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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优秀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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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与爱情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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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在水上山间,凌空越阻,千姿百态,普渡众生。

我没有见过多少桥,但断桥确是另我十分地神往。不仅因为它独特的名字,还因为它传奇的故事。

白娘子和许仙就是在西湖断桥下相识的。“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就这样,他们共同撑着一把伞,在漫天的细雨和桃花瓣中,走过这浪漫的断桥。

牛郎与织女的相爱受到王母娘娘的反对,被银河相拦隔。喜鹊似乎读懂了“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纷纷在7月7日这一天聚集起来,搭就了一架“鹊桥”,帮助牛郎与织女相见。试想,花飞满天,彩云朵朵,又有这样一座活泼的桥,真是入画的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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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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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已经买来一个多月了。买这本书其实是受了《听听那冷雨》的蛊惑。然而,这样的蛊惑,估计只要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大抵都是抵挡不住的。

现在回想起来,20 7年所阅读的散文中,我所受影响最深的,除了余秋雨,就非余中光莫属。读余秋雨所写的《一个王朝的背影》,我是一边感慨,一边被吸引得直往下读,那种感觉是第一次从写景散文中得到的。相比余秋雨散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却让我不禁拿着书本在房间里踱步,边踱步还要边朗读起来,那声音是兴奋的,如同念一首情诗一般,整个情绪激荡着念完,仍意犹未尽。这哪是散文,明明是诗,是音律啊!

《听听那冷雨》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余光中的窗户。在这篇散文中,他带领读者用感官体味雨的所有美妙。文中,他神驰意往、任思绪飞扬:雨丝绵绵可喻情丝绵绵,冷雨凄楚可喻思乡之切、思而不见之凄然。紧扣着"雨",他泼墨而下,一唱三叹,令读者无不痛快淋漓,感情激荡。全文读来,富有音乐感和节奏感。如写雨时的"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清清爽爽新新","轻轻重重轻轻",等等,这些叠词的运用,娴熟地将古典语言与现代白话文结合起来,让人读来感情充沛,余味无穷。

读完《听听那冷雨》,我多次去书店寻余光中散文集,然而,多次找到诗集,散文集却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网上购物,才购得这本《余光中散文》。带着好奇,带着渴求,我走近了他的文字。

今日读《余光中散文》,我先复读了当中的《听听那冷雨》,感受其美妙的音律。之后所读多篇写景散文,不及《听听那冷雨》朗朗上口,但新的发现却仍是不少的。

余光中是位涉猎广泛的作家,常自称:"文学创作上的多妻主义者。"梁实秋也曾这么评价:"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

自序中,余光中写道:"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一篇好的散文,都有作者的影子。他对世事的看法,他的心情,他的思想,或多或少会融入文字当中。所以,余光中认为:能够抒情、讲道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比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而从他的这本分为抒情散文、知性散文、小品文三辑的散文集来看,他却必是兼擅叙事和写景的大家了。

他的所思所想,在笔下细腻而深邃。在前往南太基的渡轮上,三小时的航程里,余光中写道:"海岸与海岸之间,你伸向过去和未来。把身体遗在现在,说,陆地不存在,时间静止,空间泯灭,让我从容整理自己的灵魂。因为这只是过渡,逝者已逝,来者犹未来,你是无牵无挂的自己。一切都纯粹而且透明。空间湮灭。时间休止。"他的这些想法,我们何尝没有过,但是又何尝总结了出来,更多的,我们只是陷入混混沌沌的思绪和茫然的孤独罢了。

阅读文章的时候,我总喜欢备一个摘抄本。然而,读余中光散文,我发现这种摘抄几乎要整篇累牍地抄下去了。文中的精彩句子实在太多!想象力的空前强大,比喻句的格外生动,感情的独到细腻,让人不赞惊叹连连。"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蓝黝黝的浑沦中,天的茫茫面对海的茫茫,海的茫茫面对的仍是天的茫茫,分辨不清,究竟是天欲掬海,或是海欲溺天。"如此生动形象的描写,不由人不沉浸其中了。

这一天的阅读,心情很是愉悦。品读这样优美的文字,心静才不算辜负。而以这样平静的心,去接受这样的文字洗礼,其中的美好收获,也才是不负时光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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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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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薰衣草的芬芳,散发在我的心间,久久不散。

初中的学习生活伴随着与日俱增的压力,在这强手如林的班级,成绩的不稳定,让我不免担忧心急,可不论如何努力,仍无法取得出彩的成绩。

妈妈见我每日愁云不展,坚持让我放下手中的笔,离开堆满本子桌子的书桌,带我来到了郊区,那个自然淳朴原始宁静的熏衣岛散心。

熏衣岛因熏衣草得名,站在桥头眺望那片紫色,有种放眼风烟如画之感,淡淡的清香笼罩着整个庄园,清新如梦。

这么美的景色,熏衣岛却不如蕃茄,天颐庄园有名,那么薰衣草如此努力地开放也不过是白费力气。

妈妈理好行李,见我独自一人站在窗前,走到我身边:“还在看哪。”

我心不在焉,随口应着,脑中仍在思索自己付出的努力和收获完全不成正比。

妈妈似是早有准备,语重心长地借景开导:“这里的薰衣草虽然极少被人们欣赏,但它并没有因此而舍弃生命,开放一天,便芬芳一天。不媚俗做作,才得以香得如此朴实,你要学习它哦,成绩不好不被肯定就去怨天忧人吗?不盲从不造作,保持本性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努力过,散发过芳香就可以了。”

是啊,只要努力过,就可以了。

妈妈的话驱散了我心头久久不散的阴云,使我茅塞顿开。

虽然努力过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凡事尽力,别留遗憾,即使不成功,开花给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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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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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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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遇见时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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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说过一句话“在这城市里,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想着同样的事情,怀着相似的频率,在某站寂寞的出口,安排好了与我相遇”所以在遇见和你相似的ta之前,就当之前种种坎坷与不顺都是使你完美的历练。

尚若能遇见一个走进心里的人,已经很幸运,我们难过,那不是对方的错,而是习惯了黑夜的人,好不容易得到一些光芒,太害怕再次回到黑暗里了、

回忆有时就像是滤镜,它能将你脑海中那个人身上种种小瑕疵全部过滤掉,,回忆会美化一个人的存在,也会使一个人日益模糊......而记忆则始终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磅礴的夜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我已经快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依旧记得心动的感觉。

那年,在夏日的某个晴天,我望见了那从窗外奔跑而过的身影,飞扬的发丝,夕阳下无比柔和的暖光,才有了第一次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感情到底是什么没那么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遇见一个人。我不需要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只有知道我爱不爱她。在自卑与寂寞的海,我一天没靠岸,就一天不会停止这场起伏不定的潮汐。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也许爱上一个人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可世事无常总跟我们微笑着开玩笑,我们应该深深鞠躬,表示感谢,留给世界一个背影,我们走我们的,与它且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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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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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春燕低飞,飘雨的日子是笔尖下的所有回忆,收集那么多的温柔,在春花秋月里落霞余温。

