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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推荐2篇 作文三年级精彩19篇

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读一本好书,让人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推荐2篇 作文三年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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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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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里有108将,他们全部忠义双全。很多人都是应被官府迫害上梁山的我常常为他们打报不平;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是被抓住收佭的。

梁山的大将都有自己的撮号,比如:浪里白条张顺、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入云龙公孙胜、风流双枪将董平等。他们个个身怀绝技:鲁达倒把垂杨柳等,举世无双。

在故事里,他们英勇无敌,为了自己的同伴,他们奋力拼杀,舍己为人。

我最喜欢打虎武松,他赤手空拳地一只猛虎,而且他不贪财,把官府的赏钱分给了那些日月捉拿猛虎的猎户,但是当他当了都头的时候,他因为给要大哥报仇雪恨,所以打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被判为脊杖二十发配孟州。正当发配孟州的时候,母夜叉孙二娘用蒙汗药麻翻了了两个公差,给武松穿上行者的衣服,到鲁达的庄上自立为王,但后来归顺了梁山。

最后,梁山人马攻下了曾头市,夺回了那匹千里龙驹,又把史文恭杀了,为晁天王报了仇,平定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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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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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父与子》(全集、彩图版),它是德国的埃·奥· 卜劳恩的漫画作品,它又搞笑又好看。主人公就是父亲和儿子,讲述的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其实很多故事都来自于卜劳恩和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 照,所以我读起来觉得它很真切。比如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航空信带来的惩罚”。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父亲在看报纸,儿子不知在写什么,手里还拿了三个 汽球,儿子写完后,把三个汽球绑在信上,让汽球带着信飞走了,这时父亲还不知道。过了一会儿,父亲带儿子去野外郊游,他们坐在一节木头上休息的时候,父亲 突然看见天上有三个汽球带着一张纸在飞,父亲很奇怪,拿下来一看,上面写着:“谁看信,谁就是疯子。”

下面署名是儿子。爸爸看信时,儿子很紧张地站在一旁 看着他父亲,这回父亲火冒三丈,一把拉过儿子,就开始狠狠地打他的屁股。父亲手里拿的烟斗和儿子背的那个小老鼠形状的口袋都掉在了地上,那个袋子立着,就 像小老鼠正在观看父亲打儿子一样。这本书中还有其它很多这样有趣、好玩、搞笑的故事呢,我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和儿子,因为父亲很幽默,儿子很淘气,但是他们 互相又爱对方,所以才发生了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的父子是一对快乐的父子,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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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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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授我以诗书,我为先生传知识”,这里的“先生”说得就是孔子。《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而编成的语录文集。辞约义富,语句、篇章形象生动,语言简练,浅近易懂,用意深远,雍容和顺。能在简单的对话和行动中展示人物形象及其所要表达的观点。

语录谆谆,读取学习之法。

“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为好学也已矣。”我们每天学习不知道的知识,每月都不忘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就算是好学之人了。就像悬梁刺股的主人翁孙敬,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读书。读书到夜半,怕自己打瞌睡,就把绳子栓在头发上,把另一头固定在房梁上,拿锥子刺自己的大腿,他凭借这样的刻苦学习精神,使自己成为了一代鸿儒。还有“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我们把学会的知识常常复习,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吗?“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个是我们要把学习当成一种乐趣。《论语》给我们学习的方法,让我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学习变成一件有趣的事情。

言微旨远,应思读以致用。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始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虽然会背《诗经》三百篇,但是把国家政治交给他,却不能治理;让他出使诸国,不能独立办事,虽背得多,但不会运用,又有何用呢?纸上谈兵,不会灵活运用,就像我们背单词一样,最后能记住的单词没几个。学习是要下点苦功夫的事,不是我们想想就能学会的。

柏寒松劲,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会我们要谦虚待人;“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告诫我们要珍惜时间;还有“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警醒我们要有坚强的意志;“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启发我们要思考问题;“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提醒我们交友要谨慎;“朝闻道,夕死可矣”是说我们对真理要有敬畏虔诚之心。

