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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精选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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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出生的女孩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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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5月20日,让赵连杰想起了他的一个女同学张燕秋。

大学时期,赵连杰和张燕秋的关系不错,班上开展的活动都是一起组织,一起参加。记得有段时间,还是冬天的大冷夜,他们都能兴致勃勃地网聊到凌晨两三点,当时连杰打字都是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打太快,担心发出啪啪的声音影响到舍友休息。

张燕秋的生日就在5月20日,每年她都会很自豪地和连杰说,她每年都会在这天收到礼物。连杰也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他有时候会请她去吃饭、唱歌或者看场电影。

由于他们两人走得比较近,很多同学都以为他们谈恋爱了。当好事者问起的时候,他们都摇成了拨浪鼓:“怎么可能?好同学而已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更进一步走。也许他们都是传统而保守,担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会失去彼此。

毕业之后,赵连杰去了一所大专院校做辅导员,过了一个月不到,张燕秋也跟着去了这所学校。其实外人都看得明白,女孩子是追随着男孩子来到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所民办学校,暑假也不能放假,老师们都要从事招生的工作。

平日里,张燕秋会有事没事找赵连杰,跟他诉说工作上的不如意,倾诉生活的苦楚。他们本是大学的好同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互相关照下还是很应该的。可赵连杰意识到,这位同窗四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上了自己,不然怎么会来到这所偏僻的学校教书,怎么会经常这样找他?仿佛他就是她的保护伞。可是在他的心里,他们也仅仅是同学的关系而已。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点感觉。

没有熬过半年,赵连杰就被张燕秋给烦透了,于是他毅然地辞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会到农村当起了支教教师。他也不再过问她的境况,因为他明白,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人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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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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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作者以风趣的笔法戏谑的语言记叙了当年西南联大里的一个重要的日常生活组成部分——跑警报。

文章背景是抗战时期的昆明,由于华北地区的沦陷,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合并而成的西南联合大学就在昆明继续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但日本的军事力量已经深入到西南重镇——昆明,经常派出飞机对昆明进行轰炸,所以空袭警报在昆明城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声音。为了躲避轰炸,每当拉响警报的时候,昆明全城的人就往城外转移,学生们也不例外,大家把这称作“跑警报”

这篇文章中,作者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有能感知警报的侯姓同学,提着手提箱跑警报的金先生,也有不跑警报留在学校洗头和煮莲子的同学。作者还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出现的有意思的事,跑警报时变成热闹集市的古驿道,如若下雨侯姓同学必会拿伞在校门口等候,将伞借给她们,以及跑警报时留下的经典的对联……

在作者的笔下,原本紧张的躲避空袭成了一件很平常甚至还带有一些乐趣的事情——跑警报。作者以仔细的观察,细腻的笔法去描述每一件发生在身边的趣事,并把他们放大,反映了中国人民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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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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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了,孩子们迫不及待地奔回家,就像刚刚插翅会飞的小鸟在空中转了个圈又飞回窠巢一样,带着思念,带着兴奋,带着自豪。他们的到来,夹裹着一股热烈的气氛,恰似冬日的暖阳,灿烂、和煦,散发着令人沉醉的气息。看着这些可爱的小鸟,我给他们布置了一项家庭实践课题,即星期日卫生大扫除。

吃完早饭,我说,孩子们,咱们开始吧。要仔细,干净,不留死角。领到了指令,他们挽起袖子,拿起抹布精神抖擞地上岗了。阳光透过阳台玻璃,穿过落地窗来到室内,室内一片明朗温馨。客厅的沙发,地上的鲜花,墙上的画框,都沐浴在一片明媚里。

二女儿凌子喊着“哪里有油,哪里就有我”的口号,昂首阔步奔进了厨房;侄子啸啸踌躇满志地去了阳台;大女儿安琪步伐坚定地走进了主卧室奶奶的房间。看到他们各就各位,我来到了女儿们的卧室兼我的书房。

我拿着洗净的抹布从洗漱间向外走,瞥见正躬身弯腰擦玻璃窗的啸啸,一刹那我竟有些激动。沐浴在阳光里的啸啸,一脸的灿烂,轮廓分明,像一幅立体感很强的油画——1.80米的个子,大眼睛,方脸盘,虽说不上魁梧但有棱有角,他微笑时脸上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一副近视镜把他衬托得文质彬彬像个小学者。我不由得把目光转向北面,透过厨房和餐厅的玻璃格栅,望一眼凌子,她同样是屈膝弓背在那里忙得正欢。凌子也长成1.70米的大姑娘了,细细的条儿,一头长发自然洒脱地披在身后,宽宽的前额下也架了一副近视镜,但镜片遮挡不住她那双睿智的大眼睛。我曾经与女儿开玩笑,说如果你不戴眼镜会更漂亮,女儿神气地说,戴了眼镜说明咱有学问啊!嘿嘿!我向书房走去,路过主卧室的门,看见安琪正蹲在地上仔细擦拭奶奶坐的那把藤椅。婆婆每天坐在椅子上吃饭、喝水、休息,人老了眼力不济,免不了把一些汤汤水水的洒在椅子上。女儿用湿毛巾顺着藤条一遍一遍地拭擦着。看着她那番认真的样子,我从内心涌起一股自豪。我觉得本来大大方方、文文静静、漂亮可人的女儿又增添了一份心劲儿,这也是一种美啊。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想当年,安琪出生七个多月就去了农村姑妈的家,我带着老二凌子。安琪断奶后很不好养,刚满周岁又得了百日咳,看到孩子咳时低头弯腰死去活来的样子,我和丈夫心如刀割。我这个当妈的始终觉得愧对孩子。她三岁回到城里上幼儿园,尽管一家人包括凌子都对她格外精心,但还是像走亲戚似的,放不开,不敢与父亲说笑打闹,不敢与大人要喜欢的东西。我们发现后及时采取对策,给她勇气和信心,直到上了初中孩子才把那颗惴惴的心彻底放下。凌子小时听话,大了乖巧,像个小大人,在家里在学校都是个好孩子,不让大人费心。

