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热门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浏览

1458

作文

1000

高考语文鉴赏小说的常识

全文共 1627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鉴赏常识,将简要阐述我国小说发展概况,讨论古今小说的共同特征和鉴赏古今小说的一般常识。

我国小说逐步发展,丰富多采

古代,嫦娥奔月等神话故事,舜穿井出等历史传说,已经具有了志怪小说的苗头;《左传》、《国语》、《战国策》等记述人物言行的史书,又给小说创作以启发;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发展,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产生了志怪小说。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连年不断,社会动荡不安,宗教迷信思想盛行。大量的志怪小说就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产生了出来。干宝的《搜神记》是这类小说的代表。志怪小说中,一方面多有宣扬宗教迷信思想的作品,一方面也有反映广大人民思想愿望的作品。前者如:《阮瞻》叙述素不信鬼的阮瞻被鬼吓坏的故事;《蒋济亡儿》叙述蒋济的儿子在阴司官府当差的故事。后者如:《干将莫邪》记写巧将莫邪为楚王铸成雄雌二剑后被楚王杀死,其子赤为父报仇的故事;《紫玉韩重》记写吴王的小女紫玉和童子韩重相爱,吴王不许,紫玉愤恨而死,韩重痛哭墓前,紫玉灵魂出现,两人墓中结为夫妇的故事;《宋定伯捉鬼》记写宋定伯不但不怕鬼,而且捉住鬼,卖了鬼的故事。后者是志怪小说中的精华。志怪小说对后世的小说创作有很大的影响。

唐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商业的发达和都市经济的繁荣,市民阶层兴起了。这给小说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韩柳倡导的朴实的新体散文,比较适合于小说的创作;白居易倡导的新乐府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作家面向现实。唐代传奇就在六朝志怪小说和当时社会现实基础上繁荣了起来。它虽源于志怪小说却又有很大的发展,由志怪转向了反映复杂的社会现实。

中唐时期是传奇创作的黄金时代。作品很多,主要反映现实。即使是谈神说怪的作品,也往往具有现实社会意义。《南柯太守传》,叙述淳于棼与二友酒醉、入梦,在大槐安国招驸马,任太守,煊赫一时,后因战败,公主又死,国王怀疑,有人构陷,被送回乡,梦醒时二友正在床边洗脚,即以虚幻曲折的故事情节,讽刺沉迷仕禄的士人,揭露了封建官场互相倾轧的情况。唐传奇中成就最高的是爱情小说。《柳毅传》,具有神话色彩,叙述龙女被丈夫虐待,柳毅仗义传书,几经曲折,二人终结良缘的故事;表现出柳毅性格善良、品德高尚,龙女反抗压迫、执着爱情,具有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罪恶的社会意义。《霍小玉传》,叙述名妓霍小玉倾心相爱李益,李益考中得官负心,小玉相思成疾,侠士挟持李益重入小玉家,小玉痛责李益,长号而绝的故事;塑造出一个执着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悲剧妇女性格,鞭笞了负心的男子,揭露了门第婚姻的罪恶。《李娃传》,叙述妓女李娃与荥阳公之子某生相爱,某生沦为乞丐,荥阳公不以为子,鞭之几死,弃之郊野,李娃挽救某生,助他攻读,终于高中得官,荥阳公又认子认媳的故事;对比地刻画出两人的性格特征,热情歌颂卑贱妓女李娃的善良品质,无情揭露高贵荥阳公的虚伪狠毒,具有深刻的反门阀制度的意义。唐代传奇标志着我国小说趋于成熟,揭开了我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序幕。

北宋统治者鉴于唐代藩镇的割据跋扈,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又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措施,国内局势比较安定,农业、工商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形成了繁华的大都市,市民阶层扩大了。这时期,传奇创作趋于衰微,话本却在唐代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话本是民间说话艺人的底本,亦即当时的白话小说。话本这种民间艺术在唐代已经产生。到了宋代,在汴京、杭州等大都市里,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娱乐要求,出现了不少说话场所“瓦子”,促进了说话艺术的发展。元代也是这样。宋元话本可以视为一个整体部分。传留下来的长篇有《新编五代史平话》、《三国志平话》、《大宋宣和遗事》、《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等。这些话本,分别和后来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长篇小说的创作有很密切的关系。短篇有《碾玉观音》、《错斩崔宁》、《志诚张主管》等。这些短篇小说,多以城市中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和下层妇女为正面描写对象,更广泛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刻画人物也有新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文学史上白话小说的进一步成熟。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夏有乔木小说网络结局

全文共 16347 字

+ 加入清单

夜里,舒雅望在房上网,舒妈推门,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舒雅望结果牛奶对着母亲微笑:“谢谢妈。”

舒妈坐到她旁边的床上,静静的瞅着她,舒雅望喝了一口牛奶,转头问:“看着我干吗?”

“我看我闺女不行吗?”

舒雅望笑:“你看你看。好看吗?”

舒妈笑,抬手摸了摸舒雅望的头发:“好看,我闺女能不好看吗。”

舒雅望摇着头笑,也就只有在母亲眼里,她才是最好看的。

舒妈问:“你真要跟夏木结婚?跟他去美国?”

“嗯,真的。”

舒妈沉默了一会儿:“你真心想跟他去吗?”

“嗯,真心。”

舒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做了决定就不会改了,只是这婚姻大事你要想清楚啊,夏木那孩子现在是喜欢你,可他比你小六岁,等他到你这个岁数了,你就老了,万一到时候他变心了……”

“妈,”舒雅望好笑地打断她,“在这点上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夏木不是这样的人。”

“好吧,不说这个,那他现在大学也没上,什么也没有,你得等他多久他才能养家啊?在说去了美国你也没工作,他也没工作,你们两个用一分钱还得找他家里要,这日子你过得了吗?”

“妈,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舒雅望皱眉,“你不喜欢夏木?”

舒妈抱怨地哼了哼:“我怎么敢不喜欢,自从他来了之后,我敢说他一句不好,你和你爸都能把我吃了……”

“妈!”舒雅望无奈地再次打断她。

“反正你爸欠他们家一条命,你又欠他们家一份情,你要拿自己去换我也阻止不了你,妈就是舍不得姓唐的那孩子。那孩子多好,对你一心一意啊,妈一直想把他当我们家的女婿,妈知道你心里也还惦记着他……”

“妈,你别再说唐小天了。”舒雅望扭过头,不想再听。

舒妈叹了一口气:“你看你,妈说两句都不让说,要是以后在大院里遇上了,你怎么办?转身就跑?”

“不会遇上的,他现在在云南,根本不可能回来,等到他回来了,我早就已经到美国了。”舒雅望低下头,双手轻轻握起,轻声道:“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到头了。”

“雅望啊,你真的想好了?”舒妈握住她的手,还是不赞成女儿的决定,在她心里,只有唐小天才能给女儿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嫁一个会照顾她、体贴她、让她依靠的好丈夫,而夏木字她眼里,只是一个需要女儿照顾的孩子。

舒雅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笑着望着母亲:“妈,我想好了,这个决定我反复考虑了六年了,不会错的,夏木表面上虽然很冷漠,但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他真的很好,真的很爱我,我一定会幸福的。”

“妈妈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好就好吧。”舒妈摇摇头,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早点睡,别玩太晚。”

“知道了。”舒雅望点头答应,静默了一会而,捧起桌上已经冷掉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喝着,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芒照亮她的脸颊,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淡淡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固执。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舒雅望说她和唐小天不会再见面,可事实上,第二天她一出家门就遇见了他,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舒雅望愣住了,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唐小天穿着一身笔挺的07式新款军装,修长挺拔,丰神俊朗,轻易就能让人意乱神迷。

唐小天也没想到会遇见她,他紧紧地看着她,目光近似贪婪,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不愿意去计算……

唐小天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伸手握住她的手,舒雅望清醒过来,微微用力将手挣开,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

唐小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舒雅望低下头懊恼地咬了咬嘴唇,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抬头,带着有些僵硬的微笑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唐小天望着她说:“部队里有些事要回来办。”

舒雅望点点头:“哦。”

“你呢?”唐小天看着她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陪夏木回来的。”

“哦,这样啊。”

舒雅望望着地面,没有说话,唐小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站着。

明明那么想见面的两人,可见面了却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啊,对了,张靖宇约我明天见面,你要不要一起来?”唐小天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靖宇他说……很想你。”

舒雅望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住:“不了,我明天就要回W市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今天也可以,我打电话和他说。”唐小天说着就要给张靖宇打电话,舒雅望抬手拉住他,无奈地抬起头,悲哀地看着唐小天,“小天,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唐小天也悲哀地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和我算了?”

舒雅望低下头,快速地说:“我要和夏木去美国,然后和他结婚。”

舒雅望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管过了多久,她都没办法面对唐小天,没办法看着他受伤害,可最可笑的是,每次伤害他的人,都是她自己!

唐小天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盯着他:“你决定了?”

“嗯。”舒雅望紧紧地盯着地面,无法抬头看他。

“挺好的,去美国对夏木来说,是个好决定。”唐小天的眼睛有些红,他勉强笑着点点头,“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嗯。”

唐小天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她听见他轻声说:“再见,雅望。”

舒雅望死死地看着前方,眼泪就这样刷地掉下来:“再见,小天。”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好像都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在这个路口,那空中飞舞的红花,那年少时的承诺……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得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舒雅望要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前方忽然出现一双运动鞋,她抬起脸,泪水将视线模糊,她眨了一下眼,泪珠滑落,然后看清了眼前的人。

“夏木……”

夏木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回去,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起舒雅望,用衣袖粗鲁地将她脸上的眼泪擦掉,然后一把抓起她的手说:“回W市。”

舒雅望懊恼地皱眉,偷偷地看着他的脸色,想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道歉起,只能任他拉着快步往前走。

夏木冷着脸拉着舒雅望往前走,转弯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小天站在原地,一脸悲伤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目光相遇,唐小天的目光里有着恳求,他希望他能好好对她,夏木却躲开他的视线,他讨厌他,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一直讨厌,永远讨厌!

因为他爱的人,是那么地爱他,即使将她牢牢的牵在手里,他还是觉得,那么地不安,他很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回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紧紧的拉着她离开这里。

唐小天望着他们转过弯道,再也见不着踪影,苦笑着低下头,转身慢慢的走着,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他笑着说:“靖宇,出来喝酒吧。”

电话那头的男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老地方见。”

唐小天走到车库取车,还是那辆父亲退休之后给他的老式越野车。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车子,漠然地望着前方,熟悉的道路不断地后退,唐小天开着开着,停了下来,愣了半晌,忽然伏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

他知道他是男子汉,他不可以这样哭,他知道他是军人,他不可以这样哭,可是,她要走了,她真的要走了,离开家,离开军区大院,离开S市,离开中国,走得远远的,远到他再也见不到她,再也见不到了……

见过唐小天的当天晚上,夏木就拉着舒雅望去了W市,一路上夏木都沉着一张俊脸。舒雅望有些慌,却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下了飞机,夏木的脸色才稍减缓和。

到达W市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舒雅望提起精神,笑着将夏木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门一打开,舒雅望愣住了,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到处丢着女生换下来的衣服,泡沫地板上满是从超市买回来的零食,茶几上放着没吃完的饭菜和没洗的碗筷。

舒雅望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竹子这家伙,我一不在就把房间弄成这样。”

夏木没说什么,只是抬脚向房间里走去。舒雅望连忙拉住他,怎么能让夏木待在这么脏乱的环境呢,她转身从厨房里搬出凳子,用抹布将上面的灰尘抹去,然后拉着他坐下,温和地笑道:“你先坐这儿,我收拾一下。”

夏木拉住她,低着头,沉默良久之后,抬起头望向她,轻声问:“你一定要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吗?”

“呃?”

“雅望,我已经长大了。”夏木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紧盯着她的眼睛,用低沉悦耳的声音说,“我不想,再当那个被你捧在手心呵护的男孩。”

舒雅望愣住,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让他在最干净最舒适的环境里,她不想他有一点点不适的感觉。这样做,会让他不高兴吗?

