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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热门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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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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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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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亮剑》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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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这部小说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大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ammo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返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go-vern-ment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民 party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鄙人年幼时,深受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史军史颇有兴趣,时刻关注着党国军事事业的发展,军事报刊武器图鉴,简直汗牛充栋。对开国元勋,从龙宿将崇拜的五体投地,只恨晚生了几十年,不能跟着毛委员打天下闹革命。我的这股狂热劲是在某年春夏之交遭到沉重打击的。从此,对党国军事大业不再有兴趣,后来,极少看革命题材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即使看,也不像当年,而是批判多于激情,反思多于狂热。前一段时间,电视连续剧《亮剑》推出后,好评如潮。什么塑造了我党我军优秀军事指挥员的形象啊什么体现了我国军队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啊,等等等等。更有好事者,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论证谁谁的原型是某某将军,谁谁的原型某某元帅,闹的不亦乐乎。电视台也是翻来覆去的播放,不想看也不行。谁知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干脆租回碟子一口气看完,结果被深深打动。差点就要上网歌颂一番。但还没来得及等熬夜的黑眼圈复原,我很偶然得看到了原著,顿时大呼上当!同时暗自佩服党国宣传机构把丧事当喜事办的本领举世无双!0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yan割了原著真正的亮剑精神。简单地说吧,看过电视剧《亮剑》的朋友可能都会把它当作一部军事题材的作品,因为从始至终李云龙们不是和鬼子干就是和国军干,不是血肉模糊的战场就是厚重少文的将领,然后来点婉转缠绵的爱情小插曲。弘扬了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的宏大气魄。看完电视,可能大多数观众都会为我们有如此优秀的军人,有如此强大的军队,有如此强悍的军魂而骄傲。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告诉你,编导的目的达到了,意识形态主管机构的相关领导终于长出一口气,“又忽悠成功了,老子都可以向赵本山推销拐棍了!”可悲、可叹、可恨、可恶,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CCAV强行纳妾!呜呼!

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十六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苦苦思索、在苦苦思索中终于认识到革命本身并不是崇高的,用赵刚的话来说就是“它可以引导人民走向光明,也可以以革命的名义制造灾难。如果对个体生命漠视或无动于衷,甚至无端制造流血与死亡,这样的革命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帜,其性质都是可疑的!”)

在电视剧中我们能看到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吗?不能!我们只能看到主角们对党对事业的无条件的忠诚。而事实上,在小说中,赵刚在批判他的大会上公开宣布“如果我以毕生精力投身的这场革命不符合我的初衷,既然这个党这个军队如此忠奸不分,党籍军籍不要也罢”。多么巧妙的偷梁换柱啊!这是某些人的长项,用激情调换思考、用豪壮替换怀疑。

电视里的李云龙,被描绘成周勃式的厚重少文将领,在观众们看来,他是天生打仗机器。殊不知,他在小说里,也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他也在党国制造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中反思党的执政,他也会在文革中反思领袖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他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伟大领袖的强烈不满,“几十年的流血拼命,就他娘的落的这个下场,这叫什么文化大革命!这是作孽,这是伤天害理!”,田雨也感到“他心中那座精神殿堂在崩溃”。

最可笑的是电视剧居然也好意思叫亮剑,小说的才是真正的亮剑!亮剑的对象不仅是外敌,更是民族内的蛀虫,用李云龙的话说“这只队伍从红军起就有这么一批混蛋,他娘的仗不会打,就会整自己人,苏区时杀AB团、杀托派、再到延安整风,对自己人比对敌人还狠,党内缺乏民主空气不是一天两天了!”,亮剑首先是安内,然后才是攘外,否则,本族人当奴隶主,和外族人当奴隶主是一回事,奴隶终究还是奴隶!