让人费心的是侄子啸啸。啸啸是个聪明又受过挫折的孩子。他幼时调皮捣蛋又零碎,到我家来玩专门爬到床上去大小便;来城里照看他的老奶奶,刚把包完的一盖顶水饺端到蜂窝煤炉旁,待掀开锅盖下饺子,啸啸忙三迭四地把水饺全部扣到炉灰上,还急急忙忙地踏上两只小脚,老奶奶端来另一个盖顶,他又趁机捧起两捧炉灰撒到滚沸的水锅里。10岁那年,他的妈妈我的嫂子被一场疾病夺去了年轻的生命,小小的啸啸,幸福的啸啸一下子成了孤儿。面对家庭的这场灾难,我懂得我的担当,我要让他与我的女儿们一起健康快乐成长。上初中了,我找到学校教务处主任说,请把啸啸和我的女儿分在一个班吧。当时,我鼓励孩子们中考时报考市中学,结果三个孩子都凭自己的成绩考进了市一中。我教育他们,要好学上进,要强身健体,要有信念理想,要尊敬师长,要有爱心,要艰苦奋斗… …如今,啸啸长大了,他的身体很健壮,他的心理与体魄一样健康阳光。每当想到他,看到他,我都有说不出的激动,激动得想哭。我常常在心里默默地对死去的嫂子说:嫂子你放心吧,咱的啸啸长大了。

只是眨眼的功夫,孩子们就长到20岁了。三个孩子一起长大,一起学习,一年考大学,并且都考进了全国重点学校。

转眼间孩子们入学已经两年多。

一个身影一晃闪进了我的卧室,抬头一看是啸啸,他又转移战场了。不一会儿,凌子也进入了洗漱间和卫生间。望着这些忙碌的身影,我觉得安排这次操练是对的,是有必要的。平时,我的室内经常打扫,女儿回来后,也主动擦洗拾掇,我决定搞这次大扫除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是想给他们上一课,让他们明白干家务也是份内的,将来是用得着的,不管是女孩还是男孩。他们有了这次被动的大扫除,在生活的履历表上,就又多出了一页,他们落不下这一课在将来的生活中就不会因此而跌跤。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

不知怎么哗拉拉拉拉我摔了一身泥……”

开始歌声从一间屋子里传出,继而各个角落都响了起来,尽管这些南腔北调没有一个是着谱的,就像一只青蛙呱呱叫上一声,马上引领起全湾的大合唱一样。

屋子里越来越明亮,越来越温暖,那是冬日的暖阳穿透了南墙所有的门窗,跳进屋来,给所有迎接她的物件一个深深地拥抱。哦,冬日的暖阳,可以灿烂于额前,也可以鲜亮于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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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发现了菠萝变甜的秘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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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晨,妈妈买来一个气味诱人的大菠萝。妈妈把菠萝切成许多小块后,我随手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哇!怎么又麻又刺?我连忙吐了出来。只见妈妈又把那些菠萝放进盐水里,用筷子搅动了几下。不一会儿,菠萝就全都“上岸”了。我又拿了一块吃。啊,菠萝变得又香又甜。为什么菠萝放在盐水里浸一会儿就变得又香又甜了呢?

是不是菠萝里含有一种特别的物质,使菠萝变得又麻又刺,而盐水可以将这种物质变得又香又甜。为了证实我的猜想,我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原来菠萝肉里有一种特别的酶,它会刺激嘴唇和口腔的皮肤,使人有一种又麻又刺的感觉,而盐水正好能控制这种酶。菠萝浸了盐水后,吃起来就不会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了。今天,我发现了菠萝变甜的秘密,心里异常兴奋。此外,我还知道了菠萝的果肉里含有许多营养成份。我们常吃菠萝,可以获得许多有用的营养成份,如维生素C、柠檬酸、苹果酸等有机酸。

小小的菠萝居然藏着那么大的秘密,难怪人们常说“生活处处有学问”。我们一定要在生活中善于观察,勤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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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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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一篇最适合在天里朗读,能读出一种极致的美感,能读得心暖暖地融化,读得眼中几乎要涌出惬意的泪水,那应该是朱自清的《春》吧。请想象:久经凄风寒雪的冬天,心和眼一样的干涩枯寂,单调而寂寞地盼,甚至盼到了绝望。突然,呼啦啦,天地奇迹,艳艳的五彩缤纷,亮亮的金碧辉煌,脆脆的声清清的香甜甜的笑,纷沓沓在我们的身边挤满。呵,读读《春》吧,谁能不欣欣然地放歌?

