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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推荐2篇 作文三年级最新20篇

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读一本好书,让人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推荐2篇 作文三年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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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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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一本观察昆虫的日记,里面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爱咬的螽斯、会杂技的蜣螂等等许多观察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会杂技的蜣螂。

会杂技的蜣螂主要讲蜣螂用牙齿收集食物,把收集到的食物堆成一堆,自己爬到食物上面,用后腿不断搓动,搓成一个小圆球。再用后腿牢牢抓住圆球,头俯向下面,屁股翘上来,前脚蹬地向后倒退着走,就像杂技演员表演一样。它把卵放在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里,蜣螂出生了就把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吃掉,爬出来。

我感受到作者法布尔先生观察的很认真,很细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生命,都要细心的留意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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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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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作者是鲁迅,在上个学期中我们深度了解了他。《朝花夕拾》并没有满篇的好词佳句,却能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

一个以笔为武器,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鲁迅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形象,鲁迅用不同方式写出了人物的性格。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儿时的鲁迅拥有一颗丰富而且向往美好的心灵正而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让故事变得僵硬。以致与许多年后当鲁迅回忆起童年在故乡的有趣的事和童年玩耍的地方,哪怕是其中的一件不起眼的小树,不起眼的小草,或是一颗不起眼的树,都在鲁迅的童年中依旧充满了深深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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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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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水浒传》有感暑假期间,我读了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

看完后,我脑子里只有两个挥之不去的字——忠、义。忠这一字包涵太多太多。像梁山泊的一百零八条好汉,哪一个不是对自己的国家,对梁山泊忠心耿耿;就说宋江吧,他面对种.种诱惑与威逼却还是对自己的国家,死心塌地,毫无怨言的效力。梁山泊的好汉们被招安去征辽,结果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到最后只剩下了二十七名好汉,宋江那为了国家而牺牲兄弟的精神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林冲本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却被奸臣高俅给栽赃嫁祸,结果被刺配沧州,还被派去看守草料场,真是大材小用。最后只好投奔梁山泊,可林冲却并没有因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而想要坐上第一把交椅,而是对宋江、梁山泊衷心耿耿。这种能屈能伸的精神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但光做到忠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能做到忠义兼备,那才是真好汉,真英雄。义字同样也包涵了太多。《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条好汉个个都是为了自己的兄弟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不是能够轻易做到的。义,也可以说为正义。古往今来,有多少的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他们不是不怕死,而是为了正义可以牺牲自己;为了正义去帮助别人,惩恶扬善。所以,要想成为一名真好汉,真英雄,就必须做到忠义兼备。《水浒传》中的很多故事也让我记忆犹新,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要属“武松醉打蒋门神”了。

话说武松被派到孟州的牢房里,每天都有人送来好酒好菜,使武松很疑惑。最后才知道在快活林开店的施恩想求他一事。原来,近日从东洲来了一个张团练,带了一个人叫蒋忠,人称蒋门神。这人抢了他的生计,还打伤了他,就想请武松帮他出口恶气。武松得知后,二话不说便答应了,并且要求在路过的十二三家酒家每家都喝三碗酒。武松喝到了快活林,接着又喝了十来碗,便已醉了七分,但他却装作十分。他先在酒家闹事,待蒋门神赶到,又故意在他眼前挥了两下拳头才走,想激怒蒋门神。

果然,蒋门神大怒,追了上来,没料到却被武松飞起一脚踢中小腹。蒋门神双手按着小腹,蹲了下去,武松又飞起一脚,踢在蒋门神额角上,他便向后倒去。武松又乘胜追击,对蒋门神一顿猛打,打得蒋门神连声求饶。最后武松逼得蒋门神离开了快活林和孟州。让我们铭记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名字,铭记他们的精神,铭记他们的故事,让他们的一切永存于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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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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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就在昨天我把它看完了。

