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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实用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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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链小说续写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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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依醒来后发现耳边放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包裹,打开一看,他愣住了。因为他根没想到会有那么多钱,乔依马上从床上爬起来向妻子问道:“我的床边哪里来那么多钱?”“是一位老妇人说在她困难的时候,有人帮助了她。所以现在她也想帮帮我们。”妻子回答道。乔依笑了笑,他似乎知道了什么一边向外跑一边说:“别人把爱传给了我,我也要把爱传递下去!”

乔依穿了一件毛衣,外面只套了一件破夹克在荒无人烟的雪地里缓缓的走着,忽然,他踢到了什么,那个东西一下子滚没了。乔依回头看了看,在一个死胡同里有位大爷正弯着腰,俯着头,拾起一个个金灿灿的小橘子。他抬起头对乔依笑了笑,那银

白色的头发上沾满了雪。乔依赶忙帮老大爷捡橘子,因为带着手套橘子会从手上滑下去,所以他再次摘下那破手套,两只手也再次冻得几乎没有知觉,清水鼻涕又一次流了下来。他们将橘子全部拾起来放到推车上去,老大爷抖了抖衣服上的雪水,又向乔依笑了笑,脸上的皱纹瞬间绽放开来。他又从推车上拿了几个橘子,递给乔依说:“我也没有什么东西来报答你,就只有这几个橘子,你拿回家吃吧……”乔依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大爷,我帮助您不是为了要你报答我,如果您遇上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就请给他一点帮助吧!”

后来卖橘子的大爷把爱传给了卖花的小姑娘,卖花的小姑娘又把爱传给了扫雪地的大妈,扫雪地的大妈把爱传给了卖海鲜的小伙子……就这样爱一直传递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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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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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__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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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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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主

兰儿来到人类世界什么都没有干,天天在蓝天上飞着,从不感觉到累,好像变成机器人是的了,她的精灵则在家里睡大觉,打了好大的呼噜……

(七公主)

找宝石这件事根本难不倒紫谱儿公主,她想:我可不笨,紫色的石头肯定藏在紫色的地方,我一定能找到。

第一天,她去了吐鲁番的葡萄种植地,使用魔法把葡萄地里搜了一遍,竟然没有。

第二天,她带上了滋滋一起去找紫石,这时,她想了想,对滋滋说:“几个姐姐都是在神秘的地方找到的石头,不妨我们也去神秘的地方看看吧。”滋滋说:“姐姐,你这个想法真好,我们走吧。”于是,她们去了一个黑黑的洞里面,那个洞里面有一串紫色的葡萄,小公主说:“那是什么呀?正好我也饿了,把它吃了吧。”滋滋去把那串葡萄拿了下来,送给了小公主,小公主说:“谢谢你,滋滋,你也来吃吧!”滋滋刚咬了一口,一张大网从天上掉了下来,正好盖住了滋滋,滋滋说:“姐姐,快来救我!”小公主变了身,用全身力气把滋滋救了出来,这时,有一个张牙舞爪的大恶魔在小公主前面闪了一闪,小公主大叫:“啊!这个丑陋的东西是什么啊!”他扑了过来,小公主一闪,闪到了他后面,这只笨东西东张张西望望,看不到小公主了,他一回头,看到了小公主在后面,有把尾巴竖起来,向下一剪,小公主又一闪,闪到了他背上,那只恶魔又掀起了小公主的衣裙,小公主想:这样下去可不行,马上就会被他抓到的,怎么办?小公主想了一会,说:“滋滋,你和我同时用最大的魔法能量打他,好吗?”滋滋说:“好,姐姐。”忽然,她们同念咒语,像恶魔发出刺眼的紫色光芒,那个恶魔倒地而死了。小公主和滋滋的头上流下来豆大的汗水,这时,紫石落在了小公主头上,小公主把它安好,踉踉跄跄地和滋滋走了。

小公主回家后,她天天去图书馆去买音乐书。可是,由于她很可爱,被一个绑匪盯上了,小公主回家的时候,那个人偷偷跟在后面,等小公主走到一个偏僻的小路时,那个绑匪把小公主绑架了。但是,那个时候,小公主并没有感觉到,她的精灵和紫石在放在家里面,小公主在路上清醒了,她悄悄念起咒语:“紫色、紫色、紫色音符、逃跑回家!”说完,她就回到家去了,那个绑匪还在那里傻傻地说:“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去那里了?”

