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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小说读后感(精彩20篇)

《继父回家》讲述刑满释放人员李宽出狱后,前妻丁洁怕李宽重复犯罪,便将其接回家里,帮助李宽重新树信心,一家人经历痛苦的交锋与挣扎,最终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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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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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些书籍,其中有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刘慈欣的《三体》,分上中下,一共三本。

这本书是科幻小说,主要讲述了地球人和三体世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地球和三体世界如何从敌到友,从友到敌的变化。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变化是因为两者的沟通存在问题,双方都琢磨不清对方下一步会干什么,往往是神经更为紧张的一方先发动攻势,然后引起大面积的冲突,接着导致全面的战争,最后一方因此而灭亡。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也看不太懂,主要因为书里包含了太多的物理知识。碰巧我的表舅从美国回来,他是物理学博士,他也看过这本书,帮我解释了一些物理问题。再看这本书时,我就轻松了一些。看着看着,我渐渐地入了迷,书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光速飞船了,它竟然可以光的速度飞行于太空,光速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快的速度,每秒钟的飞行距离是三十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七圈半,或者一秒钟可在上海与北京之间走一百五十个来回,这实在是太酷了,我希望我有机会亲眼看到光速飞船。

刘慈欣的这部书是他个人的一个力作,作者想象力丰富,逻辑严密,推动了中国科幻小说的进步。我衷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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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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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一定学过这样一句名言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度过这本书后,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透彻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展现了海伦凯勒一位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竟毕业于哈弗大学。

文中的一句话使我受益匪浅:“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是生命的尽头,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对,其实生活中随时都发生着这样的事。当你沉醉在网络里时,也许岁月就从你的身边流逝。当你傻呆呆的愣在那时,也许几分钟就过去了……请您记住:时间是固定的,是不能改变的,有时转眼间一天已过去,迎接的是新的一天,新的挑战!时间看起来是无限的,就像浩瀚的波涛连续不断的向前奔涌,但时间又是一去不能会的。

文中的一句话,总使我激动不已,那就是:“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当你饿时,你会想到你饱时的样子,那时才明白吃东西的重要性,可是平日为何不吃呢?当你孤身一人漂泊在外时,你会觉得家是多么温暖。当你寂寞时,你又会觉得交一个知己是多么好!

请大家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因为时间是一去不返的。末尾我想问一个问题,假如给你三天时间你会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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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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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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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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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红楼梦》。《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曹雪芹花费十年时间,删改5次还未能完成的一部文学巨著。曹雪芹曹雪芹留下 的《红楼梦》只有80回,我们通常看到的有120回,一般认为是 高鹗续写的。

《红楼梦》的艺术世界如此迷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的小说史上还没有哪一部小说能像《红楼梦》这样细致入微而又气势宏大地表现人们现实生活。《红楼梦》是一个丰富、完整的人间世界,是一个绝妙的艺术天地,然而,《红楼梦》是很难读懂的一部小说,曹雪芹说他的《红楼梦》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告诉我们这部作品具有十分深奥的意味。让我们细心品尝,才能尝出味道。

《红楼梦》把中国古典小说推上了巅峰,自从它问世之初,就得到广大读者们的喜爱,然而,它的作者曹雪芹在其生前和身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一直不为人所知。曹雪芹就是因为历经沧桑,才写出来了远近闻名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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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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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是我们身边不可缺少的小动物,它们遍地全球,随时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只要你愿意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许多存在在它们身上的奥秘。

周末,我怀着读科普书的心情,翻开了《昆虫记》的第一页。这本书里说:“它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看到这里,我觉得它已经成为了一本文体优美的散文集了。于是我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继续阅读。

现在有很多人对昆虫避之不及,恨不得昆虫直接在世界上消失。但为什么法布尔可以十年如一日的观察者某些人认为面目可憎的昆虫呢?

