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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摘抄【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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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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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一套四大名著,我迫不及待地拿着《西游记》看了起来。我日也看,夜也看,吃饭睡觉都拿着书,妈妈笑着说:“你还真是废寝忘食呢!”

我喜欢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不懈,喜欢猪八戒的能说会道,也喜欢沙和尚的吃苦耐劳。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孙悟空,他不仅有火眼金睛,可以看破一切妖怪的伪装,还有筋斗云,可以让他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最厉害的是他会七十二变,可以随意变幻,他还有一根金箍棒,打败了所有妖魔鬼怪。

他们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得到许多神仙的帮助,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团结一心不放弃,遇到困难不退缩,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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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武辰耕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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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画的一本漫画书——《父与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儿子和父亲之间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虽然书里没有字,但很容易让人看懂。看似简单的图片,却蕴含着很多的道理,时不时就会让人深思.

父亲有个大肚子,身子圆滚滚的,头呈椭圆形,看起来慈祥而幽默。儿子呢,留着一个刺猬头身子瘦瘦的,看起来调皮而可爱。这样的父亲和儿子再平凡普通不过,简直就是千千万万父亲与儿子的缩影。据说,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灵感就来自于作者本人和他的儿子。

书中的精彩故事太多:有一次,房子里着火了,父亲把一些贵重的物品急忙搬出来,可儿子呢,却趁着着火把家庭作业全扔了进去,真是叫人哭笑不得。还有一次,父亲在屋子里抽烟,儿子正好在屋外玩耍,看见屋里冒出的烟以为着火了,把一桶水一下子浇在了父亲的头上,哈哈哈哈。

虽然父亲常常教训儿子,但我从他们俩的动作和神态可以看出他们都很爱彼此。?这本书之所以能够闻名于世,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但变现出来父子之间的深厚感情,还不失搞笑与幽默。

有趣的漫画虽然看完了,可这对父子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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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职教师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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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拜读一篇文章《一个普通教师的感悟》,感触颇深。

文章中有人说:生教育的气,是“蛋白质”(混蛋、白痴、神经质)按这个逻辑推算,生幼儿教育的气,纯粹是“傻瓜加笨蛋”。本人就曾做过近20多年的“傻瓜加笨蛋”。

追忆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当时人事编制有多种,又因我们市商业幼儿园是新建园所,所以在招聘职工时,除管理岗位是从商业各单位抽调的部分正式工外,老师全部是从任教3年以上的农村幼儿教师选拨。

记得当时报名74人,我们均要通过严格的五项全能考试及多项考核,同时还要接受局领导走访调查本人家庭状况及自身素质等情况,一并合格才能被录用。

虽然当时签的只是临时合同,但对于这份来之不易的合同如获至宝,加之当时年轻,工作充满激情,可谓活力四射。可以说,我们是呕心沥血、倾尽全力的将青春奉献在那个美好的年代。回想当时,怀揣着对“太阳下最光辉事业”的美好憧憬,走进了幼儿园。

我们上进心都特强,工作非常卖力。领导抓住我们性格特点,用各种比赛调动我们的积极性。即每周都有相应的比赛项目,各种活动排的满满当当。那时的学前教育比不得现在专业,小学化倾向严重,且园少孩子多,所以,我曾带过多时90,少则60多个以上孩子的班级。

操前和课后整队,是最头痛的一课。因为队伍太长,任凭你喊哑嗓子“小朋友看谁站得快站得齐,看哪个小朋友站得好,请后面对齐前面小朋友的后脑勺等等”,可后面的孩子就是不买账,所以每次整队都像急红了眼的兔子来回窜,嘴里不住的念叨,上肢还要不停的摆弄看不齐队的孩子。挨到周末,嗓子撂挑子,任你怎么用力,声音就是藏在喉咙不出来,当时那种心情真是无言以表……

在日臻完善的工作制度中,我园有一成文规定:每月一次优质课评选。即便是在我们备考山东省幼儿教师专业合格证时,这项规定也还是雷打不动。况且,那时的教学观摩,不像现在带上10多个孩子即可,而是全额参与。既要有活跃的课堂气氛,还要有较好的课堂秩序,为了达到此效果,每次观摩前都要到其他班级演练,积蓄真正观摩时可能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但,即便做足了观摩前的所有准备,偶尔也掉掉链子,每当遇到没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时,曾寝食难安的郁闷心情会持续多日…….

