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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经典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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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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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写的一部现代魔幻小说剧情精彩,那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半个月后。我和吴居蓝在海岛举行了婚礼。婚礼地点选择了停泊在大海中的一艘游艇上,既脚踏实地,又漂浮在海天之间。游艇被江易盛和巫靓靓装饰得美轮美奂,活脱脱童话故事中的梦幻之船。因为吴居蓝对气味和声音很敏感,不喜欢嘈杂拥挤的人群,我也正好不喜欢,所以我们的婚礼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人。吴居蓝那边是Violet和巫靓靓。我这边是江易盛和沈杨晖。爸爸仍在养病,没有办法参加,沈杨晖就算代表爸爸了。妈妈要照顾两个孩子,人又远在加拿大,也没有办法及时赶来参加婚礼,我答应了她会把婚礼的视频发给她。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一个周前,我和吴居蓝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为夫妻。但是,这一刻,碧海蓝天下,听到Violet问:“吴居蓝,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女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我还是觉得心脏有一刹那几乎停止了跳动。

吴居蓝握着我的手说:“我愿意!”

Violet问:“沈螺,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男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

我笑了笑,凝视着吴居蓝的眼睛说:“我愿意!”

Violet说:“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彼此生命的伴侣,可以亲吻你们的伴侣了。”

吴居蓝微笑着掀开了我的面纱,我闭上了眼睛,把自己放心地全部交给了他。大家吃完我和吴居蓝精心准备的海鲜大餐后,决定告辞,把整个游艇还给我和吴居蓝。“祝你们蜜月愉快!”江易盛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后,带着沈杨晖坐小船先离开了。巫靓靓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所有设备,叮嘱我说:“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会的!”Violet问:“决定去哪里了吗?”我说:“中国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抱着走,吴居蓝到哪里,我就去哪里。”Violet笑了起来,感叹地说:“Regulus的海洋之行……很令人期待啊!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物,记得拍了照片给我们看!”我笑着说:“好的!靓靓送了我防水相机,我会善加使用。”Violet说:“那我们走了,等你们回来。”

我把她们一直送到了船舷边。巫靓靓已经下到了小艇里,Violet正要下梯子时,我说:“Violet……”Violet停住了脚步,耐心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欲言又止。Violet说:“您是Regulus的生命伴侣,不管任何事,我都愿意为您效劳。”我越发不好意思了,回头看了眼正在驾驶舱里专心准备开船的吴居蓝,确定他没有留意我们。我往Violet身前凑了凑,压着声音,吞吞吐吐地问:“《AgneteandtheMerman》的故事里说……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真的吗?”

Violet愣了一愣,忍着笑说:“是真的!”我涨红着脸问:“那我、我……和吴居蓝……”“也可以的。”我喜悦地说:“谢谢你!”Violet摇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我笑了笑,没有再多言。Violet说:“祝你们蜜月快乐!”

目送着Violet和巫靓靓开着小艇离开后,我正要弯身收起舷梯,吴居蓝快步走了过来,“我来吧!”他把梯子收好后,转身看着我,面无表情地问:“出发吗?我的新娘!”他可真是永远用最正经的口气说着最不正经的话!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说:“出发吧!我的新郎!”他说过最想我陪他去大海上,从现在开始,我就陪着他去看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分享他收藏的美妙时光和记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我们的船距离人群居住的陆地也越来越远,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们。吴居蓝设定了自动驾驶,由着船慢慢地驶向海洋的深处。黑夜显得格外宁静,海浪起伏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像是某种生命律动的节奏,正在向我们倾诉着什么。我和吴居蓝赤身裸体地裹在一张大毯子里,相拥躺在甲板上,静静地看着头顶的苍穹。繁星密布、星光闪烁,璀璨的银河横跨在天上。无数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光芒万点、绚烂闪耀,就好像一条波光粼粼、奔腾流动的大河。

我向着苍穹,伸出了一只手,像是要去摘一颗星星。吴居蓝的手从我的胸前,沿着肩膀、胳膊抚摸而上,绕过我的手腕,和我十指交缠在一起。漫天星光璀璨,照耀着我们交握的手。在整个苍穹下,亿万颗星辰间,我们显得多么渺小,可是,渺小的我们,却能看见浩瀚的整个苍穹。

在这漫天的繁星中,很多看似明亮闪耀的星星其实早已熄灭死去,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几千万年。可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依旧捕捉着它们的光芒,它们的美丽在几千万个光年之外被感知,和其他活着的星辰一起璀璨闪耀。

生和死,在这瑰丽辉煌的宇宙间,根本难以分辨。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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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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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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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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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力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虽然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是不能吃苦耐劳,做事经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一味贪图享受,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一定改掉做事虎头蛇尾的错误做法,努力发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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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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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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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学生优秀作文:第一次写小说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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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乐趣,当它跑开时,你得紧紧跟在后面,抓住它不放开,它绝不会遗弃你,而永远陪伴你。——题记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六年级小学生,很少在某件事中体会到乐趣;但是,我依然决定要追逐乐趣,我不会退缩的!可接二连三的暴风雨已将我折磨得奄奄一息。就在那天,一场金色的梦唤醒了我,让我决定用手中黑色的笔写出一篇又一篇的金色的文章,我,一定要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我一如既往地背着书包,拎着那破了个洞的袋子走进了校门,可今天却大不相同。刚来到校门,保安叔叔对我笑;走进了校门,同学对我笑;最让我震惊的是:毛校长经过,也对我笑了笑!我纳闷了:今天有神马喜事啊?为什么大家都对我笑呢?带着种种疑问,我走进了“溢香楼”。啊,好壮观呀!只见走廊里挂满了彩带,墙上全是代表喜庆的蝴蝶结,全班同学已经下来了!只他们手举彩带对着我招手,卢老师和徐老师走了过来,对我说:“叶临风,你的《生命的三华章》发表啦!”我怔住了,挠了挠头:“什么《生命的三华章》啊?我又没有写过。”

只见这时,一本书不知从哪里飞了出来,上面写着金光闪闪的六个大字:《生命的三华章》。我接了过来,啊呀!作者居然是我!我兴奋地翻开了书……

一阵闹铃声响了起来,我被惊醒了。原来,是一场梦呀!我低下了头,照平常一样洗漱上学去了。我又来到了熟悉的校园,门还是那个门,走廊还是那个走廊,还是和原来一样啊……

到了第三节课,老师让我们根据课文《长城赞》中的一句话来写一个片段。我不想写,但手中的笔却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瞬间,一个片段呈现在了我的眼前。老师走过,让我去讲台上年,这一念,让全班同学震惊了:春秋时期的一个深夜,万物已沉睡在寂静之中,而禅城上依旧回荡着苦力的呻吟声。不时,监工拿起了那粗粗的皮鞭对苦力一阵打骂。在血与汗中,无数的人民倒下了,只留下伤痕累累的幸存者和已发黄的具具白骨。某些城池已经倒了,无数家庭被拆散了,爱夫心切的妻子和儿子被无情的吏卒杀掉了,那闪耀着血光的剑诉说着人民的悲苦……

这真的是我写出来的吗?当我重新抬头,已被同学们围住了。有人说我写的真好;有人说他比我还行;有人讽刺:你既然写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去写小说呢?!教室里一片寂静。

回到家,我躺在床上。“莫名其妙的梦,莫名其妙的小说……这,难不成在暗示我去写小说?好,我写!”从此,在我们小区经常能看到一个人,伏在窗前挥动着手中的笔。

[中学生优秀作文:第一次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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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青丘狐传说》小说花月结局

全文共 5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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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丘狐传说》(又名《仙狐传奇》)是取自于《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阿绣》、《婴宁》、《胡四相公》、《长亭》、《恒娘》六个故事进行改编的古装单元电视剧。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期,人气电视剧《青丘狐传说》在卫视和网络热播,引起不少关注关注,剧中有陈瑶扮演的灵狐月敢爱敢恨的性格引起网友大赞,而花月最终归宿也成迷。

众所周知,陈瑶与张若昀曾在网络电视剧《无心法师》中组成“嫌弃夫妇cp”,而此次两人再度联手,陈瑶在微博中喊话:“刘子固,这一世,我不牙疼了!”并圈了张若昀。

而张若昀也在微博中写道:“这一生,不管你是人是狐,我都想与你再次相遇。”同样圈了陈瑶。

不得不令观众猜想《青丘狐传说阿绣》的结局花月最终会和刘子固在一起。

然而,剧情开始的走向可并非这样,画风明显是刘子固与阿绣互相爱慕,卓云与花月相爱相杀。

那么花月和谁在一起了呢?

据了解,电视剧《青丘狐传说》是根据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而改编,在原著《阿绣》中,作为灵狐的花月帮助刘子固与阿绣修成正果。而阿绣与花月前世是亲生姐妹,后来阿绣转世,花月修炼称灵狐。

《青丘狐传说》与《聊斋志异》是有一定差异的,所以目前花月和谁在一起结局会怎样也只能凭借多年的观剧经验猜测猜测了。

在电视剧简介中,写到:花月冒充人间女子阿绣,与刘子固纠葛,她从贪婪人间爱情滋味,到明白人间真爱,最后牺牲自己,成全了真正的阿绣与刘子固。

由此可见,花月结局可能最终和卓云在一起了,也有可能独自回到了青丘。

附注:

第1集 花月游历人间遇害 女子阿绣善良相救

盘古开天辟地时,阳清为天,阴浊为地,造就日月山河,女娲赐大地生机,万物灵性,让人间成为乐土,女娲让灵狐成为身边四大神兽之一,分别与麒麟、凤凰、青龙并列,灵狐机智通人性,甚得女娲的喜爱,其后女娲为平复西周战乱,将灵狐派入人间迷惑纣王,却带来了人间的劫难,女娲震怒,将灵狐踢出四大神兽之列,剥去神兽仙力,谴至青丘,罚其栽育魅树,上奉天帝,魅树五百年一结的魅果能够让食用者获得无上的魅惑仙力。

灵狐一族都在为迎接魅果的盛典做准备,婴宁独自一人坐在小桥上等待沐浴后的花月前来一同去参加盛典,这时有东西侵入了她的头里。婴宁慌慌张张的找到花月,告诉她狼族来犯,要她赶紧去通知狐族姥姥,花月离开后,侵入婴宁头里的东西也飘走了,婴宁在草地上昏迷过去。

飞月虽然对人间情爱不感兴趣,但她十分好奇五百年一结果的魅果到底长什么样子,便一个人来到了魅树下寻找成熟的魅果,此时有一黑衣人也来到了魅树中,飞月察觉到她是想要偷成熟的魅果,出手阻拦,两人从青丘打到了人间的京城,飞月终因法力不够败下阵来。在打斗中飞月从黑衣人身上扯下了一块布料,狐族姥姥通过水镜发现黑衣人就在京城孟家。

狐族长老建议狐族姥姥把魅果被盗一事禀告女娲娘娘,先向女娲娘娘请罪,之后再想办法,但姥姥认为已经到了这一步,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只要女娲娘娘还没有发现,他们就有找到魅果的机会,长老提出找柳长言来查魅果被盗一事。

作为灵狐族长的柳长言聪颖过人,成功学到袖里藏宝之术后回到青丘,姥姥要他尽快找出魅果的下落。柳长言问花月是从哪里得知狼族来袭的消息,花月表示是婴宁告诉自己的。正巧婴宁此时经过此处,可婴宁表示自己在大树下睡着了,根本没有通知过花月狼族来袭的事情。花月认为柳长言他们是想找个替罪羊去女娲娘娘那里请罪,柳长言好言安抚,花月表示自己要去人间追逐情爱,要他们有事儿去人间找自己。

花月让两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到很高的山崖上给自己摘花,两个男人为了能够摘得鲜花,一边攀山一边撕扯另一个人,两人在纠缠中纷纷从山崖跌落,捉妖道士卓云及时出现,救下了俩人。花月见他英俊潇洒,不由对他心生爱慕。可卓云是特意来收服花月的,花月表示自己从来没害过人,指出他应该去收那些害人的妖,但卓云认为她利用美色诱惑世间男人,就是在祸害世人,花月告诉卓云自己从没使用过狐媚之术,那些男人追求自己导致家破人亡是因他们原本就好色,卓云无法苟同她的说法,认定她就是那害人的妖,要收服她。

