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精选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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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 加入清单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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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表现主义小说代表作
全文共 730 字
+ 加入清单表现主义小说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德语文学中有过广泛的影响,奥地利小说家弗兰茨·卡夫卡(1883-1924)是成就最高的小说家。
卡夫卡出生于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布拉格,其小说多表达世界的荒诞、人性的“异化”的主题,在西方现代文学的发展中具有开拓意义。卡夫卡的主要作品包括《美国》(1914)、《城堡》(1922)、《诉讼》(1919)以及《变形记》(1912)等。
《诉讼》是卡夫卡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小说以一个名为K的人物莫名其妙的被捕开始,到最后莫名其妙被杀害而结束,全文弥漫着荒诞和梦幻般的氛围。主要人物K本身就是一个异化了的现代人的代表,他的孤独感、疏离感、充满矛盾的思想和行动表明了他的“现代性”。中篇小说《变形记》是卡夫卡小说中揭露人性“异化”主题最深刻的作品。小说讲述主人公在社会异化力量压迫下蜕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的故事。
《城堡》是卡夫卡三部长篇小说中的最后一部,始写于1922年1月9日,即在他逝世的前两年。《城堡》从整体讲,作者采用的是幻想性的“表现法”,偌大的城堡始终矗立在近处的丘峦上,甚至能瞥见里面有许多人在工作,但是谁也没有进去过,不仅它的主人只闻其名,而从不“露峥嵘”,就是它的一个办公室主任之类的官员如克拉姆,你要见他也难如登天。这种飘忽不定的雾中看花的情境赋予作品或城堡一种“哥特式”的神秘感和恐怖性,这正是作者要表达的那种与人的生存相敌对的,看不见的超验力量的存在。
卡夫卡的小说通常深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司法制度为代表整个统治体制的腐朽、人际关系的冷酷淡漠、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从哲学角度看,他的作品表现了现代世界的荒诞、无理性、不可认识以及个体生命的孤独无靠、无所归依。可以说,西方人充满幻灭感的“现代意识”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体现。
篇2:夏至未至小说番外结局
全文共 501 字
+ 加入清单《夏至未至》是郭敬明写的一部小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正在热播,不过郭敬明的小说结局一般都很悲惨,那么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呢?傅小司立夏结局在一起了吗?据说夏至未至还有大团圆的番外也被网友扒出
电视剧《夏至未至》里,傅小司结局注定悲剧,这样的结局令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然而,有网友透露,在《夏至未至》傅小司番外中,会有另一种结局,而且这个结局相对比较圆满幸福,更受观众所喜爱。在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中,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傅小司后悔没有找立夏留下终身遗憾?原著中,傅小司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立夏,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两人终于碰面……“小司,过了这一夜我就身为人妻了。”刚刚还紧紧抓住立夏的手突然松开了。那是一种绝望更是一种无奈。
傅小司将头深深埋在两膝间,似有似无的抽噎声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她的身心再也忍受不了了。
“别走,求求你,好不好!”
