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经典20篇】

光棍节是单身人士的节日,已然已经变成一个狂欢盛典,各种单身派对热火朝天。怎样让自己的派对充满创意呢。邀请函应该怎么写,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5947

作文

199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258 字

+ 加入清单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908 字

+ 加入清单

2013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国际残疾人日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777 字

+ 加入清单

通过国际残疾人日,对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帮助,传递爱的符音,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使他们以更健康积极乐观的心态去看待生活,勇敢面对人生的挫折。 Through international disabled people, help social disadvantaged groups that need help, pass on the runes of love, let them feel the care of society, make them healthier as healthierLooking at life with a positive and optimistic attitude, bravely face the frustration of life.

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是反映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小康和基本人权的最直接体现。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号召广大居民群众走近残疾人及家庭,体验残疾人切身感受,了解关注残疾人的真实生存状态,积极踊跃投身志愿助残服务,切实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家庭生活状况等,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残疾人的发展状况最能体现残疾人特性需求和自身价值的实现程度。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志愿者们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不同形式,为涉及残疾人民生和发展的各方面,提供有效的个性化志愿服务。

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在社区热情号召广大居民群众帮助更多残疾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活动、接受社区服务;在无障碍环境方面广泛宣传公共交通、居家生活、信息交流等无障碍知识,使广大居民群众充分了解无障碍对于残疾人生活的重要性,并积极投身无障碍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在辖区内积极普及志愿助残知识,大力宣传志愿助残感人事迹,不断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和气氛。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社区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

12月3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巴南区政府等联合主办的重庆志愿服务季——“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暨“12·5”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巴南区龙洲湾市政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公布了2016年10名“最美法律志愿者”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并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

除了为最美法律志愿者颁奖,活动现场还循环播放了真实案例视频,其中穿插着关于青少年教育的辩论赛。同时,志愿者们通过歌舞、快板、小品等文艺节目的演出,以及演出中设置的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广大市民参与。

市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单位也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开展志愿服务市集、法律咨询、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并依托“梦想课堂”平台以小游戏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增强活动的趣味性,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据悉,除现场活动外,我市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还围绕“青春向宪法致敬”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其中,“我身边的法律故事”网上法律征文大赛,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网友发来的作品600多篇,近10万人次参与投票点赞。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消费者权益日的英语日记

全文共 1832 字

+ 加入清单

The socialist market-oriented economy in our coun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just like a truck running at a high speed. But the general public is surprised to find that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seriously hampering the expansion of our marker economy. Consumers have to be very careful in purchasing goods and services they need; otherwise they will fall into the traps set by the illegal manufacturers who make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There is no doubt tha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extremely harmful. In the first place, they endanger people’s health, giving rise to a lot of injury accidents. For instance, inferior-quality medicines not only aggravate a patient’s condition, but also tend to threaten his life and, what’s worse, to result in his death. Secondly,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usually sold on the cheap. In many cases they interfere with the normal economic order in our country, affecting the market of many high-quality goods. This in a great degree, hinders the development of ou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harms the interests of our state. Therefore, we can say tha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a dangerous “tumor” in our healthy economy, which must be cut away as soon possible.

In my opinion, several strong measures should be adopted to fight agains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On the one hand, those who make them must be severely punished by the law. On the other hand, due to the growing complexity of the market, consumers are often faced with deceptive practices. Although there are laws designed to protect consumers, there is not a sufficient number of law enforcers to cover all the abuses of the marketplace. Hence, consumers should learn to discern between true and false. Only in this way can they defend their own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消费者权益日的英语日记

展开阅读全文

篇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37 字

+ 加入清单

由来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现在,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2、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领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全文共 947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并举行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 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第107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活动简报

全文共 535 字

+ 加入清单

为庆祝第94个“3.8”妇女节的到来,充分发挥女性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2月23日,富阳区公安分局妇委会组织新登、常安、城西、城东派出所女民警、消防大队女文职走进了渌渚镇,开展了送知识下乡活动,不仅为渌渚镇的妇女同胞送去了节日的问候,更送上了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等安全常识,受到了女同胞的热烈欢迎。

