,有一座古刹,朴实无华,其貌不扬。我走了进去,它的美,溢出了我的眼眶。它的名字——叫爱情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记得泛舟江上的越女,一眼望见楚国的鄂君,便是一季的缱绻。面对心上人,她想要表达自己的爱慕,却无奈语言不通,又羞于女子的矜持。于是,她用越地的方言,唱出了这曲《越人歌》。怪道世人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鄂君竟听出了歌声中无尽的情意,被越女的智慧与美貌打动,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

最美的爱情,便是一见钟情。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从《饮水词》中我虽读到了容若的伤悲,却也看到了李清照与赵明诚的恬静美好。李清照是满腹才思风靡词坛的一代才女,赵明诚更是爱好诗文钟情书画的儒雅公子。二人婚后屏居乡里,闲来无事,竟玩出了赌书的花样:二人对坐,一个问书籍中一个典故或内容,另一个就要回答这个典故是哪本书记载的,具体到哪一卷、那一页,赢者可先喝茶,可是大笑中,常常打翻了茶盅,泼于衣上,“反不得饮而起”。茶香与情意共同萦绕在空气中。在一起时,和风细雨,两情相悦。亲密自然的温暖相拥,心有灵犀的言语,或是嘲弄,或是对事物的看法都显得如此美妙。只是这样的美好回忆太多了,多到你不知珍惜,多到当时只是寻常而已。

最美的爱情,便是相伴相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桕树”。双宿双飞的愿望,却终有一日,再无法实现。苏轼的妻子先他而去十多年矣,可梦中却仍有离人的身影。我竟忽还故乡,雕花的窗前,你正在梳妆打扮,镜中映出你昔日的容颜。二人相对,却无言,因已泪眼凝噎。我竟想永远的沉睡在梦中,与你相伴,只恨不知为何,从梦中惊坐起……“情必近于痴而始于真”,苏轼是痴的。已是“生死两茫茫”,已是阴阳两隔,他却固执的不肯割舍下这份感情,读来不禁潸然。

最美的爱情,便是生死不忘。

我流连于诗词之间,细细品味着千年的的沉淀,美的意境,美的字眼,一屋一笔,一方蓝天,我沉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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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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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做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

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

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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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上古典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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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寒、暑假,住在新屋的表妹都会来我们家住几个礼拜,可是,平常我父母亲都要上班,无暇照顾我们,所以照顾这位小客人的工作就落在我这小主人的身上,然而就在陪伴她的那段期间,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古典音乐。

还记得前年暑假,表妹按照惯例到我家住,年幼的表妹常常对我耍脾气,淘气的她总是把我家的客厅搞得乱七八糟、凌乱不堪,玩过的玩具和布偶也不归回原位,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后,往往只责备我一个人,从来都不责怪表妹,因此,我非常不喜欢表妹那淘气的个性。有一天,表妹玩好的玩具又没有放回应该放的位置,于是我生气了!我把所有的玩具都摔在地上,满肚子的不愉快在那时便完完全全的宣泄出来,平时十分嚣张又无理的表妹,被我生气的举动给吓哭了,不管我怎么劝,她仍然不停的哭泣,我满肚子气的走进房间,关起房门,并随手从CD架上拿了一卷CD放进音响里,本想藉由音响的声音盖过表妹无理的哭闹声,然而就在此时,音响传来动听的音符,我顿时被那美妙的旋律给吸引了,不但火气全消,不知不觉随着韦瓦第感受春的苏醒、夏的蝉鸣、秋的凉爽以及冬的宁静,就在那一刻起,我知道,我深深地爱上了古典音乐。

爱上了古典音乐之后,它成了我不可多得的好朋友,不论是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帕海贝尔的卡农或是韩德尔的水上音乐……等等,那些优美的旋律加上动听的音符,总是能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发挥安抚心灵的功用。我认为古典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克制社会上不良现象的一帖良药,日本的科学家证实,音乐能够使品性不好的坏人导向正途,如果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不但能提升国人的艺术涵养,也能陶冶性情,更能减少整个大环境的暴戾之气。

