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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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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种说不出的思念抒情散文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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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就不会在拥有,我知道错过了就永远不会在回头,只剩下那心中以纷纷伤痛无法抹去,时间可以淡化却不能遗忘,伤痛能够愈合却不能无痕。爱上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忘记一个也许需要一辈子,也许是永远不能忘记,只是随着时间的流失会淡化,会习惯,会慢慢的退到记忆的角落,然而心里却留下了一个无法了结的痛楚。

夜深的时候总是很容易的清醒着,不想思考但还是敲下了这些日子都浮在脑海里的文字,在这个忧伤的夜里仍然想用文字去挣扎着表示些什么,这些指尖下的文字让我体会更多的确实寂寞与孤独,沮丧与颓废,让人寒战的冷。每一个人故事背后的辛酸,每一个深夜写下文字的人心中的痛楚,在此刻夜的的网络上默默地展开,曾经说过的话,写过的字,发生的故事,一幕幕浮现,但已经是苍白的记忆。曾经以为真的可以跟你相知相惜,曾经说过要好好珍惜,可誓言是那么的脆弱易碎。

今夜很凄凉,一个人守护者自己的寂寞,拥抱这自己的孤独,曾经幻想这一起出去走一走,牵着你的手,走进陌生的风景里,幻想着抱着你慢慢走下去!也许你没能真的懂我,也许是我们相识的太匆忙,我却一直执迷不悟的喜欢着,惦记着,心痛着,不知道现在你会不会回想当初的柔情与甜蜜?会不会想到痛惜?其实我一直在珍惜,也许上苍注定了今生和你缘尽于此。

痛楚不能分担,快乐不能分享,拥有是未能好好把握,失去时再无力挽回,错过了也就真的错过了。谁不想爱与被爱呢?我想要你的爱,可你的世界终究没有我,不是你没有条件享受我给你的幸福,而是你舍弃了能够拥有的快乐。爱过,痛过,哭过,最后回归平淡,错过了也就失去了,永远的失去了,剩下的只有寂寞与孤独,没有你当夜来临是会很寂寞,会很孤独...

一直相信黑夜是灵魂的居所,我喜欢黑夜,因为习惯了孤独的感觉,习惯了冰冷的空气围绕在我身边。在疲惫暗无天日的世界里,只有在这无边的黑夜中才看不见自己的悲伤,可是心碎的声音确实那么的清晰,你可知道那颗碎掉的心我是多么多么努力才拼凑回来的么?可当拼凑好以后迎接它的竟然是又一次的心碎..夜已经是那么的冷,当冬天来临时,还会记得当初的温暖与此刻的心痛么?凌乱的文字一如凌乱的心情,寂寞着,孤独着,心痛着,独自品尝着,眼角有湿润的东西在无声的滑落....

有那么一种说不出的思念,那么一双手,想要握住,不想放开,更不轻易放弃;有那么一个微笑,让人那么的记忆犹新;有那么一个人,总是让人那么的朝思暮想,那么的牵挂;更有那么一个人,如果可以,多么的想让你成为我的专属,想要紧紧地抱住!

有那么一个人,今晚静静的坐在阳台,带上耳机,听着淡淡的音乐,看着夜空下的星星,脑海中浮现出心中无时无刻想念的你,这一刻是多么的宁静,想让时间停止在这一刻,在这一刻的想念好清晰,有很多时候就想这么静静的一个人!

夜晚的风,吹过脸庞,凉的吹走了一天的疲惫,带着对你的想念,不知道有没有吹到你的身边,不知道这个时候的你会不会突然的想起我……

有那么一个人,还是让你牵挂;有那么一段感情,让你依旧没有不下!也有那么一个人,一直等待着你或许偶尔的想念,等待着有那么一天,可以等到你的依赖!

只有一个人,只有自己知道心中想着什么,夜空下的孤单,等待着那个不在让自己孤单的人,那份情感,等待着那个属于我的天使,更等待着只属于我们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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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美味的菠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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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是一种热带水果,它生长在沿海地区,深受人们的喜爱,也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之一。

看,菠萝金黄金黄的,像身披战袍的勇士。他的样子像大号的手雷,又像海绵宝宝里的屋子。它全身有许多棱形小块,一块块叠在一起,像鱼的鳞。仔细看,棱形小块上有一根尖刺,它戴着一顶小帽子,这顶帽子是长条绿叶组成,每一片绿叶的边上有一个锯齿状的尖刺。

轻轻摸一摸,很粗糙,稍微一用力,手就会感觉有些痛呢!

削掉皮一看,上面有许多小黑点,那些小黑点可不能吃,要把小黑点挖掉。挖掉之后,会有一圈圈螺旋状的小沟槽,像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还像一条巨蟒盘着身子在呼呼大睡呢!仔细看,上面还有一个个小洞洞,像一个马蜂窝。

这时一股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馋得我直流口水,闻着闻着,我仿佛来到了水果的天堂。

咬一口,一股酸酸甜甜的汁水在我的口中流淌,像是帮我清洁牙齿,嘴里弥漫着浓浓的香味,让我回味无穷。

你知道吗?菠萝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是水果中的明星,也是菜肴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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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偶遇大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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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住在西郊,所以散步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去郊外,到那里感受旷野清新的空气,欣赏绚丽多彩的大自然风光,去看渔人张网捕捞、看农人田间锄禾、眼望马儿奔驰于原野嘶鸣、耳听鸟儿盘旋在天空歌唱,在美丽的大草原散步真可谓有一种到了仙境之感,既锻炼了身体,也陶冶了心情。

但偶尔也去闹市中闲逛,去看柏油路上如蝗虫般爬行的车辆,穿插于熙熙攘攘的人流时,既看到城市的繁华,也感受到人满为患的喧嚣繁杂。

今天想去买个手机卡,于是借散步之机去步行街,一走进市区即被融进了拥挤的人流,好像失去了自主意识一样,被潮水般的人群“挟持”着一步步向前蠕动。

反正自己也没有急事,便“随波逐流”地跟着人群流动,但见整个大街上人头攒动,人人忙忙碌碌的样子都好像去抢什么东西。

看着行色匆匆的各色人等,见他们一个个喜笑颜开,无论是花枝招展的少女、少妇,还是生气勃勃的毛头小伙、以及步履蹒跚的老人、乃至活蹦乱跳的孩子,人人都好像刚捡到了元宝,亦或是彩票中了五百万,谁也掩饰不住此刻逛街时的内心喜悦。

正在人行路上边散步边看街景,感受店铺前人声嘈杂的同时,也时而扫一眼柏油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

还在无意识地闲逛着,突然听见一店铺门口有人喊:“是不是王老弟啊?”