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北宋末年以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的叙说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形象。比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形象。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是朝廷眼中的“强盗”,但是他们劫富济贫,志存高远,他们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为百姓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为国家惩治贪官污吏。他们用生命来书写“义”,即使需要搭上生命也无妨。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看并且耐人寻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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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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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到了名着推荐的时间。今天林老师要向同学们推荐的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4岁丧父,10岁丧母,他只上过2年学,完全靠自己努力学习奋斗成为了苏联伟大的文学家,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这套三部曲的第一部,讲述的是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脾气暴躁的、日渐破落的小染坊主外公外婆生活的童年时光。

《童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辽沙,它的主要内容是讲可怜的阿廖沙三岁就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这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阿廖沙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阿廖沙,使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阿廖沙的舅舅们为了争夺财产,抛弃亲情,性情暴躁、乖戾、贪财、自私……

他们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阿廖沙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只有他的母亲和外祖母疼爱他。可他的母亲在他十一岁时也去世了……

后来阿辽沙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深的友谊。可是,好景不长,可怜的“小茨冈”被两个凶狠的舅舅害死了。阿辽沙就这样失去了最知心的好朋友。

几年后,最疼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么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

这本书不仅有严谨的艺术结构,也有出色的人物形象的塑造。《童年》中高尔基成功地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塑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残酷自私、阴险暴躁的外公、贪图钱财的舅舅、冷漠无情的母亲、善良慈祥的外婆、快乐能干的茨冈、勤劳能干的老匠人格里戈里、快活可爱的保姆叶夫根尼亚。这些人物的塑造中,外婆、外公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外婆的形象是俄国文学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妇女形象之一,她是伟大母亲的象征,也是俄国苦难生活的象征。她喜欢唱歌、讲故事、跳舞。她慈爱、善良、刚强,在十分嘈杂和混乱的情况下,也能把人们吸引到她的周围,为艰苦窒息的生活增添了一份欢乐的情调。

书中高尔基通过她的外貌描写、语言、行动以及引用大量民间歌谣、童话、故事等各种形式对其形象进行全方面刻画。很值得同学们一看,所以林老师要向同学们推荐,希望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走进《童年》这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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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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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只是没了昨天灿烂的阳光。

福贵拿起陌生的锄头走进了他仆人工作的地里,他实在没想到,丢掉了地主的光环,竟不堪到如此狼狈,他不得不接受要用汗水来养活自己的现实。坐在温暖的田野上,他不禁感到欣慰,还有娘、妻子、儿女在身旁。

我在田野里疯狂地奔跑着,“我要上学……“几乎村里的所有人都听见了,包括田野里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恨他们,为什么我的伙伴们可以进入学堂认字、学曲,而独留我守护这片寂静的田野;为什么村里人没提到我都摇头叹气;为什么只有蛐蛐才是我最好的伙伴……,身影颤了颤,我背上了书包……

为了给妻子治好病,福贵拿出了所有积蓄到集市请郎中,他满以为能够请回活菩萨治好妻子,然而这一去,便是五年的分离,他被拉入部队当上了炮兵,在死亡的鬼门关游荡了五年,五年的相思在重逢时化作了一滴滴滚烫的热泪,母亲已离他而去,然而亲人的离别才刚刚开始,他告诉自己要好好活着

我考上了市内的一所重点中学,但并没有把通知书交给父亲,母亲仍在床上左呕右吐,我沉痛地含着泪水在黑暗的角落里点燃了通知书,打算编个没考上的理由来永远陪伴他们,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现在好好活着,可是,父亲的警觉还是让我背上了书包。站在山头,与忙碌的身影作别,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未来好好活着。

命运的毒手仍在向他伸进,儿子因被“黑“过多,哑女因难产,妻子因患软骨病都相继死在同一家医院的黑屋子里,世间的种.种不幸似乎都发生在他身上,他也似乎因此崩溃而死,可他并没有,已到暮年的他,很满足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告诉自己,与其回忆伤痛、抱怨命运,不如乐观向前,就当做老天对我前半辈子的罪孽的惩罚吧

每当月圆之夜,身处异乡的我都会在校园的操场上仰望星空,我知道,在明亮的星空那边,月夜下仍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