当时没现在的方便条件,没现成舞蹈带,所有的文艺节目都要自己编排,特别是创编舞蹈时,还要包括涉及到的场景、音乐、动作、道具等等,可谓心力交瘁。每到“六一”和“新年”前夕,根本用不着领导催促加班,即便是晚上也要在家重复听音乐编动作。家门关的再严,音乐声夹杂着踢踢踏踏的响声也能在整个楼道回荡,每当这时,邻居们都熟知“六一”或“新年”又来了。还好,那时我们幼儿园创编的舞蹈在全市首屈一指,岂不知荣誉里洒下了多少老师和孩子们汗水……所以,非常的羡慕现在幼儿园丰富多彩的庆“六一”过“元旦”活动。

还有,每个学期的集体舞比赛,更是给繁复的工作雪上加霜。当时的教育观念不同,对各种比赛要求甚严,即便是集体舞也要跳出花样,比赛规则更是面面俱到:从孩子的精神面貌、动作创编、服装、队形变换、动作协调性到整齐程度,都非常挑剔,加之孩子多,队形变换快,动作要求做到家,因此,每到集体舞训练,教师玩命的教,孩子拼命的学,其中的辛苦无与伦比。

幸好,那个年代的家长虽学历不高,但素质很好,任教那么多年,无与一家长有怨,回想这是当时的唯一幸运……

据实,由于当时年轻气盛,工作压力又大,特别爱生气,包括和自己生气、和孩子生气、和比赛生气、和比赛中所出的状况生气,总有生不完的气……

细细回味,当时对孩子过于严厉,但不可否认的是:心中有爱。

只不过“爱”被压力抨击在心底深处,无法呈现。

现在想来很是遗憾,再多的奖状和证书也填补不了当年无暇将爱心全部呈现的空白。

回顾往事,历历在目,酸甜苦辣咸交融如下愚见:有益的比赛实能让老师从中获益,但,比赛过于频繁,会使“动力”变“重力”,使教师在日趋的竞争中“变笨变傻”……

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调离原单位,并从一线教师撤离到档案室。面对现在年轻的老师,羡慕她们的聪慧,喜欢她们的单纯,欣赏她们的才气……但,不知何故,工作中很难寻觅我们当年那种不怕苦和不怕输的胆量和魄力,许是人生观价值观及人生追求不同吧……

其实,想想,还有比和一帮天真无邪的孩子在一起更幸福的?

如果来生我还能选择这份职业

我:绝不再生幼儿教育的气

也不做“傻瓜加笨蛋”型老师

更不会将名次和荣誉看得那么重

我会把挤压在心底的那份爱全部呈现给所有的孩子们。

再回首,稍纵即逝的20多年历程已成为幼教生涯中一道不太靓丽的风景,但,足够我在偶尔的小憩后踽行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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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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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大家都耳熟能详,家喻户晓。但这四本厚厚的书并不是每一个人看完了原著版,但我可以打包票的说这四本书中的《西游记》在全国14亿人中,一定有上9亿人看过电视剧。

关于这本书,它是一本十分优秀、它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长篇章回体小说。书里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让读者们对书中的四位主人公们——唐僧、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记忆深刻,这也是这本书的优秀之处和成功之处。 我与这本书结下了一些未解之缘。从我四五岁时,我母亲就每天当我临睡时都捧着一本幼儿启蒙版的《西游记》读给我听。六岁时,在砂子玲的小卖部旁,总是拿着母亲给我买的金箍棒不释,而这颗童心害得我小学前三年的成绩久久不上,也许是这本书的诱惑太大了,当时我太小,抵挡不住吧。九岁那年,我陪着爷爷在乡下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西游记》的电视剧,有时累了也抖擞起了精神地学起了六小龄童先生的几个经典动作。到现在,十二三岁了,看《西游记》的原著,有时也联想到小时候的点点滴滴且念念不忘,也有时联想到由六小龄童老是演的每一部《西游记》,更有时想到启蒙班的几个小插图,而为母爱的伟大所感动。

