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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汇集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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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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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深山起义,由盛转衰,曲终人亡的故事。

书中有忠义两全的宋江,性格刚烈的武松,见义勇为的鲁智深,还有足智多谋的吴用,他们在我眼里都是忠义的化身。

我也很欣赏李逵,但李逵他颇有些拗,遇事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发火,总是和人打架,给宋江等人惹事生非,但是他身上有股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精神,愿意为自己的兄弟豁出性命,就是这种精神使我大为感动。

书中我更欣赏的是吴用,足智多谋,他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醉了青面兽杨凌,巧妙地夺取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我要向吴用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非常敬佩梁山好汉,也使我懂了很多道理,这真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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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长篇小说《草房子》有感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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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小学的故事。里面的人物特别多,有: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他们和学生就像与朋友一样相处;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他们开朗、活泼;还有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等,他们虽然是农民,但很善良、朴实。

我被“艾地”这一章的秦大奶奶的事迹感人的流泪了。起初为了建造油麻地小学,政府要求秦大奶奶搬家,秦大奶奶死活也不肯离开她住了多年的地方,搬走后还天天来骚扰油麻地小学,所以别人都叫她“疯子”。但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救一名油麻地小学的学生,差点丢了性命。最后秦大奶奶因为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在现在道德一次一次经受不住考验的社会氛围下,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文中的陆鹤是一个秃子,所以他整天戴着帽子。桑桑便打起了歪主意,他让他的同桌把陆鹤的帽子摘下来在教室里到处扔,把帽子在教室里到处传,最后帽子到了阿恕手中,桑桑又让阿恕放在高高的土窝上,使得陆鹤够不着,急得哭了起来。这件事让我深刻领会到:不能去嘲笑、戏弄他人的不足之处,应当尊重他人。

草房子这本书里的人物和故事描写得很好,重点扣人心弦,动作神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使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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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原创作文650字:小说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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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紫沫站在圣樱学校门前,“以后我就要在这里上学了呢!真期待。”蓝紫沫因为成绩的突出,被圣樱学校选中了才能来到这里上学。在圣樱里的都是一些富家子弟,靠成绩进来的很稀少,然而她们都被那些富家子弟鄙视,不愿意接近。

“啊啊啊,是辰学长,好帅啊!”花痴a说。“羽学长比辰学长还要帅。”花痴b说。接着那两个花痴打了起来。蓝紫沫从小到大都是从美男堆里长大的,对帅哥已经有了免疫,便不理会那些花痴,径直往教室走去。转个弯,突然撞上了一堵人肉墙。“好疼啊!哪个不长眼睛的?”紫沫忍不住爆了粗口。对面的羽一脸惊讶,在学校还没有敢对他大呼小叫,他还是第一个,有趣。“花痴女,是你自已不看路,主动投怀送抱的好吧?”羽眯了眯眼。“你,你叫我什么?”紫沫起得直跺脚,还用手指着羽的鼻子。“花痴女,让开,本少爷还有事情要做。”羽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一本正经的说。“不让,你今天要是不道歉我还不让你走了。”紫沫理直气壮。羽看了紫沫一眼,直接从她旁边走过,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花痴女,再见!”临走时还不忘调戏一下紫沫。“再也不见。”紫沫咬牙切齿。接着,紫沫来到了班级门口,原本吵闹的班级一下子鸦雀无声。被这么多人盯着让紫沫觉得很不舒服。老师缓解了尴尬。“这是新来的同学,先做个自我介绍吧!”老师和蔼的说。紫沫转身在黑板上写下“蓝紫沫”这三个大字。“蓝紫沫,喜欢看书,希望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紫沫说完,那些人就在下面窃窃私语,“什么嘛!又来了个花痴女,没准是来跟我抢我的羽王子的。”“看她那样子应该是个穷丫头,以后离她远点。”紫沫不顾那些话语,直接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下来。接着又是一阵轰动。“那花痴女既然做羽王子的旁边,羽王子最讨厌别人坐她旁边了,有好戏看了。”“天,她既然坐在羽王子的旁边,她活得不耐烦了吗?”接着,“嘭”的一声,一位帅气的少年登场。

大家猜猜他是谁?第一次在这里写小说,写得不好请见谅。

[小学生原创作文650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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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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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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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小说《红岩》有感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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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听到《红梅赞》这首歌,面前就浮现出江姐在赴刑场时和渣滓洞的难友们告别的那一幕,于是满怀悲愤而激动的心情,回想起《红岩》这本书来。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刻画了众多革命英雄的形象——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都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悲愤、感叹而倍受鼓舞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情节是江姐被捕后第三次受刑的场景,凶恶的特务用长长的竹签子钉入江姐的指缝中间进行逼供时的场面,而且还是十指连心,那得多疼呀!但是江姐即便是承受着钻心地疼痛,也依然保持着革命者坚贞不屈的顽强精神……每次我读到这里,眼泪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特务们的目的,是想把从许云峰口里得不到的,从其他共产党员身上得到,因此他们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位重要的女共产党员身上,妄图从她口里得到川东地下党组织的名单。可是特务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

每读完一遍,我都会想,是什么样的精神让这些志士们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令人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的残羹冷炙,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剧痛,并且还禁锢着沉重的手镣和脚镣……还能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反动派抗战到底?

反动派仅仅只能给予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革命者的斗志,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还磨炼了他们的意志!想到自己以前学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能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习上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或一道难题,就非常气馁……再想想渣滓洞白公馆里的革命志士,一比起来,总会令我感到十分羞愧和内疚。我要向他们学习,磨炼出坚韧的意志、顽强的毅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惧困难,勇往直前!