听见喊声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见远处电动三轮车上骑着一位老者,电动车已调头向我这里拐过来,并且还一只手连连向我挥舞,估计此人认识我,否则他怎么会面向我喊啊?就于是也转身向他走去。

是戴大哥,还没走到三轮车跟前我就认出了此人,同时也加快了步子。

走到跟前一看,可不正是戴大哥嘛,我们已经整整二十年没见面了啊,而且二十年前那次见面也只是匆匆一会晤,仅区区十几分钟而已。

一番寒暄之后,知道戴大哥已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十五年前就已经退休……和戴大哥聊了一会,他因有事情要办便分手了。

戴大哥骑着电动三轮车拐进柏油路,即可就消失在人流里分不清哪个是他,虽然戴大哥看不见了,思绪里却想起和戴大哥曾有过两次接触,一次是上世纪一九七五年冬天,一次是一九九五年夏天,两次见面时间均相隔二十年、也就是说在四十年的岁月里,我和戴大哥见面却仅有三次。

第一次和戴大哥见面时互不认识,时已年逾花甲的我当时还是个毛头小伙,而戴大哥那时已经三十多岁,风华正茂的戴大哥,当时在小城已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因戴大哥是司机,那个年代汽车非常少,而戴大哥则是在县人大开轿车,他那种身份在小城算是人上人了,而我那时却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衣着寒酸、满手老茧、满脚丫子泥土,脸被晒得黢黑……

令人可笑的是,我和戴大哥身份相差悬殊,却因特殊的情况在一个屋里住了一个星期。

如今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当时去过县医院的人都知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本县医院的传染病房设在医院西南角土平房,肝炎、毒性痢疾等病患者都被隔离在这里进行治疗,当时两岁的女儿患了毒性痢疾,而戴大哥则患了黄疸型肝炎,他们虽不是一种病症,却因那时条件所限因都是传染病被安排在了一个病房。

和戴大哥这次在同一病房相住,深刻体会到了人与人的差别,我居住的村子离县城近百里,有时候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去县城一次,加之我们是外来人在城里举目无亲,所以在治疗期间一个来探望的人也没有。

而戴大哥则不同,或许他由于职业关系接触面广,来探望他的客人那真是络绎不绝啊,那时候还不实行送什么贵重礼物,来探望的人都是买几斤水果即可,探望戴大哥的人这拨刚走,那拨人又来了。

那时候农村相当困难,女儿患病住院陪同治疗的两个大人则全无病,医院的饭菜我们哪吃得起啊?和医生说明情况后,人家准许我们在传染病房的炉子上做饭,故此解决了我们很大困难。

我们那种寒酸状况戴大哥看在眼里,他一日三餐都是单位给预约,并且单位派人照顾他,所以每次戴大哥都多定些饭菜给我们,客人们拿来的礼物也给我们很多……

女儿病好后我们就回家了,本以为以后就不会和戴大哥再见面了,因我们居住的村子十分偏僻,戴大哥的轿车怎么会去那种地方啊?而自己一个农民进城机会也少的可怜,就算进城也不会去找戴大哥啊,去找人家干什么啊……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劲风在南方刮了几年之后,才如大姑娘般迈着四方步、扭扭捏捏、有条不紊地慢悠悠吹进了我们村子。

向来不“安分守己”的我,早就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锄禾了,起早贪黑汗滴禾下土的滋味实在是尝够了,所以连想都没想便一个猛子扎进改革的大潮,冒着可能被改革大潮淹死的危险,做了一名当时少有的弄潮儿走出了小村。

十几年后的一天,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驶进酒厂,此时已经是一九九五年的夏天,虽经十几年改革洗礼各种汽车也多了起来,但当地大部分还都是夏利、桑塔纳、甚至还有212吉普车,奥迪在当时还是凤毛麟角,所以车一进院就引起了人们注意。

在车上第一个下来的人是张县长,这老头曾来过酒厂几次,故此我认识他,后面跟下来两位不熟悉,张县长一一做了介绍,我笑着问张县长:“老张头,今天咋换车了啊?”

张县长边往办公室走边说:“我那辆破桑塔纳在修配厂住院了,今天事情急搭人大王主任车来的,想喝你小子的原浆老白干了,给老头子接一壶六十五度以上的酒……”

张县长说完指着奥迪车说:“酒壶在戴师傅车里,你先给我把酒壶灌满再进屋……”

张县长说完不再理我,招呼那两人径自进办公室去了。

张县长是蒙古族人,喜欢喝高度原浆白酒,下乡路过时偶尔就来灌一壶,还记得他说过那句可笑的话:“小王啊,喝别处的酒咽下时只辣到嗓子眼,喝你小子的酒一直辣到肚脐子,浑身都感到热乎乎的啊……”

奥迪车贴了太阳膜,在外面看不见车里的人,所以我走过去敲了敲车门。

车门打开走下一人,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特别是他嘴里那颗金牙,尽管二十年不曾见面,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是戴大哥,于是情不自禁地喊出来:“戴大哥。”

戴大哥愣愣地看着我,一只手扶在车门上,一只手在涂有发蜡锃亮的头发上梳理着,极力在脑海里搜寻着对我的记忆,但无论戴大哥怎么在记忆库里翻找,他却始终也没想起我是谁来。

知道戴大哥不会想起我是谁的,因为戴大哥接触的人太多,况且时间流淌过去了二十年,而且我此刻和二十年前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无论从外表及言谈戴大哥都不会和传染病房里的我联系在一起,于是就说:“戴大哥,我是王明忠啊,二十年前在县医院传染病房陪女儿看病时,我们曾经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啊……”

戴大哥依然不说话,两眼在我身上反复打量着,好像我身上藏着什么东西在极力寻找似的。

片刻之后戴大哥突然拍了一下额头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怎么会在这啊?你不是在某某村吗?那村子离这不是还有几十里路吗?来这干嘛啊……”

和戴大哥扼要说明了来这里的情况,戴大哥惊诧不已,转身去后备箱拿出张县长的酒壶,和他边聊着边去库里灌酒,当然不会让戴大哥空手回去,打发工人去商店买了一个和张县长一样的酒壶,也给戴大哥灌满了一壶带回去……

酒壶送进奥迪后备箱,趁戴大哥在后备箱鼓捣时进办公室招待张县长等人,哪知这老头非常着急,一听说酒已经装在车里立即招呼那二人就走,说是去另一个乡了解换届选举的事情,见人家有“大事”要办,所以也没过分挽留陪着他们出了办公室,随后也过去和戴大哥告别。

戴大哥笑着说:“老弟啊,这回知道你在这就好了,大哥短不了会来的,干我们这一行看着是挺风光,可也有难处啊,比如此刻吧,我多么想和你聊一会叙叙旧啊,可是领导要走就必须行动,我们司机有句行话:有睡觉的时间、没有撒尿的时间,就是说司机躺在车里睡觉可以,领导来了那是在岗位上,说走就走,然而,当司机去撒尿时偏偏领导来了,见司机不在就会认为司机脱离岗位……”

