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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老愤青【推荐20篇】

老师寄语对于孩子的成长是肯定,是鼓舞。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学期幼儿园老师的寄语,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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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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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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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回忆老校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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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我们搬入了新校,虽然新校的条件、设备都比校好多了,但还是忘不了老校的一切。

忘不了,老校的那棵银杏树。树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了,岳飞抗金时曾放弃海陵,来到口岸镇,这棵树便是他拴马的那棵。银杏树枝干粗壮,得有五个六年级学生手拉手才能环绕她。她树皮粗糙,但仍阻止不了我们对她的喜爱。盛夏,奇热难耐,一下课我们便夹着基本课外书来到树荫下畅读,直到上课铃响,我们才依依不舍离去。

忘不了,老校的那个小操场。几块篮球场,一圈短跑到,成为我们学生最大的欢乐所在。一下课,高个的男生带着篮球去畅打一番,而中等个儿的我们便在跑道上放飞自我,肆意奔跑。而现在,虽然有了大操场,我们却被束缚在了五楼,下去,再上来下课十分钟就没了!

忘不了,老校的那片小竹林。盛夏的老树下照例挤满了人,其余的人便退而求其次,到小竹林避暑。竹林那有很多虫子,不少人便利用下课时间去抓虫子,有的人在那甚至还捉到了知了,装到小盒子里带过来向我们炫耀,结果不小心让它飞走了,这让我们捧腹大笑。

忘不了老校的教学楼,那是我们曾经上课学习的地方;忘不了老校的图书馆,那是我们曾经阅读的地方;……忘不了老校的一切,老校啊!我跟您约定,毕业后我一定会再回来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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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变色龙”老爸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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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是条“变色龙”,也许你会觉得奇怪,别急,听我慢慢道来。他不善于表达,但性格却很独特。有时像一只温顺又乖巧的小猫咪,很是黏人;有时像一只兽性大发的老虎,冲着我们乱发脾气。唉,老爸真是应了那句话:“翻脸比翻书还快!”

最近,老爸看上了一款新型手机,小心翼翼地向妈妈请示,能不能换掉经常死机的手机。可这几天老妈烦心事不少,于是答复说:“看~心~情!”老爸就只能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老妈的后面。

“我要吃葡萄!”老妈把脚搭在茶几上,边看电视边说。

老爸立刻从冰箱里拿出葡萄,洗了好几遍,呈现在老妈的面前。

“我要喝水!”我跟风地使唤着老爸。

“去,去,去!小屁孩,有你什么事?要喝自己倒去!”爸爸怒目相视,脸色通红,好像我是他的仇人一样。

看着爸爸凶恶的眼神,我害怕了,只好小声地嘟囔:“爸爸,别小瞧人啊,我要是帮你说说好话,你的手机不早就到手了吗?”

说完,老爸的暴脾气突然就销声匿迹了,笑呵呵地端来一杯水,讨好地放在我的跟前。

“我要吃西红柿!”

“我要橘子!”

“我要苹果!”

爸爸在忙碌中,不知道他心情咋样,反正我和老妈很快乐!

两个星期后,老妈雨过天晴,答应了爸爸的请求,但附带一个条件:打扫一个月的家务,包括洗衣服、做饭、拖地什么的,老爸毫不犹豫地一并答应了。终于,老爸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那款新手机,一整天都是笑呵呵的,合不拢嘴,真像一个孩子!

