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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精品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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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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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回来看望奶奶了,周围的建筑熟悉得竟有些陌生。

院子正中央那个大大的亭子仍然庄严地立在那里,只是更显得陈旧。原本红褐色的柱子有些发灰,两旁星星点点的野花簇拥在一起才使得那柱子不显得那么苍老。记得广场上的健身器材是孩子们的最爱,以前是,现在也是,一年四季都是院子里最热闹的地方,可现在却不断发出难听的“咯吱”声,小孩子们像听不见一般,毫不在意地坐在秋千上昂着脑袋哼着小曲,任凭它用沙哑的喉咙呻吟。

这刺耳的声音便是牵挂。

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便是晚饭时南二环上的车水马龙。奶奶和妈妈热火朝天地准备着晚饭,铲子接触锅底的声音和着没有间断的喇叭声一股脑儿传进我的耳朵,可我却毫不急躁,甚至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趴在窗台上直盯着来来往往的车辆。

这急促的声音便是牵挂。

那时奶奶常带我散步的广场还没有改变,我庆幸这里还是原来的样子,庆幸还可以找回些许记忆。

如今又一次和奶奶伴着夜光来到这里,碰巧,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伴着微风。那雨细细密密地打在车上,只有仔细去听,才能感觉到一丝“沙沙”的声音。它若是落在树叶上,无数水滴汇聚成一个晶莹的水珠,等到树叶再也承受不了它的重量,便重重地落下来,“嘭”的一声打在地上……

这温柔的声音便是牵挂。

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这个我不曾忘记的地方。我不知道用孤独来描述是否恰到好处,又或是无奈,还是应该为这里的改变欢喜。但我明白,有些东西就算消失不见,也会一直留在心底。

因为这里是家,这里是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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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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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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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心里有座城城里住着不归人散文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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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过你来时的路,复制了你所有的脚印,每一步那么清晰。我记录了你的每一句话,直到它们深入骨髓。你说过带我去你的城市,那里有美丽风景,那里潜藏文艺人,那里存在着属于我们的地方。只是这承诺太过仓促,走着走着便忘了。

看看脚下的土地,并不属于你我。这个城市或许会被遗忘,这方土地却留下了足迹。有一座城,叫归城,它在你不知的地方建成。你走时,它刚好完工!有一条街叫时光街,它会告诉你你爱的人儿在否!

恋上安静,恋上认识你的季节,不曾恋上这座城市,太多的虚虚假假。彩灯起了又灭,依旧精彩;风拂过再来,依旧凉爽;月圆了又缺,分分合合。淡了月光,冷了心情。

离不开的城市,戈多式的等待,盼望一个心里一直怨恨你的人,归来。没有惊喜,没有惊吓,平平淡淡,安安静静。

轻轻地来过,便轻轻地走开、走远,悄无声息。没能来得及去接你,更没来得及去送你。没有一声告别,没有最后的一句“再见”。大概就不再见了吧!

等不到冬雪白了头,忘了枫叶染了流年,光阴捞了那份纯真,遗忘着彼此欠了一份相守。在下一个梦里,在这只属于你我的城市里,相见。心里有座城,城里住着那个不归的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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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登梅坞灵岩山散文

全文共 2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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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要去登灵岩,很是兴奋。我把“灵岩山的传说”这六个字输入电脑,就跳出31万条信息来,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西施和吴王的传说,也还有太白金星的神鞭等等。要算苏州的传说最多、还有就是江苏六合和福建的灵岩山了。

我们要去攀登征服、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的灵岩山,海拔900多米。据说是因山顶有一块来历传奇的灵岩而得名。只是,诸暨灵岩山的芳名还没在网上露面,就像当年尚在江边浣纱的西施,还“养在深闺人不识”呢!

如果去登灵岩山,能挖掘出深藏在岭北的美丽传说,让诸暨的灵岩山与江苏的、福建的成为姐妹篇,岂不是一桩赏心乐事么?于是,我忘记了自己从没登过山的底子,兴冲冲地做了登山协会健将们的跟屁虫,不知天高地厚地出发了。

当我们的汽车像一艘无桨无楫的舟,穿越岭北群峰的碧波绿涛,停泊在灵岩山脚的梅坞村道地上时,已经夕阳西下了。在斜斜的余晖里,陈村长露出一脸抱歉的笑,搓着双手说:以前我们去登山顶,一个来回得化四个小时,你们今天恐怕只来得及爬到半山的灵岩寺。现在四点半了呢!四周围着的男女老少都看着我们笑并点头,证明他说得对。我们连声应着“好的好的。”就穿过夹道相送的盈盈笑目、由两个向导带着钩刀领我们上山。

梅坞溪淙淙的山泉,一路伴着我们登山的脚步。这是浦阳江的源头活水。浦阳江在诸暨一段叫做浣纱溪,这不就是养育西施的母亲河之源么?也许,灵岩山就是因为西施的缘故,才取了这个与她在姑苏的旧处相同的名字?那么……

“请问,这个山上有西施洞么?”我脱口就问身旁的向导。他笑着说,“没听说过!”

“那么,你们村为什么叫梅坞村呢?有出处么?”

“老辈人也许知道,我不清楚呢?”他大概四十多岁,也许是没听说过某些传说的。但他知道梅坞村确实有开发灵岩山旅游的构想,从山脚到灵岩寺的汽车路正在修建就是证明。

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很快就到了灵岩寺。说是寺,里面并没有和尚。也没有其他寺庙里都有的如来佛啊观音啊等菩萨。供着的是梅坞村的太祖公和太祖婆。黑瓦白墙,简单得就像山脚下的陈氏宗祠。

岭北的灵岩山就像那个“不知有汉,何论魏晋”的世外桃源,它古朴得连佛教文化都尚未来得及渗透!遥想陈氏的太祖公当年,包裹雨伞在肩,携妻带子,千里跋涉,万里寻觅。终于在岭北的这一处山头停留:松涛阵阵迎远宾,梅林盈盈留客心。泉流淙淙喷涌出,依山傍水是佳境!于是,他的拐杖往梅坞里一插,陈氏的一脉就在这梅坞村繁衍生息,流传至今……

我还在那里遐想当年情景,登山协会的小丁来催我上山了。我问,不是说到了灵岩寺就回去么?哪里,时间早着呢,马上就到山顶了。他指着林木间那一抹亮光说。快到了,爬吧!我犹犹豫豫地跟他踏上了竹林边的小道,磨炼就此不可避免。