家里开杂货铺的阿绣到野外采花,归家途中遇到了正在跟卓云斗法的花月,花月被一块大石头追逐,为了不让阿绣受伤,她及时拉住了阿绣,让阿绣免于被飞石攻击。阿绣帮花月躲过了卓云的追踪,花月因受伤变回了狐狸的原形,阿绣吓得花容失色,跑到了野外。当发现天空上方盘旋着雄鹰时,心地善良的阿绣担心变回原形的花月会被雄鹰吃掉,想到她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决定把她带回家中去救治。

花月一直都在阿绣家养伤,跟阿绣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花灯会当晚,阿绣精心打扮,告诉花月自己要去参加花灯会,晚上不能够陪她一起吃饭了。花月对花灯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阿绣不想让花月知道自己跟心上人刘子固的事情,便谎称自己是去观察别家制作花灯的手艺,告诉花月这是件很无聊的事情,花月猜出阿绣没有如实相告,偷偷摸摸地跟着阿绣来到了花灯会,却因人群太过拥挤跟丢了阿绣。

花月一出现在花灯会上,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花月对灯谜大会很感兴趣,围在她身后的男人都前来跟她搭讪,花月表示只要有人能为自己赢得花灯,自己就跟他同游花灯会,男人们听后各个摩拳擦掌,可惜用尽了浑身解数也想不出谜底,聪明的花月见男人们如此愚笨,只得自己说出谜底。就在花月要回答第二个谜语时,刘子固早她一步说出了谜底,花月见刘子固相貌堂堂,谈吐得体,不同于那些蠢笨的男人,不自觉对刘子固露出了欣赏的目光。

第2集 子固阿绣两情相悦 阿秀父亲棒打鸳鸯

花月和刘子固两个人在猜谜上平分秋色,灯谜大会的主办方临时增加一题,花月正苦思冥想谜底,已经猜到答案的刘子固在一旁对花月使眼色,在他的提醒下花月猜出了谜底,得到了心仪的花灯,刘子固也拿到了阿绣最爱的兰花。花月追上刘子固,表示刚刚多亏他的提醒才得到了花灯,认为自己应该遵守承诺跟刘子固一起逛花灯会,可刘子固表示自己已经有约在身,拒绝了花月。

花月从睡梦中醒来,看到阿绣正在温柔地浇灌着兰花,她猜出阿绣跟刘子固的关系不一般,就变成了刘子固的模样来见阿绣。阿吉看到阿绣带着刘子固到了她的闺房,把这件事告诉了阿绣的父亲,阿绣的父亲带着阿吉来到了阿绣房间,却没有发现刘子固的踪影。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自己绝对不会同意她跟刘子固交往,认为刘子固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可刘子固吸引阿绣的地方正是他的与众不同。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阿绣指责父亲的思想太过迂腐,这让她的父亲大发雷霆。

阿绣的父亲离开后,变成刘子固模样的花月从筐子里钻了出来,阿绣早就发现刘子固是花月变出来的,指责花月太无聊。花月从阿绣那里得知了阿绣跟刘子固的爱情经过,很是感动,决定帮两人一把。花月大方把自己的家提供给阿绣和刘子固,作为他们固定的约会地点。

阿绣的父亲趁着阿绣不在家中,让阿吉把刘子固送来的破扇子全部扔掉,阿吉认为扔掉可惜,不经意说出每次刘子固送来的扇子经过阿绣的雕琢之后,总能够卖得出去的事情,这话提醒了阿绣的父亲,他猜出阿绣跟刘子固是通过扇子暗通情意的。阿绣的父亲在阿绣回家的路上堵着,果然看到了阿绣跟刘子固在一起。

阿绣的父亲为了让阿绣见不到刘子固,把阿绣关到了房间里,阿绣在房间里伤心哭泣。花月认为这是个考验刘子固真心的好时机,阿绣不明白花月的意思,花月表示如果刘子固真的对她有意思,知道她被困在房间里受尽煎熬,一定会想办法来见她,但如果刘子固一直没出现,只能说明她在刘子固心里的位置还不够重要。阿绣听了花月的一番话,表示她相信刘子固对自己的感情。

卓云事先在花月出没的树林里撒下磷粉,不知情的花月踩中磷粉,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卓云把锁妖绳放进了一个盒子里,盒子被送到阿绣的房间,阿绣不经意把盒子打开,花月见到锁妖绳得知卓云已经找到了自己。为了不让阿绣受到意外伤害,花月把卓云带到了一个山洞里跟他斗法,法力尚弱的花月不一会儿就被卓云困在了他设下的结界里。卓云认定花月是一只魅惑世间男人的妖,手上沾满了无数男人的鲜血,表示自己要替天行道,收服她这只小妖。花月让卓云用法力看她的手,表示如果她的手上没有沾人血,卓云就得放了她,卓云根本不相信花月的话,为了让花月心服口服,卓云用法力看了花月的手,结果花月的手上没发现任何鲜血,卓云只得消除结界,放出花月。

阿绣的父亲看到刘子固出现在自家杂货铺里,想要打刘子固,被阿吉和阿绣拦住,阿绣的父亲要阿吉把阿绣强行带回了房间。刘子固告诉阿绣的父亲自己对阿绣是真心的,一定会对她好,可阿绣的父亲表示自己不会相信他的话,把他送来的扇子全都扔了出去,告诉刘子固从今以后杂货店都不会收他的扇子,警告他离阿绣远一点儿。

阿绣以为刘子固不要自己了,十分伤心,花月在一旁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安慰她。这时从墙外飞进来一只燕子形状的风筝,上边写着情诗,并在最后落款处写着“明日申时在树林的小屋里相见”的话,阿绣见此终于破涕为笑。可阿绣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瞒过父亲去跟刘子固见面,花月表示自己一定会帮忙。

第3集 阿绣无奈撒谎 子固一病不起

花月为了让阿绣跟刘子固相会,自己变成了阿绣的模样留在阿绣家中,让真的阿绣去自己家见刘子固。阿绣的父亲这时候来找假阿绣花月,告诉她自己已经为她定下了一门亲事,对象是嘉庆酒楼的少东家高公子,花月听到这个消息,急忙跑回树林的家中把这件事告诉了正在与刘子固见面的阿绣。

刘子固听说阿绣已经被定了亲,想要带着阿绣私奔,可从小被教育要遵从三从四德的阿绣拒绝了刘子固,她觉得婚姻大事必须得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些话让不懂人间礼教的花月十分头疼。阿绣告诉花月,刘子固已经写信给家乡中的寡母,一旦那边有消息传来,刘子固就会上门提亲,到那个时候她再说服她爹接受刘子固。阿绣要花月帮自己想办法拖延跟高公子的婚期,花月对她的行为有些生气,但经不住阿绣一再恳求,最看不惯有情人受苦的花月答应帮忙。

花月打算利用自己的魅力让高公子对自己倾心,就在花月跟高公子说话时,她发现了高公子背后有卓云的法器,有些不高兴。花月找到卓云,质问卓云是不是爱上自己了,否则为什么总跟着自己,卓云有些激动,表示自己会跟着她是因为自己要防止她去害人。卓云认为花月对高公子图谋不轨,花月说自己都是为了帮阿绣,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让卓云无从辩驳。

花月跟卓云等在高公子经过的小巷子里,见到高公子出现,花月要卓云假装调戏自己,可从来没碰过女人的卓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反倒被花月给“调戏”了。花月的喊叫声吸引了高公子的注意,高公子救下花月。高公子因被花月吸引,派人去退了跟阿绣的亲事。

刘子固因乡下母亲病重,不得不暂时回乡去照顾母亲。临走前刘子固提着礼物来到杂货铺,向阿绣的父亲表明了自己对阿绣的真心,他告诉阿绣的父亲,母亲病愈后他一定会带来媒妁之言,希望阿绣的父亲成全,可阿绣的父亲不为所动,当着阿绣的面表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把阿绣嫁给他这样一个无赖,赶他离开。刘子固没有得到阿绣父亲的承诺,不肯离开,阿绣父亲对他大打出手,刘子固强忍疼痛,不吭一声。看不下去的花月使用法力把悬挂在门口的花灯的线给弄断了,刘子固注意到花灯掉下来,扑倒了站在花灯下的阿绣父亲,让他免于受伤。刘子固以德报怨的行为让阿绣父亲有些难以面对刘子固,表示刘子固的这些小把戏不可能感动自己,刘子固含泪为自己辩解,阿绣父亲怏怏然离开。

阿绣送走刘子固回到家中后,父亲要她收拾行李回乡下去,告诉她自己在乡下为她订了一门亲。无力反抗父亲决定的阿绣只得再一次找花月帮忙,表示如果刘子固找到她问自己的下落,就告诉他“斯人已逝,生者如斯”,认为这样刘子固就会断了对自己的念想,另寻他爱,花月觉得阿绣应该为自己的幸福抗争到底,不应该轻易放弃,阿绣表示花月不懂人间的纷繁复杂。阿绣临走之前,把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送给了花月。

刘子固回到城里得知阿绣一家早就搬走了,便来到花月家中找阿绣。花月骗刘子固阿绣已经病逝,让他另觅良缘,刘子固听后十分痛苦,决定跳水轻生。花月从雀妖那里得到这个消息,赶到水边把刘子固救了上来,并用自己的真元为他续命。

卓云发现高公子被山妖所伤,认为这件事必然与花月有关,便来找花月。花月告诉卓云,自己骗刘子固说阿绣死了,这才让他想不开寻了短见,卓云告诉她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可以草率做决定,花月始终不能理解这种痛。卓云告诉花月,高公子因她才被山妖所伤,昏迷期间不断的叫着她的名字,问她有什么感觉,花月对此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卓云斥责她不懂情爱,不该欺骗高公子的感情,花月不耐烦地表示自己以后不去招惹高公子就是了。花月还在为刘子固的事情发愁,问卓云该怎样做才能救回刘子固,卓云表示刘子固的心已经死了,只有让他自发求生,才能有一线生机。

昏迷中的刘子固梦到了阿绣,阿绣告诉他他的阳寿未尽,应该回到阳间,说完就推了他一把,刘子固从昏睡中醒来。让刘子固惊喜的是,阿绣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刘子固得知阿绣是半路逃回来的,她也已经给她的父亲去过信了,表示以后一定带着阿绣去跟她父亲道歉,随后他发现花月并不在家中,问阿绣花月的去向,阿绣说花月外出游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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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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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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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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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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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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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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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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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新奇有趣童话小说--《郑渊洁十二生肖之狗王梦游》。这本书由学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我国着名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叔叔。

翻开封面,首先眏入眼帘的是淡粉色的十二生肖漫画形像,个个眉开眼笑、憨态可鞠。这本书中收录了《五个苹果折腾地球》、《狗王梦游》、《一只想当猫的狗》和《名画风波》这四个小故事,其中我最欢的是《一只想当猫的狗》。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秀花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漂亮小母狗,她曾经还救过主人的命呢!主人还养了一只又懒又馋,没一点儿本事的笨猫,那猫却曾经为一块肉背叛主人跟随小偷溜走过。秀花和她的男朋友大黄准备结婚了,他们多想给主人生几只同样忠心又漂亮的小狗啊!可是有一次,秀花无意中却听到主人和别人吵架时,气急败坏地用“狗”骂来骂去的,却不见用“猫”骂过。秀花绝望极了,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被人骂,于是她痛下决心和大黄解除婚约去和猫结婚,这样她的孩子们就有了猫的血统了。秀花能如愿吗?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每一个故事内容都融合了真实的世界与幻想的天地,带人走进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去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有的故事在最后一个字后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表示了故事还没有结束,给人一种深远的悬念感,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之狗王梦游》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童话小说,我相信等你们读起它,一定会它爱不释手。

