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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范文【推荐20篇】

导语: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书的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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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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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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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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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

有一次,匹诺曹饿的不成样子了,早上,他的爸爸杰佩托回来了,他让匹诺曹开门,他刚一下床就摔了,原来他的两双小脚没了,所以杰佩托从窗户上爬了进来,现在匹诺曹还是很饿,他的爸爸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三个梨,递给了匹诺曹,匹诺曹吃完了就不饿了,杰佩托又给他做了一双小脚。现在外们正在下雪,过了一会儿,雪停了,杰佩托为了给孩子买课本,把外套卖了,匹诺曹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

我觉得杰佩托很爱他的匹诺曹,为了给孩子买一本新课本,就把自己温暖的外套卖了,他们好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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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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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作品主要塑造了两大类人物形象,作者通过对这两大类人物的叙述表达了对他们的爱憎之情。两大类人物一类以外公为代表的自私残暴的人,一类是以外婆为代表的正直、善良的人。

外公是阿廖沙十分讨厌的一个人对他无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内心世界的刻化,总有作者辛辣的讽刺意味在里面。他矮小、干瘦,只有外婆的肩膀高,走起路来步子快而细,自私残忍,野蛮粗暴,动不动就打人骂人,哪怕遇上一点不如意的事情也要歇斯底里的发作。为了维护他那摇摇欲坠的小业主地位和分崩离析的家庭,他残酷的虐待工人伙计,甚至六亲不认,将替他劳动了一辈子的老匠人格里戈里赶出家门,共同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伴他也要她自谋生路。有钱时作威作福,独断专行。破产后更加贪婪吝啬,品格低下。物质上破产,精神上也完全垮掉。

尽管在这个市侩气十足的人身上还有一点人性的闪光,如他年轻时候在伏尔加河当纤夫,经历了贫困和沉重的生活,是一个生活的斗士与勇士。当他给阿廖沙讲到那时的经历时,露出一种真诚而兴奋的表情。再如他叫阿廖沙识字也体现对阿廖沙的疼爱。但这一切并不能掩盖他整体人性上的残忍与自私。对于外公的种.种恶劣行为,阿廖沙是非常讨厌的,尤其是外公无故殴打善良的外婆时,他无比愤怒,报复外公。这种厌恶、愤怒同样也存在于作者心中,通过对阿廖沙反抗外公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以外公为代表的那一类人的蔑视、厌恶、否定,也表达了作者对小市民阶层肮脏、龌龊不良品性的否定。(童年读书笔记)

与对外公那类人的厌恶相反,作者通过对外婆等人的回忆,表达了对以外婆为代表的劳动人民的热爱、崇敬之情。外婆善良慈祥,爱亲人,爱邻居,爱所有的人。她心甘情愿把生活中的一切压力都承担下来而毫无怨言。生活的困苦、丈夫的殴打、儿子的溺亡……都熄灭不了她内心深处的仁爱之光。

她是一个充满生活气息与诗意的劳动妇女,她能歌善舞,善于讲形形色色的传说、童话、民间故事。她还是一个勇敢的人,作坊起火时,所有的人都惊慌失措,只有她冲进火海,抢出水桶大小的一桶硫酸盐。因此,尽管她有对恶势力顺从忍耐,对上帝盲目信仰的缺点,这并不影响她整体人性上的光辉。

与外婆同类的人还有小伙子“小茨冈”与房客“好事情”。小伙子“小茨冈”是个弃婴,被外婆收养,长大后就成了外公的雇工,他勤劳能干,力大无穷,虽然被外公与舅舅当成牛马使唤,仍很善良乐观。相对于小伙子“小茨冈”来说,房客“好事情”则是一个成年人,对生活有透彻的了解与感悟。他是祖国无数优秀人物中的一个,见识远大,教阿廖沙用心观察生活、发现生活,教他做任何事都要讲究技巧。这些人都是阿廖沙所喜欢与崇敬的,他们对阿廖沙人生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从正面唤起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热烈向往。这些人都不同程度的向阿廖沙敞开自己的心灵,帮助他了解到在生活中除丑事之外,还存在着健康与富有创造性的东西。

作者在作品里写道:“在童年,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蜂窝,一些普通、平凡的人们象蜜蜂一样,把自己的知识和关于生活的想法的蜜送到那里,每个人尽自己的力量慷慨大方的充实着我的心灵,这种蜜往往是肮脏而苦涩的,但这一切知识仍然是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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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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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是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

