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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实用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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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亦老,心中唯有一株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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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可爱的蝴蝶落在了一株莲花上,蝴蝶一闪一闪的飞舞,莲花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题记

时光一点一滴的溜走,仿佛瞬间千年,许多许多的东西或许不在,或许如流水一去不复。也有些记忆却很刻苦,并且是那么的铭心。

时间会慢慢的遗忘,忘记很多的伤心,许多的快乐。你的每一个微笑,每一眼神,举手投足间的优雅就像埋藏在地底的美酒,时间越久,越醇香,越美味。

在那个朦胧而青涩的年龄,上天让我遇到了你。中学的教室永远都是读书声,书山有路勤为径,神秘而未知的十六岁,就夹杂在天真与成熟之间,冲动和稳重相伴,无知而又聪明。 不知怎样的安排,你坐在了我的后面,就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度过了我最开心的时光,痛并快乐着,可以这样静静的和你在一起,而且时时刻刻的被你看着。

你仿佛从九霄云端而来,白皙而健康如珍珠般的肌肤,清纯姣好,天生丽质的面容。眉细如柳叶,淡似青烟。澄澈,水灵的眼眸。小巧的琼鼻,让人忍不住想去刮一下的冲动。唇红似桃花,薄如蝉翼。浅浅的笑容下,漏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脸泛红,两个小小的酒窝,煞是迷人。三千青丝缓缓垂下,如瀑布般柔华。穿着一身干净,整洁,朴实的衣服,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有一次,看你爱不释手的握着一株莲花,脸上洋溢淡淡的微笑,那一刻,你仿佛就是一只绚丽缤纷的五彩蝴蝶,轻轻的飘舞着,闪动着美丽的翅膀,忽左忽右的,窜上蹿下的灵动着,吻嗅着,洁白,圣灵的莲花上发着点点,淡淡的光晕。莲花圣洁,青傲,出淤泥在不染,就像你一样,从红尘中来却不属于人间,生在世俗,却不食人间烟火。

从日出,到日落,从早读,到晚自习。希望能够就这样看着你,看着你笑,看着你皱眉,看着你写作业,看着你闺蜜的轻言细语,看着点点滴滴,看着我们一起生活在这青葱校园里,就这样傻傻的看着。在那个朦胧的年代,我想这就是喜欢吧,像莲花般的女子。

十月二十一,一个普通的不能在平凡的日子,然而这一天却是你的生日,这个日子我却深深的记在的心底,虽然不能陪你过没一个快乐而浪漫的生日,但是每到这一天我都会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你,没极尽奢华的浪漫,却有着最平凡的真诚。

一棵树上的两片叶子,都被风吹落,一片缓缓的落下,埋进土里成了养分,一片随风飘远,落入远处的河流,随着流水越来越远。什么是缘,什么又是命运。在一个寒冬等火车的夜晚,我收到你的信息,然后我们开始聊着天,当时你和我提到了汪国真,说到了汪国真的诗,汪国真的背着包远行,在这个夜晚我不再感到孤独和寒冷,这也是我们聊得最开心,最深的一次。从此我就深深的喜欢上的汪国真的诗和远行。

就如一棵树开花到结果,从小树苗到硕果累累的参天大树,中间经历多少的风吹雨打,多少的烈日和寒冷。才能长大结出甜美的果实。这一份纯真的喜欢藏在心里,并没有像雨水落地在而消失不见,而是埋藏了起来。有时会想起,我们在那片青树林,有我们当时一起栽种的小树苗,在那个有些破旧的教室里有两个桌椅,一前一后,还有在那个操场的足球场上我们......

一份纯真的喜欢,并没有多大的山盟海誓,确是平平淡淡的交心,如青青的果子,虽然没有甜味,而且尝起来很酸涩,但是却清凉,新鲜。

在那个需要远行才能到达的远方,这么多年了,你还是那样清新,孤傲,像一只缤纷的五彩蝴蝶,在远方追寻着那一株美丽的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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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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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向来是我的最爱,而读琦君的散文集,我就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一游,便难以自拔。

文中的母亲,首先感动了我,有着最巧的一双手,会包各式各样的粽子,会酿春酒,会做桂花卤,会做玉兰酥,普普通通的东西经过她的手,总能变出美味可口的佳肴。她的心灵手巧被邻居们津津乐道。在琦君的心里,她更是世上最善良的人。她用一颗爱心怜悯穷人,尽她所能帮助他人。她还有一颗最宽容的心,即使是曾经拐她钱的叔叔,在看到他一副落魄的模样,她也不计前嫌,慷慨解难。即便是这样一位善良的母亲,也逃脱不了旧时代的枷锁,包办的婚姻,得到的是丈夫半生的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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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菠萝之美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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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萝是热带水果,也是我最爱吃的水果。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郊外玩,在一个山庄里我们发现了两种奇异的波萝。

第一种,它的外表有一个个凸出来的小圆洞,外表的颜色是黄色的,和普通波萝没有区别。但是,一般菠萝只有脑袋一样大,而它则像一个又大又长的冬瓜一样,十分奇特,这只是其中一点。还有一点是,普通波萝只有一个柄,但这种菠萝我们数了数……共有九个之多!太变异了吧!

后来,我们又发现了一种和小孩手一样小的波萝,它的外表更是奇特了,它的颜色是青黄的,但它表皮那一个个小洞则是凹进去的,我们被吓了一大跳。

之后,我们拿了几个大大小小的菠萝,准备回家慢慢研究。回家的路上,我还一直在想:如果仔细观察会不会有新的发现?或许还有一些特殊的纹路……

这次旅行我的收获真大,让我知道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原来波萝界也有“怪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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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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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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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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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沉闷的喘息,伴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砸在跑道上,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回头看向空荡荡的操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体育老师站在遥远的终点无奈地看着我。心里苦笑着:“这副身体真该找机会好好锻炼一下了。”

那天傍晚,如同洒落了一滴墨汁般的,整片天空上的白云都被黑色浸染,乌黑的云向着大地压了下来,伴着“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雨点如同一串散落的珍珠洒了下来。仔细一看,这雨点中仿佛混着杂质,那是雪,雪在雨中融化,随着雨点一起洒在地上,冷风一吹就结成了一层冰。

放学后,刚刚走到楼下要骑车去补习班。看着这片全副武装的大地,一阵无语。大地那层钻石一般透明的“铠甲”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烁着冷冽的光泽。看来只能走着去了。

刚开始走的时候感觉还不错。清新的空气,一片银色的景象……可是,刚刚走过一小段路后,脚踝就开始变得酸疼起来。“这怎么行?路还远着呢!这不就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吗?坚持下去!”心中忽然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于是,我咬着牙,忍着疼痛,加快步伐跑了起来。

等晚上回到家,已经筋疲力尽,倒头就睡。次日清晨,刚醒过来,还没等睁开眼睛。疼痛就先挤进了大脑。全身的关节都像是没有润滑油的机器,每一次活动都是两块骨头间生硬、痛苦的摩擦。我知道,现在到了最难的时候,如果放弃,之前忍受的痛苦就都白费了。于是,我僵硬地爬了起来,再次踏上了坚持的路。因为疼痛,我每一个动作都显得滑稽而笨拙,但是我必须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呼,呼”呼吸中添加了节奏,脚步也变得轻盈。回头看看被我落下的几个同学,终于在体育老师惊喜的目光中我冲过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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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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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薰衣草的芬芳,散发在我的心间,久久不散。

初中的学习生活伴随着与日俱增的压力,在这强手如林的班级,成绩的不稳定,让我不免担忧心急,可不论如何努力,仍无法取得出彩的成绩。

妈妈见我每日愁云不展,坚持让我放下手中的笔,离开堆满本子桌子的书桌,带我来到了郊区,那个自然淳朴原始宁静的熏衣岛散心。

熏衣岛因熏衣草得名,站在桥头眺望那片紫色,有种放眼风烟如画之感,淡淡的清香笼罩着整个庄园,清新如梦。

这么美的景色,熏衣岛却不如蕃茄,天颐庄园有名,那么薰衣草如此努力地开放也不过是白费力气。

妈妈理好行李,见我独自一人站在窗前,走到我身边:“还在看哪。”

我心不在焉,随口应着,脑中仍在思索自己付出的努力和收获完全不成正比。

妈妈似是早有准备,语重心长地借景开导:“这里的薰衣草虽然极少被人们欣赏,但它并没有因此而舍弃生命,开放一天,便芬芳一天。不媚俗做作,才得以香得如此朴实,你要学习它哦,成绩不好不被肯定就去怨天忧人吗?不盲从不造作,保持本性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努力过,散发过芳香就可以了。”

是啊,只要努力过,就可以了。

妈妈的话驱散了我心头久久不散的阴云,使我茅塞顿开。

虽然努力过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凡事尽力,别留遗憾,即使不成功,开花给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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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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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完美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期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期望。我们仅有在春天播下期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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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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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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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花开一期叶已落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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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背着你远走他乡,过起了你不再是他生命里重要的人的生活,把重重的家抛给了

你,对你如人间蒸发似的不管不问,让你在每个深夜辗转反侧地回忆又回忆你们的点滴。那不泯的记忆让那历历往事如抽丝般的过滤。

22年前,你和他相识在长大后才扎根的这个北方小城,缘起老乡格外关照对方,慢慢的,开始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热恋,轰轰烈烈的爱情让你们用七年之久开始了婚姻,有人说婚姻是七年之痒,可你们用婚姻告别了七年的初恋,这样的感情是何种外力才能掰开的呀!