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在讲昆虫了。在书中,人与虫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紧紧联系起来。从中我都能感受到昆虫们的思想感情,可以看出来作者对昆虫抱有深厚亲切的感情,字字都是像在写一个人,而且不是在写一个昆虫,而是把昆虫写活了,写成了一个活脱脱的人。

法布尔把昆虫们当成人来写,就像是他最亲最亲的亲人,在他看来,昆虫与人有相似之处,昆虫是生灵,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是一些不起眼的存在,但他认为昆虫们是有思想的、聪明的。在书中,昆虫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了下来:它们的聪明乖巧,凶狠残忍。但是没有变,他们都是广阔天地中的小小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在某些昆虫擅长的领域中,比如蜜蜂酿蜜,我们自认做不到。昆虫就算再渺小,也有一些用处,不能因为他们中的一些面目可憎,作恶多端,就直接否定它们存在的意义,哪怕只是小小的一只蚂蚁。

并不是所有的昆虫都对人类百害无一益,昆虫不应该遭到这样的排斥与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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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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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题记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是幸福的,是快乐的,是值得回忆的……而他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想象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高尔基用尽拼搏的一生诠释了这句话。

阿廖沙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阿廖沙的童年十分艰苦,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然而他的母亲因经济的缘故无法养活他,所以只好送到他外祖父家度过童年。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便自己闯荡,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他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他依然在艰苦的环境中苦苦追求自己的理想,艰苦的条件使他意志磨练得更加坚强。他热爱学习,在工作之余,他利用这些时间自学,阅读了大量的书籍,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令人尊敬、受人敬仰的伟人。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记得鲁迅说过:“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最大秘诀。”所以,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积累而来的。都是要一点一点地克服困难,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和人生的灿烂。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以相信,竟然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则,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在黑暗的那一边也看到一种叫光明的东西隐隐发光。只要对光明有希望,那一点点光明就会变成无限大,直至占据一切黑暗。我想,这也是高尔基所想表达的情感。

在快乐中,在悲伤中,高尔基的童年匆匆走过。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情令您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光明总会到来,只要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看完了《童年》后,我感到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什么样的社会,只要他具备纯洁的灵魂、积极向上的态度和向命运抗争的精神,就一定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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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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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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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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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钱钟书写的小说围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北京第4次印刷版,定价3.55元。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读围城,反正我是挣扎着读完围城的。用挣扎这个词,似乎对钱老不尊重,但这是真话,钱老喜欢说真话的人。之所以用挣扎来形容,是因为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一点读的欲望都没有。只是为了钱老是名人而读;只是为了围城是名著而读;只是为了跟别人说我看过围城而读。

全书比喻用得太多,无处不在的比喻倒是很形象、很到位、很贴切、也很必要,但多了就读烦了。我也用一个比喻,好象顿顿吃山珍海味,也会腻的。

小说围城深层次的意义我说不上来,单从文字上看,我觉得无愧为最出色的语言教科书,对风景的描写、人物的形容、心理的刻画、家具的解说,均达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

不过对鸡毛蒜皮太绘声绘色了;对婆婆妈妈太字字珠玑了;对家长里短太入木三分了;对是是非非太浓墨重彩了。我的素质不高,对此还是有些看不惯。

1947年钱老写这本书,对国人已经有精辟总结。钱老借赵辛楣的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国东西来一件,毁一件。”方鸿渐做名教授梦时明白了一条真理:“得学位是把论文哄过自己的先生;教书是把讲义哄过自己的学生。”方鸿渐对自己的新媳妇孙柔嘉说:“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她这样喜欢和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

太佩服钱老的眼光了。

我要大声赞美,围城绝对是本好书,值得一看,只是读起来很苦,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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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北京折叠》读后感

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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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折叠》 中构建了一个不同空间、不同阶层的北京。

由于人口太多,等级分化,北京分为三个空间。第一空间,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清晨六点,到第二天清晨六点。翻转后,大地的另一面是第二第三空间。第二空间有两千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是清晨六点到晚上十点。第三空间有五千万人,生存时间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6点。48小时为一个周期,除非特殊许可,不可以跨越空间,逮到会被殴打,拘留,重罚。

毕竟是短篇小说,总共也就2.5万字的样子。可是越短,往往要越凝练。全文自然没有废话,一开始,说清时间“清晨4:50”主人公老刀在步行街出现,着急找一个人。因为,他要从第三空间偷偷去第一空间给人送信,找偷偷去过的人,问个路。要求送信的是第二空间的研究生,去第一空间实习,遇见了一个美人。

