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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老愤青(经典20篇)

老师寄语对于孩子的成长是肯定,是鼓舞。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学期幼儿园老师的寄语,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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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孝老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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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也是我们的社会所倡导的美好品德。一个人没有孝心,就无法在这个社会上立足。我可以很自豪的说我的亲人和我都是有孝心的人。

人们常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姑姑们就跟没嫁似的,至今和奶奶、爷爷的感情深厚。每一次母亲节时大姑都会备上精心挑选的礼物,来到奶奶家。而每次奶奶就像赔了多少钱似的,直啰嗦,硬是不收,不过最终都是以不辜负大姑的一番苦心,无奈之下的收下礼物。大姑还总是依靠自家是做买卖的,给爷爷奶奶买价格低廉、质量又好的电器、交通工具等。小姑婆家是卖牛肉的,每次来爷爷奶奶家都会给爷爷奶奶带来美味可口的牛肉,让爷爷和奶奶享尽口福。而我的爸爸每次从外地回来都会带许多鲜美的羊肉,给爷爷奶奶做羊肉汤喝。

可惜我们小孩儿没有能力挣钱,但我们会用包含着尊敬和敬爱的种种语言来“讨好”爷爷奶奶,他们都会不禁乐呵呵地笑起来。虽然我不会下厨,但我会帮爷爷奶奶添柴。每次饭后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收拾饭桌、扫扫地,摆放椅子。我还会给奶奶讲我上学时所发生的一切趣事。每次奶奶都乐开了花,更加有活力了。

2018年正月初,爷爷虽说小病一场,可是惊动了我们一大家子人。该出钱的出钱,该出力的出力。小姑不顾工作忙,大姑不顾店里生意,都一心的照顾爷爷。就连我们小孩子都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陪伴着爷爷,给爷爷带来欢乐。爷爷在家人们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渐渐地康复了。我想这就是亲情的力量吧。

“百善孝为先”,以前我和家人做到了,今后我还会继续和亲人们一起做下去,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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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战胜孤独话题作文初中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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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听起来就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人是最害怕孤独的,孤独呢能够致人于死地,摧垮人的思想,最后留下一身躯壳,心儿已经死了,活着已毫无价值,就这样疯掉,死掉,孤独则是罪魁祸首,我害怕孤独,对孤独发自内心的畏惧,那时多么痛苦的死亡方式。

可是我能感觉得到:我一天比一天孤独,从此笑也笑不起来,我很想战胜它,用我的意志,但是它却让我不战而栗,我能感到它的深不可测,十七岁的孩子往往是叛逆的,因为没人知道他们的心思,在他们大脑中,问题、挫折已经不再是用幼稚的眼光去理解它,用的是更深邃的眼光,然而,又有谁能理解呢?十七岁的人极力表现自己已不再是个孩子,可是有有谁能相信呢?我们只有选择叛逆,为了我们的梦,即使别人不能理解,但是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我的生命属于我支配,父母只不过是一道枷锁,认定的事只要你去努力,别人不理解你也没关系,因为我们是“叛逆”一族,可是被他人拒之于门外,与人之间格格不入,让我们产生了孤独,孤独有时候其实也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日日夜夜与孤独相伴,去实现自己的.梦,我们不能妥协,先驱者往往是孤独的,然而我们不是什么先驱者,我们只是有自己的梦想,追求,并且希望能够靠自己去实现它而已,没有人懂我们,我们也不想让别人知道究竟是为什么选择了叛逆,生命对于我们还很长很长,一定要驶向彼岸,不论如何风雨阻碍,我们的叛逆为十七岁的新生代,取得了一席之地,孤独已悄悄进入我们的思想,总是在生与死的路上徘徊,多少次的轻生经历,多少次离家出走,我们并不是想抛弃一切,只是没有人理解造成的悲哀。

我们的十七岁是个无法捉摸的年龄,生活对于我们有太多的不为人知的秘密,我们的世界观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青春之所以无价并不是因为它是我们最美的时刻,也不是最浪漫的时刻,它的特别因为我们用另一个眼神,另一种尺度去看世界,然而我们当中也有所不同,因此同龄人也是孤独的,我们只有叛逆,所以有了叛逆的我们,叛逆的十七岁,叛逆的孤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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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火爆老妈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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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戴着一副红色的眼镜,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她的嘴巴很小,眉毛像月牙一样弯,看着很和善。可她的火气却很大,再加上她已经36岁了,所以我称呼她“火爆妈”。