裸婚的你们用省吃俭用丰富着你们的幸福甜蜜,每天在小感动中心满意足的朝夕相处着,那时,你真的很幸福,常常暗自想:谢谢你,老公,我的今生有你来做主!那时,你以为你守住了他,就等于守住了自己的一片艳阳天。他主外,你主内,自力更生买了属于你们自己的房,自己又一手带女儿,日子清贫着,却也幸福着。

日子如流水带走了你十年的青春,你和他平淡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你在满足中享受着婚姻的幸福,他却在奔波中有了更大的想法,弃去工作,告别平静,他瞒着你去外地做生意,说要赚更多的钱让你幸福,你懵懵懂懂的以为他会对你不离不弃。

你在家静守孩子和父亲,一日一月一年,电话少多了,再后来他真的消失了,不再有任何音信,整整三年无片言只语,你不能出去找他,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身在何处,你还得照顾体弱的孩子、瘫痪了的父亲,如果你从这个家里也走了,他们爷俩会失去依靠,你成了家里的一片天,无法摆脱的责任让你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照顾自己和这个家,每天操持着家务,还要应对着外界的重重压力,他欠下的债人家找你要。

你还呀还,可还了这个小债,那头又来找你对账,一头两头许多头的债让你害怕了,这么多年,他竟然背着你弄了这么大的动静,而你浑然不知,你一味相信的爱情给了你一个晴天霹雳,你快崩溃了,可你仍然幻想着他哪天一定会回到你身边,和你共同面对他的危机,信念一点点的淡化,无数次的祈祷在现实面前没有一丝的改变,你开始了绝望,不再期盼,只想着让自己的生命快点走到尽头,卸下包袱轻松的与世长辞。

可连这个心愿都无法了却,责任让你微笑着把泪水往肚子里流,你渐渐明白了,是自己太把他当回事了,以至于失去了你自己,今天的痛苦是往日的讨债,谁的生命都不能交付给另一个生命支配,今天的你只能尽力做好妈妈和女儿,给他们依靠和安全感,你的开了一期,他的叶已落,从此各奔东西,互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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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晓风爱情散文

全文共 3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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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台湾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等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苏铜山人。8岁随母亲一起赴中国台湾,曾先后就读于北一女中和屏东女中,最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东吴大学和香港浸会学院。36岁时,被台湾地区的批评界推为“中国当代十大散文家”之一。阳明大学创校以后就来此校任教,一直担任该校通识教育中心教授至2006年退休。张晓风创作过散文、新诗、小说、戏剧、杂文等多种不同的体裁,以散文最为著名。她的成名作《地毯的那一端》抒写婚前的喜悦,情感细腻动人,但她的成就并不止于此。她其后的作品在内容和技巧上都不断发展和突破,从描写生活琐事,渐渐转变为抒写家国情怀及社会世态,融入哲理,不断开拓。主要作品有《白手帕》、《红手帕》、《春之怀古》、《地毯的那一端》、《愁乡石》等。

篇一: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

篇二: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

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

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

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

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篇三: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

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

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薇几曾有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灼的流水?

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篇四: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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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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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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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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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最打动人的是他的语言文风。他的文字质朴简练,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乏味,反而让人感到一种亲切、一种情调,含蓄隽永,极简却有洒脱诗意。他写人的时候,你能感觉到每一个普通人的可爱;他写景的时候,你能感觉到他对每一寸山河的热爱;他写美食的时候,你仿佛也能感觉到那舌尖上的快乐。

他所写的都是他所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等,他所描写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平凡的事物——山丹丹、枸杞、槐花、栗子、马铃薯等。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物,在他的笔下,也都变得活波、可爱、生动起来。

《我的家乡》中有一段描写:“这些大船常有一个舵楼,住着船老板的家眷。船老板娘子大都很年轻,一边扳舵,一边敞开怀奶孩子,态度悠然。舵楼大都伸出一枝竹竿,晾晒着衣裤,风吹着啪啪作响。”看似平铺直叙的白描,却构成了一幅极富动感的风景、风情和风俗画面,栩栩如生。

正如汪曾祺所说: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质朴的语言,如话家常,读来让人十分放松。在这喧嚣的城市里,沉浸在他所描绘的悠然闲适的场景中,就像阳光明媚的午后,品一茗新茶,听一位老朋友缓缓叙旧般,让人放松。忙碌高压的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安慰,一种来自文化层次的休息。偶尔停下来,欣赏这个世界的细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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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最美的诗词里邂逅最美的爱情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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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千载,时光的年轮不歇;情丝万缕,诗人的笔尖不停。当一切的一切尘埃落定,只余下半缕魂味,留与后人说评。

悄悄地,我漫步于诗词的虚境,陌上的樱花,塘边的垂柳,我不打扰这里的每一个生灵。极目望去,最远的远处,有一座古刹,朴实无华,其貌不扬。我走了进去,它的美,溢出了我的眼眶。它的名字——叫爱情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记得泛舟江上的越女,一眼望见楚国的鄂君,便是一季的缱绻。面对心上人,她想要表达自己的爱慕,却无奈语言不通,又羞于女子的矜持。于是,她用越地的方言,唱出了这曲《越人歌》。怪道世人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鄂君竟听出了歌声中无尽的情意,被越女的智慧与美貌打动,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

最美的爱情,便是一见钟情。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从《饮水词》中我虽读到了容若的伤悲,却也看到了李清照与赵明诚的恬静美好。李清照是满腹才思风靡词坛的一代才女,赵明诚更是爱好诗文钟情书画的儒雅公子。二人婚后屏居乡里,闲来无事,竟玩出了赌书的花样:二人对坐,一个问书籍中一个典故或内容,另一个就要回答这个典故是哪本书记载的,具体到哪一卷、那一页,赢者可先喝茶,可是大笑中,常常打翻了茶盅,泼于衣上,“反不得饮而起”。茶香与情意共同萦绕在空气中。在一起时,和风细雨,两情相悦。亲密自然的温暖相拥,心有灵犀的言语,或是嘲弄,或是对事物的看法都显得如此美妙。只是这样的美好回忆太多了,多到你不知珍惜,多到当时只是寻常而已。

最美的爱情,便是相伴相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桕树”。双宿双飞的愿望,却终有一日,再无法实现。苏轼的妻子先他而去十多年矣,可梦中却仍有离人的身影。我竟忽还故乡,雕花的窗前,你正在梳妆打扮,镜中映出你昔日的容颜。二人相对,却无言,因已泪眼凝噎。我竟想永远的沉睡在梦中,与你相伴,只恨不知为何,从梦中惊坐起……“情必近于痴而始于真”,苏轼是痴的。已是“生死两茫茫”,已是阴阳两隔,他却固执的不肯割舍下这份感情,读来不禁潸然。

最美的爱情,便是生死不忘。

我流连于诗词之间,细细品味着千年的的沉淀,美的意境,美的字眼,一屋一笔,一方蓝天,我沉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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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歌颂爱情散文

全文共 6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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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有人说世上从来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多少真心话在玩笑中说出口,只是不想让懂的人,怎么都不会懂。

是啊,有多少想要真心表达的话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奈说不出口。

很想念一个人,清醒的时候放不下矜持,隔绝不下彼此之间的距离,于是会在某一次大醉过后借助酒劲把所有想说的话诉之于他,然后第二天酒醒过后,身边有人说起,你矢口否认,把它解释成酒后胡言乱语,可是你心里最清楚酒后的胡言却是最真的真言;

很喜欢一个人,却害怕得不到想要的回应,最后连朋友的位置都没办法保留,可是心里却有隐隐的不甘心,或许知晓心意彼此会有另一番可能,抱着这样的侥幸,于是会选择在愚人节这样的日子里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若被拒绝,还可以笑着说:你竟然当真了,我和你开玩笑呢,哈哈哈。然后转身后便是长久的失落。

你是否也是这样的人?那些倔强又违心的话,总是可以轻易地说出口,而那些甜言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表达,怕一片真心被辜负,怕得不到回应,反而会打破之前关系的平衡,于是很多真心话便以玩笑的口吻说出,一边期盼着他能够给予回应,一边又打着哈哈,我和你开玩笑呢,以此来掩盖心底的失落。

叶子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姑娘,喜欢打打闹闹,喜欢开玩笑,身边有很多关系很好的哥们,文轩就是其中一个。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等自己意识到之时,早已深入骨髓。

因为彼此关系很亲近,所以什么样的玩笑都开过。曾说过如果找不到心仪之人,干脆俩人凑合过;也曾说过未来的那个他要按照文轩的标准找,一样的帅气逼人,一样的幽默风趣,一样地懂得照顾别人的情绪。或许从那个时候起自己便已经对他产生了超越朋友之间的感情吧。

后来的他们依然保持着之前的关系,一起吃喝玩乐,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可是叶子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会更加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会忍不住地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有女生的搭讪会忍不住试探。

也会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表明自己的心意,可是却鼓不起勇气。

因为太过于熟悉,所以她一直都知道文轩喜欢的女子的类型,而自己大相径庭,她也一直知道文轩心中住着一个求而不得的人。她害怕自己的表白会让彼此间滋生间隙,再也回不到当初。

