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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帝的小说(推荐20篇)

《何以笙箫默》是一部都市言情小说,约11万字。作者顾漫于2024年9月22日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历经2年时间,在晋江的总积分高达九百五十多万,现已完结。本文是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顺治帝的小说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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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励志小说7、《重遇未知的自己: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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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芬着,湖南文艺出版社

为什么我们越长大,越孤单,越不安,越不快乐?因为我们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华语首席身心灵畅销书作家,销量过百万的《遇见未知的自己》作者张德芬,集多年潜心研究身心灵成长经验的精华,告诉现代都市人如何找回迷失的自己,找到不快乐的根源,重获最初的快乐。在本书中,张德芬将与我们分享她追求身心灵和谐的人生智慧,帮助我们探索真我的本质,学习如何爱自己,如何为自己的快乐和人生负起全责,如何拥抱生活中的阴影,如何让自己、家人及朋友过得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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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儒林外史》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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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儒林外史》。这部长篇讽刺小说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把众多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揭露了统治者的虚伪。

书中让我油生敬佩之心的是孝敬母亲的王冕。王冕7岁时父亲去世,家境一贫如洗,与母亲相依为命。10岁时给秦家放牛,有时候秦家煮些腌鱼、腌肉给他吃,他就拿荷叶包了带回家,留给母亲吃。14岁卖画得了钱,就买各种好食物来孝敬母亲。在春光明媚的时节,他用牛车载着母亲到处玩。后来,母亲年老生病,卧床不起,王冕遍寻良医,为母亲治病。母亲去世,他守孝三年。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王冕的爱母之心,孝母之情让我深受感动。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百般呵护养育我们,而且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所以我们也要好好报答父母。《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篇也讲述了孝敬父母的道理:教导我们要虚心听话,照顾父母,为人做事不要让父母担心,与父母交流要态度诚恳,一生一世都要记住父母的恩情。

想想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任性地对妈妈发火,全然不顾她的感受,把孝敬父母的道理全忘了。我要对妈妈真诚地说句对不起。以后我一定要孝敬父母,帮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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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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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校园励志短篇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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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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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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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契诃夫短篇小说》有感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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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见过如此不羁的文字,它们的创作者一定是个不羁的灵魂。我试图从契诃夫的文字洞穿他的真实。

契诃夫在大笑。

他笑《变色龙》中那个因狗的身份不同而对狗的态度多次改变的警官奥丘梅洛夫,讽刺的笑声中正揭露了社会中层官员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狗因人而贵,因为主人的身份高贵,所以连一个普通的小市民都抵不上这条狗的社会现状。

他笑《一个文官的死》中的庶务官切尔维亚科夫为自己可能把吐沫喷到文职将军的脸上而惶恐不安,甚至担心致死的荒唐。展现了俄国官场的弱者们唯唯诺诺,唯强者是尊的奴才心理。

他笑《挂在脖子上的安娜》中那个为了金钱嫁人,出卖一切的穷姑娘阿尼娅。讽刺了那些上流社会的夫妇们互相利用,为金钱、名利不惜向黑暗交出灵魂。

契诃夫把病态的社会现象一再放大,放大到连那些所谓的上层社会人士也为这些以他们为原型的人物忍俊不禁。是什么赋予了契诃夫如此的胆识和智慧?

我从他得另一些文字中又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契诃夫。《苦恼》中的车夫最大的苦恼就是没人愿意听自己讲述烦恼,乘客总是以各种难听的话骂他甚至打他,最后他只有把一股脑心事全都说给马听。万卡是一个被奴役的小男孩,不满主人的横蛮压榨,只好以天真的笔触给爷爷写请求信,要求爷爷带他脱离魔爪。《苦恼》、《万卡》描写了下层劳苦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这些故事中,我看不到任何讽刺的痕迹,看到的只有怜悯和同情。

最终,我理解了契诃夫。他的文字,他那不改的诙谐笔调背后,是对现实主义,腐朽官场无情地鞭挞。他同情下层人民生活的苦楚,甚至忘了自己也是艰难生活着的一员。

大笑着的契诃夫,是一个伟大的契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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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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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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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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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围城》里面最为人所熟知的一句是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写出了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悲哀,生活就像是一座城,人们永远无法逃脱这座城带来的束缚与磨砺。若人人都纠结于生活这座无形的围城给我们带来的寂寞与痛苦,人类社会将停滞不前。我想,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勇气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接受现实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一味羡慕别人所拥有的事物只会是我们自哀自怨,不思进龋只有勇敢地面对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并积极改造它们,使之更完美,生活才有可能有进步。

《围城》一书中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无法逃开命运的安排,命运筑起了一堵城墙,若我们把一生都奉献于冲破这堵城墙上,那人生谈何意义?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我们能做的该做的,就是接受这堵墙,在墙内开展我们的生活,努力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让我们的梦想在墙内绽放光彩,让墙的另一边的人都能感受我们的热情与精彩。这样,所谓的墙,就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障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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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心理罪小说结局——尾声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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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市看守所里,方木踏踏实实地睡了几天好觉。闲暇的时候,方木就坐在铁床上,透过墙上的小窗,静静地看着白云流转,日月更替。偶尔会想起那些人,那些事。心情平静了许多。