但电视剧里有这样真正的亮剑吗?没有,有的只是煽情,如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论文演讲,其实这段话在小说里是在后半部,文ge武斗时出现的,你不得不佩服编导大人的良苦用心和精妙手笔,移花接木的水平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小说里,不仅将领们在抗争在亮剑,柔弱的田雨也不是只会谈情说爱的小资,出身书香门第的她,父母又深受西方民主宪政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方面觉悟得比李云龙、丁伟他们更早,对反右运动的批判,对文革的厌恶,使她也对党内的腐败、领袖的罪恶亮出了宝剑!她痛斥马天生,“你可以也把我称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你听好,我反对我厌恶你们那个文化大革命,这绝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这是纯粹的法西斯专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人性、传统美德全部毁于一旦,它造成的破坏力和恶劣影响不是几十年能够恢复的,它是幽灵、是瘟疫、是噩梦,历史会永远诅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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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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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撒野》是我偶然读到的一本小说,它不似名著那样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也不像其他小说讲述的情感那么强烈,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本特别朴素却又写尽了人间真实的耐人寻味的书。

往往会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救赎,它救赎了一个个在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撞破了世俗的一切偏见,只为将待在谷底的人们拼命拽上岸。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纠结于某一件事情,一次次认为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去尝试,但我们只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去努力,不去勇敢,很多人都会贪恋不存在的美好,而一次次想逃避现实,殊不知,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蒋丞同学在离开养父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后,他发现这个小小的钢厂也许并不如他以前的生活条件好,但他还是接受了现实,并且不断努力着,坚持刻苦的学习着,一心想逃离这个地方。同样想逃离这个地方的还有他的同桌顾飞,可是顾飞因为迫于生活压力,最后想自我放弃,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光了,但是他希望至少蒋丞可以向着光去,他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踏空,向上看是迷茫,向下听这世界是空荡荡。

日子总是往前走,人总是在变,不知道是淡忘还是适应。最可怕的莫过于你心甘情愿的堕入深渊,不是没有人拉你起来,而是你已经适应了深渊的生活,你不必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你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潜能,没有谁生来比谁差,只有你自己不够努力罢了。

书看了一定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岁,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喜或悲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每当觉得自己失去动力的时候想想蒋丞,每当觉得自己被生活打压的不行的时候想想顾飞,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想抬头看见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的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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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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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题记

书看了不一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步,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撒野》,一本教会了我如何奋发向上的小说

小说重点讲述的是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蒋丞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的所在地——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的学校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令其感到压抑和郁闷。直到某一天,在机缘巧合下,蒋丞遇到了“钢厂小霸王”顾飞,至此开始了一段“希望”与“拯救”的故事。

“日子总是往前走,不知道淡忘还是适应。”

小说里的他们相遇、相知、相引,就像是白月光照亮了我。整本小说没有金钱的虚假,没有出现玛丽苏剧情,非常满怀希望就会单纯的描写了两个满身伤痕的男孩。他们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表达出细腻而强大的情感力量。

书中无论是角色设定还是场景设定,都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或是没有经历过的。

他们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远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希望我们都能朝着自己想要的、自己的目标迸发。

这本书令人动容,值得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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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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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关羽,他也是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还有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小说。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而且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它留给我们青少年,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该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己,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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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罪小说解冰结局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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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余罪》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张一山饰演的余罪,那么《余罪》解冰的结局是什么?解冰最后和安嘉璐在一起了吗?

解冰结局剧透

根据小说看,后面余罪和林警官的接触越来越多于初恋安安,终于最后和林警官结婚了,而且身边还不乏几个红颜知己的陪伴,栗雅芳,肖梦琪,楚慧婕。而对于安安来说她追求感情上的洁癖,所以对她比较一心一意的解冰则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与解冰的恋情也持续了好几年,虽然一直留给了余罪机会,但是两人最后还是结婚了。