古典音乐能够使我深深陶醉在音符世界里,它就像是个带给我快乐的小天使,我无时无刻都不能缺少它,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成为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常常演奏古典音乐,带给更多人欢乐,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的艺术气习,创造出一个和谐的地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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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爱情的观后感

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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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萍与苏淳双双毕业于上海的名牌大学。在这座城市立业成家,而他们千挑万选的安身立命之所只是一个租来的10平方米的石库门房子,攒够首付,变身房奴是海萍最大的梦想;海萍的妹妹海藻与男友小贝租住在三居室的一间,只等攒够首付就谈婚论嫁。

一对贫贱夫妻、一对“白手”情侣,倒也其乐融融。似乎一切改变都是从海萍四处筹首付款开始,四个人被生活推向无法掌控的轨道,又似乎都因第五个人的出现而逆转。这个人叫宋思明,市长秘书,在一次饭局上与海藻结识,她梦游般的神情,令他魂回大学时代。

海萍失业,间接通过宋的介绍做外教兼职,意外打开了事业局面,苏淳也因宋的出面而免受牢狱之灾,海藻明白自己再也无法挽回与小贝的单纯恋情后,转而成为宋的“职业二奶”??最终,当海萍一家自力更生入住新房,生活渐有起色时,海藻却怀着宋的儿子孤身守候,她不知道,宋在官场上的“大奸似忠”因一桩命案露出破绽,在看望海藻的路上被公安跟踪,意外车祸身亡。

海萍:“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连串数字蹦出:房贷六千,吃穿用两千五,人情往来六百,

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费三百四,手机电话费二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二百……也就是说,从我苏醒的第一个呼吸起,我每天要至少进账四百,至少!这就是我活在这个城市的成本,这些数字逼得我一天都不敢懈怠。”曾经有一位哲人做过一个实验:他问两个男人,“如果有人出100元买你们的爱妻,你们是否愿意?”两人都摇头。他又问道:“如果出100万呢?”其中一个点点头。他继续问道,“100亿呢?”结果另一个人也点了头……100元的价格上,两个男人都是道德的,100万时一个男人走向了不道德,100亿时另一个也下了水。

罗素说过,“人之所以有道德,是因为受的诱惑太少。”每个人心里都有恶的一面。社会规范往往是凭借道德建立的,但是道德在强大的欲望面前又显得不堪一击。面对金钱,爱情是伟大的,面对巨额金钱,爱情是可以交换的。现如今的状况是,在情感的忠诚度上面,再三贞九烈的女人,也抵不过一个花花公子的诱惑。比如海藻,虽然她单纯善良对爱情对生活都有自己的执着,但终究,还是败在了一个成熟男人的中年魅力上面。这不偶然,也不意外,这是男人女人逃不开的“诱惑”怪圈!

患难见真情。夫妻本是一条绳上的蚱蜢,相互体贴和关爱,彼此信任和理解,为了营造一个幸福的家而共同打拼,这原本就是爱的真谛。别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就是有丈夫或妻子一方支援,对方也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柱。经得起风霜雪雨的爱才是真爱,爱会在相互扶持心心相印中吐露芬芳持久娇艳。

爱,让人幸福甜蜜,也让人痛苦不堪。尤其是情感的背叛,足以粉碎一个男人和女人的心。谁能容忍自己深爱的人跟了别人?爱是唯一的,自私的,排他的,忠贞是维系爱的纽带之一。身处凡尘俗世,要抵制多少诱惑才能冰清玉洁,要忍受多少寂寞才能一尘不染?爱,就是出污泥而不染,就是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就是心小得装不下第三者,就是所有的门只为一个人开。这似乎很难,就算身体不背叛,精神上的游离也难以抗拒。问世间,有多少人做得到这一点?100%的爱也许不可能,我们要做的只是拿捏好分寸,把握好度,以使爱的花朵不凋零,使爱的人不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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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愁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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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段时间一直在苦恼,为事业、为将来……

所庆幸的是,我遇上了一个人,他很照顾我,也很爱我,但是我还是选择离开了……

点解?!