因为20万的好处,老刀不听劝阻,下决心铤而走险。作为50岁的老光棍,唯一的念想,就是收养的女儿能够有机会去上幼儿园。他每天辛苦工作,忍着饿不吃早饭,这样省下来的钱也就够两个月幼儿园费用。

结果不说了,有兴趣自己看,只说一下感想:

到了第一空间,老刀才发现,日出是那么的美。自己的生活里,看到的太阳一直是黄色, 第二空间看到太阳是黄色,而那一天,他才见到了很少见到的,蓝天白云,就把50岁的老刀看的入了神——这就是天堂。

当然,他去过第二空间,宽阔的街道,更多的车辆,空间转换时的优雅……尽管做了思想准备,朋友也提醒了:去了,回来只会觉得自己活得很操蛋。可是第一空间的各种景象依旧让老刀目瞪口呆。

自己从小就生活在满地的垃圾,拥堵的小巷,衣着褴褛的人们,斤斤计较,说话大声嚷嚷的居民,自己住的胶囊处所……用速度换生命,拼命干活挣一点存活的钱。仅仅是活着,没有质量可言。不过,不去和别人世界对比,一辈子也就窝窝囊囊这么过来了——这就是地狱。

第一空间的人再不济,也总是能够留下来,找个事情做。出生决定了很多事情,可以不用太辛苦,可以获得优异的生活条件,可以享受24小时的美好生活,呼吸更好的空气。

第一空间的人数正好占了总人口25%,符合二八理论,这个世界总是20%的人占据着80%的资源。

当然,想要改变,也不是绝对不可能。需要送信的研究生去过第一空间实习,也许会有机会留在那里。

老葛一眼就看出老刀从第三空间来,因为裤子的牌子只有那里有卖,而自己小时候经常穿。对,他也来自底层,靠着上军校,努力学习,研究,升值,专业……最后虽然留下做了蓝领的活,但是能够混迹于第一空间的,都是牛人。

这世界是不公平的,不论哪个时代。我们说,时间最公平,给了我们每天24小时。看看,好好珍惜吧,小说里,大家的时间居然都是不一样的。

唯一相同的,是烦恼。

这点倒是很公平,第一空间里,收信美女不开心,她不爱老头,哦,不,那是她老公,年龄差有点大,爱上研究生,又不会有未来,还抱着一丝幻想,希望老刀不要说出实情。

姑娘的老公有烦恼,自己太太那么年轻,不看紧点,麻烦不断,所以盯上老刀了。

就连负责启动城市转换的白发老者,依旧有满肚子心思:大到机器智能与人工就业之间的平衡,小到,发言稿来不及,需要延迟城市转换。

虽然很多人网评在责怪作者,说视野频发,想象力混乱,中间介绍缺少逻辑性,对于贫富两个阶层态度暧昧……可是,你能,你就写啊!国际性的奖,别人都是瞎颁的吗?作为短篇小说,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也许,这不是科幻,未来的城市人口太多,真的会这么折叠。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暗示着现实社会的阶层状况。每个国家,都有着天堂富人区,以及地域穷人区。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特殊翻译的神学作品。那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的肮脏的第三空间,不就是佛教里的地狱吗?地基就更厚重的高高在上的第一空间,就是天堂,只不过,住了六根并未清静的人。

也许,你看了,会有不同的注解,谁知道呢?

折叠的是北京,扭曲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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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读后感启发200字作文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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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西游记》这一本书,看完以后我有了很多感受。

《西游记》是一本很好的书,作者是吴承恩。《西游记》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扶危济困,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我觉得西游记中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像孙悟空就是聪明机灵、一路为唐僧保驾护航;猪八戒则是忠厚老实、虽然贪吃但也不懒惰;而沙僧则是一路默默无闻,遇到危险就会马上出招;唐僧则是非常善良,但他容易被骗,还误会过孙悟空。

