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最新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浏览

1255

作文

1000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

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艺林园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1 字

+ 加入清单

艺林之行也,顿见生机盎然,异彩纷呈,便借感慨之音,试握寸管,亦芸三五,以遣怀春之绪,寄惜春之情,待其泼图。草木为之动容;新柳为之摇曳,闻之花都,韵沁于阳湖。登高远瞩;北望浩浩碧水接连天,南目渺渺青山衔成弧。行看小舟荡漾,坐看云卷云舒。草木溪流,花鸟虫鱼,乃至村夫游客,骚人文英,乐而何凭,放尘世之轮影,纵游人之征旅。 艺林阡陌,农家乐娱。可谓秀丽之田园;徜佯其间,施惠于万物、愉悦于人间,灵动于宇宙,魂系于苍生,非艺林而不可行矣!艺林有兮,如四季之靓丽,轻挟泥酥。观园里芳庭;春风舞兮,似激动之怒膊,鞭抽溪水,润此处生景。游客蕙临,草木受此恩惠,则繁华盛兴;鱼虫受此恩惠,则跳跃欢腾;村夫游客受此恩惠则烦恼无影;骚人文英受此恩惠,则思虑清澄矣。涤荡山谷幽泉,悄放一路欢声,亦足欢喜矣,图谋而倍放豪情矣。继而久之,目睹耳闻,心思身触,皆四海畅怀而舒心呼。

艺林曰;白浪盈目,栖柳吻堤,且肥松厚土;妍城攀树,共梅花香吐。年年赤紫相似,季季青蓝不同,树林荫翳醉淘翁,玉吐天成,脱俗幽雅,排排纵变,棵棵植株。晶宫云翼,相思树铺。此花间,此舟中,此亭阁,有诸多贤儒。眸解桂花浓香,轻吻饮者醉颜;斜倚小楼小窗,入住骚人雅笺。切切兮缠绵低语,轻轻兮沾脸润肤。纷纷兮真情奉献,点点兮入掌柔酥。夜观天象群星灿,朝赏彩云紫气凝。嗟乎!生存之二分灵水,若独占一分;骚客之三千银墨,今集于一壶。如此,实乃乐不思蜀矣!善书择笔,翰墨心愉。晨曦春霁,新阳临照,风带云舒。夫复逸兴,驱帝喾之辇巡今访古,慕创业君之满怀豪情,览德贤者之万卷圣书。听朔风呼啸逸曲揭图。游茶花园之魅力世界也, 赏造物者之神工鬼斧。看嬉戏之稚童,少砍柴之樵夫。借腊梅香处,倚梦开席,待春潮偏时,互敬屠苏。奇哉妙哉!吾既乐于此,众可乐于此乎!

臆吁!更添一笔;快哉乐哉!仰华夏之文明,看我龙城之魅力;喜丰年之祥兆,欢栖案之鸿儒。愿呈一色,从今天下无愁苦;自此人间多福禄!诗曰:

雪临南国玉尘铺,眺望龙城落笔酥。

山舞银蛇通画卷,江含白絮作冰图。

针松带雪琼姿摆,丝柳斟情好梦呼。

但借梅香开宴席,承欢共友饮屠苏。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看林清玄的散文集,感觉他是把生活过成了诗一样的人。每天碰到的一草一木、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让我们看起来了无生趣的事、人、物,都像是被他赋予了灵气,有了生命般,在那里看着我们微笑。我也是个很自恋的人,看了这样的文字,感觉作者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必是风流倜傥、举止优雅、旁若无人之人。看了他的照片,觉得他的人很普通,普通的就是我们每天在生活中碰到的甲乙丙丁,竟怎么也不能把他的人和作品联系起来了。看来我也只是个很俗很俗的人,因觉得自己普通,便也想如何装扮自己外在形像个仙女,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心中的诗和远方。可问题是自己既不能做外形上的仙子,也没有有趣的灵魂。

当我没钱的时候,我以为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幸福;但当我有钱了,我才明白,心灵的充盈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一直感恩于我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父母让我明白,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于是我爱上了考试,它可以让我活得更有尊严,我也因此走出农门,成了大家羡慕的公务员;老公让我领略了爱情的甜蜜和伟大,与他的通信,使我从刚开始只能写只言片语到四年后十几页的一气呵成,他陪我走过了孤寂的青春期,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最甜蜜的恋人,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也是这样值得被人爱的人,原来我也是可以愤怒、可以随心所欲的人,发脾气、使小性子,他都在那静静地看着我,做我情绪的容器,让我的心灵得以滋养和成长。我弟是指引我心灵成长的人,让我活得愈来愈有智慧,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怎么才不会是这个样子。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人,让我的生命不再盲目而机械前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感悟爱情高中

全文共 645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的记忆里,童年的.时光都是在农村的奶奶家度过的,那时在我的眼里,奶奶和爷爷自然比爸爸妈妈还要亲近。

农村人惯于起早,天刚微微放亮,奶奶就悄悄穿好衣服,下地做饭了。奶奶起来后,爷爷也穿好了衣服,紧接着下地.他悄悄拿起枕头边那袋旱烟,之后出去打开大门,再然后就是等着吃饭了。

奶奶做熟饭后,赶忙进屋里,叫我起床。并把被褥叠好放在炕梢的两只木箱子上,奶奶每次都是放好饭桌,盛好饭菜,才冲着大门口喊:“老头子吃饭了。”在平时说话时,他们从来不给对方加什么称呼,需要时,爷爷才称奶奶为老婆子,而奶奶自然相应的称爷爷为老头子。

也许是受爷爷和奶奶的影响,我的爸爸在不当外人的面时,就开始那样称呼我妈妈了。对一个还不到四十岁的人这样称呼,开始我很难接受,但听的时间久了,便能听出另一种味道来。有时赶上妈妈没听见,我还帮忙传达说:“老婆子,你老头子叫你呢!”

