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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读书笔记摘抄好段(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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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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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孩子。安拉,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在信仰之中。----------------葬礼悼词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资料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她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立刻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构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能够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资料却又交错扭结的感情杯具,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己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透过自己的努力,选取了和他师傅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期望。并有了感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以前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用心、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样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己的姑妈所代替,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感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关于回族,我明白的也很少,只明白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就应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此刻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就应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就应学会的是放下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下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个性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以前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

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好处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

常常出现这种状况,每当人们在看完一部小说后,而置身于故事人物其中,情绪也久久受故事人物的影响,这也许就是作者在用自己的心,或自己的生命去写的缘故吧。他们并不是为了赚别人的眼泪,那也是他们自己的情不自禁。一个好的作家在写作时,并不急于下笔,而是经过想当长地一段“孕育”之后,他们应对文学,有着宗教般的虔诚,写作在他心中就应是神圣的,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做势,也容不得肮脏和居心不良。因为一颗丑恶的心是写不出真善美的好文章的,也不会让人泪流满面的。难道你不是这样认为的吗?

穆斯林的葬礼,埋葬了无尽的爱恋,又给世间生出了多少痴痴的思念?在这一刻,一切都渐成虚幻,只留那淡淡的影,轻轻的声,徘徊飘荡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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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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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超多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翔实地纪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人们面前。

法布尔用人性观察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被法国文学界科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称号,并被举荐为诺贝尔文学将的候选人。

作者把这本书里的昆虫写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刻画在世人面前,展示出来。

里面有许多的昆虫,有你没见过的昆虫。有无穷奥秘等你来探索。

《昆虫记》是科学家与文学结合的典范,虽历经百年,可至今任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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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读书笔记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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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一部众所周知、老少皆宜的作品,它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趣味,还有着极高的艺术价值。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

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想想《西游记》里的四个人,再看看自己,多大点困难,我就不够勇敢地去克服,去战胜,怎么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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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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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它是刘易斯·卡罗尔写的。书里的故事主要描写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在她离奇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由此坠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喝一口水就能缩得如同老鼠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似乎所有吃的东西都有古怪,吃了都会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她还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有: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睡鼠、素甲鱼、鹰头狮、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兔子洞里还另有乾坤。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里仍然能够运用自己的智慧斗智斗勇。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坚强乐观的姑娘,他的勇敢善良感染了我。我希望自己也能像爱丽丝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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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灰姑娘》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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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是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

灰姑娘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女孩,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之后,灰姑娘得到了小鸟的帮忙穿上了裙子和水晶鞋参加舞会。最后,灰姑娘和王子结婚了。

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灰姑娘》还告诉我要勇敢:有一次,我上游泳初级班,老师让到一米七深的水区去游,我就是不下,但是,我想到了灰姑娘那么勇敢,就咬咬牙,跳下去了。我最后战胜自己,做个勇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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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摘抄三体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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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地进行,天文学家叶文洁在期间历经劫难,被带到军方绝秘计划“红岸工程”。叶文洁以太阳为天线,向宇宙发出地球文明的第一声啼鸣,取得了探寻外星文明的突破性进展。小编为你整理了摘抄三体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我不是一名科幻爱好者,所以在最初知道这本书时并没有产生多少阅读的渴望,直到它获得“雨果奖”,直到听很多人对它大加赞赏,我想,一本能够脱离科幻界而被广为宣传的书,必定有它的独到之处,这一点吸引了我。

《三体》共三部分,读第一部的时候很久都没有找到科幻的感觉,好像只是一部记录文革时代的书,只不过是以天体物理学家的角度,一直到汪淼眼前出现神秘数字的时候,才略微觉得和“幻”有了一点点关系。整体来说,第一部像是铺垫,而人物中叶文洁更像主角,毕竟一切由她而起,汪淼则像一个拉动幕布的工作人员,虽然活动在文中,但不起决定作用。

从第二部开始,故事渐进高潮,以罗辑与叶文洁对话为起点,之后罗辑莫名其妙被选为面壁者,被选原因却是因三体人对他的追杀,罗辑吊儿郎当独自享受,利用面壁者的权利为自己寻找梦中情人,等等一切,都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不明白三体人缘何怕他,更好奇他将如何击退三体人的进攻。之后两个世纪的光阴过去,世界巨变,仿佛给了人新的希望,然而一切不过昙花一现,那场惨绝人寰的太空之战惊醒了所有人,罗辑再一次成为救世主。

等到第三部,好像又从头开始了,这一次是以唯美爱情为起点,但我不是很喜欢这一部分,不是说内容不好,或许是太过虚无缥缈了,又或许是不赞成整个人类的命运最终牵在一个女子身上,总之,不如第二部令人深深震撼。