《春》带给我们的,是生命感的惊蛰,心灵最柔软处的一次醍醐灌顶的惊蛰。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鱼儿似的跃跃欲试地跳出水面,她们顺理了春的足迹,唤醒着我们沉寂的感觉,走出灰暗的绝望之域,带着微笑向那个可以纵情欢歌的希望天堂进发。这,是我今天又一次读《春》最强烈的感觉,是过去没有的。

不止一处,我读到别人眼中的《春》,被“结构美”“语言美”“情感美”的赏析同化了。也不止一次,从这样的角度,带着孩子们走在《春》里,让他们读一读,赏一赏,悟一悟。未褪尽稚气的声音,增添了课堂的春意,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得意于教学的“成功”。但是,我从没有感动过,也没有让孩子感动过。很简单,那是朱自清自己的《春》,是一篇文章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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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美的一次惊醒,落日山河的饮醉散文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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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样的心情在等,那又是怎样的悲痛在哭,又是怎样的撕心裂肺在爱,千年,万年的等待,也不过如此。我无法逃脱岁月给我设下的陷阱,布下许多诱惑,也许我不会在迷雾中睁开双眼,只能一味的回味,在悲苦与酸楚中爱下去。我们真是生不蓬时,彼此相差那么多,现实与世俗把我们隔开,我们无法冲破那爱的云霾。

我自责,我欠疚,又有什么用,只有面对现实,苦等一生。错过的,已找不回来。在苦与痛之间,懂得爱与不爱的悲哀。

夜色漆黑,相思不断,孤单的眼神定格在窗外,自己此时就象一只迷路的羔羊,找不到爱的伙伴,象绿叶离开了花瓣,凋落布满伤怀。想把美丽的故事,讲给你听,放飞的心灵在窗外,时不时想到你兰花草的清香,燃起的希望伤心满怀,何时能得到你的青睐。

我亲爱的灰姑娘,我真的爱你,不知何时你能来到我的身边。丫头,我真的喜欢你,也真的爱你,为何你总是那样若即若离,不给我爱你的权利。丫头,也不知为何你老躲着我,是我做错了啥?让你难过,你就和我说。丫头,我不能没有你,你的每一个微笑,都藏在我的心里,丫头,我真的离不开你,我独自在夜里想你。

是无奈双眸泪眼的相思,是蓦然回首时带泪的一树残英,是梦醒时分的悄然别离,是不能弹断相思琴弦的音韵,你如蝶飞梦的过客,在夜里偶然飞逝的流萤,那不敢触碰的伤痛,是难以抚平的一段生命。也许我终不悔那样的爱你,也许我终将无怨无忧,你是我擦肩而过的缘伤,停在痴心的地方,只能用一生的心血去想。

我在夜里想你,静听月亮里的呼吸,心碎成一片片花瓣,而你却不知在哪里。我象踏入一条梦中,溪流穿过我梦的城堡,流淌的是月光还是溪流,或者是我的相思泪,淌入相思的河谷。我在斜阳下想你,简约了你的风景,我无法拒绝伤感的结局,红尘中多少眷恋,都成了往昔。

我无法面对,那些失去的爱,都是我错过了爱你的机缘,才弄成这般。我真的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精神支柱,也许爱情可以重来的话,我真想在来一次,那样的去爱你。

醒来挑灯独思,嗅一眷墨香,恍若你就在我身旁,那样温顺的睡去,是那么的香。我不愿错过,那美丽的时光,因你的美丽,充满了空间的幻想,此刻我能否看到,你美丽的模样,动人的芬芳。真的是你吗?我可爱的小丫头,你象迟到的鸽鸟,栖息在我梦的巢乡。

你是一个被我宠坏的小姑娘,你的小脸蛋上有我留下的吻痕,至此你就不断地想,你睡不着觉,有时寝食难安,那样的翻来复去,想着一个人的心跳。一只蝴蝶融入太阳的肤色,你却固执地认为,是我阳光的一部分。从那一刻开始,吻就做为爱的凭证,你死心踏地的跟着我,你的眼神里有我的影子。你是被我宠坏的小姑娘,你多姿多彩的美丽,让我着迷。你对我的好,我全部记得,没有谁能拆散我们彼此间的默契。因为我爱你,更喜欢你,你是我宠坏的小姑娘。

好美的一次惊醒落日山河般饮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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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花前亭下散文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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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赏花,大家都想到了文人雅士,不仅仅是他们,其实很多不堵鉴赏的人更喜欢花,更能懂花的美,只是他们用笔描绘不出来,对于花的喜爱,我们都会带有一些联想,你有什么?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关于花前亭下抒情散文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题记

暮春时节,亭子下开满了花儿,一阵风吹过,远远望去仿佛置身花海,所有的花儿都幸福得摇曳起来。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心情烦闷的时候,我喜欢靠在窗户旁,享受天空最自然的蓝色,把最深沉的目光投向远处的亭子。亭子不偏不倚坐落在山坡的正中央,四周被郁郁葱葱的植被所覆盖着。

亭子是寂静的,是孤独的,无论是风吹雨打依旧在那儿。它身上承载了许多人的欢乐和祝福。天长日久,许是领略了太多的景色,与形形色色的停留者擦肩而过,我便和它生出了感情。

当我年少时懵懵懂懂闯入这所学校的时候,怀着好奇的心理,听到过最多的赞美就是有关这座亭子的。甚至时常能够听到老师对它的称赞和向往。在老师的口中,它蕴含着文化气息。因此当下达了一篇描写校园景色文章的时候,也许是心灵深处的支持,我毫不犹豫将它填进了我的文章。亭子的景色那个时候还并没有真正领略到,不过却一直藏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烟雨下的亭子更具迷人色彩,就像披上了一件朦胧的外套。来往匆匆的行人撑伞大步快走,谁也未曾留心身旁的朦胧旖旎,似乎想要早点挣脱雨带来的限制。而我喜欢踩着小水滴,感受水花四溅的嬉戏感;喜欢俯下身子,看雨水是怎样和花儿融为一体的;喜欢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登上亭子,观察它是否已经沉睡在了这片烟雨中。当手上的伞与飘落的雨发生最亲密的接触时,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流动和静止。

