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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优秀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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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吓死的驴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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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腊月的一个黄昏,山西省襄垣县原庄公社普头村边的麦场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傻小子。他上身穿一件没有扣子的破绒衣,敞着怀,腰里扎一根草绳;下身一条单薄的裆裤,脚蹬一双破布鞋,蓬头垢面,鼻涕邋遢地在麦场上溜达。

村里游玩的孩子发现这个疯子后,不远不近地跟在他的后面,嬉笑捉弄他,有胆大的孩子捡起地上的土块,向疯子头上、身上抛去,挨打的疯子低着头、缩着脖颈,也不反抗。因疯子来路不明,大队书记怕他冻死在村中后承担责任,于是,安排人用手扶拖拉机将他拉到十几里之外的地方去了,没想到当晚他又回来了。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这个傻小子冻死在了麦场里。村干部赶紧叫人把他的尸体临时埋在路边的羊圈旁,并设法与他的家人联系。

自从路边多了一个坟包后,这条路就开始“闹鬼”不太平了,频频发生一些令人揣摩不透、匪夷所思的故事。

我曾经亲眼看到,有的汽车开到这里,突然熄火,怎么也发动不起来,急得司机一身汗;马车走到这儿,牲口莫名其妙地连窜带跳,不是掉头就往回跑,就是站在那里僵持不动,无论怎样抽打,牲口一个劲地嘶叫,就是迈不动步;骑自行车路过这里,不是链子掉了,就是链子断了,要不然骑车人腿一软,“吧嗒”一声摔下车来,再想骑,上不去车,推着走,也不听使唤,只好把车扛在肩上,从路边的河滩绕着过去……

有一回,河北涉县有位姓王的老汉,赶着毛驴车到七一煤矿拉煤。为早点赶回家,王老汉抄近道经过这里。毛驴走着走着,到了坟包旁边时,一个趔趄,突然摔倒了,车上的煤撒了一地。王老汉拼命地抽打趴在地上的驴子,毛驴就是站不起来。我们几个知青赶紧跑过去帮着老汉拉拽,只见毛驴紧闭双眼,喘着粗气,奄奄一息。实在没办法了,王老汉央求我们知青点将这一头驴子和一车煤收下。经过讨价还价,十元钱就从老汉手里把毛驴、驴车、煤买了下来。当时,我们也想多给老汉几个钱,然而实在是无能为力,没有多余的钱给老汉了。

将驴子抬回知青点后,从村里找了一个屠夫,将奄奄一息的驴子给杀了,剔出了百多斤驴肉,驴皮被人拿走,还给了五元钱。我和司务长将挑好的驴肉放进食堂大锅里开始炖煮。从晚上八点一直煮到十一点,三个多小时过后,驴肉还是咬不动。继续煮吧,需要有人看着,不煮吧,这一锅香喷喷的驴肉,明天就吃不上。这时候,其他知情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因劳累一天,我俩的困劲儿也来了,谁也不愿意守候在炉边加班煮肉。经过商量,我俩决定把火封好,回去睡觉,让锅似开非开,慢慢煮、慢慢地炖。心想,咕嘟一夜,明天一早,驴肉肯定就烂了,甚至连骨头都能变酥。

凌晨四时多,当大家还在睡梦中时,突然有人急促地敲起门来,嘴里大声地喊道:“快起来,厨房着火了。”大家一骨碌爬起来,边穿衣服边向外跑。此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胶皮的味道,越接近食堂,气味越浓烈。食堂房顶的烟囱呼呼地冒着黑烟。原来,炉火已经把大铁锅里面的水熬干了,好端端的一锅驴肉被铁锅烙得黑尔吧唧的,成了一锅肉木炭,冒着烟呛得人睁不开眼。我一个箭步跑到灶台,快速把锅端了下来,一面清理着锅里的残骸,一面向同事们解释着,“都怨我,没把火封严,对不起大家了”。

看着馋涎欲滴的同事,想着他们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我的心里十分内疚。要知道,在那个依靠工分算工值的艰苦岁月,大家多么渴望能够吃到香喷喷的驴肉,解脱一下饥肠辘辘的胃口, 然而,由于我的失职,让大家想吃点肉的愿望, 顷刻之间化为了泡影。

事过之后也很庆幸,虽然没有吃上香喷喷的驴肉,但是,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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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爱情散文

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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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倚在季节转角处,有风拂过,扬起的发丝诠释着温柔的陪伴,轻敲键盘,把感知到的你放在心上,放在思念里。静静的闭上眼,心就飘飞在想你的旋涡中,幸福甜蜜荡漾着每一缕空气,如此美好。红尘陌上,盈满怀香,在一阕清词中慢慢行走,那些过往,也便如花,悄然绽放。清风,一抹微凉,如水温柔,落入心间,最后飘去,再消失……这一刻,有心跳的声音划动着夜空,只是静静地等待一种感觉——仅仅让你知道那种感觉:读解文思中流转的眼眸,而后诠释出的那份心灵的共鸣!

初识的渡口,相逢醉了季节的眉间,那些懂得,那些温暖,润泽了我们的心灵。与你一起静听风的呢喃,守候着岁月静好。微风,捎来远方的轻轻呢喃,荡起心湖中的圈圈涟漪,我捧着五月的温柔,倾城而来,于指尖绽开朵朵玫瑰的馨香,在风中微笑,轻扬,辗转,别致婉约呓语中的一眸浅笑。回忆那些镌刻在心底的心心念念,婉约在文字里,书写一份诗意,在清宁之中,缄默如烟。

岁月安暖,青丝缠绕一路情长,入眸的风景,明媚着浅笑。随意掬一捧岁月的悠然,温馨,恬淡。你的笑颜如暖阳,温暖着我曾经清冷的心涧,那抹柔情在指尖曾翩翩而舞,曾旖旎而歌,那份炽热的余温,摇曳了一个又一个恬静的梦。一帘花瓣,摇曳着爱的馨香,眼眸中漾起圈圈透明的涟漪。有你的日子,快乐依然,幸福依然,细语呢喃之间,也有一股悠远与恒久的力量。

想念你,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它只是一种感觉。总是在寂寞的时候乘虚而入。当思绪,穿透时空的阻挡,跟随内心的声音,飞往苍茫彼岸。临水之畔,轻吟浅唱,一卷心语,朵朵合欢,时光的韵脚渐次层叠,婉转了如歌的诗行。与一段记忆对视,我与你隔着一程山水的距离;与一段光阴对视,因了你的真心,我的纯净,因了那一程山水的旖旎,你视我为生命中的一次最美丽的相遇。梦幻悠悠,一场花事,一消沉醉。眉间心上,是过尽千帆的安然,笑容的明媚,便是最幸福的点缀。

岁月,诉不尽梦的芳菲。一纸墨香,缱绻成一段一段永不迂回的流光,应着穿梭年轮的泛黄以及美好。风,泛起如潮的心绪,爱的柔情,一次一次与你邂逅在思念的延续,一直定格在心里,点点滴滴,从未终止过。执笔的痴念,饱含的情思,将约定的等待勾勒。在记忆的芳华里,浅浅的依然暗香。

回首的眸光里,盈满晶莹,心瞬间被濡湿。美丽的情愫在时光里缓慢流淌,心间是一脉无形的牵念,恰似你的低低喃语在耳畔萦绕,一直延伸至梦的尽头。轻掬一袖清风,在一帘月色中潜入平平仄仄的云锦,几分清寂,几分柔韵,凝结成深情的绝美书笺。盈一怀静谧,携一帘浅梦,我在期待一场款款的邀约。于清音深处,烹一盏文字,韵一场花开。任一笺绯红,在情深意重的回望里,被岁月赋予最美的风情。

夜阑人静,暗香盈满西窗,在文字中咀嚼每一瓣花香,把每一份欣喜都写在双眸,绕在指尖上。一首心田里的诗韵,润色润香清丽而恬淡。风轻云淡的日子里,一场遇见,已足够温暖一生。花开有爱相依,花落有情不离,裁一段光阴,装点锦瑟年华,让似水流年开出爱的花朵,相遇是一树花开,相守是花的硕果。

