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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汇总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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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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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该剧改编自常书欣的同名小说,讲述警校学生余罪因特殊选拔而进入生活与社会矛盾中,之后成为卧底遇到惊险事件的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余罪小说的最终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两个月后………

国庆前夕,二队的集体宿舍多了几位不速之客,先是在晋南当派出所片警的郑忠亮匆匆来了,之后又有王林、熊剑飞,甚至已经成家的张猛、鼠标、余罪都住到了集体宿舍凑热闹,无他,李逸风和欧燕子;骆家龙和楚嫣然,两对新人要集体典礼了。

盛事啊,曾经班里同学来了一大半,二队成了接待处了,这天一大早,鼠标和余罪就出去了,作为东道主加伴郎,总务事情一概由两人负责,搬酒、定餐、布置婚庆现场,都落在两人肩上了。

房间里,昨夜的杯盘狼籍尚未收拾,一干人打着哈欠醒来,在这个仍然要出早操,排队列,早训的气氛里,郑忠亮已经完全不适应了,洗脸时候看到了,那拔了警校兄弟还像很多年前一样,让他好怀念……对了,也不一样,那位晕枪的周文涓,现在已经成指导员了,他怎么也不相信,晕枪的,居然使板砖敲倒一个持枪的歹徒。

环境使然,看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这里刑警走路个个标挺,而且大部分腋下藏枪,像随时要准备抓捕一样,看人都审视的眼光,不熟的人他都不敢打招呼,这和地方派出所相差太大,比如他……肚子已经鼓了,那是吃的;腮帮子已经垂了,那是胖的,思想已经严重褪化了,就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嘛。

早操完毕,那拔人围着周文涓,估计今天都要抽身去贺喜了,还有同学未动,李二冬、孙羿几人先回了宿舍,然后看到了郑忠亮傻的瞅训练场,李二冬笑道问着:“大仙,没见过这架势吧?到这儿才知道什么是警察。”

“瞧瞧,都胖成这样了。”熊剑飞摸摸他。

“大仙,卜一课呗,这本事没放下吧?”孙羿逗着他。

“不掐算也知道你们几个还是光棍着呢,好意思笑话我?”郑忠亮笑道,他一捋袖子指指:“来来,多年不见,再给你卜一课,问婚姻、还是卜前程?”

“给我卜卜前程咋样?看能提拔个小队长不?”李二冬凑上来了。

郑忠亮作势一掐算,然后摸摸李二冬的瘦脸、万分不中意地道:“高颧尖腭、黑不拉叽成这样,明显苦逼之相,提个屁啊。”

李二冬笑了,一笑指着郑忠亮对众人道着:“这充分证明,郑大仙还像以前一样坑蒙拐骗,根本不会卜卦。”

众人一笑,把郑忠亮笑懵了,他追问着才知道,李二冬的组织谈话已经过了,就要到刑警队任职,正是队长,气得他直拍大腿喊着,不能这样好不好,多年不联系,捉弄人是不是?信不信我再卜一课,把你全卜成光棍。

这恶毒的,有人踢、有人踹、有人提着裤带,直接把他扔床上了,多年没见,兄弟们真和他亲热亲热。嘻笑打闹着,说不完的话,什么鼠标同志,有可能到鼓楼分局任政委;什么余罪同志,要接任总队特勤处。还有很多很多同志,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不过不经意说到解冰时,气氛一下子凝固了,郑忠亮直扇自己嘴巴,对兄弟们说着:“对不起啊……骚蕊,骚蕊,尽管当年我很羡慕嫉妒恨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很优秀,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那当然。”李二冬道。

“人咋样了?”郑忠亮问。

“你算算呗。”李二冬翻着白眼道。

他再问,没人搭理他,气得他竖了一圈中指。

打闹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在楼下喊着:“二冬、孙羿,都下来……看谁来了。”

是周文涓的声音,少见这么兴奋,众人窗户上一排脑袋,哦哟妈哟,来了个抱着娃的,那不是当年的刀子嘴,老和兄弟吵架的易敏么。旁边那位高挑个的,肯定是叶巧玲了。

“哇塞,这个我可没掐算到啊。”郑忠亮惊讶得,众人嘻哈奔下来,不管当年怎么唇枪舌战,此时相见却是如此地亲切,特别对易敏怀里,吮着手指的小娃娃兴趣大增。

“哟,带把的,行啊易敏,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孙羿道。

“看出来也没你的事。”熊剑飞道,惹得众人一阵好笑。

“我那时候和易敏前后座,你看小孩多像我。”李二冬逗着孩子。

“少来了,像我………”

“呸,像我……”

“来来,让我摸摸骨,算算前程……”

一群大老爷们,愣是把孩子吓哭了,易敏斥着同学们,哄着孩子,众人又逗上叶巧铃了,关键一句是:铃,成家没?兄弟们都还光棍着呢啊,你要不凑合挑个得了。

还是易敏脸皮厚,孩子哄不住,一捋上衣,那娃吧唧吧唧吮着,一下子止住哭,这豪放的,把众刑警惊住了,齐齐地看着易敏犯愣,易敏笑着刺激嚷着:哟,要不你们也来一口?

哦哟,众人绝倒,李二冬感慨着,这人都肿么啦,当年那清纯妹子涅?怎么都成这样啦!?

不过还好,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情谊尚在,不一会儿大巴来接人来了,林林总总,连同学带单位的,倒差不多拉了一车警察………

………………………………

………………………………

这一天是注定相见,似乎也是注定离别的日子。

马秋林踱步进了航站楼,身侧默默地跟着楚慧婕,像他女儿,恬静间带着几分涩意,似乎有点不高兴,饶有马老一辈子揣摩嫌疑人的心思,也摸不透小儿女的想法啊。这姑娘自从黄三去世,像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或者这个样子才是本性使然!?

“高兴点,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啊。”马秋林轻声道。

“嗯。”楚慧婕默默应了声。

“特种教育在咱们省算是空白领域,你有先天优势,相信将来在这个上面会有建树的。”马秋林又道,聋哑学校公派教师赴京学习,两年培训时间,别人趋之若骛的机会,好像并没有让楚慧婕高兴起来,她不时地朝后看,当看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回头满脸失望。

马秋林知道她在等谁,可那位偏偏来不了,对两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老马实在理解不了,他笑了笑道着:“余罪今天真来不了,两位同事结婚。”

“我知道了。”楚慧婕黯黯地道。

“呵呵,在首都要遇到合适的,就谈上一个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事马叔真帮不上你啊。”马秋林笑着道,停下脚步了,楚慧婕笑了笑,没吱声,告别时,老马这慢性子才掏出一个小方盒子来递给她,楚慧婕不解时,马老笑着道:“他托我送给你的。”

楚慧婕讶然间开始拆了,两人很熟稔得,好像不至于还托人送礼物,拆开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球,里面镶钳着一事玩耍的场景,六个人,一老五少,老人的肩上骑了一个,背后跟了五个,楚慧婕莫名地笑了,好幸福而恬静地笑。

“这里面有密码?”马秋林疑惑地问:“我怎么没看懂啊。”

“这是我爸领着我的四个孩子,多了一个。他告诉我,又多了一位哥哥。”楚慧婕笑着,小心翼翼地把礼物装好,郑重地抱在怀里,告辞着,走向安检,那是一个好欣慰的礼物。

马秋林明白了,这是余罪给予这段遗憾最好的注释,他和楚慧婕挥手再见着,心里在想着,遗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心情颇好的离开航站楼,出了自动门厅时,一辆普通的民用轿车已经刹停在他身边,驾车的,居然是许平秋,马秋林上车坐定,老许好奇地问着:“师傅,这就是黄三那闺女?”