清醒的时候尚且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但是酒醉之后却再也难以控制。

那天是自己的生日,然后一大群朋友为自己庆生。只记得喝了很多酒,记得说了很多话,然后便断片了。直到第二天听朋友说起,才知道原来所有的心事都已表明。

可是他们却认为你只是酒醉后的胡话。你鼓足勇气,决定彻底摊牌,你说如果我说的是真心话呢?他们却一致认为你还没有彻底清醒在开玩笑。看吧,习惯开玩笑的人,你唯一的一次认真都会被认为是玩笑。

一群人喧闹,然后你笑的比谁都大声,是啊,我真是喝糊涂了,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他长的那么丑,脾气又那么臭。哈哈哈,可是其实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些才是违心的话。

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习惯于伪装自己的情绪,装作一副百毒不侵的样子;

你会说很多狠话,很多违心的表达,却从来不肯透露自己的一点软弱; 你表面像一块石头一样坚硬,只是不希望把自己的悲伤暴露,宁愿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也不愿承认(⊙o⊙)哦,我是真的喜欢。

所以你对酒精情有独钟,因为只有酒醉你才能把自己心底的秘密袒露出来,以不清醒的方式,以可以为自己留一丝防线的余地,即使失败,你也可以以醉后的胡言来掩饰;

所以你才会在很多次说过的话后加上一句:哈哈,你当真了,我是开玩笑的。只有这样,你才能够保有最后的一点尊严,不至于一败涂地。

你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人,倔强地为自己构造一个屏障,可以随时随地保护自己。

可是也只有你自己知道那些玩笑的背后才是最真的表达,而很多时候你说的很多脱口而出的话:比如不喜欢,比如你走吧,比如不想念,这些可以轻易说出口的话却最违心。

我们总是这样,不善于表达情感中最柔软的部分,却可以把那些坚硬轻易地表达。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都可以少一点口是心非,多一点坦诚相待,是不是我们会过的更简单一点?

其实我们终其一生也都在寻找那个懂你的人,他可以看透你所有的口是心非,也可以读懂你玩笑背后的表达。懂你的沉默不语,小心翼翼地呵护你的孩子气。

我希望这样的他早日来到你的身边,让你能够放下所有的伪装,无需再以玩笑来掩饰真心,无需借助酒精来表达感情,尽情地活出自己

篇二:又在春晚听王菲和陈奕迅唱《因为爱情》,内心依然感动,依然嗅到了爱情的芬芳。

此刻,静静地坐着,倾听爱情的美丽与忧伤。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听到世界静寂,听到内心荒凉,又听到地老天荒。

每一个人活着都会有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吧,哪怕回望时都是累累的伤。

爱情,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传唱。因为爱情,白蛇宁愿放弃千年的修炼。因为爱情,梁祝双双化蝶。因为爱情,孟姜女哭倒城墙……

爱是什么?爱是一场无悔的选择,爱是两颗心风雨晨昏的默默相守,爱是木兰归来“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只是谁是那情郎?

拂去岁月的灰,我们来看杨贵妃与唐明皇,白居易一首《长恨歌》把一场不伦之恋演绎得荡气回肠。虽说到“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只是,你的眼睛里有没有看到马嵬坡的下场?

莎士比亚说:“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上的。只是,这样的爱情有时也是梦一场。就象谢霆峰与张柏芝,曾经的金童玉女花好月圆,只剩下一地玫瑰的碎片,任风吹扬。

如果让他们爱下去,会怎样?

我们常说,爱情是心中的玫瑰在绽放,恋爱中的女人最美。最近看到杨幂与刘恺威的爱恋,我们仍是深深的祝福,就让一场真爱绵绵长久远胜于那没有结局的荡气回肠。

爱情是什么?是生死相托的承诺,是风雨同舟的责任在肩,是患难与共的彼此付出,是相濡以沫的伉俪情深。爱是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爱是舒婷的《致橡树》,爱是“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爱是人性的美的力量,爱是爱你年少时的桃之夭夭,更爱你年老时白发苍苍。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篇三:金秋十月,风景如画。瘦了黄花,肥了枫红。

喜庆的枫叶红遍满山,层林尽染。淡淡的枫香扑面而来,沐浴在秋意渐浓的幽静里。在有风飘过的地方,总有绵绵的情,缕缕的念,交合在飘飘落下的秋叶里,在耳边与眉梢缓缓流淌,烂漫成满枝繁华和一地的相思浓情……

时间,总在不经意间,风干了记忆。想着离别时难舍的情话,唯美的秋陌上,飘飞的红叶是成熟的记忆,离别的柔情仍是难以释怀的情结……听,秋水潺潺的声音;看,洁白如玉的圆月;是谁,缱倦了红尘一点愁?是谁,忧伤了午夜里一首诗阙?是谁,在秋意浓浓里独倚阑珊?是谁,让我期盼那十指相扣的两情相悦?

也许,习惯了一个人在静夜里品读爱的味道。星光、月白、清风,是我最好的伙伴,伴我独坐西窗。

常常被这样的良辰美景拨动心底最真最纯的那根弦,如美妙的音律翩翩而至,而此时的我,就像这高挂的月儿,皎洁而妩媚。又如那漫天的星光闪闪发亮,也如那缠绵的秋风,悠悠脉脉,伴着星光白月交合的月光,泛起丝丝怀恋,汩汩潮汐就如一根牵着的弦,扯动着我的那根敏感的神经,缠绵在心里的那枚浪漫与思念,令人欲罢不能,想着心事想着天涯咫尺的你,任思绪在记忆里徜徉……

习惯了在无人的夜里,静听你的心声,扑捉你的足迹,聆听你的脉搏。也许,在这金秋的深夜里,同样用文字细数着我对你的思念,所有的刻骨无需表白,所有的铭心也无需言语,只因我的花事已深深的刻在心脉里。此时,踏着秋的舞步,掬满怀的相思揉成殷殷的枫红,托青山秋水红叶间,盈握一份美丽绕指成柔,诉说无尽的爱恋与欢颜。此时,只想谱一曲心与心的对望,灵魂与灵魂的交合,让所有的牵念与红豆都化为美丽雕刻成永恒,芬芳无限!每一个悸动里都氤氲着柔柔的情愫,盈盈幽幽。

今夜,一个人,一杯红茶,袅袅相依;一曲清音,一阕诗词;一段文字,一地相思;透过长窗,依稀看到秋风萧瑟,星光依然,静夜里一切都是那么安恬静美,夜微凉,心如火;一捧月白走进窗前,照见树影在叶尖上舞动,秋虫还在呢喃、歌唱,似乎也在呼唤他们的侣伴……此时,我把思念寄托一卷满载心事的素笺上,倾泻在洁白的心页上,一幕幕的花事透过笔尖绕过键盘寄予远方寄予思念的你·····

今夜,独坐西窗,思念倾城!让思绪飘飞,飘向远方,与你十指相扣,两情相悦。

篇四:思念犹如一把尖利的锋刃,刺得我的心很疼,很疼。想他了,或许在这样的时候,真的需要一个人在身边说说话,或是给予心灵的安慰。

你不在的日子里,天格外的灰暗,关上房门,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倚在狭小的角落里,敲打一些零零碎碎的文字。在这寂寞的时光里,依然还有一种叫着‘文字’的东西陪伴着我,我没有忘记在文字里穿行。

文字一直是我的最爱,近日没有太多的心思作文,感觉思绪特别的狭隘,读了一些哲学的文字,可自己却不能领悟些什么。不知为何那种激情似乎消失了,是谁曾整日捧着书本不放?是谁曾在公车上读着手机美文?是谁曾在书店里阅览群书?不敢想象如今的自己走了样,喜欢上了古装电视剧,还有最近热播的娱乐节目《中国好声音》。我居然可以整天不出门,可以死死地守住电视机不放。日子越过越清贫,是精神的贫乏,是内心的空虚,总之,缺乏一种动力,缺乏一股闯劲。是否我应该改变一下自己了?是否我应该好好思索了?人生不应该这样碌碌无为,人生应该过得有意义才对。你能给我勇气吗?

秋天里,喜欢漫步在公园里,嗅着桂花的香气,想着你的容颜,该是何等的美丽。还记得,我们牵手走过的春华秋实,如今忙碌的日子总是纠缠着你的步伐,让你无法靠近我,无法停留在我的身边。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有朵朵白云飘过,见着天空飞翔的鸟儿,此时,你知道我有多么的羡慕它们吗?我多想有一双翅膀,能够自由的翱翔,飞向有你的地方。

曾经,一不小心,那些美好的日子从身边悄悄地溜走了。如今,想起来,依然能在梦里清醒。我明白爱情最美的年华是和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荣华富贵不是我所想,豪华奢侈也不是我所爱,我要的不过是和你平平淡淡过一生。

能和你共唱一首歌,能和你共吃一餐饭,能和你共叙一次旧,能和你看一场电影,能和你听同一首歌,那便是我莫大的欢喜。我喜欢牵着你的手,去繁华的街角,走进时装店,穿不同风格的衣服,第一时间便是让你给我参考,你总是笑嘻嘻地说着:“俺老婆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我知道是你在哄我开心,但我依然喜欢听你说些讨好我的话。以前,总以为逛街有女孩陪就好,现在觉得有了男友,比什么都好。难怪同事们会说我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希望我的哥们能够体谅我!

