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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精品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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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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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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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余罪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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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罪小说的结局,一起来看一下吧。

余罪:代理刑侦总队队长职务,有史以来最年轻,此为权;坐拥几百万存款,此为钱;跟大胸姐结婚,有个女老总,还跟一海龟女警搞暧昧,此为妞;身世谜底大揭开,父母均为富商,此为出身(当然余处长根本不甩);粮油兄弟必要时可以化身地下势力,是余处长手中的私人部队,此为势;隐形富豪跟余处长谈笑风生,一帮同学唯其马首是瞻,特勤部队视其为生死弟兄,伤残警察得到余处长关心,此为圈儿…总之,本文就是披着警皮的yy文,余处长妥妥人生大淫家。不过我要说,像这样的yy文,再给我来一打!

鼠标:分局政委,猥琐界一哥,跟细妹子结婚,在家中基本没任何地位,yy达人,装逼巨星。其实到了后半段余罪开始无趣,标哥才是亮点。

解冰、安嘉璐:高富帅二队队长,查案中被车祸失去右腿,对安嘉璐一往情深;校花女中装逼一号选手,跟余罪暧昧过一段,高富帅车祸后醒悟,两人结婚去警校教书。母亲被抓,比较惨。

周文娟:女政委(感谢评论提醒,应该是女指导员),抓捕过程中追着疑犯跑出两公里,中枪情况下手持板儿砖硬把悍匪拍到怀疑人生。

汉奸:别人当特勤出生入死,汉奸哥当特勤灯红酒绿,后离开警察队伍,跟俏姐结婚。

牲口:健身达人,硬派愣头青代言人,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后期口头禅是:别墨迹,赶紧平事儿,钱我出!

狗熊:片区刑警队长,以当警界打手为人生终极目标,破案方式就一个字:干!由于总是跟着余处长干老破大案,又由于余处长等人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事儿太多,所以狗熊哥成为真·性价比之王。

许平秋:本书第一腹黑天王,余处长大部分时间其实不过是其打手,扳倒老同学,干到副厅长兼省会局长,江湖一片乱麻麻之际功成身退。

马鹏:马哥千古!纯爷们,特勤形象代言人,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光荣地死,最后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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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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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苦涩让我曾一度想有某种退隐尘世的念头。借助书本、文字,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翱翔在非物质的精神世界里。不过,我更渴望自己在翱翔的途中,通过聆听先人、智者的声音,结合当今自己的生活实践,在一种没有利益心趋使的情况下,虚构出一部令自己满意的小说。允华今天跟我聊了很多,他是我大学同学,同时也是良师益友。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更加激发了我一种想要写下去的冲动。

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现在存在我的意念、思维之中。一年来,这部小说的框架由模糊到渐渐清晰,其间经历了一些波折,自从踏入社会以来,我已阅到了一些人生的苦涩和辛酸。对于浩瀚的人生宇宙来讲,这些苦涩和辛酸也许算不得什么,但到底对于我,这种生活的体验和感受,却也是弥足珍贵的。

小说有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小说的第一要素是人物。人物的选择是小说成败的关键。因此,我尽可能将人物限定在10人之内,将大量的笔墨用于塑造尽可能少的人物,会使这些人物形象显得更加的饱满。像曹雪芹《红楼梦》笔下100多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本人只有顶礼膜拜啦。

小说的第二要素是情节。按照小说情节的一般模式,即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要素。小说情节的好与坏,刺激与平庸,直接影响着读者的阅读期待和审美体验。还没看完全部却早早地知道了结局的小说显然在塑造情节方面是失败的。因此,像契诃夫笔下的大量短篇小说,往往在结尾处还能够峰回路转、出其不意,紧紧的扣住读者的心弦,情节的把握上就显得老道和不落窠臼。

小说的第三要素是环境。环境分为典型环境和一般环境。环境对于小说有渲染、烘托作用,对情节有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将典型人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通过环境去更加真实的表现人物的喜怒哀乐,是我一直苦苦追求的,并乐此不彼。

下面我将我意念中的小说的框架用文字表述出来:

我设定的小说男主人公他的身份是一位文艺男青年。他没有女朋友,在S城干着一份较为体面的IT工作(这种工作的性质类似于公务员,朝九晚五)。他热爱文学,尤其热衷于古典诗词。因此,在工作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他常常一有时间就去泡在S城中一所非常著名的图书馆。

故事的情节应该是在这所图书馆展开的。为了叙述的方便和小说的真实生动性,我现在将小说主人公由第三人称改为第二人称。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下午5点下了班,你开车来到了这所图书馆,你很喜欢车,对!男人都很喜欢车嘛,你将车停在了停车场,并仔细地检查了轮胎,车门有没有关,确保万无一失时,你非常高兴和幸福地走进了图书馆。

图书馆的阿姨已经跟你很熟了,因此当你走进去,她们便客气地招呼着你:

“嘿!来图书馆看书啊!~~~”

[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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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网络小说议论文

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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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为我读过的书少,不比有些人才富五车,可侃侃而谈。今日就我个人观点谈谈对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和经典名着的利弊谈谈自己的看法。我想这篇文章主要是给对网络小说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人看的。且限于自身局限性,说得不好之处望见谅。