从前我总以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能过上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读《红岩》及其他相关作品后,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幸福也是许多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不惧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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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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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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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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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喜欢读小说,爱欣赏里面人物坎坷曲折的人生经历,今天突然发现:生活里的每个人就是一部小说的主人公。

周六办公室一个老同事结婚,大家都去喝喜酒,感慨万千,这个婚礼可不是年轻人的婚礼!

这位同事今年61岁,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他的经历是我们这一代人不曾经历过的。

正当浪漫的年龄,他去下乡插队,整整10年。有些人就在当地农村择偶结婚了,可他倔,坚决不肯在那里扎根。

知青回城时他早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经人介绍,与一位新疆女子结了婚,生下女儿的时候将近不惑之年了。

没想到这个婚姻很短暂,孩子6个月的时候,他坚决选择了离婚。

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带着女儿,那种艰辛,无法言说

女儿长大了,大学毕业工作了,同事们担心,退休后的他太孤单了,且有心脏病,无人相伴怎么办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位女教师介绍了现在的女子与他结识,没想到对方很欣赏他,两人相处愉快。

现在的女子比他小了16岁

酒桌上口无遮拦,一个中年数学男老师用十分专业的语言幽默了一下: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28岁的小老婆呢!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男老师紧接着说: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一年级的小小女生啦......

众人笑倒......

[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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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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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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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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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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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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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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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完美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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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2分钟,3分钟......

正在阿紫和阿蓝静静地瞪大双眼等着灰飞烟灭时,他们不约而同地看了脚下,哇怎么回事呀?原来,他们并没有如歌谣里所说的华丽丽地灰飞烟灭,相反他们飞了起来!

--哇噻!阿蓝,你看,我们在飞耶!从来没有飞过耶!呵呵呵!

--对啊!我们没有死啊!阿紫,这是什么情况啊?

--不清楚,也许那个歌谣是唬人的呢?

--或许吧!

他们飞啊飞,飞啊飞,飞了好久,来到了一个地方。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碧水清山,泉水潺潺,阳光柔和,小鸟鸣叫。多么闲情逸致的一个地方呀!好神奇啊,阿蓝。此时的他们已经降落到了地上,贪玩的阿紫东摸摸西望望。欢迎来到‘别去5厘米王国’,我们的国王特意邀请你们来,请跟我走!一只长着两颗大大的门牙的小松鼠对他们说。相同地,它也很小很小,仅有1。5厘米高。好奇的阿紫和阿蓝紧跟着小松鼠走。他们周围都是一些奇花异草,在球球小妖古里从来没有见国,阿蓝趁阿紫和小松鼠不注意使,摘下一朵粉色的,嫩嫩的花朵,放进口袋里。好,到了!你们进去吧!国王规定,我只能将你们送到这儿!OK!祝你们好运!拜!话饮刚落,可爱的小松鼠就消失了。真是个奇怪的地方!阿紫说。

阿紫和阿蓝缺少了小松鼠这个引路者,就变回了路痴。没办法,阿紫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只能做出头鸟,走在阿紫前头。

--哇!阿蓝,你看那是什么呀!闪闪亮的!好美哦!

--大概是露珠吧!你看它透明的,还一亮一亮的。

(大殿上)

阿蓝:你是谁?怎么和我们长的一样啊?

国王:我就是你们的长老,你们的长老就是我。

阿紫:不可能的!长老怎么会是别去5厘米王国的国王呢?

国王:这就由不的你们了。你们好大胆子,竟敢挑战5厘米咒语。

阿蓝and阿紫:你说什么,我们听不懂。

国王:不错。的确挺有默契,不过你们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哈哈哈!

(雪地中)

大雪在不停的下,东北风在不停地刮,阿紫和阿蓝艰难的地爬在雪地上。国王说,只要他们俩坚持走过雪地,就告诉他们5厘米咒语的背景。阿蓝!你还好吧!恩。。。。。。阿紫,你冷吗?不冷!沉默又回到了他们身上。他们实在累的走不动了!快看!绿色!阿紫,我们快到了!加油啊!恩。。。。。阿紫有气无力道。越到目的地,风雪越大,刮得他们都站不起来,雪都积到了他们的腰上,而他们却仅穿着很单薄的衣物。啊欠!阿蓝,你没事吧?没事!就是在那一瞬间,风停了,雪停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挂在天边,依旧是蓝天,依旧是白云。正当他们忘情的陶醉其间时,一道旅风将他们带到空中。

(地球小妖谷里)

旅风过后,阿蓝和阿紫已坐到了长老家,就是那个创造了5厘米咒语的长老家里,家里有条不紊的摆着一张床,一个躺椅,一个书架,一张桌子及几个椅子。

--阿蓝,阿紫,来,过来,坐在椅子上,其实5厘米咒语只是一个传说。我仅不过拿它来吓唬一下你们,没想到,真吓到了。其实,我是一个妖怪,但从来没有做过坏事。我来到这个地方,很羡慕你们,想和你们的祖先做朋友,可你们祖先却远离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他们之间的情并不是真的。所以,我很生气,也很难过,于是便产生了5厘米咒语,直到你们渴望做朋友而违反了这个咒语,从雪地中我也看到了你们彼此之间心的距离。我现在感到很后悔,我马上就撤离这首歌谣。