舒雅望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无措的看着他。夏木站起身来,将她拉过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下,然后转身开始收拾房间。沾满油迹的碗筷被他抬手端到厨房水池里;餐桌上的白色垃圾饭盒被他丢进垃圾筐里。舒雅望有好几次想站起来去帮他,可都被他默默的瞪了回去。

她又急又好笑的看着他在房间里来回打扫着,当他向竹子那一堆堆脏衣服“进攻”的时候,舒雅望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一把拉住他:“夏木。”

夏木转身看她。

舒雅望微笑着说:“你别收拾了。你说让我别小心翼翼地照顾你,你也一样啊。收拾房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女生来做的。”

夏木摇头,语气还是像往日一般平淡:“没有什么应该,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需要做。”

舒雅望微愣,低头笑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忍不住感觉甜蜜,那种往外冒的甜蜜让她连心都颤抖了,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因为夏木不会说甜言蜜语。正因为这样,这句话,才更让她感动和心动。

舒雅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上前一步,紧紧的抱住他,很用力的拥抱着他,想将自己的心情传达给他,想告诉他,夏木啊,她也是,她也舍不得他做任何事,舍不得他有一点点不开心。

夏木抬手,也紧紧的抱住她,将俊美的脸庞埋在她的肩膀上,问着她熟悉的发香。

他们相拥了很久,从站着拥抱,到最后站累了,他抱着她坐在黑色的皮沙发上。两人静静的相拥,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得绕着她的发丝,她温顺的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他眷恋她的味道,她的温度,舍不得放手。

她迷恋他的怀抱,他的温柔,舍不得离开。

他们偶尔会交谈,她会轻声的问:“夏木,你还记得学校后面那片桃花林吗?”

夏木会说:“记得。”

她说:“你知道吗?你站在桃花中间的样子特别好看。”

夏木问:“你喜欢?”

她轻声说:“嗯,喜欢。”

当她说喜欢的时候,他的嘴角又轻轻地抿了起来,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满是闪闪的亮光,与平日的淡漠很不相同。

两人都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窗外是明亮的星空,月色很美,很迷人。

第二天清晨,当舒雅望睁开眼睛的时候,竹子正凑在她面前,那戴着眼镜的眼睛里,慢慢的都是贼贼的笑意,舒雅望伸手打开她的脸,嘟嚷道:“干吗笑得那么贱?”

竹子望着上方挑眉,舒雅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枕在夏木的腿上睡着了,夏木是倚着沙发睡的,他的眼里一片清明,看样子已经醒了很久了。

舒雅望坐起来,看着夏木笑:“醒了?”

“嗯。”

舒雅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好像经过昨天晚上,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似乎他们彼此贴近了很多。

“夏木,你还记得我不?”竹子笑着问。

夏木点头:“袁老师。”

竹子眯着眼睛笑,好像被夏木记得是天大的喜事一样:“哈哈,不愧是我的学生,记性这么好。”

“你别臭美了。”舒雅望指着凌乱的屋子道,“你把房间搞这么乱,还不赶快给我收拾。”

“我本来是想收拾来着,不过现在又不想收拾了。”竹子无赖地笑道,“为了让你们俩能更甜蜜地共度二人世界,我决定搬出去住。”

竹子双手合十,发出清脆的响声,点头笑道:“当然,为了感谢我,你们得替我收拾屋子。”

舒雅望摇头:“你想得美,要走可以,先把房间收拾干净。”

竹子耍无赖:“那我不走了。”

“随便,我无所谓。”

就在两个女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夏木已经起身,开始收拾房间了。

竹子哈哈大笑道:“哇,夏木等不及赶我走呢。”

夏木的动作微微一顿,脸上淡漠的表情未变,只是有些僵硬,他闷了一会儿,想解释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没说。

竹子指着夏木笑:“看,默认了。”

舒雅望拍了竹子一下:“你别欺负夏木不喜欢说话。”

“看,心疼了。哇哈哈哈哈!”

“行了啦,房间我来收拾,你快走吧。”

“哦,雅望也等不及我走了。”

舒雅望举拳:“忍耐是有限度的!”

竹子哈哈大笑地跑进房间,拿了几样东西,又哈哈大笑的走出来,走之前还对着舒雅望贱贱地眨了两下眼。

那像阵风一样的家伙走了以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舒雅望顺了一下长发,想接过夏木手上的扫把,可被夏木躲过了:“我来扫。”

舒雅望见他这么固执,也就不和他争了,笑着说:“那你好好打扫,我去做早饭给你吃,好不好?”

夏木望着她点头。

舒雅望揉揉眼睛,很欢快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除了成堆的泡面之外,还有一些米、鸡蛋、杂菜和牛肉罐头,以及火腿肠。

舒雅望想好做什么之后,就将米舀出来,洗干净,再兑上水,放在电饭锅里煮,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开始煎起荷包蛋来。就在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客厅里的夏木已经停下了动作,他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打转,如墨的眼珠里倒映出她的样子,她低头的样子,她被油烟呛着轻轻咳嗽的样子,她翻动锅铲的样子……

晨光轻轻地洒进这温暖的小屋,厨房里的舒雅望正为早饭而忙碌着,而夏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厨房门边,靠着门墙,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扬起的弧度,透露着他那淡淡的幸福。

舒雅望有些奇怪地转身问:“你站在这儿看我干什么?”

夏木没说话,她伸手推了他一下:“你别站这儿,身上都有油烟味了。”

他没动,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舒雅望无奈地笑了,笑容里带着温柔,带着宠溺,她轻声问:“饿了?马上就能吃了。”

说完,她转身想走,他却一把拉住她,然后,闭上眼睛,在她嘴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她满脸通红地愣住,一直到锅里的糊味将她唤醒。她慌忙转身,拿起锅铲,手忙脚乱地将已经糊了的鸡蛋装进盘子里,一边装还一边忍不住偷看他,当看见他微微抿起的嘴角时,她也忍不住眯起眼睛,轻轻的笑了。

夏木要就读的美国学校那边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暂时还不能过去。舒雅望想,既然这样,那她就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完再辞职也不晚。

因为夏木没有地方住,舒雅望也舍不得夏木离开,于是,两人便别别扭扭地生活在一起了。夏木每天接送舒雅望上班,暂别时两人都是依依不舍的眼神,偶尔回头相望一眼,然后满足地微笑。下班后回到家,就是两个人的温暖空间,他们时常依偎在沙发上,捧着杯子,开着电视,闲闲的聊着天。舒雅望经常下厨,每次都会煮满满一大桌菜,一脸笑容地看着夏木一口一口地全部吃下去。

每天晚上舒雅望都会给夏木晚安吻,每天早上吗都会温柔地叫醒赖床的舒雅望,然后开始平静的一天。

她经常会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满面笑容地和他说着她的设计,公园的湖边种一排柳树,还要建一个漂亮的八角亭;公园的中心要铺上翠绿的草坪;游乐场建在公园的南边;北边要建一个华丽的喷泉广场,喷泉不远处的花圃里要建一个鸽笼,在里面要养很多很多的白鸽,当人们走过去的时候,白鸽会飞起来,会有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

舒雅望每次说着她的设计时,眼睛总是亮亮的,那时的她像极了当初那个可爱的女孩。

有一次,舒雅望坐在大转椅上,一脸开心地问:“夏木,你喜欢什么花?”

夏木放下手中的书,想了想道:“桃花。”

“桃花?”舒雅望皱着眉,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是杏花公园耶!”

夏木不忍看她失望,浅浅的笑着:“杏花我也喜欢。”

舒雅望看着电脑屏幕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似乎有了主意,她开心的亲吻着夏木的脸颊,一脸神秘地说:“等公园建好了,你一定要去看哦!”

“好。”

舒雅望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夏木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面的笑容,心里满满的爱意忽然就这么爆发了,俯下身去,吻住了她柔软的嘴唇。她大吃一惊,有些僵硬的站着,睫毛一颤一颤的,嘴唇瞬间变得滚烫,脸一直红到耳根。夏木的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缓缓地加深了这个吻。

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她的嘴唇,舒雅望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他,她的眼角带着一丝醉人的羞涩,夏木的嘴唇轻轻抿起,他抱紧她,用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到时,一起去看吧。”

舒雅望红着脸,轻轻点头。

夏木抿着嘴唇,浅浅的笑着,将她又拥紧了些。

两人无声的拥抱着,谁也没有先动。舒雅望睁着眼睛,安静的靠在夏木怀里,双手轻轻的抱着他,她垂下眼,忽然出声:“夏木……”

夏木轻声应她:“嗯?”

舒雅望张张嘴巴,她好想问他,夏木,你幸福吗?和我在一起,觉得幸福吗?

可最后,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没问,轻笑着说:“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

夏木又简短地应了她:“嗯。”

舒雅望失声笑了,夏木还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改变,总是嗯,嗯,嗯的,不喜欢多说一个字。

可就是这样一个淡漠冰冷的少年,让她无时无刻不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平静的生活,简单而恬淡,夏木有时候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

可有一天,夏木在帮舒雅望找忘记带到单位的资料时,从书房的抽屉翻出了一个纸箱子。箱子的外表有些破旧,夏木也没多想,打开箱子一看,是慢慢一箱子的信。那些信连一封都不曾打开过,他随便翻看了一下,同样的信封,同样的笔迹,同一个人。夏木盖上箱子,有些狼狈的别转过头,心沉沉的下坠。

他想把箱子放回去,却又忍不住拿起一封,看着上面的字。这字迹他很熟悉,记得以前,舒雅望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下楼看信箱,信箱里总是有她的信在等她,她总是一脸笑容地拿出来,捧着信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到房间,将信看上好几遍才舍得放手。那时,她也有一个箱子,漂亮的粉红色箱子,她将他的每一封信,细心地编上号码,小心地放入箱子。

她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来,一封一封的数着,一遍一遍的数着,而他,总是站在门外,沉默的看着她数,那时的她,真的离他好远,她脸上的笑容,眼里的神采,心里的情意,总是透过那些信,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向那个叫唐小天的男子。

夏木坐了下来,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一封一封的数着,那些信杂乱无章地散落在桌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就在这时,竹子正好回到家中,书房的门没有关,她笔直地走过去,看见夏木,很亲热的笑着:“夏木,你在家啊?”

竹子走近,看见夏木手里的箱子,忽然吃惊道:“啊!这些信……”

夏木将信放下,转头问:“怎么?”

竹子嘟着嘴巴,抓着头奇怪的说:“这信你没来之前,雅望叫我帮忙扔掉的啊,奇怪,我明明扔到楼下的垃圾车里了啊,怎么又跑回来了啊?”

夏木的身子猛然一顿,眼睛忽然微微地湿润起来,呆滞地望着她。

“你在数啊?不用数了,1089封,雅望几乎天天都数,光数又不看,真是奇怪的人……”竹子低头拨弄了下桌子上的信,忽然感觉有些不对,抬眼就看见了那样的夏木,像是掉入了绝望的深渊,那浓浓的忧伤,像是快要哭了。竹子不知所措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夏木,你怎么了?”

夏木没理她,竹子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她硬着头皮回到房间里,拿了自己的东西,慌张地逃离。

舒雅望在公司等了夏木半天,还是不见夏木过来,有些不安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居然连电话也没接。舒雅望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急忙和公司请了假,跑回家去。

打开房门,看见夏木好好地坐在书房里,这才放下心来,皱着眉问:“你怎么了?人也不去,电话也不接,想急死我啊?”

夏木低着头没说话,舒雅望奇怪地走上前去:“夏木?”

当她看见书桌上的那些信时,连忙跑过去想将信收起来,她慌张的解释:“那个,这些是……这些是……这些是我准备丢掉的。”

“丢掉了,再偷偷地去捡回来?”

舒雅望停下动作,咬着嘴唇,笑着装傻:“你在说什么啊……”

夏木难过地说:“你还是爱唐小天,舒雅望还是爱唐小天啊。”

舒雅望使劲的看着他说:“不……不是。我,我喜欢……你。”

“你在说谎!”夏木望进她的眼里,一字一句满是伤痛,“你爱他,你永远都爱他,你只爱他!我知道,不爱唐小天的舒雅望,就不是舒雅望了。”

“夏木!”舒雅望大声叫他的名字,眼泪落下来,她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夏木的手说:“夏木,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想给你幸福我真心这么想的。”

“那么雅望,你的幸福呢?”夏木看着她,轻轻的问:“我可以给你幸福吗?”

“可以!”舒雅望固执地望着他,“你可以。”

夏木没说话,紧紧地皱着眉头,一脸难过。

“夏木……”舒雅望急了,按着他的双臂,看着他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都吃了苦头,所以让我们在一起,嗯?这些日子不是很好吗?我们难道不是很幸福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心想和你在一起!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舒雅望难过地哭了出来,夏木走上前去,轻轻抱住了舒雅望,眼神渐渐暗下:“别哭,不要哭。雅望,别哭,知道了,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舒雅望紧紧地回抱住他,在他怀里使劲的哭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一定会丢掉的,这次真的会把它们丢掉。”

夏木没说话,他知道,她能狠下心来丢掉这箱信,可她真的能丢掉心里的那个人吗?