看完《活着》,我泪流了一晚上,我不禁将福贵悲惨的一生与我穷苦的童年联系在一起,不是为了比谁更不幸,而是在告诉自己,一生会充满着不幸,命运会充满着不公,就像花儿会遭遇冷霜,麦苗会遭受虫害,尽管自己处在命运的边界,我也要像福贵一样,看淡世间给你做出的安排,路在自己的脚下,好好的活着。

活着,不只是在为自己活着,还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想终有一天,他们不会再弯着腰忙碌,他们会看见星空中明亮的月光。

活着,不只是为自己活着,我的子女将来也会背上书包,拥有快乐美好的童年。

活着,不能平淡的活着,而要精彩的活下去。

福贵牵着黄牛在灿烂的残阳里,渐渐远去……

我背着沉甸甸的希望,迈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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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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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在梦境中变成了小人,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动物,它们有名字、会说人话。在这些动物身上发生了很多怪异和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些事情听起来有时候很残忍,比方说:“王后总是在打球的时候说,砍掉他的头。”有时候听起来有很可笑,比方说:“用红鹤当球棒,用刺猬当球。”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坚强、机智、勇敢、果断、善良的女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是个富有想象力的人,他其实是个数学家,却因为幻想小说出了名,他讲的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有时候像不易理解的散文,有时候像情节紧密的小说。我也是个爱幻想的男孩,但要像他一样多看书、多写作,才能像他一样写出奇妙、有趣儿的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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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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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是我暑假里读的一套书,这一套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塔顶上的猫》。

这本书说的是在翠湖公园中,有一座汉白玉塔。在一年春天,伴着第一缕春风 ,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了在塔顶。笑猫的目光跟着流云来到了塔顶,他喜欢上了虎皮猫。但是这也惹怒了一群出身名门的猫儿们,他们上不去的地方——汉白玉塔,绝对不允许别的猫上去!他们开始向虎皮猫攻击、咒骂、愤怒的游行……而那只虎皮猫一无所知,这一切让老鼠乐翻了天,在一次意外中,虎皮猫被箭射伤了,笑猫把她送进了医院,当她得知这一切后,她的心凉了,不知不觉的消失了……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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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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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虽然肢体还没被年月铸成必须的格局,可是已经像个成人了――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貌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我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能够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我笑了。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剩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异常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不甚注意他的模样,他爱自我的脸正如同他爱自我的身体,都那么结实硬棒;他把脸仿佛算在四肢之内,只要硬棒就好。是的,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像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

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他有自我的打算,有些心眼,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我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像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祥子是乡下人,口齿没有城里人那么灵便;设若口齿灵利是出于天才,他天生来的不愿多说话,所以也不愿学着城里人的贫嘴恶舌。他的事他明白,不喜欢和别人讨论。因为嘴常闲着,所以他有工夫去思想,他的眼仿佛是老看着自我的心。只要他的主意打定,他便随着心中所开开的那条路儿走;假若走不通的话,他能一两天不出一声,咬着牙,好似咬着自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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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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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口气买下了宋代大儒朱熹之《四书集注》、钱穆老先生的《论语新解》和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准备要好好的读读《论语》。不是为了其他的,以前南怀瑾老先生的《论语别裁》和于丹大姐《论语心得》也都读过,只是想了解得更深入、更系统些。

记得梁启超老先生在讲到读国史典籍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善于做学案,学案的浅层次就是读书笔记,所以便欣然从之,既算是对学问的一种自我领悟,也是对坚持的一种自我历练。我人生第一本真正好处上的读书笔记正式开始(颇有些感叹为时已晚,自愧啊)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上学以来,我们就一向朗诵着,但是我们很多同学往往只记住了前两句,而把最精髓的一句给落下了,这句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能够说,此段既有学习方法的阐述,又有学习态度的思考,更有学术境界的提炼,切不可肤浅析之。