和着夏天独有的醇香,我将想念轻轻写入流年的红笺。心怀夙愿,许时光静好,任思绪飘逸在千山万水间,吟风弄月,诗韵飘香,一路的缱绻,唯美中透着静好。水墨落花,笔笔透着安然,隽秀着情谊的静美。描一幅岁月风华,你永远是我笔下诉不尽的情怀。和着微凉的月光,念你给予的温暖,幸福漫上眉眼。在诗的画面中,流动和飘逸着对爱的执着和真诚。写给花香的四季,写给隔岸默默的你。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

繁华三千,只倾其一人,那首爱之歌,于心扉浅唱,依然温暖彼此的心。岁月终会走远,我相信,我们会一直在,因为我们早已习惯了在一起的时光。只待你从远方走来,伸手,摘下一朵爱的玫瑰,让你亲手插在我的发间,穿过我的秀发,那一帘幽梦的相思,沾满了我们欢歌笑语的回忆。携手未来,让我们,在光影如花的交汇里,与你守候着一段如媚的不离不弃。只是为了在履行,泽一城终老,白首不相离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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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浅浅的回顾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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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时,独品一杯香茗。沐浴着窗外洒进的那一米柔柔的阳光,浅浅的回顾着,回顾着。多少往事历历在目,几年来,走过了多少坎坎坷坷的路,趟过了多少深深浅浅的河。翻过了多少高高低低的梁,越过了多少宽宽窄窄的沟。朦朦胧胧多少日,迷迷离离多少时。天天难过天天过,月月难熬月月熬。好想,好想,找一个伴侣作保护。寻一知己作朋友,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得到。

还好,如若在那栅栏里,锦帘外,近的似咫尺间。常常感到什么人的关注,常常听到什么人的话语,什么人的传言。可是,那人深深的隐起,秘密的埋藏。在恍恍惚惚中,在迷迷离离里,怎么也看不见那个人身影,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的踪迹。觉得很远,很远,远的似若天涯,似若海角。

几年来我四处寻觅着那个人,茫茫人海中,不知道哪个人是。浩瀚江河,弱水三千,不知道哪些水,就是我应该取之的那一瓢之水呀。我找在溪水旁,找在小桥边,找在花园里,……总之,在漫漫的红尘中,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多少次,死死盯住灯火阑珊处。可是,那人从来不去灯火阑珊处。

我没处找,我没处寻。那就任其隐在山林里,任其藏在人海中吧!丢下记忆片片,拾起残缺点点。从今后,紧闭门窗。不听飞来之语,不闻弦外之音,不需要亲戚,不需要朋友。原本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就独自一人整衣正冠,擦亮鞋子,抖擞精神,走自己的路。任其风霜雪雨,任其严寒酷暑,行走在天涯海角。独来独往我行我素。

保持一个淡淡的,平和的心态。用理解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善待自己的同时,友善他人,发慈悲心。就会进之有路,退之有余,回旋有地。任看其潮起潮落,云卷云舒,花开花谢。会别有一番闲情逸致,也不乏美哉!悠哉!快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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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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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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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村前那条小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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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前那条小溪,瞰俯,仿佛伏在川田上的长龙,近前,两岸嫩绿将小溪遮掩,犹如少女羞答答的脸若隐若现,深湾处急流涌动卷着旋涡,沙滩上绵绵柔水轻轻飘过。溪水,哼着小曲一路欢快前行,细细讲述岸边村民一个个美丽的传说,老的少的,男人女人,在住的远行的村民们都无法把她忘却,小溪故事多多。

横架两岸的那座小桥,由四根小树钉成,走一步摇一摇,超荷负重压弯了腰。腐烂了换一根,短缺了拼一节,虽无华丽的外表,却是实实在在的“顶梁柱”,山洪把小桥冲走了很远,村民们找回来后,用绳索将小桥系在岸边那棵树上,后来木桥改建成混泥土桥,桥比原来宽敞了不少,也结实了很多,水田旱地都在小溪对岸,村民们每天跨过小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小桥承载着村民生活的全部,历经风雨沧桑。

岸边两棵硕大的槐树,一棵被狂风削去了树顶,树杆长到一半嘎然而止,辅枝继承正杆。另一棵斜穿过小溪,那姿势,犹如母亲俯身护孩子。不时有顽童爬上倾斜的树杆,时而坐在树上嘻嘻哈哈,时而猛力摇动树身。夏天,有村民搬来小凳坐在树阴下纳凉,姑娘们在树下的石台上搓洗衣裳,树上的孩子、树下的村民、石台上的姑娘你一言我一语,互相逗着乐,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一阵阵爽朗的笑声,个个喜逐颜开。偶尔飞来一群小鸟落在槐树上叽叽喳喳,还有知了、蜻蜓、蝴蝶……在水边快乐的拍打着翅膀,鸡狗也赶来凑热闹,鸟声知了声,鸡鸣狗叫此起彼伏,放声高歌自然界生命的大合唱。

溪水养育世代村民,村民细心呵护堤岸,小溪与村民鱼水相依,谁也离不开谁。春天,浑浊的山洪溢过堤岸一片汪洋,托起零散浮物流向远方。夏季溪水清澈见底,一队队欢快游动的小鱼你追我赶,如同T台上的模特儿,尽情舒展着美丽的身姿。烈日里,特别青睐溪水的孩子们光着屁股,一会在沙滩上互相追独,一会又在溪中打起了水仗。不时有垂钓者手握钓杆,静静专注着浮标,偶尔钓起一条小鱼也心喜若狂。村前那条小溪留给人们太多美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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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女人是怎样修炼成熟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800字

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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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善变的,这善变的背后隐藏着背叛。背叛三次,女人就修炼成熟了。

第一次是对精神心理的背叛——结婚。生命是神奇的谜,从一个受精卵到幼小的生命再到一个妙龄少女,吸天地之精华,纳万物之神气,女孩的身体渐趋发育成熟,不知不觉间,就变得纤柔、灵动、曼妙,蹙眉举手间都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活气和极具杀伤性的媚惑。这是漫长的20年的造化的结晶,是大自然用非凡的心思功力雕琢出的无法复制的艺术品。只为了让人类这种自高自大的圣灵繁衍不息、壮大蓬勃,女孩必须是极美的极透彻的极晶莹的而且让雄性欲罢不能的。在这大约20年的光阴流转里,女孩一点点地观察着自己,积蕴着自己,第一时间见证着自己躯体的微妙而惊人的变化。女孩儿当然知道自己越来越美了,当美到了让自己都震惊纳罕的时候,女孩都窃窃地以为自己会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骄傲的公主。然而,这时候,女孩儿需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不管她愿意抑或不愿意。结婚,女孩儿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极其复杂的感情。女孩天生就是纤薄的,纤薄得仿佛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淋,但是,所谓的天作之合却像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风雨的袭扰摧淋,女孩被降服了。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女人是复杂的,女人无法不复杂。当有人对女孩说,“你的眼睛不那么清澈纯净了!”那言外之意女孩是心领神会的,女孩只能害羞得低下头。