上午九点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渌渚镇政府举行,各村妇女主任、村民代表共86人参加。消防大队宣传人员结合农村火灾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当前火灾形势,对火灾原因、发生的场所、时段进行分析,掌握初期火灾自救能力及灭火逃生自救技能进行了充分的讲解,并播放了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宣传片。

随后,所有女民警、女文职兵分四路,走进村民家中,为她们送上了节日大礼包,大礼包中包括了《家庭消防知识读本》、消防大队微信二维码、防电信诈骗宣传册以及逃生手电筒。每到一处,女民警和消防女文职都提醒村民要关注消防安全,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为创建平安家园、平安社区作出自己的贡献。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户,下一步,大队还将陆续走进其他乡镇开展送知识下乡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居民对于消防安全的认知和了解,加强了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开拓了农村消防安全防火新局面。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

告诉大家一个小消息,今天是三月十五日。

三月十五日,什么节日哦?

呵呵,不知道了吧,今天可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展开阅读全文

篇9:2024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95 字

+ 加入清单

日历按照永恒的频率一天一张的撕去,过年没多久,消费者权益日就如期而来,各个媒体上,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消息、关于产品质量的消息、关于服务质量的消息......就逐日的增多起来。今天,yuwenmi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篇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到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日”已经26周年了。26年,弹指一“辉”间。。。

(“辉”字打引号,自然是表达正确的HUI字不是它,是“挥手”的“挥”字才对。我就是故意把字写错的。因为我觉得,光辉的辉,比挥手的挥,在速度和时间上,还要迅速还要短暂,更能表达20年并不长,瞬间即逝的感觉。。。你觉得呢?)

我爱关心这个日子,和家庭熏陶有很大的关系。小时候,妈妈就很注意消费品的质量,买东西从来不马虎。后来有了315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后,每当这个日子来临,妈妈都会格外关心电视里放的关于消费者维权和打假的电视节目。那时候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遥控器一般都是家里的“当权派”掌握。妈妈无疑是家里的“一把手”,所以,她锁定什么电视节目我们就只能跟着她一起看那些节目。妈妈每年都会记得看315的节目。在一年又一年的熏陶下,我也从不关心到关注、到主动锁定这样的节目了。(很感叹,家庭熏陶的力量,好大哦。。。为人父母者,一定要记得注意自己在家里的言行举止,因为你的一举一动,对孩子的影响力是非常巨大的。)

以前的315节目,多数报道消费者买了假货的经历、后果和悲惨遭遇。看的我总是很揪心很痛恨的。后来,315节目推出“质量万里行”栏目,主动走出去,报道全国各地的消费品质量现状。再后来315节目开始主动干预消费品市场,推出“质量报告”栏目。以前是“每周质检报告”。后来是在315那天,开315晚会,在全国人民面前公布质量不合格的商家“黑名单”。不论你商家的广告做的多么响亮和频繁,只要你的商品质量不合格,黑名单上就给你留名,绝不留情。再到现在,315变成了天天维权,不但有专门的消费者协会,常年无休接待投诉的信件和电话。更有专业的市场调查部门,定期公布各类消费品的质量检查报告,发布在媒体上。电视台也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栏目,每天揭幕消费品市场的黑幕。“315”,不再是一个每年才被提起一次的维权日,更多的变成了消费者与商家分庭抗礼的一个代名词。所谓“天天315”。。。那种功能,就好象“妇联”与“妇女维权”之间的关系一样。315的一系列维权机构,已然成了消费者的“娘家人”。

说到消费者维权,我个人觉得,作为消费者,很多时候不要等买了假货再去被动维权。而是应该一直有一个鉴别假货的意识在自己的脑袋里。就是说,防患于未然比既成事实以后被动维权,要来的主动。怎样做,才可以防患于未然呢?