爷爷很爱喝酒,奶奶说过他很多次,但他从来不改,直到患了酒精肝,酒精肝又转化成更严重的肝癌,,但是所有人都怕爷爷接受不了,一直瞒着,都说这是小病小灾,会好的。

短短两个月,不管我们怎么尽力挽留,爷爷最终还是抛下我们去了另一个世界。爷爷走的时候很安详,像是得到了解脱一样。在我们都失声痛哭时,奶奶却显得十分平静,总是不停的叨念着“老头子,我强势了一辈子,管了你一辈子,现在你终于享福了,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吧……”那感觉不像阴阳两隔的生死离别,似乎像每天早上送丈夫去地里干活没太大区别。

或许如他们那个时代的爱情,不像现在人那样轰轰烈烈,但是却是历久而弥新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最喜欢的水果菠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好,我叫周冠呈,今天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种水果,这个水果在众多的水果中最让我喜欢,它就是菠萝

菠萝是椭圆形的就像一根巨大的狼牙棒。可能有人还想像不出菠萝到底长什么样?大家应该都看过海绵宝宝吧。菠萝的样子就是海绵宝宝住的房子那样子的。这次大家都知道菠萝的外形了吧。菠萝大半部分的颜色是黄色的,上面的一簇是绿色的就像戴了一个绿色的王冠。菠萝的口感有点涩,放盐水里泡泡就不涩了,反而会酸甜可口。妈妈每次买来菠萝的时候我都会放到鼻子下面闻一闻,这时就会有一种特别的清香,我特别喜欢闻它的味道,这也是我喜欢吃菠萝的重要原因。

你们知道菠萝应该怎么吃吗?不会的我可以告诉你,首先把菠萝的绿色王冠去掉,然后把它黄色外衣剥开,露出金黄色的果肉,再把它放在盐水里泡一泡,拿出来之后那个果肉就可以吃了,味道让人垂涎欲滴。

每次不快乐的时候,吃上几块菠萝心情就会好起来。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都想立刻吃上一块酸甜可口的菠萝?

指导老师李春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5:陪嫁牡丹美名扬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200字

全文共 5031 字

+ 加入清单

从皇帝的御花园,到塞北的贫瘠土地,陪嫁牡丹谱就的是天上人间的绝响。

——题记

一、公主下嫁

康熙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固伦郡主正在屋内读书,宫女传话来,说堂兄康熙帝要她进殿接见。郡主很是奇怪,不知康熙帝招自己去有什么事情。到了皇宫大殿里,行罢礼节,等待听从皇帝的命令。出人意料的是,堂兄今天竟然径直走下殿来,看来有十分要紧的事要和堂妹商量。

“堂妹,现在皇家有求于你,不知妹妹可否愿意为朝廷做点事情?”堂兄并没有直接把事情说出来。

固伦郡主十分纳闷,低声问道:“皇上在上,有什么事情尽管直说,妹妹一定会听从您的吩咐。”

康熙帝来回地踱着步,似有难言之隐。一会儿,又直直地看着郡主:“妹妹,不是堂兄心狠,实在是这件事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到了要你做。”

固伦郡主也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还是不明白真正的实情:“没事,只要我能为大清做点什么,你尽管说。”

康熙帝折回去坐在龙椅上,感慨颇深地:“你知道蒙古族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吗?”

固伦郡主想了想说:“就是那个带领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把蒙古的版图拓展到最大的那个人吗?”

康熙赶紧点头:“就是他,他可是蒙古族赫赫有名的人物,那你知道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者勒篾吗?”

固伦郡主摇摇头:“他是谁,与咱们有关系吗?”

康熙帝长叹一声:“不仅有关系,而且有非常大的关系。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在翰难河畔称汗,并且大封功臣时,者勒篾被封为第9位千户那颜,成为蒙元帝国的开国元勋。”

“那倒真没听说过,他建什么功勋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与咱们大清有什么关系吗?”固伦郡主很显然还不明白。

康熙很耐心地说:“者勒篾的后裔后来逐步形成了著名的兀良哈部。在明代,兀良哈部因支持明成祖朱棣发动政变登上皇位而立下大功。在清代,清朝皇室前后下嫁者勒篾的后裔乌氏家族的爱新觉罗氏郡主就有9位。由此可见,兀良哈部在明清两朝的地位都特别显赫。明朝崇祯元年,者勒篾的14世孙苏布地和弟弟万丹伟征见大明王朝大势已去,便率领部族归顺了皇太极。苏布地和万丹伟征跟随皇太极四处征战,为大清王朝的建立下赫赫战功。清朝建立后,我为了笼络北方的蒙古族,采用联姻的办法稳固王朝的统治,其中孝庄皇后就是蒙古族。但是现在又有了新的情况……”

康熙没有继续说下去,固伦郡主听后越发糊涂:“什么新情况,与我有关系吗?”

康熙这才继续说下去:“现在塞北边疆虽然较为安定,但是对于朝廷来讲鞭长莫及,我很担心那里的安定和平。额琳臣为者勒篾的15世孙就在那里统治,我想叫妹妹下嫁给万丹伟征之子额琳臣,这样通过和亲,一方面表现了朝廷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联姻后,血脉相连,也加强了边疆的稳固。只是哥哥觉得委屈于你,据说那里条件很恶劣,根本不能与皇宫相比,所以我不好意思和你只说,你看……”

固伦郡主这才明白过来,脸上立刻充满了愁情:“按理说我不能驳回圣意,可是我知道那里地处边疆,气候恶劣,地处贫瘠,我不知自己背井离乡到那里能否生存下去。”

“这些我都想过,但是这是我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不然如果哪天边疆出了事端,朝廷可就束手无策了。”康熙停了下,看了看郡主的表情,“不是因为你不是我亲妹妹我才这样做,为巩固北部边疆,朝廷实行“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的政策,对大旗王子下嫁公主,小旗王子下嫁郡主,以维持与蒙古人的友好关系。不过妹妹如果愿意去,无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

固伦郡主皱眉想了一会儿:“既然皇上把话说到了这种地步,妹妹也无话可说,只是我到了那里,恐怕很难一下子适应那里的生活。还请皇上为妹妹安排。”

“这都不是问题,我可以赐资在小城子建驸马府,叫你以公主的名义下嫁,生活条件上绝不会亏待你。只要是能改善生活的金银财宝随你携带。你这已经为大清做了大事了。”

郡主欲言又止,康熙赶紧追问:“还有什么,只要是咱们皇宫有的,我都一并答应你。”

郡主这才肯说出来;“我的随身侍从、宫女,我要全部带走。还有我特别喜欢皇上御花园里的红牡丹,看见它我就像还在京城一样,就叫它陪我去边疆吧。”

康熙帝一再答应。就这样一场联姻就算成功了。固伦郡主出嫁的时候,规模非常宏大,额琳臣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皇上感恩不尽,一时间成为京城的一段佳话。

二、躲过一劫

1966年7月,额林臣的第十二代孙女乌傲珍正在屋中做事,父母慌慌张张的从外面进来,爸爸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这可怎么好,这运动怎么说来就来了,刚才我亲眼看见邻村的一个妇女在游街,据说是作风不正派。还有咱们村的几个村干部,据说什么什么思想有什么倾向,村支书还私下找人捎信来,说咱们家的牡丹花可能也要砍了,说是与什么思想腐化有问题,你说不就是一棵花吗?它可是咱们祖宗上的宝物,无论如何不能叫红卫兵给破坏了。”

母亲听后也是大惊失色:“那咱们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真把花给砍了,以后咱们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这可是咱们家的传家宝呢,是康熙皇帝钦赐的。”

还是乌傲珍反应快:“父母不要着急,我们必须很快想办法。他们不是要砍牡丹花吗?咱们提前把牡丹花移走不就可以了吗?”