“火爆老妈”最大的特点就是火气非常大。

有一次,我在做作业,睡意朦胧的我打起哈欠,心不在焉地写着作业,心里却想:好困啊,好想早点儿睡觉。很久以后,我终于写完了,摇摇欲坠的我把作业交到妈妈手上,让妈妈检查。谁知,妈妈一把把正要睡觉的我拉到桌子旁,我一看痕迹,“这是你写的字吗?”妈妈拉长着脸,凶巴巴地说,“还有,第一、三、四,三题怎么错了?”我不理会妈妈的话,自己盖起被子,心想:哼!非要用这种不好的态度去说人吗?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不好好写,拖拖拉拉,还时不时跑几下,妈妈见状,火冒三丈,大喊:“你5分钟内不做完作业,我就扔掉你的作业!”于是,我提起速度写,只用了4分钟就把作业写好了。

现在,我知道了,妈妈有火气是因为我不够好,她想让我变得更好而已。

谢谢你,我的“火爆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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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酒鬼老爸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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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是一个馋酒的人。酒鬼这个外号是我家总管妈赐给他的。自从去年老爸体验得知血脂偏高以后,总管对爸爸下了最后的通牒——不准喝酒!爸爸喝酒要是被主管撞见了,免不了一阵暴风雨。所以,老爸只能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喝上几口,用老爸的话来说,这叫过把瘾。

星期天晚上,尽管做了一桌丰富的菜,有红烧肉、酸菜鱼、炒肉丝、蛋花汤……看了真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老爸一件这么丰富的菜,马上想到了他的宝贝——酒。他从柜子里拿出珍藏许久的宝贝,用毛巾把酒瓶擦了又擦,然后轻轻的打开瓶盖,最贫口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微闭着双眼,似乎已经尝到了美味。老爸,刚想把这人间极品倒入杯中,忽然,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酒瓶夺了过去,只见老妈拿着酒瓶子瞪着老爸……一小口就一小口,行不?不行?一声炸雷响后,老爸乖乖的端起了饭碗。

深夜,我上厕所时,听见厨房只有丁丁口当口当的响声。我以为是老鼠,便轻手脚的走向厨房,想吧老鼠逮住。咦——厨房里怎么会开着灯?该不会是小偷吧!我贴近门缝一瞧,原来是酒鬼老爸在偷喝酒呢!我走了,进去说老爸你怎么在这里偷喝着酒啊?别出声,别让你老妈听见。哦,可怜的老爸,今天我就为你守一回秘密吧!我轻轻地走出了厨房,并对老爸说喝完别忘了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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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那把老摇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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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明三岁起,他就记得家里有一把摇椅。明明的外婆坐在上面,总是一边抱着明明,一边唱着歌。

随着时光流逝,明明的外婆去世了。一年夏天,老摇椅发出了“吱-吱”的叹息声。妈妈叫来了木匠,木匠拿着锤子“叮叮咚咚”的摇椅敲牢,又用锯子“咔嚓咔嚓”的把已经坏了的木头锯掉,最后再用刷子“刷刷”的刷上油漆。就这样,老摇椅修了一次又一次修,他的费用都可以再买一把新的了。为什么妈妈不把它丢掉,这一点明明一直不明白。

几年过去了,明明从小学进入了初中。他的同学家换了新的家具,明明也搬了好几次家,可老摇椅仍然没有丢。有一天,明明去问爸爸:“爸爸,妈妈为什么不把老摇椅丢掉,再买一个呢?而且你为什么也喜欢它呀?”爸爸笑着回答:“我不扔掉,是因为你妈妈喜欢;那我喜欢它,是因为你妈妈坐在上面看书时很漂亮。”

又过了一年,明明家换了新家具,他忽然发现老摇椅与新家具很不协调,但他又不敢扔掉它。这时,“叮铃铃!”电话响了,是明明同学打来的,他顺便问了他的同学到底该不该丢掉那把老摇椅,结果同学却很支持他这么做。于是明明自作主张的扔掉了老摇椅。

妈妈下班回来后,发现老摇椅不见了,她顾不上批评明明,就“踏踏踏”的跑下楼去。在十字路口,妈妈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坐在老摇椅上“吱呀-吱呀”地摇着。女孩看见了妈妈,于是笑着对妈妈说:“坐在这上面,就像妈妈抱着我一样。”明明妈妈听了,就在一旁温柔地笑,然后明明帮妈妈把摇椅搬上了楼。

从此以后,老摇椅再也没有丢过。因为明明从那件事里懂了,妈妈不扔掉摇椅的理由,他知道这把摇椅饱含了妈妈与外婆的回忆。(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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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妈减肥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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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每逢佳节胖三斤。年后,妈妈称了一下体重,突然,她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口张得好像能装下两个鸡蛋,大喊道:“完了,体重怎么长了这么多!”