赏细雨初歇的清新,在清寂中听云水禅音,拥一片花香忆在心底,书写深刻的本真,一花一草生成无限葱茏,平淡的皆成写意。生命的年华已喧嚣在黄昏,一种可以沉静,可以沉思的颜色,那是忧伤的底色,一场可以在烟火里萌生的恬静,时光的温和还是那些千千结,终会在烟火的浩荡里,平淡寂寞着离别。

拥一片阳光在心底,人生便没有阴雨天。共度山河与明月,我想忘却了太多,关于爱,关于情,关于恨。

穿行在晨与暮之间,去听雀鸟齐鸣,黄昏有云,是绚烂的色,逆影里都是那么孤寂的宁静。

看往事溅起飞尘,落霞与孤鹜齐飞,花开花落,雁来雁回,雨迢的风声只是想最好的记起,回忆已经入骨,朝阳中沐浴,晚霞里沉醉,如果说生命是一首歌,那么,轻盈奔波的脚步赋与阳光同行,唯有初遇的馨香。

欢笑渐凉的寒意,低语浅浅的伤感,爱情是怎样的逝去,又怎样步上群山。神色柔和,穿行日出与日落,将韶华倾覆散作人生与生活,爱那即将逝去娇嫩的笑脸,爱那些回忆沉淀在生命的每一天,指缝里写昨日的故事。

浅显易懂的心事,于浅笑里花开花落,那么多的碎碎念念,也便穿于岁月深处,捡拾大大小小似曾相识的过往,把哭与笑渗入骨髓,终究倾尽了一生去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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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忆我的伯父伯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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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二月三日凌晨,我的大伯在疾病的折磨中,痛苦地离世了,那一年,大伯只有五十二周岁,今天回忆起来,整整四十二年了。

我是在那一年初三接到家信的,噩耗传来,震惊了正在平吉堡农场过春节的我,我拿着滨生姐从北京寄来的家信,痛不欲生,哭得死去活来,精神几乎崩溃。利没见我这么哭过,他也骇怕了,怕我悲伤过度,毁了身子,总是劝过来,劝过去。我哪里听劝,只是哭,哭得捶胸顿足,哭得泪湿衣衫,我不能自拔,不吃不喝,整整三天没有吃饭。

我的大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不像爸爸那样有文化,性格内向,不善言表,小时候读了几年私塾,为了供养我的爸爸读书,大伯放弃了学业,每天和奶奶挎着小筐到街上卖煎饼果子,挣点零钱,日积月累,攒下一些钱……我在爸爸的一篇日记中,见到这段回忆:“何门祖籍河北大名府,善乐营(现龙王庙镇)。清道光年间,因兵荒马乱,连年不断,居家老小,难以生存,便由何门一支兄弟四人的“队伍”,背井离乡,逃荒关外,落脚在牡丹江宁古塔。一九二七年,因中俄战端开启,祖父携家逃难到东北,在大城市哈尔滨落脚。那时我同长兄(我的伯父)均是小学生,余年十一岁,兄长我两岁,初到疏地,生活囧迫,吾兄及母均做小贩,走街串巷,叫卖街头。祖父悯我天资聪敏,不忍命我作街头叫卖,我后来只是读书,不问他事,但我不能忘掉吾兄为我能上学读书,却在凄风苦雨中挣扎,助我完成学业,我此生最为感激的便是我的兄长。”爸爸的这段回忆,让我知道大伯的清苦身世及所为他人,一生默默无闻的品质。

我的爸爸最后成了知名大学的教授,我的伯父却成了一个只有初小文化的建筑工人,在五建公司搬砖,运沙子,干体力活。我在地院附中上学那会儿,大伯正好在八大学院的附近工地上班,我因是住校,每周只能在周日才能见到家人,大伯想我,就从学校把我接出来,在周边的小饭馆吃上一顿“美餐”。大伯的工资很低,挣的都是辛苦钱,能下馆子吃饭,在当时真是很奢侈的一件事。大伯望着我,心中充满疼爱,只是一个劲儿地催我吃饭,往饱了吃,他却不下筷子,我说:大伯,您吃啊,累了一天了。大伯只是随便扒拉了两口,让我吃了个肚歪。吃完饭后,大伯还要从八大学院骑自行车到新街口的家,一路十几里地,我回到学校,没用几分钟的时间,坐在教室里闷头写作业,却忘记了还在路上奔波的大伯,现在想起来,真是不懂事,我怎么能一个人吃得肚歪,却全然没有顾及劳累了一天的伯父。

一九六九年九月,我在宁夏生了二女儿云儿,北京的家虽不富裕,却也托人带了五斤挂面,二斤红糖,我见物如见人,思念北京的亲人,思念还在建筑工地干苦力的大伯,他挣那有数的几个辛苦钱,却还节俭出来,给我买些补养品。那时我的父亲还身陷囹圄,不能顾及我,只有伯父、伯母还挂念远在大西北的侄女儿,他们从小就疼爱的我。因滨生姐的亲妹妹早年就己去世了,大伯、大娘视我为他们的二女儿。

我在下乡的那些日子里,无亲无故,利在文革中又被群专,只有二女儿和我相依为命,每到月圆之时,我躺在炕上,看着那皎洁如玉的月光,暗暗地落泪:我的亲人啊,我们何时才能团聚?我们哪一天才有出头之日啊!我把思念和痛苦都用书信与家人诉说。那信的内容,至今我还记得:亲爱的大娘,大爷你们好!我想你们,你们寄来的信我收到了,知道你们也想我,怪我当初不听你们的话,非要下乡,到农村来受苦,如今后悔莫及,我非但不能尽孝,却还让你们惦记,朝朝日日不弃不忘!等探亲假时,我攒够了火车票钱,定会回京去看望您们二老!

女儿两岁的时候,利解除了群众专政,他也思念北京的亲人,想立即回京,去探望他的父母,于是我放弃了回京的机会,把攒的21.8元车票钱,塞到利的兜里,他揣上钱,领着两岁的女儿,踏上了回京的44次列车……

利回京后,带着云儿到新街口看望伯父.伯母。二位老人看到了外孙女儿,悲喜交加,有如看到了儿时的我。他们越是端祥我女儿乖巧的模样,越是思念我,心中那说不出的痛苦,怎么也不能释怀。女儿在姥姥姥爷家住了十几天,离别的时候,二老老泪纵横,不愿意再失去那永恒的亲情和对我的怀念。云儿走了半年多,大伯就病了,他患了严重的肝病,医生说他整日郁郁寡欢,饮食不良,思念我,思念我的爸爸——他的亲弟弟,一晃十几年了,爸爸在监狱里,受着非人的待遇,大伯去农场探视爸爸时,常常是相对无言,在心灵深处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创伤,让他把怨和思念都深深地在心里含着,埋着,藏着。他在病床上水米不进,后来病情恶化,转为肝硬化腹水,没过多久,他就在农历十二月十九,差十一天就春节了,痛苦地离开了人世。等我接到噩耗时,大伯己深埋于地下,七日那天,我梦见大伯看我来了,他的在天之灵依然不忘亲人,不忘人世间的一个个是是非非。

一九七八年底,大伯己离世六年之久,爸爸被无罪释放,冤案得以平反昭雪,他带着全家人到北京东八里庄的回民墓地给大伯迁坟。那时我全家也按知青政策返城了,我们来到一片己经种了菜的墓地,到处是泥土和水沟,那棵埋在坟边的小树在风中摇曳着,还能依稀记得那坟的位置。

我长这么大,尽得伯父恩养,却没有孝敬老人一天,今天迁坟,我定将老人的遗骨全找出来,哪怕是一个小指骨,我也要把它从泥土中扒出来,放到地面,一块块骨头拼起来,还会出现一个完整的骨骼人像,让大伯完完整整地迁居。那一天,我尽心了,也尽力了,第三天我的脸全肿了,长了黄水疮,可能是泥土中的细菌侵蚀了我,可是我却踏心了,因为大伯又有了新的归宿,所有的亲人都在身边,都在为他诵经,他可以安心了!