母亲还是叹气:“移走,能移到哪去,再说现在移花能成活吗?如果移死了,可就后悔也没办法了。”

还是父亲有主意:“我觉得应该没事,当初太太祖母来塞北的时候,不是把牡丹从北京御花园带来的,不是也活了吗,我觉得牡丹花有灵性,一定不会死的,只要咱们用心侍候,就绝对不会出问题。”

母女俩表示赞同,但是母亲还是提出了疑义:“咱们也要想一想放在哪里好呢?”

还是乌傲珍最后有了好主意:“现在牡丹花的位置太显眼,不如我们把它移到房子的后面的一个角落里,这样也便于掩人耳目,也许牡丹还能逃过这一劫。”

于是三人开始动手,做一切事情都小心谨慎唯恐伤了花。然后还在花的外面包了一层干草,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牡丹花。还以为是农村喂牲口的干草呢。

第二天造反队果真就来砍牡丹花,不过看见已经没有了牡丹花,还是不放心,小组长还在院子里好一顿找,临走时还告诫他们:“告诉你们,牡丹花是毒花,如果你们敢窝藏,就叫你们也去游街,蹲局子。”

一家三口吓得大气不敢出。暗自庆幸先下手为强。就这样,牡丹花在房后一长就是十年,十年它委屈求生,但是一直生长得很茂盛。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后,得以重见天日。望着劫后重生的牡丹花,一家人乐得合不拢嘴。这年春天,牡丹奇迹般地开了一百多朵花,鲜红的颜色,仿佛是血液在流淌,这可是乌家用鲜血和智慧保住的。牡丹是有灵性的植物,它像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主人的回报。一百多朵花在春风中摇曳,花香弥漫,蜂飞蝶舞,好一派盛世太平的景象。

三、扬名全国

1999年5月14日,乌晓珍家里分外热闹,是园林研究所的所长慕名来到了乌家。站在陪嫁牡丹前,他惊得目瞪口呆。只见陪嫁牡丹平均株高1.5米,覆盖直径2米,一根分4杈,最大主径达7厘米左右。花为粉红色,千层瓣,花朵直径在20厘米左右。牡丹盛开,临风摇曳,蜂飞蝶舞,香气醉人,其幽雅清丽、庸容华贵之姿,真不愧“国色天香”之誉。

乌晓珍夫妇见有人来抓紧出来迎接,可是所长说什么也不进屋,就这样伫立在牡丹面前,看着妖娆的牡丹盛放的骄恣,频频颔首,然后他对乌晓珍夫妇说:“早就听说你们这里有棵京城带来的陪嫁牡丹,今天我算是见到了庐山真面目了,不,比我想象的还要美,简直是无与伦比。”

乌晓珍夫妇笑笑说:“我们没出过远门,也没看过别处的牡丹,这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我们就精心得养育着。不知所长您今天来还有什么事情吗?”

所长愣了半天神:“对,有,我打算带这个牡丹花,去昆明世博会上展出。”

夫妻俩不明白:“去那里展出有什么用吗?”

所长解释道:“有啊,叫全世界的人见证你们家牡丹的与众不同。现在人们只知道在南方可以养牡丹花,不知道在塞北也能养育牡丹花呢。没准你家的牡丹花就会名扬天下的,我敢保证,你们家的牡丹能和洛阳牡丹媲美。不,因为它生长在塞北,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这里的牡丹花独具特色。”

于是夫妇俩赶紧帮助所长移出了分植出来的一株10年花龄的小牡丹,代表内蒙古参加了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从此扎根世博园,并且当年就开出了两朵花。而且经中国园艺协会鉴定,这棵陪嫁牡丹属“富贵红”品种,为全国传统牡丹的优良品种之一。从此,乌家的陪嫁牡丹一下子名声鹊起,县文联的作家来了,他们挥毫泼墨,写出了很多诗歌赞扬陪嫁牡丹的“国色天香”。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王莲英等专家来了,还说:“这株牡丹十分罕见,应该不遗余力地好好保护。”乌家的牡丹由于经常被媒体报道而芳名远播。如今的“陪嫁牡丹”依然国色天香,枝繁叶茂,每到牡丹花开时节,慕名前来赏花的游人络绎不绝。

四、世代相传

2014年5月15日,在乌孟和的小院里,一场记者采访正在进行中。人们围绕在陪嫁牡丹旁,这一年的春天很温暖,牡丹花竟然创造了奇迹,最初的那株牡丹花竟然开了三百多朵,好像用这种方式还告诉人们它悠久的历史。这次的花开还有一个奇迹,就是花瓣的层数特别多,层层叠叠,特别爽目。尤其是富贵红,开得那么艳丽,叫人看后眼花缭乱。嫩黄的花蕊在中间加以点缀,越发显出了牡丹的妖娆。而且更吸引人的就是牡丹花那淡淡的幽香,香远益清。整个院落都被一种花香充盈着,叫人疑心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园,或者是洛阳的皇家牡丹园。大家不断地观赏着,评说着。乌孟和更哈斯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请问,你家的陪嫁牡丹之所以三个半世纪长盛不衰,你认为谁的功劳最大呢?

乌孟和:首先功劳最大的应该是固伦郡主,我为是她的后代而感到荣幸。她一个郡主,肯下嫁到我们乌家,而且从皇宫里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宝贵的花,这牡丹是国花,也是我们家族的家花。这三百多年里,它一直激励着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虽然我们没建立什么功绩,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以牡丹为荣,都以牡丹的精神激励自己,活出自己的价值。

记者:那么近些年来,对牡丹贡献最大的是谁呢?

