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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合集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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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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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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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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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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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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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水浒》,你或许会认为:“不就是一本打打杀杀的小说吗?有什么好看。”其实不然,这本书虽大部分是写好汉打斗情节,但展现给读者的是好汉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好汉虽也粗鲁蛮横,但他们心里始终坚守替天行道的原则;好汉虽对__臣冷酷无情,但对民对友忠心耿耿。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对起义好汉的赞扬,写的是百姓对北宋腐朽社会的愤恨。

《水浒》作者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全书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题材,但也可说故事情节是围绕“侠义”二字展开的。我深深敬佩梁山好汉的侠义之情。

侠义可分开理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就是“侠”;待友真挚忠诚就是“义”。梁山好汉敢于挑战黑暗势力,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这就是“侠”;他们兄弟之间真心相待,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这就是“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宋江了。要论本事,在108好汉中,宋江是绝对排不上名次的。要论智慧,他又比不上吴用、公孙胜。可就是这么一个似乎无能的人,竟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字:“义”。宋江的义不单单只体现在对待兄弟上,对任何一个陌生的人,他都能仗义疏财,这确实让我佩服,这也让梁山好汉佩服。他的“义”让众人折服,他的“义”让他当上了梁山首领,他的“义”让他的名垂千古。

北宋社会黑暗,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梁山聚义,使得“侠义”之情流传千古。然而这也只是流传。当今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美好。难道只因为这样就能只让“侠义”之情流传而不传承了吗?或许有人认为如今社会用不上这种精神。的确,现在有很多人都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可是贫困山区的人民呢?那些饱受灾害地区的人民呢?生活幸福的人应帮助不幸福的人幸福起来,这就是“侠义”!侠义不单单只是这样:不随地乱扔纸屑是侠义,孝敬父母是侠义,承担责任是侠义。侠义并不是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它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是侠义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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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结局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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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据说胡八一和雪莉杨在一起了,两人结婚还生了胖小子,胡八一这一行,不仅探索了奥秘还抱回了一个媳妇也是值了。

作者简介

张牧野天下霸唱,本名张牧野,天津人。2006年,天下霸唱这个名字首先在网络上蹿红,随之出版的悬疑探险小说《鬼吹灯》系列成为读书界持续5年的畅销神话,天下霸唱从此成为国内最畅销最令人瞩目的作家之一。此后,《谜踪之国》系列与《贼猫》相继出版,又以他天才般的非凡想象力及驾御文字讲述故事的完美技巧与文字张力,持续畅销热销并受到海内外千万读者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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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太子妃升职记小说:杨严结局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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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不仅火了太子盛一伦和太子妃张天爱,九王的小跟班杨严凭借逗比耍宝的性格,和剧中暗着恋明着恋太子妃的“超级云备胎”九王之间过于亲近的行为举止,让不少少女粉直呼好暧昧好粉红。有不少网友就开始好奇杨严的结局是什么,杨严和九王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吗?杨严喜欢九王吗?

杨严或许真的能拯救可怜的小备胎九王满足少女粉们的幻想吗?

剧中杨严的扮演者是在未出演太子妃升职记之前,就已经在网上小有名气的“国民校草”郭俊辰。在未出道时,郭俊辰因其清秀靓丽的长相就受到了主流平台的关注,这次在剧中郭俊辰他一改往日清新活力的十八岁阳光少年形象,在太子妃升职记中化身的逗比耍宝的九王小跟班,杨家将军之子。

郭俊辰的喜剧潜能分分钟就被发挥出来,在与太子妃的对手戏处处体现逗趣可爱的一面,收获了不少少女粉的喜爱。郭俊辰因自带可爱表情包的搞笑天赋被称新一代萌神,超高颜值被网友称:嫩得掐出水来。有的网友评论:杨严的招风耳很可爱、现代装比古装帅、清奇可爱、好帅,嫁给我吧!

据悉,《太子妃升职记》是郭俊辰的第一部作品,杨严这个角色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剧中杨严逗比耍宝的角色形象与平日里本人的生活形象截然不同。郭俊辰饰演的杨严不仅轻功了得,和女主还是非常投缘的吃货CP,两人间的台词雷翻观众,两人一起深夜吃桂花糕,翻墙爬树等桥段中,郭俊辰表现抢眼,搞笑十足。

在最新播出的剧集中杨严更是为了满足太子妃张芃芃想吃鸭脖鸭翅鸭架的心愿,大半夜冒险潜入太子妃的宫中,为太子妃千里送鸭脖,两人蹲坐在椅子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吃特别辣的鸭脖,辣得杨严和太子妃张芃芃又蹦又跳,这一幕逗笑了不少观众,观众直呼:杨严太仗义了!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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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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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即使失败,也要成为一名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与大马林鱼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以及一段骨骸。

“然而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在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为了牺牲者,鲨鱼来到后,老人和大马林鱼一样,同样成为了牺牲者。老人与鲨鱼间的搏斗,正是老人的意志和一切强大的敌对力量抗争,而鲨鱼则化身成为了敌对力量的代表。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老人的意志。老人圣地亚哥虽然是一位失败者,但是他敢于同恶势力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了英雄。所有东西都注定会毁灭,只有你的行动才是永存的。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者!

在生活中,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磨难。我们也许会因为难题而退缩,我们也许会因为落后的成绩而气馁,我们也许会因为考试而烦恼。这些小小的挫折不值一提,却往往成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有些人会像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追越极限,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即使失败了,也问心无愧。因为你做出了行动,你就是一个成功者!有些人却没有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失败和挫折,而是得过且过,最终被命运从成功的行列中抹除,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人。鲨鱼或许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毋庸质疑的是,老人也是一位胜利者,他始终知道这伟大的“杰作”是属于他的。他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投降和妥协。我们也需要具备这种敢于同命运抗争的勇气。在任何时候,都把失败看成一种磨练,让它成为我们垫脚的基石,来攀登更高的山峰,挑战自我,直面缺陷,超越极限,你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英雄!