听完这些,阿蓝和阿紫相视而笑。他们经历了神奇的一次旅行,知道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认识了一个妖怪的朋友,换来了地球小妖谷的美好和幸福。

其实,5厘米的距离,仅是心和心之间的距离。人很多时候都是孤单的,但却又无时无刻寻找心灵依偎的温暖。只要过了5厘米,这心与心之间便再没有距离,留下的是一片美好的幸福。

[完美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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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球在脚下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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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是一种原罪,因此勤奋也是一种天分。 这是最值得期待的天分,因为别的天分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只有勤奋,能够创造上帝都无法估计的奇迹。 只要球在脚下,我就不会放弃对足球的梦想,我坚信勤能补拙,我坚信天不负我,我坚信我能踢出最好的足球。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球在脚下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了,人要是有了毛病,真是怎么拦都拦不住的。”

看着眼前的赵亚宁,张元半晌才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总是那么好兴致。

这个地方,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中国的克莱枫丹’的足球训练基地了。这个地方建成了十年了,自己当初一手促成的这个地方的建立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样式老旧的楼,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可以让赵亚宁到现在都流连忘返?

赵亚宁这个家伙,也真是够无聊的。踢完了世界杯,又跟着踢了一届亚洲杯之后,他也选择了退役。39岁才退役,这个家伙,把自己的名气都耗尽了,到了退役的时候,远离欧洲赛场3年的他,已经无法让小球迷们过多的关注了,而就算是老球迷们,也都是怀念了一下当初伴随着自己长大的偶像,没有太多的关注,他远远不如那些办事聪明,急流勇退的人退役的时候的排场。虽然说,他倒是也找来了不少的当年的老朋友踢了一场退役表演赛,但是他的那些老朋友们,一个个的都挺着男人的小肚腩了,看着这个老妖怪踢球的时候,除了骂街,他们什么也做不到了。

不过,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对他来说,就算是有C罗他们那样的退役排场,可能真的不如多踢两年球更有趣。张元知道他的脾气,没有为此和他争论过。

但是退役了之后,怎么还是这个样子啊……都已经是教练了,穿上西服,站在场边指挥那些大牌不好么?当年好歹也是一代中场指挥官,被无数人期许的教练,可是退役之后,非得穿着运动装,在球场上和小屁孩们踢球,这真是……

该怎么说呢,该说是不懂得什么叫做建立名望呢,还是该说,这才叫做生活?

看着走到了自己的身边的赵亚宁,他也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你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像话么?退役都快两年了,也不干点正经事,就是天天带着这么一帮小屁孩子在这里玩——有意思么?”

“这叫青训,你说有意思么?归根到底,足球不就是靠青训才撑起来的么?没有小孩子,哪来的大球星?”赵亚宁指指球场上,“这是咱们国家的国青……这届国青踢得都还成,比以前可好了太多了。就是还得练,后卫线上那么大的空挡都看不到,就是一味的傻跑可不行。咱们国家这两年,体质都上来了,球员们都能够踢好了球了,但是意识上,还得培养啊。指挥官这种位置,总不是时刻都有的,咱们还是得想着,如何提升整体的跑位意识才可以。别以为咱们已经够强了,现在,咱们还差得远呢。”

张元看看他,无奈的叹了口气。

“教他们踢球,随便找个人就可以了。用得着你天天在这里呆着么?一大堆的正经工作不做,在这里教小孩,有意思么?”

“你说的正经工作,不也就是足协那些活儿么?当技术总监,我干了啊,我给打了报告,完善青训体制了,他们根本没人听。我也给他们写了书,总结了毕生踢球的经验,都编成了册子了了。还让我怎么着?其他的我也不会了啊。”

鬼才需要你的那些报告。

张元翻翻白眼。他还记得,赵亚宁退役后,立即就开始着手准备写自传。而当时媒体还都挺兴奋,以为这个是本不错的故事——谁知道,这厮写的哪里是什么自传,根本就是他踢球二十年的足球战术演化史和技战术指南,那密密麻麻的战术板和大量的人体图形,让专业的人士看了都头疼,球迷买回家的,基本上没有一个能够读完了的。

这家伙根本不是写给球迷们看的故事,他写的是自己的回忆录。他的生活中,最为关心的,全都是那些东西,他写下来的,也就都是那些东西。

足协看他的身份高,给他个副主席的身份,亚足联那边,也得给他官衔供着。按理说,这样的人,做做形象大使多好,可是,他又不愿意去。张元知道他讨厌做官僚,给了他一个国家队技术总监的位置,而他在这个位置上写出来了大量的报告,继续让人哭笑不得。

谁需要他做实事啊!

“足协需要你做的,是个花瓶,代表中国足球形象的花瓶!不止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都是这个想法,大家都等着你学人家贝利一样,动弹一下,出去走动一下,四处宣传足球好去。还有,皇马,摩纳哥,利物浦聘请你做形象大使,你倒是好歹动动,四处转转。有人给钱,让你四处旅游,你竟然都不愿意去,你真够无聊的。”

“那些都不是正经差事。演讲啊,友谊赛啊,公开表演啊,我干不来。还是做教练好。”

“那就去当教练!你想当教练,我立即就能够给你联系上球队!你自己说去哪里执教?国内,法国,西班牙,英国,你自己说了算。当教练也算是个好事啊,阿隆索,古蒂,卡卡他们不都是当了教练了么?去呗,谁不让你去了!就算是当教练,也比在这里,教小孩子踢球强吧?”