亭子是我用文字记录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我源源不断的写作灵感的源泉。当我捧着一本荣誉证书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感。一个人烦闷的时候,喜欢跑到亭子那儿安静地坐着,写诗亦或思索人生,用温情的文字记录下来。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所有的花儿都在为我盛开。这不仅仅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乐园,每到夜晚灯火阑珊的时候,跑上亭子总能望见几个熟悉的面孔。白天经过山坡的时候,偶尔会有动听的吉他声穿入我的耳朵。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当鲜妍的百花莫名闯入尘封的心灵,刹那间所有的感动与惊喜洋溢在我们的心头。或许,当我们陷入忙碌而没有停下脚步欣赏沿途的风景,树梢末的嫩芽,青翠的枝叶,四季并没有辜负我们,只是换了一种守护我们的方式。

“一朝春夏改,隔夜鸟花迁。”如今许久未曾踏足那片山坡,也许久未曾听到青葱悦耳的吉他声,花开了又开,每季都是如此。脑海却依旧浮现曾经的一幕,一群人坐在亭子里谈笑风生,庭前定格住了我们的身影,连花儿都被我们的笑声打动。如今马上又要上演似曾相识的一幕,而当初陪我一起的人却再也不会回来了,终有一天,我会一直在亭前等到他们。

我想把有关你的一切回忆保存下来,装进信封,留到以后慢慢回忆。

每年都是这样,每年花都开得这么动人。

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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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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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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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成长的回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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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回忆

入夜了,但无睡意,带上耳机,听着BEYOND的音乐,那一首首熟悉的歌曲,仿佛又将我带到了那曾经的年少轻狂,那美丽的校园。

这时,正好听着:这首歌的内容表达的是黄家驹的旧记忆,回想到未被大众认可以前仍然艰苦地为音乐而奋斗,那种感觉是失落和无助的。我相信许多喜欢BEYOND的歌的人,并一定明白每首歌的真正的意境,包括那些所谓的铁杆FANS。

还记得十五。六岁,一帮发小。好兄弟一起穷开心着,管他刮风,下雪,丝毫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年少开心的心情,在街上吼着廉价的KTV,大声的唱着黄家驹的歌,就好想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一样,特别是那种消费十块二十块,一瓶啤酒,一盘炒粉的满足,我想这也是一种再也找不回的单纯与快乐了。

我们也就这样慢慢地长大了,也就有了各自的选择了,升学的,当兵的,打工的,反正各奔前程了。

思绪又来到了那短暂美好的大学时光,从憧憬,一无所知到慢慢的熟悉大学校园,熟悉身边的全国各地的同学,并羡慕的看人家拿着吉他谈唱的样子,到自己也暗下决心,学会并谈唱自己最爱的歌曲,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大家开心的唱着,不,是吼着BEYOND乐队的歌曲;哦,还有零点乐队,唐朝乐队,郑均;许多……

还有在那球场飞奔的快乐,有一段时间操场还没修好,我们就泥地里踢着,呵呵,还打过左边卫呢,呵呵,其实我喜欢守门员的位置;对了,还有在课余大家开心的"甩炸",哈哈,上次小胖在QQ上还说起呢,他还记得我打牌时,眼睛贼溜溜乱瞄呢。

怎么音乐声静止下来了呢?哦,原来唱到最后了。

人啊,长大了,成熟了,事情也就慢慢想多了,是啊,人变了!

有个发小问我,他变了吗?我的回答是,是的,变了,是变成熟了!变,并不是一个贬义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一定要变啊。

人长大了,怎么可能不变呢,经历多了,又岂会不变呢?但希望那份曾经的情感不会变,只会加深,而你只需要开心陪着,一个微笑就够了。

变,变了吗?变了,那希望大家越变越好!

哦,唯一没变的是,大家还一起唱BEYOND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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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旧病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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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还小,应该是7、8岁左右吧。有一天晚上,半夜时分,我觉得屁股后面很疼,就去把我母亲叫醒。母亲拿手电照,发现我屁股肿了一个小红点,母亲一边安慰我,一边哄我睡觉,但是我屁股实在是太疼了,躺在床上几个小时也没睡着。过了几个小时,母亲又照,发现原先的小红点变得和葡萄差不多大了,而且红肿地发亮;天亮再照,有一个小苹果这么大了,用手摸一摸,竟然有点烫手。母亲说:坏了,是火嗟子!

火疖子是长在屁股上的恶性粉刺,也是一种痤疮,因为长在屁股上,而且疼的厉害,还像火一样烫手,使人坐立不安,故名火疖子。火疖子若处理不当,如随意搔抓或挤压排脓,热敷,药物烧灼等,都可促使炎症扩散,感染可骤然恶化,红,肿,痛范围增大,伴发蜂窝组织炎或演变成痈;甚至并发海绵窦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或脓毒血症。火疖子很厉害,整不好你就要花个半年时间趴在床上,而且你疼得还吃不下去饭------那得成什么样子!

