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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行的作文【最新20篇】

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南旧事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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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书虫”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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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怡贝

如果要提到“虫”,那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同桌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每当同学们在课间玩耍的时候,总会有一个身影出现在图书角,那个身影,当然就是我的同桌西西啦!

其实啊,我们之间还发生过一件小趣事呢!有一次,我找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想到我的同桌这么爱看书,心想这本书她也一定会喜欢的吧!于是,我捧着书满怀期待地想像着她高兴的样子,朝她走了过去。当我走到她身旁的时候,我发现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伊索寓言》呢!我不忍打扰她,就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着她入迷的样子,她的表情随书里的故事情节不断发生着变化,时而微笑,时而皱眉,不知不觉时间就过了好久。我想起正事,就叫了她的名字,她似乎没有听见,我只好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依然纹丝不动。我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还真是个“书虫”啊!这时,我心生一计,使出了“杀手锏”,故意对着她大声说:“这本书真好看!”她听到“书”字,果然眼睛发亮,猛地回头,连忙问:“书,什么书?”我拿起手中的书朝她晃了晃,我们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笑了。

你们说,我的同桌是不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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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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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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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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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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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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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叫《小王子》。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因为飞机故障被迫在沙漠中着陆,从而从太空中认识了小王子。小王子所在星球的家很小。家里有三座火山,包括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和一朵花。小王子觉得他的家庭太无聊了,所以他决定在完成所有的工作后去旅行。他游历了七个星球,最后一个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遇到了很多人,飞行员是一起生活时间最长的一个。但是有一天晚上,由于飞行员的疏忽,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于是一个天真好奇的小王子摔倒了。朋友们,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看到一个金发小男孩在沙漠里问问题,请写信告诉飞行员,小王子回来了。

看完这本书,我有一种很大的感触。不要和别人争论,因为他们的想法和别人不同。也许是因为他们表达不清楚,别人听不懂你的意思。一定要真心对待朋友,就算吵架也没关系,只要真心对待对方,很快就能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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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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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诗词。那富有节奏的吟咏,旷达悠远的意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随意洒脱都让我深深着迷。这个寒假,我读到了一本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诗词——《桃李春风一杯酒》。书中用幽默浅显的语句,诙谐有趣的讲述方式,介绍了唐朝最有代表性的18位诗人的诗作和生平,展现了他们诗酒年华的快意人生。

“在唐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首诗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首”。这本书开头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废寝忘食,一口气读了下去。安庆渡江,李涉七绝退劫匪;滕王高阁,王勃一字得千金;长安城里,乐天五律“居亦易”;金銮殿上,李白番语傲朝堂……那一个个尘封千年的故事,活泼泼地跳出来,每一个诗人的形象都变得生动丰满,不再是简介中单薄的“纸片人”。他们微笑着向我走来,带着我开始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旅行。

在书中,我们可以读友情,“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读爱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读风景,“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读盛唐气象,“九天阖闾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我仿佛穿越回了那个才人辈出的时代,看贺知章醉卧井底,看李白长叹黄鹤楼,看刘禹锡重回玄都观,看陈子昂独登幽州台……诗人们跌宕起伏的人生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再加上风趣幽默的现代词汇,让人往往忍俊不禁,拍案大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禹锡的故事,他的一生数遭贬谪,却依然豪迈阔达,写出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不朽诗句,屡次被地方官刁难又写出了《陋室铭》这篇千古佳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也不能消沉沮丧,只要能像刘禹锡一样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那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要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

生活远比故事精彩,历史远比想象中有趣。穿越在这场奇妙的时空之旅里,那些熟悉的诗人,衣袂飘飘,神采风扬;那些经典的诗篇,字字句句,动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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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科普书有感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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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爸爸妈妈为了丰富我的暑期生活,专门给我买了一套学生探索百科全。全书共分三卷,分别是自然探索、科学探索和历史探索,害得我用了整整一个假期才看完。读过这套书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科学的力量!

