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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通用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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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里的孤独散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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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寂静的夜里,点燃一只香烟,数着青烟缭绕的脚步,看黑夜的伤口,疼痛层出不穷。

喜欢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呼吸往事的碎片在心里,展转失落的心情。烟,打理那张沉默的嘴。

点燃一只烟,把黑暗中的思绪,通体照亮,暮色,睁着惺忪的单眼,寻觅一条回忆的路途。

昏黄的街头,有人影漂流。

迷茫的指间,有创伤在呼喊。

烟如伤痕累累的日历,愈燃愈短,绵延的孤单,却如禅竭的灰烬,愈落愈长。

迷离的咖啡厅里,混暗的角落。蜷曲着红红的烟头,品茗着那轻盈如沙的音乐,曲终人散,烟里的想念,还残存着你的余温踯躅。

时光荏苒,情感剥落,烟中的孤单,流放了几多的春秋,尽蕴了悲欢的花开花落,烟在澎湃的心潮中焚烧。

光亮燃烧,如昔日的牵手而过。

尘埃落定,似记忆的挥手而落。

你说过去不抽烟的我,何时享受起了那份别异的不悟,其实我早已看见,你的指间躺着烟过的痕迹,那是我们别后的潺潺流水,汹涌过后的氤氲。

烟里的泪水,跌宕成愁迷竞值的叹息,寒雨落日,故事燃了又熄,只有那烟中的呼吸,在沉寂的想念中依旧如你清晰。

烟里的孤单,与红尘有染,迷蒙的心境,亘古着对圣火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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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心与阴谋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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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起了个大早,打开窗户,看见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发出了道道霞光,好像把天空都染成了红色,接着发出刺眼的金光。原来,早起还能看见这等景色,真好!

吃完饭,爸爸妈妈就商量去购物。嘻嘻,爸爸对我特别的好,什么时候都忘不了我。他问我去不去。可是这次我却异常的拒绝了。爸爸妈妈都很吃惊,说:“平常的跟屁虫今天怎么啦?”我故意的隐瞒了一个。所以我说:“我想在家玩游戏。”其实,我是想帮妈妈做家务。我一定要让他们大吃一惊才行。

好不容易摆脱了爸爸妈妈,终于,我要开始做家务了。

首先,我把家里的地板来来回回的擦了好几遍,可是我的拖鞋有点不听话了,毁了我干的一切。看看地下全是我拖鞋的脚印。我开始灰心了,但是我只要想起妈妈平时干活的样子,我却又变得信心满满的。我又开始热火朝天的干起来。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把地板擦得油光剔亮的,看着我的劳动成果,我的脸上微微一笑,心也微微一笑。

然后,我把家里收拾了一番,我把所有的衣柜,桌子还有餐厅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的。下面我要开始做饭了。

我要做到是我的拿手好菜——西红柿炒鸡蛋。我先把总闸门开开。然后把大小不一的西红柿洗干净,把它们切成小块块。再油倒入锅里,油热了,我就把鸡蛋放锅里,再把西红柿放锅里。这到菜炒好了,而且旁边的稀饭也好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妈妈发现家里那么干净,给了我一个礼物,随后,爸爸夸我长大了,第一次感觉到,这种不一样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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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需要语言的默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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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回家的动车上,家人就在电话里告诉我,我外出这几天,它什么也不吃,也不理睬人,只是无精打采地睡着,有时到窗口站在那儿默默地往外望。

我进门,第一个扑上来的是它,尾巴因极度兴奋而摇着摇着。我喂它,它吃了。然后,带它去它熟悉的那片野地散步,它欢快地随着我的步伐,扑扑蝴蝶,嗅嗅草丛,我感受着它的惬意,心情也随之惬意起来。

与它在一起不需要语言

当它还是一个小宝贝,被家人装在一个袋里带回家那天,它因害怕而发抖呜咽。我轻轻抚摸它的毛皮,拿了一些食物,放在手心让它吃。它吃了,从此认定了它的主人。

它曾经有过太多顽皮的日子。像箭一样飞奔,在我前方等待着,我走近它,它一转身就跑掉了,故意让我去追它;或者在外面玩了好久好久,才回家,咕嘟咕嘟地喝水,倒头就睡。与它散步时,它总是吓唬路上的鸡;或者与迎面而来的别家小狗打一架。在家里,我抛出一个弹簧球,它总能追上去,准确无误地一口叼住,然后回到我跟前,把球吐出来,立功似的趴在地上,守住它的球。它捉到过小老鼠,也用激动的叫声向我报告有一只小鸟或是蝴蝶飞进了我的阳台。

冬天,我打开取暖器,坐在藤椅上上网。它趴在我腿上,舒舒服服地睡觉;夏天,室内开冷气,我午休,它就躺在我床前,睡得比我更舒坦。

我工作的时候,它从不打扰,总是静静地趴在一旁。却无时不注意我的一举一动。当我忙碌完,去拿钥匙时,它一跃而起,它知道我俩一起出门散步的时间到了。

它闻到陌生的气息,喜欢大叫。但只要在我身边,它就安然地静默着。

家人曾经说,它爱叫,照顾它麻烦,要把它处理掉或者送人。我说,一个生命,当你心血来潮时,你带它回来,它高高兴兴,信赖你,喜欢你;当你嫌麻烦了,你要抛弃它,忘记了你的初衷。你看它那双忠诚的眼睛,你心安吗?我声明,只要我不同意,谁也不能从我身边把它带走。身为它的主人,我有照顾它保护它的能力。。

有人说,不要它,换一只宠物狗。我说,我就喜欢纯粹的小土猎狗。

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拥有很多很多,而它的世界,只有它的主人。

我与它的默契不需要语言——其实大自然的一切皆有灵性,都能与人有一种无言的默契,只要你用心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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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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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难得清闲陪女儿一起阅读《林清散文集》,翻开一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

我赞赏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正如《风铃》中,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再如《桃花心木》的启示,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人的本性,但是要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中深化了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对于简单的物质,更会有深刻理解。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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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感人的爱情散文

全文共 4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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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篇二:

那个傍晚,几乎毁了她一生的幸福。

她没有任何预感。灶上的火刚停,看了看墙上的表,男人往常都是在这个时候迈进家门,一边嚷嚷着饿死了,一边跟她盘算着一天的收成。

男人好手艺,几家建筑工地抢着要。工资翻着番儿地往上涨。男人有一天喝醉了酒,满脸深情地对她说,地里的活太重,你还是别干了,我养得起你。

她就听男人的,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相夫教子。

日子像慢火熬粥,熬着熬着,就有了绵长的滋味,馥郁的浓香。

……

桌上的电话响了,很急促的铃声。她的心突然跳得厉害,拿话筒的手有些颤抖。

电话是男人的一个工友打来的,他,出事了。

出租车上,她的语气里带着哀求,能再快一点吗?司机师傅不言语,脚下加大了油门,车子风驰电掣般疾驶在去往重庆红楼医院的路上。

男人被送往了手术室。医生说,做最坏的打算,或者,成为植物人。夜,不合时宜地降临了,她的心陷在黑暗之中,透不出一丝光亮。

在家属等候区,她坐立不安。一个人来到窗口,俯瞰着城市的夜色。她想,每一盏桔黄色的灯光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正在上演吧,为什么属于她的那个故事,就已经破碎,不完整了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消逝,窗外的灯光渐渐暗了下去,喧嚷了一天的城市,沉沉入睡。

手术室的门开了,她看到,早晨离家时那个生龙活虎的男人,僵直地躺在担架车里,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血迹斑斑。