母亲拉着我去看肖医师。他是个西医外科医生,在乡医院工作,他技术很好,很多人去看病都点名找肖医师。他叫我趴在长椅上,看了看,叹着气对我母亲说:这种病不好治,我给你开几服药,先看看效果吧!吃了一个星期的西药之后,那个火疖子不但没有变小,反而越长越大,这可把我母亲急坏了。听村里的老人说中药可以看好这个,母亲赶紧把我带到乡里的中医院。中医院里的一个老医生伸手在我手腕上把脉,其实我是不信这一套的,感觉这种邪乎的手段怎么可能把病治好。他让我趴在大桌子上,带上眼镜看了看,哆哆嗦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不知道是什么的中草药,放在嘴里嚼了嚼,吐出来铺在火疖子上。这位老先生,连麻药都没有!老先生在我嘴里塞了几根好像是种草药的草根,很甜,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嗞地一声,老先生已经把我的火疖子豁开了。他如何挤脓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在上面吐了几口草药,很恶心,然后对着火疖子敷了上去。我没有感觉到疼,因为火疖子长了这么长时间了已经熟透了,只感觉伤口挺痒痒的。

老先生嘱咐我母亲第二天去换药。换了4、5次,我感觉屁股已经不太痒了。再过几天,就好的差不多了。

老中医对我母亲说:你小孩真行,叫都不叫。干嘛要叫呢,我都没感觉到怎么疼。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每当我遇到身体或是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叫唤。难免叫唤,也不是张牙舞爪,以免让人感觉手足无措、惶恐不安。

我的屁股上至今还落下一个伤疤。

嚼着几根中药草根,就做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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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罗岗村愿你为我而骄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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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豫南有这样一个新野小县,人均产量一般,收入一般,绿色大棚蔬菜和纺织业是县里的特色产业,这样的小县下面有一个叫罗岗的小村庄,和所有的南阳盆地村落一样,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于我,魂牵梦萦。我也是一名外出奋斗者,漂流在外的人,即便是有了洋房豪车,舒适的生活也并不会减弱对家乡的思念。倒是那份不能归去的心,反而更加躁动,它强有力地跳动着,告诉主人,它想回家了。

罗岗是个两个生产小组组成的自然村,1队和2队。俺们村里人常说,咱们队都像那个菜包馍一样,边起的地都把俺们包住了。乡野粗话倒也实在,罗岗村就是四面都是田的村落,村前一条干涸的提坝,村后一条白河支流哗啦啦泄洪一般的流着被化肥厂污染的脏水。小的时候坐着拖拉机陪外公过河掰包谷棒子,都是要捂着鼻子过的。罗岗村小,所以每家每户都被我趟熟悉了。如今大了回家,那些老太辈们也都还能认识我。外公就是靠在村南边的普通村民之一。他一样的在村子里长大,姥太爷是贫下中农出身,也不能给外公留下什么,不过也把最朴实的劳动精神传给了外公。外公二十出头就跟着公社的医生学医,还会泥瓦技术,在他们那个年代大伙都种地,而外公也算是个技术青年了。然后娶了以唢呐队为营生的水田5队的我外婆。外婆是个温柔的敦厚妇人,也是勤快的人,如今六十多岁了依旧下地干活,回家来操持家务。外婆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舅舅很小,所以舅舅没有结婚前,外公外婆的快乐就是我们老表几个隔三插五的看望。有看看就回的,譬如小姨家的儿子,三姨家的大女儿,也有长住沙家浜的,比如我,比如三姨的小女儿,这片土地,这个院落,承载了多少的欢声笑语和我们这些小孩不懂的悲苦呀。

我是从什么时候特别恋罗岗的,又为了什么这样的恋罗岗的,是外出求学开始吗,还是一直如此,恋着,是我想的人都在这里,也是一个骄傲的孩子告诉乡亲们,我过得很好。

幼时人们晌午吃饭都是端碗面剥根葱就在大路边集合,讨论着吃的什么,地里的菜苗还要打药,花生地里要浇水了,谁家的儿子要结婚了,而最让人兴奋的便是说到郭守华回来了。郭守华是什么人,她是我们罗岗的骄傲。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如今分配到十堰二汽工作了。把自己的二哥四弟都弄去上班了。这次回来是把家里的家具新整整的拉回来给娘家妈用,要换房子了。我见过她一次,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套米黄色西装,踩着高跟鞋,一个卷发,当时我才十岁,但是已经能感觉到她和我们村里人的不一样。她那么干净,那么优秀,还那么不忘本,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可以为家里人做些什么,也让村里人羡慕又骄傲的提起来。这似乎不仅是我年幼的想法,更成了我以后为之努力的初期路线了。从那以后,我拼命地变好,我努力地上学,我做一切让自己好的事情,我想,我要再次回到罗岗村的时候,让人们也那样羡慕地看我。不得不说女人的嫉妒羡慕的正能量也是大的,在我还没有思考到正确道路的时候,如郭守华一样的让别人羡慕却成了我少年时的动力。如今,我也成家立业,不能总回去,回去时,也总是能成为他们聚焦的话题,他们也无比骄傲地谈起我,我也能够在乡亲们面前展示我略微好的一面,可此时,那已然不是一种嫉妒心做怪,而是想告诉乡亲们,我愿意做罗岗村的骄傲,无论我到哪里,都是罗岗村的一份子,我要罗岗村为我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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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读后感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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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打开了这本书,自从喜欢上这本书,我总会忍不住想起书中一波三折的情节,总忍不住回忆那些深刻的道理。

有许多时候,我们为了争夺名利与快乐,而不惜伤害我们爱的人。在快乐与我们爱的人之间,让我们选择,我们也许会认为伤脑筋,因为二者皆不可失去啊……太多的人会为了名利与快乐而冲昏头脑,尽管,可自己的选择却逼迫自己:必须要伤害抢走自己快乐的人,不论是否爱他。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很多时候,我们可以使别人受伤,而到头来受伤的只是自己。

每个人,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天空,不管是谁都不能去霸占他们的快乐,不能抢走他们的天空。