“对,现在已经是特种教师了,去首都学习。”马秋林得意地道。车启动时,马秋林奇怪地问着:“我说,许局长,您这纾尊降贵的亲自驾车,这是……”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我敢开公车出来招摇么?再说我已经打了离退报告了,就等着光荣退休呢。”许平秋笑着道。

“你今年……你不和少峰同届么?”马秋林脱口而出。

两人都喀噔了一下,许平秋道着:“他比我小多了,我是知青下乡劳动了几年才上的工农兵大学,比邵兵山、少峰都大……哎,我们那一届,没留下几个啊……”

“年龄到了?”马秋林问,许平秋的黑脸,显恶,不显老。

“年底就够一届了……老伴这次逼着我去体检,哮喘、脂肪肝、高血压、心机还有点紊乱、您上回就说我脑袋锈了,我真不是脑袋锈了,是整个人都快锈了。”许平秋笑道。

马秋林看看这位比他入行晚的弟子,指摘道:“你这是激流勇退,知道自己再无法站到比现在更高的峰顶了,所以以退为进。”

“进?可能么?”许平秋笑了,他笑着自嘲道着:“这么大个窝案,怎么可能还提拔窝案发生地的公安领导?那怕是清者自清。能全身而退,没有被捎带进去,我已经很知足喽。”

听到此处,马秋林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赞道:没锈钝,还明白着呢。少峰是真糊涂。

说起这茬,许平秋却是揣摩到了马秋林的胸襟,即便被打压过,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恨意,多得只是浓浓的同情,不独是他,老校长王岚因为这事已经中风不起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莫过于追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是亲人的背叛。

许平秋有点唏嘘地讲着案情,王少峰因为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已经被省常委批准双X,正式逮捕,而据他的交待,仅仅是因为想抱上那位大老虎的粗腿,而给戈战旗行了多次方便,却不料自己也随着星海这艘大船淹没了,因为非法集资以及牵扯出来的旧案影响,五原的官场自上而下来了一次大动荡,网媒曾经用一个“省委常委还剩几位?”做标题,真实的情况是,还剩下一个。此事的直接后果是,破天荒地出现从部里空降厅局级干部的事。

“激流勇退,独善其身未必不是个很好的选择。”马秋林笑着安慰问。

“也是,此役过后,五原盘踞的官商黑恶去了个七七八八,王少峰被抓、市委领导正副职齐齐双X,五原市各街道都有放鞭炮的,还有人大喊解放了……呵呵……这官不聊生的时代快到了,再不退下来,像我这号路子野、文化低的干部,没准那天也要落马。”许平秋自嘲地道着,如是坦然,反而心胸跟着宽广了许多。

“小余呢?”马秋林突然问。

“他没事,他的野心不大,而且,不管那一任局长,谁舍得把这些办事的给砍喽。他可是在部里挂上号的。”许平秋道。

“也好,你要真想退啊,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我正在筹备一个互助基金,将来咱们伤残警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警察家属,可以从基金里得到一部分补贴……警察这个队伍强大,可个体的警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啊。”马秋林道。

“好事啊,这个事应该办办……不过师傅啊,基金来源呢?难道让在职警员,从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点来,那不行啊,单位强制捐个款,一片骂声,现在的经费管理,招待费早全部砍了。”许平秋道,先想到难题了。

“呵呵……我已经蓦捐到二百万了。”马秋林笑道。

这消息吓得许平秋油门趔趄了一下,他嘎声刹车停到路边,疑惑地看着马秋林,不像开玩笑,然后他狐疑地想着道:“我怎么觉得这钱有问题啊,谁脑袋就驴踢了,也不会做这种慈善啊!?”

“还真有脑袋被骗踢了,一直在做,已经解决了不少警员家属的就业问题。”马秋林道。

“我好像明白了……又是余罪搞的?”许平秋道,他知道,余罪骨子里还是奸商,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他从乡警出身后,一直就有粮油的生意。

“没错,你知道是他搞的,但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因为他的层次已经超越你我了,别瞪眼,别看你个厅局级干部,还真赶不上他。”马秋林道,好赞的口吻。

“呵呵,本来就是他成就了我,而不是我成就了他,好事,看来退休后有地方混了。”

许平秋讪讪一句,重新启动,他一时间还真想不通,这事情是怎么办的,不过他知道,余罪肯定已经办出个样子了………

……………………………………

……………………………………

贤德的余处此时在干嘛呢?

他居中指挥着,乐队刚到,鼠标忙着招待、气拱门还在充气,豆晓波正忙着扯彩带,欢迎的鞭炮是不能放滴,准备用大喇叭冒充,杜雷开着厢货正发电机线,各队组织的井井有条。

时间差不多了,按五原当地的习俗,迎亲的队伍会在午时以前出发,接到这儿典礼,差不多就到出发时候了,几辆车鱼贯而来的时候,李逸风,骆家龙从车里跳出来,兴奋地大喊着:“嗨……接媳妇喽!”

我去,我去……

我上这辆,你上那辆……

豆晓波扔下手头的活,钻进车里了,至于和李逸风也熟悉的鼠标,就成香饽饽了,两人都拽标哥,还是李逸风抢走了,婚车是清一水奥迪,这次蔺晨新可是帮到忙了,两个车队十辆,他自己不知道那儿请了辆开天窗的路虎,驾着摄像机得瑟呢。

车队方走,终于能歇口气了,余罪刚坐下,电话就来了,一看是蔺晨新,一接居然说接到了点礼物,放在1120房间了,是给两位新人的,余罪一想就知道,应该是汪慎修的礼物,他可能不好意思来了。

收起手机匆匆上楼,两家典礼的今天包了酒店几乎一半的房间,匆匆赶到1120时,才省得自己没房卡,尝试地敲了敲门,片刻门开,惊得余罪啊声差点惊呼出来,差点掉头就跑,然后被屋里的女人,一把揪进房间了。

是栗雅芳,她似笑而笑地看着余罪,媚眼如丝、笑厣如花,像捉到贼一样,得意地看着他。

“妈的,蔺晨新这货,居然串通了骗我。”余罪暗骂了句,一直以来他总是有意识地躲着这位旧情人,推了好几次邀约,而栗雅芳从来没有要挟过什么,越是这样,越让他有一种难堪的感觉,像欠下了莫大的债一般。

“我又没死乞白咧嫁给你,你躲我干什么?”栗雅芳笑着问。

“这个……”余罪显得难为了,不好意思地道:“这个……非要回答啊?”

“怕老婆。呵呵。”栗雅芳笑了,附耳轻声道:“你就没向你老婆坦白,结婚后还和我,那个那个了很多次。”

余罪心一抽,难堪地看着栗雅芳,栗雅芳谑笑着瞅着他,抬腿一踢门,锁上了,她轻轻伸着舌头,舔了舔润泽的红唇,轻轻地解开了胸前的两个扣子,隐约可见的深v,余罪贪婪地一眼,猛地收敛形色时,栗雅芳噗声笑了,小声告诉他:“婚车就快回来了,时间不多哦,不过冲个澡好像够了。”

她笑吟吟地褪下了外衣,肤白赛雪、胸傲如峰、慢慢的转身,眼神暧昧地进了卫生间,回头嫣然一笑,脆声提醒着余罪:“不许胡来哦,你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眼光留恋,语气幽怨、莲步轻移、轻瞬不见,余罪徒然间,被撩得邪火顿起。

还真是冲澡嗳,哗哗水声响起,玻璃隔间里,能隐约看到雪白的人影,余罪在门缝里偷窥着,使劲咬着食指,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贱,还是别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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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不得而知,不过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得余罪悠悠然地从房间里出来,神情萎靡却窃喜,步履从容却虚浮,他进电梯的时候,栗雅芳已经追出来了,追到同乘电梯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非要看到我脸上的惭愧表情啊?”余罪羞赧地道。

“你确实应该惭愧啊,比原来差多了。”栗雅芳笑着调戏了一句,这一点却是有点伤到自尊了,余罪瞥瞥眼,噎住了。

栗雅芳却是身子又呶呶余罪,婉转道:“不过还是挺有激情的哦,我发现还是喜欢你多一点。”

“咱…咱们以后不能这样了啊。”余罪又一次赌咒发誓,还是别再见面,相见肯定犯贱。

“我都提醒你,你是有老婆的人了,赖我啊。”栗雅芳嗤鼻不屑道,叮声电梯到时,她出了电梯,等在梯口,要挽余罪的胳膊,吓得余罪缩头缩脚,赶紧溜了,逗得栗雅芳又是一阵好笑。

这个一直做贼心虚,心虚却一直作贼的小男人,为什么看着就这么可爱呢?

她和女宾到了一起,看到了余罪躲着她溜到门厅之外,她心里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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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车一到,热闹再起,特别是数年未见的同学,玩起来不像样子了,这场合闹得**那是一个接一个来。

李逸风小嘴甜,哥哥叫个不停亲切也不行啊,结婚这天不治你怎么对得起兄弟你呀。李二冬出馊招了,附耳给大伙一讲,来,上生理课。啥生理课呢,有人拿根火腿肠别在李逸风腰上,有人拽着欧燕子讲规则,只许嘬啊,敢咬断了给你整根更粗的。

这众目睽睽的,李逸风也不好意思了,众人恐吓着:不同意啊,想嘬你身上那根?