首先,我觉得心态很重要。心态决定消费姿态和消费驱动力。当你作为消费者时,在心里有没有一股非常强烈的主观愿望,希望自己是“上帝”?希望商家把自己看成“上帝”?希望商家无微不至地对我这个“上帝”很好?别以为这个心态人人都“天然”具备的。实际情况往往相反。很多人在消费的时候都是“不讲究”的。总觉得,别那么事儿,搞什么呀?不就是买样东西么?至于那么较真儿么?付钱,取货,走人。这就是一般人的消费“三步曲”。如果你对自己敷衍,那么,别怪商家对你敷衍了。漫漫消费路,总有一天,你会在自己如此马虎消费的心态下被商家敷衍了,这是可以被推论出来的必然结果。

其次,我觉得平时多根弦,储备和积累大量的消费知识很重要。别以为消费就是花钱买东西那么简单。花了钱没买到好东西的那个窝火感觉,比不花钱没买东西的感觉来得要郁闷十倍百倍哦!消费心态,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讲,我一般不太看重“有面子”、“有档次”、“有品位”这些虚荣的东西。我也不太看重在消费行为中是否“占了便宜”。我一般比较看重的是两点:一,物有所值。当然,可以物超所值的话就更好了。二,不吃亏、不上当。也就是说,我花了这一分钱出去,要花的明明白白。商家赚我这一分钱,赚的坦坦荡荡、心安理得。只要我在消费的时候,商品满足了我这两点最基本的需要,我就可能有欲望去消费它了。平时储备和掌握消费知识,是很重要的。这些知识,直接指导你判断自己的消费行为是否“上当了”、“吃亏了”。很多消费窍门儿,都是平时不经意的时候看来的、听来的、学来的。关键是,你要有这份想学习想掌握的心,那么你就自然而然会多个心眼儿留心掌握这些知识了,然后很自然的积少成多。

最后,我觉得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和甄别商品的主见。一般人选择消费品,都是看牌子、听人推荐和看广告。其实,这三种途径除了培养你的懒惰外,对你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经常会被误导。牌子怎么来的呢?口碑。通过口碑,牌子确立了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诚信地位,进而带动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这个牌子旗下的商品。可是,牌子也会“堕落”的。吃“口碑”,不思进取,是牌子堕落的开始。而牌子堕落以后,到被大部分的消费者抛弃,这之间是有个滞后过程的。换句话说,这个牌子已经从内部开始“腐烂”了,可是,直到它表面“发臭”让人觉察出来存在“时间差”。如果一味迷信牌子,讲不定就会买到质量不好的名牌而大呼上当受骗。为了避免因为迷信牌子而上当受骗,建议定期到一些跟踪牌子的媒体上多看看消费过该种牌子的消费者反馈的负面评论。不要一味地只看人们赞赏牌子的言论,还要同时看看挑剔牌子的言论,用综合的思路来判断,自己需不需要去消费这种牌子的东西。

第二种途径是道听途说。即,听人推荐。这个渠道,在中国消费者心理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有很多人,也许不相信牌子,也许不相信广告,可是,却会非常相信朋友的推荐。因为这个推荐渠道的诚信基础是“朋友”。很多人会因为认可这位朋友,进而认可这位朋友的消费品位,再进而认可这位朋友喜欢的消费品。可是,这个渠道其实也很有欺骗性。首先,每个人的口味是不同的。如果,你同意这个“假设”,那么你就会发现,朋友喜欢的东西,未必是自己喜欢的,这样的逻辑推理才是正常的。其次,适合朋友的消费品,未必适合自己。因为每个人的生理结构和心理满足感是因人而异的。同样,如果你同意这个“假设”,那么你也会发现,朋友用起来很“适应”的东西,未必自己用起来就很“适应”。甚至夸张点,也许自己用起来还会发生过敏反应也未可知哦。综上,得出结论,朋友推荐,未必靠谱。要知道一样东西是否自己也适用,最好亲自体验和甄别一下再下决定是否需要去消费它。。。