[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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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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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的引人入胜没有读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从前我对宇宙的认识,除了星空还是星空,无非就是恒星、行星和星云组成的大大小小的星系。人类是这浩瀚宇宙中的唯一,我不相信外星生命的存在,更没有想过有一天外星生命会“光临”地球。这一切在《三体》中都出现了,《三体》将我带入一个全新的宇宙,还让我见识了一个不同的人类社会。

“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像发光的沙漠,我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这是其中的主要人物叶文洁所说的一句话。从科学的角度说,以地球如今的文明程度,或许真的不具备探索遥远宇宙的能力。我们目前对宇宙的认识只是极其浅薄的。如果真的有高级外星生物的入侵,或许人类连组织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是使得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渺小,必须认识到宇宙的残酷和无垠。因为我们的微不足道,我们才有更加奋发图强的必要,危机意识是个人包括集体以及国家长盛不衰的必要因素。放到宇宙这个大世界里,危机意识也是一个星球文明长盛不衰的必备条件。

从这本书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人性;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之一,有关人性的讨论和思考在人类社会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之久。是非对错,黑白善恶具有相对性,这让人性显得更为复杂。《三体》中所描写的全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取舍:罗辑的个人享乐被舍弃合乎情理,而程心与云天明的爱情被摧残的触目惊心就很难让人接受,大多数人所谓的“为地球文明的延续”更让人心寒。

《三体》引发的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觉得生命珍贵无比,重如泰山;有时候又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

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我们应该在岁月长河里那有限的时间内去创造无限的价值,生命和命运都可以由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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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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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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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绝世邪神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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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间的行走,善恶中的杀戮,血与骨的王座,只有强者,才能登顶!地球上的方恒穿越到了一个血脉稀薄的少年身上,得逆天血脉,悟武学真谛,战大陆强者,在大陆上翻云覆雨,只手遮天!“战斗吧,只有战斗,才能变的更强!”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绝世邪神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到左一指来了,全场的人此刻也都是脸色一变,与此同时,嗖嗖的破空声响起,只见方恒背后的众生宫当中也飞出了无数的身影了。

这些身影,正是众圣宫主等人,他们只是一出来,就紧紧地的站在了方恒的身边。

看到这一幕,左一指也是笑了,再次道,“方恒,看来你收拢人心的手段不错,在我降临的情况下,他们都出来主动站在你的身边。”

“这话说得不对。”

看着左一指,方恒也是淡淡一笑,“这不是我收拢人心,而是彼此的信任,危难时刻,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们,那现在这时候,他们又怎么会抛弃我?”

这话一出,方恒身边的人都是纷纷点头,显然都非常认可,

“信任么?嗯,的确是。”

看见方恒身边之人的神情,左一指也是一笑点头,“不过信任也好,不信任也罢,接下来的事情,他们终究是无法插手的,或者说,谁都无法插手,因为之后的事情,是我们两人的事情。”

“确实。”

方恒也是点头,下一刻就身影一闪,直接站在了虚空中,左一指的面前。

“你准备好了么?”

看着方恒来了,左一指也是笑道。

“实话实说,没有,我对新的武道,一点头绪都没有。”

方恒也是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说没有,想必你也不会给我时间了。”

“呵呵,不是我不给你时间,而是我给你的时间已经很久了。”

左一指笑道,“从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瞬,我就看到了你,然后我一直在看着你,一直到现在。”

“你已经等了那么久,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儿?”

突然间,一道声音响起,却是龙神壮着胆子说话了。

“因为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上升空间了。”

左一指笑着道,“之前我能等,那是我能看到他的潜力,现在我不想再等,是因为此刻的他什么都已经强到了极点,他的潜力,此刻就是完全释放出来了,那我再等,又能等到什么?”

这话一出,龙神也是说不出话来,左一指继续笑着对方恒道,“当然了,你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强至武,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如果我没有这么多武天域灵脉之力加持的话,那我可能还不是你的对手。”

“但世界上没有如果。”

方恒点头,“你就是拥有武天域九成的灵脉力量,就算你之前给了他们这群废物一部分,但你还拥有八成的武天域灵脉之力,这是压制我的。”

“是的,所以,你可还有什么想说?”

左一指淡笑道,“看在你是自我站在巅峰后第一个能如此靠近我的人的份上,你有什么心愿,我可以帮你满足。”

“我没什么心愿,我现在想的只是接下来的战斗。”

方恒淡淡道,“你刚刚说,我的一切都到了极点,极,则生变,我需要变化,我需要压力,或许,你就是我的压力,我若死在了你的手里,那就死了,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可我若是在你的手里没死,那或许,死亡的极限,会让我明白新的武道是什么。”

“是么?好,这个关头你都能这么想,那我也没什么好说,接下来,开始吧。”

左一指眉毛一挑,下一刻就身体一动,直接在虚空中向着方恒走去,方恒见到左一指的动作,也是迈步向前,在虚空中走向了左一指!

两人的身影越来越靠近,看着这一幕的无数人也都是眼神收缩,当两人的身影即将撞在一起的时候,突然,两人同时出了一拳一掌!

砰砰!

沉闷的撞击声传出,天地间没有什么异变,有的,只是两人身体的晃动!

只是就算有的只有两人身体的晃动,四周观看着的人,也都是身体震颤,眼神惊骇!

他们都能感觉到,这两人身体晃动之间所颠倒的力量,其中任何一点,都足以打破武天域一方天地!只是现在两人的力量却都没有外泄,完全高度凝聚!

就这一手他们就知道,方恒和左一指的武道,已经不再局限于能量和招式之间了,神通,兵器,阵法,这些也都是无用。

这两人,一举一动,就已经是武道!

砰砰砰!

就在众人惊骇的时候,一连串的对撞声也开始传出,肉眼可见,方恒和左一指的身躯接连碰撞了数十下,拳掌相碰,手臂相碰,之后两人身体猛然分开!

分开之后,方恒气息有了些不稳,呼吸有了些絮乱,左一指的呼吸却是依旧如常。

“再来。”

对于自己和左一指的状态,方恒察觉的非常清楚,只是方恒没有选择退缩,依旧向前。

“好。”

左一指此刻也是直接点头,向着方恒走了过去,很快,两人的身体再次碰撞在了一起,拳掌交击。

只是这一次在交击之中,方恒的身体就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裂痕了,鲜血没有从裂痕中流出,只是裂痕中的那深深的血色,却是让所有人的眼神都变化起来。

砰的一声传出,方恒的身体再次和左一指分开了,这一次,方恒气息彻底乱了,脸色也变得苍白。

龙神等人看到方恒的状态,都是眼神中露出了血红之色,身体一动就想冲过来,只是这时的方恒却是回头,笑着对龙神等人摆了摆手。

“这是我的道路,也是我的选择,师尊,还有诸位兄弟,朋友,你们就都不要插手了。”

话语吐出,龙神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有心想要说什么,只是最终,他们就紧紧地闭上了嘴巴,什么都没说。

他们知道,这时候的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方恒,就是这样的武者,他要做的事情,谁都拦不住。

“接下来你就要死了。”

左一指这时候也是淡淡道,“最后问你一句,有什么想要我帮你做的?”

“来战。”

听到这话,方恒直接就吐出了两个字。

“好。”

左一指点头,下一刻,他的身体就猛然一动,直接冲向了方恒,方恒此刻也是身体猛然一震,直接冲向了左一指!

这一刻,天地间无数的人目光都看向了这两个人,他们知道,不管这一场战斗的胜负如何,这一战,都将永远留在他们的心里,永远成为武天域的传说!

轰!

爆炸声传出,肉眼可见,当方恒和左一指对撞的瞬间,方恒身上的血肉,就全都炸开了!

筋骨,散了,脏腑,没了,甚至魂魄,都已经四分五裂!

只有一点青光,漂浮于空中。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呆住了!

身体都爆炸了,血肉脏腑都粉碎了,那已经是死定了!

方恒!这个如彗星一般崛起的神话天才,在横扫了武天域所有至武之后,最终,还是死在了左一指的手里!

如此结果,太过震撼人心!

龙神等人此刻的身体都是剧烈颤抖起来,眼神中流出了愧疚不甘的泪水!

“虽然你没有要求我做什么,不过,我还是要为你做一些什么的。”

左一指这时候看着那一点灵光,之后对着武天域的众人道,“从今天起,武天域,维持现状,和方恒有关的人,不管是朋友,师尊,弟子,十万年之内,谁都不能动,谁动谁死。”

话语吐出,武天域的众人也都是身体一震,下一刻就同时低头道,“是。”

“嗯。”左一指也是点点头,之后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我想,你应该安心了。”

这话一出,无数的人也都是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只是那一点青色的光华,还是不动。

此刻的方恒,已经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

冥冥中,他能听见左一指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很快就模糊了。

“一切…都消失了么……”

“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意识渐渐模糊,方恒知道,自己即将永远的沉睡。

只是就在他即将昏睡的刹那,嗖的一道光华,突然在他模糊的意识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有他在前世生活的点点滴滴,很细致,也很温暖。

之后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一道光华,多彩多姿,其中是方恒来到了这个世界后所经历的一切!

这一切的经历中,生死险境,阴谋诡计,爱恨情仇,无所不包,无所不蕴。

最终这一切,直接变为了一个人影,方恒的人影。

方恒的人影,此刻正看着方恒自己的一点灵光。

“什么是武?”

“心既是武。”

面对自己的提问,方恒的一点灵光回答,“心道,即武道。”

“心可有尽头?”

提问再次吐出,方恒的一点灵光顿了顿,之后道,“心,当然没有尽头,因为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嗯,心即是武,心也没有尽头,那么为何,武道就有了尽头?”

光影方恒再次发问。

这一下,方恒的一点灵光也愣住了。

“是啊,心即是武,心无尽头,那么武道为何有尽头?心无尽,武也应该无尽!不过如何扩展我的心?”

方恒的一点灵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就在这一瞬,又是一道光华在无边的黑暗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这个小世界,有着自己的文明和武道。

嗖!

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又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出现,这其中,武道和文明都变了,只是依旧充满着自己的特色。

在之后,嗖嗖的光华接连出现,无数的小世界景象出现在了方恒一点灵光面前,一瞬间,方恒就见识到了诸天万界的武道和文化,这些武道和文化多姿多彩,却始终没有交流。

他们都被世界的界限困住了。

看着这一幕,方恒的一点灵光突然震了一下。

“原来如此!我的心,之前只注意到了自己,注意到了武天域和左一指,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诸天万界,才是真正的众生世界!我方恒之所以能在建立万界交易所之后平步青云,一路所向披靡,凭的,就是我心挂念万界众生!我要打通世界隔阂,让万界众生交流!只有交流,才能进步,也只有交流,才能开辟出新的武学之道!”

嗡嗡嗡!

随着方恒的领悟,一连串的震动声也从方恒的这一点灵光中出现,顿时,外界观察着这一幕的所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看向了方恒的一点灵光!

左一指也是眼神一缩,下一刻他的目光就蓦然看向了四周的虚空了!

喀拉拉!

无数的空间撕裂声开始响起,刹那间,上万条空间通道开始出现,一股股的七彩力量从这些空间通道中形成,飞快的向着方恒的那一点灵光汇聚了过去。

“这是…诸天万界的世界灵脉之力!”

“我的天!发生了什么!为何诸天万界都会主动把世界之力给他!”

一道道惊呼声传出,左一指此刻的脸色也是变了,眼神飞快的闪烁起来。

就在同时,嗡嗡的震动声再次传出,肉眼可见,在这些诸天万界的灵脉之力下,方恒的那一点灵光,开始飞快的涌动起来,很快,就在此形成了方恒的灵魂虚影。

就在方恒的灵魂虚影形成的同时,根骨,开始出现,血肉,开始凝聚,在之后,毛发生长,最终,方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呼!

一股清风随着方恒身影的凝聚成形,向着外面吹拂,只是刹那,就让无数感觉到的武者都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洋洋的感觉。

似乎这一刻,方恒已经变为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存在一般,难以形容,却又无所不在。

“你找到了新的道路了?”

