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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文经典19篇

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身处一线、心怀全局的眼光,为行业发展和创新打下实实在在的基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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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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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一个深受大家欢迎的节日,在这一天,每一位消费者都会感到自己真正做了一次主人。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不少问题也紧随其后,还好有了3.15才能让我们将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黑幕得以曝光,下面一起来看看泰康人寿为大家整理的今年的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吧。

对于现代人来说,虽然各种生活设备越来越先进,我们也能够从各种途径能够方便和快捷地了解最新发生的新闻,而日常的购物方式也出现了多元化,可以通过网络、收集平板、电视进行购物,作为消费者最关心还是马上就要到来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问题也会暴露出来。尤其是当我们的基本权益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侵犯、当我们的人格受到奸商们给予的不公的待遇时,大家是选择忍气吞声,任由这些坏人为所欲为吗?我想每一个人在这个时候都不应该懦弱,我们都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要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单的说就是让消费者的我们受到了商家或者产品的侵权,那我们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对于每一位消费者都应该了解一些在我们日常消费方面的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知道一些能够维护我们消费者权益的知识。用法律的舞起来武装自己,保障好自己每一份权益。

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更应该把这种活动好好的开展起来。其实这种正常合理的消费投诉维权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化解一些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有很大的好处。当然,我们不要把消费投诉看作无理取闹或者就是卖假货受到大家的一致反对,其实

我 们常见的消费投诉应该归类于一种双方个体之间利益纠纷以及矛盾化的结果。我们都应该理性的看待这种正当的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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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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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一个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节日,它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说起这个节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这外节日,但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了这个节日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才有了这个节日的。而我国,自1987年开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会组织各地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法律。因为这个节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所以当然少不了揭示破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就在昨天,中央电视台便播出了3.15晚会,揭示了上一年破坏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案例,大力宣传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伪劣商品、打击缺陷服务的决心。如今,这个社会的消费方法、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破坏手段也越来越多,这个节日的用处也越来越大。我真希望有了3.15这个节日的帮助,消费者能不受权益上的破坏,能安心、放心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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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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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作文的开头,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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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座谈会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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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计量、食品、物价等等成员单位、十佳诚信单位代表、各行业代表、“3.15”律师分团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柯如生在会上作了2014年工作回顾和2015年工作部署。据统计,2014年县消委会共接受来人来电现场咨询559人次,受理消费者直接投诉案件101宗,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直接赔偿27.8万元,换回经济损失50.9万元,并建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遂溪分公司等“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

县消委会秘书长白志敏宣读了2015“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县工商局局长、消委会会长陈波就2015年中消协确定“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作了解读。陈波指出,要强化依法保护理念,贯彻落实《消法》,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畅享消费给生活带来的幸福和快乐;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真正体验消费的快乐,努力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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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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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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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短信祝福语

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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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小编收集了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短祝福语,欢迎阅读。

1. 广大消费者注意了,3、15到了,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决抵制坑蒙拐骗,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祝你消费物超所值,生活幸福美满!

2. 3、15要维权,四个不要记心间:一 购物千万别攀比,货比三家要多问。二 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你别信。三 上门推销别上当,地摊商品无三包。四 三无产品别购买,购物记得索发票。

3. 经过我层层把关,严格检验,已鉴定你为“快乐多,幸福多,挣钱多”的三多产品,315消费者维权日,愿你快乐多一倍,幸福多百倍,挣钱多万倍!

4. 我对你的友情,不含任何添加剂;我对你的祝福,纯绿色无公害。我要送你一份快乐,货真价实,我赠你一种幸福,品质优良,我要给你一袋好运,服务周到。消费者权益日,我可是“守法商贩”哦。

5. 一年一次三一五,消费权益都维护,关心衣食和住行,身体健康得幸福。无忧消费要记住,祝你3、15快快乐乐消费吧。

6. 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慧眼辨真假,留心生产期,讲诚信,保质量,这样的商人人人夸,共创诚信市场,幸福你我他。

7. 3、15到,消费者合法权益定要保,造假技术越来越高,买东西可要把眼睛擦亮了,低廉假货咱不要,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健康生活步步高!

8. 3月15又来到,商家促销好热闹,调价之前先提高,你可一定要看清了,产品包装有门道,早产出厂你别要,合理消费很重要,维护合法权益记住了。

9. 消费者和商家,该是并蒂两朵花,若是商家良心坏,举报投诉去揭发,坚决制裁不饶他。赔偿罚款令改正,不让世界有虚假,绽放消费幸福花。祝3、15快乐购物,开心回家。

10. 今天已经是3、15了,你到底检测好没有,在这样下去,我们都没有办法卖了。怎么我们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会不过关,我们的明明是正品,怎么在你手里会不合格。不对,我看你才是伪劣产品,要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权,要维护的不止是消费者的权益,还有我们商家的权益。

11. 一年一度3、15,保真时刻随时要,购物不可图钱少,货真价实才是好,雾里看花要看好,慧眼识真很重要。3、15到了,愿购物的你开心快乐……

1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愿你通过幸福部门检验,生活中都是幸福优质产品,心情都是快乐最佳产品,永远没有烦恼次品,祝你人生充满吉祥免检产品。

13. 冷饮部广告售新品:“心痛的感觉”20元一杯。顾客好奇买了一杯,喝完突然有种心痛的感觉--原来就是一杯白开水。冷饮部广告再售新品:“绝对值”10元一杯。顾客好奇又买一杯喝,喝完一回味,嗯,绝对值--比上一杯便宜的白开水!