第二次是肉体形貌的背叛——繁衍后代。这背叛来得是如此的理直气壮、气壮山河、山河变色。刚结婚没多久,女人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多少天公主的待遇,就突然觉得困倦无力、恶心反胃,接着一系列不适的症状接踵而至,恐慌中,女人会得到医生的告知:恭喜你,你怀孕了。天哪,也许,女人并没有准备好呢,这个事实极残酷又令人兴奋,女人不知道怎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近的远的,想都不敢想。但是事实既定了,就必须迎接挑战,挑战自己的极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其中的巨变磨难以及酸甜苦辣等是任何言语都显得过于苍白,任何句式都无法确切表达的。这280天,肉体的负担与折磨是一点一点的累加,过程缓慢而周备,来不得丝毫的大意与忽略。女人一直绷紧了神经,一点点地对付着这每天多一些的变化。伴随着身体的严重变形,女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耐性,女人心绪也愈加复杂。吃不好,睡不好,时间空前的漫长,尤其是肚子,翘翘翘的,一直翘到正常走路、无法无法生活甚至无法直视,女人欲哭无泪。女人曾经是多么地爱美呀!女人告诫自己一切都得挺住!终于熬到了是生育,又是又是如此的担惊受怕,那种恐惧主要来自对于一切前途得不能掌控,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全要看肚子里的小生命怎样折腾,那情势可以说瞬息万变都丝毫不过分。通常,运气好的,痛上一天24小时左右也就在剧痛中完成了分娩的使命,尽管已经精疲力竭,浑身湿透无力,但女人都会为自己当妈妈了来一个欣慰的微笑。如果遇到意外情况呢?谁知道呢?非要在肚子上切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行,女人怕极了,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女人哭了,甚至,必须为此失去自己的生命,女人又能怎样呢?哭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女人也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哭,一切都到了崩溃的边缘。鬼门关上走一遭后,也不知是过了半年还是一年,女人终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感觉,当女人打起精神振作起来,她会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看那块儿敏感的地方,她一点点地把目光挪移、挪移、再挪移,看到的是白皙的皮肤上长长的皱皱挤挤的、醒目扎眼的伤疤!女人心痛不已也只能装作无所谓。是呀,大家都一样,但是,都一样,就可以无所谓吗?这还是在哺育过程中的一小幕而已,随着漫长的哺育的过程,乳房的变化也不可小觑了,以前自己赖以骄傲的隆起的曲线感没有了,就这么直接地干瘪瘪、软塌塌地失去了先前的弹润、玲珑。女人终于领教了大自然的威力,就把泪水和委屈汪在心里。女人抚养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照顾那个愈来愈懒散的丈夫,一日日的操劳,一夜夜的坚守,女人把自己所有的美丽和精力都熬干了,就好像一杯鲜美香醇的葡萄酒挥发掉了所有的精华。黄脸婆,成了男人对这个时期女人的昵称。黄脸婆?女人不想这样,但又有无法抗拒,谁让自己是女人呢?

第三次是对自己灵魂思想的背叛——出轨。婚姻是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女人经受了所有应该的和不应该的磨难与打击,再加上男人的忙碌粗糙造成的疏忽,甚至是喜新厌旧带来的不理不睬和抛置冷弃,再淡定坚韧的女人都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甘心、不平衡。青春仿佛连个招呼都不屑打一下就要无情地过去了,“黄叶无风自落”,女人内心满溢着无法言说的焦虑、伤痛与凄苦。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也为了抚慰一下自己的内心,女人什么方法都可以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女人变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减肥、割双眼皮、拉皮减皱、垫鼻梁、磨颧骨、削下颌骨等等,女人为了让男人回到以前对自己的呵护和迷恋(女人是这样幻想的,女人变得神经兮兮,把美容作为最后的希望)。除了操劳忙碌,自己还没有享受生命的美好芳醇呢!就是男人不再对自己好,自己也得补贴自己。于是,女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也要美容、也要穿衣。女人把自己糟践、折腾得自己都认不出了自己!女人讨厌男人的喜新厌旧,甚至很清楚地知道:面对残花败柳,男人再不会提不起一分兴趣。女人心里自有说不出的失落和疼痛,女人知道以前那个美好的自己已经死去了,一切都成了痴妄。鬼迷心窍地,女人开始奢望男人能够体认自己成熟的风韵,欣赏自己现在的成熟。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心中的幻影空像,有可能是电视剧中的明星大腕,也有可能是哪个花言巧语卑鄙男。枯寂虚空中,来个聊聊天、喝喝酒、跳跳舞、会会面呀什么的,女人可能暂时会填补一丝丝的落寞,收获一点点的丰富,感到一星腥的满足,就是这一丝、一点、一星,女人好像又回到了青春期,重新焕发出无限魅力(当然这只能是空想)。但是,梦境毕竟是梦境,现实岂能尽如人意,女人毕竟是成年人了,或许犯了些小错误,或许还没有来得及犯错误,女人就猛然醒来了。

女人醒来了。

当女人醒来的时候,女人真的成熟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男人就是这样的男人,儿女就是这样的儿女,家庭就是这样的家庭,自己就是这样的自己。女人不再奢望,不再犯错,不再摇摆,不再彷徨,女人成了性情中人,温婉、知性、善良、和蔼、妩媚、动情……

女人是感性动物,基因基本属于冲动型基因,但是,当女人经历了这些,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从零到百的修炼。中年的女人最有风韵,当男人这样说的时候,女人知道这不完全是恭维。女人自信多了,也智慧多了,从外在到内在,从身体到灵魂,从肤浅到深刻,从简单到复杂,从纯情到丰富……然后再来一个全方位的逆转,女人重新变成了骄傲的公主,不,这时候已经成了皇后,雍容尊贵、纯净安恬、从容无忧……

女人真的成熟了,这成熟来得如此艰难不易、如此张弛有度。男人若能理解,自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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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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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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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来生,许我宝剑在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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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青松,繁星缠明月,抚琴任游万里长空

大漠旭日,长风绕战旗,拔剑笑指苍茫天地

----- 题词

我出生在古匈奴驻地漠北,从小崇尚宝剑在握征战沙场的将士,孩提的我常常手握木棍剑,骑着小毛驴,脑海中想象着将军的神武,与同伴们大声背诵“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在沙丘里来回兜圈。不觉时光不在,我已不惑,小时候想象的剑不离身,纵横疆场的情景渐渐离我远去,留给我的也只是对广袤大漠的回忆——沙漠的沙丘轮廓清晰,丘脊线平滑流畅,迎风面沙坡似水,背风面流沙如泻。梦未圆,人渐老,今世,已然无缘宝剑相随;来生,可否许我宝剑在手?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定追随将军傲骨镇漠北,在狼烟烽火中报酬国志,在金戈铁马上展示宏图……长亭古道,天涯仗剑,碧血染戎袍,把豆蔻青春写进宝剑的严寒酷暑,把韶华岁月留在长空碧日的浩瀚沙漠,不后悔,不放弃,哪儿需要,哪儿出现,抵御强敌威武不屈,绝不退让。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必持之以恒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健康的身体,即使手握宝剑有何用处,不过是沽名钓誉的幌子,不过是华丽场面的装饰,人生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坚持,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意义的,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收获的,没有坚持必将是一无是处。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不惜拼尽全力护卫手无寸铁的平平百姓免遭残忍伤害,与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暴徒决一死战,直到最后一滴血一丝力,虽九死而无悔……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立志仗剑行走沙漠, 让呼啸的满天风沙在赤胆忠心的守卫下,悄然而退化害为利,将生命之绿,在沙漠中花繁叶茂,从春到冬,从冬到春,用年轮一遍一遍粉刷时代的苍桑与对绿洲无限的眷恋,守望绿洲与黄沙相伴,飞鸟伴驼玲起舞,期待沙漠水库百鸟飞,青土湖畔芦苇荡。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偿我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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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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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如此稍纵即逝,世事又岂能尽如人意。似乎一切我都懂得,似乎一切于我来说又是如此费解。终归还是涉世未深吧。

珍惜,我不晓得我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洒脱,我不清楚我到底是在意还是无所谓。终归还是输给这个社会吧。

都说,没那么简单。我似乎明白,一切都不只是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假装。假装不在意,不在意别人对你的意见,不在意别人对你所谓尊严的所谓侮辱,不在意他人有意无意对你言语上的恶伤,不在意只言片语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在意一切,只为一点自我觉得值得的事情一再坚持。或许,放开,会收获很多。至少不需要在面对。

我本是乐观的,正如我每天的笑。可是,累的时候,我好想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可是,似乎,没有我的空间和自由!难道,我不属于这个时空?哦,好吧,我是火星人,说着火星人听不懂,地球人不明白的水星语。我离太阳很近,所以我有一腔热血,或者说,一腔热水!

突然,就那么突然的身心疲惫,好想回家,找妈妈。累的时候,妈妈会给我很多无形的力量。我总说,我会为了我妈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也有妈妈,妈妈是不是也会累?妈妈对妈妈的妈妈是不是有着无限的眷恋呢?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而我们却是自私的!自私到欲“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世上,真心待己的人,寥寥无几——父母、兄弟还有那预备过上一生的另一半。可是,谁又真的会陪谁一生?不然,离婚率升高又说明着什么?难不成在过家家,闹着玩吗?开玩笑!!

我是在很认真的生活!所以,我会放松的好好的活着!