这样的老爸我很喜欢,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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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厉害”的老爸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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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今年三十八岁,他的个子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细,眉毛弯弯的像小船,眼睛大大的像黑宝石,鼻子高高的像一座小山,身体胖胖的,肚子鼓鼓的,妈妈说那是啤酒肚。

我的爸爸在我的眼里就是超人,在他的眼里没有办不到的事。有一次,我和姐姐在家玩球,不小心把球扔到了天花板上,灯被打坏了。不一会,爸爸回来了,我们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爸爸说:“没事,我马上给你们修好。”爸爸立刻下楼买了一个灯泡,只见他一手拿着灯泡,一手把另一个坏了的灯泡拧下来,然后再把好的灯泡拧上去,不一会,灯就被爸爸修好了。

虽然爸爸很厉害,但是爸爸也有一个缺点—懒。爸爸在家非常的懒,但在公司是非常的勤快。我真希望老爸不要太懒了,在家多帮妈妈做一下家务。

我的爸爸真是个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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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里的老物件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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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衣

妈妈是一位节俭的人,在担任西安好利来总经理时,买的最贵的衣服就属那件绿色的老风衣了。

那件风衣,边缘是灰色的,里外共五个兜,还配了顶帽子。妈妈虽说身体素质好,但也耐不住西安的冬天。正是这件风衣,让她不畏风雪,克服从小一直阻碍她的心理障碍,当上了总经理。

八岁那年夏天,我想看雪,妈妈把我小时候在西安玩雪的照片拿给我看。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一张张照片,突然,我拿出一张照片,跑到衣柜前,翻出了妈妈的老风衣。

我问道:“妈妈,你当时就是穿着这件衣服照的,对不对?”

妈妈笑了笑:“是啊!这衣服比你还大呢,都十多岁了!”

当时我惊讶极了,总觉得我应该比它大,但原因却说不上来。

又过了两年,我两年前的衣服都已绷得紧紧的,受我嫌弃,但妈妈的风衣却依旧合身。

一次,我上完课正准备往回走。突然狂风暴起,雷雨骤至。我试图跑回家,又被雨逼了回来。我只好躲在屋檐下倚墙慢行。

突然,听见有人叫道:“大宝,别走啦!”

我朝声音的方向一望,见妈妈骑着自行车,穿着风衣冒雨而来。她一脸焦急,不停地挥手。到我身边后,她迅速地交给我一把伞,我立即上车。她等我坐好后,立刻骑走。妈妈不让我给她打伞,以免挡她视线。

在途中,我没淋到几滴雨。当我们到家了,妈妈一回头,我发现她满眼镜的雨滴,我眼睛一红,幸好光线极暗,妈妈没有发现。

今年,风衣和我都长了两岁,妈妈却老了两岁。每次,我在雨中打伞回家,都希望能再看见接我的绿色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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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想减肥的老妈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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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昊宸

我的妈很胖,肚子像一个皮球,弯下腰来连脚尖都碰不到。于是她下定决心减肥

每天早上,她都要像卡路里面唱的“每天早上第一句,先给自己打个气”一样喊上三声“我要减肥”,然后在楼下做瑜珈。老妈做起瑜珈很笨拙,她先把双手合拢,再把双手举到后背,不一会儿,只听“啊”的一声,老妈那天手也举不起来了。她在做“人肉板桥”时刚做第一个动作,就惨叫一声“啊哟!我的的腰闪到了!”老妈跑步时,才跑几步,就直喘气“累死我了,给我水,水!快一点儿!快!”感觉她快要渴坏了一样。我和老爸对老妈提议“还是换成节食吧!照你这样,一斤也减不下来。”老妈是那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虽然她已经很累了,但她不放弃,答应节食,这种精神多么值得人学习呀!

自从进行节食以后,老妈就不再吃那些油腻的食物了,每天只吃鸡蛋、牛奶、水果等,每天只吃两餐,效果非常好。一个月后,就减了十几斤。哈哈,这下老妈就不会说自己肥了。

老妈减肥成功后,她每天面带微笑,精神也好多了,她对未来生活更加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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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百年孤独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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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碌却又充实的学业后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在这个可以自主调节时间,不必为完成作业而忧心的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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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妈也脆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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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曾经我以为你是非常坚强的,在我年幼无知的时候,是您教我学会了走路,在我伤心时,是您用您那温柔的声音,哄我。可当我明白事理的时候,我在发现您是多么脆弱……