首先我要说明我是看武侠小说启蒙的,所以侠肝义胆、万丈豪情是我性格内里的基调,加上家族成员也多是直爽简单的性格,所以我自小就认为人之本性应是淳朴善良、爱憎分明的。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却刷新了我的观念。且说我是零八或零九年时开始在网上阅读小说的,一开始是在贴吧,后来也加入了阅读起点网站小说的大流。一开始人们的言论与思想还是较为纯真的,加上自己年幼,单单就觉得看小说其实是一件很开心很有用的事,可以练习眼力和文笔,多好呀!但是现在我却对网络小说有些避之不及了。现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大概有玄幻、修真、灵异、言情,灵异方面我且不谈,而玄幻和修真也差不多是一个打怪升级谈恋爱收小弟最后君临天下的路子,归位一类谈。言情在市面上的书籍大多是青春少女看的情仇纠葛,不过我在晋江网上看的大多是十分理智的言情小说。为了叙述方便,我将起点网上的热血小说归为一类,称“起点文”,晋江言情(含耽美)小说,称为“晋江文”。

起点文多是男性阅读的,因为它满含豪情壮志、热血滚烫、逆天逆命、万里征战、开天辟地,间含无数美女投怀送抱、结交各式各样的兄弟朋友,背景宏大场面绚烂,实在是人一生最极致的享受啊!而晋江文多是女性写就,她们并不全是柔柔弱弱只会写谈情说爱的女子,不少作者理性且谨慎,也并非不看过起点文,但是却对起点文中的弊病譬如千篇一律的男主必定与许多女性搞暧昧、总是有逆天般的运气、天材地宝功法绝学奇境灵师,都是主角的。主角永远是对的,主角小分队是团结一心的,而敌人是无理的可恶的、内部相互倾扎的……表示很不屑。故她们的作品较起点文较为清寡平淡,言辞之间十分理智,绝对的正义与邪恶是不存在的,也不大会让主角过分自大。

当然晋江的女性心思纤细间也各有不同,导致作品风格、思想内容都是不一而同的,有些在情怨描写之间过于夸张以致矫情肉麻,心底一番纠葛读来让人寒意悄生、不解其意。有一些作者的心机自然是很深沉的,尔虞我诈、利益之争、亲情友情爱情等的背叛,也不知是不是继承了鲁迅的衣钵,可又不免将人的思想与情感黑暗化了,其实现实中哪里有必要想这么多呢!轻松搞笑的文章是有的,但是有时在我看来又多无可嚼之处,要么流于浅薄、要么太过欢脱、若是恰到好处的滋味也尚可一观,但是何必总是看这些东西呢。最后讲一讲市面上的言情小说,我是不爱看的,因为总觉得文字之间充斥着泛滥的情感,就像季羡林先生讲的:“情感多于需要。”不仅无缘无故的“别有忧愁暗恨生”,一些文章简直就是腻歪,若我捧着这些个玻璃心,不说出门半天就得折回家抱头闷哭一场,面对我老妈她也会一巴掌扇过来,吃好喝好让人服侍好,你还嫌个啥?

要觅一篇结构布局巧妙、人生道理丰富且积极健康、文笔优美的网络小说可难如捞针了,尤其是在近些年来网络飞速发展的阶段。我发现现在网上常常因为各种观点一片错杂,相互对立而产生冲突的遍地都是,然后口诛笔伐,骂人毫不忌口,缺乏理性与文明,偏激冲动到处都是,人心躁动的风气在网络中迅速蔓延,而后越来越多的纷杂就此产生。张目之间暴戾乖张、批判一切、愤世嫉俗的气息和粗俗言辞溢满眼眶,令人蹙眉无语,内心起伏不平。越来越多的小说因为作者心境浮躁而言辞跳跃,人类正常的情感不得很好的体现在作品中,而往往这样的作品文笔也不会太优美香馨,因而这种文章也即所谓“糟粕”了,读来害多益少,全不可观。因为网络小说大多是“快餐式阅读”,所以若是看多了,即使当作消遣也会因为太多的情仇恩怨一下压在心头而使人心头难净。

起点小说热血却有时带有膨胀的优越和叛逆精神,晋江文理智平淡却在文笔、气势、场面上略差一筹(不是全部,有很多大大文笔高超),其中各有其优缺点,一个读来爽快让人斗志昂扬,一个更含现实与智慧,一个有时会剑走偏锋,一个有时会压抑心灵。取其中庸之道,即应读经典文学了。经典是前人的巅峰之作,是贴合现实、在现实的基础上衍生的作品,其中自有常人最真最纯的情感,不会无缘无故驳斥一切,也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莫名其妙的腻歪情感,有的是人的骨气、人的勇气、人的追求美好的斗争精神和对无理取闹的社会现象的批判。古今中外,无论是开拓者的一路高歌或是隐者的淡然洒脱都让人赞颂,是因为他们都在追求心中的美好,而不是悲观失意,随波逐流。经典名着中有一股伟大的气韵,为人输送信心和动力,鼓励我们更加勇敢地面对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无论是朝日辉生、清风淡酒,还是鸟儿展翅长空、花朵浸透血泪而盛放,都是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生。

品读名着,犹如掬一捧清泉、啜一口香茶、饮一杯醇酒,万语过心中,不着丝痕,犹春风化雨滋长你的灵魂、你的学识、你的智慧、你的情操。虽是平淡,却比之“精神的粮食”——刺激大脑神经却令你茫然无所获的作品好上太多。故虽然网络小说对于我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现在我却要决心与它划好界限了,做些高雅的事,譬如寻一方净土排开他念诵读名着、做笔记摘抄、练字唱歌,若能学琴更是人生妙事……回归本质的生活,享受分秒间的深邃悠远,当是人生一大境地。