这位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解冰,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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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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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殿的气氛总是这样使来人宁静不语,而它的壮丽却也总让心旷神怡,忘乎所以。平日来天空殿,都是为冥想祈祷而在日正当空的时候来,都是些耗体力的活。而今天却不同,这是个宁静的夜晚,让它反添几分精致之感。我抬头仰望着殿前的雕塑。这华丽的汉白玉石雕是光之神在圣战中威风凛凛的战斗画面。他一手持传说中的圣剑抵挡妖魔的刀刃,另一手施展着一种未知的法术击向太空,仿佛洞开了世界的窗户般,将无数的妖魔吸入其中,不得出路,也许这就是来自神的审判吧!看着看着,我走尽了殿前的长廊,进入了天空殿。我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是解析魑魅的思想。站在天空殿中央祭坛的中间,我开始呼唤圣灵,借助圣灵的力量,我可以解开思想中的内幕。圣焰凤凰在我的上空浮现,展开华丽的双翼,破天而鸣。我开始吟唱解咒术:我的圣灵圣焰凤凰啊,我打开世界的窗口期待你。请将充满魔力的尾羽赐予灵魂,用神圣的气味感化罪恶将黑色的封印化为飞羽飘散,将闪耀的魔之光藏入阴影。陌生而亲切的梦境涌入我的脉搏,编织世界无尽的福音书。天空的祈祷,从泥土中升腾出清晰的味道唤醒沉睡迷惘的思想,以神的意志洞察它的真相。解咒术迅速发挥了作用,将我带进了魑魅的梦中:

火流星从深邃得像最黑暗的海洋的夜空中陨落,包裹着新生的生命。那就是我,一个迷一般的少女。当我第一次睁开双眼,看到的就是他,那样冷酷的笑必然将我的一生紧系在这个男子的身上。他用双手将我从火海中抱起。我是谁,我在哪儿?磁性的嗓音在我的耳边响起: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魑魅,黄昏中飞翔的死神。今生今世你将成为我心中的神。勇敢地向这坚实的大地迈出您的第一步吧!我的女神。女神,我哭笑不得,我的身世还是一个未知之谜,怎么就成为了你的女神呢?没错的,就是这样,你的双眸闪耀着神之黄昏般的黑暗和血红色的味道,没错,你就是宿命中的女神啊!吟唱着天空与毁灭的歌降世。如黄昏中落下的血阳一般凄厉的笑浮现在他冰冷的面容上。

在他悉心地照料下,我忘却追逐已经失落的思想,只想记得我叫做魑魅,我是宿已心中的女神。我明白,从那时开始,我的人生已经属于这个自称宿命已然终结的男子――宿已。我愿为他暗杀所有他不希望活在大地上的人。因为,他已不再单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存在于我的脑际,他已经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歌。我已经不忍心继续看下去,这实在是太残酷了。太多的杂念将我剥离了魑魅的梦境。圣焰凤凰长鸣着消失在天空殿中,只剩下呼唤圣灵时残留的金色念力在空气中无力的荡漾。宿已,真的是宿已,我无法想象,在离开仙都城这么久后,他念念不忘的当年之痛,一心报仇的野心有多么巨大。居然不惜派出杀手来暗杀我这个童年的挚友。

[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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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人物的小萌妻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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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物的小萌妻》,秋如意所著现代言情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大人物的小萌妻小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场又吵又闹又哭又笑的生日宴,终于结束了。

“豆豆,长大以后,做**哥的小新娘吧?”

……

呃!

事实上,还没真正结束呀!

“小新娘?”豆豆姑娘傻傻地重复着,她此时正坐在曲赢波的大腿上,被一口一口地喂着牛奶,这是睡觉前的准备工作。

“是呀!做**哥的小新娘,会有更多更漂亮更可爱的裙子,等着豆豆穿。每天,都有闪闪亮亮的钻石,珠宝,准备给豆豆戴。”

曲赢波这简直就是不遗力地金钱攻势啊,旁人听得捂嘴直笑,但老勤务兵却是忧心忡忡着,要曲家娶个这么爱慕虚荣的小媳妇儿,就算有金山银山估计会被败光的吧?!

当然,还有一旁的靓宝,虽然之前吹蜡烛许愿时,夺得先机好彩头,未料到曲赢波的后招强劲,颇有几分塞翁失焉知非福,此刻就来了个大翻转。

“豆豆……”靓宝上前,想要打断曲赢波无耻的诱拐行迳。

“每天都穿漂亮裙子吗?”

