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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优秀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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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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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它代表着团圆、幸福、平安。万象更新,到处弥漫着喜庆的味道。

大年三十的上午,我和妈妈上街去买菜,那街上人山人海的!卖菜的都挤不进去,像一堵人墙,我和我妈妈挤了半天才挤进去,卖菜的有很多,有卖肉的,有卖蔬菜水果的……

下午到了。每家都要贴春,我和爸爸也开始忙碌起来,上联:旧岁又添几个喜下联:新年更上一层楼横批:辞旧迎新。一批批对联被我们贴到墙上。

当凌晨12点时,新年钟声敲响,到处都是爆竹声和烟花的声音。在这一刻,有的人家还在庭院里放烟花。在熊熊燃烧的旺火周围,孩子们放爆竹,欢乐地活蹦乱跳。这时,屋内是通明的灯火。

每到过春节的时候,也正是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刻,年菜都在前几天做好了,而年夜饭总要在年三十当天做出来的美食,而且大年初一的饺子也要在三十晚上包出来,一个个小巧玲珑的饺子,下到锅中变成一个个晶莹剔透的饺子。

吃年夜饭是一家人团聚的时候,丰盛的年菜摆满一桌,有鸡鸭鱼肉,还有我最喜欢吃的牛肉,这是在锅里闷得饺子出锅了一家人围坐桌旁开始吃饺子,共吃团圆饭,我吃了几块牛肉和一碗饺子,就吃不下去了。

春节像诗一般结束了,虽然有点短暂,但是我认为这只是诗的开头,更美的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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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遇见时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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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说过一句话“在这城市里,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想着同样的事情,怀着相似的频率,在某站寂寞的出口,安排好了与我相遇”所以在遇见和你相似的ta之前,就当之前种种坎坷与不顺都是使你完美的历练。

尚若能遇见一个走进心里的人,已经很幸运,我们难过,那不是对方的错,而是习惯了黑夜的人,好不容易得到一些光芒,太害怕再次回到黑暗里了、

回忆有时就像是滤镜,它能将你脑海中那个人身上种种小瑕疵全部过滤掉,,回忆会美化一个人的存在,也会使一个人日益模糊......而记忆则始终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磅礴的夜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我已经快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依旧记得心动的感觉。

那年,在夏日的某个晴天,我望见了那从窗外奔跑而过的身影,飞扬的发丝,夕阳下无比柔和的暖光,才有了第一次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感情到底是什么没那么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遇见一个人。我不需要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只有知道我爱不爱她。在自卑与寂寞的海,我一天没靠岸,就一天不会停止这场起伏不定的潮汐。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也许爱上一个人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可世事无常总跟我们微笑着开玩笑,我们应该深深鞠躬,表示感谢,留给世界一个背影,我们走我们的,与它且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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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暗恋的滋味散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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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视觉上的一眼入心,惊艳了岁月;是感觉上的心有灵犀,温柔了时光。在暗恋者的心中,Ta就是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只有一个Ta。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此辗转反侧,有多少人为此痛断肝肠,又有多少人为此抱憾终身……

暗恋,是一种深知对方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无奈。“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月桥花院,锁窗朱户,只有春知处。”佳人一遇,一眼入心,情深不断,相思难寄;由情生愁,愁思纷纷。“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暗恋,是对方离去后的痛断肝肠。“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佳人一旦要离去,即使扯断罗衣,怕也挽留不住。作者奉劝世人:暗恋一个人不要太认真了,还是在红巾翠袖群中喝个酩酊大醉吧,因为这就是命中注定!

暗恋,是一种深深的牵挂。“你住的城市下雨了,很想问你有没有带伞。可是我忍住了,因为我怕你说没带, 而我又无能为力, 就像是我爱你 ,却给不到你想要的陪伴。”

这种牵挂,不愿被对方知,不图对方回报,更不会无赖般的死缠烂打。除了那份无助的牵挂,还有深深的怜爱与痛惜。

暗恋,如一坛陈年老酒,虽历经岁月而愈加香醇。忆往昔,你绽放的真诚笑容,灿烂着我一生的守候,你回眸时的款款深情,萦回我一世的心痛。经年过往,心已如镜,唯有这份情感,是我自此天涯不相问的骄傲。柔情绕指,浅酌岁月,红尘烟火,淡煮时光。就让那锦年的暗恋,在笔尖开成一朵朵馨香的小花,装裱每一页安暖的时光。那一段段一行行,有一天都会在流年似水中泛黄,唯有你的章节,是淡不开的笔墨,旖旎于我的字里行间,温柔着心底如水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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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朗诵的轶事短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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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的事情了,只记得是一个月满风清的夜晚,是在一番小酌之后,我们几个人一起到大凌河边去散步。一轮银盘似的月亮悬在幽远深邃的天空上,远处重叠的山峦隐约在梦幻一般的的境界里,河水流出轻柔的细语,两位夜里拉网捕鱼的人的模糊的影子在水里晃动着,岸上,微微的风吹拂着树叶发出情人般的柔言蜜语,树上夜宿的鸟时而呢喃几声。很大一会儿,我们都静立无语。忽然,田秘书长轻轻地吟诵起一首诗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声音轻柔圆润抑扬顿挫,在微风中在潺潺的流水声中在朦胧的月色中在烟一样的树影中,梦幻一般地弥漫开来,使一切都沉浸在浓浓的诗意里。诗吟诵完毕,可是那声音那诗意那境界似乎还在月色里飘着,久久不能逝去。很大一会儿,几个听者才梦醒般地鼓起掌来。

“田老师,您再吟诵一首吧,真美呀!”小杨说。

田秘书长稍作停顿,随即吟诵道:

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我的眼前出现了浩瀚无垠的江潮。广阔无际的大海。花草遍地的原野。葱笼的江树……一轮明月赋予了它们以共有的色彩朦胧的灵性。我想到了宇宙洪荒,想到了人生。哲理。爱情。友情……

田秘书长吟诵完毕,一阵掌声过后,田秘书长说,小杨,你吟诵一首吧,大家都来吟诵一首。于是小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吟诵下去,不知吟诵了多少有关月的诗歌。一次即兴的夜游变成了一次诗歌朗诵会。夜游的时候很多,可是记忆最深刻的是这一次。

从那次以后,我喜欢上了朗读。我借住的单位的后面有一个无人管理的很大的荒园,里面似乎只有些杨柳桃树杏树之类,地上杂草丛生,有很多的枯枝败叶,夜里常有狐狸野猫出现,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每天早晨,园子里百鸟齐鸣的时候,我都挟着几本唐诗宋词之类的书漫步走到哪里去,胡乱打过一套拳,稍作休息,便开始朗读。每天都读十几首几十首,翻来覆去地读,久之,我记住了很多诗,许多原先读过不甚理解的诗句的意义也渐渐地明了了,写作时有时会信手拈来一句诗引进自己的文章里。有十几天,我发现有一位满头银发面容清矍的老人总是早我一步到园子里,静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我朗读的时候,他还是一动不动,似乎对我的声音听而不闻。年轻人总是好奇心很浓,最后我忍不住地走近他。他很平和地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说:“现在年轻人能早起诵书,毕竟是一件好事。”我立刻就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马上弓身请教:“我读得不好,老人家一定懂得朗读,您就指教一二吧!”老人笑了,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用歌吟一般的腔调吟诵起《三字经》来。老人的嗓音有些沙哑沧桑,开始我并没有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后来心思却渐渐地融入老人的歌吟里了,虽然曲调似乎很单调,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一种旋律,但每一句似乎又有微妙的变化,重音轻音缓急顿挫都恰到好处……后来几天,老人又吟诵了许多的诗文,连《诗经》。《孟子》里面的篇章都是用歌吟一样的腔调读出来的。我问老人是不是读过私塾,他笑着默许了。我突然想起读高中时教导主任李尊严曾经为我们用歌吟似的腔调读古文,不过那时我们只顾得窃笑了,学富五车的老李只得微笑着无奈地摇摇头。十几天后,老人再也没有在荒园子里出现,就像一个惊叹号一样在我的读书生涯里偶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了。现在我感到遗憾,如果当时我能把老人的歌吟录下音来,说不定是一笔文化遗产呢。

朋友对我说,他的儿子才三岁半,已经把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古诗文背得流水般顺畅了。说这话的时候,朋友一脸的骄傲和得意。我不相信。他便硬拉我去了他家里。他的家很凌乱,床上地下扔满了书,墙上贴满了写满诗词的纸片。一个只穿着小短裤的顽童拱在大衣柜里的衣服堆里玩耍着。

“儿子,出来给你李大爷背诗!”朋友高声叫道。小孩从柜子里爬出来站在我们的面前。是一个很清秀的小孩。我看看孩子又看看朋友的秃头胖脸,忍不住地说了一句:“是不是你的种啊?”朋友哈哈大笑起来说:“孩子他妈说是,反正管我叫爸。”我说了一首短诗的名字,孩子不假思索地用还不太清晰的童声很流利地背了出来。我暗中渐渐地加大了难度,直到孩子居然能把《出师表》全文一字不爽地背诵出来我早已经惊讶不已了。“神童啊,神童!”我由衷地感叹。孩子的妈妈说:“他就是会背,不会写字,也不知道啥意思。”我说:“这已是奇迹了,长大了会明白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和朋友喝着酒,一边听孩子背诵诗文。孩子一边背诵一边在大衣柜里在酒柜里钻来钻去,手里抱着一个硕大的洋娃娃,童音在小小的房间里回响着。我突发奇想,要把这个记忆力超强的孩子培养成一代国学大师。我说:“明天开始,我教他《诗经》,然后《楚辞》,唐诗……”我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我对《诗经》里的篇目也仅仅是会背诵教科书里的那几首而已。但是朋友夫妻很高兴,当场敬了我酒。于是回到家里我翻出《诗经》一书,现趸现卖地给人家的孩子当起了启蒙教师,居然坚持了半年多,孩子背熟了六十多手“国风”,我也对诗经有了一点儿认识。可惜好景不长,我病了,跑到远处去治病,就把一个“伟大”的事业半途而废了。有几年没见那位朋友了,不知他的神童儿子怎样了。有时间打个电话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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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散文欣赏:那一片摇曳的碧荷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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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去年一个草长莺飞风和日丽三月的一天,我和子涵相约出去踏青,因为时间关系,太远的地方不想去,因为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了等车坐车上,有一种浪费良辰美景的感觉,在火车站,子涵的藕荷色的裙子随风起舞,她说去哪啊,哥,我说去邓襄吧,我们就坐上了开往邓襄的三路公交车。