我真的不知道,或许是我太过自私,不想等~或许是感情来得太过美好,我感觉不真实~~又或许,我太缺乏安全感,想过回一个人的生活……

越生活,我越发觉自己好悲观,似乎世界对于我都是灰白的……即使我每天都在笑,每天都在呱呱叫,但是每每回到房间,我就不高兴,我总是想哭了……

我也不知道哭什么……我本有个好男朋友,也有份稳定的工作,我只需做的就是好好过日子,等到该组织家庭的时候嫁出去就好了……但我偏偏要破坏这一切,偏要让爱我的人黯然离开,偏要让关心我的人受伤离开,偏要埋怨生活,偏要把所有人赶出去,自己筑起座围城,把自己锁在里面,什么事也不做,什么人也不见…

有时我在想,我自己是不是有点忧郁症,或许吧?!要不为什么偏要全世界都对我笑的时候,我还躲在墙角哭……我曾经说过,我活三十岁就够了,因为我害怕当青春不再的时候,我会成为一个老太婆跟几只猫猫生活一起,然后孤独地埋怨,埋怨……我曾经说过,我不苛求找到合适的人一起,到了适婚年龄,我嫁了相亲对象就好了,因为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快乐不快乐的……

感情上,我想跟你说:“亲爱的你,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我对你要求太高。当我不高兴时,我想你留在身边陪我,而不是因为我的语气不好而责怪我;当我想有人陪时,我想你就在身旁,但鉴于目前情况,一般你都做不到,而且你也不是超人,有时我只能无助地自己想办法;当你说需要安慰时,我不是不想站在你身旁鼓励你,只是我连自己的情绪都没管好,我着实没心思猜测你的感受。我知你不曾怪我,但我自知做得不够,根本没做到女朋友的本分,所以我选择先离开了,只为了不妨碍你,更为了给自己一点思考的空间,想想到底自己该怎样……或许你愿意陪我渡过难关,但这样你会好辛苦,因为我总在伤害你,无论行为上还是言语上……”

工作上,我在一个快乐的部门,做着固定的工作,每天准时上下班……在很多亲戚朋友看来,即使收入不高也不失为一份适合女孩子的工作……但我却不是这样想,我想靠自己争取生活更好,想找机会证明自己,这或许是每个毕业生的想法……但当我工作一年后,我觉得我没有做到自己期望的,那种挫败感好受伤……或许只是我一直以为自己有多大能耐而已……刚进高力时,我还在想大不了离开高力另起炉灶,但过了一年后,我发现原来自己一文不值,或许离开高力后就没什么更好的工作单位要我这个废人了……于是,忧心又起,失落又至……

生活上,我总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于是乎我对生活似乎没了激情……最近,我在休息之外,有了绣十字绣、做模型的兴趣……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自己幼稚,后来,我才想到,其实是因为我对目前生活不满,于是,当我做模型时,我可以做个更好的家,更好的店,这样我可以假装自己有个更好的工作,过更好的生活……当我绣十字绣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是在心里数着格子……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被我伤害过的人,希望你能明白,我不是自私,不是在戏弄你,只是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不知道我的愁绪如何消除……希望你能明白,我只是想静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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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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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我却有些浮躁不安。

在台灯的指引下,我不耐烦地拿起枕边那本淡黄色的书一一《林清散文自选集》。

这封面就把我的“心”牵了过去一一潇洒的“林清玄”三个大字显赫地印在纷纷扬扬飘落的蒲公英上,颇有一种芳芬之感。“林清玄大概是个温柔的女子吧!”我想着,便翻开了书。“天啊!‘她’竟是一个修行过的男人!”我惊叹着看了他的简介。