乌孟和:当然是我的哥哥乌晓珍。这株皇宫牡丹是乌氏家族的传家宝,依照乌家传下的规矩,皇宫牡丹由家族中女眷长负责管理,待管理者失去管理能力时再行移交。不管谁在老宅居住,首要任务就是看护、侍弄好这株皇宫牡丹。多年来,不管生活多么艰难,乌氏家族也舍不得把固伦郡主留下来的东西变卖。这株皇宫牡丹养护起来特别复杂。在春夏两季,施肥、浇水自然不能怠慢。浇水时,所用的水都是把井里的水在外面晒3天后,才能浇灌。进入秋冬季节,还要把皇宫牡丹入窖防冻。不过最近几年,这个繁重的工作一直由做教师的哥哥乌晓珍来做。哥哥乌晓珍是一名退休教师,如今已经年过八旬。2008年,哥哥得了脑血栓之后,便半身瘫痪了。如今,哥哥已经没有了养护皇宫牡丹的能力。因此,养护这株皇宫牡丹的艰巨任务就落在了弟弟和侄子们的身上。不管是由谁来养护,我们一家人的责任就是要把这株珍贵的皇宫牡丹,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记者:你们想过没有,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这株牡丹花来开展旅游,然后赚取参观费来贴补家用?

乌孟和:这到没有想过,我们只当做祖传宝贝养护,一直没有通过媒体向外界宣传,不过自从它参加了世博园展览以后,来参观的人倒是络绎不绝。后来政府还帮我们修整了院落,即使我们因为牡丹花发财了,我们也会把资金捐赠给这里的小学,这株花就是我们家最大的财富。

记者: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把这株花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没准就可以成为全国的宝物了,因为据我所知这株富贵红花,甚至比洛阳的富贵红还要纯。

乌孟和:这些事我不懂。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乌家的人在,牡丹花就在。这是我们祖传的家宝,也是我们家族的精神象征。

记者:请问如果有商家愿意出大价钱买走你们的陪嫁牡丹,你打算出售吗?

乌孟和:这个问题我们从没想过。虽然我们乌家的女主人为了避免皇宫牡丹因年龄的增长而死亡,便逐年分植出十几个分支,移植到几个儿子的院中。但是,我们从没想过要卖花赚钱。牡丹花是有灵性的花朵,我们的祖辈们就是这么说的,我们绝不做这种事情。就算在我们家最贫穷的时候都没有做,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就更不会做了。不过,话也说回来,如果国家研究需要,我们会一分钱不要就送出的。

记者:你们不愧是者勒篾家族的后代,不愧是固伦郡主的后代,你们对得起列祖列宗。其实从你们身上,我们也看到了陪嫁牡丹精神的延续。

乌孟和:是的,我们会一直和陪嫁牡丹走下去,辈辈相传,生生不息……

五、源远流长

春去秋来,时光如梭,355多年过去了,郡主、驸马早已湮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可是固伦郡主带来的皇宫牡丹却在后人的精心护养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成为历史的活化石。郡主大仁大义敢于牺牲自己换取国家安宁稳定的精神,也将和这牡丹花一起万古长存。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感悟爱情高中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爱情,一个美好而甜蜜的词语。我觉得很多女性都想要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从青春期开始,我们看了很多、接触很多的言情小说,里面的爱情是很虐心的、痛苦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的。这样的爱情让我们向往着、羡慕着。

可是爱情真的要这样吗?每当我看到父母之间一个表情,一个动作,我都觉得,平凡的爱情其实是最珍贵的情感。因为在他们心里,双方已经是一体的。

你可能会说,父母之前已经没有爱情了,更多的亲情。

你说的很对,他们是亲情。他们的情感是很微妙的,由爱情转变为亲情,但是这亲情又包含着弄弄的爱情。这爱情包含着双方的关心、双方的在乎,因为他们是属于一个整体,他们的爱情是纯粹的,平凡的。

最近看到一篇微博,上面写的是一对外国的夫妇。这对夫妇从相知相许一直没有分别,年纪大了,两人一起搬进养老院,每天都很开心。可是在今年,养老院告知两人,夫妻两个要分开,男方要排到另外的一个养老院,因为那个养老院对男方的病有帮助,可是这对两人却是无法接受的事情。在人的最后一段旅程里,能和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是多么幸福的事,可是现在却要分开。他们的孩子也到养老院去申请不让自己的爸爸离开妈妈。是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最后夫妻两人含泪告别对方。老伴搬走了,只剩下老婆婆一人,老婆婆看这生活了多年的房子,哭泣不已。老先生看这新搬来的房间,说这不是家了,这是冷冰冰的病房,他怀念老婆婆在耳边的唠叨,他怀念那个在养老院中的家,他怀念自己的妻子。

爱情,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其实平淡才是相濡以沫的守候。明明白白我的心,简简单单这份情。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09 字

+ 加入清单

《春》这本书看完之后,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

每次读都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能够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能够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述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仅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应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春》,让我身临其境,仿佛处在真实自然界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17 字

+ 加入清单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湘江徐徐向北流淌,令人心醉。在橘子洲的一座了望亭,站着一个人,他就是我——毛泽东。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亭中欣赏美景,此时山上摘中的枫树全都红了,展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想熊熊燃烧的火焰,也像血液,它们将红像H7N9似的疯狂传播,将水彬乌拍全染红了。与山枫不同的是江水,水绿绿的玉一样美,一艘艘在其中行驶。天上的雄鹰奋展翅,自由翱翔。水中,鱼群摆动着锦尾,任意遨游。所有秋天的生灵都在竞争自由,我不禁一阵怅然,这么美丽的大地,谁来掌管?

我想起了曾经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来此游玩,当时我们的意气风发全被岁月掩盖那段峥嵘岁月是我们无法忘记的,在这个时间,我和我的兄弟们正值青春年少,才华横溢时。我们赞叹锦绣江山,赞美大好河山,去鄙视当时的军阀如粪土一样,曾经记得,我与同学们一起玩耍,在湖中游泳,打水仗,仿佛那一瞬间,我回到了那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在江边边划着小船边唱着动人的曲调。

曾几何时,我的心回到了现实,眼神也灰暗了起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 加入清单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春天就是一个起点,只要你起跑很完美,未来就无限美好。“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多么有诗意的一篇散文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手法所迷住,好像被带到了世外桃源一样。嫩嫩的、绿绿的的小草布满了田野里,孩子们在无忧无虑地玩耍着。桃树、杏树、梨树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千姿百态的花儿散落在草地上,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像母亲一样抚摸你,还夹杂着泥土、青草、花儿的气息。雨是春天最寻常的,像牛毛、像花针,唤醒万物……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开始,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笑着,走着,抓住春天这一时机,继续向新一阶段前进,只要肯努力,成功就是你的!