看着方恒,这时候的左一指也是眼神认真道。

“临死一刻,灵光乍现,找到了。”

方恒也是淡淡一笑,下一刻就抬起了手掌,“不过我想我说,你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接下来,我直接做给你看。”

嗖!

话语说完,方恒的身影就是一闪,直接到了左一指的面前,抬手就是一掌拍出!

左一指看到方恒的手掌也是抬起了手掌,直接和方恒碰撞在了一起。

轰!

爆炸声传出,只是一瞬,左一指的身体就震动起来了,同时体表的血肉也开始纷纷撕裂!

“什么!”

见到这一幕,无数的人都惊呆了,他们真的不能理解,怎么之前被左一指打成碎片的方恒,眨眼间就拥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

直到方恒身上的气息散发出来之后,这些惊呆的人身体才都是震颤起来。

在方恒的气息中,他们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武道,看到了众生被武道限制的烦恼。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感受到方恒的气息和力量,浑身是血的左一指也是突地笑了。

“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你拿的却是诸天万界的灵脉力量,虽然武天域是万界中心,但是诸天万界的众生,才是推动武道发展的根本,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后,可以看穿过去,现在,未来,但是我却看不到近在眼前的万界众生,从来没有为万界众生考虑过,而你却看到了。”

“是的。”

方恒淡淡一笑,“心有多大,世界有多大,武道就有多长,而心是无尽的,心无尽,武道如何会有穷尽?只是你的心被束缚住了而已,临死一刻,我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我看到了众生创造出武道,却无法交流,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要打通诸天万界的所有壁障,让所有武者的武道都能够汇聚到一起,让所有人的智慧,都能产生碰撞。”

“好,你做的很对。”

左一指点点头,“败给你,我不冤,我现在就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一招叫什么?”

“归一。”

方恒淡淡一笑,“诸天万界,归为一界,诸天武道,汇聚一起。”

“好,佩服。”

左一指笑着道,“真是想看看以后的武道,会进展到何等程度啊……”

哗啦啦!

话语还没说完,左一指的身体,就直接化为了满天飞舞的青光,最终只剩下一点灵光也在慢慢暗淡。

“你想见识以后的武道,我给你机会,毕竟说到底,我能领悟这一点,也有你的帮助,那么我也帮你一把,去投胎吧。”

说了一句,之后方恒手指一探,顿时这左一指的最后灵光就进入了那万界通道的一个通道之内,消失无踪。

这一刻,高空之中,只剩下了方恒一个人。

无数的强者,也都是崇拜的看着方恒,他们知道,从今以后,方恒,将会是整个武道中,真正的第一!

“哈哈,方恒,接下来如何!”

龙神此刻大笑一声,所有人也都是看向了方恒了。

“接下来,自然是开辟万界通道,让万界众生汇聚交流。”

方恒这时候也是一笑,“不过这件事情,做起来还是需要大家一起的努力,毕竟文化的不同,会导致冲突,甚至会有新的仇恨诞生,但是我想,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这些问题,不会再是问题。”

“愿为方掌门效死!”

听到方恒的话,无数高手都是异口同声的大吼,听到了这话,方恒也是一笑,目光看向了万界通道。

在他的眼中,划过了无数的光华,似乎蕴含了无穷的未来!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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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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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多数中国式家长一样,海清此次饰演的童文洁很“拜分”,对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在紧张备考期间,对孩子的饮食起居管理的事无巨细。从早晨的叫早背单词,到锻炼身体,再到检查试卷,监督学习样样都特别接地气。其唠叨、严厉的形象让很多人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父母,回忆起那段想“逃离魔爪”的岁月。

据悉,随着以后剧情的发展,方圆和童文洁将会因为教育问题而吵到一发不可收拾,家庭也不再幸福和睦,俩人的感情也受到了威胁。方圆和美女徒弟周家成之间的关系在童文洁的眼里也成了问题。方圆和童文洁本来就是成年人,前的感情也一直很好,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情感波折后,也朵朵的一直撮合,没有到离婚的地步,最后也和好如初了。

在后续剧情中,方圆和童文洁为了孩子出国一事吵得不可开交,懂事的朵朵哭着求爸爸,保证自己今后一定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方圆为了孩子,亲自下厨做了一顿饭,知道自己的妻子不可以喝酒,还用酒和冰红茶整了一个混饮,两人放下心里的包袱,敞开心扉,最终重归于好。同时朵儿也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最终放弃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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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

全文共 10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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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陆犯焉识》是严歌苓创作的长篇小说,后由张艺谋导演改编成电影《归来》。在该书中,严歌苓将知识分子的命运置放在20世纪中国历史和政治变迁这个大背景上,写出了一曲政治与历史夹缝中的人生悲歌。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祖母去世后,我的小嬢孃丹珏跟我祖父说,不如把陆家三楼上那间屋跟她自己的小单元合并,换成一套大些的公寓,把父亲接到她自己身边,这样方便她照顾父亲,也方便父亲照顾她。她马上就调皮捣蛋地戳穿自己,一面乜斜着眼睛朝父亲笑。

丹珏只有在这样笑的时候,才给焉识看到少年丹珏的影子。他的心头肉的影子。丹珏不容易,独挡好几面,又是教书,又是领导,又要做科普杂志的作者和编委,还要研究高端科目。

这样调换房子总是以吃亏为先决条件的。拿两套房换到的一套房在淮海路上,二楼是一间大屋,有三十平米,隔成了两间不小的屋子,还有一间十平米的小屋,在一、二楼之间。这套房子的厨房比较宽敞,可以兼作餐厅。大屋对着三八妇女商店,从陽台上能看到人行道上的人流稠浊得流不动。

空间大了,丹珏才能把男友带到家里来。男友叫刘亮,比丹珏小五岁,是个漂亮男人。丹珏告诉父亲,这么多年来,无数人给她介绍老少光棍或老少鳏夫,而电工刘亮是她真心想嫁的男人。丹珏喜欢漂亮男人,这是跟婉喻一样的弱点。刘亮和他老婆孩子一直住在他的父母家,老婆三年前在一次跟婆婆打嘴仗之后,发了心脏病。因此应该说刘亮丧妻后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刘亮的三个孩子倒不让人操心,一个中学生两个小学生都是七十分的中流水平。上海男人都勤快能干,刘亮是上海男人里的上海男人。即便丹珏忙工作不回家,刘亮也会来替她照顾焉识。刘亮会自己做钥匙,所以做了一把钥匙给他自己用,每次不用打招呼,不用按门铃,直接用钥匙打开门,把预先做好的两饭盒菜一饭盒饭摆在未来的岳父面前。丹珏当着父亲的面就会摸摸刘亮的脸,或撸撸刘亮的头发,甜蜜蜜地说:“阿拉刘亮胸无大志。”刘亮也会甜蜜蜜地笑笑,那笑容的意思是:没错,我就是胸无大志。

胸无大志的人才会幸福,所以丹珏是想从刘亮那里沾点幸福的光。丹珏有时还要加一句:“一个家里都是胸有大志的人谁吃得消?”刘亮更加受到了夸奖,心满意足地看看未来的岳父,意思是:家里有丹珏这样一个胸有大志的人就够受了!

刘亮和丹珏在决定结婚之后,常常把三个孩子带来。每当孩子要来之前,丹珏就会通知父亲搞卫生。其实自从焉识搬过来和丹珏住,丹珏这里是非常卫生的,他拿出监狱里的大扫除精神,住到哪里把哪里扫除得如同外宾参观前的号子,有时他也会在马桶边挂一个装着樟脑丸的小布袋。刘亮的孩子造访之前,丹珏会到菜市场买一把鲜花,插在恩娘留下的一个水晶花瓶里,搁在红木高几上。丹珏在孩子们面前是温 柔慈爱的,烟也不大抽,仰天大笑也收起来了。她几乎是讨好这三个孩子的。她希望中外童话故事里所有的坏晚娘形象都能经过她的苦心和努力被纠正过来。三个孩子倒是规矩孩子,不问不答,有问必答,喜欢做大人的帮手,并且个个漂亮干净,有一种智力平平的人常有的随和与健康心态。

即便这样,在刘亮一家离开后,丹珏也会很知己地告诉父亲:“总算走了!吃力死了!”

在婉喻去世的一年里,焉识和丹珏之间变得非常默契和亲密。他们是通过婉喻亲密起来的。是通过回忆叙述婉喻,跟对方谈得无比投机的。也是通过爱婉喻,他们重新爱起对方来。父亲和女儿记忆里,都藏有婉喻的故事,而那些故事对于对方是全新的。就在刘亮离去后的那些深夜里,丹珏会突然说:“可惜爸爸你不能陪我到老。我老起来总得有人陪吧?”她这是要父亲原谅她跟刘亮的结合,以及刘亮一家对于陆家的殖民。随着刘亮三个孩子的常来常往,刘家的祖父祖母也出现了。那是一对走到哪里吵到哪里的老夫妻,随时吵随时好,好了之后就会就地摆开扑克牌相互赌烟卷或小馄饨。他们跟邻居们马上就熟,远比丹珏和焉识要熟。也是这老两口推广宣传了陆焉识:“我们亲家公会六国外国话哦!八国联军再来他一个人可以跟他们喊话!……人家二十几岁就当教授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未来的亲家公当了二十多年无期徒刑犯,在监狱的绰号叫老几。

弄堂里的阿婆阿太们由于刘亮姆妈的推广宣传而对焉识投来爱慕眼光,马屁哄哄地叫他“陆教授”。她们当然也不知道,陆教授在家是个洗衣匠,儿子媳妇一个礼拜送一大包皮衣服来让他洗和熨烫。她们也不会知道,陆教授也是儿子女儿家的邮差,帮他们寄邮件,取邮件,有时候还帮着誊抄文件。她们更不知道,陆教授是儿子女儿家的大力士,搬家具抬煤饼都是他的活儿。陆教授还会腌咸菜,腌火腿,做腐乳,从他回到上海,儿子和女儿家的此类食品都是由他包皮圆,对此阿婆阿太们就更加一无所知,她们眼里的陆教授“文雅来!洋派来!多少有派头!”

刘亮姆妈推广的成效越来越大。焉识在弄堂里过往,阿太阿婆们常常拎着孙子的耳朵到焉识面前:“跟陆教授学,人家十八岁就考上奖学金出国留学了!”

“十、十九岁。”焉识总是笑眯眯地纠正她们。

阿婆阿太们背地里说:“陆教授有点吊子轮子(上海话:结巴嘴)。”

但是肯定会有一位对焉识了解深一点的阿婆或阿太站出来,为焉识雪耻:“人家讲起英文、法文来一点也不吊子轮子!”

阿太阿婆们真的把自己的外孙和孙子交 给了焉识做学生,学英语、法语、德语。那些孩子们的父母们都是在学校里只教毛主席语录和诗词的时候上的学,后来在江 西、云南、淮北插队落户回来,连毛主席语录给他们打下的那点语文基础都丢了。他们在心里常对孩子们说:你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别做你爹娘这样的人。于是他们拿出自己站柜台、做车工铆工焊工的工资,付给焉识,作为他们孩子学外语的学费。焉识的十平米小屋就此成了教室。

由于刘亮父母的热情,子烨和爱月反而经常来妹妹家做客。子烨加上爱月,凑起来打一桌牌或一桌麻将,其乐融融,输了牌的人就到楼下馄饨摊子上买小馄饨回来请客。在焉识的小屋听起来,楼上充满世俗的温 暖和欢乐。

这天一个学生对陆教授解释的一个英文词汇提出了疑问,说字典上不是那么解释的。那个词是“Laziness”,学生指着汉英字典上的解释:“不劳而获的人的特性。比如地主,资本家……”下面紧接着的一个词是“lazybones”,其中一条解释为:“比如,地主周扒皮污蔑长工为lazybones……”

焉识把那本崭新的字典“唰”的一下扔了出去。然后他指着砸在地板上的字典对那个学生说:“不准用它,它要误人子弟的。”

学生们说学校的英文老师都用这个字典。

焉识告诉他们:“那些老师就是被这种乱七八糟的概念误了的子弟!现在他们会什么?会的就是误人子弟!”