那天我作了平常您都不让我做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偷”。

早晨我背着书包高高兴兴的去学校。到位子上时,我突然就发现,我同桌买了一支笔,那支笔非常的新,而且也非常的好看。看着那只无比漂亮的笔我开始动我的小心思了。我问他借着用一下吧?不行他肯定不同意。可我真的是太喜欢那支笔了,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我自以为非常好的办法,那就是“偷”,可是这件事妈妈平常和我说我这样做是不对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当起了‘小偷’

那天当我拿到那支崭新的笔,心中的第一念头就是:不能让您发现,否则你会骂我。于是那天我放学回家一声不吭的就钻进了屋子。可是还是被您发现了。你生气的问说“这支笔是从哪来的!”我说“这支笔是我捡来的”“捡来的你在去给我捡一支,估计是你拿的吧!再说,如果那支真的是你捡的,那你就应该交给老师,让老师再帮忙找找这支笔的主人。你不应该叫他私自拿回来的,我再问你最后一次这支笔是哪来的?”在老妈的一个个问题之上,以及老妈的明确的思路,我终于缴械投降。“那个……那个笔是我偷来的”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暗骂自己蠢,拿了就拿了,大不了今天用一下,明天就给他送回去不,就行了吗?

果然妈妈在听完我这句话时,顿时火冒三丈“王灿灿,我平常跟你说的那些话你都忘了是吗?我多少次告诉你别人东西不能拿,那不是我们的,要想让你告诉我我会给你买的,你别看你现在拿的是一支笔,如果你现在就会拿别人的东西,那你以后将来会成什么样子啊!今天给我送回去快点!”

“那个妈我能不能明天再拿他?”

“不行!快点给我送回去!”

“好吧。”。说完我就去还笔。可当我回来时我傻了,妈妈你竟然在哭。那时我觉得我是那么的不应该,那么的坏,知道偷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还要干,而且还惹您生气了。而且我也明白了:妈妈您并不是超人,您也是很脆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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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糊涂老爸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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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放学基本都是爸爸接我回家的,一回到家后,爸爸开始做饭,我则去写作业,等爸爸把饭做好叫我吃饭,这已经是一个固定的规律了。

而那天却是我吃过的最糟糕的一顿晚饭,知道为什么吗?这呀,全怪我爸糊涂

当时回到家我非常饿,几乎都要眼冒金花了,我就从冰箱里取出一袋锅巴,边吃边写作业。还一直催促爸爸快点做饭,不断地说:“我都快饿死了。”爸爸胸有成竹地对我说:“爸做饭,你还不放心吗?”于是我就耐着性子等。五点整,五点一刻,五点半,爸爸终于把饭做好了,是西红柿鸡蛋面,我赶紧盛了一大碗吃了起来。可是,等等,这个面怎么一点味都没有呀?我皱起了之眉头。爸爸尝了尝说,他忘了放调料了。我气得怒斥爸爸,爸爸只是干笑。没办法,为了填饱肚子,我还是吃完了那碗没有一点味的面。

这就是我的糊涂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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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总也倒不了的老屋续写40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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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已经活了100多岁了,窗户早变成了黑窟窿,门也破了一个大洞,这时老屋想:是时候要倒下去了!说完,就要向旁边倒去。

这时,小老鼠在老屋门口对老屋说:“老屋,老屋,你先别倒,让我在这里住一夜好吗?我被一群虎斑猫追杀着。”老屋睁开自己的老花眼,说:“哦,原来是小老鼠啊!我就再站一晚上吧!”过了一天,小老鼠敲敲门,对老屋说:“再见了,老屋!”说完,它就走了。

是时候要倒下去了!老屋又要向旁边倒。“汪汪汪……”小狗伤心地说:“老屋,让我在这里住三十二天,好吗?我想生宝宝,可我没有一个可以安心生宝宝的地方!”“哦,原来是小狗呀!好吧,我过三十二天再倒下吧!”三十二天过去了,几只小狗从黑窟窿里爬出来了。“汪汪汪……”小狗摇着尾巴走了。

“是时候要倒下去了!”老屋又要向旁边倒了。这时,一个流浪汉走过来对老屋说:“老屋,你先别倒。我无家可归了,你让我在这里一直住下去,好吗?我会给你讲故事!”老屋说:“好吧,就等到我倒了为止吧!”