紫谱儿跑回家后,她对精灵说:“我们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吧,那里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音乐。”滋滋说:“好。”于是,她们一起去了音乐之城……

[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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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语文小说阅读答题技巧情节类题型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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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题可以从两个大的角度考虑:一是内容上,二是结构上。内容上是指情节本身、情节对环境、情节对人物、情节对主题、情节对读者的作用;结构上是指对其他情节的作用。另外,要注意根据提问形式来确定答题角度,如果是单一角度,即给定了答题角度,就按照给定角度来答;如果是综合角度,即没有给出明确的角度,就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考虑:

1.从情节与小说环境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突出(烘托、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使环境更具典型性等;

2.从情节与其他情节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埋下伏笔,设置悬念,线索,铺垫,照应,推动情节发展,使情节曲折生动,对比,衬托,承上启下等;

3.从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塑造了……的人物形象,表现了人物……的性格或精神,刻画了人物……的心理,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充实等;

4.从情节与小说主题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揭示(表达、寄托、暗示)了……的主题,深化主题,突出主题,丰富主题等;

5.从情节与读者感受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设置悬念,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吸引读者注意力,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引发读者思考等。

这类题型的规范的答题格式一般为:作用点+体现点。所谓“作用点”是指作用是什么,一般要用术语来答;所谓“体现点”是指这个作用在文中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必须结合文本具体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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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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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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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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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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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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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呼兰河传》,它的作者是萧红。

这本书中作者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呼兰河并不繁华,就只有春夏秋冬这样来回走着。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发生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为活而活,为了死而死。接二连三的悲剧,让我也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了。

萧红给我们带来了童年的快乐,让我们一起走进了她的世界。让我们体会了生活,让我们了解了生命。在这,我也想起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我一想起它,我便会会心一笑······那是一个大夏天,我正在空调房里玩游戏,我突发奇想:这么舒服的地方,我干嘛不去“偷”点糖化糖水喝呢?说干就干,于是我拿起杯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将杯子倒满水,心想:嘻嘻,他们都没发现我,现在偷糖可是最佳时机。我用小手捂着嘴巴,傻笑了两声,可开心没多久,问题就来了:两个瓶子里都是白色物体!哪个是糖呢?我拍了拍脑袋,自言自语地说道:“妈妈怕不够,一定多买了一瓶,这么说来就有两瓶糖!”我正在自作聪明的时候,我看见两个瓶子上有不同的两个字,这下我纳闷了,心想:怎么会!难道不是两瓶都是?哎,这下我的聪明才智该发挥出来了。我在那念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突然,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便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糖”放进水里。我还开心的一跳,以为自己拿到了糖,可傻傻的我却不知那是盐。回到房间,我用手搅了一下,便一口气喝完了。不一会儿,我的脸色突然变暗了,连忙找水喝。哈哈,不认字的我实在太可爱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推荐大家读读《呼兰河传》这一本近代小说,它能带着你回到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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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途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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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绵绵的泥土上,打着雨伞,就这样我独自一人前往鬼城楼兰。

半路上,雨下得有点大,不得已,我住进了一家简陋的旅馆。老板娘是个热心肠,给了我最干净的房间,只是有股腐烂的味道。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老板娘把门窗关好,点着蜡烛,一声不吭的缝着衣服。

“你家几口人啊?”我抿了一小口酒。

“都死了,就剩我一个”她面不改色的说道。

“哐啷”我一个把持不住,把酒杯掉在了地上。

老板娘似乎没有我刚来时的热情,瞪了我一眼,捡起酒杯走进了厨房。

我也不好意思,回到了房间。

只是那股子腐烂的味道依旧弥漫在空中。

“咳咳”我不住的咳嗽了几声。

起身穿上拖鞋,我把窗户打开了。

顿时倾盆大雨,夹杂着雷电,大风直冲我来了。

我赶快把窗户关上了。

空气中的腐烂味似乎淡了许多,于是我便在这屋里寻找这腐烂味到底是从哪传来的。

终于,我找到了,在床底下。

有两具尸体,两具男尸,一老一小。

第二天,我将旅馆里所有窗户打开。

老板娘不见了,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只是没有了肉,只剩骨头和皮。

又有人光顾旅馆,是一个壮汉。他吃着我亲手腌制的腊肉,不住的点头。

“你这腌的是什么肉啊?他边说,手里端着一碗酒,眼睛色眯眯的盯着我的胸口。

”呵呵。”我转身坐到他的腿上,手指轻轻的点着他的脖子“你说呢?”

于是我的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

呵呵~

[旅途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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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谁欠她一份深情作文

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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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是金庸小说《神雕侠侣》中赤练仙子李莫愁出场的主题曲,在观众看来,这个邪恶狠毒的女人每一次出场都会是血淋淋,令人闻风丧胆。她,怎么会有爱心?

其实,她又何尝不是一个为情成魔的傻女人。只是,这情深到了极点,被生生的辜负,就变成一种嗜狂。

我是不愿意去追寻她的故事,一定很心痛。然,小说中明确有渊源。本性善良,貌美如花的莫愁姑娘倾心于一个叫陆展元的人,不顾男女之嫌为其疗伤。后被师傅逐出古墓,本想与情郎天长地久,怎料找到陆展元的当夜,竟然是他和别的女子的新婚之夜。一无所有的她,坏了名声没了家,更没了憧憬和向往。

爱恨一念生。这无异于葬送了一个妙龄女子的一生幸福。从此,美女成魔,令人发指。

半生颠沛流离,爱无所寄,还有一身绝世的武艺,仇恨在拂尘下“挥霍”,温柔在岁月里愈走愈远。谁还给她一份深情,免去她的悲苦,拯救她罪恶的灵魂?身种情花之毒,被火烧死的时候,她眼前依旧有他的幻影。