西游记除了众人的性格不同以外,还有一个也很吸引人的地方,那就是书本中隔几行就会以诗为证,以诗为证会增加可信度,使故事变得更真实,更加吸引人的眼球。

西游记,是一本很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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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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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达西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的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虽然他们的爱情充满了曲折,但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在爱情面前都选择了坚持真实的自己。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细品,发现奥斯丁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极少有好人坏人的区分,更多的是聪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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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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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很难去表达自己真实的情感,仿佛有种别扭的情绪,死死地缠住人的大脑,哪怕是面对最亲近的人,也亦是如此。 古人喜欢用书信来传递情感,含义一层一层的,倒也没有现代人那么含蓄。 现在已经很少见人用书信来交流了,看到有人能够写下这样长篇长篇的像散文一样的信,也实在是令人惊奇的。

现在的人都用短信、微信、QQ,与家人面对面交流少,就连发信息,都只有寥寥几句。与家人感情都淡了。

傅雷一家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家庭。严父慈母,一个博览古今,一个温柔体贴。长子傅聪知书达礼,又对钢琴艺术有着惊人的天赋和崇高的热爱,而次子傅敏则是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放在了教育事业上。

这是优秀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家庭深厚的感情。

父母与孩子相隔两地,从百忙之中用写家书的方式来补缺没有在一起的日子的空白。有时候遇到丢失信件的意外,哪怕那封信有多么长也会再写一遍,为的是不让家人收不到信而担心。试问我,倒没有这样的耐心。更可贵的是每封信的分量都很足,做父亲的傅雷总会写一些自己的社会经验、文学感悟,提出一些疑问,谈谈儿子的钢琴技术有没有提高或者有所欠缺,最近取得了哪些成就,和一些生活琐事,然后再明确地表达出对儿子的思念。做儿子的傅聪认真采取父亲的建议,也会解答父亲的问题,然后写一写音乐上的见解与自己的经历。母亲呢,总是最担心儿子的身体,恨不得自己马上跑过去打点。一家人相互信任又互相依赖,傅聪能有如此高的成就,离不开这样的家庭,更离不开从小对他严加管教的父亲。有这样的条件,真是幸运!

羡慕归羡慕,倒也只能想想。我虽然没有惊人的天赋,也没有厉害的背景,更没有知识渊博的父母。但也有像这样幸福的家庭。自己人生的道路,也只能靠自己。找到自己人生的目标,努力追寻。这听起来像是空头大话,却是不变的真理。然而却很少有人会付出实际的行动。这很难,我也知道。不想付出,是怕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想白费力气,但看到傅聪孤身一人在异地打下一片天地,我又觉得自己到底不应该这样窝囊,就像老师经常说的,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就这样下去,活该没有回报。

傅雷夫妇爱儿子,也为他骄傲。天下每个父母都爱孩子,每个孩子也希望父母能为自己骄傲。Me too.所以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不仅仅为了自己也为了让父母骄傲,要为梦想努力拼搏!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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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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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红楼梦》,我相信大家是一点儿也不陌生。因为向后楼梦这样的好书,大家怎么会没读过呢?《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首,是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还泪记》《金玉缘》等,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故事情节由主次两条矛盾线索构成的。本书以宁、荣二府及其社会关系为中心,由一些彼此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情节组成的。它以封建的阶级压迫、等级制度以及封建遗族封建腐朽、荒淫糜烂的生活所造成的封建制度自身的矛盾为线索,它以贾府及其亲族的一一衰败为结局。

在《红楼梦》中,除却著名的金陵十二钗,其他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400多个,这众多的人物纷繁多姿,个性鲜明,生气勃勃,绝无重复,囊括了时间各色人形,即便在同一个人的塑造上,也是一人千面,令人叫绝。

《红楼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曹雪芹,祖籍在河北省丰润县。清初,入满洲正白旗籍。他本人出生于南京。少年时代,他过了一段豪门公子的奢侈生活,他父亲因事受株连,被革职抄家。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想亲身到《红楼梦》的世界里遨游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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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读后感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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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由明朝施耐庵所著,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生于1296年于1370年去世,汉族,原名彦端,字肇瑞,号子安,别号耐庵。

