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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行的作文【20篇】

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南旧事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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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馆的那些事儿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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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个地方的图馆,都是我的最爱。可是,顺德图书馆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

记得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也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吃完早饭,妈妈弯起像小月牙一样的眉毛,嘴角微微向上扬,笑眯眯地说:“宝贝儿,今天我们去顺德图书馆吧。”我听了妈妈的话,心里不禁想:咦,顺德图书馆是啥东西?有好玩的吗?我心头上冒出了一百个问号。

带着心中满满疑惑的我,来到顺德图书馆。大门前方有一个小湖,湖水清澈见底,像一面大镜子,阳光照在上面,湖面上闪闪发光,美丽极了。高大雄伟的图书馆就倒映在湖面上。

走进顺德图书馆,一阵凉风迎面扑来,把我心中的疑惑一扫而光。我抬头一看,图书馆与天空隔离着,一块块小玻璃在半空中架着。远远望去,图书馆就像一座诺亚方舟,带着读者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顺德图书馆就像一座大宫殿,一共有六层,每一层都有各自的特色,各种书籍分类摆放着。妈妈牵着我的小手把我带到第一层的儿童区。

儿童区里有好多书柜,每个书柜都放满了书,这里都很安静,人们都忙着自己的事,互不影响。看,有的人拿着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有的轻轻地走到书柜前,注视着眼前的一排书,细心地寻找着。瞧,那边有一位老人和一个小男孩。老人右手抱着一个小包,左手拿着书,神情专注地看着。小男孩真够认真的,一只手指着书,另一只手按着书,他那滚圆滚圆的黑眼珠随着书页而转动着,时而皱眉,时而微笑,已经完全陶醉在书里面了。我被他们认真看书的样子感染了,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安静地看了起来,没过多久,我也陶醉了,直到妈妈催我离开。我对妈妈说:“我们借一些书回去吧。”妈妈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帮我借了许多书。

慢慢地,我变成了小书虫,如果哪一天不看书,就会觉得浑身不舒服,而我们的老师也更加喜欢我了。有一天,老师问:“《草房子》里,你们最喜欢哪个人物?为什么?”同学们听了,冥思苦想,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草房子》是哪一本书。我勇敢地站起来,说:“我最喜欢陆鹤,他被称为最英俊的少年。”接着,我还绘声绘色地向同学们描述陆鹤的样子。说着说着,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在我耳边响起,大伙儿都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老师微笑着竖起大拇指。

顺德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是引领我们前进的好朋友。感谢妈妈,带我去认识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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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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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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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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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只会玩玩小玩具,顶多就看点连环画什么的,可是自从上了小学后,我对读书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到《淘气包马小跳》,从《爱的教育》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草房子》领我走进了妙趣横生的小学生活;《科学野战营》用丰富多彩的内容向我们说明了科学发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让我们看到了“爸爸”千奇百怪的发明。多看书,知识一下子就把我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了,空虚单调的脑子一下子变得五彩缤纷起来。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好词好句,下课后,老师对我说:“你平时就该多看点课外书,书中有些好词好句就记在本子上,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不可能一口吃成大胖子。”我点点头,似懂非懂地离开了。

现在,书是我的好朋友,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拿起书如醉如痴地看起来。毛主席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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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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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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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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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类了,这本叫做《环游地球八十天》,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一本书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今天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在100多年前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在作者笔下,便有了福克先生与其他五个朋友的一场大赌局,但是结局会是怎样呢?凭着沉着冷静得近乎怪癖的福克先生与他的法国的忠诚仆人路路通他们能在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只要通过阅读这一本有趣的书,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了,忘了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了。本书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他是19世纪的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和探险小说之父”。他善于将现实和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再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来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凡尔纳先生一生共创作出了66部小说,若干部剧本和一部六卷本小说《伟大旅行和伟大旅行家的故事》。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它的那一连串优美的语句和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

先说一句,我为大家摘抄几句:“1872年,白村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名叫斐利亚?福克的绅士,他年有四十,但面容清秀,高个微胖,眼珠明亮有神,是那种沉着冷静的英国人的典型。”这句话抓住了人物的特点,进行生动而又恰如其分的描述,给我们活画出福克先生这个形象。