这爱,这么刻骨,你叫别人怎么承受?他一走,世界都变凉。她又付出了整个世界。所以,她的血液开始变凉,变冷……

“我姓周,名叫周芷若。”当年的汉水,周芷若初遇张无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诗经》之《汉广》预言了他们的命运,多年后的重逢开启了人生的纠葛。

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还好,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也不是无情,只是多情。爱情,多一个人参与,是那么的痛苦不堪。既然十年前汉水有意,何必再有郡主赵敏的惺惺相惜?说到底,月老的红线太复杂,打了结再解开,却还是伤了人。

寂寞的峨眉山上,充斥着仇恨的禅房,周芷若苦练《九阴真经》,走火入魔让一张白皙的脸瞬间面目狰狞,唇红齿白开始发紫发青,活脱脱妖魔在世。当“新郎”在婚礼上被情敌牵走,她看到了天下人的嘲笑,她听到了师傅的诅咒,她不再是汉水边一朵清水芙蓉花。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细碎的情节像藤蔓一样缠绕了我一个午间,让我心跟着颠沛,跟着跌宕,跟着起伏。我想我之所以放不下,就是太感性。

烟花三月,十里长亭,都是我向往的明媚。才子佳人,红袖添香,更是我倾心的良辰美景。我不愿撩开那层悲戚戚的面纱,我宁愿相信爱情的国度里都是岁月静好,都是花好月圆。然,她们的被辜负又激起了我心中的层层波。我无异于指责谁,只是惋惜。

人生尽出是荒凉。

一个安静的女人,爱得很静很静。若不是他的名字叫鲁迅,世人谁知道她的名字:朱安。安,多好。安静,像湖面,没有半点涟漪。

斑驳的时光叠叠错错。先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阳光,她以为只要靠近,就会有温暖,哪怕只有一点点。为得是一世安稳,得你,不幽怨。然而,阳光也会凉了一地。先生的眉间从来不曾有过微笑,直到一个叫许广平的女孩子出现,她才看到了先生眉山目水间的情意展延,是自己从未见过的温暖。

有人说:“青春是一阕流光溢彩背后本能的张皇,有女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可她,不战而屈。

“你名朱安,家有一女,即是安。”风陵渡口的初相逢,一个少年对她淡淡的说。她安静了一生,却贴近不了他“半壁江山”,别说一个温暖的吻,就是一个拥抱都不曾施舍。三十年的孤灯夜下,她守着女儿身入了坟墓。

她像一只蜗牛,费力爬行,到最后,力气用尽,却还是没有靠近他的臂弯。

终究,时光只能在辜负中苍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流光早已把她抛。

我暗自落泪,在一笺光阴里把这些残字片段铺平,让灯光洒满故事的每一个角落,袅娜出万千感慨,膨胀着本就多愁的心。那景,那情,那人,还在心中颠沛流离,隔着墨痕,杂乱无章。

当世人皆以赵四小姐和张少帅的爱情为佳话纷纷“引经据典”时,谁可想到在美国因为乳腺癌疼痛的于凤至。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期盼的重逢是遥遥无期。自从嫁进张府的那一天开始,她打算用温柔贤淑侍奉丈夫一生,知书达理,端庄大方,然而所有的努力终究败给一个十四岁就步入舞池而后私奔的丫头。

她懂得他的悲喜。又能怎么样?她成全了别人的旷世奇恋,自己却孤老终生。她像一只笼子的鸟,被人掐死却无法着声。张,是她一生等不回的梦。

辜负,只是一个轻而易举说出的词语。执子之手,却未能偕老。这份情,谁来还?

盘根错节,我无法逐一计算。故事的情节像一根银线缠住我的锁骨,疼痛阵阵袭来。到底是谁欠她们一份深情?无法定论。因为故事的背面,又是另一个故事。

我不是你的窗前月,亦不是你的朱砂痣。所以,你会忘记我,对吗?爱了一个人到深刻的时候,几乎是没有理智。我辗转反侧,把你生生的挡在时光的门楣之外,从此阳光碎了,我的城空洞了。其实,我是爱你的。深爱,才会怨恨,灵魂才会凌乱。

岁月清寒,阴冷就在屋外蔓延,那时的光阴终究被你谅解,而在我若即若离之后,还可以庆幸幸福一直在灯火阑珊处。

而她们呢?笔尖僵硬,哽咽着落下:谁欠她一份深情?