灵岩山是一块未被开垦的处女地。杂木葱郁,野藤缠人。一离开竹林,就看不到上山的路。在密不透风的柴草中间有一条小弄,是上午由梅坞村的向导们新劈出来的。偶尔上坎不给力,想用手去抓一把野竹,却发现抓住的是已被砍断了的竹丛。好险!幸亏被小丁扶住,否则我就要“老牛翻倒,四脚朝天”了。待汗淋淋地爬上亮处,却发现不过是一个旁峰的顶。离灵岩正顶远着呢!不由得泄气耍赖:我爬不动了,坐在这里等你们回来吧。小丁满脸的笑容,一边包揽了我身上的水壶腰包所有负重,一边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快了快了,你一定行的。再说,我们回来也不从这里走啊!”就这样软硬兼施,我也只好认命,铁了心地向上攀登。人生其实也是这样的,碰到困难时,有人帮一把,自己再努力挺着,这道坎也许就过去了。而且,人一到了心无旁鹜的地步,前进的动力就会油然而生。就像小踏,她原来是想和我一起留在灵岩寺不登顶的,一听说没有退路,就身手矫健地遥遥领先了。还不时回头脆生生地喊:梅梅,快点爬,这里有树莓呢!能见识一下野生树莓,本身就是我今天来登灵岩山的目的之二。当我亲手采摘并品尝了这种酸酸甜甜的浆果,就忘记了刚才的疲劳。还浮想连翩地认为,野生树莓应是当年陈氏太祖公决定在这里休养生息的因素之一吧……

就这样前有榜样,后有督阵的。我终于在一阵欠腰噶骨、气喘吁吁、挥汗如雨的努力以后,看到了那块神秘的灵岩!

这块斜依在山顶的突兀之岩,四周有许多刚刚被刀劈断的小树桩。想来在我们要登山之前,它是深藏不露的隐者。时光荏苒,他安然在林木葳蕤中坐吸天地之精华。现在被好客的山民清除了庇荫之所,暴露在一群陌生人的面前,有一点像醉眼醒松的睡虎,似乎侧着头在端详着我们,就像我们在端详着它一样。正面看它,有鼻子有眼,侧面看它,似猛虎下山……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被太上老君用红丝线做的神鞭抽到这里来的,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跟着西施从江苏的灵岩山飞到这里来的。只知道它原来并不属于这座山,只是经历几千年的岁月浸淫,灵岩山早就成了这座大山的名字,它也成了灵岩山的山魂了……

山顶的航标证明它是这里群山的巅峰。爬到灵岩顶上极目远眺:远山层层苍翠,夕阳映照着云海雾波,四合的暮色遮住了我们探究邻市东阳风景的视线,也遮住了浦阳江蜿蜒东去的踪迹。大家都想以后挑个晴好早晨再来登山,尽情饱览这山之巅水之渊的桃源美景……

在这样的期盼中匆匆下山,一路过涧踏泉,穿林披荆,倒也快捷。只是我流连美景沿途频频拍照,又落到最后了。等踏入村口,耳边响起欣喜之声:“到齐了、到齐了!”原来梅坞的老乡自送我们上山后,一直在等着我们平安下山!这份真诚的牵挂,一路温馨着晚归的旅途。

灵岩山,我们一定会再来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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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心若有梦花自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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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梦想,就是自己人生的方向,只有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行,才能够到达心的彼岸。正如法国的小塞涅卡所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因此,一个人的人生不能没有梦想,不论梦想是大是小,是尊贵还是卑微。

我童年的梦想,在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山村。这里四面层山叠障,房屋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的梯田一直延伸到山顶,一条小河穿透山的缝隙流向远方。小时候的出行,靠的是父母的脊背和自己的双脚,记事不久后,外来的工人们炸山辟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凹凸不平的公路通向村外。

村里的祖祖辈辈,靠的是那一亩三分地,春来播种秋来收,农闲时打打猎、抓抓鱼,或者采点山货、伐些竹木等,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看着眼前的大山,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父辈们都有一个共同愿望,能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走出大山去过美好生活。所以,小时候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不好好读书,长大后就让你在家里种地。”

记得儿时的仲夏,夜幕笼罩的山村是那么宁静,只有池塘和水田里传来的阵阵蛙声,忙碌一天的男女老少,早已按捺不住燥热,踏着皎洁的月光,手里拿着草扇子,三三两两地来到河边老屋前的一处平地上,围坐在一起乘凉,谈天说地,家常里短。孩子们都喜欢围着大人们转,因为可以听老人讲故事、侃大山,经常听到:“谁家的父母有福气,听说儿子到县城某某单位去上班了”、“谁家的孩子有出息,听说今年考上某某学校了”……

那时候,从他们眼中看到的是羡慕,就像是一种无法企及的荣耀,在我的潜意识里,那种荣耀感油然而生。渐渐地,儿时的梦想就随之而来,就是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好学校,找到好工作,做一个受尊重且体面的人,为家里和小山村争光。

梦想就在前方,船儿有了航向。那些年,“勤读书、读好书,才能改变命运”的信念一直陪伴着我,尽管农村的学习环境那么恶劣,譬如,教师少且半工半农,学生大多半农半读,中学时要肩背米菜,每趟走十几公里的山路,住二三十人一间,由教室转变而成的宿舍等,我都从未想过放弃,丢失了时间,会从夜间、清晨,或者劳动间隙去弥补,没有复习资料和课外书籍,就向老师或者同学借着看,总之是想尽一却办法,让自己学到更多知识。

从那时起,我渐渐养成了坚持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伴随着成长的脚步,我发现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差距,现实中的种种原因,会让你与梦想擦肩而过,而一如既往的坚持,却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正当我踌躇满志的时候,由于家里的变故,我放弃读高中的机会,选择了可尽早参加工作的中专学校,一所好学校的梦想就此终结。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所以,我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在新的环境里,我贪婪地吸吮着芬芳的墨香,尽情在书海里徜徉,愉快度过那段美好时光。学校毕业后,如愿以偿地在县城找到了工作,从此真正地走出大山,成为小山村男女老少茶余饭后的话题。

童年的梦想,经历了过程的坎坷,还有目标达成的喜悦。之后的人生历程,我还有很多的梦想,不管梦想是遥不可及,还是梦想终能实现,它都能成为前行的动力,成为努力拼搏的航标。