字字斟酌,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值得我们用一生来回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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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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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它的外表文雅却非常狡猾,它欺凌弱小,不但贪吃而且特别狠毒,做尽了坏事,非常可恶,所有动物都害怕它,列那具有聪明机智和左右逢源,可以战胜许多强大的有权有势的动物,就连和它一样狡猾的花蒂尔也败在列那手上,强大的叶森格仑也败在列那手上多次。

列那有许多朋友,但没有一个能算的上真正的朋友,列那也有许多亲人,列那认识的人虽然很多,但没有一个能真正信任它,列那从来没有说过实话,全部都是为了骗人的话。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列那非常狡猾,走到修道院,列那找到一个猫洞,就走进去抓了一只母鸡,它走出修道院,列那看见不远处有一口井,它正好有点渴,便走到井上,列那突然看到自己的妻子正在井里呆着,列那就向井里喊了几声,但是没有回应,列那有些着急,列那不小心掉到井里,发现自己的妻子不在井里面,这可把列那急坏了,叶森格仑正在上面找食物,看见自己的妻子在井底,这可把叶森格仑给急坏了,叶森格仑上面喊,列那想要让叶森格仑把它给救上去,就想了一个办法,列那说:“我已经不是我了,我现在是在天堂,我是一只狐仙了,舅舅你离成仙也没多长时间了,这里有很多用不尽的美食”。叶森格仑听说有那么多好的就想和列那在一起,现在你坐到上面那只水桶里,叶森格仑真的坐上去了,列那立刻升了起来,叶森格仑已经笨到这种程度了。

我有时也会象列那一样,但不会害人的,但是我可做不到列那一样的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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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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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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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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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滑的夜行动物,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温馨和有梦想的。

在广阔的孕玛尔草原,有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为了肚子里的小狼崽,冒着生命危险去养鹿声偷了一只小鹿崽,但给狗给发现穷追不舍。后来产下了四只小狼崽,并安全回到了洞内。紫岚尽心尽力的培养小狼,想让他们继承王位。但悲剧只是降临,老大被鹰吃了,老二被夹死老三也意外死了,另一只老四是母狼,不能当王,于是希望放在下下代。紫岚自己身亡前与吃掉老大的鹰同归于尽。

也许你会觉得这太不可能,但是现实生活也是这样,不要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架、斗嘴,比起那种小事,妈妈的爱大多了。

《狼王梦》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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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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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世界里,描写人物的一个小小细节都能品味出不同的味道,而且是多面立体的,不是线性,单一的。这些人物描述,展示出差异化的性格。而每一个性格背后,作者都无比耐心地描述了各自的来龙去脉和背景。而基于这样的背景和来龙去脉,不同个性的个体,背负着自己的宿命,在各自生活的轨迹上演绎各自的生命故事。

着眼并遵循这样的视角,宝玉,金陵十二钗,甄士隐,倪二,贾琏,贾芸,卜世仁,丫头小红,平儿,贾政,焦大,贾环,等等,这些人物都因此得到了理解,包容,甚至是同情。简单的批判和否定荡然无存。

人是一种很特别动物,有时候云淡风清,可以捧着一杯茶发呆,什么也不想,可以活得很简单。但有时候,人性在不同诱因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又可以变得很复杂。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去体现人性,这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

借助曹雪芹的启迪,我们可以想象,可能我们身边的某个人,在某种场合,就是黛玉。在某种场合,我们会遇到王熙凤,再换一个场合,我们可能又会遇到妙玉。于是,我们的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就不乏冷子兴,贾雨村,薛蟠,贾芸等等这些《红楼梦》里出现的人物,或者我们熟悉的一个人身上,他(或她)可能就同时集中了红楼梦里几个人物的不同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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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张春阳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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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皮皮鲁传》,我更加了解了他的耳朵,因为从顺风耳这个词里也能体现出来。

