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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通用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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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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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手中正捧着手机在打游戏时,也许你还未发现,你的时光正在一秒一秒地流逝,你身边跟你年龄相仿的,甚至是比你小的人或许正在努力奋斗,珍惜年华。

我们可有曾想过:我的未来、前途渺茫吗?我们是不是也该做做一名少年应做的事了?是认真劳动?是做一个父母眼中的“乖孩子”?……

好吧!其实别无其他,这些都不算完美正确的答案。

蓦然回首,从古至今,有多少平凡而伟大的人正在报效祖国,为祖国而奋斗,为梦想而奋斗。

八十多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却仍然没有放弃过,他在重症病房里与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艰苦奋战。十几年前的“非典”疫情肆虐,那时还是他——钟南山院士,以年迈的身躯在重症病房里与病毒抗战,同死神抢夺生命。他说了一句最重要的话:“把所有最严重的重症患者都送到我这儿来!!!”铤而走险,舍小家顾大家,这是一种多么令人为之感动的家国情怀。当然,还有那些“白衣天使”,防护服、戴得严严实实的口罩、面罩、护目镜将他们的面庞烙上了一些深深的沟痕,那是他们护卫祖国、护卫人民百姓、抱效祖国的见证。一些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的医务人员更是值得可歌可泣。

生活中为祖国、梦想而奋斗的人还有许多。我们的“两弹一星”元勋——邓稼先,他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邓稼先献身于祖国国防部事业,那时新中国才刚成立不久,他为了提高新中国的国防能力,探寻发明氢弹、原子弹,做爆破工程时,明知危险,却仍要亲临考察,不顾原子弹爆炸产生的辐射危险,长期生活并工作于荒无人烟的疆野。舍身为国,献身于国,有何不令人为之敬佩?抱效祖国,努力奋斗。“中国男儿,中国男儿,中国男儿当自强,把手撑天空……”这首歌不正是邓稼先的真实写照吗?抱效祖国,努力奋斗,让祖国更强大,也正是他的根本思想。

驰名中外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为提高农业带发展,提高粮食产量、质量,解决全国温饱问题献出了他的一生,几十年在田地里实验,一次次挫折都毫不动摇他的信念,为我国做出巨大贡献。这不正是反应贡献于国的精神的行为吗?……

那么作为一名少年,是不是一定要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才算得上是“新时代好少年”呢?于我看来,并非如此。其实只要规划自己的人生路径,珍惜年华,努力奋斗,树立远大理想与目标,拥有伟大的梦想、伟大的抱负,抱效祖国。

所以,那些沉迷游戏、玩手机的“低头族”们,也该抬抬头了,看看自己的前途和未来,不要放弃,不要感到渺茫,努力奋斗,你们要相信:你们行的!

其实,看了这么多的名人史迹,向他们学习,向他们借鉴,获得人生感悟,才是真正的上道。

同学们,要坚信:不负昭华,努力奋斗,树立远大目标,拥有伟大的梦想,抱效祖国,贡献于国,这才是少年应该有的模样!

奋斗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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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与书房结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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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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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愿一生有你的散文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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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首悲喜交加的乐章。在这个阶段,我们感受它带给我们的冲击,分享着它带给我们的成长欢乐。在我们的成长时期总会出现许多的人,有些人匆匆路过,有些人却会成为一生的挚友。

他,是我高三认识的。刚开始跟他关系并不熟。只是泛泛之交的其中之一。可就是他,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因为一次的编排座位,我跟他能机会近距离接触。随着时间渐渐地流逝,我们成了损友。我会找所有可能的机会打击他,嘲讽他,揭他的短。他给我的反应也是千奇百怪,时而白眼相向,时而自我安慰,时而与我对着干。而他,也会变着法打击我,可我每一次表面无所谓,可私下会想,我是真的如他所说吗。可就是顾忌的东西多了,心思太细腻了点,导致自己那个时候并不开心。在他身上,我看到我自己没有的那种“阿Q精神”;没有他那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洒脱。

他,数学不好,在高三,每次数学考试都是垫底,被老师不知骂过多少次,可他依旧会像从未发生过一样,过着自己的生活,该吃吃,该玩玩。有时候,我看着他这样,都会以为他是装的。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不可能做到他那样。我会记住我受打击的每一个瞬间,我会在乎每一个人对我是否满意。或许我这样,才生活的很累。

在与他的频频接触中,我更发现了他的闪光点。面对打击他的人,打击他的事,他都会选择一笑而过。笑过之后,是他对自己的反思。他并不会觉得这是打击,就像弹簧一样,你给他压力越大,他给你的反弹力就越大。最让我意外的事,还是从老师那里听来,当我们在学习上自暴自弃时,他在学习他的数学,每天强迫自己学习数学例题,记公式。我清楚的记得他说的一句话,我是数学不行,那我就拼了命博一下,证明我高中努力过。

正因为他的努力,他的敢博精神,让我深深记住了他。而自己受他的影响,学会了洒脱乐观,每天都活得开心。现在,即使我跟他分别在永州和长沙,但是距离却永远成为不了我跟他友情受害的原因。有一种关系不是情侣,却比情侣的关系更好;有一个人不是男朋友,却胜于男朋友。他会在我心情低落时,给我安慰;他会在我开心时,分享我的喜悦;他会在我最得瑟的时候,敲我的警钟。有这样一个人,我已满足。

因为有你,我心悠悠!

因为有你,我方无畏!