戴大哥握着我手还在说,张县长已经催促了:“戴师傅,走吧,有事没办完的话咱们回来再到这里,让小王给咱们安排饭……”

戴大哥无奈地说:“王老弟,大哥走了,后会有期……”

戴大哥说完钻进了奥迪,头探出车窗连连和我挥手告别,随后按了一声喇叭奥迪驶出了酒厂。

此次一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过戴大哥,不久之后我便撤出了酒厂,年底也搬进了城里,也曾侧面打听过戴大哥,听说他已经不再开车,和戴大哥也没有太深的交往,所以也不曾过深地去探知戴大哥的一切,想不到今天无意中竟然遇见了戴大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祝戴大哥晚年生活时时开心、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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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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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光。如果可以,我希望能有与他同样的速度,守候在他身边。

无时不刻懒洋洋的阳光,在空中做着自己的王。

阳光经过八分钟的奔跑,来到我们面前,绽开了有点傻的笑脸。万物生长需要阳光,阳光便是种动力,扫清了心里积压的灰尘,然后留下个亮堂堂、暖洋洋的心房。只有阳光能送走黑夜,阳光清空了黑夜中人们疯狂蔓延的孤寂,阳光将黑夜中残留的遗憾化为了第二天奋斗的动力,阳光照亮了黑暗的源泉,水里的悲伤就藏不住了,浮出水面,轻轻消散在阳光的亲吻中。阳光总是以博大之心面对世间万物,无论丑陋美丽,阳光都毫不介意地为他们镀金。

若在起床之时能看见明媚的阳光,便觉得心情好了一大半;若在阳光里走着与朋友聊着便觉得此刻的快乐已全被阳光融化;若在冬天能傻站在草坪上,对蓝天白云阳光笑得毫无戒备,便觉得自己血液已全是太阳的味道。

明亮透澈的灯光,在房间内有限地跳跃,甚是欢畅。

灯光无疑是与人们生活最为密切的光了,只需按下按钮,灯管中边充斥着如水般干净的光,却比水更加透明。就在这一片灯光下,照出学生们低头奋斗的影,照出母亲在厨房中忙碌的影,照出父亲与孩子玩乐的影。他看着房间内和谐的景象,也不留余地的用自己赶走阴暗。灯光下我们才可以看清事物,认清事物的优点和瑕疵。

灯光没有表情,却又生动地呈现了人们脸上的喜怒哀乐。轻轻按下按钮,灯光亮起,哪怕是一人的房间也不会显得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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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不悔的岁月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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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九岁。

当我独自一人背着行李,拎着那个在初中用了多年的小木箱,走向大山深处一所学校的时候,从此便有了山村教师的开始。

学校门前树丫上挂着用后壁铁管做的钟,此时用浑厚的声音老远就欢迎我了。因此钟和我的声音此起彼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我变成了那粗大山榆树上的另一口钟。

在大部分时间里,学校只有我一个人住校,放学后,孩子们都回家了,剩下我一人忙着做饭,备课,批作业,有时侍弄菜园,日子就这样周而复始地悄悄流动着,只有那铁钟一丝不苟得用声音把时间切断,然后一丝一丝带走,没有半点 痕迹。那山榆树不知长了多少年,把一间教室遮了大半,那截铁管也不只挂了多少年,绣黑的铁丝已嵌进树干深处,我也不得不想,我会在这里呆多久,这一生是否这样一直到头?

难捱寂寞的我变得急燥起来,放弃的想法一直困扰我,难以自拔。可是每每看到那几十双渴求知识的眼睛,那份责任又悄然的爬山我心头,使我永久不能忘怀。记得有一次我病愈后走进教室,孩子们在讲台上堆满了野花,野果子,黑板上歪歪斜斜地写着:祝老师身体硬棒!看着山里孩子最坦诚的表白,年轻的心忽而驿动着。

孩子们回家后,我常在门口看远山,白云,小河,也时常看书。星期天或雨天,孩子们到校不齐,我便给他们读诗歌,散文,小说。。。。。。我知道他们不会懂得太多,我尽量的读慢,讲简单。孩子们总爱听,我想,他们是听懂了,班上二十几个孩子,冬天瑟缩一团,让人想起农家的母鸡和小鸡。看着他们不合身的成人衣衫,就知道他们的父母远在他乡打工,家境都很贫寒。。。。。。一到上课时,每件衣服有又重新在水里裹了一遍,但没人会在意的。因为每一片污渍就是一份欢乐的痕迹。就是一份不易注释的成长的印记。

谁都不会想到,就是与孩子的朝夕相处中,我竟坚实而平静的奠定了人生基础,走好了人生的第一步。当我看到我的学生从竞赛场上凯旋归来,那张张镀金的获奖证书。。。。。。此时我由衷地感到我收获的是一个沉甸甸,金灿灿的秋,在山里的岁月里,我自学完全部的高中课程,空旷的大自然也让我的灵感应运而生,我那些发表的通讯,诗歌,散文无不侵染着山的灵气。

后来我离开了那儿的大山,只身走进师范学院,毕业后走进了镇小,但心里总惦记着山里。并始终认为是大山让我找到青春,找到了自己该走的路。真的,我不悔那段山里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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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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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正是因为有了朋友的相依相伴才显得越发精彩。

朋友是失意时的一朵白云,带走一切烦恼;朋友是夏日里的一缕清风,挟去脸上的汗滴;朋友是冬日里的骄阳,为我们带来温暖。无论何时,只要有朋友相陪,我们都不会孤独。

一同走过了几个春秋,彼此早已成为知己。任何困难在我们面前都会黯然失色。我坚信:距离不会让我们疏远,那只是我们之间友谊的一次考验。生活中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面对这些我们无从改变,但我们可以转变心态,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些问题,此时,我们无惧。

也许,在遇到岔路时我们会分道扬镳,但请记得我们曾一起走过的日子,曾经的相依相伴已经足够。落才有花开,有散才有聚,若没了那一份无奈又怎懂得珍惜?花儿落了,明年还会再开,流星虽逝,但美好的愿望却留在心底。我们不必为失去的而遗憾,也不必过分留恋,只在乎曾经拥有。

在这个宁静的日子里,让我们忘记一切的烦恼,抛开所有的烦心事,让我们共同停留在这个时刻,去畅想心中的永恒,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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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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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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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吃菠萝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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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说过有菠萝、草莓、西瓜、芒果,其中我超级喜欢吃菠萝。一吃起菠萝就像走进了菠萝王国。

我相信每一个人走到大街上都会看到金灿灿的菠萝,我想你们一定会流口水吧!如果流了就把一个菠萝打开尝尝。菠萝闻起来芳香扑鼻,吃起来让人回味无穷,酸酸甜甜,就像让人去了菠萝王国。