她真的能吗?

这样勉强和自己在一起,她真的会幸福吗?

第二天,没有人唤醒沉睡中的舒雅望,夏木还是离开了,就连舒雅望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也不见了。舒雅望慌张地寻找他,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放爱自由——夏木。

舒雅望拿着信纸不停地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舒雅望拿着信纸颓然地跌坐在地上,这次她没有哭。

她不哭了,再也不哭了,因为那个对她说,你一哭,我就想杀人的男孩已经离开她了。

竹子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舒雅望,沉默的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到她从她面前走过都没注意到她,等她从房间拿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才看见她。竹子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干吗呢?坐在那儿和鬼一样,想吓死人啊?”眼神四处瞟了一圈,疑惑地问:“夏木呢?”

舒雅望沉默半晌,然后说:“他走了。”

“走了?为什么?”

“他说放我自由。”舒雅望闭上眼,痛苦地将双手插进头发中,紧紧握住,“自由?什么才是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他放我自由。”

竹子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很认真的望着她问:“雅望啊,你是因为内疚,是因为想补偿夏木,所以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我……”

“不要着急否认,你好好想想,你是真心爱夏木吗?比爱唐小天还爱吗?”

舒雅望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死死地皱着眉头。

“雅望,如果你不够爱他,那就放他走吧,其实,你也应该放他自由。”竹子看着舒雅望。舒雅望茫然地看着她,长发顺着脸颊散乱的垂下来。

“难道你不认为,夏木他应该得到一份真诚而完整的爱吗?”

“对,他应该得到。”舒雅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他本来就应该得到光明的前程,梦一般的爱情,温暖的家庭,他的人生应该是最美好的……”

“雅望……”

“我知道我应该放他走,可是……”雅望低下头,喃喃地道,“可是,我爱他呀,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

“我真的爱他呀。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想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他,想每天晚上都能和他说晚安,想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让他幸福……我爱夏木!真的爱他……”

她怎么可能不爱他呢?从她看见他拿着枪站在血泊中的时候,从他打开救护车将自己救出来的时候,从他告诉她可以打掉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心,早就一点一滴地被他的爱渗透了,蚕食了,吞并了,她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了。

对,她是内疚,她怎么可能不内疚?她毁掉了他六年光阴。

对,她是想补偿他,可她有千万种办法可以补偿他,可她却选择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爱他,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也知道,骄傲的夏木,是不会接受这种愧疚一般的爱。

她是忘不掉唐小天,唐小天对她来说是生命力重要的人,她真的忘不掉,可是那种爱他的感觉,她已经渐渐忘记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忘记他,坦然地面对他了。

是她不好,是她表达得不够清楚,是她做了让他误会的事,她真是活该。

“那你去找他!和他说清楚。”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我。”

“那你就说到他相信为止,雅望,你不是说要给他幸福吗?那就去啊!”

舒雅望抬起头来:“对!我要去找他,要和他说清楚,再也不会让他偷偷地跑掉了,不管他去哪儿,我都要跟着他。”

“加油!支持你。”竹子握拳,给她加油打气。

舒雅望给郑叔叔打了个电话,求他告诉她夏木的下落,郑叔叔一开始不愿意说,舒雅望求了半天,郑叔叔才告诉她,夏木现在住在W市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将搭乘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去美国。

舒雅望挂了电话,穿上外套,冲出门去!

她想清楚了。

这次,她不会再犹豫,

她会紧紧牵住他的手,

她会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我爱你”,一直说到他相信为止。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晚上,霓虹灯在城市中闪烁着,空气微凉。夏木漠然地站在天桥上喝着啤酒,看着车流从天桥下穿过。他喜欢这样,在夜晚的霓虹灯下,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街头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这样会让他觉得很平静,平静到就像时间也停止了一样。

他抬手,喝了一口啤酒,微微地有些苦涩。

离开她才一个小时,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清晨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睡脸,他真的不想走,一步也不想离开,他在她床头站了一个多小时,他想着,她要是醒了,他就不走了。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多么希望她能睁开眼睛叫住他,留下他。

原来,自己是个这么不干脆的男人。

夏木苦笑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皱起眉头想,是他太贪心了,记得小时候,他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只要能每天看见她就好。

可现在呢?他不停地想要更多,温柔的笑容,甜蜜的亲吻,这些都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她的心,她的灵魂,想要她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

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还是去强求。

夏木垂下眼睛,喝完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酒,将瓶子捏得哗哗作响。他直起身子,走下天桥,将空瓶扔进垃圾桶里,双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往前走着。

夜风吹散了他的酒意,他很清醒,可他不愿意这样清醒。前方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酒吧的彩灯吸引住了他,他没有多想,转身走了进去。酒吧里的灯光很暧昧,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围着桌子,坐在沙发上轻声耳语,夏木挑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几罐啤酒,沉默地坐在哪儿。

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一个女人正对着夏木坐着,他一来女人就着迷地盯着他的脸看,她身边的男伴不满地推了她一下,“看什么呢?”

女人说:“那个男人好俊俏。”

“哪个?”男人不爽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又不爽地收回视线,“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女人着迷地说:“他要是小白脸,我愿意倾家荡产去他!”

坐在她侧面的男人好笑地转头看去,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只一眼就将女人迷到愿意为他倾家荡产。

可当他看清楚时,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低下头来,无框眼镜的玻璃片反射着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握紧双拳站起身来,沉着脸,全身散发着恐怖阴冷的气息,单手插入裤袋,拿出手机,最后转头瞥了一眼酒吧里的夏木,然后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

夏木喝完几瓶啤酒,又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当酒吧的摇滚乐响起来的时候,他皱着眉头走出酒吧。

出了门,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喧嚣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马路上也没有行人。夏木走了几步,忽然感到猛地一阵冷风从身后向他袭来,他伸手去挡,“咔”一声,是铁棍敲在骨头上的声音,夏木感觉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还没等夏木反应过来,又是一阵银色的闪光,夏木抱着手臂,侧身躲过,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四个高大的男人拿着铁棍将他包围在中间,一步一步地向他逼近。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手里的烟正慢慢地燃烧着,他踩着优雅的步子走来,嘴角扬着邪恶的笑容:“夏木啊,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旧帐。”

夏木站在包围圈中冷冷地看他:“曲蔚然,你还没死。”

曲蔚然摇摇手指:“你不死,我怎么可能会死?”

夏木对他的伤害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想报仇想地快疯了!他当初如何废了他,他现在就要如何回报他!

曲蔚然冷笑着将他手里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狰狞地命令道:“给我废了他。”

拿着铁棍的男人们听到命令,一窝蜂地向夏木袭去,一瞬间,夏木被铁棍打中好几下,鲜血从他的嘴里流出,疼痛使他闷哼出声。一根铁棍狠狠地打在他胸口上,他喷出一口血水来,接着又是一棍下来,猛地击中他的头部,他眼前一花,被打得半跪下来,流淌着的鲜血流过眼睛,世界变成一片血红色,他睁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曲蔚然,他正冷笑着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享受一般:“慢慢享受吧,夏木,从明天开始,你也是个废人了。”

又是一棍打来,夏木吐出一口血,忽然他猛地伸出手,硬是抢过一根铁棍,站起身来,从四人包围圈中打出一个缺口,向曲蔚然冲过去!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拿铁棍的男人,他们的铁棍不时地打在夏木单薄的脊背上,一个男人眼看追不上他,便将手里的铁棍对着夏木猛丢过去,铁棍正好砸在夏木头上,夏木脚下踉跄着向前冲了两步,鲜血一瞬间流满他的半边脸颊,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他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挥舞着利爪,凶猛地向曲蔚然扑去。曲蔚然有些慌张,君子面具再也戴不住了,他慌张地向后退。夏木的铁棒向他挥过来,他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两步,一道刺眼的光线射过来,刺耳的刹车声加上沉重的撞击声,曲蔚然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夏木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四个人见到这种场面,慌忙扔掉了手中的铁棍,仓皇而逃。

夏木的额头不停地冒出鲜血,他拿着铁棍,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睁着眼睛费力喘气的男人,这是第二次,第二次他看着濒死的他。

可就如第一次一样,他不后悔,一点儿也不。

曲蔚然也看着夏木,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这是他第二次要死在他手上。他记得第一次的时候,那天他在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他浅笑着藐视着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是的,藐视。当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没死的时候,那些人到底有谁正眼看过他?当他们帮着正室的大公子欺辱他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能坐上继承人这个位子吧?

他微微地扬起嘴角,愉快微笑。会议室里的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就在他刁难一个公司元老时,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一脸杀气的男孩冲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很难忘记的脸庞。

那男孩的眼神很凶,像是要扑上来,准备将他撕成碎片一样!

可他不怕,甚至有些得意。他喜欢这样,喜欢别人极度憎恨他。男孩向他冲过来,他甚至准备开口调侃他:怎么,你真的想杀了我?

他甚至想,他要是想动手,那就给他打两拳好了,应该不会痛,也不会痒。

可没想到的是,那男孩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抬手就拿出一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他那时的眼神和现在的一样,那像野兽一般的眼神,阴冷的,残忍的,想置他于死地的眼神。

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多疼,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当年,他没死在他手上,却没想,今天还是……

忽然他笑了,笑得很苦,他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要死在……你……手上……呵呵呵呵呵呵……”

曲蔚然笑着笑着,缓缓地闭上眼睛,其实,他不怕死,他只怕死了以后,连一个为他流眼泪的人都没有。

听说,人将死的时候,眼前会闪现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可为什么,当他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见?

站的笔直的夏木冷冷地看着他,看着他闭上眼睛,看着他再无声息,看着看着,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手中的铁棍慢慢松开,掉在地上。额头的鲜血不停地流着,他蹒跚的往前迈步,他忽然很想见她,想回到她身边,他要回到她身边,回去,他离不开她。

他的脚步踉跄了一下,猛地跌坐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时的呕出大量鲜血,他俊秀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他的手脚微微地抽搐着,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他清冷空洞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渐渐的,他不动了,他的眼神涣散,瞳孔开始放大,他像是一只濒死的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混合着血液,呢喃着:“雅望,雅望……雅望。”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的眼睛轻轻合上……

眼前,像是电影里的黑白镜头一样,一幕一幕地放着。

那熟悉的军区大院,那二十分钟的上学路,那灿烂的艳阳天,那三层楼的别墅,那次初见,那一个深爱的人。

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那次初见,他扶着古木栏杆,顺着楼梯向下走,她听到响声,抬起头来,望向他,扬起嘴角,柔柔微笑,清雅淡丽。

于是,他也笑了,缓缓地牵动嘴角,轻轻地望着她,笑了。

她说:“你好,我叫舒雅望,你可以叫我雅望姐姐。”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他从未叫过她姐姐,从未……

深夜,

安静的城市里,

昏黄的灯光下,

鲜血遍地,触目惊心。

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五星酒店里,一个清秀的女子满眼坚定地站在大厅里等待着,等他回来,等他站到她面前,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告诉他:“夏木,我爱你,很爱你,没有假装,没有勉强,就是爱你。”

她想,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一定会笑吧,那珍贵又温柔的笑容,她会再一次看见吧。

那大厅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陌生的面孔从她眼前来来往往地走过,她等得急了,就走到酒店外面张望。两辆救护车从她面前开过,警笛声鸣得她心乱,她皱了皱眉头,莫名地心慌。

二十二岁那年的记忆像是压抑不住似的往脑子里冒,她全身止不住得微微颤抖,她用力地呼吸了几下,告诉自己不要乱想,没事的,没事的。

她坐立不安地在酒店门口来回踱步,紧紧地望着远方的马路,她等了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际漫出淡淡的灰白,她终于等到了,那是一通电话,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看着震动着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去接,可最后,她还是接了,电话里的声音是冰冷的,说出来的话,是可怕的。

“你好,这里是W市人民医院,你的朋友夏木,于今夜凌晨一点送入我院救治,因脑部被硬物击打多次,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十六分确认死亡。”(我打字的时候又哭了)

舒雅望拿着电话,呆呆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一直维持着拿电话的姿势。她不哭,也不闹,她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她只是等得太累了,所以她做梦了,梦到一个神经病给她打电话,说夏木死了。

夏木怎么可能死呢?

她有多少话要和他说呀,她有多少情要和他诉呀,她要给他全天下第一的幸福,要给他天下第二的幸福,要给他一切的一切,倾尽全力,像他爱她一样爱他……

“舒小姐请你现在来一趟医院,有些手续……”

舒雅望慌忙地挂了电话,取下电池,她不要听,她不相信!