如今,老屋还在那儿一边晒太阳,一边听着流浪汉讲故事,开心地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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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粗心的老爸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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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抓到了刺猬,却剥不去刺。我粗心的毛病被我发现了,却无法纠正!害得我在众人面前出丑不说,就是给自己的害处也不少!

记得一个秋高气爽的早上,一想到已经放寒假,而且要回老家,我高兴得一蹦三尺。我和爸爸妈妈收好东西要回家时,我发现年货不见了,于是我问爸爸:“年货呢?”爸爸说:“哎呀,我忘拿了!”说罢,飞奔回楼上。

坐了一个小时车后,我肚子饿了,爸爸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把车开进了服务区。我拉着爸爸去买方便面,刚撕开了盖子,发现少了一包调料,爸爸没在乎,去接了热水,却没看见前面地上有香蕉皮,要不是我跑过去接着开水,爸爸的脸就会被烫坏了。

终于可以吃了!我翻动着面,却看到里面有个东西,拿出来一看,大声问爸爸:“为什么还有一包调料没放,还泡在汤里?”爸爸摸摸头,语塞了:“这个,这个……”

终于到了老家,爸爸把他的一颗假牙泡在杯子里,健身回来,他已经忘了此事。我看见他自言自语说:“这怎么有杯水?倒了吧。”说罢,他把杯里的水连同那颗假牙倒进了马桶。我大声说:“这是您放假牙的杯子啊!”他一愣,忽然想了起来,寻找过程就不说了,给他留点面子。

啊!亲爱的老爸,您快改改这粗心的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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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球迷老爸作文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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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想学做炒鸡蛋,爸爸很高兴,因为我开始学做饭了。

爸爸正在看球赛。我先把蛋打好,和上,然后放在锅里,开炒,我问爸爸:"要放多少油"爸爸连忙不停地喊:"加油,加油。"我不停地加上了很多油,我问:"可以了吗?"只听爸爸说:加油,加油,一定要加油。"我急急忙忙地加了很多油,只听爸爸说:汽油,汽油。"我不知道哪个是汽油,所以我乱放了一些,我看了看,黑黑的,已经糊了。我放在盘里拿给爸爸看,爸爸问:"这是什么。"我说:"蛋呀!。"爸爸又说:"怎么糊了。"我说:"你叫我加油呀!"我终于知道,原来,爸爸在喊电视里的球星加油。

"球迷"爸,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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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公家的“老三”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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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外公,发现家里又多了一个小成员——“三”!

你一定会问我:我家不是只有我和哥哥吗?但我家真的有这么一个“老三”!被视为掌上明珠的小鸟“老三”。

“老三”,它不是什么名鸟,只是一只白羽毛桔尖嘴和一双小红爪的鸟,但它来了后,我和哥哥的在家里的地位就下降了。外公爱把它爱得出神入化,比如说吧:一天,外公答应我和哥哥去街上玩儿,并说:“如果下雨了一定来接你俩!”结果刚一上街,便下起雨来了。我们找了个地儿躲雨,却等了许久还不见外公,我们只好冒雨冲回去,成了落汤鸡。我俩一到家就找外公,结果外公正给“老三”拌食,我们大叫:“外公!下雨了!”外公一脸疑惑地问“下雨了?”我们边说边想,外公总算关心起我们了。“对呀!”外公却大叫起来:“你俩咋早不说呢?“老三”还在阳台上呢!”