首先在第一章的自然探索中,我了解了来自宇宙深处的信息、漫长的生命之旅。在第二章的科学探索中,我了解了无处不在的黄金分割、四色之迷、寻找“幽灵粒子”、我们能不能穿越时空……等等,这些知识又使我了解到了科学,学会了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分析这些重要的东西,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我也可以通过科学说法来解答他,这些知识都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

在第三章的历史探索中,我了解到了丝绸之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埃及艳后、金字塔工程……等等。历史使人明智,因为了解历史,可以学习前人的正确做法,并且改到自己的错误作风,这样可以使人们在成功的路上少一些坎坷,为自己铸造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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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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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在妈妈的影响下,我每天都要看一会儿,看书让我忘记吃饭,忘记睡觉,忘记时间。

我爱看书,还得从我小时侯说起:一两岁,我不认识字时,就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看着书中的画面,我听得可认真了;三四岁时,通过看书我认识了许多简单字,还会背许多英语单词和唐诗,背给幼儿园老师听,老师都吓了一跳;上小学学了拼音,我能看的书更多了。暑假爸爸妈妈上班了,我在家一看就是一上午,一看就是一下午,从不觉得累。

为看书,我还闹了不少笑话呢!一天早上,起床后就随手拿了一本书看,过了一会,妈妈叫我吃饭,我边吃边看,竟然把书当馒头往嘴里送,惹得妈妈又好笑又生气。书看完了,饭还有一大半,我就说“吃”饱了,拿起书包就去上学,所以妈妈送我“吃书虫”的雅称。

为看书,我挨了不少批评。经常看课外书,自己学习的书就看少了,考试就没考好,妈妈说我不认真学习,学过的知识不巩固、不复习,就知道看书,早知道这样就不给你买这么多书了。有时还吓我要把所有课外书都收起来,我只有把学习搞好,才有可能看我心爱的书。

为看书,我受到了不少羡慕。经常看书,我喜欢把看到的新内容讲给爸爸妈妈听,讲给同学们听,有时还把好词好句写到作文里,所以老师经常在班里朗读我的作文,妈妈也喜欢我写的日记。去年在县里举行“看电影,谈感想”的征文活动中获奖了,奖品是一个高级日记本,同学们都羡慕我,老师也叫我“小博士”,我可高兴了。

书,给我带来知识;书,给我带来快乐;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我更爱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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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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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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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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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想必大家都知道,他的《狼王梦》名扬天下,之后还出了几部后续,我说的就是其中的《豺王白眉儿》。

看到名,内容也就一目了然了,是只混血豺白眉儿当上王的过程,其中,最振奋人心的应该是开头的大战野狗了。在领地被完全抢占前,白眉儿领头和野狗大战,在河中趁野狗头儿不注意,一举击溃了它们,并将它们赶走,夺回了豺群的地盘,并赶走原豺王,慢慢当上了豺王。其中的各种战术和撕咬动作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本动物小说,用大胆的想象描写了豺群的生活,用接二连三的剧情吸引读者,也寄托了人兽和平相处的心愿,同时不忘讽刺那些不讲诚信、不会报恩的人,比如:白眉儿把昔日主人救走,并警告他不要回来进攻,可他还是发动了大屠杀。全书语言准确如实,豺的习性描述得和现实中一样,且能和人物性格相通;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像模像样,软弱的写得很软弱,写出了一副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样子;勇猛的则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本动物小说,既带来了丰富的知识,又蕴含了做人的道理,用反面教材写出了人要讲诚信的生存法则。

总之,这本书和这一套书都很好看,特别推荐。你会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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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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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

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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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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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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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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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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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看书比赛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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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小李、小施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新华店看书。这一次要看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比谁看得快,记的知识多。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看完。优胜者得一本三元得笔记本。