14.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15. 你漂亮如花,你温柔大方,你身材一级棒,你人见人爱,你无可挑剔,3、15提示你:以上全是‘假’话,呵呵,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愿你开心快乐,笑口常开。

16. 3、15消费者权益日,销毁“过期”的忧虑;掩埋“变质”的烦恼;丢弃“腐烂”的霉运;举报“超标”的压力。为了生活清新,打倒“生活垃圾”,吓跑虚情假意,祝3、15快乐。

17. 今日3、15,愿你的幸福经得起打假,生活处处都如意;快乐经得起检验,心情时刻无忧烦;祝你3、15用不着维权,幸福甜蜜每一天!

18. 霸王条款:本祝福取天地之灵气,采友情之精华,由兄弟公司垄断发行,不能修改,不能删除,务必于3、15这天,发给朋友们,接受友情质量验证!

19.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20. 315到了,经检测,你的伤心是“冒牌假货”,烦恼是“伪劣产品”,失败是“假币一张”,只有快乐和成功是“真金不怕火炼”,用“真心”祝你幸福!

21. 今天315,经消协对你进行鉴定,你的幸福都是正版的,烦恼都是山寨的,并顺带送你三包凭证:包你看后哈哈笑,包你事业步步高,包你前程无限好!

22. 315权益日,“三无”祝福出炉喽!祝你:生活无灾无厄无坎坷,工作无忙无累无加班,身体无病无痛无不适,心情无烦无恼无忧愁!

23. 315权益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24. 早上,安详地起床,在花费了巨资所有权却不属于我的房子里散个步,然后喝一杯三聚氰胺奶粉,啃几片塑化剂面包,再来几个染色馒头,让我精力充沛地去上只加班不加薪的班。中午再吃几片饱含瘦肉精的猪肉,品尝点膨大剂西瓜。然后,幸福地给你送去质优情真的315问候。

25. 315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有效期为:天长地久!

26. 今天是3、15,我不山寨别人的思考,坚决捍卫你快乐好运的权利,坚决保证咱俩真诚友情的权利,坚决祝福你获得高质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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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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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是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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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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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4、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6、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7、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8、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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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维护消费者权益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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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借此机会我跟大家说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11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13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希望大家看了我的经历后以后遇到侵权事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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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领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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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并举行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 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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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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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表彰大会”。我作为聊城晚报小记者也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有很多人参与了维权消费万人签名活动,看来广大市民都很赞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可侵犯,当然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活动中工商局、质量技术检查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都设立咨询台,专门为老百姓解答问题,处理投诉。一位工商局的叔叔拿着一袋凤祥五更鸡认真的给大家讲着怎样辨别真伪,真不知还有这么多学问呢!所有的产品都有真假之分,不仔细看真的很难分辨呀!我们以后买东西真的要认准才行。

我看见许多小记者还有电视台的叔叔阿姨都在现场进行采访,从中我就跟踪采访了一位叔叔,这个叔叔2009年11月份买了一部科诺牌的手机,而这部手机会在没有开通上网业务的情况下后台上网,从而产生了每月60元的费用,使他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所以找到了质检局看能否退款并赔偿额外的上网费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马上联系了该手机的销售点,售后人员态度很好并答应返厂维修,等待结果,而且还给了这位叔叔一部备用手机让他暂时使用。这个叔叔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满意,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

3.15真好,真正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也给那些制造假货的商家敲响了警钟,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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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消费者权益日感想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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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真的是这样吗?我还是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

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

这是我在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的一些感想,如有偏激大家还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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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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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最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和药品中加入有害物质,危及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事件。正因为如此,有人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与商家的较量中,广大消费者逐渐达成了共识,要与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有组织的企业对抗的,必须组织起来,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1898年,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诞生。1936年,全美消费者联盟成立。二次大战以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维权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维权运动成为全球性运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同时,选择这样 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现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现在,全国有中消协,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下属各地、市甚至县里都有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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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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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为此我们将有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内容做了一些整合,希望能给广大消费者一些有用的启示。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 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我国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纪念315为主题,在这之前86、87年3月15日都曾举行过,但那时候没有明确提出来纪念。直到近年,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才让这个节日在中国真正的浮出水面。对于假冒农资,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给予严厉痛击。3.15就是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日子。但是,3.15打假只能说是打假的一个缩影,在农资打假方面国家有很多相应政策,而最有影响的就是2004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正式命名为“红盾护农”行动。2004年,针对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假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国家领导人对农资打假问题更是坚定不移。2004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湖南省衡阳市生产经营劣质化肥问题,第二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此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查处并公布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全国化肥市场立即部署一次普遍检查。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4年“红盾护农”行动中,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各类农资市场达3.82万家;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案件31389件,案值4.4亿元,其中种子案件4953件、案值5334.51万,化肥案件14922件、案值25353.80万元,农药案件7022件、案值8689.22万元。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2.56亿元。