[小说谁欠她一份深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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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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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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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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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与你相遇好幸运。——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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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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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温故一九四二》讲述了一个关于饥饿的故事。1942年,河南大旱,灾民3000万,河南成了母亲煮食自己婴儿的地方。关于饥饿,有“我姥娘”“我花生二舅”的记忆,也有美国《时代周刊》记者白修德的考察,共同记录了一个民族最不应该忘却的一次灾难。以下是小编整理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蝗灾发生于一九四三年秋天。关于蝗灾的描写,我知道主编《百年灾害史》的朋友另有安排,我这篇《温故一九四二》,重点不在蝗虫。关于蝗虫,中国历史上有更大规模的阵仗;另一位我所敬重的朋友,正在描写它们。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它们的提及,因为我们分别描写的是不同年代的蝗虫。他写的是一九二七年的山东的蝗虫,我写的是一九四三年生活在我故乡的蝗虫,蝗灾相似,蝗虫不同。据俺姥娘说,一九四三年的蝗虫个大,有绿色的(我想是年轻的),有黄色的(我想是长辈),成群结队,遮天蔽日,像后来发生的太平洋战争或诺曼底登陆时的轰炸机机群一样,老远就听到“嗡嗡”的声音,说俯冲,大家都俯冲,覆盖了一块庄稼地;一个时辰,这块庄稼地就没有了。一九四三年的春天,风打麦,颗粒无收;秋天又遇到蝗虫,灾民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蝗虫来了,人死了,正在继续一批一批地死去。据俺爹俺姥娘讲,蝗虫不吃绿豆,不吃红薯,不吃花生,不吃豇豆,吃豆子、玉米、高粱。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我故乡还无死光的难民,与蝗虫展开了大战。政府我们没办法,它的盘剥和压榨往往通过一架疯狂运转的机器,何况他们有枪;但蝗虫我们可以面对面地与它作战,且没有谋反的嫌疑。这是蝗虫与政府的区别。怎么搏斗?三种办法:一、把床单子绑在竹竿上挥舞,驱赶蚂蚱。但这是损人利己的做法,你把蚂蚱赶走,蚂蚱不在你这块田里,就跑到了别人田里;何况你今天赶走,明天就又来了。

二、田与田之间挖大沟,阻挡蚂蚱的前进。蚂蚱吃完这块地,向另一块转移时,要经过大沟,这时就用舂米的碓子砸蚂蚱,把它们砸成烂泥;或用火烧;这种做法有些残忍,但消灭蝗虫较彻底;我想被乡亲们杵死的蚂蚱,也一定像当年饿死的乡亲一样多。

三、求神。我姥娘就到牛进宝的姑姑所设的香坛去烧过香,求神保护她的东家的土地不受蚂蚱的侵害。但据资料表明,乡亲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白费。蚂蚱太多,靠布单子,靠沟,靠神,都没有解决问题,蝗虫照样吃了他们的大部分庄稼。灾民在一九四二年是灾民,到一九四三年仍是灾民。

自然的暴君,又开始摇撼河南农民的生命线,旱灾烧死了他们的麦子,蝗虫吃了他们的高粱,冰雹打死了他们的荞麦,最后的希望又随着一棵棵垂毙的秋苗枯焦,把他们赶上死亡的路途。那时的河南人,十之八九困于饥饿中。

照此下去,我想我故乡的河南人,总有一天会被饿死光。这是我们和我们的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后来事实证明,河南人没有全部被饿死,很多人还流传下来,繁衍生息,五十年后,俨然又是在人口上的中国第二大省。当时为什么没有死绝呢?是政府又采取什么措施了吗?不是。是蝗虫又自动飞走了吗?不是。那是什么?是日本人来了———一九四三年,日本人开进了河南灾区,这救了我的乡亲们的命。日本人在中国犯了滔天罪行,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我们与他们不共戴天;但在一九四三年冬至一九四四年春的河南灾区,却是这些杀人如麻的侵略者,救了我不少乡亲们的命。他们给我们发放了不少军粮。我们吃了皇军的军粮,生命得以维持和壮大。当然,日本发军粮的动机绝对是坏的,心不是好心,有战略意图,有政治阴谋,为了收买民心,为了占我们的土地,沦落我们河山,奸淫我们的妻女,但他们救了我们的命;话说回来,我们自己的政府,对待我们的灾民,就没有战略意图和政治阴谋吗?他们对我们撒手不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有奶就是娘,吃了日本的粮,是卖国,是汉奸,这个国又有什么不可以卖的呢?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你们为了同日军作战,为了同共产党作战,为了同盟国,为了东南亚战争,为了史迪威,对我们横征暴敛,我们回过头就支持日军,支持侵略者侵略我们。所以,当时我的乡亲们,我的亲戚朋友,为日军带路的,给日军支前的,抬担架的,甚至加入队伍、帮助日军去解除中国军队武装的,不计其数。五十年后,就是追查汉奸,汉奸那么多,遍地都是,我们都是汉奸的后代,你如何追查呢?据资料记载,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了械。我们完整地看一下资料:

一九四四年春天,日军决定在河南省进行大扫荡,以此为他们在南方进行一次更大规模的攻势做准备。河南战区名义上的司令官是一位目光炯炯的人物,名叫蒋鼎文。在河南省内,他最拿手的好戏是在他的辖区内恐吓行政官员。他曾责骂河南省主席,使这位主席在恐慌之中与他合作制定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剥夺了农民手中最后一点粮食。日军进攻河南时使用的兵力大约为六万人。日军于四月中旬发起攻击,势如破竹地突破了中国军队的防线。这些在灾荒之年蹂躏糟蹋农民的中国军队,由于多年的懒散,它本身也处于病态,而且士气非常低落。由于前线的需要,也是为了军官们自己的私利,军队开始强行征用农民的耕牛以补充运输工具。河南是小麦种植区,耕牛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强行征牛是农民不堪忍受的。