星期日,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叫“教你吃水果”这本书,就看见了菠萝。我心想:我这么久没吃水果也没有吃菠萝,不如叫爸爸买一个菠萝。就这样,于是我跑到爸爸面前说:“爸爸我要吃菠萝。”爸爸笑眯眯地说:“等你学完作文课我们去买。”“太好了!”我大叫起来。

我学完了作文和爸爸走进了一家叫“小水果,小菠萝”的店。哇!这家店怎么全都是菠萝呀!连工作服都是菠萝的图形。

菠萝的叶子像小姑娘的辫子。菠萝圆圆的身体上穿着的“衣服”上涨满了刺,仿佛军人穿的盔甲一样,一个一个地为水果王国站岗。

回到了家,妈妈把菠萝的“外衣”切了下来,露出了金黄金黄的果肉。菠萝的内部有很多孔,像公主的房间。远远望去像一件裙子。妈妈把菠萝端上了桌子,但我很想吃冰棒。于是妈妈就把菠萝插进了筷子里,放进冰箱里冻着。不一会儿,冰冰凉凉的菠萝冰棒出箱了。我们吃着可口的菠萝冰棒,又听妈妈说菠萝的用处和营养。妈妈说:“菠萝的维生素很多,菠萝也可以做冰棒、果汁。”

我是多么喜欢菠萝,一吃起菠萝就像去了菠萝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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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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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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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菠萝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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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基

世界上有许多的水果,比如,有红彤彤的苹果,有金黄色的芒果,还有棕色的椰子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菠萝

你们知道菠萝的外形是什么样的吗?就跟我一起来看看吧。菠萝身上长满了刺,像可爱的小刺猬一样,正是因为它身上长满了刺,所以吃它的时候很麻烦,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它成熟时的颜色是黄色的,十分诱人好看。叶子是绿色的,像一种流行的头发一样长在波罗的头上,很好看。你用鼻子闻一闻,有一股清淡的香味,这种香味让你禁不住流口水;你用耳朵听一听,只要你吃这一块,其他的菠萝好像在说:“你怎么不吃我呢?难道我不美味吗?”你再用嘴巴尝一尝,刚吃进去会很酸,过一会就会十分好吃,然后忍不住多吃几个;你再用手摸一摸它的皮,就很扎,像千千万万个针扎在手上一样。

菠萝不仅好吃,而且还很有营养。啊,菠萝,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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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又是一年双十一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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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光棍节,农历虽然是闰九月的十九日,可它依然是自古以来所有人都喜欢的好数字,它寓意着全天下有情人都“天长地久”的意思。倒是公历的十一月十一日,它在十九年前,充其量也只是四根孤独的小棍子,没人理会,无人搭理。不曾想,如今却发展成为了年轻人心中喜爱的“光棍节”,万人疯狂购物抢购的好日子。

人到中年的我依然有颗不老的心,每年的今天,我都会清楚的记得,它是我的结婚纪念日。一个希望自己与老公能休一天假,一起去逛街买心仪的东西,一起到店子里吃大餐,一起下厨做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的好日子。

喜欢浪漫的我嫁给了一个不解风情的老公,如此单薄的心愿,至今都没有实现过。尽管每年的今天它毫无动静,由于我们俩都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人,也还相安无事。我不会自讨没趣的去为一个连结婚纪念日都不记得的人而浪漫,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情,想想也就罢了,在那个木瓜脑袋跟前,当不得真。

我闭着眼睛都能随便回忆起老公曾经的态度:“娘希匹,老娘们了,成天都想些不着调的事情,浪漫能填饱肚子?!”啧啧啧,说得他好像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懂得浪漫的人似的,嫁给他的六千九百三十五天的日子里,我就从没见过他有一天浪漫过。

十九年,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九年。岁月是把无情的杀猪刀,它足以将一个清纯的少女变成一个平庸的中年妇女,让她青春不再,容颜不再。如今岁月留给我的,只有中年妇女才有的淡定、平和。

这不,老公受伤的脚还没完全好,昨晚我自己也出了状况。我的右手臂突然不能动弹,奇痛无比。

我这是怎么了?习惯用右手的我明天如何开车去上班?!走路?老公的脚还没完全好,我可不能前功尽弃,让脚快恢复的他跟我一起走路。让老公开车?很久都没摸过汽车的急性子老公能在人群中轻松自如的穿行么?!再说了,把学生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他也没闲工夫按时接送我上下班。

我不需要人照顾,也没有人会照顾我,我要自己强大起来,我要自食其力,做一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我用热水泡脚,我要把全身的病毒都给排出去。我自己搞热敷,我想让右手臂的血液循环起来,不再疼痛。我不停的按摩,正所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嘛。该做的我都做了,该折腾的我也都折腾了。怎么就不见它(右手臂)有一丁点儿的好转呢?!我在痛得受不了的情况下,让老公给我贴了两块膏药。

面对我愈发疼痛的右手臂,我是越做越失望,越折腾越绝望。我的内心深处控制不住的开始了胡思乱想。难道是中风了?我不会在今天晚上开始就一躺不起吧?!有我这样子的中风么?手掌不但不麻,还能很自如的转动。难道是心脏出问题了?我不会突发心肌梗死吧?!呸呸呸,我的琪儿还没长大呢?!再说了,心脏出问题也应该是左手臂酸痛呀?!怎么着也不可能痛到右手臂吧!不会是其它的内脏出了什么问题吧?是的话,我怎么就没感觉得到哪儿有什么不舒服呢?!如果说是运动扭伤了,那就更不可能了。在这二十几天里,为了陪着脚受伤的老公一起共同进退,我可是连散步都没去了。应该是受了风寒,我们单位已经有好几个同事都重感冒了,而且都比我年轻。可我没流眼泪、没流鼻涕、更没有打喷嚏呀,我像是一个受了风寒的人么?!受风寒会痛得连手臂都不能动?!

既然找不出原因,那就顺其自然吧!我才不怕死呢,要死也是命,我管它是什么原因呢,想也是痛,不想也是痛。晚上十点刚过,我就爬到了床上,无助的闭上了眼睛。我把全身的肌肉放松,不再胡思乱想,用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静静地享受着每个痛的瞬间。

晚上十一点,我出了一身虚汗,右手臂的腋窝全是汗水。凌晨三点,我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上半身都湿透了。凌晨四点,疼痛缓解了许多的我晕晕沉沉的睡着了,我做了无数个睁开眼睛就忘了是什么的梦。早上六点,我再次给痛醒了,半梦半醒之间,我明显感觉到手臂没昨天晚上那么痛了。昨晚的那种痛,手臂不动都痛得钻心。现在的这种痛,只要手臂不动,就只有轻微的疼痛了。