走进书店一看,哇,看书的人还真多。大多是中小学生,有的站着,背靠着墙,有的坐在地上。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我们三个顺着书架一排一排地找寻着我们要看的书,“我找到了!”我一不小心喊出了声。周围看书的人都用异样得眼光看着我,我急忙用手捂住嘴。书架上刚好有三本。谁知一个小女孩比小李快一步伸手拿走了一本,我们都愣住了。还好,她翻了翻又放回来了。我们赶紧一人一本,站着靠在书架上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越看越有味,什么“鳄鱼为什么吞石块?”,“海鱼为什么不咸?”,“螃蟹为什么是横着走的?”,“向日葵为什么总向着太阳?”等让我惊奇不已。特别是看到“眼睛为什么不怕冷?”,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原来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神经,但没有感温的神经。角膜和巩膜时缺少血管的透明组织,几乎不散热。

我如饥似渴地看着,竟然忘记了我们比赛规定的时间。“姗三,时间到了。”小施说道。我从书中回顾神来,立马放下书。

看看书店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于是我们开始互相提问书中的问题。当问我“眼睛为什么不怕冷”的问题时,我很流畅地回答了出来,但其他的问题给我的印象却不十分深刻,有的我答得八九不离十,可有的答得和书本的解释有较大的不同。小李和我差不多,也只是记住了书中很少的一部分内容。可小施却不一样,我前面没记熟的,她都能一口气顺利讲完,几乎和书上的文字描述差不多。我和小李佩服得五体投地,二话不说就心甘情愿地掏出自己口袋里的零钱为小施买了一本三元的笔记本。

通过这次比赛,我懂得了要想增长知识,就要多看书,多看好书。还要提高读书效率,掌握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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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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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美好,而我却唯独钟情于

最爱在有微风拂过的清晨,站在无人的河边,大声朗诵字字珠玑的古诗词,将那一字一句伴着和风传向对岸;最爱在有阳光的午后,手捧一本已经读了许多篇的经典著作,身子浸在金灿灿的阳光之中,细细品味书中的金良玉言;最爱在刮风的夜晚,坐在朦胧的橘黄色灯光中,读几篇小家碧玉的心灵散文,暖暖自己的心。

读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让我为作者的爱国情怀感动;读柳永的《雨霖铃》让我明白了恋人离别的愁苦;读李白的《把酒问月》让我领悟到人生之短暂。我读出了“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哀伤;读出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伟;读出了“鸟向檐上飞,云从窗里出”的闲适。

那《三国演义》的磅礴雄伟,那《西游记》的妙趣横生,那《红楼梦》的悲惨哀婉,那《聊斋志异》的人鬼传说,无不令我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法布尔的《昆虫记》、高尔基的《童年》、莫扎特的《项链》、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文学界永久闪光的群星,用它们那穿越国界、时空的光芒照耀我的心灵。

曾品读过张晓风的《细细的潮音》,跟随着作者细腻的笔触、优雅的文笔,我谛听了一次又一次美妙的潮音。我没有见过张晓风,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但我觉得她一定有一头乌黑的、长长的波浪卷发。她会穿着镶边的长裙,光着脚走在傍晚的沙滩上。夕阳把海水染成一片金黄,金水一般的海水拍打在漆黑的岩礁上,溅出一朵朵雪白的浪花。当涨潮时,海水漫过她的脚掌,她也不会躲闪,而是尽情享受海水的滋润。海风徐徐,她黑色的长发渐渐飘扬起来,像一块掀起的黑纱,与周围暗下去的天色融成一片。

当我读书时,我的内心沉醉在至高无上的境界中,我的心灵的快乐,是旁物不可比拟的。海涵宇宙,唯书永恒。在枯燥的生活中,也唯有书,让生活精彩起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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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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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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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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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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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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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如果你哪天读了这本书,一定记得和我交流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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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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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一种神奇的事物。它给人们带来知识,带来欢乐,带来了许多许多。