手术还算顺利,至于能否度过危险期,医生不敢贸然做出决断,只是淡淡地说,看他的造化吧。

这一夜,很漫长。她拉着他的手,哭着,笑着,她紧紧地盯着监护仪上不断跳跃的数字,微弱而杂乱的气息告诉她,她的男人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她要拽住他,死命地拽住他,不让他向那个危险的深渊坠去。

曙光还是来了。男人的呼吸慢慢平稳,医生说,有好转的迹象。那缕破晓的曙光,印上了窗子,也给了她重生的希望。

在红楼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救护下,男人奇迹般地苏醒了。苏醒过来的男人意识有些混沌,茫然的眼神在每一张围过来的脸孔上逗留,移开。看到她时,男人眼睛亮了一下,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笑,却因为嘴里插着的管子,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她知道男人已经认出了她,他一定是在冲她笑,那是她一生见过最灿烂的笑容。

男人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的时候,还像个躺在床上的大婴儿,有时,会很依赖她;有时,又会冲她乱发脾气。她说,不怕,只要人还在。语气里,从未有过的坚定。医院的账单,她小心翼翼地折了又折,藏进贴身的衣兜里,骗床上的男人说,幸亏前些年瞒着他入了份保险,几乎没花着自家的钱。她的衣兜还装着另外一张纸,密密麻麻地,全是她欠下的债。

天气晴好的时候,她会把男人推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她要回了转让出去的几亩农田,又在附近的村子里,找了一份缝纫的活儿,无论多忙,她都要回家看男人一两次,陪他说会儿话,或者是倒上一杯热水,放在他的手边。

男人能说几个字的短语了,有一天,她正在为他擦脸,听到男人歉疚地说,是我拖累你了。她怔了怔,很大声地冲着男人喊道,你这是干什么,我养得起你。说完,觉着有些耳熟,这不是之前男人对她说过的话吗?前半生,男人为她开疆拓域;后半生,她要为这个男人撑起一片天。

她觉得,幸福只是拐了一个弯,幸好,又被她追上了。

篇三: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走后,他俩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不能相见。苦苦相思,只有通过电子邮件和频繁的越洋电话来传送。他告诉她:“我不在你身边,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爱护自己。”。她答到:“我会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点。”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一脸憔悴的母亲看到她醒来后,顿时泪流满面。看着既悲伤又惊喜的母亲,她很想张嘴说:“妈妈,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可不管她怎样用力张开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医生检查确诊后认为,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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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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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宝岛作家杏林子的一篇文章——《生命生命》,使我对生命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

作者在灯下写稿时捉住了一只飞蛾,只要作者稍微使一点儿劲,这个生命就结束了。飞蛾在他手里拼命挣扎,飞蛾对生命的不放弃让作者感到震惊,于是就把它放走了。

作者又看到了从墙缝中冒出的瓜苗,用听诊器听到了自己的心跳,这些都是生命的象征。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老羚羊为了保护后代而摔下山涧;大狗为了救出孩子而冲进火堆;母象为了救小象而遭电击……这些例子使我懂得了不光人有生命,动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生命,万物都有生命,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

作者杏林子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她却凭着自己的一点力量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使我们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我们一定要热爱生命,哪怕它再短暂,我们也不要轻易把它浪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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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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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多年前,清明时节。春雷万钧,惊醒万物,宇宙给郊外的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清明佳节,桃花李花都已茂盛的开放,仿佛它们在笑;桃花梨花不都是白色之钧吗?白色不正是清明的颜色吗?郊外的田野上荒凉的一片片坟墓,让人有些悲伤、思念之情,我也情不自禁地伤心起来,我也想到了我的家人、我的老友、我的那些对我好过的亲人。

郊外雷惊动了天地,那些冬眠的动物已被这春雷万钧给惊醒,这雷和雨给郊外大地带来了,一片勃勃生机。这雨下的可真柔!郊外草原上的是花草树木是无比柔、美、滑呀!这雷雨足以让大地苏醒,足以表达人们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与思念与悲伤。野田荒芜之处,是埋藏着死者的墓地,死去的人们长眠地下,再也不会醒来,使活着的人心里难过。我突然想到清明美景,又随即想到我的亲朋好友,又从死想到了生,想到了人生的意义。啊!人生就是这样!人生就是各不相同!

当我看到人们为自己的亲人们祭奠为死去的亲人们摆上酒、菜、水果时,我由此想到了这样一个齐人──小人的故事:古代的某个齐人没有酒菜供去世的亲人祭奠,便同别人要,别人不给,他就在别人不在的时候,把别人家供亲人的酒菜全部都吃掉,回到家,他还对妻子和小妾撒谎吹嘘,在某个当大官的朋友家吃喝,所以嘴旁才很油嘴腻脸。这种小人的人生猥琐卑下,毫无人格尊严。这些小人都是卑鄙下流的。

当然,还另有一些高士,由此我想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的介子推:他帮助晋文公建国后,不要高官厚禄,宁可隐居山中。晋文公想让他做官,便下令放火烧山,但是介子推其志不可动摇,竟抱树焚死在绵山中。

我由清明的百花盛开想到荒原的逝者,想到人生的价值。

我感叹的说:“虽然无论智愚高低,最后都是蓬蒿一丘,但是人生的意义却大小相同。”我由此挥笔如下:

清明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

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

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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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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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

关于母亲,总想为她写点文字,可每次提起笔,总是不知道如何下笔。

儿时,母亲在城里工作,而我跟随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很少见到母亲,所以母亲在记忆里只是一道模糊的想象。每逢过年的时候,母亲总会准时的回来,不论风雪,不论暴雨,母亲总是披星戴月的赶回老家,与我们一起过年。

那时候, 最期盼的便是过年。因为,母亲每次回来,不论早晚,不论阴晴,都会给我带来喜欢的书籍,给我带回帅气的衣服。在那个青葱年少的时代,母亲的回家,总能带给我欣喜,带给我快乐与期待。爷爷、奶奶也是和我一样期待母亲回家,刚到阴历的十二月份的时候,便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数日子,等候母亲回来,也每每是那个时候,爷爷、奶奶的脸上挂满笑容,张罗着母亲爱吃的食物,准备着过年的货物。

那时,母亲还很年轻,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一身清瘦苗条的装扮,就像巴黎圣母院里的慈母,美丽而动人,慈爱而平易近人。即使一年之内仅与我们团聚一次,也让我倍感温馨,记得当我拿着成绩单和一张张奖状递给母亲时,她总是笑的很灿烂,并且鼓励、教导我,让我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最好的成绩。

每次过完年,母亲便会坐上新年的第一趟班车赶回城里,继续忙碌。奶奶都会牵着我,站在母亲离去的站台,久久不忍离开。奶奶常常念叨,说母亲自己省衣缩食,每次过年回来却买回那么多礼物,让她多注意身体,不要挂念我们,可母亲总是笑着摇头,说她一切都好,只要看到我和爷爷、奶奶能够平平安安的,便是安好。

母亲说,我是她的希望。很多她没实现的理想,很多她曾经未能完成的梦想,希望我可以实现,那时候,我虽是懵懵懂懂的听着,一脸朦胧的看着她痴醉的沉思,但心中还是暖暖的,默默告诉自己,我是母亲的希望,不可以让她失望。

母亲,爱读书。每次回家过年,短短的几天时间,她却经常书不离手,她说书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不仅能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更是自己的良师益友,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参不透的世情,读书,总能找到一些解决的办法。或许,也就是从那时起,自己就被母亲熏陶,酷爱读书,童年的时光,记忆里总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各种各样的书籍伴随我左右,也就从那时起,就与文字结缘,与书籍结缘。