生活好比珠贝,历尽颠簸打磨、喧扰嘈杂才能孕育一颗光华动人的珍珠,洗尽铅华方能映射最美的情感。

诸位如果领会了我的意图,就把这篇唠唠叨叨的文章忘了吧,前去追寻属于你自己的人生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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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幻城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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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族与火族是远古传说中的两大神族。在一次百年大战之后,小编收集了幻城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樱空释死掉了,卡索为了救他去了迷雾森林,最终见到了莲姬,莲姬给了樱空释复活的机会,但是要樱空释和卡索见面的时候樱空释才会恢复前世的记忆。然后樱空释转世为火族最强大的王子罹天烬,罹天烬依旧有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失去了记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想要攻打冰族,因为模糊的觉得那个冰族的城堡困住了什么东西,罹天烬很强大,为了守护冰族,月神,还有那个人鱼,以及陪着卡索去过迷雾森林的那些人都一个一个的死去,最后罹天烬攻到了城楼底下,卡索自杀了,罹天烬在抬头看见卡索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前世的种种,然后他叫了卡索 "哥,沵为什么要抛下我" 卡索才明白了,原来罹天烬就是他的弟弟,他攻打冰族的原因就是因为前世今生的愿望,还卡索一个自由。最后樱空释抱着卡索自杀了,最后还有一句"哥,请沵自由的。。"真的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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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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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1)

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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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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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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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走进小说的天地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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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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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琅琊榜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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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一书中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琅琊榜小说结局,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琅琊榜小说结局

赤焰一案终得告结,苏宅内,蔺晨兴致勃勃,准备携梅长苏出游散心,梅长苏也觉心事已了。太子下令恢复林氏宗祠与牌位,梅长苏终得以祭拜已故亲人。

前方战事烽烟乍起,急报频频传至金陵,景琰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有大臣以兵力不足为由提议讲和,景琰则质问诸军侯有无人敢称将带兵御敌,众人纷纷推诿,景琰有意亲自带兵赶往前线。朝廷募兵,萧景睿与言豫津纷纷前去报名。

梅长苏找到景琰,规劝他不得在京都不稳之时离开金陵,自己则请命前往最纷乱的北境对阵大渝,即刻遭到景琰与霓凰的反对,景琰告诉梅长苏,只要他身边的大夫肯定他身体无恙便答应他的请求。蔺晨言辞激烈反对梅长苏的计划,梅长苏则直言自己是林殊,应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蔺晨深受感染,表示将梅长苏一同赶赴沙场。

景琰痛心刚刚经历13年的分离,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梅长苏答应景琰,自己会回来。临赴战场,梅长苏告诉霓凰,若有来世,愿两人生在平常人家,自己定会与霓凰携手终老,霓凰含泪应允。景琰站在城墙上,目送身披战袍的梅长苏远去。梅长苏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金陵。数年过后,景琰已为天子,大梁国泰民安。琅琊阁上,飞流为蔺晨泡茶,蔺晨会心一笑,将一只茶杯递向身后的屏风里的人……

《琅琊榜》让原著小说粉哭晕的六大删改

第一名

景琰抄阵亡将士之恸

大结局,发现景琰在小殊死后出现只是题了三、个、字!

霓凰郡主都显得比他哀伤吧!烘托了五十集的兄弟情都去哪里了!!

其实原著里对小殊死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只有寥寥数笔的,但是层次的不同请大家体会一下: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

最后一个名字是谁……此处无声胜有声。短短一段,既展现了景琰与梁帝对护国之军不同的态度,又将大悲之情推到了全书的最高点。

还记得梅长苏送别景睿时说的话吗?

“天下多少好朋友,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奈何旦夕惊变,只能眼看着天涯路远。”

天涯路远,终可再见,总好过——阴阳两隔。

为君,景琰可以说一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为友,除了能让自己不要忘记,又有何解?

剧本删除这个细节,是本子万万没想到的。平心而论,这场戏没有特效要加,没有豪华道具要用,一个蒙太奇,已经足够我们默然凭吊。想当年,多少看了整本书都只是含着泪的读者们,只在此处哭出了声。剧组,来,我们上天台谈谈人生……

第二名

榛子酥相认

剧中耿直的靖王五十集都没有认出小殊,而认出之后两人并没有什么情感过招,只是在母妃那里哭了一场,再见面就在太子府顺理成章地直呼旧名,直接给人一种“林殊根本没有用过梅长苏这个马甲,靖王一早知道只是没有拆穿”的错觉……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这层窗户纸是全剧最难捅破的,而且当时对于林殊这个身份,梅长苏的心理已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可我觉得你知道”,靖王殿下的心理也已升级到“我虽然知道可必须让你觉得我不知道”。

而在原书中巧妙打破这种僵持局面的,是一枚小小的榛子酥:

梅长苏并没有注意室内其他三人在谈什么,他似乎真的被案卷内容吸引住了,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着,神色很专注,只是偶尔端起茶来喝上一口。萧景琰的视线再次转过来的时候,他刚好正把茶碗朝手边的小桌上放,手指无意中碰到桌上摆着的一盘点心,便随手拈了一块起来,看也不看就朝嘴里放。

沈追和蔡荃突然觉得眼前一花。闪神之间萧景琰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梅长苏地手,快速地将那块点心从他的嘴边夺了下来。远远丢开。

这离奇的一幕使得所有人都僵住了,就连萧景琰自己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也立即意识到不妥,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目光游动地道:“这点心……不新鲜了……”