农民们一直等待着这个时机。连续几个月以来,他们在灾荒和军队残忍的敲诈勒索之下,忍着痛苦的折磨。现在,他们不再忍受了。他们用猎qiang、大刀和铁耙把自己武装起来。开始时他们只是缴单个士兵的武器,最后发展到整连整连地解除军队的武装。据估计,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军队能维持三个月,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整个农村处于武装的状态,抵抗毫无希望。三个星期内,日军就占领了他们的全部目标,通往南方的铁路也落入日军之手,三十万中国军队被歼灭了。

日本为什么用六万军队,就可以一举歼灭三十万中国军队?在于他们发放军粮,依靠了民众。民众是广大而存在的。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春,我们就是帮助了日本侵略者。汉奸乎?人民乎?白修德在战役之前采访一位中国军官,指责他们横征暴敛时,这位军官说:“老百姓死了,土地还是中国人的;可是如果当兵的饿死了,日本人就会接管这个国家。”这话我想对委员长的心思。当这问题摆在我们这些行将饿死的灾民面前时,问题就变成:是宁肯饿死当中国鬼呢?还是不饿死当亡国奴呢?我们选择了后者。

这是我温故一九四二,所得到的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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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本体论

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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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德拉认为小说是挖掘和认识人性的一种实验性创作,作家在他的小说世界里可以任意想象,无论是小说的形式还是内容。

在昆德拉看来,小说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散文,“塞万提斯则正好为整个文学史做成了相反的事:他使得一个传奇人物下降,降到散文的世界中。散文:这个词并不仅仅意味着一种不合诗律的文字;它同时意味着生活具体、日常、物质的一面。所以,将小说说成是散文的艺术,并非显而易见之理;这个词定义着这一艺术的深刻含义。……但是,散文并非只是指生活艰辛或平凡的一面,它同时也指直到那时为止一直被人忽略的美:一些卑微的感情之美,比如桑丘对堂吉诃德的那种带有亲切感的友谊。”这就是说,小说的审美价值来自作家对人物在特定的境遇中存在的思考,而不是凭借情节的单一因果关系。

昆德拉认为,如果说小说是一门艺术而不仅仅是一种“文学体裁”,那是因为散文的发现是他本体论上的使命,任何一门别的艺术都不能彻底承担起这一使命。他将多维度的思索人物存在的可能性的小说比喻成“道路”,而单一的讲述故事的因果关系的小说被称为“公路。”“公路有别于道路,不仅因为可以在公路上驱车,而且因为公路只不过是将一点与另一点联系起来的普通路线。公路本身没有丝毫意义;唯有公路连接的两点才有意义。而道路是对空间表示的敬意。每一段路本身都具有一种含义,催促我们歇脚。……甚至从景致之前,道路就已从人的心灵中消失:人不再有慢慢行走和从中得到乐趣的愿望。对于生命也是同样,人不再把生命看做一条小路,而是看做一条公路:宛如从这一站通到下一站的路线,从连长这一级到将军这一级,从妻子的身份到孀妇的身份。”

小说艺术的世界,是一个想象的世界。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作者要想让读者相信他笔下的人物确实存在,无疑是愚蠢的。这些人物并非脱胎与母体,而是源于一些让人浮想联翩的句子或者某个关键情景。”小说不是道德审判的法庭,它不对道德作出任何判断,小说也不是社会现实的照相机,在昆德拉看来,小说是道德判断被悬置的疆域。小说家必须退到文本的背后。真正的小说艺术不是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的说教,而是超越道德和价值的判断。昆德拉认为,“悬置道德审判并非小说的不道德,而是它的道德。这道德与那种从一开始就审判,没完没了地审判,对所有人全都审判,不分青红皂白地先审判了再说的难以根除的人类实践是泾渭分明的。如此热衷于审判的随意应用,从小说智慧的角度来看是最可憎的愚蠢,是流毒最广的毛病。这并不是说,小说家绝对地否认道德审判的合法性,他只是把它推到小说之外的疆域。”当小说家超越道德的审判界限,把人物置于最高处的空间时,小说家才能更加深入地挖掘那些隐藏起来的人性。在昆德拉看来,“创造一个道德审判被悬置的想象领域,是一项巨大的伟绩:唯有小说人物才能茁壮成长,要知道,一个个人物个性的构思孕育并不是按照某种作为善或者恶的样板,或者作为客观规律的代表的先已存在的真理,而是按照他们自己的道德体系、他们自己的规律法则,建立在他们自己的道德体系、他们自己的规律法则之上的一个个自治的个体。”