围观哄笑一片,羞答答的欧燕子含上时,嗷声四起,卡卡嚓嚓都是手机拍照的声音。

骆家龙这边,鼠标维持的现场相当好,大腹便便给大伙讲着,咱们都是文化人啊,得用点文明方式啊,简单来个吃喜糖啊。有人给他拿喜糖,他一剥给骆家龙塞嘴里,规则就是嘴传嘴,传到新娘嘴里,新娘娇羞不胜的含走。

看看,这多文明,第二粒给他绑在线上,孙羿骑在标哥膀上,逗了好大一位,才让骆家龙咬住了,第三粒众人开始使坏了,叶巧铃挤到新娘身边,冷不丁这粒塞进新娘的胸前,新娘被规则约束,想找出来,早被女宾拽住双手了,这边的起哄着,把骆家龙推上来,在娘子胸前,拱啊…拱啊…拱得新娘脸红耳赤地说着:“笨死你啊,下面点。”

鼠标在背后踹着催着:“听见没,嫌你笨呢……不行我们上啊。”

哄笑又起,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一句都能成为笑话的起源,双方老人却是笑吟吟地看着,偶而会急步迎接儿女单位来的便装领导。

闹了一个小时,终于精疲力尽进门,散喜糖、拍照、开宴、又来一个婚庆正宴,请到的主婚居然是许平秋,老许在会场又来领导讲话了,竖着三根指头,我今天强调三点啊,三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这三点就是,婚后给老婆上交工资奖金,一分不少;老婆要发牢骚训话,一字不漏;老婆交待要完成的家务,等同于工作任务,一丝不苟,能办到吗?

气氛颇是轻松,难得地见到许平秋这么和霭的表情,余罪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不过容不得他细想,敬酒、点烟,两对新人挨着桌来了,亲戚还好说,一到同学同事桌边,又是起哄逗闹,行程相当慢,一个小时都没走完大厅。

热闹中,肖梦琪和女宾们饭桌上,不时的注视着余罪的方向,可能有所不同的是,余罪比前几次收敛多了,也稳重多了,席间她看到余罪接了个电话,悄悄离席时,她鬼使神差的放下筷勺,追着出去了。

出了走廊,出了门厅,余罪喝得估计有点高了,在四下找车,肖梦琪背后一拍,一指自己驾的车,余罪道着:“走,帮我办点事,火车站。”

“接人?”肖梦琪边走边随口问。

“不,送人。”余罪道。

应该是私事,肖梦琪倒不问了,上了车,出了酒店,余罪半躺在椅子上小眯,肖梦琪边开车边道着:“我你说件事……”

“我知道。”余罪道。

“你知道?”肖梦琪道。

“不还是那案情的事,我说有些事,别揪着问那么清好不好?糊里糊涂过去不就得了。”余罪道。

似乎想岔了,这也是肖梦琪数次询问过余罪的事,集资诈骗案已经水落石出,但诸多疑点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当然,不是嫌疑人,也不是案情。而是余罪。

比如,怎么在第一时间盯上戈战旗,这个时间很早,案发前一个月特勤就建立监视,特勤的监视,要比普通刑警更隐敝,这种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老任那一关就过不了。比如,马钢炉出逃,追捕小组直接得到了确切的定位信息,这个信息,肖梦琪知道,就在余罪身上,但在案卷的叙述时,全部省略了。

“那事我可能知道了。”肖梦琪道。

“你知道什么了?”余罪问。

“在嫌疑人中消失的名字,就是秘密。所以,这个秘密是:卞双林。”肖梦琪道。

“呵呵……没错。”余罪道。

“你是怎么收买他的?这种事稍有差池,可是要命的事啊。”肖梦琪道,最终险险逃生,卞双林就杳无音信了,所有的案卷在整理完毕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名字,她知道应该是早有安排了。

“说出来就不值钱了,其实很简单,在我们找他帮忙的时候,那时候监狱管理的局就已经去过人了,多方想办法要给他减刑,最可恶的是,在王少峰的授意下,孙迎庆还扮成监狱管理的局人员和他见过面……他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危险,所以他要找一条退路,最终,退路选在我这儿。”余罪道。

“他怎么可能相信你?”肖梦琪不解地问。

余罪笑了笑,视线中回忆着这样一个场景,老卞眼泪汪汪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而女儿,却狠狠地把他的礼物扔了好远,很庆幸,他帮着老卞检回来了。

“不是可能,是他一直就相信,我是一位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余罪得瑟道。

“把你拽的……不过也有资本拽啊,所以你一直就知道,戈战旗在密谋诈骗,一直知道是马钢炉背后支持,而且甚至在他们逃到南方,老卞也想办法给了你准确的定位?”肖梦琪道。

“差不多,毕福生告诉我,这事是马钢炉操作的,陈瑞详也是个无赖,他欠了马钢炉四百多万的高利X……卞双林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他们借用了老卞的名声,以及他和星海的旧怨,甚至于他出狱遭到袭击,都有可能成为把火烧向宋军的理由,但意外的是,老卞居然脱身了,不过脱身让对方更警惕,他一直被软禁着,还被逼着在适当的时候和宋星月联系,挠乱她的思路………可能唯一的意外是,咱们省任职的那位大老虎在部里落马,让他们选择立即结束,仓促出逃,如果事情再推后一点,他们可能拿走的资金要更多。”余罪道。

“这人也不简单啊,居然在何占山手下死里逃生了。”肖梦琪赞道。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了,一直示敌以弱,都以为他就靠嘴吃饭,其实在监狱里呆十年,就是只兔子都会咬人了。”余罪道。

“那戈战旗还是过于自负,他估计和我一样,一直把卞双林当做过气的骗子,认为他根本不会懂现在的金融以及资金操作。”肖梦琪道。

“呵呵,他看错的可不止一点。”余罪道。

一笑间,肖梦琪知道余罪又在自得了,她笑着问着:“所以,你们俩联袂,一内一外,毫不声张,准备到最后一刻,给他致命一击?我说你怎么这么高明,处处料事先人一步了。”

“虚心使人进步啊,那些犯罪分子里头能人真不少。”余罪道。

“有条件的吧?他没有出现在任何案卷里,我有点奇怪,什么促使他这样做?”肖梦琪。

“本能嘛,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不介意看着宋家倒台,但也不愿意赔上自己,只能找外援了。他摸准了我的心态,肯定会追着不放。”余罪道,欠欠身,笑着说着:“至于为什么吗?你很快就知道了。”

“哦……”肖梦琪一愣,瞥了余罪一眼,余罪又合上眼睛了。

很快证实这个想法了,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肖梦琪看到了卞双林,发染了,穿了一声休闲装,显得年轻多了,而且她发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

在他的身边,坐着一对母女,都是见过的,那位等了十年的老婆,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下子,肖梦琪愣在当地了,这可能比案情还让她觉得不可思异。

余罪匆匆奔上去,和卞双林握了握手,和小米笑了笑,那姑娘偎依到母亲肩膀上了,两人借一步说话,余罪看看老卞,拱手抱拳:“谢谢……都没来得及谢你一句,真够险的。”

“一点都不,我从来没有信过谁,除了我老婆,你是第一个。”卞双林笑道。

“那我太荣幸了,我也很少相信嫌疑人,但你绝对算一个。”余罪道。

“能告诉我原因吗?”卞双林问。

“因为……”余罪笑了笑,看了看小米,卞双林的女儿,告诉他,原因在那儿,卞双林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假的,我毕竟是个骗子。”

“亲情是最不值钱的,如果在乎这个,其他的就可以忽略了。”余罪道。

两人像惺惺相惜一样,余罪坦然,老卞显得有点难堪,他默默地掏着胸前藏着的东西,慢慢地递给余罪手上道着:“最后一件事了,帮我完成它。”

余罪看了眼,是宋星月的档案,他笑着问:“真的要走?”