唉!说什么都是“老三”,老大和老二哪儿去了?嗯,再比如说:一次,外公带我们一起去城里游乐园,当然少不了“老三”。结果我们玩着玩着,外公又把咱们忘了,带着老三去公园了,还好离游乐园不远。

外公呀,您爱老三,老大老二也不反对,但您不能心中只有“老三”呀!我希望您多关心关心老大老二,不要一味的只爱“老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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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记忆中的老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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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那本饱经风霜的相册。目光掠过那一张张承载童年的光影记忆,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屋。

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泥路,慢慢来到田埂边。田埂上,那一个丝瓜棚如今已空空如也;那一课陪伴了我童年的桑树如今只剩下树根;那一棵枇杷树也因经不住害虫地侵袭,再也不结果子了。但那几树桃花依旧不变。

沿着泥路,走过田埂,再走几步就来到了老屋。屋前的花盆里栽着小葱、蒜苗,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花,也栽着我童年的记忆。走上布满青苔的石阶,推开木门,墙上挂着的原先的一把完整的蒲扇,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破损不堪。那一台清洗我童年因各种顽皮弄得肮脏不堪衣物的洗衣机依旧坚守在卫生间门旁。那一个摇篮也失去了它原本的作用,里面装满了早已穿不下的旧衣。抽屉里面那条狗链子仍躺在那儿,如今它的边缘已蔓延些许锈迹。那一双不再鲜艳的雨鞋,把我带回了曾经。那一次,我从床上醒来,发现屋里空无一人,外婆去买菜了,也许她估计我没这么早醒,爷爷去上班了。我找不到鞋子,就打着赤脚在地上走着,这时我看到了墙角的雨鞋,就像找到了救命稻草,麻利地套到脚上,一步一步地走到大门那等外婆回来……

如今眼前的这片废墟,曾经是我婴幼儿时的住处,曾经的许多美好都发生在这儿,曾经的一只橡皮鸭已经不知去向,玩具奶瓶也没了踪影……望着废墟上几株金灿灿的油菜花,它们在风中摇曳,就像我的童年在向我招手。

老屋记着我儿时的光阴,每当我看到这些老照片,那一幕幕回忆就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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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渐渐长大的我,慢慢老去的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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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我想喝冬瓜茶了!”“好,乖乖,等一下啊!”我坐在小桌上,浅笑,望着你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很是心安。

“乖乖,茶好了,有点儿烫,吹吹再喝。”你把一只古朴的紫砂茶盏轻轻放在我面前,坐在我的对面,满目欣喜,一脸期待。我捧起茶盏,清吮一口冬瓜茶,茶香的甘甜氤氲在唇齿间,荡漾开丝丝暖意,激起我心畔微波涟漪。不知不觉中,我似乎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段与你在一起的时光。

你是爱茶的,你总是种茶,采茶,沏茶,品茶,一刻也停不下来。你让我的童年岁月里,始终弥漫着悠然的茶香,沁人心脾。于是我每天也会看你松花煮酒,春水煎茶。

你总带我去家的后山采茶。“乖乖,快来瞧,一片山茶花呢!”你笑着,唤我,细碎的阳光洒在你乌亮的黑发上,熠熠生辉。我飞快的奔过去,钻进你怀中,你轻揉我的头,给我一把小剪刀,扶着我的手,“小心点儿,把剪刀拿稳了,慢慢来。”我的手跟着你的手慢慢移动着,“喀嚓”,茶叶应声而落。你让我自己试着采茶。我学着你的样子,一刀一刀,叶半清风,片片入盆。

采好了茶叶,你牵起我稚嫩的手,一高一低,携着夕阳下的影子,回家。

“乖乖,茶……不好喝吗?”我回过神来,摇摇头,“外婆,我们去采茶吧!”你竟喜笑颜开,“好,好,你等一下啊!”外婆一头钻进房间,心中似乎被幸福填满。

不知何时,我已经长得比外婆高了,可我深知,与其说我在渐渐长大,不如说你在慢慢老去,仔细端详你,你已白发满头,不复青春。夕阳下,仍是一高一低,我牵着你的手,慢慢向家走。

夕阳下的影子,映照着渐渐长大的我,也映照着,慢慢老去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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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懂你,渐老的母亲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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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你遇到了几个知心的人呢?一直陪伴着你,一直呵护着你。除了父母似乎没有别人了吧!父母的爱都是无私的爱,父母关心我们,呵护我们,陪伴我们。并且懂我们。即使我们不跟父母说出的小秘密,但父母却已猜出来了。因为父母是最懂我们的!什么都逃不过父母的心!

