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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最新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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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与狼的故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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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缺少的危机感

危机在许多人眼里是可怕的,它变化莫测,谁也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出现,它威力巨大,可以把任何人轻易打倒。但是我要说的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就连危机也是一样,在《鹿与故事》这篇文章里,就可以得到最好的答案。

在一片森林里,有4000只鹿,一直遭受着狼群的追杀,总统罗斯福想要保护鹿群,便宰掉了所有的狼,几年后,鹿群快速增到十万头,可后来,鹿群却因为植物的缺乏和肆虑的疾病,只剩下8000只,病鹿在苟延残喘。

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是因为缺少了“狼”。以前是由于狼的追逐,长时间的奔跑,鹿都长得膘肥体壮,再加上狼吃掉的都是跑得最慢的,体质最差的的鹿,这样间接地完成了一个筛选和消除病毒的作用,每天,鹿和狼都会很努力,因为鹿知道,如果跑不过狼,就会永远失去生命。狼也知道,自己如果跑不过鹿,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就会饥饿而死。所以为了生存,鹿练成了奔跑的本领,而狼也变得更加强壮,形成了一个自然的平衡,而罗斯福正是打破了这个平衡,才导致了这样悲惨的结果。

还有一个故事,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日本的北海道有一个渔村,那里出产一种味道鲜美的鳗鱼,渔村里的许多渔民都以捕捞鳗鱼为生。可是鳗鱼的生命十分脆弱,只要一离开深海区,要不了半天就会全部因缺氧而死。奇怪的是有一位老渔民天天出海捕捞鳗鱼,返回岸边后,他的鳗鱼总是活蹦乱跳的。而其他几家捕捞鳗鱼的渔户,无论怎样处置,回港后鳗鱼都全是死的。原来,老渔民使鳗鱼不死的秘诀,就是在整舱的,鳗鱼之中放进去几条狗鱼。鳗鱼和狗鱼非但不是同类,而且还是一对出了名的“死对头”。于是,鳗鱼遇到了强大的对手,便惊慌地四处乱窜,这样以来,鳗鱼的腮里吸进了更多的氧气,满满一船舱死气沉沉的鳗鱼就这样全给救活了。

正是因为有了危机感,幔鱼才会不停的活动,从而保住了生命,这是多么值得引人深思的道理啊!

享乐,是人的天性,但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没有危机感,就会失去竞争的活力,最终失去生存能力。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危机感,不断加强自身的优点,才能不断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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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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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可是你知道吗?其实狼也有爱,特别是母狼,它们拥有母性的光辉,懂得爱子。虽然它们有野心,但至少不是冷血动物,我们不应该憎恨它们,它们也有爱和生存的权利。

《狼王梦》这本书就是很好的证明,这本书代表着爱,代表着生存,代表着野心和理想。书中主要讲了有一头狼叫紫岚,生下公狼黑桑的狼崽,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将生出的狼崽培育成为狼王,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自己的狼儿。可是厄运降临在紫岚的狼儿身上,不知是不是老天爷在捣鬼,紫岚的狼儿一个接一个命丧黄泉,先是大狼儿黑仔被金雕叼走,又是二狼儿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后来小狼儿双毛也在狼王争夺中惨死,这使紫岚陷入悲痛。在绝望时,它想起了媚媚,想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为了让狼孙避免死亡,它与害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自然界严酷无情,为了生存,你必须磨练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在自然界不讲人情,想要存活就要靠你自己,父母无法帮你那么多,到最后只有靠自己。不仅是有狼的动物界,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光靠父母是不行的,他们的生活是用双手换来的,依赖是懦弱的,美好的生活由自己来争取。

《狼王梦》这本书值得我们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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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黑暗传来的声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600字

全文共 4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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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卑微生命发出由衷的赞叹,是我们的良知不曾丧失的标志,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

从月牙湖畔散步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走在长长的巷子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数着头顶稀疏的星星,我觉得格外轻松。突然,一个轻微的声响进入了我的耳朵,接着,它迅速地进入了我的心田。黑暗中发出的这声音,像一阵微风掠过我的耳帘,它是那么熟悉,但是,却又那么容易让人忽略。谁还会对一阵风的吹拂敏感呢?