具体内容不想叙述,还是只谈谈自己的感触。第一部略过,从第二部开始,整个故事跌宕起伏,书序中评论说,里边任何一段情节节选出来都足以构成一部小说的框架,但作者偏偏不满足于此。的确,如果我们把整部书分割开来,每个部分也足够宏大,立意写书也未尝不可,但是作者不会这样做,因为这部书立足于整个宇宙,以宇宙的尺度来看,如果只写小小的一个部分,或许就像是面对着诺大的一个足球场,却只写一只蚂蚁如何搬运食物,这显然不是作者的追求。

除去内容宏大、立足高远之外,另一个让我感触颇深的是文章走向的不遂人意,我们在阅读一部小说时,总会带入其中,幻想其与自己有关,进而希望文章走向符合自己的渴望,但《三体》中每当出现矛盾冲突而你希望是这样一个结果时,真实结局往往相反或始料未及,以至于最后当我撇开个人情感选择对立面时反而把握了作者的思路。这种做法其实很常见,很多小说结尾都以非“大团圆”的形式出现,无非是让读者留有遗憾,念念不忘罢了,但《三体》中几乎通篇都是如此,几乎不记得有哪一次自己的期望与最后的结果相符,或许正因为如此,它更令我印象深刻。

第二部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应该属太空战舰与水滴的那一次战役了,记得以前有一句话,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换一种说法就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一只虫子再怎么武装自己,捏死它还是轻而易举,可惜啊,在《三体》里,人类永远都学不会吸取教训,正如最后所说,弱小和无知永远都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因为傲慢,人类低估外星人的力量,因为傲慢,人类不理解自己的“救世主”,反而爱心泛滥,同情自以为对方很弱小的外星人,因为傲慢,最终导致了整个太阳系的覆灭。

说说不喜欢第三部的原因吧,第二部里罗辑是绝对的救世主,他一次次把人类从即将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承受着压力和非议,独自默默的与三体人对抗。而程心不是,相信很多看过三体的人都不是很喜欢程心。罗辑是那样的一个人物设定,在最初时总是所有人都不理解他,因为不理解甚至可以将他贬低到尘埃里,但最终时间会给他证明,证明他的正确以及人类的愚蠢。而程心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设定,在最初时所有人都爱戴她喜欢她,她做的一切在当时看来似乎正确无比,但同样时间也会证明,证明她的错误和人类的愚蠢。其实故事走到最后,不能说是程心一个人的错,毕竟是人类把她推到那个位置上去的,但是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她处在人类救世主的位置上却扮演着圣母的角色,以为自己大爱无疆,却永远看不清未来的走向,人类本是有可能逃脱最后的命运的,却是她一次次站在爱的名义上扼杀了这样的机会。程心也做过相对正确的事情,比如云天明,然而终究功不抵过。

说《三体》是一部硬科幻,里边有些情节也的确晦涩难懂,但或许正因为它属于硬科幻,才更让人觉得相对真实。以前总觉得科幻就是漫无边际,与那些修仙魔幻没什么区别,反正和生活不搭边就是了,但是《三体》改变了我这种幼稚的想法,科幻,以科技为基础,才配得上科幻这两个字。最后,感慨一下作者的想象力吧,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脑洞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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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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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因此,我没事就喜欢看它,一共看了五遍。

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很不懂事。他的爸爸非常穷 ,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竟然卖掉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大衣。匹诺曹虽然当时很感动,可是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为了看马戏,就把识字课本卖了,买了一张门票。从此以后,他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和事。但是,他很幸运,一直有一个深蓝色头发的仙女在帮助他,让他最终又回到了爸爸身边,并由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孩子。

书中通过杰佩托、仙女、蟋蟀的话语让我知道:一个好孩子不能挑食,不能说谎,不能不听大人劝告……虽然我知道这是书中作者的想象,不是真实的,但我仍然害怕说谎后鼻子会变长;害怕每天贪玩,不学习,以后会变成一头小毛驴……

是的,匹诺曹就像我们一样:贪玩、不爱学习、挑食、懒惰、说谎……他身上有着每一个孩子都会有的毛病。但是,他在经历了一些苦难之后,终于改掉了那些坏毛病,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要吸取他的教训,趁早改掉坏毛病,成为真正的好孩子。因为,我也不想去经历那些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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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雷智涵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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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第一篇:“羚羊号”。

这篇故事是关于:格列佛在“羚羊号”上当医生。不信的是“羚羊号”被暴风雨吹到了一座小岛上,等格列佛醒来时,许许多多的小人围在它的旁边,那些小人才有一扎那么高,前方还打起了一座舞台,这个国家的国王站在舞台上,对格列佛说着他们国家的语言,格列佛有一点饿了,但是他又不会说这个国家的语言,他只好做动作。