太子东宫端出来待客地点心会不新鲜,这种说法实在是太新鲜了,新鲜到他解释了这一句之后。效果还不如他不解释的好。

梅长苏地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旁边小桌上,那里摆放的是一份细点拼盘,有芙蓉糕、黄金丝、核桃脆,还有……榛子酥……

从表情上看,梅长苏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震动,只是慢慢垂下了眼帘,面色渐转苍白,根本看不出他此刻心中剧烈的翻滚与绞动。原本仅仅是有意试探。然而真正试探出结果之后,他却觉得说不出的难受,胸口一片紧窒一片冰凉。

萧景琰依然抓着梅长苏地手腕。曾经健壮有力的手腕,如今虚软地轻轻颤抖着。令他胸口如压磐石。不由自主越握越紧,紧到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转输过去。不过除此以外。萧景琰没有敢做出任何其他的举动,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一块自己最爱吃,而挚友却不能吃的榛子酥,将梅长苏假装无意的试探和靖王下意识的关心则乱彰显的淋漓尽致。

外人如沈追蔡荃当然不明白,多年故友,只需一块小小的点心,就能洗去所有的算计与将计就计,只留下温暖无言的手足之情。

数天下怅惘,莫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南海的珍珠再大再名贵,终比不上原著里那块最小最家常的榛子酥。

第三名

解密梅石楠

梅长苏与静妃不约而同地答出梅石楠,让靖王宝宝好不容易上线的智商再度跪安……

后来靖王哭诉的时候,直接就反应过来这个化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瞬间充值的机智是从哪里买来的?本子也想批发两块钱的!

而原书中让靖王灵光一闪的是什么呢?还记得老皇帝提了一句让景琰处理宗室减俸的事,然后静妃娘娘就说他找了言侯和纪王商量吗?

结果……只是提了一句而已!!当时原著党的心情应该是这样的:

原著里正事谈完之后的闲聊多自然,何况纪王从来都是话匣子:

“你姓言,就取名一言,这也太随便了吧。”纪王忍不住笑了起来。

“反正只是化名,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指着一棵树就当了名字呢。”

萧景琰正举杯喝茶,听到此时突然僵住,直直地看向言阙,张了张嘴,却是喉间干哑,没有发出声音。

言阙有些诧异地问道:“殿下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你刚才说……谁指着一棵树当了名字?”萧景琰握紧茶杯,努力吞了口唾沫,力图镇定。

言阙察觉有异,却又想不出起因为何,犹豫了一下,低声答道:“林……”

“林帅,指了何树为名?”

“当时院中,长着石楠,所以……”

他地话还没有说完,萧景琰手中地茶杯已从他指间滑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摔出清脆地一响,砸得粉碎。

在场三人齐齐一惊,忙都站了起来,纷纷问道:“殿下怎么了?”“石楠……”萧景琰扶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身体晃了晃,被蒙挚一把扶住。他此刻只觉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许多曾被忽视的画面逐一回闪,仿若利刃般一下下砍在他的心头。

那个人说:“你是我择定的主君……”

那个人说:“庭生,我会救你出去……”

那个人捻动着被角沉思,那个人随手拔出他的腰刀……

那个人筑了一条密道每日为他煎熬心血,那个人在病中模模糊糊地念着:“景琰,别怕……”

深宫中的母亲那么情真意切地叮嘱自己“永远也不要亏待苏先生”,说了一次又一次,却没有引起应有的警醒;当自己觉得长兄好友都在天上看着时,他其实却在身边,努力铺设着每一步的路……萧景琰面色惨白的站立着,等待涌向心脏的血液回流。在僵硬颤抖的四肢重新恢复知觉的那一刻,他一言不发地猛冲了出去,直奔马厩,解开视线所及第一匹未解鞍鞯的马,翻身而上,用力一夹马腹,便朝宫外狂奔。

于是我们懂了:为什么林帅闲得无聊要起化名?因为年轻不懂事,出去走江湖需要马甲;为什么是石楠?反正就是个马甲,看见什么叫什么!

让旧人解旧事,以旧事解今朝,难道不更顺理成章一点吗?

而景琰此时的恨,也力透纸背。恨自己轻易放弃了如此显眼的线索,恨母妃早就知道却恍若不知,恨那个人唯独瞒着自己,恨自己明明发现了那么多细节却就是不能说服自己相信梅长苏就是昔日挚友……

人生至苦,纵使相逢应不识。

合情,合理,举重若轻,这也是原著党哭求石楠梗的原因吧~~

第四名

佛牙的生死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朋友们不知道,耿直如靖王除了小殊以外,还有一个忠实不二的朋友。

它就是佛牙,景琰的战狼。

老实说,这种非人类演员剧组都是能躲则躲的。特效制作既费钱又很难完美,找个汪星人代替又实在不是处女座导演组可以接受的底线……

所以最终,这个欢脱的群演就与一夜走红失之交臂。而佛牙对于梅长苏的情感烘托,也只能靠原著党的脑补了:

春猎时与佛牙的重逢是这样的:

梅长苏的脸色略有些发白,忙举杯遮掩,心思急转。片刻后列战英重新回到座位上。他便用随意的口气问道:“外面是什么在叫?”

“是佛牙,我们殿下养的一只狼。”

“殿下养狼?”