灰姑娘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女孩,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之后,灰姑娘得到了小鸟的帮忙穿上了裙子和水晶鞋参加舞会。最后,灰姑娘和王子结婚了。

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灰姑娘》还告诉我要勇敢:有一次,我上游泳初级班,老师让到一米七深的水区去游,我就是不下,但是,我想到了灰姑娘那么勇敢,就咬咬牙,跳下去了。我最后战胜自己,做个勇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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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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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他写的《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一生,它的丈夫便是狼王,可为了生存,只得狮口夺食,最后葬身雪中,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毅然决定独自抚养儿女,可哪有么容易呢?它一生的心血都放在培养狼王的梦想上,然而,儿子们全都为了它的梦而死,仅剩的女儿也抛弃了它。

初读时,我恨它,它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在它们很小的时候,便让小狼崽们为了母乳争抢厮打,它在狼崽吃奶时用狼爪用力推开,偏心的让大儿子吃,我仿佛可以看到小狼踉跄跌倒,疑惑地望着妈妈,似乎在说:“为什么?”我不由愤愤道:“天下哪有这样的母亲!”

可渐渐的,我理解它,它满可以抛弃几个“拖油瓶”,另觅新欢。以她的身段和外貌,本可以过着像以前狼王夫人那么恣意的生活。可是,它却选择了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独自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

我想它在推开狼崽时,心里疼的吧,可是它不得不这么做。在狼群中那种性情温顺的狼,只能做下等狼。捕猎时,吃的是其他公狼咬剩下的,甚至会受到其它公狼的欺侮。

在它几个儿子死后,女儿也抛弃了它,甚至抢了它的窝,可他却为了保护狼孙葬身鹰腹。

掩卷沉思。面上平静,心中却波涛汹涌。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总是能反映出人类社会。也许,你想象不到动物中也存在勾心斗角,也存在阿谀奉承,也存在人类社会中所讴歌的伟大的母爱。

狼在人们心中总是反面角色,可我却从这本书得来了不同的认识。

这只母狼为了几个孩子能长得像其他狼崽那样高大,为了它们能成为狼群中的王者,日夜奔波。以至于原本柔顺光亮的狼毛变得像枯草一般,以至于原本玲珑的身段走了样,甚至瘸了一条腿,原本姣好的面容变得可怖,因为它的一只眼瞎了,他对孩子严格要求,狠心的外皮下是怎样一颗炽热的心,是怎样一种母爱?

命运的捉弄不能使它屈服,面对丈夫、儿子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它不低头。在书中的它也许是失败的,因为它到死也没有培养出一匹狼王。

可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成功的,每每想起它,总是感叹它的命运多舛,感叹它的坚韧顽强。

我的心中一直有这样一匹狼在向着希望奔驰,即使路上荆棘丛生,即使伤得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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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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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塔顶上的猫》是当代著名童话作家杨红缨阿姨写的。我读了这本书,觉得非常好看。书中的人物有,杜真子、笑猫、地包天、马小跳……等等。我个个都喜欢。

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笑猫了,因为他善良、忠实、聪明,而且还笑口常开呢!笑猫经常帮助人家做好事。有一次,笑虎猫、皮猫在外面玩耍时不小心受伤了,在场的人都十分惊慌,不知所措。正好老老鼠路过,知道了这件事情,跑过去告诉了笑猫,笑猫毫不犹豫,飞快地跑到翠湖公园,爬上塔顶,背起虎皮猫往宠物医院跑。宠物医院的路笑猫只去过两次,而且去过的时间也比较久了,早就忘记路径。可是他凭着自己平时在塔顶上观察,结合自己的记忆,很快就把虎皮猫送到了医院。

你说这笑猫聪明不聪明?善良不善良?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那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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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笔记培根随笔6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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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美》、《论善与性善》、《论真理》、《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培根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对谈及的问题均由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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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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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就叫《窃读记》,它是林海音作家写的。

林海音小的时候那个年代,吃的,穿的,用的都不如现在。可偏偏林海音喜欢看书,而她又买不起书,于是就只能去书店窃读书啦。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就是:“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那时候她们的条件不如现在的我们,但是她们那颗好学和渴望知识的心,却远胜于我们。

林海音非常聪明,为了可以更好的窃读,想到了很多办法。她会经常到顾客多的书店,那样她便不会被人注意:她会很好的把自己隐藏起来,她还会贴在大人的身边,让别人误以为是他的妹妹或者女儿。作者为了多读书,总能想出好点子来,真叫人佩服!