说完,她便跑到洗脸间,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还自言自语道:“这也看不出来长胖了呀?”爸爸在旁边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说:“瞧你那啤酒肚,大象腿,成天吃那么多,长胖了吧。”妈妈顿时被气的满面通红,火冒三丈,犹如一头发怒的虎,大声吼道:“说得好像你有多瘦似的,从今天开始,我要减肥,成为全世界最瘦的美女。”

接着妈妈连续几天没吃晚饭,到了夜晚,她的肚子饿得开始唱空城计了,我劝妈妈:“妈妈,你吃一点吧。”她把脖子往后一扭,捂着嘴,坚定地拒绝道:“不吃,你别想来诱惑我。”过了几天,妈妈又称了一下体重,一看,她乐得脸都成了一朵美丽的鲜花,眼睛和眉毛都在脸上跳起了舞。欢呼着:“太好了,我瘦了两斤。”

又过了几天,她再次称了一次体重,突然,她的笑容一下子就收回去了,眉毛皱得紧紧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体重表,嘀咕道:“我整天饿的要死,怎么体重还是没有瘦下来?”她从称上下来,又站了上去,说道:“这个称一定坏了。”于是,她就把我叫过来,称了一下体重,可是我的体重是正常的。妈妈愣住了,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了下来,她冲进房间,大喊道:“天呐,减肥怎么这么难呀!”

哎!可怜的妈妈,你还是不要再减肥了,免得再受那么多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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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吝啬老妈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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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妈,她既像所有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关爱着孩子,又酷爱把自己打扮的“雪白雪白”的,但最主要的特点非“吝啬”莫属了。

这天我放学回家,想从一袋开过封的“溜溜梅”袋里“抓”颗梅子尝尝。谁知,袋里一颗也没了。于是,我拿着空袋子跑到厨房,可怜巴巴地望着正在切菜的妈妈,用一种几近哀求的语气说:“好妈妈!溜溜梅吃光了,你什么时候再买一袋给我呀?”妈妈瞥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不是我不买给你吃,这种东西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我不想放弃,鼓足了勇气:“那……能买袋“每日坚果”吗?”妈妈这次更绝情了,她连瞧也没瞧我一眼:“这种所谓的坚果一点儿也不实惠,贵得要死,里面也没多少坚果,不如吃家里面的核桃。”我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饥肠辘辘地去写作业了。

零食没得吃也就算了,可学习用品不得不买呀!新的学期里,美术老师要求所有同学都要买“炫彩棒”,这可把我急坏了。一到家,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不以为然:“家里不是有嘛。”我期待地看着妈妈从柜子里拿出那盒东西。当它出现在我眼前时,我顿时哭笑不得,那不是我一年前不用的油画棒吗?当我明确地告诉妈妈要买“炫彩棒”时,妈妈“哦”了一声,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等打折再帮你买吧。”听到这话,我刚才那股高兴劲儿一下子烟消云散了,有气无力地回了卧室。不过,万幸的是,妈妈无意中发现“炫彩棒”能用积分对换,二话不说就买了下来。

有时,我甚至会想:我上辈子有多浪费呀,这辈子投到一个如此“节约”的妈妈肚子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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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超人老爸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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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爸爸好,有爸的孩子像块宝,没爸的孩子像棵草……”我的爸爸不高不帅,就是嘴大,你好心给他尝一口饼干,他能一口整个吃掉。而我也遗传了他的大嘴特点。

爸爸在我心中是超人,是能上刀山下火海的超人。但是超人也有点小失误嘛!

天气晴朗,爸爸跟妈妈说要带我出去玩,其实神马都是浮云,他跟朋友喝酒才是正事儿。爸爸的酒量不好但爱逞强,不一会儿便喝高了,他还死不承认,松松腰带,擦擦红脸,跷跷二郎腿继续喝。朋友问他要不要睡一会,他爽快的答道:“不用,走,闺女,我们回家了。”于是我和爸爸开始了磕磕绊绊的回家旅途。一路上爸爸东倒西歪,我的脸色也以晴转阴,爸爸为了逗我,把我往空中一抛,啊,我掉地上了,抬头一看,爸爸走出好几米,原来只顾扔忘接了。听到我的喊叫爸爸好像顿时清醒了,抱起我就往家跑。但我的腰上还是有了一块小疤。