因为有你,我愿一生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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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爱情散文

全文共 3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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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台湾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等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苏铜山人。8岁随母亲一起赴中国台湾,曾先后就读于北一女中和屏东女中,最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东吴大学和香港浸会学院。36岁时,被台湾地区的批评界推为“中国当代十大散文家”之一。阳明大学创校以后就来此校任教,一直担任该校通识教育中心教授至2006年退休。张晓风创作过散文、新诗、小说、戏剧、杂文等多种不同的体裁,以散文最为著名。她的成名作《地毯的那一端》抒写婚前的喜悦,情感细腻动人,但她的成就并不止于此。她其后的作品在内容和技巧上都不断发展和突破,从描写生活琐事,渐渐转变为抒写家国情怀及社会世态,融入哲理,不断开拓。主要作品有《白手帕》、《红手帕》、《春之怀古》、《地毯的那一端》、《愁乡石》等。

篇一: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

篇二: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

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

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

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

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篇三: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

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

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薇几曾有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灼的流水?

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篇四: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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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冬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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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冷的天,

我感觉抵不住这冬天的寒冷,

所以有时候想去冬眠

其实我原来是不怕冬天的,

有时候特喜欢冬季,尤其喜欢下雪的冬天。

记得很年轻的时候,

在高中,

那时候的冬天要比现在寒冷的多,

晚自习过后,和好朋友一块,

在寝室里把身体脱得光光的,只剩下一个裤头,

然后跑到操场的一个水龙头下,脚下踩着厚厚的冰,冰冷的水从头上浇过,

皮肤泛的红红的,身体在抖,却没有感到有寒意。

擦干后随即又跑到寝室,盖上一个单被,美美的一觉到天明,

天刚刚泛亮,只是穿着秋衣秋裤顶着刺骨的北风,踏着厚厚的雪去跑步。

就这样,一个冬天就过去了,

好羡慕那时候的身体是那么的棒,

身上有无穷的能量,

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来的勇气来战胜那寒冷的冬天,

可能是年纪的关系吧,

反正我现在想要冬眠。

有时候好羡慕搓背的工人,

羡慕他们周围有温度,暖暖的,没有寒意。

尽管他们的工作很累,环境很脏。

因为在那里有温度不需要冬眠,

也因为那里是冬眠极佳的去处。

所以冬天来的时候就感到不舒服的,

寒冷就感到不自在,

所以在冬天里,就经常到澡堂洗洗,泡泡,蒸蒸,来驱走身上的寒气,

回家后就感到好暖和,一整天暖暖的,

很舒坦,就忘记了冬眠,

就能愉快的工作。

厄尔尼诺的到来注定今年是个暖冬,

暖冬对我来说依然那么寒冷,

我仍然希望来个冬眠,

因为这个季节不属于我的,

想避开这寒冷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到来,

因为到那时,感觉到那才是我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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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林清玄散文有感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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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修行的缘故,林清玄先生的文章都带着浅浅的禅意,带着独有的东方韵味,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智慧与哲理,总能帮遭遇挫折的我们开启另一扇风光独好的窗户,从而心怀希望。

小学时读过的《与时间赛跑》、《桃花心木》,篇幅短小却能从中窥见生活的甘辛,时间的珍贵。而林先生的《少年游》则是让我领悟到了他对于生命的洒脱和释然。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诗经中深浅分明的景象,让踌躇满志的少年痴痴仰望着那仿佛停留过神鸟的高岗,将自己幻化为一株梧桐面向朝阳。纵使这个轮廓模糊不清的梦境随着天明而逝,但年少时期的我们,又何尝不曾神游于自己的世界之中呢?;小时候喜欢在下雨天淋雨,不听妈妈叮嘱带伞,独自享受它的回忆,到长大后才明白妈妈对他的爱,却再也回不到稚子时期,无法避开溪畔的水花;而或是幻想自己也手执宝剑,在漆黑的夜里,在半轮弦月下,舞出朵朵剑花。

若是生命中能有这般传奇历程,自然是精彩绝伦。但随着不断长大,我们竟不愿舍去自己年少的蓬勃豪情,满腔热血;甚至不愿面对充满未知坎坷的明天。但作者又说,“由于翻过的页中有太多的叹息才害怕,由于后来的篇章里显示着精彩的未知才惊喜。知道自己所走的路是一条不馁的路,微小的感触已然难以遮掩它们的不足道。”因此,只有我们勇于承担,勇于面对挫折,才能在充满烦恼的人生中成就感恩和喜悦,才有权利享受人生途中的精彩,才能在将来的一天庆幸自己没有白活。就像文中所说的——“或然我这一去会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或然每一次秋季会暖暖地滑进来,或然我甚至去追寻一群北雁。我的每一个足音却都相信;只要有风有雨,我们曾经一起拥有的不仅是回忆,而是延续;只要有声音的地方,你的声音将恒常响在耳际。”

阅读林清玄的散文,就如一步步跨过文字的万里高山,其间的乐趣与所看到的风景,都会融入内心与血脉,使人心境澄明,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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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文金色博弈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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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边拦截了一片黄叶。它打着旋儿从我眼前飘落,可能是想去湖面做一艘载梦的小船,只是被我误作了秋风捎来的信笺,才辗转来到我的手上。我把它翻来覆去地瞧,像小时候一样,很仔细,因为我期待从它清晰的脉络中读出一些故事。如果那些故事曾被记在笔记本上,估计现在也该像手中的这片落叶一样,泛黄了。

透过叶子,我把目光探向十几年前的远方,那里的星星很稠、很大、很闪亮,那里的月光很柔、很淡、很清爽,那里的太阳很毒、很辣、很张扬,那里的庄稼很沉、很厚、很硕壮。还有那种庄稼的人,很蛮,很黑,很豪放。现在,他们都被光阴染上一层暖融融的黄,重现于手中这枚黄叶之上。

记忆中,家乡的水稻要到八月上旬结束才能熟透。在这之前,它们一直不慌不忙地生长,任由青翠的稻穗一点一点变黄,这股从容劲儿,凭你种稻人再怎么望眼欲穿地等啊,盼啊,它们也不为所动。田里的水稻就这么矜持地成熟着,但不熟透,它们在等,等一场雨,这似乎是一种仪式,不经过雨水的洗礼,它们非得要拖上几天,绝不轻易熟透。雨水一催,太阳再一照,铺天盖地的金黄,那速度,那气势,让人不得不叹服于大自然的大手笔。