以前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风吹走,向你迎面走来的是,以前的一切早已成为历史。春天就是一条起跑线,努努力,加加油,你的起跑一定会很完美!我们的祖国也要像春天一样,犹如东方一条盘旋的巨龙,总有一天会“振翅高飞”!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春天就像未开垦的,只要你在春天辛勤耕耘,就一定能收获硕果累累的金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 加入清单

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 加入清单

几年以来,我都是林清玄文章的忠实书迷,虽然我不知道林清玄的长相,不知道他的性格,当读过他写的散文之后,都能体会到那文字上的淡淡之香。仿佛他拿着一支神来之笔,一挥,就能写过各种优美的文章。读了寻找幸运草这一文章后,使我体会到他文笔上的那种清幽和大气。

也许你会疑惑到:“幸运草是什么东西”,幸运草实际上是酢浆草,只是传说四片叶子的就是幸运草,其它的都是三片的,而文中的作者,是一个非常爱好找幸运草的人,其实,幸运草是不存在,可作者还是在寻找,直到这一举动被他的两个侄子看到了,使他们也开始找幸运草了,仔细一想,虽然找也是白找,但这是多么坚持不懈的品质呀!

人的一生,要是拥有坚毅的品质,那做事不是很好吗?虽然幸运草不存在,但在你仔细发掘之后,你会发现比幸运草还好的东西,而幸运草,也已经常常地埋在了你的心里。河蚌忍受了沙粒的磨砺,终于孕育美丽的珍珠;顽铁忍受了烈火的赤炼,终于烧成锋利的宝剑。也许这些豪言壮语都是虚幻的,但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

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曾经说过“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司马迁是我国一名有名的人士,他写的史记有52万字x且还是在牢狱中借那坚毅的面孔写下的。我想:在我们的心中,只要我们能够宽广坚持,只要我们的情感够细腻,只要我们拥有坚持的信念,我们的心就会长出一株美丽的,四个叶片宛然的幸运草。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都怀有自己的愿望与理想,而这只需我们的坚持信念,那不可能就会化成可能,可能就化成必定。

如今,我已合上这本书,回想那文字中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更有一种人性的芬芳,就像我们心中的苹果树,那苹果掉下感情了我们,让我们知道了这世界的广阔,还存在许多的纯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独享雨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13 字

+ 加入清单

又是一个,又是一人在加班,孤灯对孤影,来不及惆怅,来不及哀怨,要做的事太多,一个人的忙碌,也有好处,可以静心,效率很高,繁杂的事务岂能难倒我久战沙场的老兵。小女子天性利落,三下五除二,痛快淋漓,迅速搞定,什么报表,什么回报,什么领导要的工作报告,统统缴械投降,齐刷刷统统做好,滴滴答答,寂静的夜空只有钟表的声音忠实地伴随着我。呵呵,抬头谢钟表,会影成三人。。。。。。

把所有的工作做好,却感到意犹未尽,站起身来舒展一下腰身,倩影自赏,还好,减肥做的不错,算不上婀娜,还不算臃肿,呵呵!看看偌大的空间,没有了白日的喧闹,原来我的工作场所很幽静高雅的。大大的盆栽扶桑,正开的鲜艳,小小的吊兰,长满精致的玻璃花瓶快攀上了我的书橱。 云竹青青可爱,不温不火,总是那么低调可人。

拉开窗帘,远眺这座城市正是莹红斑斓,万家灯火。那灯火阑珊处又在上演这多少悲欢离合的故事,有人说过,有灯的地方就有故事,多少人正在叙写自己的故事。或许我们都是故事中的主角。看你如何演绎。人生每一天都是直播,没有彩排可以预演哦!

门前的大街上正是街灯闪烁,车水马龙,热闹是他们的,此时正是堵车高峰期,我们终于进入了汽车时代,多年的理想变成了现实,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向往二十一世纪,憧憬汽车时代的到来,还好我们终于赶上了。却没想到这堵车的灾难,堵得你心慌,真的又怀念那自行车的时代,一辆单车载两人相互拥揽的温暖,推车边走边聊的惬意,柳条轻浮发梢的浪漫。

凄凄离离的小雨正在下着,我不急于离开,清楚地的知道这时上街也要和他们一样拥堵在这车海人潮中,尤其堵在路上,不如静静的停在这办公室内,独享属于我自己的宁静。

静静的凭窗听雨,听雨打在花草上的声音,弱弱的似乎是在窃窃私语,雨洒在芭蕉叶上,似仕女轻弹素琴。初秋的雨少带一点寒意,我却并不悲伤,没有那些文人那么善感。独自享受这份秋雨的静美,真的很惬意。静静的冲一杯速溶咖啡,看着咖啡一点点的在热水中融化,捧着温暖的杯子,就品味着一份属于自己的温暖,有人说生活的幸福与否取决于自己的态度,你选择了宁静,宁静也就选择了你。

上次听雨似乎,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更不要说有人陪你听雨。那似乎上上的辈子事了吧?忙!忙!我们在忙些什么,忙的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乐趣,更不要说闲情雅致。

记起上次的加班,也是一个雨夜,不过那是夏季,雨下特大,似乎在宣泄,我也是一人在加班,看着黑魆魆的窗外,些许的害怕,感到的寂寞,甚至有点点的恐惧。在感叹自己的孤独,还好我有挂QQ的习惯,有位朋友 在线陪我度过了那个难熬的夜晚。一句:“我陪你”感动的泪水模糊了双眼。真的感谢那位朋友,不论你是否已经忘记,那幅场景已在我心中常留。现在想来当时为何不去欣赏那磅礴激情的大雨,也应该是一种难得情怀。

一朋友曾经告诉我他在蔬菜大棚里,一人听雨的乐趣,试想一片片白色的蔬菜大棚滋润在天降甘泉之中,或许淋漓,或许激情,看着棚内一片生机盎然的青色,听着外面犹如万马奔腾的, 千军呼啸气势滂渤的大雨在咆哮。你已经化为这蓬勃中的一员,你可以是将军,指挥千军万马,可以是士兵,痛快厮杀,也可以就是一纤弱小女子,静看潮起潮落,冷眼观虎斗,何弱之有?欣喜之时,想象中一次次和朋友棚中听雨。

饮尽了咖啡,雨似乎也小不少。本来就不大,街上的车辆也不再拥堵,关灯轻松上路,这个雨夜独自驾车行走在空旷的大街上,很惬意,很享受。独享的雨夜。其实我并不孤独。真的挺好!明天又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秋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0 字

+ 加入清单

漫步在山水间,静谧幽美,徐徐的凉风拂过脸颊,一丝清凉。慢慢向树林深处走去,日光被茂密的枝叶遮挡住,四周渐渐黑暗。这时,一阵银铃般的声音传入耳帘,清脆悦耳,不禁停下脚步,分辨声音传来的方向。顺着一条小径走到尽头,一条清澈的瀑布呈现眼前。从上而下洒落的水珠溅在河中的岩石上,拨出“叮咚”的声响,不禁听得入迷,抬头,此时的阳光又开始耀眼,倾洒在水面上,泛起金色的光芒。那条瀑布,就如同一个舞动的精灵,如此绚目,泉水的声响,仿佛是一章乐曲般,优美垢流水声给这个画面增添了生气。这声音,是大自然的声音,多美!