在人生的旅途中,哪会少得了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人总会摔倒,只是看你能否重新爬起。是否还能勇敢地去面对,成功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了失败,才会体验那成功的来之不易。只要你用一颗顽强的心去对待,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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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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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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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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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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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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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好,旧时光》(又名:玛丽苏病例报告)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主要讲述了余周周童年、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编辑推荐

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人的成长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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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万人豆瓣读书网友五星评价,国内原创青春类图书评分排名第一,最好的青春共鸣文本。

《时尚》《精品购物指南》《三联生活周刊》《北京青年周刊》《外滩画报》《风尚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浙江音乐调频、四川岷江音乐台、上海故事广播……全国数百家媒体全面推荐!

《萌芽》主编赵长天真诚推荐:“文学的作用,很重要的是引起心灵的共鸣,这不是一本哗众取宠的读物。记录下个体生命的履痕,从某种意义上,比记录重大事件更有价值。”

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这是一部有关岁月的童话,这里有关于回不去的小时候的伤感,也有陪你到青春最后的感动。

《你好,旧时光》收获了无数赞誉,积累了堪称奇迹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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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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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沉默羔羊》是2013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托马斯·哈里斯。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史达琳从上司那儿接受了缉拿性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的任务。为了了解案犯的心理,她向邪恶的天才莱克特医生寻找线索,与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展开殊死捕斗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在马库斯饭店,一名客房服务员手推车子从走廊厚厚的地毯上走过。

来到91号套房的门口时,他停了下来,弯着戴手套的手指在房门上轻轻叩动。他侧过头听了听,里面传出来音乐声——是巴赫的《二部和三部创意曲》,由格轮-古尔德演奏钢琴。他再次叩门以便里面的人能听到。

“进来。”

那位鼻子上缠着绷带的先生身穿晨衣,正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东西放在窗子边。酒拿过来我看看好吗?”

服务员把酒拿了过来。这位先生将它拿到台灯下面就着光看了看,又将酒瓶的瓶颈子在脸颊上碰了碰。

“打开来,但留那儿先不要放冰块。”他说着就在帐单的底部很大方地开出了一笔小费。“我现在还不想喝。”

他不想叫服务员将酒递给他喝——他发现那人的手表带的味道实在难闻。

莱克特医生的心情极好。他这一周过得很不错。新的形象就要成功地出现了,脸上几个小小的色点一褪干净,他立即就可以取下绷带,摆好姿势来拍护照照片。

实际的工作他都是自己在做——往鼻子里注射少剂量的硅酮。硅酮凝胶这东西并非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得,但皮下注射液和局部ma醉药奴佛卡因却是的。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他上医院附近一家生意很忙的药店,从人家柜台上偷了一张处方就走。他用打字员用的改正液将合法正规医生那鸡爬似的字涂掉,然后对那张空白的处方单子进行翻拍。他开出的第一张处方,内容是他偷来的那张上的,他又拿回去还给了那家药店,因此人们发现并没有少什么东西。

他精细的五官上出来的那种粗汉似的效果并不让人满意,而且他也知道,一不小心那硅酮还会移动,不过这事儿等他到了里约热内卢就没问题了。

当莱克特医生刚开始被他的嗜好所吸引的时候——那还是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以前——他就已经为自己有朝一日可能要亡命国外作了准备。在萨斯奎哈纳河岸的一个度假村的墙壁里,他放了钱和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一本护照以及他为拍护照照片用过的一些化妆辅助用品。护照到如今是已经到期了,不过很快就可以重新更换。

因为他更愿意在胸前挂着块大大的旅游徽章夹在一群人中间通过海关,他已经报名参加了一个名字听起来很吓人的“壮游南美”的观光团,该观光团可以带他远至里约热内卢。

他没忘提醒自己以已故劳埃德-威曼之名开出一张支票付了饭店的帐,余下来五天的数额,他就让支票进银行从里边慢慢地走,他没有将美国捷运公司的信用卡送人电脑。

今天晚上他正在赶拖下来没有写的几封信,这些信他得通过轮敦一家转邮服务机构寄到收信人手上。

首先,他给巴尼寄了一笔慷慨的小费并短笺一封,感谢他在精神病院时给予他的诸多关照。

其次,他给在受着联邦政府保护的弗雷德里克-奇尔顿医生写了一封短信,信中暗示近期内他将去拜访奇尔顿医生。拜访之后,他写道,医院要给病人喂些什么,明智的做法是将指令刺到奇尔顿的额头上,这样也省却了文书的工作。

最后,他给自己倒上一杯巴达德蒙特拉谢白葡萄美酒,然后给克拉丽丝-史达琳写道:

嗨,克拉丽丝,羔羊停止尖叫了吗?

你还欠我一条消息呢,你知道,而我想要的就是那消息。

在国内版的《时代》周刊或任何一个月的第一期《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登则广告都很好。最好在《中国邮报》上也刊登一下。

如果你的回答既肯定又否定,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羔羊目前是不会再尖叫了。但是,克拉丽丝,你是以那地牢的种种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可衡量自己不能太苛刻了;要获得神圣的宁静,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去争取。因为鞭策你前进的是困苦,看到困苦,困苦就不会有尽头,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我不打算拜访你,克拉丽丝,有你在,这个世界更精彩。务必同样善意地待我。

莱克特医生用钢笔碰了碰他的嘴唇。他看看外面的夜空,笑了。

我现在有窗户了。

猎户星座此时己出现在地平线上,它的附近是木星,二千年之前再不会有比这更灿烂的时刻。(我不打算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那星有多高。)但我希望你也能看到它。我们的一些星球是并没有什么两样的。

克拉丽丝。

汉尼巴尔-莱克特

在遥远的东部,在切萨皮克湾海岸,猎户星座高悬在明洁的夜空,星座下面是一座很大的老房子,其中有一间房间的炉火已经封好准备过夜,火光却因为烟囱之上风的吹拂还在轻轻摇曳,在一张大床上是不少条被子,而被子上被子下又是好几条大狗。被子下面另外还有几处隆起,那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诺伯尔-皮尔切,四周这光线叫人无法确定,但是,枕头上那张在炉火光映照下如玫瑰花一般的脸,却无疑是克拉丽丝-史达琳,她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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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考语文小说鉴赏常识_解析