秋天的太阳是很珍贵的,尤其是在秋收这大半个月里,庄稼人怕的就是下雨。如果是连绵不断的雨水,田里的水稻很可能收不回来,水稻收回来了,又要忙着将其晒干,但有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瞬间便能将人们之前的劳动成果化为乌有。此时,庄稼人敬天,畏天,也随时准备着和天进行一场博弈

叔叔就是那个时候把象棋带回来的。收割水稻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劳累了一个上午,中午本该是大伙儿午休的时候,怎奈中午也是太阳最好之时,叔叔得紧着那点太阳赶快把上午收回来的水稻晒干了,好腾出坝子来摊下午新收回来的水稻。此外,中午也是最容易变天的时候,叔叔得随时观察着天空的表情,稍有不对,立即招呼大家起来和老天爷抢粮食。没有象棋之前,叔叔一个人守天气,晒水稻,实在累及了就去床上躺会儿,有时一不小心睡过去了,醒来时坝子上的粮食已被雨水浇了个透。有象棋以后,我和爸爸陪叔叔一起晒粮食,观天象,从此,秋收在我的记忆中不再只是苦和累,还有趣味和感动。

棋盘和棋子都是木头做的,也呈现出淡淡的黄,正好和这季节相得益彰。我们三人约定的规则是,两两对弈,谁输了谁就去翻晒晾在外面的水稻,顺便观察一下天气状况,赢的人和另一个人继续对弈。如果不出特殊情况,一局棋通常下半个小时,刚好可以翻晒水稻两次。

叔叔跟爸爸下棋和跟我下棋不一样。跟爸爸下棋他一定要争个输赢,有时争论得厉害了像吵架一样,百米外都能听见他们争辩的声音。和我下棋时,叔叔是很安静的,我也安静,两个人悄悄地就完成了一次对弈,也完成了叔叔落败爸爸替补的交接。

叔叔是我的象棋师傅,教我下棋时他说过一段话,让我一直对他佩服至今,叔叔说:“象棋起步无非四种:第一种是举炮,这种人优点是充满干劲,活力十足,一心只顾向前冲,缺点是冲动,沉不住气,容易坏事。第二种是上兵,这种人还不会下棋,见兵多,行动又有诸多限制,就随意弄几个去送死,美其名曰开路先锋,这样的人虽不懂算计,倒是狠得下心。第三种是上马,这种人谨慎保守,绝不轻易做没把握的事,但做事犹豫,缺乏果断。第四种是上象,更保守,像,蜗牛一样时刻背个保护壳在身上,只会防守,不懂进攻。”这段话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高深莫测了,所以后来的十几年里,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去验证这段话的准确性。

单是从这段领悟就能知道叔叔是很聪明的,至于当初刚学下棋的我为什么总能赢过师傅,以我现在的理解来看,可能是叔叔想鼓励一下我这个徒弟,也可能是叔叔舍不得我去外面晒太阳。

我打败叔叔以后,就和爸爸在屋内讨论叔叔的棋艺,叔叔拿着竹耙在外面翻水稻,竹耙在水泥地上摩擦出哗哗的声响,混着水稻被翻动时的沙沙声,听着心里有种淡淡的喜悦和心安。不像烈日晒裂竹竿的声音,砰地一下,刺破空气中的热浪闯入耳际,尖锐而突兀。不过,太阳虽霸道,竹子更坚韧,就算被剖了腹,它也顽强地活着,只是那样的竹子走了形,用处不大,一般只能当柴烧。

在棋盘上,叔叔和爸爸都不是甘愿认输的人,叔叔输了会说:“这局是我让你的,再来!”爸爸输了会说:“都是你抽烟,熏得我眼花缭乱看不清楚,再来!”于是原本定好的规则打破了,我常常都只能当个意醉神迷的看客,暗暗在心里盘算他们下一步会怎么走,遇到困境了该怎么破,只是他们的招式往往都在我的意料之外。

“将军——”那时的我最爱听这两个字,以为谁先将军谁就占优势,本来看得迷糊,这俩字一出,我就“豁然开朗”了。后来我才知道,“将军”只是开始,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呢。叔叔很会设局,总能不经意间抛出一两个看似重要的棋子给爸爸,还一边装出一副心痛不已的样子,甚至假意闹悔棋,以此消除爸爸的防备之心,让骄傲大意的爸爸落入他早已设好的圈套。上了几次当的爸爸终于识破了叔叔的路数,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一局棋,三个人,三种心思。爸爸盘算着怎么赢叔叔,叔叔思索着怎么将爸爸打成光杆司令,我呢,感觉谁处于劣势就想要帮谁扭转乾坤,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当棋盘上双方棋子所剩无几的时候,我基本就能判断局势了。一次,在棋盘上僵持了很久的爸爸和叔叔终于开始进攻,相互连续吃掉对方一系列棋子以后,使得原本复杂难懂的局势一下子明了起来。双方士相不在,爸爸马踏中宫,三个卒子过河,其中两个齐头并进,相互照应,车在一旁虎视耽耽,叔叔的情况看起来不容乐观,幸好叔叔的车马炮尚存,且位置都不错,若心思缜密,攻击迅猛,还有机会赢棋,若是慢了一步也必输无疑。该到叔叔走棋了,叔叔却迟迟没有动手,思索间,习惯性地抽出一根烟点燃。瞧这剑拔弩张的气势,我不禁为叔叔捏了把汗,也积极思索着对策。这时,爸爸笑呵呵地说:“哥,不着急,慢慢想,我先去翻一翻谷子。”