七二年那一年,大娘是她生命中最痛苦,最悲伤的一年。六月十三号爷爷又去世了,一年中,两位亲人相继离世,大娘在眼泪中顽强地活着,后来老人家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每日去清真寺跪经、礼拜,积善行事,助人为乐,乐善好施,她后来一直活到99岁逝去,才去那己孤单了近半个世纪的墓地去大伯合墓,生生死死,悲欢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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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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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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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灵魂的呼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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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曾到 听到远处如阳光般强烈生命力的呼唤?你可曾感知那个最温暖最光亮像火种一样明亮的东西已经在你不易察觉的时候轻轻放进了你的心中?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逐步改变了呢?在这不易察觉的时光里呀?

昨天晚上,看电视《让梦想飞》,台上一位面容和蔼慈祥的妈妈,是新加坡赫赫有名的饺子王,她已经在 新加坡开了四家饺子连锁店,她的饺子知名度连新加坡的总理都亲自去品尝过三次。

她这次回国的梦想就是要无偿的帮助四位家庭条件艰苦的大学生到新加坡去学习去创业。这样功成名就的女人,谦和真诚地讲述了她当年到新加坡的辛酸与困苦,她讲到:“ 因思念家乡的亲人和生活的困顿,那时的眼泪就像是泡在水缸里,可平时又不敢哭,只能在淋浴洗着澡时,任泪水铺天盖地汹涌着,晚上,睡觉的枕头上的泪水总是湿漉漉的。”她回忆着心酸的过往,声音哽咽着。台下的观众,好多人的眼圈都红红的蓄满了泪水。

而我却还能安静地 坐在电视机继续看着,出乎意料的没掉一滴眼泪。只是心久久的被触动着,我已顾不上掉泪了。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饺子王有了辉煌的事业呢?是什么让她不妥协不放弃执着地坚持下来了?是因为她灵魂里永远安放着信心,善良和希望吗?而她强大的心灵又能时时不断浇灌这美好的种子,所以,内心里长成了一片永恒的绿色植被,不但造福于后人,还能继续繁衍传递下去。这种发自肺腑灵魂的呼唤,已引起我们心灵的震撼,也提升抚慰了饥渴的灵魂。

而我们却一直沉溺于固有的生活方式,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而活? 就算现实再苦闷无趣,也不愿意去挣脱那枷锁,那我们来世上走一遭,该错过美丽的风景?还有多少未知的可能的结局还没有领会到?日子就仅仅这样过着吗?我们以为人生就是上大学,找稳定的工作,赚不多的钱,成个稳定的家,仅仅就是这样了吗?让日子就这样灰灰暗暗过着吗?打打扑克,玩玩麻将,精神没有着落,醉生梦死,稀里糊涂,无所适从再传递给下一代吗?就仅仅这样过着吗?

在这宁静的夜晚,你是否已经静下心来感受到了像饺子王这样强大的灵魂的呼唤?那种带引鼓励我们 逐渐往前走的力量?而我们能做得也就是跟从这样的召唤,在心里为自己亮一盏灯,照亮自己的同时,也去温暖别人吧!

不知你感受到没有,其实,你身边的一片草,一株树,一朵花,一泓水,一座山,一卷云,一句话,一首歌,一个微笑,一个温柔的眼神……,都会让你感觉到来自灵魂的力量和抚慰,不信,你试试,这种伟大的灵魂的呼唤一直一直会陪伴你, 而我们也会在不易察觉的时光里逐步提升了,一定会不断不断的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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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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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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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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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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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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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回顾了那本汇集了无数悲伤感情的作品——巴金的《》。

可以说,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地写出来的,是包涵了作者的真情实感的。

静静地读着“序”,我突然间感到一股暖流腾了上来,仿佛此时此刻,那位伟大的作家——巴金,正一脸慈祥地坐在我面前,与我对话。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主角,也没有一个人有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传奇故事。他们跟我们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更黑暗些、再黑暗些。那个所谓的“家”早已变成了口中的代名词“苦海”。

又看了看这本书的背景——那是一个充满了陈观念的社会。我不禁感到十分同情这本书中的人物,他们被旧观念束缚着,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我也羡慕那些虽被束缚住却仍不放弃的人,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能坚持下去呢?

在这本书里,作者着重刻画那些丑恶现象,来讽刺黑暗的旧社会,同时也深刻、细致地描绘了“觉慧”、“淑英”等“进步青年”。

我认为,巴金这么用心地刻画这些人物,不仅是为了讽刺旧社会,还体现出他作为一个“爱国者”,迫切的想让祖国强大,旧社会拉开新的一幕,脱离沉旧、败的老规矩。

那么,我将用巴金写过的一句话结尾:春天,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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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致女儿生日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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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烈日炎炎,高温38,而人生旅途中的高考,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晚上点燃的红烛,摇曳着温暖的光芒,我和你的妈妈围绕着幸福共祝我的爱女——生日快乐!

十年磨一剑,而我们夫妻用心做土壤,用爱做养分,用情义为浇灌之水,十七年的努力,十七年的悉心照料,给我的惊喜,给我的慰藉,给我的启迪,给我的反思,给我的快乐,就在生活的点滴中慢慢呈现,回首处,已是过往。望未来,也许风雨飘摇,一叶孤帆;也许一帆风顺,一马平川;也许风平浪静,花开四季;也许跌宕起伏,抗风搏浪,反正不得而知,但女儿,你必须扛着,扛着就是勇者,扛着就是成功,扛着就是希望,扛着就是动力,扛着就是希冀的源泉,扛着就是幸福的彼岸。

女儿,爸爸这里说到扛着,也许你并不能全明白它的意义,我不求理解,只求你慢慢感悟,只要能扛得起,生活中的波折不算啥,扛不起,就是无言的悲剧。放眼望去,过往的生活中,有高三毕业考试后跳楼的凄凉,有三毛扛不过情感的纠结,一双丝袜结束的悲壮。但女儿,我不以为这就是勇者,反倒是生活的弱者,爸爸这一生吧,有失落,有痛苦,有迷茫,有不解,有沉默,有无语,有思索,也有沉沦,但唯独没有放弃勇气,因为放不起。放弃了,就是承认自己无能;放弃了,就是对自己的诋毁;放弃了,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放弃了,就是对生活的亵渎;放弃了,就是让自己最亲近的人徒增伤感。女儿,扛着的意义,就是觉得实在扛不动了,再认真的对待一下而已,好些时候,我觉得吧,生活现实中也有好多我扛不动的情况,大不了,我就跪下来,艰辛地爬过一道坎,虽然过程是艰难的,但回首处,望前景,依旧阳光明媚,艰难翻越也不过如此。我这一生就是这样吧,就这样扛过来的,希望对女儿有所启发。