人呀,就是生得贱。当我们身体健康衣食无忧的时候,我们就会做着许多不切实际的梦。只有当自己的身体哪个零部件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什么浪漫,什么梦想,都统统滚蛋,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今天,我在这万千年轻人喜爱的光棍节里,独自一人承受着疼痛给我带来的另类享受。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平安健康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谨以此文送给我与老公天长地久的双十一,纪念我们十九周年的结婚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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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记忆深处的那道伤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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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这几年,妈妈显得更加苍老了。她额头上的皱纹增多了,手上、胳膊上的皮肤纹理也愈加粗糙,经年累月的那些伤痕也没在了其中。可是,有那么一道疤痕却不会轻易消失,因为,它长在了妈妈身上,却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每当看到妈妈手臂上那道伤疤,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视线开始变得迷糊,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阴历的六月初六那天,是陕南人晒丝绸、吃凉面的节日。午饭之后,妈妈将她大红的丝绸嫁衣、父亲的毛衣和家里的绸缎被面等挂在晾衣绳上后,又把半袋麦子晾在了席子上,嘱咐着我看着,然后就进了厨房,去做清爽可口的凉面了。

坐在院角的葡萄架下,瞅着晾衣绳上的衣物和席子上的粮食,又看了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有点犯困,便伸着懒腰,并不住地打哈欠。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只芦花鸡,开始捣席子上的麦子。这下子可是激怒了我,便一阵追打将那几只贪吃的家伙赶了出去,然后关上了院门,又蹲下身捡拾撒在地上的麦粒。

毒花花的太阳当头照着,不大一会儿,我就已经满头大汗了,好在终于捡完了,我坐在阴凉处呼哧呼哧直喘气。这时只听着“吱呀呀”一声,一颗大脑袋过从楼门门口露了出来,朝着我直挤眉弄眼,一只手还扬了扬带着红缨穗的小剜刀,一看便知道是川平——他这是叫我一块儿去打核桃吃呢!想到这儿,我登时来了精神,拿了自己用粗铁丝打造的小剜刀,跟着川平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急匆匆直奔屋后,把妈妈交代给我的事抛在了脑后。

屋后是一个小山坡,不急不缓,草木蓊葱。山坡上有几颗核桃树,其中有一棵树是五保户跛子爷家的,结满了累累的青皮核桃。听川平说,这棵树上的核桃和其它树上的不一样,到每年六月初六就已经灌满了油,果仁饱满,足可以让人一饱口福了。

这会儿,趁着跛子爷不在,我和川平很快便分工合作,不大一会儿便采摘了二三十个青核桃,躲在麦秸垛后剜着吃了起来。简直像几个月没闻过鱼腥味的馋猫,吃得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小——戈——,小——戈——你滚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坏了,是妈妈在唤我回家!我来不及多想,胡乱往口袋里塞了几颗青核桃,起身就往家里跑,却不料拉下了小剜刀,又回川平那儿取了过来,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回家。

可想而知,院子里晒着的席子上已经一片狼藉了:那帮芦花鸡连吃带刨地,已经把席子上弄得一团糟了!妈妈正蹲在地上,一边捡拾着撒在地上的麦粒,一边骂道着,满脸的怒气,吓得我不敢走上前去。

“……让你看着粮食哪,你咋就这样不经心——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的人影,你这是到哪儿去啦,嗯?”

“妈妈,我……我……”,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不敢狡辩,一只手握着小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捂住口袋,支支吾吾,却不料早已露了馅。

“好啊!这青核桃刚开始灌油,你就开始害人了……”,母亲越说越生气,兀自伸出手来掏我口袋里的青皮核桃。我本能地往后退着,躲进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块大红缎被面的后面,和她藏起了猫猫。

看到这情形,母亲更生气了,随手拿过地上一把掉光了毛的小扫把,“哗啦”一下撩开了缎被面,朝着我的屁股一阵乱打。我从没见过她那么生气,心里害怕极了,便一边后退,一边胡乱地伸手遮挡着,却忘记了丢下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剜刀。

“啊……”忽然间,母亲扬起的手停滞住了,小扫把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从手腕处流了出来。很明显,是我无意中伤着了妈妈!我眼前顿时一片猩红,吓得哭了起来,眼泪迷蒙了视线,扔掉了小剜刀,也没有留意到她是怎样止了血,又是怎样包扎了伤口……

那天以后,妈妈胳膊上的伤口竟然化了脓,开始溃烂了。后来,多亏了经镇上诊所小刘医生的治疗,才慢慢愈合可。可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还是留在了那儿。我知道,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消炎所致,我也知道,妈妈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偷吃了跛子爷家的核桃。

在这前后,妈妈的手和胳膊还伤过几次,有的是做家务时不小心划伤,有的是在田间耕作时被野蜂蛰伤。尽管当时受了罪,却幸好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这一次,这道疤却永久地留在妈妈的右臂手腕处。

有一年除夕,看到妈妈在往果盘中盛放核桃、红枣这类的干果时,提及起那件事,我又一次愧疚的得满脸通红,嚅嚅喏喏,却早已被妈妈看穿了心事:“孩子,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妈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该拿,有时候,就即便是仨瓜两枣,事情不算大,可照样会被人看不起……”

“妈,这些我知道,当时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可说到底,不就是几颗青皮核桃嘛!而且,你咋就断定我偷摘的是跛子爷家的?”我替自己辩白了一番,心中仍有未解之惑。

“别再‘跛子、跛子’地喊了,他是你德顺爷,挺可怜的一个老人!”顿了顿,母亲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正声说道,“别看屋后好几棵核桃树,可六月天能吃的只有你德顺爷那棵核桃树。那棵树根深叶茂,结出的核桃个大皮薄,果仁饱满,每年能卖不少钱,可是颗宝树!要不是这棵树的接济,谁还会相信他能够活到现在?”

“德顺爷……宝树……接济……”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云里雾里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后来也就慢慢地明白了:村里人很少去偷摘那颗树上果子,是出于对德顺爷的同情,母亲那天之所以动怒,也正是基于此因。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德顺爷早已不在人世,他家的那棵宝树也日渐光秃,并在前几年死了。关于这个可怜的五保户老人的事,也几乎被人们淡忘了。可当我回到故乡,伫立在屋后的山坡下时,却还能想起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想起妈妈当时的满脸怒气,想起眼前那一片猩红……

无需多说,留在妈妈胳臂上的那道疤,如今已经镌刻在了我的心里,成了我一生的愧疚。有时候,我不禁心里想:那道伤疤,当初要是留在了我的身上,兴许现在会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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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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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对父亲过多的介绍,可是却让人记忆犹新,而那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父亲那“背影”细节。

在当年的社会,年年征战,不断有有战争在身边发生,可谓是民不聊生。人民无不怨声载道。而朱自清的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朱自清的祖母刚刚去世,而朱自清的父亲还失去了工作,此刻顶着祖母去世的痛苦和失去工作的悲愤送朱自清去北京上学……

