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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经典19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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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笑语嫣然蓝山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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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别分手,对方说,可否留下你的电话,Q号?我莞尔一笑,好啊!还是留下你的给我吧?说罢,我伸出了自己的手,说,就写我手上吧!- --题记。

一直坚信每一座城都有它自己的文化底蕴,城的历史之中有属于它独特的故事与韵味。

再去蓝山,已然是3年以后的现在。回忆3年之前的场景,带些夸张的成分有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实际上,确实如此。

3年里,变化得太多太多了。你还是3年以前的你吗?我问自己。 必须诚恳的坦白,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一边慢慢想着心事,不知蓝山就在眼前。蓝山素以岭多,奇山、异水、幽洞、深峡、流泉、飞瀑千年古刹的深厚文化令人陶醉,可是对于我来说,不过是路过的风景,路过的一段人生。青山秀水的安宁与静谧,对于现在这个嘈杂的都市人来说显的尤其渴望。

民风淳厚,清风悠扬,到处洋溢着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特有的人文积淀。我顶着灰的蓝的天空,走过不同的街道,爬过大大小小的山,触摸的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的温度。看着身边的路人,在取景框里摆着各种各样的POSE,大多数的时候笑得很傻,偶尔也有人在这个城市里黯然失神。你的镜头里填满了他人的微笑,我却在这头的镜头里看到了你们发自内心的愉悦,专注。每个人眼里的自己与他人,角度不同,态度不同,于是,同样的场景,承载了不同的感受。

“蓝山古八景”列队悠悠入眼来,令人目不暇接。

沿途的人怀着五花八门的心情在这条路上走着。在旅行的途中,经历平时生活经历不到的事,看到平时看不到的人,感受平时感受不到的感觉。

感觉好累啊,走不动了,有半路相逢的陌生朋友,给我提行囊,我笑笑。一路笑语嫣然,倒也相谈甚欢!临别分手,对方说,可否留下你的电话,Q号?我眼珠子一转,说,好啊!还是留下你的给我吧?说着,我从包里拿出一支笔给对方,伸出我的手,莞尔一笑,说,就写我手上吧。回去以后,我打给你,加你好了!对方很认真的写着数字,我微笑着不说话!写好了,我认真的看了看,对方再三嘱咐我,一定要加我哦。我把数字握在手里,收拾好行囊,朝对方挥挥手,飘然而去。。。再次摊开手心的时候,手心上的数字因为汗水的侵染,早已模糊不清了,不由的轻轻叹息一声,我对着手心吹了一口气,就像吹走蓝山空谷里的一阵清风。

我们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有时只是静静得相视一眼,有时则是微笑着携手一程,让各自的人生留下丰盈的一笔,然后,默默离开,成为彼此的过客。与我擦肩而过的人啊,转弯的转角,你邂逅了谁人的一小段插曲?抑或正在上演一段怎样的片段。

我想,芸芸众生有可能是为了逃离,有可能是迎接,有时候我们只是想看风景,有的时候是为了和想要的人在一起,还有的人只是在路上。看到的,忘记的。拥有的,失去的。

而今天,我只是想 没有杂念的只是欣赏蓝山沿途的风景。体会每一段旅程的与众不同。

我总相信,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会让我心甘情愿的停下漂泊的脚步。在春暖花开里欣赏所有的风和日丽里最美丽的风景,最美好的事物。

[小说笑语嫣然蓝山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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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雾中日出小说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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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是美丽的,而有的清晨更是有一种朦胧美,但是,如果在这种有朦胧美的清晨,增添一种日出之美,那么这个清晨之美就是奇美了。奇美虽然“奇”,但是终要有人欣赏时才算“奇”,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那日,天色迷迷蒙蒙,薄薄的雾,轻烟一般,细沙一般,在空中,在地面来回飘绕回旋着,一道道,一缕缕。

我来到树林,雾也跟着来了,在这棵树与那棵树之间来回穿梭着,附在我身上,轻拂着我的脸庞,湿湿的,凉凉的,犹如凌波仙子漫游在天堂。跑步了,雾迎面而来,途中的雾别有一番情趣,近处的房屋高楼似隔了一道白纱。时隐时现,虚晃不清了,远处的小山只能看见一个美丽的轮廓,若有若无,一种神秘色彩顿时显现了。

忽然,正东方,那白雾又镀上了一层金边,金灿灿的,白花花的,视线所及,黄白相映。这时,正在我饶有兴趣的观赏这美景时,雾气骚动起来了,好像是美丽的仙子要收回这白纱,当“薄纱”一缕缕的渐渐消逝时,大地也一分一分的显露出来了。太阳在慢慢升起来,瞧!红彤彤、亮闪闪的,仿佛是一只打足气的大气球,鼓红了脸,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一耸一耸的往上爬。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奇景,等待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呵!好样的,总算没有让我失望——跳出来啦!

冲出地平线的太阳,像一个胜利的小孩,用喜悦的光线把大地极力的装扮。这时,河边的芦苇摇头晃脑,旭日的光芒亲昵的吻着她;花朵上的颗颗水珠闪耀五彩异色,调皮的滚落下来,发出轻轻的“滴答”声,可能是像太阳问好吧;成片的农家新楼,路边的小草,滴滴的流水声,田地里锄头碰石头的声音,都牵扯着丝丝缕缕的残雾,迎着晨光,吐露着各自的依依情思……。

此时,我想呐喊,我想欢呼,但一时之间又不知该喊些什么。我凝望着太阳,油然感觉到:晨雾后我长大了,家乡的一切也在成长,我的祖国也正在蒸蒸日上、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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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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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饱览美妙的太空奇观吗?你想体会那份冒险的刺激吗?”这是中国太空冒险公司最流行的一句广告词。今年暑假,我就是在它的鼓动下进入时光隧道,参加了2015年的太空之旅。

太空可干净了,不像地球脏兮兮的。在太空,每天都有太空清洁工打扫,有空气净化人来净化空气。最神的要数太空植树了,在太空环境下,植物生长的特别快,太空园丁只要把树苗往电控花盆里一插,再把生长键一按,小树就变成大树了。在太空,对垃圾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太空的垃圾都要回收到地球上来,如果你随地乱扔垃圾的话,垃圾管理员会给你十分严厉的处罚。当然,在太空的失重环境下,你想随手扔掉一个垃圾袋将是十分困难的,用劲小了,垃圾袋会在你周围乱飞;用劲大了,巨大的反作用力会将你抛出空间站。到太空你可要格外注意哦!