昆德拉在对小说本体的探讨中,一再声称,现代小说中没有上帝的位置,没有道德的审判官,有的只是相对的和模糊的真理。小说就是在悖论的世界里探讨人被遗忘的存在。他将文学的一种体裁提升到了对人性的沉思的层面,努力通过小说的思想和技巧上的革新唤起人类被遗忘的存在,解放被社会沉重地压抑的个体的存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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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苏染染追夫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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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苏染染追夫记》是云葭编著的一本书籍,该书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苏染染追夫记》网络剧以一场「江湖恩怨」作为故事切入点,通过讲述美丽不可方物,拥有举世瞩目财富的“剧宠”苏染染背负着久治不愈的“剧毒身躯”和丧失了部分记忆的感情前史,以及被“逃婚”的“命运叛变”,让她颜面无存的羞耻之辱,义愤填膺,踏上“暗礁险滩、危机四伏”的情感复仇“追夫”之路的历程作为核心,以苏染染突破万难,展开新的人生作为结语,描写了苏染染的情感心路历程的传奇故事。

内容简介:

那个“冰山脸”说什么?“我是不会娶你的,还望苏小姐早早断了念想。”她堂堂相府千金、公主的宝贝、皇上的外甥女、蜀山新一代女侠竟然被这个说话冻死人的木头连逃两次婚?完了,完了,淑女也疯狂了。

为报逃婚大仇,她只得踏上漫漫追夫路。好不容易易容来到洛阳,哪成想还是躲不过蜀山里外的熟人们:逃跑的夫君秦浪、冤家路窄的楼暄、蜀山女神、臭嘴巴的苏南……什么什么,竟然还有销声匿迹几十年的魔教余孽逝水红颜?我的苍天哪,真是要人命啊!就在京城陷入一片惶恐之时,皇帝舅舅却还来乱点一下鸳鸯谱,更让人咂舌的是她自已在三年前竟然还有一次私定终身的情缘?这可真是乱了套了……

图书目录:

第一章 逼婚是万万行不通的

第二章 秦二公子是冰山

第三章 出嫁还是出家

第四章 冤家还真是路窄

第五章 逃婚与被逃婚

第六章 神仙姐姐还是清纯玉女

第七章 风云客栈的风云际会

第八章 解释就是掩饰

第九章 坚决不换房间

第十章 真假玉蝴蝶

第十一章 记不记得三年前

第十二章 逝水红颜

第十三章 一枝红杏出墙来

第十四章 月黑风高出走夜

第十五章 祸越闯越大

第十六章 乱七八糟的鸳鸯谱

第十七章 最伟大的事

第十八章 叶倾天逼婚

第十九章 岳府的寿宴

第二十章 又见逝水红颜

第二十一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

第二十二章 苏十小姐惊才绝艳

第二十三章 楼家堡惊魂夜

第二十四章 逝水红颜的庐山真面目

第二十五章 红杏栽到墙门外

番外一 微雨燕双飞(梁添番外)

番外二 花落知何处(杜瑶冰番外)

番外三 蜀山八卦剧场

《苏染染追夫记》基本信息介绍

中文名 苏染染追夫记

其它译名 日边红杏倚云栽

出品公司 乐视网

拍摄地点 横店

发行公司 壹加传媒

首播时间 2016年

导 演 戴维

主 演 尹淇,金浩,于果,孙玮伦

集 数 50

类 型 喜剧, 爱情, 动作,武侠

制片人 孙合彬

在线播放平台 乐视

原 著 云葭

影视音乐 磁力音乐旗下海雷影视音乐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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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择天记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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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三十三年春,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剑曲,你要不要听?”

……

……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

……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6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

……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三年后我会退位,把他找回来替我。”

……

……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

……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6的那一刻,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6,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6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6。

……

……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6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阻拦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6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6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

……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

……

(全文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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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开始就预示了结局高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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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开始预示结局,只是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等到结局后才明白。

就像是一本即将出版的书,开始写第一页的时候就已经设定好了它的结局。只是我们通常到最后才会发现。但是从开头到结尾中间的过程。有无数的细节早已预示了最后的结果。或许,我们通常情况下开始抢先关注的只有开头。或者是不是中详细的情节。往往忽略了可能发生的最后的结局。哪怕,它在开头的时候,早已出现过无数次。我们真正看明白看懂看透的时候,都是在结局后才明白。

就像是《匆匆那年》里,方茴和陈寻的爱恋。最后的结果那么凄凉那么让人惋惜。其实,他们之间刚刚有交集的那一幕深入我心。那时候,他们除了同学关系什么都没有。但是从陈寻的眼神中看出来,他在意或者说喜欢方茴。于是,有了那故意为之的,迎面走来。只是最后还是擦肩而过了。就像他们最终还是没有走在一起。陈欣爱上了沈晓棠。方茴遭遇不幸选择飘然远走。似乎,他们从一开始的不经意的过错,便一生都在错过。其实,结局开始就已经注定。只是那时候的他们从来不曾留意过罢了。

就像是关于我这几个月的感情,或许从一开始,就预定了结局。开始初见他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和我三观不合,到最后我们还是逃不过曲终人散。说出口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不理解。问我们为什么坚持了那么久却在这最后关头就此止步而且那么决绝的不再回头。我想说,也许矛盾从一开始就存在了,最后只是压抑的太久的爆发点。有句话说不在沉默中疯狂,就在沉默中灭亡。而我们的关系恰恰属于后者。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我们最后的结局,只是当时以为能够将就。结局后才明白,那根本不可能。