在家,手拿着一盘光碟,放入电脑中,耳边响起了贝多芬这位伟大作曲家的一章震撼人心的交响曲。原来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静静坐在椅子上,闭目倾听,那时而轻柔时而激烈的旋律演奏出了一个伟大音乐家的梦想。我听出了贝多芬对命运的不服,对生活的希望。这旋律,是一位伟大音乐家的追求,多美!

还记得很早以前,晚上我总是睡不着觉,呆呆地坐在床边,在黑暗中,显得茫然。这时,母亲总是会来到我的身边,哼着小时候那熟悉的曲调,突然变得那么安心,温暖,侧过头,沉沉进入梦乡。这是母亲的声音,多美!

听,你听,这些声音---多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呼兰小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44 字

+ 加入清单

严冬的大雪依旧漫天的飞舞着,纷纷扬扬的洒落在呼兰小河上,这条河被严酷的冬日禁锢着,封锁着再也流不动了,挣脱不掉寒冷的枷锁,终于,在萧寒寂静中睡去了。

这条河曾经滋润着这方朴实纯净的土地,养育了呼兰小城的每一个人,无论光阴更替,四季回转,她依旧守护在那里,寂静,慈爱的呵护着那里的生灵,一草一木都会叫她母亲。

“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下半部红楼让别人去写,身先死,不甘!不甘!”这是萧红留给她再也无法回去却又渴望留下的人世的最后一句饱含深刻而又无奈的话,这个人世曾经有她遭受过的苦难心酸,也有曾经难忘的欢愉留恋,可是她却不得不说再见,再见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人间。因为生活带给了她太多的苦难,命运让她遭受了太多的心酸,所以也理所应当的为她的人生覆盖上一层厚厚的茧,然而让命运始料未及的是她用血和泪浸透了那张厚茧,翩翩成一只在寒冬的讽刺与嘲笑声中跳舞的蝴蝶,在挣扎期待中幻想着下一个春天的到来。

幼年丧母,封建的地主家庭没有给她带来太多的温馨,更不曾有过家的温暖,相反,留给她的却是一段苦痛的回忆和一段悲剧的开始。假如说她的童年真的存在过幸福,那就应该是她与祖父共同生活的那段温馨的时光,一位慈祥的长者和一个天真的女孩,在那个令人窒息的阴暗冷酷的牢笼里竟然也会寄存着一份温馨,那时的萧红所能得到的每一份爱中都深深的镌刻着祖父慈祥年迈的身影,也是这种毫无保留的慈爱让萧红的童年不至于太过荒芜。但春天依旧不会太长,几经辗转,漫长的冬季依旧会来,等待她的依旧是冰冷无助与苦痛孤独。

没有爱情的婚姻不会带给她真正想要的幸福,个性倔强的她背离了封建家长的意愿,选择了离开,从此开始了那段带给她希望又带给她苦痛的爱情之路,生活的穷困潦倒,感情的极度空虚正在慢慢地侵蚀着她的躯体,血淋淋的大口正在一口一口的撕扯,活生生的吞噬者她残存的温暖与信念,可是她却像一棵冻僵的小草,依旧坚信着春天还会回来,不会那样无情的弃她而去,生活的冷漠反而激发了她渴望得到爱的本能,哪怕外面是漫天大雪,而她的心却依旧温暖如春,本来就缺少爱的生活是她在无助凄冷的处境中寻求力量与幸福的催化剂。

生活的窘境,感情的不顺,病魔的纠缠,一切的不幸在她看来都只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一个黑暗专权的封建家庭对一个本应该逆来顺受的女人本来就是不屑的,而她却偏偏选择了抗争,这究竟是她自身的不幸,还是那个时代的不幸?没有人教她如何去面对残酷的生活,她只是以一个弱女子的身份顽强倔强的活在属于她的时代,她用写作填补着生活的空白,用写作寄予着她对世界的残存的爱恋与温暖,她从未绝望,哪怕生活总是强加她太多的失望,哪怕她总是活的伤痕累累,却依旧步履蹒跚的走在属于她的风雨生活路上。

呼兰小城曾经住着她的祖父,如今葬着她的祖父,此生最大的幸福与温馨全部都埋葬在祖父的坟墓中,或许那些幸福温馨会在春来时开成满山花露,缤纷绚烂着整座呼兰小城,摘一朵戴在小姑娘美丽的发髻上,亦或是化成燕子嘴上的一块儿春泥,就可以去构筑爱的暖巢,有了它就再也不用害怕外面的冷风骤雨,专心做着那个陶醉甜美的梦,在梦中有祖父慈祥的笑声,有母亲不曾离开的身影,还有她一生最最留恋的那些温馨片段,一串一串的串起来,戴在她那承受过生活重压的脖颈上,应该算是生活对她最好的补偿吧?