第三种途径是看广告。即,哪个广告做的最凶猛,我就消费哪件商品。这是广告之所以可以如此有长久生命力的根源。人们总是喜欢走捷径和偷懒。会觉得,广告就是为自己提供捷径的最佳路径。可是,殊不知,广告往往是陷阱。广告的陷阱一般有两个。一个是商品质量被无限夸大。二个是商品的价格在转嫁了广告费用后比同类商品贵。这两个陷阱,常常是“绑定”发生的。无论踩到哪一个陷阱,都会很不舒服。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为懒惰”埋单的后果吧。我不知道你们是怎样的消费心态。对于我来说,我总是有股逆反心理。就是那种广告做的越凶猛的商品,我往往越没有消费欲望。我会觉得,叫的越凶猛越表明商家心虚。我干吗要广告推荐呢?我自己没有判断能力吗?在这样的逆反心理驱使下,我往往反其道行之,喜欢自己发现“黑马”。

比如,去超市买东西。一般放在商品架子最显眼位置的商品,有两种。一种是超市促销商品,一种是广告做的很频繁的商品。我去超市买东西,这些显眼位置的东西基本跳过不看。我专门会蹲下来,看架子底下摆放的商品。还有就是超市角落里码放的商品,也是我留意的对象。在这些鲜有人问津的商品里,我经常可以掏到价廉物美的商品。比如,隆力奇沐浴露。在它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在各大电视台打广告之前,还在它很默默无闻时,我就开始买它和用它了。后来隆力奇还开发出一系列的洗浴用品。自从隆力奇大肆做广告开始,它的商品价格就直线飙升,很明显,是商家把他们的广告费用转嫁在了商品上。从此以后,我就把隆力奇抛弃了。。。在大家都“宠幸”一件商品的时候,就是我抛弃它的开始,也是我去发现下一个黑马的开始。因为我不愿意为广告费埋单。再比如,金纺防静电洗液。十几年前,它还是北京地区一个日用品小牌子的时候,我就开始用它了。那时候没有多少人用它,觉得不够有名气。后来,金纺也是开始了大做广告的营销之路,并把广告费转嫁给商品。从此,我也抛弃了它。

发掘“黑马”是有秘诀的。从我个人心得来讲,一般黑马都会具备一些类似的或同样的气质。一,低调。在商品还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大面积占领消费市场前,商家没有那么多的资金用来投放广告,所以,“低调”是它“出场”亮相时的必然“造型”。二,质量很过硬。一件新商品要占领消费者的心,赢得口碑,靠质量取胜是不二法门。为了建立口碑,商家会在他们的商品质量上把关,做得非常用心。三,价格便宜。将欲取之,固恒予之。这是老子的话。商家要占领消费者的心,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价格让利。先在价格上定得比同类商品便宜,让消费者在心理上容易接受这样的“新”商品,进而愿意看在价格便宜的份上“尝试消费”。综上,要找黑马,寻着这些“路线图”,把自己当成“小白鼠”,敢于开拓和尝试“新”的消费品吧,呵呵!

维权意识,应该是一种习惯,而不是工具或者武器。如果你把维权意识当成习惯了,我想,你就会在消费的时候变得细致和认真。一个细致又认真的人,商家要想让你上当受骗,也是“成本”很高的。因为用细致和认真当质量筛子,会在一开始就筛选掉很多不真诚的商家生产的商品,然后让你远离上当和受骗。其实,细致和认真的人,也许就是维权的另一个诠释和演绎吧,只是换了个名字称呼这样的习惯罢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5日国际志愿者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

上周五上午(12月2日),40多个“红背心”搭着地铁在下沙穿梭。每到一个地方,他们就打开自带的小音箱,来一段7、8分钟的小清新热舞。跳舞结束后,又“窜去”下一个场子。

为了迎接第三十一个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白杨街道团工委联合中国计量大学人文学院、美达社区的志愿者们开展了一场大型国际志愿者日服务和宣传活动