太空的房子可不像地球上的房屋建在地上,而是悬在空中的,这样既节省地方又美观。我住的香格里拉太空大酒店是太空最豪华的饭店,高500米,重8888吨,在离地球500千米的轨道上绕地球日夜不停地飞行。我的房间设施可齐全了,有。但是,在这家6星级的大酒店,有一样东西你是绝对找不到的,那就是苍蝇,因为我们还没有为苍蝇定做特制的宇航服,它要是不小心飞到这儿来,一定会被这的超低压撕得粉碎。

最厉害的是游乐园里的“火箭发射器”,它可以把你射到很高的地方去,你一上去就很难下来了,如果要上去就要带很多食物了。

太空汽车是用气撑起来、用气推动前进的。它可以飞行很高,要想在太空生活就要有一辆太空汽车,否则可怎么回家呢?太空只有车道,没有车也不能行动了。

想看到垃圾人吗?想玩火箭发射器吗?想住太空房吗?想坐太空车吗?那就敢快加入梦幻之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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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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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好,旧时光》(又名:玛丽苏病例报告)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主要讲述了余周周童年、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编辑推荐

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人的成长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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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万人豆瓣读书网友五星评价,国内原创青春类图书评分排名第一,最好的青春共鸣文本。

《时尚》《精品购物指南》《三联生活周刊》《北京青年周刊》《外滩画报》《风尚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浙江音乐调频、四川岷江音乐台、上海故事广播……全国数百家媒体全面推荐!

《萌芽》主编赵长天真诚推荐:“文学的作用,很重要的是引起心灵的共鸣,这不是一本哗众取宠的读物。记录下个体生命的履痕,从某种意义上,比记录重大事件更有价值。”

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这是一部有关岁月的童话,这里有关于回不去的小时候的伤感,也有陪你到青春最后的感动。

《你好,旧时光》收获了无数赞誉,积累了堪称奇迹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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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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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这是一段歌词,描述的正是主人公顾飞那放空的想象力。

撒野》是一部校园励志小说,讲述的事情恰是我们学习生活中遇到过,经历过的事情。作者巫哲曾经说过,她想写一部关于高中生的真实生活写照,于是,她创作了《撒野》。

故事发生在鞍山钢厂的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城市里,高中生蒋丞遭领养家庭退养,被养母送回自己亲生父亲身边。蒋丞的父亲爱喝洒,赌博……那些不正当的事情蒋丞的父亲都干。每次蒋丞回家时,都能看见自己父亲被一群人群殴。他还有一次冲上去帮助父亲,可懦弱的父亲却再次让他心灰意冷。这便是蒋丞的亲生家庭,压抑,还每日活在追债的恐惧里。

可他却遇到了同班同学顾飞。顾飞是个刺头,打架抽烟他都会。可蒋丞却与他成了好朋友,用顾飞的话来说,是蒋丞这片曙光让他回头是岸。他们这对好见兄弟都为对方而活着,尽管家庭有多不美好但他们却因为对方都微笑迎着希望。

整本书我记得最深的是蒋丞桥头遇顾飞的一章事。那天黄昏蒋丞吃完晚饭后准备到处走走。走到桥那边时,他看到了顾飞。顾飞背对着他,手里拿着照像机,对着夕阳景色,“咔嚓”几声,照下了迎面走来的蒋丛。我能想象到那张照片:镜头里的蒋丞迎着光,嘴角微微扬起,眼里充斥着希望。正如文章里的那封信:“一起去啊,去更远的地方!”

《撒野》的结尾写了这样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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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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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对于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大家应该是比较熟悉了,那么小说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霸王别姬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终于看到了李碧华原著的小说《霸王别姬》,不知为何,先看了结尾。结尾和电影很不一样,地点在香港,程蝶衣做为艺术指导出访香港演出,早先偷渡到这里的段小楼路过戏院,忽见“程蝶衣”三个字,恍如隔世。两位老人相间,本想见到的是昔日的容颜,而出现的却是岁月的疤痕。在坦诚相见的浴池中,不经意间提到的菊仙,段小楼道出了藏于心底多年的话“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你不要怪我!”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师兄何尝不知道师弟的满腔情意。而此时的蝶衣宁可不要醒来,他提议再一起唱一遍《霸王别姬》。戏至高潮出,蝶衣挥剑自刎,然而他没有死,死的是蝶衣心中的虞姬。最后蝶衣回了内地,我想他不会在唱虞姬了;小楼留在了香港,他想去找和蝶衣共浴的连德池,那里竟然也改成了“芬兰浴”。

电影的结局很残酷,但它以真实的死亡升华了蝶衣“从一而终”的信念。小说的结局很真实,但它残酷的将蝶衣的情梦撕破了。两种结局对小楼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霸王是被爱的,在霸王的心中除了虞姬还有山河。而无论怎样的结局对蝶衣而言都是悲剧性的,因为他的生命是属于爱情的,而他的爱情是属于霸王的,没有了霸王,生和死即没有了区别。若我是蝶衣,我宁愿选择电影的结局,做一次真正的虞姬,让生命就此终结在舞台上,戏服里,霸王的臂挽间。但我还是我,现实中的我偷生已是一种习惯,一如小楼的选择。

霸王是现实的,虞姬是梦想的,所以当霸王别姬时,总是虞姬死在前面。

分段剧情

1、京剧院的程蝶衣和段小楼两个师兄弟在历经沧桑后来到剧院准备排练《霸王别姬》。伴随着京剧的前奏开启,镜头回转,时间回到了1924年。这时的的程蝶衣还叫小豆子,段小楼还叫小石头。小豆子的母亲艳红是个,这天她带着小豆子上街看戏,小豆子看的非常入迷。艳红觉得小豆子跟着自己没有前途,于是打算把小豆子送到戏班学戏。

2、艳红带着小豆子来到教戏的地方,希望让关师傅收下小豆子,可是关师傅嫌弃小豆子天生六指,不肯收。艳红狠心为了儿子,便切下了儿子的第六根手指,终于小豆子得以拜师。戏班里的师兄弟们因为小豆子的娘是而欺负小豆子,只有大师兄小石头照顾他对他好。[2]

3、戏班里的训练非常严格,听着师傅“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的说法,小豆子一直忍受着训练的痛苦。这天大师兄小石头被师傅罚在寒冷的院子里练功,小豆子看着十分心疼。小石头受完惩罚后刚一走进房间,小豆子就为他披上了暖和的被子,两人的关系开始升温。

4、小豆子唱戏的时候总是记不住词,把“我本是女娇娥”这句词唱成“我本是男儿郎”,被师傅毒打。小石头看着小豆子被打得可怜,嘱咐他下次千万不要再唱错了。这天师兄弟们在院子里聊天,大家说着要是唱戏成了角就天天有冰糖葫芦吃。

5、受不了师傅毒打的小豆子和小赖子偷偷从戏班跑了出来,正好看到了一个成角的戏子被大家簇拥来到戏院,小豆子和小赖子也跟着人群溜进戏院里看角儿表演。小赖子被震撼,他看着台上的角儿哭着说:“我什么时候才能成角儿啊,他们怎么成的角儿啊,得挨多少打啊”。小豆子也看哭了,他终于意识到想要成功就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