几天后,公安机关在孙普的家里发现了大量物证,证实孙普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孟凡哲的冤情得以洗清。同时认定方木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撤销。邓伟的证词起了关键作用。

方木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参加乔老师的追悼会。

邓伟来接方木出看守所。那是一个大晴天。方木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太阳刚好照在头顶。沐浴在正午的阳光下,方木忍不住像其他人那样美美地伸了个懒腰。

在车上,邓伟一言不发地帮助方木清理个人物品,包括那支钢笔。方木把钢笔拿在手里反复端详了好久,最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邓伟看着他,忽然问道:“你是故意那么做的对吗?”他指指那支钢笔,“那只是支普通的钢笔。”方木没有回答他,他知道邓伟作证的时候没有提钢笔的事情。邓伟没有再问,沉默着发动了汽车。

开到校门口的时候,邓伟在身上摸索了一阵子:“我把这个给你要回来了。”他把手伸过来,掌心里平躺着那把军刀。方木默默地看了它几秒钟,伸手抓了过来。

“我走了。”他低声说了一句,就跳下汽车。走了几步,邓伟在身后叫住他,问道:“你记不记得我曾经建议你做个警察?”方木看着他,点点头。邓伟注视着他,几秒钟后,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我收回我的话。”

方木看着吉普车消失在远处,笑了笑,转身走进了校门。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考完试的学生已经陆续回家了。方木路过一片空地的时候,他看见杨芹正拉着步履蹒跚的金巧慢慢地走,方木躲在树后看了很久,笑了。

回到304寝室,方木收拾好东西,准备申请搬到别的宿舍楼。行李一收拾好,拉开门,走廊里站着很多人,杜宇也在。

杜宇走过来,默默地看了方木几秒钟,说:“你要离开这里?”方木点点头,不想多说,侧身绕过杜宇。

杜宇在身后大声说:“你答应过找到凶手时第一个告诉我!”方木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就走。

杜宇在后面叫道:“你想就这么一走了之?”方木忍不住想问:“你还想怎么样?”一转过身,却看见杜宇,笑了。

“如果再出现一个孙普,我们怎么办?”杜宇拍拍身边的邹团结,邹团结冲方木做了个鬼脸,招呼身边的几个同学钻进了304寝室。

杜宇微笑着看着方木:“留下来吧。”他慢慢走向方木,身边是忙碌着把方木的行李搬进313寝室的同学们。杜宇忽然一拳砸向方木的肩窝:“还有一个好消息。我上午接到刘建军的电话,他恢复得很好,很快能回来。”

两个月后。

今年的冬天结束得很早。方木回到了母校师大校园里,走在波光粼粼的静湖边。嗅着空气中好闻的花粉味道,方木感觉心情像今天的天气一样。门口的大喇叭正放着一首熟悉的歌:《海阔天空》。

“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方木在湖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军刀,细细地端详着它。墨绿色的刀柄,底端曾被烧化的地方已经被摩挲得光滑锃亮。它静静地躺在方木的手里,似乎已经忘了它在另两个人手里的时候,是多么的凶相毕现。

刀,始终是刀。为什么要让它承载这么多东西呢?方木轻轻地笑了笑,懂得承载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方木站起身,掂掂手里的军刀,忽然一扬手。军刀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湖水中。湖水激起小小的涟漪,可是很快,又平静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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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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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关羽,他也是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还有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小说。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而且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它留给我们青少年,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该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己,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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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作文素材:小说深渊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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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次,我们走在路上,一个小男孩忽然追过来,冲着你不停地叫:“妖精!妖精!”你没有骂他,但是你听见呢!你的眼圈红了,泪水夺眶而出,你紧咬嘴唇,呆呆地站在哪里。你的心一定疼及了,那事情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没过多久,我和你听完讲一同回家。当时天已黑了,还是在那条街上,我们又看见了那个曾经辱骂过你的孩子。不知是何原因,他受伤了,一个人在角落里。显然,他认出了我们。望着那张面孔,一股厌恶之情从我心底升起,我拉着你转身要走,可是我看到你犹豫了——是的,那孩子确实需要我们的帮助。你走上前,将他扶起,掏出手帕擦着他还在流血的伤口。路灯下,我看到那个孩子脸上愧疚的表情,也看到你那双温柔的眼睛……

记得还有一次,那是在初二分班的时候。那时我和你还是同桌,我知道和你不在同一班的时候。正在我们依依不舍的时候,老师悄悄得走过来。老师对我们说:“人虽然是分开了,但你们的友情的分不开的。”我们也都希望是这样的。

再见了,南风又轻轻吹送,相聚的光阴忽忽,亲爱的朋友不要难过,以后彼此珍重。不管相逢在什么时候,我们的永远的朋友!