不久另一个学生碰到另一个词“Revolution”。焉识看到字典上拿毛主席语录来定义:“……是,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

“革命怎么就不能文质彬彬呢?绣花也可以革命啊!”焉识跟学生们吵架一样,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那本字典。这本字典跟上回那个学生的一模一样,也是一样地崭新。他想起来了,出版这本字典的出版社就是聘请他当主编的那家,并且让他编的就是这本字典。看来把这份荣誉谦让给他的美国老学弟够奸猾的,预见到在编此类字典时会碰上这样的定义争端。

他说:“革命就非要暴力?”

当时的三个学生都说,这是毛主席说的呀。

“毛主席又不是英文专家!”焉识说。

这个岁数的孩子对毛主席是隔代认识,隔代感情,所以陆教授这么吼叫他们也无所谓。但他儿子冯子烨吓坏了。子烨那天正好来做客,跟爱月拎着老大房的腐乳排骨准备参加刘亮父母举办的家宴。他们上楼到妹妹丹珏的房间必然要经过焉识的小屋,正好碰上焉识在跟小学生发大教授脾气,说毛主席不是专家。夫妻俩立刻对了个恐惧的眼神,都侧耳偏脸地站在那扇虚掩的门边 。两人越听越恐惧,这个前无期徒刑犯的父亲居然说:“要学英文,就按英国人美国人的学法来,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

那天的家宴子烨和爱月都没有吃好。等到刘亮和三个孩子以及刘家老两口告辞之后,子烨来到父亲的小屋,一进门就说:“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不明白儿子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候。

“把你捉去的时候又要到了。”儿子说。他并不恼怒,口气里有一种先哲的沉稳。“要我们陪你倒霉的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还是不明白儿子在指什么。儿子便告诉父亲,偷听 的幸亏是他,要是刘亮的父母,人家肯定不敢娶冯丹珏做儿媳,任凭冯丹珏是多了不起的冯教授、冯主任、冯编委。

父亲便问儿子究竟偷听 到什么了。

“你疯了?!怎么敢说那么反动的话?!毛主席是可以随便评头论足的吗?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什么意思?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所以发达,赚钞票容易,上海人现在都想去,人家听起来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焉识否认他那句话有那么深广的意义,不过是就事论事。

“中国就没有就事论事的事情!目不识丁的掏粪的人,都晓得一句话不在表面上说什么,要看字面之下说的是什么。连烟纸店营业员都晓得看报纸要看词下之意,弦外之音,看几行字就晓得中央又把谁弄下去了,又要把谁弄上来了。我以为你劳改几十年,起码长了这点学问,现在看看,你是白白劳改了!”

子烨这样大声地“子教三娘”,把丹珏和学锋惊动了,都从楼上跑下来。

“你疯了?!这样跟你爹说话,淮海路上的人都听见了!”丹珏说。

“他才是真的发疯了,跟小孩子胡说八道,说毛主席不是英文专家……”子烨说。

“本来毛主席就不是英文专家嘛。”学锋说。不过学锋只敢用英文说这句话。

学锋的父亲没有听懂这句英文,所以没有像惯常那样请她闭嘴。子烨跟丹珏重复焉识对孩子们说的话,并且加上自己对那些话的潜台词的注释。丹珏陰沉沉地听着,既不赞同哥哥,也不袒护父亲。

“你讲这种话的时候,最好结巴一点!一个句子结巴几次,看看苗头,该不该把这句话讲完,也好给你自己留点余地。”子烨接着对父亲说。“你呢?讲得流利得要命!想打断你都打断不了!平时你为什么常常口吃呢?搞不清你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

焉识看着儿子。他一点也不怪罪子烨。几十年前他陆焉识以流利的口舌为自己辩护,申斥政府随便给他加刑,并让政府的代表人在加刑后的宣判书上签名,确保以后不得再次加刑。就是这样逻辑而雄辩的口舌招致了他的死刑。死刑导致婉喻东典西当地为他求情,终于求到无期,而无期却招致了子烨的致命失恋――咪咪的离去在他心上留了个永远填不上的大洞。无期还招致了丹珏的女光棍命运,人到中年,还得沾刘亮胸无大志的光享点民间幸福。

焉识说子烨说的都是道理,他不过是一时光火,忘乎所以了。自此之后,一定会吃一堑长一智。

第二天是星期天,上午下午都有两批学生来上课。焉识打扫了房间,拖了地板,洗完浴缸里泡的衣服和床 单,在桌上放了一本旧货店买来的民国三十年商务印书馆出的英汉大字典,然后坐在窗子前面,等着学生们的到来。他虽然严厉,这些九岁十岁的学生们还是买他账的。这些孩子跟子烨那一辈人不一样,心目中的英雄偶像变换过了,像陆老教授这样二十岁考上博士奖学金出国留学、会四种外语的人比较接近他们的偶像标准。

焉识看看表,过了开课时间已经半小时。学生们全都逃课了。等到十一点钟,第二批学生也该来了,但也都没有来。此刻他听见二楼的房间里传来电视机声响:丹珏起来了。礼拜天上午冯丹珏是专门用来睡懒觉的,谁都不可以打搅她,连刘亮都不敢打搅。刘亮会在午饭前出现,总是非常周到地先来敲焉识的门,问未来的老泰山一声安好,扯两句闲篇,再上楼到丹珏房里去。因为刘亮的周到,焉识就要搜肠刮肚地跟他闲扯。“黄鱼又涨价了。”“真、真的呀?”“今天卖野味的那家商店来了胸肉!”“那、那倒是稀有的!”……

焉识决定避开今天的闲扯。这样的闲扯似乎使他结巴加重,有时候两个肩胛骨都会酸疼难耐。紧张是心理现象,但严重了就会转化为生理现象。现在焉识的紧张只剩下生理现象了,因为他心理没有觉得紧张,只是他的结巴舌头和肩胛骨告诉他,他在紧张。自从婉喻去世后,他的失眠越来越彻底,脱衣 上床 闭眼只是尊重人类这个习 性而已。也是为了对他自己有个交代:睡不睡是态度问题,能否睡得着是水平问题。

他走到弄堂里,一个阿婆问他:“陆教授好点了?”

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一般不明白的事情微微一笑总是没错的。

阿婆接着说:“你儿子昨晚上说你身体不好,以后外文课不能教了。”

焉识愣住了。但他不能当着外人戳穿自己儿子,不能让别家人看到自家人闹不和,就又来了个微微一笑。

紧接着他就想到了一个问题:每个孩子交 的五元钱学费,不就被他贪污了吗?他一生中污点是有的,但这种污点从不曾沾染。

“明、明后天,病、病好点就上课。”他说。那些五块钱学费让他的老脸没处搁。

“你儿子都替你把学费退给我们了呀!说你从此以后不会再教了呀!”

焉识想,子烨容易吗?为了父亲的政治安全,大大地破费了呢!真是一片苦心。他对阿婆又是微微一笑,表示遗憾或表示“以后再说”。反正碰到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是“以后再说”。国家、社会、家庭,“以后再说”解决了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他陆焉识的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他听到的都是笑眯眯的“以后再说”。他做了二十多年的牢,究竟是谁的错,也是“以后再说”。丹珏跟刘亮要结婚,孩子们从郊区学校转市区学校的问题,也是“以后再说”。丹珏一共那么两间房,刘亮的大儿子已经十四岁,怎么个住法,只能过起日子“以后再说”。有天焉识问丹珏,什么时候把他做无期徒刑犯的事告诉刘亮,丹珏眉头一皱,说:“以后再说吧。”很可能这就是焉识见了刘亮紧张的原因。那段无期徒刑就像埋在这家里的地雷,总有一天会被踏响。

没有了学生,焉识干家务之外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誊写他用记忆带出大荒草漠的书稿。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的视力退化了。诊断似是而非:神经性失明。好在这种失明是慢性的,他将一点点地从光明走入黑暗。进入彻底的黑暗也许需要两年,但如果他能很俭省地用眼的话,也许他还有五六年的视力。

焉识对医生笑笑说:“没关系,看起来是我先死,然后再失明。”

是学锋陪他去看眼科医生的。大学毕业后学锋被分配到一家文学杂志社当编辑,不用按时上下班,笼络好几个作者就行。并且,读那些知名作者的作品大长了她的志气,大增了她自己当作者的信心。她把这个抱负憋在心里,根本不跟父母说。父母催她以哥哥为榜样,出国读硕士、博士,她就用“以后再说”打发他们。

看了眼科医生出来,学锋很久不说话。她为祖父操心他的书稿。

“怎么不响呢?”祖父注意到了沉默许久的孙女。

“我来帮你抄稿子吧。”学锋说。

她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来这么一句。

祖父也没有想到孙女对他怀有这么多同情,对他的书稿如此心重。

“这些稿子肯定不会在你们的杂志上发表的。”祖父说。

“我晓得。”孙女说。

“那你说,我写它们做什么?”

“写给我的呀。”

“还有呢?”

祖父和孙女的年龄差距很大,导致他拿那种跟幼儿园小朋友的方式跟她讲话。

“是写给恩奶的。”

焉识笑了。小朋友真是善解人意啊。

从这天起,学锋每天都来帮祖父抄写书稿。祖父背诵他储存在记忆中的文字,学锋把它们如实写到纸上,标点都不改动。“感叹号。……等一下,还是句号吧,句号更好。”祖父会这样说。

时不时地,学锋会为祖父的叙述流下眼泪。也有一些时候,学锋被故事逗得咯咯直乐。

就在祖孙俩忙着誊写稿子的同时,二楼的大房里日新月异,搬进了新买的双人床 ,又搬进一套刘亮自制的“罗马尼亚式”家具。丹珏已经开始稀疏的卷发被染得乌黑,牙齿却被洗得煞白。冯主任也好,冯教授也好,最终还是做了刘太太。三个孩子中两个小的已经住过来了,暂时跟刘亮挤在丹珏隔壁的十五平方里。这天刘亮在晚饭前问丹珏说:“子烨不是说过,还是请爹爹跟他们去住吗?”他停止称呼焉识为“伯父”,改口为“爹爹”了。

丹珏眉头皱起说:“以后再说吧。”

刘亮还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丹珏用眼光制止他了:当着老头的面,就谈重新安置他的问题,太穷凶极恶了吧?

这是丹珏和刘亮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的头天晚上。领了结婚证,他们要去到桂林度蜜月,这样可以躲过请客送礼闹洞房那一关。丹珏虽然分享了一些刘亮一家的通俗幸福,但闹洞房她还是玩命抵制。刘亮的父母当晚来了,带了几饭盒菜和两位表亲。焉识照本宣科地做了一个佛跳墙,子烨买了两个菜一瓶酒,这样就凑成了一个盛大家宴。学锋是最后一个赴宴者,看看八仙桌接纳不了她,便和刘家的三个孩子以及祖父一起到厨房另开一桌。丹珏问了子烨几次,钱爱月怎么还不来,子烨回答得含含糊糊。

“到底出了什么事?”丹珏把哥哥拉到厨房门口小声问道。

“没啥事。”

“要离婚啊?”丹珏笑嘻嘻的。她知道只要这样一激,哥哥的实话就会脱口而出。

“瞎讲!今天我不想带她来!”

“为什么?”