“和去年几届一样,我们在下沙人流集中的几个广场设立便民服务点,进行志愿者服务。今年,我们想玩点创新,用‘快闪’的形式吸引更多经过的行人。”负责活动的一名白杨街道社工表示。

采用的舞蹈,是由中国计量大学人文学院志愿者队排练的,30个大一、大二的学生花了一周时间排练出一曲青春洋溢的歌舞,来展现“红背心”的风采。此外,10位月雅苑社区的退休阿姨也加入快闪舞蹈队,作为舞蹈的压轴登场。负责教舞的吴阿姨说,以前参与志愿者活动主要负责发发传单,做些宣导。这次担任舞蹈压轴,自己非常兴奋。

据悉,本次活动分别在和达城露天广场、东东城广场、围垦广场三个地点展开。现场设有免费磨剪刀、修鞋、衣物缝补、理发、手机贴膜、修雨伞、钟表修理、修小家电、眼镜护理、垃圾分类、工会维权、文明宣传、计生宣传、量血压、口腔护理、过期药品回收等便民项目,此外还有爱心义卖、冬衣捐赠等公益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活动内容

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

1.“纪念艾青诞辰有奖征文”

2.获奖作品颁奖及朗诵典礼

时 间:2015年4月~2015年6月

征稿对象:所有写作者

体 裁:现代诗、散文

奖项设置:评出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1名,优秀奖10名。

奖金设置:冠、亚、季军、优秀奖的奖金分别是:5000元;2000元;800元;300元人民币,提名奖无奖金。

主承办单位:福田区文联主办,福田区作协承办,协办:沙头街道红树文学社、福田区总工会匠心文学社

评委阵容:拟邀请国家、省、市著名诗人、散文家、评论家担任评委。

投稿要求:参评作品现代诗每人限投1~2首,最长不超过150行。散文不超过5000字。作品风格不限,内容可写与艾青相关的内容,也可是抒写人情美人性美,挖掘中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底蕴,讴歌美丽中国,追寻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等反映真善美的作品。

邀请所有大奖得主和部分提名奖作者参加颁奖典礼。获奖作品推荐发表。

投稿邮箱:*******

每位作者限寄一次,多寄视为无效。电子稿件请附件形式发送,并在邮件主题只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即可。所有参评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以及电话号码等,以免延误。

评价纪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不接受托请之稿,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征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

颁奖时间:2015年6月

联系人: ***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

众所周知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家知道这一天是怎么来的吗?

下边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它的来历: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他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中国也在1987年9月加入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穷苦夫妻,遇到自然灾害,种的玉米、小麦颗粒无收,一大家人等着粮食下锅吃饭,他们心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于是他们买来敌敌畏,准备离开人世,这对恩爱的夫妻一起喝下了毒药,可是第二天却发现自己还好好的活着,就如平时睡醒时一样,二人悲喜交加,庆幸老天爷没有收留他们俩,于是买了小酒庆祝一下,然而喝完酒的夫妻俩却再也没有醒来······这个故事让我深思了许久,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吧!

唉!现在的时代滥竽充数的商家有许许多多,假冒伪劣的商品数不胜数,如果再这样下去,不知会有多少悲剧发生呢,所以我们大家一定齐心合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还我们一方净土!3.15就是教给消费者怎么维权,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国际残疾人日活动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612 字

+ 加入清单

“呜呜……”熟悉又刺耳的笛音再次从楼上传出,为静谧的夜增添了几分悲凉的点缀。“啊!”我扯过被子蒙住头,却抵不住“魔音”的侵袭。

笛声源于楼上一个小男孩口中,我每天都要诅咒男孩几十遍,以解怨气。直到,那天……我嘀咕着去给老妈买东西,一转头,却不经意看见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孩。是那个吹笛子的!我一惊。只见男孩母亲在轮椅后推着,不时还往前看看男孩的神情。

我犹如晴天霹雳般震惊了:男孩竟是一个盲聋人!原来他的笛声如此刺耳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吹奏什么!小男孩成为盲聋人后为什么还能如此坚强?