“当然。”

“每天都有漂亮链链?”豆豆拉了拉刚挂上脖子的那根漂亮的七彩水晶项琏,这便是刚才曲赢波打算送出的重头礼物。

“当然,以后还有手琏,脚琏。你喜欢,我都给你买。”

“好好好,要要要,豆豆要做小新娘子!”

说着,小家伙肉肉的身子就在人家大腿上巅腾着,曲赢波乐得一把捧起豆豆可爱的小脸蛋儿,凑上前就是一个大大的kiss,啾的一声,就像是吸盘儿被一下拔掉的声音。这眼角的余光,还故意得意洋洋地瞥过了正要上前来的靓宝。

一瞬间的眼神厮杀,可让靓宝严肃的小脸又沉了好几分,本来漆黑的眸子仿佛一下子燃起了火,亮亮的仿佛两柄就要出鞘的刀。

曲赢波自然也不是被吓大的,唇角翘得更高,故意将小豆豆抱得更紧了,便要起身带着人去院子里转两圈儿,继续……跟小新娘子交流感情,加深理解,共筑统一战线。

“豆豆,睡觉了!”

靓宝突然出声,声音宏亮清晰。

豆豆回过头时,他又加了一句,“今晚我们一起睡觉,讲爱丽丝的故事。”

一边说着,他一边朝小丫头伸出了手。

一起睡觉!

爱丽丝梦游仙境!

这一个加一个信息量,立即让豆豆的目光,从漂亮衣服和美丽首饰的迷惑中,拉了出来。她那单纯的小脑袋瓜里,浮现的是自己当下天黑时最大的渴望,喝了牛奶,就要睡觉啦!要是能和哥哥一起睡觉,就太棒了,而且还能听哥哥讲故事,太美妙啦!

这一起睡觉的力量有多大呢?

曲赢波刚想反攻时,怀里的小肉球就迅速一扭身子,就跳下了他的大腿,奔向了自家哥哥,这两只小手一拉,就叫着“睡觉觉,睡觉觉”。

得,睡觉的魅力可不是一般的大呢!

周围的大人见了,全乐不可支。

连老勤务兵也忍不俊不禁,想着,到底还是小孩子,哪里懂得那么多,他怕是多虑了。这日子还长着呢!自家的宝贝蛋子,不一定未来就会娶这么个小豆豆。况且,听说这孩子并不是厉家亲生的,未来……未来的事情,未来再说吧!

靓宝如愿以偿地拉着妹妹要上楼去了,没想斜次里又冲出来一道小小身影,抱着豆豆,就重重地亲了一口,还给豆豆怀里塞了东西。

“豆豆,我,我……我喜欢你。我……我会保护你的!”

贝贝的初吻终于顺利献给了自己的小女神,一张雪团团的小脸都涨成了红番茄。

豆豆被吻了,却是一脸懵懂状,回头看到阿姨又拿来了牛奶,就伸手叫着还要喝。

贝贝有点儿小小的失落,小女神竟然都没有给他点儿什么回应啊。退后时,不小心撞到了曲赢波,这一大一小曾经的战友对视一眼,同时皱了皱眉头,迅速移开了目光。

然而,小贝贝却是少见的懂事儿,不知想了什么,复又抬头看向曲赢波,口气极为认真,道,“曲哥哥,我也喜欢贝贝,我们……公平竞争!”

曲赢波抿着漂亮的薄唇,默了一默,轻哼一声,转身走掉。

“谢谢光临,再见再见!”

这时候,小包子和小王子好不容易被保姆拾掇出来,两人穿着睡衣,站在门口,负责送客。齐齐举着小手,边叫边挥手,那模样真是滑稽得不得了。

看得张小苗和王致诚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这两个小鬼,竟然不打不成交,这么快就好得跟什么似的,连衣服内裤都可以互相分享了。萌萌要夫妇两干脆留下过夜,隔天也可以和厉锦琛一起上班也方便。

而小囡囡还赖在爸爸怀里,不知道在撒什么小脾气,咿咿呀呀地别扭着。

刘耀哄着,“你萌萌姨都让小王子住下了,你要想,那爸妈也陪你住一晚,你就可以……”

“不嘛不嘛,呜呜呜……”

“那,咱们跟小包子弟弟说拜拜,就回家睡觉觉了?明天上幼儿园,你还可以看到大家?”

