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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篇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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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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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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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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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细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

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执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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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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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经久不衰的世界名著,也是我们儿童喜爱的一部科普著作。它语言优美,是散文、是诗歌,更是虫子们生命的歌唱。它记录着虫子们一段段奇异的探险。

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昆虫打交道。他热爱这些神奇的小生命。法布尔对这些小昆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对每一种小昆虫都毫无吝惜溢美之词。下面就让我们聆听这些虫子的生命赞歌吧!

这本书介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有在地底下同黑暗斗争四年,才爬出地面,用生命歌唱一个月就会死去的蝉,它无怨无悔;有看起来呆头呆脑,却百折不挠搓粪球的蜣螂,它有一个很神圣的名字叫圣甲虫,它也有一个有点俗的名字叫屎壳郎;有外表温柔、优雅,内心却无比残暴的螳螂,它们不但自相残杀,甚至会咬断自己丈夫的头,一口吞进肚子里,其实你误会了,她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更多营养,为了小宝宝更健康,螳螂爸爸甘愿作出的牺牲;有卑鄙的、霸道的、不劳而获的、掠夺黑蚂蚁作为自己奴隶的红蚂蚁;有尾巴挂着小灯笼、晶莹可爱却凶猛残忍的萤火虫,它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昆虫啊;有能预报天气、能建造防水又保暖帐篷的松毛虫;有聪明的节腹泥蜂;有防不胜防眨眼间就能用毒牙杀死猎物的狼蛛……

各位同学,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领略各种昆虫的奇特本领?这本书里昆虫的奥秘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赶紧翻开这本“昆虫语言学”,遨游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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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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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好,它具体描绘了格列佛整个历险过程,就连格列佛去过的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每一个细节都十分详细,十分全面。

大体内容就是他上了个船,结果船坏了,格列佛漂到了一个岛上,那个岛就是小人国。小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小,就连楼都比他小好几倍,他每次过街都要小心翼翼,要不就会把房子踩塌。在小人国待一段时间以后,他造了一个船走了,但没过几个月,他又上了一个船,去了巨人国,巨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大,但在巨人国,他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款待,但在巨人国里他也常常受到人和动物的欺负。

比如说格列佛,惹了一个人。那个人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晃动果树,把和格列佛差不多一样大的苹果弄下来差点,把他砸个半死,之后又去了飞岛国,就是飞的岛,在飞岛国上他去了巫师岛与鬼魂对话。从对话中他知道了鬼魂一般可以活80岁到80岁以上是长寿,他又去了慧马国。慧马国的人叫野胡。慧马国的人是马,他的主人灰马对他十分友好。什么事都带着他。他比灰马一家早穿衣服,所以灰马一家怀疑他的衣服是身上哪个部位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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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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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但是她的个性是倔强的,不屈于外界的淫威,在暴力面前敢于抗争,苦难并没有把它击倒,反而孕育了她平等和自尊的意识。

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入洛伍德寄宿学校,这是一所半慈善性质的义校,这所学校里的姑娘不是失去爸或妈,就是父母双亡,所以这儿叫义校,是养育孤儿的,亲属们只付很少一些钱,不足的钱要靠捐款来补足。

在这所学校里,伙食低劣,生活条件恶劣。勃洛克赫斯特是这所学校的所有人,他伪善、苛刻。谭波儿小姐是这所学校的学监,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对于简爱的成长倾注了许多关爱,付出了不少心血。

次年春天,斑疹伤寒肆虐了这所学校。由于终日半饥半饱,学生体质普遍虚弱,斑疹伤寒造成大量学生死亡。这事受到社会公众对这所学校的关注,对这场天灾的起因作了调查,种.种事实逐渐暴露,从而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有害的健康环境,孩子们伙食的质与量,做饭菜用的是咸味的臭水,学生粗劣的衣着和生活设施,全都一一被发现了。这些发现产生了一个积极的结果,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大失脸面,却使学校获益匪浅。由于郡里几位富有而爱好行善的人物捐出了大笔款项,学校经过重建革新,终于真正成了一个有益的高尚机构。简爱在这所学校里生活了八年,六年当学生,两年当教师。在学生期间简爱始终成绩优良,教育确实改变了一个人,谭波儿小姐培养了简爱的各种兴趣,更培养了简爱的高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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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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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海洋生物》、《中国大自然》、《十大音乐家》、《西游记》,都是我喜欢的图书,可是我最喜欢的还要属《窗边的小豆豆》了。