邓襄距离市区10公里的距离,现在城市日益扩张,邓襄几乎和漯河连在了一起,一路上厂矿烟囱林立,门面首尾相连,只有快到邓襄的时候,才可以看见那一望无际青碧的田野, 子涵问我,田野不是到处都是,为什么跑这里看田野,这句话问的非常没有诗意,其实有时候舍近求远,不是为了某一种相同的风景,比如田野,农村都是一种司空见惯一模一样的田野,有时候是一种心情的旅游,一种情绪的浪漫。

去邓襄,源于一篇县志关于邓襄莲湖藕歌的传说,也是口碑相传的古代郾城八景里最浪漫的一景,邓襄春秋时期属蔡地,后属楚,因邓候襄分封于此,筑寨而居,故名为邓襄寨,又名邓襄邑,这里不仅有火烧邓襄寨的传说,更有八百里邓湖莲歌的历史美景,史籍记载,很久以前,邓襄寨东北隅有一天然湖波,名曰邓湖,湖中有一高台,台上建有精美的佛寺一座,那时候湖岸垂柳成行,湖内云影氤氲波光潋滟,满湖莲荷摇曳,露润荷花重,风扶莲叶青,盛夏时节,柳丝浮水鱼鸭嘻戏,一派生机盎然,更为奇妙的是,风吹荷花,满湖的荷花叶梗互相碰撞,竟能发出叮叮当当优美的旋律,犹如金钟玉佩,悦耳动听,邓湖莲歌便由此而得名,声名远播,成为载入史册的郾城八景之一。

有时候你去看一个风景,心中应该有一个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那些口碑相传的传说,无论是神话,典故,可以让你去看的风景有了一种想象的博大恢弘浪漫典雅的美丽。

沧海桑田,其实再美丽的传说也早就面目皆非,邓襄和很多乡镇一样,一条公路穿街而过,路面崎岖不平坑坑洼洼,我们两个在十字路口下了车,三月的阳光婉约透明轻盈,阳光把子涵的笑容衬托成了一朵盛开的莲花,她问我,去哪,我也不知道,因为陌生就有点茫然,因为茫然心里才有了一种飞花流泻的浪漫,我轻挽着子涵那耦荷一样圆润的胳膊,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想挣脱,我轻声的说,又没有人认识我们,于是我们就有了一种手牵手的似是而非的爱情的味道。

问了好几个人,那些人都是一脸的自豪,邓湖莲歌那是很早以前的传说,现在早就没有了,子涵刹那间有一种失望的惆怅,我对她说,莲湖可能没有了,被时间填平了,但是我们心中的莲湖永远在一个地方摇曳,走吧,我们去历史的旧地抚今追昔去,我们两个相视一笑,脚步把满地青碧的阳光搅得一片哗然。

这里应该是一个新建的商业街,全部是小二楼的样子,很少有装修过的门面,大部分在待租,往东走没有多远,就可以看见一大片突兀的麦田,我们又问了几个人,那些人只是不确定的指着不远处凸起凹进去的麦田说,好像那地方就是莲湖的旧址,正是中午时分,田野里是一种诗意张扬的恬淡,油菜花点缀在麦田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通往很远的阳光弥漫的村子,我和子涵临风而立,那带着麦子味道的风,染绿了我们的眼睛和思想,我想象几百年前的眼前,是一大片青碧的湖水,湖水里是满湖首尾相连的碧荷,微风吹过,莲花相撞,发出来金帛碧玉一样的叮叮当当,那声音可以穿越所有的时间和历史,我和子涵青藕小衣,划一个扁舟,穿行在层层叠叠遮天蔽日的荷花之间,风声,笑声,水声,莲歌声,组成了一副美轮美奂的莲歌舟行的图画。

我们走的时候,子涵给我拍了几张照片,一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现在子涵已经消失在我的世界,可是如同传说里邓湖莲歌一样,永远留在生命的某一个阳春三月的记忆,只要有风吹来,一定会在最美丽的时刻响起来,宛若清脆悦儿动听的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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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远去的露天电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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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最早看露天电影时,那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事,那时我十来岁左右,正在我们村的小学读书。

那时,在离我们村大约5公里远的地方,驻扎着看管一大片农场的一小股部队,大概就是一个连的样子,人数可能在100人左右。当时,大人们把这股小部队居住的地方叫“厂部”。“厂部”里有个规定,一年四季,每周星期五的晚上,只要是不下雨或者不下雪,就要在“厂部”门口的广场上放电影。“厂部”的这一规矩,基本上是“铁律”,雷打不动,除非有意外事情发生。这时候,这股小部队就武装整齐地带着小凳子列队来到广场上看电影,坐在正对着电影屏幕的地方,也就是广场的中间,就是他们的位置,然后周围才是附近各村赶来看电影的老百姓的位置,而我们这些小孩子往往是四平八稳地被“厂部”里的人指挥着坐在屏幕的最前方。有时候,一场电影大概有上千人来观看,屏幕正面人坐满了,找不到位置的人只能跑到屏幕背后去看,因为那时候看电影简直就是一件非常奢望的事情,好在有这个“厂部”在,要不我们这些住在“厂部”附近村庄的人根本与电影无缘。

因此,一到星期五的下午,家里的大人们也就早早地做饭,匆忙吃过晚饭后,也来不及收拾碗筷和洗锅,就领着我们出发了。一路上,朝“厂部”出发的老百姓很多,我在学校里一块念书的那些小伙伴们,也都在父母亲或者哥哥姐姐带领下,也全都凑在往“厂部”出发的队伍里。这时候,调皮的我们,则不让大人们省一点心,我们根本不听大人们的指挥,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一路上疯狂地追逐着,嬉闹着,喊叫着,有时候还高声唱起学校里老师教会的歌曲,于是,一时间尖叫声、口哨声、大喊声、怪笑声、歌唱声夹杂着大人们的呵斥声、怒骂声飘荡在村子的上空,乡村夜晚沉寂的局面立时被打破了,一股股躁动和不安的气氛迅速地向四下里扩散。由于夜晚的寂静,我们的这种混合声会传得很远很远,几公里外的地方都能清楚地听到。

记得,第一次在“厂部”看的第一部电影,便是到至今还留给我影响最深的宽银幕动画美术电影《哪吒闹海》,其中影片中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胎3年6个月后,生下了一个肉球,并从肉球中跳出小男孩哪吒的那一幕场景,至今还深深地留在脑海中。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是神话故事,老是在心里琢磨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也是这样生出来的吗?现在想来,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有点可笑。此后,就在“厂部”,我们还看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少林寺》、《武当》、《武林志》、《太行山上》、《血总是热的》、《董存瑞》、《黄继光》、《少年英雄王二小》、《小英雄雨来》、《地道战》、《地雷战》、《刘胡兰》等许多部电影,我的小学阶段基本上就是由这些电影陪伴过来的。

可好景不长,几年后,不知是什么原因,“厂部”的这一小股部队就撤离了,于是“厂部”不再放电影了。那是,看不到电影的日子里,我和小伙伴们就好像迷失了生活的方向,再也找不到生活的乐趣了,我们的生活中见不到一丝丝“阳光“了。

随后几年里,私人放映队开始诞生了。每当村子里大富人家办什么喜事,或者村子里遇到什么重大节日时,晚上都免不了要请私人放映队放一场电影来庆祝庆祝,于是我和小伙伴们开始辗转各村,像赶集那样开始赶电影的趟儿。也不知道,那时候这村放电影,或者那村放电影的消息,是怎样传到我和小伙伴们的耳朵里的?反正十里八村只要放电影,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就一定能够得到消息,我和我的那些小伙伴们基本上就可以做到一场不落。父母亲也反对我们到较远的外村去看电影,他们害怕和担心我们跟外村的小朋友们发生冲突,因为毕竟这样的事当时是经常发生的。但电影的魅力当时我们真的无法抗拒,因为当时我们农村的孩子,看电影是唯一能比较直观形象地了解社会、认识世界、开阔视野和增长知识的一种方式而已。因此,我常常时趁父母亲不注意,就悄悄地溜出去了。虽然当时看过的大多电影的名字现在说不上来,但几部经典的电影还是在脑海中留下了较深刻的影响,至今还牢牢地记住了影片名。比如:《火烧圆明园》、《骆驼祥子》、《白毛女》、《人生》、《自古英雄出少年》、《少林寺弟子》、《岳家小将》、《少林俗家弟子》、《侠女十三妹》、《女子别动队》等等。

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电视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一种成本低廉和便于操作的放映设备,录像机开始流行,于是录像厅或者录像室开始在街面上或着在村子里出现,一时间,电影业开始受到了冲击,随之露天电影也就开始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如今想来,虽说是时代催生了露天电影的发展,露天电影也正是在当时人们物质生活极度贫乏的情况下,不负众望地承担起了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极大地丰富了当时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这一段历史同样弥足珍贵。如今,作为一名70后的人,回忆起这一段看露天电影的往事,我至今仍念念不忘的是,当时和我的那一帮小伙伴们到处跑着去看露天电影时的那种无比兴奋和快乐的心情,因为这是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人生当中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所以不管到何时,我仍无法忘记露天电影带给我的那一段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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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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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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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情散文:你是我最美的人间四月天

全文共 2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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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是一种作者写自己经历见闻中的真情实感、灵活的文学体裁。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看看吧。

你是我最美的人间四月

【一】

你是春天里的那一抹鹅黄,窜上我心灵的枝头,从此,我的生命充满了绿意。沏一壶春色,等你。我们在这个春天,一起盎然。

看见燕子双飞于天空,心中有一种惊喜。是否,我们也该衔泥做窝?