在这本书中,保姆够老头儿在心中其实默默的爱着帅仔,却因为帅仔人见人爱、主人只宠爱帅仔,不再给保姆太多的爱,而去谋害帅仔。后来,保姆狗老头儿策划了一场车祸,本想让帅仔从而受伤或死去,可汽车一拐弯,被撞的反而成了保姆狗……临死前,保姆狗良心发现,说了一句话:“帅仔……其实……我是爱你的……”然后,死去了。这份爱中存在着太多阴谋,但这仍是一种特殊的爱。

这本书,令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学到了许多。仿佛在吃一顿特级厨师做的大餐,慢慢咀嚼才能尝出它的香味,明白它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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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沉默的代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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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有太多的言语,只能用沉默代替……

沉默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染成了一种无奈,无奈得有些无力的苍白。坠落的尘埃,落地无声却能隐隐听得到哀伤的感慨,无泪的独白。

感觉一直在变,但似乎一直都没变,随着岁月的风化,所有的东西和事情也被风化着,风化成了另一种姿态,辨别不出,原来时间笑我们太傻。挣扎在自己的心海,可惜海水无法将自己淹埋,但盐份却再一次把伤痕撕开,有泪流不出来,有话却没办法表态,空荡荡的等待,等待着某个背影可以倒退回来却依然不复存在,安静的沉默,用什么来替代?

不真实的世界强迫着人们学会伪装,伪装着倔强的坚强,如果可以变得铁石心肠就不用试着去原谅或得到原谅。在天亮前说晚安也算是一种补偿,热泪的滚烫在天亮后却是冰凉,原本的渴望得不到释放只能为自己找个地方隐藏,无法登场也只能独自欣赏。还不确定的勇敢莫名其妙的慌乱,点点的心酸在不知不觉中滋长,现实不可能如我们想象中圆满但还是有很多记忆那么难忘,那么荡气回肠,而最悲伤的事是自己不懂何时开始悲伤还是自己开始不懂悲伤?灭绝的遐想不痛不痒,若能回到最初的那样就不会左右为难。解救的绳索却将自己紧紧捆绑,找不到解脱的理由,自取灭亡……

很多的东西都会过期,就连感情、记忆都会褪色,变质,直至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往往人们认为一成不变的东西总会在不经意中变得面目全非。在虚掷的青春岁月里,梦里哭过笑过,而醒来之后却找不到微笑和眼泪的痕迹。如果时间可以成为一把刻刀把所有的幸福时光刻进自己的生命里,那么就不会有过多的遗憾填进记忆。走我们还未走过的旅程,看我们仍未看过的风景,纪念永远无法纪念的纪念……

有太多的话要说却往往不知从何说起所以只能沉默,没有所谓的对错只是我们自己变得太堕落。麻醉与麻痹同时交错,一味的执着无法闪躲。落地的玻璃窗,路过的地铁站,倒映出的影子有些落寞,分辨不出的一种寄托还是软弱,有些无奈一直在漂泊找不到地方停泊,依然在黑暗中摸索但依旧没有结果,当夜将心一片片剥落,最后还留下些什么?有的也许只是影子的轮廓。

半冬的天气,感觉有些熟悉也有些迷离,某些事情总以为会念念不忘没想到会被隐隐的抹去点点痕迹,总有一天可能会销声匿迹。 没有缘由的思绪找不到一丝逻辑 ,只能用字迹去填补这些空隙,当一次翻阅到底,瞬间变得无语,思绪随风散去,言语用沉默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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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刘墉散文精选》有感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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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完了《刘墉散文精选》,这本书分为5个单元——学习、性格、习惯、成长、心灵。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喝了一碗浓浓的心灵鸡汤,感触颇深。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缺憾——不完美的完美》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几个事例告诉我们破的东西仔细看也是很完美的,但我觉得,不仅如此,而且破的东西背后,或许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这世界上,不完美的物体、不完美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一定凡事都要追求完美,谁又能说残缺的美不是美呢?

这让我想起我在假期中看的《挑战不可能》节目中的夏伯渝爷爷。他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在年轻时一次登珠峰中,将自己的睡袋借给别人,结果自己的双腿被冻坏而截肢了。可是他没有放弃,为了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装上假肢后,在40年中4次登上了珠峰,可惜天不遂人愿,他都止步于8400米的高度。2016年他再次向珠峰进发,在五位年轻的夏里巴向导的带领下,他艰难地爬到了8740米的高度,离顶峰仅100米,可这时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风吹起的冰渣子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情况非常的危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雪崩。目标就在眼前,进还是退,夏伯渝爷爷陷入了纠结中。因为年纪、身体等原因,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登珠峰了,100米怎么也要坚持下去。可是他回头看到5位二十出头的夏里巴向导,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们,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5条年轻的生命,于是夏伯渝含泪做出了立即下山的决定。后来,他们得知,在他登顶的同一天,同一高度有6人丧生。

坏事再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得了血栓,医生告诉他,登山可能得放弃。或许夏爷爷这辈子也圆不了他的登珠梦,但他的精神已比肩珠峰,这或许是他终身的遗憾,但他换回了5条鲜活的生命,这难道不完美么?