朋友,我想对你说,遗憾的一种美丽,每个身上都有遗憾。虽然你不要别人辱骂,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你的美丽,因为你的充实的。在我心中,你始终是我最美丽的,最善良的。

克芮丝

[作文素材小说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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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乌夜啼小说结局

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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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焉安顿好周紫衣,出门来终于能喘上一口吸,像是同昨日的彻底作别,肩上重压的担子亦减轻不少。闲来到书房与春山吩咐公事,问起太子,“东宫那位,这一个月出了多少趟门?最远到何处?”

春山弯下腰答话,“禀义父,太子本月共去了三回,都是在南山行猎。”

“倒是不远…………”他皱眉,略略思量才说,“我记得早年间太子与景彦自汤泉山私自外出,去追一队蒙古细作?”

春山道:“可不是么,都出了关,险些就要杀到元军腹地。就为这个,国公府三少爷还挨了好一顿打。如今想起来,就跟在昨儿似的,人啊事啊都清清楚楚的。”

春山的话未说完,陆焉嘴角便突然间荡开了讳莫难测的笑,似感慨似肯定,低喃道:“太子生来好战,恐怕是耐不住了…………恨不能领军亲自杀出关外…………”

春山低头看脚尖,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话。

“呵…………也是该他还债的时候了…………”话是冷的,冰渣子一样戳人心,把春山冻得一个激灵,脊梁骨发寒。本以为这一日问话就此揭过,谁知他换了面孔,带着一颗慈悲心与春山讲私事。

“你跟着我也该有十年了吧。”

春山愣了愣神,不知其为何意,只得照实说:“回义父,快十年了,只还差着月份。”

“想过再进一步没有?不必多想,今日既问出口便使要与你敞开说,听你一句真心话,往后我也好尽早安排。”他微微蹙起眉头,曲直轻敲桌面,等待春山深思熟虑之后的答案。

这世上除了景辞,他倒也是从没想过要正正经经对谁好,今日一眨眼来两回,自己先没能稳住,飘飘然要升仙做菩萨。

春山咬牙顶着压力,心底里明白这是给他个机会选路走,他这辈子从出生到净身入宫从没能做过自己的主,这一回也想着能过过好日子,思来想去,心一横,最终说:“小的没什么本事,都靠义父一路提拔才有今日,义父去哪儿小的就去哪儿,横竖跟着您,总不会错。”这孩子眼泪浅,分明已经是人人巴结的春山公公了,到陆焉跟前说的两句窝心话,还是照旧要哭,眼泪婆娑的不像个有官职有品级的大老爷。

“哭什么哭!”陆焉没那份耐性哄人,当即压低了声音吼他,吓得春山一瞬间收住泪,抽噎的气憋在胸口不敢出,到最后憋成个嗝儿打出来,绵长悠缓。

陆焉扶额,无奈道:“遇事就只知道哭,罢了罢了,留下你来恐怕也是给人当靶子,撑不过半个月就得去阎王爷那报到。跟着吧…………”

“那…………义父要去哪儿啊?难不成还有比京城更好的地方?不见得呀。”

“这也是你能问的?闭紧嘴,敢多说半个字,当即割了舌头喂狗!”陆焉抬眼,冷森森眼神能杀得死人。春山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说不完一句好话,陆焉摆摆手,“下去吧,也不知撞了什么邪,当初竟挑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春山跌跌撞撞走到门口,按说就该有多远滚多远了,谁知他不怕死,还敢来触霉头,扒着门探出个头来,小心翼翼打听,“义父…………那咱能把半夏姐姐带上嘛?”

“滚——”拿了笔管就砸,春山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赶紧灰溜溜跑开。

陆焉仍在犹豫,这一步棋是进是退,是坚守是放弃,都是折磨人的谜题,让人辗转反侧日难安。

但这厢他问过了春山,内堂中景辞也正巧拉着半夏说话,其实都是一个样,他以为自己不说,景辞便都蒙在鼓里,但她心里头敞亮,明白这京城是非之地再不能久留,她与他迟早要走,分别不过是江南与南洋之选。

从前守在一处的还有白苏桂心与忍冬,大家伙自小伴着一块长大,说起话来也热热闹闹,如今只剩半夏一个,可怜还丢了一只手,她自己仍是笑笑闹闹的性子,看起来似乎没变,但景辞心里知道,大劫大难过后,人生就此翻篇,不要说失去左手的半夏,就是她自己,也已经与往日不同了。

景辞手里拨弄着一只未完工的朱红剑穗,轻声细语地与半夏交心,先是闲聊一段生活琐事,渐渐就由她往正题上引,“不知是不是有了孩子的缘故,这段日子总是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来想去,还是没长大的时候最快活,那个时候吵吵闹闹的,大家伙都在…………倒不像现在,也□□静了些…………”

“您就甭瞎琢磨了,养好胎是正事儿,等小主子一落地,您还怕安静呀?只怕是吵得没个能消停的时候!”