“是啊,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我在狱中呆了十年,发奋学习,其实动机是等着有朝一日出来,重新站在财富的顶峰,把所有坑过我的人踩在脚下……呵呵,学了一半我突然明悟了,活着意义有很多,财富、名利、权力这些东西,就像人身上的衣服,总有一天会脱到赤条条的时候,那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你说得对,亲情不值钱,但却是最珍贵的,我最成功的地方不是做了多大的骗局,而是娶了一个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卞双林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回头看了眼那对母女。

“那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余罪道,这就是卞双林的唯一要求,他想回到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中。

“你也是,该说再见了,或者,以后别见了,我可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卞双林握着余罪的手,肖梦琪也伸手上来,和老卞握握,老卞甚至在转身走的时候,又回头提醒肖梦琪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人还没有任何进展啊,提醒您一句,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他才是最高明的骗子,连我都被他骗上路了。”

似乎在开余罪的玩笑,他说了句,转身,一手揽着老妻,一手提着行李,向检票处走去,不时地回头,向二位笑笑,谁可能想到,一例轰动全国的诈骗案,最关键的一个知情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消失了。

“他判断错了。”余罪道。

“什么?”肖梦琪没明白。

“他说咱们没进展……其实有,亲过了。”余罪贱笑着,小声道。

“滚。”肖梦琪斥了句,不理他了。

两人出了车站,肖梦琪翻阅了几页档案,这个引起宋星月恐慌的东西,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走着走着,余罪一把夺走了,走到垃圾桶跟前,掏着火机,直接点燃了,烧了一半,扔进垃圾里。

“你干什么?这得上交的。”肖梦琪要拦。

“交回去,又要有人被扒官衣了……都这么多年了,让它沉了吧。”余罪继续点着,肖梦琪怔了怔,再没有拦,眼看着一张一张笔录、案卷,在凫凫的清烟中,化为灰烬。

烧完了,余罪拍拍手,酒意盈然地道着:“这才是最后圆满了,哎对了,我今天发现老许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肖梦琪道。

“好像很和霭,像真要退了,我一直以为,这事他还会提一提呢。”余罪道。

“你蠢啊,发生窝案的地方,怎么还可能再提拔身处其中的公安领导干部?能全身而退,没有被问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当然,你肯定会被提拔的,张勤、寥汉秋几位领导,齐齐给你申请个人一等功了。”肖梦琪道。

“本末倒置了啊,我已经习惯把功劳让给领导了。”余罪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肖梦琪哭笑不得了,直斥着:“倒了这么多领导干部,这功劳谁敢拿呀?谁想当这个官场的公敌?”

是啊,这要被推前台,那果真公敌的节奏,余罪愣了愣,然后哈哈笑了,笑着道着:“他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根本就是社会公害,我还真不介意当他们的公敌,吓死他们。”

“以后得注意言行了,千万别让人抓住你的把柄,有很多人会不介意致你于死地的。”肖梦琪上车前,如是提醒道。

“够胆他就来,我身后几千警察兄弟,怕个鸟。”余罪得意地坐在车上,根本不惧。

或许根本不需要畏惧,警察本身就是所有违法犯罪的公敌,肖梦琪似乎被他这股子豪气折服了,笑笑,竖竖大拇指,发动着车,却没有走,嗫喃地说了句:“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我知道了,不就是去国际刑警联络处吗?寥处长找我谈过话,我没去。”余罪道。

这个机会,似乎是排在末位的拣着便宜了,肖梦琪笑着道着:“为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得到之后,却没值得高兴的感觉呢?我不止一次想往上走,到这个时候了,却发现很留恋这里。”

“精彩的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像我们俩,守望和暧昧才有感觉,真滚了床单,肯定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余罪贱笑道。

“呸,你真恶心。”肖梦琪笑了,发动着车,顺便问着:“那我去了首都,你会去看我吗?”

“一定会抱着不纯的动机去。”余罪强调道。

“哈哈……我倒不怕你,就是有点怕你老婆啊,怎么办?”肖梦琪开着玩笑。

“不要提老婆好不好,一提老婆人家心虚。”

“哈哈……”

车且行且走,轻快地飞驰在通向城市的马路上,视线无比开阔,在前方的路延伸的尽头,城市的天空难得一个晴空朗朗,雾霾尽去。

一个月后,肖梦琪赴京任职,得偿夙愿。

年底,很不意外的是,许平秋光荣退休,这位铁腕治警、雷厉风行的公安领导在职时毁誉掺半,争议颇多,在他选择光荣退休后,自上而下,赞声一片。

退休后他很少露面,唯一的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解冰和安嘉璐的婚礼上,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那位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余罪仍然在继续着他的争议,这个人似乎和那个职位也格格不入,放那儿都不合适,当个大队长重案队长,似乎有点大材小用。当个总队长似乎资历又显不足,当个分局长、副局长吧,以他的履历,领导又不敢用,可真要遇到棘手的案子,这个人又不得不用。

领导也有领导的解决方式,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考察,又经过数次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级别不对称,加个括弧说明:副处级。职衔不匹配,再加个括弧说明:代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最终破格提拔了有史以来一位最年轻的总队长:

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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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穷人》的续写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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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外面不再是狂风怒号,波涛汹涌,仿佛昨晚的事情是一场梦。桑娜早早的起来,看了看四周:丈夫的位置空着,她面带微笑,但从她眼中可以看出她心中的那份忧虑:虽然昨晚渔夫同意收养这两个小家伙,但是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和自己受的了,如今又添上西蒙的两个孩子……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桑娜拉开白色帐子,不禁沉思着。这时,她发现孩子们醒了。

首先醒的是桑娜的五个孩子中最大的那个孩子:维克斯。维克斯发现床上还有两个人再睡。“嘿!你们两个怎么又躺回去了?”维克斯想把他们拉起来。“我们在这里,才没有睡呢!”维克斯后面响起了颇为不满的声音。差点没使他跳起来,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们在这?那他……他们是谁?”桑娜站在一旁——我就知道!她心里笑着。

维克斯看见妈妈醒了,急忙问桑娜:“妈妈,他们是谁?怎么在我们家里?”哦,要跟他们说吗?桑娜想了一下,对维克斯说:“哦,他们?嗯,他们是我们的邻居——西蒙阿姨的儿子。”一听此话,孩子们就叫开来了:“为什么西蒙阿姨的儿子要来这而不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要来这儿?”“妈妈,快送他们回去吧……我们怎么能把他们放在自己家里呢?西蒙阿姨会着急的!”

桑娜思考了一下,对她的孩子说:“嗯……西蒙阿姨去了很远的地方,可能会很久才能回来,因为她的孩子没人照顾,所以我们就要来帮帮忙……嘘,你们安静,他们醒了!”孩子们回头一看,果然,那两个粉嫩的小肉团动了动。

两个小家伙醒来后,发现四周有许多人和陌生的东西,却偏偏没有妈妈,不禁哭了起来。(原创投稿 )

这不哭可不要紧,一哭才把桑娜从“以为就这样过去”的想法拉回来:他们吃什么?以后穿什么?穿的问题,桑娜从仅剩的布上剪下一大块,对着一个小孩比划一下,小心翼翼的剪下一小块,左补右缝,总算做出了一件合身的小衣服。可是桑娜却发现,剩下的布不够了。于是桑娜便把小衣服剩下的一小块布缝缝补补,问题终于解决了。可是他们该吃什么呢?桑娜又犯愁了。

这时,当桑娜在哄孩子们时,一股海风迎面扑来:渔夫回来了!他笑嘻嘻的问道:“嘿!桑娜,我回来啦!”“哦!正好,西蒙的两个孩子正饿着呢,你说,他们吃什么呢?”渔夫面带微笑,这时,桑娜才发现丈夫怀里有什么东西。“咦?”桑娜问渔夫,“你怀里有什么宝贝呢?笑得这么开心?”“我刚还想吊个胃口,结果被你抢先问出来了。”渔夫耸了耸肩,露出怀里的东西——那是一袋白里带黄的面粉。小木屋里安静了下来。桑娜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桑娜两眼泛花,略微激动地问渔夫:“这是哪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洁白的,面,面粉!”渔夫这才说出这袋面粉的来历:原来,渔夫去集市时,遇到一位在这附近的庄主。庄主正好缺一些帮忙打扫马场的人手。魁梧黧黑的渔夫会缺力气吗?渔夫为了自己的妻儿,以及刚刚收养的西蒙的两个遗孤,便毫不犹豫的去报名当帮工去了。