我轻轻地放慢了脚步,朝身子的左右看了看。黑暗中,我没有看到什么。但是,这声音还在断断续续地传来。它让我不能平静,不能听而不闻,不能置之不理。我朝声音发出的地方再仔细地看了一眼。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幅模模糊糊的景象。

一个女人正坐在巷子北面的墙边整理物什。从女人端坐的姿势看起来,她大约一米五几。她的身材纤细、瘦弱。她的前面,摆放的是一个大口袋,可能是一个麻袋。袋子里装着的,可能是她白天从外面捡拾来的杂物。她现在正在把这些杂物进行整理。她似乎是努力把自己的动静放到最低,很怕惊动了别人。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女人一边整理着杂物,一边想些什么呢?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在黑暗中发出的劳作的声音,深深打动了我。这是我见到的最真实、最纯朴的劳动——最底层、最贫苦的人为了生存所做出的劳作。喧嚣的城市之夜,到处灯火辉煌、酒色逸香,让我们对生命本身仅存的敬意荡然无存。可是,黑暗中的这个女人,她的双手发出的轻微声响,却再一次唤醒了我麻木的灵魂。

敬畏黑暗,是因为黑暗更能够折射光芒。夜晚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丑恶,是世俗,是罪愆,是深渊;另一部分是美好,是自性,是拯救,是期望。

黑暗中,我听到了她内心发出的幸福的声音。这个声音,是生命歌吟发出的乐章,是世界最初的声音,也是世界最后的声音。如果这样的声音,再也没有人能从这个黑暗的世界上敏锐地捕捉到,那么我可以断定两件可怕的事情将会发生:要么世界将会失去我们,要么我们将会失去世界。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时间指示凌晨四点。天还黑着,但是,不倦的鸟儿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只黄鹂来到了我的窗口,轻轻地展开了自己的喉咙。听着她婉转的歌唱,我轻轻地笑了……

烟雨,缘

撑着伞,你远远的走来,我远远的走去,同一个目的,却是不同的方向。

目的的尽头,我们最终还是无奈错过;交点的错位,我们依然难免擦肩而过;走在前面的等待,仍旧落空,你只是跟在后面,慢慢地走,一直落后。移光中,你身上淡淡的蓝色,却让我的眼睛难受。我不敢转过头,我怕你会读出我眼中的失望,触动你心中的冷漠。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不经意”的理由,回望、微笑、期待。然而你不敢与我对视的目光后面飘出那淡淡的平静,将我的笑容僵在半空,慢慢支离破碎。

看着你走进那迷蒙的走廊,消失在我视线的尽头,我才明白流星美丽的弧线也是会有终点,一如落日,绚丽血红。

当一切已无可挽回,或许一切都该结束的时候,候车室内便空空如是,过程的列车就到了终点,结果最终来临,旅程结束,请各位旅客下车……

烟雨迷蒙,一股淡淡的咸味,湿热游移,紧紧缠绕,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缓缓抬头,凝望迷茫的天空,轻轻地问:雨又下了么?

你的到来恰逢花开

着花纸伞,轻轻地、轻轻地走过那条樱花小路,风带着花香,像一壶古酿,醉倒了我,在蝴蝶泉边醉倒了我……

你来了,在梦里,在梦里像一个童话,一个公主王子般的童话……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是缘分美丽的注定,还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雨下得纷飞,樱下得纷飞,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能回答我……

——题记

年少的青春,青葱的岁月,有太多美好有太多回忆,亦有太多感伤。时光总是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飘去,来不及感叹,来不及追忆。在时光的流年里,一直无法忘记那有你的夏天,那樱花盛开的季节。

春天的时候我们总喜欢在课间去学校的花园闲逛,我们会去看含苞待放的蓓蕾,会去摘五彩斑斓的花朵,把摘下的花瓣放在自己喜欢的书里,当做书签,你说这是一种回忆,当你再次打开这本书,看到这片花时,心里自然就会想起这美好片段。翻开一本厚厚的传记里面有一片小小的樱花花瓣,那么渺小却又很和谐很耀眼。