《窗边的小豆豆》是黑柳彻子写的。主要是讲一个淘气的小孩--小豆豆,因为淘气,所以一年级就被退学了。后来又来到了巴学国学习,最后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女孩的故事。

当我看到小豆豆把沙子看出报纸时,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而当我看到泰明的死去,而痛哭流涕;关爱同学的小林先生,也让我认识了一位好老师。因为有同学的关爱,有老师的爱护和帮助,小豆豆从一个淘气包变成了一个单纯的女孩。让我们关心身边的每个同学,让世界因为有了我,让他人更幸福!让我们帮助别人吧,帮助别人就是帮助我自己,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

这本好书,你一定要来品读品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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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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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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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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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快速地写完作业,到书架上拿起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认真地看着,看完后思绪万千,感触颇多。

三毛的贫穷生活让我看的很难过,有一天三毛拎着小铁桶去收剩饭,看见一个小女孩比他早到一步,三毛生气地把她推倒在地,倒了剩饭就走,可是当他看到小女孩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她怀里嗷嗷待哺的婴儿,良心发现,赶紧把自己的剩饭倒在小女孩的桶里。

三毛受到一个地痞的胁迫,要他去当小偷,有一次他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行人匆匆而过,那人口袋里的钱包露了出来,三毛轻而易举就得手了,打开钱包一看,里面除了钱还有药方和当票,三毛想,这可能是人家救命钱啊!这钱偷不得,赶忙追上去,把钱包还给了人家。三毛又空手而归,最后又被地痞暴打一顿,三毛脸上留下一道道血印。“就算穷,也穷的清白,我才不当小偷呢!”三毛气愤地脱下衣服朝地痞掷去。大冬天三毛光着膀子,满腔怒火逃离魔窟。三毛的这个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就算穷,也要穷的清白,不能当小偷,我们要自食其力。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吃穿不愁,我们还把学校里的饭菜不要吃的全都倒掉了,想想三毛,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不能浪费。农民伯伯在炎炎夏日在地里辛勤地劳作,每一粒米饭都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以后不要再把粮食浪费了。我们还要好好地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品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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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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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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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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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一眨眼的功夫就看完了著名女作家“杨红樱”写的《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真是让我回味无穷 。

这本书从主角——笨笨猪和小伙伴玩秋千时舍己为人;帮鸭妈妈卖鸭蛋;在一次野餐中不计前程的将自己的食物全部分享给大家:帮残疾的鹿妹妹又重获自由;让以前凶恶的大灰狼和狐狸一家和别的动物们成为朋友的一些事。反映了主人公“笨笨猪”那种乐于助人。善良。宽容。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还有乐观的优秀品质。

记得有一次,在考试时,我忘了带圆规了,就向我前面的同学借了一下。那个同学很乐意借给我,我也很是感动。从那以后,一有人向我借东西,我也会借给他(她)。因为我知道,当自己需要帮助时,别人帮助了我,那就是雪中送炭。如果别人没有帮助自己,我的心情会很失落的,所以我也要学习“笨笨猪” 乐于助人。善良。宽容。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同学们你们也要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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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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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看《活着》之前,我也听过同学说过这本小说,同学说看这本书时很压抑。

后来我拿到了这本书,黑色的封面,薄薄的一本,却为余华带来了巨大的声誉。美国华盛顿邮报这样评论道:“《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和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

《活着》所讲述的是一个带有浓厚悲剧色彩的故事,初读时会让人觉得十分戏剧化,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活着》里很少有煽情的情节,更多的是用平淡的笔触来如实的向我们转达那一个又一个悲剧。