只要和你在一起,宅在家里又何妨,我们应该都是属于安静类型的人儿吧!确切的说,你是一个安静的男子,而我则是动静皆宜的女子。我能够在喧闹的环境下看书,我也能在安静的角落里发呆。

一直喜欢和你谈心,好久没有依偎在你的怀里了,好怀念你给的温存。想起你给我下载的那些书籍,都是我的最爱,谢谢你!最近我在关注一些哲学的东西,觉得真的很有意思。人的心情好坏,完全取决于其心态。最近读了很多佛教的伦理故事,对我启迪很深,受益匪浅。真想把头靠在你温暖的肩上,真想给你讲讲我的一些体会。能不能抽时间回来陪陪我?亲爱,我有好多话想对你说,我不再是个小孩,我会变得更加成熟,我会是你最爱的女子!曾经,我在你面前发着脾气,哭嚷着闹别扭,如今我想对你说,我不再是那个不懂事的小丫头。我会理性地去面对生活所赋予的一切。我有一些坏毛病,一直是我需要改变的,我想我应该学会放下,应该学会宽容,应该学会变通。过去那些不快的日子,都是因

为心里藏着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渐渐地,我学会了宽容,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在爱的国度里,多一份宽容,就多一份温暖。真想用我的爱一直温暖着你!

亲爱,这些天我变得格外的紧张,不知为何考试居然会让我的心忽上忽下。我发现做什么事,越是紧张就越做不好,真想好好表现一次,可我的心居然无法平静。希望这次考试能够顺利过关,期盼!我真的不想再让你失望了,我真的想要和你在一起,我真的想每天陪着你。临近十月,不知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愫,我想应该是激动的,应该是期盼的,应该是快乐的,应该是幸福的,应该是温暖的!多想完成一个梦想,多想凝结一次心愿,多想画下一个句点。

多想你陪我一次远行,去一座陌生的城市,抛开一切杂念,卸下一切包袱,快快乐乐地享受属于我们的美好日子。不知为何你不喜欢旅游,而我却是一个爱贪玩的孩子。曾经和闺蜜一起游玩玩,但始终都找不出那种快乐的幸福感,心里总是缺少什么。因为我知道,没有你,即便站在山的最高峰,我也感觉不到世界的辽阔。因为你才是我快乐的元素!这一生,我只想牵着你的手前行!让我们生生世世永永远远地在一起吧!

篇五:曾经,你说,我是你永远的期待。我们的生命有多长,我们的爱就有多长!

月有情,星有爱,星月传说的爱情,若即若离。花有依托,叶有心思,花落叶枯萎,花开叶流泪,密不可分的缘,朝夕心随。冰山之所以雄伟壮观,因为它有八分之七在水下得到了包容与扶持,因为爱所以包容。文之所以醉人,因为它的词美,更因为它的意深。日有光,夜常黑,只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因为,夜总能让人冷静的思考白天的是是非非。心灵,透过眼看世界,感受悲喜,心泪才从眼里表达出来。只是,一切的变幻逃不过岁月悠长,它是验证人心的试金石,更是疗伤的良药。

有些人,无法相守,却一辈子住在心里。有些外伤,忍忍就过去了;可有些内伤,注定要疼一辈子。有些人,你以为可以见面;有些事,你以为可以一直继续,然而,也许在你转身的刹那,有些人,就再也见不到。本以为终有一天,会彻底将曾经忘记,可是,忽然有一天,当听到了一首老歌,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这首歌,曾经一起听过,一起在那个缘份天空浪漫过。

今生,遇一生缘,守一段情,注定,与文字结缘,与禅心相恋。奈何,落花有意,清风无情。缘初不相识,缘尽不相认,执笔封心思,只为曾有的那段碎碎恋。

世界上有一种爱,不能用语言去表白,只能用心去体会,它没有花前月下的意境,没有白头偕老的约定,更没有海誓山盟的誓言,但它能爱着你的爱,痛着你的痛,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这种爱时刻围绕在你的周围,追随左右。物是人非事事休,折笔碎墨叶知秋,睹物思人的后半句,永远都是物是人非。孤单,不是

与生俱来,而是从你离开的那刻起。内伤,不是遇见你就有,而是从你想你的那刻起。

曾经,你说感觉就是麻辣烫,合口味最好。彼此何苦为难彼此?问心最好。曾经,你说你愿化为凤凰,飞过千山万水,只为独恋那一朵即将老去的曼陀罗。

曾经,明媚夏日,童话故事里的你,长廊座椅,侧面桃花,浅笑安然,一袭轻盈,蓝履抱莲,一容清静,旖旎姿态,宛若入心一朵温婉的莲,深入骨髓成为印记。

曾经,你说,说不过我,要我让你,被你欺负,那刻起,让人学会了什么叫宠爱,也成就了什么叫撒娇,更让人懂得没错认错原来是一种骄傲与快乐。

曾经,文海孕清风,孤舟寻长枫。你说,如果情感和岁月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盼到我,那么,你愿意从此就在海中沉沦。

曾经,你的言语,蛮横泼辣中尽显温情,使人入心;我的包容,你心领神会,却一意孤行。

曾经,遇见,我的心里,就有了一张通向你心海的地图,但巡航而至,你却早已不在港口,留下的笺言:因为爱所以要离开,你的未来会更美。

曾经,你说,如果相信命,那么一切的偶然都是注定;如果不相信命,那么一切的注定都是偶然。只是,你说,不信前生,更不信来世,因为你今世还爱得不够。

曾经,你说,没有勇气说出“暗恋”二字,午夜,总无力呐喊而缄默落泪,这是你可念可悲可爱之处。

曾经,你说,无法拥有不如放弃,时间会让爱慢慢沉淀,心底会让情慢慢模糊,放手,你的幸福需要文字的成全。但是,我想对你说:你知道吗?如果不幸福,不快乐,那就放手吧;如果舍不得,放不下,那就拥抱吧。因为,沉默本身是无法掩饰的失落,但我一直不忍告诉你,你爱得没勇气,太纠结。

曾经,四季很好,因为你在。小心编织的梦,缠绵地享受着,此刻,想你的心有些幸福,只是幸福感觉来得有些难过。曾经,你手心按住心跳的地方是加速的,猛烈的,温暖的,可如今你却亲手让它成了心灰意冷。自我抗拒里,你的心背叛了你的感觉,同时,你也送给了我今生无法医治的内伤。

曾经,你说,喜欢和我听一首歌,看一片云,看到我的笑容,你的生命也会变得充盈与丰盛起来。

曾经,你说,如果没有了我的音信,会是你内心深处永远的寂寞,你会找不到了春天的脚步。滋长在心底的渴望,会悄悄地盛开在每一个夜晚,静静地等待着梦里那个熟悉的身影。

如今,受伤的你,只是希望把心分一点让你配药,那样你就会好快点;希望流一滴安抚的泪,滴进你的静脉,那样你就不会那么疼;更希望药汤泡脚的温度,能让你感知到我的手

在轻轻为你按摩。好起来吧,快点好起来吧,我背得你好累好辛苦。

曾经,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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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那年麦收散文

全文共 3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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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骄阳,透过撑开绿伞的老槐树向大地筛下片片碎银;夏日的暖风,也在热切地吻着老槐树的脸,摩挲着老槐树的身,老槐树经不住这样的诱惑、这样的温存,一激灵,铺洒的碎银便晃荡摇曳起来。站在家乡这千年的老槐下,望着这扑朔迷离的光影,思绪像断线的风筝,飘向了一去不复返的少时田园,落在了那年麦收时节……

吃了五月粽,那些青绿色的酸杏就比赛着,从绿叶下露出艳红、淡黄的脸庞来,菜园里的菜瓜也赶趟儿的,穿着绿黄条的外衣,带着它的香甜味儿,吵着庄稼人的甜梦。

吵着庄稼人甜梦的,还有生产队那一大片脱去绿衣换上淡黄衣裙的麦田。

距夏至还有半个月,老槐树上的喇叭里就传来生产队长的吆喝声:“各家注意啦,麦子还有几天就要成熟了,快抢快收的时节就要到了,赶紧把收麦的家什准备好,该缝补的缝补,该磨刀的磨刀,家里没人磨刀的,中午在大槐树下由老金头负责打磨……千万不要把到口的白面馍馍让老天给糟蹋了……”

以种田为生的庄稼人那里会忘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个道理。这不,趁晌好的中午,老金头爷爷这一磨刀好手早早地吃完了午饭,放好一长条的磨刀石候在了老槐树下,东家婶子西家大娘把藏了一冬的镰刀找了出来,交给了老金头爷爷,只见他弓着背弯着腰磨起了镰,淋了水的磨刀石上立刻发出了清脆的“霍霍”声;女人们则施展开了缝补的本领,找出了咧嘴的口袋,用五颜六色的布缝缀成了色彩斑斓的花儿;男人们坐在一起抽着旱烟,憧憬着今年的收成;生产队的保管将扫把、筛子、木锹、簸箕、推刮等一件件夏收物件收拾齐备、整理停当;饲养场里饲养员给吃夜草的马添足了草料,车把式为胶皮大车紧紧闸,把破损的马鞍修补好,把断了的缰绳赶快接长;电工忙着检修打麦场的线路,给脱粒机松松皮带、紧紧螺丝;担任“麦场主任”的父亲在偌大的麦场上牵着蒙着眼睛拉着碌碡的枣红马,在麦场上转着圈来回碾着,几天下来,麦场就被整修得瓷实紧致、平滑如镜。

“杏黄一时,麦黄一晌”只几天的工夫,麦浪滚滚,滚滚麦浪,把大地染成一片金黄。那耀动的金色,是曾经播种的希望,那翻滚的麦浪,是庄稼人的命脉,那厚重饱满的麦穗上,系着庄稼人殷殷的期望。

放学的孩子高声吟唱着:“六月里,麦子黄,公社社员收麦忙,小学生来拾麦,颗颗麦粒都归仓”的歌谣。夏至麦断根,学校放麦假了。

晨露很重,小鸟还未歌唱,大地不曾苏醒,老槐树上的喇叭里生产队长高声催促着:“大家赶快起床啦!出工啦!割麦啦!”