如你当初所说的,我又想起了曾经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樱花盛放的季节,你总喜欢拉上我一起去看“花谢花飞花满天”,很美,粉色的樱花吹散一地,吹遍漫天,花瓣落在我们的发丝上,落在我们的衣袖里,纷纷扬扬,飘飘落落,我们总是静静地站着,等到“落花吹遍地,情沾满衣裳”时,我们总会相视一笑,这笑包含了我们的梦想,包含了我们的幻想,那一刻我是如此痴迷,我忘了自己更忘了这个世界,你就像个仙子,美得叫人惊心动魄,你就像那镶在镜子里的风景,精致的生怕将他打碎……

有时我会恶作剧一般的往你头发上插几朵小花,当你知道的时候,脸上总是会无意的露出一丝绯红,我喜欢看你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你简单而单纯的样子,樱花,代表纯洁,就像你一样,就像我们一样。

每次看见樱花就会想起你,现在樱花的花期早已过去,枝头只剩下苍翠的绿叶而不再有花的影子。就如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而再也看不见你的身影。看着这熟悉的景象,莫叹一声“昔城以无旧少年”。我的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怕我今后我的世界里将不再会有你的身影,我怕连接我们的丝线已到了尽头,我们的缘分将止步于那个夏天。从此天涯海角,孤单守望。

临风窗下,听着你最爱的《虐心》,正如这名字一样,我的心疼痛万分,我的泪如泉涌。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三月的春风,去呵护你清秀的脸庞,去抚摸你眉间的秀发。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六月的云烟,去朦胧你长长的睫毛,去滋润你干枯的心田。雨下的纷飞,樱花下的纷飞……淡淡的烟雨里,连樱花也漠然了,片片的樱花萧条的从眼前划过划过你的睫毛,也划伤我的心……小心的弥漫着、弥漫着,数不尽心中无尽的怅惘好伤感,好伤感……我把梦悄悄的、悄悄的遗忘在身后,荒原古道上,一路散尽樱花泪。——后记

作者锦瑟流年的文集

醒 君

使之来使之去盈利属我异,

且勿不兴唱腔甩调违我意;

令尊矢颜丢色勿责君无义,

局会唯我怒时心田无一依。

作者快乐如风的文集

回忆乌镇邂逅的浪漫爱情

这个关于浪漫的故事得从一个地方说起,当年黄磊自编自导了一步电视剧名字叫做“似水年华”,而拍摄这部电视剧的地方就变成了神圣浪漫邂逅的圣地,这个地方叫做-乌镇。电视剧播出不久后,我独自一个人去了乌镇,想过去过乌镇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沿着河道行走的路上会有一个凸字形的长廊,那长廊白色的墙面因为年代的关系已经变成灰色。有游客在上面写着各种各样的话,有求爱的、表白的、山盟海誓的等等应有尽有。当时我突发奇想也在墙面上写下了几个字,而且默默的记住了这几个字在墙面上所处的一个位置。

回来之后不久认识一个女孩,一个跟我一样喜欢乌镇、很欢黄磊、很喜欢那部电视剧的女孩。从那后我们相约说一定要一起去一趟乌镇看我在墙面上写的那四个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约定到了我们分手也还没有兑现过。过了几年后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当中很吵杂,她说她在看刘若英的演唱会-《原来你也在这里》,她让我在电话中听完了整首歌,当时我很感动,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我当年在乌镇那面墙上写了那几个字就是“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代表着她后来去过乌镇并且找到了我写的那一句话,虽然跟她去的已经不是我,但是这样的互动还是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有一年我和几个朋友再次去到乌镇,我发现在那墙面上我写的七个字后面被加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和四个数字。这四个数字是那个女孩电话的后四位数。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花了这么多年做了一件这样浪漫的事情……

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的友情呢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许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久,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在心底深深保留。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一起踏过的岁月,如过往的云烟,消逝而不见,而我们之间的回忆,却如刻在三生石上,任凭风吹雨打,消了它的颜色,褪了它的光华,却永远无法消散它的痕迹。