皮皮鲁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一个小男孩儿,他经常还帮助别人,给别人一种幸福的感觉。一个小女孩,她从她妈妈的肚子生出来就到天堂生活,那里没有学校,没有作业。她每天趴在云层里望着地下,希望能看见爸爸、妈妈一面,可是他一直看不见。一只小精灵说:“在你过生日那天你就可以看见父母了。”她一直等着,这一天终于来到了,但是,她没有看见爸爸、妈妈,而是皮皮鲁。皮皮鲁拿着生日礼物向小女孩走了过来,给她过一个快快乐乐的生日。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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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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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潮湿的沼泽中仍然追求神圣无比的生命以及爱情,玛格丽特便是如此。我们无法批判她的对与错,即便是错她也承受了无法与爱人长久的惩罚。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她在恶劣的环境下毅然追求的态度,还有她为爱人所放弃的尊严乃至生命。

在红灯绿酒的巴黎,玛格丽特生活所迫,开始了卖笑生活。之后患上肺病而做了某伯爵的干女儿。在一次客人来访时与阿尔芒邂逅,经过后来的交往便因为阿尔芒真挚的爱情而放弃了巴黎的社交生活,与阿尔芒同居乡间。

阿尔芒在玛格丽特醉生梦死的时候拯救了她,玛格丽特满足了阿尔芒情感上的欲望。如果事情就此了结,最好不过。而命运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一帆风顺。阿尔芒的父亲责备玛格丽特毁了儿子的前程,玛格丽特被迫返回巴黎重操旧业。阿尔芒盛怒之下,在社交场合当众羞辱她。玛格丽特一病不起,含恨而死。玛格丽特是悲哀的,她的爱情不被肯定,她的好心不被理解。玛格丽特,你是否后悔?阿尔芒读了玛格丽特的遗书,方知真相,追悔莫及。我是讨厌阿尔芒的,因为他连对爱人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因为他对玛格丽特的爱仅限于得不到便伤害,他太自私。

爱情是神圣的不可触及的,尽管对爱情向往却深知我还小我什么都不懂,可是对于背叛却厌恶至极,所以惧怕伤害不去涉足。玛格丽特是心目中爱情的象征,因为爱所以放弃,哪怕结果遍体鳞伤。对于阿尔芒,他至少让我知道,信任是爱情的基石。我无法为谁改变命运,只好为玛格丽特,为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悲惨恋情表示同情。

那朵茶花般的女子,在黑暗深处,散发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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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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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段松弛懒散的日子里令我找到了奋斗的动力,在迷雾笼罩中为我指明了方向的,竟会是这样一本看起来再平凡不过的书——《简·爱》。

连书名都只是用了女主人公的名字,实在谈不上文雅之类,书的内容也只是讲述了简·爱的成长历程,可谓朴实无华。明明似乎只是一个平凡的故事,但随着阅读的进一步深入,我渐渐品出了不凡的味道。

和有的小说中塑造的女主人公形象不同的是,简·爱没有出众的美貌,没有高贵的出生,甚至曾经连一个温暖的家对她而言都只是奢望。可就是这个平凡的女性却凭着高尚的品格和巨大的人格魅力赢得了东家罗切斯特的青睐。

简·爱不仅是平凡的,她甚至还经历了许多平凡的人不曾有过的磨难。她如同在磐石缝中毫不起眼的一粒种子,她如同一只痛苦地用肌肤和砂石相磨的蚌,她如同被阴霾团团裹住的旭日,命运似乎不想眷顾她……

可她不是别人,她是简·爱!平凡让她可以更清楚地看清人世的美丑善恶,污秽的东西就无法侵袭她的心灵;平凡让她渴望幸福、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才使她在经过无数次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义无返顾地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平凡让她如风雪中的岩松一般在任何考验面前屹立不倒,不失尊严与坚强;平凡让她不得不一次次地完善自己……于是,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平凡所孕育的一个不再平凡的简·爱!她充满激情与活力,她自信自律、勇敢顽强、品德高尚,她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永不停息的求索精神令她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磐石缝中的种子的平凡所孕育的可能是幼苗冲破束缚,仰望阳光的一抹绿意;磨砂的蚌的平凡所孕育的可能是一颗璀璨浑圆的珍珠;阴霾中的旭日的平凡所孕育的可能是金色的光芒穿透阴霾,将新的一天的光辉撒向大地的灿烂……