“不要不要,呜呜呜……讨厌!”

哎呀,这小丫头就是纠结得很啊!怎么都不对,这不是要活活憋死人嘛!

刘耀无法了。

囡囡咬着小手指,眼里包着泪儿,目光却悄悄瞄向豆豆和靓宝的方向,一会儿又被门口笑闹的两个男孩吸引,小眉头瞅得更紧了。

朱碧婵坐在一边叹气,“唉,你们家的小鬼为嘛那么抢手啊?我女儿明明那么可爱的说!”

萌萌正喝着厉锦琛递来的牛奶,嗯,厉家睡前的专用饮料,一边撑着头叹息,“我也不知道为嘛,养出来的宝儿,一个比一个可爱耶!”

朱碧婵立马就被气笑了,两个女人又斗起嘴儿来。

最后,刘耀得了张小苗的提醒,把囡囡的一个小胸针,送给了小包子,小包子还是第一次收到这种女孩子似的礼物,表情懵懵的。不过面对刘耀这个长辈,他还是规规矩矩的收下了。

并且,为了站好最后这班岗,他非常主动地,上前抱了抱囡囡,还吻了吻囡囡的小脸。

说了句,“谢谢囡囡姐姐。”

笑得一副天真无邪啊,眼底那股子邪气儿,已然掩不住地勾人。

囡囡终于破啼为笑,小脸上飘上两朵小红云儿,一晚的纠结总算撸平了,心愿得了,未来可期啊!

生日宴,总算落幕了。

……

哦!

还得插播一条。

厉哲轩小朋友在蛋糕大战之后,因为吃掉了太多的蛋糕,已经累得爬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了。呼呼……维持正义的哥哥,真不容易啊!呼呼……阻止不了弟弟妹妹们,吃掉这一招,也有点儿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low啊!呼呼……

陆娅楠也累得够呛,遂也暂时留宿在厉家别墅。

……

回去的路上。

贝贝终于遂了心愿,心情倍儿好,竟然没有睡意,还和贝克爸爸唱起了英文哥。

朱婧慈一直在拉扯身上的新换的萌萌的衣服,总觉得颜色太过粉嫩,看起来实在幼稚可笑。可她的衣服已经被一群小鬼给毁了,不换又不行。只是,脑子里,偶时想起换衣服时,那间更衣室里,放着的男性用站和编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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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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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关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繁殖、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了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昆虫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枯燥、乏味。书中对所有小昆虫的描述都是那样富有诗意和幽默感。

《昆虫记》里记录了100多种昆虫。在这么多昆虫面前,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萤火虫为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艳的小斑点。它能发黄绿色光,但是它不会整晚发亮,一般只维持2至3小时。别看它小,它还是食肉动物呢!萤火虫的幼虫专门吃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的成虫是不吃东西的,所以成虫的寿命只有5天到两个星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了解了它们的世界,增长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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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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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堆成山的本子,但我钟爱其中几个,因为它们是我写过小说的本子。

我的第一个小说本,是在四年级时诞生的。那时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处使,便尽数记录在了它的纸张上。现在将其翻开再读,无处不洋溢着孩子的童真与幻想,却有时还是会被小时候无厘头的想法弄得脸一红,几乎不想承认这是自己亲手写下的笔迹。

六年级时,我有了第二个小说本。不同于原来那个粉红色的作文本,这个蓝色的单行本上开始承载我心中小小的梦想。我计划着写一个长篇小说,计划着当一个作家。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思考,有了稚嫩的文风,并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收获了小小的成就感。再看那文字,仿佛看见了从前为了梦想认真付出的小小的身影,这是我深刻思考的起源,小说本不仅记录我的思想成长史,还记录着我离梦想的距离。现在还不够近,离梦还远。我还在奔跑。

到了初中,我依旧捧着新的小说本,用笔轻戳着小手,看着窗外纷纷的杏叶飘落,脑中构思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本子的笔迹从一笔一画的稚嫩,逐渐变成略显成熟的半连笔。它不再记录长篇小说,而是记录短篇。磨砂的封皮曾划痛过我,但我不肯换。

“语文有个基金会,可以投稿,据说最好的五篇文章有机会让全年级人读到!”我的一个热爱写小说的同学拉着我说。“咱们投稿吧,就投小说!”