还有故事情节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喝酒误事》。这里讲了福克先生,他们乘坐的仰光号耽误了两小时才从印度走到香港,所以他们也差点没有赶上将要乘坐的卡尔纳帝号。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福克先生很有利。因为费克斯想要抓福克先生。于是,费克斯想要拖住他们,便到了酒吧将路路通灌醉,然后再离开酒吧。卡尔纳蒂克号马上就要出发了,但仆人路路通一直没来,所以福克先生很急,但是为了拿到两万英镑,只能丢下路路通,继续去旅行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懂得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好好读读这本书吧,尤其是我们这些正处在成长阶段,最需要精神滋养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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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借书的经历作文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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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就是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我想在书籍的海洋里畅游,下面,我就讲一讲我一次借书的经历吧!

新学期开始时,老师发下来一张小学生必读书单,我看到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作家曹文轩老师的《草房子》,那时我刚好手里有妈妈给我办的借书证,于是,星期六我便拿着借书证来到了新华书店。

哇!新华书店里的书真多呀!有丰富知识的科普书、有优美的文学书、有有趣的儿童书……可是我要借的《草房子》在哪儿呢?我努力寻找着,这时,我忽然发现每个书架上面都有小牌子,刻着小说类、漫画类、文学类……我要借的书,应该是哪一类呢?对了!文学类!我连忙跑到文学类书架,一排排地努力去寻找我要借的书,这时,一本黄色的书映入我的眼帘,封面上写着三个字:《草房子》,啊!这不就是我要找的书吗!我连忙伸出手一把把《草房子》取了下来,高兴的去排队办理借书手续,然后便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读了起来,在书的海洋中畅游,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书带给我们知识,书是无声的老师,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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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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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的大橱中,有成千上百本花花绿绿的书,而我虽然我已经大了,但对《笑猫日记》这套书依然热情不减。

其中,我最喜欢《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虎皮猫在一个钟塔上敲钟,可是把耳朵给敲聋了。笑猫听老老鼠说,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座蓝色的山,上面生长着一种可以治耳聋的兔耳朵草。于是,笑猫怀着坚定的信念,踏上了泥泞、崎岖的路程。

这一路上,他与母老虎,公狮子,大蜘蛛等搏斗。但最终,他用他那催人泪下的故事感动了那一个个不可一世的大王,终于到达了蓝山,采到了兔耳朵草,但.........

我对他过河的那一段记忆优新。笑猫在告别了老虎、狮子和蜘蛛后,来到了大河边,可是河底却住着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大怪物——巨乌贼,笑猫站在河边又讲起那个温暖的故事。这时,连老天也被感动了,下起了大雨而那只怪物也没来干扰他,笑猫平安地过了河。

虎皮猫的耳朵有没有治好呢?蓝色的兔耳朵草最后怎么样了呢?来这本书里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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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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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我宽阔的视野;书,给了我更好的角度;书给我那人生添上一笔绚丽金色。与书为友,让他在你的人生中留下意义不同的一抹色彩!

书是一位好客的朋友。我也不记得几时起,家中那一本本对我来说是庞然大物的书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便像看天书一般翻阅那“庞然大物”一般的书籍。从我到他家去过之后,我便爱上了这个家族!他们是多么的神奇啊!《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那无比精彩的故事情节与那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让我在这个家族中流连忘返。我便开始敬佩那故事中每一个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我这位好客的“朋友”使我一次次来到他家,感受那传奇的故事。

书是一位学富五车的朋友。从我开始关注那些知识,常识时,我这位朋友便毫不保留地全部告诉我!生活的常识使我一次次巧妙运用每一个物品;使我避开一次次的危险。让快乐与健康随我同行。那人生中的知识使我拥有了一个更好的角度观察人生百态;让我面临一次次困境时拥有了不骄不躁的生活态度。

书是位眼界开阔的朋友。从《昆虫记》到《人生百味》,它统统知道。《昆虫记》使我看到一个个与我们眼中不同的昆虫世界;《人生百味》使我明白人生:人生是如此的百味杂陈,繁纷多变。但不管处境如何,人们还是在孜孜不倦地寻觅着、忙碌着。

书是一位饱经沧桑的朋友。从秦皇汉武到八国联军无一他不了解。《中国法制史》让我看到秦代的政治的不公……

轻轻用手抚摸,你可以感到他那历经风霜的肤理;细细用耳倾听,你可以感到他对你诉说的那中华文明……

与书为友,与书为伴,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感受它的古老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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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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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读书可以让我们变聪明!你们喜欢读书吗?以前,我不喜欢读书,但后来,妈妈想了一个好办法,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你们来听一听吧!