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但终究,在这世上,活着,才是好的。那是一个慰藉,一个借口,一种美德!只要活着,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去爱人,去被爱!只有活着,才能不让那些爱你的人伤心!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这里,太深沉了,不想了。这一生,开心就好!这一生,不错过就好!这一生,不后悔便好!这一生,有一个依靠的人相伴一生就好!

开心吗?开心吧?!我应该是很开心才对!可,为什么……

我爱我的妈妈!开始工作前,我对爸爸有成见,很深很深,现在,好些了!现在我可以说,我爱我的爸妈!从小哥哥就是我的榜样,可是我学跑偏了!当时觉得对不起所有人!可是,我成长了!后来哥哥有了嫂子,再后来他们有了我可爱的小侄子!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很开心!看着他们,很开心!我爱这一家人!我的嫂子,更是一个好人!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那是不是说,我们家很好呢?呵呵除了,没有大富大贵,我觉得还不错!我们,奋斗中的一家人!我感到骄傲!我相信,哥哥会给嫂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那是我从小仰慕的哥哥。因为,我们是很好的一家人!

家,好想家!家,哪里才是我的家!我的!家!

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我,很厌恶吵架。厌恶至极!非常厌恶!最近打电话回家,情况似乎还不错!记得妈妈说过,老伴老伴就是一个伴!所以我放手了,不再去管上一代人的琐碎。顺其自然!

最近,变动来了,变动近了。所以,我有受影响了。

开心一些吧。

听着越长大越孤单,突然好孤单,好无助!虽然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梦想,我的坚持,但是却突然好无助,好孤单。

喜欢上一首歌,勿忘心安!那就心安吧!人心本就很拥挤!我只想找到属于我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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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黑暗传来的声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600字

全文共 4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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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卑微生命发出由衷的赞叹,是我们的良知不曾丧失的标志,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

从月牙湖畔散步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走在长长的巷子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数着头顶稀疏的星星,我觉得格外轻松。突然,一个轻微的声响进入了我的耳朵,接着,它迅速地进入了我的心田。黑暗中发出的这声音,像一阵微风掠过我的耳帘,它是那么熟悉,但是,却又那么容易让人忽略。谁还会对一阵风的吹拂敏感呢?

我轻轻地放慢了脚步,朝身子的左右看了看。黑暗中,我没有看到什么。但是,这声音还在断断续续地传来。它让我不能平静,不能听而不闻,不能置之不理。我朝声音发出的地方再仔细地看了一眼。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幅模模糊糊的景象。

一个女人正坐在巷子北面的墙边整理物什。从女人端坐的姿势看起来,她大约一米五几。她的身材纤细、瘦弱。她的前面,摆放的是一个大口袋,可能是一个麻袋。袋子里装着的,可能是她白天从外面捡拾来的杂物。她现在正在把这些杂物进行整理。她似乎是努力把自己的动静放到最低,很怕惊动了别人。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女人一边整理着杂物,一边想些什么呢?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在黑暗中发出的劳作的声音,深深打动了我。这是我见到的最真实、最纯朴的劳动——最底层、最贫苦的人为了生存所做出的劳作。喧嚣的城市之夜,到处灯火辉煌、酒色逸香,让我们对生命本身仅存的敬意荡然无存。可是,黑暗中的这个女人,她的双手发出的轻微声响,却再一次唤醒了我麻木的灵魂。

敬畏黑暗,是因为黑暗更能够折射光芒。夜晚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丑恶,是世俗,是罪愆,是深渊;另一部分是美好,是自性,是拯救,是期望。

黑暗中,我听到了她内心发出的幸福的声音。这个声音,是生命歌吟发出的乐章,是世界最初的声音,也是世界最后的声音。如果这样的声音,再也没有人能从这个黑暗的世界上敏锐地捕捉到,那么我可以断定两件可怕的事情将会发生:要么世界将会失去我们,要么我们将会失去世界。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时间指示凌晨四点。天还黑着,但是,不倦的鸟儿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只黄鹂来到了我的窗口,轻轻地展开了自己的喉咙。听着她婉转的歌唱,我轻轻地笑了……

烟雨,缘

撑着伞,你远远的走来,我远远的走去,同一个目的,却是不同的方向。

目的的尽头,我们最终还是无奈错过;交点的错位,我们依然难免擦肩而过;走在前面的等待,仍旧落空,你只是跟在后面,慢慢地走,一直落后。移光中,你身上淡淡的蓝色,却让我的眼睛难受。我不敢转过头,我怕你会读出我眼中的失望,触动你心中的冷漠。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不经意”的理由,回望、微笑、期待。然而你不敢与我对视的目光后面飘出那淡淡的平静,将我的笑容僵在半空,慢慢支离破碎。

看着你走进那迷蒙的走廊,消失在我视线的尽头,我才明白流星美丽的弧线也是会有终点,一如落日,绚丽血红。

当一切已无可挽回,或许一切都该结束的时候,候车室内便空空如是,过程的列车就到了终点,结果最终来临,旅程结束,请各位旅客下车……

烟雨迷蒙,一股淡淡的咸味,湿热游移,紧紧缠绕,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缓缓抬头,凝望迷茫的天空,轻轻地问:雨又下了么?

你的到来恰逢花开

着花纸伞,轻轻地、轻轻地走过那条樱花小路,风带着花香,像一壶古酿,醉倒了我,在蝴蝶泉边醉倒了我……

你来了,在梦里,在梦里像一个童话,一个公主王子般的童话……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是缘分美丽的注定,还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雨下得纷飞,樱下得纷飞,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能回答我……

——题记

年少的青春,青葱的岁月,有太多美好有太多回忆,亦有太多感伤。时光总是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飘去,来不及感叹,来不及追忆。在时光的流年里,一直无法忘记那有你的夏天,那樱花盛开的季节。

春天的时候我们总喜欢在课间去学校的花园闲逛,我们会去看含苞待放的蓓蕾,会去摘五彩斑斓的花朵,把摘下的花瓣放在自己喜欢的书里,当做书签,你说这是一种回忆,当你再次打开这本书,看到这片花时,心里自然就会想起这美好片段。翻开一本厚厚的传记里面有一片小小的樱花花瓣,那么渺小却又很和谐很耀眼。

如你当初所说的,我又想起了曾经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樱花盛放的季节,你总喜欢拉上我一起去看“花谢花飞花满天”,很美,粉色的樱花吹散一地,吹遍漫天,花瓣落在我们的发丝上,落在我们的衣袖里,纷纷扬扬,飘飘落落,我们总是静静地站着,等到“落花吹遍地,情沾满衣裳”时,我们总会相视一笑,这笑包含了我们的梦想,包含了我们的幻想,那一刻我是如此痴迷,我忘了自己更忘了这个世界,你就像个仙子,美得叫人惊心动魄,你就像那镶在镜子里的风景,精致的生怕将他打碎……

有时我会恶作剧一般的往你头发上插几朵小花,当你知道的时候,脸上总是会无意的露出一丝绯红,我喜欢看你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你简单而单纯的样子,樱花,代表纯洁,就像你一样,就像我们一样。

每次看见樱花就会想起你,现在樱花的花期早已过去,枝头只剩下苍翠的绿叶而不再有花的影子。就如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而再也看不见你的身影。看着这熟悉的景象,莫叹一声“昔城以无旧少年”。我的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怕我今后我的世界里将不再会有你的身影,我怕连接我们的丝线已到了尽头,我们的缘分将止步于那个夏天。从此天涯海角,孤单守望。

临风窗下,听着你最爱的《虐心》,正如这名字一样,我的心疼痛万分,我的泪如泉涌。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三月的春风,去呵护你清秀的脸庞,去抚摸你眉间的秀发。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六月的云烟,去朦胧你长长的睫毛,去滋润你干枯的心田。雨下的纷飞,樱花下的纷飞……淡淡的烟雨里,连樱花也漠然了,片片的樱花萧条的从眼前划过划过你的睫毛,也划伤我的心……小心的弥漫着、弥漫着,数不尽心中无尽的怅惘好伤感,好伤感……我把梦悄悄的、悄悄的遗忘在身后,荒原古道上,一路散尽樱花泪。——后记