我点了点头,翻开本子要找合适的。但是我僵住了——没有一篇令我满意。我开始泄气,埋怨自己以前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小说本静静地躺在桌上,等待着我的决定。它的扉页被风微微吹起,我看到了初一时一板一眼的字:“就算我不够好,我也会变得更好,让别人能认识我。”

这是梦想之路的一个标杆,让别人读到我的作品,是我不能失去的机会,但我几乎就要动摇了呢。我摇了摇头,温习了一遍初一的年轻气盛,也要开始构思了。翻开崭新的一页,钢笔在小说本上缓缓留下沾了梦的墨水。微风拂过,它的纸张在喃喃低语,似乎庆幸保住了我的梦。

文章受到了夸赞,也收到了改进意见。我抱着小说本,看着手机上不同的评论,微微地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小说本磨砂的封皮,是一股亲切的暖流,涤荡在心间。它给予了我一切,却不图回报。

再次翻看小说本,是我的思想成长史,是我一次次越来越深刻的思考,是我追梦路上的足迹和路标,是我满载幸福的回忆录。

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有了它,我才能在梦想的道路上肆意奔跑,放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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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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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收集了作者安东尼在《最小说》上刊登过的部分散文,以及50%以上的最新作品。安东尼以一个普通男生的口吻,讲述了从20到23、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真诚记载。其中既有生活的零散片段、自言自语,也有对生活的感悟。

该书以时间为载体,散文为格式,将日记、随笔,甚至是墙上的便条联系到一起。带领每位读者陪安东尼度过遥远的旅行、孤独的时刻,以及漫长的岁月。并有著名插画家ECHO配以温馨童话般的绘图,充满童幻色彩。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如此失落的 我也长大了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电影简介

电影《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主要讲述一个普通男生安东尼从20岁到23岁,从大连到澳大利亚留学的遥远旅行,孤独时刻和漫长岁月,原作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以每本高达百万册销量创造国内继几米之后最新一轮“治愈系”潮流,在年轻读者心中特别火爆。而在电影中,不仅有淡淡的爱情气息,对梦想的追逐,也有对于美好食物的崇拜和向往。本片由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蓝莓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山南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共同出品,原定于于8月20日七夕时节上映,后改档10月16日上映。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于2015年2月在北京举办电影发布会,该作品由郭敬明旗下一线作家安东尼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作为首次电影发布会,首次担任电影监制的周迅,原著作者安东尼,以及刘畅亮相发布会现场,并揭幕首款电影海报,《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对月》,主要讲述了一个男生从20岁到23岁、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生活片段和真诚感悟,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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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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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气作家明晓溪经典长篇《烈火如歌》出版以来,以其唯美细腻的感情倾倒无数少女。在读者们的辛苦期盼之下,《烈火如歌2》大结局携气势磅礴的剧情、缠绵剧恻的爱恋闪耀上市,再次引发新一轮浪漫热潮!以下是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欢迎阅读。

烈火山庄剧变,如歌仿佛浴火的凤凰,绽放令人目眩的光彩。晶莹剔透的雪幻幻重生,战枫双眸中的冰蓝愈发冷酷,温润如玉的静渊王会作出怎样的选择,红衣似血的暗夜罗邪佞如魔……

