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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推荐2篇 作文三年级(推荐20篇)

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读一本好书,让人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推荐2篇 作文三年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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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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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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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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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看了《格列佛游记》的第二部,格列佛来到了巨人国,他跑到了一片草原,一个巨人国的奴隶来了,他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了他放到了国王的面前,王后看到了他很喜欢他,并派仆人给他做了一件衣服,还给他教了这个国家的语言。仆人每天都带他出去散步,有一次仆人对他说:“今天我不在家,你不用出去散步了。”而格列佛虽然在巨人国衣食无忧,可还是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所以他没有听仆人的话自己跑了出来,没想到掉到了大海里。幸好有一个他们国家的船长把他救了上来,他送给船长一颗巨人国的大牙齿,船长带他回到了他的祖国,他的家人都很开心地迎接他,但他的妻子再也不想让他出去旅行了。

可是格列佛还是想继续冒险,开始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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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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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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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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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傅雷家书》,我有着满满的感动、感慨,收获颇多。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一封又一封的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同时,也表达了傅雷在做人做事方面的价值观,是我们年轻人提高自我修养的优秀读物。

读着这本书,我感触最深的是书信中流露出的细腻而深刻的爱子之情。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对儿女之爱,自然而又沉甸甸。在一封信中,傅雷这样表达他对孩子的思念之深:“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

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段话表达出的感情真切、自然,读到人的心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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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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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安徒生所篇写的,他的这篇《皇帝新装》,顾名思义就是说衣服,但在安徒生笔中的衣服却有大有文章,是怎样回事呢?那么就让我们一齐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吧!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皇帝请了两个人给他做衣服,这两个人表面上做衣服,实际是骗取金钱,什么衣服能够测量愚蠢,都是一派胡言,许多人都不甘是蠢,几乎都捂住良心说谎话。唯独到最后,一个小孩子大胆的站出来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个一眼就能够看穿的骗局,竟令皇帝,甚至广大百性几乎人人背着良心说谎,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然而,却被一个天真的小孩子说出了真相:“我看见了王帝没穿衣服。”这代表小孩子就是愚蠢吗?不,这孩子聪明极了,王帝是没穿衣服。那么,就是说大臣们都是愚蠢的吗?其实,他们都明白真相只是怕说出来,就把自我的良心给蒙蔽了。是啊,谁会认自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呢!

此时,我想起哥哥留下的一句话:做人别自欺欺人,凡是实事求是。

自欺欺人好熟悉的字眼,不是吗?同学们考试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回家没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就悄悄地抄别人的、传字条,就是因为抄答案就取得个优异的成绩,而不用让老师罚留堂而暗喜。其实,你在欺骗自我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如自我实实在在考回来更有好处,至少你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你自我,对得起信任你的人。

试问,天下间有谁会喜欢那些“骗子”结伴为伍。其实,一种行为改变一生命运,任何人都是自我幸福的工匠,别做自欺欺人的人,让自我幸福点。

点评:从国王和大臣的愚昧中,明白了不要自欺欺人的道理,并能联系到自我的生活实际来论述,分析得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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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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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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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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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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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王恺艺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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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号是一辆时速在每小时五百千米的汽车。它车身庞大,是一辆有防卫武器、自动驾驶仪等高科技物品的现代化汽车。

幻影号来地球的目的是为了它的主人——皮皮鲁,驾驶他去阻止人们使用生化武器、将石油倾入大海、使油井起火……

那皮皮鲁是怎样当上幻影号主人的呢?那可就要从头说起了。有一次,幻影号过生日,他的朋友送给他一匹彩色陶瓷马。皮皮鲁一不小心把它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了,结果陶瓷马活了。它还教皮皮鲁怎样把它变成幻影号。

在皮皮鲁周游世界时,幻影号才告诉他自己来地球的真正目的。

皮皮鲁驾驶的幻影号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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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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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向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个性幸福、快乐。每一天有漂亮的衣裳穿,之后,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继母赶她到厨房里,小姑娘天不亮就起床,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还要忍受两个姐姐对她的冷漠和侮辱,看起来可怜极了……

之后,灰姑娘遇上了王子,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中最美丽的是灰姑娘。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外表美丽不是正真的美丽,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最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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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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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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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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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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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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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叶圣陶写的一个故事集,里面有一个跟书名同名的故事。>is a set of stories written by Ye Shengtao, which contains a story with the same name as the title.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系列稻草人在夜晚发生的事情,稻草人的主人是个老寡妇,丈夫死后,刚还清葬费,儿子也死了。

这些事情讲述了稻草人是非常爱他的主人,以及虫子是如何可恶,当地封建社会是多么凄惨。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古时候,那些富人、地主,凭着自己的财富,勾结当地的县官,来欺负那些没钱的百姓们,还有些人,由于生活条件不够好,就去赌钱,赌输了,就卖妻卖子。