故事是围绕着福贵的一生而展开的,一开始的他家财万贯,过着无忧无虑,人人都羡慕的生活。可是一开始的福贵不懂珍惜,去赌去嫖,终于败完了所有家产,而《活着》也正式开始了。先是父亲的去世,母亲的去世,然后是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最后是外孙苦根。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没了,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他。

而我却敬佩着福贵,当一个人经历活着的种.种磨难之后,他还能乐观的活下去,那么他就是一名不平凡的英雄,这使得他可以背负起接踵而至的打击,拥有着对抗挫折的勇气。当苦难终于过去,福贵依然乐观的活着。

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对于有庆的死,因为权贵的势力,有庆失血过多“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慌了的那人第一时间叫来了医生,医生同样轻描淡写的回应道“心跳都没了”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实施任何针对有庆的抢救措施,有庆年少的生命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断送了。医务人员此时所有的关注力都只集中在产房里面难产的县长的女人身上,没有人对普通孩子有庆拨出丝毫的关心。

福贵不敢告诉妻子有庆已经死了,就自己一个人把他埋在土里,直到后来妻子发觉了。

《活着》里面每个人的死都让人感到无力,明明这么做他/她就可以活下去,为什么啊!可惜后来谁也没有活下来,活下来的只有幸运又倒霉的福贵。

小说的结尾老人的故事讲完了,他和牛渐渐远去,炊烟在田野的乡村里袅袅升起,黄昏转瞬即逝,象征着福贵老人短暂而又曲折的一生即将走到尽头,可我们不必感到悲伤,每个人短暂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苦难,但这些苦难终会过去,珍惜当下,好好地活着就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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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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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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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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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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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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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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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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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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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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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加是在爱中成长的。它与众不同的黑色,特殊的睡眠习惯,不爱挖掘的特点,都可以让它在鼹鼠家族中无地自容。是父母的宽容和接纳使米加快乐地成长着。

月亮河很美。但不是那清清的河水,蜿蜒的小溪,广阔的天空,光滑的卵石,而在于米先生一家心灵之美----宽容、真诚与淳朴。这就是美,善良的品质,健康的心灵。

米加有很多特点,最让我感动的是关心朋友、勤于思考。它想为朋友尼里解决洗衣的麻烦,于是它设计出一种滚动洗衣机送给尼里。我感动于他们之间互帮互助的深厚感情,对待朋友,我也要像米加一样,一心一意帮助对方,这样才是真正的好朋友。生活中还要勤于发现,乐于思考,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做出对于问题的正确的解答方法,虚心听取别人的好办法,好建议,使自己做到最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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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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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让人感悟颇深的书——《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老人常年在海上打渔的故事。有一次他看到了一条很大的金枪鱼,准备抓住它,于是老人与它搏斗了半天,终于捕到了它。可在返回的路上,金枪鱼流出的鲜血引来了成群饥饿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可是鲨鱼还是一个劲的啃食着金枪鱼。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生活中,我们也会碰到各种困难,虽然不像老人的那么巨大,但我们要向老人学习,碰到困难迎头而上,不退缩,努力克服困难。比如说海伦凯勒,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疾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失语。但她没有放弃,通过老师的指导,海伦十六岁时进入剑桥大学,四年后如愿进入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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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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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们都耳熟能详的一个经典名著。在不同阶段,阅读《西游记》之后的感受都不一样。

《西游记》是吴承恩所创作的经典小说,不朽之作。在《西游记》中,很多朋友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在这部小说里,孙悟空有着乐观向上的精彩,而且他嫉恶如仇,看到路上的妖魔鬼怪都会去打跑他们。而且,孙悟空也不畏艰险,护送唐僧取经的旅途有着九九八十一难,但他都不害怕,用自己的聪明机智解决这些困难,走出险境。

说起猪八戒,我们都会想到他的憨厚与贪吃。曾经为天蓬元帅,后被贬入凡间成为了猪八戒。但是他并没有因为自己丑陋的相貌而自卑,依旧十分自信。在西天取经路上,他知错能改也是我们可以学习的地方。