故事取于北宋末年宋江等三十六人起义造反作者施耐庵将这件事进行夸张和适当的描写用丰富多彩的词汇建立起了数个生龙火虎的形象。

在黄泥岗时 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将在这里拦取梁中书将于七月十五就要送往京城的生辰纲礼。他们八人中的晁盖有着托塔天王之美称,乃东溪村的保镇平时为人义薄云天,专爱交接绿林好汉也为及时雨宋江的好友。吴用乃是这个村的教书先生,吴用满腹经纶、文韬武略。而阮氏三兄弟分为三阮:立地太岁阮小二、活阎罗阮小七、短命二郎阮小五。而白胜为白日鼠,平日嗜赌还险些将黄泥岗上最为重要两桶清酒输了好是兄弟七人给了些许银两才赎回来的。而刘唐被称为赤发鬼,被叫赤发鬼是因为他的头发是红色的而且其相貌丑陋无比,是在一家破庙中睡觉被宋江、雷都头所抓到了东溪村的一人后来才结拜为兄弟,公孙胜道号一清先生,好习枪棒习得一道术自称可以呼风、识鬼。

而押送生辰纲礼的几名禁军三个管家还有江湖上人称青面兽的杨志。一开始杨志是不愿押送生辰纲礼但是要求之人是青面兽杨志的恩人也就不好推脱就应了下来他要求几名禁军装成背夫,又要了全权的指掌权才同意下来。但是在黄泥岗之前杨志与禁军士兵们的矛盾早已激化到了一定的程度到了黄泥岗后更是全面爆发。

先是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装扮成了贩枣的商人,两人都事先探问两方是否为强盗双方的战斗始终都是在暗里斗没有真枪真刀的打起来因为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知道一但真斗起来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白胜、刘唐、公孙胜八人必定有一人牺牲所以就必须要智取他们利用禁军士兵、管家与杨志的矛盾买不买在清酒给士兵解渴上瞬间爆发因为此时正直正午为一天中最热之时,再在他们没有发觉之下下了蒙汗药。

水浒传中还有很多的有趣的事等你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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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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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卢仝好茶成痴,诗风浪漫;白居易是一位品茗行家,他对自己的爱茶、烹茶十分自信;杜甫的“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成为千古绝唱;苏轼也是一样爱茶至极的人,诗云:“酒困路长睢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郑板桥清廉刚正,对茶情有独钟,“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爱斗茶。白菜青盐米见子饭,瓦壶天水菊花茶”……

在我看来曹雪芹不愧是一位见多识广,才气纵横,琴棋书画件件皆能,诗词曲赋无所不精的小说家、诗人和画家。他的百科全书式的文学巨著《红楼梦》就以茶与酒而言,小说中言及到竟有几百处,咏及茶酒的诗词有几十来首;小说所载形形色色的饮茶喝酒方式、珍奇精美的茶具酒具及丰富多采讲究非凡的名茶名酒是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记述与描绘得最全的。由此可见曹雪芹是酒茶的千古知音。《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篇7 "Dream of Red Mansions" after reading 300 words primary school 7

早听说《红楼梦》有一百二十回,只是看了越剧的表演,不过是林黛玉、贾宝玉两情相悦,宝玉却偏偏娶了个薛宝钗,黛玉忧愤而死。

现在啃着《红楼梦》,有时候不禁要问:她到底写了些什么?怎么读了好几回都没有眉目?不是写荣府,就是写宁府,似乎很平淡,顶多也只有几个小波澜,这使我这个急性子有些着急了。

一本好书,总会有高潮的,我想应该认认真真、耐心地读下去,如果读了几回就去看结局,未免太吃亏了。

在小学的思想品德课里,关于美与丑的论述,有两个例子:贝多芬双目失明,仍然热爱音乐,谱出不朽之作;王熙凤貌若天仙,蛇蝎心肠。

《红楼梦》的头几回,本来安分守己的王熙凤,果然有了“动静”,她明知贾瑞对她有心,故作顺从的样子,让贾瑞上了钩,结果一命归西。

世上的人,有好有坏,没有坏人的衬托,怎么知道好人的“好”呢?那么,王熙凤这个坏人也“坏”得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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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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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读了《童年》这部作品。故事中小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生活牵引着我的心:在我们看来,童年是童话的代名词,童年是宝贵的、珍贵的,童年是一个美丽的回忆。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经历过悲剧性的生死离别。母亲再次嫁人,却没能幸福;继父的无情和冷酷,使他成为了孤儿。但是,有没有人想过,他还只是一个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孩子呀!