你每日在爱的小屋里衔泥筑巢,快乐得如一只雌燕,只为等我归巢时那一刻的惊喜。爱,是一种坚持。是平淡的相濡以沫,是寻常的细水长流,是精心的呵护与珍惜。

有爱的日子,每天都是一朵花开。无数的日子,连接在一起,就会繁花满枝。再过几天,就是相识520天了。爱情,是用来铭记的。520,我爱你!镌刻在骨头上,融进血液里,烙印在每个细胞中,只因那是灵魂深处的爱。

记得那日初相遇,是11月18日。你我一见如故。我说我的潇湘很美,你说你的温哥华也很美。我说美丽的心才会有美丽的风景,也一定会写出美丽的文字。

一年,诗词为裙,散文为裳,你优雅而明媚。

你是衣襟带花的女子。暗香盈袖。

卧竹,听雨,闲看白云。你说,你在樱花树下等我。与我相约去看爱的天梯。

樱花烂漫,开了又谢了。这个春天,我的心里、眼里,只有樱花。每一棵樱花树下,都有一个爱情故事,或浪漫,或凄美。

唯有我们的,最为痴缠。

相隔一万多里的距离,隔着太平洋的波涛,隔着白天黑夜的时差。不同的国籍,不同的身份,丝毫没有阻隔两颗相爱的灵魂。原来真爱,只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是心心相印的快乐,是灵与灵交融的幸福。

春风十里,不如你。

林徽因说: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的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亦是我的人间四月天。

枕着你的香息,念着你的名字,入眠。梦境里,樱花浪漫……

【二】

又是四月,人间最美的四月天。

在春天里,最适合做梦。虽说爱到深处,就是疼,我却偏爱这痛苦的快乐。虽说情到极点,就是空,我们却沉醉于这镜花水月。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你便把我记在心底。

庄周梦蝶,还是蝶化庄周?也许,我是庄周,你是蝶。如梦,似幻。合一。

有一种温暖叫陪伴,你在,我在。隔着千山万水,依然聆听着彼此的心跳,感受到心里的春意。剪不断,理还乱。郁郁葱葱的心情,黯然销魂的惆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因为懂得,更加珍惜。

有一种幸福,叫心疼。疼,是幸福的暖,是好时光,是深沉的爱。你会等我。会为我亮一盏灯火,照亮我回家的路。

如果哪一天,我失去了记忆,忘记了所有,你会不会在我耳边,深情地把我们爱的篇章深情朗读?

轻轻地,你来了。你许我千种相思,万般缱绻。你是世界上最懂我,也是最爱我的女人。你是我的另一个自己。

你说:今生能遇到我,你是多么幸运!我是世界上最懂你的人,我不但是你的爱人,也是你的知己。我懂你的快乐与忧伤,也懂你的寂寞与彷徨。每天和我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是你人生中最幸福的事。

时光如沙,握不住,但那种的感觉是真的。爱情似幻,终是空,但怀里的心跳是真的。一眼,一念,即是永恒。

你,花开,只为倾城。冷艳,妩媚。我寻香而来,用爱把你包裹。喜欢你的孤傲,矜持,临风而立,一袭素衣,玉立成我心中的绝美,如一枝傲雪盛开的寒梅。

我说,你是我的宝贝。你撒娇地给我万种风情。你是我尘世最美的神。与你有关的日子,是一朵朵蓓蕾,在记忆的梗上聘婷。轻轻靠近,暗香浮动。

青灯,黄卷。读不尽的苍凉旧梦,看不尽的深情凝望。把所有的悲欢倒入酒壶,与你共醉。人生如梦,我们是最最痴迷的。问世间谁为情种?风与月知道。

你文雅、安静、有书卷气。仿佛世外的仙子,泯灭了人间的烟火。我喜欢你身上的清雅与禅意,爱你的善良与痴狂,也爱你的朴素脱俗与淡泊高洁。你的一切,我都喜欢。

习惯在想你,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我的心里都是你。你也是如此,甚至在梦里,我们都在一起。思念,是你眼角藏不住的泪,轻轻一碰,就会滥觞。诉不完的山高水长,说不尽的莫失莫忘。那藏在文字里的忧伤,记录着你的梦与痴,笑与泪,美丽的爱与忧愁。

我在春天打马,路过你的王国。你是高傲的女王,却为我殷勤地大开城门,让我在你的桃源,播撒爱情的种子。种植阳光,种植桃花,还有那种叫蒹葭的植物。我喜欢听雨,喜欢听你桃花源里的水声……

你说,为我低到尘埃里,并开出花来。你用文字堆出花香满径,用真情垒出爱的小巢。

守望在来时的路口,乱红纷纷,每一片凋零的花瓣,都是我思念的心。当你轻轻行走,踩着的,是无数的疼。

今生,愿意为你犯一场风花雪月的罪,愿意与你共一场地老天荒!轻声唤你一声:宝贝!你仍是深宫里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贵妃,我仍是唐朝最风流的王。

【三】

你说,陆小曼不懂徐志摩。林徽因懂他,但没有珍惜。他们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

读着徐志摩的名句: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不由感叹,人生得一灵魂伴侣,何其难哉!

你说,命中注定要爱上我,再晚,也是及时。遇见了,就好好珍惜!

守静,归禅。

你是性情孤僻的女子。一个人守着一方净土,沉默寡语,少与人言。你的心里话,只说给我一个人听。你是孤独的,素心人对素心花,冷冷地回应这个世界。

一生得一人足矣。

在没有人烟的地方,建一个爱的净土,只有你,只有我,两个人就是整个世界。

我独爱你的孤僻。因为孤僻,你的内心最干净,没有杂念,一心一意,只对一个人好。你是那样矜持,又是那样孤傲。

你说:

我若是一只孔雀,只为你开屏;

我若是一朵莲花,只为你娉婷;

我若是一只蝴蝶,只为你曼舞……

浓得化不开,是火,是光,是狂热。

我们爱的小屋里,除了“我爱你!”,就是“爱死你了!” 除了爱心,就是拥抱。用无尽的时光,只说一句话,这是怎样一种痴狂?

【四】

午后小酌,倚枕微醉。在半梦半醒之间,信马由缰。把心灵的秘密,说与清风流水,说与你听。说的如泣似诉,听的如痴似醉。

一个轻轻诉说,一个静静聆听。书香小屋,少有人来。唯有花开满径,满园苍翠。

深不可测的寂寞,深不可测的春天。

我们在桃源深处,精心播种爱情。

暗香疏影。这个春天是潮湿的。连花气也带着潮味,湿漉漉地惹人爱怜。我们是这样小心翼翼,把寡淡的日子,雕琢得珠圆玉润;把平凡的烟火,书写成冷香凝碧。

春风如此风情,仿佛有千万只手臂,温柔地抚摸你我。在春天凝字,空气里都开满花朵。我知道,别心动,心动就万劫不复。

爱,美,自由,浪漫。是我们一生要追求的。我们像两个有洁癖的孩子,把所有的岁月,擦了又擦;把所有的心事,洗了又洗。直到干净得如一座禅院,一尘不染。

沈从文说: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美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可是他并不幸福。张兆和在漫长的一生中,并没有真正读懂过他。他为张写过三百多封情书,可一辈子仅仅只收到她一封情书。

我是幸福的。每日都聆听你美好的情话,那爱在灵魂深处流动的曼妙,远非话语可以言说。

是颤栗,是激动,热泪盈眶,如阳光在水面浮动,春风拂过花枝……

郁达夫说: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怕你疼,怕你累,花正好,人正好,风雨过后又是满地阑珊……惜春长恐春归早,愿时光慢一点,再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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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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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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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伟大的父爱散文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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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回家了,一脸轻松愉悦的笑容,仿佛在进家门之前他就将一天积攒下来的烦恼与疲惫甩去。带着轻松与快乐走进家门。妈妈紧跟其后,铁青着脸,沉重的面部表情让我顿时感觉整个家的上空阴云密布。他们截然相反的态度让我心神不宁。

爸爸在我心中一直是个很乐观的人,很少对人发火。今天回家的他依旧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嬉皮笑脸地询问我一天的生活情况。偶然间。我看到他的眼睛略闪一缕哀愁,时不时在面对墙壁而发呆,再看一眼沉默寡言的妈妈,满心疑虑的我就忍不住问了一句:“爸,妈,怎么了?”妈妈没有回答,我心中的疑团更重了,但看了看发愣的妈妈与强言欢笑的爸爸,摇了摇头,回到卧室。

一夜,知了发了疯似的鸣叫,叫得我心烦意乱,彻夜难眠……….

等下一个天亮,我一定要搞清事情真相!