“小司,别闹了今天是我的新婚之夜。你该祝福我。”
“立夏,我已经失去了陆之昂。我不想再失去你。如果连你也要离开我,我觉得再没什么好让我留恋``````”很长的沉默。
“``````祝福你,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傅小司站起身,回头。落寞的身影,沉重的脚步。
篇3:高中生水浒传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学习讲究一个“静”字,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一定要冷静。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十分不理智,没有想过冷静。当然,那是__臣当道、时代所趋。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不可能你一生气就杀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冷静。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火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__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
篇4: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全文共 1093 字
+ 加入清单哲尔赛岛旅行,不明情况的姐姐和姐夫玩得开心极了,而父母则在不安和失望中度过。直到同家后父母的沮丧不安才略有缓解。
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忽见外面有亮光,我把门打开一个缝,只见父亲把叔叔写来的信都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还咒骂着:“这个该死的流氓!就知道这混蛋不会有出息,但愿他别跑同来吃咱们。”说着狠狠地踩地上的碎片。母亲接着说:“亏咱们还每周去等他,这个混账!”母亲想了想又说:“不行,咱们还得去等他。”父亲大叫道:“我们凭什么去等那个家伙!”母亲赶忙捂住父亲的嘴,冲着姐夫的房间比了个手势,接着说:“我们依旧要衣冠整齐地去等,不然到家的女婿又飞了,你想让女儿被遗弃啊。”
之后,我们依旧去等叔叔,而父亲却不再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母亲的眼神中也没有了期盼。倒是姐姐和姐夫的希望与日俱增。
有一天,姐姐和姐夫在厨房做饭。有人来敲门,母亲去开门。忽然母亲变了声调,大叫道:“出去,你给我滚出去,混账东西!”我闻声而至,母亲砰一声把门关上了。姐夫问是谁,母亲说:“只不过是一个乞丐罢了。”可我分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又老又穷苦,满脸愁容,还有那双枯皱的手,我绝不会认错的,那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于勒。母亲把父亲拽进屋子里,只听父亲说道:“还要回来,又想干什么?借钱,蹭吃蹭喝吗?”后来便听不清说些什么了。我跑上楼去,将我偷偷积攒的私房钱抱在怀中,冲出门去,追上我的叔叔,把钱送给他说:“我只有这些钱,你拿去用吧!”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他说:“哦,谢谢你,我的约瑟夫,愿上帝与你同在。”
第二天,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站在门口,与父母交谈,递给父母一张支票说:“我们主人吩咐我们将约瑟夫少爷带走,我们会给予他最好的待遇,他将会受到最顶尖的教育,这是我家主人给的小费。”父母看到支票上“1”后面的那么多“0”,眼都直了,态度立刻恭敬起来,小心翼翼地问:“你家主人是?”“于勒·达尔芒司,现在美洲最大连锁公司董事长,兼美洲部分金矿的特权开采者。这是主人的名片,请收下。”父母惊呆了,一下子竟然忘记了叫我,管家不耐烦地问:“请问可以把约瑟夫少爷叫出来了吗?我们很快就要启程去美洲了!” 父母懊悔不已,但母亲最先反应过来:“可否将我们一起带上,我们作为他的监护人,应一同前往,况且我们是你家主人的大哥大嫂啊!”“很抱歉,我们主人吩咐只带约瑟夫少爷,而我们向来只照主人吩咐办事。”父母极不情愿地将我叫来。
我离开之后,父母还在那里捶胸顿足地后悔着。但他们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攥着手中的支票狂呼起来,似乎在为“卖掉”我这个儿子换来那么多钱而高兴。
篇5:终究只是喜欢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792 字
+ 加入清单W与L的相识源于一次偶然事件,是缘分吗?说不上。
L是某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山东人,却不是山东大汉,典型的清瘦型帅哥。W是正宗的北方姑娘,在一个小城市读一所三流的本科院校B大,生性爽朗。两人相识场景很恶俗(至少W一直这样认为),认识L时,W已失眠若干天,正困在自己的毕业课题中无法自拔。
L由于课题原因来到了B大,无意间侵占了W在实验室的领土,顺势就点燃了W心中无处发泄的怒火,一场地盘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帷幕,还没到高潮就被W的老板一句“W,你这几天就和L学习实验吧”给无预兆的终结了。在L小人得志的笑脸下,W怀着一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开始不甘不愿地成了L的学徒。
时间在平静过去匆匆过去,W和L也开始和解,L给她讲相识7年的女友,因L在京买不起的房子开始动摇。L的故事很长,是典型的大学生恋爱,由浪漫走到平淡,时间改变的不仅是两个人的年龄,还有两个人对待爱情的心。W静静的听着,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
L临行的前夜,W组织了小伙伴们为他们送行,在KTV唱了整整一夜。W不知自己何时睡着,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枕着的是L的腿,身上还有L的大嘴猴上衣,而L保持标准坐姿闭着眼休息。那一刻,W心里暖暖的。
L离开后,W的生活回归到实验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L最终还是和女友分了手,之后L很消极,W则一直通过网络陪伴着他,两人开着视频,都不谈及此事,W做自己的实验,L就这样在网络的另一端看着,吃着W给他带回去的肉干,发着“有个哥们儿真好”的感慨。
没几天学校要放假,W正进行了一半的试验面临着停工,这意味着之前W的努力全白费了。前后思量,W决定自己留下,做完再走,没地方就住在实验室,吃的只有泡面,这时L也开始忙了起来,有时好几天不见踪影。再见时,整个人瘦了好多,但却不在有失恋之初的痛苦,看着W这几天的成果,便一顿嘲笑,气的W直接拔掉了电脑电源。次日,L告诉W,他要来陪伴他的战友了,学校那边已经请好了假,附加条件只有一个,W必须管饭!W听了只当是玩笑,当即许诺包吃包住。
L真的来了,惊呆了W。
刚下车的L看着W,一脸疲惫却仍嘲笑道:“嗨,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
“见过,没见过这么仗义的帅哥!”