有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群人,一次考试,就这么散了……我听着我们最后一起唱的"朋友别哭",记忆如潮水一般,漫过心间,回想起我们一起在课间嬉戏打闹,回想起我们一起开着无关轻重的玩笑,回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两行清泪不觉已淌在脸颊。

还记得我们说过彼此之间要常联系,可谁有能想到离开后,就再也没有音讯。时间是一堵隐形的墙,我们天涯各一方,彼此之间被这堵墙生生隔开。我们相距那么远,可总感觉又挨得那么近。

早已物是人非,儿时的两位玩伴辞我们而去,离开了人世,在远方的天国注视着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没有过多的疼痛,只是莫名的害怕起来,害怕失去。

前几天,有好友打来电话,我们相谈甚欢,各自谈论着现在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竟然都沉默起来。以前拼命的想离开,现在又想一起回去,可又能怎样呢,时间在推移,我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我们就如在沙滩上捡着贝壳的孩童,捡起些什么,丢下些什么,最后捡起丢下的那些,也不尽可能。

如今,以前的朋友都各奔前程去了,我们之间的那些似乎正被时间所宰割,一刀一刀,刻骨的疼痛。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即便是风吹雨打也永远不会消散。

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相别总在仲夏,命运的列车让我们相识又让我们分开,直至音讯全无。而我总被那么一根线所牵扯,此时此刻,想念你,不带们。无论相隔多远,我的祝福会一直都在,朋友珍重。

作者浮世的文集

让友谊的芬芳飘满我的心田

友谊,是感情的流露;友谊,是心灵的抚慰;友谊,是内心的需要。有份真挚的友谊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在学习上、生活上我们不能没有友谊的浇灌,让生活的花朵绽放出光彩。

在学习上,我们遇到困难和压力是在所难免的,这个时候在你身边的是谁呢?是朋友、是朋友来陪你共度难关和解决学习上的难题,是朋友来伸出援手雪中送炭。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家庭的压力和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当我们感到无聊和悲伤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朋友无处不在,是我们人生道路中的一个知音。

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有一次,我因为学习太累、太忙而在中午放学时走不开,也不想去吃饭了,一直忙、一直忙,教室里空无一人,只剩下自己形单影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自己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心想:算了,反正也不会怎样,继续忙吧!不一会儿,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盒饭,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一下子,我愣住了,望着她,喜极而泣。嘴里想吐出一些话,却怎么也抖不出来。然后她说:‘你这傻瓜,忙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顾,这饭不是我故意买给你的,是我不小心买多了一盒而已,丢了又浪费,就拿来给你了,快吃吧!别饿了’说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那感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如果没有朋友的同在,自己在人生历程中也没什么多姿多彩的回忆。我很珍惜自己的每一份友谊,我知道,友谊的花朵永远都向我们绽开的。

友谊似阳光,光芒四射;友谊似春风,温柔体贴;友谊还犹如一颗参天大树,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遮日乘凉。

友谊是心和心的交流,付出真心,将收获美好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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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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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住着一群天真可爱的羊和恶毒的。羊群里有:喜羊羊、沸羊羊、美羊羊、慢羊羊、懒洋洋、暖洋洋、刀羊。狼群里有:灰太狼、红太狼、还有七大恶狼。

有一天,红太狼让灰太狼去捉羊,那时候懒洋洋在羊村外睡大觉,灰太狼在懒洋洋周围部下精致巧妙的陷阱。懒洋洋不小心中了灰太狼的陷阱,背灰太狼捉住。灰太狼把懒洋洋放进了一只袋子里。灰太狼把懒洋洋背回了狼堡,灰太狼高傲的推开了门,对屋里的老婆说:“老婆今天我们来吃涮羊肉吧!”红太狼一看到有小肥羊就高兴的不得了说:“好的我马上来。”它们正准备吃懒洋洋的时候喜羊羊想到了救懒洋洋的办法。就是引蛇出洞,喜羊羊先把灰太狼和红太狼的引到喜羊羊那边,然后,叫:沸羊羊、美羊羊、暖洋洋把懒羊羊救出。这才叫:引蛇出洞。后来,灰太狼夫妇被喜羊羊捉住,把灰太狼夫妇当炮火飞上了辽阔的蓝天。灰太狼说:“我一定会回来的”。喜羊羊,我回来觉不会饶过你的。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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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战狼2观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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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锋”教我长大