随即传来马车吱吱扭扭的咕噜声和长鞭清脆的噼啪声,大人们拿着麦收工具,揉着惺忪的睡眼,快步走向麦田。放了麦收假的孩子被大人摇醒,忒拉着鞋拿着拇指粗的麻绳走出家门,来到老槐树下集合,等着白老师带队。

天空刚刚泛白,静谧的麦田里庄稼人就展开了抢收阵势。麦秆挺着锋利的麦芒,收割的人弓着近乎折叠在一起的腰,在他们的手中随着镰刀的舞动,传来了麦子片片倒伏的沙沙声。

露水打湿了割麦人的裤脚、袖口,锋利的镰刀割破了手指、划破了脚,就挤点刺棘水(一种边缘有锯齿的植物,据说有消炎功效)接着继续割;装麦子的老汉长长的手臂挥舞着钢叉,将一捆捆麦子有序地在马车上摆放好,不小心钢叉捅到脚上,钻心的疼,随手从地上抓一把细绵土洒在翳血的伤口上,接着继续干活,这时沉浸在丰收喜悦里的庄稼人,苦、累、疼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们小孩子在拉完的麦田里捡拾遗失的麦穗,按照白老师的安排,每人在麦田占三行麦棱,那割断的麦茬、挺直的麦芒,不时捅破了捡麦穗的小手,有种隐隐的疼,咬咬牙不敢吱声,生怕被别人说太娇气了,我们心里都知道交学费买抄本是要靠捡麦穗的钱换取的。

太阳渐渐升起,云在蓝天流动着,手在田里流动着,汗水在脑门上流动着,阳光在这些流动中穿梭着,已经劳作了近四五个小时的庄稼人饿得前心贴着后背,将近十点多才伸直弯曲了几个小时的身体,捶捶僵硬的腰,揉揉酸麻的腿,将手在裤腿上一擦,陆陆续续地走到地头,走到送早饭的担筐前拿起自己家的饭罐或饭盒,三三两两地蹲在一起稀里哗啦吃了起来。

捡麦穗的学生也歇在地头,掏出家长给带的打尖吃的饼子、窝头,就着凉水啃起来。休息十几分钟后,需将一小把一小把麦穗汇集成一大捆,白老师用麻绳捆好勒紧,湿漉漉的麦穗放在弱小身体的后背,背着像小山一样沉的麦穗,拖着疲惫的双腿,在白老师的带领下向打麦场走去。

割麦的大人们在田头吃完早饭,还要抓紧时间再大干二个时辰。五黄六月,太阳像火球一样,肆虐地吐着鲜红的火焰,烘热的大地仿佛一点就着,庄稼人照例低头弯腰双腿下蹲,头上顶个草帽,一刀刀地割着麦子。壮实汉子的衣衫被汗水浸透了,死死地贴在身上很不利索,干脆就脱掉了,露出捂了一冬一春的光脊梁。不一会儿,脊梁开始泛红,泛红的皮肤被流淌的汗水浸泡,用手一摸起皮了,那含着盐渍的汗水流淌在皮肤的破裂处,如无数的小虫在爬,又疼又痒;爱美的婆娘尽管用围巾严严地包裹着,只露出两只眼睛,可依然阻挡不住紫外线的入侵,脸还是被晒成了朱红色,皮肤白的女人更是不经晒,只一会儿就有了晒斑。干渴的喉咙,如淋了雨水点不着的柴,丝丝冒着青烟,难受呀!

一连几日,阳光暴晒,庄稼人暗自思忖,再这样连续个十来天,就可换来个赢实的麦收。对于庄稼人来说,太阳的炙烤,夜以继日的劳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像猴子一样的脸。他们知道用双手收割的速度,远跑不过老天那喜怒无常的脸。

怕啥来啥,先前还毒辣辣的太阳转眼就下起了雷阵雨,再刮一股风,饱满的麦子就遭受了极大的摧残,金黄的麦子倒伏于地面,看着谁不心疼呀!

竟然,地面上的雨水冒着水泡,“冒水泡,连阴兆”,有经验的老农心里不禁一咯噔,老天爷莫不是要下连阴雨?果真,一连几天,太阳躲在厚实的云层里,天空就像被捅破的水缸,哗啦哗啦流个不停。眼看,沉甸甸的麦穗杵在地里割不回来,真是不开眼的老天爷呀!

庄稼人坐不住了,三三两两地披着破旧麻袋或顶个草帽,到麦田里打量。看着金黄的麦穗被雨水糟蹋了,看着到口的粮食被雨水蹂躏着,捶胸顿足,唏嘘不止。

看着老天不开眼,大槐树喇叭里生产队长就放开了嘶哑的嗓门:“社员们都注意啦,有的麦子已发霉了,但芽芽麦也是麦,不能让烂在地里,大家伙准备冒雨收麦!”

于是,庄稼人顶着淅淅沥沥的雨脚踩在泥水里收割被雨摧残的麦子。身上脸上沾满了汗水、雨水、泥巴,马车不能进到田里,人们只好把麦子深一脚浅一脚地扛到地头再装到车上,费时费力,但没有其它办法,只能这样,只好这样。

心灵手巧的妇女并没闲着,她们找来一截好的高粱杆,把杆的外皮一头用刀扯开,一头还长在杆上,三两下就扎好一个酷似人形的东西,左手拿纸糊的小簸箕,右手拿几根笤帚枝,称其为“扫霁媳妇”。扎好的“扫霁媳妇”挂在各家的屋檐下,在风里摇来摆去的,成为雨天一道别样的风景。

我们小孩子也被阴雨天憋在家里,家里的大人就让我们跑到院里找一块没有被雨淋湿的砖立在院里,说是叫“旱砖”,意思就是期盼老天快快放晴,由阴天转成旱天。不管怎样,“旱砖”也好,“扫霁媳妇”也罢,都带着庄稼人急切的虔诚的期盼,希望它们让老天快快地雨过天晴、云散日出。

庄稼人使出了浑身解数,老天终于在连下一周后放晴了,就马不停蹄地收割脱籽。

打麦场上脱粒机隆隆,没淋雨的麦子与淋雨的麦子分开脱打。尽管尘土飞扬,入口处快捷的手大把地把麦秆送到传送带上,忽然脱粒机卡住了,随即听到有人叫:“快合电闸,手被绞进去啦!”原来是站在脱粒机前面的白老师伸出双手使劲往外拽卡住的麦捆,可不通人性的机器死死咬住了老师的左手,当我挤进人群看到老师脸色煞白、纤长的手指被嚼得血肉模糊时,吓得我汪汪大哭……

晌午炙热的太阳,热情地亲吻着光滑的麦粒,均匀躺在麦场的麦粒享受着阳光的暴晒,这样热烈的阳光,只需几天麦粒就会清爽爽地睡在庄稼人的瓮里了。

不管怎样,那年繁忙的麦收结束了。家家户户满屋盈满了麦香,蒸出的馒头喷香,做出的拉面劲道。男人们四脚朝天躺在炕上,放松被麦收摧残的疲惫的身体,女人们也开始展示自己的厨艺,做好长长细细的拉面。男人们一咕噜爬起来,惬意地享受着新麦做的饭食,几口下肚,美美的一个饱嗝,算是对自己麦收辛劳付出的回馈。

开学后,见白老师失去手指的左手一直戴着雪白的手套。不久,老师被大队推荐上了师范。

村头那棵大槐树见证了那年的麦收情景,庄稼人忙碌着、哀怨着、喜悦着……

炎炎的烈日,发霉的麦芽,殷红的手指,雪白的手套,定格在了我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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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享受过程活在当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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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你人生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我们可能会有很多种答案,升官、发财、健康、创业成功、励志成才等,但其实归结到一起,我觉得就是快乐人生!