在看原著时当然是揣摩人物形象:唐僧:虽说是金蝉子转世,好歹也是一个上仙的来世,却屡次被妖精捉走,而无法自己摆脱妖怪的手爪。但唐僧内心果断,例如:他要孙悟空回他的花果山再也不能回来,自己也当没有他这个徒弟,说到做到,信念坚定、百折不饶。孙悟空:桀骜不驯、爱憎分明与仗义。桀骜不驯可以从他平常说话的语气来看看出。每次回答或平常讲话都将一个字词说两遍,而且一个比一个调子高。爱憎分明其实也可以从"三打白骨精"中看得出,本唐僧把他赶回花果山,后面听到师傅遇难,立马乘着筋斗云赶到师傅跟前。猪八戒:虽贪吃、贪图美色和动不动就喊着分行李散伙,但他知错能改。沙僧:有恒心、毅力、吃苦耐闹和毫无怨言地卖力。 读完这一整本书,我懂得了:有种大智慧叫孙悟空,有种优点叫猪八戒,有种精神叫沙僧,有种警告叫师徒四人。(因为人无完人,谁没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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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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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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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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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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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王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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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段稍长些的故事,甚至单单依靠这一则历险都无法凑齐作为一本书的厚度或数。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小王子》的时候,花了一个多星期才看完这不长的童话。那开头直到中间都没能激起我的兴趣,只是那时常听起某人说“像小王子的日落那样……”如何如何,于是便把这无趣的薄书才一直看到结尾。一本被闲置在角落的《小王子》却时常在那之后让我想起了那人说的话。

我对着日落发呆,遂想起小王子的b612小星球。于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将它翻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那时的我对《小王子》甚至看不太清逻辑和情节,再到了后来我对《小王子》的痴念让我讶异。这莫非就是“书翻百边,其义自现”的道理么,那些每每想起都忍不住鼻酸的对话简单之极,却满是日落般那股淡淡的忧愁。

玫瑰,狐狸,飞行员,小王子,还有猴面包树和沙漠间的无名小花在我心里扎根,不知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了一本最爱的书。

“驯养”、“常规”这些朴素的眼在其中都被予作者特别的理解。如果你不愿意被驯养,而且铁定不改,那你可以微笑着看,把它当成童话故事书,想象自己是国王。这样就请你不要寄望从它身上找到丝毫快乐的答案。如果你愿意被驯养,那么你可以躺在沙漠里看,和“被你驯养”或“驯养你的人”一起看,和它作真正的朋友,看穿箱子后面的秘密。不论一切都需要常规,而我们从其中获得报酬,“有了惦记”是其中最甜蜜的一个:一个人一旦让自己被人驯养后,就必须承担一点哭泣的风险……

“要是一个人看着一朵花,在千千万万的星群里,唯有她盛开着,只要看着星星,也会让他觉得快乐。”每每读到这一句,嘴角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起。《小王子》给了我多少似曾相识的温情,在不经意间被温暖了心房。因为想念着那世上独一无二的花朵,漫天的星光只因一朵高傲的玫瑰而闪亮。在经历无数旅行之后泪流满面:“那时的我太年轻。”于是悔恨着自己年轻的少不更事。我还想他,小王子。

不知道他在他的小星球上过得如何,他的玫瑰是不是还在等待之中亮着她天真的四颗刺。也许不知道他离开了有多久,只是在春夏秋冬之中凋零重生着不离寸步。那狐狸会不会怀念起那段日子。看见在风中舞动的片片金色麦田,于是便想起了他在风中凌乱的一头金发。聆听着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于是遂想起了小王子的笑颜。

于是遂想起了那段不长的童话,《小王子》,从相伴到相知,体味着孩童世界中的质朴与纯真,及生命中最宝贵却最易被忽略和忘记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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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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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经典人物在许多人童年的时候就伴随他们成长。它被翻拍成电视剧,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一部神话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在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主要人物是优柔寡断的唐僧、敢爱敢恨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厚诚实的沙和尚。

它根据真实历史改编,增添了神话元素,使其成为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之一。唐太宗时,玄奘,也就是书中的唐僧,从长安出发,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天竺,在此地学习,后返回长安,带回佛经657部。后来,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吴承恩正是在这民间神话的基础上,完成了这部文学巨作。

《西游记》中人物众多,要说最喜爱的人物是哪个,相信许多人首选会是孙悟空。孙悟空的身上具备着许多良好品质,武功高强,果敢机智,嫉恶如仇,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等等。同时,他又性子刚烈,调皮好动,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反抗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回。