他把手放到嘴巴边,长大了嘴巴,可是国王不懂他在做什么,过了一会儿,国王才明白格列佛饿了,就命令武士们给格列佛为东西吃。武士们把两大瓶葡萄酒关进了格列佛的嘴里,格列佛喝完觉得有些困就躺在沙滩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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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江旭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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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塔顶上的。笑猫是一只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虎皮猫每天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我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为什么虎皮猫最后不见了呢,我真想不通呀。在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老鼠也是有良心的。我也很喜欢可爱的老老鼠,他是一只老的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不对猫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他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读了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才写出了这篇读书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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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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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很奇幻很好看,我还专门看了这个电影呢!我很喜欢里面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爱丽丝为了追赶一只穿着衣服,怀里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爱丽丝在这个奇幻、奇怪的世界里,遇到了许许多多与众不同的人和动物,有: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睡鼠、素甲鱼、鹰头狮,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然后发生了很多奇幻、惊险、感人的故事。最后,爱丽丝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善良、真诚帮助了奇幻世界里善良的人们和动物,战胜了邪恶的红桃王后。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爱丽丝真是一个坚强、乐观、善良、勇于追求自我,很有主见的女孩,我要向她学习!我也好想进入一个像这样的奇幻世界里探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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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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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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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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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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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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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去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令我苦泪的《夏洛特的网》,有趣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有超好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但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是听她的。她很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肝宝贝。也许是因为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男的太少了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只是后来,黛玉没有和宝玉在一起,年纪轻轻就死了,我感到心里一阵悲痛,很为他们惋惜。薛宝钗是宝玉的表姐,很受大家欢迎。她说话做事很有分寸,和大家相处的很好,后来在凤姐的设计下,嫁给了宝玉,但是也因此杀死了黛玉。总之,我还是比较喜欢黛玉的,她又聪明又美丽,性格有点像我。

看了《红楼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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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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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回荡在耳边,心中总有无限的感慨。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憨厚单纯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悟净和慈悲为怀的唐玄奘,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下了不可抹灭的形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孙悟空是天生石猴,大闹了天空,被如来制服并压在五行山下。几百年后,唐僧来到五行山,解救了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拜唐僧为师,在途中还收服了猪八戒和沙悟净,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升仙成佛。整个故事,跌宕起伏,环环相扣,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人物形象描绘得个性鲜明、惟妙惟肖。

虽然,一路有着艰难险阻,但他们没有逃避,而是通过缜密的思考和大胆的实践来克服困难,这点我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以前我的英语成绩很差,在学校里不是被老师批评,就是被同学嘲笑,回到家里还要挨训。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也渐渐丧失了自信,习惯了被责骂,每天除了写作业、吃饭和上厕所外,其余时间都懒散地躺在床上看小说,以此来麻痹自己。一天在看小说时,我看累了,像揉揉眼睛稍作片刻,抬头看看自己的书架。哇塞!不知不觉中我居然已经读这么多书了!于是我就想,如果我一天记十个英语单词,三天就有三十个单词,顿时我眼前一亮,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立马开始我的行动,我每天认真按照我的词汇积累计划执行,无形中我的词汇量也越来越大、越来越丰富,英语成绩随之慢慢在上升。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和学习成为好朋友了,英语成绩突飞猛进。

在人生的道路上,生活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要我们心中不失希望,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迎难而上,挑战自己,相信生活不会亏待勤奋努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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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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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看了才知道错了,一面笑自己当时的幼稚,一面为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而感动不已。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朋友们,不要让金钱利益遮住了你搜索幸福的双眼,幸福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远,不管你是长的平庸,个子矮小,还是相貌平平,你的心都是充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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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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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令我印象深刻,这本书就是《列那狐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法国的M.H.吉罗夫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列那狐表面和蔼而文雅,他实际上是一个诡计多端,机灵狡诈的狐狸。他不惜一切代价用各种方法来获取食物,似森林里的许多动物备受伤害,其中就有胆大的叶森格仑,还有头脑灵活而精明的梯培……

他不但机灵狡诈,而且内心非常狠毒,甚至连亲人他都敢杀,有一次,列那假装要去罗马朝拜,其实是去了个堂兄家逗留了一段时间,当他快回到家时满身都是泥土,还背着个大弦琴,活像个卖唱者,因为他的老婆海梅琳以为丈夫死了,非常伤心,很多人都劝她再婚,她起初不同意,但时间一久就同意了,列那回家那天,正是海梅琳和列那狐的表弟彭赛结婚的日子,他伪装成一个卖唱者混进了现场并告诉彭赛要去圣女科珀坟上坐一晚上,列那还把彭赛的双手捆了起来,第二天,一些猎人发现了可怜的彭赛,并把他杀死了。

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是:我们要有一双慧眼,不要像故事里的国王诺勃勃一样轻信列那的话,导致许多对他忠诚的动物都被列那害死了。列那虽然很恶毒,但我们也要学习他的优点,比如他遇事冷静,可以想到很多好办法让自己脱身。