“我就是……我碰到咪咪了。”

丹珏不说话了。这个哥哥浑身老茧就是心上那一小块地方没长茧,为咪咪保持着鲜嫩滴血。丹珏很了解哥哥。她哥哥太爱咪咪了,那样多的爱就是给一百个女人也受用不完。跟咪咪的偶遇,往他心里的创面上撒了一大把咸盐加辣椒。咪咪的不变样不走形让他自惭形秽。咪咪迎面走来,旁边一个年轻姑娘一定是她的女儿。但咪咪更加漂亮动人。见了咪咪之后,他无法马上跟爱月相处,所以今天他要做一晚上独身者。子烨悲哀地跟丹珏感叹,自己走样走到什么程度了?连咪咪都认不得他了。而他愿意这样变吗?他变成这样不能怪他。要怪就怪他们这位父亲。

丹珏对他使眼色,叫他捏着点喉咙,父亲和刘亮的孩子都在厨房里吃饭。

“这有什么?我又不是背着他讲这样的话!我当面不知道讲了多少次!”子烨说。

丹珏不再理他,回到客厅招呼刘亮家的长辈去了。子烨稍微等了一下,想等情绪好转再进去,但他马上发现一个人站在两个门之间情绪越来越坏,也就跟着丹珏走进去。刘亮见子烨进来,一杯白酒“砰”地顿在他面前的桌面上。刘亮一喝起白酒就喝出工人阶级的本色来了,喝得豪放挥洒,吵吵闹闹,每喝一杯酒都跟对手斤斤计较:“你的不满!不算!……我干了,你没干!……你赖皮!喝半杯漏半杯!”

喝到大家都大度,都自顾自敞开来喝了,刘亮突然说:“子烨,你上次说要把我老泰山接过去住的,是吧?”

这时候丹珏恰好离席,到厨房去看看父亲和孩子们吃得如何。

刘家姆妈和阿爸都停下筷子,一声不吱,满嘴的菜原地搁置。

“怎么了?”子烨说。

“没怎么。就是丹珏不相信你答应过要请老太爷到你们家住。我跟她说,是你主动说的。”

“我是主动说的。”

“所以你跟你妹妹讲讲清楚。我没有赶老太爷的意思哦。”

刘家二老嘴里的菜还是原封不动地搁置在牙齿和牙齿或者上膛和舌头之间。

子烨的脸由红而紫,而黑。假如此刻是学锋兄妹在场,看见黑了脸的父亲一定撒腿就跑。这是父亲在打哑雷,紧接着拳头或斥骂就会如暴雨一样下来。子烨碍着两个七十岁的老人在场,也顾及到明天是妹妹的喜日――她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嫁人,第一次摘掉老小姐的帽子,所以他忍了。又喝了两口闷酒,子烨还是子烨,还击开始了,只不过变个方式。

“我妹妹跟老太爷的感情好得很,我带老太爷走她是舍不得的。”他一张脸笑得稀里糊涂。

“你们家比我们家大呀!我们这么多孩子,老大都十四了,不能总跟两个妹妹住一间房间!”刘亮说。

丹珏刚刚从厨房进来。她是听到了他们刚才的话才赶过来的。她早就知道在刘亮眼里她的住房条件给她的脸减去了几根皱纹,但她没有料到,在刘亮看来房子比自己漂亮那么多。她喜欢刘亮,但憎恶刘亮的市侩内心。她但愿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份喜欢能战胜憎恶。

“小囡囡,你是不舍得老太爷住到我家去的。”子烨说。

子烨这种替人说话的腔调让刘亮火了。

刘亮说:“住到你们家,也省得你们把脏床 单脏衣服拎来拎去,不嫌重吗?”

“刘亮!”丹珏小声但厉声地呵斥。

子烨到底是陆家骨血,在这种场合还是要体面的。他对妹妹笑笑,表示刘亮不会得罪他,他和她几十年的患难兄妹,什么都有数,什么也离间不了。

子烨说:“我倒是想请老太爷帮忙照管一下家务。但是我们那个居委会不喜欢我们家老太爷。”

刘亮姆妈问:“为什么?”

子烨说:“整天盯着老太爷,连小孩子都汇报他。”

刘亮阿爸问:“为什么呢?”

子烨说:“有一次老太爷跟几个学生说,光学雷锋是学不到真学问的。居委会就到处调查老太爷的背景。你们都知道那些居委会神通有多广大。”

刘亮母亲说:“对呀,居委会是一级组织嘛,就像当年妇救会!”她自己就是这个组织的成员。

刘亮问:“居委会调查出什么来了?”

子烨说:“那你们最好去问她们。反正她们调查过后就不喜欢我们老太爷了。”

刘家的几个人一声不吭。

子烨说:“我们陆家原来是有房产的。我们老爷子为了我母亲把那套房产要回来一部分,调换到这里。所以千万不要搞错,冯丹珏这套房里有一部分是老爷子自己带来的陆家祖产。”

这句话说完,子烨就跟上完一节大课似的,大而化之地跟屋里所有人挥挥手,走了。楼梯上马上就是一串醉酒的脚步,轻轻重重地远去。

等到刘亮和丹珏结束了五天的蜜月,从桂林回到上海,刘亮的三个孩子也就成了丹珏的三个孩子,所以乘着一辆三轮货车搬着所有衣服被褥到了丹珏家。

这期间焉识和学锋关在小屋里,誊写回忆录和书信集。

焉识在大荒草漠上盲写那些稿子时,润色已经基本完成,所以他口述起来特别酣畅淋漓,就像话剧演员朗诵背得滚瓜烂熟的台词。三部书稿的整个誊写工作进行到1986年的7月中旬圆满收尾,一共才用了七个月时间。学锋从杂志社偷运回来十几本稿纸,现在那些细小的空格里填满了字迹,摞在桌上有两尺多高。当天晚上学锋给阿爷和自己来了个庆功会,买了一袋进口巧克力和人头马威士忌。学锋举杯时说:“阿爷,祝这两本书早日出版。”

阿爷问她有这可能没有。

“当然可能!”学锋说。“迟早。这个世纪不行,下个世纪一定能出版。”

阿爷那双视力正在减弱的眼睛转向一大摞稿纸。他不属于下个世纪。

“阿爷侬不相信?”

“我相信。就是等起来很讨厌,对吧?”

学锋想,阿爷等够了。等待某件事发生是难熬的,耗人的,等待把祖母婉喻也关在一个牢里。对于好事坏事的等待都是牢,都会剥夺你的自由 。

这时楼梯上传来三个孩子的脚步声。他们到外面乘凉回来了。刚来时三个孩子跟父亲亲密抱团 ,后来就只是他们三人亲密抱团 了。焉识心情好,打开门对孩子们说:“来,给你们好东西吃!”

三个孩子却不进来,一声不响地站在楼梯上。焉识便以他的大手抓了一大把巧克力,走出门,把巧克力放到男孩的两只手上,要他给两个妹妹公平分配去。

学锋告辞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她走到弄堂里,见刘亮的三个孩子在紧张地交 谈。

“你们没看见他的手?看上去老龌龊!”大妹妹说。

学锋想,老阿爷的手因为高原日晒和几十年生冻疮确实很脏相的。这点不怪孩子们。

“你们知道吗?就是因为他是老罪犯!老罪犯都有一双大脏手!”哥哥说。

“我们不要吃他的糖!”小妹妹口不由心地说。

显然刘亮的父母已经去了子烨家邻里的居委会,搞清了他们亲家公的底细,并跟三个孩子交 了底。孩子们认为不管囚犯老爷爷是什么囚犯,让他们联想到的总是鬼魅陰暗,从这样一只鬼魅陰暗的手上接过的巧克力难免鬼魅。

学锋走过去,一脸的质问:“你们在瞎讲什么?”

三个孩子都看着她,脸上没有表情。背着他们的长辈,他们跟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姐”就做起完全的陌生人来了。两个妹妹都去看哥哥,让哥哥为她们当家。哥哥到底圆滑一些,过了一会儿便腼腆地笑了,话题马上切换。他跟学锋说了一声:“阿姐走啦?”两个妹妹跟着说了声“阿姐再会!”他们知道学锋是老阿爷的人,正如他们的继母丹珏也是老阿爷的人,说老阿爷坏话被学锋听到等于被丹珏听到。哥哥知道他们兄妹是父亲拖来的三个拖油瓶,在继母的领地切不可真实地做孩子,要做父亲的耳目爪牙,处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使冯家天下顺利转换为刘家天下。他们甚至已经看出,尽管他们的继母顶戴这头衔那荣誉,人情处世上是个“没用场的人”。

我想这就是我太祖母冯仪芳说的“没用场”。一般此类“没用场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误以为本事可以让他们凌驾于人,让人们有求于他们的本事,在榨取他们本事的同时,至少可以容他们清高,容他们独立自由 地过完一生。但是他们从来不懂,他们的本事孤立起来很少派得上用场,本事被榨干也没人会饶过他们,不知如何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琐,已经参与了勾结和纷争,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独立自由 。

我的太祖母冯仪芳说陆焉识“没用场”,正因为此。

学锋看见三个孩子回到楼里去了。她远没有想到刘亮的大儿子比她想的要圆滑得多。不止是圆滑,他已经看懂了他们这个新家庭的政治:架空冯丹珏是完成刘家当家的一个重要步骤。也许他不是有心看到这种政治的;家庭矛盾中幸存的孩子都非常早熟,养出一种畸形直觉,他那样做是直觉使然。

他领着两个妹妹上楼之后,把那些巧克力放在继外公陆焉识的门口。

让我来想象一下我祖父看到这些被退还回来的巧克力的感觉。他不相信世界上有不喜欢巧克力的孩子。孩子对他的嫌弃使他在打开的门口站了很久。楼梯上的灯泡本来瓦数就低,又蒙上了厚厚的尘垢,照在七八块包皮着锡箔纸的半圆形巧克力上,在他视力衰退的视野中晦暗地闪光。假如它们没有那一点光泽的话,他就一脚踏上去了。踏上去可能会摔倒。孩子们并没有把这种危险考虑到,他这样猜想着。他弯下腰,脊椎骨和膝盖又噼里啪啦地炸着小鞭炮,替刘亮搬运家具都没有这样响。他把捡起的巧克力放在桌上,发现它们还是软的,带着潮湿的温 暖,形状也变了,孩子们手心上的不舍都留在上面。

这个时候我父母和刘家老少成了死敌,我祖父在两条阵线之间。两条阵线不是争夺他而是推脱他。倒不完全为了房子居住,双方都怕老阿爷那不太漂亮的政治面貌经不住邻居的横看斜瞅。

1990年初春,一个年轻汉子找到我家来,说是要找陆焉识老师。年轻汉子有两个紫红的颧骨,跟老阿爷刚回到上海时的一样。我母亲打电话过去,告诉老阿爷有个姓邓 的人找过他,留了一个在上海的地址。老阿爷按照那个招待所的地址找到了姓邓 的汉子,两人在外面吃了饭。晚上阿爷来到我家,跟父母谈了一会,主要是让他们想开些,别为了陆家房产跟刘家老少计较。我父亲马上说:“我才不会跟你一样没用场!我一定要跟他们搞搞清楚的!”

陆焉识站起身,不再跟儿子理论。陆家到了子烨,总算出了个有用场的人。陆焉识在她孙女我的陪同下下了楼,走到弄堂里他说:“今天来的那个人是邓 指的小儿子,叫邓 三钢。我教他学英文,后来他考上了西北大学。这次他来上海出差。”

我说我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阿爷说:“小三子现在又调回劳改农场里去了。做宣传科长呢。他爸爸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让这个小儿子离开那里,离开得越远越好。他上大学的时候,找的爱人还是农场出去的。最近两人都调回农场了。小三子告诉我,他不会跟城里机关的人打交 道。他只能像他爸爸那样生活才舒服。”

那个大草漠上来的邓 三钢离开上海一个礼拜之后,我祖父陆焉识失踪了。

头天晚上,他的小女儿丹珏和丈夫刘亮吵了一架。为什么吵,谁也不清楚。一般来说,丹珏在做出一步退让时总会抗争一下,吵两句,但刘亮明白她最终自会听话。也许陆焉识是听见了这段争吵走开的,也许他早就蓄谋走开。清晨丹珏从房里出来上马桶间,发现父亲的房门开着,就走进去。一封信留在桌上,是给我的。信非常简单,告诉我他走了,要我转告我父母和丹珏嬢孃,他怕告辞太麻烦,所以没有告辞。以后万一在美国的丹琼嬢孃问到他,替他解释一句。随便怎样解释都行。我猜想是邓 指的小儿子给了他启发,让他意识到,草地大得随处都是自由 。

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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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破颜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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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这都好久了!”焦急的声音一出,却没有干训斥,只有太上皇敢说他两句,此人当然不是什么人都能说的,都能训的,他堂堂天翔的勇王可容不得任何人怠慢。

“来了来了,父王,您看,是陛下的御驾!”南宫千勇兴奋的大叫着。

钟鸣、鼓跃、牛角号轰轰,人人无不急切的迎望着那十二骑御驾,近了,越来越近了。

冷杰与冷夜齐吼,将御驾稳稳停于东城门口,马凳放下,高大伟岸俊美的南宫俊逸最先下得马车,随即转身,伸手双手温柔的将一身红衣的雪儿抱下车来,雪儿之后出来的小人儿,让城门众人惊呼。

“父皇,那小子就是南宫珏,是陛下的儿子,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国舅,相爷,你们说呢!”兴奋的南宫千勇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这还用说吗,那张笑脸明摆在那儿呢,简直让众人看到了一大一小两位天子,当然,这般大不敬的话,只能在心中默念。

“父皇安好!”一声温柔亲切的轻唤出自雪儿之口,更对久候他们的太上皇恭敬行礼。

礼刚行了一半,便被太上皇赶紧扶起,“好,好啊,回来就好啊!”