从学习方法言,学习务必“时习”,即“当日复日,时复时,年复年”,反复不已,老而不倦,个性是此中之“习”,不能简单理解为温习,其还有“演习”之意,因为孔子个性要求所学务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密切结合,即学习务必与实践相结合,不能是空洞的理论、说教。

从学习态度言,一为“说”“乐”,即务必对学习感兴趣,学为乐,在学习中感觉到快乐,把学习读书当做是一件快乐之事,有兴趣才能有所成,有所成才能“有朋自远方来”,钱穆老先生就说:“学者惟当牢守学而时习之初境,斯可有远方朋友来之乐。”二为“不愠”,即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扬名天下,让人“知”,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成为谋生手段,而是为了成为“君子”,何为“君子”,乃成德之名。

从学习重要性言,朱熹老夫子在其《四书集注》中有云:此为书之首篇,故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而首篇之第一段,也是全书的第一段就将学习之要,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孔子一生重教,孔子之教又重在学,孔子教人以学,又重在学为人之道。列此为篇首,实有深义。

从学习境界言,在此余颇同钱穆老先生言,其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不知而不愠,达于最高境界。”解之,“朋”之义,不仅仅仅是指“朋友”,更多所指"“求学者”或“弟子”;“不知”之义,乃指学日进,道行越深,至于别人已不能领会,就像孔子自己所言:“知我者其天乎。”此段实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

由此所感,《论语》的确博大精神,半部《论语》治天下在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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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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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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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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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老舍《骆驼祥子》里的主要人物。骆驼则是动物界中最吃苦耐劳的动物。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个车夫的命运应是美好幸福的,可这老舍怎么这么心狠,将他写得那么悲惨?

我相信刚读完这本书的人,都有这种心里,怪老舍心狠,抱怨祥子不公。可后来我发现,还是我错了,老舍只不过真实的写但是的社会而已。

至于为什么这么悲,我归纳了以下几点:

1.职业原因。

人力车夫,是什么?做这个职业的人当时跟牛马一样。永无出头之日,可以对比一下:祥子刚进城,咬牙苦干了3年才凑足了100块钱,而那是中上层人士的一套西服或旗袍就得七八十元!再说骆驼,在火车汽车还没有传入中国时,身价可是个大元宝,可传入中国后,仅35元就是3匹。这还不够惨,那时,人们竟把它们赶到饭馆里!细想一下,现在的社会也一样对待动物。就说狗把。它可为我们看家护院了好久。是个“功臣”,可有的人竟要将它们剥皮吃肉。人们常常在口头上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可我们对我们的朋友做了什么?像以前人们对待骆驼,人们怎么会被称为高级动物,连个尊重也没有。

2.自身的心理原因

他身体结实健壮,没什么模样,但是人长的精神。他原来不怕吃苦,有自己的理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出生在那个黑暗的世道上,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屈求全的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铁打的人也会变得软弱,在坚强的心也会变得粉碎。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刺头儿”。他那颗早就活跃冲完希望的心早就死了。对!他是在报复,他恨那个社会,恨那个社会上的人。

结尾时老舍说他成了行尸走肉,这一点也不夸张,祥子的一生令人可怜惋惜,也给人启迪:坚持自己的信念很难,祥子就是个反例,但也只有坚持住了才能看到光明。

3.社会的黑暗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一点了。先说第一次买车,祥子还没过上幸福的日子就被匪兵拉走了,车也就没了。这还是军队的样子的么,随便的抢夺人民财产,鱼肉百姓!

再说虎妞难产,书上写到“医生来一趟是十块钱,只是看看,并不管接生,接生是二十块钱。要是难产的话,得到医院去,那就得几十块了”。我真是越看越气,这还是叫做医生么。一块钱在当时可使一家三口过上几个星期了,光看看就得十块,你是看病还是宰人啊!太气人了。还是医生呢!我看跟屠夫没两样,只不过一个杀人,一个杀猪的。

再说小福子。她原来是个美丽,年轻,要强,勤俭的姑娘。她与祥子之间有一段纯真的感情,她的父亲竟然以一两百元的价钱将她卖给一个军官,又遭遗弃,最后沦为暗娼,冤死在白房子里。她的遭遇令人气愤!她的父亲根本不是个人,卖女儿,和人贩子差不多。自己不干活酗酒,最后让女儿成为暗娼,你还有无脸面?