童年总在不经意间便已走远,青春的时光接踵而至。那时候的母亲,似乎更加辛苦,听奶奶讲,母亲经常早起晚睡,忙工作、忙生意,一个人操着一家人的心,奶奶常说苦了母亲,而母亲每次打来电话,都是笑语盈盈地跟我们聊天,总免不了关心我的学习,关注我的生活。

那时候,母亲每次过年也回来,只是她的脸庞、手指,我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皱纹、看到了茧子,虽然她依旧是那么爽朗,那么乐观地跟我聊天,给我讲述城里的各种趣事,给我讲述各种生活的智慧,我,总是静静地听着,细细地想着。

母亲,一直都很关心我的学习,尤其是初中、高中那几年。至今犹忆,那时候母亲的电话打得很勤,有时候很晚的时间还打来电话,问长问短地关心着我的一切,奶奶总会乐呵呵地告诉她,我很听话,学习也很棒,让她放心,母亲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记得,那时候是冬天,北方的天气,冬季总是格外寒冷,有时学习到很晚,睡不着的时候,总是喜欢望着窗外的月光,傻傻地发呆,想象很多关于母亲、关于城市生活的故事。

那时过年回来,母亲给我带回来的书更多了,不是童年的那种《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格林童话》,彼时带回来的,都是些带有深度的名著了,比如《纳兰词》、《人间词话》、《四大名著》等等,母亲说,希望我多看书,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男孩,可以没有显赫的家庭,没有俊俏的脸庞,但是不能没有知识,不能没有内涵素养,不能没有文化深度。轻轻地翻开母亲送我的书,总是有种难以言喻的欣喜感,走进一个个文字编织的世界,总会流连忘返,乐而不疲。

好在那时候学习很好,每年都是班级前三名,所以在学习这一块,没有给母亲造成心理负担,因为她的儿子,学习很棒。青春时期,母亲多了很多关注、唠叨,但是却一直默默地支持着我、鼓励着我,让我从一个无知少年,完成了向着少年才俊的蜕变。母亲常说,我是她的骄傲,是她每次累倒之时的一杯热茶,总能给她勇气和力量,总能激励她不断努力,给我创造更好的生活;殊不知,在我心里,母亲更是我的骄傲,更是我温暖的港湾和坚强的依靠,因为我要更加勤奋、更加优秀,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

如愿以偿,我考上了心中理想的大学。大学时代,由于我在省会城市上学,距离母亲工作的地方很远,见面的机会更加少之又少,虽然有手机了,可以打电话,但是母亲心疼长途话费,每次打电话都捡重要的说,我还没来得及送上一声问候、一句祝福,母亲便挂了电话,其实,我知道,电话那头的母亲,定会久久地立在那里,握着电话,不曾合上。

大学,一个洋溢青春与泼洒梦想的时代,于我,更是一生中最美的年华。没有了繁重的功课与考试,没有了老师的羁绊与约束,放开手脚,开始了一段追梦的旅程。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聆听各种名师的讲座、参加各种征文大赛……一次次,我都接受着挑战,一次次用勤奋与汗水,创造着属于自己的奇迹。

母亲,每次都会在我心情低落时打来电话,不用我告诉她什么,她总能在电话里听出我生活的喜怒哀乐,总能默默鼓励我,安慰我,让我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高飞,其他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她会尽一切可能满足我的追梦之旅,让我不用有丝毫的顾忌。大学时代,那个虚荣的时代,当我这个从小县城走出来的学子,一次次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母亲看到照片后,总是笑着给我送来生活补给。

母亲说,让我尽情的飞翔,向着梦想努力前行,不要有任何的困扰与后顾之忧,她会一如既往的做我最坚强的后盾。每每想起那些话,至今仍然倍感欣慰,仍被母亲那份沉郁的爱,醉的一塌糊涂。其实,我也知道,那几年母亲的生意不景气、工作也不顺利,她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努力创造财富,成为我最坚挺的后盾,她的故作从容的坚强,她的汗水与泪水,从不给我看到,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儿子,在梦想的天空,自由飞翔。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母亲用自己的双手,给我撑出天空的高度。

后来,我大学毕业,顺利地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母亲,当我再次回望母亲,她的鬓角已经夹杂白发,她用十多年默默奉献,成就我现在的无忧生活,用生命的花开浇灌出我这支学海的花朵。每次给她打电话,母亲依旧很爽朗地告诉我,她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挂记,让我努力工作,好好生活。

那天,在微信上无意间看到母亲的照片,记忆里那个年轻美丽的母亲,已经不再芳华焕发,而是一种无以言传的沧桑感。我知道,母亲老了,母亲累了,她需要休息了。母亲在距离我千里之外的老家,依旧在工作,而我在千里之外上班,心里虽是时常想念她,却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一种莫名的无助感、心酸感涌上心头。

曾经,我是母亲的希望与骄傲,而今,母亲是我心底最沉的一缕牵挂。

回想过往,母亲从不曾给我洗衣叠被,不曾对我千叮万嘱,不曾让我回报多少,而她,总是用最无声、最温暖的臂膀,给我撑出一片高飞的天空。母亲,她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是在她的怀抱里,我曾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那份平凡而不平淡的爱,温馨而伟大的爱,那份不求回报的、无私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我一生的温暖,一世的牵挂。写在母亲节前夕,谨以此文祝福我的母亲,健康快乐,也祝天下有心人,都能懂得自己的母亲,那一份绵绵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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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在土楼的天空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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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土楼贫寒农家,小小年纪热爱文学,离乡之前的十八年,对土楼这两个字只是个模糊的概念。后来,又成为新的客家人,安家于穗,从事文化工作近二十年,舞文弄墨之余,渐渐重视起自己的根来,故乡不再是个模糊的影子,透过一年四季朦胧的大雾,我发现,年青时生活过的土地竟然是这般的亲切!

深秋时节的一天,我特地造访了家乡的客家土楼。在汽车轮子下,饶北山区几个乡镇仅用一天的时间我就跑遍了,小时候感到很遥远的路途,在现代交通工具的帮助下,距离一下子缩短了!当然,我所拜访的,都是很有代表性的土楼。从新丰镇润丰楼开始,我的脚步走进了赤棠上楼、新彩楼;接着是马坑镇福楼,这座楼是客家山区最大的楼,一口古老的八角井井水现在还清甜可饮。最后拜访了上善永善村的南阳楼,南阳楼和润丰楼都是出教授的地方,这两位仍健在的教授一是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詹伯慧教授,语言学家,他的父亲是中山大学的詹安泰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另一位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的邓开颂教授,澳门历史研究专家,对家乡文化建设相当热心的人士,最近他正组织在广州的客家人教授、作家编写一本叫做“客家文化大观”的书,其中土楼就是最重要的章节。在这两位教授的故居,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访了他们年少时居住过的房屋、玩耍过的屋檐下、饮过的水井。看着一张张挂在墙上的黑白照片,主人年少时的家庭成员,陌生感油然而生。

土楼是客家儿女的骄傲和根。大多数的土楼建筑于明代或清代,最古老的南阳楼建于元代,历经兵匪战火,几经重修,楼墙还是六百多年前的楼墙,只是屋顶的青瓦和桁梁可能是近代的。土楼至今仍在岁月的风雨中巍然挺立,令人感到这是客家先民的风骨和力量,坚强、勇敢、勤劳、善良、朴素!