L专职帮W做实验,两人早九晚五,一日三餐毫无规律,这样一干便是7天,W课题终于顺利完成。两个从未搭档过的人,配合竟极为默契。为了犒赏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L和W决定一起去旅行,目的地选择了L的家乡——青岛。
在青岛,故事没有偏离预料,两个人很自然且欢乐的在一起了,从相识到走到一块虽然只有50多天,但W知道自己喜欢L,也坚信L对自己的喜爱,被爱情甜蜜包围的W,早把理性的丢进了海里,她忘记了时间和距离的力量。
青春的岁月中,我们都曾为爱奋不顾身过,那是一场不计后果的尝试,有时会用尽全部的力气。
这段原本蛮浪漫的爱情,保质期却不长,没有一个月就匆匆地暂告段落。记得刚分手的W没有哭,只是不吃不喝的呆坐着,她不明白是哪儿出了问题,为什么L要逼着她说分手?只是因为距离吗?明明当初那么喜欢,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而她只能接受不明原因地分手,无奈离去,带着最后的尊严,独自一人舔舐着伤口。
W开始不停的忙碌着,从早到晚的工作和学习,拼命的样子让旁人都惊讶。突然一天,W跑了,是的,跑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再回来时,W瘦了很多,带回来更多的却是风雨过后的平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只是不再那么玩命折磨自己,而是更加懂得疼惜自己。对于L,W绝口不提。
某日的午后,我与W相遇在一家咖啡店,看着她优雅的喝着咖啡,就这样,静静地过了好久,W开始讲述这段“类似爱情”的故事。苦咖啡伴着这个有点伤感的故事,静静流淌着,就这样载着W的青春流向远方。
“他找了个当地姑娘,呵呵,家里有房子的。”W笑着说道:“我理解他,也相信他那时候的喜欢是真喜欢,但仅仅只是喜欢,而我却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人们早已习惯把事情的起因归咎于外在的一切,实际上,真正原因正始于自己的内在。我们坚信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一旦拥有就不会改变,对于未知便一手遮住眼睛,心里暗暗说着离自己还很远呢,顺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好故事的结局,殊不知有些故事也只是属于一个人的故事,而你所不知道的,却是你知道的唯一东西。喜欢与爱之间并非是等于号,喜欢来势汹涌,带来的是刺激和浪漫,而爱情,更多的是平淡与相伴。
有些喜欢,终究也只是喜欢。
篇6: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偷懒”并不是一个好的词语,但在班主任工作里,会“偷懒”却是一种大智慧。
刚做班主任时,觉得学生特别小,所以事事都想为他们操办。当然,年龄阶段不一样,在班级管理上班主任的工作也不一致。都说一年级孩子不好带,其实累就累在第一个月,往往我把开学第一个月做为学生的习惯养成月。首先告诉学生学校的校规,接下来就是监督工作,每天勤快点,看餐厅,守宿舍。一个月后,学生的行为习惯就会得到很好的改善,之后的一个学期都不用费大工夫。一个月的“勤”,换来一个学期的轻松。
班主任工作繁琐,耗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有时候却得不到学生的认可。书中说到不要把学生管死,处处都管并不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太强势了就会有学生消极抵抗。做班主任,如果只满足于管理指标上达标,而忽略学生的心灵影响和个性化发展,那么就会使得学生对班主任丝毫不领情,更严重的可能会使学生心存怨恨。“懒老师造就勤学生”,转变自己的心态和思路,把学生能做的事情甩手让给他们做,老师解放了,学生相对也解放了,他们监督自己,也监督别人,真正做到自主。
一个高效的工作习惯能使老师们受益终身,而不良的、低效的工作习惯亦可以贻误一生。经常和学生在一起,一个低效的习惯会让学生受到影响,因此,工作中养成好习惯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也可提高工作效率。
其实,在班主任工作中,真正的偷懒并不是不做事,而是知道如何将个人能量真正发挥到最大化,用有效的时间做高效的事情。
篇7: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 加入清单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篇8: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 加入清单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篇9: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551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是前苏联的斯特洛夫斯基,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