读完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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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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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去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还告诉我如果有人成绩比你好,你千万不能嫉妒他,要靠自己的努力,用实力去超过他,那才是真本事。如果你光会嫉妒不会努力,那你始终赶不上他。我们要像虎皮一样全心全意做一件事,用实力来证明自己。不要像那些资格猫一样,自己没有实力,偏偏嫉妒别人。

这本书主要人物是笑猫和虎皮猫,笑猫是一只神奇的猫,他会笑: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还会皮笑肉不笑,他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我很喜欢笑猫,因为他总会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快乐,我也喜欢地包天,那傻乎乎的样子,经常逗得我发笑。

这本书主要讲了: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第一缕春风,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出现在塔顶。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他们开会咒骂,愤怒的旅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鼠的嘲弄,让公园里的老鼠乐翻了天。这是一个热闹好笑而令笑猫忧伤的春天。

我读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有时候,因为读的太着迷了,都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仿佛身临其境。

如果你读了,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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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繁星春水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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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我读了一本书——《繁星·春水》。这是出自大作家冰心之笔,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作者对生活深深的感悟。这感悟是什么呢?是回忆?是叹息?还是……

此书的第二段深深打动了我:

童年呵!

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是含泪的微笑。

这仅仅只有四句话,为何能打动我呢?我想,即使我不说,大家也一定知道。是啊,时光一逝而去,谁能没有童年呢?

人们常说:“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而人一生,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不正是童年吗?往往,最值得回忆的,也只有童年。

冰心说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梦中的真,童年是最具想象力的时候,最具创造力的时候。可能,那只是脑海中的一瞬间,或许,在十年后,二十年后,五十年后,一个火箭诞生了......

真中的梦,童年,一段最真实的时光不过了,似梦般美好,又似梦般,不知何时就会结束。仿佛只是一眨眼间,一个无知的小孩子就变成了一位很有内涵的青年......

童年,是一个艺术品,要会品味。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一道不同的佳肴,有酸的,有甜的,有苦的,也有辣的!

从现在起,让我们学会品味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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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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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西游记》里《美猴王出世》一章。

故事里讲:有一只猴子,是从石缝里蹦出来了,被称作石猴。石猴来到了花果山,他和别的猴子没什么两样,很普通。有一天,猴子们发现了一个瀑布,大家都想知道瀑布后面是什么,可是没人敢进去看。一只老猴子说:“哪一个有本事的,钻进去看看,又不伤身体,我们就拜他为王。”石猴勇敢地跳了进去,发现了一个山洞,名叫花果山水帘洞,最后他就当上了美猴王。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勇敢、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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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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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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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繁星春水》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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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在我的印象中,总像是一位高贵的蒙面女郎,神态时而略带微笑,时而又有着几分的忧郁。她很深奥,可以一眼望穿你,你却琢磨不透她。因此对于诗歌,我总是似懂非懂。

然而,冰心的《繁星·春水》却带给我不同感觉。

那“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仿佛让我看到了生着苔藓的老墙边,一朵洁白的小花摇曳着,也许是在欣赏自己。“假如生命是乏味的/我怕有来生/假如生命是有趣的/今生我已满足”,时时引我思考,体味一番后,又知假如生命轻如鸿毛,我不恋此生;假如生命重于泰山,我愿度千年。有时想想,“我躺在母亲的怀里/母亲在小船里/小船在??”这样的境界,可真令人钦羡。

每一首小诗,每一句诗,都有它自己的意思。就像一个个富有自己思想的小精灵。你若是不问它,仔细地推敲它的心,那便什么意思也没有,就只是走马观花地看看而已;只要你愿意问它,它就会向你展开心扉,也会像一个人一样与你交流。读着读着,我发现了自己不是在读,而是在与人讨论了。曾听过一句名言,大至就是“书就是一个朋友,会与你倾心交谈。”怪不得从古至今会有那么多人以书为友,甘为一个“书呆子”,成为一个“诗痴”。怪不得《红楼梦》中香菱在梦中都要做诗了。

读了许多诗后,总是发现一首首小诗像是有了分类,诗时而像是个小孩子,可爱、天真、活泼;时而又像是个温柔的母亲,会劝诫,更会鼓励;时而是个有自己理想的年轻人;时而又是自然界中的一物,或花或草,会变形。有人总觉得《繁星·春水》写得太幼稚,又太懒,竟连一整首诗都写不完。但零零星星的诗才会像天上的繁星,各有各的闪光,才会似春水,柔柔的,总不会完。《繁星·春水》告诉我的大道理很少,但是给了我满天的小星星;它没有大起大伏的壮烈,但是给了我春天的小溪,让我得以在繁星下春水旁找回童真、自然

[繁星春水_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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