“先生不常到我们府里来,所以不知道。佛牙一般也不到前头来。它是我们殿下从吃奶时就捡回来的小狼崽,不过现在也有十五岁了。谁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佛牙很高傲地,除了殿下,谁它都不亲近,在我们王府,殿下是老大。它就是老二!”列战英因为说得夸张,所以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

……

梅长苏转动了一下眼珠,笑道:“我倒不是怕它咬我。是怕他咬别人。跟你说吧,我有一项异能。无论再狂暴地动物。都乐意跟我亲近,绝不会咬我的。

“世上还有这种异能?”列战英大奇。“我从没听说过呢。”

……

佛牙将头转了过来,深褐色的眼珠仿佛有灵气似的,晶亮莹润。它在厅口只停留了片刻,突然仰首一声长嚎,后背一弓,疾如离弦之箭般直扑梅长苏而来,那气势仿佛是准备将他整个儿吞下去。

列战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当他刚刚跃起想要抓住佛牙时,灰狼已掠过他的身边,一头扑进了梅长苏的怀里,几乎没把他连人带座椅一起撞倒。

“呃……”接下来地一幕让列战英半张着嘴,很失风度地呆呆站着,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见佛牙的两只前爪搭在梅长苏肩上,湿湿地尖鼻子亲密地在他脖颈间嗅着,时不时还蹭上一下,那撒娇地样子跟它巴在靖王身上时一模一样。

“怎么样,列将军,”梅长苏好不容易躲开佛牙的口水,笑道,“我这个异能没骗你吧?”

狼哪里会骗人呢?只有人会骗人。

而佛牙将死的那一幕,长苏又道出了谁的心声?落下的又是谁的眼泪?

飞流突然从侧门向他跑了过来,步子比平常沉重许多,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灰色的大狼。

“不醒!”少年将佛牙递到苏哥哥面前,满眼惶惶不安与迷惑,“都不醒!”梅长苏用苍白得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灰狼黯淡的皮毛,指尖下接触到的是一片冰冷与僵硬,心脏顿时一阵绞痛。佛牙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很安详,飞流几次努力想要把它的头托起来,可是一松手,就又垂落了下去。

……

佛牙已经快十七岁了,就一只狼而言,它算是极其高寿,它的离去固然令人伤感,但对于理智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算一桩难以接受的事情。

可是飞流不能理解这些。他刚才看到佛牙被装进一只木柩中,跑去看,列战英哄他说:“佛牙睡了。”在少年的认知中。睡了,是一定会醒的,就好象苏哥哥经常睡着。可无论睡多么久,后来全都醒了过来。

于是他问佛牙什么时候醒。列战英地眸中露出难过的神情,说它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飞流第一次知道睡了竟然可能再也不醒,这令他十分地惊恐,本能般地抱起佛牙,直奔苏哥哥而来。梅长苏揉着少年的额发。他看得出来飞流此刻地迷茫与慌张,但却已无心力去安慰和解释。死神的黑袍常年覆在他地身上,那般阴冷,那般真切,真切到他根本无法向少年描述,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飞流,你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会!”

“作为朋友,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良心剧组尽力了,但还是没能让佛牙出镜,正如佛牙和梅长苏,都有既定的结局,再多的爱也无力改变。

可是原著粉,你们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我想你们会的。

——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第五名

谢府生日宴

二十二集扳倒宁国侯谢玉的戏,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剧中保留了梅长苏大部分的筹谋:让身为南楚国师的蔺晨以吉日之名送南楚使团入京,让遗孤宫羽受邀入府揭穿一切,让没人关注的飞流割断所有弓弦……

唯独在谢玉让言侯与誉王进府这一点上,剧中是用长公主自尽相逼来解释的,以便赋予谢玉这个角色更多的人情分。

虽然这样也勉强可以说通,原著的理由显然更能突显梅宗主对局势的判断和分析,在众人退去湖中亭阁之后:

“难道谢玉还打算放火烧霖铃阁……”

“什么?”言豫津吃了一惊。

“此阁后面临湖,他封了前门放火,我们只有跳水,如果湖岸上布了长矛手,从水里上岸就会很难,虽然你我没什么问题,可有些人就难说了。”

……

夏冬百忙中扭头看了梅长苏一眼,见自己说了这么多他却毫无反应,忍不住嗔道:“苏先生,大家都这么忙就你一个人闲着你还不动动脑筋,你在入定吗?”

“没有。”梅长苏闭着眼睛道,“我在听你们冤枉人家谢侯爷。”

“啊?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可是在水阁里,一时半会又烧不干净,所以谢玉是不会放火的。他以灭巫为由在府内杀人,是捂着盖着干的,外头的巡防营虽听从他的命令在维护治安,不放人进来,但其实并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一旦大火烧起来,就很明显这里头出事了,届时不仅誉王有借口进来察看,夏春大人,还有言老侯爷,只怕都会心中焦急牵挂,谁也拦他们不住。谢玉怎么会出此昏招,自己放火把他们招进来?”

……

“啊,烧起来了……”一旁的宇文念突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已经看见被渐起的火势映亮的窗棂,闻到了风中的烟尘味道。

“谢玉不会放火,那这火是谁放的?”言豫津喃喃地道,“难道是……可蒙大统领从哪里找到的灯油啊?”