这本书是语文书上推荐的书目,本以为又是一本无聊至极的书,当他却散发着其它以来没有的诱惑力,让我一点一点的向前探索,看到保尔在一天天的成长,家境贫寒,投身革命;战斗负伤,身残志坚;以笔为枪,继续战斗,这也许就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故事主要内容就是:保尔小时候被学校赶了出来,从此保尔开始打工,从小就在社会低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水兵朱赫来的影响下还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是在战场上的拼死搏杀,感情之上的多次波动在牢中的短暂地狱,还是修铁路时的各种见闻,都没使他变得退缩,反之更加的坚强,更加的成熟,在伤病时无情的夺走了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他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积极面对种种困难,并努力的去克服他,拿起笔来,你顽强的毅力开始写作,用另一种方式进行革命,钢铁就在这烈火之中炼成了。
不是每一个人生来就是超级英雄,只有拥有理想奋斗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一颗以献身的高贵品质,才可能会成为英雄。
童话中的故事是假的,都这样说,为何还有童话?我们可以让它变成现实,因为理想与现实之间有一堵墙,而那一堵墙总会有人去将其打破,因为通往理想只有一条路,要用拳头将它打开,人生是场穷游,偶尔也需要暴走。
篇10:《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相信很多的同学都喜欢看《一千零一夜》,我也不例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嘛,肯定是为故事里的人物的机智与善良,对吧!
《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国王让丞相给他每天找个美女结婚,然后第二天就把她杀了。因此当地有女儿的人家都吓得纷纷搬走了。丞相为找不到女孩而烦恼,他的大女儿说:“父亲,让我去吧。”虽然丞相不同意,可是大女儿却说:“父亲,放心吧,我有办法救自己。”父亲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了。大女儿嫁给国王之后,每天给国王讲一点故事然后说:“我得歇一歇了,明天再讲吧!”为了听故事,国王只好一次次的放过她。后来国王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与王后幸福的生活着。
这本书是那么的迷人,它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好知识,不能偷懒。用知识武装头脑,不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也期待有一天能够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智慧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
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有智慧的人,比如说纪晓岚。和他同朝为官的大贪官和珅,虽然有权有势,可是遇到聪明的纪晓岚,总是会矮一截,频频被纪晓岚捉弄。一次,和珅在宰相府内修建一座凉亭,需要一幅亭额,便请纪晓岚题字。纪晓岚爽快答应后,写了两个字“竹苞”人们常以“竹苞松茂”颂扬华屋落成,家族兴旺。”和珅得到这样的题字之后,十分高兴。乾隆到和珅府上,一见到纪晓岚题字就笑着对和珅说:“纪晓岚是在骂你一家个个草包呢。”
智慧的魅力不小吧,好好学习知识,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有智慧的人哦!
篇11:六年级写小说的作文
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等待·希望》
(一)噩耗
晚上,我在公司加班,希望多赚点钱给父母。刚放下手中的资料,电话便响了起来。我心想,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打电话给我?莫非是谈项目?于是我带着疑惑的心情点了“接通”。
“喂?”
“小辞啊,本是不打算和你说的,可是呢……唉,你爸呀,今天摔了一跌,现在还躺在医院,不知怎么办好……”
“真的?”我一惊,手机都掉地上了,连忙收好文件夹,提上包,拿起手机就跑出公司,连保安也拦不住,踩到水,跑上了公交。在车上不停地叨念着保佑,心里恨不得公交车的速度能赶上跑车。
到了医院,我背包狂跑,想看看父亲到底怎样了。进了病房,我心疼不已,看着父亲虚弱的身子上插满了管子,我就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嗒哒嗒哒地就落在了地上,心里不禁地责问自己,为何每次都不去探望父亲,都不知道父亲那么虚弱。边想边哭,哭个不停,周围的人也默不作声,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哭了好一阵,我转身问母亲:“医生怎么说的吗?”