春去春又来,花谢花又开,正如萧红所坚信的那样,呼兰河水早已解冻,花好,月明,只是早已不见那时的萧红,萧军曾说“让你这样的女人流泪,是全世界的男人的罪过!”唯愿有明月的清辉陪伴,你不会过于孤寂,清脆的鸟鸣可以为你带来一丝清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关于爱情的观后感

全文共 1288 字

+ 加入清单

海萍与苏淳双双毕业于上海的名牌大学。在这座城市立业成家,而他们千挑万选的安身立命之所只是一个租来的10平方米的石库门房子,攒够首付,变身房奴是海萍最大的梦想;海萍的妹妹海藻与男友小贝租住在三居室的一间,只等攒够首付就谈婚论嫁。

一对贫贱夫妻、一对“白手”情侣,倒也其乐融融。似乎一切改变都是从海萍四处筹首付款开始,四个人被生活推向无法掌控的轨道,又似乎都因第五个人的出现而逆转。这个人叫宋思明,市长秘书,在一次饭局上与海藻结识,她梦游般的神情,令他魂回大学时代。

海萍失业,间接通过宋的介绍做外教兼职,意外打开了事业局面,苏淳也因宋的出面而免受牢狱之灾,海藻明白自己再也无法挽回与小贝的单纯恋情后,转而成为宋的“职业二奶”??最终,当海萍一家自力更生入住新房,生活渐有起色时,海藻却怀着宋的儿子孤身守候,她不知道,宋在官场上的“大奸似忠”因一桩命案露出破绽,在看望海藻的路上被公安跟踪,意外车祸身亡。

海萍:“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连串数字蹦出:房贷六千,吃穿用两千五,人情往来六百,

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费三百四,手机电话费二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二百……也就是说,从我苏醒的第一个呼吸起,我每天要至少进账四百,至少!这就是我活在这个城市的成本,这些数字逼得我一天都不敢懈怠。”曾经有一位哲人做过一个实验:他问两个男人,“如果有人出100元买你们的爱妻,你们是否愿意?”两人都摇头。他又问道:“如果出100万呢?”其中一个点点头。他继续问道,“100亿呢?”结果另一个人也点了头……100元的价格上,两个男人都是道德的,100万时一个男人走向了不道德,100亿时另一个也下了水。

罗素说过,“人之所以有道德,是因为受的诱惑太少。”每个人心里都有恶的一面。社会规范往往是凭借道德建立的,但是道德在强大的欲望面前又显得不堪一击。面对金钱,爱情是伟大的,面对巨额金钱,爱情是可以交换的。现如今的状况是,在情感的忠诚度上面,再三贞九烈的女人,也抵不过一个花花公子的诱惑。比如海藻,虽然她单纯善良对爱情对生活都有自己的执着,但终究,还是败在了一个成熟男人的中年魅力上面。这不偶然,也不意外,这是男人女人逃不开的“诱惑”怪圈!

患难见真情。夫妻本是一条绳上的蚱蜢,相互体贴和关爱,彼此信任和理解,为了营造一个幸福的家而共同打拼,这原本就是爱的真谛。别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就是有丈夫或妻子一方支援,对方也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柱。经得起风霜雪雨的爱才是真爱,爱会在相互扶持心心相印中吐露芬芳持久娇艳。

爱,让人幸福甜蜜,也让人痛苦不堪。尤其是情感的背叛,足以粉碎一个男人和女人的心。谁能容忍自己深爱的人跟了别人?爱是唯一的,自私的,排他的,忠贞是维系爱的纽带之一。身处凡尘俗世,要抵制多少诱惑才能冰清玉洁,要忍受多少寂寞才能一尘不染?爱,就是出污泥而不染,就是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就是心小得装不下第三者,就是所有的门只为一个人开。这似乎很难,就算身体不背叛,精神上的游离也难以抗拒。问世间,有多少人做得到这一点?100%的爱也许不可能,我们要做的只是拿捏好分寸,把握好度,以使爱的花朵不凋零,使爱的人不伤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所谓伊人散文

全文共 1058 字

+ 加入清单

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情感和善良。我愿意坚持心中那份美丽的忧伤。

我孤独在走在人流中,心底是一片安详。犹如一片花瓣轻舞飞扬。优雅的飘在风里。吸引着诸多心中有美得人驻足观望。

许多人说,我给人的感觉跟别人不一样。我只是微笑着。因为我是从另一个世界,伴着轻柔,穿越而来。微笑就像音乐一样是全世界共同的语言。

于是,我愿意将微笑挂在脸上,去找可以共鸣的目光。

我一次次放弃着,寻找着,清高孤傲。但是善良,纯真。

不想去伤害谁,也不想去计较一切的伤害。我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也许伤害不是他们的本意。

不善于玩弄心计,于是我用自己的犀利找寻着平衡。其实,不必了。将目光抬的更高些。我一定可以看到更美的风景。

我清高着,因为我身边的男人默默的承受了许多很现实的东西。他为我支撑了一片纯净的天空。

每个人都有瑕疵。我享受着一个男人的爱,也应该爱他的瑕疵。于是我放下身段,将自己的温存,理解,承担,共鸣都给了他。

婚姻走过了七年。我们彼此为家付出了许多。柴米油盐里,消磨了许多。当我还是骄傲着审视他,我想我更应该想的是,这个男人曾经为我付出了什么。于是,我大度的接受一切,用我的柔情和品格融化着一切。

也许我们的爱情在生活里在褪色。但是我不能以爱情为借口在精神上背叛我的家庭。我把自己看得很高。我更应该把我的家看得很高。一个可以轻易的把家抛弃的人没有资格谈爱情。不要去亵渎爱情的神圣。爱是一种激情,更是一种责任。

我不能总是以自己的视角去看为题。为了他所做的牺牲,我愿意站在他的角度去考虑他的感受。于是许多问题,我需要重新考虑。

我不想伤害谁,但是我必须理性的拒绝自己应该拒绝的东西。

爱情,婚姻,知己。我的一生只想出现这几个字眼。我可以做到心如止水,因为心中有大爱。我默默的为美好的人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我坚守着一份美好。我希望有人可以和我一起坚守着。

美好是一种责任。人生短暂,我愿意在生命的旅途上洒下一片圣洁。那份圣洁犹如池中的白莲,让邪恶的人触碰不到,让美好的人不因亵渎。

我过的清贫,但是坦然。我常常在不太友善的目光里淡定着。常常不去辩解一些指责。因为不想去计较。

也许有一天我会失去骄傲的资本。但是没有关系,空中的天鹅,优雅的盘旋,而后骤然断颈。也是一种美丽。虽然凄凉。

但是我有责任,我需要食人间烟火,于是我骄傲的找寻着面包,心底依然坚持着高贵的灵魂。

我就是我,为我感慨,为我震撼,为我感动。

我和该和自己相扶一生的人,淡定的走过。你为我付出着,我就该为你牺牲着。

爱在心里有了升华。感谢一切的美好,感谢一切的不快。我成熟了。以后,我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优美爱情散文:人生最美初遇见

全文共 2489 字

+ 加入清单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情感,让许多人都趋之若鹜。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散文,快来看看吧。

人生最美初遇见

有一种遇见,浅笑盈盈,阳光暖暖。明媚如你,灿烂如你。

浅笑盈盈酒窝俏,

晶莹如水眼波妙。

欲语还休颔首羞,

亭亭玉立长发飘。

你的存在,惊醒了我所有美好的感觉!