“跑去和人勾心斗角当教练啊……过两年,等我踢不动了,不能够给他们做场边指导了,再去好了。”

赵亚宁指指草坪,看着草坪,张元也不再说话了,“还是放不下绿茵场,是吧?”

“是啊。怎么可能轻易放下?”赵亚宁叹了口气,“就算是现在踢不动了,我也有的时候,依然是喜欢看球的。足球早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能踢的动的时候,为什么不多踢两脚呢?”

说到这里,赵亚宁沉吟了一下子,“你还记得,我刚退役的那个时候,我在欧洲那边,把自己过去踢球的地方都走了一遍吗?有一次,我在米兰遇到了兹拉坦。当时我们两个人跑去喝酒,他说他自从退役之后,就再也不看球了,连想都不愿意想,更喜欢玩点空手道,干点别的。结果,到了第二天,米兰德比,我溜到圣西罗的看台上去看球,一眼就看到了他也躲在角落里面看球。他看到我的时候就哭了,哭的特别起劲。当时我们在看台上抱头痛哭,他指着赛场,说他特别想要能够再年轻一回,再踢几脚……”

“当时新闻报道了来着。两个傻瓜看着别人的球队踢球,都能够哭出来。”张元点了点头。

“我们哭,是因为我们爱足球。还记得12年吗?克里斯蒂亚诺因为欧洲杯的表现拿到了金球奖,当时多么开心?还有13年,梅西那年是多大了?26岁吧?才第一次捧起来金球奖,当时哭的稀里哗啦的。我们爱这项运动,我们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承认,也希望自己能够为这项运动,做出来足够的贡献。”

张元没有吭声,这些他当然都还记得。金球奖改制初始的那段时间里面,赵亚宁连续三年得奖,都快把奖杯改了姓赵了。到了12年,欧冠丢了,再加上是欧洲杯,C罗终于抖起来一把,表现出sè了一回,获得了全体的认可,拿到了金球奖。那不是他第一次拿到金球奖,可是却依然是激动万分。张元印象里,那是他唯一一次主动拥抱赵亚宁,就在颁奖台上,抱住了赵亚宁,完全不顾形象,像是个孩子一样。

而12年过后,佛罗伦蒂诺为了玩大的,趁着巴萨财政危机,把C罗买到了皇马,可是这却给了梅西证明他独自带队的能力的机会,梅西趁着皇马动荡不安,为他自己赢得了金球奖——从17岁就被冠以天才之名,可是被打压了十年才走上了最高领奖台的他,当时也是高兴地泣不成声了。

他们是爱着这项运动的,他们愿意为这项运动付出一切,也乐于享受这项运动本身的乐趣。足球的乐趣,大于获胜,大于附加的那些东西,它本身,就是最为令人满意的游戏。

人总有会老去的一天,到了那个时候,胜败,功名,都是过眼云烟了。他们留下的,只是他们对足球的深沉的热爱和美好的记忆。这些东西,是他们一辈子抹不去的回忆。

“但是我真的觉得,你可以试着出来带带队伍的,老是一个人在这里执教,确实是没有多大的意思的。你的影响力,远比你自己的执教能力更重要,你走出去,能够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的。”

“足球不缺乏喜爱的人,缺乏的只是努力的人。”赵亚宁摇摇头,“而且,我现在考虑的,也不是事业了,我已经40岁了,都退役了,何必再重头开始创业?我不缺钱,也不缺名气,我也不想再老是和人勾心斗角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足球的乐趣而已。执教的事情,再说吧。”

赵亚宁拍了他一眼,“别说那么多了,跟我们一起过来玩会儿。话说你在国际足联越混越好,这肚子也是越来越大啊。抽空锻炼一下吧。来,踢一会儿,没事干踢一会儿球,比什么不好?”

看着不想动弹的张元,赵亚宁直接拉住了他,“走吧,你好歹当初也是踢过球的人,怎么现在就这样了?踢两脚球吧,你长期不踢球,自然也就意识不到踢球的乐趣了,多踢两脚球,你才能够更加的热爱这项运动。来吧,踢球吧。”

张元看着他过了半晌,也终于同意了。

是啊,说到底,自己做的这些事情,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么?或许自己做到的不多,但是,自己已经做出了努力了。足球的魅力,会让更多的人爱上这项运动的,自己的工作也算是做到了位了,那么,剩下的事情,也就是享受足球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就让自己,再来踢两脚球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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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长篇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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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阅读《红楼梦》少儿版,那时我对这本书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在四年级时,我开始阅读《红楼梦》原著。捧起《红楼梦》,我不仅被《红楼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且被《梦》中那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而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红楼梦》中抑扬顿挫的诗词曲赋所迷恋,更被《梦》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而神采飞扬……于是,多次阅读《红楼梦》,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梦》追寻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

《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败的一个过程。这个故事主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主线作为方向,写出了这个大家庭中的各个故事,种种繁华。有宝哥哥爱林妹妹惊天动地,也有林妹妹葬花辞世驾鹤西去;有晴雯撕扇,也有宝玉挨打。情节引人入胜,人物栩栩如生。曹雪芹可是在这部文学宝典上费了多少心血啊!他造就了《红楼梦》中与现实的美梦,他叙述了《红楼梦》的封建贵族阶级婚姻的幻梦,他说明了《红楼梦》只是一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噩梦……但是,透过《红楼梦》,风中飘来了浓浓的酒香,雨中飘来清清的茶香,让人不禁精神一振!曹雪芹不但在情节和人物上画下了大功夫,而且还在“茶”和“酒”这两个字上费尽心思。有一位红学家说,在《红楼梦》中就这个“酒”字出现67次,就这个“茶”字出现91次。浓浓的酒在《梦》中,清香的茶也在《梦》中。《红楼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一扇让我们集中认识中国古代茶文化和酒文化的窗。悠悠的茶香和醇醇的酒香定会从《红楼梦》中缓缓飘出,这味道会引着你一遍又一遍地品读着这本茶与酒的混合品。