女儿,明年你就该高考了,希望你能扛得起,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我虽信服,但也不愿如此。因为我明白,高中的三年,是辛苦困难,艰辛,困惑,集于一身的时段,希望女儿明白,大不了剩下的一年,拼了就是,如雄鹰搏击风浪,跨过去,就是明镜天空。你一路能顺利地走过来,不像你初中时的一些同学,没到高二,而中途退却,想着就有点可惜,虽然上大学不是唯一出路,但初中时光的付出,付之东流,也未免让人折腕痛惜,本是初中时代的轿子,而高中的途中,挫败在早恋迷途中,学习一落千丈,中途坠落。为你庆幸,虽然你也迷茫过,但你却能以自己的坚强,从迷茫中走出,确立学习的目标,以及更加明确学习的目的,我欣慰矣。女儿,高中生活,也就剩下最后一年的一哆嗦,努力了,加油,我在你十七岁的站台上,为你的努力鼓掌,为你的奋斗自豪。

女儿,高中生活的无味与迷茫,困惑与艰辛,你均一一扛过,为你感到无比的骄傲。学习中成绩的起起伏伏,相比在你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成绩好时的兴奋,成绩差时的失落,在你一路走到高二的过程中,交替轮回,兴奋时的豪情,失落时的无奈与惆怅,想必会在你以后的生活中循环更迭,大不了咱当是生活中的味精就是,扛过失落与迷惑,就是柳暗花明。生活的磨砺中,添加勇气,一生当中,我觉得最豪迈的是从头再来。论生活英雄,就是一个词——“扛着”,“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女儿,学习成绩就是你明年要战胜的敌人,一鼓作气,拿下既是。破釜沉舟的勇气必须有,但也不能学霸王,为了自己的脸面,就硬撑着不过江的迂腐。做足一战而胜的准备,也要有复读再拼的决心。希望女儿明了父亲之期望,良苦之用心。

女儿,记得在生日的晚宴上,你说过,别人为你要过生日礼物,而在你生日之时,她一点都没表示。我说了一句话,“明白你送她生日礼物的目的就是,如若是只为付出,不求回报,你就不会再纠结”。想必你不会明白,我只想说明一个道理,付出,心甘情愿的付出,不求回报的付出,淡然而优雅的接受友情的回赠,不求平等,只求心安,就不会左右矛盾,纠结懊悔。其实这个世上,付出和回报,好多的时候都不会是一个等式,这个就是关于情方面的东西,在以后的成长中,我会一一为你解读,这里我就不再啰嗦,就你眼时对感情的理解,我很满意,同学关系的融洽相处,男女生交往的正确尺度,家庭亲情的深刻理解以及应尽的义务,均达到一定的水准,我为你鼓掌。在以后的道路上,还会有爱情和其他的各种情感,在以后的谈话探索中,我们再一步步深入,这里就不再一一解读,只要牢记你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再次祝我的女儿,天天幸福,快乐成长。

十七岁的站台,望未来也许一片模糊,女儿呀,你就权当是穿越太空过程中,火箭途径的黑幕,过去了,就是另外的空间,其中的风景,在眼前明亮存在,努力了,我的女儿,我等在你十八岁的站台上,为你加力,为你歌唱,为你引航。

后记:生活的忙忙碌碌,时间的快速移动,女儿的生日已过去几天,今静下心来,为女儿解读心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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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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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段年少而又青涩的时光,但是当我们处于读书奋斗时,却对此又爱又恨,不仅面对高考升学压力,还要战胜叛逆倔强的情绪。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是七堇年的作品,它书写了作者在青春时的读书时光。那时的我们为了一根莫须有的高考指挥棒,忍受着巨大的学业压力,迎头应付应试教育的残酷,我们每个人在学习的路上迎接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互相学习生活带给我们的挑战。我们不是大人,所以在那些多愁善感的年纪里我们表现的既可笑又可爱,可我们仍然是我们,在现实生活粗糙而暴躁下,我们的内心还是会有一丝敏感与稚嫩保留。也许,这可能就是最初的我们。

七堇年在书中曾这样描绘她的青春。大概是这样的: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自己以一种盲目、消极的状态照顾着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个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床,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我想也许是青春促使我们不停地匆匆向前,所以青春是珍贵的。这样生活是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很遥远的梦想,为此我们从烦躁变得冷静,甚至不像从前的自己,可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正在慢慢成长,人不能总是活在从前。人总是要成长去思考远方的路如何继续走下去。这是藏在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这样的苍白也是我们青春的颜色。

当然,我们不可能为了高考而麻木的像机器人一样,在书中七堇年喜欢在深夜看书、做题、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她那种自我调节的小资本情调在没有空隙的青春里着实使人羡慕。我们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生活怀有一颗文艺之心,向往自由而又生机的生活。我们考大学也是为了摆脱束缚向往自由的体现。我们也可以在难熬的时光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也许这样可以使我们浮躁的心变得舒缓些,青春在这样下又变得独特起来。

由于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们必须更加坚强面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性。就像在青春时光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幅情景:常常我们努力的很久,深夜刷题背书,每天三点一线来回跑。可是考试的名次排名上却不见得增涨。我们对此失望,怀疑自我甚至想要放弃,可是生活还在继续,就像高晓松说过的,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如果你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定的决心,那么请你不论自己是否走上一条成功之路都不要放弃。至少最后不要对生活失望,我们必须有尊严地活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这句话是七堇年写作时给许许多多青少年的一句话,当然我也感触很深。

似水流年,如梦光阴。青春看似漫长却又那么短暂,有人打过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青春就像一卷卫生纸,看着挺多的,用着用着也就不够了。在如此短暂的青春里,我们怀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决的心,在青春里,我们不需要张扬自己,只要安安静静地做好自己的事,必须要脆弱敏感,只要坚强地面对。七堇年在这本书的扉页写到,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及时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好像青春就是这样子的。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们每个人都不要眷念温暖的被窝,去享受舒适的生活。青春时光每个人都需要去奋斗的,在青春的道路上肆意挥洒汗水冲向最遥远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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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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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首歌,谱写了我美丽的人生之音;青春是一幅画,泼洒了我灿烂的智慧之花;青春是一把火,点燃了我激昂的热烈之情。我赞美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璀璨的年华;我感悟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美丽的容颜;我拥抱青春,青春给了我最坚定的意志。青春,我最美的弧线!

我从小就喜欢“自古英雄出少年”这句话。因为这是我对青春的一种赞礼,对青春的一种放歌。是的,青春不言败,青春永无悔;青春是不固执,不保守,不僵化的时代;青春的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向着成功奋斗、向着成功搏击,做最好的自己,向着自已既定的目标往前冲!