“至于工钱嘛,我就要了几个子儿和这袋面粉咯!”渔夫微笑着说。“哦,天啊!”桑娜惊喜地叫着,“我想,今天的早饭就改一下了:我,维克斯他们吃黑面包,当然现在可以加进一点白面粉了!而西蒙的那两个孩子,就吃面粥吧!哦,对了,你吃了吗?”“当然啦,我吃得饱饱的。”渔夫一边说,一边下意识的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做好饭了。大家就在一个小凳子上轮流吃,。而西蒙那两个可爱的儿子则在床上由桑娜和渔夫一个一个喂。在他们的嘴角边,可以看见属于他们的纯真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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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第一次小说之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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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数不清的记忆里,有一件事让我最难忘,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我第一次小说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每人都要看一本小说。我对小说并不感兴趣,所以就随便找了本翻了起来。开始,我是漫不经心地看,但渐渐地,越看越起劲,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这么好看,这么有趣,并且我还从书中收获和懂得了许多新奇知识。

我第一次看的那本小说是《找呀找呀找朋友》,它让我懂得了友情,让我对友情有了新的见解,让我重新认识友谊。小说中的主角:没心没肺的万里晴,心高气傲的学霸姐杜子阅,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白兔妹王妮可,这三个女孩性格各异却做了死党,这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不论自己的朋友是怎样的,即使爱好、性格跟自己不同也没关系,只要你们有缘,对彼此都是真心的,也一样能成为朋友。

我第一次觉得友情就像个寻宝游戏。每个人头顶都闪着金光,但只有真正把他们视若珍宝的人才看得到那炫目的光芒。这光芒跟你的外貌、性格、特长、人缘没有一点关系。每个人都会遇见属于自己的寻宝者,这个寻宝者会带你一起踏上一段漫长的友谊之旅。

朋友之间虽然有时会因为一些事而吵闹、发生争执,但是只有这样,彼此的关系才会越来越铁,也更懂得珍惜对方了。朋友之间,有时候快乐会因为分享变成双倍,悲伤会因为分担而减轻,他会和你一起同甘共苦。友情就像灵丹妙药,它会悄悄治愈受伤的心,会悄悄地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

第一次看小说让我受益匪浅,这第一次就让我爱上了小说。小说里有无穷无尽的“果实”等着我们去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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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经典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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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王蒙向百花园杂志社推荐了一篇小说,是北京一个初中生写的《不灭的绿意》。后面还附了一段点评。作者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内容更是不知道,也不是因为时间长忘了,而是当时看了几遍,根本就没看懂。以前我总认为自己虽谈不上聪明,但也绝不是太笨。除了诗歌看不懂外,像小说,诗歌这样的东西看上个一二遍还是基本会懂的。现在才发现以前的那些认为全是错误的,一篇千把字的小说看了几遍除满脑子充满了绿以外,其它全不知所云,看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网络可真是个好东西,帖子一贴出来,像这些笨人看不懂的东西,聪明人立马就把它夸成了经典,佳作,就差没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看来以前“两个凡是”的方针政策历经几十年现在还能用。也对,名人嘛,凡是名人推荐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凡是名人说好的东西我们要始终不渝地拥护。假如要是换成我推荐,保准会被骂成垃圾。

现在我才发现当今的名人也有当今领导的功能。领导说是,下面肯定一群人也跟着说是,不是也是,领导说不是,这群人肯定会比光速还快的改口说不是,是也不是。鹿能当成马,那肯定猪也能当成牛,同理把狗当成驴也不足为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我们又多了几个成语用。厉害吧,名人就有这种功能,这正好也符合英雄人物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个哲学道理。名人说什么是经典,那肯定不是经碘,名人说什么是垃圾,那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般情况下,经碘不会变成经典,但有名人参与那就不一样了,经碘只需名人经(过一)点,立马“点石成金”就变成了经典。

这篇《不灭的绿意》如果是单纯的,经碘——经点——经典,推荐给百花园杂志社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根本不是小说而是散文,散文怎么能上小说刊物呢,就算后门比前门的威力大,能上,那也应该注明它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啊。记得以前看武打片,但凡是武林高手就经常说,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难道对文学作品认识的最高境界是把散文当成小说,或把小说当成诗歌。

大家都知道是金子才会发光,看来会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碘也会,只是光的颜色不同罢了。金子发的是黄光,碘发的是白光。你要知道这年头白的比黄的贵,不信你拿白金和黄金比一下就知道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最喜欢那些看不懂的东西,以至评出的东西连好多作家都看不懂。我就想啊,如果把这篇看不懂的散文当小说投过去,保准那些评委目瞪口呆找不着北的称其为经典。这样一来说不定一下就打破了中国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纪录。到时候,咱也可以自豪的说,中国是文化大国,我是中国人,我们写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你们看都看不懂。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事,你们可不能笑话我没出息。刚看到这篇被大师垂青被网友称为经典的《不灭的绿意》,要不是朋友劝,我差点就惭愧的撞豆腐自杀。后来想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有机会,说不定哪天哪个名人看走眼,咱写的那些经碘作品经点也能变成经典。以前只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现在又知道了个经典是怎么炼成的,经典是经过名人(点)众人(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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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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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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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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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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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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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我以往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人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这部名着主要体现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明白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最终取得了真经。

其中,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的情景最让我感动,他并非抗拒,努力的等待着他师傅来救他,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是干汉还是下雨,他依然等着,等着,有一天,唐僧他最之后了,把孙悟空从石缝里救了出来。在这件事中,让我读懂了:坚持就是胜利。

在《西游记》中,最为精彩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明白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可是等唐僧被妖怪抓走后,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终唐僧获救了。

是啊,我们应当学习孙悟空的那种不计较,知恩途报的精神。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应当像他们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取得胜利。比如:有一次,我们学校要选3名同学去参加县里的科技比赛,结果我也被选中了,我和其他两名同学每一天午时都去办公室练习,每当遇到困难,我们就一齐商量,然后想办法去解决。一但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就提出来,加以修改,结果在比赛的时候获得了三等奖。这另我们十分开心。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以及应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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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迷藏幻梦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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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咖啡的浓香久久的飘在一座不大的屋子上,巧克力的香味在擦得一尘不染的木桌上来回荡漾,小院中黑色玫瑰散发出使人战栗的死亡香气,使这看上去十分温馨的屋子添了一丝诡异。

“真是个神秘的人呢。”门口的蓝色短发少年嘴角爬上一丝温暖的笑,轻轻拉了下门铃,“叮------”清脆悦耳的门铃声在少年耳边久久回荡,就在他开始怀疑究竟有没有人的时候,门,就那么出乎意料的打开了。

蓝发少年错愕的看着一头黑发的少女,少女湛蓝的双眼透着一丝戾气,苍白无血色的脸庞仿若水晶雕刻一般,精致完美。黑色的长长披风裹住了她的全身,只留下纤细的身姿。

“喂,看够了没有?”黑发少女不耐烦的扯了扯嘴角,谁呀这是,一大早就跑来惹事!女孩冰刃般的目光直直射上少年的脸庞,“如果没事的话,就不要来打扰我。”

少年不好意思地伸出双手,友好地说:“嗨,我叫卡修斯,你好!”少女看都不看卡修斯一眼,冷冰冰的抛下一句话:“我叫布莱克。有事情进来谈。”卡修斯尴尬的收回双手,顺便扫了一眼布莱克的客厅;除了必需的家具,只有黑色的窗帘。真是个怪人呢。他嘴角又爬上一丝温暖的笑,布莱克鄙视的望了他一眼,双手抱胸酷酷的说:“说吧。”

“是这样的,最近出现了一个恐怖组织,代号邪灵,我们正义的战神联盟想邀请你一同消灭邪灵组织。好吗?”卡修斯清澈的双瞳没有一丝杂质,迫切地望着布莱克。

“你说什么?!威斯克他还活着?!”布莱克冷冷的双瞳终于有了一丝惊异之色,她的声音几乎变了调,“邪灵组织又复活了?!”卡修斯疑惑的点点头,满眼迷惘。

"……你先走吧,我,答应了。“布莱克疲倦的摇摇头,低低的叹了一口气。

卡修斯点点头,一脸欢快的窜上了天,全然不顾一脸阴沉的布莱克……

[以迷藏幻梦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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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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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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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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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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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大结局后续写6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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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李逵等人被高俅用毒酒害死,朱武、呼延灼、花荣、柴进等梁山泊剩余的好汉全都知道了,他们又合兵一处,回到了梁山,准备继续造反,为被高俅害死的梁山好汉报仇。