看,她正在拿取树枝上的雪块,用雪水煮出了一碗浓浓的香茶;瞧,那小厮正在偷偷潜入厨房,正在自个儿为自个儿倒酒呢;哟,有个客人来访,这个贵族之家的老祖宗正在为客人摆上各色各样的茶具;大家喝多了酒,正拿甘蔗汁醒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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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8岁未成年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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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未成年》由Black.F同名小说改编,讲述的是一个的28岁都市女青年凉夏,面临着爱情、友谊、事业多重困扰,行至崩溃边缘。下面是小说的原文结局,快来看看吧。

“完啦?”面前的人翻了页书,眼皮也没抬一下。

“……呃,完了。”我小心翼翼的端上两杯咖啡,不知道为什么……按理说我和眼前这个叫做陶木的没事就过来蹭咖啡的陈羽的前室友也算是相当熟的了……但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面对她都有点气势不够的感觉。

“怎么有点没结局的感觉,还兼带点恶搞嫌疑,”她怀疑的啧啧了两下,眼睛还是没有离开书,“由此看来果然艺术还是要高于生活的,你看阿羽在书里把你虐的那个惨啊,还有这个结局,你说她是不是在报复你那两杯老板特调的高价咖啡,看来以后来这里喝咖啡还是要多加小心,尤其是在听你倾吐心事的时候。”

话是这么说的,伸向咖啡的手仍然是动作自然造型优雅一气呵成。

忽略她的言行,我只是目光笔直的盯着她手上的那本书,二十八岁未成年,作宅黑羽。

所以我说凡是跟取名字有关的事情陈羽那个女人从来都是想象力匮乏没有创意随便就糊弄过去的,不管是主角的名字书的名字还是……笔名。

话又说回来了……时间过的真是快啊,爬字速度慢如陈羽者这本书都出出来了……算算也过了快两年了吧……

“对了,后面那段呢,”她像突然想起什么,终于肯拨冗看我一眼,“甜点姐姐……肖颜是吧,她不是后来还上你这家店找你了么。”

“那天你在,又不是不知道。”我终于气足一回,“和陈羽两个扒在一边偷窥,还用的着我重复?”

她天经地义的笑了一下,完全不知反省。

肖颜后来是来找过我……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各怀鬼胎的场面也没有大吵大闹哭哭啼啼的戏码,我们只是在一起喝了一杯咖啡,黑咖啡,加很多的奶和糖。

她一直都知道我是谁,也猜出来我也知道她是谁,所有问题的答案彼此心里都知道,所有想说的话对方心里都清楚,于是反倒什么也说不出来。

于是我们就只是在一起喝了一杯咖啡,黑咖啡,加很多的奶和糖。

我忍不住叹了一声。

“这本书销量还不错,你打算这样一个个的澄清么。”陶木没有继续过问,只是举起杯子称赞了一下我煮的咖啡,接着说。

“至少认识我的人要解释一下吧,话说你以为我喜欢没事就拿着自己的穿越史讲来讲去,”我哼了一下,“你也看见啦,她把我写成了一个活活拆散人家相亲相爱情侣最后还始乱终弃的女人,本来我就心态有缺陷被她这么一总结搞得我也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而且她居然还专门寄了本样书给我就怕我看不到。”

犹记不久前的某年某日某月某郑姓男士也曾在气急攻心的时候用过“始乱终弃”这个词,我就搞不懂了,我到底是在哪一章把他“乱”了的。

“难得那个怕麻烦的有胆量惹一回事,就是最后远渡重洋逃到夫家的造型有点缺憾,样书还是我帮她寄给你的,”陶木挑眉,说的无遮无掩,“其实我从刚刚开始就在揣摩你那两杯咖啡价高到什么程度,让她记恨这么久。”

“我……你,我就说那位同志的字看起来还蛮潇洒的还以为她心虚发挥失常……算了,更令人发指的是这本小说居然还是HE,简直是丧尽天良,这种巨雷居然还有出版社肯给她出。”

“事实上我认识那家出版社的总编,据说是抱着稿子含泪感慨了一句‘人生就素那浮云’然后就出了。”除了在我对她的字表示看法的时候瞪了我一眼外,她大的描述十分平静,显然已经淡定了。

忘记陶木乃自由翻译一枚,人脉还相当广。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交待一下我前几天刚好出去遛了一圈,然后特地跑了一趟英国,帮她补充了一辈子分量的咖啡因。”我故意敛了情绪轻描淡写的说,还不忘啜口咖啡以掩盖住嘴角那抹狞笑。

“哦?”有人擅长抓重点,透过现象看本质,“你家那位又求婚了。”

“嗯。”我点了点头,反正某人一求婚我就跑去度假,一年半都这么过来了,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

“真是苦了阿羽了,”陶没诚意的长叹一声,“话说如果不是我,你这次又拖谁来给你看店了。”