白骨精三次伪装成人形,企图吃到唐僧的长生不老之肉,但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而此时,好色的猪八戒却因为孙悟空“打死”了这个“美丽女子”产生了不满,向唐僧胡乱说明,不知道事情缘由的唐僧气的念起了紧箍咒,无论孙悟空如何解释,唐僧都不听,最后竟然还要与悟空断绝师徒关系。悟空无奈,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难,悟空心系师父安慰,前去营救,最终又回到了西天取经的队伍。

当唐僧不听悟空解释并要断绝关系的时候,他却将委屈埋在心底,不计前嫌的去挽救师傅的生命,可见他对唐僧的一片真心。

孙悟空的这种知恩图报,不计较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同时在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面对挫折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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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读书笔记摘抄5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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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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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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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是一只从一出蛋壳就与众不同的非常丑的小鸭子,因此它的哥哥姐姐经常嘲笑它,不和它玩,它觉得非常孤单就离开了家。离开家后,丑小鸭遇到了许多困难,在冬天里,它经历了寒冷和饥饿,终于春天来了,丑小鸭的全身长出了漂亮的洁白的羽毛,它变成了白天鹅!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说:外表美不一定就美,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丑小鸭虽然很丑,但它有一颗美好的心灵,它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变成了白天鹅。它的这种勇敢自信的精神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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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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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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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笑猫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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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杨红樱阿姨的书很多,但是我却对《笑日记》情有独钟,特别是那本《会唱歌的猫》。

这本书主要是写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二丫,她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纸的聋哑老人找到了会说人话的鹦鹉:鹩哥。在鹩哥的帮助下,小小的二丫开始天天不知疲倦的练习:“晚报——商报——西南都市报——”这句话。但是,在二丫还没学会这句话时,厄运突然降临:二丫把嗓子练哑了。笑猫赶紧找到马小跳,马小跳把二丫送到了宠物医院,第二天二丫不仅不哑了,还学会了:“晚报——商报——西南都市报——”这句话。她欣喜若狂,马上去帮助聋哑老人卖报纸。在圣诞节那天,二丫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的圣诞老人带她走进了一个病房,病房里躺着一位美丽的女人。那个女人在车祸发生时抱住了自己的孩子依依,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依依每天都给妈妈梳妆打扮,唱妈妈最喜欢听的《鲁冰花》。二丫对爸爸说:“圣诞老人应该是让我帮助这个女孩。”就这样二丫又开始练《鲁冰花》这首歌。在二丫和依依的帮助下,“睡美人”在一天夜里终于醒了……

在这本书中,我觉得二丫是一只善良的猫。为帮助聋哑老人,都把嗓子练哑了,还不放弃。这一点是我非常感动,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会唱歌的猫》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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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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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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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雷锋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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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60年代学雷锋以来,到处都能感受到雷锋精神给社会带来的好风气。妈妈还说,外国也有学雷锋的呢!雷锋叔叔真伟大!真是了不起! 听妈妈的话,我不由得双翻开了“雷锋日记”。其中一篇是1962年5月写的。这篇日记生活地记叙了雷锋大年初一主动去车站帮忙,为老太太找座位,旅客倒水的感人事迹。雷锋虽然放弃了节日的休息时间,自己累了点,但却为人民做了好事,他感到十分幸福。 我想到前几天我看到一个老爷爷他站在车上,却一个人都不愿给那个老爷爷座一会儿,我多么希望车上有人学雷锋,让个坐呀! 这位老爷爷车上的经历,写日记中的雷锋事迹相对照,使我深深地体会到,社会是多么需要雷锋。那些只顾自己不愿助人的人,应该好好学习雷锋! 原雷锋精神永远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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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摘抄三体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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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地进行,天文学家叶文洁在期间历经劫难,被带到军方绝秘计划“红岸工程”。叶文洁以太阳为天线,向宇宙发出地球文明的第一声啼鸣,取得了探寻外星文明的突破性进展。小编为你整理了摘抄三体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我不是一名科幻爱好者,所以在最初知道这本书时并没有产生多少阅读的渴望,直到它获得“雨果奖”,直到听很多人对它大加赞赏,我想,一本能够脱离科幻界而被广为宣传的书,必定有它的独到之处,这一点吸引了我。