6、想要成为角的小豆子决定回到师傅那里继续学戏。师傅认为小石头作为大师哥没有看管好师弟,让小豆子逃跑了,正在毒打小石头。小豆子见了,对师傅说逃跑是自己的主意,让师傅不要再打师哥小石头了。于是师傅开始惩罚小豆子,而小石头看着小豆子挨打,竟然拿起棍子反抗,不让师傅伤害小豆子。

7、戏院老板来到关师傅的戏班挑人,看中了小豆子。试戏时的小豆子给戏院老板唱戏时又把“我本是女娇娥”唱成了“我本是男儿郎”搞砸了自己的前途。小石头恨铁不成钢,竟然把烟袋的铁嘴放进小豆子嘴里烫舌头,让他记住教训不要再唱错了。终于小豆子再也没有唱错戏文,之后小豆子与小石头登台了,一曲《霸王别姬》博得了满堂彩。

8、在台下看戏的老太监张公公看上了小豆子,演完戏的小豆子被带到张公公面前,张公公要求小豆子当着自己的面脱裤子撒尿,小豆子被吓到了不敢拒绝,随后小豆子被变态的老太监了。从老太监处出来的小豆子在大街上捡到了一个弃婴,带回去收养,没想到这个弃婴却成为了日后的祸根。

9、几年后,小豆子改艺名为程蝶衣,小石头改艺名为段小楼。两人因为合唱《霸王别姬》名震京师。两人同台演出时,把楚霸王和虞姬之间的情感演绎的淋漓尽致。袁世卿又名袁四爷,是官僚子弟,这天他来到了戏院捧场,看上了饰演虞姬的程蝶衣。

10、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已经超越师兄弟的情感,就像虞姬对楚霸王一样——从一而终,而段小楼却一直把程蝶衣当弟弟看待。两人在后台休息时,袁四爷到后台看望程蝶衣,并送出了贵重的发饰作为见面礼。袁四爷称赞程蝶衣,说看着他还以为是虞姬在世了。

11、段小楼来到妓院看望自己的情人菊仙,老鸨谎称菊仙不在,其实菊仙在楼上接客。楼上的菊仙被无耻客人侮辱,她不堪忍受,威胁客人说自己要跳下去。这时菊仙看到了楼下的段小楼,她奋身一跃跳下楼,正好跳到了段小楼怀里。楼上的无耻客人追到楼下,威胁段小楼不要护着菊仙,不然就要揍他。

12、段小楼为了保护可怜的菊仙,对无耻客人谎称当天是自己和菊仙定亲的大喜日子,段小楼为菊仙出头的事情被程蝶衣知道了,蝶衣心生嫉妒,他生气的对段小楼说不要忘记师傅的嘱托,两个人要从一而终,在一起唱戏唱一辈子。可是大大咧咧的师兄并不放在心上。

13、菊仙把自己攒的一切都交给老鸨,为自己赎身。她决定嫁给段小楼。菊仙来到段小楼所在的后台,谎称妓院不留定过亲的人,又问段小楼当日在妓院说的定亲是不是真的。段小楼被菊仙感动,决定迎娶菊仙。程蝶衣看到了,非常不开心。

14、段小楼让程蝶衣喊菊仙做嫂子,程蝶衣不肯。段小楼不明白程蝶衣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可理喻,生气的带着菊仙离开了后台。程蝶衣悲伤欲绝,恰逢袁四爷又来邀请他,于是伤了心的程蝶衣赴了袁四爷的约。程蝶衣在袁四爷处看到了老太监张公公的旧物宝剑,袁四爷看出程蝶衣喜欢,把剑送给了他。

15、程蝶衣从袁四爷处回到家,正赶上段小楼和菊仙的订婚宴,程蝶衣看着心爱的师哥竟然真的和菊仙定亲,感到万念俱灰,他决心离开师哥,便对段小楼说:“师哥,以后你唱你的,我唱我的”。此时的北平城,被日本人攻陷了。

16、一天,日本兵闯进了剧院,一个日本兵走进后台穿起了段小楼的戏服,小楼不堪忍受打了人,被日本兵关了起来。日本兵威胁程蝶衣去唱戏,不然不就不放段小楼。菊仙来求程蝶衣救段小楼,她承诺如果段小楼得救,自己就离开段小楼回妓院去。于是程蝶衣同意了。

17、程蝶衣为日本人唱了《牡丹亭》,段小楼在程蝶衣唱完戏后被放出。程蝶衣告诉段小楼说日本人中有个叫青木的懂戏,可是段小楼误会蝶衣归顺了日本人,给了蝶衣一巴掌后愤然离去。两人彻底决裂了。菊仙没有履行当日离开段小楼的诺言,嫁给了段小楼。并且菊仙要求段小楼跟自己好好过日子,不许再唱戏。

18、伤心地程蝶衣再一次接受了袁四爷的邀请,他在为袁四爷画脸时想起了自己的师兄,哑然失笑。和师兄分开之后的程蝶衣日渐堕落抽起了。一天,师傅叫程蝶衣和段小楼一起回戏班看自己。师傅对于他们俩分开的事儿耿耿于怀,并大打出手。

19、段小楼看着师傅鞭打程蝶衣,他不忍心,便对师傅说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让师傅不要打蝶衣,来打自己。二人斗气,被师傅教训要他们和好,菊仙却出来阻挠,并且暗示蝶衣在吸食,问做师傅的管不管,隐晦地表达了师傅偏心,这惹狂了段小楼,要打菊仙,,菊仙气急说出自己已有身孕,跑了出去。

20、后来师傅猝死,蝶衣和段小楼两人在师傅的戏班看到了蝶衣多年前带回来戏班的弃婴小四,看着小四要成角的坚韧意志,两人绝定收养他并且好好培养。此时,日本人投降,北平城变成了的天下。官兵来到戏院闹事,段小楼为了保护程蝶衣被士兵围打,菊仙跑过来保护小楼,可是不幸被打伤,孩子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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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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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这本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火爆,只有外祖母疼爱、关心他。外祖父不喜欢他,有时还要毒打他。他的两个舅舅也讨厌他、为难他。其实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写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比起来实在太惨了!