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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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从1924年开始小说创作,《老张的哲学》、《二马》是他最早的长篇小说。《老》取材于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北京,描写恶棍拆散两对青年的爱情,揭露社会的黑暗;《二》描写马氏父子在伦敦的生活,显示海外华侨受人歧视的处境;作者这时的创作追求幽默,不免影响了作品的思想意义。《离婚》是老舍在1933年创作出的长篇小说,描写反动政府公务员的灰色生活,暴露出官僚机构的腐败;作品中的幽默不再只是笑料,而是有助于塑造人物形象,表达主题。《月牙儿》是老舍短篇小说中的名篇,描写母女两代受生活逼迫堕为暗娼的悲凄遭遇,特别是天真无邪的女儿也遭沉沦毁灭,是对旧社会的血泪控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是老舍的两部长篇代表作。《骆》的主人公人力车夫祥子,本来纯朴善良、勤苦耐劳、坚韧要强,在多次残酷打击下走上了堕落毁灭的道路。这个典型形象的塑造,揭露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暗示了个人奋斗道路的不通,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四》以祁家祖孙四代为中心,兼写他们居住的那条小胡同的各户人家和各种人物,反映出北京市民在沦陷期间经受的深重苦难,歌颂了富有民族气节的人物和参加抗日斗争的青年,鞭笞了媚日附敌的民族败类。老舍的作品,历历如绘地展现出城市下层居民的生活情景,运用北京口语精确流畅,确立了他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位置。

叶圣陶的小说有不少取材于当时的教育界。《潘先生在难中》描写一个卑劣畏怯、毫无原则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他为躲避灾难,百计适应环境,阿谀反动军阀,揭示出当时一些知识分子朝不保夕的遭际和卑微苟安的心理。《多收了三五斗》,揭示出旧社会农民丰收成灾的悲惨命运。《夜》描写女儿女婿都被反动派杀害的老妇人的凄惨处境,塑造了一位由恐惧、悲痛到愤怒、觉醒的烈士母亲的形象。叶圣陶的作品具有朴素自然的风格。

赵树理的小说多写解放区农村生活。《小二黑结婚》描写一对青年男女为争取婚姻自由而和恶霸、和家长进行的斗争,反映了农村的变化。《李有才板话》塑造出具有社会阅历和斗争经验的农民歌手李有才的形象,立场坚定、朴实深入的农村干部老杨的形象,和顽固反动、凶狠狡诈的恶霸地主阎恒元的形象,反映了减租减息中的曲折过程和复杂的阶级斗争。赵树理的作品具有浓郁的陕北乡土气息。

丁玲的代表作是《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这部长篇小说,描写桑干河畔暖水屯的土改斗争,塑造了大公无私、逐步明确了思想、果敢进行斗争的村党支部书记张裕民的形象,朴实憨厚、终于站稳了立场、勇敢进行斗争的农会主任程仁的形象、和奸诈狡猾、抗拒土改的恶霸地主钱文贵的形象,反映了土改斗争的尖锐复杂和农村的巨大变革。作品具有浓厚的陕北生活气息。

周立波的代表作是《暴风骤雨》。这部长篇小说,描写松花江畔元茂屯的土改斗争,塑造了赵玉林、郭全海这两个勇敢朴实、不怕牺牲的前后农会主任的形象,肖祥这个久经锻练、思想成熟的工作队长的形象,反映了土改斗争的尖锐激烈和农村的巨大变革。作品具有浓厚的东北地方色彩。

孙犁的短篇小说以写冀中农民抗日斗争著名。《荷花淀》、《嘱咐》两篇小说,塑造了水生嫂的鲜明形象。她勤劳能干、坚贞勇敢,先和妇女们组织起水上游击队打击日寇,后又驾着冰床送抗战八年刚回家一夜的丈夫去参加解放战争。这个典型形象的塑造,表现了妇女和男人一样支撑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作品语言优美,情景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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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欢乐颂关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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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欢乐颂2》将会把小说里的内容全部都拍完,那看过原著的同学大概就知道第二季的剧情走向了。不知道在原有的基础上,编剧还会有什么惊喜给我们。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欢乐颂关关小说结局,欢迎阅读参考!

欢乐颂小说大结局

1、安迪怀了包奕凡的孩子,最后和包奕凡领证了,包母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奕凡,最后被包父给气死了。

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3、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4、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应勤一开始嫌弃邱莹莹不是处抛弃她,后来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了就去找邱莹莹,两人被相亲女打伤,最终在一起了。

5、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警察谢滨,谢滨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后来被曲筱绡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雎尔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滨,导致关雎尔和谢滨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滨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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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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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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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完美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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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2分钟,3分钟......

正在阿紫和阿蓝静静地瞪大双眼等着灰飞烟灭时,他们不约而同地看了脚下,哇怎么回事呀?原来,他们并没有如歌谣里所说的华丽丽地灰飞烟灭,相反他们飞了起来!

--哇噻!阿蓝,你看,我们在飞耶!从来没有飞过耶!呵呵呵!

--对啊!我们没有死啊!阿紫,这是什么情况啊?

--不清楚,也许那个歌谣是唬人的呢?

--或许吧!

他们飞啊飞,飞啊飞,飞了好久,来到了一个地方。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碧水清山,泉水潺潺,阳光柔和,小鸟鸣叫。多么闲情逸致的一个地方呀!好神奇啊,阿蓝。此时的他们已经降落到了地上,贪玩的阿紫东摸摸西望望。欢迎来到‘别去5厘米王国’,我们的国王特意邀请你们来,请跟我走!一只长着两颗大大的门牙的小松鼠对他们说。相同地,它也很小很小,仅有1。5厘米高。好奇的阿紫和阿蓝紧跟着小松鼠走。他们周围都是一些奇花异草,在球球小妖古里从来没有见国,阿蓝趁阿紫和小松鼠不注意使,摘下一朵粉色的,嫩嫩的花朵,放进口袋里。好,到了!你们进去吧!国王规定,我只能将你们送到这儿!OK!祝你们好运!拜!话饮刚落,可爱的小松鼠就消失了。真是个奇怪的地方!阿紫说。

阿紫和阿蓝缺少了小松鼠这个引路者,就变回了路痴。没办法,阿紫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只能做出头鸟,走在阿紫前头。

--哇!阿蓝,你看那是什么呀!闪闪亮的!好美哦!