军师朱武召集大家在忠义堂开了誓师动员会,他高声说道:“弟兄们,我们梁山好汉被高俅这个老儿害死了不少,今天我们重新集合,杀进朝廷,杀死高俅这个奸臣,为宋头领等人报仇”。众人听了,群起响应:“对,杀死高俅,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经过一年的厉兵秣马,他们正准备到太尉府与高俅决一死战,这是,远在美国的童威、童猛两兄弟,用美元招募了的兵马,来帮助朱武们。燕青也从深山里出来,并带来了一只神雕,朱武见了,大喜。

他们正准备出发,这是,武松、公孙胜和李俊来了,童威给武松买了一只假肢,人们都说假肢活动不自如,但童威给武松买的这只假肢活动自如。于是,他们整顿了一日,次日准备攻打。

第二天,裴宣写了一封战书,樊瑞一飞刀射进太尉府,那把飞刀把高俅的一只袖子钉在了墙上,高俅一惊,把飞刀拔下,看了战书,下令,带一百万军马直取梁山泊,梁山水泊一条旱路也无,只有外面方圆八百里的“护山水泊”,高俅施展法术,一跳,跳了过去,军士们见了都跳了起来,想跳过水泊,他们不知道高俅用了法术,结果一百万大军尽数淹死在水里。高俅只得叫苦。

高俅上山来,只听一声炮响,梁山泊所有军马倾巢而出,高俅用法制出一个大光球,樊瑞和公孙胜见了,二人合力,制出一个比高俅制的光球大十倍的光球,两只光球同时脱手,相撞时光球剧烈摩擦,火花飞溅,高俅又制出一个光球,脱了手,相而樊瑞和公孙胜却没了法力,众将见了将手中的兵器投向高俅的第二个光球,瞬间高俅的第二个光球被刺落,第一个光球被磨烂,那个樊瑞和公孙胜联手制的大光球大向了高俅,高俅被击中,倒地身亡。梁山泊的军士打死了奸臣高俅,非常高兴,狂欢了三天,庆祝高俅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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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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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殿的气氛总是这样使来人宁静不语,而它的壮丽却也总让心旷神怡,忘乎所以。平日来天空殿,都是为冥想祈祷而在日正当空的时候来,都是些耗体力的活。而今天却不同,这是个宁静的夜晚,让它反添几分精致之感。我抬头仰望着殿前的雕塑。这华丽的汉白玉石雕是光之神在圣战中威风凛凛的战斗画面。他一手持传说中的圣剑抵挡妖魔的刀刃,另一手施展着一种未知的法术击向太空,仿佛洞开了世界的窗户般,将无数的妖魔吸入其中,不得出路,也许这就是来自神的审判吧!看着看着,我走尽了殿前的长廊,进入了天空殿。我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是解析魑魅的思想。站在天空殿中央祭坛的中间,我开始呼唤圣灵,借助圣灵的力量,我可以解开思想中的内幕。圣焰凤凰在我的上空浮现,展开华丽的双翼,破天而鸣。我开始吟唱解咒术:我的圣灵圣焰凤凰啊,我打开世界的窗口期待你。请将充满魔力的尾羽赐予灵魂,用神圣的气味感化罪恶将黑色的封印化为飞羽飘散,将闪耀的魔之光藏入阴影。陌生而亲切的梦境涌入我的脉搏,编织世界无尽的福音书。天空的祈祷,从泥土中升腾出清晰的味道唤醒沉睡迷惘的思想,以神的意志洞察它的真相。解咒术迅速发挥了作用,将我带进了魑魅的梦中:

火流星从深邃得像最黑暗的海洋的夜空中陨落,包裹着新生的生命。那就是我,一个迷一般的少女。当我第一次睁开双眼,看到的就是他,那样冷酷的笑必然将我的一生紧系在这个男子的身上。他用双手将我从火海中抱起。我是谁,我在哪儿?磁性的嗓音在我的耳边响起: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魑魅,黄昏中飞翔的死神。今生今世你将成为我心中的神。勇敢地向这坚实的大地迈出您的第一步吧!我的女神。女神,我哭笑不得,我的身世还是一个未知之谜,怎么就成为了你的女神呢?没错的,就是这样,你的双眸闪耀着神之黄昏般的黑暗和血红色的味道,没错,你就是宿命中的女神啊!吟唱着天空与毁灭的歌降世。如黄昏中落下的血阳一般凄厉的笑浮现在他冰冷的面容上。

在他悉心地照料下,我忘却追逐已经失落的思想,只想记得我叫做魑魅,我是宿已心中的女神。我明白,从那时开始,我的人生已经属于这个自称宿命已然终结的男子――宿已。我愿为他暗杀所有他不希望活在大地上的人。因为,他已不再单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存在于我的脑际,他已经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歌。我已经不忍心继续看下去,这实在是太残酷了。太多的杂念将我剥离了魑魅的梦境。圣焰凤凰长鸣着消失在天空殿中,只剩下呼唤圣灵时残留的金色念力在空气中无力的荡漾。宿已,真的是宿已,我无法想象,在离开仙都城这么久后,他念念不忘的当年之痛,一心报仇的野心有多么巨大。居然不惜派出杀手来暗杀我这个童年的挚友。

[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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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烟花的小说段落

全文共 3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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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绽放的烟花已经数不胜数了,此起彼伏的烟花似在争奇斗艳,又像在展示着人们日新月异的美好生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描写烟花的小说段落,欢迎阅读。

1、不一会儿,降落伞在天空中飞翔,慢慢地,慢慢地飘了下来。大家又点了一个彩球,彩球喷出火花,颜色开始产生了变化,一会儿呈蓝色,一会儿呈红色,再一会儿,又变成了绿色……五颜六色的在他手中的木棍上旋转着,漂亮极了!

2、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不时看到烟火升腾。一大颗烟花在他上方炸开,流光溢彩。火星稀稀疏疏窜向四周,旋即又消失了。紧接着又有一个烟花在空中绽放,映着人们的笑脸。

3、大家来到了河边,到处都在放烟花,烟花的的呈圆形,有的呈菊花状,有的像笑脸,还有的像小蛇一样弯弯曲曲冲上天空,也有的像火柱一样矗立在地面,闪闪发光光,美丽极了!

4、烟花是永远的,因为它在他心里刻在了永恒的美丽。烟花是幸福的,因为它自己对留下的瞬间肯定了自己的美丽。

5、他是你生命中的彼岸烟花,灿烂之前不相逢,盛放之后是匿迹。

6、夜空宛如姹紫嫣红的百花园,五彩缤纷的烟花如同水晶石靓丽夺目,色彩斑斓的焰火好似彩绸绚丽多姿。

7、忽然,从管子里似乎喷出了一只火箭那样“咚”一声,一个如同小球那样的黄色礼花就喷射了出去,飞到平房那么高的高度时,“啪”一声,一下子炸开,一个黄色的完美烟花就飞了起来,最后残余的火星缓缓落下,慢慢熄灭。

8、美丽的烟花在空中绽放,好似没有空隙,像给暗沉沉的天空绣上五颜六色的花。

9、烟花的美丽,如此短暂,却如此的奔放,如此热烈。即使只有一秒的生命。也要做到最完美,开放的最灿烂。

10、烟花把夜幕装扮得格外耀眼,这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烟花飞舞迎新年”。热闹的除夕之夜,烟火映红了围观的张张笑脸。他暗自祈祷———新学期,他的学业也要像璀璨的烟花一样,一飞冲天,开放出最绚丽的花,放出最夺目的光彩!

11、花炮升腾五彩斑斓,整个城市沉浸在节日的烟花爆竹声中。

12、忽然,吼一声,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朵出现在天空。他抬头望去,一枝枝美丽的花朵瞬间就消失了。正当他看的如痴如醉的时候一声震撼人心的巨声爆炸了。一些小火花慢慢的降下来。他拍手叫绝,当今科技真发达。

13、当一颗不起眼的小火种在半空中崩裂,随即变幻成一把绿色的大伞在夜空中飞旋。当这把伞还未完全消失殆尽,又有一朵灿烂的金菊蹿上天空,它宛如一位孤傲的仙子,全身被华丽璀璨的金色包围,在万人瞩目下翩翩起舞。

14、又有一颗颗亮点直窜上空,哇!好似孔雀开屏,又如天女散花,又像一把把五彩缤纷的花伞。一会儿满天金灿灿的,犹如丰收的稻谷撒满天;一会儿又是满天红艳艳的,好似夕阳时候的晚霞铺满天。真是美丽极了!