再看看我们,被父母宠爱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也有美味等着我们品尝;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如果被欺负,大人们还会狠狠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呢?高尔基的生活从不平静,几乎天天都有人辱骂、伤害、欺负他,而亲人对他也不管不问,甚至还刁难他、毒打他,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坚强地面对。

高尔基童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变得坚强。他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伟人。他的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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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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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与你相遇好幸运。——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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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说梦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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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我的小说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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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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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文学家老舍,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开始年轻力壮,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一心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才买上了一辆,他此后的生活越来越起劲。一次被大兵们抓去,车被抢走了,由于他的机灵,他逃出来还带了三个骆驼,卖了三十五元,使他有了重卖车的期望,但又被侦探敲诈了。他娶了虎妞,虎妞买了二强子的车给祥子,却又因生病花光了虎妞的积蓄,虎妞又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了车办丧事。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义,为了父亲和弟弟,她去白房子,最终吊死。祥子经过这些挫折,最终完全堕落,心中的一切梦想的破灭。他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撒谎骗钱,变成社会的行尸走肉。

从一个诚实、正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撒谎、懒惰的渣子,我感触很大,过去的老北京那些没权没势的穷苦车夫受尽压迫与欺辱,心中的期望一点点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

对于祥子,他一开始有着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像骆驼一样老实、吃苦耐劳。如此好的一个社会青年,若生于今日的社会,定会有所作为。

虽然祥子最终变得落魄、懒惰,但之前的一些品质值得我们今日的中学生学习,取他人之长,丰富我们的精神。祥子能忍、重情重义、老实、正直、友善、对目标不懈追求、有期望就有动力等众多优秀品质。

其实环境也会影响个人,艰苦的环境造就能吃苦耐劳的人们,和平富裕反而使有些人懒惰;过度的欺压和逼迫也会改变个人,正如祥子等许多车夫。所以,不能因为环境改变而改变自己的优秀品质,但遇到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要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长处更长,短处不在使自己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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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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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程母担心程紫月二次捐赠骨髓有损身体,便骗程紫月说程父病重。待程紫月回到家后,她就把程紫月反锁在家。无奈之下,程紫月趁父母外出,只得顺着水管爬下去,不想招来了围观群众和警察。众人都把她当成了小偷,在成功爬下水管后,程紫月向警察说明了情况,并要警察送自己去医院。

汤父和汤母赶回汤老爷子住处,汤老爷子正在练习书法,夫妇俩主动交代了汤煜峰的事情,得知孙子没事,汤老爷子倍感欣慰。汤父责备汤煜峰任性,不顾偌大的家业和自己的身子,非要自己开一个名叫伊水源的玉器店,汤老爷子为汤煜峰说话,要汤父不要管太多。第38集分集剧情介绍:大结局

赵斯文答应了王老大,不过赵斯文说:我能不能先将那块玉先拿走,利息什么的都好说。王老大答应了赵斯文的请求。

赵斯文拿到玉以后就立即给小叶打了电话,约定明天见面。

赵斯文从公司里出来,看见黄琬萍在门口等他,赵斯文告诉黄琬萍说:我这几天公司太忙了,没有来的急给你说呢,我将那个房子租出去了,这样还可以增加一笔收入,再说了那房子还是我给你买的呢。

黄琬萍说:那是你给我买的吗?那是许运东拿命换来的,把钥匙给我,不劳你大驾给我收拾房子了。赵斯文也只好将钥匙还给她。

小叶和赵斯文见面后将春江花月夜的照片发给汤煜峰看,鉴定过后是真的,于是就约定明天签订面粉厂的合同。

黄琬萍见汤煜峰睡着的时候偷看了他的手机,结果看见了他和程紫月的聊天记录。

第二天黄琬萍主动给程紫月打电话,但是打通以后黄琬萍并没有说话,不过已经听出来了对方是程紫月的声音。

汤煜峰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拿回来的春江花月夜。

喜欢古董的张广运来到古玩城看古玩,当看到一个古玩时,人家给他拿了个高仿的只要五千块钱,张广运顿时起了疑心怀疑赵斯文送给他的都是高仿的。

汤煜峰回到家里后,汤父和汤母都劝汤煜峰不要在伸张正义和赵斯文过不去了,说赵斯文所犯的事情,会有法律去制裁他。但汤煜峰和他们吵了一架。

黄琬萍急急忙忙给汤煜峰打电话让他回去,汤煜峰回去后两个人互相摊牌,汤煜峰告诉黄琬萍说:为了给紫月报仇,我不惜一切代价,赵斯文害了她们全家,甚至晨晨丢了都没有让他悬崖勒马,和你在一起我发现你也是个受害者,我承认接触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赵斯文的证据,然后将他绳之以法,我希望你能帮帮我。

张广运找来鉴定专家,经过一顿忙活结果赵斯文送给他的古玩都是假的。

汤煜峰约程紫月见面告诉她说:黄琬萍什么都知道了,甚至知道了我接触她就是为了拿到赵斯文的证据。

从杂志社下班来到公婆家的程紫月,一进门便感觉到家中气氛诡异。原来是晨晨被黄老师调到了最后一排,根本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对此非常不开心,公婆也因此感到郁闷,程紫月好言相劝。婆婆趁此机会责怪赵斯文和程紫月不懂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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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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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八戒,大家肯定是耳熟能详。他出自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先生所写的《西游记》。本是一介天将,却因为做错事被贬下人间,又错投了猪胎,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幅"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的模样。

八戒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懒!每次妖怪来的时候,都是悟空上,没有悟空也有沙僧,而八戒呢?八戒总是在"后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这可谓不好,男子汉大丈夫,遇到困难岂能有退缩之行!可能会有人说,八戒是实力弱,打不过那些妖怪。不不,可不是这样的。在高老庄时,他与悟空的那场战斗,他若是没些真本事,早在刚开始时就被悟空打成肉饼了。还有,他原为天蓬元帅,手下兵将数千万,如果他实力弱,不早就被赶下台了吗?所以,八戒不是弱,而是懒!

八戒还非常好色。在天庭时,他因"色胆如天叫似雷"调戏嫦娥被贬。到了凡间也不知悔改,不论人魔,是个美女就两眼发愣。就连唐僧也治不了他。在《四圣试禅意》中,嘴上对着母女四人说"出家人不结亲"却在背后一个又一个"娘"叫着。却不知这是菩萨为了考验他们而设的圈套,而他不幸上当了,被施与惩罚。有了教训以后,还是不思进取,在《三打白骨精中》,被那"村姑"迷住了眼,差点就吃了那所谓的斋饭。还有更荒唐的是,女儿国中,竟然说要留下来与美丽的女王做夫妻。一个出家人,能口不择言地作出这种事,可谓愚蠢!