“乔伊丝。”我答得飞快,一点也不含糊。

35D英国美女,超越我认识范围的女强人,隐藏式人物,原本是陈羽的……我们可以说是情敌么,曾经来我店里找过陈羽,却在门口遇见严岩,从此成就了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话说现实生活还真是好打发。

“……你,你还真是无所不能用其极。”难得见她大面部扭曲,虽然这种扭曲是源于对我的鄙视。

“是你教给她的啊‘如果你不重视我,我就让你看看,地球没有我就不能转了。’”我欣赏着她扭曲的脸,“股市都动荡了,你说你和阿羽是不是该死。”

我也顶多叫这么大的人物帮我看下店而已。

“多么庞大的家族企业啊,”陶木失笑,毫无忏悔之意,“这么多年就被当成个机器,付出多少都是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受重视,你说是不是很不合理。”

“她现在失业了,一时无法适应完全没有紧密时间表的生活,很容易崩溃的,我也算给她找点事做,自己想想都很伟大,只不过……”我皱了一下眉,“我遛了一圈英国回来,发现我家小店的营业额上升的相当严重,你说她是不是在嘲笑我。”

陶木哼了一下没回答,但是脸上分明写着“你活该”三个字。

“说句实话,”陶木盯着我的眼睛,“你会不会恨她抢走严岩。”

毕竟是这么多年的单恋。

“……”我呆了一下,“两秒钟前你伤了我的心,我在你心中就是这么个形象?”

“你有这个反应我就明白了。”陶木笑。

“从来就没有属于过,又何来抢赚”我叹,“我跟严岩这辈子是注定错过,单恋是青涩纯粹的,这么美好的感情,却只能成为我心上美好的一道伤疤……也许下辈子还有机会?”

“什么时候结婚。”她转的突然。

“咦。”我几乎反射性的想跳一下,然后意识到说这话的不是某个人,于是比较挣扎的稳住身形。

所以姿势相当的难看。

“亚洲晃了两圈,欧洲三圈,美洲澳洲各一圈,接下来打算去哪里,非洲还是南极洲。”某常年担任代理店长的人历数起我的劣迹相当上手。

谁让她是自由翻译,时间灵活性强。

“切,一年半才求了七次婚,まだ。”我非常深刻的哼了一声。

“他也是好意,怕航班排不过来。”冷笑,突然咳了一下,改口,“他是怕你满世界跑太累。”

“我才十九,怎么也要风流几年吧。”我很得意的。

有钱又有闲,还有一颗年轻的心,嫁人太浪费了。

另外我要强调一下,三十岁的年纪是属于非常之年轻的范畴的。

“那你打算几岁结婚,要孩子么,准备做高龄产妇?”

咔吧,我僵住,没把持住脑子里突然冒出某情节,于是笑得很干。

仍然是犹记不久前的某年某月某日也仍然是那个某郑姓男士,又一次的气急攻心……忍耐力越来越差还敢号称练出来了,真丢脸……此郑姓男士终于头脑发晕对无辜的受害者采取了某不人道的手段,而受害者因刚刚成年心智尚不成熟,被此郑姓男士引诱……然而此男在得意忘形之时自暴其令人发指的目的,致使受害者脑中突然浮现“如果我还有个孩子的话,那差不多就是我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把十七岁时发誓这辈子绝对不会干的事情干光了”这样一行字,结果就是我反射性的飞起一脚就把猫粮踢到床底下去了……

这才是我躲到阿羽那里去的那个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真实原因。

“其实我也劝过,跟你这种人讲什么求婚,直接霸王硬上了就行了,”陶木平淡的喝着我香喷喷的咖啡,一边肆无忌惮的吐出暴言,“生米煮成熟饭上桌即可,对了,这次复婚要订个协议啦什么的一定要我家那位来啊。”

这位大姐家先生也是律师,和姜医生家那位并列律师界道德感淡薄榜首。

看看他们娶的什么老婆就知道了。

“你家先生不差我这笔生意。”我表态,很矜持客气含蓄。

“我是觉得差不多了,”陶木无所谓的从咖啡壶里为自己续上一杯咖啡,“惹佛三次也会杀人的,你说我铭际友人脾气是不是这堆人里最好的。”

我隐隐感到一阵寒气,脸上尽量保持开始僵硬的笑容,

“陈羽……东窗事发了?”这么快,前两天我去看的时候不是还相敬如宾的么……

“你们俩凑在一起迸发的净是道德沦丧的火花,你前脚刚赚法兰克后脚就事发了,”陶木深沉的用手在我脖子上轻轻一划,然后直起身子淡然,“所以我说跟你们这种思想复杂的人讲什么求婚,敲昏了拖到洞里就什么事都解决了,你和陈羽就两团乱麻绳,越麻烦的事情就要用越简单的方法解决。”

我几乎都听到身后噼里啪啦结冰的声音。

“其实法兰克•加里先生的小说内容都还是挺变态的……说明他内心黑暗,所以其行为我们说正常的好孩子还是不要效仿了……”我保持僵直的笑。

“法兰克前方战报,效果显著。”陶木只是挑了下眼皮子,“原话是‘让绅士风度见鬼去吧’。”

绝对零度了。

“呵呵……真不像他会说的话……”我阿富汗成吉思汗庐山瀑布汗汗成了一片海。

“所以说,不管绕了多少弯路,生活走的还是常规路犀大家都是好孩子嘛。”于是陶那边就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了。