而恰恰是在悲凉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反映出情亲的温暖,正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是情亲则是这个世界上恒久不变的。作者就是在那困境中体会到父亲那满满情亲。当时,父亲买完橘子回来时,是先把橘子放在月台上,在艰难的从月台上下来。那里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作者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体现出了作者父亲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经过这个背影我第一次感觉到“父子大如天”。

忽然想起美国一个电影叫《亡命天涯》,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被人陷害说他杀了人,而在当时人人都以为他杀了人,包括他的父亲。主人公在亡命之前为见生病的父亲一面,潜入了早已被包围的父亲家。而当他父亲发现他来了,悲愤交加,直到他喊出一句:“爸爸,我就是你!”父亲才一下释然,帮忙主人公逃出生天。

所谓父子连心,这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吧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父子不和,吵架,斗嘴。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父子关系是十分含蓄的,不动声色的,以至于父子感情隐藏甚深,不到关键时候往往就不得显现,而背影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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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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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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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情优美散文:你若感动,我愿成风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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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美好的,也是悲伤的。世人都因爱情快乐或悲伤。所以,爱情究竟为何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爱情散文,快来看看吧。

《你若感动,我愿成风

寂寞的小路摆在那儿,无人去走,渐渐地堆满了许多落叶,有梧桐的,有银杏的,也有白杨的。这条路上早已没有了游人的足迹,只有我一个人孤独的背影。

阳光落在那个树枝间的缝隙,风从其中穿过,有些什么细微的秘密谁又会去关心呢?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他们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对别人则漠不关心。

想起那次和你一起来到这条路上,那时还有许许多多的游客,我们从络绎不绝的人群中走去了林中最寂静的地点,彼此许下最美的愿望。逃开了那些游客的偷听,你说:“我想在未来嫁给你。”我笑了笑,那一笑,便成了永恒。

不知什么时候,这条路上就没有行人走了,要说什么悄悄话,也不必跑去林中深处,就在半路上说吧!没人会听。只是没有了一个人的倾听,就觉得这已经不算是什么寂静了,总觉得,这片山脉,死气沉沉。瞧不远处的那棵小树苗,上次来还只是刚刚破土而出的芽罢了,曾几何时,就变成了这般模样。

在树枝间飞翔的鸟儿是在觅食吗?衔着一根枯树枝的鸟儿是想要筑巢吗?徘徊这条路上,踩着满地的落叶,渐渐地感到失落,心情也变得无限忧伤。想要写下几句关于曾经的话,可是,心爱的人已离去,只留下我独自一人。那边落叶仍在纷飞,这边的人呢?仍在感伤。

我想要走去一个遥远的地方,那是遥远的几年前,大概五年吧!时光沾染了无眠,落叶点燃了思念。五年前,我就站在这条路的终点,对着那里的一棵许愿树许下心愿。

我说:“我这一辈子不想对多少人好,对她就够了。”然后静静地拿出你的相片,抚摸着你的脸。心中想着:“我这一辈子,我一定要爱着你一辈子,除非我死,我的心永不改变。”于是,你仿佛听见了我的承诺,也来了这片树林,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来这儿许愿吗?”你说。

“嗯——许下一些小小的愿望。”我说,“那你呢?来这儿也是许愿?”

“嗯!”你笑了笑,浅笑嫣然,使我久久地不能脱离那般感受,我想说出爱你,但又怕你拒绝,于是,把爱藏在心里,很久,很久。直到几个月后的一天,在这里,再次相遇,我终于忍不住了说出那句话。

相恋是缘,为什么又要分开,当我们好不容易在一起之后,为什么又要分开?一年前,在同样的地点,你说:“我们不合适,分开吧!”然后转身便走了,不再留下任何东西,只有一个冷漠的背影,我注视着那个背影,默默悲哀。

也许这条路,我再也走不完,也走不到终点,从几年前,我走到如今,从多少年后,我会开始忘记。

在家里的时候,叮铃铃,叮铃铃……门铃响了,我多么希望是你来了。在路边,我多么希望与我擦肩而过的人是你,我们彼此对视,不说话,也十分美好。

《你是青春送我的最美礼物》

在心脏的左边,有着一块连上帝都不忍心涉足的净土,这里有着最美的礼物,像晨雾中浮起的朝阳,洁净无暇。

我努力的回忆着,将记忆都掏空了,也没有找到你刚刚出现的镜头。一切都镶嵌的那么自然,那么和谐。像门前缓缓流淌的溪水,像枝头徐徐渲染的清风;像这溪水,像这清风存在于大自然中一样存在于我的世界。

春风是个调皮的小孩,是个总会招人喜爱的小孩,它蹦跳着绿了河岸的杨柳,若是伸出双手触碰它的新衣,你会听到一阵银铃的笑声传入耳道,这么可爱!这种小清新是会传染的,会让人不觉得心情愉悦,嘴边露出45°角的微笑。你就这样温柔的改变着我的世界,不知不觉,我也后知后觉。

你是暮夏天边划过的一颗流星,属于我,也不属于我。在我的青春中留下绚烂的一笔,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你跨越时空从这里路过,我便将这记忆珍藏,在梦中千百次轮回。

我走过秋季的繁华落尽,来到这洁白无暇的世界,雪儿曼妙的舞姿是你的轻纱扬起,我试图将其抓住且留下,才发现一触即融。美丽的东西总会在你的生命中容易逝去,我们要做的并不是要强留些什么,而是认真的享受这美丽的过程,并让其伴之一生。

我不曾后悔有你的时光,不曾后悔有你的微笑,我也不曾后悔将你珍藏,我只感谢着,并独自一人品味着;感谢青春送我的这份礼物,品味着独属于我的记忆。怀着一颗感谢的心去品味这段青涩且纯真无邪的喜欢,在心脏的左边留下一块净土,纯净的将上帝都拒之门,把这份记忆自私的留给自己。

你是青春送我的最美礼物,我感谢青春,感谢青春让我拥有了一个独属于我的秘密。

提安

2014.3.30

《夜半醒,雪白的梦》

雪白梦里玄月,黯然神伤,弯钩在心上。一半清凉一半梦,总觉你在梦中清醒。天涯尽头风雪无助,一本捻读的书,象在风雪的梦里为你打开,你看到一世美丽的繁华,在银白的春梦里,袅娜成你的样子。雪随风舞,翩然成一世的风情,在刮动的燥热里,照亮了你凝神的眸,收敛着夜半里抽泣的琴声。

跳动的舞曲,弹跳的梦,象从露天的舞场里钻出。掩盖不了的蠢蠢欲动,涵盖不住的密盖勋章,仿佛那圆拱的桥下飞出一只银鸽,在风雪的挑动里,飞扑。很美丽的造型,你象在天上看到,还象在梦里看到。你不愿他飞离,象幻梦般的陶醉。那些飞扑的东西都在雪野的梦里为你抢点,你羞涩的放松,象痴情的看着那着陆的点,相思的梦就在眼下,你在歇斯底里的感触,那美丽的一遇。