她慌张地跑回家里,紧紧地关上房门,拒绝接听任何电话,不理睬任何人的敲门声,她不想听到任何人在她面前说起夏木!

竹子摇着她的肩膀让她冷静,让她面对,让她想哭就哭。

她拒绝,她尖叫着将她赶出去,她不要听,她不要冷静不要坚强不要哭!夏木没死!

没死没死没死没死!

可,即使她不相信,即使她不想听,事实就是事实,夏木死了,真的死了,他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满身伤痕。

两天后,舒爸将躲在W市出租屋里的舒雅望拉出来,让她去送夏木一程。舒雅望尖叫着,抗拒着,她不要去,她才不要去,哪儿都不要去,她就待在家里,就待在他们曾经幸福依偎着的地方,只要她在这儿,他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相信夏木死了,绝不!他只是生她气了,他走了,去美国了,他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儿,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就像她离不开他一样。

舒爸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老泪纵横地吼:“你不去看看那孩子!你让他怎么闭眼啊。”

舒雅望捂着脸颊,跪坐在地上,愣愣地坐着,面无表情,她咬着嘴唇,微微颤抖着,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拼命地涌出来,然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舒雅望被爸爸扶着,来到市医院的太平间,她在那里再次看见了夏木。

舒雅望流着泪,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弯下腰来,仔细地看着他。那一生罕有笑容的孩子,在死后,嘴角居然带着一抹漂亮的笑容,他像是睡着了,做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他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事,梦里有他最爱的人,他流连在那儿,不愿醒来。

抬手,轻轻地抚着他脸上的伤痕,抚摩着他嘴角的笑容,她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她看见他脖子上的亲吻鱼项链,终于再也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她哆嗦地伸出手,将他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摘了下来,取下一只小鱼,牢牢地握在手心,将项链再次给他戴好,眼泪急速地往下掉着。

她握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两天后,夏木的葬礼在S市举行,那天天很蓝,云很淡,天气出奇的好。

那天,来的人并不多,夏木的亲友本就不多。

那天,所有的人,都低着头,沉沉地哭泣着。

那天,舒雅望一个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直到老天终于开眼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雅望站在雨中,望着墓碑上的男子,静静出神。过了好久,她才发现有人站在她身后为她撑起了伞,她愣愣地转头看去,只见唐小天站在她边上,静静地陪她站着。

舒雅望转头,问:“你也来了?”

唐小天看着夏木的墓碑,眼睛微微地红了:“我来送送他。”

舒雅望点点头:“夏木会高兴的,他以前不喜欢你,是因为我喜欢你,现在我爱的人是他了,他应该不会讨厌你的。”

唐小天苦笑一下,蹲下身来,将手里的鲜花放在夏木面前,雨滴打在透明的包装纸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望着夏木说:“你小子终于成功地抢走雅望了,这下开心了吧?”

照片里俊美的男子,眼神是一惯的淡漠,唐小天看着他,忽然低头道:“对不起,夏木。”

“一直想和你说,对不起。”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认识了曲蔚然,夏木也不会死,雅望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就连曲蔚然,他也不会死。

舒雅望望着他的背影,抬手在他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唐小天站起身来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舒雅望低着头说:“我会去美国照顾夏爷爷。”

唐小天问:“去多久?”

“不知道。”舒雅望摇头,抬头笑着问,“你不会等我吧?”

“我不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太了解她,她的心已经完全从他这儿离开了,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

“嗯。”

唐小天揉了揉舒雅望的头顶:“雅望,好好的,要坚强。”

“放心吧。”雅望点头,“我会的。”

“那。”唐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先走了。”

“嗯。”

唐小天将雨伞递给舒雅望,她接过伞,他转身,快步地从墓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她也没有。

时间一晃,又是五年,舒雅望从国际机场走出来,郑叔叔亲切地为她打开黑色的轿车车门,舒雅望坐了进去。

郑叔叔扬声问:“雅望,老司令身体还好吧?”

“嗯。爷爷身体硬朗得很。”

“哦,那就好。”郑叔叔放心地笑笑。郑叔叔又问了好多问题,舒雅望都一一回答了,郑叔叔又说了很多军区大院里的事,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地说着。

舒雅望靠着车椅静静地听着,阳光照在她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上,很是耀眼。

一直沉默的舒雅望忽然说:“郑叔叔,开车去W市的杏花公园吧。”

她忽然很想去自己设计的公园看看,那时他答应她,会带她一起去看的,可惜他没机会看了,而自己,也一直没去过。

五月了,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舒雅望下了车,走进公园,看着满园的桃花开得正热闹。

她忽然轻轻地笑了,脑子里忽然想起多年前她和他的对话……

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他说:“桃花。”

“呃……可这是杏花公园。”记得当时自己很苦恼,要怎么在杏花公园里种满桃花呢?后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开心,她还是想尽办法,将公园设计成了桃花公园。

舒雅望漫步在公园里,公园很漂亮,像天堂一样,桃花杏花交错地开着,不时有风吹过,花瓣落了满地。她走过喷泉广场,广场上的孩子们追逐着白鸽笑得很灿烂,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牵着一个七八岁的漂亮小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她忍不住回头望向他们,美丽的白鸽飞起来,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女孩的裙角飞扬,笑容灿烂。她停下来,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羽毛,坏心眼地在小男孩的脖子上挠着,小男孩捂着脖子,生气地瞪她,她笑呵呵地继续挠他,小男孩抬手还击,女孩转身就跑,两人在广场中央追逐着,单纯明亮的笑声传得很高很远。

舒雅望出神地望着他们,忽然想起她和夏木刚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欺负他,而他气鼓鼓地扑上来咬她,那时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舒雅望转过头来,默默苦笑一下。

如果能守着童年的幸福,一天一天地慢慢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公园里到处开着桃花,姹紫嫣红色彩斑斓,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远远地看见一座精致的八角亭,她走了过去,抬起头。

果不其然,那亭子的牌匾上写着:夏有乔木,雅望天堂。

舒雅望看着这牌匾久久不能言语,她的心紧紧地抽痛了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她为他设计的天堂?为什么他不能陪她来看一眼……只要一眼,他就能明白,她真的爱她,好爱好爱他,就像她自己说的,真心地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呢?

这美丽的天堂,没有他,又如何能称之为天堂?

“雅望。”

绚丽的桃花丛中,好像传来夏木清冷的声音。舒雅望猛地转头看去,像是看见了他站在桃花丛中望着她轻轻地抿起嘴角,就像从前那般。

舒雅望的鼻子微酸,眼泪唰地一下滑落。

郑叔叔紧张地上前问:“雅望,你怎么了?”

舒雅望咬咬嘴唇,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他。”

如果当年她能早些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如果……

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小说《鬼吹灯》最后的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

鬼吹灯》[1]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原著小说结局中,最后去精绝古城的8个人活了4个,郝爱国为了救大家被黑蛇缠绕全身,牺牲了。

盗了地仙村,毁了封师古的尸体,救了全人类。。。最后,摘摸金符。s雪莉杨回美国,胡八一害羞,没跟着去。

内容简介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有谚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 加入清单

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夏至末至立夏傅小司结局

全文共 202 字

+ 加入清单

最后立夏傅小司并没有在一起,两人毕业后虽然在一起了,但是后来傅小司和好友程七七上床被立夏捉奸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程七七,程七七喜欢傅小司,便设计和醉酒的傅小司滚床单了,陷害傅小司出轨,最重要的就是程七七竟然怀孕了,立夏无法忍受就离开了傅小司,之后立夏又找到了一个深爱她的人结婚了,但心里最爱的还是傅小司,程七七虽然成功逼走了立夏,不过每次的热情换来的都是傅小司的冷漠,越来越不开心的她最后将孩子打掉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漂流教室小说结局

全文共 3526 字

+ 加入清单

漂流教室》首发于黑岩阅读网,是浙三爷的虚构作品,下面是漂流教室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我在文成县里买了些糯米和黑狗血,说实话,只要是能保命的东西,我实在是不会嫌多。—篮。色。书。巴,这一次有点危险,所以我将黑狗血和糯米都装在了两个有五百毫升的矿泉水瓶里,随后我还买了个背包,将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在里面。

这个适合,我觉得自己还真像王铭怡说的那样,有一种捉鬼人的感觉,而且怎么都觉得自己很专业。

昨天的脚伤今天倒是已经不疼了,本来没多严重。是我手臂上的伤口有些还没结疤,为了方便行事,我用绷带将自己两条手缠起来,随后忽然有点想笑。

因为我感觉我这样很像火影忍者中的小李,说实话,几乎每个八五年后出生的男人都幻想过自己双手缠满绷带战斗的炫酷感,并不只是来自于小李,还来自很多影视作品中的角色。

我自嘲地笑了笑,男人其实是比女人还幻想的生物。

当我随意吃了两个馒头来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徐莜的人头还放在我之前落地的地方。因为我这次双手缠着绷带,跳下来倒是方便很多,并没有让手受伤。

我抱起徐莜的人头,因为心里很害怕,所以我跑到了离两个尸体比较远的地方。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看着徐莜的人头,因为施嘉雪之前把她的人头破坏得太恐怖了。现在由于已经死亡了两天多的时间,已经有苍蝇在徐莜的脖子断裂处飞来飞去,仔细看的话还会发现里面有一些虫子在爬来爬去。

我终于忍不住了,放下徐莜的人头,在一边呕吐了起来。刚才吃的两个馒头都吐得一干二净,还吐出了许多苦水。

等我终于没法再吐出任何东西,我抱住了徐莜的人头,然后找了个干净的地儿躺下来睡觉,嘴里还念叨着周天纹教我的话。

“呜…;…;呵…;…;来啊…;…;来吧…;…;呜…;…;呵…;…;”

我不厌其烦地说着这句话,感觉有一阵困意渐渐传来,怀里的人头愈发冰凉。

我睡着了。

我梦到自己躺在这片野地上,艳阳高照,一个穿着红礼服的女人正站在我身边。她长得挺漂亮,身材也很好。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我刚才正是在招鬼,所以现在引来了鬼托梦。

“徐莜?”

我试探地问了一句,女人并不说话。她的脸色很苍白,安静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脚尖踮起,只用大脚趾支撑着自己的重量。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紧张,温柔地说道:“我是来帮你的,你有什么怨恨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相信我。”

徐莜大大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她的表情平静得让人害怕,很少有人能有绝对平静的表情,如同尸体一般。

“呵…;…;呜…;…;”

她忽然笑了,但她并没有张开嘴,而是很夸张地抿着嘴。

她的嘴角到了原本脸颊的地方,而脸蛋几乎将眼睛挤压成了一条细缝,由于一直抿着嘴大笑,她的鼻子急剧地扁下来,好像挤进了脸庞一般。

我一看有些心慌,道:“你有什么怨恨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你现在这样也只是在折磨自己的灵魂,一旦你的家里人知道,他们也会很为你痛心。”

然而徐莜还是这么奇怪地笑着,她忽然朝我走来一步,我吓得后退。忽然间,她放声大笑,嘴巴张得很大:“我很开心…;…;呜…;…;哈…;…;她死了!你也要死!你也要死!”

我心头一惊,不好,这徐莜根本没打算谈,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

徐莜双手呈爪朝我的肚子抓来,我急忙撕开自己的衬衫,露出了里面的背心。

徐莜这一爪抓在我的背心上,她痛苦地将手缩了回去,我这时候脑袋一激灵,立马醒了过来。

天空现在一片漆黑,我一看时间,发现竟然已经是午夜十一点,没想到我竟然睡去这么久。而在我面前,徐莜的鬼魂正脸色狰狞地看着我。

我朝身后看去,那施嘉雪的鬼魂竟然也正在朝我飘来。这场面让我惊吓不已,王铭怡不是说我今天大吉大利么?

我看向四周,这里已经是漆黑一片,说明我正处在鬼遮眼的环境中。我急忙从书包里拿出灵力灯笼,由于我的背心,徐莜和施嘉雪暂时不敢靠近我。

我将灵力灯笼点燃,顿时四周非常明亮,好像有日光灯在照着一般。

徐莜和施嘉雪有些忌惮地看着拿着桃木剑的我,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害怕。忽然间,施嘉雪飘到了我的背后,我慌忙将桃木剑朝她砍去。而徐莜却在这时候直接出现在我身后,她一爪子抓在我身后,然后急忙后退。

我的背心这时候颜色已经淡了很多,原本它是纯黑色的,但现在已经变成了淡红色,估计再来一下,这背心没用处了!