《三体》共三部分,读第一部的时候很久都没有找到科幻的感觉,好像只是一部记录文革时代的书,只不过是以天体物理学家的角度,一直到汪淼眼前出现神秘数字的时候,才略微觉得和“幻”有了一点点关系。整体来说,第一部像是铺垫,而人物中叶文洁更像主角,毕竟一切由她而起,汪淼则像一个拉动幕布的工作人员,虽然活动在文中,但不起决定作用。

从第二部开始,故事渐进高潮,以罗辑与叶文洁对话为起点,之后罗辑莫名其妙被选为面壁者,被选原因却是因三体人对他的追杀,罗辑吊儿郎当独自享受,利用面壁者的权利为自己寻找梦中情人,等等一切,都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不明白三体人缘何怕他,更好奇他将如何击退三体人的进攻。之后两个世纪的光阴过去,世界巨变,仿佛给了人新的希望,然而一切不过昙花一现,那场惨绝人寰的太空之战惊醒了所有人,罗辑再一次成为救世主。

等到第三部,好像又从头开始了,这一次是以唯美爱情为起点,但我不是很喜欢这一部分,不是说内容不好,或许是太过虚无缥缈了,又或许是不赞成整个人类的命运最终牵在一个女子身上,总之,不如第二部令人深深震撼。

具体内容不想叙述,还是只谈谈自己的感触。第一部略过,从第二部开始,整个故事跌宕起伏,书序中评论说,里边任何一段情节节选出来都足以构成一部小说的框架,但作者偏偏不满足于此。的确,如果我们把整部书分割开来,每个部分也足够宏大,立意写书也未尝不可,但是作者不会这样做,因为这部书立足于整个宇宙,以宇宙的尺度来看,如果只写小小的一个部分,或许就像是面对着诺大的一个足球场,却只写一只蚂蚁如何搬运食物,这显然不是作者的追求。

除去内容宏大、立足高远之外,另一个让我感触颇深的是文章走向的不遂人意,我们在阅读一部小说时,总会带入其中,幻想其与自己有关,进而希望文章走向符合自己的渴望,但《三体》中每当出现矛盾冲突而你希望是这样一个结果时,真实结局往往相反或始料未及,以至于最后当我撇开个人情感选择对立面时反而把握了作者的思路。这种做法其实很常见,很多小说结尾都以非“大团圆”的形式出现,无非是让读者留有遗憾,念念不忘罢了,但《三体》中几乎通篇都是如此,几乎不记得有哪一次自己的期望与最后的结果相符,或许正因为如此,它更令我印象深刻。

第二部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应该属太空战舰与水滴的那一次战役了,记得以前有一句话,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换一种说法就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一只虫子再怎么武装自己,捏死它还是轻而易举,可惜啊,在《三体》里,人类永远都学不会吸取教训,正如最后所说,弱小和无知永远都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因为傲慢,人类低估外星人的力量,因为傲慢,人类不理解自己的“救世主”,反而爱心泛滥,同情自以为对方很弱小的外星人,因为傲慢,最终导致了整个太阳系的覆灭。

说说不喜欢第三部的原因吧,第二部里罗辑是绝对的救世主,他一次次把人类从即将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承受着压力和非议,独自默默的与三体人对抗。而程心不是,相信很多看过三体的人都不是很喜欢程心。罗辑是那样的一个人物设定,在最初时总是所有人都不理解他,因为不理解甚至可以将他贬低到尘埃里,但最终时间会给他证明,证明他的正确以及人类的愚蠢。而程心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设定,在最初时所有人都爱戴她喜欢她,她做的一切在当时看来似乎正确无比,但同样时间也会证明,证明她的错误和人类的愚蠢。其实故事走到最后,不能说是程心一个人的错,毕竟是人类把她推到那个位置上去的,但是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她处在人类救世主的位置上却扮演着圣母的角色,以为自己大爱无疆,却永远看不清未来的走向,人类本是有可能逃脱最后的命运的,却是她一次次站在爱的名义上扼杀了这样的机会。程心也做过相对正确的事情,比如云天明,然而终究功不抵过。