我僵直。

继续僵直。

微笑着僵直。

“……你敢不敢回头看一眼。”她终于还是不忍风雪一直吹,提醒我拖延篇幅太久。

“小时候奶奶告诉我……不能随便回头看……会被鬼带走……”我抖着牙齿逃避现实。

“按照通俗小说编排我应该告诉你,你后面那个人是在你说‘我跟严岩这辈子是注定错过……也许下辈子还有机会?’的时候进来的,但是现实总是缺乏戏剧性,他晚了一步,是在你说‘切,一年半才求了七次婚,まだ。’的时候进来的,不过也差不多不是么。”

“你适意的……”我从牙缝里挤出五个字加三个点。

“不管我是不适意的,也不管你敢不敢回头看,反正你今天是注定要被鬼带走了。”颇有点幸灾乐祸的说。然后又翻开陈羽从计划要写到写出来再到出版事隔一年半我们说这个速度真值得鄙视啊的那本新书,一副后面的事就与她大无关的样子。

我终于还是笑得很死皮赖脸的回头了。

于是郑伟嘉先生也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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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蜗居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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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的emai1。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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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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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的《白鹿原》大可担当此重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

1~4章

白嘉轩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便是娶了七房女人,到了第六房死去之后,村里人已经都相信白嘉轩有个毒球会害人。父亲得病去世,母亲按照遗嘱执意让他再娶一房。在朋友冷先生 的劝导下白嘉轩出门寻阴阳先生解惑,在路中看到吉瑞———白鹿精灵,在姐夫朱先生的点拨下,白嘉轩不动声色的换到了这片吉瑞之地。在此之后的第七房女人正常生育,同时在丈人的帮助下白嘉轩种**发了家,妻子仙草又生下两个儿子。几年后在**开得正好的时候,姐夫拉犁捣毁了嘉轩所有的**,全村震惊,然而没人反对都在几天之内将自家的**花也一并捣毁。

5~8章

不久仙草又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孝义和女儿白灵。白家蒸蒸日上,身为族长的嘉轩想起了维修村内祠堂,于是联合鹿子霖一起重修村内祠堂。随后嘉轩和鹿子霖一起筹钱修建了白鹿村的学堂,学堂修成之后,嘉轩也将自己长工鹿三的儿子黑娃送进了学堂读书,黑娃不争气最后退出了学堂。此时传闻清帝退位开始革命了,鹿子霖被任命为乡约。刚上任不久政府派下了极为严苛的税捐,白鹿村的民众不服联合其他几村的人一起前往县政府闹事。事件后的一年多里。村内开始出现赌窝和败坏仁义的村民,嘉轩着手整顿了这混乱的现状。

6~14章

黑娃外出割麦,却引回了举人家的小老婆——田小娥回到白鹿村,被白鹿两家不容后,他们住进了村子东头一孔破塌的窑洞。一队士兵开进白鹿原在村内征粮连带欺压百姓。黑娃在鹿子霖之子鹿兆鹏的带动下一起烧了白鹿原的粮仓。不久之后这些士兵又一窝蜂的逃走了。原来这群军阀已经被正规军打跑。朱先生开始组织自己的友人一同编撰县志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黑娃在兆鹏的带动下开始组织原上的革命,杀了几个恶人,更抓了总乡约田福贤。不久之后**发动反革命开始屠杀共产党人,原上形式大变,黑娃与鹿兆鹏不得不逃离了白鹿原。

15章~20章

黑娃在兆鹏的指示下进入了革命军队为习旅长卖命,不久队伍被打散。黑娃当上了土匪"二拇指",在一次打家劫舍的中他唆使手下打断了嘉轩的腰————因为他的腰太直了。田福贤下套捕捉黑娃,小娥为救黑娃去求鹿子霖,鹿子霖乘机"爬灰"。却被白嘉轩搅了兴致,为了报复他唆使小娥勾引白孝文。白孝文在与小娥偷情的时候被父亲白嘉轩看到。白嘉轩按照族规承接了他和田小娥并且强制他分家,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分家之后的白孝文变得越发无赖,也染上了毒瘾,在毒瘾的逼迫下,他变卖了房屋和地产与田小娥过着糜烂的日子而自己的妻子却饿死在家。最后白孝文沦为乞丐,鹿子霖却给他将他介绍到了滋水县保安大队,这无疑让他获得新生。他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想回乡报答鹿子霖,却发现田小娥早已"神秘"的死了。黑娃得知小娥被杀的消息后回到原上找白嘉轩报仇,在危机之时,鹿三坦白说是自己杀了田小娥,两人因此断绝父子关系。

20章~26章

白灵加入了共产党,在党指派的任务中他和兆鹏扮成夫妻却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不久在发动群众运动时白灵暴露自己不得不向后方撤退逃到了南梁根据地,然而在党的肃清运动中却惨遭活埋。与此同时白鹿原上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从鹿三的妻子开始全村不断死人。白嘉轩要家人出村避难,自己留下,而妻子和鹿三却留下来了。不幸的是妻子却也染上了瘟疫,她丝毫没有恐惧继续每天为嘉轩做饭直到死去。原来是死后的小娥引来的瘟疫,她借鹿三之身告诉众人要求村里为她修庙。村人便开始乞求族长修庙,嘉轩力排众议造了镇妖塔,瘟疫终于停歇了。白孝文当上了县保安团营长,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希望重回白家,在大姑父朱先生的帮助下,白嘉轩原谅了这个儿子。白孝文满身荣誉的回到了白鹿村。村人开始盛赞白家治家有方时,白家却迎来了军统的搜查他们指控白灵是"**"。