在黄风岭时,八戒会勇敢的与黄风怪战斗,来保护师父。而且每次悟空去探路时,也总是会叮嘱八戒保护好师父。可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最后,在悟空被唐僧放逐时,孙悟空对沙僧说了什么?说要提防着八戒。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八戒的不靠谱。大概会有人嘲笑八戒,说他缺点好多,一点用也没有。但是,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吗?懒惰,胆小,不告谱。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的反思自己了,为何人的各种缺点在八戒的身上被无限地放大,值得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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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史观

全文共 2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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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历史有其自己独特的一面,它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内在规律,是属于价值的历史。昆德拉在《帷幕》中举了一个例子,以此来说明科学的历史和艺术的历史之间不同――“伟大的医生甲发明了一种治疗某种疾病的天才药方。但在十年后,医生乙又创立了另一种方法,更为有效,以至于前面的方法(而它并不失其天才的一面)被摒弃和遗忘。科学的历史具有进步的特点。一旦用于艺术,历史的概念就跟进步没有任何关系;他并不意味着一种完美,一种改进,一种提高;它像是一次探索未知的土地、并将他们标识在地图上的旅行。小说家的雄心不在于比前人做得好,而是要看到他们未曾看到的,说出他们未曾说出的。福楼拜的诗学并不让巴尔扎克显得无用,正如发现北极并不让美洲的发现变得过时。”

小说记录的是人类的精神世界,有其属于它自己的历史。小说是在特定的时期对于人的精神状态探索和表达。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说:“因为人类的历史与小说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假如说前者不属于人,假如说它像一股陌生的外力那样强加于人的话,那么,小说(绘画、音乐也同样)的历史则诞生于人的自由,诞生于人的彻底个性化的创造,诞生于人的选择。一门艺术的历史意义与简单历史的意义是相反的。一门艺术的历史以其个性特点而成为人对人类历史之非个性的反动。”人类的历史是社会生产力推动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个人在历史发展中处于被动地位;而艺术的历史则是靠艺术家个人的创作,凭借艺术家对人的存在的理解加以艺术加工而成,艺术家可以利用自己的想象去重新创造历史。

小说的历史具有复杂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同时在统一前行的方向上,也是由千姿百态的不同艺术风格组成的道路。昆德拉在追问小说的历史的个性特点时强调因为各个时代的小说家不断探索,小说的定义和范围得以确定。昆德拉认为,“为了能在数世纪的发展中形成一种独立性,这一历史难道不应该由一种永恒的因而必然也是超个性的常识来统一吗?不!我认为,甚至这常识也会永远保留其个性的、个人的特点,因为,在历史的进程中,这种或那种艺术的概念(小说是什么?)以及它的发展方向(它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总是不停地由每一个艺术家、由每一部作品来定义和再定义的。小说史的意义就在于探索这一方向,探索它永恒的、总是再追溯既往地合并小说之过去的创造和再创造:拉伯雷肯定从来没有把他的《巨人传》称为小说。它曾经不是一部小说,随着后世的小说家(斯特恩、狄德罗、巴尔扎克、福楼拜、万楚拉、贡布罗维奇、拉什迪、基什、夏姆瓦佐)不断从中得到启发,不断借用其名声,它才成为小说。它这样插入小说的历史中,然后又被承认为这一历史的奠基石。”也就是说,共性和个性共同创造了小说的历史。小说是在众多小说家不同风格的革新推动下,才得以发展起来,在历史上具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同时这些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小说家有着相同的艺术追求――那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的思索。昆德拉把小说的历史分为上半时和下半时,上半时(十八世纪以前)的小说具有幽默的非真实性小说风格,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可是下半时,即到了十八世纪,小说开始追逐细节的真实,情节的严密,巴尔扎克式的书写历史,成了小说的一种普遍式样,小说的范围被缩小了,形式被限制了。下半时的小说将上半时的小说精神遗忘了。所以当福楼拜重新描写生活现实态的细致时,昆德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经历了两个半时的发展,小说的发展遇到了新的时代,这被昆德拉称为是“第三时”。第三时小说美学的发展在继承小说的精神的基础上,扩大了小说的定义,“为上半时小说恢复名誉,其意义并不是回归到这种或那种仿古笔法,更不是对十九世纪小说的幼稚否定,这一恢复名誉的意义更为普遍:它要重新确定并扩大小说的定义;它要与十九世纪小说美学所作的缩小小说的定义唱一个反调;它要将小说的全部历史经验作为小说定义的基础。”

昆德拉的小说史观是小说精神的延续性和复杂性,“每部作品都是它之前作品的回应,每部作品都包含这小说以往的一切经验。”同时,小说的历史是整个欧洲小说的历史,“小说全是欧洲的产物;它的那些发现,尽管是通过不同的语言完成的,却属于整个欧洲,发现的延续(而非所有写作的累积)构成了欧洲的小说史。只是在这样一个超国度的背景下,一部作品的价值(就是它的发现的意义)才可能被完全看清楚,被完全理解。”因为,“只有在(小说的)历史中,人们才能抓住什么是新的,什么是重复的,什么是发明,什么是模仿。换言之,只有在历史中,一部作品才能作为人们得以甄别并珍重的价值而存在,对于艺术来说,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坠落在它的历史之外更为可怕的了,因为它必定是坠落在再也发现不了美学价值的混沌之中。”

昆德拉不仅坚持从小说自身的历史中去审视小说的价值,而且他也一直用开阔的视野去审视小说的历史和未来。欧洲的文学资源非常丰富,昆德拉从欧洲文学的历史中看到了小说中存在的理由,欧洲文学并不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超越国界的整个欧洲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当回望欧洲小说的发展历史时,昆德拉认为在小说的不同发展阶段各民族将小说的精神不断传承和发扬光大,就像一场接力赛赛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期间,意大利的薄伽丘开创了小说的伟大开端,法国的拉伯雷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的出现共同推进小说艺术的前行:十八世纪的英国伟大小说家菲尔丁、理查森和德国的歌德继续坚持小说的道路;十九世纪完全属于法国,接着俄罗斯小说进入,还有继它之后迅速出现的斯堪的纳维亚小说:二十世纪是中欧小说取得辉煌成就的时代,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和贡布罗维茨一起开创了后普鲁斯特时代欧洲小说的新道路。这些不同时期的小说凭借着非真实性的幽默的创作风格共同推进了欧洲小说的辉煌。因此,昆德拉说,“总有一些新的历史环境(伴随着它们新的存在内涵)一会儿出现在法国,一会儿出现在俄罗斯,一会儿又在别的什么地方,此起彼伏,他们不断推进着小说艺术,为它带来新的灵感,向它提供新的美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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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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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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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们仨作文小说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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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哐啷”“刺啦”……

每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妞妞她爸就开始忙乎起来。一阵手忙脚乱,等他把三碗热气腾腾的粥、三份香喷喷的煎鸡蛋端上桌后,就快步推门进来挨个把我和妞叫醒。通常,他的叫醒服务里还包含一杯水的内容,那是预备妞迷迷瞪瞪一起身就能喝到。早上的时间仓促宝贵,早几分钟让妞喝水,是为了让妞去卫生间与吃早餐的时间有点间隔。妞妞她爸算是把那套计算机编程统筹学运用到“家”了。