作者锦瑟流年的文集

醒 君

使之来使之去盈利属我异,

且勿不兴唱腔甩调违我意;

令尊矢颜丢色勿责君无义,

局会唯我怒时心田无一依。

作者快乐如风的文集

回忆乌镇邂逅的浪漫爱情

这个关于浪漫的故事得从一个地方说起,当年黄磊自编自导了一步电视剧名字叫做“似水年华”,而拍摄这部电视剧的地方就变成了神圣浪漫邂逅的圣地,这个地方叫做-乌镇。电视剧播出不久后,我独自一个人去了乌镇,想过去过乌镇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沿着河道行走的路上会有一个凸字形的长廊,那长廊白色的墙面因为年代的关系已经变成灰色。有游客在上面写着各种各样的话,有求爱的、表白的、山盟海誓的等等应有尽有。当时我突发奇想也在墙面上写下了几个字,而且默默的记住了这几个字在墙面上所处的一个位置。

回来之后不久认识一个女孩,一个跟我一样喜欢乌镇、很欢黄磊、很喜欢那部电视剧的女孩。从那后我们相约说一定要一起去一趟乌镇看我在墙面上写的那四个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约定到了我们分手也还没有兑现过。过了几年后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当中很吵杂,她说她在看刘若英的演唱会-《原来你也在这里》,她让我在电话中听完了整首歌,当时我很感动,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我当年在乌镇那面墙上写了那几个字就是“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代表着她后来去过乌镇并且找到了我写的那一句话,虽然跟她去的已经不是我,但是这样的互动还是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有一年我和几个朋友再次去到乌镇,我发现在那墙面上我写的七个字后面被加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和四个数字。这四个数字是那个女孩电话的后四位数。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花了这么多年做了一件这样浪漫的事情……

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的友情呢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许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久,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在心底深深保留。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一起踏过的岁月,如过往的云烟,消逝而不见,而我们之间的回忆,却如刻在三生石上,任凭风吹雨打,消了它的颜色,褪了它的光华,却永远无法消散它的痕迹。

有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群人,一次考试,就这么散了……我听着我们最后一起唱的"朋友别哭",记忆如潮水一般,漫过心间,回想起我们一起在课间嬉戏打闹,回想起我们一起开着无关轻重的玩笑,回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两行清泪不觉已淌在脸颊。

还记得我们说过彼此之间要常联系,可谁有能想到离开后,就再也没有音讯。时间是一堵隐形的墙,我们天涯各一方,彼此之间被这堵墙生生隔开。我们相距那么远,可总感觉又挨得那么近。

早已物是人非,儿时的两位玩伴辞我们而去,离开了人世,在远方的天国注视着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没有过多的疼痛,只是莫名的害怕起来,害怕失去。

前几天,有好友打来电话,我们相谈甚欢,各自谈论着现在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竟然都沉默起来。以前拼命的想离开,现在又想一起回去,可又能怎样呢,时间在推移,我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我们就如在沙滩上捡着贝壳的孩童,捡起些什么,丢下些什么,最后捡起丢下的那些,也不尽可能。

如今,以前的朋友都各奔前程去了,我们之间的那些似乎正被时间所宰割,一刀一刀,刻骨的疼痛。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即便是风吹雨打也永远不会消散。

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相别总在仲夏,命运的列车让我们相识又让我们分开,直至音讯全无。而我总被那么一根线所牵扯,此时此刻,想念你,不带们。无论相隔多远,我的祝福会一直都在,朋友珍重。

作者浮世的文集

让友谊的芬芳飘满我的心田

友谊,是感情的流露;友谊,是心灵的抚慰;友谊,是内心的需要。有份真挚的友谊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在学习上、生活上我们不能没有友谊的浇灌,让生活的花朵绽放出光彩。

在学习上,我们遇到困难和压力是在所难免的,这个时候在你身边的是谁呢?是朋友、是朋友来陪你共度难关和解决学习上的难题,是朋友来伸出援手雪中送炭。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家庭的压力和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当我们感到无聊和悲伤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朋友无处不在,是我们人生道路中的一个知音。

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有一次,我因为学习太累、太忙而在中午放学时走不开,也不想去吃饭了,一直忙、一直忙,教室里空无一人,只剩下自己形单影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自己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心想:算了,反正也不会怎样,继续忙吧!不一会儿,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盒饭,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一下子,我愣住了,望着她,喜极而泣。嘴里想吐出一些话,却怎么也抖不出来。然后她说:‘你这傻瓜,忙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顾,这饭不是我故意买给你的,是我不小心买多了一盒而已,丢了又浪费,就拿来给你了,快吃吧!别饿了’说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那感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如果没有朋友的同在,自己在人生历程中也没什么多姿多彩的回忆。我很珍惜自己的每一份友谊,我知道,友谊的花朵永远都向我们绽开的。

友谊似阳光,光芒四射;友谊似春风,温柔体贴;友谊还犹如一颗参天大树,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遮日乘凉。

友谊是心和心的交流,付出真心,将收获美好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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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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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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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黄昏,我与夕阳有个约会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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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踩着阳光的足迹,闻着海风的咸味,与大海、夕阳、沙滩相约于美好的黄昏

——题记

(一)

雨过天晴的冬天,着实讨人喜欢。

昨日清晨便被窗外的鸟儿叫醒了,吱吱喳喳的歌声告诉我:雨停了,太阳出来了。

果然,当我推开窗户往外一探时,便看到了休息一天的太阳正挂在空中对我微笑。雨终于停了,温度也回升了,昏天暗地的冬日再次恢复春天的暖和。

有阳光陪伴的时刻,真是令人欢愉。上班时,总会忍不住地往窗外瞧,看看太阳是否还在笑?下班后,更是直接与它亲密接触,任它的温暖触动内心的某个角落。

雨后初晴的校园,实在美极了。

举目望去,满眼尽是旖旎的春光:操场上,几百个学生伴随着音乐,精神抖擞地做操;阳光下,斑驳的树影铺了一地;晴空里,天蓝得似水温柔,明媚的颜色令人心醉。

做操完毕,便是热闹非凡的课间活动。一声令下,集中的队伍四处散开,安静有序的校园立即沸腾。跟随着三五成群的学生来到新铺的塑胶运动场,那明艳的跑道更令人心生满足。干净整洁的运动场,为学生们带来了多少欢乐?仅从他们脸上的笑容就可以看出,他们对新学校的变化是多么高兴!

时间在奔跑中,跳跃中迅速前进,快乐的课间活动在上课铃声中宣告结束。

(二)

美丽的校园,温暖的太阳,晴朗的天空,一组组秀丽的风景,总在不经意之间,悄悄地进入我的眼帘。

每天沐浴在幸福的阳光下工作,亲眼看着儿子一点一滴地进步,真的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

当数学老师告诉我,儿子在最后一单元数学考试中,迎难而上,光荣地考了一百分时,我的心别提有多激动了。坐在办公室时,我一直在思量着:要如何奖励儿子?窗外高悬的夕阳,一直在盯着我,向我发出邀请。我灵机一动:今天天气真的很好,何不必带儿子去海滨公园玩呢?