从此以后,我不再感觉那笛声刺耳了,反而在心里默默称赞男孩。怀着满心的敬意,我时常会到男孩家串门,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着小男孩,让他感受到世界的奇妙和有趣,让他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快乐,让他感受到友情的真挚和温暖。

多次的交往拉近了我们的距离,但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始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起初时,我只能通过男孩母亲唇语的转达才能使男孩大略领会我言语的意思,十分麻烦。后来,我们一家人找遍了大半个城市,为小男孩选购了一台合适的助听器,有着自动识别语言的功能,可以令小男孩无距离地与外人沟通,我们也终于可以“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面对命运的不公,小男孩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勇敢战胜生活的挑战。他那坚强的意志,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社会人心的善与美;就像一盏明灯,激励着我勇敢前行;就像一道阳光,驱走了黑暗与寒冷,让世界洋溢着温暖与光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学校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简报

全文共 205 字

+ 加入清单

日前,大沟学校在党支部、工会的组织下,在五楼媒体教室召开了纪念第106届“三八”国际妇女节座谈会。会议主题是“凝聚巾帼力量,建功振兴发展”。

座谈会上,校领导对全体女教师一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的取得表示敬佩,希望再接再厉,并给全体女教师几点建议,针对家庭和睦他谈了十戒,又结合工作同事间交流合作,谈了人生话题,女教师们围坐在一起开始了本次座谈会主题,大家有说有笑还听了一节美容专业课,过了一个有意义的自己节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全文共 402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是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问妈妈:“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日呀?”妈妈说:“就是在你进行消费时,受到欺骗或者你买的商品不合格过期等,可以拨打12315进行维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想起来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一段故事。

今年1月份,家住唐邑镇的李凤梅阿姨再吃方便面时吃出了一个虫子,李阿姨当场就呕吐了。于是他找到卖方便面的商店要求赔偿,可是销售商不但不给她赔偿,反倒骂她没事找事,还侮辱她。李阿姨气得没法,就想法找到了厂家电话。生产方便面厂家知道后,不仅赔偿了她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让业务员亲自找到李阿姨,当面道歉。还要带李阿姨去看病。厂家称,如果李阿姨吃方便面吃出了病,他们一定会承担全部责任。

小朋友们,这就是消费维权,不在乎你消费的多少,只要商品有问题,就可以拨打12315,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是我们平时买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如果商品不合格,就可以维权。消费维权从我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社区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

昨日,由马尾区文明办和团区委联合主办的2016年马尾区“12·5”国际志愿者活动暨“青春领航志愿者”启航仪式在城市中心广场举行。来自马尾区直单位志愿者组织、驻区高校志愿者队伍、老年大学志愿者服务队的了300多人参加活动。

仪式上,该区相关领导为“青春领航志愿者”授予志愿服务旗和航海图,马尾区领导游昕、刘晓东、伍南腾共同触动启动球,宣布青春启航,开启“社工+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新模式。“马尾在全市率先推广该模式,这些志愿者将进入社区开展心理咨询,上门为孤寡老人服务。”主办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阶段,将招募首批150名青少年志愿者,让他们到社工中心接受培训。”

在该区文明委的倡导下,各志愿服务队将继续以多种形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温暖带给需要的群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2024国际残疾人日公益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 加入清单

我不知道一个残疾人是否有着远大的理想,也不知道残疾人是否比我们更加坚强,但我却深刻地认识到,残疾人,也有翅膀,残疾人,也有光芒。

这一天,我和我弟弟来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智障家园。

正和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残疾人的家园,许多志愿者在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这里的智障残疾学生,帮他们做事情。到了那,我看到各种各样的残疾人:有说不出话的,在那里一个劲地笑;有智力不好的,在摆弄着各种玩具;有天生矮小的,在咧开嘴跟别人玩。