作为程序男的妞爸,每天从闹铃响那一刻起,他一天的生活仿佛就被编进了精准的程序里,他的程序基本上也决定了我们仨一日生活的步调,如果一步慢,就步步乱了。他先是伴着铃声毫不犹豫地起床,然后睡眼惺忪地冲进卫生间,先洗漱自己,再迅速洗净头晚妞睡前换下的袜子。下一步进厨房。虽然多少年了,他的厨艺一直没有长进,可早晨的厨房非他莫属。早餐他能拿得出手的不是粥和鸡蛋,就是鸡蛋和粥。面包是事先买好的。唯一的变化是粥的配料。妞为此常常坐在桌前皱眉赌气,不想吃。妞妞爸一边哄着:“粥的营养最好,吃了能长高”,一边自己“呼呼啦啦”喝得山响,试图以此调动起妞的食欲。

饭毕,妞妞爸拎起妞沉重的大书包飞奔下楼,发动车等候。妞妞坐进去,车子启动而去。至此,在妞爸的带领下,我们仨一天的运转就进入了下一个程序。

晚上,仨人陆续回到家。晚饭后照例的情形是,妞爸在自己的角落里看书或玩手机,妞在书房写作业。我健身,呼哧呼哧练到大汗淋漓。

偶尔也有程序出现意外的时候,那多半是遇到妞爸要出差了。虽然妞爸出差并不频繁,每次出差他都会提前多日给我说,并尽可能把他不在家的那几天里的柴米油盐备足,一切安排停当,但我还是会惶惶然,担心搞砸,不断地告诫妞到时要手脚麻利,配合好我。

还好,妞爸不在的日子,我们俩的生活并没有乱了套,一切都在我的主导下有条不紊地运转,有时还会有小花样出现,比如,换换早餐的口味,挤出一些时间和妞一起分享一首歌曲、一篇文章或是一部电影,颇有几分处变不乱、从容淡定的样子。

“你呀!能力并不差,就是犯懒,对爸爸太依赖了。”每次妞都这样总结,她早看穿了我。

妞敢这样肆无忌惮地点评我,仗的是我们俩关系铁,可以无话不谈。她对我指指点点的地方多着呢,“你这发型不行啊!嘁!”“你这件衣服不错,可以借我穿两天吗?”“你OUT了,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不用嘚瑟,你这文章没啥嘛”“你这……”我耳朵早听得起了茧。

不过,妞对我的信赖也是实实在在的,她的那点小秘密总会毫无保留地交代给我。每隔一阵子,我俩就“卧谈”一次,多半是她说,我听。遇到她弄不明白的,就换成我说,她听。有时我忙忘了,很久没召开恳谈会,她就会主动提醒:“你就不问问我最近有没有烦心事?”

这些事情,妞从不向她爸敞开心扉聊,妞她爸也很少热心过问。不过,有我这个妈当听众兼心理辅导员,妞似乎已经很满足了。有一次,我好奇心大发,偷看妞的日记,发现她是这样写我的:“妈妈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也是闺密之一。”

嘿嘿,评价不低嘛!

我推测,妞不爱向爸爸倾诉,不是因为不信任他,也不是嫌他缺乏理解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妞爸嘴太笨,不像妈妈那样甜言蜜语、巧言令色、循循善诱。这个认识是妞在生活中长期观察到的结果。平日里,我若因为一件什么事和她爸发生意见或分歧,基本上每次争不了几个回合就变成我一个人的独角戏了,笨嘴拙舌的他三句话就把自己的话语储备耗尽了,只得理屈词穷地撂下一句“我不跟你理论”,就拂袖而去了。每到此时,我和妞都会偷偷相视一笑,再冲他离去的背影做个鬼脸。

妞不常跟爸爸说掏心窝子的话,也和妞爸的教育方法怪异脱不了干系。他这个人平时好脾气,和妞打成一片,嘻嘻哈哈、呵呵、嘿嘿,没大没小,可一遇到妞做事情磨叽了,或是功课考砸了,他就控制不好应对的火候,经常会显得用力过猛。他要么是把脸一沉,一言不发,冷得像块石头。要么生硬地批评两声了事。妞一看到那个架势,就知道爸爸生气了,于是立刻一声也不敢吭了,有时甚至“哗”一下眼泪就出来了。这个时候,我会悄悄走过去抱抱她,蹭蹭她的小脸,给她一些安慰。事后,我煞有介事地开导妞她爸,“不能这样对待孩子”,呜哩哇啦说上一大堆。妞爸的反应则是一脸迷茫,好像已然忘记还有这档子事了。

大多数时候,妞和爸爸是其乐融融的相处场景。妞总爱骑在爸爸的脖子上,任他驮着满屋子四处走。要么就是捉迷藏,百十平方米的房子,所有的犄角旮旯儿都被他们藏遍了。这都是他俩一直爱玩的游戏,从小玩到现在,百玩不厌,真不知道里面藏着多少乐趣值得开发。假期来了,爸爸就带着妞去外面玩,妞认为那是一个学期尽头最有盼头的大事。

妞在作文里写:“爸爸就是我的一个玩伴。”看来,这个描述还是蛮写实的。

我和妞都知道妞爸这个理工男对文字一窍不通,所以有时会故意拿一篇我俩都喜欢的文章给他看,想试试他的反应。结果总是不出所料,妞爸一目十行,转眼间就把长长的文章生吞活剥了,然后一脸懵懂地宣布:“没啥呀。”惹得我俩哈哈大笑,妞还一边笑一边撇嘴、摇头。

仨人的生活每天都在“单曲循环”,可也称得上岁月静好,乐趣多多。未来人生路漫漫,我们仨就一直这样相携着走,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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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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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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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家里的风波作文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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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宁静的晚上,我正在写字台前全神贯注地做着作业。完成了语文作业,我停下笔,看看挂在墙上的时钟,已经8点多了。爸爸还没回来呢!他最近总是忙里忙外,连看我一眼都顾不上。我赌气地接着写自己的作业。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家里的宁静。“是谁呀?”我高声问道。“请问学校的张校长在吗?”我跑去打开门,只见两位中年人站在门口,显出十分焦急而又紧张的神情,在身旁的地上还放着几只大箱子,“哦,这是给张校长的。”其中一位中年人说着,连忙把箱子都搬进我家里,便匆匆走了。

“那两人怎么了?”我正奇怪地想着,目光落在那纸箱上,“哇!”是我梦寐以求的电脑啊!我不禁高兴得大喊出来。以前,我总是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一台电脑,可爸爸妈妈都说以后再说。这下可好,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真让我欣喜若狂,巴不得马上告诉爸爸。

不一会儿,爸爸拖着一身的疲惫回来了。“爸爸!”我高兴得像一只出笼的小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爸爸疑惑地笑着说。

于是,我把刚才那两人送电脑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爸爸。我没想到,爸爸听着听着,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不行,这电脑一定得送回去!”