15、突然,一个尖叫声划破天空,在几十米的高空中爆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雨点”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如同仙女散花一般,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样。

16、烟花是绚丽的,但它不是文静的,当它冲出匣子的那一刻,它就是一个诡秘的魔术师,把匣子里的化学成分变成美丽的炮竹,让人们看到它的美,看到它的绚丽。

17、十几支烟花直指天空,一粒粒“金砂”喷射而出,在空中傲然绽放。赤橙黄绿青蓝紫,样样俱全,姹紫嫣红,把夜空装点得美丽、婀娜,把大地照射得如同白昼。

18、随着人们的欢笑,随着噼噼啪啪的响声,节日的夜空真是五彩缤纷。时而有窜天猴飞入,时而礼花在空中绽放,有的似孔雀开屏,有的似金花四溅。

19、只见,烟花直冲天空,渐渐地舒展开来,形成了无数朵时而红,时而黄,时而绿的繁花。然后,那烟火好似流星,从天而降,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啦!

20、大家搬出大家最大的烟花“巨无霸”。点燃它的导火线,只见烟花像火箭一样,飞上天空,又象花朵一样绽放开来,射出红的光,黄的光,绿的光,紫的光,把人看得都入迷了。

21、瞬息万变的烟花,曼妙地展开她一张张浅黄银白洗绿淡紫清蓝粉红的笑脸,美不胜收。巨大的烟花在空中绽放,花瓣如雨,纷纷坠落,人们似乎触手可及。

22、烟花的形状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像银杏树,有的像蒲公英,还有的像大苹果……烟花的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红色,黄的,绿的,蓝的,红绿交叉的……这么多漂亮的烟花,能组成一幅气象万千的图画。

23、在这值得高兴的日子里,唯有烟花,才能吐出大家那喜悦的心情;唯有烟花,才能烘托这喜庆的气氛。

24、烟花像一支箭一样以最快的速度飞向夜空,再以优美的姿态,协调的动作绽放了,像一簇簇火焰,一粒粒珍珠,一条条丝带,洒下欢笑给予大地,洒下祝福赠送大地,绽放的是人们的赞叹,绽放的是人们的遐想。

25、一束束耀眼的光线飞上天空,“啪啪啪……”那一束束光线突然炸开,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星星般的花朵向四周飞去,似一朵朵闪光的菊花,光彩夺目。太美了!太美了!

26、红红的火焰也映红了人们的脸蛋,在烟花绽放的那一瞬间,人们对未来的无限希望也同样绽放了。

27、孩子们在院子里放起了烟花,一朵朵美丽的礼花在天空中闪烁爆炸,小孩在院子里欢呼着,跳跃着。

28、一朵朵灿烂的烟花在空中绽放了,把原本乌黑的天空衬托得更加绚丽多彩,如诗如画,那声音震耳欲聋。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人们从四面八方迫不及待地走了出来,一起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29、这十几支小礼花一起冒,像一条银河;又想一条瀑布,这条瀑布在不断地改换自己的装束,一时是红色的轻纱衣,一时是翠绿的绿叶衣,一时是金粉色的桃花衣,真是绚丽多彩。

30、只听见“啪”的一声,一朵绚丽的烟花升入了天空,那烟花像是一朵五颜六色的菊花,眨眼间,便落了下来,那落下来的小火花,又像是许多人都梦寐以求想看见的流星雨。

31、只见轰轰的炮声把黑暗的夜空照亮了,瞬间就把夜空变成了烟花的海洋。五颜六色的烟花像一颗颗闪闪发光的小星星。看,有的像小脚印,有的像笑脸,还有的像红心,就连祈福灯也等不及去凑热闹了。

32、他爱烟花,因为她美丽,因为它珍贵,因为它罕见,因为它是充满幸福欢乐的,因为它是无与伦比的,更因为它是美好懂得奉献的。

33、仰望天空,看着那形态各异,色彩缤纷的烟花,那绽放的烟花就象多情的流星雨淅淅沥沥,又似降落伞从空中降落,也如萤火虫般在夜空中偏偏起舞。

34、同时,它也想吸引很多人,让大家都来看看它多么的自信,多么的快乐,多么的美丽!

35、一个个烟花像绽放开来的花儿,又像一个个鸟笼从天而降,壮观极了。

36、节日的烟火好像漫天的星星点亮夜空;宛若明亮的眼睛在闪烁;仿佛可爱的孩子露出了的笑脸。

37、即使烟花的美丽是短崭的,绽放过程是短暂的。但是因为那种美丽,烟花喜欢绽放,从而换来人们的快乐,幸福;换来人们的一声赞叹。

38、一颗颗五颜六色的火花飞升降落,时而如天女散花,时而如信号弹飞射,忽明忽暗,把夜幕点缀成鲜花的世界。这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烟花飞舞迎新年啊!

39、当烟花在寂静的夜空中爆开时,绽放出七彩的美丽,让人忘记了它在爆发时的巨大的响声,忘记夜空的寂静,破灭前的壮丽,为的就是留下美丽的倩影,直至灰飞烟灭。绽放,消失只是瞬间的事,留下的是记忆中的美丽。

40、燃放的烟花像一朵朵五彩缤纷的鲜花绽放在夜空中。

41、也许,烟花就是从天堂流泻下来的瀑布,它能将大家的心推向美好的幻境。于是,虽然大家的眼睛无法真实地看到仙境,但大家的内心却感受到了它,璀璨而又迷离。

42、天上的烟花开的朵朵绚烂,有的像天上的流星,一闪而过,有的像瀑布般直泻而下,还有的像菊花绽放了,格外娇艳。

43、导火线越来越短,不断冒着火花,“嘭”的一声巨响,烟花腾空而起,在天空中绽开五颜六色烟花,有的像流星徘徊在夜空,有的像万寿菊欣然怒放,还有的像仙女散花。

44、天上的焰火有的如菊花绽放;有的如彩条飘洒;有的如银屑飞扬……把夜空装点得格外美丽。

45、开始放烟花了,只听“喷”得一声,只见烟花像一条条活龙一般徐徐上升,接着在天空绽放。

46、最令人称奇的是流水瀑布,它全身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芒。那流水好像是从百丈悬崖上咆哮而来,拍水击石,声音震耳欲聋;而它又好似一条小溪,潺潺而流,和顺平缓,令人身临其境,仿佛它不是烟花,而是一条真正的瀑布。

47、很快,这些美丽的烟花慢慢地变成了一阵流星雨洒落人间。还有的像一棵蘑菇,更神奇的是,天空中居然出现了一串串美丽的珍珠项链,他真想拿下来一串带到脖子上。他和小伙伴不由得发出了声声赞叹。

48、只听一声巨响,烟花往天空中射去,在天空炸出了美丽的火花,同里掉下来一个“降落伞”,五颜六色的,美丽极了。

49、只听见几声沉闷的声音,一个个烟花带着红红的火星窜上了天空,几声脆响,夜空绽放出了美丽的花朵。它们的形状和颜色各不相同,有五颜六色的满天星,金黄色的蒲公英,许多许多,绚丽多彩。

50、“哧”地一声,导火线被点燃了,他像一阵风似地躲到一边。只见烟花先是冒出一股白烟,随后出现了一股小小的黄色火花,紧接着,喷出一道光彩夺目的火花,朝四贮存器喷洒出来,火花越窜越高,大家都高兴地又蹦又跳。随后烟花在噼里啪啦的响声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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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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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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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对小说着了迷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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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是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是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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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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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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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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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这家杂货店能帮你找回;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静子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随即奇妙的事情竟不断发生。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将如何演绎出截然不同的人生?