说《三体》是一部硬科幻,里边有些情节也的确晦涩难懂,但或许正因为它属于硬科幻,才更让人觉得相对真实。以前总觉得科幻就是漫无边际,与那些修仙魔幻没什么区别,反正和生活不搭边就是了,但是《三体》改变了我这种幼稚的想法,科幻,以科技为基础,才配得上科幻这两个字。最后,感慨一下作者的想象力吧,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脑洞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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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徒生童话》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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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那年,我便开始与《安徒生童话》作伴,它一直是我的好伙伴,好老师。给我带来快乐,教会我许多道理。

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故事的就是《海的女儿》,它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海的女儿主要讲述了一位美丽善良的人鱼爱上了陆地上英俊的王子,为了追求幸福,不惜忍受巨大痛苦,脱去鱼形,换来人形。但王子却与人间的公主结了婚,巫婆告诉美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就可以回到海里,重新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人鱼深爱王子,不肯伤害他,于是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读完后,我为小人鱼感到惋惜,小人鱼爱得太深沉了!王子就在她的身边,她却不能表达爱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王子和公主结婚,连最后求生的机会都放弃了。有的人认为小人鱼的做法是愚蠢的,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十分欣赏小人鱼敢于追求幸福,敢于奉献爱的精神。我想,无论亲情爱情友情,每个人都有爱的自由,一个人如果不敢奉献自己的爱心,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其实,奉献爱是一件快乐的事,我们要比小人鱼幸福多了。我们可以把爱说出口,我们可以更好地去爱身边的人。与我们近在咫尺的爱人,就是我们的亲朋好友。当你为父母洗一次脚;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把友谊的成绩单摆在他们面前时;当你为朋友献上最诚挚的祝福;为朋友送上生日礼物时,他们的脸上都会浮现出幸福的笑容,那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我们当然也会为此感到快乐。虽然我们无法像小人鱼一样“牺牲自己的幸福,让别人幸福”,但我们可以好好地对待身边的人,要敢于奉献爱,这样才能收获爱,虽然奉献了不一定会得到爱,但连奉献都不愿意,又怎能收获爱?小人鱼一定是快乐地离开的,她一定不会后悔她的.选择,她让我欣赏而又让我深深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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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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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昆虫根本不明白死是怎么回事,同样也不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就是即刻中断生命极端痛苦的一种表现。我读了昆虫记中白蝎自杀的一篇文章后,我才知道昆虫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这篇文章讲了法布尔为了弄清白蝎会不会自杀的事而自行实验了一番,最后发现白蝎等其它的小昆虫不会在绝境中放弃自己生命的道理。我也明白了提前结束生命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作者用一只大白蝎来做实验,把它放在一圈烧红的木炭围成的火墙里。一开始,蝎子被火烫了一下,它倒退着在火圈里打转,一不留神又被烫了一下。只见它左一闪,右一闪不顾方向的乱蹦乱跳,结果被通红的木炭烫了一下又一下。这下它发疯了,挥舞着长枪,再反卷成钩子,没有章法的乱舞自己的钳子。突然它变得一动不动,平卧在地上。当时作者认为它可能已死了,在最后的狂舞中有一剑刺中了自己,死去了。直到作者停下看时,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只大白蝎并没有死!当作者把它再放到沙地上时,它又变得活蹦乱跳,生机盎然。它的装死行为让我看到了昆虫的生命观,在死亡面前,它们也把生命看得无比重要。

虽然那只昆虫并没有自杀,但它却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很严肃的东西,不能一遇到拦路荆棘和烦恼琐事就把它摒弃。这正是昆虫给给予我们的它们全然不知的道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常常感觉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这似乎是我们比动物高一级的标志,但这一刻,我倒觉得我们变得非常渺小。

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人类才知道生命的狂欢后会怎么去结束;只有人类才能预见自己的末日;只有人类对死才怀着崇拜之情,动物们无一能想到。但是,人虽然懂得这些,却从未真正意识到芸芸众生渴求生命的平等,当你看到被人圈养的动物时,它们的哀嚎可是对生命自由的渴望?它们的沉默可是对家园的思念?我想,这些或许都有,可是我们却常常忽略了它们,今天,我从昆虫身上看到了,它们有着比人类更强烈,更直接,更伟大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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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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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课本上的一张笑话,其中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三口子,其中有,妈妈、爸爸、和儿子,他们一家到了吃饭的时间,饭厅里还飘逸着浓浓的饭香,母亲看这么好的菜,可母亲发现自我的儿子不在时,让父亲去叫了,父亲刚走进门,发现自我的宝贝儿子正趴在地上,饶有兴趣的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而且有时还不停的笑着,父亲看到这种场景,叫上儿子去饭厅吃饭。