有时一件不完美的事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完美了。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好书,他能给我指引方向,让我告别幼稚和固执,冲动与叛逆,慢慢成为一个成熟冷静的人,给自己一个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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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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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深邃的山径中,有着一派肃穆的美,我向往着傲岸于霜风中的秋叶。―题记

一朵岁月的花沉淀着淡淡的红,静静地绽放在精美的封面上,不过瞬间,我便被这份清淡朴素的美深深吸引。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然而它也没有令我失望,在悠闲的日子里,每日翻阅几页,一种难以言说的喜悦,总能在最快的时间蔓延

她用她的一生,教会了作者许多许多,也让我懂得了应该如何做人……

作者对人生的见解,更是让我感动万分,我明白了无论身处何地,只要以客观的心怀,明澈的慧眼,透视人生景象,那么,无论是赞叹,欣赏,都是一份安详的享受。无论人生何时,只要懂得“若要足时今已足”的道理,心间便有一份永久的满足与幸福。

我愿与这座红叶满眼的秋山久久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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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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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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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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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读完《张晓风散文》的感想,虽然没有大师般的水准,但至少是我用心写出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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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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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一旦“嫉妒”这颗毒瘤长在了心上。那么,你和他(她)的关系或许就是“你死我活”了。但是,如果你还有些良知,那么,这场“灾难”是可以避免的。

著名作家杨红樱,就在《笑日记保姆阴谋》中以保姆狗为例,告诉我们不要像书中的保姆狗一样嫉妒别人。

书中说道:一天,笑猫和地包天在翠湖公园里遇到了一只纯种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因为帅仔人见人爱,而且主人都偏向他,所以保姆狗一直嫉妒帅仔。保姆狗三番五次想要陷害帅仔,但都被笑猫识破了,帅仔的主人对保姆狗起了疑心,她把保姆狗送到了一个工厂里。帅仔有一次找到了保姆狗,他们两个正在散步,保姆狗突然跑到马路上,结果被一辆大货车给压死了。他在临死前还忏悔了。

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人不要互相嫉妒,只要和平共处就可以把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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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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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飘忽的窗边,我将眼睛从书上抬起,窗外的雨更大了,风也越发凄厉,楼下两颗梧桐被风雨打得枝叶乱颤,叶子的哗哗声好像它们在呜咽地诉苦。

风雨这么大,它们怎么受得住?我不太放心,这是一直陪我长大的梧桐树呀!我拿起伞,决定下楼看一看。撑着伞,好不容易挨到树下,地上已堆了不少叶子。那颗高大点的是梧桐妈妈,她身旁那颗小的梧桐是她的孩子,有些瘦小。此时小梧桐在妈妈身边瑟瑟直抖。我突然想起这棵小梧桐在夏日里还千方百计地想要钻出母亲替它遮挡阳光的绿荫,现在却不敢正面迎着风雨,只好往母亲怀里靠了。而梧桐妈妈,它虽然也在发抖,但她张开的叶冠好像撑开的一把大伞,多少护着小梧桐。风雨太大,我实在忍受不了,只好回了家。

第二天早晨,我仍放心不下那对梧桐树,赶紧下楼跑到树前,却看见了令我惊异的一幕:梧桐树的叶子落尽了,光秃秃的枝干却仍歪向小梧桐树,而小梧桐树上却还有不少叶子。

这鲜明的对比真让人触目惊心,我怔在那儿,也许大梧桐的叶子就是被风打掉的,也许她的枝干就是被风刮歪到小梧桐那边的,但她那歪倒的姿势多么像一双护着小梧桐的大手啊!我蓦然想起我的母亲不正如这大梧桐树吗?她对我管教严格,但每每我生病时,她都永远在我身边照料我,每每我遇到挫折时,她都在身边鼓励我。我常恼她的唠叨,恼她的管束,一次次想挣脱她的束缚,她越是说关心我越是逆反,她很恼火很生气,但不管何时我遇到困难,她都会来到我身边,就像这大梧桐一样,用身体为我遮风挡雨,为我撑起一片晴空。

在成长路上,母爱始终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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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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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林清玄的散文,喜欢他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如一缕莲花般的馨香。每每走进他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起起落落,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翻开书的目录,那些题目就会吸引你:“暖暖的歌”、“生平一瓣香”、“温一壶月光下酒”、“发芽的情绪”、“味之素”、“清欢”、“三生石上旧精魂”、“黄昏菩提”、“飞入芒花”、“清静之莲”、“吾心似秋月”。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持续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将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情绪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

依靠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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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打碎了一只饭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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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一声脆响,干净利落。正在埋头大吃的一家人,全都把眼光聚集到了七岁的侄儿身上。

小侄儿正是迷恋动画片的年龄。电视里的光头强和熊大熊二正在雪夜里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看得小侄儿心花怒放,手舞足蹈。小手一划拉,饭碗就掉地上了。瓷碗撞在瓷砖地板上,声音异常清脆。

今天是团年的日子,全家人都聚齐了,母亲也就特别高兴。没想到小侄儿却高兴得过了头,竟然打碎了一只碗。母亲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常年吃斋念佛,很是信命,也特别相信预兆。平常时候,如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或者摔碎了杯盘之类的东西,她总要跑到五里外的一座小庙里烧香拜佛,然后在“菩萨保佑”的念叨声中胆颤心惊地度过好几天,直至她认为的危险期(一般为三到七天)过去,才能放下心来。有一年,我家养的一只公鸡不知什么原因,半夜就开始打鸣了。母亲非常恼火,当机立断就把它杀了。她说,半夜鸡叫,大事不好。这样的鸡也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谁买了谁倒霉。母亲心地善良,损人利己的事她是不会做的。至于饭碗,那更是不能轻易被打破的。母亲经常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在母亲的娘家院子,有一王姓人家,三女一子,全都考上了大家。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就在那唯一的儿子王四大学毕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天,王四收到了工作分配通知,准备到单位去报到。全家人都很高兴,家里又多了一个端铁饭碗的人。他母亲炖了家里唯一的一只肥母鸡给儿子送行。当王四坐到桌旁,准备动手拿筷子的时候,他面前的那只饭碗却莫名其妙地滑落到地上,啪嗒一声,碎成了两瓣。蹊跷的是那碗破得十分对称,裂缝处也如刀砍斧削一般光滑,地上更无其它碎片。那一碗白米饭连同那只母亲特意给他夹的肥鸡腿,就便宜了他家那只大黑狗。后来,王四就在去单位报到的路上出车祸死了。