一座土楼就是一部线装书。序言就是从中原战乱迁徙而来的背景,当战火在中原熊熊升起,作为升斗小民的客家祖先,只好背井离乡,作别古老的家园,筚路蓝缕、填沛流离、甚至乞讨为生,拖儿带女,一路逃难,最后落脚现在的广东饶平北部山区。

初来乍到,祖先烧荒种地,勉强养活生命。他们住的是简陋的茅寮草屋,受尽风霜雨雪和土匪恶霸的欺凌。直到根基稳了,他们才开始计划建设土楼这样宏大的工程,通过一代代人的努力,把这些被美国人当做军事基地的土楼建起来。村民们在乔迁之日,张灯结彩、舞龙舞狮,甚至有舞鹤的。同时大开宴席,延请四乡父老,鞭炮声声,宾客如云,热闹非凡。当一切归于沉寂,一轮明月高高升起,土楼的大门被几个壮汉合力关上。人们从此睡上了一个个安稳的觉。也许,守更人知道,曾经有一伙伙明火执仗的大盗经过,结果望楼兴叹,灰溜溜的走了。也见过猛兽两只闪着青幽幽光芒的眼睛,像鬼火一样飘过村庄。所以,有了土楼这座守护神,村庄人丁兴旺,散居在山中的女孩子争相嫁到土楼里,大红灯笼高高挂,喜酒在寒冷的冬日特别醇香,小生命的哭声也嘹亮非凡,给土楼带来了生气和祥瑞。

每当鸡叫过后,太阳东升,土楼里的人就会起来在井里打水洗菜洗衣,欢声笑语,其乐融融。也有勤劳的农人,打开土楼的大门,赶着他的牛、扛着他的锄头,到地里干活去了。

土楼是一支古老的歌,永远令游子百唱不厌!土楼是美丽的一幅画,永远定格在欣赏者的眼睛里。可是,他的未来却让人忧心。

这次回乡,许多土楼是我第一次造访,加上之前去过的三饶道韵楼、陈坑八角楼、水西西华楼、石坑里大楼、石井新楼、石井大楼、扬康耀东楼,具有代表性的土楼我都走遍了,对土楼渐渐有了明晰的认识。假如我们客家文化失去了土楼这一特殊的古建筑,我们的文化将是没有特色的文化,我们的民俗也是普通的民俗。因而,保护我们的土楼,就是保护我们的物质宝贵遗产,保留千百年来客家先民一代代薪火相传的根源!

我两次造访土楼,都是先看保留完好的,再去看已经荒废的。扬康耀东楼是个很好的例子。一踏进楼内,只见土楼残败,没有一间完好的,野草长得比人还要高了,牵牛花红艳艳的正在开放,风中传来小鸟凄凉的鸣唱。土楼的空地上,有人在上面堆放泥土,种植蔬菜。一大丛叫做“爬墙虎”的野藤,竟然顺着楼棚,爬上了十几米高的屋顶!在这里,我不仅看到了土楼的未来,也看到了客家文化的危机,只要人们还不树立起保护土楼的意识,赶快行动起来,不久的将来,土楼就会在我们这块土地上消亡!土楼消亡了,不仅是一座座古建筑的消亡,还是我们一部客家先民历史的消亡,曾经发生在土楼里的故事,将如何传唱下去?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不是客家先民勤劳勇敢刀耕火种薪火相传的事迹,将是深深的遗憾!所以,我是不愿意看到这一结局的,我希望所有客家人都团结起来,把土楼文化保护放到重要的位置上,奉献出我们的一颗爱心,出钱出力,让土楼永远留存在饶北的土地上!

时值深秋,稻田金黄一片,从大溪坝遥望故乡的乡村,秋色明净,鸡犬之声相闻,仿佛桃花源里世界。古老的土楼点缀在金黄的田野上,可惜像蛛网一样的电线干和电线破坏了油画般的美景,依然不减土楼文化历史深厚无比的魅力。

我所欣慰的是,今年秋天,我有眼福饱览故乡土楼和田野残存的美景,所以故乡土楼上面的天空还是碧蓝的,朵朵白云牵动着我的情思,至于明年,土楼上面的天空是什么颜色,我能预测吗?据有关书籍介绍,我们广东唯一拥有土楼的饶平北部山区,原有土楼六百五十多座,现在保留完好的和残败的加在一起仅仅三百余座而已!这和周边的福建相比,广东的土楼保护措施十分不力,论经济广东那一项比福建差了?可是人家福建懂得利用和保护本身的文化资源,而广东呢?保护土楼应当是整个广东省的事情,而不是一村、一镇、一县、一市的事情,大家然否?希望在外面的客家人多点为拯救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发出呼声!

回到穗城好几天了,为了客家土楼,我的心情一直无法平静下来,是为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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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生感悟散文:人生感悟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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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总是会觉得这样或者是那样的不如意,但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而要懂得善待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精神的解脱,从容地走自己选择的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的事情是我们所难以预料的,我们不能控制际遇,却可以掌握自己;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却可以把握现在。

关于人生感悟散文_描写人生感悟的散文 当我们在人生中面临选择时,请站在心灵天平的两端。蘅量自己生命的价值。无论多么困难,让自己的心灵走向正义的一边,让灵魂充满幻想的芳香。声音无处不在,大自然的风声雨声,蝉鸣鸟语,生活中的歌声书声,笑声哭声,亲人朋友的安慰和鼓励以及批评,来自心灵的呼唤……

其中,一定有某种声音让你难忘。它也许会让你想起一段往事,也许会让你产生丰富的想像。一个人有了希望,就会朝着这希望不懈的努力。如果累了,望望天上的点点星光,便又会浑身充满了力气,继续努力。

我们每个人都应微笑面对人生,没有了怨言,也就不会有哀愁。一个人有了希望,就会对生活充满信心,只要你用美好的心灵看世界,总是以乐观的精神面对人生。

多一份自信,少一份失望,亲情,友情,爱情,皆源自你美好的心灵,用美的心灵看世界,世界便会给你享用不完的财富,一生幸福!当你为生活的挫折懊恼不已,家里人便会一句句的安慰你,鼓励你。

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你。可这时你在声声叹息中却得到了人间至爱——-亲情。人们都说:“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春花秋月总是美,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过于清醒,清醒了忘却透露着许多无奈,看惯了春暖花开到草木凋落,许多时候好想自己能做株忘忧草。

原本人的生命之所以顽强,是得已历经风露,磨难,而依然完好无损,享受阳光。可生命中那些不完美的缺陷,往往它会成为生命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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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感谢爱情盛装莅临我的青春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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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可我们还是相遇了。你,就像冬日里的一抹阳光,带给我温暖;你,就像夏日里的一泓清泉,带给我凉爽;你,就像漆黑夜里的一盏路灯,带给我光亮。感谢盛装莅临我的青春,让我觉得我的青春不枉此行。

初见你的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操场旁靠在树上的你在阳光的沐浴下闪闪发光,你扑朔的睫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金色的光芒,犹如你温和的笑容。画面是那么的唯美,可是,少年的脸上却呈现出了一种我看不懂的忧伤。

起初的我,只是偶尔偷看你,因为听别人说,你是如何的优秀,典型的三好学生。满身缺点的我怎敢与你交谈。但是,有人曾说,人生最大的快乐不在于占有什么,而在于追求什么的过程。而我自从初见你后,我的追求就是你,可是,你是如此的优秀,我只有变得更加的优秀才有资格与你并肩。所以,我告诉自己,要想与你并肩站在一起,只有加倍努力,努力的站在你的面前,对你说一句“你好!”