年幼

年幼时的我们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见到别家小孩嘴上吃的,手里玩的。都会跟父母撒娇。让父母也买给我们。那时的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那时的我们生活总是无忧无虑的。有父母的呵护,有父母的关心,成为父母心中的乖宝宝,娇宝贝。父母就很宠我门!

少年

年少时的我们还很懵懂,除了学习以为,就只有和好朋友,好闺蜜,或者是母亲陪着了。少年时的我们还是像一点小时候的样子。会粘着母亲,拉着母亲去这去那。看中了什么董事却不再说出来了。但母亲似乎知道了什么似的。就会问我们喜不喜欢,但一看表情,就全明白了。母亲为了我们,付出了太多的艰辛。我们何时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呢!

成熟

成熟后的我们没有年幼和少年时的幼稚,没有那时的无知。变得成长起来,也变得成熟起来。我们同样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但最终都不会逃过母亲大人的眼睛。母亲永远都是最懂我们的。懂我们的喜怒哀乐。成熟后的我们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自己想要什么。自己的目标是什么。都会有一个详细的计划,为了这个计划,努力的规划着,懂得去实现!

时间的流逝,我们的成长,渐的母亲。母亲原有一个好的肌肤,但为了我们,操碎了心。岁月曾留在母亲的脸上,一道道的皱纹,一道道的鱼尾。懂我们的永远是我们的母亲,可惜母亲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容颜。为了我们,悉心照顾,细心呵护。可信我们却还是不够优秀,但我们今后会一直陪伴着母亲,因为母亲需要呵护,需要我们照顾。需要我们去谈笑风生。母亲为了我们付出的太多,我们能都做的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努力,一直陪伴着母亲,永不离开!

世间还会有谁懂我们?可能就只有母亲最懂我们。母亲的关心是世界上最温暖的;母亲的呵护是世界上最慈爱的。懂我们的唯有母亲,我们就是母亲最好的礼物,永远陪伴着她,让她不感到孤独,给她以温暖,就像小时候母亲给我们一样的温暖。时光已不再,逝去已不再。母亲也逐渐变得苍老,但永陪你,永在一起。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们。您养育了我们,这份恩情我们不能忘记,也不会忘记!

懂你渐老的母亲,永远陪伴着你,永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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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可爱老爸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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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在我的心目中的形象一直是很高大的:我不会的题目他扫一眼就能搞定,我装不好的玩具他一出马立马解决,他还能带我游泳、轮滑、挑战过山车……可是某天我发现老爸原来也不是万能的,他也会有胆小和犯傻的时候。

“老婆,快来!”厨房里传来老爸的一声惨叫,吓得我和妈妈赶忙冲到厨房看个究竟。老爸指着墙上的一只小强对着我们说:有蟑螂!老妈憋住笑,取了两张餐巾纸,一把推开老爸:“走开,让我来!”只见啪的一下,老妈眼疾手快地就让小强升天了。等老爸回过神来,弱弱地为自己辩解道:“其实我本来是不怕的,你妈可以作证。主要是有回刚开灯,突然一只蟑螂从我脸上飞过……”

晚饭后,我们出门散步,回家的时候途经水果店。老妈利索地挑了几样水果后交给老爸去付钱,水果店老板一算正好102元。大概因为老妈平时老嫌弃老爸买东西不问价,为了显示自己也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于是老爸和水果店老板还起了价:“零头就给我们抹掉吧,102就算120好了!”听到这奇葩的还价方式,我和老妈在一旁已经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这个傻瓜老爸呦!