回到家,妈妈骂了爸爸,从此爸爸戒酒了,这小小代价值了。

爸爸的缺点很多,像他亲我的时候,胡渣能扎我半死,但是我懂只是爱的扎扎。

总之,我爱我的超人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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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酒鬼老爸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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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什么都好,就是爱喝酒。所以我叫他“酒鬼”老爸。

我的“酒鬼”老爸有一次想了个避开妈妈,偷偷喝酒的方法。他先把酒倒进茶壶里在装模作样的倒进了杯子里,然后正大光明的喝起来,以为妈妈不知道。一天爸爸又用这样的方法喝酒,爸爸喝酒好厉害,一喝就是一杯。妈妈来的时候正看见爸爸拿着酒喝了一小口,他吧唧着嘴,微眯着眼睛,好像非常享受。妈妈闻到了酒味,就骂爸爸说:“你一天到晚就知道喝酒,现在还想起办法来喝酒,你身体还要不要啊?”爸爸笑着说:“饶了我吧老婆,我下次不敢了。”

有一次爸爸的朋友请我们一家人去吃饭,上菜了别人要爸爸喝酒,妈妈连忙说:“不行!”爸爸偏要喝,嘴里还说着:“上酒,上酒,不用管孩子妈妈的话”。妈妈说:“你敢!”爸爸拍着桌子,瞪着大大的眼睛说:“我敢呀!只要喝酒我最乐意,我有什么不敢的?”妈妈快被他气死了。晚上回家后妈妈怎么也不理爸爸,爸爸却一直跟在妈妈身后笑嘻嘻地说:“你最美丽大方了,原谅我吧!”爸爸还帮妈妈干家务活,这下妈妈高才原谅了爸爸。

爸爸,我真希望你能改掉这个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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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老爸戒烟记作文

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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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具有三年烟龄的父亲的女儿,我实在不能忍受爸爸再继续吸烟下去,让我们每天处在“烟雾缭绕”的状态下,整得我们不时咳嗽起来,于是我决定给爸爸戒烟

第一招:理论式

劝爸爸戒烟经过:那一天,爸爸刚回家就抽起了一支“中华”,看到这个情形,妈妈气不打一处来,正想动手,我怕事情不但没有化解,反而闹得两个人不和气,便劝阻了妈妈:“妈,‘君子动口不动手’嘛!何必呢?”我们开始按原计划进行:我们一把夺过爸爸手中的烟,扔进了烟灰缸里,老爸一下子从沙发上蹦了起来,怒目冲冲地瞪着我们,我们才不管那么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资料,一本正经地说起“对口相声”,请看:

“烟,首先是许多疾病的致病因素,是人类健康的大敌。据分析,烟草中含有大约1200种化合物,绝大多数对人有害!”

“一支香烟的尼古丁为6-8毫克,足以毒死一只老鼠;二十支香烟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头牛。使人致死的尼古丁剂量为50-75毫克,一个人每天吸二十至二十五支烟,就可以达到这个剂量。只是由于尼古丁是逐渐进入人体并逐渐解毒的,才不会至死。当然,人体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受到很大伤害。”

“吸烟的人和不吸烟的人相比较,肺癌发病率增加10-50倍,冠心病发病率增加2-3倍,慢性气管炎发病率增加2-8倍,口腔癌发病率增加3倍。更值得注意的是,母亲吸烟,还会使孩子发育缓慢,体质虚弱,智力低下。总而言之,吸烟会造成体质下降、健康受损、疾病增加、寿命缩短、殃及后代。”

“……”

当妈妈在“演讲”的间隙,我偷偷地望了望坐在沙发上的爸爸,令我感到惊讶的是:他的脸上除了有不屑外,还有一丝丝的不安。我们认为已经大功告成了,便停止了对爸爸的说教。

劝说结果:我们原以为爸爸自从那日后就不会再抽烟了,但不过一周的时间,爸爸又旧病复发,继续抽起烟来了,我和妈妈也对他是无奈极了。

第二招:罚款式

自从上次的方案没有奏效,我们便天天想办法,终于,我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劝爸爸戒烟经过:我们决定采用第二招:罚款。也就是说只要爸爸一抽烟,嘴里可是有一大股烟味的,只要我们一发现,就会按照家里新规定的规矩:“一抽烟,便罚款20元,不得耍赖,违者罚款100元(不包括抽烟费)。”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多久,爸爸就学聪明了,每天准备一些口香糖,在外面抽完烟后,就嚼口香糖,后来被我们发现,重重的惩罚了他(即每天的零花钱扣完,罚款一百)。但他仍然不改掉抽烟的恶习,趁我们都不在家时或者干活的时候,偷偷溜去卫生间漱口。

罚款结果:哎!这年头,戒烟可真不好戒啊!爸爸都学会耍小聪明了,这该如何是好?