好,全是好字,一连几个好,都不足以道出此时太上皇心中的那份喜悦与激动。

“皇爷爷安好!”又是一道恭敬的问候,南宫珏更行了跪地大礼,让太上皇老泪纵横,让南宫俊逸与雪儿相视而笑,小家伙一直闹腾,这到了京城不待教她,他倒是无师自通,乖的很呢。

“还有我呢,你该叫我什么?”南宫千勇急切的问道。

刚从地上起身的南宫珏,又行了个弯腰大礼,很是礼貌的叫了声,“王叔安好!”美得南宫千勇半天合不上嘴。

仪仗开道,鞭炮齐响,沿街边人山人海,只为一睹帝后尊颜,更为表达百姓心中的那份尊崇。

帝后与皇子回归,普天同庆,大赦天下,七日后,行封后大典,皇子认祖归宗。

“母后?娘亲,可不可以不叫母后啊,要不就在外人面前叫母后,好不好?”南宫珏苦着一张小脸撒娇着请求着,更懒在了雪儿的怀里,至于小狼傲则舒舒服服的躺在软榻上。

午时的养心殿,一对母子就这般亲腻在一起,有说有笑,有问有答,却被一声暴吼打破。

“南宫珏,你怎么在这儿,你又逃课!”下朝后的南宫俊逸会先来看雪儿,随后再去御书房打理朝事,更听丞相对封后大典所做的一切布置。

“娘亲,您看,他总是吼珏儿,定是想把珏儿吓死,那他就可以一个人霸着娘亲了,真是阴险啊!”南宫珏毫不客气的数落着。

“南!宫!珏!”满目怒视,满目喷火,此时的南宫俊逸真是气的火冒三丈,这才回来几天,就开始逃课,所逃之处,必先到养心殿粘好一阵子雪儿,才心满意足的到别处瞎晃荡,偏偏这个臭小子又长了张好嘴,在外人面前更乖的很,太上皇宠,国舅宠,勇王宠,但凡跟他能贴上边的无不夸这是个世间最好的、最聪明、最上进的孩子。可是,就眼他这个九五之尊的爹爹对着干。

雪儿一声无奈轻叹,几天来的戏码又上演了,她的那番苦心婆心又得再啰嗦一遍,结果每次都是,儿子带着小狼得意而去,男人将她拥在怀中叫苦连连,她更是付出些代价才能哄好大的。

七日后,天翔再次被一片喜悦之海淹没,而此次竟然有来观礼之人,不过,就是岁数小了些。

晨时三刻,钟鼓鸣,禁军开道,内侍引领,出得宫门直奔太庙而去,今日大喜,等不得天亮,百姓就到大街上选好位置恭候着。远处传来幽远的钟鼓之声,就等的人们无不精神奕奕,那是召示御驾已出宫门的声音。

御驾之上,南宫俊逸一身张扬霸气龙袍。今日的主角是雪儿,最耀眼的自然是雪儿,一身红色锦缎华服,袍身、前襟、后身、双袖用金丝绣凤舞九天祥图,在云领、腰间、袖口均以凤纹装饰。裙摆下则以八宝纹,五彩云纹,红蝠纹及灵兽等象征祥瑞的图纹装点。

高贵精致的流云髻上别着金凤步摇,随着雪儿一举一动,金凤腾空而起,尽情的飞舞着。腰间金丝玉带与整套衣裙想得益彰,火红的衣裙衬得腰身妩媚,娇颜越发绝美倾天下。

而在雪儿身边的南宫珏,今日是一身的明黄吉服,紫玉金冠让小家伙的王者气质淋漓尽致。没了往日的假乖巧,更无天真胡闹,那份天生的威严与霸气无需刻意。

旭日如火,冉冉而起,好似故意般,火红之光全数撒进了御驾中,此时的御驾中的三人,在光的映照下,威严高贵受万人仰慕、敬畏,御驾所经之处,无不纷纷跪拜。

当年南宫俊逸登基时,未能在大庙行大礼,而今雪儿替其补上,更是在南宫俊逸的牵领下步入太庙,步上玉阶,共跪于天翔列代先皇及先祖面前。鲜红的凤袍裙摆,真好似凤尾般拖于地,近十几米长。百官由殿内到殿外,依序而跪。

御香案,高香直上,入得云霄,告慰历代先皇,天翔帝已迎回帝后,自此星帝与帝后会将太平与幸福带给这片大陆。

又是一阵响彻天地的钟鼓之声,两人相扶而起,四目相对,双手紧握。

太庙大礼过后,众人便要回到金殿,在那儿帝后要接凤印,更要与星帝共坐龙椅之上,受百官万民的朝拜,整套大典会持续一天一夜,更会欢庆月余。

本以为,自大典后,他们夫妻便可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未曾想,那观礼之人入得宫来,更让以后的日子苦不堪言。那观礼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童言无忌的皇甫琦,他果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亲自跑到天翔来找他的姨姨,还赶上了他姨姨的封后大典。

人既然来了,总不能赶走吧,再说了,谁见过不满六岁就逃家的,还好,小东西精的厉害,威胁了四个禁军一路护其东行,安然无恙的抵达了天京。人是被留下了,平安信也被暗部急急送到了凤栖。可是,当问起小家伙何时走时,一句话,“好不容易来了,短时间内是不会走的,更何况,姨姨给他生了个小弟弟,虽然他怕这个小弟弟更好似跟屁虫似的跟着,那他也乐意。”

晚霞映天,美妙一片,如若没有那暴吼之声,会让人更有心情感叹大千世界的奇妙。

“南宫珏再给我逃一课,我定把你扔回灵山。还有你,小小年纪你就敢逃家,若再不安分,朕一脚把你踢回凤栖!”忍无可忍的南宫俊逸咆哮着,想他九五之尊,真龙天子,能处理妥当那么多的国家大事,天下大事,为何就收拾不了眼前的这两个小东西,每次跟他对着来不说,脸他们夫妻在一起相聚的时间,也要被他们分去,可恶,着实的不可原谅。

自己有个魔头儿子已够让他头痛,这倒好,又来了个粘人精,此次再不出绝招,真会让眼前的小魔王与粘人精吃得死死的。

“呵呵,逸别气了,他们早跑了,而且会安稳好长时间,啊!”雪儿一边抚着男人剧烈起伏的胸膛,一边温柔的劝着,不想,话未说完,人已被男人抱起,大步向内室而去。娇斥声顿时而起,到最后被男人的火热彻底吞食。

眼下趁两个魔头消停之时,他当然要跟自己的女人述情了,他们已经被两个小东西占去了太多的时间。

对于难缠的主,一旦抓住了他们的弱点,那是很有成效的,一连五个月,两个小魔头乖的很。如此长的时间,到让南宫俊逸极为受用,佳人在怀时不用担心被影响甚至不用害怕被打断他们的如胶似漆,而此时的南宫俊逸更是眉眼嘻笑,看什么都舒服顺眼,当然也包括被他恨的咬牙切齿的两魔头。

“姨姨,这回是个妹妹吗?”

“别动,我娘亲的肚子,我准许你动了吗!”

“哼,这是我姨姨的肚子,我就是要摸妹妹!”

“猪头琦,谁告诉你我娘亲的肚子里是妹妹!”

“就是妹妹,我说是就是,姨姨,琦儿从现在起就等着妹妹长大,琦儿要娶妹妹做新娘子!”

“你敢,没我同意你?”

“你们真反了啊,没朕的同意竟敢来闹腾!朕数三个数,不赶紧消失,你们就等着受罚好了!”南宫俊逸霸道低沉的声音,打断先着正叫嚣的南宫珏,更让两人极不满的离开。

没了碍眼的,更将佳人的身边位置腾了出来,南宫俊逸很轻的坐在了雪儿身旁,将其扶到了自己的怀中,一双大掌温柔的抚摸着那已隆起的小腹,南宫珏出生时他不在,此次,他不但在,更要全程相陪,更要亲手迎接他们的女儿来到这个世界。

“你跟他们一样,也开始胡说八道了,谁告诉你的这是个女儿?”雪儿娇斥着,将自己依偎的更深。

“我昨晚做梦了,女儿甜甜的叫我爹爹呢,我敢肯定,这是女儿,不过,我可得看好了。”

“为何要看好了?”雪儿不解的追问着,是因为他们的女儿定会很美吗?

“哼,梦里还有皇甫琦那个小混蛋,他一直虎视眈眈的!我的宝贝女儿,我当然要看好了!”南宫俊逸霸道更逗趣的表情,惹得雪儿娇笑连连。

女儿吗?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是他们的心肺宝贝,都是他们生命与爱的延续。

满目柔情,四目相对,感谢上天注定的这份姻缘,感谢上天让他们相恋相爱更相守一生一世,甚至生生世世,无论来生身在何处,他们的浓情深爱一定会将彼此再次牵到一起,这份情这份爱,源源不息,世世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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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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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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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职小说教学应注重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的论文

全文共 2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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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小说教学中,应从剖析人物、理清情节、分析典型环境三个方面着手培养中职学生小说鉴赏能力,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文学修养和个人素质及小说鉴赏能力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小说教学;人物情节;典型环境;鉴赏能力

现行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要求,中职生应“初步具有鉴别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这也是一个正在成长阶段中的中职生知识日益增多的必然要求。而对于大多数中职生而言,阅读小说仅仅是了解一下故事梗概而已,至于小说如何精彩,人物如何丰满,也只能说出“好”“不错”等赞颂语,再让他具体分析,则不知从何说起;或者学习了几篇小说,也就只能讲出这几篇小说的特色,让他分析没学过的小说,则束手无策。这就归结于他们没有掌握鉴赏小说的正确方法。古人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如果我们在小说教学中,注重教授学生鉴赏小说的方法,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不仅能够鉴赏学过的小说,更可以举一反三鉴赏其他小说,长远考虑,对于提高学生鉴赏小说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观,进而逐步提高写作、观察分析事物等能力,都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小说是一种通过人物、情节和环境的具体描写来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体裁。通过这一概念,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从剖析人物、理清情节、分析典型环境三个方面着手培养学生小说鉴赏能力,效果很好。

一、剖析人物

人物形象是小说借以表现主题的主要因素。人物塑造的关键是刻画人物性格,鉴赏小说,首先要学会剖析人物性格特征。

小说塑造人物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概括地介绍,也可以作具体的形象描绘乃至细节描写;既可以写人物外貌,也可以刻画人物心理活动;既可以描写人物的动作神态和语言,也可以适当插入作者的议论和抒情;既可以正面描写,也可以侧面烘托。