“什么?”我像挨了当头一棒,急得一下子哭出来了。“嘉华,你知道吗?刚才那两个送电脑的人是谁吗?是我们学校学生的家长,他们常年在外打工赚钱不容易,我不能收他们送来的电脑。”

“可是,我的电脑……我好不容易盼到了这么一台电脑就这样送回去,岂不叫我空欢喜一场?”说着说着,我的泪珠又一滴滴地落下来。

“嘉华 ,难道你愿意看着爸爸为了私利而放弃原则,不遵纪守法吗?”爸爸义正严词地说道。我抬头看着爸爸,顿时觉得爸爸那么高大,那目光炯炯的大眼睛迸发出严峻的目光,写满了坚定和对我的责怪。我看到了一位遵纪守法的好校长。此时,我只能愧疚地低下了头,原本很红的脸变得更红了。

爸爸见我这副模样会心一笑,温和地对我说:“乖儿子,咱家又不是买不起电脑,别人的东西不能要,爸爸把这台电脑送回去,以后给你买一台吧!”

“真的?”我惊喜地抬起头。

“当然是真的,爸爸什么时候骗过你?”爸爸爽朗地说“哦,嘉华 ,你先睡,爸爸把电脑送回去。”

“爸爸,都9点了明天再送去吧。”

“没关系,别人的东西不能放在家里。”说着,爸爸便抱着那几只大箱子走了。

“噔噔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家里又是一片寂静。夜,仍然是那么安宁,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不平静,因为回想刚才发生的那一幕,让我的心久久难平。

[小说家里的风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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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天的味道为题目的中学小说作文

全文共 3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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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

(机场的乘客出口处,人很多,十分拥挤。一对中年夫妇正在张望着。突然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秀气女生提着行李包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个女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欧蓝蓝。)

妈妈(向蓝蓝招手):蓝蓝——这儿呢!蓝蓝——

(蓝蓝看见正在朝自己招手的妈妈和开心地笑着的爸爸,立即朝他们走过去。)

(机场外通往停车场的路上,蓝蓝、爸爸和妈妈一起走着,爸爸手上提着蓝蓝的行李包。)

爸爸:累吗?

蓝蓝:就两个半小时,不累。我们班有的同学还坐四十几个小时火车回家呢。

妈妈:回到家就好了。算起来你也有5年没有回家了。

蓝蓝:(笑了笑)是啊。

(蓝蓝、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停车场里自己家的车前。爸爸打开车的前门,坐进了车里。妈妈打开车的后门,蓝蓝和妈妈一同坐进了车的后座。)

(车上。爸爸在前面开车,蓝蓝和妈妈坐在后面。蓝蓝看着窗外。)

蓝蓝:没想到短短5年时间这里就变了这么多。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妈妈:是啊。(指着窗外的别墅群)原来这里到处长着杂草,现在都盖起了别墅。前段时间你爸爸还说想在这里买一栋别墅呢。

爸爸:想等你回来参谋一下再决定。

蓝蓝:你们喜欢就买好了,不用等我参谋了。

妈妈:你爸爸是打算买给你的。

蓝蓝:那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爸爸:也好,等你明年毕业了再说。

妈妈: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

蓝蓝:还行。

妈妈:你这孩子也真是的,不回家,也不往家里打电话。

蓝蓝:你们不是经常去看我吗?

妈妈:这是不一样的。一家人,在家里团圆的感觉终归比在外面见面的感觉好。

(蓝蓝望着窗外,没有反应)

妈妈:现在跟你说这个也没有用,等你年纪大了的时候自然会明白的。

蓝蓝:不知道学校变了没有。

妈妈:我也不清楚。自从你转学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学校。

(晚上,蓝蓝家的客厅里,只有蓝蓝一个人。蓝蓝打开门,正要出去。)

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才刚回来又要出去?

蓝蓝:想出去走走。

妈妈:早点回来。

蓝蓝:知道了。

(晚上,学校的露天篮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蓝蓝独自一人坐在篮球场周围的围栏上,她

望着天空,过了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就在她闭上眼睛的那一霎那,画面中响起了清晰的

拍篮球的声音,就像真实的一样。但实际上,这只是蓝蓝记忆中的声音。)

画外音(高颉的声音):同学,你没事吧?……同学,你怎么了?……不好意思,同学,你好像生病了,要不要送你去校医室?……

(蓝蓝猛地睁开眼睛,篮球场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她的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1996年5月

(下午,教室里)

(下课铃声响了)

老师: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再见!

学生(齐声):老师再见!

(学生开始收拾东西,并陆陆续续走出教室)

(蓝蓝和乐米也在收拾东西)

蓝蓝:一会儿上哪吃?

乐米:饭堂呗,还能上哪?

蓝蓝:又去饭堂?不要啦,换换口味吧,要不去学校对面吃盖浇饭?

乐米:大热天的,吃什么盖浇饭嘛?不如去你家吧!说不准还可以喝到冰凉的绿豆汤呢。

蓝蓝:不要。

乐米:真不明白你,自己家离学校那么近还要住校。真是自讨苦吃。

蓝蓝(生气):我决定了,就吃拉面。你要不要去?不去我一个人去!

乐米:行,盖浇饭就盖浇饭。

(蓝蓝提起书包就走)

乐米:哎……你等等我啊!哎……(匆忙拎起自己的书包赶了上去)

(晚上,蓝蓝和乐米坐在学校露天篮球场的围栏上,蓝蓝一边晃动着双腿一边吃冰淇淋。)

乐米:真是服了你了,刚吃完那么大一碗拉面还吃得下冰淇淋,你上辈子肯定是猪!

蓝蓝:你要不要也来一口?

乐米:不要,我减肥。你这么吃就不怕胖?

蓝蓝:我胖不起来的。

乐米:不要那么自信。到你真胖起来的时候,想减都减不下去了。

蓝蓝:我有胃病。有胃病的人是胖不起来的。

乐米:真羡慕,我也想得胃病。

蓝蓝:神经病!

(蓝蓝继续吃冰淇淋,乐米望着天空,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乐米:(望着天空)在这儿待着真舒服!有风,还用星星看。

蓝蓝:我爸和我妈昨天又吵架了。

乐米(内疚):对不起,不该提你家的。

蓝蓝:看在冰淇淋的份上,原谅你了。

乐米:你也真够黑的,居然挑最贵的!(拿出自己的钱包在蓝蓝面前晃了晃)看,我的钱包都扁了。

蓝蓝:明天请你吃饭好了。

乐米:可是你说的,我记住了!不过,我可不想再吃盖浇饭了。

蓝蓝:吃什么随你挑!

(篮球场上突然响起了有人拍篮球的声音,蓝蓝和乐米顺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男生在打篮球)

乐米:哇!高颉!

蓝蓝:高颉?什么人?

乐米:土人!

蓝蓝:土人?