沙和尚则原本是天宫中的卷帘大将,但因打碎了琉璃盏被王母娘娘贬入凡间,在流沙河畔当了妖怪,后来也成为了西天取经的一员。沙和尚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是《西游记》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成员。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普通人,正是像沙和尚一样默默工作的这些人才让社会各个地方都正常运转。

唐僧则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师傅。他对佛法悟性很高,因此被如来佛祖选中去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不论历经了多少磨难,唐僧都依旧不改他的目标,向着西天雷音寺的方向前进,最终取得了真经。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唐僧这种为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树立起自己的目标,坚定地朝着目标的方向前进,我们才能够像唐僧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西游记》中的四个主角: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僧,他们都各有各的性格与特点,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认真阅读《西游记》,我们总能够学习到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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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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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时候,这个“活着”还有意义吗?

我想很多人看完余华的《活着》的时候,想到福贵,很难不发出上面的疑问。

其实,这不是福贵的一生。福贵的一生很丰富,他赌钱、好色,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曾经有过又“福”又“贵”的生活。我一直想,家珍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态和他生活?在过去,这也许是“从一而忠”极好的解释。在今天,它就是那句话“婚姻就是阴差阳错”的开端,又是冯小刚的那句话“婚姻就是将错就错”的结束。不管怎样,是这个女人给了他生活的支撑,这种支撑既是他“福”、“贵”之时的仗恃,也是他“落魄”之时的依靠。

生活就像一罐巧克力糖,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福贵不知道家珍会得了软骨病瘫痪在床,也没想到儿子有庆献血会死,那个医生如此麻木无情,余华的笔好冷漠,短短几句话,就让我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冷。替福贵冷,为这个世道而冷;可是还不够冷,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去世,媳妇家珍紧接着去世,不再只是冷,我感到了一种悲凉,无声的悲凉;当我看到女婿在工地意外地去世,小外甥被豆子撑死的时候,再也读不下去了,无声,无语,无助。这是小孩子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悲剧,更是福贵的人生悲剧。还有比福贵还悲惨的吗?福贵的活着还有意义吗?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人当然应该不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每一个读书人都会说这样的话,每一个现代的小孩都会这样认为。我们应该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比如说,实现自身价值、创造社会价值、传递普世价值……似乎有价值才有意义,有意义才有生活,有生活才应该活着。这样的逻辑听起来如此完美。

我小的时候在农村长大,我知道老一辈的爷爷奶奶们佝偻着腰还在捡豆子;儿媳妇每天站在门口指桑骂槐地说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在等待给他们做的那口饭;我知道因为没有钱,一些人到老死也孤身一人;我知道因为身患重病,没钱医治,但依然瞪着混浊昏黄的眼睛四处求生……他们的“活着”有意义吗?

你看那些跳楼的学生,学业压垮了他们;那些混沌度日的人们,奋斗压垮了他们;那些贪官,清正廉洁压垮了他们;那些遁入空门的人,思绪压垮了他们……

所以真正面对生活的人,就如福贵一样,接受生活苦难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这样的“活着”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如你也被它的表面蒙蔽,你觉得它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你一定不曾观察过生活的百面,你一定不曾体察过生活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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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李佳蔚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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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冰心的作品——《寄小读者》,其中的一个故事《最后的安息》让我深受感触。

文中的惠姑在暑假在农村的别院里消暑。一次巧合,让他遇见了村姑翠儿。惠姑了解到了她的身世:翠儿的父母都死了,她以童养媳的身份住在婆婆家。可是,她婆婆根本就不把翠儿当人看待。暑假将要结束的时候,翠儿想跟惠姑走,不幸的是,这被翠儿的婆婆听见了。翠儿被婆婆拉回了家,又打又骂的,可怜的翠儿,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了!最后,惠姑在临走前看望了翠儿,翠儿也得到了最后的安息。

写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因为翠儿太可怜了!同学们,你们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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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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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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