“所以,吃饭的时候,饭碗一定要端稳了。”母亲一再地告诫我们。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会严格检查我们每个人端碗的动作。母亲给我们规定的标准动作是:四指在下托住碗底,拇指在上,扣住碗沿,这样才能牢牢地把饭碗掌握在自己手中。绝对不允许把碗放在掌心,五指朝上呈莲花状托碗。“这是叫花子端碗。”母亲说。

那些年,常常有叫花子游走在山野乡村,不是说家被水淹了,就是说房子被火烧了。他们大都背着一个烂背篓,或者拎一只脏兮兮的旧麻袋,低声下气,要钱要粮,多少不论,却很少有端了碗来,要了饭蹲下就吃的。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母亲所说是不是事实。但被母亲斥为“叫花子端碗”的方法容易使饭碗从手中滑落倒是真的。

在我十岁那年,有一天到吃午饭的时候了,我正和小伙伴们玩得兴起。经不住母亲的一再催促,我就端了饭碗出来,边吃边玩。玩到高兴时,竟忘了母亲有关端碗的训诫,用手掌心托起碗来。在与伙伴们的追逐嬉戏中,不知是谁碰了一下我的手臂,那碗一下子就滑落下来,摔得粉碎。这下可闯下大祸了。我曾多次幸灾乐祸地看见过兄弟姐妹、邻居伙伴因为打碎饭碗而被大人打得鬼哭狼嚎,伤痕累累的。这次该轮到我的。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玩兴一扫而光。当着众多小伙伴的面,我又不敢放声大哭。有大点的伙伴就逗我说:“快去把你那小雀雀卖了,买一个碗回来赔。”

我吓得不敢回家,就在院子后面的竹林里躲了起来,天黑了也不出来。母亲先是凶神恶煞地叫骂,后是温柔亲切地呼唤,最后是声泪俱下地保证:“快出来吧,我不打你!”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屋里,但还是免不了一顿臭骂,还被罚了一顿不许吃饭。

现在,小侄儿打碎了一只碗,且是在全家团圆的时候打碎的。这在母亲看来,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兆头。嫂子吓得赶忙拿来扫帚,边扫边骂着小侄儿。姐姐在一旁打圆场说:“没有关系,碎碎平安。”我逗着小侄儿说:“这下没得吃了。”

小侄儿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心慌害怕。他说:“锅里还有。”

“是啊,还有,还有。有就好。”母亲一面接着小侄儿的话头,把“有”字说得特别有力,一面站起身来拿了一只空碗,盛了满满一碗饭菜递到小侄儿的手里,脸上全然没有一点怒色。看来,是小侄儿不经意说出的一个“有”字,让母亲没有了生气的理由。她完全可以发挥想象,把那一个“有”字理解为有财,有福,有寿,有健康,有平安……这些都“有”了,一个小小的瓷碗又算得了什么呢?

全家人又开始吃喝说笑起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以前我们每次打碎了碗,都会挨揍挨骂呢?”

母亲说:“那时候哪家的大人不是这样教育小孩的呢?”

顿了一下,母亲又若有所思地补充说:“你不知道,那时候的粮食有多金贵,一个饭碗又有多金贵!”

是啊,那时候,一个“饭碗”是多么金贵啊。

想当年,我经过八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了县城的中等师范学校的时候,乡亲们对我是又夸奖又羡慕。他们常常把我作为他们教育子女的乡土教材。特别是狗娃的父亲,每次见到我都会感叹:“你看,你和狗娃是一起读书的同学。你现在已经端上铁饭碗了。可他呢,还拿着一个泥饭碗在土里刨食。”母亲更是以我为骄傲。我们家世代寒耕热耘,晨兴夜寐,披星带月,雨淋日晒,却常常缺衣少食。现在家里终于有人端上了一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怎能不令母亲喜形于色,眼开眉展呢?尽管那铁饭碗里没有山珍海味,也少有大鱼大肉,常年只装了仅够充饥的稀粥。有段时间甚至连稀粥都差点断了顿,还得到父母的“泥饭碗”里去拔食。但母亲依然高兴。眼看着近几年碗里的鱼肉渐渐多了一点,却又听说要打破“铁饭碗”了,这令母亲很是担心了一些时日。

“都进社保了,今后退了休,还能有保障吗?”这是母亲的担心,也是很多教师共同的疑虑。那段时间,网上争议热火朝天,学校辩论如火如荼。反对者说:“就这么点工资,交了社保,还怎么活呢?”支持者说:“进社保好啊。进了社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辞职,跳槽了。——我早就不想教书了!”于是,又有人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忧心忡忡起来:要是老师们都辞职不干了,学校怎么办,学生怎么办,百年大计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然而,事实证明,所有的担心都不过是杞人忧天。政府说干就干,不等人们议论出个所以然来,改革已经全部完成了。到如今,半年时间已经过去,学校还在正常运转,学生还在继续上课,老师仍在按部就班。那些曾声称要辞职跳槽的老师,也不见有多大动静。倒是好多曾经停薪留职的人员,已经安安心心回来上班了……蓦然回首,发现碗里的饭菜正在潜滋暗长。仔细想想,才幡然醒悟,原来那端了几十年的所谓“铁饭碗”,其实早已锈迹斑斑。

生了锈的铁饭碗,还是打碎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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