就像是那天出门之前,挑好的衣服突然掉了扣子,没碰到的水杯突然砸了手柄。当时我就在想,是不是有什么意料之外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到最后才明白,其实这一切早有预兆。

一段感情,开始不愉快,最后也不一定美好。一件事情,开始不顺利最后也一定难顺心。许多事情其实开始就注定了结局,只是我们从未在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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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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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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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兔菲菲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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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菲菲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兔王国,这里人人遵纪守法,不曾发生过什么事故,正因如此兔王国也被誉为“和平之国”。几天前就因为小兔菲菲的一点骄傲自大,打破了这坚守了几辈子的传统,而他也阴差阳错的出了名,我们熟知的寓言“守株待兔”中那一只一头撞死在树上撞上的兔子。

菲菲的爸爸是个亿万富翁,平常养尊处优的日子过多了,菲菲难免有了一点小骄傲,做事总是马马虎虎、草草完成,犯了错误,仗着爸爸有钱,扔过一叠也就完事了。

一天,菲菲突然想学开车,一向依着女儿的兔爸爸也就答应了。在驾校的这段时间,菲菲丝毫没有收起大小姐的作为,上课不专心听讲,老师说她,他还是摆出一份无所谓的样子,难怪老师一提到她就直摇头。

有一次,在驾校呆的不耐烦的菲菲心里想:反正我也知道怎样开车了,在这里继续呆下去还不是听那几个自以为了不起的老师说教,再说出了事,一把钱就能搞定了,不如现在就上路。想罢,菲菲就偷偷跑去爸爸把那辆车驾驶出来,怀着侥幸的心理就上路了。刚开始还算顺利,一切风平浪静,菲菲也就得意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前方亮起了个红灯,菲菲一下子慌了神,她还没学过怎样刹住车,菲菲认命了,她由着车子上演极速飙车的闹剧,自己则坐在那儿一个劲的垂脑门、挠头发。就在这时,兔婶婶挎着菜篮子正准备去对面买菜。突然,砰地一声,兔婶婶手中的菜篮已经飞出好远好远,路上的行人和司机瞪大了眼睛,满脸的诧异,兔婶婶她,唉,还没弄请是怎么回事,已经血流如注,瘫在地上,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菲菲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她愣住了,豆大的汗珠从头上渗出来劈头盖脸地打在手背上,手也不停的颤抖着,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每个人看到这一幕,都神情呆滞,硬硬的杵在那儿。警车呼啸着到了现场,这时,菲菲一骨碌下了车,什么也顾不上了,只往前跑,警察也下了车,追着她。菲菲心里顿时慌了,他不停的向后张望,生怕警察抓住她。眼见已经逃出了兔王国,啊!随着一声悲惨的叫声,菲菲不留神撞在了树桩上。追捕她的警察见菲菲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放弃追捕回去了。下面的故事相信你也知道了,菲菲成了种田人的口中之食。

俗话说得好:“处野草之日,不可将自身看得太小,居廊庙之日,不可将自身看的太大。”菲菲正是因为不懂这个道理,才落得如此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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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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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入初中后,我又了新的同桌。我的同桌他是个“小男人”,

身高只有六十来厘米,如果坐在同学们一样的凳子上课,几乎只露出半个头。因此在开学后,他父亲为他做了一根特殊的凳子,他才可以正 常上课,不至于影响学习。

刚开学时,老师让我与他坐在一起,虽然我嘴上不说,心里总不是滋味,好像身边有一个“怪物”一样,每当与同学们的眼光碰到一起,总是自卑地把目光移向别处,害怕她们刺伤我那可怜的自尊心。

经过半个多学期的相处,我渐渐地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觉得他很勇敢,很坚强。

每次上课,他总是探着脑袋,双手勾在桌子上,努力地做着课堂笔记,尽管他写每一个字是那么的不方便,但他从来不因为自己是残疾人而放弃努力,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作有残疾的人。

每当学生排队出操或去食堂就餐,他总是抬头挺胸地走在排头。说实话他走路的姿势不什么雅观,左晃右晃地像个黑企鹅,别班同行的同学总会瞟来另样的目光,但他总是很泰然地走在前面,尽量迈开

他的大步,他不想同学们因为他而行动迟缓。我就是欣赏他那雄赳赳的气概。

没错,他是一个先天性残疾人,但那并不是他的错,对于这样的疾病缠身,他的内心充满了悲苦。当同学在体检时,从医生嘴里报出来的身高,这都是他向往。当他的身高被人脱口而出时,他痛苦地低

下了头,皱起了眉,那会泛着泪光凝视着体检报告中那令人无奈的文字。

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在四川地震中失去了双腿的舞蹈老师,她凭着自己的意志和信念活了下来,继续在舞蹈的生涯中磨练她的情感,在电视的银屏上展现了只属于她自己的那段优美的舞蹈。整

个舞蹈展现出了残疾人心中的憧憬,心中的坚强,心中的渴望,心中那不为人知的艰辛泪花。这使我无比的震撼:残疾人比健全人更加的伟大,更加的坚强,生命力更顽固。残疾人的心是脆弱的,只有