《战2》中,主人公冷锋遭遇人生破折,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他的计划,被卷入一个非洲的国家叛乱中。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坏人打到华资工厂,冷锋为了不让坏人发现工人躲在哪里,抢了一辆坦克。冷锋开坦克,卓亦凡装子弹和发射。因为坏人的坦克太多,自己子弹又少,要命的是坏人已经知道他们的详细位置。有一辆坦克一掉头转向他们瞄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较量就要上演。冷峰对战友大哄一声;“坐好了。”只见他把坦克一转,用车身挡住了子弹,坦克被打翻了,人也受伤了……

看到这,我已泪流满面,冷锋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不畏缩,勇往直前,在任何情况下都铭记自己是个军人,团结协助,时刻准备为保护人民奉献一切。

我要学主人公的精神,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有一次上体育课,要跑三圈操场,我和小明一起跑,跑了两圈,小明的脚就有点痛了,一个跟斗鸡躺在跑道上。而我也累了,就坐在一旁的石椅上,没有丝毫去帮助他的意思。最后,是小亮去帮助了小明,现在回想起来真后悔没去帮小明。我们要学会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能团结一致。

在一次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是考“分钟”的画图题,题目要求用铅笔做题。我暗暗自喜,因为我早就准备好了两支铅笔,不怕。过了半个小时,我们都做到画图题了,小明抓耳挠腮地找铅笔,可他又不敢说。我也看得出他在找铅笔,但想;管他干什么,反正会有人借给他,也不浪费我的时间。准备收卷了,小亮看见小明着急的样子急切地问:“你怎么啦?”小明着急地说:“画图要铅笔画,我忘带铅笔,没写。”小亮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他。

看了这电影,我很自责,学会帮助别人,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

还有一次,那是一个普通的早晨。我骑着自行车上学去,因为刚下过雨,路面有些湿滑,有些路面一高一低。我不经意,轮子一滑,车子向左倒,手离开车把,人和车都被狠狠地甩到一边。那里正好有个水窝,水窝里的水溅得我满脸都是泥浆,来了个狗啃泥,好狼狈啊。我倒在地上,浑身疼痛,试着伸伸手,我的手怎么不动了,是不是断了?又试试伸伸脚,我的脚都没知觉了,是不是……

不敢往下想。我想哭,但没眼泪,大脑飞速地转;会不会有人来拉我起来呢?我的手脚怎样呢?到学校,同学会笑我吗?我突然问了自己一句:我干嘛要哭?干嘛要别人拉?不会自己起来吗。妈妈经常教我,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于是,我止住了泪水,勇敢地爬起来,疼痛使我站立不稳,像风雨中飘摇的小船,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我忍着痛坚持走了好几步,才找到感觉。看看手,能动,看看脚,也能走,只是手和脚有几处都甩出血了,膝盖淤血发黑。

看了这部电影,我很欣慰。男子汉就应该这样,勇敢一点,什么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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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学生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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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日,我和爸爸一齐去华亿国际影城看了一部此刻十分火的电影——《战2》,这部电影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一句话的意思——犯我中国者,虽远必诛!

这部电影的主角是吴京饰演的冷锋,他原先是东亚战区战狼中队的一名队员。之后因为帮忙他战友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打死了一个人,因为这件事,他坐了三年的牢,被军队辞退。就在他坐牢的期间,他的未婚妻龙小云在边界执行任务时被雇佣军用枪打死了。

冷锋为了给龙小云报仇,他来到了非洲,寻找那颗打死龙小云子弹的主人。就在这期间,非洲爆发了一次内部战争。之后,电影为我们讲述了在非洲内战期间冷锋英勇救人的故事。最终,冷锋找到了那个杀死龙小云的人,并把他打败了。

这部电影最想要表达的就是:中国人不再像以前那么懦弱了!此刻,中国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不再会受尽你们的欺凌了!再想要欺负我们中国人,没门!