--大概是露珠吧!你看它透明的,还一亮一亮的。

(大殿上)

阿蓝:你是谁?怎么和我们长的一样啊?

国王:我就是你们的长老,你们的长老就是我。

阿紫:不可能的!长老怎么会是别去5厘米王国的国王呢?

国王:这就由不的你们了。你们好大胆子,竟敢挑战5厘米咒语。

阿蓝and阿紫:你说什么,我们听不懂。

国王:不错。的确挺有默契,不过你们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哈哈哈!

(雪地中)

大雪在不停的下,东北风在不停地刮,阿紫和阿蓝艰难的地爬在雪地上。国王说,只要他们俩坚持走过雪地,就告诉他们5厘米咒语的背景。阿蓝!你还好吧!恩。。。。。。阿紫,你冷吗?不冷!沉默又回到了他们身上。他们实在累的走不动了!快看!绿色!阿紫,我们快到了!加油啊!恩。。。。。阿紫有气无力道。越到目的地,风雪越大,刮得他们都站不起来,雪都积到了他们的腰上,而他们却仅穿着很单薄的衣物。啊欠!阿蓝,你没事吧?没事!就是在那一瞬间,风停了,雪停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挂在天边,依旧是蓝天,依旧是白云。正当他们忘情的陶醉其间时,一道旅风将他们带到空中。

(地球小妖谷里)

旅风过后,阿蓝和阿紫已坐到了长老家,就是那个创造了5厘米咒语的长老家里,家里有条不紊的摆着一张床,一个躺椅,一个书架,一张桌子及几个椅子。

--阿蓝,阿紫,来,过来,坐在椅子上,其实5厘米咒语只是一个传说。我仅不过拿它来吓唬一下你们,没想到,真吓到了。其实,我是一个妖怪,但从来没有做过坏事。我来到这个地方,很羡慕你们,想和你们的祖先做朋友,可你们祖先却远离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他们之间的情并不是真的。所以,我很生气,也很难过,于是便产生了5厘米咒语,直到你们渴望做朋友而违反了这个咒语,从雪地中我也看到了你们彼此之间心的距离。我现在感到很后悔,我马上就撤离这首歌谣。

听完这些,阿蓝和阿紫相视而笑。他们经历了神奇的一次旅行,知道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认识了一个妖怪的朋友,换来了地球小妖谷的美好和幸福。

其实,5厘米的距离,仅是心和心之间的距离。人很多时候都是孤单的,但却又无时无刻寻找心灵依偎的温暖。只要过了5厘米,这心与心之间便再没有距离,留下的是一片美好的幸福。

[完美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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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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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听信了老公的话不去工作,导致陈俊生跟他离婚,她自己本身有责任,但是过错更多是在于她的另一半身上,不是陈俊生说让他在家好好做全职主妇的话,她能有今天不思进取的样子?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吃多了会胖,安逸了就怎么舒服怎么来,为什么还有人说就怪她自己自作自受?说到底男人要出轨怎么也要出轨,不出轨,即使你一直在家呆着也是不会出轨的。

陈俊生这种男人其实娶谁,他都不会快乐,谁都不会幸福。这种男人超级多,可他们自己却没意识到出轨都是自己的原因。这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剧,安全感是家里的亲人,卡里的余额,身边的朋友和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勇气。

在《我的前半生》最新剧情中,唐晶和贺涵的感情正式宣告结束。唐晶和贺涵的关系正如薇薇安说的那样,在一起那么多年还没有结婚那问题自然是出在了自己身上。两个同样冷静骄傲的人,原本的关系就显得有些若即若离,再加上唐晶的安全感极低,贺涵也不可能时时妥协。两人的感情终究是一团迷雾,没有人知道自己还有多少个十年来耗,所以虽然不曾说出分手,但是无论是亲近的人还是他们自己都明白这段感情结束了,即使不舍,但结束就是结束。

贺涵和唐晶的分手虽然令许多网友感到非常可惜,但是却是在情理之中的,唐晶和贺函这样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两个人,而且两人也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但是都不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在唐晶贺涵分手之后,贺涵也被离婚之后罗子君的坚强所打动,贺涵更是想把罗子君培养成第二个唐晶。贺涵和罗子君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从对方身上学习了很多,最后两人喜欢上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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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项链结局续写

全文共 2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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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是假的?......珍妮,你..你没在开玩笑吧?怎么会呢..?路瓦栽夫人惊诧的问道。

“对不起,我的朋友,我欺骗了你,都是我的错啊!......”

“哦,不,珍妮,这不可能,不可能的......我们什么都不说了,这一切真的太突然了,我需要冷静......”

“好吧,我们去那家咖啡屋坐坐吧!”

时光咖啡屋内,小提琴悠扬的奏令人心醉的音乐,萦绕在所有回忆者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佛来思节夫人和路瓦栽夫人坐在落地窗旁的木桌前,咖啡冒着腾腾的热气,阳光柔和的洒在桌面上,好一幅美丽的久友相会图啊!多么祥和啊!可谁又能知晓在这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呢?就现在两人沉默不语,而内心又会有怎么的挣扎与苦楚?

音乐终了又开始了新的一曲,一直这样重复着,不曾停止,佛来思节夫人和路瓦栽夫人的思绪也一直停留在10年前。项链,项链!是这两个人一直呆在痛苦中,一直......

路瓦栽夫人打破了沉,:“珍妮,这十年里,我一直在为这串项链付出,它榨干了我十年的青春,我常想,如果没有这场舞会,我现在会怎么样?如果当年没有那样不安的狂想会怎么样?生活,真是神奇,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会是什么滋味。”

“哦,我亲爱的朋友,我真的很抱歉。”

“不, 你没有错,你更不需要自责,这些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更应该谢谢你,谢谢你的项链,是你,让我拥有唯一一次做贵妇人的机会,让我此生有一个机会享受上层社会,同时让我明白了我的天真和虚荣带给我的伤害。”路瓦栽夫人极力掩饰内心的波澜平静的说。

“亲爱的路瓦栽,你应该恨我,恨我的虚荣枉费你十年的青春!”佛来思节夫人哽咽的着。

“不,如果我不幻想生活在富贵的环境,幻想嫁给一个有钱人,幻想跻身上流社会,我的生活就不会这样,我就不会去参加那场令我陶醉一时遗恨终生的华丽舞会,也就不会付出十年的青春弥补这个错误,不会的一切都不会的。”路瓦栽夫人再也无力掩饰内心的波澜,啜泣的说出了这十年的感悟。

“可是,我更应该告诉你真相的,如果当初我告诉你那是假的,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了。”

“不,你错了珍妮,丢项链是偶然的,却也是必然的,即使不是项链还会是其他的,我只是一个下层社会的人,根本就不该迷恋上层社会的生活,那根不就不属于我,这十年里我明白了很多,有些东西,是你的无论怎样终究都会是你的,纵使你在天涯海角,它都会在那等待你的到来,而不是你的,即使付出一切,纵近在咫尺,也不过是一场空而已。”

“是的,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可是有些错并不是你一个人就能造成的,我...”