跑!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想法,我根本斗不过这两个女鬼!

我随意选了一条路疯狂逃跑,而两个女鬼一直跟在我后面紧追不舍。她们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发出很是凄厉的笑声。

我急得满身都是汗,想不到我一开始失败了,这两个女鬼根本没法净化,她们的怨恨实在是太深了。

忽然间,我感觉前面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原来我之前踩的地方有个坑,这下要遭!

徐莜和施嘉雪追了上来,她们这时候犹如玩弄猎物一样,竟然还有点不急不慌。我心里十分绝望,都是我自己太过大意,这两个厉鬼哪里是我能够对付的。

要死在这儿了么?都怪我实在太没有大脑,非要把自己当一回事,这么在意阴德…;…;

我心里想起了很多,想起了我的父母,李鑫,王铭怡,还有很多我的朋友们。

想不到今天…;…;竟然要死在这种地方,真的是很不甘心…;…;

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强烈的寒意,可是两个女鬼都在我的面前!

我慌忙回头,然后顿时愣住了,随后是欣喜若狂!

女鬼教师正站在我的身后,她表情很平淡,但声音却比平时要温柔一些:“怪不得不来上课,被欺负了是么?”

我不敢说话,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便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不要怕,老师在。”女鬼教师说道。

这一刻,徐莜阴沉地看着女鬼教师,她冰冷说道:“滚开。”

女鬼教师也同样阴沉徐莜,她的声音还是这么沙哑:“离我的学生远一点。”

“你算什么东西?”施嘉雪尖叫了一声,似乎是根本不把女鬼教师放在眼里。确实,虽然女鬼教师的怨气似乎比她要强一点点,但她们有两个鬼,女鬼教师却只有一个,实在是人多欺负人少。

忽然间,我背后传来了很强烈的寒意,我定睛一看,发现鬼教室竟然这么凭空出现在我身后。它是一点一点出现的,那强大的怨气让人不寒而栗。

一个…;…;两个…;…;三个…;…;

鬼学生们陆续从教室里走出来,他们站在女鬼教师身边,脸色凶狠地看着徐莜和施嘉雪。

俩女鬼早已吓破了胆,她们瑟瑟发抖地站在我面前,全然没有刚才那嚣张跋扈的气势。

小舞这时候走到我身边,她的手里拿着一些粉笔末,然后疯狂地往我嘴里塞。我一下子措手不及,吞下了很多粉笔末,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嗓子干得难受。

而罪魁祸首的小舞对我眨了眨眼睛,道:“想不想说点什么?”

我心头一惊,难不成我可以说话了?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道:“杀了她们行么?”

这一刻,我的声音非常沙哑难听,还真的犹如那些鬼魂的声音一样。这个吞粉笔末的方法确实不错,只是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死…;…;一会儿我必须去洗胃才行。

这两个女鬼既然无法被净化,将来只剩下一个更加强大的时候,将来肯定会害人。现在若是除去她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阴德。

女鬼教师并没有犹豫,而是第一个朝施嘉雪扑了过去。顿时,几十个鬼学生都一起冲上去,他们抓住了两个女鬼,撕咬她们的身体,将灵魂一丁点扯下来。

小舞也兴奋地要过去,我急忙拉住小舞,道:“干嘛呢你?”

“都是阴气!别拦着我!”小舞快速挣脱了我,朝着那俩女鬼扑了过去。我这才反应过来,鬼吃鬼可以增加阴气,怪不得她们会这么兴奋。

两个女鬼一点点被吞食,她们不停地发出凄厉的尖叫。约莫十分钟后,她们被完全吞食干净,之剩下鬼教室的学生们还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

我被这个场面彻底折服,之后,女鬼教师带着大家回到鬼教室,一切还犹如当初一样,只是现在鬼教室是在深山之中。

这果然是一个会漂流的教室,虽然我还弄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是确实有这个效果。

此时我还是有些缓不过神来,这么强悍的两个女鬼,竟然被一大群鬼学生吃得一干二净,一丁点都没留下来。

见我在发呆,小舞戳了戳我的肩膀,道:“干嘛呢?”

“我告诉你…;…;”我沙哑着嗓子小声说道,“我有点上鬼教室了,鬼分三十六道,你说如果我能把这鬼教室给收服了,以后估计二十名以外的鬼都能对付。”

小舞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她摇头道:“不可能的,你根本办不到。”

“现在的我是办不到,等我有了足够的本领,说不定可以。”我有些兴奋地说道。

小舞翻了个白眼,然后不再理我。

等鬼教室消失之后,我打开手电筒走在山里,然后给王铭怡打去了电话,那边很快接了:“铭怡,我搞定了,现在回来。”

“那好,快回来睡觉吧,你接下来有得受了…;…;”王铭怡说道,“老家伙刚才打来电话,说自己老家那边的亲人需要帮助,但他没时间回去,想让你过去一趟。这次没佣金,但是会给你两万块的奖金,你去湖北一趟,这次只有你一个人,我们要留在温州办事。对了,那件红礼服记得烧点,有邪气的。”

我疑惑道:“这么急去湖北?发生什么事了?”

王铭怡说道:“说是那边的人们在上厕所的时候,总会看见一个血红色的眼睛在盯着他们,很是邪门。”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9 字

+ 加入清单

生活的苦涩让我曾一度想有某种退隐尘世的念头。借助书本、文字,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翱翔在非物质的精神世界里。不过,我更渴望自己在翱翔的途中,通过聆听先人、智者的声音,结合当今自己的生活实践,在一种没有利益心趋使的情况下,虚构出一部令自己满意的小说。允华今天跟我聊了很多,他是我大学同学,同时也是良师益友。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更加激发了我一种想要写下去的冲动。

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现在存在我的意念、思维之中。一年来,这部小说的框架由模糊到渐渐清晰,其间经历了一些波折,自从踏入社会以来,我已阅到了一些人生的苦涩和辛酸。对于浩瀚的人生宇宙来讲,这些苦涩和辛酸也许算不得什么,但到底对于我,这种生活的体验和感受,却也是弥足珍贵的。

小说有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小说的第一要素是人物。人物的选择是小说成败的关键。因此,我尽可能将人物限定在10人之内,将大量的笔墨用于塑造尽可能少的人物,会使这些人物形象显得更加的饱满。像曹雪芹《红楼梦》笔下100多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本人只有顶礼膜拜啦。

小说的第二要素是情节。按照小说情节的一般模式,即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要素。小说情节的好与坏,刺激与平庸,直接影响着读者的阅读期待和审美体验。还没看完全部却早早地知道了结局的小说显然在塑造情节方面是失败的。因此,像契诃夫笔下的大量短篇小说,往往在结尾处还能够峰回路转、出其不意,紧紧的扣住读者的心弦,情节的把握上就显得老道和不落窠臼。

小说的第三要素是环境。环境分为典型环境和一般环境。环境对于小说有渲染、烘托作用,对情节有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将典型人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通过环境去更加真实的表现人物的喜怒哀乐,是我一直苦苦追求的,并乐此不彼。

下面我将我意念中的小说的框架用文字表述出来:

我设定的小说男主人公他的身份是一位文艺男青年。他没有女朋友,在S城干着一份较为体面的IT工作(这种工作的性质类似于公务员,朝九晚五)。他热爱文学,尤其热衷于古典诗词。因此,在工作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他常常一有时间就去泡在S城中一所非常著名的图书馆。

故事的情节应该是在这所图书馆展开的。为了叙述的方便和小说的真实生动性,我现在将小说主人公由第三人称改为第二人称。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下午5点下了班,你开车来到了这所图书馆,你很喜欢车,对!男人都很喜欢车嘛,你将车停在了停车场,并仔细地检查了轮胎,车门有没有关,确保万无一失时,你非常高兴和幸福地走进了图书馆。

图书馆的阿姨已经跟你很熟了,因此当你走进去,她们便客气地招呼着你:

“嘿!来图书馆看书啊!~~~”

[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 加入清单

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想告诉你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610 字

+ 加入清单

我想告诉你,我很想你但我不想拽着你不放,你决定要走你有你的理由,我给你给任何人自由任何时候,心不在留下没用,我很想你留下,但我挽留不住你,生命是短暂的没理由不快乐,没理由不珍惜生命,我想告诉你。你也不要担心我还会执迷不悟,我虽对你还有牵挂,也许你还对我有点牵挂,但我们都不会因为寂寞而爱,都不会因为孤独而爱,心是我们的主宰,只能因爱而爱,而非其它,要爱就深爱,如果爱你会告诉我。我明白,所以我不打扰你,我只是看看,看看不代表我不想放下,我不放下已经走了的你,怎么会有新的开始,孤独中我只是在等,等一个真实属于我的人,我希望你幸福,希望所有人幸福,更希望我自己得到幸福,就再也不用孤独的等了,再也不用那么累了,再也没有眼泪,再也没有忧伤,爱情物语《我想告诉你》。我很明白,你放心吧,有时等该等的人,有时不要等不该等的人,你已属于别人,我等待是没用的,我知道我都明白时间会冲淡一切,我除了等待和不断的改变、完善自己又能做什么。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我努力,我改变,我不断完善自己还是要等那个不怕艰辛一直向我走来的人,走来了不会再走的人,不让再流泪的人,不忍心伤害我的人,怕我孤单的人,总有一天我会等到,会把我当做掌心里的宝的人,会接受我的一切的人,一个对我不离不弃,心中只有我的人,非我不娶非他不嫁的人。· 我的未来也会很好,因为我有经验了,不会再轻易相信,不会再轻易投入,会擦亮眼睛,不会再那么傻。

[我想告诉你的小说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小说《穷人》的续写

全文共 1375 字

+ 加入清单

第二天,外面不再是狂风怒号,波涛汹涌,仿佛昨晚的事情是一场梦。桑娜早早的起来,看了看四周:丈夫的位置空着,她面带微笑,但从她眼中可以看出她心中的那份忧虑:虽然昨晚渔夫同意收养这两个小家伙,但是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和自己受的了,如今又添上西蒙的两个孩子……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桑娜拉开白色帐子,不禁沉思着。这时,她发现孩子们醒了。

首先醒的是桑娜的五个孩子中最大的那个孩子:维克斯。维克斯发现床上还有两个人再睡。“嘿!你们两个怎么又躺回去了?”维克斯想把他们拉起来。“我们在这里,才没有睡呢!”维克斯后面响起了颇为不满的声音。差点没使他跳起来,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们在这?那他……他们是谁?”桑娜站在一旁——我就知道!她心里笑着。

维克斯看见妈妈醒了,急忙问桑娜:“妈妈,他们是谁?怎么在我们家里?”哦,要跟他们说吗?桑娜想了一下,对维克斯说:“哦,他们?嗯,他们是我们的邻居——西蒙阿姨的儿子。”一听此话,孩子们就叫开来了:“为什么西蒙阿姨的儿子要来这而不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要来这儿?”“妈妈,快送他们回去吧……我们怎么能把他们放在自己家里呢?西蒙阿姨会着急的!”