《烈火如歌》完整版是每个少女都不容错过的华丽盛宴,如烟花般绚烂的爱情,婉转动人的故事,梦幻的美好的结局,会让你幸福得连手心也微微发痒。

第一部分

翌日,烈火山庄公告天下——江南霹雳门以秘制火器暗杀前庄主烈明镜,自此但凡继续与其有交往的门派均列为本庄之敌,且,霹雳门长期研制杀伤力惊人的火器,为害一方,其野心为武林安宁带来极大的隐患。故,烈火山庄提请江湖各门派一并携手清整霹雳门,重还武林安宁。此公告一出,天下无刀城率先响应。江南十八坞、水船帮、崆峒派、青城派等亦积极响应,表示一切行动听由烈火山庄指挥。顷刻间。江湖中大变已生。

第二部分

深夜的湖水白雾袅袅。红衣人仰首饮着杯中酒。黄金酒杯精美小巧,在夜色中闪闪生光,那酒杯应该盛不下太多的酒,可是他恍惚已有了薄薄的醉意。赤足踏在寒冷的地上。血红的衣裳被夜风吹灌得烈烈扬舞。 苍白透明的肌肤,好像曾经在地狱中与恶魔朝夕相处;薄薄的嘴唇鲜艳如生命中喷涌出的第一缕鲜血。“他是谁?”如歌望着红衣人。战枫的瞳孔骤然紧缩!

第三部分

“是吗?”如歌拉起他的手,沉声道,“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只是跌了一跤,你的手却会淤伤到这样严重?”他左手的淤伤,被手腕处晶莹的肌肤映衬得益发乌黑淤紫。“笨啊,那是我用来骗你心疼的。”雪轻轻笑着。“那如今我已经心疼过了,你让骗我的淤伤消退掉吧。”如歌凝注他。“呵,臭丫头……”他叹息,为什么她会如此冰雪细心啊

第四部分

“你远不是他的对手。” 雪抱膝而坐,这个姿势是如歌喜欢的,跟她的姿势一样就可以假装她就在他的身边。没有失去功力之前,暗夜罗或许会忌惮他的仙人之力。然而此刻,暗夜罗将他也看不在眼里。“人无法打败暗夜罗。只有魔才能消灭魔。”战枫身上迸出冰冷的杀气。雪抬眼瞟他:“你欲成魔?”“我需要你帮我。”

第五部分

天命刀破鞘而出!这一刀,幽蓝幽蓝,天空变得苍白失色,天地间所有的蓝化成一道闪电!这不是刀!是人世间最忧伤悲愤的蓝!这不是刀!是战枫仇恨入魔的精魂!电光火石间。巨变已生!玉自寒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可是,他依然能够感觉到那令天地变色的杀气。雪抬眼望去,琴声顿止。黑翼和薰衣却并不动容。他和她都深知暗夜罗的武功,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暗夜罗挥袖,长袖如血雾飞扬。他冷笑,战枫的攻击实在不足以被他看在眼里。然而,暗夜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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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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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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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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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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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战长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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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长沙结局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说战长沙结局:

顾清明不顾湘湘劝阻执意去军部报到,结果与周师长和荣师长一起被软禁,顾父急忙赶往军部斡旋,结果被气致晕厥。姐姐推测顾清明被软禁无非是有人怕他说出第十军的实情。

湘湘带着《大公报》的王记者去探望清明,在王记者的采访中顾清明详细讲述了衡阳沦落的实情,和第十军遭受的误解。文章经《大公报》刊登后,方军长被释,蒋还要为第十军举办授勋大会。顾清明拒绝出席。顾清明为自己过去的任性,给家人带了麻烦道歉。湘湘请求顾父派人打听自己父亲的下落,顾父收到消息,湘湘的父亲已不在世,与顾姐商量后决定先对湘湘隐瞒事情。日本人在到处搜集粮食,游击队准备埋伏在鬼子进村的必经之处,与鬼子展开恶战,双方伤亡惨重,小满壮烈牺牲。顾家人收到消息后思索再三,最后顾清明婉转告诉湘湘,除了她的表兄妹和毛毛,其他家人皆已遇难,湘湘悲痛欲绝。