爸爸刚起身伸了个懒腰,忽然大叫一声:“不好!”不知什么时候,天空明晃晃的太阳说不见就不见了,乌云黑压压的一片涌动而来,肆虐的狂风卷起竹叶漫天飞舞。

“快起来,抢天冬雨了。”爸爸一边操家伙收拢水稻,一边大声吆喝着。

这才是一场真正的战役,和老天爷比速度,可比观棋局惊心动魄多了。一家人,无论老少,只要使得上劲的,全部赶上战场。爷爷和婶婶负责清扫,爸爸负责装载,叔叔和大伯负责运送,屋内屋外顿时一片混乱,人来人往,脚步匆匆。我人小,不能担也不能抬,只能端个簸箕一点点地往箩筐里装粮食,装满了就让叔叔挑进屋里去。

“快点快点,雨马上就到了。”爷爷抬头看了看天,催促着。

“大嫂,去把遮雨篷准备好。”叔叔挑着满满一担水稻健步如飞,还不忘嘱咐婶婶做两手准备。

“雪雪,去把所有箩筐全部拿出来摆好。”爸爸扯着嗓门对我吼道。

风依旧毫无章法地刮着,四处尘土飞扬,落叶乱舞,竹林里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竹竿断裂声,声声穿心而过。沉闷的黑暗中,轰鸣的雷声也由远及近,仿佛真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快一点!再快一点!每个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赶在大雨来临之前将粮食全部抢进屋里。

十几分钟后,斗大的雨点砸落下来,此时,屋外的粮食已经完全被我们转移到屋里,看着墙角下金灿灿的一堆粮食,大伙儿脸上都浮现出欣慰的笑容。与天斗,其乐无穷。斗赢了,更是振奋人心。

望着外面瓢泼似的大雨,爷爷感慨道:“幸亏我们动作快,要是慢了一步,这谷子也收不完啊!”爷爷本是自言自语,我却得意地把这最关键的一步之功记在了自己头上,心想:如果没有我帮忙,你们肯定收不完。高兴之余,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快累瘫了,于是懒懒地去打来凉水洗掉身上的灰尘,准备好好睡上一觉。

临睡着前,我似乎听见叔叔吼了声:“幺兄弟,走,将军去——”

爸爸和叔叔有没有继续下完那局棋我不知道,也忘了问。很多年后的今天,隔着这枚黄叶,去看那局棋,那场雨,和那次抢收的经历,它们都在记忆中闪着金黄色的光芒。

文/凌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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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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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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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暇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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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泡杯香气扑鼻的花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自己心爱的书,静静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很想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清晨,简单的梳洗之后,踩着自己喜欢的单车,去享受一天浪漫的旅程。

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个人静静的感觉,是否我的性格使然,是否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从不奢求太多,从不留恋太多,很简单,很简单的活着。

有时候却也总是那么的耐不住寂寞,很想找个人陪自己度过闲暇时光,却更多的是把空闲的时间,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了属于自己的文字里。就这样,就这样的守候着。

喜欢淡然的感觉,喜欢遗失的美好,喜欢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喜欢傻傻的笑着,喜欢重复听着某首会让自己很动情的一首歌。

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享受着爸妈的疼爱,幸福的我是一个90后的独生女。幸福的享受着全家人的关心。大大咧咧的花着钱,要求着爸妈为我买这买那,从不在乎他们的感受,办不到的总是会跟他们撒娇,最后他们只有无可奈何的满足我一切的要求。从不想太多,就那么傻的活着,突然间,好想他们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好想踏上回家的列车,

好想回家看看那日夜为我奔波的父母。好想跟他们一起吃端午节的粽子。

想了那么多,却发现自己做的是那么的差,感觉很对不起爸妈。很想在某个时刻,静静的和他们待在一起,或给爸爸捶捶后背,洗去一天的疲惫,或跟妈妈拉拉家常,在厨房帮帮妈妈的忙。好想在某一天,我会有能力带着爸妈出去浪漫的旅行。

记得大爹对我说过:“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学会做饭。”想想自己的回答挺搞笑的,我以后才不要下厨房,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是了,或者以后你们要是去我那玩,我都把你们带到餐馆里去吃。最后还是妈妈无可奈何的说,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养不养的活还把我们带去餐馆里吃,以后要是我们去,你买菜,我们自己做就是了。我知道爸妈是心疼我。

活了十九年了,马上暑假来了就奔20了,却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厨房。每次都下定决心跟妈说,晚上我来做饭吧,可是每次到做饭时间了,妈都说,还是她自己来,要我一边玩去。好怀恋妈妈做的饭菜,妈做的饭菜是天下最好吃的。

记得去年过年,看着爸妈忙着做生意,中午我决定下厨房,记得当时炒了一盘香肠,一盘青椒炒瘦肉,感觉菜味太淡,所幸每份菜里放了三勺子盐,当时自我感觉品尝良好,去殊不知中午他们回来时家里饮水机里一桶水以喝了只剩大半桶了。妈说,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就在家里玩了我们回来中午做给你吃。

每次我回去的时候都是爸妈生意最忙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只能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也许就这样我喜欢了安静,总想帮妈妈的忙,所以就帮妈妈洗了衣服,最初每天都起得很早洗衣服,却发现自己好懒,洗着洗着,早上就爬不起来了,还记得妈妈说,你给我们洗一次衣服每天给你5元,慢慢的我要求到每天洗下衣服给我10元,可惜,这样的时光我还是坚持不了多久,每天爸妈算账的时候照样找他们要钱,却一天什么都不干。我知道爸妈拿我没有办法,所以那成了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

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却感觉自己还是那么的不懂事,还是那么刻薄的要求着爸妈为我做这做那,现在此时此刻好想她们哦。

爸爸说,我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愿意用一切去换取我的幸福。我不想他们在为我担心。不想他们在时时刻刻为我牵挂。每个星期我都会跟家里打电话,有时因为没有我的电话,妈妈也会打过来。但是我知道了我要按时给他们电话,因为他们在家里牵挂着我。