这就是我的可爱老爸,他的间歇性犯傻给我们家带来了很多欢乐。我爱我的可爱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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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请专心点,老爸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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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是我们家的司机。可是这个司机有时真让我有点担心,他开车总是不专心,老是一边开车一边转过头跟妈妈和我聊天。我跟妈妈不理他,他还一直唠叨个没完。

这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去老家看爷爷奶奶。一路上,爸爸就习惯性地说起话来。刚上车,他还有点注意,自顾自嘀咕了几句,就不说了,专注地看前面的路。但是不到半小时,爸爸大概觉得方向盘顺溜了,就开始往妈妈和我耳朵里“灌”话了,从同事说到朋友,从朋友说到明星……我和妈妈说他,让他看着点路,他也不听,满不在乎地,似乎越说越来劲,还不时转过头来。我不禁担心起来,老爸,你开车这么不专心,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啊。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幸好没有发生一点意外,我也渐渐放下心来。就在我们觉得快要胜利到达奶奶家时,一个拿着皮球的小男孩闯进了我的视线。男孩拿着皮球从那边蹦蹦跳跳跑过来,离我们车子只有七八米远了,爸爸还转着头向着妈妈唠叨呢。我大声喊:“停车!爸爸!停车!”爸爸这才看见车前的小男孩,及时刹住了车,还好当时汽车速度不是很快,避免了一场事故。

奶奶家到了,我们还是有点心神不定。尤其是我,心儿怦怦直跳,在这个道路情况十分忙碌复杂的时代,多少交通事故是因为司机不经意间就发生的。老爸啊老爸,你怎么就不长点记性呢,开车时专心点,少唠叨几句?请专心点,我的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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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老屋旧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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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哐……,嗞……嗒嗒……”我家西边的工地开工了,要造一个新的小区。工人们身着蓝色的工作服,在脚手架上忙碌着。我的记忆也像一块石子砸进了池塘般散开。

那正是二年级暑假,爷爷奶奶想造把旧猪圈拆掉重新造两间储物间。说干就干,买好了砖头,沙子,水泥……备好了榔头,砌刀……造房子行动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要造新房子得先拆掉旧的。我叫上几个小伙伴来帮忙,其中趣事可多啦!瞧,那个邻居大哥哥,蹲在一堵土墙旁,屏息凝视。我们看着都笑得人仰马翻。只听得“哈……”一声吼,大哥哥飞起一脚,一下就把那堵破烂不堪的土墙给踢倒了。我们连声叫好。接下来该我出手了,我选中一堵被拆得差不多的砖头墙。“嗯……喝……”我双手直扑墙壁,脚蹬得尘土飞扬。“加油!加油!”那墙支撑不住身子歪歪斜斜了,我再一用劲。“哗……”那堵墙应声而倒。就这样连拆带玩,半天就拆了一间小土房,我望着自己的杰作,开心极了。奶奶更是连声叫好。

房子拆掉之后,有些旧砖头还能利用的。休息时我也闲不住,戴好手套,拿着榔头把旧砖头外面的石灰敲掉。这可是个技术活,轻了,石灰不掉下来,重了砖头敲碎了。有时还会打到动物的窝,有些小虫子就爬出来了。甚至还打到一条蜈蚣呢!吓得我拿起砖头,一边砸一边向后退。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内疚:毁了它的家还砸死它,这是何等残忍啊!