平凡所孕育的,可能就是不平凡。

你平凡吗?倘若是的,那只要心中的希望不灭,只要追求的脚步不停,相信在某个时候你会惊讶地发现,你已不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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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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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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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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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宝贵,无可比者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像穿行在璀璨的星河,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生活如糖果,会给人带来甜蜜与温馨。要感悟生活,活着是一切的基础。余华的《活着》就是表现这样一种信念——热爱生命。

我们曾经读过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中的主人公为了活下去,想尽一切办法,不放弃一丝希望,而最后他成功了。这是一种坚定的活下去的信念,是这种信念回荡在他的脑海,促使他不放弃。在余华的《活着》中,福贵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经历了种.种磨难,曾一度失去希望,但他依然坚定地走到了最后。

一位老人,一头老牛。老人满脸皱纹,身着破旧的衣服;老牛慢慢地挪动着脚步,彳亍着。老人的面容留下了岁月深深的痕迹。这位老人便是福贵。福贵的一生艰难坎坷,他的父亲、妻子都因挫折而死,但他活了下来。这或许是一种鲜明的对比,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们没有承受住打击而离开,但他却凭着坚定的信念继续向前走者。也许命运是躲不过的,是悲惨的,又或许上帝掌控者人们的生死,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顽强地与之对抗,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喉咙”。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也没有了遗憾。有时候,也许你可以与之一搏而生存下来,但是你却选择了放弃,而失去了生命。生命是宝贵的,只有拥有生命,我们才可以呼吸这世界上的空气,高手这世界上的蓝天白云,鸟语花香。每个人都终将失去生命,我们能做的只有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留下我们来过的痕迹。

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活着》这本书含有一定的悲剧色彩,令看过的人为之动容,为之慨叹。但也只有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才能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生命的消逝只在转瞬之间。在生活中也许我们不会像书中的福贵一样遇到接二连三的生死离别,但我们依然要以它为诫,增强我们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当我们感觉挺不过去时,想想福贵,也许我们就能增添一份坚韧,帮助我们跨过一道道坎儿,在人生路上驰骋奔跑。

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每天忙碌着,奔波着。有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如山一般地压在每个人的身上,从而使人们感到疲惫不堪。而当压力达到顶峰时,人们就无法承受了。有的人自暴自弃,放弃生活,颓废无用,直至死亡。有的人患上抑郁症,其中的一部分又会为此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每天都会有生命逝去,不是病死,而是自杀。自杀的原因知识他们没有足够坚定的信念。

这也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许多作家如杰克.伦敦,海明威,诗人海子,画家梵.高等等,都是自杀而死。一代伟人,却因此与世长辞。他们的作品流芳百世,但他们的人生却是不完整的。如果他们没有自杀,也许他们会有更高的成就和贡献。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你所认为的巨大的挫折,只不过是一快小小的绊脚石,根本无足轻重。

我常常思考,如果换做是我,处在福贵当时的情况,我会不会活下来?答案是可能会也可能不会。福贵的那种坚定的信念,是我们都无法企及的。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出生于那样一个残酷的时代,而是出生在和平的21世纪。但实际上,现在我也需要福贵的精神,面对压力迎刃而上,在寒风冷雨中劈波斩浪,最终获得成功。

从《活着》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生存的信念。它像夜空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从此指引我前进,前进,直至人生之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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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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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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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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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这本《格列佛教游记》了。它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惊险,我很喜欢这本书!