我相信:心若有梦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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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斋饭品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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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驱车前往横亘在关中南部秦岭---凤凰山脚下的古观音寺,一进门,茂密的竹林,松树、杉树和绿色草坪将这座古寺装点得静谧清幽,造型优美的大小的殿堂更彰显这里的神秘和庄严,遥望近在咫尺的凤凰山突兀峻峭,树木林立,东西两侧的山脉紧紧的相拥在一起。时值中午,太阳的光芒在山顶上煜煜生辉,一片雄浑壮观的景象。

沿着清净的小道而上,金鱼翻滚的水潭中央有一尊容貌端庄、衣饰华丽的杨柳观音,旁边的小殿宇供奉的龙王,门前长方形香炉烟气缭绕,佛堂及许多房屋的门边上都贴着两句话“念佛是谁 照顾话头”,这是什么意思?为啥这么多门上都有这两句话?正在思忖间,一阵浑厚的念咒声把我吸引至一座建筑前,东西坐向的房屋的上空袅袅飘逸着缕缕的炊烟,洁白的墙壁,红棕色木雕的屋檐下仍悬挂着厚厚的褐色门帘,只见有一位女孩在门外踌躇了片刻走了进去,我才敢轻轻的揭开门帘的一测向里探了下,看见庄严肃穆的大厅内整齐排列的暗棕色长凳长桌已经坐了几排人,第一排是僧人,后面是穿着各种衣服的人,我才大胆的走了进去,想亲自体悟一下他们念咒的经历,个个双手合一竖在面前。僧人整齐的念咒,其他人端庄肃穆的静静聆听。

每个人座位前摆放着两只白底带兰花边的细瓷碗,一双黑色的筷子,几分钟后,三个穿着浅棕色的僧侣提着桶端着盆按次序给每个人盛汤送饭,米饭菜卷,小菜调料;接着又一次的添汤送饭;又见给前排的法师的碗里倒进一些白水,身披浅灰色袈裟的法师端起碗像似涮涮碗后又喝掉,我的脑海浮现出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又是一轮的水果花点,再次发送餐巾纸。最后再一次的念起听不懂的咒语。坐最边法师回首说:“没吃完的慢慢的吃!”,之后前排两行法师陆续离开斋堂。

一位僧侣走到中间位置取下摆放在菩萨面前的膳食,这时,我才发现对面的后排坐的全是男性,而我这一侧后排坐的全是女性。等法师走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才起身端起自己的碗筷去清洗。

在这庄严肃穆的大厅,不劳而获的第一次品尝了一顿斋饭。我看到了神圣、洁净、节俭。看到众僧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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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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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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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流年似水缓缓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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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的妇女节。如今好像越来越享受这个节日了。买一个心仪的礼物,隆重地爱自己一下。和闺蜜们小聚一场,心情委实不错。

隐约记得,大学里庆祝过一次妇女节。不过那时并不喜欢这个节日,尤其反感妇女这个词。妇女是一种什么状态啊,家长里短闲聊的大妈,菜场里讨价还价的主妇。可我们,花一般的年纪,十指不沾阳春,心里容不下一丝世俗的烟火,觉得生活只能有诗情画意。

时间,真是这世上最公平也最冷酷的东西。不管心里曾经多么鄙视主妇的俗气生活,可不知不觉,进入角色已是好多年。

洗衣、做饭,照料一家人的饮食起居。我喜欢三口人坐在一起饭、聊天、讲笑话,喜欢晒好的衣被里那种阳光的味道。原来,三粥两饭的平淡日子另有一种从容的美好。

其实不需要经历苦难,岁月的流逝就会让人长大。人过中年,再回想年轻时的梦想,自己都觉得好笑。成熟就大的好处就是让人真正认清自己,然后,找到喜欢的生活方式,心无旁落骛地安然度日。

我们闺蜜四人,从小一起长大。玩耍、上学、恋爱、然后又一个个地步入婚姻。有了孩子后,家务事陡然多了起来,老公没有一点主动分担的意思,生气、争吵,日子过得手忙脚乱,每个人的心里都憋着一团火。偶尔忙里偷闲的见个面,大倒苦水,痛骂男人,还没等互相安慰,却发现时间已晚,赶紧抓起包,匆匆地告别,该接孩子的接孩子,该做饭的做饭。我们再没有时间一起逛街,一起疯玩,只剩下了每年一次的春节聚会。携夫带子,轮流作东。孩子们追逐打闹,大呼小叫,我们得努力不受干扰,才能把酒言欢。

聚着聚着,周围就安静了。孩子们一个个地长大,再也不愿时刻跟着父母。今年的聚会,我们只好自嘲地举起杯,“几个老家伙,干杯吧!”常聊的内容也都成了要去哪儿选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好地儿,然后一起养老。

晚上,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回忆小时候的各种傻事。看着闺蜜们的笑靥,真是有些感慨。我们都有过婚姻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如今,时光打磨掉了每个人内心的戾气,老公们日渐体贴,我们也学会了宽容。心情犹如涓涓溪流,度过了激流险滩,变得从容平缓,生活也越发顺水顺风起来。

我们这个年纪,大概没有人再希望日子快快地过吧。遥遥望去,不远处是落日黄昏,顿感每一天都值得珍惜。褪祛年轻时的浮燥,在岁月的余荫里,感受日光渐长,时光渐慢。流年似水,让我们缓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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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散文落叶飘零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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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棵小树,即使在风雨飘摇中也要潇洒的旋转空中的每片落叶,那每一枚落叶都将是我生命的象征,也是我春华秋实的情感寄托深处,那里有我生命的镜头和承载着岁月的点点滴滴。

我总有意无意的采撷一枚落叶珍藏书中,并心随情动写下一段对生活的寄语,尤其对白果树叶情有独钟,带着一些依恋、几分徘徊,留下树叶里的往事纷飞。

落叶给人的感觉总归是那么萧瑟,好像天荒地老,只是天未老,地未荒,有些人已故去,而有些人正待苍老。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任雨水冲刷我手中的黄叶,它依然,我却脆弱不堪,我想这是苍茫的岁月赋予了落叶的坚韧,而我正待秋风、秋雨的洗礼,才能与染黄的青山、枯瘦的老树、揉皱的人生相适应、生存。