有一种无名的冲动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他的文章。我随意地一翻,就翻到了一篇名叫《清欢》的文章。“这有什么好写的?!”我嘀咕着,开始看了。它是由苏轼的一阕词,引出了主题一一清欢。凊欢是什么?是吃的?(Inspirationalquotesyuedu.mipang.com)穿的?用的?在文中,我找到了答案。噢,原来清欢指的是“清淡的欢愉”。可现在,想在世间找到“清欢”,可就万分难了一一散个步,汽车声不断呼吼而过;吃个清淡的小菜,杳不可得,油、盐、酱、味精已成为菜的特色;喝一杯茶,但那些地方总是嘈杂无比;去赏赏湖,正漂流的汽水瓶已成为所有人看的“展览物”;去庙里走走,门口满满的摊贩??这个年代的“凊欢”太难寻了!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和谐宁静;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

我重翻回目录,一篇名叫《咬舌自尽的狗》的文章映入我眼帘,我翻到了相应面数,如狼似虎地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早已是视线模糊。那主人

无情之人背弃有情之人?

每每读到林清玄的散文,总觉得他恬淡自然的散文中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并且透着几丝禅味,小故事大道理也是他散文中必备的风格。

读着林清玄的散文,就好似在听一位禅师的谆谆教导,在安抚我那颗浮躁不安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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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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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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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昙花一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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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昙花长出了很多花骨朵,花骨朵一天天地长大了,没有几天的功夫,花骨朵就比我的手指头还要长。花骨朵长胖了,紫色的花骨朵露出了淡淡的黄色,又渐渐地变白了。

妈妈说:“昙花要开花了。”,我问:“今天吗?”,妈妈说:“看样子,今天昙花一定会开花的。”,我说:“我要叫我的好朋友过来看昙花开花。”。

这棵昙花,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时候这棵昙花还没有这样高,妈妈说:“这是昙花,昙花别名琼花、月下美人。昙花是和仙人掌是一类的沙漠植物。”,仙人球仙人掌上边都有很多很尖的刺,昙花上却没有刺,我问:“为什么仙人球有刺,昙花没有刺?”,妈妈说:“不是昙花没有刺,它的刺比较少,只是在刚刚长出了的新枝凹处有刺毛状刺,老枝是没有刺的。”。

妈妈说:“昙花是在夏秋季晚间开花的,花是白色,很大,很香,它的花跟漏斗一样。”,我问:“妈妈漏斗是什么呀?”,妈妈在厨房里找了以后说:“我们家的漏斗不知道去哪里了,昙花也可以说是像一个喇叭一样。”。

妈妈说昙花很好看,可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三岁以前,天还没有黑,昙花还没有开,我就早早地进入梦乡。去年,我已经四岁,我第一次看到昙花开花,昙花真的很好看,雪白雪白的,好香,好香。

今年昙花又要开了,我放学的时候,我跟乖乖兔说,我跟杨小跳说了,我也跟宋跳兔说了,路上我又跟奇兔兔说了。

放学,乖乖兔杨小跳就直接来到我的家,看着昙花,杨小跳说:“昙花那么高呀,像一棵小树。”,乖乖兔说:“我还没有看见这么大的花。”,乖乖兔摸着支在花盆里的棍子,和捆绑着的绳子说:“怎么还要棍子支着呀?”,妈妈说:“不用棍子支着昙花就会倒了。”。

外婆说:“你们就在这里吃饭吧。”,杨小跳问:“有什么好吃的呀。”,外婆说:“排骨山药汤,还有鱼。”,杨小跳说:“那我就不回家了。”,乖乖兔说:“我要回家吃饭,吃完饭我再来看昙花。”,乖乖兔要回家,杨小跳说:“我也回家吃饭吧。”。