第三招:亲情式

唉,连续两次戒烟不成功,真拿爸爸没办法!但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爸爸就这么继续下去吧?于是我又想出一妙招,这次保准成功,万无一失!

劝爸爸戒烟经过:这一天,我见爸爸又在抽烟,于是对他说:“我亲爱的老爸呀,您就不能不抽烟吗?抽烟对您有百害而无一利啊!您看,妈妈因为您天天抽烟,脸都气得铁青了,而我和哥哥每天也会咳嗽几声,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就是您天天抽烟啊!爸爸,请您不要贪一时的痛快,以后的病痛还不是因为它而造成?伤人又伤己,何必呢?爸爸,我曾在一篇新闻中看到一位父亲由于抽烟过多,导致身体里的毒素也越来越多,最后不幸去世了,还导致自己的妻子孩子无家可归,漂泊在外。您看看,这抽烟的后果多么严重!我相信,您不会让您亲爱的家人失望的,对吗?”我发现爸爸的神情逐渐温和了起来,对我说:“乖女儿,你爸爸我从今以后再也不抽烟了,为了你们,我一定控制好自己!”我喜出望外,“爸爸,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成功的!”

劝说结果:从此以后,爸爸真的戒掉了烟,看来,我们的努力还是没有白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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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记忆中的老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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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那本饱经风霜的相册。目光掠过那一张张承载童年的光影记忆,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屋。

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泥路,慢慢来到田埂边。田埂上,那一个丝瓜棚如今已空空如也;那一课陪伴了我童年的桑树如今只剩下树根;那一棵枇杷树也因经不住害虫地侵袭,再也不结果子了。但那几树桃花依旧不变。

沿着泥路,走过田埂,再走几步就来到了老屋。屋前的花盆里栽着小葱、蒜苗,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花,也栽着我童年的记忆。走上布满青苔的石阶,推开木门,墙上挂着的原先的一把完整的蒲扇,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破损不堪。那一台清洗我童年因各种顽皮弄得肮脏不堪衣物的洗衣机依旧坚守在卫生间门旁。那一个摇篮也失去了它原本的作用,里面装满了早已穿不下的旧衣。抽屉里面那条狗链子仍躺在那儿,如今它的边缘已蔓延些许锈迹。那一双不再鲜艳的雨鞋,把我带回了曾经。那一次,我从床上醒来,发现屋里空无一人,外婆去买菜了,也许她估计我没这么早醒,爷爷去上班了。我找不到鞋子,就打着赤脚在地上走着,这时我看到了墙角的雨鞋,就像找到了救命稻草,麻利地套到脚上,一步一步地走到大门那等外婆回来……

如今眼前的这片废墟,曾经是我婴幼儿时的住处,曾经的许多美好都发生在这儿,曾经的一只橡皮鸭已经不知去向,玩具奶瓶也没了踪影……望着废墟上几株金灿灿的油菜花,它们在风中摇曳,就像我的童年在向我招手。

老屋记着我儿时的光阴,每当我看到这些老照片,那一幕幕回忆就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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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会与孤独相处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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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学校,高三是一个单独的年级,他们独自“霸占”着一座教学楼,掩藏于学校的一角。正午时分,那栋高楼就暴露于明丽的艳阳中,四面八方都有窗,教室里到处都是光。

他们享有一定的特权,校长、主任为他们开着绿灯,低年级的学弟学妹优让他们打饭。在彼此竞技与互相静默中,他们与整座学校分隔。

高三的班主任最喜欢来高二溜达,尤其是高三月考之后,走廊里可见三三两两高三的老教师,看着高二的孩子,一张张年轻的脸,快乐无忧地说说闹闹。他们只是站着,脸上带笑,眼里有种宽慰的欢愉。

都知道,高三的老师下到高二,那纯属调节心情。

“模考”结束的高三,笼罩着一股低沉的气压。每个教室里都有人趴在桌上,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每个窗台旁都站着一个学生,不说话,一个劲儿地流泪,旁边来来往往的人都默不作声,因为习以为常。一米八五,接近成年的少年,也能在班主任面前哭得稀里哗啦,宛如少女般抽抽嗒嗒,止不住地落泪。

只不过那时,悲伤失利在大家眼里,都可算作平常事。

这是怎样的一年?