或许很多人都会说,早恋就像是一枚未成熟的苹果,一旦品尝,只会是涩的、苦的味道,但是等到他成熟时再品尝,将会是甘甜的味道,会尝到满满的幸福感。

近期网上播出了一段视频,视频里两个学生在通视频,坐在电脑前的男生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而在他面前屏幕上的是他的女友,两个人并没有在很愉悦的聊天,而是在刷题,两个人都在各做各的事,只是偶尔抬头看看对方,然后勾起唇角。这就是我眼中的爱情,我们不需要整天腻在一起逛街看电影散步,我希望我们为了对方成为更好的人,一起共同成长。

我和你从未开始,亦没有结束。一直以来,以你为榜样,以你为目标,为之拼搏,为之奋斗。是你让我充满活力;是你让我觉得我的青春如此绚丽多姿;是你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尽管我们从未相识,可你却真真实实的走进了我的世界里。有时候会因为生活上、学习上的事感觉到很累,可是只要一想到你,我又会像打了鸡血一样,精力充沛。人的一生中能做的事不多,所以每件事都要做得精妙绝伦,亦如你,是我所执著的,但我仍然相信,我终有一天会面带自信微笑,出现在你的面前与你拥有一次最美的遇见。

感谢你盛装莅临我的青春,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愿再次相遇,你脸上的光,明媚不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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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妈妈爸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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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文字经常运用:妈妈;有一个声音经常响起:爸爸。因为“妈妈”和“爸爸”是你心灵的家园。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家是胸怀宽广的海洋,总能盛装你无尽的欢乐;家是稀释泪水的宝瓶,总能把浓重的忧愁融化。

妈妈是无事不晓的神仙,总能把你的心看透。

三更半夜,你叩响爸妈的门,回到温馨的家。

不用开口。妈妈一定会说:“为了什么吵架?”

“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你沮丧的说。

妈妈说:“跟谁过日子,都会有感情的。‘过不下去了’这话,不要挂在嘴边。”

爸爸永远是引航的智者。他从没有因你与妻子吵架而骂你。他会面无表情的问你:“你喜欢吃樱桃吗?”

“喜欢。”

“那你吃樱桃吐核吗?”

“当然吐了。”

“生活也是这样,你喜欢吃樱桃,就要学会吐核儿。”

你被爸爸的哲理征服了。

哪怕是三更半夜,妈妈也为你端上热气腾腾的,你喜欢吃的酸菜馅儿饺子……

你所有的烦恼都被“樱桃”的甜汁融化了,所有的忧愁都随着饺子的热气蒸发了。

当爸爸咳嗽一声的时候,你知道,你该回“樱桃”的家了。于是你自愿去敲“樱桃”的门。

你偶尔与领导玩儿牌。你一定会输的。你牌技“不行”,“智谋”倒有。因为你明白:这样的牌局,假使你赢了,那你实质是输了,而且是输透了;假使你输了,那你实质是赢了,而且是赢得大方漂亮。所以,你绞尽脑汁的为领导“点炮”。

输钱的背后,不,是“胜利”的虚无光环的背后,你或多或少的有点烦恼:妻子每月给你的零花钱,你早已花光了。又亏欠同事的钱,明天上班要还的,怎么办?你活要面子,死讲究。

于是,早晨上班前,你去了妈家。

不需要你说话。你只要坐在那个,你经常坐的位置,你或喝茶,或吸烟不语,你依然不看电视。

妈妈问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你依然缄默。

“喝口啤酒吧。”爸爸命令的口气说。

你坐在桌前,无心吃那排骨。

就在那刻,妈妈会把两千元钱,放到你的面前。:“昨晚输多少?够用吗?”

你感激万分,但你并不惊慌。因为你知道,妈妈是神仙,永远看透你的心。

妈妈,爸爸,是你温馨的家园。永远将你的快乐盛下,永远将你的忧愁融化。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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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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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柔风掀开了窗帘的帷幔,阳光随即钻了进来。冬天的阳光虽没秋天耀眼,却远比夏日温柔。我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想要投进它怀抱的冲动。于是就拿了点零食、水和一块布单,便带着儿子出了门,沐浴在冬日的暖阳里。

在前往公园的路上,我牵着儿子的手还一边跟他做着文字游戏。我问他用“阳光”怎么造句啊?他答道:“我跟妈妈走在阳光下,感觉好暖和呀!”接着,我再问他,那么用“公园”又怎么造句呢?他又回答:“今天下午,妈妈带我去汉江公园玩儿。”简单的两句话,让我不由地把他的小手拽紧了许多,生怕稍不留神,就会把他弄丢了似的。看着他那张无邪的脸,灿烂的笑,我的心里也流淌出快乐。

一进公园,是一片很大的草坪地,经过了秋天的妆扮,草泛起了浅浅的黄,初春的嫩早已不知去向。可它们的根依然驻守在原地,冀望来年绽放的新绿。草坪上还有许多假山和一些森林化石。那些假山,被曾经在上面玩耍的孩子们摸爬得光滑油亮,那一片森林化石远远望去,仿如一座座古老的宝塔。化石旁,有几棵三米多高的树,在这时节,它们都已经繁华落尽。要是在阳春百花吐芳、万物争荣时,它那独有一树的透亮花朵,散发着阵阵醉人的芳香,以及摇曳多姿的身影,素雅洁净的仙姿,备受着人们的喜爱。这就是高原花魁丁香紫。据说它们是爱情和幸福的象征,被人们誉为是爱情之花,幸福之树。

走了一会儿,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枫树,层林尽染,在冬日暖阳的和风里扇动着它每一片金黄。偶尔有几片落下,却不觉凄凉,反而感觉唯美,那像是一个个优雅的舞者,正在演绎他们的精彩人生。我突然想起“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诗句来。

很遗憾,自己没有杜牧那般才情,能信手拈来灵感,挥动笔尖,洋洋洒洒地写出一两句经典,勾勒这触动心弦的画面。

经过了枫林,是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弯曲小径,走在上面时,儿子还说那可以按摩足底。在小道的转角处,有一条很深的.长廊,顺着长廊而下,看到的便是一个种植着月季的大花坛,粉色的花丛中还有几只蝴蝶飞来飞去。再绕过去,跃入眼帘的景,给人一种别有洞天、曲径通幽的意境。

湖边,细柳低垂,在柔风中轻轻地摇摆着;柳下,一对情侣正依偎着呢喃细语;湖对面是一片树林,林中还有一座尖顶的红屋,它们的倒影在波光粼粼中荡漾;石拱桥上,站着几个人,可能他们跟我一样也在看风景。当我在看着他们时,他们或许也正看着我。

不远处,有几栋未建成的高楼,此时架着钢管,包裹着绿色的安全网,大吊车时而传来劈里啪啦的一阵轰鸣。高楼右边,就是汉江二桥了,桥上来回的车子络绎不绝地穿梭着,还能清晰地听见马达发出来的响声……

这里的草要比别处好很多,青绿中有一些类似于风信子的野花在日下散发着淡雅的芬芳,有时蝴蝶飞来光顾,在上面小停一会儿,过一会儿又飞到别处去了。湖边有些钓鱼的人,有的撑着阳伞,有的则是顶着蓝天,他们静坐在水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浮标是否会有动静,时而还会将鱼竿提起来瞧瞧,看看鱼饵掉了没。即使半天都没收获,但从他们脸上却丝毫看不出半点悲观与落寞。也许,他们无所谓能否掉到鱼,只在乎那等待的过程,享受一种与自然贴近的悠闲吧!