桑娜思考了一下,对她的孩子说:“嗯……西蒙阿姨去了很远的地方,可能会很久才能回来,因为她的孩子没人照顾,所以我们就要来帮帮忙……嘘,你们安静,他们醒了!”孩子们回头一看,果然,那两个粉嫩的小肉团动了动。

两个小家伙醒来后,发现四周有许多人和陌生的东西,却偏偏没有妈妈,不禁哭了起来。(原创投稿 )

这不哭可不要紧,一哭才把桑娜从“以为就这样过去”的想法拉回来:他们吃什么?以后穿什么?穿的问题,桑娜从仅剩的布上剪下一大块,对着一个小孩比划一下,小心翼翼的剪下一小块,左补右缝,总算做出了一件合身的小衣服。可是桑娜却发现,剩下的布不够了。于是桑娜便把小衣服剩下的一小块布缝缝补补,问题终于解决了。可是他们该吃什么呢?桑娜又犯愁了。

这时,当桑娜在哄孩子们时,一股海风迎面扑来:渔夫回来了!他笑嘻嘻的问道:“嘿!桑娜,我回来啦!”“哦!正好,西蒙的两个孩子正饿着呢,你说,他们吃什么呢?”渔夫面带微笑,这时,桑娜才发现丈夫怀里有什么东西。“咦?”桑娜问渔夫,“你怀里有什么宝贝呢?笑得这么开心?”“我刚还想吊个胃口,结果被你抢先问出来了。”渔夫耸了耸肩,露出怀里的东西——那是一袋白里带黄的面粉。小木屋里安静了下来。桑娜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桑娜两眼泛花,略微激动地问渔夫:“这是哪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洁白的,面,面粉!”渔夫这才说出这袋面粉的来历:原来,渔夫去集市时,遇到一位在这附近的庄主。庄主正好缺一些帮忙打扫马场的人手。魁梧黧黑的渔夫会缺力气吗?渔夫为了自己的妻儿,以及刚刚收养的西蒙的两个遗孤,便毫不犹豫的去报名当帮工去了。

“至于工钱嘛,我就要了几个子儿和这袋面粉咯!”渔夫微笑着说。“哦,天啊!”桑娜惊喜地叫着,“我想,今天的早饭就改一下了:我,维克斯他们吃黑面包,当然现在可以加进一点白面粉了!而西蒙的那两个孩子,就吃面粥吧!哦,对了,你吃了吗?”“当然啦,我吃得饱饱的。”渔夫一边说,一边下意识的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做好饭了。大家就在一个小凳子上轮流吃,。而西蒙那两个可爱的儿子则在床上由桑娜和渔夫一个一个喂。在他们的嘴角边,可以看见属于他们的纯真笑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狂怒结局影评观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 加入清单

影片结局是前来支援的同伴对唯一活下来的诺曼—“machine”说:“你是英雄。”

他确实是英雄。

一如从前的俗套剧情,善良懦弱的少年诺曼在战争的洗礼中不断成长,当他终于真正融入“fury”时,这个家一般的存在,好似诺曼的错觉一般,出现的时候那么猝不及防,消失的时候却又毫无征兆。

最让我在意的是诺曼的眼泪,好比影片的主线一般,从少年出场后就一直贯穿到了结尾:初次经历战场的恐惧、失艾玛的悲痛,看着“胖子”为了保护他和战友将引燃的手榴弹压在身下、目睹了“圣经”血肉模糊的尸身以及最后“老枪”对他的保护,获救后的诺曼坐上营救的车,渐行渐远的他看着悲壮的“fury”再次红了眼眶。诺曼的眼泪并不可笑,反而在惨无人道的战争中现出人性的光辉,温暖了影片残暴冰冷的格调。

狂怒无疑又是一部浓重的个人英雄主义片。之所以会出现美国版“狼牙五壮士”,则因为“老枪”独特的个人魅力是凝结“fury”的支柱,所以影片结尾,在大敌当前战友们选择与“老枪”一并坚守信念。虽然看了开头的我们一下就能猜出故事的后续发展,但多亏了出色的音效和细节的处理,真实的画面感多少减轻了最后30分钟的带给观众的恶俗感。

“ideals are peaceful, history is violent.”沉闷的天空,泥泞的道路,四起的硝烟,影片的开篇便被沉重的灰色所笼罩;盟军的阵地里堆着大量的尸体,全是战争的牺牲品,大量伤残的士兵更是为破旧的阵地添上一抹悲凉。仅剩下的六辆坦克刚进行完补给,又要奔赴新的前线。被迫打仗的孩子们,挂在小镇上无辜的德国人的尸体,以及为盟军指路的老人突然被射杀,更是将气氛提升到了另一个高度。也许最震撼的场面并不是枪火交战,反而这一幕幕不起眼的画面才跟让人感同身受。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给尸横遍野的战场特写,非人性的一面似一块碎骨一样卡在我的喉间,虽不至于受伤,但却异常难受。

影片的最后是渐行渐远的诺曼,红着眼眶的他不知是否已从恐惧和悲痛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强硬又义气的“老枪”逼迫他第一次杀人;格雷迪充满歉意的对他道歉,说他是一个好人;博德安抚他初次杀人的恐惧;特里尼认真的教他使用枪支。不知这些基情满满的过往,他能否铭记一生。除小基情的画面,让我眼前一亮的便是士兵间的生活,没有情欲的军旅,士兵互相吐槽讲着乱七八糟的话,真实的让人亲切。

希望寄存在新一代的身上,所以我会认为诺曼是英雄。因为他一定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作为影片的唯一活下来的主角,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看到了世界的未来;只有接受了残酷的洗礼,才会更珍惜眼前。虽然杀戮和残暴充斥着世界,但美好的人性永远是世界的主流。如同最后那个搜查塔克的纳粹青年放走了投降的诺曼一般。

从小看着抗日战争片长大的我,已对各种战争场面的感到麻木。中国抗战片一贯以正面形象向我们展现,先不论主角始终正派的行为和一尘不变的价值观的传播方式,就是结尾懦弱的投降行为更不可能出现在抗日剧中,太多形式化的教育方式得不到国人太多的响应。狂怒给我最多的感触却是价值观的宣传方式,能引起我太多精神上的共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小说《欢乐颂》里的五美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80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欢乐颂是一部教你如何升职及恋爱的电视剧,原本是冲着老干部靳东和小鲜肉王凯去看的,结果却喜欢上了22楼里的5个女人。这部剧的演员都是来自《琅琊榜》,看到这些熟悉的面孔是不是有些跳戏?另外,谁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看到欢乐颂里面5个女人,网友纷纷感叹称重拾了友情。

刘涛扮演的安迪是一个坚定的不婚者,没想到在电视剧里面却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结婚证,当真是欢乐颂小说作者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欢乐颂结局之安迪

安迪,高智商的海归金领气质出众的冷美人。外表冷淡不好接触,实则怀揣身世之谜,随时生活在怕自己发疯的高压之下。归国本是为寻找弟弟,在身世之谜逐渐揭开的同时也收获了友情与爱情。天才疯子一线间,始终是安迪挥之不去的矛盾。妈妈是疯子、弟弟是疯子的事实,使安迪每一天都在担心,自己哪天会发疯。大把的优质男人追随(老谭、包子、奇点全是事业的成型的),可她却活在担心和痛苦里。

欢乐颂结局之曲筱绡

曲筱绡,不按理出牌的富二代小妖精,初入商海的小老板。在复杂的家庭长大,不学无术却人情练达、智计百出,管得了公司搞得定男人,是人精中的战斗机。无聊生事有之,爱恨分明有之,一针见血有之,心怀恻隐亦有之,活得肆意潇洒,让你恨得牙痒痒,又让你爱到心窝子里去。

可是碰到赵医生,分分钟变贤妻良母。捉弄人为乐的她,却为赵医生学做饭。22楼从姐妹,下巴掉落,为赵医生的各种贤惠,不再例举,对朋友一会儿气死人,一会儿又实力帮助。

因为没有文化被赵医生嫌弃,导致他两的第一次分手。曲妖精是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她一直一直都确定,她爱赵医生。可是面对赵医生,她却没了自信。

欢乐颂结局之樊胜美

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包括她与王柏川谈分手的时候,她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矛盾,以爱的名义放手!

欢乐颂结局之关雎尔

关雎尔,大家闺秀闷骚文艺的乖乖女。一直按部就班,过着父母替她规划好的生活,知礼懂事是她一贯的标签。所以关小姐,一见启平误终生,在谢滨的爱里,没了理智。

看到曲妖精戏弄樊和邱,她认为,她是有能力与曲妖精抗衡的。直到最后的最后,她才知道,她也一样不是对手,真是曲曲从前没有真正针对过她。

无法拥有赵医生,谢滨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是小关对现实的妥协。看到她没有和谢滨在一起,反而舒了一口气。

欢乐颂结局之邱莹莹

邱莹莹是5个女孩中实力最弱的。可是因实力有限不得不自悲的她,实际上内心却还算强大。她横冲直撞,敢爱敢恨,她又比谁都输得起。若论内心的强大,她不比曲筱绡差。不过,她的内心强大,带点儿无知无畏,让旁人很是无耐。

小邱最大的特点其一:不拿自己当外人,最大受害者樊胜美,其余受害者,22楼全体。她这性格即让她吃尽苦头,也让她苦尽甘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 加入清单

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

我看过的小说有很多本,记得以前的时候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看有图的童话故事。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读六年级,班里很多同学看小说,而我因好奇这即没有图又长的小说,就问同学们借了一本。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非常好看,是校园小说,从看完这本小说开始我喜欢看小说。

上了初中,我就更喜欢看小说了。班里的人也更得喜欢看了!只是小说的类型不同罢了,一般女生喜欢看“青春笑容,霸道总裁,穿越古代”而男生则是喜欢“科幻小说…”我最喜欢看的类型是青春校园,其他的也蛮喜欢的。 而我越来越喜欢看小说,攒下的零花钱拿来买小说,上课也看,没钱买小说,就用手机看。记得我最疯狂的追一本名为“恶魔少爷别吻我”的小说。为了追它,晚上我都不想睡觉。

时间久了,妈妈也发现我的异常,开始每天催我睡觉。一天晚上,他们又来催我睡觉了,我便假装睡觉关了灯,便在被窝里看小说,妈妈突然过来我的房间,我就又假装睡觉。妈妈说我又看小说,因为他摸一下我的手机,是热的。等妈妈去睡觉了,我又开始看。看到了凌晨三点,我记得最晚的那一天。第二天去上课,我顶着一个熊猫眼去。而上课的时候我睡觉,我的成绩也慢慢的落了下来,我的眼睛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使了。不过,我说真的很好看。记得有一次我看小说看着看着,泪流满面了。他几乎能牵动我的感情!现在我也认识的,小说不能看太多,已经戒掉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没有钱看小说了!而现在我也可以看,可以不看小说了!

[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

“偷懒”并不是一个好的词语,但在班主任工作里,会“偷懒”却是一种大智慧。

刚做班主任时,觉得学生特别小,所以事事都想为他们操办。当然,年龄阶段不一样,在班级管理上班主任的工作也不一致。都说一年级孩子不好带,其实累就累在第一个月,往往我把开学第一个月做为学生的习惯养成月。首先告诉学生学校的校规,接下来就是监督工作,每天勤快点,看餐厅,守宿舍。一个月后,学生的行为习惯就会得到很好的改善,之后的一个学期都不用费大工夫。一个月的“勤”,换来一个学期的轻松。

班主任工作繁琐,耗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有时候却得不到学生的认可。书中说到不要把学生管死,处处都管并不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太强势了就会有学生消极抵抗。做班主任,如果只满足于管理指标上达标,而忽略学生的心灵影响和个性化发展,那么就会使得学生对班主任丝毫不领情,更严重的可能会使学生心存怨恨。“懒老师造就勤学生”,转变自己的心态和思路,把学生能做的事情甩手让给他们做,老师解放了,学生相对也解放了,他们监督自己,也监督别人,真正做到自主。

一个高效的工作习惯能使老师们受益终身,而不良的、低效的工作习惯亦可以贻误一生。经常和学生在一起,一个低效的习惯会让学生受到影响,因此,工作中养成好习惯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也可提高工作效率。

其实,在班主任工作中,真正的偷懒并不是不做事,而是知道如何将个人能量真正发挥到最大化,用有效的时间做高效的事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

全文共 8100 字

+ 加入清单

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关于 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欢迎借鉴!