“珍妮,我们不要再说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了,别多想了 ,我们还是回家吧。”

走出咖啡屋,佛来思节夫人走向富人区,路瓦栽夫人则走向相反方向。

“这能是谁的错呢?谁都向往富人区,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住的,生活,是一个品味人间百态的过程,物质不过是用来决定环境的,如果心灵都被物质占领了,那么即使活着又能怎么样?还能在拥有什么 ?”路瓦栽夫人边走边想。

路瓦栽夫人推开屋门,路瓦栽先生正在帮别人誊写书稿,路瓦栽夫人走近他,告诉他今天发生的一切,他依旧很平静,放下笔,用极其平淡的语气告诉路瓦栽夫人关于那串项链的真实故事:“其实,夫人,那串项链一直都在,你还给佛来思节夫人的项链还是她原来的那一串。”

“啊?怎么会?那一串不是丢了吗?亲爱的,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

“那串项链一直没有丢,舞会结束后,当我给你披上衣服时你很快的躲开,我那时就知道你还很迷恋上层社会的生活,所以我决定,打破你对上层社会的迷梦,因为那毕竟不是属于我们的生活,我们都只是普通人,我原以为那场舞会结束后,你也会结束对上层社会的迷恋,可是你没有,所以我能这样,梦,究竟是不能容下现实的。”

“不,你怎么这样,你知不知道这样对我很不公平,为此,我付出了十年的青春。”

“不公平,是很不公平,我也知道你一直希望活在上层社会,我又何尝不想?我一直很努力的工作,可是无论我怎么做,你都瞧不上,我承认,你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你比很多活在上层社会的贵夫人漂亮,你总是埋怨命运不公,可是生活是现实的,我一直希望你从迷梦中清醒,但是你却越睡越沉,我也不忍心将你叫醒,只是为了未来我不得以而为之,因为我害怕这样,你会在灯红酒绿的迷梦中付出更大的代价。”

路瓦栽夫人早已泣不成声,一天,仅仅一天,就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她又怎能接受?路瓦栽先生从抽屉中取出那串炫目的钻石项链,挂在路瓦栽夫人的脖子上,路瓦栽夫人眼里闪出欣喜的光芒,但随后又黯淡下去,悲伤地说:“可是,我已不再年轻,这串项链再美,对我也没有了任何意义。这十年里,我为此付出了很多,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残忍?现实生活达不到那个层次,连梦你也要打破,你太残忍了!”路瓦栽夫人歇斯底里的大喊。

“是的,我很残忍,很无能,但我不希望我们为此付出更多,每当你在梦中哭泣,我就会更加后悔不能给你一个你想要的生活环境,可是,我真的已经尽力了,这十年里,我也不比你轻松......”

“不要再说了,我知道这十年里你是怎么过的日复一日的艰辛,年复一年的工作真的很辛苦”路瓦栽夫人打断了他的讲话:“算了,过去就过去了吧,其实这十年里,我也想了很多,错并不在你,是我贪图虚荣,贪图富贵造成的,这一切都对你很不公平,我很对不起你,可是你应该早一些告诉我真相啊!”

“非常感谢你能理解我,亲爱的。”

“明天将项链卖了吧!”路瓦栽夫人平静的说。

“什么?我亲爱的马蒂尔德,那不是你一着想要的吗?”路瓦栽先生诧异的问道。

“是我想要的,可是它最终却将我们的人生打乱,我们为它付出的太多,我想,我们还是回到从前的生活,买了它吧!那是我们永恒的痛苦记忆!”

“好的,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亲爱的马蒂尔德,卖掉它,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重新开始我们的幸福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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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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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子夜》中的人物就是活动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而且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它以上海为中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全貌;写的是一九三年两个月(五月至七月)中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里又隐伏着中国社会过去和未来的脉络。将纷纭复杂而具有重大历史社会好处的生活现象透过谨严宏大的艺术结构表现出来,这是茅盾作为我国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最值得重视和学习的地方。

《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人物的语言和叙述者的语言,都能随故事和人物的性格发展变化而具有不一样特色,使读者能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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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白夜行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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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口有圣诞老人发送卡片,店内持续播放着改编为古典曲风的圣诞歌曲。圣诞节、年底再加上开业优惠等因素交互作用,店内挤得水泄不通。放眼望去,来客几乎都是年轻女子,笹垣想,真像是成群昆虫围绕着花朵。

筱冢雪穗经营的“RY”大阪一店今天盛大开业。这里和东京的店面不同,“RY”占了整栋大楼,卖场里不仅有服装,还有饰品、包与鞋子的专卖楼层。笸垣不懂,但据说店内全是高档名牌。社会上各处正饱受泡沫经济破灭之苦,这里却采取反其道而行的营销手法。

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旁有个喝咖啡的空间,顾客可在此休息片刻。一个小时前,笹垣便坐在靠边的桌旁俯瞰一楼。天黑后客流丝毫未见减少。他也排了很久的队才得以进入,现在入口依然大排长龙。生怕遭店员白眼,笹垣点了第二杯咖啡。

和他隔桌相对而坐的是一对年轻人。在旁人看来,应该是一对年轻夫妻和其中一位的父亲。年轻男子小声对他说:“还是没有现身。”