第二天早上,妈妈依旧一脸愁容,爸爸似乎睡得很香,若无其事地像往常一样,快乐地做每一件事。妈妈被我拉到一边,在我的再三询问之下,她才告诉我真相。我愕然了!我瞥了瞥爸爸,他仍然是不断故作轻松,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刻意地像在隐瞒什么,只见他往日娴熟的抽烟动作已不再顺畅,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仿佛想从烟卷里寻找征服的感觉,食指和中指紧紧地捏住烟,似乎怕自己不留神烟就会丢下来,露了破锭。他猛吸一口烟后,长长地深呼吸,就像要将自己所有的不如意从身体里呼出。烟灰掉在地上,洁白的地砖上立即多出了一个灰溜溜的小花。

此时,我已经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爸爸啊,别压抑你的烦恼,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吧!还记得你说过吗?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我们的命运是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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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心灵苦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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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苦旅

作者:麻秀甲

刀剑钝了,得拿在磨刀石上滚几转;脑瓜钝了,得在纸堆里钻几钻;心若钝了,以其在家等待用宁静来治愈,倒不如来一次心灵的苦旅,朝山拜水,汲取大地之浩然正气,洗净铅华,丰盈自我,纯净六根。

一、带心上路

微带细雨的天气,总有点拔凉拔凉的感觉。都说等待是一种煎熬,其实只要带一个等字的事都是一种煎熬。六点半就从宿舍出发,到了候车处等了近一个时辰,大巴车总是不来。在我还处在盼星星盼月亮之际,押车员打来电话叫我稍等片刻就好,因为在等人耽搁了20来分钟。

等就等吧,反正急也没用。时间就在等待中逝去,岁月就在期盼中枯黄。

当戴在手上的情侣表的时间定格在八点差一刻时,车来了。带上行李上车找个位置坐下来,看着窗外任性飞洒的春雨,我在心里暗暗窃喜,幸好昨晚有先见之明_穿上了爱人给买的保暖内衣,要不然……。司机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吃牛肉粉了,今天不啰嗦。当车行驶至那截我不知名的路段时,只见对岸的山巅云雾缭绕,没过树顶的白烟正一步一步往前冲。公路线下是一片断崖,曲曲折折的大河犹如一条长蛇把两岸分割得如此匀称,滔滔江水在吐露着信子。

高速路上,车极速奔驰,只见两岸连绵起伏的群山在拼命地往后退,美丽春景的错过只在一念之间。其实,人生的道路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说,有时候等待未必都是坏事。生活的节奏本来就快,也许我们在不停地赶路中,我们因为没有注意两岸的风景而错过了美丽。

二、苗疆春景

车轮在不停地向前滚动,公路两旁的青山在不停地往后倒退,车位上的我在不停地打盹。雨后初晴的天空有了一丝丝的明朗,被云雾包裹着的太阳露出了娇羞的脸蛋,像似一个可爱的襁褓躺在摇篮里跟妈妈微笑一样。

顺手用车窗帘抹去玻璃窗上的水汽,一座座错落有致、优雅宁静的木楼映入了我的眼帘。这些依山傍水的建筑群很有民族文化特色,尤其是镶嵌在楼顶中间的那对水牛角,匀称而别致,这勾起了我对民族图腾崇拜那段简史的回忆。作为苗族知青,在此我不得不向世人简介一下自己的民族,以澄清其它民族对我们的偏见与误会。

苗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们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酒文化一直贯穿着这个民族的始终。苗族人民重情重义、热情好客,豪爽直快,待人晓之以理。历史上,他们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一带。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富,是生息敷衍的最佳之地。在蚩尤对战尧舜禹的战争中,虽然苗族小伙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战场上的苗族武士骁勇善战,但因寡不敌众输掉了战争,最终被赶至贵、广、云、桂、浙等荒蛮之地,被认定为蛮夷之族。今天提起这段历史,不是为了挑起苗、汉两家的矛盾,而是要让我们记住自己的民族史,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的哲学问题,以便更加去热爱自己的民族和同胞。作为苗族后裔,在这个民族文化濒临灭绝之际,我们要勇于担起拯救民族文化的责任。

苗文化源远流长,星河璀璨。苗医骨科独树一帜,可堪称民族医药史上的一朵奇葩;苗绣花纹精致图案精美,每一针一线无不透漏出这个民族的智慧与气息;苗族小伙在刀山火海驰骋的技艺惊叹四方;苗银装饰华丽而不谄媚;苗家的儿女热情奔放,不管何时何地,都能把眼前的事物作为素材唱起悠扬的歌谣来;……,数不胜数的苗家优秀文化,不胜枚举的民族风情在我脑海里飘荡。在苗家文化的星河里,我认为苗家的对唱歌谣是最经典的。它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文法和文学表现手法,含蓄地表达自己的民族情感,正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一般绚烂,而作为写手的我辈是没发参透的。

高速路上,车来车往,窗外的自然美景也带走了我的倦意。苍翠的松柏在风中向我这个旅客示意友好,连绵群山上的白雾正大片迁徙,山麓下绿油油的江水里,调皮的野鸭在欢快的戏水,真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好一派春意浓浓的苗疆春景。

三、街中趣事

淫雨霏霏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去吃饭。未打伞,霏霏淫雨布满了横架在鼻梁上的镜片,慢慢的,我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随便进了一家菜馆小店便坐了下来。

“老板,炒个笋尖。”

“现在还不能吃饭。”

“为什么?”

“你看看,才9点过。饭还没有熟。来一碗砂锅粉怎么样?”

“行,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可以。”“那您稍等,十分钟就好。”

“客官,您的砂锅粉弄好了。”

“谢谢!”

看着还在碗里滚烫的粉汤直冒热气,一种催人食欲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在无意识里直吞口水。轻挑几根入嘴,味道还真不一般,怪不得一提苗疆,首谈酸汤。这种味道是其它民族无法复制的,就像国酒茅台一样,除了仁怀就造不出来是同一个道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宽阔的街道公路上车水马龙,公路两旁人头孱孱,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我加快步伐走进菜市场里的包子铺。

“有豆沙包吗?”

“有,你要多少?”

“多少钱一个?”

“一元一个。”

“一元一个?那么贵啊?”

“不信你可以到街上去问啊,我没有骗你。”

“你们这里行啊!改天我也开个包子铺去。呵呵,给我装四块钱的。”

物价在上涨,意味着人民币在贬值,购买力在下降。唉,大学生的价值又何尝不是呢? 吃着热腾腾的包子,向着驻地走去。在一嚼一品中,这包子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初中时每天都往同一家包子铺赶的时光。糯中带细,厚实圆润,好吃。

四、踏上归程

又是熟悉的车站,依旧是排着长队购票的大堆人马,只是我换了一个购票的窗口。

腿站得酸到了极点,忍着酸痛买到了晚上九点的列车票。走出购票大厅,用一张10元的残币称了一斤麥李子,找一家餐馆要上一碗半豆腐吃,结果被辣得够呛。坐在凳子上回想今天的站程,才猎场走到客车站20来分钟,等公交半个多小时,站公交半个多小时,购票排了近一小时,时间还是长的。想着想着,出门人,不能饿肚子。“老板,再来个大白菜。”“好呢!”总之,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吃饱了好赶路。

从五点过等到八点半,九点零二启程,十一点半下列车,两个小时的士到TR火车站,从TR火车站到JJ Hotel,从JJ Hotel折回AQ Hotel,脚底在冒水,身上在冒油,头上在下雨,衣裤全身湿透。不过还好,今晚不用满街跑了。

哎,一个曾经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突然之间变得如此的陌生。立体式的改造,整个城市的原貌已面目全非。仔细想想,满街跑也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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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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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mother:

节日好!上班上得辛苦吗?今天心情好吗?不用说,一定好。

鸦雀无声的家里,爷爷端着一杯热茶。

记得我出生在古老的乡下。我刚生下来,你们就吓了一大跳,是因为我头上有一个非常奇特的角,长在右边头上,很难看。但如今,已经慢慢地扁下去了,你不用担心了!想起当年,你们多担心我呀!都以为那个是......

如今,我长大了,自己会管好自己了。要迈进人生的第一条道路。你经常嘱咐我学习要自觉,作业要在家是做。我现在知道该怎麽做了。该早早地把作业做完,玩的时候,就可以放心地玩了。我会好好学习的,您放心。

“将来”我会是......

十年后,我已是小小的老板了,我会一步步地往宽阔的大路走。向美国发展,向加拿大投资,成为一个国家的首富。这不会是虚幻的哦!

mother,我想你别经常生气,笑口常开,多休息。少吃肥肉,记住“陈老师的一句话:饭前一碗汤,美丽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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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陪嫁牡丹美名扬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200字

全文共 5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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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的御花园,到塞北的贫瘠土地,陪嫁牡丹谱就的是天上人间的绝响。

——题记

一、公主下嫁

康熙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固伦郡主正在屋内读书,宫女传话来,说堂兄康熙帝要她进殿接见。郡主很是奇怪,不知康熙帝招自己去有什么事情。到了皇宫大殿里,行罢礼节,等待听从皇帝的命令。出人意料的是,堂兄今天竟然径直走下殿来,看来有十分要紧的事要和堂妹商量。

“堂妹,现在皇家有求于你,不知妹妹可否愿意为朝廷做点事情?”堂兄并没有直接把事情说出来。

固伦郡主十分纳闷,低声问道:“皇上在上,有什么事情尽管直说,妹妹一定会听从您的吩咐。”

康熙帝来回地踱着步,似有难言之隐。一会儿,又直直地看着郡主:“妹妹,不是堂兄心狠,实在是这件事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到了要你做。”

固伦郡主也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还是不明白真正的实情:“没事,只要我能为大清做点什么,你尽管说。”

康熙帝折回去坐在龙椅上,感慨颇深地:“你知道蒙古族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吗?”