“医生说,脑溢血,可能没希望了。”母亲低下头说,眼圈红红的。
(二)等待
我转过身,沉默了。
“笃笃笃……”医生带着几个护士进来了。医生走到我身边,拿出一份通知书,示意我签字确认。
我望着苍白的纸,就像我苍白的脸一样,抬起笔,刚签了个“沈”字,又放下笔重重地坐在椅上,抓起父亲的手,紧紧地握住不放。
几名护士不停地劝说,可我还是不签,看着父亲,说:“不,我相信他能醒来的,一定会有希望的……就算你们不等,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几名护士看到拗不过我,又出去了。
关上门,室内又安静了……
几个亲戚陆续走了。深夜,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不甘心,一直等待着父亲醒过来。希望着,等待着,换来的还是沉漠,没有一点反应。
我紧紧地摸着父亲的手,希望给予他温暖。
(三)希望
“爸……”
“爸,醒醒吧。”
我闭上眼,头靠在父亲的手上。
突然,他的手回握了一下,我再叫一声,他又回握了一下。这时,我看到了一丝希望照在了病房之中。
“梦辞。是梦辞吗?”父亲开口了,眼睛微微张开了一下。我激动极了,立刻叫了医生,兴奋地想:父亲醒了!
当第一缕阳光照入病房时,父亲苍白的脸上又显露出了红润。隔着玻璃,我心里顿时安分了许多。我第一次明白:
人生的意义在于:因为希望,所以等待;更在于:因为选择了等待,所以看到了希望。
篇12: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45 字
+ 加入清单《狼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篇13: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 加入清单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篇14:关于大汉情缘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731 字
+ 加入清单西汉时期(公元80年),年少的汉昭帝刘弗陵在荒漠迷途,得女孩云歌带其走出荒漠,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10年后,云歌依约到长安,误认刘病已为弗陵,以为他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身边还多了个美丽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大漠,却遇上公子孟珏。萍水相逢的孟珏为云歌排忧解难,看似淡漠,却以独特的方式默默守候云歌。原来,当年八岁的云歌无意中送出两只珍珠绣鞋,一是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另一就是当年的小乞丐孟珏。云歌费尽心思找寻刘弗陵,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爱,却发现自己只是被利用。当她心灰意冷准备回家时,被刘弗陵所救。她以为得到幸福时,陵却意外猝死......珍珠绣鞋牵引出两段情缘,看似造化弄人,却是上天给云歌最好的礼物。
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篇15: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 加入清单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篇16:小说《原来你还在这里》的结局
全文共 1344 字
+ 加入清单全所有人都有爱的权利。就算是平凡如莫郁华,还是会爱上高高在上的周子翼——“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除了好看外,这个男人还有一个“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她自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从此以后痴心不渝;
毕业那天,鼓足所有勇气的告白,“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其实,这个社会里的饮食男女,更多苦恼的是:他/她不爱我,或者他/她其实没那么喜欢你。
我们真的要佩服这个女孩子,就算她再怎样的绝望,就算她明明知道这是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可是他还是成了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她的爱是隐蔽而无望的,她无法去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
平凡人的爱情,不一定都可以变成童话,但平凡人不平凡的心灵,却可以成为永远的童话。当他不爱你,请学会坦然放弃,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开。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他最开心的时刻里,他却会缄默,没头没脑地问一句:“都柏林有没有下雪?”
而她,早已成全了自己,不再有任何遗憾!