飞流无声无息地一咧嘴,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谢玉是一品军侯,同时又是驸马。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什么,只要能自圆其说,皇上都没所谓。所以解围的关键,就是怎么闯进这道门。

一把火,对当时的众人来说,虽然让大家的处境更像绝境,却能提供一个最佳的破门理由。就像地震达到8.0级各国就可以不跟震源国打招呼直接入境营救一样,这把火,必须放。

机敏如谢玉当然知道,所以他不会放;可梅长苏放了,他也只能乖乖让誉王和言侯入府。没了这把火的谢府寿宴,虽然一样精彩连连,总是少了点危急的味道。

毕竟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要两粒一起吃才最好嘛~~

第六名

金殿大结局

我承认从片花来看,电视剧版的金殿鸣冤已经达到了震撼级的催泪效果。莅阳公主颤抖的声线、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臣附议”、梁帝日薄西山的老态、太子今非昔比的气势……无不让人动容。

但是本子个人觉得,原著里梅长苏当时的反应,也是别有滋味:

面对此伏彼起的举荐声,梁帝用力闭了一下发涩的眼睛。其实谁来做主审官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萧景琰还在,赤焰一案将来地结果便清晰可见,即使是身为九五之尊的自己,现在恐怕也无力阻止。..最后,纪王、言侯和大理寺正卿叶士祯成为了支持率最高的主审官候选,梁帝在心头突然涌起的疲倦感中让了步,全部照准。当承担重任的三人跪拜领旨时,一直把持得很稳的萧景琰突然觉得喉间有些发烫,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投向了梅长苏。

梅长苏依然保持着沉默,在象一锅沸水般翻腾着的朝堂上,他安静得就跟不存在一样。可是只要认真一点观察,就可以发现他那双黑嗔嗔深不见底的眼睛,一直灼灼地盯着御阶之上佝偻着身体的苍老帝皇,仿佛想要穿透那衰败虚弱地外壳,刺入他强悍狠毒、唯我独尊的过去……

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反而越平静。正如他所说,最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多米诺骨牌,推下第一块的时候才最紧张,倒下最后一块的时候早就淡然了。

因为那是必然,且唯一的结果。邪不压正,得道多助,都是日升月落一般无可辩驳的公理。

况且那个时候,他的身子,也容不得他激昂陈词了吧……

冷眼旁观的梅长苏让人心疼,剧中愤而起身的梅长苏激得人热血沸腾。到底哪个版本更胜一筹,只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过梅长苏最后跟梁帝单独见面的场景,也是感念剧组一片苦心了。

梁帝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这个主旨,剧版和原著都表达得很好,也算是殊途同归,万幸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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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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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背景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重庆,因为我是重庆人,所以看着这些我熟悉的地方在作者的笔下有了别样的风采,真的是感慨万千啊。

“三千年江州城,八百年重庆府。这里长江滚滚,嘉陵悠悠......”看到这里,真的为自己出生在这个城市而自豪。

最近去坐了过江索道,在天上看了看嘉陵江再看看两岸的建筑,我怎么就这么爱这座城市呢。

小说的剧情没有太大的波澜,就这样淡淡的,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却意外的让我动容。看到陆文灏选择与宋邵延共同登上那架飞机,去走一条可能丧命的路线时,我才真正明白为何文章开头会写,“我害怕的是离别,不是死亡......”不过还好,他们最后不仅没有死亡,也没有分离。

看民国背景的文,一般都只写到了抗战胜利。就想到之前喜欢的一个作者所说的,我心目中的HE并不是他们在一起白头偕老,这种看着自己一天天衰老而渐渐力不从心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残忍,所以我宁愿让他们在英年时逝去。当时我看到她说这句话,其实挺想抽她的,而我追的她写的那篇文自然也就是这种结局,更坑的还是只死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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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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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伯伯的《草房子》我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写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这5个性格各异的少年之间发生了感动人心的故事,让人读着读着就流下了眼泪,为了朋友而打架,做了错事,自己承担了责任,不出卖朋友。小小年纪支撑起一个家。令油麻地人讨厌的秦大奶奶,由于桑桑的关心,慢慢的改变着自己,得到了人们的尊重。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杜小康热爱学习,善解人意,他休学后,偷了同学的书来自学。桑桑并没有告诉别人他喜欢骑自行车,但杜小康却看透了他的心思,教他骑自行车。他和细马的经历有点相似,他们的家境都曾一落千丈,他们都坚强的面对困难,把很少的养份转化为巨大的力量。

秃鹤的自尊心很强,当别人拿他的秃头来取笑他时,他很难过,后来他明白了,残疾并没有什么值自卑。纸月的学习虽然很好,但她太软弱了,由别人欺负她。她不感告诉老师,默默的忍着,

我同情秦大奶奶,他努力了一辈子奋斗来的地却被人占了,学校要盖,但不能赶走她,她也住不了几年。

这本书真的很美很感人。《草房子》给我的启发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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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浮图塔结局

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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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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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唐门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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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胖啊你少吃点啊,这可都是我这十几年辛辛苦苦从父亲大人那抠门的指甲缝里抠出来的银子,我容易吗我?我还越说你吃的越带劲哎,哎哎哎……”依旧是一袭黑衣的唐羽此时正在哭丧着脸,黑成了一团。

唐羽面前正在大口大口“吞”着这木质圆形饭桌上珍馐的蓝袍少年,就是唐羽的发小——魏仁誉是也了,而魏仁誉一米七的身高再配上他一百七斤的体重,不难看的出魏仁誉正在努力的像“球”状的体形发展,并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一个胖子的决心是多么的可怕!