等儿子出了门,父亲却俯下了身子看了看那本让孩子迷住的书,儿子到了饭堂,可看见爸爸并没有跟着上来,妈妈又让儿子再去叫自我的爸爸,儿子还没有进屋,就一脸很不高兴的表情,可回到了自我的房间,让他自我惊讶的是,他看见了自我的父亲跟自我原先一样,趴在地上,有时还抬腿放腿,有兴趣的看起来。

欣赏了这么多,也该介绍介绍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就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在文章中写了民间父与子之间的搞笑的故事,讲了爸爸,慈祥、和蔼、幽默,讲了儿子,调皮、聪明、可爱。虽然没有一个字,但很容易懂,这就是不经易间能够让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就是父与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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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的狂人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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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不同的女人會有不同的品味,不同的品味會有不同的選擇,不同的選擇得到不同的效果,因而演繹出一道女人與書的風景線。

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华,她们比较重视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她们的人生境界,使她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1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她们喜欢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悠哉哉的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了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女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还有的女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只是附庸风雅,她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她们比较实际,有点儿庸俗,好在她们读点书,能知晓一些事理。书能够影响人的心灵,人的心灵和人的气质又是相通的。一个人要想把自己打扮得可爱、漂亮或具有吸引力,那就去读书吧。

读书是女人的立身之本。喜欢读书的女人,学历可能不高,但一定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女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常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特别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有人描述,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公道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胡说八道。经常读书的人,她们做事会思考,知道怎样才能想出办法。她们智商比较高,她们能把无序而缭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捉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谢绝盲目;她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萧洒自若、风姿绰约、秀色可餐。用一颗豁达的心去读书,才能体味书中的微妙之处,汲取书籍中的养料。一本好书,相伴一生。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中自有黄金屋,学习别人的优点,你将成为一个精品;学习他人的缺点,你将成为一个废品,有为才有位。

女人伴着岁月读书,读很多了,也想写自己的书。女人把生活中的甜酸苦辣,把生命中的春夏秋冬,写在纸上然后变成铅字,他人就在读她写的书了。女人写的书,笔触细腻而温婉,思绪灵动而敏捷,字里行间,溶入女性独特的精神气质鱼肉百姓和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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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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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的是海底的深处住着海王和老祖母还有六个小人鱼,六位人鱼公主一直想去人类世界,所以老祖母说;每个人鱼满15岁就可以去人类世界了,这六位一个比一个大一岁第一次大姐去慢慢的小人鱼就到了15岁老祖母把她打扮的很漂亮让她来到人类世界,她看见海上的船上有一位英俊的王子在过16岁生日。

没一会儿天渐渐暗了起来浪越来越大一会儿那个船反了人鱼就去救他渐渐地她爱上了王子,这时走来了以为公主,公主把王子抬到了宫里,人鱼就去找巫婆让她有一双腿但是巫婆有要求让她的声音个巫婆还说如果王子跟别人结婚就会死过了几天王子马上就举行婚礼了,5个姐姐拿来了一把刀要杀死王子小人鱼就活过来了小人鱼不忍心,就跳进海里到早上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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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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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因此,我没事就喜欢看它,一共看了五遍。

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很不懂事。他的爸爸非常穷 ,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竟然卖掉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大衣。匹诺曹虽然当时很感动,可是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为了看马戏,就把识字课本卖了,买了一张门票。从此以后,他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和事。但是,他很幸运,一直有一个深蓝色头发的仙女在帮助他,让他最终又回到了爸爸身边,并由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孩子。

书中通过杰佩托、仙女、蟋蟀的话语让我知道:一个好孩子不能挑食,不能说谎,不能不听大人劝告……虽然我知道这是书中作者的想象,不是真实的,但我仍然害怕说谎后鼻子会变长;害怕每天贪玩,不学习,以后会变成一头小毛驴……

是的,匹诺曹就像我们一样:贪玩、不爱学习、挑食、懒惰、说谎……他身上有着每一个孩子都会有的毛病。但是,他在经历了一些苦难之后,终于改掉了那些坏毛病,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要吸取他的教训,趁早改掉坏毛病,成为真正的好孩子。因为,我也不想去经历那些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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