__年9月,我心揣梦想和对未来的向往,带着年轻人所特有的朝气,带着对幼儿教育事业的挚爱,从最南端的古城,来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拉开了我青春五彩之梦,奏响了我青春最美的乐曲!在省城高等学府里,有优美的环境相依相伴,舒心开心;有同学间团结友爱,其乐融融;有名师们授业解惑,受益匪浅。在这片沃土上,我丝毫不敢懈怠,回首两年多的校园生活,在老师的谆谆教导和同学们的热情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拼博,由青涩到成熟,由稚嫩到精彩,甘苦自知。因为我深知只要奋斗拼博,能画出最美的弧线。

当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时,我会打起十二分精神聆听专家教授的讲解,积极思考,刻苦钻研,课下认真复习,虚心求教。记得有一次,课堂笔记未记全,我硬是利用课下时间一点一点地补起来,班上许多同学表示不解,可我知道学习是来不得半点含糊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我的态度,我的韧劲,学习成绩从入学时班级排名第三十五名,到2017一2018学年度结束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二,并分别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和合肥市二等励志奖学金。除此之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由安徽师范大学主考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课程的学习,现已开考八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均以“合格”通过;钢琴和书法也分别通过了六级和五级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当课余时间为同学们服务时,我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乐于奉献,顾全大局。一、二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宣传部长的我,积极协助社长开展工作,使协会活动有声有色;自己主编的班级黑板报,在学前教育每月组织的评比中,多次获得满分奖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自己也被学前教育系授予“优秀团干”称号。三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的社长,在学校社团老师的指导下,我牢记协会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为服务广大学生尽职尽力,深受好评。

在充满激情的奋斗过程中,让我更加理解青春真正的价值和青春的美丽;让我更加体会到青春因奋斗而精彩,因拼博而美丽。一路青春走来,虽然有酸辛、有坎坷,有劳累、有苦难,但我没退缩,没懈怠,因为只要我有同困难作斗争、同苦难作搏击、同自己拼意志的决心,就能去战胜一切,使青春散发出诱人的光彩;只要我在困难面前,不害怕,不气馁,挫折就是我成长的动力,就是我前进的方向。青春的年华也在一次次挫折的拼搏后才有了成功、有了意义、有了价值。拼搏是我的支点,奋斗是我的力量,青春的路上需要我不断地去拼搏奋斗,去收获属于我的精彩。

青春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资本,凭着健康的体魄,可以撑起一方蔚蓝的天空。青春是奋斗的号角,凭借春光勤耕耘,我已画出青春最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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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季静秋渐别离散文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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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还没有体味够丰盈的绚丽,秋便挥手向我们告别了。

风起,秋叶落满肩,禅声渐远。季节以固有的姿态,诠释着凋零,仿佛这个季节,只属于冷寂。长风浩荡,薄衣不胜寒。树影斑驳,叶落纷纷,一路的繁华,消瘦在秋风里。

秋雨淋漓,一纸素笺写下往事,在晚秋暮风吹过眉梢时,有些薄凉。曾说过的不悔,隔着那些散落的光阴,慢慢地变淡了,风烟俱散,就像这秋天凋零的叶子,是从自己树上落下来,凋零与盛放,只有自己知道。

曾经以为,一心一意是这世上最温柔的力量,于是怀抱着一份执着入怀,细数光阴,桃花落了,杏花开了,到如今的菊花正浓,初雪莅临,是时光忘了回眸,还是等待苍老了初心?

暮秋的霞不再绯红,而是清淡素雅,就如一颗心,不再向往鲜衣怒马,只希望有一份细水长流的陪伴,有一份能藏心的温暖和安稳。

光阴的起落,再丰盈的景色,也逃不过一叶秋凉。岁月本无多,这世间原本就没有永远的山河。秋风吹,吹不散悲欢过后的洗尽铅华;秋水望穿,便会行成一份淡泊和清远。

季节辗转,总会生出薄凉,可从没有一朵莲的低吟,能长过秋风迁离,于是不再空增惆怅。

秋风扫着落叶,在空中飞舞着,如一场决绝,不必去问叶落下时,是树的不挽留,还是风的太执着?也许,生命中的聚散,都是宿命,可曾经深爱过的人,到底该怎样告别,才不枉费那些缠绵悱恻的初衷?

捻起散落的旧词,再也排列不出初识的韵律,可那泛黄的一字一句,却藏着一朵花开的过往,那些拂过青绿的句子,曾在最美年华里,暖过时光。

其实人生,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你留恋,你不舍,你付出了全部的爱,最终她还是会渐行渐远。就如那一季静秋留给我的,是成熟,是丰盈,是姹紫嫣红,可她还是会远去。人这一生,总会有说不出的秘密,留不住的时间,挽不回的遗憾。所有的执念,要靠自己来成全。

一滴秋露,一抹秋凉。秋深处,万物凋零,依然会有泛绿的浮萍,在冷暖自知中,随遇而安。时光从指尖溜走,花不会因为你的疏离来年不再盛开,人却因为错过而陌路,这个秋天你曾和谁走过?谁又曾占满了你的记忆?

生命的旅途,很多时候,其实我们都已知道了结局,只是在过程中演绎着美丽和忧伤。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淡然处之,是生活赋予我们最美的姿态,淡是岁月之花开到荼蘼,而生成的沉淀与懂得,是沧桑过后的那一份禅意,是千帆过尽的豁然开朗。

生命的旅途终要远行,人生也终会遇见。你若懂得欣赏,每一处风景都会怡人,山水定会融入诗篇,岁月亦能浅笑嫣然。

人活着,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幸福。很多时候,我们违背了初衷,在年月深长的路上,走得行色匆匆,被生活的荆棘磨砺着靠不了岸。我们阻挡不了时光,拒绝不了苦难,却能守住内心,淡然地做好自己。

总是喜欢坐在深秋的暖阳里,在烟火深处,品读最后的秋天。总觉得这样会离温暖最近。人生,是一趟美好的旅行,心存善意便会散发着淡淡的清芬。窗外,风吹过落叶,虽留不下多少痕迹,可是我相信,来过,总有人会记得,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雨会记住一片叶子的葱茏。

谁曾品过一叶知秋的美丽?谁在向往落雪纷飞的寂静?花开嫣然,花落淡然,纵然是水尽山穷,叶落成空,岁月依然可以风姿万种。揽一份从容,将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在途经的光阴里与温暖相逢。

提笔字下珍重二字,明媚而又忧伤。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藏着多少命运的无奈?感谢生命中的遇见,葱茏了季节的回眸,填充了心灵孤寂,温暖了前行的路。岁月深重,终是要远行的,道一声珍重,收拾行襄,继续前行。时光的渡口,拾一叶秋心,与秋别离

我知道,秋已深远,每走一步,都离冬更近了。那些关于秋天的故事,已深藏在落叶里。曾经用心丈量春天到秋天的距离,用温暖妥贴着善与美,历经千山万水,可否依然不改初心?