如今回顾写作过程,我发现自己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人究竟应该怎么做?我希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东野圭吾

在刚刚过去的寒假,我有幸遇到了一本对我的人生都将会有很大帮助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你可以看到人们面对忧愁、烦恼、困惑和迷茫时心理极现实的矛盾挣扎与抉择,这部作品便是出自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

作品的内容略微带有些奇幻色彩,围绕一间名为“浪矢”的杂货店而展开,创立这间店的浪矢爷爷通过这间杂货店与有烦恼的人进行匿名的信件交流,并因此帮助了很多走在人生岔路口的人,当浪矢爷爷去世,他留下了份遗嘱:在他去世后的三十年,希望所有得到咨询帮助的人都能回信,告诉自己当年的意见是否真的有所帮助。就在三十年后的一天,三个小偷为逃避警察的追捕躲进了已经破败的杂货店中,这时候奇迹发生了,时空产生了交集,三十年后的杂货店与三十年前浪矢爷爷离开的时刻连接起来,与爷爷走后来咨询的人对话的变成了那三个小偷,面对一封封充满困惑的信件,他们三人反复争论,并利用未来已知的信息帮助了来咨询的人。这是一部过去未来有交集的故事,小说中分为五个部分,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的主人公,但无一例外地向浪矢杂货店咨询过烦恼,这五个人看似属于单独的个体,但是作者有意赋予了他们千丝万缕的联系,让读者看过之后不禁感叹命运的巧合。

第一个故事:静子是一位出色的运动员,有机会代表国家参加第二年的奥运会。她有一个男朋友,他发自内心地希望静子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他说,只要能参加奥运,他愿意付出任何牺牲。正因为男朋友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了她太多的无私奉献,静子觉得站在奥运的舞台上是对他最大的报答。但是,她的男朋友突然病倒了,查出来患了癌症。医生说只剩下半年的生命。男朋友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希望静子专心投入训练,带着他的梦想一起努力。静子一方面想要放弃训练,陪在他身边照顾他,另一方面又不想辜负他的期望,但在练习时,无法专心投入,成绩也不理想。所以在两难的处境下她给杂货店写了信。

一来二往,静子做了最后的决定。静子在最后一封回信中,写到她对男友说得话,“我比任何人都爱你,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如果我放弃比赛就能让你好起来,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但如果不是这样,我希望我坚持我的梦想。因为一直以来追寻着梦想,我才活出了自我,而你喜欢的也正是这样的我。我没有一刻忘记过你,但请让我去追逐梦想吧。最后,静子一边训练一边陪伴男友走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时光。我想其实真正爱自己的人,都会支持我们心中的想法吧,所谓陪伴,不仅仅只是陪在身边而已。

第二个故事:克朗的父亲经营着一家祖传下来的鲜鱼店,他又是家里唯一的传承人,机缘巧合,他喜欢上音乐。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继承鲜鱼店的家业,但是克朗不想这么做。他去东京读了一所大学的经济学,中途又因为音乐退学。不顾惜父母的失望和伤心,他毅然决然走上音乐这条路。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受到音乐人的注意。因为祖母去世,他回到家里奔丧。看着外人对他走音乐道路想法的蔑视和父母的为难,他开始犹豫。是应该继续追求音乐梦想,还是留在父母身边照顾传承家业?他不知道怎么办,给杂货店写了咨询信。

最后克朗收到的一封回信中写到“你在音乐这条路上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有人会因为你的乐曲得到救赎,你创作的音乐一定会流传下来。请你务必要相信这件事到最后,直到最后的最后,都要相信这件事”。

克朗的父母最后支持他继续在音乐的路上走下去,他也愿意放下一切再去尝试一次。结果虽然没有做到红极一时,但也真切地影响了很多人。

这是一个关于理想与现实徘徊挣扎的故事,我们其实在生活中碰到不少类似的事情,其实要做决定真的很难,一旦做了决定就要全力以赴。父母永远是爱我们的,带着自己的梦想活出更精彩的自己一定是回报他们最好的方式,也是对自己的最好交代。

第三个故事:川边绿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孩子的父亲是个有妇之夫,她不知道自己应该生下来,还是拿掉。所以,她给杂货店写了一封信。

浪矢爷爷很认真地给她回信,他在信的末尾写到“最重要的是能不能让即将出世的孩子幸福。即使父母双全,孩子也未见得就能幸福。如果你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愿意为了孩子的幸福忍耐任何事情,即使你有丈夫,我也会建议你最好不要生”。

川边绿最后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了,虽然川边绿没有过上很好的生活,但即便是在自己贫血的情况下也让孩子获得了足够的营养。川边绿在一场车祸中丧命,孩子奇迹般生还。这个孩子长大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和妈妈为她付出的一切,所以给浪矢爷爷写了一封感谢信。

父母的爱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付出,他们的爱就像一本怎么写都写不完的书,贯穿始终,贯穿你我,只有相信美好才会让我们的前行路上充满力量。

第四个故事:浩介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但是在他即将升高中的时候,因为一些变故他的爸爸欠了很多钱,没办法还债,公司也快倒闭了。为了能逃离债主的死缠烂打,他们决定偷偷逃离居住的城市。浩介很想阻止他们,听说讨债的人会追到天涯海角,想到一辈子都要逃,他觉得很害怕。所以,他给杂货店写了封信。

浪矢爷爷在确认情况之后,给他回信中写到“除了积极向上的旅行,家人应该尽可能在一起。因为反感、厌倦等理由而离开,不是家人应有的姿态。”“趁夜潜逃不是好事,如果可能,应当终止。但如果做不到,我个人认为,你只能跟着父母一起走。”“最不幸的事情,莫过于因为趁夜潜逃,一家人最后分崩离析那样就真的一无所有了。逃跑绝不是正确的选择,但只要全家同舟共济,一起回到正路上来也完全有可能。”

浩介选择跟他爸妈走了,但是半路中他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一个人爬上另外一辆卡车逃离了父母。后来浩介辗转去了孤儿院,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选择了自杀隐瞒他还活着的真相。

其实正如老话说的:家和万事兴,我相信如果当时浩介选择了再多走出一步,选择了与父母同舟共济,也许就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所以,当我们和家人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坚持下去,就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在本书的结尾段落中我们可以看到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圆满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让我觉得只要这期间一个环节出了差错,譬如翔太他们若没理会第一封信,或是回了两封就决定离去,或是没能想到如何说服音乐人坚守理想……这完美的圆怕是要变成一道有缺憾的弧线了吧。看似独立的几个小故事,却因为一些细枝末节的牵扯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杂货店和孤儿院这两座地理位置上相隔不远的建筑承载着浪矢爷爷和晓子对彼此的爱跨越了漫漫的时间长河给予那么多的人以温情,以救赎。这种神奇的力量竟一直延伸到他去世之后的三十三年,再次发挥其令人惊叹的魔法改变了几只迷途羔羊的命运。

这是一部充满温情的小说,是每个手握地图却依然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的迷失者的指南针,更是发现地图只是一张白纸的心存恐惧者的一剂强力的安慰剂。不要犹豫,不要彷徨,大胆地上路吧,因为每一条你所走过的路,其实都是你人生的必经之路。你是自由的。下一次当你忘记你是谁以及你在这世界上存在的意义之时,记得写一封信,投进自己内心的牛奶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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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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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社会中很普通的一个人,所以由他身上反映出的感悟是最真实贴切的。老舍先生选用的角色不得不说堪称一绝,总是能将整个事物的精妙在细微之处体现出来,祥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让我很是敬佩。看完整本书后,细细的回想与品位之中好的情节与句子,一些感想也浮现在脑海:封建社会给人带来的是无尽的危害,它妨碍了人们的思想与行动,所以导致了社会的落后,加大了贫与富的差距,更使人们丧失了原有的本性。所以,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所尊敬的,但由于社会风气和其他外界原因,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堕落。祥子曾是封建社会中的”叛逆分子“,而他最初就像在,而”叛逆“失败的原因除了外界原因,还有自身原因。祥子有毅力这无需置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来追求他的目标,曾经坚定地信念也在一件又一件事物中所摇动。到最后,祥子已经没有了动力,没有了目标,没有了信念。我不禁为祥子感到可惜,不过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经历,从最初的坚定不移再到摇摆不定,最后是完全放弃。现在想一想,如果祥子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力,结局很大可能就不一样了。

祥子的形象在脑海里留下很深的印记,或许若干年后,再次回味时又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有时,坚持到底会让事情的结果变得不一样。不得不说,《骆驼祥子》给我的启发会让我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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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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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亮剑》是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发行的一部战争类电视连续剧。由陈健、张前执导,都梁、江奇涛编剧,李幼斌、何政军、张光北、张桐、童蕾、王全有、由力等联袂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亮剑小说人物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二、剧情简介

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 。电视剧只拍到李云龙解放后授少将军衔,小说后半部金门炮战、李云龙自杀等都没有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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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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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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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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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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