景辞低头看了看还没外凸的肚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来说:“还早着呢…………”

半夏道:“日子过起来就快了,一眨眼功夫,小主子就成了大人,奴婢呢…………也就老掉牙咯…………”

景辞道:“那时候你不也该是子孙满堂颐养天年了?”

半夏低头继续手上的活计,好半天才闷声咕哝一句,“奴婢不敢,奴婢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就守着郡主,噢,错了,是夫人。”

“胡说!”景辞放下剑穗,专心同她说话,“你还能真的一辈子不嫁人不成?”

半夏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赖皮样儿,小声嘀咕,“就奴婢现在这样子,哪还能想着嫁人呢,横竖就跟着郡主,您上哪儿奴婢上哪儿,可别想着甩开了奴婢一个人逍遥快活去。”

“我看你说话是越发的没大没小了,没了白苏在,你得意了不是…………”话说出口才知伤透,两个人对视一眼,又纷纷沉默下来,等自鸣钟滴答滴答数上许久,才听景辞长长叹一口气,缓缓说,“我也是,说话口没遮拦的。”

半夏道:“奴婢跟春山那小子打听过,派出去的人都好几拨了,还是没消息。”

景辞道:“有时候,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郡主放心,白苏姐姐那样聪明伶俐的人,到了哪儿都能活得好。”半夏这姑娘虽然傻得厉害,但骨子里透着一股韧劲,认定了的人和事一辈子不改,莫名让人钦佩。

“终究是我对不住她,也对不住你…………”

半夏听了这话,反倒别扭起来,低着头不敢向前看,呐呐道:“郡主这是说的什么话,奴婢伺候郡主,本就是应当,哪来的这些话,听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我终究是亏欠你,如今这样光景,也不知该如何补偿才好。看陆焉…………我约莫着,不多久就要离京,届时又是漂泊无依的日子,你不若挑一处地方,我先安顿好了你再启程。”

她原想着尽其所能地照顾半夏,不成想话一出口,这姑娘扑通一声跪下,眼泪也涌出来落了满脸,哭着求她,“郡主千万别丢下奴婢,奴婢不怕吃苦,只怕一个人孤孤单单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个可亲的人………………”

景辞无奈,起身扶她起来,“傻姑娘,这是做什么…………唉…………我只怕你受苦,更怕牵连了你,我这就算是死,也不能安心…………”

“郡主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提这个,这可不吉利,呸呸呸,奴婢替您吐了它。”

门外,陆焉不知站了多久,等到屋内哭声渐渐停了,他才装作个平常模样推门进来。半夏见了他,还是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害怕,行了礼便逃出去,一句话没说成。

他看着景辞微红的眼睛,叹一声将她抱起来放在膝头,过许久才说:“小满,你…………可曾想过要报仇?”

景辞静静看着他,不明所以。他握紧了她的手,呼吸着她颈间浅淡柔和的香,沉沉问:“你想杀了孙氏毁了国公府吗?你点头,她便活不过今夜。”

她想了许久,最终的答案全然出乎意料,或许甚至她自己也不能理解。“复仇仅仅是生者的*,我如今只想好好活着,更不愿意你的手因我而染血。”

他无言,她却说:“但我不想你因我而有任何顾忌,你让我等我便等,我等你,凤卿。”

“好姑娘…………”他一遍遍吻着她细致的眉眼,大约无法放过他生命力唯一一束光。

景辞说:“我不怕…………”

而他只剩叹息,“我怕…………”

那一夜,无风又无月,提督府突然间生起火光,景辞在迷糊间被人带上马车,趁着夜色出承安门一路南下,她靠在他怀里,前路茫茫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安定,轻声问:“咱们这是去哪儿?”

他亲吻她眉心,拍着她的背说:“睡吧,醒来就是山南海北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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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雾中日出小说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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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是美丽的,而有的清晨更是有一种朦胧美,但是,如果在这种有朦胧美的清晨,增添一种日出之美,那么这个清晨之美就是奇美了。奇美虽然“奇”,但是终要有人欣赏时才算“奇”,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那日,天色迷迷蒙蒙,薄薄的雾,轻烟一般,细沙一般,在空中,在地面来回飘绕回旋着,一道道,一缕缕。

我来到树林,雾也跟着来了,在这棵树与那棵树之间来回穿梭着,附在我身上,轻拂着我的脸庞,湿湿的,凉凉的,犹如凌波仙子漫游在天堂。跑步了,雾迎面而来,途中的雾别有一番情趣,近处的房屋高楼似隔了一道白纱。时隐时现,虚晃不清了,远处的小山只能看见一个美丽的轮廓,若有若无,一种神秘色彩顿时显现了。

忽然,正东方,那白雾又镀上了一层金边,金灿灿的,白花花的,视线所及,黄白相映。这时,正在我饶有兴趣的观赏这美景时,雾气骚动起来了,好像是美丽的仙子要收回这白纱,当“薄纱”一缕缕的渐渐消逝时,大地也一分一分的显露出来了。太阳在慢慢升起来,瞧!红彤彤、亮闪闪的,仿佛是一只打足气的大气球,鼓红了脸,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一耸一耸的往上爬。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奇景,等待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呵!好样的,总算没有让我失望——跳出来啦!