我佩服他,佩服他的坚强。在痛苦、伤心的环境中努力着;“他怒吼一声,把我紧紧地夹住,恶狠狠地将我撂在长凳上,摔破了我的脸。”“为了我和外祖母的生活,我必须每天坚持捡废品,不过,钱不是那么好挣的。”……我们中每个人,哪一个曾面对、经历过,几乎没有!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面临困难就放弃,有什么权利艰苦点儿就忍耐不了,有什么资本害怕一点就退缩,是的,我们没有!人生的路要自己走,自己闯,不是放弃了就有人帮你,我们只有成为一个知难而进,坚持不懈的人,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只有好好学习,才能闯出自己的一份天地。

我同情他,同情他出生在那个黑暗、残酷的旧社会下,有着因为四处漂泊的苦难经历,“每逢星期日,我就要拎着大口袋去大街小巷捡破烂。”眼睁睁的看着亲人一个个的死去却无能为力“看着母亲越发白无血色的脸,我的心一阵绞痛。”经常受到那种身体和心灵的极度痛楚“他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向墙角摔去,又拿起他的树条,毫不留情的抽打在我的脸上、身上。”但我们却很幸福,我们每天可以吃饱穿暖,有学可以上但他却很少有安宁的日子,他必须承受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的东西,而我们在这种忧越的环境中,还停留在希望作业能少些的低层面上,怎能对得住我们丰沛的物质条件,怎能对得住这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应该羞愧!

我羡慕他,羡慕他的不抱怨和天真。我仿佛看见他干净的眼眸里透露着心声,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却成了出气筒?”“为什么妈妈不要我,弟弟那么小离开就离开我了?”……然而,他并不抱怨,抱怨人世的不公,抱怨社会的残酷。现在的大多数孩子,一个个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儿事就抱怨个不停,不会去自己解决问题,出了错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然而阿廖沙就这样默默忍受了老天的不公。

同学们,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坚强、忍耐,学习对任何事物的不抱怨。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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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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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悲伤的情绪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故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大年夜那一晚,千家万户都准备过年、吃年夜饭。而有一个小女孩却在路旁卖火柴,她的家里很穷,她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脚上穿着很大很大的鞋。她又冷又饿,一根火柴也没卖出去,一分钱也没收到。她不敢回家,因为买不到钱爸爸就会打她。最后冻死在了墙角里。

当我读到:“小女孩又冷又饿......,可是,火柴灭了”。我感觉到小女孩太冷了,她太可怜了,我真想帮帮她,把我的棉衣送给她,让她到我家来取暖。把我的食品给她吃,我想让她和我一样,过上没有寒冷的日子。

当我读到,小女孩又擦着了一根火柴······飞到了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我想:他一定是又冷又饿,又没有亲人在身边,她痛苦的昏过去了,她在梦中奶奶一起走了。想想我过的日子,有爸爸妈妈的爱,有姥姥姥爷的爱,有老师同学的爱。我多么幸福呀,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合上书后,想了很多很多:卖火柴的小女孩好可怜啊!哪像我们有现在幸福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长大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丽、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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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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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书上说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丑陋的外表,人们和它的伙伴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我觉得,丑小鸭变成了天鹅,靠得正是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小,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要给自己打气加油,一定要有自信心!我也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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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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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精神压抑,加上寄人篱下而又性情高傲敏感,使得自我十分脆弱。黛玉初进贾府时,时时细心,事事谨慎,言谈举止慎之又慎,恐怕被别人耻笑。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一样,“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我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当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我、亦不被自我所爱的丈夫。