我拿出了之前预备的布单,铺在湖边的草地上,躺下来,枕一束青草,嗅一缕花香,看着蓝天,仰望着白云;儿子坐在旁边吃着薯片,嘴里不断地发出脆脆的声音,他一边吃一边看着那些钓鱼的人,不时还会问我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一只蝴蝶飞了过来,他放下手中的薯片,捡起一片黄叶奔跑在蝴蝶身后,追赶起来。头顶的树梢上,有一只风筝飞落在上面,可能它也知道这边的风景独好?宁愿舍弃天空的蔚蓝停留在这儿?

我静静地感受着自然间的景物,一花一草,慢慢地伸开臂弯,轻轻地拥抱着……刹那间,眼前的一切变了模样,月季花圃变成了玫瑰花园,蜂蝶在里面流连忘返;红顶屋变成了宫殿,金碧辉煌;柳树下的情侣,变成了童话中的公主和王子;远处的喧嚣不再,吵杂幻化成一种天籁,迷醉了皮囊里最深处的一点“红”。我问自己:“是不是误闯了谁的王国?”揉了揉眼睛,望着如梦如幻的景致,突然想起了陶渊明的诗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许,公主和王子的童话是真的,世外桃源也是有的——

那一刻,我迷失了自己,徜徉在幸福的天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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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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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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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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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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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路走来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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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

我们终于毕业了。首先给予我们自己最诚挚的祝贺!

从六月八号晚上开始,我们便没有了高考的束缚,可以自由了!

我们回到家,会感觉到家的温暖也必定会有摩擦。

就目前而言,家人仍然是对我们最重要的人,我们总是把最差的脾气留给了最爱我们的人却把宽容留给了陌生人。所以无论家人多和你合不来,也请你把宽容和耐心留给他们,就像他们曾经牵着你走路,喂你吃饭,替你系鞋带一样。无论有多生气也不要冲他们发火,他们是那样的爱我们。

朋友,爱人…

生命是一场重感冒,时儿冰冷时儿发烫,没有他多的苦痛,却不可避免。

我们会有情亲,友情,爱情。注意我的排序,一开始遇到的是亲情。朋友和以后的爱人都会陪伴我们一生。好的爱人会激起你对世界的美好向往,而好的朋友则会给予你最无私宽厚温暖的陪伴。遇到一个好的爱人不容易,如果你因为恋爱失去自己,郁郁寡欢这样的爱有什么意思?你为他改变,失去自我有什么意义?好的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变得更好,迈向更好的未来。好的朋友则向师长,给你帮助,为你带来希望的曙光。好朋友不会总是想你索取,他只想把最好的给你,他不会太计较得失,更不会在大事上牵绊你。好朋友和好恋人都不常有,需要我们珍惜。如果你已经有了就不要让他跑了。还没来?没关系,时间总是把最好的放到后面慢慢呈现给我们。

自己

无论何时你都要知道,最可靠的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给你太多。

等价代换是最保险。做富二代没意思,做他家长才爽。

即使我们已经离开了校园也要记得及时给自己充电,一个多能的人在哪里都是热货。记得好好经营的人脉关系,来之不易。记得拓宽自己的视野,眼光很重要。记得考虑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总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你又不是杀马特,对吧?你会发火,别人也会,你能砸东西别人也能,凭什么就别人迁就你?所有的一切都在你自己,你怎样对待世界,世界便会怎样回报你。哪怕世界给我以痛,我也要回报以歌。最后,学会善待自己,如果你自己都不能对自己好点,别人拿什么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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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散文欣赏《月乌啼》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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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无语时,为谁空折杨柳枝,为谁风露立中宵,为谁叹息月无涯,空自流连。

细看夕阳景,只道黄昏伴凄凉,独坐古琴台,惜时人叹惜时景。月落乌啼满月秋,渔火息,炊烟起,落惆怅。月稍眉头皱,燕雀归巢来,孤鸟夜啼,断肠人在流浪。

霜月寒宫,夜波流淌,月光不兴,婉转哀怨的鸣叫,中宵泪藏。夜出池塘,淡看水中月,邀月共饮,邀花共叹,此间何可凄,此间何可悲,我自向天笑,自古痴情多惆怅,此事古难全。

月半高升,月落乌啼,此间争艳事何事,此间伤情事何悲。霸王别姬,虞姬泪吻剑;孟姜女哭长城,城自塌七百里;梁山伯祝英台,蝴蝶双双飞。我以世间多痴情女,哪知如今世多变,自有痴儿郎。

百年回首,空数夜孤独,凝望星夜,何时曾望同一片天,如今空等月寂寞,数满塘月色空自叹息。月孤自有白云伴,隔月对唱夜花黄,我自尤怜。

雪过千寻,酒饮千杯,思量红尘,相思无涯。弹指间,泪千滴,缘尽最情伤,缘灭最心伤,千寻不见,牵梦门前,往事已惜,梦千疼惜。纵是千般疼惜,枉然已对,纵是痴情深似海,再回首痛惜万年。

红尘自是千般苦,亦多人尝,自是千般伤,亦无悔,待到心无牵,青山已过万年。

微风起,杨柳抚兮,断枝寄相思,风露寄泪,残月色,望月宫,相思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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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登高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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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就是那片离开家乡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叶子么?诗人登到山顶高处,望着眼前朦胧的山色,默默仰头问天。而天却也是沉默着……

就在这一瞬间,山雾遮掩住了阳光撒下的金鱼绫,这淘气的小东西却不愿就此罢休,仍在山的怀抱里若隐若现。

但诗人的眼里只有让人眼眶打湿的山雾。在山的对岸,似乎传来了阵阵猿啼声。无精打采的鸟儿在天上斡旋着。他们是迷失在了诗人的世界里吗?他们一如既往地挣扎,却无法自拔,自始至终困在了这片悲伤地水域。

磅礴的长江就在脚下,孤身一人的诗人伫立在这条祖国的血管上,感受着血液流淌,气势如虹,身后那棵可怜的小树呵!枯黄的落无力地往下飘,秋风毫不留情地玩弄它们,它们脆弱的身子禁不起风的萧瑟,无方向地摔在了冰冷的地面。它们太冷了,蜷缩着抱在一起取暖,铺成了一条暗黄色的地毯。

诗人潸然泪下,泪水停留在了灰色的鬓前。诗人能察觉吗?然而,他只是不断地咳嗽,时不时细细地抚摸自己的双鬓。诗人闪烁的眼睛里容纳的不只是所谓的山清水秀,还有那关于岁月的一段段感人故事。

一股似曾相识的香气夹着秋天的气息从突兀峻拔的山后传来,那是酒!诗人为之一动,却又安静下来。他知道,只有雪鬓霜鬟的他,又能怎么样呢?