比如《守财奴》中葛朗台这一人物形象,巴尔扎克运用丰富多彩的细节描写,将这一“守财奴”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授课中教师应首先引导学生找出葛朗台富有个性的语言描写。如“两讫了”“公平交易”“向我交账”“这交易划得来”等等,完全出自于一个小资产阶级暴发户之口。另外,“得了,孩子,你给了我生路,我有了命啦;不过这是你把欠我的还了我……”这是他将女儿的继承权骗到手后,情不自禁地欢呼,把自己与女儿的关系看成是一件交易,而一旦交易完成,就迫不及待地撕下了亲情的面纱,其对金钱的占有狂本性赤裸裸地表现出来。其次找出有关葛朗台神态的细节描写。如:当葛朗台发现梳妆匣时的神态,“瞪着金子的眼光”;当葛朗台要骗取继承权,而又未骗到手时的神态:“葛朗台老头的眼光从文书转到女儿,从女儿转到文书,紧张得脑门上尽是汗,一刻不停地抹着”。这段描写淋漓尽致地刻画了葛朗台极端贪婪的性格特征。第三,启发学生找到人物动作描写。要抓住动词这个关键,然后把动作与人物的思想联系起来分析。如:看到梳妆匣时运用了“纵”“扑”“撬”等表示动作的动词。这一连串的动作是葛朗台下意识的行为,因为他一看到金子,便要占有金子,所以本能地反应出一连串抢夺金子的动作。通过以上分析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等描写,使学生清楚地看到葛朗台这个虚伪、凶狠、爱财如命、贪婪成癖的守财奴形象。

二、理清情节

情节是指小说中体现矛盾冲突、表现人物关系、展示人物性格的一系列生活事件。它是表现人物性格的艺术手段,是为塑造人物形象服务的。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是相互依存的,鲜明的人物性格总是依存于生动的、丰富的、真实的情节之中;而人物性格又决定着情节发展的趋向并在其中发展、丰满。同时,情节也是表现主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小说中,主题思想不能依靠抽象的议论,而是通过具体、生动、有联系的情节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理清情节,有助于学生把握小说的主题思想,更进一步了解人物性格。

还拿《守财奴》为例,小说开端就交代了葛朗台的性格特点以及他与女儿的矛盾冲突,接着作者在刻画他爱财如命的性格过程中,描写他与女儿之间冲突的第一个回合:为了占有金子,他不顾女儿的爱情,不顾妻子的病苦,不顾用人的劝说,眼睛里只有金子——梳妆匣。直到听说“太太死过去了”,唯恐失掉太太的财产,他才放开了梳妆匣。葛朗台与女儿之间的矛盾冲突的第二个回合是围绕继承权展开的。葛朗台在他太太尸骨未寒的当天,就迫不及待地提出继承权问题。为了得到继承权,他变得失去了常态,“在女儿面前打哆嗦”;他可以当面撒谎把一个要他命的重大问题,说成区区小事;他同时可以诱以小惠,假意许诺“按月付……大利钱”;他掩盖事实真相,甚至阻止公证人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总之,在他的眼中,“人生就是一件交易”,父女之情、家庭关系、伦理道德,只不过是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而已。要完成这项交易,就要撒谎,就要欺骗,就要玩弄手段,就要不顾廉耻,即使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例外,直到“利用女儿的感情占了便宜”,他才心满意足。通过情节的分析,同学们更进一步认清了葛朗台的性格特点,把握了这一人物形象的社会意义以及小说的主题思想。

三、分析典型环境

典型环境是指人物成长、活动和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地点、周围的情况、条件和气氛。环境描写服从于主题、表现人物性格的需要。它又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指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时令、地理风貌等。如《荷花淀》开头就点明了水生嫂劳动的时间和环境。她把院子收拾得很干净,借着月光编席。她坐在那编成的一片席上,就“像坐在一片洁白的雪地上,也像坐在一片洁白的云彩上”。此处的劳动场面充满了诗的情调。“她有时望望淀里,淀里也是一片银白世界,水面笼起一层薄薄透明的雾,风吹过来,带着新鲜的荷叶荷花香”。这里所写的景物,牵系着水生嫂的情思,情景相生。作者写荷花淀的夜景,写女人月下编席,意为后边情节的展开作铺垫。因为水生嫂等正是出于对祖国美好山河和幸福生活的热爱,才毅然送夫参军,保家卫国。

社会环境就是人物活动、事件发生发展的社会背景、时代特征、社会风貌等。如《祝福》中那“年年如此,家家如此”的年终祝福的气氛,鲁四老爷那阴冷、破旧的书房,柳妈的愚昧迷信,鲁家对寡妇的鄙视,鲁镇人与人之间毫不关心的冷漠关系,构成了一幅当时的社会风俗画。在这风俗画里,无不笼罩着封建礼教的浓重阴影,为悲剧人物祥林嫂设立了一个冷酷无情的典型社会环境,把她一步步逼向生活的尽头。这也使小说中的人物与主题更典型,更具有普遍意义。

教学中引导学生从以上三方面鉴赏小说后,还应注意启发学生认清人物、情节、环境、主题之间的关系。当然,如果对某部小说作全方位的鉴赏,还需从结构、文学语言、艺术表现等诸多方面进行细致分析,这样才能全面把握小说的精到之处。

综上所述,在中职小说教学中引导学生从人物、情节、环境的具体分析中不仅得到了小说的主题,更有助于提高中职生小说的鉴赏能力,同时还可以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个人文学修养和基本素质,对其一生而言,将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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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滴星球奇妙旅行小说

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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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所生存的宇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由浩瀚无垠的十维平行宇宙组成。在这样的宇宙里,各星球像浮游的小岛一样在宇宙这个大海里漂移。地球人类并不是宇宙的孤独者,也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

第一章 接受邀请

“叮铃铃”一阵闹钟响起,千子星不耐烦的伸手扣住闹钟,小声嘀咕着说:“哼,今天是星期天啊,这么早就起床!我再睡一会!”继续蒙头大睡。人物介绍:千子星,女孩,地球村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善良,酷爱阅读,尤其是外星球探索,总有奇思妙想。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又是谁呀!”“请问您是千子星吗?”千子星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一字一字的蹦,还夹杂着嗡嗡的机器声。千子星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她打开门,大吃一惊,只见外面是两个陌生的人类,确切的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同于人类的人类,男的身材高大,穿着一身蓝光盈盈的衣服或者说是铠甲,长得面目很英俊,但有一双像荷兰兔一样长长的耳朵。女的则是一身紫光铠甲,身材高挑,也有同样一双长耳朵,他们看起来都很和善。

“你们是——”子星不敢确定。

“哦,我们是来自第二平行宇宙水滴星球上的两名特侦员。你不是填写过一封《我要去外太空》的愿望调查表吗?”那个男人说。

“啊,水滴星球,这是真的”千子星想,“真的有外星人啊!”她急忙回答:“是啊,是的!”

“恭喜你,”那个女特侦员说,“你的特点完全符合我们星球的条件,我们邀请你去我们星球游玩,你好,我叫多咪,他叫贝罗恩。”

“太好了,”千子星跳了起来,“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我们怎么去呢,是不是离这很远?”

“是很远,但我们通过时间黑洞,再坐上312穿梭机就是你们说的宇宙飞船,一会儿就能到达。”多咪说。

“谢谢你们,那还等什么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快出发吧!”

第二章 水滴星球做客

312穿梭机体型像一个大飞碟,能装载下千子星奶奶家的整个院子。里面各种按钮和屏幕交错闪烁,只见多咪按了一下红色闪光灯,大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像液体水珠一样的星球,缓缓转动,“那就是我们的家”多咪说。

“太漂亮了!”

“是啊,这个宇宙大家庭里有各种各样的星球,我们马上要离开太阳系银河系,出发到水滴星球了。”

千子星一阵眩晕,多咪说:“小心点儿,速度太快了,马上就到。”过了一会儿,屏幕上的闪烁停止,仓门打开,千子星在多咪和贝罗恩的陪伴下走下悬梯,眼前一亮,放眼望去:各种各样没见过的高大植物,一片片水果和蔬菜的“森林”,像童话世界一样展现在你的面前。向日葵高得像一棵大树,葵花盘大得像雨伞。苹果大得像灯笼,有的植物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在这里,你想到的和想不到都应有尽有。 千子星目不暇接,一边走一边看,他们的空气里飘散着五彩的泡泡,是靠那么多五光十色的植物生长起来的,每一个泡泡破裂,散发出优雅迷人的香气,让人陶醉。“我真应该带一部照相机,把这里的美好带回地球去!”

第三章 自由的生长

千子星看到有很多像多咪和贝罗恩一样高大的外星人,穿着各色的铠甲在忙碌着。她忍不住问“多咪,你们的星球这样美丽是怎么形成的呢?”“哦,这里是失重条件生长的,没有狂风暴雨的袭击,阳光充实,养分充足,植物可以充分生长,所以果实才大得惊人。主要的是我们从不去毁灭什么建造什么,不去破坏生态的平衡,让各种植物,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去生长,就会得到这样美丽的世界,就会得到神奇的种子。”说着,多咪摘下一颗闪闪发亮的种子,放在千子星的手里,“你看,那大大的花冠就是我们的房屋,那片大大的叶子就是舒适的床,就连我们的衣服也是不同的植物做的。”千子星珍惜的捧着手里的种子,她想,我要把它带回地球去,把我们的星球建设得富饶、发达。

第四章 神奇的交通工具

“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呢”这是千子星的疑问。这时,贝罗恩说:“你一定希望知道我们是怎样生活的吧,来吧,坐上我们的巴士吧。”说着,他打了三声长长的口哨,一会飞来一排三只戴着蝴蝶结的大鸟,它们显得很高傲,像是只有高贵的人才能骑上它们,多咪和贝罗恩分别骑上各自的鸟。千子星立刻说:“你好,我叫千子星,是来自地球的人类,来你们星球做客,麻烦你带上我,去观赏一下你们美丽的星球吧!”这只大鸟好像听懂了,马上驯服的飞到千子星身边,放下翅膀,让她稳稳的坐上来,他们就高高的遨游在天空,尽情的欣赏着各种各样的美景!千子星想,回到地球我也要发明一种这样的交通工具,让人们自由自在的飞翔!

第五章 尾声 回家

一天转眼就过去了,千子星恋恋不舍的向水滴星球的人们告别,“再见多咪!再见贝罗恩!”

“再见子星!我会想你的,你们地球人智慧又有爱心,我相信有你们这样的人类,你们的星球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是的,一定会!”

她又坐上312穿梭机,一阵摇晃。

“咚”的一声,千子星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原来在自己家的床上,那刚才难道是一场梦吗,关于水滴星球的一切,可能是吧,因为穿梭机和外星人都不见了。

可是千子星回头一看,书桌上摆放着一包七彩花瓣的种子,正闪烁着光芒。这真是一次奇妙旅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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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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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并不平凡的故事……也许没有大海,那就没有了这个不平凡的故事。正因为有了大海,才有了这平凡的渔夫,才有了这硕大无比的鱼;才让渔夫钓上了这条大马哈鱼,但却在海上与其搏斗了三天三夜才把它杀死,接着却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哈鱼只剩下又粗又白的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仅仅是—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然而在这个颇具悲剧色彩的故事中,却折射出一位“英雄人物”——渔夫圣地亚哥。

他连续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在别人看来,他是失败的。一个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个、真正的渔夫吗?而他却还在第八十五天出海捕鱼。他从未放弃,即使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佩服吗?古时愚公移山,他明知道开山挖石并非易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为之的事情,这需要自己的子子孙孙一代代不懈地做下去,可他仍坚持带着子孙一天天去移石。愚公不也“知其不可为”,却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了吗?天帝最后感其诚,命山神搬走了山。连古时一位九十多岁的老翁都如此,我们不是更应该如此吗?如今的中学生,兴趣倒是挺广泛,学这又学那,可几乎每次都是“三天打鱼,四天晒网”,总半途而废,他们缺少的不就是像圣地亚哥和愚公一样的毅力吗?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峰,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人生谁能没有失败?就像人学走路,也得有过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人才能学会走路。失败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有人因为害怕失败不敢追求成功,这就是弱者。在弱者面前,失败是倾覆生活之舟的波涛,波涛越大,他就越容易被吞噬。但我相信每个向往成功的人都不希望自己是弱者。

作为一位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而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老人与海》给予我们的启示实在太多太多。它确实是—部好书,—本让人受益终生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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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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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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