心动不如行动。好不容易挨到放学的铃声,在望眼欲穿中,我终于等到了姗姗来迟的儿子。当我告诉儿子这一喜讯时,他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我肯定地告诉他,是数学老师亲口跟我说的。他这才满意地笑了。懂事的儿子并没有饲机索取奖励,当听到我要奖励他时,他还表示不用了,并且表态平时的成绩并不重要,期末一定要再努力,争取也考一百分。经过我们的商量后,达成共识,决定再去海边欣赏落日。

从学校走到海边也不过几分钟的路程,我们骑摩托车一会儿工夫就到了。车子刚到海边,天边那轮金灿灿的太阳似乎快要下坠了。海滨公园依然没有人,广场上却停着几辆车。赶在夕阳坠海之前,我们停好车后,迅速走上堤岸。海风温柔地吹拂着我的长发,吹醒了尘封的记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慨,似乎不适合用在此处。

“好美的夕阳!”就连粗心大意的儿子都对眼前的美景啧啧称赞,更别提早已经沉醉在这幅风景画里的我了。

“走,我们下去沙滩上走走!”跟儿子打声招呼后,我们便兴致勃勃地沿着石阶走入沙滩。

(三)

半月形的白沙堤,一如记忆中的洁净美好。踩着软绵绵的细沙上,看着自己的脚慢慢下沉,默默地感觉着深陷的惊恐。

“妈妈,小心你的脚!”儿子的惊呼唤醒了精神恍惚的我。我低头一看,涌上岸的浪花已经滚到我的脚边了。我赶紧把脚一缩,继续往前走。

踩着童年的记忆,我一步一步地回想那幼小的身影迷失在茫茫海滩的惊恐万状。那次是为了寻找出海挖蛏的母亲,在家苦等无果后,便约上几个小伙伴到海边来玩,顺便让母亲早点回家。没想到,一时贪玩,竟然走进内海,差点身陷淤泥里无法脱身。幸亏后来遇到熟人,热心的她见我们几个孩子惊慌失措的样子,知道我们迷路了,便热心地为我们指引方向,让我们安全地离开那片内海。

现在,往日的内海已经不复见,一幢幢别致的别墅安静地守护着这片沙滩。向前望去,白茫茫的海面上倒映着蓝凌凌的天空,几艘小渔船靠在礁石边休憩。转身一看,红色的房子矗立在蓝天下,周围是高大的绿树环绕,色彩分明的画里,还有一对乐不思蜀的母子。儿子弯下腰去打量那些黑色的磁沙,好奇地追问它们的来历。我也搞不懂得这些黑沙从何而来,只能一语带过,敷衍着儿子的提问。

天色渐渐暗下来,天边被夕阳染成红色。圆溜溜的太阳似乎累了,想早点下班,还没等我们多看它几眼,它已经驮着笨重的身子,吃力地下坠。随着太阳的渐渐陷落,天边越来越红,过了一会儿,又变成紫红,慢慢地,竟然又分出一丝浅蓝来。这多彩的天空,竟然是被夕阳用画笔涂抹出来的!夕阳无限好,无限美。哪怕已近黄昏,它也要花光自己所有力气,为这单调的天空抹上浓浓的一笔。

欣赏完这难得一见的落日,我与儿子意犹未尽,真想再多待片刻!时间不饶人,看着变暗的天空,我们收起留连忘返的脚步,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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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书房结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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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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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母亲是我的原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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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推荐我听李健的《故乡山川》,就找来,反反复复地听,直到听得潮气漫上了双眸,也不肯罢休。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容易感动的人,但想到故乡,想到母亲,心中总有那份隐隐的痛。

水一样的声音,缠绵在心底;忧郁的清澈,缭绕成感觉,有那么一点点清愁,有那么一点点忧伤,我何时能回到你身边,天涯羁旅,行色匆匆,我不知道如何能回归自己的原乡?

我是喜欢动的人,能坐下来安静地听一首歌,真是不容易。歌曲循环往复地吟唱,唱到入心入肺的疼痛,我仿佛看见身边的人脚步沉重,神情疲惫,多少人在无知地拼搏,却不知道为什么?

我有跟朋友说,我喜欢上课,跳舞、健身,散步……时间最好不要让我安闲下来,只要让我安静地坐下来,我便觉得无所事事,生活中满是颓废和忧伤。

原来我的忧伤是因为静下来会有杂七杂八的想和牵念,会前想过去,后想未来,担忧不幸的降临……每当听说谁得了癌症,谁谁离世,谁谁惨淡,我就突然地痛起来,因为我太在乎一些东西,在乎身边的一些人和事了。

那日接到姐姐的电话,说母亲身上不好,都交待后事了,顿时泪水婆娑了我的眼,怎么会这样呀,过年时不还好好的吗?好在姐姐是医生,第一时间把母亲的病情控制住,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老天保佑,母亲你千万别吓我,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实在承受不起这生命之痛。

一夜,你们知道一夜有多难熬吗,我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想我的母亲,想要听听她的声音,可是我不能在夜间打去电话,怕惊扰她的休息,怕听到她气喘吁吁的无力!每当姐姐稍有父母不好的消息,我就会处在矛盾和煎熬中,因为我不能第一时间到达他们的膝下,这是一个羁客的无奈。

第二天,我打了母亲的电话,听到了她虚弱的声音,心底一阵惊喜,转而泣不成声,“妈妈呀,你不要总说离开,不要总是交待后事,你刚刚73岁,你的路还长着呢,女儿不能没有你,我还来不及奉养您,你怎么忍心舍我们而去?”妈妈流着泪答应了我,不再说那样的话,我的心底却还是忧伤。

母亲身体不好,我怕怕怕,所以千里的路程从不辞远,一年总是要回去几趟,通常只是住一两宿,但看一眼儿的感觉,胜过天天的电话垂询,我深知看一便少一眼的道理。

有好几次,听着李健的歌,走在异乡的街头,看到落叶飘零,光秃秃的枝干孤独无依,便会莫名其妙地湿了眼眶,裹在人潮汹涌的人群中,我好想回归故乡,回到母亲身边。原来母亲就是我的故乡山川,只有她才能让我笑靥如花,沐雪而开。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倚窗前,寒梅著花末?”每当有来自故乡的人,我都亲切有加,他带给我的是故乡的感觉,尽管他可能不知我家中事,但我能读出缕缕故乡情丝,短暂安慰那颗流浪的心。

曾经少年熟稔的诗词充满了怀乡的惆怅。仿佛看到了门前那两棵绿意葱茏的杨树,小巷里升腾的短短炊烟,堂屋里姐妹们的欢笑,光着小脚丫走在路上的童年……如水的日子流淌过梦境,可那样温馨的画面一去不复返了,和我的脚步一样渐行渐远,却清晰如昨。

人到中年,越来越明白,无论走得多远,走得多久,我们都是故乡的儿女。故乡里有什么呀,母亲怀里的温馨,母亲呵护的话语,母亲佝偻的身形,母亲就是我们的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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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栀子花开,我等你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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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在山坡上,栀子花开在丛林里,栀子花,在那岁月飘飞处,我想起了你,栀子花开,我想起了席慕容那极美的爱情诗歌。

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开的山坡上与你相遇,

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么,再长久的一生,不也就只是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题引

------------那转身后的落寞

这美丽清香的栀子花,随风一路清香着过来,那样的盛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我喜欢栀子花,单凭栀子两个字,就足以让那种清香的气味在空气中流放好一阵子,栀子,这种太纯粹的花,让每个喜欢它的女子,都把它摘来,插在乌黑的秀发上,放在枕头边。让这清丽的芬芳伴着淡淡的清香入眠,整个房间,都是那迷醉的花香。

少年时,总喜欢跑去对面的邻居家,合着栀子的绿叶,折下几枝,拿回来放在装水的瓶子里,放在房间的抽屉上。岁月扭转,画面似曾昨天,栀子花开,花蕊白中透碧,花开成白色,我躲在那洁白一样的清香世界,只可惜没有一个追风扑影的相机,来记录这淡淡的芬芳回忆,陶醉在淡淡的清香里不可自拔,也只可惜没有一页宣纸,来把栀子花开的芬芳写成历史。栀子花,素雅成别致的经典,它在我的回忆里永久都不曾挥去。

栀子花开的季节,清晨起早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栀子花的身边,深深的呼吸这清幽的香味,这美到心惊的栀子花,它不会错过永生永世的相逢,它的幽香永远都会揣在我的怀里,清香在我的胳膊上。栀子花,让这回忆里的美丽缠绕在幸福围绕的浓意,香飘流溢人痴迷,我闻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一点点情深醉意在这芬芳里愉悦。

我的心里盛满栀子的清香。在6月尾,丝丝缕缕,满是栀子花,那种香,撩人心怀。香飘流溢并丽的迷香,我忍不住去开满栀子花的山坡上摘上几朵,朝朝暮暮从这朵绕道那朵,于是,我仿佛听见那轻轻的素语,在深邃的眼眸轻放暗香,那栀子花纯白的约定,美花配美人,清香绕清纯,你如花来花如你,永世年华此心寄彼心心心相印。

万绿丛中,百花妖娆,我最爱闻栀子花开的香味,像我这样清新的女子,朴素,清淡,也有栀子那种轻飘的怜爱。我喜欢有生命的花儿,我喜欢在那芬芳的爱意里观望幸福的涟漪。栀子花,那种安放的静然与妥帖,那种清幽与怒艳,我知道,这一辈子都不会来把你忘记了,你的独自芬芳,无需写出,你是那美在迟暮不能再美的东西,美到让我偷偷喜欢,美到脱俗,美到让我回味还想这世间的好。

栀子花开,我守候在旁边,栀子花,只许自己闻到就够了,你的盛气凌人,你这样年复一年,你的清幽与怒艳,让我把你归来的前奏含在千言万语,写在纸里,插在发间,栀子花,喜欢你妖娆的白色盛宴;喜欢你的香,喜欢你讨好着任何人。栀子花,让我在你的耳语里轻轻的呢喃一阵,让你独有的清香永远的渲染在我的脸庞,栀子花;让你在我的笔下,固执的保持,妖娆到永久的清香?