我还在吃饭,杨小跳就在喊:“庆兔兔,昙花开了没有。”,我爬到飘窗上说:“还没有开。”,我刚刚吃了几口饭,杨小跳又在喊,我又去跟杨小跳说昙花没有开。

妈妈说:“杨小跳,你不要急,慢慢地吃饭,一会昙花要开的时候,我们会叫你们的。”。

我们家桌子上的碗筷还没有收拾好,楼下就传来杨小跳乖乖兔的喊声。

昙花还没有张开嘴,两个人围着昙花转了几圈,杨小跳说:“怎么还没有开呀?”,我说:“还没有到时间。”,乖乖兔说:“时间到了,花自然就会开了。”。

我说:“我们看电视吧。”,杨小跳说:“我要看擎天柱。”,乖乖兔说:“我不看擎天柱,就是打打杀杀。”,杨小跳说:“擎天柱多厉害呀。”,乖乖兔说:“擎天柱厉害有什么用,我们又不能天天去打架。”,我说:“我们看《朵拉爱冒险》好不好。”,乖乖兔说:“我看《朵拉爱冒险》。”,杨小跳说:“你们看《朵拉》,我就玩擎天柱。”。

屋里突然香起来了,乖乖兔说:“好香呀。”,我说:“是不是昙花要开花了。”,电视也不看了,擎天柱也不玩了。

我们三个人围着昙花看,转了两圈,乖乖兔说:“你们看,昙花开花了。”,我也指着一朵昙花说:“我也看到一朵昙花要开花了。”。

客厅里的香味越来越重,昙花树上的昙花一朵朵都裂开嘴,我们又接着看电视,杨小跳接着玩擎天柱。一集没有看完,乖乖兔说:“我们再开开昙花吧。”。

这时候的昙花,一盏盏玫瑰色宫灯花苞,张开了洁白的小嘴,就像一个白玉雕琢花瓶,浓浓的清香也越来越强烈了。

晚上我们看到的昙花还是玫瑰色的花苞,现在竟然变成了雪白的花了,乖乖兔说:“刚刚还是紫色的花骨朵,一会就变成了那么漂亮的花。”杨小跳说:“和动画片一样,一会花就开开了。”。乖乖兔用手指着说:“你们看,花在抖。”,我说:“又一片花瓣张开了。”,杨小跳说:“花瓣张开的时候,花就会抖一下。”。

乖乖兔说:“你们看花里面的那么漂亮,那一丝丝白白的花蕊头。”,我说:“你们看,它们头上顶着淡黄色的花粉。”,杨小跳说:“你们说像不像黄色的芝麻呀?”。

花蕊头就像鱼钩一样地卷曲着,它那又粗又长的雄蕊,把它的柱头努力地伸出花外。

乖乖兔说:“昙花晚上开花不好,如果白天开花就好了。”,我说:“白天开花,我们还在上学,我们就看不到了。”。妈妈说:“要想昙花白天开放,在花蕾膨大时,白天将它用黑布、黑色塑科薄膜做成遮光罩罩住,不让它见到光。晚上则用灯光照射。经过这样昼夜颠倒七八天后,昙花就把时间搞错了,这时候的昙花就会在白天开放了。”。

妈妈说:“昙花不到半夜就会凋谢,漂亮好看的昙花就开那么一会,所以人们都说《昙花一现》”。

乖乖兔问:“为什么昙花会晚上开花呢?”,妈妈说:“这是和它的生长环境分不开的。昙花生长在美洲墨西哥至巴西的热带沙漠中,当地气候又干又热,但到晚上就没有那么热了。晚上开花,可以避开强烈的阳光曝晒,晚上昆虫也因为凉快了,也都出来活动了。天长日久,昙花在夜间短时间开花的特性就逐渐形成,于是一代代相传到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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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守望你是我的歌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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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音乐。

我不知道这后半生还能不能见到你,再一次和你相遇。我在苦苦等待你的路上整整守候了二十九年,那是一万多个日日夜夜啊。思念如果堆集成山,它一定比喜马拉雅山还高,比太平洋还要深遂广阔。