“嘻嘻,你俩连裤子都是穿一条,而堂堂的唐羽唐大少爷啊,还在乎这点‘微不足道’的小财吗……别以为你们当年背着我干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要是告诉唐大伯,唉……某些人啊可能就要……”轻柔纯美的女声丝毫不唐突的响起,一名青衣绝色少女,此时正在用粉雕玉琢宛如柔弱无骨的玉手托住绝美而精致无暇的小脸蛋;水汪汪的大眼睛俏皮的眨了眨,仿佛一泓春水令人陶醉其中不能自拔;粉红小嘴里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引的客栈里的客官无不为之侧目。

而一身蓝袍的魏仁誉此刻正在专心致志的努力“攻克”一只肥满多汁的嫩羊腿,然后,冷不丁的听到青衣少女那的“恶狠狠”的话语,尤其是说完最后一句时,塞满嘴中的山珍海味一口就干净利落的全“喷”了出来,然后无比狼狈的看向仿佛取得胜利一般的身穿青衣的绝世少女。

“夏晓雨!你……我跟你往日无怨,今日无仇,你、你……”一身蓝袍的魏仁誉当即便像豪猪一般的向名叫夏晓雨的绝世青衣少女怒吼道。

“真的没有吗?在我、恩?十四岁那年,哼,你和堂堂的唐大少爷在……”青衣少女也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当即跳了起来,大喷口水。

“咳咳,那个晓雨啊,‘好汉不提当年勇’,再说我和小胖不是被父亲大人每人仗责二十棍吗?并且闭门思过三个月……那可是二十棍啊、二十棍啊!我足足五个月只能趴在床上不敢乱动啊!”一袭黑衣的唐羽很及时的打断了青衣少女夏晓雨的侃侃而谈,但顿时也变的狼狈不堪,脸上的线条也几乎卷成了一团,不时的抽搐几下。

这时,正当几人愈吵愈烈时,店中的小儿乐呵呵、屁颠屁颠跑了过来,讨好的谄媚道

“呦,这位俊俏的爷,一共是四十二两银子和三十七两碎银,本店给爷个面子,算和爷交个朋友,去掉零头,整四十两,哎~”

“拿去吧、拿去吧。”唐羽无比肉痛的扔给店小二一个精致且锈着金丝边的丝绒绸缎钱袋。

店小二双眸一亮,光看便知这钱袋价值不菲,这黑衣少年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子女。

在一片嬉笑打骂中,唐羽的成长历练也随之开始了,作为现任唐门的掌门给自己唯一儿子的江湖历练,这显然对刚刚满十八岁的唐羽非常重要……而在客栈的另一头,消瘦宛如劲竹一样的陈相锦和如虎一般的健壮的谭江茁正在湖吃海喝着桌上的珍馐百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老陈啊,你说咱……咱少主能、能完成这次历……历练吗?他可、可你唯一的徒……徒弟,啊?”健壮的谭江茁由于满嘴都被一只硕大的猪蹄子塞满了,说话也不利索了。

一袭一尘不染的白袍剑痴·陈相锦皱了一下清秀的眉头,颇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谭江茁,才慢慢悠悠道:“你能……少吃些吗?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少主,不是来着吃喝游玩的,我现在竟然才发现他们说你是‘吃货’还真是没冤枉你啊。”说罢,便轻轻泯了一口面前的清淡醇香上了年份的茶水,了然一幅得道有成的世外高人。

“……”一代杀神谭江茁自知理亏加上嘴皮子不是很利溜便一言不发的默默吃着桌子上珍馐。

三日后……

一处不高的小山峰上的阁亭中,结伴而行的三人此时正在讨论唐羽如何通过江湖历练以及……小胖该如何通过考核从而进入内堡。

“晓雨呢,天赋出众,通过内堡的考核那是没问题,但你么,小胖……我对你还真没信心,你要是没通过,那不就是丢我人吗?丢我人那就是我父亲的脸?丢我父亲的脸那就是丢我唐门的脸!”唐羽老气横秋和有点不怀好意的说道。

“从今儿往后,你,小胖。第一呢,这‘鬼牙破魔箭’少不了吧,每天制作成量不少于一百根,没问题吧,我看好你呦,哈,不用谢我,应该的、应该的。”不等面部扭曲成了一团满并且是黑线的魏仁誉反驳,唐羽笑眯眯的竖起一根手指。

话说着‘鬼牙破魔箭’则是唐门外堡中的大半弟子都会做的一样较为简单的机括类暗器,但是这成功率可就不好说了。虽然‘鬼牙破魔箭’制作起来较为简单,但却狠毒无比。内部:首先外表与正常弓箭一样,但箭头却迥然不同,箭尖与箭头身有一个小小的弹簧装置,只要轻轻一按箭尖再一松手,小小的箭头的四侧边会出现边锐尖钝的倒钩。

想想看,一旦这种弓箭射入人的体内,几乎就拔不出来了!一支箭便可以使一名精锐的士兵丧失战斗力,加上当今朝廷重金收购,以用来抵御西方蛮子,并且各大门派之类的也如狂蜂碟浪的向唐门重金购买,这种硬通货自然紧俏的很,这也是为何‘鬼牙破魔箭’这种暗器是唐门的外堡弟子进入唐门内堡的重要凭证之一!

“第二,每天做一百次‘暴戾冥渊弹’,而且至少给我成功一个!”此时魏仁誉的双眼已经瞪的与斗大的灯笼无异了,而唐羽则很淡定地缓缓举起了第二根手指。

再说说这“暴戾冥渊弹”,是一种成“球”状的机括类暗器,直径只有区区一两厘米,可以说是“暴雨梨花针”的简化版,触发时:数百跟短小且淬了毒的利箭,进行全方位无差别的攻击。虽没有“暴雨梨花针”这么夸张的巨大威力和可以往一处进行密集攻击的能力,但是难度系数在外堡的制作暗器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也是能否进入内堡的关键!