栀子的花开躺在了爱情的圣坛上,栀子花开在飘逸的纯洁永恒里。栀子花,躺在那美丽音符里,等来我采摘,栀子的花瓣有了温情的气息。寂静的夜,站在月下,轻轻的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呀!”

我魅力四射的栀子花,守候了一辈子,只为山盟海誓的炽热排山倒海的铺开,那么我就可以把你的香味永远厮守,把我的心丢在你的花蕊中,带我守候在一方,一辈子似水流年的陪你过着。

栀子花,在平淡的流逝里不时再现,落地余香,清芬愈久远,一朵小小的花,芳香万年让人念念不忘。栀子花,它在我眼中是美的,美到那种芳香馥郁,美到纯洁无瑕,美到那种永恒的千年万载,美到在我的字符里风华绝代。

栀子花语有永恒的爱与约定,一种很美的寄托,栀子花的花语融合着喜悦,花叶依依,在它的静默中,我读懂了一种语言。栀子花,折一枝种在窗前,能时时刻刻望见彼此。或许有一个开满栀子花开的浪漫城堡,一位女神穿着白色的上衣,蓝色的裙子在面前妖娆,眼里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我就感觉她和栀子花一样的清香美丽,有千朵万朵的栀子在与她惺惺相惜。静静的,看见了她在天边,燃起一篝萤火。

栀子树啊!你翠绿不凋,采一片你的叶放在书页里,是多么的青葱合绿呀!

清纯的夏天,因为有了栀子的清香,这个大自然会变得更有生机,这个夏天才会感觉到那样的清幽和苍绿。岁月是最公平的,也是在无情的。幽香缠绕在青丝的季节,只是盼望着,快些到来,那栀子花开的季节。

栀子花开呀开,是淡淡的清纯,纯纯的爱,我想了何炅唱过的栀子花开。栀子花,它已经开在了我心深处,这个属于清凉的季节,栀子花;因为你,让我爱上有你盛开的夏天,栀子花,因为你:才让回忆如此绵长的余味这一股清香;栀子花,因为你:才会让酷暑的季节有那份安逸的清爽;栀子花,我也太喜欢你了吧!

风儿吹来,枝叶一晃一晃,栀子花开,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栀子花呀!喜欢你与自然亲近的那份幽静与和谐;喜欢你那冰清玉洁的白与幽香;喜欢你绽放的华章,在夏天芳姿玉洁的使然;喜欢你在我的笔下,不留一丝遗憾于人间!

栀子花,喜欢你的叶和花,喜欢你,美到无言的生命。

席卷的风飘然而至,望着蓝蓝的天空,我静静的看着你,远方,有几朵白云,苍穹的辽阔可以眺望很远的地方,我看到那栀子花开到一捧的光阴里,在落日的余晖下慢慢沾染尘埃。朴素的女子,头上插一朵栀子花,干干净净,那些白色的栀子花啊!在阳光下白到了极亮,跑着,笑着。那轻飘的倩影里,并丽栀子的纯洁清香,飘香四溢。

栀子花啊!栀子花,我等着你,等着你的季节,等着你的不同寻香,等着你的夺目妖艳,我等着你,在清晨,在黄昏,在树下,在光阴里......我要等到你,等到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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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思想的小鸟散文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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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着赶路的时候,谁也不会意识到“变化”这个伙伴,它正悄悄地与我们相伴同行。

蓦然回首,才惊觉万物已改变了容颜。隔着时空,二十年前的情景如同老照片,虽略略泛黄,却不失一种对比和佐证的清晰。记得我的小学生涯中,整整五年学校只教了五、六首歌,每天每天上课前都复习《我是公社小社员》,《火车向着韶山跑》声调都沿着一个方向呜呜向前跑。如同这一成不变的歌声,单调且平直,那个年代只有一个模式,人们只说一种话,步伐惊人地相似,食品也惊人地简单一致,红墙白字,灰衣黄裤,包括比刀铡得还齐整的刘海发梢

童言无忌,母亲总是丁宁复丁宁,告诉我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自然能说的太少,不能说的不能做的太多,禁忌折磨着紧张的神经。但这无法与大人们的紧张同日而语,大人艰难又惊悸地走钢丝,小心翼翼,战战兢兢,仍会猝不及防无缘无故地跌落,包括我的父亲老师无一幸免都掉下来过。

个人已不需要思维了,思想像惊弓之鸟,躲在那儿瑟瑟发抖,翅膀正退化萎缩。故事传说里偶尔有出头的鸟,下场极有可能风雨凄迷,羽毛零落。他们像按捺不住的出墙红杏,抑制不住美丽的光华,像沧桑衣衫外突然翻出的小白领,像情不自禁的爱情萌生,是那时惟一版式不能兼容的叛逆。

一天,一个平常又非凡的日子,历史开启了一扇大门。也许许多人没有觉察这一天有什么特别意义。

思想的囚笼打开了,小鸟睁开了眼睛。毕竟囚禁得太久了,羽翼有些僵硬脆弱。也许迈出第一步还有几分犹豫,或者不习惯外面的光线和空气,反反复复,恋“巢”回首,或者突然开阔起来,不知所措,找不到飞翔的榜样。世上哪有不喜欢飞翔的鸟呢?翅膀天生喜欢云朵,天性无法拒绝青山绿水,但重新起飞需要过程,翅膀还会酸痛。

花开花又落,春去春又归。鸟儿已尝到飞行的甜美和自由的快乐,不必设防突袭而来的冷枪暗箭。我们尽可以闲靠藤椅,斜倚豆架,漫话日月,或红泥火炉,老友新酒,辣辣神侃。时代敞开了最博大的胸襟。想飞么,有浩瀚的天宇;想唱么,有广阔的舞台。舒展金质光泽的羽毛和银色的歌喉,而歌声才是灵魂的真正声音。

该是自己拿主意的时候了,无疑下此决心需要勇气和魄力。我们终于知道了自己是谁,该怎样去做。认识自我,体现自我,张扬个性,尊重人性,这曾是异端,被千方百计扼杀着。而今,能坐下来端详自己和重塑人生并非易事,要用牙齿咬断那根中庸的脐带。

不重复自己,不重复别人,又要包容别人,就好像不希望别人跟自己穿同样的衣服一样,又要彼此谅解,恰似这宽容的时代。有人用“大”字形容唐朝,很精辟也很深刻,唐朝人穿着宽袍大袖飘逸潇洒,颇有大国之风,那时也如今朝,开放气息浓郁,不同的思想、面孔和方式,只要是美善和真诚的,就是可爱的,海纳百川的大度必然成就伟大的民族和时代。在万紫千红的世上,我们宽松惬意地幸福飞翔着。

再不会因为一支气声新唱法的《乡恋》而大动干戈,也不会因为蓝指甲迷你裙大惊小怪。真的,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如初生婴儿。而我们以婴儿般的好奇,仍会错过太多气象万千的精彩时刻,听不完纷纷扬扬的新歌妙词,赏不尽花样簇新的菜谱和发式,读不完学不够打开的书籍以及智慧的专利。

思想左右行动。我们有新鲜的血液,激跳的心脏,冷静的头脑,无尽的能量,还有本色的灵魂,岁月之河将会畅达淙淙流淌。碧空寥廓,山长水远。天地间,思想的小鸟正咏唱着自由快乐……而我们也像能歌善舞的所有民族一样,想唱就唱,想舞就尽显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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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毕淑敏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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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遍读毕淑敏的《我很重要》没什么感觉,心一次次问自己:我真的很重要吗?