27章~34章

朱先生的县志编纂工程已经接近尾期,经费的拮据使他一筹莫展,朱先生忍不住撂出一句粗话:"办正经事要俩钱比求割筋还难!"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百科。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艺术成就:

《白鹿原》是一部现实主义巨著。但它的现实主义又不同于以前的革命现实主义。革命现实主义,强调政治观念,要求比生活更为集中、更为突出地反映所谓"生活本质",在人物塑造上有类型化和两极化倾向。这样往往偏离生活的常态,从而陷入政治图解式的叙述。而《白鹿原》力图展示生活原生态,揭示出纷繁社会中的文化属性与文化规律,它通过设置大量看似偶然的事件,把具体的人物命运和宏大的历史进程连结起来,从而使历史呈现出某种浑沌的状态,具有了生命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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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反思感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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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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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小说《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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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讽刺文学家斯威夫特,同样,《格列佛游记》也是一部十分杰出的讽刺小说,它通过格列佛在利立浦特、布罗卜丁奈格、勒皮他和慧骃国的种种奇遇,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化和罪恶,以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书中描绘的慧骃国的旅行使我最印象深刻。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是富有理性,公正而诚实的马,供马驱使的耶胡却是一群丑陋龌龊、贪婪、残酷好斗的畜类。耶胡好吃懒做,贪得无厌,特别喜欢在田间寻找一种发亮的石头。为了争夺石头,它们就会搏斗起来,甚至发动大规模的战争。它们喜欢吮吸一种草根,吃多了以后就相互搂抱、厮打,丑态百出。它们也有自己的头目,头目还有宠臣。这些宠臣被主子抛弃以后会受到全族类的耻辱。耶胡的种种特性,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罪恶者诸如贪财好斗、酗酒荒淫,这些都集中在耶胡的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英国的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格列佛游记》不但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美的术形式。斯威夫特的艺术技巧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借鉴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才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斯威夫特的幻想和现实是和谐统一的,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马国的遭遇各不相同,但都安排得合情合理,毫无破绽。他每到一个幻想国度都受到不同的待遇,绘声绘色,使作品具有艺术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感具有巨大的感染力,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强烈的讽刺。

《格列佛游记》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垂名于世界文学史,深刻的揭露了社会的丑恶现象和矛盾关系,指出其本质,在这个假期中,让我深刻的的记住了这个有着强烈正义感的人。

[读小说《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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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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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一千零一夜》,讲了许多神话故事,现在我就讲一两篇吧。

第一篇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名叫阿里巴巴的人上山赶牛,看到了强盗,于是跟了进去,然后发现了宝藏,后来哥哥问他哪里有那么多的宝藏,阿里巴巴告诉了他,接着哥哥在去取宝藏的时侯被杀了,阿里巴巴为了给哥哥报仇,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小姑娘,最后在小姑娘的带领下杀死了强盗,从此,阿里巴巴过着富有的生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象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贪财,要有一个平常心。

另一篇故事是这样的,古时侯,有三个人到皇宫里娶三个公主,第一个与第二个都通过了,到第三个的时侯,国王问他带的这是什么,那个人说:“是乌木马,可以骑着它随便到哪里。”国王叫着他的儿子试试,还真的到了另一个地方,在那里王子认识了一位公主,他们相互相爱,可不久公主被人抢走了,王子为了找公主,走啊走啊,终于找到了公主,并用了机智救出了公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机智、聪明,爱上一个人,就应该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也要那么机智勇敢,有错就改,不要为了玩,而忘记了做作业,整天无所事事,成天不学习,不做事,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要勇敢地面对现实,敢于挑战困难。

怎么样,想知道更多的内容,那就拿起这本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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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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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简爱的朋友海伦因传染病而将要死去,简爱毫不畏惧地陪她度过了人生最后的一个晚上,她们率真的话语,生离死别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简爱从小被寄养在狠心的里德夫人家,里德夫人由于嫉妒便虐待她,周围的人也欺负他,她只有海伦,她们一齐走过了风风雨雨,在共同的志趣下生活,可上天却又那么残忍地夺走了海伦……久经磨难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可他却又瞎又节肢。简爱用她会说话的眼睛默默地看着罗切斯特。也就在那一刻,罗切斯特感到了简爱――他的小仙女回来了,他们紧握着手讲着身边发生的事情,发誓永远不分离。我被深深地感动着,我明白了越是围难越让真的喜欢的人更刻骨铭心!两年前,生活无情地选取了我。我不能上大学了,而对着残忍的现实我让步了。爸妈没潜力支付我那么昂贵的学费,我只能注定被选取。最后,我选取了师范,在那里我度过了自我最孤独最难忘的一段日子,《简爱》弥补了我空虚无味的生活,我觉得我已拥有了简爱,拥有了她,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乐观的生活态度。

我试着振作起来,试着勇敢努力地生活在。在学习上,我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学好,也用心地参加学校的其他活动,这一路上,有鲜花有掌声也有泪水,我的学习很快赶上来了,在学校的征文大赛、冬季越野赛、运动会中我都多次获奖。我重新找回了自我。原先每个人都是在夹逢中求生存,在逆境中求发展的。人生需要挫折的挑战,那才是完美亮丽的人生!人生是多变的,也许它犹如瞬间吹过的风却给了人们从未有过的爽快。也许它如挂在天空的彩虹,却创造了世界上最美的奇迹!

怀抱着《简爱》它给我的不止是这些。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虽然天空没有我的足迹,但是我飞过!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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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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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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