秋风习习,一位疾病缠身的老人,站于高山之巅感慨着人生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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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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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过,银杏树向我微微点头,一片银杏叶旋转着缓缓下落,在我眼前翩翩起舞,我下意识地托住了它,微微一笑,又让它随风而去。

如今,我已进入这银杏之森——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银杏是省奔中的校树,省奔中不仅处处种有银杏,而且建筑样式、布局也如银杏一般,走在这样的校园内,不禁让我潜移默化之间感受着银杏的沉稳、朴实,也接受着这些精神的熏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长高、长大需吸收天地之精华,并保持向上的斗志,树人的培养也离不开老师的教诲,自身的努力,以及优良的校风、学风等。每天早晨,走过高三学长的教室,朗朗书声声声悦耳,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目不转睛,差劲在书海之中,他们用读书声传递着“锐意进取”的校风和“专心致志”的学风,让优良之风吹醒校园。课堂上,老师循循善诱,善待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走向成功,一个微笑,便活泼了课堂氛围,推动了课堂进程。这些正能量都在一点点地改变着我,“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追上他们的步伐,我还需加倍努力,珍惜年华,自强不息。

如今的我,只是银杏之森中的一个小小的芽儿,新的三年,充满了未知、新鲜,与无限的可能,让我欣喜又好奇。但正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高中三年也会很快过去,回首往昔,才发觉时光宝贵,新的生活,更要加倍珍惜,抓住云烟一般的年华,三年后,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今天我以学校为荣,三年后学校以我为荣。未来,长路漫漫,走过之后,才感到长路的飘渺,有志者,事竟成,当下的苦,会成就我未来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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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抹忧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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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擅长文字,可是你从来没写给过自己什么。你说码文字的人都矫情,总是爱把自己装到桶里,然后还非得自己盖上盖子。

朗月、清风,初秋的夜雨过后,天依旧如昨。你放下了手中的古卷,揉了揉眼角,冲杯淡茶置于案上,提笔写下了你的文字:秋风一过东窗尽,何故徒染红尘中……

一首首断了心肠的曲子,一阕阕埋葬了过去的忧伤,你说你是唐宋诗词里走来的清浅。晓妆初上,眉目霜寒,想要不惹红尘,可是这世事怎会轻易的放过你!寒意,让你无处可藏,一颗返古的心弱弱地躲在诗词里以求自保。可是,这儿毕竟不是唐宋,这儿没有条风布暖,霏雾弄晴,只有闷来弹鹊,又搅碎、一帘花影。再怎么挣扎也是徒劳,只会让你自己越陷越深。不要幻想着那离离原上长着的,野火烧不尽的会获得新生。他只是送了王孙的插曲,别情背后留给你的却是满满的凄凉。

想要努力的记着,或者说是想起陈年往昔,曾经的历历在目变成了今天难以落笔的词语。想不出,猜不透……没有月落、乌啼的今夜,寒霜仍旧如约,没有江枫、渔火却也是无眠。只是不知那城外的钟声,敲与谁听,客船里的你是否和今夜的你一样,听见的只是夜半里孤独的悲鸣。

诗词里的人没有忧伤,因为忧伤就是你的快乐。借文字逃避现实的你,终究还是要走出来面对世俗。千百年前的那一眼,今生注定要还。哪怕你是文字码出来的,也逃不脱被愚弄的宿命。琴声宛转悠扬,绕梁三日,谁知那不是你最后的笔划?词穷意尽的相思,永远是你挥之不去的诅咒。了却了落花,却不是送与流水,踏着南门外的那一抹旧梦,让你永远的开在马蹄轻没的浅草间。至此,再也没有凡事相扰,再也没有思念相忧。只有丽日百草,墨舞琴筝,直到天上轻寒,此再无暖……

别再举着酒樽追问明月几时有,等到红叶黄花秋意晚之时,那千里思念的行客自然会与你共婵娟。你可还记得,当年拼却为你独醉的红颜,彩袖手中的玉钟,楼中明月映着低垂的杨柳,还有那桃花扇下永远唱不完的曲子……现如今皆是魂梦与君同,到头来终是剩在银釭的相逢。也许是东风又施了无情计,吹落了满地的艳粉娇红也吹落了你。也许是碧楼帘影再也遮不住忧愁,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一样,和前生一样。不知道是不是你错管了初秋的残事,不管怎样,你都无需怎样!即使你怎样,那又怎样?你只管藏在诗词里,看尽落花能几醉吧。

一直都在寻寻觅觅的你,不愿把曾经想得冷冷清清,可是为什么没有忧伤的文字依然是凄凄惨惨的?也罢,管他乍暖还寒还是旧时相知,只会折损了憔悴,苦了自己。只是不要再说:怎一个愁字了得。

暗香盈袖,脂粉扑鼻,待到东风唱尽,帘卷西风之日,便是你瘦比黄花之时。到那时,你便是唐宋诗词里一抹最艳丽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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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情散文精选

全文共 6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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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们在这世界中追寻着爱情,也享受着。下面是相关的散文,快来看看吧。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融洽,是个被领导器重的中层干部。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

多少缘起缘落,就有多少擦肩回眸;多少悲欢离合,就有多少爱恨情仇;多少前尘往事,就有多少蓦然回首。人生的渡口,我们皆是过客,可真正驻足的又有多少?并非不懂珍惜,有些缘分注定长短,或转身天涯或刹那芳华。来的是偶然,走的是必然。没有放弃,怎能拥有;没有经历,怎能选择。洒脱而活,看世间冷暖;从容而安,便是风轻云淡。缘来惜缘,缘去随缘。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爱在时光里,无言又无语,有情似无情;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人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珍贵,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当爱已成殇,灯火阑珊处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一往情深。当爱已无奈,转身离开的或许是一辈子的温暖。时光不能永恒,而情却可以至始至终。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真心;忘记什么,也不能忘掉真情。珍惜眼前人,让爱无悔。

有一种缘叫错过,有一种爱叫不舍。一首歌唤起了一段记忆,一杯茶染浓了一种心情。每个人的心中,都珍藏着一个不可触摸的情。碎碎念念中寻寻觅觅,深深浅浅中迷迷离离。漫无目的地去甜蜜去忧伤,刻骨铭心的去沉淀去流浪,是寂寞的诗行,是往昔的芬芳,是揉碎的念想。当爱已成往,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一种忘记不是不可以,而自己的心却不愿意;一种遇见不是不美丽,而结局却是不舍的情意。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有谁能做到如此洒脱?那刻骨铭心怎能刻意忘记?那回忆的迷离怎能轻易抹去?若相遇,莫相离;若相惜,莫相弃;若相爱,至死不渝。用真诚去给予没有虚假,用真心去珍惜自有真情。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加清晰;有些人越想忘记,却越在心里。爱情就是这样,总是扑朔迷离;幸福并不容易,总是让人寻觅;甜蜜并不简单,总是让心着迷。一个眼神让心悸动不已,从此爱情泛起涟漪;一句别离摧毁了所有的美丽,从此断肠是痛的呼吸。爱过才懂珍惜,痛过才懂保护自己。爱情需要拥有也需要放弃,属于你的真心不移,不属于你的终会失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抹背影,却又无法触及;每个人的曾经都有一段美丽,挥之不去却只是一个回忆。爱上一个人只是一时,忘掉一个人却需要一生。并非无心,纵然千般不舍,爱有时候也是一种放弃,是另一种幸福的给予;并非无情,纵然万般无奈,饱尝寂寞,把凄楚深埋于自己的心底。无悔经历,只因曾经爱过,曾经拥有过。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别的,什么都不重要。

有的缘,看的太重终会失去;有些情,期望的越高失望越深。有些人,舍与不舍都是无法忘怀;有些爱,念与不念都是转身离开。缘分就是这样,或近或远,或相聚或别离。爱,有时候会伤。遍体鳞伤的痛让心无处不荒凉,可怕的思念不打烊,火烧的寂寞在疯长,回忆的感伤填满空旷的心房,揉碎的念想在无处躲藏。是凝固,是断肠,是灵魂无处安放。爱的轰轰烈烈那又怎样,自己安慰自己,可以遗忘,可以坚强。若爱,莫失莫忘,不要让爱人在等待彷徨;若惜,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到地老天荒。如果相爱,请深爱,如不深爱宁愿放弃;如果思念,浅浅回忆,以免痛断肝肠,相思成灾。唯有随缘随心随遇而安,生命需要锤炼,才能饱满。缘分需要经历,才有精彩。后记: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等待总要有一个期限,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瞬间,而我们是否又抓得住呢?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文字歇菜了一样,多久没有在指尖活跃,最近看了诸多关于青春的电影就开始痒了。