我不重要!前几天觉得自己的存在就像宇宙中的一粒灰尘,微不足道,有了种轻生的想法。在那一刻只觉得在父母眼里,我是个听话的,懂事的,生活稳定的,不需要过多安慰与询问的人。他们有他们的生活规律,仿佛没我这个孩子。对于丈夫,没了我的束缚,他可能找到更令他满意的另一半。对于孩子,我没了还有她爸爸,没有我他可能会把孩子照顾与教育得更好。对于单位,没了我,还能空出一个工作岗位,有更多的人需要工作。想到周围的一切……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想到了去死,想到那些自杀的人,他们是那么有勇气,然而我虽然觉得自己轻得不如灰尘不如鸿毛,但缺乏他们敢于走向死亡的那种勇气。

让我从轻生中走出来是那次与父母一起吃饭,妈妈说:你要是几天不来或是没来个电话,你爸就开始惦记你了,非要上你那看看你不可。好久没听到这么暖人心的话了,眼泪差点掉下来。他们还是惦记着我的,原来他们对我的爱是无声的。简短的话让我知道了我存在的重要性。我很重要!

再次品读《我很重要》,字字如娟娟细流,滋润着我毫无生机的心。感觉到那文中一次次出现的“我很重要”,一次次地撞击我的心灵。轻生是不理智不应该的行为。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样会对家人、朋友、自己的前途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影响。

作为孩子,我是父母生命的组成和延续,父母给予我情的倾注和爱的奉献,我的身上,聚满了亲人关注的目光。

作为父母,我是孩子遮风避雨的大伞,是温暖她幼小心灵的太阳。我的存在不只为父母,还为了孩子;不只为爱的接受,还为了爱的付出。

作为朋友,我是她们的知音,可以为她们解惑,走出烦恼。

对于工作,我承载着教书育人的重任,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正等着我呢。

虽然我的外在形式与广阔的自然、苍茫的宇宙相较,是渺小的,但是,作为独立个体的人,我的一言一行都会在不经意间对他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因此,我也应该放声说:我很重要!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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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奏一首长久的歌散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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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的路上,没有孤单,没有彷徨。余生,我们在彼此的世界徜徉。

——题记

认识一个人并不需要多隆重的理由,也不用挖掘各种共同的兴趣爱好。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简单的问候,这些足够。缘分是一只赶不走的猫,尝到了甜头,就会死乞白咧的呆着。

时间贼溜溜的,总是让人抓不到它的尾巴。我的兄弟们,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互包容,理解,我们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它不只是十位上多了个数字。岁月沉淀下,我们靠的更紧,抓的更牢。

豆蔻年华时,我们出现在彼此的世界里。那时候的我们多可笑。你问我借半块橡皮,我嘱咐你那是我刚买的,少用点,用完就还回来。我向你借只笔,你说没有,其实我看见你下午买了支新的放在了桌洞里。我的目标明确,你的拒绝直接。懵懂的少年,对新出现的伙伴以试探的方式结识。其实, 那时的我们没有过多的心思,用天真形容更恰当。

一路风风雨雨,我们为彼此撑着伞,不怕风吹,不怕路遥。那时的我们有两个梦想,一个自己的,一个我们共同的。现在,我们依然在路上,不过,我相信终会有那一天的。

一脚踏入青春,我们变的桀傲,叛逆时常砸在我们头上。我们想做乖孩子,奈何上了青春这座桥。然后,我们开始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恋爱,高调的成双成对的出入。风光不久,成了老师和家长严打的对象。在他们眼里早熟就是吸血虫。我倒觉得没什么不好,早熟是成长路上的生长素。

一起玩,一起疯,我们在大人眼里是一群狐朋狗友。没事,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兄弟,还记不记得有人分手后一起去喝个烂醉,虽然分手的只有一个人。我们学着分担,就算心情是杂货铺也能被大家整理的井井有条。哭过,笑过,闹过,疯狂过,点点滴滴,绕在了我的发丝上。

老酒经得起时间的酝酿,老友经得住时间的冲刷。如果我的人生是一首歌,那么你们是里面跳动的音符,主旋律下,我们一起演奏。

时间磨掉了我们的棱角,让我们变的圆滑。不说少年老成,但也得精于世故。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它是最实用的技能。

你们是我的港湾,推杯置腹,我可以不加丝毫防备。我们唱自己的歌,用豪迈的腔调,而二胡是我们很喜欢的乐器,苍凉的声音,让我们戒骄戒躁。

生命中的成长,因为有你们,变的不再单调。不矫情,我也会把你们拥抱。

最后,门前多了一棵叫冬青的树。你们说,这是十年前播下的种子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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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突然不喜欢你了的散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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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想再了解你的最近的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样的印象,不会再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你或者跟我说话或者不跟我说话。

你或者出现在我的生活或者消失,我已经不再那样介意了,我已经不会再向别人宣布我对你的放弃了。因为真正的放弃永远是悄无声息的。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个时刻,我模糊而清晰地发觉,我不喜欢你了。而很久很久以前,我以为这样的发觉会让我欣喜。然后事实是此时此刻我打下这段文字,我的内心是悲凉的。

我最害怕的事情,原来不是我无法放弃你。而是有那样一天,我突然不喜欢你了。我曾经,是真的那样的喜欢过你。这种喜欢我想我此生大概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你微小的波动一下情绪,就会造成我的泪流成河。你何止是我的上帝,你简直是我的全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跟你说过的话,跟你聊过的事,我还记得你对我的评价,记得你说的玩笑或者是真话,我记得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记得你最近跟我说的一句话,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的好听的话,也记得你对我说过的残忍的话,这么多的话我不知道我还会记得多久。我知道我回忆这些的时候还会有一点开心或者难过,但是我想我再也不会那样入戏了,我已经不了解你的最近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么样的印象,不会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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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毕淑敏散文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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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闲暇时读毕淑敏作家的散文集,觉得很受启发,她的思想理念、人生阅历、生活态度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有一篇文章对我们的生活有指导意义,摘录一些与大家共勉,题目是《人生有三件事不可俭省》。

无论世界变的如何奢华,我还是喜欢俭省。一来受经济情况的限制,二来是习惯,三来是俭省比奢华容易得多是偷懒人的好伴侣,用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和最小的花费直抵目标。

然而有三件事是不能俭省:

第一件是学习。学习是需要费用的,学习费用的支出和买卖其它货物略有不同。你不知道究竟能得到多少知识,这不单决定于老师的水平,也决定于你自己的状态,谁也不能保证你在付出学费之后,一定能考上什么,你只能先期投入。

第二件事是旅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是蝌蚪,长大了都变作井底之蛙。要了解世界必须到远方去,旅游是需要花钱的,谁都知道。旅游的好处却不是一眼就能看到的,常常需要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蓄积。旅游让我们的身体感悟到不同的风和水,我们的头脑也在不同风情的滋养下变得机敏和多彩。目光因此老辣,谈吐因此谦逊。

第三件事是锻炼身体。社会进步了,物质丰富了,用不完的热量成了我们挥之不去的负担。于是要人为的在机器上跋涉,在充满氯气的池子里浮沉,在人造的雪花和冰面上打滚,只有不间断地投入金钱,操练贫瘠的肌肉和骨骼,以保持最起码的力量和最基本的敏捷。

以上三件事是不能俭省的。当然也有省钱的方法,把人生当作课堂,向一切人学习,就省了上学的钱。徒步到远方去,就省了旅游的钱。不用任何健身器材,就在家里踢毽子高抬腿做广播体操……就省了健身的钱。

然而,这也是破费,因为我们付出了时间。

以上三件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他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神、坚定不移的信念、积极向上的态度,才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克服人生的磨难,做自己想做的事。它也是我今后为之努力和学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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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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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一样。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我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读了几篇文章,感觉写得都十分好其中一篇:《快乐的思想》足以让我反复回味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向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此刻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完美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持续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但是下次是席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向继续看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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