于是,我开始了寻觅落叶的旅程,闲暇之际,拼接起来,绘上色彩,甚至珍藏起来,便是我人生的风景图册。

落叶飘零。飘过我小伙伴的笑声,飘过我青春年少的肩头,飘过我远行的足迹,至于未来飘向何处,等待我去揭晓。

我只愿生命像开始一样纯洁,生命之树永远长青,即使有落叶飘零的那天,也期望它悄悄的进行。

我确信,飘零不是归宿,是生命的起航点。

我憧憬我能再看到那一天,带给我生命的启示,对比书中的黄叶,我仿佛明白了什么,那是从落叶走过的思想,怀着岁月沉甸甸的回忆,向我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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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柏林之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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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佳挚友:

收到你的来信已有半年之久,每每提笔回函却不知如何,回国已长达一年,回想在斯图加特的最后时光,憋闷的自己都快受不了了。有大把的时间看书和外出公干,自由的安排每一天的生活。很喜欢德国淡淡的,萧瑟的冬天,回到中国,最大的改变就是要“忍受”,忍受不美的环境,难受的交通,拥挤嘈杂的人群,丑陋的楼群,汽车尾气,勾心斗角,压抑的办公室,这些只能摇摇头咬牙忍受下来。以前还没觉得这么难以忍受,当初太多太多的不情愿,如今太多太多的怀念!

13年kimi刚刚出生不久,我和家人自驾游去了西藏。世界屋脊、雪域天堂,高到极致、美到极致。神圣到极致。在拉萨晒晒太阳、喝杯甜茶、看大昭寺信徒叩拜、吃一碗热腾腾的藏面、在傍晚的八廓街随人流转,想想就向往。想念拉萨的阳光,青旅的早饭,光明的甜茶,大昭寺广场来来往往的人,八廓街曲折的小巷,药王山上大家都拿着50块人民币拍照,骑车去寻找拉萨河的中午,还有几乎时刻都能看到的布达拉宫。

记得在哈佛等妻子下课,她向她的朋友这样介绍我:他永远不会跟你吵架,他的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居高临下的包容,包容到不屑跟你讲道理,包容到让你自己觉得低俗自卑,当你快要憋死,快要疯掉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只有一个字逃。

我始终在怀念那段婚姻生活,时时刻刻在牵盼着她们,我时常会想如果要忘记就太对不起她们了。

2015年1月1日我在阿勒泰将军山,依旧如从前一样喜欢日行千里,登山而望一览众山小,越宁静自己便越发孤独,生活有些混乱,也不知向谁道出心中的苦闷,国内不像国外一样,游刃有余的掌控自己的生活。挣扎在宗教幻象的完满和生命真实的虚无中,左右摇摆,不知自己在搞什么。既无力承受痛苦的真相,又无法真的相信温柔的借口。求主的帮助,主的带领,无论如何,毕竟只有一生。

已此不知还能诉什么,便就此终了,望吾友在英国生活万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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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或许就是这一念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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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或许就是这一念,改写历史的路

一念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一念起,是川端康成凌晨四点,看花未眠,发现美得真谛,生活的真谛。

一念起,更是李清照雨后探花,绿肥红瘦,见证生活的无奈,生命的悲哀。

一念灭,是项羽垓下兵败,自刎乌江,他不曾等待江东儿女才俊,卷土重来未知。

一念灭,更是海子手捧圣经,卧轨而死,他不曾实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人生不就是在一念之间奋斗,一念灭间堕落,须臾而吗?关键是我们对待人生的态度。

遥想古人,黄鹤不在,往事已矣,三江空流,忆滕王阁王勃文采飞扬,羡兰亭王羲之把酒言欢,宇宙无穷,人生苦短,有人便哀叹,终来只剩白首之心。

转念一想,何不学习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也何不学习王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成功与失败的抉择,是一念,伟大与渺小的抉择,是一念,生存与死亡的抉择,还是一念。

对正义的一念,是岳飞的精忠报国,以民族利益为己任,舍小我成大我的精神,鄙夷秦桧,空有一时的荣华,却留万世的骂名。

对伟大的一念,是谭嗣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该忆起,那个站着而死的伟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他流芳百世。

对生死的一念,是食指用冰冷的手指在布满尘灰的窗台上写下“相信未来”,呀成功了,他走出了那个尘封的铁窗,只因为他坚信,相信未来。

一念起,等待的,不只是辉煌,一念灭,失去的,也不只是辉煌,里面包容的,是一种人生,徘徊一念,也一念抉择。

包一荷月光,掬一捧溪水,赏一轮明月,饮一杯美酒,那是隐者的一念。

能见之所及,能闻之所及,能至之所及,能欲之所及,那是行者的一念。

将在外,为国为家,不战死沙场,就应马革裹尸,那是仕者的一念。

西风紧,谁见宋菊东篱,对酒当歌,谁今大江东去,仅是你我一念,思古今,鉴吾身。中流击水,谁主沉浮,月圆月缺,谁唱得失,仅是你我一念,惯看夕阳时,吾得人生真理。

一念,多么快得思想,穿越古今,到遍天涯海角,仅是一念,李白的放荡不羁,把酒赏月,秦皇的雄大略,横扫六国,现状眼前,斯巴达克愤怒的一吼,震撼心灵,李密诚挚的衷诉,感人肺腑。

一念起,我们迎着地平线,把心交付初开太阳,是一种前进态度,是一种积极人生。

一念灭,再好的基础抵不过散失的信念,它会让你步入失败,再大的雄心也熬不过时间的摧残,一念灭,生命便随之黯然失色。

在一念中沉浮,在一念中升华生命,一念,既是良药,也是毒药,不同的人,须对症下药,一念,可以是一线阳光,给濒危的人看到希望,可以是无边的绝望,让黑暗更加黑暗。

怎样的一念,是迥然不同的人生。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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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被人遗忘的菠萝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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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个被人遗忘菠萝头,我出生一个卖菠萝人的家庭。前不久,我的主人买了我们一家,把我收养了起来。

刚到来小主人家几天,小主人每天早晨太阳才刚刚照亮了大地,微微的太阳散落在我的四处,小主人就立马起来,走到了我的“住宅”,我一看,小主人眼睛还未完全睁开,不停打着哈欠,看上去十分困的样子,但小主人的速度还是十分迅速,马上为我换了水,将我放到了阳台太阳最温和的地方,双眼温柔似水的目光盯在了我的身上,轻轻地抚摸着我,时不时讲道:“菠萝头,你要快快长大哦。”“嗯,我一定会快快长大的。”我,不停地回应着小主人。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我就被小主人遗忘了。我每天待在阳台边缘,在那儿默默地流着泪。每当看到天边的一缕阳光,与小主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不断涌入我的脑海深处。每天的早晨,小主人都会来到阳台几次,我是多么希望小主人想起了我,再一次陪伴着我,可是,小主人一眼也没望向我。