寒假已经过了十天,我天天都出去玩,从来不看书。又过了三天,爸爸出差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盒子。爸爸神秘地说:“你猜猜这个盒子里是什么?”我说:“是玩具。”爸爸说:“你打开盒子就知道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看到盒子里的东西,我叹了一口气,无精打彩地说:“原来是一本书。”爸爸说:“你一定要好好看,知道吗?”我苦着脸说:“知道了!”可是说得倒好听,我天天都没看。爸爸天天好心劝我看书,可我就是不听,就是不看书。爸爸只好去找妈妈,妈妈对爸爸说:“你怎么这么笨,还是让我来吧!”

妈妈走到我的面前说:“你是不是很爱看喜羊羊和灰太狼。”“对啊!”我开心地说。妈妈说:“你知道,为什么喜羊羊聪明,灰太狼很笨吗?”我说:“不知道!”妈妈又说:“那是因为喜洋洋爱看书,灰太狼只会抓羊,所以喜洋洋很聪明,你想和喜洋洋一样聪明的话,就要多读书。”我听妈妈这么说,就马上拿起书,开始看。然后,妈妈就心满意足地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都在读书,再也没有出去玩。从书中,我已经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我知道了很多故事和做人的道理。

开始上学了,我天天都积极举手发言。过了五天,因为我爱读书,老师要给我颁发读书奖,我高兴地走上讲台,领取了奖状。我把奖状举得高高的,开心极了。

回到家,我把奖状给妈妈看。妈妈看了,笑着说:“你真棒!”

书籍,你是我的天使!你每时每刻都陪伴着我,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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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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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后说我是呆子,其实我一点也不呆。我只是很喜欢书、很爱看书,我经常被书里的道理和故事情节所打动,所以没有注意身边的事情。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还增长了我各方面的知识,使我进步很快。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种感觉快乐极了,我希望可以做书里的大人物,写出各式各样的好文章,为祖国做出贡献,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因为我太爱看书,我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上课时我也偷偷看书,看到精彩处忍不住笑出声来,影响大家听课,自己也知道不好可就改不了,就连睡觉时也藏本书在被子里看。书就像我天天一日三餐吃饭一样,缺一不可。看书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以至作业都没完成。爷爷说:“我必须看对学习有用的书,还要不影响学习。”唉,我只好照办了,谁让我管不住自己呢?

我希望我能做一个聪明的书虫,还要做一个知识博大精深的大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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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向你推荐一本书——《非常事件》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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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浩宇

我从小到大就读过故事类、科普类的图,但我从未读过文学类的现代小说图书。在我9岁时,我的作文老师便让我去读小说。于是我就买了一本《非常事件》。

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五年级三班的有趣事件。主要人物以豆芽儿、肥猫、兔巴哥等人的故事,展开情节来写的。《非常事件》有一个情节对我的影响很大。中间有这么一个情节。肥猫和兔巴哥在放学路上,看见了有三个一年级的女生放学以后,朝一个很神秘的地走去。

肥猫和兔巴哥便叫西瓜剧场的人跟踪那三个女生,便发现她们在虐猫,还用辣椒水滴在猫的眼睛上。她们虐猫的情节全被兔巴哥用相机拍下来了。他们把小猫救下来,交给了宠物院,并把三个女生虐猫的片段给他们班的老师看。老师通过调查才发现,她们三个女生,因为在生活中家长没有教育她们的心理,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从《非常事件》中的虐猫事件,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个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我读了《非常事件》这本书,我想把它推荐给各位家长和各位同学。家长读了,可以了解到家长的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同学们读了,可以看到一些既幽默又给人启发的事件。希望大家能认真地品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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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好书交朋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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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你说出你最喜欢的一种东西,你会说什么呢?乐高、架子鼓还是汉堡?