最害怕的就是回家后的晚上,爸爸要跟我谈心,爸爸平常很少跟我说话,因为他对我说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知道什么该跟女儿说,什么不该说;他知道什么是为女儿好,什么不是为女儿好。他最喜欢问我每学期有什么所得,在学校怎么样?可是感觉每次那个时候都是我最内疚的时刻。我不想让内疚再继续。

暑假来了,我要开始新的人生征程了,在一起快要两年的室友,也许在明年某个时刻都要各奔东西了。

对自己好点,人的一辈子就那么短暂;对身边的人好点,下辈子我们不一定还会在相遇;对父母好点,这辈子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最幸福的生活,给了我温暖的爱。

我要开始规划我的生活了,我要拟定以后的职业生涯了,我要开始努力的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了,心若在,梦就在。我要给爸妈我所能给的幸福的生活,我要好好的孝顺她们,好想自己早点出去工作,好想自己有能力挣钱。我要用我自己挣得钱给他们买衣服。我要带他们出去浪漫的旅行。我要让她们为有我这个女儿而骄傲。

爸妈,在此时此刻,我想你们了,很想很想!

很想一直听着陈红的《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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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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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到这本散文集,我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他的散文很美很美,但重要的是其中蕴含的哲理才是他文章的亮点,特别是《生命的化妆》这篇散文, 化妆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自然”,说得多好啊!

在书中,书中一位化妆师说:“化妆只是最末的一个枝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体质,让一个人改变生活方式、睡眠充足、注意运动与营养,这样她的皮肤改善、精神充足,比化妆有效得多。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上、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记住了三句话,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也很欣赏”精神的化妆与生命的化妆“!容颜易失,再昂贵的化妆品也留不住青春,而人的内在气质却与表相无关。也说得很好,谈得很有条理,说得让人只有点头的份。

林先生的文章从自己的认识谈起,经过自己的询问,化妆师巧妙作答,让全文主题一步一步凸现,让读者清楚的明白了化妆的内涵。全文很好的运用了类比的写法,让我们更好的接受了作者的看法,全文虽没有华丽的词藻,读来却给人一种流水样清凉的感受,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撼,并真切想让我们的生命也变得像化妆手下的人一样靓丽起来!

那怎么才是对生命的化妆呢?学习!终身学习可以使你成为一流的人,终身学习就是生命的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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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美人如衣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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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纱烟罗

有女如素青罗袍,罗纱轻薄,一个微笑便可穿透阳光。我曾说,我总轻易爱上女子,因为给予最熨心之温的,总是她。这样的女子便就这般,一颗心犹如红尘间的舞衣,掠过你面前,便撩起那偶然一程的蒙面,冲着真相微微一笑。任你用无言诉倦,用无语诉殇,她都可以眉间飞梭,眸底挑线,织出春水纹,再绣上青竹,环抱平安花。她会告诉你,竹报平安啊,这个小雪,那个冬至,还有冬的末端那个大寒。

我会记得那个女子,她对我轻轻提示着那句龙应台的话:不可追。于是,我把那一场离去当作垂目打坐,而我何必再去唤醒。有女如纱罗,身如轻烟般缭绕,却心可及千手千足。

成是贝锦

有女如赤锦吉服,经线深红,纬线为棕,再捻金其上,把稠烈的追随毫无保留的披在你的身上。这样的女子,把心事一丝丝一线线织成团窠纹,簇成四瓣的柿蒂宝花,她会富丽、华美,她亦会是清新、隽秀,她会将那事事如意的愿时时点到你的额间,就如那红袖常把柿蒂夸。

那个女子曾对我说,因为喜欢,所以千山万水的寻来。那个女子说,一声问安可否远抵,一声珍重可会单薄。我只低唤着她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告诉她,红地彩绣的贝锦重如泰山,所有的慕名而依,都成为一衣带起一江水,恰可做山水相奉。

光滑如缎

有一种女子美如黄缎,颜鲜华,肤滑泽,常常令人误以为,只能为贡品皇衣。可上天偏早做了结语:自古红颜多薄命。当她隐泪离开时,我终究没有弄明白,爱情是不是就要这种不见天日的牺牲。黄缎衣,原来,落尘更深。

依然会有她的问候寄来,软语呢喃,轻俐俐的叮嘱,就如缎上织就的落花流水锦,桃粉片片随流水潺潺。却总让人担虑,花红可会易衰,郎意可会无限?我对她说,请记得那些惦念和祝福。余下的时光里,希望她能用那些惦念和祝福织出一丛牡丹,还有那只白头翁,然后依在那人身上,共看流金岁月,互梳白发苍苍。

清水丝绵

有女如丝绵,光亮洁白,轻软柔韧,就如冬里购置的御寒白衬衫。未必没有经历,只是那些经历都成为制绵的工序,什么红尘的蒸煮,什么岁月的漂洗,什么分离的撕扯,最后都会成为那被打包完好的白如玉、软如云的丝绵衣。

这样的女子,不会轻易喊痛,这样的女子会对所有的相遇奉上最真的笑容,这样的女子会把心事织成最精致的缠枝绣,独绣莲蓬或莲子,却不绣牡丹莲花的荣华富贵,亦不绣莲花鹭鸶的一路荣华。世间很难再有一双入尘已久的手能够披上这件白衫,或者,上天垂怜,可赐予她逢到一双童子般的目光,然后有人可以攀莲蓬,可以剥莲子。

汉绮唐绫

世间有女子生命精彩玄妙,一如绮绫缁衣。若你问她,绫罗绮缎重要还是爱重要,也许她会说,在爱里,我本绫罗绮缎衣。那女子对我说:爱,可以不计性别。我曾经迷信她的话,帮她扫蚕花地、轧蚕花,帮她凑锣鼓唢呐、递丝弦笛管,在步步高的曲声里她是那件用龙凤纹织就的彩绣衣。