又是新的一天了,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改造房子了。我一大早起来,就和爷爷奶奶忙起来了。爷爷搅拌水泥,奶奶混沙子,我在旁边听令。爷爷说要加水,我马上扲起水桶“哗”地倒下去。拌好水泥沙子之后,爷爷就开始砌墙了。只见他一手拿砌刀,一手拿砖头,每块砖头上都盖一层水泥,然后再放上另外一块砖头,压一下,再用砌刀平平整整地拍一遍。我在旁边帮爷爷递砖头,奶奶也在忙着搅拌沙泥。

我们三个人忙了将近一个星期,终于把储物间盖好了。可就在上周,爷爷打电话来说,家确定要拆迁了。不知怎么的,心中无限留恋,这片抛洒过泪与汗的土地,怎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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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老爸小传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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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欣怡

爸名叫江遗志,1976年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的一个村子里,他脾气时而温和,时而严肃。对于我的学习和成长,也非常关心。

虽然老爸已四十多岁,却还是年轻气盛,银发黑发挤满一头,我说他是“黑白相间——新时代的奶牛”,他不怒也不恼火,还说“我们家天天能喝牛奶了”。

老爸的精神很好,眼珠黑黑的,炯炯有神,像似一匹黑马,勇往向前。由于老爸以前字写得不好,怕我和弟弟写出来的字也跟他一样乱七八糟,像蚂蚁一样挤在一团,所以我和弟弟从小就被认真写字的严肃气息围绕着。

我从小以来,老爸对我成绩非常关心,也因为如此会适时地提一些建议和意见,这会使我养成做事有自己的主见和思考能力。在作文方面也是非常关心的。可是老爸在这方面也不怎么突出,他说自己只会“记流水账”,爸爸常常为我感到无奈,因为我并不喜欢写作文,但是老爸用温暖的话语不断地鼓励着我,给了我继续前进的动力。

这就是我的老爸,它的优点还有很多,再此不一一介绍了,总而言之,我爱老爸,老爸也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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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孤独的高中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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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之中窥得天光

十九世纪英国伟大科学家赫胥黎说过:“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从浅层次上来看“孤独”与“伟大、独特精神”似乎并未有何关联,但无论从社会层面,还是从个人角度,这都会是一个必然的结论。

那些所谓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他们往往拥有着比之他们所处时代的思想更加先进的思想。况周颐也曾说过:“吾听风雨,吾览江山,常觉风雨江山外有万不得已者在。”那些在将来突破性的甚至于会使世界走入一个新世界的思想,常常因有悖于当代思想而不容于世。所以,我认为,他们喜欢孤独的一部分原因是无人理解而被迫喜欢孤独的。毕竟孤独的世界里,没有人反对自己,而他们面对孤独,也不会焦躁不安,而是顺应他们的本心,在人群之中逆流而行,背负着孤独的思想,绝不会背弃自心而顺应大流。

因思想独特而造就了与社会的隔阂,不得不孤独,而顺应孤独是那些伟大的人们的伟大之处。而且,在个人的角度来说,他本身也需要孤独去思考。

我们都知道,人类之所以伟大,之所以与万物不同,是因为人类拥有思考的能力。那么,在什么情境下能够更好地进行思考呢?毋庸置疑,是孤身一人无人打扰之时。孤身一人静心思考,思维才会得以沉淀,精粹才得以提取,才会产生那些有前瞻性的独特精神。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之所以喜欢孤独,是因为只有孤独这个前置条件,他们自身的伟大和独特精神才得以造就。在孤独之中,他们由衷地感受到了自我的升华;在孤独之中,他们更加肯定自我;在孤独之中,他们坚定地迈向了与众不同的先河之路。因为孤独的状态,他们才存于世人的视线之中,而拥有了伟大的地位。

然而,他们也并不会去刻意寻找孤独,因为人本是一种群居动物。仅仅喜欢孤独是不够的,他们的伟大在于敢于现身于俗世。所以,喜欢孤独只是在某些时段的,且这个孤独是思考时间,而非呆坐无言、无思无想的。他们除却在孤独之外,亦大声说出自己的思考,使得历史的巨轮向前滚动。

他们喜欢孤独,因世人无法理解而偏安一隅;他们喜欢孤独,因孤独的环境能够创造独特的自己。他们喜欢孤独,但绝不止步于孤独,而是将孤独之中所得推向诸生。

于孤独之中窥得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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