“嗯。”笹垣微微点头,眼睛仍望着楼下。

这对年轻人都是大阪警察本部的警官,男方还是搜查一科的垣看看钟,营业时间即将结束。“现在还不知道。”他喃喃自语。

他们在这里等的自然是桐原亮司。一旦发现他,便要立刻捉拿。现阶段尚无法逮捕,但必须先将他拘押。已从警察岗位退休的笸垣对他了解至深,来此协助办案,这是搜查一科科长古贺安排的。

桐原涉嫌谋杀。

当笹垣在筱冢家看到仙人掌盆栽里的玻璃碎片,一个念头便从他脑猴闪过,那便是松浦勇寿时的打扮。有好几个人供称“他经常戴着绿色镜片的雷朋太阳镜”。

笹垣托古贺调查玻璃碎片。他的直觉是正确的,那的确是雷朋的镜片,而且上面残留的一小块指纹,也与从松浦房间采得的本人指纹极为近似,一致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

盆栽里为何会有松浦的太阳镜碎片?依照推测,应该是仙人掌原主人唐泽礼子将土放进花盆时,镜片便已混在土中。那么,那些土又来自何方?如果不是购买园艺专用土壤,采用自家庭院的土当是最合理的推测。

但要采掘唐泽家的庭院需要搜查证♀靠如此薄弱的证据,实在难以判断应否作出如此大胆的决定。最后,搜查一科科长古贺毅然同意。目前唐泽家无人居住虽是一大因素,但笹垣解释为古贺相信退休老警察的执著。

搜索于昨日进行。唐泽家庭院最靠墙葱裸露的土壤。搜查老手几乎毫不犹豫地从彼处动手挖掘。

开挖约两个小时后,发现了一具白骨。尸身上衣物全无,已死亡七八年。大阪府警已寻求科学搜查研究所协助确认死者身份。方法有好几种,至少要证明是否为松浦勇应该不难。

笹垣确信死者便是松浦,因为他得知白骨的右手小指上戴着一只白金戒指。松浦手上戴着那只戒指的模样,回想起来如在昨日。

而且尸体右手上还握有另一项证据——化为白骨的手指上缠着几根人类毛发,推测应是打斗之际,从对方头上扯断。

问题是能否判断那是桐原亮司的头发。一般情况下,可依毛发的颜色、光泽、软硬、粗细、髓质指数、黑色素颗粒的分布状态、血型等要素辨识毛发的所有人。但这次发现的毛发掉落于多年前,能得出何种程度的判断尚不得而知,但古贺对此早已作好准备。

“要是真的不行,就拜托科学警察研究所。”他这么说。

古贺打算进行DNA鉴定。用DNA的排列异同进行身份辨识的方法,近一两年已在几起案件中用。警察厅计划在未来四年内将此系统导入全国各级警政部门,但目前仍由科学警察研究所独家包办。

笹垣不得不承认时代变了。当铺命案已过去十九年,岁月让一切都变了样,连办案手法也不例外。但关键在于找出桐原亮司。如果无法逮捕他,空有证据也毫无意义。

笹垣提议对筱冢雪穗展开监视,因为虾虎鱼就在枪虾身边。他至今仍如此坚信。

“雪穗精品店开业当天,桐原一定会现身。在大阪开店对他们两人有特殊意义,再说,雪穗在东京也有店要照顾,不能炒大阪,他们一定不会错过开业之日。”笹垣向古贺极流张。

古贺认同了这位退休警察的意见。今天从开店起,便由好几组调查人员轮番上阵,且不时更换地点,持续监视“RY”垣一早便与调查人员同行,约一个小时前,他还待在对面的咖啡馆。但桐原完全没有现身的迹象,他便来到店里。

“桐原现在还用秋吉雄一这个名字吗?”年轻警察低声问道。

“不知道,可能已经改了。”回话后,笹垣想着不相关的另一件事——秋吉雄一这个假名。他一直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终于在不久前弄清了原委。

这个名字是他从少年时代的菊池文彦口中听说的。菊池文彦因强暴案方怀疑,是桐原亮司的证词还他清白。但是,当初为什么他会遭到怀疑呢?

因为有人向警方报告,现场遗落的钥匙圈为菊池文彦所有。菊池说,那个“叛徒”就叫秋吉雄一。

桐原为什么选这个名字作为假名?个中原因恐怕只有问他本人才知道,但笹垣自有看法。

桐原多半自知自己的生存建立在背叛一切的基础上,他才带着几分自虐的想法,自称秋吉雄一。但事到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了。

桐原陷害菊池的理由,笹垣可说有全盘解开的把握。菊池手中的那张照片对桐原极为不利。据说照片里拍到桐原弥生子与松浦勇幽会的情景。若菊池将照片拿给警方,会造成什么影响?调查可能因此重新展开。桐原担心失去命案当天的不在场证明,既然弥生子与松浦泌私会,那么桐原便是一人独处。从客观的角度考虑,警方不可能怀疑当时还是小学生的他,但他仍希望隐瞒此事。

昨晚和桐原弥生子碰面后,笹垣更加相信自己的推理。那天,桐原亮司独自待在二楼,但他并非一直待在那里。在那片住宅密集的区域,正如小偷能轻易由二楼入内行窃一般,要从二楼外出实在不难。亮司自屋顶攀缘而下,又循原路返回。

其间他做了什么?

店内开始播放营业即将结束的广播,人潮随即改变了流向。

“看来是不行了。”男警察说,女警也带着抑郁的表情环顾四周。

警方拟定的步骤,是若未发现桐原亮司,今日便要侦讯筱冢雪穗。但笸垣反对这么做,他不认为雪穗会透露任何有助于案情大白的信息。她必定会露出足以骗过任何人的惊讶表情,说:“我娘家院子里发现白骨?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怎么回事?”她这么搪塞,警方怎么办?七年前松浦遇害时正值新年,唐泽礼子应邀前往雪穗家,这一点已得到高宫诚的证明。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雪穗与桐原间有所关联。

“笹垣先生,你看……”女警悄悄指了指。

往那个方向一看,笹垣不禁瞪大了眼睛。雪穗正缓步在店里走动,她穿着一袭纯白套装,脸上露出堪称完美的微笑。那已超越了美貌,是她身上的光芒,瞬间吸引了四周的客人和店员的目光。有人在经过后还回头观望,有人看着她窃窃私语,还有人憧憬地望着她。

“真是女王。”年轻警察低声说。

然而,在笹垣眼里,女王般的雪穗却和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身影叠在一起:在那间老旧公寓遇到的她,那个对一切无所依恃、不肯打开心扉的女孩。9ib.t

“如果能早点知道那件事……”昨晚他向弥生子说的那句话又在他脑中回响。

弥生子是在五年前向他提起那件事的,当时她醉得相当厉害。正因如此,才会毫不隐瞒。

“现在我才敢说,我老公那方面根本就不行。其实,他本来不是那样,是后来慢慢变了。他不碰女人,却去碰那些……要怎么说?走偏锋。那叫恋童癖是不是?对小女孩有兴趣。还去向有门路的人买了一大堆那类怪照片。那些照片?他一死,我马上就处理掉了,这还用说吗?”