固伦郡主想了想说:“就是那个带领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把蒙古的版图拓展到最大的那个人吗?”

康熙赶紧点头:“就是他,他可是蒙古族赫赫有名的人物,那你知道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者勒篾吗?”

固伦郡主摇摇头:“他是谁,与咱们有关系吗?”

康熙帝长叹一声:“不仅有关系,而且有非常大的关系。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在翰难河畔称汗,并且大封功臣时,者勒篾被封为第9位千户那颜,成为蒙元帝国的开国元勋。”

“那倒真没听说过,他建什么功勋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与咱们大清有什么关系吗?”固伦郡主很显然还不明白。

康熙很耐心地说:“者勒篾的后裔后来逐步形成了著名的兀良哈部。在明代,兀良哈部因支持明成祖朱棣发动政变登上皇位而立下大功。在清代,清朝皇室前后下嫁者勒篾的后裔乌氏家族的爱新觉罗氏郡主就有9位。由此可见,兀良哈部在明清两朝的地位都特别显赫。明朝崇祯元年,者勒篾的14世孙苏布地和弟弟万丹伟征见大明王朝大势已去,便率领部族归顺了皇太极。苏布地和万丹伟征跟随皇太极四处征战,为大清王朝的建立下赫赫战功。清朝建立后,我为了笼络北方的蒙古族,采用联姻的办法稳固王朝的统治,其中孝庄皇后就是蒙古族。但是现在又有了新的情况……”

康熙没有继续说下去,固伦郡主听后越发糊涂:“什么新情况,与我有关系吗?”

康熙这才继续说下去:“现在塞北边疆虽然较为安定,但是对于朝廷来讲鞭长莫及,我很担心那里的安定和平。额琳臣为者勒篾的15世孙就在那里统治,我想叫妹妹下嫁给万丹伟征之子额琳臣,这样通过和亲,一方面表现了朝廷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联姻后,血脉相连,也加强了边疆的稳固。只是哥哥觉得委屈于你,据说那里条件很恶劣,根本不能与皇宫相比,所以我不好意思和你只说,你看……”

固伦郡主这才明白过来,脸上立刻充满了愁情:“按理说我不能驳回圣意,可是我知道那里地处边疆,气候恶劣,地处贫瘠,我不知自己背井离乡到那里能否生存下去。”

“这些我都想过,但是这是我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不然如果哪天边疆出了事端,朝廷可就束手无策了。”康熙停了下,看了看郡主的表情,“不是因为你不是我亲妹妹我才这样做,为巩固北部边疆,朝廷实行“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的政策,对大旗王子下嫁公主,小旗王子下嫁郡主,以维持与蒙古人的友好关系。不过妹妹如果愿意去,无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

固伦郡主皱眉想了一会儿:“既然皇上把话说到了这种地步,妹妹也无话可说,只是我到了那里,恐怕很难一下子适应那里的生活。还请皇上为妹妹安排。”

“这都不是问题,我可以赐资在小城子建驸马府,叫你以公主的名义下嫁,生活条件上绝不会亏待你。只要是能改善生活的金银财宝随你携带。你这已经为大清做了大事了。”

郡主欲言又止,康熙赶紧追问:“还有什么,只要是咱们皇宫有的,我都一并答应你。”

郡主这才肯说出来;“我的随身侍从、宫女,我要全部带走。还有我特别喜欢皇上御花园里的红牡丹,看见它我就像还在京城一样,就叫它陪我去边疆吧。”

康熙帝一再答应。就这样一场联姻就算成功了。固伦郡主出嫁的时候,规模非常宏大,额琳臣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皇上感恩不尽,一时间成为京城的一段佳话。

二、躲过一劫

1966年7月,额林臣的第十二代孙女乌傲珍正在屋中做事,父母慌慌张张的从外面进来,爸爸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这可怎么好,这运动怎么说来就来了,刚才我亲眼看见邻村的一个妇女在游街,据说是作风不正派。还有咱们村的几个村干部,据说什么什么思想有什么倾向,村支书还私下找人捎信来,说咱们家的牡丹花可能也要砍了,说是与什么思想腐化有问题,你说不就是一棵花吗?它可是咱们祖宗上的宝物,无论如何不能叫红卫兵给破坏了。”

母亲听后也是大惊失色:“那咱们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真把花给砍了,以后咱们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这可是咱们家的传家宝呢,是康熙皇帝钦赐的。”

还是乌傲珍反应快:“父母不要着急,我们必须很快想办法。他们不是要砍牡丹花吗?咱们提前把牡丹花移走不就可以了吗?”

母亲还是叹气:“移走,能移到哪去,再说现在移花能成活吗?如果移死了,可就后悔也没办法了。”

还是父亲有主意:“我觉得应该没事,当初太太祖母来塞北的时候,不是把牡丹从北京御花园带来的,不是也活了吗,我觉得牡丹花有灵性,一定不会死的,只要咱们用心侍候,就绝对不会出问题。”

母女俩表示赞同,但是母亲还是提出了疑义:“咱们也要想一想放在哪里好呢?”

还是乌傲珍最后有了好主意:“现在牡丹花的位置太显眼,不如我们把它移到房子的后面的一个角落里,这样也便于掩人耳目,也许牡丹还能逃过这一劫。”

于是三人开始动手,做一切事情都小心谨慎唯恐伤了花。然后还在花的外面包了一层干草,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牡丹花。还以为是农村喂牲口的干草呢。

第二天造反队果真就来砍牡丹花,不过看见已经没有了牡丹花,还是不放心,小组长还在院子里好一顿找,临走时还告诫他们:“告诉你们,牡丹花是毒花,如果你们敢窝藏,就叫你们也去游街,蹲局子。”

一家三口吓得大气不敢出。暗自庆幸先下手为强。就这样,牡丹花在房后一长就是十年,十年它委屈求生,但是一直生长得很茂盛。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后,得以重见天日。望着劫后重生的牡丹花,一家人乐得合不拢嘴。这年春天,牡丹奇迹般地开了一百多朵花,鲜红的颜色,仿佛是血液在流淌,这可是乌家用鲜血和智慧保住的。牡丹是有灵性的植物,它像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主人的回报。一百多朵花在春风中摇曳,花香弥漫,蜂飞蝶舞,好一派盛世太平的景象。

三、扬名全国

1999年5月14日,乌晓珍家里分外热闹,是园林研究所的所长慕名来到了乌家。站在陪嫁牡丹前,他惊得目瞪口呆。只见陪嫁牡丹平均株高1.5米,覆盖直径2米,一根分4杈,最大主径达7厘米左右。花为粉红色,千层瓣,花朵直径在20厘米左右。牡丹盛开,临风摇曳,蜂飞蝶舞,香气醉人,其幽雅清丽、庸容华贵之姿,真不愧“国色天香”之誉。

乌晓珍夫妇见有人来抓紧出来迎接,可是所长说什么也不进屋,就这样伫立在牡丹面前,看着妖娆的牡丹盛放的骄恣,频频颔首,然后他对乌晓珍夫妇说:“早就听说你们这里有棵京城带来的陪嫁牡丹,今天我算是见到了庐山真面目了,不,比我想象的还要美,简直是无与伦比。”

乌晓珍夫妇笑笑说:“我们没出过远门,也没看过别处的牡丹,这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我们就精心得养育着。不知所长您今天来还有什么事情吗?”

所长愣了半天神:“对,有,我打算带这个牡丹花,去昆明世博会上展出。”

夫妻俩不明白:“去那里展出有什么用吗?”

所长解释道:“有啊,叫全世界的人见证你们家牡丹的与众不同。现在人们只知道在南方可以养牡丹花,不知道在塞北也能养育牡丹花呢。没准你家的牡丹花就会名扬天下的,我敢保证,你们家的牡丹能和洛阳牡丹媲美。不,因为它生长在塞北,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这里的牡丹花独具特色。”

于是夫妇俩赶紧帮助所长移出了分植出来的一株10年花龄的小牡丹,代表内蒙古参加了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从此扎根世博园,并且当年就开出了两朵花。而且经中国园艺协会鉴定,这棵陪嫁牡丹属“富贵红”品种,为全国传统牡丹的优良品种之一。从此,乌家的陪嫁牡丹一下子名声鹊起,县文联的作家来了,他们挥毫泼墨,写出了很多诗歌赞扬陪嫁牡丹的“国色天香”。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王莲英等专家来了,还说:“这株牡丹十分罕见,应该不遗余力地好好保护。”乌家的牡丹由于经常被媒体报道而芳名远播。如今的“陪嫁牡丹”依然国色天香,枝繁叶茂,每到牡丹花开时节,慕名前来赏花的游人络绎不绝。

四、世代相传

2014年5月15日,在乌孟和的小院里,一场记者采访正在进行中。人们围绕在陪嫁牡丹旁,这一年的春天很温暖,牡丹花竟然创造了奇迹,最初的那株牡丹花竟然开了三百多朵,好像用这种方式还告诉人们它悠久的历史。这次的花开还有一个奇迹,就是花瓣的层数特别多,层层叠叠,特别爽目。尤其是富贵红,开得那么艳丽,叫人看后眼花缭乱。嫩黄的花蕊在中间加以点缀,越发显出了牡丹的妖娆。而且更吸引人的就是牡丹花那淡淡的幽香,香远益清。整个院落都被一种花香充盈着,叫人疑心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园,或者是洛阳的皇家牡丹园。大家不断地观赏着,评说着。乌孟和更哈斯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请问,你家的陪嫁牡丹之所以三个半世纪长盛不衰,你认为谁的功劳最大呢?