贾母说她的一段话我很喜欢;“大凡一个人,有也罢没也罢,总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头里他家这样好,他也一点儿不骄傲,之后他家坏了事,他也是舒舒坦坦的。待他好,他是那样安顿,一时待他不好,不见他有什么烦恼。我看这孩子倒是个有福气的。”做人就应当这样,但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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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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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接近尾声,夜已经很深了,结局就在最后一页,我却并不好奇。因为, 对于迪伦和崔斯坦而言, 不论这场成长的私奔成功与否,都是值得的。

虽然是本奇幻小说,但读着总能让人想起发生在近前的一些小事,总也忍不住泪珠滚落。

*恶魔

迪伦往返荒原两次,无数次与恶魔交手,神奇的作者用不同的笔触描绘出形形色色的恶魔形象,每一次席卷而来的都凶恶有加,但各有不同,仅仅是这些文字的精心处理也能让读者津津有味。

“我死了吗?”迪伦问道。很平静。

能够好好生活的时候,世界总是一片冷漠,同学排挤,家庭破碎,孤单又弱小,没有那么多的兴趣和留恋才会真的能够平静下来吧!但是奔向新世界一样要跋山涉水、战天斗地。从尖利呼啸、嗜血的恶魔掌中逃生,以坚强的意志力和信仰才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等待期待的人出现。其实,死过去也没有那么简单。那个世界里没有几个兴风作浪的妖孽?

另有一说,恶魔再强大,强不过心魔。荒原上的路途正是我们内心灵魂的影射,天气的变化,也是我们心情的反照。心宽自然天地宽,修行是生生死死都存在的课题。

*留恋

《我不是天使》故事中,美丽的女子虽有亲人却把遗产赠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听来不可思议,其实是亲人都不需要她的赠予。死后尚如此寂寞,活着时是多冷清啊!

我们能够和父母热火朝天地吵架拌嘴,和伴侣大动干戈维系婚姻,和朋友因为联络多少而烦忧·····每天不知所终地在矛盾中穿行,被各种关系牵绊负累的时候,又是多少人羡慕的热气腾腾的生活呢。

那些因为委屈留下的眼泪,因为气恼而揉成一团的眉毛,因为嘲笑而抽动的内心,因为紧张而痉挛的小腿,都是行将就木时无比留恋的点滴。

因为留恋能生发出许多勇敢,但也许是怯懦。

于是迪伦在回到极乐世界之后能够有毅然决然的决心穿越满是荆棘和恶魔的荒原寻找崔斯坦。然而崔斯坦却因为不愿失去而驻足不前。

怯懦也好勇敢也罢,只有在乎了,觉得重要时才会去权衡。

*值得

我不会失去她!我不会失去她!

她是个值得保护、值得关怀的灵魂。他愿意为这个灵魂献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真正的死亡是魂飞魄散,的确吓人。但是待在这个地方有什么意义呢?她还是像面对荒原之前那样形单影只、落落寡欢。不值得为这样的等待付出一生的时间。

生活有太多的规律可循,也有太多不知由谁制定的规则必须遵守。久而久之,我们就害怕逃脱,害怕因为一时的坚持和冲动而毁去平平庸庸波澜不惊的生活。但是,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其实就是拴在老虎脖子上一根脆弱的锁链。果敢地冲破了,就获得了自由。

平淡生活是令人向往,但是我们千辛万苦过桥喝汤挤破头为人,不就是来寻找不一样、体现各自价值的么?

所以,为各自的一个信仰,做出选择。前进或是等待。

相信,有一天会在遥望的路口看到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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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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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而真正残忍的却是人类,故事的最后,狼被残忍无情的人类大面积捕杀,原因就是那些不懂生态规律,却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些人;原因就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狼皮大衣,人类啊,你们已经被奢侈的生活和肮脏的金钱蒙蔽了双眼!醒醒吧!看看那些动物被扒去皮毛后无助害怕的眼神!摸摸自己身上穿的大衣,是不是那些用生命为你构造出美丽的无辜亡灵!看看自己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同胞的片片血迹!“棕熊”“巴里虎”“斑驴”等等等等这些以血为代价的警钟还不能敲醒属于我们真正的灵魂吗?放下那些残害生灵的斧子吧!请记住,上天能够给与我们的东西,他同样也能收回……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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