顾清明与湘湘回到长沙胡家,秀秀和表哥还在那里生活。秀秀告诉湘湘,孩子名字叫光华,乳名小满,湘湘想起往日调皮叛逆的小满如今已为人父,目含泪水倍感伤怀。脱下军装的顾清明决定与家人搬到国外生活,清明劝表哥一起出国。表哥认为长沙百废待新,他和秀秀与毛毛要留下,忘记战争的阴影,努力活下去。

湘湘和顾清明回到湘潭为家人祭祀,湘平闻讯赶来,胡家枝叶凋零,看到湘平安然归来,大家对生活也燃起了新的希望。

小说简介:

1938年10月,日军攻陷武汉,长沙危在旦夕。城中茶园巷的胡家人,在孙女婿薛君山的支持下,千方百计为胡家最宠爱的一对龙凤胎湘湘和小满安排退路。薛君山先将湘湘介绍给留洋归来保卫长沙的顾清明,可惜生性泼辣的湘湘和心高气傲的顾清明一见面便势同水火,薛君山只好另选人家。在薛的努力下湘湘终于订婚了,订婚当日,蒋密令火烧长沙,由于指挥失当,长沙大火酿成巨大灾难,繁华的古城毁于一旦,很多睡梦里来不及跑的人被活活烧死,包括湘湘的未婚夫一家。就在这样一片焦土上,各地英雄儿女齐聚长沙,和湖南人民一起艰难地阻挡敌人的铁蹄,胡家人也在这场劫难中讲述了一幕幕悲欢离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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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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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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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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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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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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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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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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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文学家老舍,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开始年轻力壮,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一心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才买上了一辆,他此后的生活越来越起劲。一次被大兵们抓去,车被抢走了,由于他的机灵,他逃出来还带了三个骆驼,卖了三十五元,使他有了重卖车的期望,但又被侦探敲诈了。他娶了虎妞,虎妞买了二强子的车给祥子,却又因生病花光了虎妞的积蓄,虎妞又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了车办丧事。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义,为了父亲和弟弟,她去白房子,最终吊死。祥子经过这些挫折,最终完全堕落,心中的一切梦想的破灭。他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撒谎骗钱,变成社会的行尸走肉。

从一个诚实、正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撒谎、懒惰的渣子,我感触很大,过去的老北京那些没权没势的穷苦车夫受尽压迫与欺辱,心中的期望一点点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

对于祥子,他一开始有着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像骆驼一样老实、吃苦耐劳。如此好的一个社会青年,若生于今日的社会,定会有所作为。

虽然祥子最终变得落魄、懒惰,但之前的一些品质值得我们今日的中学生学习,取他人之长,丰富我们的精神。祥子能忍、重情重义、老实、正直、友善、对目标不懈追求、有期望就有动力等众多优秀品质。

其实环境也会影响个人,艰苦的环境造就能吃苦耐劳的人们,和平富裕反而使有些人懒惰;过度的欺压和逼迫也会改变个人,正如祥子等许多车夫。所以,不能因为环境改变而改变自己的优秀品质,但遇到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要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长处更长,短处不在使自己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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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3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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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同名小说改编《夏至未至》,大家是否关注呢?小说的结局结尾是如何的呢?

《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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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说迷妈妈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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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说妈妈,她有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黑色和黄色相间的头发,美中也有缺点那就是爱看小说。

有一次,在晚上8点的时候妈妈就让我睡觉,可自己从8点钟一直看到了凌晨一点钟。那时候,我还在睡梦中呢!就被一声“这么慢呀!真是的。”就把睡梦中的我给惊醒了。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房间门口,当时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______七上八下的心情啊!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门,一看原来妈妈在看小说呢!而且还在下载。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身边说:“能不能别玩手机了呀妈妈?”

还要一次,我们去服装店买衣服,店里的衣服琳琅满目,看的我都眼花缭乱。妈妈看着小说已经走到前面了,妈妈才回头一看,发现我不见了,心里百感交集。妈妈一直向后跑终于找到我了,当时她已经热流满面了,说“下次别乱跑了”。我不知所错了,明明是你自己跑了,又没喊我,我怎么知道呀! 这就是我小说迷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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