这世间,每一片叶子都有它的脉络,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他的风景。有枯萎就会有重生,有零落就会有生长。沧桑的枝叶间总有明媚,凋零的背后总有重生。

只有告别昨天,脚步才会更轻盈。生命经历的不管有多繁杂,到最后念念不忘的,只有简单。用一颗随遇而安的心,将用爱恋和憧憬写下的字句,一部分留给秋,一部分遥寄给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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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幻想成蝶与你在一起的散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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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幻想是不切实际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希望变成蝴蝶,飞上天空去寻找你。你可知道,在无数没有你日子,我是如此煎熬。你二话不说就这样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黑夜,静得让人害怕。

我独自一个睡在床上,静静地看着你的照片。不知怎么,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流在了照片上。我怨你的离去,生气地把照片一甩在地上。我独自在墙角处,蹲下身来,双手抱膝,大哭了一场。心想,为什么你要这样地离开我?就算离开,也要告诉我一声。为什么独自一人去承受?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痛。我永远不能忘记,你离开前,对我说道:“要好好地活着。就算我不在了,你一定要活下去。”却不知,这话成了你我之间的分别。我还开玩笑地说:“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在对我说遗言?放心吧,我们都会好好的。”我猜想那时的你,预到了你的离开,会让我心痛,才这样说的吧。

放心吧,我不会做傻事的。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话,好好地活下去。我拿起地上的照片,忽然笑了。因为我知道,其实你并没有离开。你一直在我身边,守护着我。

忽然感到黑夜并不可怕了,因为你就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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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守护心中的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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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人生苦短,及时享乐”而我却认为人生大部分是幸福与快乐的,只是途中会遇到些许不愉快的小插曲,是这段人生不那么圆满罢了。

其实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接受者上帝的恩赐,人间的温暖,但它让我们感受到生命中的大多数日子是平常陈旧的,它平凡到可以任意在我们的记忆中抹去,因为一生中并没有那么多录下深刻印象的东西,例如:一次坏得不能再坏的旅行,一些糗事等等,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这些所谓的大事中,有多少是好事,又有多少是坏事?你随意的回忆,整理便会发现,这些大多数都是坏事,所以你就很自然地认为人生苦短,磨难总比幸福多。

其实不然,纷杂万物的表象往往掩盖着其本质,而本质就是生命中如白开水一般普通的快乐平淡的幸福被人们遗忘,而那些磨难的苦涩疼痛却深入脑海,甚至于深入骨髓,若是究其根本,便是我们丧失了体味幸福感受快乐的能力。

人们总是对太泛滥的东西视而不见。

幸福快乐的感受其实是源于爱与被爱,也许你不曾发现,但它真真又在你的身旁,就像种在心中的绿一样,它可能会小到你连你都没有发现这是幸福的温暖所灌溉的,然后一直生长,日你有足够的溢出的爱来回报平日里的点点滴滴。

当你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你便已寻回曾经丢失的体味幸福感受快乐的能力。那时候你会发现,世界比你想象中的要美,身边的人也比印象中的可爱,你蜕变了,变成了一个崭新的你,因为你重新拾回了心中那棵守护着的绿树。

你会发现“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想法是多么的荒谬,我们本就泡在蜜缸中,何来的享乐一说呢?有人追求名利,有人追求自由,这是源于每个人对幸福和快乐的定义不同,所以心中绿树的姿态也是千差万别,但这并不妨碍浇灌心中绿树的养料是爱与被爱这一点。

所以当你用爱与被爱浇灌和守护心中的那棵绿树时,它会在你心中发光照亮自己和他人。那时你会发现,生命原来是1%的遗憾加上99%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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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被吓死的驴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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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腊月的一个黄昏,山西省襄垣县原庄公社普头村边的麦场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傻小子。他上身穿一件没有扣子的破绒衣,敞着怀,腰里扎一根草绳;下身一条单薄的裆裤,脚蹬一双破布鞋,蓬头垢面,鼻涕邋遢地在麦场上溜达。

村里游玩的孩子发现这个疯子后,不远不近地跟在他的后面,嬉笑捉弄他,有胆大的孩子捡起地上的土块,向疯子头上、身上抛去,挨打的疯子低着头、缩着脖颈,也不反抗。因疯子来路不明,大队书记怕他冻死在村中后承担责任,于是,安排人用手扶拖拉机将他拉到十几里之外的地方去了,没想到当晚他又回来了。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这个傻小子冻死在了麦场里。村干部赶紧叫人把他的尸体临时埋在路边的羊圈旁,并设法与他的家人联系。

自从路边多了一个坟包后,这条路就开始“闹鬼”不太平了,频频发生一些令人揣摩不透、匪夷所思的故事。

我曾经亲眼看到,有的汽车开到这里,突然熄火,怎么也发动不起来,急得司机一身汗;马车走到这儿,牲口莫名其妙地连窜带跳,不是掉头就往回跑,就是站在那里僵持不动,无论怎样抽打,牲口一个劲地嘶叫,就是迈不动步;骑自行车路过这里,不是链子掉了,就是链子断了,要不然骑车人腿一软,“吧嗒”一声摔下车来,再想骑,上不去车,推着走,也不听使唤,只好把车扛在肩上,从路边的河滩绕着过去……

有一回,河北涉县有位姓王的老汉,赶着毛驴车到七一煤矿拉煤。为早点赶回家,王老汉抄近道经过这里。毛驴走着走着,到了坟包旁边时,一个趔趄,突然摔倒了,车上的煤撒了一地。王老汉拼命地抽打趴在地上的驴子,毛驴就是站不起来。我们几个知青赶紧跑过去帮着老汉拉拽,只见毛驴紧闭双眼,喘着粗气,奄奄一息。实在没办法了,王老汉央求我们知青点将这一头驴子和一车煤收下。经过讨价还价,十元钱就从老汉手里把毛驴、驴车、煤买了下来。当时,我们也想多给老汉几个钱,然而实在是无能为力,没有多余的钱给老汉了。

将驴子抬回知青点后,从村里找了一个屠夫,将奄奄一息的驴子给杀了,剔出了百多斤驴肉,驴皮被人拿走,还给了五元钱。我和司务长将挑好的驴肉放进食堂大锅里开始炖煮。从晚上八点一直煮到十一点,三个多小时过后,驴肉还是咬不动。继续煮吧,需要有人看着,不煮吧,这一锅香喷喷的驴肉,明天就吃不上。这时候,其他知情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因劳累一天,我俩的困劲儿也来了,谁也不愿意守候在炉边加班煮肉。经过商量,我俩决定把火封好,回去睡觉,让锅似开非开,慢慢煮、慢慢地炖。心想,咕嘟一夜,明天一早,驴肉肯定就烂了,甚至连骨头都能变酥。

凌晨四时多,当大家还在睡梦中时,突然有人急促地敲起门来,嘴里大声地喊道:“快起来,厨房着火了。”大家一骨碌爬起来,边穿衣服边向外跑。此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胶皮的味道,越接近食堂,气味越浓烈。食堂房顶的烟囱呼呼地冒着黑烟。原来,炉火已经把大铁锅里面的水熬干了,好端端的一锅驴肉被铁锅烙得黑尔吧唧的,成了一锅肉木炭,冒着烟呛得人睁不开眼。我一个箭步跑到灶台,快速把锅端了下来,一面清理着锅里的残骸,一面向同事们解释着,“都怨我,没把火封严,对不起大家了”。

看着馋涎欲滴的同事,想着他们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我的心里十分内疚。要知道,在那个依靠工分算工值的艰苦岁月,大家多么渴望能够吃到香喷喷的驴肉,解脱一下饥肠辘辘的胃口, 然而,由于我的失职,让大家想吃点肉的愿望, 顷刻之间化为了泡影。

事过之后也很庆幸,虽然没有吃上香喷喷的驴肉,但是,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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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半个青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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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暖阳,像是初夏的气候,一杯热腾腾的奶茶,像是一块刚切开的西瓜。只是女孩们依旧爱美,只是轻柔的碎花裙换成了厚的短裙。

我还是老样子,头发好像一点儿也没长,一直是个尴尬的长度。穿衣的风格也不曾变化,喜欢的东西不是破的就是旧的。当然,仍是喜欢大红色的唇膏。这与冬天似乎没什么关系,春来秋去,我仍是老样子,不偏袒谁,更不会偏心。

但难过的是,窗前的叶子落光了,我才感到冬天的严峻。这是一个迟到的觉悟,就像是一个人久了,日子过得就像是一条狗,冷暖自知,虽有不甘,却也无奈。最要命的是自己就是一条狗,一条流浪狗。

春来秋去,寒来暑往,从不会想到孤独,甚至还有些自得其乐,有时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享受哪门子乐趣。偏偏入了冬,身子感到冷,手脚感到麻木,眼角的皱纹又多了一条,这才想起,在美好的时光里似乎错过了什么。

我是不是该给自己打一巴掌?