一次又一次,小主人来到阳台之时,小主人都不是来找我,而是收收衣服,拿拿鞋子。我真恨不得自己会讲话,看到主人一来,就在那儿大喊:“小主人,我是你养的菠萝头,你忘记我了吗?”可是,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令我感到绝望,令我明白了让小主人想起我,这是不可能的。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希望了。

我的养分很快就被我吸收完了,渐渐地,我开始枯萎,一根又一根的枝干开始发黄发黑,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在主人的窗户外,一些被铺路烧伤的小草,正努力地恢复着自己的身姿,开放着自己生命最美的一面。“对,我应该学习小草的做法,盛放着自己的生命最美的一面。”我想。

以后只要有下雨,我就拼命吸收水分,渐渐地,越来越美,一根又一根翠绿的枝叶从我的头中垂下。在微风中,枝叶轻轻地晃动着,如同一位位美丽的姑娘在那儿跳着优雅的舞蹈。

终于,主人发现了我。当看到这个被小主人遗忘的菠萝头时,他的眼神出现敬佩目光,因为我早已不是当时那个“幼稚的小姑娘”,现已成一位“亭亭玉立的美少女。”

不要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只有这样,你将会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这就是我,一个顽强对生命充满渴望,而创造的奇迹的菠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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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那段难忘的咖啡岁月情感散文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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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曼妙后迎来的是盛夏的气息,那么浓烈,那么激情。看,花儿妩媚,绿树葱茏;听,蝉鸣林间,蛙声相辅;闻,青涩岁月,盛夏芬芳。

清晨移步于林间,闻着青涩的岁月,品着盛夏的芬芳,心儿却摇曳到了远方,摇曳到了那段难忘咖啡岁月。

那时候,在晨光微熹之时,伴着闹铃和父母的呼唤,我就得努力地睁开乏力的双眼,又和世界说早安;

那时候,在颠簸的公交上,也偶尔会拿出单词公式,在纷扰的人群中默背,像一片随波逐流的叶子,摇啊摇;

那时候,在熟悉的校园里,和着同伴们的欢声笑语,我们也曾一起努力,说梦啊梦,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追上你!

上天赐予生命最珍贵的礼物,也教会了我们做人要懂得付出,花儿尚且需要将根扎到深深的土里,才会有芬芳世界的一天,何况是我们,没有学会付出,历经风雨,怎会有芬芳的未来夹带着希冀的虹光!

那时候寒冬,每到深夜气温就骤降的厉害,当然,也正因为寒夜漫漫,朦胧的睡意每每都悄然爬上心头,于是,醇香苦涩的咖啡,便成为了我忠实可靠的战友,是它,将咖啡的苦涩夹着岁月的苦涩,一同刻进了我生命的里程碑。

时间像缓缓的溪流,像柔软的轻纱,像一片不知所踪的白云,我们拥有着,同时也在失去着。

这段高三岁月,算上很苦,但也绝不轻松,所有历经过高三的人都会明白,对于时间的概念:我们总是在希望它快点度过的同时,也一直在祈求时间能过得慢点。但是,不管怎么样,至少现在,这段时光已不复存在,过去的希冀也好,悔恨也罢,不管你是否拥有或错失,它也只能在记忆里存在了。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总是想入非非,想着这该死的高三结束后,去哪里哪里旅游,做什么自己想做的事情,好好的睡个三天三夜…可如今看来,生活却是那么的空洞,没有旅游,不知道要做什么,甚至连好好睡一觉的机会都摒弃了。

突然好想同学们,好想老师们,高中的,初中的,小学的…

在阡陌的人生道路上,总有很多人能刻进生命的心骨,也有很多人,只要一想到曾经的笑靥,想到曾经的疯狂,想到曾经的美好,就会心头一酸,想起已有好多年未曾见面,好多时未曾联系,有时候,连问候都显得十分苍白。

曾经的你们,如今可好?

生命是一场遇见,在不同的时间段,会遇见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羁绊与情感。如今我怀恋过去,未来我会怀恋现在,不是吗?

咖啡苦涩,但细品后发现醇香;岁月蹉跎,但回忆使它美好。时光啊时光,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一位富有哲理的哲学家!

好想好想…

好想可以回到十二年前,那时候,我刚刚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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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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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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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心中的连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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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团场长大的缘故,土生土长的我对连队有一种特别浓厚的情感。在我的眼里,连队颇具魅力,想起在连队度过的那些日子,的确是令我回味无穷。

或许是我出生在连队,小时候躺在自家的棚子顶上看惯了满天亮闪闪的星星和由圆到弯的月亮;自小在连队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烙印。

在我儿时纯净的记忆里,连队是一个极富诱感力的充满神奇乐趣和美丽的地方:蓝蓝的天空下是一片碧绿的田野,暖融融的阳光尽情地撒泼在劳作的人们身上,田野尽头的钻天白杨在薄薄的雾幔中时隐时现,杨树不远的地方就是错落有致的房屋、密密匝匝的果园、郁郁葱葱的沙枣林……

连队的日子就像支渠的水平淡而又实在,宁静而又充实,渠水在缓缓地流,日子在一天天地度过。

连队的春天来得早,乍暖还寒,大地已悄悄地开始泛绿。渠埂边的野草最先冒出一丝丝的绿,柳树也是一样的,延开一圈圈的绿,这时候,布谷鸟开始叫了,勤劳的连队职工们们早早地来到地头。机车轰响着划破也得寂静,忽然有一天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走出家门放眼远处,便会惊异地发现路边渠旁的蒲公英开出了金灿灿的花了。你还能看到田野间原本是空旷平整的,现在已经绽出一行行的新绿。

五月夏日的黄昏,悄然然有一丝丝甜香浓郁的味道浸入你的心扉,这种味道会弥漫在连队的各个角落,暮霭虽然已经悄悄地滑落在连队的土地上,连队却是没有城市的闷热聒噪。掀开门帘,踏出院坪,沿着林荫下的道路信步而行,一路走走看看,看看田野,看看果树看看庄稼,看看不知名的寻巢归宿的小鸟儿扑愣愣地掠过头顶,倒也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儿。

夜深些时候,除了几声时作时歇的夜虫的浅唱低吟,连队泵房的轰响打破了夜的寂静,四周再就一点声息都没有。在这宁静平和的氛围里,往日的劳累困乏和烦恼郁闷都被抛到九宵云外了。

到了7月初,在连队正是夏收的季节。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极具韵味的丰收图:收割后满是麦茬的田畴里,像是披了一层厚厚的绒毯,到处呈现出一片迷人的金黄,金灿灿的的向日葵近看是花的海洋,远看是一道黄金线,这美景,醉了田野,醉了连队,更醉了朴实憨厚的连队男女!