当我们把那段时光的茶汤饮尽,我对她说:你的心可越汉唐,你的身已做绮绫,只是,这一袭玄衣大概只适合做你自己的蟒袍。而今依然会时而看到她,旧时的模样,自在俯仰旧时的笙歌。我想,这一场相遇里,不需要思念,因为思念是彼此的囹圄。莫不如拣择些宽容,当作是宿命的错肩之下的恻隐。

后记:与墨初识时,曾对他说过:我不在意容相,亦从不以相识人。可是,我仍是躲在墨的身形之后,偷偷瞧走过他身旁的各色女子。墨是出挑的,所以,尤招女子在他眼前过往。墨问我:看够没。我笑嘻嘻回曰:没听说过我的衣橱中应该永远缺一件衣吗。世间,总有美人如衣,疏漏的心,怎能收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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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心目中的爱情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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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渴望爱情,得不到爱情的也会幻想爱情,我就是天天在脑海中幻想爱情的几亿人中的一员。

我心中的爱情必须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貌美如花的另一半?至于什么算漂亮……五官端正,巴掌脸,再配上一头及腰长发,头出来了;身材苗条,可能的话再加个马甲线,锁骨不用太深,但一定要有,不要太平,该有肉的地方一定要有点肉,不用波浪滔天,但波澜起伏还是要有的;腿要长,身体不要黄金比例,三七身材就可以了,腿不需要太细,看起来没肉就行;再来个一米六的身高,最后是浑身上下散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气息……仔细一想,条件好像不算太苛刻!

虽说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但认为男人只会关注女人的身材和长相的人也只有女人了。我心中的她在这方面也不需要太完美——性格上善良、开朗、自信、独立,还要有智慧;生活上懂得幽默,敢于示爱,有分寸感,会与他人沟通,身心健康,每时每刻容光焕发,能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我受到挫折的时候像圣母一般关怀我,平日里还要时不时的夸赞我几句,让我幸福感爆棚。总的来说也就这么简简单单几条。

两个灵魂的相遇就像两种化学物质的接触:一丁点的反应就会彻底改变它们。所以想让爱情成为化合反应就需要让反应物的化学性质彼此不冲突,所以应当不时做一些兴趣相投的事——这应该是爱情的长久的重要一环,所以我的爱情还需要有一颗充满诗情画意的心,至少应该对画画感兴趣,如果会画就更好了!两个人一起在斜射的阳光下的斜坡上静静的斜靠在一起,两只手握着同一只笔,这是涉世未深的我所能想象到的最靓丽的画面……

人们说会做饭的女生好嫁出去,所以我的爱情一定要会做饭,不过人们又说会做饭的男生有魅力,所以我不打算让她做饭,因为我以后一定是要学做饭的,而且做的可能比她还好,所以她只需要保证独自一人时会在烧水煮方便面时加个蛋保证营养就可以了。

爱情保鲜靠表白,爱她就要说出来,虽然秀恩爱很可能遭受一些单身人士的白眼,但是女孩子心思有的时候很简单,无非就是你爱她、对她好,她想秀恩爱,你陪她一起秀这么简单。实在没时间的话就回家后和她抱抱,再来一句充满爱意的问候——这种事情是永远不会腻烦的,因为爱情从不贪图新鲜感。

看见好吃的时候,想拿给她吃;看见她喜欢的东西、别人有的她没有的,就想给她买;小惊喜大惊喜都想给她一个人营造,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能让她快乐的东西为什么不给她?不需要花很多钱,只要我有这份心,她就一定能理解。同样,她也会给我营造惊喜,有时候还会攒一点给我买一个漂亮的手办,这个时候我肯定会扑上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日后想要过日子,必然少不了一些争执,但是打冷战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她会主动来找我,然后我会耐心而又认真的给她讲道理,然后她会陷入无尽的自责,然后我会再耐心又认真的开导她,让她感动的热泪盈眶,并发誓以后再也不这样,最后再来一个温暖又绵长的拥抱……当然更多时候这只是幻想,跪榴莲有些血腥,还是去挑战跪遥控器不换台吧!当然,我的爱情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我手里的……

接下来还有生活中的其他琐事:沙发上,一人一只耳机,靠着静静听歌;电视前,两只脑袋,边看边笑;景点前,彼此镜头里的对方;地毯上,面对面坐着玩游戏……想久了,才发现理想中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不是浪漫满屋,也不是细水长流,而是她在闹,我在笑,一起安安静静,打打闹闹,长长久久。想象中的爱情,最甜蜜的是睁开眼就能看到她,最贴心的是你需要的她都知道,最好就是她懂你的一撇一笑,也知道你的伤心难过。年少时,两个人打打闹闹;待到中年时,两个人种种花草,谈谈往事;步入花甲两个人相互搀扶,去看日出日落,一场美妙的爱情似乎都是这样发展的。

想象中的爱情不会十分完美,因为越长大,越发现爱情的不易。想象中的爱可以以各种形态呈现,但不论哪种情况我都不反对,只要是由心而发,问心无愧,我应该就能满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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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水果菠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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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周冠呈,今天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种水果,这个水果在众多的水果中最让我喜欢,它就是菠萝

菠萝是椭圆形的就像一根巨大的狼牙棒。可能有人还想像不出菠萝到底长什么样?大家应该都看过海绵宝宝吧。菠萝的样子就是海绵宝宝住的房子那样子的。这次大家都知道菠萝的外形了吧。菠萝大半部分的颜色是黄色的,上面的一簇是绿色的就像戴了一个绿色的王冠。菠萝的口感有点涩,放盐水里泡泡就不涩了,反而会酸甜可口。妈妈每次买来菠萝的时候我都会放到鼻子下面闻一闻,这时就会有一种特别的清香,我特别喜欢闻它的味道,这也是我喜欢吃菠萝的重要原因。

你们知道菠萝应该怎么吃吗?不会的我可以告诉你,首先把菠萝的绿色王冠去掉,然后把它黄色外衣剥开,露出金黄色的果肉,再把它放在盐水里泡一泡,拿出来之后那个果肉就可以吃了,味道让人垂涎欲滴。

每次不快乐的时候,吃上几块菠萝心情就会好起来。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都想立刻吃上一块酸甜可口的菠萝?