冲出地平线的太阳,像一个胜利的小孩,用喜悦的光线把大地极力的装扮。这时,河边的芦苇摇头晃脑,旭日的光芒亲昵的吻着她;花朵上的颗颗水珠闪耀五彩异色,调皮的滚落下来,发出轻轻的“滴答”声,可能是像太阳问好吧;成片的农家新楼,路边的小草,滴滴的流水声,田地里锄头碰石头的声音,都牵扯着丝丝缕缕的残雾,迎着晨光,吐露着各自的依依情思……。

此时,我想呐喊,我想欢呼,但一时之间又不知该喊些什么。我凝望着太阳,油然感觉到:晨雾后我长大了,家乡的一切也在成长,我的祖国也正在蒸蒸日上、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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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欢乐颂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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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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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动物小说作文:青蛙的冠军梦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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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动物小说作文:青蛙冠军梦,欢迎阅读参考!

“两年一度的森林运动会就要开幕啦!”喜鹊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森林。霎时,森林里热闹起来,动物们议论纷纷,猜测谁能夺得冠军;运动员们也在做着最后的准备,其中包括一只准备参加跳高比赛的青蛙。

这是一只具有很大运动天赋的青蛙,他自己也酷爱体育,特别是跳高。从小就不停地蹦跳,使他小小年纪就已是青蛙家族史弹跳最好的青蛙了。10岁那年,他第一次参加森林运动会,身负众望的他竟得了个倒数第一,但他没有灰心,这让他看到了自己与其他动物之间的差距。他把家搬到了陆地上,每天都不断地训练。之后,他又连续参加了三次林运会(森林运动会的简称),虽然都未赢得冠军,但他取得了长远的进步,直到上届林运会,他终于得了个第三名,获得了第一枚奖牌。这次已是他第五次参加林运会了,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夺得冠军。

在林运会的开幕式结束后,跳高比赛终于开始了。参加这一项目的运动员,除了有跳蚤等青蛙的老对手之外,还多了长颈鹿,袋鼠等高大的运动员。结果不言而喻,虽然青蛙跳出了自己的最好成绩,但前三名都被那些身材高大的运动员包揽了,他再次与奖牌无缘。

这次失败使青蛙彻底绝望了,他一跃而起,却不小心掉进了水里。他大喊道:“天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更令他吃惊的是,他仿佛背上了千斤重的石头,正一点点地往下沉。青蛙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忘记了游泳。

“救命啊!”青蛙喊了起来。

这时,两只鱼游了过来。“瞧,这不是那只想成为跳高冠军的青蛙吗?”

“是啊,他想冠军真的想疯了,连自己的本能―游泳,也忘记了。”

“我们把这可怜的家伙救起来吧。”

青蛙获救后,终于醒悟了,他想: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他把家搬回了河边,每天不断地练习游泳。

两年之后,青蛙再次站在了林运会的赛场上。他也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弹跳力和发达的四肢肌肉,一举夺得游泳冠军,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

评价:这篇动物小说想象丰富,巧妙设置悬念,制造波澜,青蛙一次又一次失败,终于醒悟了: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两年之后,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故事寓意深刻,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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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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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国式成长(原名我不是马加爵)

主要内容:诅咒的出生,不安的生长,误入歧途的青春不归路,人生理想的破灭与重生。

励志小说排名Top5、《夏华秋叶》

作者:芷麟

简介:当代都市小说,也有人将之定位为青春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服装从业者的书,也是一本写给所有年轻奋斗者的书。以服装经济为题材,以一群有志青年的创业奋斗为主线索,展开了在服装行业里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系列亦实亦虚的故事,这是一个由一系列平凡细节有机组合起来却显得不再平凡的故事,让人们看到的是动人心魄的产业巨变,沧桑悲壮的人生缩影。

励志小说排名Top6、《青春留痕》

作者:云泉2008

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7、《让青春留痕》

作者:李筱风

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8、《与未来同行》

作者:李开复

励志小说排名Top9、《冰凌花开》

作者:袁存泉

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励志小说排名Top10、《一路狂奔》

作者:流青云

简介:没背景,没金钱,没学历,甚至连老爹都没有!

当兵喂猪,军校开除,还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哨兵!