如果让我说的话,我会不假思索的说:我喜欢。在我记忆的天空里,闪烁着无数美丽的星星,它们都有亮晶晶的名字——《小王子》、《老人与海》、《三国演义》……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临睡之前,爸爸总逼我看书,我不耐烦地说:“太晚了,我要睡觉了。”爸爸一把把我从被子里拉了出来,我只好不情愿地拿起书,胡看乱看了一遍,光想着快点读完,书里的知识一点也没学到。

直到有一次,我发现书桌上有一本书。哎!肯定是妈妈又给我买书了!这么多书,哪里读得完呀?我可不愿意再听妈妈的唠叨,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书桌旁,打算把书藏起来。哪知,这竟然是一本漫画书,还是关于特种兵的。我一向很喜欢打仗的,不禁捧起书翻开了第一页,精彩的情节很快吸引了我。我静静地盯着书,连小伙伴们叫我出去踢球,我都没答应。妈妈叫我吃饭,我也没答应。最后妈妈向房间走来,说:“这小鬼,一定是在看书。”

后来,我把那本书读完了,又读了妈妈的书《科学的奥秘》。

我渐渐喜欢上了书,把书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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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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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这书的名字叫《感悟母爱》,是这本书照亮了我人生的路。读了这本书,我第一个感想就是:母爱如河,母爱如盐;母爱像冬天里的火,母爱像夏天的雪糕;母爱太伟大了。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有一个疯女人在一个村子里没人要,然后一个男人想娶她为他生个儿子,生完儿子立刻不要他。后来,结婚后果然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很可爱。后来,因家里太穷,所以不要她了,孩子一天天地长大了,就懂得了母亲这个词,天天要妈妈。过了些年,母亲被奶奶带了回来,开始教她干活,因干活惹出了不少麻烦。有一次儿子被同学欺负,母亲把那个同学揍了一顿,那个同学的父亲找到了家里,母挨了一顿毒打。为了能和儿子在一起,母亲经常讨好儿子,时常弄些好吃的给儿子。一次,母亲看到悬崖上的桃子熟了,很好吃,于是,她就去上峭壁上摘桃子,就在她要摘那个最大的桃子时,一失足摔下悬崖,死了。这就是母爱,一个疯女人的母爱!、

读了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同时也体会到了母亲为了孩子能付出一切,却很少要求孩子的回报。类似这样的故事举不胜举。

这本读物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是最爱你的,她无时无刻地在牵挂你,无论是你在咫尺还是天涯。

母爱的伟大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形容的,以后我要更加孝顺母亲,让母亲过上更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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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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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以物质价值来看,它和纸张的价值是等同的,那为什么书籍被誉为“人类进步的阶梯”呢?书籍和纸张最大的区别便是那些文字。一本书真正的价值不是看它用的纸张的质量,而是看其记载的文字的好处。那文字有好处,这书便是好书,反之,文字无好处,那书便等同废纸。废纸是不能够陪伴一个人的,所以,能够伴一个人成长的,都是好书。

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案件一个比一个触动人心,当然,福尔摩斯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一点必定要归功于他那冷静对待事物的方法。无论是再离奇,再不可思议,他都会比别人更先静下来,整理头绪,心里是十分平静的。在我们此刻的社会中,有几个人会这样认真对待思考问题?平静身心,也是我们要向大侦探福尔摩斯学习的。可是,福尔摩斯也不是没有失败过,他也有挫折,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这也很明显的证明,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东方不败,也没有人是常胜将军。可是在福尔摩斯最忧愁的时候,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借酒消愁,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悠闲的拉着小提琴,来调节自我的心态,在音乐中找回原先的自我。这也是这个人物成功的一点,也让我在困难面前想到了他,不悲观,不退缩,平静地应对事实。

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感悟到很多很多,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使我很受益,小到清茶淡水,大到人生哲理。好书是心灵的血脉,而读一本好书就是为身体换来全新的血液。此刻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生活的推进器,它给我启迪,给我目标,给我生活的动力,推进我向前。

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这是我读书的目标。一本好书有它无限的魅力,能够吸引全球的目光。让好书陪伴你的成长,让好书陪伴我们的生活,启迪我们一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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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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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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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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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小虫——董一博。为什么这么说呢,那就听我细细道来罢。