指导老师李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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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情观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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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巾帼枭雄》里面柴九常说的一句话,在看完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后,从我脑海里面冒了出来,人生能有几个十年-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观后感。一直不想看这个电影的,李亚鹏这些年的形象不太正面,多年后,他来做这部电影,续写他演艺生涯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作品,很让人质疑拍这部电影是不是来圈钱的。当年在恋爱时有幸看了《将爱》的电视剧版,张一白把爱情已经拍到了极致,把爱写的极端脆弱透明美丽,年轻的矜持羞涩和倔强,分寸都把握的刚刚好。结尾也不是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是大家都选择了面对现实,把爱情封存。

电影迎合观众想象的需要,提供了十年后不同的几个结局。如果文慧和杨峥在一起会怎样,如果都另外结了婚又怎样,如果一个结婚一个没结婚又怎样。不管怎样,十年后,当年轰轰烈烈的爱仅成了生活里的一部分,当有机会再选择的时候,还是要现实一些,十年后已经没有青春,会有孩子,会有财产,会有十年中每一天积累下来的记忆,都不是说想抛开就抛开。

借用一句话:错也是缘分。尽管文慧心里会惦记着那个送玫瑰花到楼道里的杨峥,尽管杨峥会收集所有见过的大海的声音,但已经错过了,重遇在不适宜的时候,还是再次错过的好。不顾一切地重拾旧爱,结果最大的可能就是砸碎了记忆里面最美的那部分。那段听海,是高晓松的真实故事,但高晓松和打给电话的那个女孩已经离婚。

所有的浪漫只是回忆,会有浪漫的开始,不会有浪漫的结局。感谢李亚鹏和徐静蕾没有变胖,把两个近中年的男女的感情还能演绎得很美,让我们还能有点幻想,幻想自己还会那么美丽地再爱一次。这个电影,很适合认识十年的夫妻一起看,一起拾起以前的故事,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走过来的,和任何一个人走过十年,都不是一件寻常的事,只是,有的人不看电影也会有感触,知道珍惜,有的人,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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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乡因菠萝而美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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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因为汹涌澎湃而美,天空因为悠然自得而美,大山因为巍峨雄伟而美。但在我的心中,最美还是家乡,这是无可替代的美。

说到我的家乡,那可是大名鼎鼎的“菠萝第一镇”——曲界镇。这里阳光充足,雨水充沛,砖红壤土,非常适合种植菠萝,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产自这里的菠萝就因又大又甜而享誉世界。每当说起家乡,菠萝似乎就在唇齿间飘香。

盛产于徐闻地区的菠萝、香蕉、芒果皆是“热带水果”,而菠萝在我们当地又被称为“热带水果”中的果王。菠萝长着一身的刺,或者说全身都被刺包围着,就像大自然送给它的护身符一样。如果你想摘它的话,少不了被刺。菠萝既不长在高枝上,也不长在藤蔓上,而是长在从叶子中间笔直伸出的茎的顶端上。它的叶子是一片一片的,呈莲座状,像众星拱月般拥着长在正中心的果实。菠萝表皮坚如鱼鳞状,那凸起的一个个“鱼鳞”像排列整齐的士兵一起组成坚实的堡垒保护着里面的果肉。果肉水分多而且香甜无渣,吃了非常止渴,且具用美容养颜等功效。

当然,如果你来到我的家乡,除了可以现摘现吃到鲜甜的果肉,心灵手巧的家乡人还会告诉你菠萝全身都是宝,它的皮可以送到肥料厂里制作肥料,它的顶株可以打碎做成结实的绳子,它的肉可以制成罐头给你别样的口感和风味。

菠萝让我们发家致富,现在我们的村民基本上住上了小洋楼,开上了小轿车。菠萝真是我们的大功臣!

我的家乡啊,这里的白云、泉水、风车、鸟儿像是深情款款的追慕者,它们和菠萝构成了一幅美丽而简朴的画卷。看,天上的云朵慢悠悠地飘过,像是欣赏我们家乡的美景,而又流连忘返!看,叮叮咚咚的泉水像是在为我们的家乡而奏乐!看,地里金灿灿的菠萝,把满身的香气散发在天地间,醉了每一张笑脸!看,连风车也不禁为我们的家乡而感叹,兴奋地旋转着!看,吱吱喳喳飞过的鸟儿像是在议论我们的家乡为什么那么美丽!

我的家乡啊,每当我说起你,就感觉菠萝的香甜溢满口,于是我深深懂得,你养育了菠萝,而菠萝也赋予了你独一无二的的美!我的家乡啊,我也是你的孩子,我也愿意为你的美丽出一份力,那便是回报你以菠萝般的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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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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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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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本书散文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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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欠你一本

满满的文字像是你的心中的花海

清秀的笔迹像是你经过的红裙

你写道

孤独是与你同行的梦

我曾欠你一本书

慢慢的时光不觉已走过好多年

泛黄的书页不见你当时的困惑

我说

就这样静静度过匆匆年华

我曾欠你一本书

漫漫的黑夜它带走我的梦

破碎的书签夹着年少的爱

一封情书

可我不爱你

时隔多年

我又找到那本书

夹杂着你关于爱情的梦

我想我开始想你

可我不爱你

这么多年

我剪去了长发留起了胡茬

我怕你见到我

我怕你会说

当年的你呢

我会说

孤独只是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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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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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在军营里,著名的战将我——辛弃疾端详着我的宝剑,用针把油灯的毛线的废油挑掉,火“滋啦”一声点亮了沉浸在醉酒中的我,我看到亮光反射到宝剑上,我清醒了。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如同扎在一起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我们就要准备迎接同对手的战争了。