我这个人是一个书痴,家里面的书要堆两大柜子。

那里面我最喜欢的就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读的书,更因为里面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考试,我考的不好,我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回家后,我翻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被那里面的故事情节再次深深地吸引。我为保尔柯察金感到不平,为冬妮娅感到可惜,为朱赫来的英勇感到震撼,为沙皇欺压人民赶到愤恨。但最重要的,保尔柯察金在逆境中险些迷失自我,但是最后还是顽强无惧的冲出了阴霾,振作起来,冲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我被保尔的事迹感到万分震撼,我愿学习他那坚强不屈,面对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成为中国的保尔。

我第二喜爱的当归《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在那册书里,我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竖起了大拇指,也为华生的得力帮助高兴的连连称赞。在那里,我能同福尔摩斯一同闯天关,破大案,一同探索各大奇案的来龙去脉。我能在这书中圆自己一个侦探梦。

我第三喜欢的书籍,容我想想,应该属《海底两万里》了,这里面的高科技解说无不令我目瞪口呆。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一段描写海底森林的文字:“阳光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美不胜收。连海底的岩石、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惊讶。这个森林是由一大片高大的海底植物所构成。树木的形状很怪异,枝叶都是朝海面伸展,不会随着水波摇曳。而且即使用力折弯,过不了多久也会立刻恢复原状。”至今还令我回味无穷。

我在书中能探索各种奥秘,我但愿我能与书中的自我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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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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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句话出自于《三字经》,孟子小的时候整天不好好学习,他的妈妈很生气,有一次就当着他的面把织布机上织好的布剪断了,最后孟子很受触动,从此以后他牢牢地记住了妈妈的教诲,努力上进,后来成为了有名的思想家。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学习如果不努力,就永远也学不到知识。

读着《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妈妈也常常夸我懂事多了。有一次,我肚子不舒服,妈妈就说:“孩子,今天你身体不舒服就不要去读了,在家休息吧。”“妈妈,如果我今天不去上学的话明天会补很多作业的,还有今天的知识就学不到了哇。”我急着回答道。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好孩子,先把药吃了,在学校注意身体啊,有事报告老师。”我“哦”了一声就去上学了。还有每次我和爸爸去商场的时候,我都会吵着爸爸买书,爸爸都会陪着我帮我买一些适合我看的书,我已经看了很多书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三字经》、《时代广场的蟋蟀》、《灰姑娘》、《伊索寓言》等等。

读着一本本好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更加懂事、上进,以后我将会读更多的好书,让它们陪伴着我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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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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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陶醉在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发出了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缘结识了书,那是布满彩图和拼音的世界。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地球上有陆地和海洋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了解的多了,觉得自己好伟大啊,是读书让我这个“丑小鸭”变成了众人眼中的“白天鹅”。

书读多了,举目望去,仿佛就能看到北京的八达岭长城,埃及的金字塔,北极的冰川,每次合上书,总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脑海里依然是各种画面在浮动,心里好似吃了蜜一般的甜,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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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次借书的经历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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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权

在阳光灿烂的早晨,轻柔的微风徐徐吹来,欢快的鸟儿正在一起练嗓子了。我拿着借卡,迈着轻快的脚步,兴致勃勃,眉开眼笑地想着图书馆跑去,像是要去挖掘无穷的宝藏。

到了图书馆,我眼前一亮,这么多书,像是书的海洋,琳琅满目的书多种多样,醒目大字的标示牌上种类真多呀!有历史类,科普类,文学类等等,让我看的眼花缭乱。整整齐齐的书本让我恨不得全都看完。我看了许多书有些我看过,我想借一本没有看过的书,让我的注意力转向了一本历险类的书,让我三步并做两步跑过去拿那本书,那本书是《糖西帮历险记》,我坐在古香古色的椅子上,津津有味的看着,可书太厚,我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我猛然想到,我有借书卡,可以借书。我拿着书去借书台,对着笑容满面的阿姨说:“阿姨,我可以借这本书吗?”阿姨说:“可以,但不要弄脏弄坏就可以。”我高兴地点点头,拿着书回家,一回家就如饥似渴的看着这本书,故事讲糖西帮的历险过程。

书本让我开阔眼界,书本让我轻松愉快,书本让我的知识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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