都柏林的风景,很美……
——-beijingxieying
“两个人的巧合
总有个人坚持
回到原来的路
住同一个城市”
有人说《原来》太童话,讲诉的不是成年人的故事。我只想说,但愿成年人的现实故事里一直一直都有童话。但愿我们能为爱坚持,我们。
——陪我看声音开花
一个并不浪漫的故事,一个并不天真的女孩,一个并不温馨的童话……
可是真实地爱上了这个故事
因为我们是人,所以自私。于是当时过境迁,再次相逢。不能化作天使保护你,于是成为魔鬼折磨你。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着。看着你的不幸福,才能让自己的伤痛缓和,得到些许安慰。如果我曾用尽全力去争取,那此刻的绝望亦是刻骨铭心,离开也许不是放弃,只是太累了需要休息。或者,在等一个奇迹。你在等我……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也许曾无数次出现在梦里,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多年前温暖的笑靥。
我们一起走着,仿佛回到了过去。
终于相信这并不是梦呓,而是真实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
——左手幸福
喜欢程铮这样的男子,孩子气,但是认定既不放的对爱的执着,却是难得的忠诚。喜欢他们两个一冷一热的交锋,爱的不同表示,既是误解也觉得可爱。喜欢作者的手法,清淡的一点点地描述着爱的过程。
在爱里,有时候,我们要放下自以为的莫明其妙的自尊,因为敏感的人很容易把自己对自己的放弃归结到别人身上,苏韵锦就是这样,一再地把自己困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才会有不断的错过。要想别人读懂你的心,就先要把自己的心放开。放下那些无谓的矜持,自然的生活才是最美妙的。
原文的结局是这样的---
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结局应该算好吧,起码韵锦和程铮在一起了,只是韵锦不能再怀孕成了最大的遗憾。其实还有一个番外的,是讲莫郁华的。
篇17:旅途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 加入清单走在绵绵的泥土上,打着雨伞,就这样我独自一人前往鬼城楼兰。
半路上,雨下得有点大,不得已,我住进了一家简陋的旅馆。老板娘是个热心肠,给了我最干净的房间,只是有股腐烂的味道。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老板娘把门窗关好,点着蜡烛,一声不吭的缝着衣服。
“你家几口人啊?”我抿了一小口酒。
“都死了,就剩我一个”她面不改色的说道。
“哐啷”我一个把持不住,把酒杯掉在了地上。
老板娘似乎没有我刚来时的热情,瞪了我一眼,捡起酒杯走进了厨房。
我也不好意思,回到了房间。
只是那股子腐烂的味道依旧弥漫在空中。
“咳咳”我不住的咳嗽了几声。
起身穿上拖鞋,我把窗户打开了。
顿时倾盆大雨,夹杂着雷电,大风直冲我来了。
我赶快把窗户关上了。
空气中的腐烂味似乎淡了许多,于是我便在这屋里寻找这腐烂味到底是从哪传来的。
终于,我找到了,在床底下。
有两具尸体,两具男尸,一老一小。
第二天,我将旅馆里所有窗户打开。
老板娘不见了,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只是没有了肉,只剩骨头和皮。
又有人光顾旅馆,是一个壮汉。他吃着我亲手腌制的腊肉,不住的点头。
“你这腌的是什么肉啊?他边说,手里端着一碗酒,眼睛色眯眯的盯着我的胸口。
”呵呵。”我转身坐到他的腿上,手指轻轻的点着他的脖子“你说呢?”
于是我的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
呵呵~
篇18: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 加入清单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篇19:初一语文古典小说阶段的知识点
全文共 463 字
+ 加入清单古典小说萌芽于先秦,发展于两汉,雏形于魏晋南北朝,形成于唐代,繁荣于宋元,鼎盛于明清。大致可分六个时期。
(1)先秦两汉时期:当时社会出现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史传文学成为古典小说叙事的源头。神话传说已经具备人物和情节两个基本因素,散见于诸子百家书中的寓言典故提供了借鉴经验,历史著作有比较完整的结构、人物形象和历史背景。
(2)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严格意义上说这仍然算不上是小说,只能算是小说的雏形。《世说新语》也是这个时期的优秀作品,里面收集了许多短小精悍的小故事。
(3)唐朝时期:古代小说的发展趋于成熟,形成了独立的文学形式—传奇体小说,由此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唐代三大爱情传奇是此时期的标志性作品。
(5)宋元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井文化的兴起,给小说创作带来深厚的土壤。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形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
总结: 小说的价值本质是以时间为序列、以某一人物或几个人物为主线的,非常详细地、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中各种角色的价值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的产生、发展与消亡过程。
篇20: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平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阳光绚烂照射着的回忆。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平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平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