里面的主人公格列佛,在汹涌的波涛下,差点儿失去性命。在巨人国里,可恶的侏儒把他塞进骨头里,一只小老鼠和蜜蜂就可以让他送命,他太可怜了。在冒险的旅途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困难,可是他不怕,为了自己的理想还是要出海,每一次死里逃生后,又会踏上另一次冒险的旅行。他很执着,所以他最后来到了善良的马的国家。在那里他觉得人身上有很多不光彩的一面,他要人们向那些善良的马儿学习。

我们都应该向格列佛学习,学习他的执着和坚持。这种执着,会让我们拥有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可不是执着。如果总想着去放弃一些东西,那么我们一生中也不会找到执着的,我们一定要以格列佛为榜样,好好学习,团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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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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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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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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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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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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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它同时也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在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我被书中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搞糊涂了,根本不解其义,而且我觉得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零好几个月的雨,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

孤独是非常可怕的。在拉丁美洲广袤的土地上,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通过查阅相关的历史知识,我了解到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这应该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吧。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他们见证了历史的风起云涌,又都不得不渐渐地老去。第四代成员阿卡迪奥第二(第三代成员阿卡迪奥与人私通所生)曾亲眼目睹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翻译完后的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贡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不同的人对于孤独会有不同的定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揭示了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和出路的,只能处于贫穷、愚昧和黑暗之中。在现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呢?尽管明知这种孤独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只能选择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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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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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看了一本世界大文豪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之一的《童年》。小说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从父亲死后投奔外祖父到抛弃的悲惨的童年生活。爸爸说,其实这是高尔基真实的童年写照。

我很快跟随着阿廖沙进入了他的《童年》。从阿廖沙父亲亡故的绝望,到外祖父家的希望,再到吝啬、无情的外祖父,凶狠、残忍的继父,再次陷入绝望,我看到了满满的人性的丑陋。随着故事一页一页的展开,阿廖沙的悲惨命运也在一步一步的走来。当然,在阴云里,也会有那么一抹阳光,像天使一样照料着疼爱着阿廖沙的外祖母,与“好事情”先生的纯真友谊,我看到了书中不多的人性的闪光。狠心的外祖父最终还是将阿廖沙赶出了家门。悲惨的童年,带给了阿廖沙什么?是对人生、人世的绝望,还是赋予他冲出这个牢笼的勇气和信念?我觉得,阿廖沙并没有被苦难打倒,没有屈服于命运的不公平,于是,才有了以后的《在人间》、《我的大学》等一系列不朽的巨著,才有了大文豪高尔基。

其实,在阿廖沙生活的那个年代,他的家庭就是沙俄社会的缩影:贫穷、黑暗、残酷,充满了黑色暴力与社会动荡。我不禁庆幸于自己的童年,我有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有一个丰富的物质生活环境,有一个宁静祥和的家庭环境,有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我可以安心的坐在教室里上课、学习,无忧无虑地描绘自己如诗如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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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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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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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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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送给我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书中的那个小三毛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没有父母的苦孩子。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连这些动物还不如,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不管春夏秋冬,三毛身上都只有一件破背心,寒风凛冽的冬天,他裹着床破席子,蜷缩在墙角下,冻得打哆嗦,而富人家的太太牵着的小狗身上却穿着华丽的衣裳。那时,穷人还不如一条狗呢!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爱憎分明。他常常遭到伪警察的毒打,受到富人们的唾骂……他对那些富人们充满了仇恨,而对穷人们,却只怀着一颗善良的同情心。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寒冷正在折磨着小三毛,他多么需要钱啊!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挣点钱不容易,丢了这些钱,也许他全家人都得挨饥受冻的。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生活在旧社会的小三毛的遭遇是悲惨的,可他的心却是多么美好!虽然他自己总是帮助比他更不幸的人们。

三毛非常渴望学习。又一次,他谁在冰冷的地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一个梦,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旧社会,三毛历尽了人间苦难,哪有上学的权利呀!

合上书,我也做了个梦,梦见三毛穿上了漂亮的衣裳,来到我们校园,和我们一起吃饭,和我们一起上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三毛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三毛真令我同情!真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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