人生最美初遇见。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场景,爱你是我做过的最美丽的事情。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念。你若一直念,我便一直爱。岁月不老,我心依旧,你若不离我也不弃。

初遇见你最美的感动,我还清洗如昨。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遇见你我的心如小鹿,活蹦乱跳?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想起你我的心如波涛,汹涌澎湃?若不是喜欢你,我对你的思念如海啸,是如此的来势汹汹?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闭上眼睛你就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若不是喜欢你,为何你总出现在我的甜梦里?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清晨醒来睁开眼我第一个想见到的人就是你?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眼神全世界寻找你?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闭上眼,我就感觉你带着春天的气息,活泼可爱,天真烂漫,迈着轻盈的脚步,浅笑盈盈来到我的身边?若不是喜欢你,为何 闭上眼,我就感觉到你均匀呼吸的美妙,浅笑嫣然的甜蜜,你淡淡的幽香?若不是喜欢你,为何你淡淡的发香带着我浓浓的思念?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每个念头都是你?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心有千千结,结结都为你?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梦有千千转,转转都有你?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话你总有一种望穿秋水的期盼?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有一种朝朝暮暮的眷恋?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有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寂寞难耐?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是有一种梦牵魂萦的痴迷?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有一种望眼欲穿的翘首企盼?

喜欢你,你那双眼含情脉脉的是如此的动人心魄。喜欢你,你那浅笑盈盈的美态是如此的迷人。喜欢你,你的笑声是如此的悦耳动听。喜欢你,你的出现,就像是一朵美丽绽放的茉莉花,如此的明媚娇艳,香醇甜蜜,芳香四溢。喜欢你,你回眸一笑百媚生。如此深深触动了我的神经!

遇见你,就像遇见了春暖花开的温暖和烂漫!遇见你,就像桃花绽放般的缤纷和绚丽!遇见你,就像是樱花落英缤纷和浪漫!遇见你,就仿佛是身处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眼前一片花红柳绿,万紫千红,满园春色的灿烂缤纷,温暖明媚!

知道吗?遇见你,我就遇见了春暖花开!遇见你,我就遇见了明媚灿烂!遇见你,我就遇见了甜蜜浪漫!遇见你,我就遇见了幸福快乐!知道吗?喜欢你,是人生中,总有一次遇见,浅笑嫣然,灿烂明媚,阳光暖暖。这世间,总有一个人,是看不厌的风景;总有一种情,是永不倦的温暖。一次不期而遇的美丽,一次不经意的欢笑,会灿烂一生的守候。若说人生是一场花开灿烂的遇见,那么最美的相遇就是你。红尘纷扰,虽然只是寻常日子里的浅浅遇,但却深深识;淡淡相处,但却深深相印。这一切仿佛就是春天里那朵不会凋谢的花,一直盛开在我的心灵深处,浅笑嫣然。

今后的日子里,若你在远方,那么,我的心,就一直在路上;若你在身旁,我的幸福,便会一直在脸上。

认识你之前,

世界是一片荒原,

认识你以后,

世界变成了一个乐园。

以往的许多岁月,

对我是一缕轻烟,

以后的无限生活,

因你而幸福无边。

你眼底的一缕光彩,

足抵万语千言。

你嘴角的一抹微笑,

胜过万千柔情,

你的一举一动,

牵引着我的视线,

你的一言一语,

触动了我心底的那根弦,

你的一颦一笑,

是我快乐的源泉,

这还不算不稀奇,

我却有缘遇见。

【十指紧扣,因为有你】

独步行走在炎热的街头,看着路过的行人,不经感叹:七月的天气总是散发出淡淡的忧伤,怎奈回忆不经想起,那时也是同样的季节,同样的时间,我们相遇香港的一个角落。

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相信了世人常说的“一见钟情。”是你的出现,改变了我原本的模样;是你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人生何处不相逢,只要有缘就会见;是你的出现,让我深深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可贵;也是你的出现,让我有了梦想和追求。谢谢你让我遇见了你。

看着阳光刺眼的天空,我傻傻的笑着,曾经经历了那么多悲欢离合,那一场不是一次痛彻心扉的爱情。最终我还是选择了现在放弃了过去。

人生就像一个演员,不断的交换着不同的角色,而我却演过那么多的角色,看过那么多的人生风景......

如果,没有过往的烟云,是否就不会有现在无比幸福的我?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是否就不会有现在每时每刻期待看见你的我?

如果,我们最初就遇见,是否我就不会有那么多点点滴滴伤感的记忆?

其实,我们都一样,只是行走的路段不同。行一段路程,看一段风景,人生却所剩留无几......

就像梦阳说的"因为看轻,所以快乐;因为看淡,所以幸福。我们都是天地的过客,很多事,我们都做不了主。你越想抓牢的,往往是离开你最快的。所以,凡事不必太在意,一切随缘随心,缘深多聚聚,缘浅随它去。凡事看淡点看开些,顺其自然,无意于得,就无所谓失。人生,看轻看淡多少,痛苦就远离你多少。"

也许,我们有的回忆,回想起的一瞬间是快乐开心而幸福的;也许,我们有的回忆,回想起的那一刻却泪流满面痛彻心扉!

如果说,幸福的生活相遇今生所有的时间来兑换,那么我宁愿花光所有的时光去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曾几何时,谁为了你,曾痴痴地等待;曾几何时,谁为了你,曾傻傻呆呆的看着你的照片变成狼人模样;曾几何时,谁为了你,发了疯的到处寻找你;曾几何时,谁为了你......

也许,是自己感动了上天才让我们今生相遇,今生相伴。记得那时,你微笑的看着我以为我和你开玩笑说的那句话“只愿此生得你的心,今生我们永不分离。”

时间的沙漏总让人面目全非,除了自己,记忆却一点一滴毫无保留的流存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想把它释放出来,怎奈我的脑海不容许我这样做,只能让我不断这样的感受着记忆的回洗。

也许,正因为如此,你出现了,才有了现在活泼快乐的自己,谢谢你,我最爱的人,青儿,也谢谢上天的安排让我们一起牵手度过今生,一切的谢谢都因为的你出现,此生,你是我最美丽的风景!

十指紧扣,因为有你,我的世界才有了色彩;十指紧扣,因为有你,我的生活才有了生机......

经历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到最后才明白,原来,短暂的温存始终抵不过平凡的陪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60 字

+ 加入清单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 加入清单

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