可有些时候,嘴挺硬的。

似乎一巴掌不足以疼。

一个人的时候,我像是自由的风,赚了钱一半留给未来,一半留给现在,生活没有羁绊,要么酸,要么甜,没有太多思考。可当两个人的时候,我就莫名地有些变化了,开始害怕老去,甚至是死去。若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我贪恋那一份久违的好。

后来,这一巴掌确实是疼得厉害。

我该珍惜,更应该死死地抓在手里,即便它是流沙,也得要装在瓶子里挂在胸前。我贪恋这样的好,像是吃了毒药。多洗一双碗筷比一个人吃饭来得幸福,多一张电影票比省一张票钱来得甜蜜,多一个怀抱比一个人哆嗦来得暖和,多一个人吵架比一个人寡言来得热闹。

有些人由原来两个人变回一个人,并且享受一个人,这里面的故事一定是发生了不可扭转的事故。但这毕竟还是少数的,我不能以偏概全,仍是相信,在这个世上一定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一个城市的角落里,等待我的到来。

所以我来了,所以没有让他白等,所以我为自己曾经的一个人感到矫情。

像是青柠,整个的时候,很酸,酸得像是看透了人世间的爱情;切了半个后,才懂得,酸汁里头藏了人世间最好的爱情。

只是它需要有人懂,有人理解,否则故事就成了事故。

突然有一天,表妹问我,如果张先生和你分手了,你要怎么办?

去旅行,毕竟我和他是在旅行的时候遇见的。

去哪里?

去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

然后呢?

继续旅行。

和张先生之间就这样结束了?

如果装流沙的瓶子突然碎掉了,即便我全部拾了起来,但里头难免会掺了尘,始终回不去原来的样子。如果本该美好的故事因此变成了事故,这原本的一切都将会是个遗憾。这又何苦呢?

表妹说我铁石心肠,不懂珍惜。

我真的很想给自己一巴掌,可是不懂青柠的酸的人,又怎会明白青柠还有甜的时候。所以,倘若真有这么一天,我自然不会后悔。可幸运的是,人世间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如果任自己胡思乱想。活在当下,才是我和张先生真正要过的日子。

所以,秋天过了,冬天来了,春天似是不远了,夏天还在等待。可这一切与我又有何关系呢?奶茶和西瓜,各有所爱,碎花裙和短裙,依旧爱美。而我,依旧老样子,只是日子里多了一个人,懂了一些生活,还有点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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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情散文精选

全文共 6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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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们在这世界中追寻着爱情,也享受着。下面是相关的散文,快来看看吧。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融洽,是个被领导器重的中层干部。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

多少缘起缘落,就有多少擦肩回眸;多少悲欢离合,就有多少爱恨情仇;多少前尘往事,就有多少蓦然回首。人生的渡口,我们皆是过客,可真正驻足的又有多少?并非不懂珍惜,有些缘分注定长短,或转身天涯或刹那芳华。来的是偶然,走的是必然。没有放弃,怎能拥有;没有经历,怎能选择。洒脱而活,看世间冷暖;从容而安,便是风轻云淡。缘来惜缘,缘去随缘。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爱在时光里,无言又无语,有情似无情;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人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珍贵,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当爱已成殇,灯火阑珊处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一往情深。当爱已无奈,转身离开的或许是一辈子的温暖。时光不能永恒,而情却可以至始至终。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真心;忘记什么,也不能忘掉真情。珍惜眼前人,让爱无悔。

有一种缘叫错过,有一种爱叫不舍。一首歌唤起了一段记忆,一杯茶染浓了一种心情。每个人的心中,都珍藏着一个不可触摸的情。碎碎念念中寻寻觅觅,深深浅浅中迷迷离离。漫无目的地去甜蜜去忧伤,刻骨铭心的去沉淀去流浪,是寂寞的诗行,是往昔的芬芳,是揉碎的念想。当爱已成往,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一种忘记不是不可以,而自己的心却不愿意;一种遇见不是不美丽,而结局却是不舍的情意。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有谁能做到如此洒脱?那刻骨铭心怎能刻意忘记?那回忆的迷离怎能轻易抹去?若相遇,莫相离;若相惜,莫相弃;若相爱,至死不渝。用真诚去给予没有虚假,用真心去珍惜自有真情。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加清晰;有些人越想忘记,却越在心里。爱情就是这样,总是扑朔迷离;幸福并不容易,总是让人寻觅;甜蜜并不简单,总是让心着迷。一个眼神让心悸动不已,从此爱情泛起涟漪;一句别离摧毁了所有的美丽,从此断肠是痛的呼吸。爱过才懂珍惜,痛过才懂保护自己。爱情需要拥有也需要放弃,属于你的真心不移,不属于你的终会失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抹背影,却又无法触及;每个人的曾经都有一段美丽,挥之不去却只是一个回忆。爱上一个人只是一时,忘掉一个人却需要一生。并非无心,纵然千般不舍,爱有时候也是一种放弃,是另一种幸福的给予;并非无情,纵然万般无奈,饱尝寂寞,把凄楚深埋于自己的心底。无悔经历,只因曾经爱过,曾经拥有过。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别的,什么都不重要。

有的缘,看的太重终会失去;有些情,期望的越高失望越深。有些人,舍与不舍都是无法忘怀;有些爱,念与不念都是转身离开。缘分就是这样,或近或远,或相聚或别离。爱,有时候会伤。遍体鳞伤的痛让心无处不荒凉,可怕的思念不打烊,火烧的寂寞在疯长,回忆的感伤填满空旷的心房,揉碎的念想在无处躲藏。是凝固,是断肠,是灵魂无处安放。爱的轰轰烈烈那又怎样,自己安慰自己,可以遗忘,可以坚强。若爱,莫失莫忘,不要让爱人在等待彷徨;若惜,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到地老天荒。如果相爱,请深爱,如不深爱宁愿放弃;如果思念,浅浅回忆,以免痛断肝肠,相思成灾。唯有随缘随心随遇而安,生命需要锤炼,才能饱满。缘分需要经历,才有精彩。后记: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等待总要有一个期限,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瞬间,而我们是否又抓得住呢?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文字歇菜了一样,多久没有在指尖活跃,最近看了诸多关于青春的电影就开始痒了。