轻捻那一世的情愁,只为了一个你,捻烛孤灯,燃眉端彻夜的想。执一念相思,醉一世的红颜,在红尘的梦里想你。孤独伫立夜半,想你一世情缘,今生只为了你离愁浅黛。牵一缕思念,手握相思的摇篮,宛如梦呓成簪,相思成茧。

雪飞临,蝶梦飞舞。一群群破茧的蝶在银白的世界里飞抵,展翅在你梦的眼线里,绕我的三生石上飞临。埋下爱的伏笔,在柳梢头上,写夜半歌声。寂寥的柳梢头上,象有夜莺哀鸣,好象略过微澜湖畔,在静月里想你。象挽着你银白的梦,在梦寐里填词,述一首难离别,想悠月当空。

雪色的世界里,梦在城池里做。雪白在勾勒着你美丽的蔓延,笔迹象画满天上人间。好一曲动人的诗篇,是一幅画,还是一首无题诗裱幅在你的眼下,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真个的美丽动人,在这个瑞雪纷飞的午后,象在咫尺天涯,还能看到生动的你。

那挥之不去的梨园般的情景,象桃树梨花竟显窈窕,白色的雪挂美丽动人。象在风化,还象在款摆,就象庭院深深里多了许多离愁浅黛,在犹抱琵琶半遮面中轻弹梳婉。

赏一池美丽的树景,看雪色里的浪漫,宛如蝶花飘落城池,捻一簇美丽的梨花给你,填一词怨痴痴把你来念。如在雪白的香里,闻到你雪白的烂漫,从滴落的相思里,传至梦的心上,揪心的念你,想你。掩一行落寞,藏一卷凄美,在雪白的梦里翻转,那每一行的字句,都清浅在你的梦里,如蝶舞般的书写,跳荡在你的梦端。

花溪挑逗梦不觉,寒风林立树蔓影。你为雪舞,你为雪漫。雪野奔图,如羁傲不逊的野马,在视野里狂奔呼嚎。美丽就在那一刻间发生,象奔腾的狂野,在雪野的梦里填词,加宛。

漫天的雪花,如蝶舞。弥漫着我洒脱般的美丽,你象亲吻着那每一朵的雪花,再做着同一样的梦,不愿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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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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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窗外,耐心地等待着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因为春雷响过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一场春雨了。

多如牛毛、细如银针的春雨啊,轻轻地,轻轻地落下来,她们唤醒了冬眠的小动物,敲开了种子的硬壳.....第一场春雨,宛如凤凰的眼泪,唤醒了一切沉睡的生命!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笋破土而出。那泥土裂开的声音,是生命的号角。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这场春雨的来临。那淅沥沥的声音,是生命的欢歌。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天的来临!

啊!我仿佛看见了一棵棵幼苗探出了光溜溜的小脑袋,在东张西望;柳树抽出了一条条的嫩枝,在随风而舞;葡萄架上开始爬满了细细嫩嫩的藤条;草坪上布满绿茸茸的小草和五彩缤纷的花朵......整个世界被绿色充斥着,被花朵霸占着!

你听!那解冻的小溪、小河都叮叮咚咚地唱起了歌。藏了一冬的鱼儿纷纷游到河面上呼吸新鲜的空气;x鸡在咯咯嗒咯咯嗒的下蛋;小狐狸欢笑着奔向山林;田鼠已经在挖地道;喜鹊又开始累新窝;树林里的猴子在欢快地上串下跳......啊!绿色的世界里有太多美丽的精灵!

想着,想着,我开始急噪起来。我太想看到这一切美景了!春天啊,你为什么不快点降临人间?

“轰隆------”一声闷雷惊天动地!

啊!春天来了!

我的心头闪电般一亮。注视着那如精灵般跳跃而下的春雨,我等待的春天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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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恋,难放下难忘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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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大概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从八月到一月,分手都快要有半年了吧,原来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分手的时间都已经长过了在一起的时间。

微博上看到这么一句话,“难怪你会受伤,在一起几个月就想一辈子,爱上一个人就再也无法爱上别人。”或许说的没错啊,对回忆总是爱不释手这样的人或许是活该的。

其实我过得很好,只是矫情让我不好受。

从一开始的见面到后来的在一起,中间我们好像确实没有太多的故事,在没遇到你以前我一直觉得我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有就有歌有坦荡荡的远方。遇见你以后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我们没有那种想象的那么多醉人的故事。可是我喜欢上了你。

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忘不了你告白的那时候说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你说的要一辈子,会让所有的人都羡慕我。我相信了,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你,只要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相信,不需要理由。

初恋就像过期的药,不能治病还有毒。

没遇到你以前,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太多的事情。我不会说肉麻的情话,不会太矫情,不会太粘人,不会太撒娇,我喜欢你,可是我害怕你烦我。

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是我哦到后面才懂的,你和别人说我很好,但是后来你还是放开了我,我没有办法去怪你,大概是喜欢的太多。

分开的理由,嗯,下雨那天你轻描淡写的理由,我接受了。是不是所有的人分手的时候都会用这个理由,我不明白,除了你没人会让我明白。

简单的就这么分手了,最后一次的好好说话的机会都没给,从此不敢再大爱你的微信,我讨厌这个东西。

后来时常在想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当初你当面和我说的分手那么我会不会在你面前那样的哭泣,你会不会就不那么狠心了?你没看到我所以你不知道我哭的有多狼狈,所以你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所以你这么狠心,你不知道,所以我不怪你。

时间越久越会让人明白很多事情,比如当初想的初恋的样子,想的喜欢的人的样子。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不管你想得有多好,当你遇到你喜欢的那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想要的那个标准”是啊,你就成了我的那个标准。室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要长得高,有一点点帅,笑起来很阳光,会弹吉他会打球,会唱歌就算唱的不怎么好听但是他要愿意唱给我听...