“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另外,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扶幼的老“规矩”;性格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在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

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情感是复杂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以致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

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独树一帜。老舍小说的幽默艺术与鲁迅、张天翼、钱钟书和林语堂等现代文学名家的幽默艺术互有异同.喜感因素和悲感因素相交织,构成了老舍小说幽默艺术的独特景观。含蕴丰富,独具一格的幽默感。老舍的幽默,是温暖的北平的幽默,简朴、利落、善良、生气勃勃。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是逐渐成熟的,早期是“为幽默而幽默”,《二马》显示出他的幽默风格趋于形成,《离婚》则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老舍笔下的幽默以悲喜剧交融的形式,讽刺与抒情的渗透,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 老舍的小说语言通俗易懂、京味十足,朴实、自然、不造作,被誉为"人民艺术家"和文艺界的劳动模范、杰出的语言大师、幽默大师,是当之无愧的,其作品便成了人们最好的精神食粮。下面是为您带来的“浅谈老舍小说的京味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一】

[摘要]记得我们在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曾经节选过《茶馆》的一部分片段。我开始喜欢老舍文章中发自内心的幽默感。老舍小说所描写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其中一个鲜明特色就是“京味”。老舍小说的“京味”风格,不仅包括小说的取材地域特色所描写的世态人情,习俗,也包括老舍对北京文化心理的揭示以及方言的纯熟运用。

这些“京味”风范,在老舍的小说中散发出来,构成了他艺术风格的重要方面,也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本人希望通过文本中老舍作品的“京味”风格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何为“京味”?构成的因素是什么?作品是如何体现“京味”特色的?把这类问题渗透在作品中,用自己的阅读感受清晰地呈现出来。

[关键词]老舍 京味小说 幽默 艺术成就

老舍1988年生于北京,在大杂院里度过的童年使小说熟悉挣扎在底层社会的城市贫民。老舍从小就喜爱市井巷内的传统艺术,这些都是他后来写作平民生活的创作基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京话属于北京官话,流传于北京城区。有人把北京话,北京话口音浓重的普通话称为“京片子”。“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是人们所感受到的城市的文化意味。“京味小说”以老舍最具有代表性。我们将描写北京地域文化生活的文学作品,称为“京味文学”。老舍用京味的语言风格写尽北京市民的文化生活。

一、京味的构成因素

京味的构成因素是由乡土味,传统味,市井味三股因素互相融会的。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及独特的乡土气息。其中乡土味主要指地域特色,例如北京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楼,包括马路边的戏班子等。传统味是指其历史文化遗留的传统。北京市文明古国的故都,是名族历史的印记所体现出的,如礼节,幽默感,文化素养。

然而落后的方面也表现出了北京人思想的保守和传统的封闭性。市井是泛指下层市民,属于小城市中的小商贩,职员,匠人,搬运工等。他们生活环境简陋条件艰苦。这群劳动人民一面保持着朴素勤劳的美德,又受传统规范的禁锢。这三种形式从不同的程度表现出来的所谓“京味” 特征主要描写的属于这一阶层。

二、京味的主要体现并举例说明

老舍熟悉北京的风土人情,对民俗的了解,景物描写情景交融,使得小说透有的地方色彩,另外,老舍作品中的最大特点是文章的语言艺术风格。采用北京话口语,调动了艺术表现力。作为京味小说的文学语言,经过加工,形成了丰富的形象和感情色彩。

1、老舍作品中的京味首先体现为取材的特色。

老舍在其描绘北京的生活经验所呈现出的场景风致,文化情趣,生活百态,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例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描写的是北京下层市民的生活状况,以北京人祥子、虎妞等为描写对象,体现下层市民在旧北京文化下的生活艰难。中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虽然描写的是普通生活俗事,却都是真实生活写照。这些代表作故事全是发生在北京,有许多地方还是北京的真实地名,可以看出他对老市民各个角落的熟稔程度。老舍这样呈现出的故事创作,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散发着“京味”气息。

2、作品还体现在对北京文化结构的揭示。

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谦和,温厚等,这是北京人的气质。也是一种文化性格。老舍的描写,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的欣赏陶醉,又因这种美的丧失而产生的感伤情绪。这种沉痛批判和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呈现出更复杂的审美特征。

3、主要体现在老舍文章的语言艺术上。

《骆驼祥子》是最鲜明突出的京味特色,骆驼祥子及其周围各种人物的描写被置于一个老舍所熟悉的北平下层社会中。从开篇对于北平洋车夫门派的引言,到虎妞筹办婚礼的民俗的交代,从对于北平景物的情景交融的描写到骆驼祥子拉车路线的详细叙述,都使小说透出北平特有的地方色彩。

小说写祥子在混乱的军营中顺手牵走几匹骆驼,卖得了一些钱而后走到北平城郊的时候,对故都那种平和、静谧的景物描写,很好地衬托了祥子此时的心情。在烈日与暴雨下拉车的檐子,对瞬间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的感受,既切合北平的自然地理情况,又与祥子这个特定人物的身份相一致,表现出作者对故乡了如指掌的熟谙和驾轻就熟的描写技巧。

4、举例说明

京味在小说语言上的主要体现:身为北京市民,身上的这种特有的北京特质,既是对现实的一种不满,又是对自我的嘲讽。所以这种幽默成为了一种变相的自我批判。语言描绘上,运用俗白的方言,鲜明地描写社会风情,朴实自然。这就是“京味”的重要表现。“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59页。](《骆驼祥子》)这是多么典型的旧北京妇女!正符合着虎妞的身份与性格。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的,无精打采的低垂着。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的发这些白光。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与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烫着行人的脸。处处干燥,处处烫手,处处憋闷,整个老城像烧透的砖窑,使人喘不出气。”[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87页。]

(《骆驼祥子》)这就是酷暑中的北京老城,老舍用这样俗白,生动的北京口语来形容描写,才能里外地裸露出它的真面目吧!“福海的个子可不小,所以很能吃呀!一顿糊搂上三大碗芝麻酱拌面,有时候还不很饱呢!就凭他这么个吃法,他再有我这么两份爸爸也不中用!”[老舍著,《我这一辈子》,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第173页。](《我这一辈子》)还有什么语言能如此维妙维肖地把这老北平下等巡警又当爹又当妈的复杂感情抒写出来呢!

从以上实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老舍使用的北京白话口语之所以能对充分北京地域化了的艺术对象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北京方言中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部分,恰恰是北京话口语。北京话口语还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语汇和语法形式,这就使它成为汉语方言区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在京味小说文学语言体系的建构上确实是功不可没的。所以,从三十年代起,老舍的京味语言就成为了人们评论老舍作品的中心话题。

三、老舍京味小说的成因

老舍的小说大都是以北京话写北京的,写北京的市民,北京的景物,北京的变迁,风俗习惯,人情世态。老舍先生对于北京城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所以我们看到作品中的“京味”深深打上了北京城的印记。小说以展现市民生活为焦点,无论是从创作内容还是从创作方式,都表现着各种景象,各色人物都活跃在老舍的笔端。而在这样一个别具特色的“京味”风格中,又展现着浓重的北京情节,纵观小说的地域特色,北京文化的心理揭示,和方言的熟练运用,形成了如此极具特色的“京味”。

首先文学创作的源泉来源于生活,老舍先生出生于老北京,一个贫民家庭,父亲是满清皇城的一名护军,老舍出生第二年,父亲战死,从此一家人靠母亲零售劳力来养活。这种家庭使得老舍从小性格内向,这一段贫民里艰辛的少年生活,使他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感情深厚,为他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生活基础。

因为从小就熟悉市民生活,喜爱流行于传统的市井模式,所以他的文学语言多是北京的方言土语。同时他的作品诙谐幽默、温情动人,这和年少时的生活体验有很大关系。其次是满族文化对老舍的影响。京味小说作者所描述的是明初以来的北京文化,在“成因”中政治历史因素显然占据很大的空间。

由于出生于清末的一个贫困旗人家庭,“八旗制度”限制了人身自由,于是他们用文学和曲艺来将精神生活艺术化。清王朝戏剧性的覆灭,使得贵族文化大量流于民间,又有满汉文化的融合。最后,“五四”运动使老舍精神上收到极大的影响,开阔了他的眼界。“五四”运动期间,他在关心国内形式的同时,大量阅读了文学巨著,这些国外巨著的创作态度和现实主义思想教育了他,因而朴素的民主主义思想进驻了他的思想。

由于时代民俗风情的浸润,在不同的人物个性中显示了相同的文化蕴含。同时反帝反封建的思想,拨开了他的心智。在新文学运动的激荡下,他开始运用白话写作,为他的文学的俗白和凝练创造了平台。

四、老舍对京味小说的艺术贡献

老舍是“京味”小说的代表作家,作品京味十足。北京文化孕育了老舍的创作,而老舍笔下的市民世界又是最能体现出北京文化的人文景观,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史的象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京味文学”奠定了自己重要的地位,同时也给后人的文学创作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和借鉴,更使得他对京味小说做出了重大的艺术贡献:

1、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

在他之前,中国虽然有些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是却没有多少京味特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作品数量还是质量都有开创之功。纵览北京低于文学的历史,是老舍第一个从文化的视角对北京社会做出了全面的审视,明确的提出了“北京文化”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绝妙的艺术概括和把握。老舍的“北京情结”诱导着他去不断地拓展着前辈作家所开掘的带有浓郁北京地域色彩的题材,并在这种题材的拓展中实现了京味小说“市民文学”的定位。

2、老舍对京味小说的主要贡献还表现在他对京味文学语言的形成方面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老舍作品语言的最大特点是,从人物对话到作家的叙述语言,包括陈述、说明、交代与描写,通通采用北京话口语,用北京话叙述北京的故事,描绘北京的风物,使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完全融为了一体。因而他的京味小说被称为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神韵上,无人超越。这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他的小说全景式地展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和市民生活,称为了北京文化的象征。

3、老舍还完成了对京味小说总体艺术风格的定位。

浓郁的北京平民化生活的世俗风味,又来自于其画面、人物、故事,风貌的明朗与朴拙,来自于作者对这些融和了北京地域风情和世俗风味艺术对象的温情和幽默态度,也来自于其传统的叙述方式和俗白的文学语言。总之,他是以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的“京味”。

老舍“京味”小说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自然风光、世态人情、习俗时尚,运用的群众口语,都呈现出浓郁的“京味”。如今老北京传统的京味现在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当历史的脚步匆匆迈过,我们仍能在老舍先生的作品中怀念老北京逝去的一切。因为这些,使得“京味”在中国文学史上独树一帜。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二】

摘 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与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了中国文学的宝库。他以幽默的表达方式、“京味儿”的语言、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赢得了广大的读者。

关键词:老舍;幽默;京味儿;民族色彩

老舍(1899―1968),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我国“五四”以来新文学的开拓者之一,现代杰出的语言艺术家,享有世界声誉的爱国主义作家,人民艺术家。他与茅盾、巴金一起,并称“现代长篇小说的三大高峰”。其作品中幽默诙谐的语言、浓郁“北京味儿”以及所蕴涵的“民族色彩”,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

一、幽默的表达方式

老舍是有名的幽默大师,他以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刻画出众多的喜剧人物,为中国文学开创了一个新领域。不管哪一位读者,只要一翻开老舍的作品,就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幽默感扑面而来。它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精灵,在字里行间嬉戏着,在读者的脑海里跳跃着。幽默在他的创作个性与艺术风格中,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1.幽默的修辞手法

幽默形象仅赖于揭示事物内涵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辅之以其他艺术手法,老舍深谙个中奥妙,他善于运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艺术效果。

幽默的比喻 在老舍所描写的众多人物形象中,我们很难找到相同的比喻和形容词。如《柳家大院》中他把小王媳妇的黄毛脑袋比喻成“像搁了陈了的窝窝头”。《骆驼祥子》中他比喻高妈说话 “象留声机片。是转着圆圈说的,把大家都说在里边,而没有起承转合的痕迹”等等。这些奇特的比喻让人忍禁不住,充满了浓郁的幽默色彩。

幽默的夸张 老舍善于运用夸张的方法来突出人物的性格,酿造幽默情趣。《老张的哲学》中的老张在别人家里吃白食,“照沙漠中的骆驼贮水一般,打算吃下一个礼拜的。”而孙八则是客人吃得越多,越喜欢。“不幸客人吃的肚子像秋瓜裂缝一命呜呼,孙八能格外高兴的去给客人买棺材”。《正红旗下》中描写大姐婆婆生气是“鸣炮一百零八响!”。这些夸张手法的运用,增强了幽默效果。

幽默的比拟 老舍还善于运用比拟手法。如《二马》中“拿破伦(狗名)一扫兴,跑到后花园对着几株干玫瑰撅上嘴!它心里说:不知道这群可笑的人们为什么全撅上嘴!想不透!人和狗一样,撅上嘴的时候更可笑!”。《老张的哲学》中 “孙八是个好人,傻好人,唯独他肯被老张骑着走”。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既显示了老舍的幽默才能,又为作品增添了新的特色。

2.幽默的人物语言

老舍擅长运用个性化的语言描写塑造人物,他把对黑暗社会的讽刺、批判与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对祖国的热爱联系起来,在微笑中蕴含着严肃和悲哀,形成自己独特的幽默风格。《我这一辈子》中“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大字不识而什么手艺也没有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 “六块钱饷粮,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什么人情公议儿,净剩也就是两块上下钱吧。”可“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借一位历经沧桑的老巡警之口,既不缺乏幽默,又让读者体会到人生的艰辛和无奈,令观众含泪而笑。

3. 幽默的情节结构

老舍幽默技巧不仅在语言表达,在情节结构方面也有所显现。《骆驼祥子》中,厂主小姐虎妞一味追求人力车夫祥子。可以说两人无论出身地位、兴趣爱好都相距甚远,缺乏爱情的基础。但颇有心计的虎妞为引诱祥子上钩,先是安排好一场谝局,然后谎称“我有啦!”逼祥子就范。新婚之夜,她见木已成舟,便说出自己秘密,告诉祥子是“裤腰上塞上了枕头”,使事情出现了异乎寻常的结果,耐人寻味。