关于的青春期和爱情在我这里简直都是累点(你没看错,是累)。真是一段段长又黑暗的日子啊,那些候真的是哪里都不好了。(说得好像我经历了很多,说的好像我已经走出黑暗似得……)。凡事太过于用力,在乎太过就是会有全世界的邪恶份子来抢,挣扎过后失去,还留下深痕。

先叙述传说的神圣暗恋经历,初一时候,教室里中间是四排并列的,那个坐在我边上的男生,成绩超好,写字超好,眼神超屌,侧脸超帅,每次他写完毛笔字我的桌子一片乌云。我至今还记得他特别毒舌,每天我跟他的日常交流无非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当然还有同仇敌忾的时候,有一种你这么懂我真的好么的默契。

不知道有没人有看过《秘密花园》,他就像里面的金朱元,傲娇、自负,确有其资本。我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怎样”的拽。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实在不想承认这个小白脸的乃生是我小时候喜欢的人,看来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即使喜欢了很久,我也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只是希望,他也不会喜欢别人。初中二年级,班上转来一个女生,从别的镇转来的,大眼睛、高挑的身材、气质脱俗,俗艳的,随意的、休闲的,穿在她身上都会发出圣洁的光晕,众男生心里肯定在咆哮“女神,收了我吧”。和我有关系的是,她和我成了同桌。

我很想和当时的老师谈谈,你把一个女神和一个丑丫头挤在一起,让我每天倾听美女的烦恼,老师啊,若心理素质不高的孩子已经去见上帝了!

19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衣着打扮。每天都穿可以用三个词汇概括:弱智,土爆,and隐身。而我的同桌,那时候全身上下偶像剧里一模一样。把镜头对准我们两个,我就是炮灰。(配点《二泉映月》的音乐)

悲伤更悲伤的事是,男神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我同桌,而我我这么久来在他印象里估计是一坨不明物体。原来他各种高冷,毒舌的原因,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我也够猥琐的),想想,这下子,男生总该幻灭了吧。然后听到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尼玛。煞笔的我,在此之前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颜值高,什么都可以原谅,什么都能化粪为养分。据说他对她表白了,然后王子和公主就幸福的在一起了?求我啊,我就告诉你……(让我先假哭会!),我只能锁青春里的白莲花或是绿茶婊,最后都成为一个路人甲。初三的时候,已经不再一个班,高中更是不同校,所有的故事来自于听说……

后来的后来,所有的情感都会在时间的暗流里淡下去,我暗下决心,老娘再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嗯,哼。

再见的时候居然是高考的时候,他就在我后桌。妈蛋,这个人怎么是我喜欢那么久的男神,又矮又无神,脸上一片豆海,假装和我很熟的样子。我要静一静,曾经以为那是沧海,怎知不是乌云遮住了心眼。

穿插一段,也不是没有人喜欢过我,对我作文很好这件事,估计就有很多人相当崇拜。(确定不是我自己吧!),有一个人,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日志、周记、随笔、小说。他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本地话读音怪怪的,就取了个更怪的谐音,整个年段都知道有个人叫qun(第四声)xiang第二声),这个名字跟随我到大学,醉醉的。

对了刚刚说到哪个谁来着,什么时候我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我无意中的一句,讨厌烟味,他就戒了。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那时候完全把《故事会》当黄文看啊。看到正刺激的环节,书掉下去了,掉到我课桌后面。老师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这老师教书水平一流,但也超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到你哭。我当时吓尿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状况也是呆滞。正在我脑补快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分班了,他普通班。他送了副素描,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他喜欢写信给我,(不是情书。)我的回信,成了他的传记。

那时候我们隔一天好像就要聆听校领导的训词,很多次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可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在信里说每次都能看到我环着前面的女生。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正是我的名字,完了。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对他是什么感情。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然后呢……

直到大一下半年的某个夜里,他发过来信息: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我一直喜欢你这件事情,……

大二结束后我去他们学校找他。

远远的我就知道就他,(个子高太显眼。),篮球场外,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他网上认识的学妹,追了他很久。后来我接到来自这个小我三岁的小姑娘电话,她说她不能没有他,她说她第一次给了他,她说只要我退出,他们会幸福…………(我也怀疑是在拍电视剧,那么我是穿错片场了)。

高傲如我,从来不问,无所谓的为什么。那些关于一起谋划的未来就当我曾经听过很多笑话。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他说他只是对她心怀愧疚。然并卵,与我还有何干,即使会想起,也只是曾经。有人会说不争取是懦弱,但很多时候当时的自己一定衡量过值不值得。也可能是我并不自信,很少否定对方,却在否定自己。

后来,我也工作了,无头苍蝇一样经过无数次碰壁,我也清楚为什么留在大杭州,是为了我遇到了叶,再续我的血泪史吗。叶是我唯一一次觉得自己双商为零的人,外表书生秀气,举止绅士,恰到好处的甜言蜜语,收入高家境好,很有修养的样子,而我喜欢的更多是他的细心和温柔(配点《该死的温柔》的音乐)。我说他喜欢我完全是得了审美癌,他说那就永远不会痊愈。我以为他是那个看的到我暗淡的一面,也愿意绕着我转一圈,看到我发光的那面的对的人,从来没想过会是浩劫。

可能每个女生都受不起温柔攻势,他是一个很细致而浪漫的人,这场爱情唯一的安慰大概是享受了我在闹他在笑的美好

那天夜里,我的衣兜里突然多了两张电影票。我侧眼看去,叶的的侧脸线条纤细而精致,挂着得意的微笑。电影很好看,我却看得不很认真,嗅到他身上独特好闻的气味,也会心猿意马。我能感觉到,他也在一直在看我。过几天,我的衣兜里又多了两张张电影票。 还是这样一个循环,这样的约会,竟然持续了个月。

也有故事里的情节:男孩说:“你闭上眼”,女孩闭上了眼,男孩吻了女孩一下。

看《小时代》的时候,他说:“你如果把头发留到这么长,那该多好哪!一定比她们谁都漂亮。”说完,他让我肩背向上爬直了,用手将我的头发拉展了又说:“你看,你的头发才到肩胛骨这儿。”,可是直到分手我也没有长发及腰。

记忆里其实美好还有很多:他负责剥壳,我负责吃;他唱歌我讲笑话,陪我坐很久的公交;我生气,也会耍可怜逗我开心;下着大雨开四十多分钟的车来看我,每次他会给我买好很多零食放在我房间里;天冷了,买好衣服悄悄挂在我衣柜里;他双手托着慕斯的托盘,给我当小桌子用,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叉子尽情的吃。也许爱情总是在酸甜苦,面面俱到,我们不会知道后来的彼此会成为陌路人。

他不相信我相信他,而我可能真的不相信他。

“我是真的爱过你,只是现在对你已经感觉不到爱情,你知道我要的是爱情,我知道你要的更多是婚姻。所以我们应该冷静一段时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知道,有的人可以很温柔,也会很残忍。男人不会主动说分手,他们更擅长逼女孩说出口。

同事一直说我Hold不住他,一语成谶。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对于叶,我很想怪他,可是爱情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昏庸的事吧。因为喜欢一个人,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我至始至终没有学会爱和被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只能告诉自己,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时间飞驰,已经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一个信我伴我爱我的人,但我依然相信这世界上还是又真感情。往事在记忆里长眠,就像有部电影的宣传语: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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