落暮时分,炊烟从连队的屋顶袅袅娜娜地升起,被贤惠辛勤的女人拾掇得干干净净的院坪的葡萄架下,男人正在餐桌前呷着啤酒,孩子在大口吃着饭,连队甘美甜润的日子就这样有滋有味地被他们呷进嘴里……

秋收时节,到处又是金灿灿的玉米,云朵般洁白的棉花,红彤彤的西红柿,还有三道眉的葵花籽,大红片和黑片的打瓜子,路上零散晾晒的豆子,翠绿、紫黑的葡萄,透出香气的苹果和香梨,饱满紫红的枣儿,这样的秋天怎不让人心醉痴迷。

在柳叶渐黄渐落的日子里,冬也迈着细步悄无声息地走进了连队。

有一天清晨,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忽然发现整个连队已是一个冰清玉洁、银装素裹的世界。

连队的冬天也是有着极致美景的。连队的男男女女很愿意穿戴齐整,脚踩着咯咯吱吱的白雪,相跟着去团场的农贸市场采购年货,连队的女人们早早地忙碌在香气扑鼻的厨房里,男人们忙着张贴大红对联,心里虔诚地祈盼着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连队的除夕夜爆竹脆响不绝于耳,伴着孩子们的嬉笑,弥漫着硝味的空气中夹裹着阵阵节日佳肴的清香。连队的冬正是在自己银装素裹的怀抱里孕育春的勃勃生机呢!

热爱自然,或许是人类的天性所在。我向往自然质朴,对连队情有独钟,心中总是想着其实连队是真正属于自然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关于连队的梦已经永远存在记忆的深处,我始终忘不了炊烟漫开的温柔覆盖了连队的屋顶,忘不了连队男女纯朴真诚的笑脸,忘不了连队的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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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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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深邃的山径中,有着一派肃穆的美,我向往着傲岸于霜风中的秋叶。―题记

一朵岁月的花沉淀着淡淡的红,静静地绽放在精美的封面上,不过瞬间,我便被这份清淡朴素的美深深吸引。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然而它也没有令我失望,在悠闲的日子里,每日翻阅几页,一种难以言说的喜悦,总能在最快的时间蔓延

她用她的一生,教会了作者许多许多,也让我懂得了应该如何做人……

作者对人生的见解,更是让我感动万分,我明白了无论身处何地,只要以客观的心怀,明澈的慧眼,透视人生景象,那么,无论是赞叹,欣赏,都是一份安详的享受。无论人生何时,只要懂得“若要足时今已足”的道理,心间便有一份永久的满足与幸福。

我愿与这座红叶满眼的秋山久久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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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轧高跷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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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春秋战国时期的晏婴,一次出使邻国,邻国都笑他长得矮小,他就装一双木腿,顿时高大起来,弄得邻国君臣啼笑皆非。晏婴借题发挥,把邻国君臣挖苦一顿,使得他们很狼狈。据此,轧(踩)高跷流传民间。

高跷,也叫脚把、柳木腿,是百姓自个乐呵的保留节目。它又有文武之分。文跷讲究扭、逗,或演简单的小戏;武跷注重技巧,像“单腿跳”、“扑虎”、“劈叉”、“跳高桌”等。遇民间社火、花会演出。

可我们老家那一带轧高跷,纯属是孩子们一种游戏。

我们轧高跷,不朝腿上绑,是用两只手分别攥着左跷和右跷,脚踩在跷杈上,脚和手带跷走动。

高跷不用专门做,就地取材,在山坡洋槐树林里、核桃树上、柿树上、杨树上,找枝平杈的树枝砍下。枝杈留一鞋底宽,用来轧脚。枝杈下方的长短,决定高跷的高低,但要有树枝形状来定。枝杈上方尽量留长些,留长了,轧高跷时,俩手攥住高跷的把儿,不用弓腰,短了,只得弓腰轧高跷。用树枝做高跷的,高一些和长把儿的高跷并不多见。

小时候,我和伙伴们经常在一起轧高跷。不定谁,过一段就拿出一对新的来,在街里,或者在谁家的院里轧一阵。刚开始,只是走来走去,上石头台阶。后来,我们就轧高跷进行“打仗”。几个人都可以,不分家,用胳膊轴抗或者用头顶对方,脚落地或者身子倒地为输,赢了的接着对付其他的人,最后胜利的人为跷王。

那次,海平拿了一付高跷,着实让我们羡慕得不行。海平的高跷是楸木,是从大寨山脚下的大树旮旯楸树上砍来的。大树旮旯在荒无人烟的深山。楸树木质较坚硬,壮实又不脆。他去那里割柴,爬到楸树上砍的,砍时还差些从树枝上掉下来。他那付高跷总共有一人多高,在平地没法立上去。海平上到高堾上,把高跷搁到堾下,俩脚平着轧上去。海平轧在高跷上,威风凛凛、迎风破浪,我们只能仰头看他。我和几个伙伴坐在桥上,抱着自个的高跷看他表演。只见海平大步流星,转眼就到了柳沟,又转眼回来了,他从桥上走过,下到河沟,一支高跷轧在水里,用另一支高跷破开水坑上的冰块。一会儿他返回来,轧着高跷竟然坐到了街边伸在半空中的核桃树枝上。他把高跷挪开,俩脚在半空悠来悠去,好不自在。当然,“打仗”谁都不是他的对手,平时他就经常当跷王。在他跷下,有俩伙伴从他身边逃跑时高跷劈了杈,高跷不是高跷了,成了一根棍。很快,伙伴们都败下阵来。迥然天寒气逼人,海平头上却是热气腾腾。