人生如何才能快乐呢?那就是享受过程,活在当下

春花、秋月、夏风、冬雪,皆为气候变化的自然产物不足为奇,然而在不同的心境之下,所感受的就有别了。春花令人心花怒放,秋月令人心旷神怡,夏风令人暑气尽除,冬雪令人神朗气清,这全是境由心生、景由心造。倘若心情欠佳,所见所感就大异其趣了。人生如四季,春天有春天的温馨之美,夏日有夏日的炙热之美,秋天有秋天的成熟之美,冬季有冬季的寒峻之美。人生中的每个阶段都是美丽的,只要你把握住了你现在拥有的一切。

人生好比一条长河,著名哲学家罗素也是这样比喻的:个人的存在应该像一条河——开始很小,局限在狭小的河的两岸,汹涌奔腾,经过巨石,越过瀑布,渐渐地,河面变宽,两岸后撤,水流平缓,最后汇入雄浑浩博的大海之中。长河,本是一个整体,分成几个段落,上游、中游、下游,不是都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情趣与自己的风景吗?换句话说,人生,青年的浪漫,中年的练达,老年的超然,也是各有优势,何时不快乐?美国著名的医学家奥斯勒教授享年98岁,他的长寿秘诀是:“经常说‘今天最好’。”活在当下,今天最好,不管是七十、八十,还是九十、一百,咱都应该抓住现在,拥抱今天,享受当下,日日是好日,活的心清气爽,神完气足,满面春风,通体舒泰,这大概才是最幸福、最快乐的活法吧?活在当下是一种全身心地投入人生的生活方式,是说人应该懂得放下,放下过去的烦恼,舍弃未来的忧思,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承担眼前的这一刻。放下即解脱,放下使人轻松不必负荷。放下,人人都懂,人人都在说,可未必都能放下,且放不下都有借口。不是吗?有的人不管时间的巨轮如何转动,人情世故如何变迁,只被过去的记忆紧紧地纠缠着,沉溺于过去的挫折与痛苦中不能自拔,根本无法开怀感受每一个当下 ;或者一味地沉醉和执著与过往的幸福、甜蜜、富裕与美好的时刻,而抱怨当前的不如意,不能面对现实中的荆棘与坎坷,而让眼下的一切美好与自己擦肩而过。还有一种人,他们总是把所有的美好享受都寄托于未来,信奉眼下应该多吃些苦,把好日子留给将来慢慢享受,而不懂得珍惜当前,无论如何也不明白恰如其分地扮演好当下的各种角色 才是重要的。无休止地对未来盲目忧虑,到头来,往往是健康没了,甚至生命没了,岁月欠下了太多的愿望而没能实现。其实,我们拥有的不就是只有现在吗?在当今这个充满太多诱惑,让人产生太多欲望的时代,有的人把自己的抱负定得太高,根本无能力所及。于是,整日郁郁不得志,自寻烦恼,认为自己命运不济;有的人做事追求尽善尽美,苛求自己也苛求别人,吹毛求疵,责己怨人,害人害己;有的人总是埋怨手里有的,眼红他人有的,有或没有都让他心生不满。生命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如果不会享受和体验过程,又怎能体味到精彩生活的每一天呢?老年朋友们,要学会享受每一天,快乐每一天。当下的日子,有欢乐、有喜悦,也有悲哀、愁苦与不幸,不必去抱怨现状的不美好,面对现实,最明智的做法是接受、承受、适应、调整,凡事多往好处想。活在当下,从容地直面人生,以平常心享受每一个“今天”,以健康的心态迎接每一个明天,那么,美好的生命和你所追求的幸福便能操之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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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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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最喜欢的季节又带着几分孤单的气息。我蜷缩在日记的天空下,嘴里哼着莫名的思念,伴着淡淡的风声。。。 日记里的岁月一样走过,然而,它只可以是一个人的专属,一个人的秘密。得到了别人的秘密,会失去快乐。这里安静没有喧闹,累了,坐下歇歇脚;倦了,躺下闭闭眼。不能告诉你我的秘密,因为我要你:开开心心这一生! 忧伤在天空里跌过,日记里有了墨迹。后来,寂寞也到了;再就是:低落、冷清、孤寂、绝望……越来越多的足迹添在了日记,天空变冷了,本以为心不会再一次为你搁浅。。。

橘黄的弯月孤零零的悬挂着,安静的世界。因为喜欢上你,种种原因见不到你,我会疼,我会疯。这句话语一直在我耳旁萦绕,我想大声对你说:我喜欢你!天地痴心谁能明白我。如果有一天岁月踟蹰了,时间静止了,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里,那样即使喝下奈何桥旁边的那碗孟婆汤,来生,寻着你的味道我也能找到你。

淡淡的流星划过笔下的天空,许愿树下掬一束微风,我的掌心叙述着等待。飘摇的思念风化了古老的誓言,一笔点下千年沧桑。 此页,我想你! 悄无声息地,一片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然后的两片、三片…… 下雪了,日记里的天空。随着雪花不断飘下,身外竟下起了大雪。涂下的墨迹,在雪花中慢慢褪去。

心,与天空一起哭泣。沉默中想你,冷的没有痕迹。一朵一朵的六角形冰花撒落在日记,我的世界冰天雪地! 找不到躲避的地方,我站在那里,不知该做什么,不知该如何安置自己?每一朵雪花都噙着一段难忘的往事,我失去了一切缩脚的能力,连挣扎的勇气都没有泛起。我浅笑,谁知一眨眼竟落下了晶莹的泪滴,冻结成冰!

下雪的天空,风刮得很紧。这个白茫茫的地方,我寻觅不到你的身影!这里涂满了冷清、萧瑟、凄凉……一个人在雪地里漂移,把所有的心事叠成单一的色彩,一语我爱你!不要担心,这属于我的秘密,你不会知道。一步一步朝着前方走去,默默挨着自己,想你,竟然没有击倒自己。

一声叹息徒然响起,雪地里,我垂头而立,雪丝沾满衣角,一副精疲力尽、身心俱毁的模样。两情相悦,总在不经意间。思念的话语诉说给了谁?蛰伏在过往,开成一瓣紫色的花朵模样,散漫自个儿的清香,蜷倚虚幻的臂弯里,再拟一次红,回味尘梦!反正,总有一个人的天空,弥满寥廓的忧伤。 下一页,静静地握笔。我微微仰着自己的下颌,凝眸前方,似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回首藏起思念,然后,朝雪花深处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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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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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与不见,心之所见。

念与不念,镜花水月。

食色性也,虚惘红尘。

静观如是,尘起缘灭。

……

彼岸花前,凋谢不了的岁月,尘世缘,如梦里落花三千。泛黄的纸页,为前世情缘续写,孤寂的夜,下起了漫天飞舞的雪,纵然海枯石烂,亦变了誓言。

朱砂点憔容,不醉流年佳梦,一朝花落,漫山谢去春红,那个没有暖意的冬,相约亭前,月色依旧朦胧。

一滩墨迹未干,谁人独影阑珊?曲尽犹彷徨,君可否,许我十里红妆?

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叹今朝,忆风流年少,一时倾尽多少妖娆?

流水唱山高,谁风华正茂,尽领风骚?

相思道不尽,恨那年芳草斜阳,伤秋几经别离。卷上诗语语成谜,书写前生今世秘密,宫墙似琉璃,我还记得,那年霸王曾别姬。

恩恩怨怨多少朝代,散散聚聚多少徘徊?

平平淡淡几经记载,起起落落几经成败。

墨色渲染悲哀,文人雅士叹那惊艳绝才,江山如画,河山大好,江浪滔滔澎湃。

画楼无眠,独守明月见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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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黑暗传来的声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600字

全文共 4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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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卑微生命发出由衷的赞叹,是我们的良知不曾丧失的标志,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

从月牙湖畔散步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走在长长的巷子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数着头顶稀疏的星星,我觉得格外轻松。突然,一个轻微的声响进入了我的耳朵,接着,它迅速地进入了我的心田。黑暗中发出的这声音,像一阵微风掠过我的耳帘,它是那么熟悉,但是,却又那么容易让人忽略。谁还会对一阵风的吹拂敏感呢?

我轻轻地放慢了脚步,朝身子的左右看了看。黑暗中,我没有看到什么。但是,这声音还在断断续续地传来。它让我不能平静,不能听而不闻,不能置之不理。我朝声音发出的地方再仔细地看了一眼。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幅模模糊糊的景象。

一个女人正坐在巷子北面的墙边整理物什。从女人端坐的姿势看起来,她大约一米五几。她的身材纤细、瘦弱。她的前面,摆放的是一个大口袋,可能是一个麻袋。袋子里装着的,可能是她白天从外面捡拾来的杂物。她现在正在把这些杂物进行整理。她似乎是努力把自己的动静放到最低,很怕惊动了别人。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女人一边整理着杂物,一边想些什么呢?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在黑暗中发出的劳作的声音,深深打动了我。这是我见到的最真实、最纯朴的劳动——最底层、最贫苦的人为了生存所做出的劳作。喧嚣的城市之夜,到处灯火辉煌、酒色逸香,让我们对生命本身仅存的敬意荡然无存。可是,黑暗中的这个女人,她的双手发出的轻微声响,却再一次唤醒了我麻木的灵魂。

敬畏黑暗,是因为黑暗更能够折射光芒。夜晚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丑恶,是世俗,是罪愆,是深渊;另一部分是美好,是自性,是拯救,是期望。

黑暗中,我听到了她内心发出的幸福的声音。这个声音,是生命歌吟发出的乐章,是世界最初的声音,也是世界最后的声音。如果这样的声音,再也没有人能从这个黑暗的世界上敏锐地捕捉到,那么我可以断定两件可怕的事情将会发生:要么世界将会失去我们,要么我们将会失去世界。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时间指示凌晨四点。天还黑着,但是,不倦的鸟儿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只黄鹂来到了我的窗口,轻轻地展开了自己的喉咙。听着她婉转的歌唱,我轻轻地笑了……

烟雨,缘

撑着伞,你远远的走来,我远远的走去,同一个目的,却是不同的方向。

目的的尽头,我们最终还是无奈错过;交点的错位,我们依然难免擦肩而过;走在前面的等待,仍旧落空,你只是跟在后面,慢慢地走,一直落后。移光中,你身上淡淡的蓝色,却让我的眼睛难受。我不敢转过头,我怕你会读出我眼中的失望,触动你心中的冷漠。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不经意”的理由,回望、微笑、期待。然而你不敢与我对视的目光后面飘出那淡淡的平静,将我的笑容僵在半空,慢慢支离破碎。

看着你走进那迷蒙的走廊,消失在我视线的尽头,我才明白流星美丽的弧线也是会有终点,一如落日,绚丽血红。

当一切已无可挽回,或许一切都该结束的时候,候车室内便空空如是,过程的列车就到了终点,结果最终来临,旅程结束,请各位旅客下车……

烟雨迷蒙,一股淡淡的咸味,湿热游移,紧紧缠绕,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缓缓抬头,凝望迷茫的天空,轻轻地问:雨又下了么?