自己爱的嫁人了,爱自己的也嫁人了,这绝对是要逆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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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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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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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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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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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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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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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匆匆那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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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就是本以为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后都没能在一起。郑雪出国留学,苏凯也没能等到他,最后结婚了,林嘉茉最后和她的大学同学宋宁在一起了,乔燃去了英国,赵烨和大学同学刘爽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大学的时候,陈寻喜欢上了沈晓棠,两人在一起并同居,于是方茴就和陈寻分手了,方茴为了气陈寻,怀了别人的孩子,但最后还是堕了胎。陈寻最终也没能和沈晓棠走到最后,也分手了。方茴一个人去了澳大利亚,认识了张楠,其实张楠只是整个故事的讲述者,没有和方茴在一起。这场“寻茴恋”的结局很唯美,陈寻最后在澳大利亚邂逅了穿着红色长裙的方茴。故事到这里就完了。

话说小说最后的结局非常完美“开放式”,不过最后林嘉茉,赵烨真的好好可惜,乔然这个暖男依旧是个悲剧!

匆匆那年小说评论:

1、天后一开嗓 黄金千万两

张一白似乎总能把王菲搞定,之前的《将爱》《致青春》就已经说明了王菲演唱主题曲对于票房的助推作用。这一次的《匆匆那年》也是如此,同名歌曲同时占据了百度和QQ音乐的榜单冠军,光是在腾讯平台上,6000多万的播放量就是任何病毒视频都比不了的。另外多说一句,《匆匆那年》利用各种资源置换,占据了为数众多的热门手机APP的开机画面,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些东西比焦点图更值钱。

PS:不过也不是王菲每次都灵验,比如为《孔子》的那首《幽兰操》,你们还想得起来吗?感觉上,当王菲演唱的主题歌和电影是一个名字,那么转化率一定不低,如果歌词曲调再通俗一点就更好了。

2、小说卖得好 票房准没跑

《匆匆那年》的小说我没看过,不过大家普遍反映是一个非常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文本,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有说服力的人物感情变化。首先这样的畅销小说意味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其次这个类型投资成本不高,市场和观众都已经被培养起来了。这也是为什么青春可以连续被贩卖,玄幻题材大多处在开发过程中的原因。

今年夏天,搜狐视频在网络平台播出了网剧版的《匆匆那年》,成绩不俗,和同档期腾讯独播的《离婚律师》比起来,并不算逊色。一个不在卫视平台播出,没有大牌导演和明星参与的剧集,达到这样的关注度,已经说明《匆匆那年》在网友中的影响力。也就是说,这部电影也是有厚实IP的。

明年,电视和电影版的《何以笙箫默》也会陆续和观众见面,按照之前几部同题材作品的反响来看,这一部也差不了。

3、档期往前提 发行也给力

在发行中小成本这方面,光线很有一套办法。再加上对于票务网站预售的积极配合,《匆匆那年》在上映前,就积累了丰富的人气。特别是在微博平台预售票房一度超过《一步之遥》,这一下子让影片在行业的关注度陡升。

正因为有这样好的流传度,《匆匆那年》在11月20日宣布提档到12月5日。这等于是《匆匆那年》对《我的早更女友》《太平轮》发出的一封战书。事实证明,这一步走的非常正确。《匆匆那年》不仅逼走了《我的早更女友》,还给自己在《一步之遥》上映之前留下了充足的,更重要的是,让同档期的《太平轮》彻底失去了翻盘的机会。这样一剑三雕的事情,不但需要靠谱的产品,还需要优秀的发行团队。毕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提前一周上片,需要协调的资源量,沟通成本可想而知。

另外还要说一句,电影上映前,张一白带着九夜茴、魏晨、宋柯、张子萱、孔二狗、陈默、刘同、作业本、刘春、叫兽易小星,倪妮等人开始了一场匆匆那年死党高校行,这些人基本都不是明星,但是都在大学生心目中有一定地位。通过这次路演,也说明了张一白在宣传上的核心思路,对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情。

4、明星正当火 躲都没法躲

虽然32岁的彭于晏出演北京中学生有些违和,但不妨碍这些演员在大银幕上的迅速成长。尤其是青春片这个类型,几乎是“小鲜肉”们最能发挥票房号召力的舞台。倪妮也经过三年贺岁档的历练,成为了新一代“作女”的代言人,不管怎么样,她的形象在观众心里立住了。

而且除了主演,像郑恺、陈赫也都因为在《奔跑吧兄弟》中的频频曝光,人气得到了极大提升。郑恺都感叹,在《跑男》里面放了一个屁,粉丝增加量都比之前演了几个电影都高。说明到现在为止,靠谱的真人秀综艺节目,依旧是艺人最快提升人气的方式。并不是所有的电影都能根据真人秀改编,但是剧组选演员的时候,真的可以看看这个艺人之后一年计划要参加的综艺节目了。

5、投其你所好 不要也得要

初吻、堕胎、篮球、虐恋、流行歌曲、校园记忆、历史坐标、青春叹息……对于《匆匆那年》来说,是否能够讲一个优秀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电影里让每一个观众都找到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张一白根本就是在做一件产品,产品的受众就是16-26的主流电影观众群,还是二线城市的。

我觉得他已经不把电影当回事儿了,这是好事吗,想必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我知道,张一白已经在电影里用硬广包装硬广了。