二、“京味儿”的语言

老舍是“京味儿”小说的奠基人。一提起他,人们眼前仿佛就看到了老北京那四合小院,听到了那此起彼伏吆喝叫卖声以及北京那京腔、京韵的语言。他的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正是靠着这得天独厚的主客观条件,形成了他作品的 “京味儿”。

1. 俗白浅易的口语

老舍在北京口语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古典文学、民间文学和外国文学的营养,用普通人都能听得懂,说得出的话来写作,通俗易懂,明白晓畅。如《骆驼祥子》中对祥子的肖像描写:“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所有的语言,完全是口语里的大白话,但又是经过提炼、控制的大白话,符合普通话口语的习惯,使具有小学水平的人都可以毫不费力地阅读。

2.简洁准确的词语

老舍把简洁凝练作为其遣词艺术的追求目标:“写东西一定要求精练、含蓄。”(《人物、语言及其他》)即“话说得少,而意思包含得多”。“一个词就揭示出对象的特征”。《骆驼祥子》中描写六月十五那天天热的情景:拉车的小伙子们“见井就奔过去,赶不上新汲的水,就跟驴马同在水槽里大灌一气。”用“奔”不用“走”;用“灌”不用“喝”,可见其渴之甚,思水之切。通过人物缺水之苦和得水之乐的敏捷动作,映衬出天气的酷热难耐。言简意赅,准确凝练。

三、浓郁的民族色彩

1.深沉的民族情感

老舍的作品中从来不乏浓重而热烈的民族情感。《四世同堂》是一部堪称民族的痛史、愤史。这部由《惶惑》、《偷生》、《饥荒》三部长篇组成的百万字巨著,透过北平沦陷区的一个羊圈小胡同中各色人物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形象地描摹了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心灵震撼和反抗斗争。

作者在讴歌他们英勇不屈斗争精神的同时,把北平市民因长期遭受封建文化思想毒害而形成的封闭自守、缺乏冒险精神和英雄气概等弱点展示在人们面前,对民族文化所造成的国民劣根性进行批判性的反省,及要改造这种弱点的痛苦而深沉的思考。祁老人的“息事宁人”,祁瑞宣的“为家尽孝”,常二爷、李四大爷等人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自我安慰……老舍用敏锐的眼光剖析了小羊圈胡同中多文化层次的人群。

2.坚韧的民族精神

老舍的作品中的民族精神,主要是通过他所认为的传统美德来表现的。《骆驼祥子》中的祥子,憨厚纯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理想百折不回,他身上充满了我们民族那种坚韧不拔,顽强向上的精神。

《四世同堂》中的祁老人,由开始的怯懦变得刚强,怒对敌寇,赶走冠小荷,责骂瑞丰。钱默吟也由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整日吟诗赏花的诗人,转变为与敌人殊死搏斗的民族战士。而信奉“和气生财”祁天佑的沉河自尽,与敌人同归于尽的钱仲石,以及在暴敌面前站着死去的小文夫妇,这些人身上所显现出的民族气节,充分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坚韧不屈、勇于自我牺牲的民族精神。

作为“语言大师”,老舍的小说幽默诙谐、“京味”十足、雅俗共赏。恰似一坛老洒,历久弥醇,芳香四溢。对老舍小说艺术风格的探讨,不仅使我们了解其作品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且对探索我国现代小说的民族化和个性化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老舍.《老舍选集》[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2] 老舍.骆驼祥子[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3] 冯燕庆.老舍作品的京味[M].北京:十月文艺出版,2000.

[4] 佟家桓.老舍小说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5] 孔庆东.老舍与国民精神[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艺术魅力。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有成就的幽默小说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03 字

+ 加入清单

我有一本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据说是收录他的杂文最全的一本。我个人比较喜爱他的杂文,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并快乐着。

王小波说: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方,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此刻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联——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但是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正因经历了严酷的时期(),之后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

沉默是一种人类学好处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能够传播等等。”

王小波的杂文别具特色,自成一体。幽默的笔调,使得文章妙趣横生,捧腹之余更多的是深深地思索。品读时,你能体会到阅读的快感和思维的乐趣。如《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驴和人的新寓言》和《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都是异常幽默犀利的好文章。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被他拉到一齐,说出了个性的味道,有点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如在《驴和人的新寓言》一文中,他从驴的角度去谈父子与路人的行为,说他要替受罪的驴说话,当翻译义不容辞。文中驴被老子和儿子四脚抬起的时候叫喊,“我得罪谁了,你们这么捏咕我!”得出了这篇新寓言的寓意是:“闭上你的臭嘴,让别人走路”,与原来寓言的寓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大相径庭,但同样意味深长。而且,在论述的过程中,幽默诙谐之处信手拈来。许多口语的使用,让文章更为生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大大加强了文章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王小波说,选取沉默的人就应是有什么隐衷或者干脆是正因对语言产生了厌恶感。

我并非如此,只是觉得在被这个社会同化着。年小时口没遮拦别人还能够不予计较,正因把你看做孩子。等有一天真正走进了社会,这种特权就自动被剥夺了。说话不留意?很好,请自己承担祸从口出的后果。于是我们最后变得沉默,同时年少时的锋芒毕露、棱棱角角也就被慢慢磨圆了。

当然沉默只属于成年人,小孩子们是不屑于此的,他们总是天真可爱的,有话要说时,完全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心中想说的话,不一次说尽是绝不会罢休的。我真是羡慕孩子们的执着,也期望自己能够再回到童年时代,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只是正因我对那时的真实有着一种特殊的怀念,那时的我是不沉默的。

我很喜爱王小波,调侃、睿智,在玩笑中说着智慧和讽刺,这是一种洒脱和无奈。《沉默的大多数》很不错,王小波是比较深切体会什么是自由的并且发奋过着一种内心自由的生活,能够说他很有观察力也很诙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水滴星球奇妙旅行小说

全文共 1994 字

+ 加入清单

人类所生存的宇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由浩瀚无垠的十维平行宇宙组成。在这样的宇宙里,各星球像浮游的小岛一样在宇宙这个大海里漂移。地球人类并不是宇宙的孤独者,也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

第一章 接受邀请

“叮铃铃”一阵闹钟响起,千子星不耐烦的伸手扣住闹钟,小声嘀咕着说:“哼,今天是星期天啊,这么早就起床!我再睡一会!”继续蒙头大睡。人物介绍:千子星,女孩,地球村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善良,酷爱阅读,尤其是外星球探索,总有奇思妙想。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又是谁呀!”“请问您是千子星吗?”千子星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一字一字的蹦,还夹杂着嗡嗡的机器声。千子星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她打开门,大吃一惊,只见外面是两个陌生的人类,确切的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同于人类的人类,男的身材高大,穿着一身蓝光盈盈的衣服或者说是铠甲,长得面目很英俊,但有一双像荷兰兔一样长长的耳朵。女的则是一身紫光铠甲,身材高挑,也有同样一双长耳朵,他们看起来都很和善。

“你们是——”子星不敢确定。

“哦,我们是来自第二平行宇宙水滴星球上的两名特侦员。你不是填写过一封《我要去外太空》的愿望调查表吗?”那个男人说。

“啊,水滴星球,这是真的”千子星想,“真的有外星人啊!”她急忙回答:“是啊,是的!”

“恭喜你,”那个女特侦员说,“你的特点完全符合我们星球的条件,我们邀请你去我们星球游玩,你好,我叫多咪,他叫贝罗恩。”

“太好了,”千子星跳了起来,“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我们怎么去呢,是不是离这很远?”

“是很远,但我们通过时间黑洞,再坐上312穿梭机就是你们说的宇宙飞船,一会儿就能到达。”多咪说。

“谢谢你们,那还等什么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快出发吧!”

第二章 水滴星球做客

312穿梭机体型像一个大飞碟,能装载下千子星奶奶家的整个院子。里面各种按钮和屏幕交错闪烁,只见多咪按了一下红色闪光灯,大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像液体水珠一样的星球,缓缓转动,“那就是我们的家”多咪说。

“太漂亮了!”

“是啊,这个宇宙大家庭里有各种各样的星球,我们马上要离开太阳系银河系,出发到水滴星球了。”

千子星一阵眩晕,多咪说:“小心点儿,速度太快了,马上就到。”过了一会儿,屏幕上的闪烁停止,仓门打开,千子星在多咪和贝罗恩的陪伴下走下悬梯,眼前一亮,放眼望去:各种各样没见过的高大植物,一片片水果和蔬菜的“森林”,像童话世界一样展现在你的面前。向日葵高得像一棵大树,葵花盘大得像雨伞。苹果大得像灯笼,有的植物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在这里,你想到的和想不到都应有尽有。 千子星目不暇接,一边走一边看,他们的空气里飘散着五彩的泡泡,是靠那么多五光十色的植物生长起来的,每一个泡泡破裂,散发出优雅迷人的香气,让人陶醉。“我真应该带一部照相机,把这里的美好带回地球去!”

第三章 自由的生长

千子星看到有很多像多咪和贝罗恩一样高大的外星人,穿着各色的铠甲在忙碌着。她忍不住问“多咪,你们的星球这样美丽是怎么形成的呢?”“哦,这里是失重条件生长的,没有狂风暴雨的袭击,阳光充实,养分充足,植物可以充分生长,所以果实才大得惊人。主要的是我们从不去毁灭什么建造什么,不去破坏生态的平衡,让各种植物,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去生长,就会得到这样美丽的世界,就会得到神奇的种子。”说着,多咪摘下一颗闪闪发亮的种子,放在千子星的手里,“你看,那大大的花冠就是我们的房屋,那片大大的叶子就是舒适的床,就连我们的衣服也是不同的植物做的。”千子星珍惜的捧着手里的种子,她想,我要把它带回地球去,把我们的星球建设得富饶、发达。

第四章 神奇的交通工具

“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呢”这是千子星的疑问。这时,贝罗恩说:“你一定希望知道我们是怎样生活的吧,来吧,坐上我们的巴士吧。”说着,他打了三声长长的口哨,一会飞来一排三只戴着蝴蝶结的大鸟,它们显得很高傲,像是只有高贵的人才能骑上它们,多咪和贝罗恩分别骑上各自的鸟。千子星立刻说:“你好,我叫千子星,是来自地球的人类,来你们星球做客,麻烦你带上我,去观赏一下你们美丽的星球吧!”这只大鸟好像听懂了,马上驯服的飞到千子星身边,放下翅膀,让她稳稳的坐上来,他们就高高的遨游在天空,尽情的欣赏着各种各样的美景!千子星想,回到地球我也要发明一种这样的交通工具,让人们自由自在的飞翔!

第五章 尾声 回家

一天转眼就过去了,千子星恋恋不舍的向水滴星球的人们告别,“再见多咪!再见贝罗恩!”

“再见子星!我会想你的,你们地球人智慧又有爱心,我相信有你们这样的人类,你们的星球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是的,一定会!”

她又坐上312穿梭机,一阵摇晃。

“咚”的一声,千子星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原来在自己家的床上,那刚才难道是一场梦吗,关于水滴星球的一切,可能是吧,因为穿梭机和外星人都不见了。

可是千子星回头一看,书桌上摆放着一包七彩花瓣的种子,正闪烁着光芒。这真是一次奇妙旅行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

也许是因为考试的原因,《平凡世界》我没有认真去看,好的作品总发着金光,期末考试完后,我就打开这本厚厚的书开始阅读。

这本厚度大于1.5厘米的书总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给人一种读也读不完的感觉,可是读了一页,这情节就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这讲的是中国城市,乡村生活,孙少安、孙少平等人间发生的事,矛盾、挫折、爱情、欢乐,每个人的日常中的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选择都有所不同,高调、严谨、平凡,在这本书中,主人公孙少平选择了平凡。

这位主人公的出生十分平凡——农民,贫穷使他羞涩腼腆,但没有使他变得消极,经过一些磨练,他由一个羞涩的贫困少年变成了一个男子汉,在这之间,他也经历了许多波折,离乡打工,远离亲友去挖煤,田晓霞与他凄美的爱情,挖煤时的意外,这困难比我们所遇到的强几百倍,是我们无法挺住的,但他胜我们一筹,他挺住了。最后他童年时的玩伴,金波的妹妹向他表白,但他又拒绝了,他需要他自己的平凡生活。

一本名著,带来我们需要的知识,让我们好好理解每一句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改写《我的叔叔于勒》结局

全文共 764 字

+ 加入清单

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的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的中年人,父母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的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的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的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的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的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的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的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的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的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的利益。再后来的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的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的……“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的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的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的。为此,姐姐的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