乌孟和:首先功劳最大的应该是固伦郡主,我为是她的后代而感到荣幸。她一个郡主,肯下嫁到我们乌家,而且从皇宫里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宝贵的花,这牡丹是国花,也是我们家族的家花。这三百多年里,它一直激励着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虽然我们没建立什么功绩,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以牡丹为荣,都以牡丹的精神激励自己,活出自己的价值。

记者:那么近些年来,对牡丹贡献最大的是谁呢?

乌孟和:当然是我的哥哥乌晓珍。这株皇宫牡丹是乌氏家族的传家宝,依照乌家传下的规矩,皇宫牡丹由家族中女眷长负责管理,待管理者失去管理能力时再行移交。不管谁在老宅居住,首要任务就是看护、侍弄好这株皇宫牡丹。多年来,不管生活多么艰难,乌氏家族也舍不得把固伦郡主留下来的东西变卖。这株皇宫牡丹养护起来特别复杂。在春夏两季,施肥、浇水自然不能怠慢。浇水时,所用的水都是把井里的水在外面晒3天后,才能浇灌。进入秋冬季节,还要把皇宫牡丹入窖防冻。不过最近几年,这个繁重的工作一直由做教师的哥哥乌晓珍来做。哥哥乌晓珍是一名退休教师,如今已经年过八旬。2008年,哥哥得了脑血栓之后,便半身瘫痪了。如今,哥哥已经没有了养护皇宫牡丹的能力。因此,养护这株皇宫牡丹的艰巨任务就落在了弟弟和侄子们的身上。不管是由谁来养护,我们一家人的责任就是要把这株珍贵的皇宫牡丹,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记者:你们想过没有,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这株牡丹花来开展旅游,然后赚取参观费来贴补家用?

乌孟和:这到没有想过,我们只当做祖传宝贝养护,一直没有通过媒体向外界宣传,不过自从它参加了世博园展览以后,来参观的人倒是络绎不绝。后来政府还帮我们修整了院落,即使我们因为牡丹花发财了,我们也会把资金捐赠给这里的小学,这株花就是我们家最大的财富。

记者: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把这株花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没准就可以成为全国的宝物了,因为据我所知这株富贵红花,甚至比洛阳的富贵红还要纯。

乌孟和:这些事我不懂。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乌家的人在,牡丹花就在。这是我们祖传的家宝,也是我们家族的精神象征。

记者:请问如果有商家愿意出大价钱买走你们的陪嫁牡丹,你打算出售吗?

乌孟和:这个问题我们从没想过。虽然我们乌家的女主人为了避免皇宫牡丹因年龄的增长而死亡,便逐年分植出十几个分支,移植到几个儿子的院中。但是,我们从没想过要卖花赚钱。牡丹花是有灵性的花朵,我们的祖辈们就是这么说的,我们绝不做这种事情。就算在我们家最贫穷的时候都没有做,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就更不会做了。不过,话也说回来,如果国家研究需要,我们会一分钱不要就送出的。

记者:你们不愧是者勒篾家族的后代,不愧是固伦郡主的后代,你们对得起列祖列宗。其实从你们身上,我们也看到了陪嫁牡丹精神的延续。

乌孟和:是的,我们会一直和陪嫁牡丹走下去,辈辈相传,生生不息……

五、源远流长

春去秋来,时光如梭,355多年过去了,郡主、驸马早已湮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可是固伦郡主带来的皇宫牡丹却在后人的精心护养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成为历史的活化石。郡主大仁大义敢于牺牲自己换取国家安宁稳定的精神,也将和这牡丹花一起万古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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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没有谁活得特别轻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0字

全文共 3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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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北京奥运会那一年,表哥大婚,我主持婚礼。

表哥和表嫂是模范情侣。他们是高中同学,谈恋爱谈了八年。当年高考为了和表哥上同一所大学,表嫂还复读了一年,终于考到了表哥所在的学校。大学毕业后表哥在北京读研,表嫂去了上海工作,两个人异地了三年。

跟许多异地恋人不一样的是,表哥和表嫂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要不要在一起这个问题。什么时间啊距离啊不能陪伴啊这些在其他恋人那里构成阻碍的问题,在他们那里似乎根本都不存在,因为在他们的字典里根本没有“不在一起”的概念,而只有“在一起”。无论做什么,分开多久,只要情况允许了就是要在一起,天经地义。

所以表哥研究生毕业一找到工作,就把表嫂娶了回来。表嫂辞了职,跟着表哥生活在了北京。然后很快就有了第一个男孩。表嫂在家带孩子,表哥工作,男耕女织。隔了几年,又有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

儿女双全,羡煞旁人。

表嫂在家带孩子,开过一阵子网店,卖婴儿服装,生意还不错。后来有了第二个小宝贝,就没时间打理了,关了网店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表哥在石油口上班,待遇也不错,两个人在北京有车有房,跟邻居处得好,常常一起喝酒聚餐,交换育儿经。表哥有假期,就带着家人出去旅行。近了就去秦皇岛,远了飞厦门,今年看我在云南待了两个月,还说也想组织朋友们一起去云南玩。

总之这两个人,从模范情侣又变成了模范夫妻。表哥向来不花心,跟女同学女同事泾渭分明,从来没有红颜知己也没有所谓的好闺蜜。表嫂就更是,朋友都是和表哥共同的朋友,在北京也没时间出门瞎晃,最多就是带孩子逛商场给孩子买东西。最近听说两个人还打算一起创业开家餐厅,生活按部就班,欣欣向荣。

再说说我表弟。表哥是大姨家的,表弟是三姨家的,只比我小半年。他和他老婆,更是青梅竹马,初中就在一起了,两个人爱得如胶似漆。表弟是那种一根筋的男人,他喜欢上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就会死心塌地认准这个人。当时他和他老婆好,两家人都不同意。女方家嫌弃我表弟家境没有她们家好,觉得低就。表弟父母觉得对方嫌贫爱富,而且知道女孩曾经为情自杀过,怕心理不健康。两家都不同意和对方在一起,但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我表弟更是做牛做马都愿意,总之就是雷打都不会散,从来没有一刻动摇过在一起的决心。

三姨虽然苦口婆心劝过,但自知拗不过表弟,也就作罢。女方家也是心有不甘,但是因为有前车之鉴,想到万一反对得太厉害自己的女儿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于是也就默许了。两人结束了九年长跑,三姨家欠债给两个人置办了婚房,小两口欢天喜地喜结连理。2009年两个人结婚,还是我主持婚礼。

有一次表弟老婆晒出了表弟当年给她写的情书,字字情真意切,我真是没有想到一向学习不咋地的表弟能写得如此一手好情书。所以我发现,情书写的好不好,其实有时候也不在于文笔如何,而在于感情真挚不真挚。

扯远了。

两个人结婚之后,常常卿卿我我出双入对,在朋友圈里是一对可人儿。表弟老婆爱打扮,每每把表弟打扮成韩国偶吧一样帅。表弟继续发扬一根筋对老婆好的精神,把老婆宠得脾气越来越大。我一般一年也回不了老家几次,但几乎每次回去都会在最大的超市的零食区遇到表弟。每次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他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推着购物车,一路走一路按照老婆的指示往购物车里装零食。结婚几年,俩人眼看着发胖,跟吹气儿似的足足胖了有一倍。这俩胖子平时也不做饭,常常下馆子,还爱喝啤酒,于是更没法减肥。

人家都说了,幸福的人才发胖。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吃成胖子。

我一个二十多年的发小,大学时和一个男生在自习室一见钟情。俩人谈浪漫的校园恋爱,漫天大雪里拍的合影至今让我想起来就觉得甜蜜。毕业后两个人一起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同居,然后过起了幸福小日子。女孩子一边准备司法考试一边在家做饭等他下班,男孩子每天勤勤恳恳工作赚钱。后来女方想结婚,男的说没房子也没钱,俩人僵持了很久。因为发小实在是喜欢这男的,想分分不开,于是女方家在北京一口气备好了房子车子。俩人结婚后,女的成了法律顾问,男的依然做IT。生活皆大欢喜。

我还有一个闺蜜,多年前嫁到外地,然后就没有了什么联系。再重新联系起来,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个孩子都十分乖巧可爱。她似乎嫁的还不错,当年老公追她追得感天动地,婆家是做生意的,环境比较优渥,她嫁过去比娘家生活要好。她不用工作,带着两个孩子,公婆也时常帮她的忙。我这个闺蜜,身材高挑,皮肤白净长得也出众,生完两个娃也没见老也没见身材走形。偶尔发自拍,看到她开着车去接娃或者去玩儿,觉得也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以上,是我身边的人的寻常生活。我们每天刷着朋友圈,满眼看到的都是幸福团圆的结局,看到的都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单身的人常常会因此而感到难过,见到晒娃晒婚纱照的就恨不得屏蔽。在她们眼中,满世界都是别人的幸福,使得自己的羡慕嫉妒越发明显,而空虚寂寞冷也对比得无处遁形。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别人的幸福都来得那么轻易,而我的幸福却如此艰辛?