乐米:说你土啊!连学校篮球队队长都不认识!

蓝蓝:不认识又怎么样?

乐米:所以土啊!

蓝蓝:队长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小学的时候还是学校大队长呢。

乐米:去去去!老掉牙的事都敢拿出来说!

(乐米伸长脑袋看了球场上的高颉一眼,高颉刚好在那时投进一个漂亮的球)

乐米:哇!漂亮的球!

蓝蓝(不屑):简直像个花痴一样。

乐米(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高颉):帅哥哦!

蓝蓝:是吗?

乐米:当然!

蓝蓝:那我倒想看看。

乐米:对了,明天校队有比赛,去不去?

蓝蓝:有帅哥看,当然去!

(上课的铃声响了)

乐米:我们回去吧,要是老冯一会儿查人的时候发现少了我们两个,那就惨了。

蓝蓝:我想再待会儿。

乐米:要不要我陪你?

蓝蓝:我想一个人待着。

乐米:确定?

蓝蓝:确定。

乐米:那好吧。要是一会儿老冯查人我就说你头痛,回宿舍休息了。

蓝蓝:谢了。

(乐米走了,蓝蓝从口袋里掏出耳机把耳朵塞上,脸朝着天空发呆。)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晚上,在家里的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生日蛋糕和很多零食,蛋糕上写着“祝蓝蓝生日快乐!”。蓝蓝和妈妈坐在桌子旁,妈妈不停地看钟,蓝蓝望着蛋糕发呆。突然电话响起,妈妈接了电话。)

妈妈:已经这么晚了你还……

……

妈妈:不能等明天吗?

……

妈妈:好的,我会跟她说的。

(妈妈把电话挂上)

妈妈:(先是一脸失望的表情,但很快就换上了笑容)爸爸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今晚回不来了。我们现在切蛋糕吧。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傍晚,在医院的病房里,妈妈躺在病床上,蓝蓝坐在病床旁边的凳子上,把病床当桌子来写作业。)

妈妈:蓝蓝,已经很晚了,你该回家了。

蓝蓝:可是爸爸还没有来呢。

妈妈:(沉默了一下)他今天不来了。

蓝蓝(气愤):他怎么能这样?难道今晚要你一个人在医院里待着吗?

妈妈:别这样,爸爸挣钱也很辛苦的。

蓝蓝:这不是把你一个人丢在医院里的理由!

妈妈:没关系,我已经给你外婆打电话了,外婆很快就到。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半夜,在家里,蓝蓝睁着眼睛躺在床上,隔壁传来爸爸妈妈争吵的声音。)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你还把这里当家吗?你算算自己平均每个月有多少时间是待在家里的!

爸爸(画外音):我有我的工作。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工作工作!又是工作!

爸爸(画外音):公司最近在开发一项新工程……

妈妈(画外音)(不耐烦):得了得了,别再跟我提你的工作!

爸爸(画外音):你总得体谅体谅我。

妈妈(画外音)(委屈):我体谅你?谁来体谅我!整天连个人影都不见,就连住院了也不见你出现!

爸爸(画外音):你知道,我那几天刚好出差去香港了。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又是工作!从明天起,你搬到公司去住,不要回来了!

爸爸(画外音)(生气):都这把年纪的人了,不要像小孩子一样!

(黑暗中,蓝蓝全身都蜷到被子里,两只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但是爸爸妈妈的争吵声还是在耳边回响着,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画面回到篮球场上,蓝蓝蜷缩着蹲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高颉站在蓝蓝的旁边。)

高颉:同学,你没事吧?

高颉:(用手摇了一下蓝蓝)同学,你怎么了?

(蓝蓝触电一般回过神来。)

高颉:不好意思,同学,你好像生病了,要不要送你去校医室?

蓝蓝:我没事。谢谢。(站起来走了。)

(学校的室内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蓝蓝和乐米坐在看台上。队员开始上场。)

乐米:看!高颉在那里!

(蓝蓝朝乐米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高颉正好朝自己的方向看过来,不由得脸红了,立即把头转到别的地方。)

(场上的比赛十分激烈,乐米看得手舞足蹈,蓝蓝则静静地看着。在整场比赛中,她的目光一直都集中在高颉一个人的身上。)

(篮球比赛结束了,大量的人开始从篮球室里蜂拥出来。蓝蓝扶着乐米走在人群的后面。)

乐米:哎哟……哎哟……你慢点啊!痛死我了!

蓝蓝:别大声嚷嚷。

乐米:你要是被一穿着高跟鞋的胖姐踩一脚,我就不信你不嚷嚷。哎哟……再慢点。

(高颉从蓝蓝和乐米后面跑上来。)

高颉(对着蓝蓝):同学,你……你没事了吧?

蓝蓝:没有,谢谢。

高颉:我叫高颉,请问你叫什么?

蓝蓝:欧蓝蓝。

高颉:那你的朋友……

乐米:乐米。

高颉(对着蓝蓝):我想……(不好意思)我想请你参加今晚篮球队的派对。

蓝蓝:庆功宴?

高颉:是的。每个队友都可以带自己的朋友。(不好意思)我……我想请你去。你的朋友也一起来吧。

乐米:不好意思,我今晚有事。蓝蓝一个人去也是可以的。(对着蓝蓝)是吧,蓝蓝?

(乐米悄悄拉了一下蓝蓝的衣角)

乐米(对着蓝蓝的耳朵低声):去啦。

蓝蓝:(犹豫了一下)好吧。我去。

高颉:谢谢。今晚7点半,学校门口见。

(高颉跑开了)

乐米(对着高颉的背影):你今天的表现很棒哦!

[夏天味道题目中学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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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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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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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长篇小说《草房子》有感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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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小学的故事。里面的人物特别多,有: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他们和学生就像与朋友一样相处;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他们开朗、活泼;还有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等,他们虽然是农民,但很善良、朴实。

我被“艾地”这一章的秦大奶奶的事迹感人的流泪了。起初为了建造油麻地小学,政府要求秦大奶奶搬家,秦大奶奶死活也不肯离开她住了多年的地方,搬走后还天天来骚扰油麻地小学,所以别人都叫她“疯子”。但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救一名油麻地小学的学生,差点丢了性命。最后秦大奶奶因为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在现在道德一次一次经受不住考验的社会氛围下,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文中的陆鹤是一个秃子,所以他整天戴着帽子。桑桑便打起了歪主意,他让他的同桌把陆鹤的帽子摘下来在教室里到处扔,把帽子在教室里到处传,最后帽子到了阿恕手中,桑桑又让阿恕放在高高的土窝上,使得陆鹤够不着,急得哭了起来。这件事让我深刻领会到:不能去嘲笑、戏弄他人的不足之处,应当尊重他人。

草房子这本书里的人物和故事描写得很好,重点扣人心弦,动作神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使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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