真想坐在你的身旁,握住你的手,倾诉我心中无人探知的爱恋让你感受我的款款深情,那层峦叠嶂般的脉脉忧伤。

我要把万千的心事在你怀里放飞,我要把约定三生的渴望,放在你的脑海中让它悄然地绽放。我要让无尽的思念,张开翅膀带着你在蓝天一起飞翔。

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你并没有对我承诺过什么。泰戈尔有首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仍然清晰的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上高中的那年,我们同班,不约而同地坐到了一个教室里。你坐在我的前面,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瞳孔里。你很文静,一节课坐在凳子上几乎纹丝不动。课余时间,你会转过身来和我同桌的女同学说话,声音温柔甜美,触动放飞我的心情。

这时候我会看清楚你的庐山真面目,你有一张清秀美丽的脸庞,肤色皎白,眉毛像弯弯的月亮,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气质青山绿水特别吸引人。莞尔一笑,嘴唇轻启,不经意间会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尤其嘴角处的那颗小虎牙,常常惹得我心生遐思…声音在口齿间来回穿梭,好似泉水叮咚,丝丝入耳,分外动听。说实话,班里也有长得比你好看的女同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我只喜欢你,只有你能入我的法眼,让我的心有些悸动,有些颤栗。

学校后面有一块大大的草场,边缘地带还有一块空地,那里杂草疯长,野花飘香。空地东边北边靠近围墙处有一条排水沟,沟的两旁长起一排粗壮的白杨。天气最热时,树下有阴凉,也很宁静,是一个能让人静下心来读书的好地方。晨曦中,夕阳下,许多同学会去那里背书,记单词。因此我会在那里遇见你。你搀扶着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女同学慢慢地走过来,和我擦肩而过时,你只是微微一笑,轻轻点一下头就走过去了。

也许是青舂的羞涩,这样无数次的见面,我们都没有太多地说过几句话。有几次你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会四处张望,心中产生一种莫名的惆怅,以后很长一段时光里,我完全被你的形象牵动着,甚至长夜无眠。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你了,这种感觉是那样的强烈,强烈的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思之再三,我准备鼓足勇气想对你表白。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中夹了一张纸条,约你在白杨树下见面。

可是你许多天都没有回应,是无意中弄丢了纸条还是其它原因,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我有些失望了,可是更让我失望的是不久之后,几乎是一夜之间,你就悄无声息消失在茫茫人海。从此一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你的消息,再也没有看见到你的身影。

那一年,我们刚刚读完高二。你向东,我向西,我们美丽的相遇竟然会是这样的结局,这是我永远也无法预料到的人生悲剧。

我们就像天空中划过的两颗流星,有一天相遇,再近也是最远的距离。你是不是为我而来我不知道,但这些年我的思念无比坚定的告诉我,我是为你而来,千真万确。重逢虽然杳无可期,但我是一个不悲观的人,假如我们注定只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那么一场忧伤的戏剧又能说明什么呢?那么我思念的跋涉和流浪又有什么意义。

冥冥之中,也许上苍会眷顾我,再给我一次相遇,那又会是一个怎样完美的结尾呢?我无法回答自己。

你绝情的不辞而别,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思念和伤感为这种心境我写过许多首诗。有一首《与你牵手还有多远》,最能代表我对你的思念和期盼。

你是一片云,

听见你的声音,

却不见你的踪影。

你是一片雨,

浇透我的身心,

却扑入大地的怀中。

你就是一条相思的河流,

载着我苦苦的等待在漂走。

在我最忧伤时你关闭了心扉,

没有聆听我铺天盖地的呻吟。

我在禅院双手合十祈祷了二十年,

你是否听见我撕心裂肺的呼喊。

我夜晚枕着你的名字入睡,

黎明背起行囊再一次追寻。

我想问你一声,

你如果是相约的驿站,

请你告诉我,

与你牵手的路程还有多远?