关于的青春期和爱情在我这里简直都是累点(你没看错,是累)。真是一段段长又黑暗的日子啊,那些候真的是哪里都不好了。(说得好像我经历了很多,说的好像我已经走出黑暗似得……)。凡事太过于用力,在乎太过就是会有全世界的邪恶份子来抢,挣扎过后失去,还留下深痕。

先叙述传说的神圣暗恋经历,初一时候,教室里中间是四排并列的,那个坐在我边上的男生,成绩超好,写字超好,眼神超屌,侧脸超帅,每次他写完毛笔字我的桌子一片乌云。我至今还记得他特别毒舌,每天我跟他的日常交流无非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当然还有同仇敌忾的时候,有一种你这么懂我真的好么的默契。

不知道有没人有看过《秘密花园》,他就像里面的金朱元,傲娇、自负,确有其资本。我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怎样”的拽。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实在不想承认这个小白脸的乃生是我小时候喜欢的人,看来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即使喜欢了很久,我也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只是希望,他也不会喜欢别人。初中二年级,班上转来一个女生,从别的镇转来的,大眼睛、高挑的身材、气质脱俗,俗艳的,随意的、休闲的,穿在她身上都会发出圣洁的光晕,众男生心里肯定在咆哮“女神,收了我吧”。和我有关系的是,她和我成了同桌。

我很想和当时的老师谈谈,你把一个女神和一个丑丫头挤在一起,让我每天倾听美女的烦恼,老师啊,若心理素质不高的孩子已经去见上帝了!

19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衣着打扮。每天都穿可以用三个词汇概括:弱智,土爆,and隐身。而我的同桌,那时候全身上下偶像剧里一模一样。把镜头对准我们两个,我就是炮灰。(配点《二泉映月》的音乐)

悲伤更悲伤的事是,男神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我同桌,而我我这么久来在他印象里估计是一坨不明物体。原来他各种高冷,毒舌的原因,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我也够猥琐的),想想,这下子,男生总该幻灭了吧。然后听到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尼玛。煞笔的我,在此之前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颜值高,什么都可以原谅,什么都能化粪为养分。据说他对她表白了,然后王子和公主就幸福的在一起了?求我啊,我就告诉你……(让我先假哭会!),我只能锁青春里的白莲花或是绿茶婊,最后都成为一个路人甲。初三的时候,已经不再一个班,高中更是不同校,所有的故事来自于听说……

后来的后来,所有的情感都会在时间的暗流里淡下去,我暗下决心,老娘再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嗯,哼。

再见的时候居然是高考的时候,他就在我后桌。妈蛋,这个人怎么是我喜欢那么久的男神,又矮又无神,脸上一片豆海,假装和我很熟的样子。我要静一静,曾经以为那是沧海,怎知不是乌云遮住了心眼。

穿插一段,也不是没有人喜欢过我,对我作文很好这件事,估计就有很多人相当崇拜。(确定不是我自己吧!),有一个人,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日志、周记、随笔、小说。他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本地话读音怪怪的,就取了个更怪的谐音,整个年段都知道有个人叫qun(第四声)xiang第二声),这个名字跟随我到大学,醉醉的。

对了刚刚说到哪个谁来着,什么时候我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我无意中的一句,讨厌烟味,他就戒了。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那时候完全把《故事会》当黄文看啊。看到正刺激的环节,书掉下去了,掉到我课桌后面。老师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这老师教书水平一流,但也超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到你哭。我当时吓尿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状况也是呆滞。正在我脑补快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分班了,他普通班。他送了副素描,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他喜欢写信给我,(不是情书。)我的回信,成了他的传记。

那时候我们隔一天好像就要聆听校领导的训词,很多次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可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在信里说每次都能看到我环着前面的女生。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正是我的名字,完了。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对他是什么感情。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然后呢……

直到大一下半年的某个夜里,他发过来信息: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我一直喜欢你这件事情,……

大二结束后我去他们学校找他。

远远的我就知道就他,(个子高太显眼。),篮球场外,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他网上认识的学妹,追了他很久。后来我接到来自这个小我三岁的小姑娘电话,她说她不能没有他,她说她第一次给了他,她说只要我退出,他们会幸福…………(我也怀疑是在拍电视剧,那么我是穿错片场了)。

高傲如我,从来不问,无所谓的为什么。那些关于一起谋划的未来就当我曾经听过很多笑话。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他说他只是对她心怀愧疚。然并卵,与我还有何干,即使会想起,也只是曾经。有人会说不争取是懦弱,但很多时候当时的自己一定衡量过值不值得。也可能是我并不自信,很少否定对方,却在否定自己。

后来,我也工作了,无头苍蝇一样经过无数次碰壁,我也清楚为什么留在大杭州,是为了我遇到了叶,再续我的血泪史吗。叶是我唯一一次觉得自己双商为零的人,外表书生秀气,举止绅士,恰到好处的甜言蜜语,收入高家境好,很有修养的样子,而我喜欢的更多是他的细心和温柔(配点《该死的温柔》的音乐)。我说他喜欢我完全是得了审美癌,他说那就永远不会痊愈。我以为他是那个看的到我暗淡的一面,也愿意绕着我转一圈,看到我发光的那面的对的人,从来没想过会是浩劫。

可能每个女生都受不起温柔攻势,他是一个很细致而浪漫的人,这场爱情唯一的安慰大概是享受了我在闹他在笑的美好

那天夜里,我的衣兜里突然多了两张电影票。我侧眼看去,叶的的侧脸线条纤细而精致,挂着得意的微笑。电影很好看,我却看得不很认真,嗅到他身上独特好闻的气味,也会心猿意马。我能感觉到,他也在一直在看我。过几天,我的衣兜里又多了两张张电影票。 还是这样一个循环,这样的约会,竟然持续了个月。

也有故事里的情节:男孩说:“你闭上眼”,女孩闭上了眼,男孩吻了女孩一下。

看《小时代》的时候,他说:“你如果把头发留到这么长,那该多好哪!一定比她们谁都漂亮。”说完,他让我肩背向上爬直了,用手将我的头发拉展了又说:“你看,你的头发才到肩胛骨这儿。”,可是直到分手我也没有长发及腰。

记忆里其实美好还有很多:他负责剥壳,我负责吃;他唱歌我讲笑话,陪我坐很久的公交;我生气,也会耍可怜逗我开心;下着大雨开四十多分钟的车来看我,每次他会给我买好很多零食放在我房间里;天冷了,买好衣服悄悄挂在我衣柜里;他双手托着慕斯的托盘,给我当小桌子用,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叉子尽情的吃。也许爱情总是在酸甜苦,面面俱到,我们不会知道后来的彼此会成为陌路人。

他不相信我相信他,而我可能真的不相信他。

“我是真的爱过你,只是现在对你已经感觉不到爱情,你知道我要的是爱情,我知道你要的更多是婚姻。所以我们应该冷静一段时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知道,有的人可以很温柔,也会很残忍。男人不会主动说分手,他们更擅长逼女孩说出口。

同事一直说我Hold不住他,一语成谶。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对于叶,我很想怪他,可是爱情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昏庸的事吧。因为喜欢一个人,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我至始至终没有学会爱和被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只能告诉自己,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时间飞驰,已经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一个信我伴我爱我的人,但我依然相信这世界上还是又真感情。往事在记忆里长眠,就像有部电影的宣传语: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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