有时,我和伙伴们在冰上比赛轧高跷,看谁在冰上高跷轧的时间长,上冰台冰坡次数多。在冰上轧高跷,摔跟头(跤)的事会经常发生,特别是上冰台上冰坡时,那跟头摔得啪啪响,摔得展呱呱的厉害,两支高跷也滑到了一边。

也有轧高跷听新房的。小宝是腊月娶的媳妇。前晌媳妇进了门,说去茅房解手,一去不回,不知藏到了那里,后晌也没见到,气得几个叫新媳妇嫂子的孩子嗷嗷直叫。傻小和伙伴商量,夜里听新房。等新房里的人走净,媳妇跑回新房插上门。关灯后,傻小几个人就悄悄凑近了新房窗前。可窗户高,他们听不到啥。傻小并不傻,来时带了一付高跷,这会儿排上了用场。他轧上高跷,身子靠在窗台上,耳朵靠近窗户。傻小听到新房里新媳妇嘻嘻的笑声。其他几个也想听听,傻小愣是不下来,又不能说话,其中一个小子去夺,傻小站不稳,从高跷上叽里咕噜掉下来,一伙人一哄而散。

还有一年初冬,响沟那条河下游东边靠山有一道弯,不知咋的风刮了一弯树叶,弯上边是高台,从山上下不去,这边又是水。当时弄柴火就那几种:砍柴、割茅草、搂树叶。搂树叶时,要是发现厚厚实实一堆树叶,不知有多高兴呢!可发现弯里树叶的几个人,只有望而兴叹。那天叫海平撞见了,他背着挎篓、爪耙,轧高跷淌过了河,一会儿就背了一挎篓干树叶回来。别人看见了,一个劲儿说海平捡了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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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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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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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为你亮着盏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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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的婚姻走过了十五个年头。

她下班晚,总是他做饭,她洗碗。

她每晚走到楼下,总会仰望她的家。厨房的灯亮着,她的心异常温暖。

她总是快步回家,放下包,一头扎进厨房,帮他打个下手。

做饭的间隙,他和她通常啥也不说,他有条不紊地做饭,她静静地看着他做。

他胖,夏天,他在厨房挥汗如雨,她帮他递条毛巾,他随手擦一把。一顿饭做下来,毛巾湿漉漉的。

他喜欢吃辣、吃咸。她吃不了。他做的菜就不放辣子,口味清淡。

她会为他买些辣酱,他大口地吃着,很过瘾的样子。

他做了十五年饭,她洗了十五年碗。

有一天,他对她说,他想换个工作。她尊重他的选择。

工作在外地,他每半月才能回家一次。

她走到楼下,厨房的灯不再亮了。她的心空落落的。

她回家,手忙脚乱地做饭。做饭真累啊,她想。

她吃自己做的饭,食不甘味,总赶不上他的味道。

假如他不去外地,该有多好!

他为啥要去外地呢?她边洗着碗,边想。

也许,他做饭做累了,他是不是也想尝尝她做的饭呢?也许,只是为了让她回味这十五年的做饭光阴?也许,什么都不为,那只是他的命运。

厨房的灯不再亮了。但是他在厨房忙里忙外的样子,却在她的记忆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是的,他做饭的样子,在她的心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那是一盏不灭的灯。

和煦的灯光,暖暖地照着。一切,都是那样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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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心中有古渡散文

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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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汀,濒临汀江,算得水乡。

那年六月,蝉鸣如水,在叶间流洒下来。这是一年最好的时节,叶绿如染,天蓝如洗,花红如火,汀江边蒹葭青葱,碧翠如玉。

此时,还不是白露横江之时。

如果撑一只船,漂游在汀江上,看蒹葭连天;或者身着长衫,伫立水边,看白帆点点,鸥鹭灭没,一定有一种诗歌般的韵味。

可是,一切美好,在这一刻都停止了。

长汀的中山公园里,一声枪响,蝉鸣静了下来,鸟鸣静了下来,一切都静了下来。秋天,虽还远在天际,可历史的此刻却一片蒹葭苍苍,一片白露为霜。

一个书生,在一声枪响后,缓缓倒下。

他,就是瞿秋白,时年三十六岁。

2

是的,他走了,走得十分从容,可历史却一片鲜血淋漓。

那天,是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中共党史,无论如何也绕不过这个日子,就如大江绕不过高峰,就如帆船绕不过古渡。他站在那儿,如一座碑,一座灯塔。

他是第一个拿着笔走进苏俄的。

他是第一个撰写大量文字,介绍苏联共产党的。

在血雨腥风中,他更是以书生之躯,以柔弱之肩,扛起时代危局,主持武装斗争的。正是他拍案而起,登高一呼,从此,共产党人开始了枪杆子出政权的实践。从此,鼙鼓声声,金戈铁马,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红色政权在枪林弹雨里诞生。从此,红军、八路军、解放军,一路走来,走到今天,走出一个固若金汤的国防。

数遍历史,有几个书生有此气魄?

翻遍汗青,有几个翰墨之士有此胆力?

从此,历史风云激荡,翻开了崭新一页。

这一枪,同样让文坛落叶萧萧,落霜如雪。

他从政,更从文。他文采飞扬,一篇篇文字,如箭镞,如匕首,带着亮光,带着机锋,带着犀利和敏锐,刺向对手。他的杂文,善用典故,长于比喻,精于说理,和鲁迅杂文堪称双璧。在无数个风雨如磐的夜晚,他独坐在西窗下,在夜雨芭蕉声中,将一篇篇文章发诸报刊,犹如春雷。

文学巨匠鲁迅,成为他的挚友,交游之余,以翰墨赠送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殷殷之情,见于言表。郑振铎、茅盾这些文坛大家,更是与他把臂论文,盛赞不已。

在他死后,鲁迅在译《死魂灵》时,于灯下叹息道:“瞿若不死,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

六十多年后,著名散文家梁衡在瞻仰瞿秋白故居时,写下一段话:“如果他一开始就不闹什么革命,只要随便拔下身上的一根汗毛,悉心培植,他也会成为著名的作家、翻译家、金石家、书法家或者名医。”

可是,他没有,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他,当时的乱世需要他,尚处于初起阶段的中国共产党需要他。于是,他掸掸长袍,走出书斋,走向远方。

远方,风雨如磐。

远方,血流如海。

他微微一笑,走下门前的码头,上了一只小船,一直走向远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最终,在长汀的一声枪声中,化为一座碑,一座高耸的碑。