我看到这些残疾人,眼睛不禁斜了斜,确实,每个健康儿童都会对残疾人带有别样的目光,我也不例外。不一会儿,一个有些智障的20岁青年咧着嘴向我们走过来,笑着说:“你们好啊。”我和弟弟点了点头,也表示问好。弟弟好奇地问:“你叫什么名字?”青年人摸了摸脑袋,小声地说:“肖潇。”老弟没听清楚,又问了一声:“什么?”肖潇清了清嗓子,大了点声音说:“你好,我叫肖潇。”弟弟轻轻一笑,兴致一高,便和他聊起了天。

我瞟了瞟教室的陈设,陈设十分简单:两张大桌子,几张木凳,一个木柜,木柜上陈设着各种各样的装饰品,桌子上还有一堆可以串成装饰品的珠子,我的嘴不禁变为了“O”形,这时,一位老师走过来,微笑着说:“这些装饰品都是他们串成的!”说完笑着指了指那群残疾人学生。

我看了看装饰品,再震惊地看了看他们,我暗想道:既然他们可以,那我也行!于是,我也拿起了一根线,抓起了一堆珠子,和老师开始学。大概学了20分钟,我终于学会了,只不过还是蹑手蹑脚,想要串成那些柜子上精致的样子,还差得远呢!

接着我又和弟弟去了二楼,看见了另一群智障学生,陪他们一起玩积木,这边摆,那边递,我们欢笑着,嬉戏着,和他们的友谊也在欢乐的曲调中越来越深长……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告别了这群残疾朋友,踏上了回家的路,在回家的途中,我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不禁浮想联翩:只要你肯与残疾人交朋友,就会发现残疾人内心底处的那份力量,这份力量与他们真挚的希望相合并,就会绽放出比正常人更耀眼的光芒。他们不是没有向我们一样的金色翅膀,他们的翅膀,是隐形的翅膀,他们有着比我们更坚定的目标,有着更加勤奋的努力,他们的光芒,不耀则已,一耀千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

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7、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8、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开展“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

国际残疾人日即将来临之际,为丰富残疾人的精神生活。11月27日上午,缙云县聋人协会壶镇镇分协会举办了一场趣味活动,趣味活动分男子象棋、女子跳绳两个项目比赛。来自五云镇、壶镇镇、新建镇、新碧镇等地的聋人朋友进行了友好比赛,通过激烈比赛,共有6人分获一、二、三等奖,整场比赛宁静而和谐,虽无欢声笑语和激情呐喊,所有的人都在运动中体验着欢乐和幸福。本次趣味活动还邀请了各协会的部分残疾人参加。

通过此次活动,既丰富了残疾人朋友的业余生活,又让他们感受到了节日的喜悦,在活动中增加了彼此的友谊,相互交流了工作、生活中有益的信息。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他们忘掉了平时繁忙的工作带来的烦恼与压力,使自己的心情得到了无比的轻松与解脱,给聋人朋友带来了一片温馨、和谐、团结、友爱的聋人社会氛围,增强了他们之间的凝聚力,也促进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544 字

+ 加入清单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了。今天,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多家企业参加举行的“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9发展”。我们将通过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消费教育和弓l导,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在过去的时间里,全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作为我们消费者自己的组织,肩负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任,在宣传《消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消费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受到了省、市消协系统的表彰,有效地起到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今后,希望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及时预护和制止危害消萝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协调质检、卫生、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权范覃一之内,强化措施,相互配合,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共同来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面对当前消费环境在生产流通、服务行业、消费等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缺斤短两、售后服务无信誉、发布虚假宣传等等,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借此机会,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积极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识假辩假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是要加大维权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维护好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希望要充分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和农村“一会两站"等维权体系切实加大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以消费维权为抓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让广大消费者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在全县营造一个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安全健康、科学消费的和谐消费环境,为振兴xx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多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通过有效的日常监督,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各行各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认真履行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秩序化发展创诰有利的终济环境。

同志们,朋友们,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希望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能够携起手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