她接下来的话更令笹垣惊愕。

“有一次,松浦跟我说过一件很奇怪的事。他说,老板好像在买小女孩。我问他买小女孩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就是出钱叫年龄很小的小女孩跟他上床。我吓了一跳,说竟然有那种店。松浦笑我,说老板娘以前分明是那一行出身的,却什么都不知道,这年头,父母都靠卖女儿来过日子了。”

听到这些,笹垣脑猴刮起了一阵风暴,一切思绪都混乱了。但在风暴过后,过去漆黑一片的东西,如今如拨云见日般清晰可见。

弥生子还没有说完:“不久,我老公开始做些莫名其妙的事。跑去问认识的律师,要领养别人的孩子当养女要办哪些手续?当我拿这件事质问他,他就大发脾气,说跟我无关。这样还不够,还说要跟我离婚。我想,那时他的脑袋大概就有问题了。”

笹垣认为,这是关键所在。

桐原洋介经常前往西本母女的公寓,目的并不在于西本文代,他看上的是西本雪穗。想必他曾多次买过她的身体,那老公寓里的房间便是用来进行这种丑恶交易的地方。

这时,笹垣理所当然产生了一个疑问:嫖客是否只有桐原洋介一人?

死于车祸的寺崎忠夫又如何?专案组将他视为西本文代的情人,但没人能够断定寺崎没有与桐原洋介相同的癖好。

遗憾的是如今这些都无法证明了。即使当时尚另有嫖客,也已无从追查。

能够确定的只有桐原洋介。

桐原洋介的一百万元,果真是向西本文代提出的交易金额,但那笔钱不是要她当情妇,而是领养她女儿的代价。想必是在数度买春后,他希望将她女儿据为己有。

洋介离开后,文代独自在公园荡秋千。她心里有什么样的思绪在摇摆呢?

洋介和文代谈完后,便前往图书馆,迎接俘获了自己的心的美少女。

接下来的经过,笹垣能够在脑猴清楚地复原:桐原洋介带着女孩进入那栋大楼。女孩曾经抵抗吗?笹垣推测可能没有。洋介一定是这样对她说的:我已经付了一百万给你妈妈……

连要想象在那个尘埃遍布的房间里发生了什么都令人厌恶。然而,如果有人看到那副光景又当如何?

笹垣不相信亮司当时是在通风管中玩耍,从自家二楼离开的他应是走向图书馆。他可能经常这样和雪穗碰面,向她展示自己拿手的剪纸。唯有那家图书馆,才是他们两颗幼小心灵的休憩之所。

但那天,亮司却在图书馆旁看到了奇异的景象:父亲和雪穗走在一起。他尾随他们进了那栋大楼。他们在里面做什么?男孩感觉到一股无法形容的不安。要窥伺他们只有一个办法,他不假思索地爬进通风管。于是,他可能看到了最不堪的一幕。

那一瞬间,在男孩心中,父亲只是一头丑恶的野兽。他的肉体一定被悲伤与憎恶支配了。至今,笹垣仍记得桐原洋介所受的伤,那也是男孩心头的伤。

杀了父亲后,亮司让雪穗先行逃走。在门后堆放砖块,应该是小孩子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做法,希望借此多少延迟命案被发现的时间。随后,他再度钻进通风管。一想到他是迸何种心情在通风管中爬行,笹垣心如刀割。

事后,他们两人如何协调约定不得而知垣推测,多半没有协调约定这回事,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的灵魂。结果,雪穗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亮司则至今仍在黑暗的通风管中徘徊。

亮司杀松浦的直接动机,应该是因为松浦握有他的不在场证明的秘密。松浦或许是在机缘巧合下发现亮司可能犯下弑父之罪,他极可能向亮司暗示此事,要挟他参与那次仿冒游戏软件的行动。

但笹垣认为亮司杀松浦还有一个动机。因为没人能够断定桐原洋介的恋童癖不是肇始于弥生子的红杏出墙。在那个二楼的密室中,亮司必然被迫无数次见识母亲与松浦间的丑态。都是那个男人害我的父母发了狂——他如此认定毫不为奇。

“笹垣先生,我们走吧。”

警察的招呼声让笹垣回过神来,四下一看,咖啡馆里已没有其他客人了。没有出现……

心里感到一阵失落。笸垣觉得,如果今天没有在这里找到桐原,恐怕就再也抓不到他了,但总不能赖在这里不走。走吧,他无奈地支撑起沉重的身躯。

走出咖啡馆,三人一同搭上扶梯。客人三三两两离去。店员们似乎为开业第一天的优惠活动圆满落幕而心满意足。在店面发卡片的圣诞老人正搭乘上行的扶梯,他看来也带着一身愉快的疲惫。

下了扶梯,笹垣扫视店内一周,不见雪穗的踪影,此时她怕已开始计算今天的营业额了吧。

“辛苦了。”走出店门前,男警察悄声说。

“哪里。”笹垣说着,微微点头。以后就只能交给他们了,交给年轻的一辈。

笹垣和其他客人一起离开商店。假扮情侣的警察迅速离开,走向在其他地点监视的同事。也许接下来他们便要去找雪穗问话。w?b?nt

笹垣拉拢外套,迈开脚步。走在他前面的是一对母女,她们似乎也刚从“RY”出来。

“收到一个很棒的礼物,回去要给爸爸看哦。”母亲对孩子说道。

“好。”点头回答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轻飘飘地晃动。一瞬间,笹垣圆睁双眼。

女孩拿着一张红色的纸,剪成一只漂亮的麋鹿轮廓。

“这个……这从哪里来?”笹垣从身后抓住小女孩的手。

母亲露出恐惧的神情,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有、有什么事?”