3

他是常州人。

常州,是典型的水乡,青花瓷一般的世界,就连雨也是天青色的。大概是山水的陶冶,是钟灵毓秀吧,这儿文化味极浓。走在常州的小巷里,走在古旧的码头上,看着夹着书本匆匆走过的男子和女子,都有着一种文化的韵味。

在常州的小巷走过时,任细雨如丝,漫空飘洒。这时,我总想,当年瞿秋白也淋过这样的细雨,也在这样的雨里夹着书本漫步走过吧。时间,弹指已过去了八十多年,他若健在,也已经是百岁以上的老人了。

可是,他的生命却静止在三十六岁。

照片上,他有着一种文静,一种潇洒,一种清秀,脸上映射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

他是一个典型的文化人。

长于文笔之外,他擅长书画,更善于金石。他画过古松亭台、山人弹琴,笔法有四王余韵。他的书法得自颜真卿家庙碑,又融入龙门十二品笔法。他的金石印刻,刀工苍劲古朴,印文奇拙,为时人所喜爱。据载,郑振铎夫妻百年好合之日,他长袍飘飘,送去一小包,打开来,是三方田石印章,赠送新婚夫妻的。郑振铎一见,喜不自胜。

其人有白云的飘逸,有白莲的心志,不愧秋白。

他从常州书房走出,据说,门外有一条水,水上有一个渡口,名曰觅渡。渡口旁有一只船。今天再去,书屋仍在,可已陈旧,白墙青瓦,一如当年。

门前的那条河呢,流去了哪儿?

那船呢?那船上的艄公呢?还有——当年那个撩起长袍下摆,轻轻一笑,登船而去的书生呢?一切,都已经走远了,走向了岁月的那一边。

站在这儿,我默默的,默默地想象着他登船的样子。

他真的不像一个铁血壮士,他太文人气了,厚厚的眼镜,一丝不乱的头发,以及脸上不愠不火的淡定神色,还有眉眼间那淡淡的诗词味。他可以沿着古诗词去乐游原踏青,可以坐着一只小船观景,可以在“雨中黄叶树”的夜里,吟诵着平平仄仄的诗。

他唯独不适宜于走向血雨腥风。

可是,他偏偏走向了那儿。因为,一个国家已经风雨飘摇;因为,一个民族已危在旦夕。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每一个文化人精神血脉流淌着的基因。他掷下笔,挥手故居,挥手书斋,挥手门前的觅渡河。

从此,书斋里少了一个文人。

从此,征途上多了一位烈士。

4

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出人意料之处。他是文人,却以一种“趟雷”的精神,冲入枪林弹雨里。多年后,看见战斗影片中,有人以身滚地,引爆地雷,热泪盈眶中,我想到了瞿秋白。

他,就是这样一个勇士。

在尸山血海中,在共产党人手无寸铁的时候,他支撑危局,不顾生死,这和“趟雷”精神毫无二致。可是,他硬是趟开了一条路,让一个党旗帜招展,走过风雨,走向今天,并走向辉煌的未来。

他曾是共产党第二任最高领导者,最后,却被留在了中央苏区。

当时,留在苏区,就意味着铁壁合围,意味着被俘和死亡。他毫无怨言,留了下来,辗转向前,直到被俘,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他有着生的机会,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他死前拍照,侧步站立,态度从容,安详,一如当年走出书斋,脸上仍有着淡淡的微笑和淡淡的书卷气,有着一种淡定和安静。

最出人意料的是,他留下《多余的话》,深刻地解剖自己的灵魂。他是党的领袖,更是一个真实的自己——瞿秋白。

5

他曾写过一句名诗:“我是江南第一燕,为衔春色上云梢。”是的,他带来了春色,带来了绿意,带来了鲜花和芳草。

可他,却没有看见“万山红遍”的壮美,没有来得及欣赏“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壮阔,而是在盛夏,在六月的蝉鸣声中,静静离开,

在六月的二十八日,他走出监狱,一直走到中山公园,抬头看看天,天蓝如水;看看远处,青青草色一直铺展到天边。他轻轻一笑,对行刑人员道:“此地甚好!”

然后,他面朝北方,盘腿而坐。

一声枪响,一地白霜,飘落在历史深处。

多年后,梁衡先生写了一篇纪念瞿秋白的著名散文,题目名为《觅渡,觅渡,渡何处》。其实,在瞿秋白走出书斋,走下码头,走上觅渡河的船上时,他已不再觅渡,而是走向心中既定的目标。他的心中,本就有一个古渡,在白净的阳光下,一直延伸向民族的良心,亿万斯年,永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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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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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汪曾祺散文》,处处流露出一个有趣的老人对生活无限的热爱和这个世界的唯美动人。汪曾祺老人是以讲故事的亲切口吻来叙述的,语言生动通俗。这一个个有趣的小事,真正打动了我内心。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文章字里行间都体现了自己对家乡深切的思念和热爱。这本散文集有一大部分都是关于汪老的家乡。高邮是水乡,在南方。那里有许多有历史的建筑、有趣的习俗和独特的吃食。随意但又严谨的语气,平易但又高雅的语言,还有那深沉,充满了爱意的眼神将一个游子对故乡的怀念之情传递了出来。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在一篇美食杂谈里说的两句话:“我很想喝一碗咸菜慈姑汤,我想念家乡的雪。”短短一句话,道出了多少回忆与思念,让我产生了共鸣。咸菜汤本不好喝,可如果增加一味故乡情,它就变了副模样。这不禁让想起我的故乡……

小时候,我和姥姥住在陕西农村老家。后来,来北京上幼儿园了,我就不能经常回去了。近年疫情严重,我已有两年多没回去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举家团圆的春节里,我越发的思念那个村子,包括那些曾经被我嫌弃的种种……印象中,我那时候经常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姥姥用大柴火锅做饭,饭香诱人,但添柴口的热气常会把我赶跑。呛得我连连咳嗽,也就不敢靠近了。那时,我特别不喜欢这种灶,现在想起却是那样温暖。此刻,我竟有点想念那个烧火的老灶。那是家乡的感觉啊……

除了家乡,这本书中还描述了许多有趣的人和地方。它们都是那样充满爱与阳光,洋溢着甜和笑。最打动我的还是汪老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与敬重。

如果每天都能像汪老一样,用散发着爱与希望的,发现美的一双眼睛去看世界,享受生活。我相信,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有意义,会洋溢着幸福,也向别人,传递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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