我们一起分享着大块的牛肉,开怀畅饮,一边还各自鼓起勇气,听着耳边的乐曲,雄壮激昂。我又望了望远处的叶麦稻田和蓝天白云,真是秋高气爽。沙场上正在检阅军队,我的心情也变得更加激奋。

开战了,我们各自驾上战马,飞奔着向沙场驰去,就如同的卢一样飞奔着。“冲啊,冲啊!”我们士兵拿着矛和盾,身披钢甲,头戴铁帽,前方的士兵和敌方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我手拿弓箭,怀着一颗报国之心杀死了几名战士。“放箭!”只见利箭射出,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鲜血早已染遍了枯黄的草地。我本怀着恢复中原的统一大业,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可是……

我想着想着,走到铜镜前,竟发现我已白发丛生,不能再进入战场。于是,我转头马上写下了著名的《破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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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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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保姆阴谋这本书是我刚上六年级时读的,它的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猫和地包天小狗在翠湖公园遇见了一只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这只牧羊犬的名字叫做帅仔,它长得又高大有漂亮,心也很善良。而它的保姆狗虽然具备腊肠狗的优点,但它的心地却很恶毒。他们俩有一个共同的主人,刚开始帅仔来到它家时,腊肠狗对它很好,可后来,因为帅仔长得太漂亮了,它得到主人的爱大于了保姆狗,使得保姆狗对帅仔有了嫉妒心,并想除掉帅仔。但是最后不但没有除掉帅仔反而自己被车撞死了。

这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有嫉妒心,只要保持良好的性格,才会有好的命运。帅仔和腊肠狗就是一个好的例子,因为帅仔善良,脾气也好,爱交朋友,对人热情,所以帅仔才没有被害死。而保姆狗老头的疑心、忌妒心太重,所以他的命运才会这么悲惨。

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美丽的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的活着。就连保姆狗也是一样的。但它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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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散文:惜流年,重今朝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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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梦到了自己的小学,梦里的一切清如昨历历在目,可叹物也非,人也非,往事不可追。逛空间,看到表妹发了一条说说,她告别了她的初一,迈向了初二,既有不舍,也有留念,毕竟是青春划过,难免会有感伤。我站在毕业的路口,行将告别我的大学,四年光阴如白驹过隙般,转瞬即逝,心中五味杂陈,有千言万语想说,但又说不出只言片语。

人越年长,便越会怀念从前,小时候的我不相信,只希望快快长大,把过往狠狠的甩在身后,永不回头,大踏步的走向未来。那时,以为自己会永不留念过去,会永远的展望未来憧憬明天,不屑于怀念过去,然而真的当一些事成为往事时,才会回过头来想念,想念过去,不是因为现在过得不好,现在过得很精彩,甚至可以说比过去精彩,但还是忍不住去怀念过去,怀念那年那月的阳光,那年的朋友,那年安静的学校,那年的书声琅琅,那年的风雨,那年霜雪,那年走过的喜怒哀乐,那年流过的汗水和泪水,怀念那时的自己,拥有一颗未历沧桑的心,那年,我十几岁,好像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懂。

无怪乎,我会在梦中频频梦到我的小学,当初拼命想逃离小学,而如今,它却是我永远回不去的远方,再过小学,我已不是当初的少年,只能遥驻校门之外,看看比自己小很多的小朋友们,看看他们稚嫩的笑颜,听听他们动听的声音,心想,自己当年也如他们一般,嘻嘻笑笑的放学,高高兴兴的上学,只是那样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如今,我怀念我的小学,以后,我也会像怀念小学一样的怀念我的大学。过去的已然过去,未来还是个未知数,我们能做的,便是莫负流年,且惜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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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些年的春暖花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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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又是一年春暖花开季,斯人在何方?又有谁会明白春天有春天的快乐,春天也有春天的烦恼。

陪我度过那么多年的朋友们,你们是否依然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春天?你是又记得那些迎风而上的风筝?又是否记得那空旷的原野,那高高的蓝天白云?

时光匆匆,岁月流逝,回忆中的那些快乐早已随风而散,回想那些年的春暖花开,那些年的快乐,只剩下现在的留恋与徘徊,招之不来,挥之不去。

那时的天叫蓝天,那时的云叫白云。春风一度,新绿初出,百花争艳,这是多么美的一副画卷,让我们流连,让我们怀恋。每天迎着初升的太阳,看春风拂过卷起的涟漪,田垄上青青的小草,挂着晶莹的露珠,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拿出自己制作的风筝,欢快的在那里跑着,即使有些丑陋,却是无穷的欢乐,有时偶尔传来的阵阵呼声,原来是某个伙伴的风筝掉了下来,又是一阵手忙脚乱。那一张张充满稚嫩的脸庞上洋溢的笑容,顿时激起了旁边花儿的嫉妒,也竞相开放。

花谢又花开,花开何常在。时光的流逝带走了我们的青春年华,换来我们成长的烦恼。花开花落,那以前属于我们的季节,如今又有谁的身影?看着一群孩子从身边走过,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背着书包,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嬉戏依然。如今走在路上,时常扬起的尘土,让我们不自觉的加快着自己匆忙的步伐。偶尔响起的惊雷、倾盆的大雨,只剩下阳台上仰望着灰色天空陷入沉思的背影。

一笑,春风满面难自抑;一愁,万绪千愁自难当。或许活着的人应该要学会快乐。就像那些年的春暖花开,春风满面,姹紫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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