平时我们不管怎样都讨厌下雨,因为下雨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而林海音不同,那段林海音因为喜欢读书,就喜欢下雨的片段:“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说明了林海音为了可以多看书而可以喜欢上令人讨厌的下雨天。

有时候,林海音看书都忘记了时间,不去吃饭,直到饭店飘来菜香时,她也会饥肠辘辘的做白日梦。她会很累,不得不用两条腿交替支撑着。这段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看书或者做事看到了忘我的陶醉的境界,那么他便会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整个人沉醉在书海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林海音手中的书也看完了,她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她没有感觉到累,她脑海里想的是国文老师的一句话:“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像林海音那样炽热的求学的心,那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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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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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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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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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词出现在《三国演义》中。

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的游戏,爸爸妈妈看我这样的喜欢玩,便给我买了一本学生版的三国演义,我便如饥似渴般的读了起来。

在这之中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了,刘关张的兄弟情谊,凤雏卧龙的智慧以及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都是那么值得人们敬佩。

在这之中关羽的最令我敬佩。

关羽是五虎上将之首,武器是重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后来统治者尊称他为“武圣”。

孙权听说刘备夺得了西川,就打算要回荆州,使计策打算要回荆州,可是关羽执意不还荆州,鲁肃打算让关羽第二天过江赴会,没想到关羽一点也不惊慌,派关平收到信号后去江边接应。宴会上,关羽假装喝醉,拉着鲁肃去江边,手里提着青龙偃月刀,其他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睁睁的看着关羽回到荆州。这就是“关云长单刀赴会”。敢为这样的与勇气世间有几个人有?在学校,同学连打针都会哭,这与单刀赴会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让我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明白了人要团结,只有别人帮助了你,你才能取得成功。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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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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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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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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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讲了作者黑柳彻了小时候上学的事,那时作者的名字叫小豆豆。这本书向我展示了一个天真、活泼、可爱、有趣的小豆豆。

主要讲了作者小时候因为淘气被退了学,后来到巴学园,在校长小林宗作的关心和爱护下,小豆豆展开了她的新生活。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立刻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读了下去。当我看完后我不禁为林校长的作法而感动,他真是一位耐心的,有智慧的好老师好校长,我多么想也有一个这样的老师,还想有一个像巴学园那样神齐、有趣、快乐的学校,我经常在想如果我在这里上学一定会很快乐。

巴学园多么奇特的学校,在这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课程,还可以去散步郊游,就连教室都很奇特,竞是电车,老师都那么好,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件事。

当初小豆豆被退学是因为淘气,而在巴学园时,校长并没有觉得她跟随其他人不同,反而还很喜欢小豆豆,耐心地听小豆豆说话,竟然长达四个小时,并且在这长时间内并没有显出不耐烦,而是认真地听着,并且很欢迎她来上学,还很关心爱护她让她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孩……我真不敢相信,我现在好感动也为小豆豆高兴,她找到了一个好老师。

现在这本书我还在看,虽然看过一遍但仍留恋忘返、百看不厌,我爱看窗边的小豆豆,因为我也是幸运的,我庆幸我也有一位这样的好老师,她就是我的班主任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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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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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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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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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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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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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经常跟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尊重别人的优点,不能嫉妒别人,也不能盲目的自以为是,要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妈妈说的这些,我记在了心里,但心中还是想体会旁观者的感受,直到我读了杨红樱阿姨的《笑日记》中《塔顶上的猫》,我才深深的体会到。