社会压力让很多人不快乐,像《匆匆那年》这样的电影,正是让观众找到快乐的曾经,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影依旧是造梦的工具。《匆匆那年》不管卖成什么样,都是赢家。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炸的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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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0部经久不衰的英国经典小说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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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的价值意义是无限大的,因为有了这些经典小说,我们的思想才能得以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10部经久不衰英国经典小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0. 《名利场》

Vanity Fair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1848)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1848年出版

这部小说的主角或许就是英国文学史上最知名的非正统派女主角——贝奇·夏普,小说的情节围绕阶级、社会、跻身上流社会以及现代读者听来又熟悉又害怕的金融危机。《名利场》这些要素全都具备, 讲述那个年代,也讲述着每一个年代。

9. 《科学怪人》

Frankenstein (Mary Shelley, 1818)玛莉·雪莱,1818年出版

这部先锋作品集科幻和哥特式恐怖于一身,营造了一个难以磨灭的“恶魔”主题,即科学家中的“现代普罗米修斯”,几世纪以来经久不衰。

8. 《大卫·科波菲尔》

David Copperfield (Charles Dickens, 1850)查尔斯·狄更斯,1850年出版

David Copperfield is populated by some of the most vivid characters ever created. They are as much a part of readers’ world, and their way of thinking about the world, as people they have actually met.《大卫·科波菲尔》人物形象众多,性格鲜活的角色云集。这些人物角色仿佛是读者所在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和读者亲身遇见的人一样,有着相似的世界观。

7. 《呼啸山庄》

Wuthering Heights (Emily Bront, 1847)艾米莉·勃朗特,1847年出版

《呼啸山庄》“蕴含巨大的心理能量,没有其它书籍能够与之匹敌。”读者推崇《呼啸山庄》是因为其“层层叠叠的叙述结构”和丰富惊人的想象力,更因为《呼啸山庄》超越了爱情故事本身,展现了我们转瞬即逝的欲望之下“永恒的震撼”。

6. 《荒凉之屋》

Bleak House (Charles Dickens, 1853)查尔斯·狄更斯,1853年出版

《荒凉之屋》是狄更斯的小说之一,以第一人称过去时所写的章节与第三人称现在时的叙述并行,两者间的切换创新独到。

5. 《简·爱》

Jane Eyre (Charlotte Bront, 1847)夏洛蒂·勃朗特,1847年出版

勃朗特这部哥特式爱情传奇出版于1847年,内容革新,讲述了一个年轻女性追寻更为充实激情的生活,至今仍能引起现代读者的共鸣。 勃朗特小说的主人翁简·爱是个孤儿,追寻着自我的身份,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深深吸引着她,其情至真令简`爱无法抗拒;小说真切描述了简·爱复杂的道德抉择及其有时显得有些原始的情感状态。

4. 《远大前程》

Great Expectations (Charles Dickens, 1861)查尔斯·狄更斯,1861年出版

《远大前程》或许是最地道的英国小说。成年读者重温狄更斯经典,去发现其智慧与精彩、影响与真理。《远大前程》有狄更斯经典的所有元素,讨人欢喜却不甚完美的角色、主要故事情节能牵住时局、副线情节串起道德与文化,是部情节精彩的爱情故事作品。(推荐书单,提升阅读技能,欢迎常到荐书堂来看看~)

3. 《达洛卫夫人》

Mrs Dalloway (Virginia Woolf, 1925)弗吉尼亚·伍尔芙,1925年出版

如果说这部小说作为媒介最天才之处在于其破除人类意识的囹圄、显露人们细若蛛丝的思绪、显露构成我们内心生活的记忆,那么伍尔芙的第四部小说本身就是鼎峰之作。弗吉尼亚让现代主义焕发新生、重现生机。

2. 《到灯塔去》

To the Lighthouse (Virginia Woolf, 1927)弗吉尼亚·伍尔芙,1927年出版

细腻美妙、智慧惊人,是不折不扣的原创之作。现代派的大师之作,运用意识流写法,其语言丰富、观察敏锐,不言自明。

1. 《米德尔马契》

Middlemarch (George Eliot, 1874)乔治·艾略特,1874年出版

这部小说人物角色卓越,更精妙之处在于其想法与理念。《米德尔马契》是迄今最伟大的英文社会心理学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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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热血篮球小说推荐

全文共 2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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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起源于美国。直至1896年,篮球运动才传至中国,如今已成为我国多数人极为热爱的体育运动,初中、高中、大学才有举行篮球比赛!篮球小说,大多都是讲篮球运动员的个人经历和惊心动魄篮球赛事!所以篮球小说,是篮球迷们极爱的小说类型!好看的篮球小说有哪些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0——《恶棍之路》

他运球突破,他给队友传球,他飞身盖帽,他怒吼着从KG的头上摘下篮板,他积极防守。当聚光灯的光束似乎在为其他人闪耀的时候,道格瑞秋却让整个萨特门托睁开了双眼,他在不断前行!昨晚,萨特门托的第一次总冠军之旅赢得了球队历史上的第1个总冠军奖杯