得到健全人的尊重和理解,他们才会更加的有自信,更加的快乐,才会对未来更加在、充满希望。

我曾暗暗地想过:我要和这位残疾同学一直同桌下去,要尽我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让他和班里的同学一样,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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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六年级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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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试卷发下来了,寒冰又一次不及格,但他并不在意。

放学了,寒冰吹着口哨慢慢晃悠着走回了家。家里,奶奶正在煮饭,他连忙放下书包就走进厨房跟奶奶打招呼。奶奶回头望着寒冰,笑了笑,朝他摆了摆手,又炒起菜来。寒冰明白,奶奶是赶他去写作业呢。贪玩的他只好不情不愿地走进自己的房间。

晚上,寒冰还没有写完作业就被同学叫出去玩了。奶奶不知道寒冰出去了,端了杯水走进他房间,看到里面空无一人,于是就把水杯放在寒冰的书桌上。这时,奶奶瞄到了桌上那张试卷,她拿起试卷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又放下试卷,叹了口气,默默地走出了房间。

晚上九点,寒冰满头大汗地跑回了家,正迎上前来的奶奶。奶奶说今晚的月亮很圆,让他一起出去赏月。

两人各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又大又圆的月亮。上次和奶奶一起赏月,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寒冰不禁陷入了回忆。

那次,也是他考得不好的时候。奶奶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轻轻哼起了歌:“月儿圆,月儿圆,爸妈回家聚团圆……”寒冰听了,问奶奶:“奶奶,我的爸妈去哪里啦?”奶奶楞了一下,然后喃喃自语道:“你爸爸妈妈都飞到月亮上喽……”寒冰又追问:“那我能去看她们吗?”奶奶笑了笑,拍了拍他的笑脸:“等你考试考好了,就能去看他们啦。”寒冰当时还不懂事,仍然天天只顾玩耍。现在他突然想起奶奶的话,暗自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习,考试考好一点,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

“冰儿,你看,那月儿多圆啊!你啥时候去月亮上哟,奶奶等着你去月亮上呢……”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突然,奶奶用胳膊肘抵住肚子中间,哎哟哎哟地低声呻吟起来。寒冰赶忙问奶奶怎么啦,奶奶摆了摆手手,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没事,奶奶今晚吃得太多了。”

这天以后,寒冰开始发奋图强。他下决心要做一个宇航员,去月亮上看爸妈,也不负奶奶的期待。奶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可是她仍然操持着家里,让寒冰可以安心读书。她经常对寒冰讲的一句话就是:“奶奶相信你,奶奶一定会等到那一天的,加油吧!”

数年后,寒冰拿着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的通知书,风急火燎地跑到医院的肝癌病房里。床上,浑身插满管子的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和那张通知书,虚弱地挤出三个字:“等到了……”最后一丝笑容凝固在奶奶脸上,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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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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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西游记”是我们大家所熟悉。主角是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这本书的重点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故事的圣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这一部名著,我第一次看到时他们就爱不释手,反反复复地读了中国几次。我对唐僧可以四人的看法情况时有发生不同。

刚开始,我看到对于唐僧可以经常进行不分青红皂白,几次冤枉他的大徒弟孙悟空,还有他不会造成法术,动不动就被妖怪捉走,我有点学生讨厌他,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觉得他真是这样一个大累赘。但是我们后来我觉得没有唐僧还不错嘛!虽然他比较容易固执,不听孙悟空来说的话,但是他也能知错就改,每次他们不听孙悟空形象的话被捉时,他都会产生忏悔,这不可能正是他的优点吗?还有他从不因为贪恋女色,每次都能看见荣华富贵时,也不忘提高自己的使命。真不愧是中国一个国家意志更加坚定,敢于创新担当的好男人呀。

孙悟空也是非常了不起,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就是一个企业非常得心应手的武器--金箍棒。他一路可以过关斩将,帮师父斩妖除魔,立下我们许多问题大大学生小小的功,成为一种大人,小孩自己心中的英雄。可惜他性情暴躁,动不动就生气,特别莽撞。不过对于后来中国慢慢改过来,最后发展成了斗战胜佛。他是我在这部历史书里最喜欢的人物进行形象。

猪八戒是个懒惰,好色的女人。又那么丑:两只大猪耳朵,一个大猪鼻子,一个胖肚子。更重要的是,他的主人几次被怪物带走是因为他。有时我真的很想揍他一顿,但有时我为他的朴素、可爱和忠诚而鼓掌。

沙僧一路发展走来我们都是一个挑着担子,任劳任怨,从不多说话,而且具有十分听他大师兄和师傅学习的话。沙僧虽没有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通天本领,但他并不总是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努力进行保护企业师傅。他不如八戒身强力壮,但他不能总是勤恳建设工作,没有出现半点怨言,也算是实现中国“标本式的农民”吧。

我爱读“西游记”这本书,唐僧师徒四人将永远在我的心脏伤口,我喜欢带人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们相比,是有点害怕它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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