毕业以后,我隐约听到你当年缀学的原因是参加了工作,从此我再没有向任何人打听过你的信息,我想把这份最纯最真的爱恋藏在心底,因为它是我情感世界里的一个秘密。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一朵未曾绽放的花蕾,缺少阳光雨露的滋润,枯萎就是它的宿命。

我也对你做过无数次遐想。你到底来自何方?然后又去了那里?你结婚了吗?他对你好吗?你们有孩子了吗?你的家庭幸福吗?你现在生活过的好吗?这都是我想知道的答案。

我们相遇却没有相恋,就像人在旅途中的一次邂逅,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你我换来的仅仅是今生的擦肩而过呀。

成年后,我爱过别人,别人也爱过我。一路走来。情路坎坷。每当感情失落时,你时常出现在我记忆的屏幕上,始终经年不退。

那场风华雪月的爱恋带给我的是苦苦的相思,都说相思苦,相思累。“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你是我一生的牵挂,你是我一切痛苦的原因呀。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和你再相见,从此开始我孤单思念……”

但是我不后悔,思念一个人,这么长时间从未感到倦歇,从未感到放弃,这是男人的倔犟与执着。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痛苦并快乐着,这就是人生。

月园,是一幅画,而月缺,是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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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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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0了,早早的和爷爷去喝完早茶后。坐车回家,看起来很平常的一件事,却被以外弄的一点都不平常。坐车的时候,我的右脚跟,被车轮中间的那钢丝搽到,当场不见了一大片肉(不是一大快肉)。我当时想的不是我的脚怎么样了,而是我刚刚交到的女友的第一次约会(她是我的第一位女友),我们虽然没约定时间,当男孩总不应该让女孩等吧,对不对。

回家后,仔细看了鞋子和脚。鞋子显破烂状,脚跟处的袜子被磨破,脚跟那处没血,但仔细的看,淤青了。虽然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去和女友约会的念头。毅然拿出活络油,狠狠的搽上去,那个痛啊,折磨啊。其实这鞋都不是最恐怖的,恐怖的是之后的2-3个小时,因为我穿的是牛仔裤(和女友约会,不帅点怎么行呢,对不对),大家都知道,牛仔裤的里面是很磨人的,而我的伤口,就正被裤子搽着,痛苦啊,折磨啊。

真不敢相信,我居然顶了2-3个小时,这段时间给我的,就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还有一个就是-强颜欢笑,以前一直不知道这成语的意思,没想到我明白的时候,居然是我即将和女友约会的时候。我一定要和大家解释强颜欢笑这成语,大家应该在电视上看过了,强颜欢笑,在我看来,亲身体验过后,才知道,强颜欢笑其实是精神和肉体一起折磨你,并不是精神或肉体单一的折磨你,脚上的痛,虽然痛,但我却不能叫出来,还得笑(不笑就得哭了咯),你们看着,好象没什么,但是,那种感觉,你们最好是不要体会,N恐怖的。

10。30冒着被骂的危险,坐车到了女友家,但令我失望的是,她不在家。总的来说,今天,我同时感受到了强颜欢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三种感觉,不可以不说的是,每一次有重要的约会,我一定会发生一些事,这次就是我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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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约着去走路散文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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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她介绍,加入了一个驴友群,以前也见过“驴友”这个词,但一直似懂非懂。经一个叫“憨豆”的人指教,才知道,爱好和从事户外活动的称为“驴友”,是“旅友”的谐音。驴友们的爱好,就是走路,远离闹市,远离政治,亲近乡野田园,亲近名山大川,返璞归真,只关心与爱好与走路、旅游相关的活动和话题。

“憨豆”告诉我,他们这个周末已经组织活动了,要去楚雄西北郊的青山嘴徒步走路。

我加入的楚雄驴友群,女士为主,性别原因,体力有限,因此爱爬山的很少,主要是去乡野田园里走路,而我主要爱好爬山。我觉得,徒步活动或者说走路是一种很有益、很绿色、很积极、很健康、很浪漫的生活方式。

驴友群,是健康向上的群体,玩的是健康的游戏。我觉得,驴友群,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群里最绿色、最健康、最有意思的一类。