这篇文章写的是在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一缕缕春风,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在塔顶。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因为它们无法上到塔顶,所以它们决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于是他们开会咒骂,愤怒地游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让公园里的老鼠们乐翻了天,这些优越的资格猫整天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比别人都强,整天夸大着自己的优点,可是当看到虎皮猫站在他们不能到达的塔顶,他们没有由衷的佩服虎皮猫,心里充满了嫉妒和埋怨,看不到别人的优点,却咒骂,打击虎皮猫,这和生活中人们看不见自己的缺点只看得见别人的缺点是一样的,也是可悲的,而文中的笑猫,那个充满了自信的猫看到了虎皮猫可以站到塔顶,做到它做不了的事情,它没有嫉妒,没有怨恨,却把虎皮猫当成朋友,由衷的佩服它,欣赏它,爱慕它!它也是一只猫,却不和那些所谓的资深猫为伍,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自己的原则和主见,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当我看到文中的猫疯狂想伤害虎皮猫的时候,我真的好生气,我真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愧,我真想站在那些猫的面前指责它们的行为,可是突然想想,原来我也有它们一样的行为,在学习跳舞的地方,有个姐姐很瘦,跳的舞也很好,每个人都夸奖她,我心里很生气,不理那位姐姐,心里还骂姐姐,回来告诉妈妈,妈妈跟我说,每个人都有优点、长处,不能因此嫉妒、憎恨别人,这样会令自己更不开心,而别人会更加瞧不起你。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尊重,要谦虚,这样会得到更多的尊重与快乐。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多,但我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不要嫉妒别人比自己好,要坚持自己所拥有的,弥补自己所没有的,使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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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初5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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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书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书中的人物多达900多个,而其中我有一个最喜欢——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泣,千里东风一望遥。”“[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在那样一个千顺从,万顺从的时候,只有她敢于去抗争,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敢于同命运、同邪恶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而她“分骨肉”的无奈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剧了。

在《红楼梦》中的一段情节——黛玉葬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情节,也是黛玉的个性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说“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清末有《京都竹枝词》“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可见《红楼梦》对中国影响之大。

我所看的《红楼梦》,不仅仅是120回的通行本,还有周汝昌校汇本、甲戌本、戚序本,一共四个版本。我没有看高鹗的续书,因为我总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那样子的,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去还原一个我认为真实的情节而不受高鹗的影响。

《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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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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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传奇的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炉火纯青的语言艺术描绘了北宋年间的社会生活画卷。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里面有许多盖世英雄,他们个个武艺超群、计谋卓越、个性鲜明。例:谦恭仁义的宋江、粗中有细的鲁达、勇猛率性的武松、鲁莽胆大的李逵。我特别喜欢里面的武松,他非常厉害,在景阳冈,他赤手空拳就把屡屡伤人的猛虎给打死了。如此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从这些英雄们的身上,我还懂得了男子汉做事要敢作敢当,光明磊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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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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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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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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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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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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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米加是一只像丑小鸭的人,他与哥哥们长相相差很远。皮肤黑,生活日夜颠倒,不喜欢挖掘。幸好他的父亲是个很开明的人,认为他至少还是鼹鼠,应该把他养大。米加碰到了非常穷苦的魔术师咕哩咕,向他学习变魔术。由于他们合作默契,表演非常精彩,成了魔术明星。但它也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可它从不向困难低头,一直做到成功为止。有一次,米加想把树叶变成铁,居然变成了一张纸。但它并没有放弃,变了再变,变了再变。终于,把树叶变成了铁。可我有时遇到困难,还会向它低头。

以后我在生活中,要向米加学习。它聪明,又爱动手,可有些人,聪明是聪明,但懒得做事,动脑不动手,再聪明也没用。米加它的意志力很强,无论遭受多少次失败都不后退,我们也一样,不管多难,只要能坚持不懈,相信自己,再困难的事也会成功。一个小鼹鼠都能坚持不懈地克服重重困难,我们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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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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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黑柳彻子的代表作——《窗边的小豆豆了》。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它时,心里像开了花,兴奋不已。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黑柳彻子上学时的一段真实故事。黑柳彻子因为淘气被原校一年级退学后,来到了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中“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孩子,巴学园快乐的童年时光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最让我难忘的故事是《电车教室》。小豆豆走进教室,电车教室和普通教室与众不同。车里有行李网架,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把司机的座位换成了小学生用的桌子和椅子,吊环也没有了。剩下的东西,都没有变过。在这里学习,分不清是在上课,还是在旅行。我真想和小豆豆一起在电车教室里学习。我想,每个人都无法拒绝这种诱惑吧!

哎,要是我们学校也可以像巴学园一样的话,那我们的学习就会更加轻松快乐了。可以与好朋友做同桌;可以走出校园去散步;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可以从家里带来海的味道,山的味道……但那是不可能的,全部都是美梦。我多么羡慕小豆豆啊!她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灿烂,童年生活是多么美好。我也多想找回自己丰富多彩的童年,找回快乐时光。

童年是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如果我们的的童年时光无滋无味,一片灰色,人生也没有了乐趣。让我们享受童年,让丰富多彩的童年永远地留在记忆深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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