疯狂、勤奋、热血、迷茫……所有描绘青春的词语都在这一年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都像植物,拼命扎根,努力开花,却还是无法在一片争奇斗艳的群芳里脱颖而出。

毕业年级的努力是最不见效的——因为,所有人都在这样努力着。

这是一场孤独的“战役”,一个人就是一个军队。四面八方的压力,老师的、家长的、同学的、社会的……像一场来自四面八方的飓风,你能做的,只有咬紧牙关挺住。你知道对岸就在前方,但你不知道——还有多远。

那是一个热血的岁月,每个人都闭眼走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狠劲儿,撞了南墙也不觉得疼,撞到头破血流,心里也是酸楚的麻木。

但是,亲爱的少年:这是你人生中第一场“战役”,此后,你还会遇见海啸,撞上狂风,世间行走,如置身荒野,有猛虎,有兽群。这场“战争”将开启你另一种人生,它不能决定你后半生能否平安喜乐,但它可决定你的出场是否光鲜亮丽。

亲爱的少年,当你走过高三,再回头看,真的没有什么。

自此,你赶路,不必再赶时间;三年挑灯,再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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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群体的孤独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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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第一件事,不是洗脸,不是刷牙,而是伴着微存的睡意看看昨夜群友们深夜彻谈的言语。”“每天经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点开手机,看一看微信群的动态,而后关上手机,一天重复几十次。”以上种种,皆成了人们的生存状态。

目睹以上现象时,我心中总是不喜,倒不是天性使然,而是大多数的“群”都毫无意义,除了打发时间以外,别无用处。虽然当时聊的热火朝天,可细细想来,除了谈论些繁琐小事,发了几个没什么意义的表情以外,什么也没有收获。事后再暗自责难,当时浪费时间,并立誓再也不犯。可当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时,手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过去。毫无疑问,人们被群所困,所缠。群的背后,是忙于应付的疲惫和难以言尽的孤独

人类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过程中,由单个的人慢慢发展为一个群体,可以促进发展和弥补自己的不足,使办事更有效率,无论是封建时代的男耕女织,还是现代社会的团结协作,皆是如此,如果人们反而被网络的“群”和生活的“群”迷了本心,阻碍前进,再可就得不偿失了。

事实上,更多的人拥有群,倒不是为了提升自我,而是为了排解孤独,在现代社会生存的高度压力下,人们患上了“精神孤独”这种症状,即无时无刻不想证实自我的存在,不希望被众人遗忘,所以通过不断的刷微信,约饭局来麻痹自己,实则大不可必。

范仲淹有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句话运用于百姓的万家灯火中有点不合适,但这点至少可以给我们点一些启示,不要被眼前的苟且了双眼,生活中还是诗和远方值得关注。从这句话中,其实流露出了一种真正的自信。一个真正有着充实的心灵和强大自信的人,不会因为害怕孤独而去迎合喧嚣,而是选择拥抱孤独,与自我对话,不再为浮事所累,活出了一个真正完整的自我。

无论是李白饮酒而歌“对影成三人。”还是张岱独自静悟“惟长堤一横,湖心亭一点,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都证实了一个道理,唯有不惧孤独,方可不再孤独。

奔忙于人间烟火的川流不息中,我们或许应该和自己对话。从现在起,退出一些无关紧要的群,从现在起,关心理想和远方。我们才能从群体的孤独走向群体的充盈,才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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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百年孤独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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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就像高中的我,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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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不再感到孤独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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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一个胆小又自卑的小孩子,适应能力没人可以比我差,但是那一天我不再孤独

记得三年前的那一天,我踏进了一个陌生的班级环境。在以前的班级里,我好不容易才叫到两三个朋友,现在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害怕、陌生、孤独,似乎是一瞬间塞满了我整个内心。

报道的时候,再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甜甜的微笑,温暖了我那结了厚厚的冰的心,害怕从我的心中悄悄溜走。

换好位子后,我的同桌热情跟我打招呼,这对我来说,珍贵的来之不易的邀请,驱赶了我心中的胆怯,此时的孤独已被同学的友情所击败,没有一点一滴残留在我的心中,我不再孤独。

晚风,吹动了那笔直的大树的树叶,沙沙作响,那是动听的歌声,月光拉长了我孤独的身影,那是在听大树的歌唱,我走在大街上,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但是我并不孤独,而且我不再孤独。一想到每天都可以看到那群同学,心里就暖暖的。