在那个吃人的社会中对祥子的应是曹先生了。他自居社会主义者,同时也是个唯美主义者。他是祥子的雇主中,真正将祥子当人看的,处处关心他。还在精神上鼓励祥子积极生活。就连最后祥子成“刺头儿”想改过自新,他也给他机会。

总之《骆驼祥子》是通过描写正直好强的青年车夫祥子由希望,受挫,挣扎到绝望最终堕落成城市垃圾的悲惨遭遇。揭露了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表达了老舍对劳动者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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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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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

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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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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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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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骆驼祥子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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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之前就读过一次,时间有点久,当初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印象比较深刻,所以又看了一遍,这次看的和之前看的,所理解的东西更深刻,更能提升自己的见解。

这是近代史的一部写实小说,残忍揭示了旧中国城市社会的黑暗丑陋。你会想起七十年代的知青,即使是四五十年的差距,同是对个人奋斗理想的追求,最终却被时代的手狠狠地摔在地上。就像书中所说: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读这本书我们不的不说书中的的一个人物,就是祥子。祥子以拉车为业,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拉上自己的车。第一次攒下钱买了车,被当兵的连车带人捉了去。第二次虎妞给他买了车,虎妞难产死了,把车卖了。从那之后,祥子再也没能拉上自己的车。祥子不断的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车被大兵拉跑,钱被侦探骗走,每一个坎儿他都不能顺顺利利的过去。祥子缺乏思考的能力。他可怜,也可悲;他是很多很多在底层挣扎的人海中的一滴水,还有很多这样的水滴。

祥子是中国封建社会下底层劳动者的真实写照,通过这样一个淳朴的农民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辛苦和黑暗,反映的当时人民的生活的苦急,当时的社会的落后,制度不完善,导致社会的悲凉和心酸。春衫短,人情薄,惨淡的旧中国,理想的种子在贫瘠的土地里够不上发芽的云端处,沙漠里长不出牡丹,这就是那时人民的生活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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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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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 有。她说,“”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杀。他的尸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 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投河。他笔下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的命运让人心酸,而他自己以为即将到来的美好社会却毁了曾经的愿 望。

他心里有一个小小世界,装着自己的理想。然而他的理想太纯粹,与那个正在萌发躁动的国家的步伐不合。也许这就是旧式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关系—— 矛盾,徘徊,恐慌,却又心怀希望。他们以为新时代终于到来了,终于不必再在战火纷飞的夹缝中偷生。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自由地、无拘束地写作了,所以他们愿意 歌颂新生活,让往事变成革命的炮灰吧?? 然而革命却远不止是三大战役打下南京一路把国民党赶到台湾就算了事。正如思想无法被改造,文化也是无法被革命的。它深植于个体和群体的人精神 和物质两个层面,烧杀抢砸的红卫兵根本无法摆脱社会对他们的影响——过去的那个社会和现在的时代。过去的时代教会他们温良恭简让,而现在的时代鼓动他们起 来造反。有时候我看一些并不主流的记录片和书,所幸其中许多角度都相当客观冷静。那是个陌生的时代,许多事情在今天看来根本无法理解——也许正是因为这样 我一直对俄国zheng府有些讨厌——然而它们真实地发生了。一次读完一本书我想,作一个不厚道的比较,德国的纳粹当时也是由青年人的狂热开始,他们的行为可以将 人类文明毁灭重新倒退到奴隶时代,所有的人都为最高贵的雅利安人种服务,为他们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流血。而他们可以毁灭任何他们认为是不适合的东西——文 明,人种,良知。我们中国当时有多少青年人?加起来一定有德国意大利纳粹兵的好几倍。当时的那个口号,赤遍地球,解放全人类——再进一步,就是自高自大导 致的暴力和极权。那么我们——他们——与纳粹又有什么两样?