他有一双小小的眼睛,却戴着一副大大的蓝色的眼镜,在大眼镜得衬托下,整个脸庞在严肃的表情下透露出智慧。

他特别喜欢看书,人送绰号“小书虫”。有一次,我们一起去书店里买书,刚到书店,我就找不到他的身影,原来他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那本《小海盗尼斯卡》,正蹲在墙角,津津有味地读着。看他这架势,估计要看好久,正好我可以慢慢的挑书,从这列到那列,我也选了好几本自己喜欢的书籍,可回到墙角一看,“小书虫”还蹲在那里,大有不看不归的心理,“走吧,我们结账去。”“这么快就走,我们在看会儿呗。我还没选书呢。”小书虫这才放下书,挑选了几本书。“子善,你知道嘛,我今天太幸运了,终于买到那本《小海盗》,因为书架上只剩下一本了,要不然我这周我也要寝食难安的。”嗨,你看这小书迷认真起来,还真有趣。

同学们,你们说董一博是不是一个小书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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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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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无论他到了哪里,随意问候一个小朋友,那个小朋友一定会认识他,他就是――罗尔德。达尔。我今天就要向大家推荐的他最自豪的一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罗尔德。达尔还曾参加过英国皇家空军,还曾三度获得了“爱伦。坡文学奖”、“白面包儿儿童图书奖”等。《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查理得金奖劵”、“神奇的奥帕――伦帕人”、“奇妙的巧克力”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神奇的奥帕――伦帕人”了。

我来讲给你们听吧!随着情节发展,查理一行人来到了巧克力河中,突然他们发现了一群正欢快地跳着舞的小矮人,他们载歌载舞,逗得查理他们捧腹大笑。我看的津津有味,仿佛已在融入林书中。后来我通过了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的介绍,知道他们最喜欢吃可可豆,而威利。旺卡先生就是利用这一点雇佣了它们。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查理了。一是因为虽然他家中一点也不富有,只能在生日的时候吃一块巧克力,但他却依然保持乐观;二是因为查理十分孝顺,仅管得到了能让他一夜暴富的巧克力工厂,却因为要照顾爷爷奶奶拒绝了旺卡先生。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有趣,书中的故事一个比一个精彩,如果你们也喜欢,那就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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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声点亮校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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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树荫下,凝神晨读的身影被朝阳勾勒鲜明的轮廓;琅琅的读声点亮了校园的四季;夜灯下,奋笔疾书的姿态被凝固成了最美的雕塑,燃烧的激情装扮了靓丽的青春。

——题记

清晨,初曦微绽,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恬淡悠然。

校园被一层淡淡的金光笼罩着,隐约透出一股青春的朝气。悄悄凑近教室,“学堂青玉案,彩服紫罗囊”,书声朗朗八方传,在寂静的校园里显得格外清晰嘹亮。

三尺讲台催苗绿,五方净土育红花。课堂上,我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在老师的引领下,尽情挥毫泼墨,大胆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领会我们收获的知识。我们好似玫瑰,在老师的哺育下明艳;又如那小草,在老师的滋润下如茵。春拨桃李三千圃,秋来硕果满神州,老师像红烛,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像春雨,润物细无声;老师像园丁,园丁美,粉笔生涯,讲台春秋。因为老师的眼里满是“钙质”,所以我们的体内才满是铮铮傲骨。

在忙碌的学习后,我们便可以忙里偷闲。像鲁迅幼时一样体会百草园中的乐趣,了解正直热情的藤野先生,品味孔乙己悲惨的人生。亦或是在孔子的带领下了解诸子百家的学说,感叹那个思想繁盛的年代。

操场上,为运动会准备同学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跑着跳着,互相鼓励,互相加油,让青春散发着活力的色彩。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嬉戏打闹,纵情奔跑,偌大操场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美好的记忆。

当月亮悄悄爬上天空,星星与它作伴,明亮的灯光点燃了校园的学习。“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英语词汇,数学题海,语文阅读,科学探究,都像是一把钥匙,带领我们开启校园知识的宝盒,余韵犹存,正可回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晚自习的每一分每一秒,同学们你追我赶,奋笔疾书,共同进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在这白驹匆匆间,于校园,挥洒着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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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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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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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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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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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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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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