旁边换了一身淡粉色轻衣的夏晓雨用一种纯粹看热闹的心态看着此时脸色比一头马上要死的猪还要难看几分的魏仁誉,有点笑哈哈和楚楚可怜的说道

“唐羽啊,你的历练到底是什么啊?到现在难道还对人家保密吗?”有点爹爹声音配上绝色的脸庞而组成的大杀器,足以让任何的男性为之动容、融化。

坐拥此佳人,此生亦无憾!

“哈,我的历练任务是把祸害江湖、臭名昭着的“狐天九灵阁”给灭了。”依旧是平时稀疏平常而且带着点嘻嘻哈哈的口气。

而“狐天九灵阁”则是江湖上二流顶尖的大门派!否则,早被其他各路名门正派联手给灭门了。

但此时,夏晓雨和魏仁誉则同时无比震惊的看向唐羽,晓雨有些干涩结巴的问道

“唐、唐羽……你真的确定唐大伯真不是让你去送死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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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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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小学就已经看了,当时,我对尼摩船长十分佩服,渴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知识渊博又胆大的人。但在当时,也只是单知道尼摩船长是个厉害的角色,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再次打开这本书时,还是被书中环环相扣的剧情吸引住了,我读懂了更多。

儒勒·凡尔纳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但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最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艘潜艇,尼摩船长带着他的仆人和随从在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海底两万里,这是一个很大深度,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当我再次读了一遍,又收获颇多。

首先,我还是要说对尼摩船长的佩服,他带领自己的随从,在深海通过种种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在南极缺氧时,尼摩船长在仅存一丝空气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虽然他是个外在冷酷的人,但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向大家展示了他热心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尼摩船长。

他痛恨陆地,但他会把黄金送给贫穷的人,会收容一切厌恶陆地的人,会为朋友的死去而默默落泪……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

其次,我也十分佩服他的随从,他们都是忠实的人。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正原意在深海生活,因为这时时面临这各种挑战,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本。但是他的随从们却愿意跟随尼摩船长,在深海生活,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凭借自己的智慧,帮助尼摩船长,主仆几人共同努力,完成海底环球旅行。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其实,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故事的同时,也在通过尼摩船长的口吻时时告诉人们,要与大自然共存,尊重大自然,保护稀有动物。成为自然地朋友。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但在发达的同时,也常常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保护。鱼和熊掌不可复得,但人类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地球。

也有人认为,儒勒·凡尔纳的小说纯属虚构。但有这个幻想有什么不好呢?人只有通过种种幻想,才会渐渐进步,是现代科技渐渐发达。又有哪位科学家不是在一开始的幻想中有所成就呢?

我相信,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勒·凡尔纳的愿望不会落空,让我们携起手,共创地球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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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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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撒野》,我心涌澎湃,思绪万千,掩卷长思,不禁感慨万千。

《撒野》是本校园励志小说,一遍遍读着,爱不释手,字字句句触动心灵,刻入脑海。那个破旧的小城,那个老旧的火车站,那些散漫的高中生活…顾飞和蒋丞吃过的路边小摊,顾淼滑过的水泥路,王旭家的馅饼店…那只吉他,那两个熠熠闪光的少年,一个希望,一个救赎,两个男孩子互相搀扶着走过的时光。他们对于彼此来说,都是生命中无法替代的,在他们人生最黑暗的时光,他们为彼此照亮了世界,他们既是彼此的希望,又是彼此的救赎。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沉醉于其中。

《撒野》是晋江文学城作者巫哲所著,他讲述了两个少年相互救赎,相互成长的故事。撒野女孩们常说:学不下去看看丞哥,活不下去想想飞飞。他们的故事一波三折,充满迷茫。故事从蒋丞被养父母送到亲生父亲身边开始,在那个破旧的火车站,他遇见了顾飞,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从那个钢厂,那个小破城市中脱颖而出,考上了人大;而顾飞,他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在他四五岁的时候亲眼见证了父亲的死亡,妹妹顾淼也患上了自闭症,他用他那稚嫩的肩膀扛起了他的家庭。蒋丞,在他最痛苦的时候,走进了他的生活,成为了他的救赎。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李保国跳楼时蒋丞的无助,邻居的杂言碎语,以及顾飞的温柔。蒋丞的父亲李保国最后在蒋丞的面前跳楼自杀,结束了他不那么耀眼而暗淡的一生。在钢厂大环境下,我们同样对李保国的死充满了无力感。作者说,那是李保国这一声最勇敢的一幕,可也不过就是跳了一个人,当连茶余饭后的消遣里都不见了影子,也就毫无意义了,他带给蒋丞的要远比所谓勇敢来得大。

读过后爱的是他们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他们就像是千万劫难之中迸发出的那残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去狂奔,即使流血流泪又有何惧。

“蒋”通“将”,“丞”是“拯救”;“顾”有“回头”的意思,“飞”是“意外”的意思。他们连在一起就是“我将是你意外回头的救赎”。

这两个少年的故事,他们救赎了彼此,殊不知也将我从泥沼中救出。成长路上坎坷不平,都不乏踽踽独行自我厌弃的时刻。可正因为有他们,使我披荆斩棘,是我人生道路上的惊喜。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那天,我躲在断墙之后,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星,星星躺在他们的手中,光洒在了我的眼中。他们在前方撒野奔跑,洒了在后面看着他们的我一身光。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你想回头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想家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能站多久站多久。”有的人,等了一生也未尝等到这么一个人。很高兴,顾飞等到了蒋丞,我遇见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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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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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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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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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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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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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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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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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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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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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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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离歌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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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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