唐代大诗人李白喜欢走路,畅游名山大川,“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他是高人雅士,骑着白鹿出去走路,出去旅行,很高雅的出行,很高雅讲究的走路。八仙里的张果老,确实是骑驴出去走路,慢慢悠悠走路,也属境界高。大概骑白鹿、骑驴的人就都会有些仙气。今天喜欢走路的群体称为驴友群,可能还真与张果老骑驴走路有点关系。古人大概有骑驴走路、出去看戏的爱好,不然不会有“骑驴看唱本”的说法。我喜欢的词语不多,熟悉的词语也不多,主要就是熟悉村庄、庄稼、村路、泥土、山脉、河流等等这几个词语,其他基本不熟悉。

我喜欢走路,与忙碌之中,尽量挤出点时间,周末,晚饭后,约着一两个人或者独自去走路,慢慢悠悠享受走路的感觉,慢慢悠悠享受生命存在的感觉。

我反正好像不太喜欢去人多处比如大街上走,走,还是要去大自然里,人烟稀少处,返璞归真。

我有两个朋友,喜欢在晚饭后、夜色里去爬西山,走到没人处,高兴了,热起来了,就要脱上身衣服,扒掉鞋子,提着鞋子,赤着脚,坦胸露乳,率性走一回。

爱走,就很好,境界高。但是怎么走,却是个问题,有讲究。驴,只会走路,不会坐车,驴友群、驴友们组织活动,也基本不动车,只是如果到远郊活动,才不得不把车子开到乡野里,开到山下,然后徒步走路和爬山,回来时候,再开车回城里。户外活动,就是走路好,坐车的旅游,没有走路感觉好,没有走路境界高。

其实,走路,不是游戏,而是返璞归真,是一种生命状态。走路,是人最早的生存状态、最早的生命状态,坐车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普遍的生命状态。我这群驴友“憨豆”“憨鸭子”们组织进行的其实是一种最古老、最返璞归真的活动,最自然、最绿色的活动。

放着车子不坐,却着意去走路,甚至约着去走路,在有些人看来是白痴,是憨豆、憨鸭子,这群人,不是白痴,不是憨豆、憨苞谷、憨洋芋、憨鸭子,又是什么呢?

其实,喜欢走路,约着去走路,是高境界,是追求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生命状态,是绿色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方式。

驴友们出去郊野走路、活动,吃饭都是AA制,率性自然,相互不欠人情,心情好时候,也偶尔相互请吃点烧烤,喝点小酒,当然这些是小插曲,不是主要的,主要还是走路。

有些驴友,没有车子,甚至也没有自行车,也参加驴友群,约着去走路,那才是极高境界。真的,我认为,钟情走路的人,就是境界高。人类一产生,我们的一辈辈老祖宗,就是走路的境界,正因为走路,人类视野开阔了,大脑越来越聪明了,体质越来越好了。

有的驴友,不赞成我的“境界”之说,说“境界?喜爱走路,参加驴友群,其实各有各的原因。我开车10年,至今共换了三辆车,工薪阶层哦,每天上班下班,异常忙碌,忙得我多一步都不愿走,丢个垃圾都要骑摩托去,但是,后来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疼的难受,就只有改走路,坚持走路上下班,每天10公里,单程走50分钟,现在我就刚走到办公室”。

大家异常忙碌,来去匆匆,节奏快得难受,难得挤出时间,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爬西山的驴友们,都是车开到山脚,爬完又开车回家。真的,走路也得挤得出时间,大多数人,每天都忙得挤不出一点点时间去走路了。相约放身体于大自然,放身体于乡野田园,慢慢悠悠、慢慢腾腾走走路,感受阳光慢慢浸润身心,享受脚踩在路上特别是泥土路上的踏实感觉和惬意。古人是因为只能走路,没有汽车坐,也没有自行车骑,快不起来,太慢,忙得没时间做事。我们今天,是太快,每天忙忙碌碌,上班下班,上班签到刷卡,下班买菜做饭,接送小孩,快得没时间慢下来,没时间慢慢走路了,所以大家才要组织起来,组织驴友群,去乡间、去郊野慢慢走路,慢下来走路,慢下来活动,慢下来出行,慢下来生活,慢下来慢慢体会生活,慢下来慢慢品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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