她们说我说的不是你吗?我自己也吓了一下,原来这么久还是没能忘记你。

我很想你,如果我说我想你你会不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很怀念,我忘不掉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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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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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读过林清玄的《桃花心木》,那时就被林清玄的清新淡雅的文风,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参悟深深地吸引了。最近,我又特地购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本书是从林清玄这位多产的作家数百万字的作品中,选出的二十余万字的散文精华,令人百看不厌。过后,许多片段泊在记忆中,不时地熠熠闪光。对这本书,我更是爱不释手,常放于枕边,睡前不时拿来欣赏。

林清玄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金银花,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我通过林清玄的散文,知道了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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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第一次画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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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想圆我未曾圆的梦,又从新走入学堂[老年大学],科目很多,我都想学,可我没分身法,只好学我最喜爱的书法和绘画。来学习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哎呀大家那个认真劲就别提了,大家买了各种书和笔,颜料、纸、一点都不吝啬。

老师都是从社会上聘来的,也不固定,后来换了几个老师,还是张丁三老师最受大家欢迎,他是个退休干部,七十多岁,也不是科班出身,他是被打成右派时在文化部门扫地时学的,张老师看到画家们画画,他好羡慕这些画家,不由得偷偷瞄一眼,他很用心,等人家下班走后,他趁打扫卫生时,就捡别人扔掉的纸和颜料、破笔这类的东西,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心的临摹别人的画,他画得很认真。后来他的举动被画家们看到了,画家们就在下班时故意给他留几张纸叫他练,他刻苦用功,学会了各种绘画,这些我都是听一个当年的画家说的。

张老师教我们绘画也认很真,每次上课,都要叫我们挂出自己的作业。每次我都觉着自己的习作很憋足,总是羞羞答答的才挂出自己的画,老师这样做,不过对我们也是个促进,学习时间很有限,一星期才一节课,回家练的时间也少,不过我还是千方百计抽出时间练习。那用功劲不亚于高中生参加高考的最后冲刺,晚上我摆夜市回家后还要练习一会;早上一爬起来先在桌子上练会书法,把写好的字贴的满墙都是,沙发上也摆满了;把自己画的画也贴到墙上自己欣赏,找毛病。一年过去了,大家都基本能组成一张画了,张老师也要到南方他女儿家[深圳],临走时决定给我们搞个画展,展厅就设在我们的教室,红、禄、蓝、紫、黄各色牡丹争先开放,散发出褛褛墨香。我突然来了灵感,就顺手拿起毛笔写下一首:满厅牡丹不是春/花香四溢发自心/张老桃梨遍天下/丁三育开夕阳人。我的字写得太差,不过我还是把它挂了出来,临下课时,张老师走到我跟前来说:“送给我吧。”

“就是写给你的,不过写的不好,叫你见笑了。”

张老师笑着把我写地诗叠起来装进口袋:“好,我喜欢。”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每个人的画,张老师也一一作了点评。我是模仿张老师画的一篮牡丹图,自我感觉还可以。

张老师点评时说:“有点意思,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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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随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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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看了五本书,《一路梦想》、《和最爱的人去旅行》、《搭车去柏林》、《放下一切去旅行》、《背包十年》。还有一本《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没来得及看。从这些书名便可以看出,这全是同类的旅游游记,这一次我用自己的钱包,支持了一下旅游文化。

本来我是怕看书的,原因是一旦看上瘾就欲罢不能了。每天看书看得两眼昏花,腰酸背痛,睡眠不足,而且长时间看书保持一个姿势,颈椎也越来越感到不适,这种控制不住的无节制看书,对身体实在没好处。所以,知道自己痴迷看书的毛病,多少年来一直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心仪的小说,或者说是不敢再招惹我那书痴的毛病。床头柜上长期只有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对于我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也可以说是有效的催眠剂,每天睡前看上一两个或两三个书中的小故事,就眼皮打架睡意来袭,很多时候看着看着书就从手里掉下来,于是关灯睡觉一直睡到天亮。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在我手里也有十来年了,不知看了多少遍,却从来记不住那些故事的详细内容,对于每一个故事每次重新看的时候,几乎都像没看过似的。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一本新书,是一服永不过期的催眠剂。

这次又犯了奢书的旧病,是从看三毛的书开始的,三毛的书着实让我疯狂了一阵。其实我以前对三毛的书并不了解,那是在今年六七月份,在海淀图书城逛旧书摊的时候,看见一本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看见这个书名一下就牵动了我深藏心底的心弦,勾起了我的那个深埋于心的旅行梦想。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对三毛的书着了迷,先是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又找来三毛全集如醉如痴地看得一塌糊涂。在三毛旅行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旅行是社会大学,旅行是疗伤妙药,旅行是写作的源泉,旅行是她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还没有看完三毛全集的时候,我却已经“中毒”很深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路梦想》这本书,当时只简单翻了翻就爱不释手了,那天还算克制住了,没有立即买回来。可是以后的二十几天里,对这本书一直是魂牵梦绕,最终还是专程去了图书大厦,而且一次买了三本同类的旅行游记。女儿看我喜欢这类书,又给我网购了三本这一类的书,一共六本书现在已经看完了五本,另一本也开始看了,我的痴迷于书也可算发烧级的了,疯狂地看完了五本之后,身体的不适迫使我不得不降低对书的热度,但兴致却没有丝毫的降低。

偏爱这类书,是因为我正向往着我的旅行,我正憧憬着梦想中的那份悠闲与宁静。我的旅行虽然还不能很快成行,但是我可以跟随这些书的作者们先神游一把,先放飞一下我的心情,跟随作者体会旅游的酸甜苦辣,分项他们旅行的乐趣,领略一路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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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缘来是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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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是书-散文

这一刻,世界仿佛一下子由喧闹变成了寂静,月亮探出头来,将他那柔得似水的月光,温柔的洒在大地的每一寸肌肤上,而我,则舒服的卧在闺房里,静静的品闻书香。

我仔细咀嚼着每一个文字,用心领会作者超然物外的思想,行行文字如同涓涓细流,之暖入我的心灵最深处。

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他教给你人生的道理,告诉你深刻的哲理。在你失败的时候,人对你不离不弃,在你迷茫的时候,告诉你生活的真谛。人若有情,书亦有情。

人心险恶,江湖浪荡,唯有书的世界通畅,没有迷茫,没有彷徨,只是一个属于思想者的天堂,梦与幻,若你不厌,任你畅想。

若能品读一本好书,那边毕生无憾,与书为友,也乃人生一打乐事。读书人很多,真正能品得其意的却屈指可数,仔细想想,书是如此之妙,妙不可言,若我能一直读上好书,即便折寿十年,那我也心甘了。书若是人,我必与其拜上把子,滴血结交。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拥有一本好书了,即使受伤,悲痛的时候,读书也是甜的,不会因任何外界条件改变了他的性质。在每个与书相伴的日子,我都十分的充实快乐,书像一瓶清洁剂,涤洗了我的杂念与妄想,盘旋于脑的只是残余的清香。

还时常记得无眠的那些日子里,我是多么恐惧的猥琐在角落里哭泣,黑暗埋没了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在发光,很温暖,直直的射入我的心房。那是?一本书呀!我轻轻翻开第一页,世界仿佛一下子就变的明亮,我的视线,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就深深锁在了那本书上,从此以后,也就是他它,陪着我度过每一个可怖的夜晚,不知缘由,只是感觉有他在,就会有一种踏实感和一股莫名的感动。

因为书,我才发现世界的感动,因为书,我才觉察世界的美丽,因为书,我才学会了善良与真诚。

读书,让你更成熟的思考,读书,让你更理性的判断,读书,让你更充实的前进!

如果世间有一种美好的东西叫做缘分,那么我的缘分,一定就是遇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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