这个故事同时也告诉我们:以前的生活那么惨,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此幸福,为何不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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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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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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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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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不能一天不看,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一句古代的名言,说的是读书就可以增长或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

现在,我看完了一本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写下我的读后感。

《西游记》大家大多数应该都知道,里面主要说的内容是唐僧要去西天取经,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个徒弟,还有一只白龙马。如果要取到经,就要越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在中途有很多想吃唐僧肉的妖精,可都被三个徒弟打败了。最终,唐僧终于取到了经。

我觉得他们四人很勇敢,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而是勇敢地去打、去追。还觉得他们四人很机智,每次唐僧都差点被妖精们煮来吃掉了,幸好有孙悟空及时来到,令读者感到有一种有惊无险的刺激感,觉得这本书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

我想,弟弟有的时候连自己一个人睡都不敢,胆小如鼠。每当我要嫌弃弟弟胆小如鼠的性格时,他却在我最害怕的东西——蟑螂出现时勇敢地把它赶走或打死了,成为了我的小救星,就像孙悟空一样,真是古怪啊。

书是启示、教育人的一把钥匙,一把最接近人们的钥匙。它打开的是智慧的大门,让我们的大脑充满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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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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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颇多,特别是鲁滨孙的行为与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很好的刻画出了鲁滨孙那高大、坚强的人物形象和品德,从而使读者们更加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栩栩如生的生存者。在读完了这本书时,鲁滨孙他那光辉的形象一直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一个漂流的故事,要从一艘翻了的小船说起。有一艘船不幸翻了,船上的人几乎都丧命了,可是一个叫鲁滨孙的水手在这一场灾难中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找到了一个四面为海的小岛,开始了他的生存之旅。在这场生存的过程中,他从一个迷茫的求生者,逐渐成为了“探险者”,就在28年之后,他成功的逃离了这一座孤岛。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他仍然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解决了困难,他靠着自己生存的信念,最终克服了困难。

在这一场与孤岛抗争的时期中,鲁滨孙有在抗争中胜利的时候,也有失败的时候。可是他最终战胜了战争,他完全征服了这一个强大的“巨人”。鲁滨孙在这座小岛上并不孤单,因为在这一座岛上还有他的动物好朋友—猫,他曾丢失的老猫神奇地回来了,还带回了三只小猫,可是后来猫越来越多,鲁滨孙越来越烦,只能将它们都赶走。后来食人的野人来了,常常在小岛上开起血淋淋的“人肉宴”。这些野人常常将自己同伴当成食物吃,鲁滨孙想救下几个野人,所以他发起了进攻,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将他命名为“星期五”,他教会了他英文,从此他们两个成为了好朋友,这了是他第一个在岛上结交的朋友,他不再孤单。28年后,他把“星期五”带回了英格兰。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星期五”生命受到了食人族的迫害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下了他。

整整28年,要是平常人,在岛上可能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鲁滨孙的坚持、乐观、冷静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他在没有别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世外桃园,精神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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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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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施耐庵的作品,讲述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起义,反抗朝廷政府的故事。

文中主要人物有:宋江、林冲、武松、鲁智深……他们都因为有罪名而聚在梁山泊,他们个个武功高强,有勇有谋,先后共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分别是三十六路天罡和七十二路地煞。

其中,最精彩的就是“武松打虎景阳冈”,因为武松喝了酒壮胆,上了景阳冈,把虎打死了,所以下山后就成了“打虎英雄”。

武松连老虎都敢打,别说我们小孩了,就连大人也有时架招不住,武松的勇气真是令人佩服。虽然我们不能去打虎,但武松的勇气也是值得让人学习的。

《水浒传》中还有很多让人热血沸腾的故事呢!有“真假李逵”、“鲁智深倒拔垂杨柳”。

虽然一百零八位好汉后来散了,也没起义成功,但他们的勇气实在令人钦佩。

读了《水浒传》,让我的勇气也更加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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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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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蓝色的兔耳朵草》一书。这本书讲的是:

笑猫的爱猫——虎皮猫为了给在钟楼附近居住的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使自己的耳朵震聋了。笑猫决定,不论如何都要把虎皮猫的耳朵给治好。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之间,有一座经营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山上生长着一种蓝色的兔耳朵草,那种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穷的湖怪,都能轻而易举地把笑猫置于死地。但是笑猫为了他的爱猫,这一路,他走得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采回来的兔耳朵草,居然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回到了马小跳的家中,而绿毛龟的一句话,便使笑猫再一次鼓起信心……当然,最后虎皮猫的耳朵不聋了,她与笑猫真正结为夫妻,并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这一切都源于绿毛龟说的那句话: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是呀,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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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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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读书,也可以给我带来快乐。