在学校的第一天,让我幸福。

开学的一场考试,是我最差的一科——语文,我害怕、紧张,90分儿全班第21名,在家中我哭了一场。当同学们看到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安慰我,使我不再孤独。

时光像水慢慢的流逝,这些同学改变了我,我变得自信了,变得幽默,谢谢同学们,你们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不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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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二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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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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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球迷老爸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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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世界杯已经全部结束了,但是一想起爸在世界杯期间的疯狂就觉得不可思议,一向以斯文著称的爸爸一遇到世界杯就如同换了一个人似地,变得如此疯狂。

“快,快把电视调到中央五台,我听见楼下的人家都在看昨晚的比赛呢!”刚下班的老爸还没有把门打开就大声的.叫道。我连忙调到5台,一看上面是转播,就说:“你不是昨晚看过了吗?”爸爸说:“再看看。”

“好球!快射门—哎,多好的一个机会给白白浪费了,太可惜了!”阿根廷队射丢了一个球。这时,在看老爸,透过一副眼镜,老爸的双眉紧锁,好像要拧成一条线,嘴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大声的喊道:“真臭,快点给换下去。”我想,这时谁要惹着他,没准就有好果子吃了。

“耶,进球了!”老爸“啪啪”的鼓起了掌,我抬起头一看,屏幕上写着1:0。老爸高兴的手舞足蹈,看来老爸是力挺阿根廷队呀!我对老爸说:“别唱了,你都跑到阿根廷了。快吃饭吧!”

哎,我的球迷老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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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在孤独中寻找阳光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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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了,阳光洒在身上。我侧身倚在树上,手中随意地翻弄着一本书。“走啦,一起去玩!”朋友亲切的声音再次回荡在我的耳旁。我淡淡一笑,合上书,轻轻地闭上了眼。

小时候,我比较内向,不大爱与别人说话。当爸爸妈妈给我介绍小朋友时,我只会傻傻地笑上一阵,然后就低下了头,不再说话。那些年,我几乎没有朋友,也不知道,什么叫孤独,什么叫友情。

7岁那年,我来了这所百年名校,校内,处处都洋溢着欢乐与温馨。然而,我在这儿,仍然是个不合群的“另类”。

记得人生中的转折,是一个阳光的午后。

那天,我也像现在这样,微闭着眼,侧倚在树旁,沐浴着灿烂温暖的阳光。可是,不知怎么地,我那天竟会感到如此孤独。当时,我特别希望能有一个或几个人,正微笑着站在我身旁,与我说笑、嬉戏。

正想着,眼前突然一亮,几个可爱的小身影突然忸怩地站在我眼前。她们的眼睛闪烁着灵动的光芒,鼻尖上沁着点点亮晶晶的汗珠,红润的小脸泛着浓浓的欢喜与激动。她们静静喘了口气,就频频向我伸出了手:“我们交个朋友吧!”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她们会主动找我。虽然骨子里透着一股想要谢绝的意味,但还是缓缓地伸出了我颤抖的小手。刹那间,几条飘逸的连衣裙连成一片,彼此的心好像也紧紧地贴在一起。

打那以后,我终于释然了,我明白自己的人生旅途中需要友情,我开始寻找朋友。为了得到伙伴的认可,我改掉了身上倔强、娇气、挑三拣四的习惯。每当朋友们轻唤一声,我们都会瞬间回过头去,朝她们俏皮地眨眨眼,走过去与她们融在一起……

回过神来,不禁百般滋味在心头。小学的时光只剩下一年多的光阴,以后我们各奔东西时,是否还要继续回味那苦涩的孤独?那友情之光,照亮了我的前景,也温暖了我的心,成了我人生中最不可缺少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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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手机迷老妈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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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个手机迷,她长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天到晚就知道看手机,聊微信、看视频、拍自拍,手机整天不离手。

妈妈上班的时候,只要没有客人,她都在玩微信,有一次还差点被领导发现。

吃饭的时候,爷爷说:“开饭了,开饭了。”妈妈盯着手机,眼也不抬地回答:“我不饿,我等会儿再吃。”直到她饿得不行了,她才过去吃饭,吃着饭还不忘继续盯着她的手机。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妈妈还在玩手机,并且玩到很晚。睡觉前,她把手机定上闹铃,八点才上班,她定成六点,闹铃定的那么早,就是为了玩手机。

她洗澡的时候还非要听歌,有时候手机信号没有网络了,就拿我的手机看优酷。妈妈还在电脑上下载歌曲,再连接到手机上,电脑上有的歌曲,她手机上都有。电脑被她弄得好卡,我不得不清除垃圾,可是她转过头还下载。

妈一天到晚玩手机,要是手机没电,她立刻就坐立不安,赶紧插上充电宝充电。唉,真拿她没办法呀!我的“手机迷”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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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球迷老爸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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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是个球迷,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都喜欢,尤其喜欢足球和篮球。

每逢有球赛的时候,老爸就早早地买好咖啡和零食,吃好晚饭洗好澡,坐在沙发中间等着电视直播开场。只要球赛一开始,老爸就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时不时地当起了解说员:

“好球——”

“射门——”

“哎,臭球。”

“对!就这样!”