老舍的儿子舒乙后来写,自杀前的一天他把儿子、女儿找来说:欧洲历史上的“文化革命”,实际上,对文化和文物的破坏都是极为严重的。我不会把 小瓶小罐和字画收起来,它们不是革命的对象;我本人也不是革命的对象。破“四旧”,斗这砸那,是谁给这些孩子这么大的权力?他说:又要死人啦,特别是烈性 的人和清白的人。说到这里,他说了两个在前几次运动中由于不堪污辱而一头扎进什刹海的例子。

那是知识分子对文化革命最基本最初始的态度。每个人听到都会这样子想,但又有多少人如冯友兰、郭沫若等转而吹捧“”。我们无权指责他们的态 度,那是一场政治风暴,或者说远超越了政治的含义,上升到了普通生活中。文化本是与政治相异的,而政治又是文化的基础之一。文化为具体的社会具体的意识形 态服务,于是它们扭曲成了郭沫若晚年恶心的打油诗和吹捧着自以为不需要吃饭就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的酸文人们。老舍作了一个最符合传统道德的选择。从太史公的 时代人们就明白受辱是要去死的,你不死一定是有别的企图。 如今只见指责当年暴行的人,那么施暴者又在哪里?我无法理解,因为我是九零后,代表人物是脑残的杀犸特家族等等。与长者议论,那些在“”晚期 出生的人,我说,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发生了吧?你知道,思想一旦解放了,倒行逆施就很难了;况且如今的世界你想封闭消息也不太可能。他们说不出原因, 只是说,都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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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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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伤心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起,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打天下,不应该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起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起,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马上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不过,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但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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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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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陪伴了我五年的书籍。脑袋扁圆,穿着马甲,一头乱发的儿子,这就是父子两个的形象。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漫画故事。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作者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我喜欢这对父子的幽默以及他们的乐观,真诚和乐于助人 。

书中父子浓浓的亲情,让我感动。在《父子情深》中,父亲为了哄儿子睡着,使尽了浑身的招数,又是陪着推小车,又是陪着踩高跷,呵呵,最后他们都累了,一起睡在了儿子的小床中……《小出逃者》中,儿子因为打破了玻璃,让父亲很生气,他一赌气跑出去了,晚上8点了,看到儿子还没有回来,爸爸心急如焚的出去寻找,因为没有找到,很失望的准备进家门时,又被皮球击中,虽然儿子还是犯错了,爸爸还是惊喜的抱住了儿子……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也很爱我。据说在我小时候,他也是经常为了哄我睡觉,累的自己和我都睡着了……哈哈。当然我犯错的时候,他也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不过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原来我们也是现实版的“父与女”。

书中父子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欣赏。《新镜子》中,爸爸砸了很多的钉子,都是钉不好,最后终于把新镜子订上了,可以得像演杂技一样照镜子,不过,他们还是那么的高兴。《因祸得福》中,父子两个在冰面溜冰,掉到了冰窟窿中,但是他们竟然抓到了两条鱼……《天降烤鸭》,虽然烤鸭“飞了”,但是因为帮助了的贫穷的一家人,他两个比自己吃了还开心。

喜欢《父与子》,不仅让我哈哈笑,还让懂得,生活的美好源于爱心和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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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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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它同时也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在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我被书中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搞糊涂了,根本不解其义,而且我觉得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零好几个月的雨,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

孤独是非常可怕的。在拉丁美洲广袤的土地上,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通过查阅相关的历史知识,我了解到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这应该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吧。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他们见证了历史的风起云涌,又都不得不渐渐地老去。第四代成员阿卡迪奥第二(第三代成员阿卡迪奥与人私通所生)曾亲眼目睹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翻译完后的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贡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不同的人对于孤独会有不同的定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揭示了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和出路的,只能处于贫穷、愚昧和黑暗之中。在现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呢?尽管明知这种孤独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只能选择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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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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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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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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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世界著名的连环漫画集。这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好书,希望会赢得大家的喜爱。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 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是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 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 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 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 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 《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 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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