我前一段时间去丽江找朋友玩。朋友来机场接我,在回客栈的路上,我们叙旧。她突然说很羡慕我们在北京的一个同学,说她嫁得好,不用工作,看起来很幸福。看她的言谈间艳羡之情溢于言表,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告诉她真相。我说不必去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生活永远没有一帆风顺,你羡慕的这个女同学,从结婚就开始想要孩子,已经努力了五六年都没有结果。她也不是不想出去工作,是她老公比较没有安全感,不过现在已经好多了。朋友听了颇为惊讶,而后沉默。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其实都过得挺不容易的。李嘉诚有李嘉诚的烦恼,流浪汉有流浪汉的辛苦。没有完美的世界完美的生活,故事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而生活却在柴米油盐中继续。在每天看似欢乐的生活后面,你若仔细探寻,总会看到其他一些什么。幸福的大团圆结局后面,是真真实实的生活,是把完美面纱撕开来,暴露出后面的反转剧情。

表嫂有一天突然在一大堆孩子的视频和照片里发了一条朋友圈说,她产后先是得了躁郁症,后来变成了抑郁症。就那么一条,轻描淡写的,我已经感觉到了她生活的另一面。她为了家庭,放弃自我,没有自己的圈子,没有自己的事业,一切都为了孩子和老公。很多时候她看着孩子茁壮成长,心里是幸福和满足的,但是还是免不了有一些时候,有那么一些失落和不开心。

表弟老婆得了子宫肌瘤做了手术,然后我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她每天发的朋友圈都是各种励志鸡汤,加油做更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听说表弟爱上了别人。一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往往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就像他曾经爱上她一样,他的移情别恋也是那么坚定不移,九头牛都拉不回。而她还是强作欢颜,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悲情。每天她依然兴高采烈记录自己的生活,甚至比从前安排更多的节目和聚会,减肥打扮让自己越来越美,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卸下白天的伪装暴露出脆弱的自己,她边自斟自饮边独自垂泪。

嫁去外地的闺蜜,时常会转一些“男人当你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可能就晚了”之类的朋友圈,后来侧面知道,结婚以后她老公常常忙着应酬很少回家,连孩子也不怎么管。她发烧在床上,他也不在身边。打电话给他,他只说忙。闺蜜想不通,为什么当初追自己追得那么凶的一个男人,如今却判若两人?

至于我那个发小,结婚一年后他老公出轨被她发现,两个人沟通无果最后还是离婚了。男人说不想一眼就看到自己几十年之后的生活,并说若不是她逼自己,自己根本没想过这么早就结婚。发小耿耿于怀的是,如果他当初根本不想结婚,为什么最终还是要答应我?

在外人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幸福。至少没有实际上那么痛苦。家庭和睦,有车有房,夫妻恩爱,衣食无忧。但是只有我这个朋友圈里的人知道,她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或者正在经历着什么。

前阵子我在北京的朋友家小住,单身了很久的女性朋友早出晚归,下了班带着一身疲惫洗澡换衣服,然后坐在沙发上抽着烟跟我说,她也不是没想过要找一个人结束单身生活。有时候其实特别孤独,尤其在偌大的北京,忙了一整天晚上开车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心里一点奔头都没有。家里黑着灯,房间里没有人等着,回到家里也是面对空荡荡的墙壁,说话都仿佛可以听到回声。尤其是遇到委屈心情不好的时候,连个述说的人都没有,只能把自己蜷在被子里哭。打雷下雨的时候,躲在厕所里刷马桶。可是想到身边那些结了婚有伴的人,其实也没过得有多好,找了老外生混血娃的,因为生活背景不同,两个人现在除了孩子之外已经找不到什么话题了。姐弟恋的,因为男生赚钱不多又好面子,女方想过生日的时候开个趴请朋友吃喝玩乐一番都放弃了,为了怕男孩伤自尊,连生日礼物都免了。平淡过日子的,男的回家就玩游戏,女的回家就想睡觉,周末看看电视节目,基本没什么可以交流。她说,这样想想,还不如我一个人过。

感情就像围城。外面的人郁闷,里面的人也未必有多开心。人会变,感情也会变。当然,开心的时刻还是有的,所谓幸福的夫妻,不过就是开心的时刻大过了所有不开心。世事跌宕起伏,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在平静的日子里,那些涟漪荡漾之后,又重新恢复平静。

在时间的洪流中,每个人都那么平凡普通,毫不起眼。在你来说,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在外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当日新闻。每天的信息量如此之大,今天的头条,明天就被人们遗忘。所以,真的不必在意别人会怎么看你怎么想你,别人其实也不过就是茶余饭后打了一个饱嗝而已。

在上帝的视角里,天底下发生的任何事都是小事。在人类视角里,其实除了生死,世间事也都是小事而已。我那个离婚的发小最近她在朋友圈发了新男友求婚的照片,我被满屏幕的玫瑰花,心形蜡烛,钻戒,还有热吻刷屏。而我只回了一句: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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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爱情散文

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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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倚在季节转角处,有风拂过,扬起的发丝诠释着温柔的陪伴,轻敲键盘,把感知到的你放在心上,放在思念里。静静的闭上眼,心就飘飞在想你的旋涡中,幸福甜蜜荡漾着每一缕空气,如此美好。红尘陌上,盈满怀香,在一阕清词中慢慢行走,那些过往,也便如花,悄然绽放。清风,一抹微凉,如水温柔,落入心间,最后飘去,再消失……这一刻,有心跳的声音划动着夜空,只是静静地等待一种感觉——仅仅让你知道那种感觉:读解文思中流转的眼眸,而后诠释出的那份心灵的共鸣!

初识的渡口,相逢醉了季节的眉间,那些懂得,那些温暖,润泽了我们的心灵。与你一起静听风的呢喃,守候着岁月静好。微风,捎来远方的轻轻呢喃,荡起心湖中的圈圈涟漪,我捧着五月的温柔,倾城而来,于指尖绽开朵朵玫瑰的馨香,在风中微笑,轻扬,辗转,别致婉约呓语中的一眸浅笑。回忆那些镌刻在心底的心心念念,婉约在文字里,书写一份诗意,在清宁之中,缄默如烟。

岁月安暖,青丝缠绕一路情长,入眸的风景,明媚着浅笑。随意掬一捧岁月的悠然,温馨,恬淡。你的笑颜如暖阳,温暖着我曾经清冷的心涧,那抹柔情在指尖曾翩翩而舞,曾旖旎而歌,那份炽热的余温,摇曳了一个又一个恬静的梦。一帘花瓣,摇曳着爱的馨香,眼眸中漾起圈圈透明的涟漪。有你的日子,快乐依然,幸福依然,细语呢喃之间,也有一股悠远与恒久的力量。

想念你,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它只是一种感觉。总是在寂寞的时候乘虚而入。当思绪,穿透时空的阻挡,跟随内心的声音,飞往苍茫彼岸。临水之畔,轻吟浅唱,一卷心语,朵朵合欢,时光的韵脚渐次层叠,婉转了如歌的诗行。与一段记忆对视,我与你隔着一程山水的距离;与一段光阴对视,因了你的真心,我的纯净,因了那一程山水的旖旎,你视我为生命中的一次最美丽的相遇。梦幻悠悠,一场花事,一消沉醉。眉间心上,是过尽千帆的安然,笑容的明媚,便是最幸福的点缀。

岁月,诉不尽梦的芳菲。一纸墨香,缱绻成一段一段永不迂回的流光,应着穿梭年轮的泛黄以及美好。风,泛起如潮的心绪,爱的柔情,一次一次与你邂逅在思念的延续,一直定格在心里,点点滴滴,从未终止过。执笔的痴念,饱含的情思,将约定的等待勾勒。在记忆的芳华里,浅浅的依然暗香。

回首的眸光里,盈满晶莹,心瞬间被濡湿。美丽的情愫在时光里缓慢流淌,心间是一脉无形的牵念,恰似你的低低喃语在耳畔萦绕,一直延伸至梦的尽头。轻掬一袖清风,在一帘月色中潜入平平仄仄的云锦,几分清寂,几分柔韵,凝结成深情的绝美书笺。盈一怀静谧,携一帘浅梦,我在期待一场款款的邀约。于清音深处,烹一盏文字,韵一场花开。任一笺绯红,在情深意重的回望里,被岁月赋予最美的风情。

夜阑人静,暗香盈满西窗,在文字中咀嚼每一瓣花香,把每一份欣喜都写在双眸,绕在指尖上。一首心田里的诗韵,润色润香清丽而恬淡。风轻云淡的日子里,一场遇见,已足够温暖一生。花开有爱相依,花落有情不离,裁一段光阴,装点锦瑟年华,让似水流年开出爱的花朵,相遇是一树花开,相守是花的硕果。

和着夏天独有的醇香,我将想念轻轻写入流年的红笺。心怀夙愿,许时光静好,任思绪飘逸在千山万水间,吟风弄月,诗韵飘香,一路的缱绻,唯美中透着静好。水墨落花,笔笔透着安然,隽秀着情谊的静美。描一幅岁月风华,你永远是我笔下诉不尽的情怀。和着微凉的月光,念你给予的温暖,幸福漫上眉眼。在诗的画面中,流动和飘逸着对爱的执着和真诚。写给花香的四季,写给隔岸默默的你。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

繁华三千,只倾其一人,那首爱之歌,于心扉浅唱,依然温暖彼此的心。岁月终会走远,我相信,我们会一直在,因为我们早已习惯了在一起的时光。只待你从远方走来,伸手,摘下一朵爱的玫瑰,让你亲手插在我的发间,穿过我的秀发,那一帘幽梦的相思,沾满了我们欢歌笑语的回忆。携手未来,让我们,在光影如花的交汇里,与你守候着一段如媚的不离不弃。只是为了在履行,泽一城终老,白首不相离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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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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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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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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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毫无顾虑的一个懒觉,醒来已经是八点多,阳光透过窗帘,隐隐约约的暖色光线,如一盏桔黄色的灯,均匀的铺满了卧室的空间。下得床来拉开窗帘,光线由暗转明,耀眼的阳光,内心一喜,今日又是一个有着暖阳的冬日