老爸不仅嘴巴说,手也不闲着,他边说边拍沙发,可怜的沙发呀,都要被他拍烂了。要是进了一个球,老爸就会兴奋过头,从沙发上站起来,手舞足蹈地不停地喊着:“赢了!赢了!赢了!”每当这个时候,老爸的手和脚就像在做广播体操,不对,广播体操没这么激烈,像是在跟空气打架!

老爸看球时永远都是这么吵,不管时间多晚,他都要看球,我和妈妈也睡不了觉,只能陪着他一起看,就这样,在他的带领下,我们也成了球迷。

一次,老爸的公司举行篮球比赛,他很兴奋地报了名。比赛的时间到了,我和妈妈去观战。

球场上,老爸像头战狼一样,左冲右突。快看,老爸接到队友传过来的球了,可三个对方的球员马上挡在他的前头。老爸旁边也有三个队友,他像是知道对手的路线一样,先来了一个侧身,搞定一个球员,又来了一个大跨步闪过,搞定第二个,还剩一个,老爸丝毫不惧,身体向后一仰,跳起来投了个很高的三分球。只见篮球从他手中飞出,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乖乖地落进篮框里。我和妈妈见了,激动地为老爸鼓掌。

老爸和队友们不停地进攻、防守,赛场旁边拉拉队们吼声震天:“进了!加油!加油!”一声长哨声响起,这场精彩的比赛结束了。

老爸大汗淋漓地抱着奖杯跑向我和妈妈,开心得意极了。从他那可爱得意的笑脸上,我越发觉得他是个忠实执著的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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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孤独的高中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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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之中窥得天光

十九世纪英国伟大科学家赫胥黎说过:“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从浅层次上来看“孤独”与“伟大、独特精神”似乎并未有何关联,但无论从社会层面,还是从个人角度,这都会是一个必然的结论。

那些所谓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他们往往拥有着比之他们所处时代的思想更加先进的思想。况周颐也曾说过:“吾听风雨,吾览江山,常觉风雨江山外有万不得已者在。”那些在将来突破性的甚至于会使世界走入一个新世界的思想,常常因有悖于当代思想而不容于世。所以,我认为,他们喜欢孤独的一部分原因是无人理解而被迫喜欢孤独的。毕竟孤独的世界里,没有人反对自己,而他们面对孤独,也不会焦躁不安,而是顺应他们的本心,在人群之中逆流而行,背负着孤独的思想,绝不会背弃自心而顺应大流。

因思想独特而造就了与社会的隔阂,不得不孤独,而顺应孤独是那些伟大的人们的伟大之处。而且,在个人的角度来说,他本身也需要孤独去思考。

我们都知道,人类之所以伟大,之所以与万物不同,是因为人类拥有思考的能力。那么,在什么情境下能够更好地进行思考呢?毋庸置疑,是孤身一人无人打扰之时。孤身一人静心思考,思维才会得以沉淀,精粹才得以提取,才会产生那些有前瞻性的独特精神。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之所以喜欢孤独,是因为只有孤独这个前置条件,他们自身的伟大和独特精神才得以造就。在孤独之中,他们由衷地感受到了自我的升华;在孤独之中,他们更加肯定自我;在孤独之中,他们坚定地迈向了与众不同的先河之路。因为孤独的状态,他们才存于世人的视线之中,而拥有了伟大的地位。

然而,他们也并不会去刻意寻找孤独,因为人本是一种群居动物。仅仅喜欢孤独是不够的,他们的伟大在于敢于现身于俗世。所以,喜欢孤独只是在某些时段的,且这个孤独是思考时间,而非呆坐无言、无思无想的。他们除却在孤独之外,亦大声说出自己的思考,使得历史的巨轮向前滚动。

他们喜欢孤独,因世人无法理解而偏安一隅;他们喜欢孤独,因孤独的环境能够创造独特的自己。他们喜欢孤独,但绝不止步于孤独,而是将孤独之中所得推向诸生。

于孤独之中窥得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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