你的到来恰逢花开

着花纸伞,轻轻地、轻轻地走过那条樱花小路,风带着花香,像一壶古酿,醉倒了我,在蝴蝶泉边醉倒了我……

你来了,在梦里,在梦里像一个童话,一个公主王子般的童话……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是缘分美丽的注定,还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雨下得纷飞,樱下得纷飞,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能回答我……

——题记

年少的青春,青葱的岁月,有太多美好有太多回忆,亦有太多感伤。时光总是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飘去,来不及感叹,来不及追忆。在时光的流年里,一直无法忘记那有你的夏天,那樱花盛开的季节。

春天的时候我们总喜欢在课间去学校的花园闲逛,我们会去看含苞待放的蓓蕾,会去摘五彩斑斓的花朵,把摘下的花瓣放在自己喜欢的书里,当做书签,你说这是一种回忆,当你再次打开这本书,看到这片花时,心里自然就会想起这美好片段。翻开一本厚厚的传记里面有一片小小的樱花花瓣,那么渺小却又很和谐很耀眼。

如你当初所说的,我又想起了曾经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樱花盛放的季节,你总喜欢拉上我一起去看“花谢花飞花满天”,很美,粉色的樱花吹散一地,吹遍漫天,花瓣落在我们的发丝上,落在我们的衣袖里,纷纷扬扬,飘飘落落,我们总是静静地站着,等到“落花吹遍地,情沾满衣裳”时,我们总会相视一笑,这笑包含了我们的梦想,包含了我们的幻想,那一刻我是如此痴迷,我忘了自己更忘了这个世界,你就像个仙子,美得叫人惊心动魄,你就像那镶在镜子里的风景,精致的生怕将他打碎……

有时我会恶作剧一般的往你头发上插几朵小花,当你知道的时候,脸上总是会无意的露出一丝绯红,我喜欢看你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你简单而单纯的样子,樱花,代表纯洁,就像你一样,就像我们一样。

每次看见樱花就会想起你,现在樱花的花期早已过去,枝头只剩下苍翠的绿叶而不再有花的影子。就如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而再也看不见你的身影。看着这熟悉的景象,莫叹一声“昔城以无旧少年”。我的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怕我今后我的世界里将不再会有你的身影,我怕连接我们的丝线已到了尽头,我们的缘分将止步于那个夏天。从此天涯海角,孤单守望。

临风窗下,听着你最爱的《虐心》,正如这名字一样,我的心疼痛万分,我的泪如泉涌。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三月的春风,去呵护你清秀的脸庞,去抚摸你眉间的秀发。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六月的云烟,去朦胧你长长的睫毛,去滋润你干枯的心田。雨下的纷飞,樱花下的纷飞……淡淡的烟雨里,连樱花也漠然了,片片的樱花萧条的从眼前划过划过你的睫毛,也划伤我的心……小心的弥漫着、弥漫着,数不尽心中无尽的怅惘好伤感,好伤感……我把梦悄悄的、悄悄的遗忘在身后,荒原古道上,一路散尽樱花泪。——后记

作者锦瑟流年的文集

醒 君

使之来使之去盈利属我异,

且勿不兴唱腔甩调违我意;

令尊矢颜丢色勿责君无义,

局会唯我怒时心田无一依。

作者快乐如风的文集

回忆乌镇邂逅的浪漫爱情

这个关于浪漫的故事得从一个地方说起,当年黄磊自编自导了一步电视剧名字叫做“似水年华”,而拍摄这部电视剧的地方就变成了神圣浪漫邂逅的圣地,这个地方叫做-乌镇。电视剧播出不久后,我独自一个人去了乌镇,想过去过乌镇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沿着河道行走的路上会有一个凸字形的长廊,那长廊白色的墙面因为年代的关系已经变成灰色。有游客在上面写着各种各样的话,有求爱的、表白的、山盟海誓的等等应有尽有。当时我突发奇想也在墙面上写下了几个字,而且默默的记住了这几个字在墙面上所处的一个位置。

回来之后不久认识一个女孩,一个跟我一样喜欢乌镇、很欢黄磊、很喜欢那部电视剧的女孩。从那后我们相约说一定要一起去一趟乌镇看我在墙面上写的那四个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约定到了我们分手也还没有兑现过。过了几年后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当中很吵杂,她说她在看刘若英的演唱会-《原来你也在这里》,她让我在电话中听完了整首歌,当时我很感动,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我当年在乌镇那面墙上写了那几个字就是“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代表着她后来去过乌镇并且找到了我写的那一句话,虽然跟她去的已经不是我,但是这样的互动还是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有一年我和几个朋友再次去到乌镇,我发现在那墙面上我写的七个字后面被加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和四个数字。这四个数字是那个女孩电话的后四位数。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花了这么多年做了一件这样浪漫的事情……

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的友情呢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许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久,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在心底深深保留。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一起踏过的岁月,如过往的云烟,消逝而不见,而我们之间的回忆,却如刻在三生石上,任凭风吹雨打,消了它的颜色,褪了它的光华,却永远无法消散它的痕迹。

有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群人,一次考试,就这么散了……我听着我们最后一起唱的"朋友别哭",记忆如潮水一般,漫过心间,回想起我们一起在课间嬉戏打闹,回想起我们一起开着无关轻重的玩笑,回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两行清泪不觉已淌在脸颊。

还记得我们说过彼此之间要常联系,可谁有能想到离开后,就再也没有音讯。时间是一堵隐形的墙,我们天涯各一方,彼此之间被这堵墙生生隔开。我们相距那么远,可总感觉又挨得那么近。

早已物是人非,儿时的两位玩伴辞我们而去,离开了人世,在远方的天国注视着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没有过多的疼痛,只是莫名的害怕起来,害怕失去。

前几天,有好友打来电话,我们相谈甚欢,各自谈论着现在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竟然都沉默起来。以前拼命的想离开,现在又想一起回去,可又能怎样呢,时间在推移,我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我们就如在沙滩上捡着贝壳的孩童,捡起些什么,丢下些什么,最后捡起丢下的那些,也不尽可能。

如今,以前的朋友都各奔前程去了,我们之间的那些似乎正被时间所宰割,一刀一刀,刻骨的疼痛。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即便是风吹雨打也永远不会消散。

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相别总在仲夏,命运的列车让我们相识又让我们分开,直至音讯全无。而我总被那么一根线所牵扯,此时此刻,想念你,不带们。无论相隔多远,我的祝福会一直都在,朋友珍重。

作者浮世的文集

让友谊的芬芳飘满我的心田

友谊,是感情的流露;友谊,是心灵的抚慰;友谊,是内心的需要。有份真挚的友谊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在学习上、生活上我们不能没有友谊的浇灌,让生活的花朵绽放出光彩。

在学习上,我们遇到困难和压力是在所难免的,这个时候在你身边的是谁呢?是朋友、是朋友来陪你共度难关和解决学习上的难题,是朋友来伸出援手雪中送炭。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家庭的压力和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当我们感到无聊和悲伤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朋友无处不在,是我们人生道路中的一个知音。

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有一次,我因为学习太累、太忙而在中午放学时走不开,也不想去吃饭了,一直忙、一直忙,教室里空无一人,只剩下自己形单影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自己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心想:算了,反正也不会怎样,继续忙吧!不一会儿,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盒饭,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一下子,我愣住了,望着她,喜极而泣。嘴里想吐出一些话,却怎么也抖不出来。然后她说:‘你这傻瓜,忙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顾,这饭不是我故意买给你的,是我不小心买多了一盒而已,丢了又浪费,就拿来给你了,快吃吧!别饿了’说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那感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如果没有朋友的同在,自己在人生历程中也没什么多姿多彩的回忆。我很珍惜自己的每一份友谊,我知道,友谊的花朵永远都向我们绽开的。

友谊似阳光,光芒四射;友谊似春风,温柔体贴;友谊还犹如一颗参天大树,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遮日乘凉。

友谊是心和心的交流,付出真心,将收获美好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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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味的菠萝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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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妈妈回家后神秘极了,问我:“你猜,今天我给你带来了什么?”“火龙果?苹果?牛肉粒?橙子?……”妈妈都说不是,然后说:“是你最喜欢的菠萝!”说着,便把菠萝拿了出来。我又惊又喜,狠狠的在妈妈脸上亲了一下。

这个菠萝的带刺的外衣已经脱掉了,身上黄黄的,上面有一束绿草一样的头发,像一个可爱的娃娃。

我看着菠萝,都“口水直下三千尺”了!我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菠萝吃掉,可妈妈却说:“别急,还要用盐水泡一泡,味道更佳!”我只好耐心等待。

“菠萝泡好喽!”妈妈发话了。

终于可以吃了!我迫不及待地叉起一块菠萝品尝起来。那菠萝酸中带甜,非常爽口,正是我喜欢的味道!我又叉起两块,一块给妈妈,一块给爸爸,我们一家人一起津津有味地吃着菠萝,幸福极了!

口里品着菠萝,我心里想:那酸中带甜的味道不就是爱的味道吗?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爱:爱,是家人呵护我们成长;爱,是老师教会我们新的知识;爱,是朋友给我们的热情帮助……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家人、老师操心,也会帮助家人、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和同学们互帮互助,友爱相处。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爱永不停息地传递下去!