小女孩似乎随时会放声大哭,路过的行人无不侧目。

“啊!对不起。请问……这是哪里来的?”笹垣指着小女孩手里的剪纸。

“哪里来的……送的。”

“哪里送的?”

“店里。”

“店里谁送的?”

“圣诞老公公。”小女孩回答。

笹垣立刻转身,不顾因寒气而疼痛的膝盖,全力狂奔。

店门已经开始关闭,警察们还在附近没有离开。他们看到笹垣的模样,都变了脸色。“怎么?”其中一人问道。

“圣诞老人!”笹垣大喊,“就是他!”

警察们立刻醒悟,强行打开正要关上的玻璃门,闯入店内,无视阻止他们的店员,踩着停止运作的扶梯往上冲。

笹垣原本准备跟在他们身后冲进去,但脑子里随即冒出一个念头。他拐进建筑物旁的小巷。

真蠢!我真是太蠢了!我追踪他多少年了?他不总是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守护雪穗吗?

绕到建筑物后面,笹垣看到一道装设了铁质扶手的楼梯,上方有一扇门。他爬上楼梯,打开门。

眼前站着一个男子,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对方似乎也因为突然有人出现而大吃一惊。

这真是一段奇异的时间,笹垣立刻明白眼前这人就是桐原亮司。但他纹丝不动,也没出声,大脑的一角在冷静地判断:这家伙也在想我是谁。

然而,这段时间大概连一秒钟都不到。那人一个转身,朝反方向疾奔。

“站住!”笹垣紧迫不舍。

穿过走廊就是卖场。警察们的身影出现了,桐原在陈列着箱包的货架间全力冲刺。“就是他!”笹垣大喊。

警察们一齐上前追赶。这里是二楼,桐原正跑向业已停止的扶梯,笹垣相信他已无法脱身。

但桐原并没有跑上扶梯,而是停下脚步,毫不迟疑地翻身跳往一楼。

耳边传来店员的尖叫,巨大的声响接踵而至,好像撞坏了什么东西。警察们沿扶梯飞奔而下。

笹垣也到达扶梯。心脏快吃不消了,他按着疼痛的胸口,缓缓下楼。

巨大的圣诞树已倒下,旁边就是桐原亮司。他整个人呈大字形,一动不动。

有一名警察靠近,想拉他起来,但随即停止动作,回头望向笹垣。

“怎么了?”笹垣问。对方没有回答垣走近,想让桐原的脸部朝上。这时,尖叫声再度响起。

有东西扎在桐原胸口,由于鲜血涌出难以辨识,但笹垣一看便知。那是桐原视若珍宝的剪刀,那把改变他人生的剪刀!

“快送医院!”有人喊道,奔跑的脚步声再度传来垣明白这些都是徒劳,他早已看惯尸体了。

忽觉周围有人,笹垣抬起头来。雪穗就站在身边,如雪般白皙的脸庞正俯向桐原。

“这人……是谁?”笹垣看着她的眼睛。

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用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

话音未落,一个年轻女子便从旁出现。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警察们开始采取行动。有人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有人准备对店长展开侦讯,还有人搭着笹垣的肩,请他离开尸体。

笹垣脚步蹒跚地走出警察的圈子。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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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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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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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宝贝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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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宝贝",也是我的一位朋友,更是我开阔眼界和吸收知识的天地。

我离不开书就像花儿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树一样。

从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让我提高想象力,多认识一些字。到了小学,我的书就更是多了,通话类,作文类,科技类……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然后走出超市。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从袋子里拿出书来看。当我看到耐利被人捉弄,卡隆保护他时,我不禁想起自己有时捉弄同学有多么的不好。正想着我忽然抬头一看,妈妈呢,啊,妈妈已经转过街角了,我急忙跑过去赶上了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面粉,我拿了钱准备走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本《海的女儿》,作者是丹麦安徒生,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便拿起书就看,看到那篇《皇帝的新装》时,那皇帝的愚蠢让我捧腹大笑。妈妈却把我一拍,吓了我一跳。“面粉呢?”“啊”我马上跑出去把面粉买回家。

晚上睡觉时我常常靠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叫我睡觉,我就装睡,然后等爸爸走了,我又开灯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外面的响声。可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爸爸推门进来我才发现,我只好乖乖的关灯睡觉。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使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得到了提高。读《海的女儿》让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读《中外民间故事》让我了解了国内国外许多古老的传说。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人生就像在沼泽地,只有书才能帮你走出沼泽地,不然你就会愚蠢的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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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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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撒野》是我偶然读到的一本小说,它不似名著那样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也不像其他小说讲述的情感那么强烈,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本特别朴素却又写尽了人间真实的耐人寻味的书。

往往会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救赎,它救赎了一个个在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撞破了世俗的一切偏见,只为将待在谷底的人们拼命拽上岸。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纠结于某一件事情,一次次认为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去尝试,但我们只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去努力,不去勇敢,很多人都会贪恋不存在的美好,而一次次想逃避现实,殊不知,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蒋丞同学在离开养父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后,他发现这个小小的钢厂也许并不如他以前的生活条件好,但他还是接受了现实,并且不断努力着,坚持刻苦的学习着,一心想逃离这个地方。同样想逃离这个地方的还有他的同桌顾飞,可是顾飞因为迫于生活压力,最后想自我放弃,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光了,但是他希望至少蒋丞可以向着光去,他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踏空,向上看是迷茫,向下听这世界是空荡荡。

日子总是往前走,人总是在变,不知道是淡忘还是适应。最可怕的莫过于你心甘情愿的堕入深渊,不是没有人拉你起来,而是你已经适应了深渊的生活,你不必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你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潜能,没有谁生来比谁差,只有你自己不够努力罢了。

书看了一定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岁,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喜或悲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每当觉得自己失去动力的时候想想蒋丞,每当觉得自己被生活打压的不行的时候想想顾飞,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想抬头看见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的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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