静静的躺在床上,假寐着。几声麻雀叫声从窗外传来,撼动着内心,睁开眼来,随声看去,窗沿下居然有一个小小的鸟窝,几只小麻雀正在叽叽喳喳的私语,看着这一幕,内心的喜悦不断的扩大,扩大……感觉得到窗外的生机盎然,我也是生着的,我也应该盎然,不是吗?这样想着的时候,觉得活力在体内苏醒,于是,起身着装梳洗。

下楼吃早餐去。

走在街上,必竟是冬日了,随处可见的枯瘦落叶,飘飘洒洒,萧然的寂廖,因了绿色越来越少,孤枝越来越多。阳光虽然温暖,但清冷的风仍然让人觉得寒意袭来。劲间的围巾,身后的长发,起舞着。小鸟儿舍了枯枝,飞身栖息地面,大约觅食,有人走过,便潇洒的飞身而去,双翅扑打有力。让我不禁羡慕,虽冷而不惧,活得自然有精神。

不远处又栖一只小鸟,轻轻的俯下身去,想要与它互动玩耍,怎料那小鸟儿极其精灵,不待我靠近,轻鸣一声,飞离地面而去……

不禁轻笑出声,觉得有趣得紧。

走进一家嵊州米粉店,点了一碗嵊州正宗柞粉丝,小店老板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柞粉丝送了过来,拿起筷子,兴味盎然的开动,温度被吸取,全身暖和和的,舒服得紧。付了钱,心情洋溢着舒畅,步子变得轻快,哼着小调,嘴角也扬起了笑。

寒冬暖阳的和煕温柔,远比盛夏骄阳的热情如火更让人感激与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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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登高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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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就是那片离开家乡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叶子么?诗人登到山顶高处,望着眼前朦胧的山色,默默仰头问天。而天却也是沉默着……

就在这一瞬间,山雾遮掩住了阳光撒下的金鱼绫,这淘气的小东西却不愿就此罢休,仍在山的怀抱里若隐若现。

但诗人的眼里只有让人眼眶打湿的山雾。在山的对岸,似乎传来了阵阵猿啼声。无精打采的鸟儿在天上斡旋着。他们是迷失在了诗人的世界里吗?他们一如既往地挣扎,却无法自拔,自始至终困在了这片悲伤地水域。

磅礴的长江就在脚下,孤身一人的诗人伫立在这条祖国的血管上,感受着血液流淌,气势如虹,身后那棵可怜的小树呵!枯黄的落无力地往下飘,秋风毫不留情地玩弄它们,它们脆弱的身子禁不起风的萧瑟,无方向地摔在了冰冷的地面。它们太冷了,蜷缩着抱在一起取暖,铺成了一条暗黄色的地毯。

诗人潸然泪下,泪水停留在了灰色的鬓前。诗人能察觉吗?然而,他只是不断地咳嗽,时不时细细地抚摸自己的双鬓。诗人闪烁的眼睛里容纳的不只是所谓的山清水秀,还有那关于岁月的一段段感人故事。

一股似曾相识的香气夹着秋天的气息从突兀峻拔的山后传来,那是酒!诗人为之一动,却又安静下来。他知道,只有雪鬓霜鬟的他,又能怎么样呢?

秋风习习,一位疾病缠身的老人,站于高山之巅感慨着人生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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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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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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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味菠萝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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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下午放学回家,妈妈对我说:“明天早上我们吃菠萝饭吧。”

“真的?太好了!”我高兴得险些跳起来,“我可以一饱口福喽!”

晚饭后,妈妈就开始准备食材了。她先把菠萝对半切,挖出菠萝肉切成小小的一块块,然后把菠萝壳清洗干净。接着把火腿肠、洗好的胡萝卜和浸泡后的香菇切成丁。看着妈妈娴熟的刀工,我不禁有点佩服妈妈。

晚上睡觉时,我躺在床上,却总睡不着,心里一直惦记着菠萝饭。它好吃吗?是酸的?还是甜的?……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我慢慢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我跟着妈妈进了厨房,站在一旁观看菠萝饭是如何诞生的。只见妈妈打开煤气灶,往锅里到了点油,趁着热油的一点儿时间,妈妈见缝插针打了个蛋。不一会,油就开始咕嘟咕嘟冒小泡了,好似一个个小精灵在跳着欢快的舞蹈。妈妈立刻把打好的蛋液倒下去,并手握锅柄慢慢转动着锅,让蛋液沿着锅底铺了薄薄的一层。OK,煎蛋做好,切成小块放在盘里备用。接着,妈妈往锅里放了胡萝卜丁、香菇丁和少许盐,待它们炒熟后就轮到米饭下锅了,几下翻炒后,一粒粒糯米变得晶莹饱满。然后,把火腿肠丁、菠萝块,蛋块和葱一起放入锅中翻炒。最后,把炒好的米饭放入菠萝壳中,菠萝饭就算大功告成了!

看这菠萝饭,哇!白、红、褐、黄、绿,五颜六色,相映成趣!热乎乎的糯米,又白又香又软;红红的胡萝卜与火腿肠,安静地躺在雪白的米饭上;嫩黄的菠萝块和金黄的煎蛋像棋子一样星罗棋布,随意地洒在米饭上;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香菇丁和绿油油的葱花,令人垂涎欲滴!

我猛吸一口气,一股香味儿扑鼻而来;吃一口,哦,酸酸甜甜。“味道太棒了!”我忍不住大叫起来,“妈妈,忒好吃了!色香味俱全,堪比山珍海味耶!”妈妈开心地笑了,我如风卷残云般吃完了这份菠萝饭。

大家知道为什么它这么好吃吗?因为这里面添加了一味特别的佐料,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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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情牵梦萦,你别吻我的孤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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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第二次洪来了,古镇磁器又要被淹没半条街;朝天门码又将变孤岛。或许受某种莫名绪的影响,我的心再次跌落到低谷。一种无法释然的心态像夏蒸腾的汽,润、燥的往涌。独守在蓝窗帘下,悄悄驱赶着挥不去的郁积,只想对你说:你别吻我的孤独

没有遇见你之前是一种孤独;遇见你又是另一种孤独。解不开的心结,无异是一种伤害。

我想知道未来的路径,有没有三角梅的红艳;我还想知道,当我在七月晚里倦了的时候,能否嗅到茉莉的芬芳?听见你呢喃的说着似懂非懂的承诺,牵强于狂之下的理由。你潇洒的挺拔,只是冲着这个季节葱郁的子,一到冬季你就萎靡不振了。

缘在手中,变得可放、可握。

黄昏的暖投在窗台,玫瑰的光晕渐渐抚去炎。突然想去嘉陵江边走一走,看一看滔滔洪,洗涤困惑了半晌的心。让感岔开一条路,思索下一步没有碑文的里程。

紫的光晕在眼前浮现,漫步小径,泥土呼吸的息扑面而来。豇豆在斜斜的竹杆垂吊着委婉;空心菜在坡地疯狂的吐着绿意;菊花放肆地开在空地旁,招摇白白的花冠。红砖砌的矮墙,是滨江路的屏风;站在矮墙的藤蔓下,可仰视高楼窗户夕的掠影。

光烫印之后的黄昏,在半空中织就着缕缕多彩的丝线,不可触摸,又令留连。我可能会就此留入梦中,但你别吻我的孤独。

悄悄的哼唱起一首歌,一首黄昏和江的歌子,把你的模样当作音符浮现,在空中飘飘飞飞。你不在时,我踱步小径,牵着你;还是但愿你别吻我的孤独。

嘉陵江,洪退去了不少,稍感欣慰。排的柳树齐齐的剪着女似的刘海,崭露出绰约的风姿;长堤夕缀在沙砾泛着莹莹的光。我知道,我没有征服自然的力量,/只会投入欣赏的眸光,打量这曾经熟悉经过洗后又陌生的景物。望着山川、江流,我然觉得担承好重,沉重到一江滔滔之谁来托起?

灵犀的隐忍,或许是乞求愫的暗合。仰望竖琴式的大桥,落半悬在桥顶,钢索镀一抹金。谁会在玫瑰云渐退的时分弹响琴弦?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是云霞的唇边,还给你脸颊一咂亮。

还是让云霞袅袅变淡吧,随轻风散尽,让我独自品味着孤独和怜,给自己一个理由:太晚,让我独自回家,与梦相伴。你别吻我的孤独,让我在梦醒后,捕捉你没有方位的影。

静静的坐在长廊的石阶,静静的观江涨。乔木林淹没在中,露出树冠的枝叶,在赤中呜咽;在石阶下打着,哗哗作响,裹着沙砾席卷而去。几只指拇大的小鸟快活的飞落在中的树枝,翘着尾巴,机灵的环顾四周,偶尔发出几声鸣。须臾,抖动花翅飞攒进绿雾一般的柳树丛里去了。

缘分如丝缠绵,有如淡淡的余晖将我包裹,无力割舍,然后安然带入梦中。遇见你是一种孤独,你别在梦中吻我的孤独,唤醒一地月光,在如洗的月光之下,丢一声惋惜。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我梦中的港湾?让我恬静的停泊。

淡淡的,何须溶在一江奔腾的洪之中,又何须寄予虚幻的晚霞。此时,云霞缓缓的变了浅褐,太渐低,像一个硕大的红球挂在竖琴桥的弦,浮光掠影里,江面变得坦平而深邃,给如茶一般酽酽的印象。

如茶,相思如茶。让我一个在梦中乐活。你别来扰我的一枕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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