“乱蝉嘶夏木”的长长暑假,正是阅读经典好书的美好时光。丹尼尔笛的《鲁滨逊漂流记》是这个假期看过的书中非常喜欢的一本。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用他父亲的话说,这样的阶级最适合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但他却不听父母的忠告选择去航海。果然,父亲的话灵验了。在其中的一次航行中,他们的船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存了下来,被流落在荒岛上。但他并不放弃,而是乐观开朗,用他的智慧才智刻服了困难,并用自己的双手,把荒岛绘成了世外桃源。在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之久。最终他在星期五和船长的帮助下重返故乡。

故事中鲁滨逊做瓦锅和烤面包的经历最是让我心悦诚服。

当时鲁宾逊上小岛上已经两周年了,他一直在用“我决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鼓励自己向前进。在这期间里,鲁滨逊不仅收获了自己种的麦子,还赶走了偷麦小偷们,获得了大丰收。现在,他打算开始制作与他久别两年的面包了。可是做面包在他那样的窘况下又谈何容易。于是,他打算从做烤面包用瓦锅开始做起。在这过程中,他首先用陶土来做瓦锅,然后尝试用阳光把来晒硬它们,但没想到的是,强烈的阳光把它们晒裂了,这让鲁滨逊万分沮丧。后来,鲁宾逊为了防止再次晒裂,把它们放在大柳条筐里,虽然这次没有裂,但还不是鲁宾逊想要的。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火堆里有烧过的陶器碎片,像石头一样坚硬,比阳光晒得要好上一千倍,他喜出望外。于是,他用火把瓦锅烧的无比坚硬。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做了烤面包需要的炉子和筛子,最终,终于做出了在他看来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面包。之所以最美味,一是他太久没有吃面包了,二是因为这是他亲手制作的。此外,他还经常用大米做糕点和布丁呢。有了这些,毫无疑问,鲁滨逊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

在我看来,他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他凭着坚定的意志努力所换的。不管是做面包、耕田还是打造独木舟,在这样工具匮乏的孤岛上实施起来都是困难重重,但他在面对这些困难的同时,拥有一颗乐观坚持不懈的心,这也使得他能在岛上生活28年,并最终获救。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是如此吗?当一件事情对你而言十分不幸时,其实你已经很幸运了,因为别人有可能比你的处境更糟。遇到困难要积极乐观,最终将摆脱困境。

读完这本书已经许久啦,可书中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生活中,鲁滨逊的精神常常激励着我。面对困难时,要开朗乐观、要努力前进、要不言放弃。正如郭沫若所说:“环境越是困难,精神就越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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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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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则故事都是意义深刻的.。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池塘里的狼尾巴》和《楼下的朋友》这两篇小故事。

《池塘里的狼尾巴》主要说的是大灰狼不怀好意,想吃掉小兔子,结果差点被火烤焦。可他还不悔改,又去欺负小乌鸦,被乌鸦姥姥的用智慧骗进了烂泥里,只剩下一根狼尾巴露在水面上的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坏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要用智慧去战胜坏人!

《楼下的朋友》主要说的是小鼹鼠想和兔子、乌龟、刺猬一起造飞船,结果兔子他们认为小鼹鼠太小,帮不上什么忙而拒绝了他。可是在紧要关头,是聪明的小鼹鼠帮他们解了围的事。小朋友,永远不要因为利益而拒绝善意的朋友,因为他们的情谊是最宝贵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浓浓的爱:父爱、母爱、友爱,贯穿其中。这个童话还教我们怎样去爱,怎样接受爱。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简单唯美,让我印象深刻,读了还想读。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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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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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有趣。它讲述了一个淘气可爱但不诚实的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在书中,小木偶匹诺曹被负有了生命力,它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变成了一个善良诚实讨人喜爱的小男孩。他到底经历了那些事情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他卖掉了他的爸爸给他上学用的识字课本,去看马戏,马戏团团长给了他几个金币,让他带给他的父亲,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做,他跟着两个骗子到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在途中,他遇到了强盗,被吊在一棵大树上,正面临着死亡的危险,就在这时,一个长着蓝色头发的小仙女救了他,他十分感谢解救他的小仙女,于是他决定和小仙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把匹诺曹的爸爸也接过来住。但是,匹诺曹背叛了小仙女,他又和那两个骗子去那个地方,因为那两个骗子告诉他只要去了那个地方,他就会得到无限的财富······就这样,匹诺曹经历了无数的困难,最终和自己的爸爸团聚了,而且他还成为了一个小男孩。这其中最让我惊叹不已的是匹诺曹在鲨鱼的肚子里遇到自己的爸爸时,他居然带着自己的爸爸逃出了鲨鱼的肚子,匹诺曹做的这件事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也不得不仰慕他,尊重他。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匹诺曹一样,做错了事情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要知道,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不知道改正。我还要学习匹诺曹勇敢、不畏艰难的精神。试想一下,当匹诺曹决定要冲出鲨鱼的肚子时,他一路上过关斩将,最后终于带着自己的爸爸走出了鲨鱼的身体,这多么了不起。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匹诺曹,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我们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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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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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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