点评:本文语言朴实,感情真挚,从“吃菠萝”这件小事上感悟到了“爱的味道”,做到了以小见大。结尾的心理描写很好,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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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只怪当初识人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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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地质作用 关中地区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中历经沧桑,几十亿年的地动山摇和风风雨雨雕塑成了今日的山川面貌。 我们目睹这片土地上的山、丘、梁、塬、河、川、土、石,似乎觉察不出它们有什么变化,几年、几十年的“容颜”依然如故。然,事实并非如此,它在变化着………

步行锻炼,尽情体验“提顶立腰”的感觉,甩开“太极走”的步伐。 人无论是走路还是站立,只要挺胸抬头直起腰来就显得很有精神。看!军营的士兵,踢正步的时候,昂首挺胸,步幅步频都要规范到位,甩手回眸都要统一高度统一方向。看军人列队,齐步行进就是一种精神享受,…

去年的中秋之夜,我怀着一颗缅怀的心,写下了这些文字,不知今年的明月是否还依旧? 中秋之夜,月亮代表我的心。在一个人的烟火里,绽放了所有的情愫。 记得我最爱的一首歌,是徐小凤的《明月千里寄相思》。可是已经很多年没唱了,今天,在中秋烟火绽放的时候,突然想…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只是可惜,此景此情,不太搭哎。“彩宣。”浅笑拉着彩宣走出梁承远的教室所在地,在礼堂徘徊。诺大一个校园,竟然只有她们俩在雪中站立,难道其他人都不知道吗?她们笑着,哭着,闹着,跑着,拼命的不知道想要掩饰些什么。“我给他的爱一直都很安静,这算不算是分手的理由。”彩宣静静的说道。“我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以为他会是我的终点,我以为我有足够大的勇气去接受,却忘了,那只是我以为,我以为......”彩宣渐渐的失去了理智。“哀莫大于心死。”浅笑缓缓的说道。记得两年前,自己应该也会是这个样子吧,既然到了最后一定要分开,那为什么当初一定要在一起呢。最后,却只有一个人在痛苦。“只能怪我眼瞎,是人是狗分不清。我两年的青春全部都付之一炬了,我恨他,我恨死他了。”彩宣越说越生气,脸上是痛苦的表情。自己两年所付出的感情,对这份爱情所做出的努力,到尽头了,全都是她一个人的灰烬。“彩宣,你不要这个样子,是他配不上你,不是你的错,你这个样子,我也会很难过的。”可是浅笑越是安慰,而彩宣反而哭了出来。“结局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不会是的。”彩宣哭的一发不可收拾。浅笑一时也呆了,因为彩宣很少会像这样子,因为经历太少,所以不知用什么办法让她停止哭泣,这应该算是一个理由吧。“苏浅笑,你怎么把她惹哭了。”韩琦从教室走出来,似笑非笑的说道。“你来干什么?”浅笑话刚出口,就感觉自己是个白痴一样的。“我来干什么?你以为像你一样谈情说爱啊。”韩琦差一点笑出来,这丫头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来学校还能干什么。“给,女孩子哭多了,会不漂亮的。”韩琦走到彩宣面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安慰女孩子,这件事,自己还是相当擅长的。“谢谢。”彩宣接过纸巾,立即停止了哭泣。韩琦得意的转过头看着浅笑,浅笑瞪着彩宣,这丫头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见色忘友着个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早知道自己也送个纸巾不就得了,弄得自己现在那么丢脸。“大小姐,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浅笑拉起彩宣,看也不看韩琦一眼,就走进教室。韩琦笑了笑,却没有进去教室,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上学还要重要的事情。自从苏浅笑走进教室,楚晗夏就一直盯着浅笑看,直到......“你看够了没?”浅笑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忍受一秒了,再过一秒的话,她一定会被全班女生秒杀的。“转过来,看着我。”楚晗夏伸手拍了拍浅笑的头。“干嘛。”浅笑无可奈何地转过头来,不过也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没错,他现在仍然是闪闪发光,不过,再也照不进她的心里了。“对不起”晗夏终于鼓起勇气,道歉,对于他这样的一个人,很难,很难。“不用。”浅笑很冷谈的一口回绝他,到现在,自己也很生气,相处了那么多年的人,竟然还比不过刚认识的一个同学,停,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同学。“听我说。”晗夏突然抓住浅笑的手。“你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啊,他的手段自己是见证过的,不能轻易冒犯的。“你不原谅我的话,我们就一直这样下去,反正我是没有问题的。”晗夏的语气很坚定,虽然自己很无理,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以前是,现在还是。“薛晶晶在那里看着呢,还不放手啊。”浅笑不知道自己是用这个理由来约束他,还是用来伤害自己。“你是在找死吗?”楚晗夏握这浅笑的手又紧了几分。“又或者你是在吃醋。”晗夏嘴角仰起一抹高傲的笑,很灿。“两年不见,你还是像从前那么自恋啊。

浅笑突然觉得有些头晕。两年前的事情,其实不是自己不愿意说出来,而是自己记忆也很模糊,根本记不清了,现在只是几个大概罢了。“放开我。”浅笑带着哭腔看着晗夏。“下雪了啊。”班里突然有人喊着,然后很多人都跑了出去看雪。薛晶晶轻蔑的看了一眼外面,下雪有什么好看的,然后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浅笑和晗夏。“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你想忘记,就真的可以忘掉。”晗夏有些突然地问着,其实这个问题,自己很早之前就想要问了,是不是,她早就想要忘记自己了。“你猜啊。”浅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无聊的同个白痴说话。“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浅笑走进晗夏,仰着头问着他,虽然身高不是很搭.“你管我”晗夏低身淡淡的说着。“我才懒得管你。”浅笑背上书包,推了推晗夏。“如果你要忘记我以及关于我的一切,必须要征得我的允许。”晗夏很霸道的说道。说着还向前靠近浅笑。“你觉着这.....”浅笑突然抓住晗夏的衣服,别往前走了,没路了。“这公平吗?”浅笑可怜兮兮的看着晗夏,希望自己的没人接还起点用吧。|“弱者没有资格要求公平。”晗夏轻吻了浅笑的额头,很鬼魅的笑着。“雪下得那么大,我送你回去。”晗夏走出教室,看了看这漫天的大雪,记得和浅笑第一次相遇,也下着雪,那天,雪很美,她也很美。“雪下的好大啊,好像还有扩大的趋势。彩宣,我们走吧,说不定一会下的更大了。”浅笑走到教室门口,“嗯。”彩宣无力的答应着。“看,我找到了一把伞。”晗夏得意的说道,这是从教导处老师那里借来的,说到底还是自己魅力大,老少通吃。“晗夏,我......”愣了半天的薛晶晶终于开口说话,是因为时机到了。“楚晗夏,你还是送薛晶晶吧,我不喜欢打伞。”浅笑一猜就知道薛晶晶想要干什么,前两天她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情,也太过分了,不过说到底,都是为了楚晗夏。既然在两年前,自己和楚晗夏就早已没有关系,那么现在也不要因为他和别人结什么过节。“不喜欢打伞?”晗夏轻轻挑眉,转身便把那把伞扔给了薛晶晶。“那我陪你淋着走好了。”晗夏温婉的笑着。“不....不用了,你走你的就好了,不用管我。”他平时真的很少笑,以至于自己从来不敢逾越他的底线,好吧,我承认,我也不知道他的底线是什么。“我不管你,谁管你。”晗夏有些不耐烦,自己说起来应该还是第一次非要和别人一起走。

“你听我的会死啊,我说不用就不用。”浅笑真的想不明白,今天他怎么会那么殷勤,也那么啰嗦,自己和他又没有仇,干嘛纠缠不放。“苏浅笑,你让楚晗夏送一下会死啊。”彩宣静默了半天,直到她真的听不下去了,人家楚晗夏可是大总裁,不送白不送,送了也不会少几斤肉,这件小事,他们俩都争论了半小时了。“你是哪一边的?”浅笑歪着脑袋对着彩宣卖萌。“我不吃这套的。”你这个样子还是留给楚晗夏看吧,彩宣心里默默想到。“那我们还是走吧。”浅笑无可奈何地败给了他们俩,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哪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走着瞧。“楚晗夏,易彩宣,你们狼狈为奸。”鄙视你们俩,浅笑像是泼妇一样,骂着他们俩,晗夏走着走着,一把揽过浅笑,“有那么严重吗?”低着头看向浅笑。浅笑跑过一个白眼球,什么也没有说。晗夏浅浅的笑着,不管怎么说,现在能够这样陪着她一直走下去,也是一种幸福。是不是只有下雪一直不打伞,才可以白头到老。算了,既然又一次找到了,他这次是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放手了,只要能够好好的走下去,她爱骂几次就骂几次吧。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

昨天,这里下我起了下雨,柔软的雨丝落在我的头发上,像一个梨花带雨的少女。我越发的喜欢这样的天气,这样我就可以安静的想你。我想天空也是洞穿了我的心思,否则怎会知道我潮湿的情绪。 好久没有写东西了,这些文字也不听话了,都不知道该怎么组织它们了!

伶仃九泉挂相思, 寂寞百载谁曾知。 三世回眸两相忘, 几层追忆几层痴。 曾经我们都在同一条路上,遇到自以为对的那人,为他痴,为他颠,直到最后为他流下冷的泪,然后全无方寸的微笑、转身,嗤笑已不存在的诺言。 我承认,与你遇见,是我此生最美,也最痛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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