为打击假冒农药、化肥等农资,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2005年,农业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包括:(一)召开200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四)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五)组织开展农资知识竞赛活动。(六)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

2005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是吊销一批严重违法经营者的执照,净化农资市场主体;扶持一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龙头农资经销企业做大做强,使农资市场秩序初步达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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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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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XX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愿天天都是3.15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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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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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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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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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的3.15晚会明年必看,因为跟自己自身有关,我们都是消费者;也跟自己的专业有关,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

因为3.15晚上临时有事,没有看到晚会的直播,昨天晚上的重播看到了。只能说感谢中央台这么用心地调查、拍摄,做了这样一期令人难忘的晚会。另外的就只有伤心和感叹了。

先不说网络黑客和违法者如何盗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因为这个有些防不胜防,只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但是,就是个人隐私问题,也不是自己可以防备的问题,还是的依靠组织。其他的问题,如坑蒙拐骗、虚假广告、道路乱收费等等问题,似乎是愈演愈烈了,让人伤心,似乎又看不到希望。虽然今年晚会的主题是“有你更有力量”,我还是不能释怀,因为你我都不是专家,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无力也无能与这些违法的行为抗争。我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得依靠制度、依靠法律、依靠政府部门。

作为消费者,我们与商家永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要信息公开、公正,必须依靠公共权力,而不是你和我。尽管,你和我的力量也是不可小看,但毕竟有限。如果法律完备、制度健全、监督到位、惩罚彻底,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比如完善《广告法》,虽然《广告法》第38条有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的连带责任的惩罚规定还可以更加具体,惩罚可以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让改革的发布者心有余悸,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还有对广告中个人的代言的虚假广告,规定惩罚的民事责任,甚至严重的如故意隐瞒事实,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重的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广告代言人更加谨慎,如履薄冰。今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广告代言的连带责任作了规定,但还不能够涵盖《广告法》的内容,所以,《广告法》要进一步完善对广告代言人的制约。有了法律,还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执法程序,这样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才能慢慢销声匿迹。

关于乱收费问题,还得建立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客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乱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也要建立惩罚机制,对相关人员和领导下实行问责制。对于给公众带来的利益损失要进行赔偿,就如浏阳地区的收费站问题,到今天仍无人过问和整改,不仅要追究这8年间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现在的领导的责任。政府部门和收费站不仅要赔付司机过往的经济损失,还要依法上交非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没有真正的依法治国,还是行政命令,就无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公共权力还要下大力气和加快立法步伐,讲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依靠个人其力量还是太薄弱了。

希望明年,还有以后的3.15,我们的问题越来越少,我们的叹息越来越少,我们的笑脸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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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

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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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5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一、“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确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什么这么重视安全权呢?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第二,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这就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三,安全权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消费安全与民生幸福息息相关,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息息相关,与人权保障息息相关。目前,在与民生关系最重要的商品和服务方面,如住房、医药、车辆、家电、家居、旅游、金融、保险、公共服务等方面,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在文化消费领域,也存在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问题。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情况还较突出,可能造成未来的安全隐患。关注消费安全,符合消费者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三、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目标

中消协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消费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希望司法机关研究和健全保障消费安全、减轻维权诉累的相关制度;吁请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处理和预防消费安全事件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对涉及消费安全的重点领域进行抽查及监督;敦促行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同时注意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出现安全问题后及时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呼吁有关社会组织、研究机构、新闻媒体关注消费安全问题,开展相关研究,加大有关教育活动。

四、消费者协会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计划明年主要开展七个方面的活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主题是:

1997年:讲诚信 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5年:健康·维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10年:消费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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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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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

现在,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宣传《消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广大消费者中广泛征集,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和领导研究,依据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确定2010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涵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架之一的市场主体---企业要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真心、真情、善待消费者,真正把消费者当作“上帝”,树立没有消费者就没有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源泉的理念;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生产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

其次,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蹉商,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要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认真处理消费纠纷。

其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强化消费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历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倡导低碳、绿色消费;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稳定、物价平稳,增强消费者消费能力与信心。

其四,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其五,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广大消费者,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

其六,各级消委(协)组织要在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中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要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二要加强社会监督,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三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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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全文共 2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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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创新,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市工商局、市消协的统一部署,经区工商分局、区消协研究,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范文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xx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xx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xx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xx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xx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xx年3·15系列活动和20xx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xx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xx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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