这场胜利是一次彻底的完胜,它用131:92这足以标榜联盟史册的比分将正在仿佛龟爬的凯尔特人众将士们击溃。这NBA总决赛的第6场注定要成为这个系列赛的终结演出。这场比赛的意义还在于,使萨特门托之前一直在强调的言论被证明是正确的——道格瑞秋是个及其富有才华而且可以拿来跟迈克尔乔丹相提并论的人。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9——《屹立》

《屹立》作者是青青牧草。讲述了一个diao丝逆袭的故事。

微笑刺客结束了他那身为史上最伟大组织后卫之一的职业生涯后,他就没怎么顺利过。做解说员,被比尔沃顿指责口齿差。并购了CBA,破产倒闭。当总经理,被灰溜溜赶出多伦多。他没有拉里伯德那样完美主义的高傲,还能够厚着脸皮去步行者尝试做主教练。然后,就是他那灾难性的尼克斯总经理,然后是主教练生涯,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那还算可以的选人眼光,然后,他看上了这个中国小子......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8——《这就是中锋》

小说内容简介:2007年11月,凯尔特人队作客奥兰多水屋中心球场迎战霍华德率领的魔术队。这是魔术队在2007——2008赛季的第十场常规赛,现在比赛已经进行到了第46分53秒,比分是110比100,也就是说魔术想要赢球,就要在一分零七秒内得到11分,甚至更多。

可是魔术的新主教练斯坦—范甘迪显然没有这个打算,因为现在霍华德,尼尔森,还有这个赛季节刚刚花了一亿一千万美元签下的沙拉德—刘易斯都已经坐到了板凳上,这并不奇怪因为明天他们还要飞抵新奥尔良于蜂群作战,于其做最后的赌博不如为明天的比赛做好准备。斯坦—范甘迪已经放弃这场比赛了,他向替补席上看了一眼,朝着一个黑头发的大个子招了一下手:“嘿!凯文,该你了。”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7——《光荣之路》

《光荣之路》是网络小说,作者贺兰才。光荣之路是贺兰才人的最新力作故事讲述的是平行时空中一个美国华裔少年——史奴比的成长历程,他有一个狗名,他有一张俊脸,他有一个有趣的家庭,他有骄人的天赋,他还有若干女朋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6——《校园篮球风云》

《校园篮球风云》作者:大秦炳炳,小说已完结。此书会在你的生活里带来一丝对篮球的冲动,期盼·主人翁是个非常具有篮球天赋的少年,在初一12岁的时候看过一场北阳一年一届的高中篮球联赛的比赛后,就疯狂的爱上了篮球。在三年的磨练下,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十二中校队篮球队员,面临即将到来的篮球联赛,他将有什么表现了?让我们一起来拭目以待吧!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5——《篮球皇帝》

黄翔,从小酷爱篮球的小孩,因家庭关系几度放弃但最终又走上篮球之路,最开始战斗在中国CUBA战场,最终进入梦想战场NBA,他是世界新一代锋卫摇摆人,他也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热血青年…………翻滚的篮球,目标直指篮筐。打破中国锋卫鸡肋常理,绝对精彩篮球竞技小说。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4——《零秒出手》

2013年,魔兽远赴休城,飞侠伤愈未归,纳什、家嫂老矣,谁来撑起斯坦普斯的脊梁?2013年,拥有《灌篮高手》中各项无敌技能的刘川枫降临天使之城,征战篮坛之巅!樱木的野兽之躯,三井的无双神射,赤木的只掌封天,宫城的电光火石,阿牧的比蒙上篮,泽北的抛投,甚至流川枫的无缺容颜……这些都不再是梦想!2013年,传奇从这个赛季开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3——《篮球逐风梦》

《篮球逐风梦》是流年花轻纵横中文网上连载的一本小说。

崛起于懵懂,扬名于少壮;纵横CHBL,走马CUBA,脚踏NCAA,搅乱NBA十数载风云;红颜如梦,战斗如歌,创不世伟业,留传诵威名;惊才绝艳,遗世独立,且看篮球凯撒不同前人的封神之路。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2——《得分之王》

他是个门外汉——“天呐,他居然成功的避开了所有篮球的正确使用方法!这是篮球,不是足球,不是排球,不是橄榄球。” 他有远大理想——“我来美国就是挣大钱的,篮球是最好的方式!” 他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科比?很强吗?如果本天才坚持训练三个月应该就可以击败他了吧!” 一个篮球白痴的狂言,一个山里少年的逆天之旅。“喂,这家伙除了嘴皮子利索之外还有什么?” “......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控球法师》

《控球法师》,是网络文学作者兔来割草所著的篮球竞技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作品讲述的是追求梦想的周轩却在美国饱受冤屈,甚至惨被数学天才跳楼砸到,所幸飙升的思维异能助他登顶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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