在感受这部电影寓意的同时,我也被冷锋他那高贵的品格打动了!

在非洲发生内部战争的时候,冷锋完全能够坐上轮船,回到祖国。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他为了就出华资工厂四十多名中国员工和陈博士,他放弃了回到祖国的机会;他选择回到非洲,就回那四十多名中国华侨。你们说,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难道不令我们感到为之震撼吗?

看完了这部电影后,我更加坚信,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祖国!她是我们最坚固的保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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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观沧海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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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走向东方,登上了碣石山。他的面前是碧波激荡的大海,身后是无数嶙峋的奇松怪石。脚下的碣石山如同一柄利剑直插在海滩上,远处便是蔚蓝如洗的天空。

人们常说:“海天一色”,但大海却更深邃,更深沉。海天相接处有一座小岛,翠绿的身子横卧在那里,与天空的浅蓝和沧海的蔚蓝截然不同。几只海鸥在它的身边驰骋、滑翔,迎面吹来了一股凛冽的海风,在海面上激起了阵阵的波浪。一下又一下,撞击着海边的岩石,无数水花四散开来,空中弥漫着带有咸味的水汽。

一代枭雄曹操的情感此时和面前的大海产生了共鸣。

这里是大海,是太阳出生的地方,谁又能想到火红的太阳竟生于这片苍茫的蔚蓝中,还有那条汇聚了满满星光的银河,似乎也是从这片蔚蓝里缓缓流出。

多少年来,无数帝王将相、名臣雅士,都来瞻仰过这片大海,可是世事无常,他们都已成为历史的剪影,只有大海依旧在翻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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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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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嚎,一头凶猛的母狼从小路边的河沟里冲出向羊群,发出了猛烈的攻击。它一下子冲入羊群,一口气咬断了好几只羊的脖子。羊群也瞬间四散奔逃散开,对于它们来说,母狼那双凶神恶煞的眼睛、锋利的牙齿和丰满的肌肉,似乎就是死亡的宣判,虽然眼睁睁地看着同伴失去生命,却无法营救。

这头母狼今天收获颇丰,一共捕了两只羔羊和一只母羊,那双贪婪的狼眼严密地审视着自己的战利品,但他似乎并不怎么兴奋。稍事休息,便拖着羊往家走去了。

夕阳将母狼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三只拖着的羊的尸身让他疲惫不堪,蹒跚的脚步显示出他最近一直营养不良——没错,他最近先是失去丈夫,继而又产下四只小狼。这些小狼现已断奶,开始吃肉,而且食量一天天增大,这让本已十分虚弱的母狼压力倍增。

忽然,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上方逼近,狡猾的金雕一路俯冲下来,他已经窥视母狼许久了。它打算先吓跑那只母狼,然后再享用战利品。母狼也发现了金雕,这是小狼们的口粮,它怎么舍得放弃?它只得拖着猎物继续跑。但是这样跑不快呀!很快,金雕的爪子向它伸来,看来它只能奋力一搏了。

它先故意让金雕的爪子抓进自己背上,任凭鲜血横流,然后拉着金雕一路向荆棘丛的方向跑,但是金雕也不傻。它也任凭母狼向荆棘丛跑,直到母狼跑进荆棘,金雕突然猛地向上拉起。望着身下母狼满身是血的模样,金雕心中十分得意。但它很快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四周都是树,它怎么飞出去呢?母狼对着金雕凶残的一笑,拉着他向树上撞去。

金雕气极了,低下头对着母狼的一只眼睛猛啄下去,希望通过疼痛制服母狼。但一切都无济于事,很快它便一头撞到树上,翅膀卷起一地的落叶,然后重重地摔了下去……

母狼趁机滚到旁边的河水里,清凉的河水抚摸着它的伤口,这才让它感觉好些了。但它嘴里只剩一只羊了,其它羊都已经在搏斗中丢了。

带着一路血迹,它回到家。当它将羔羊扔到小狼们面前,它们高兴得嗷嗷直叫,一窝蜂扑了上去,撕咬着吃起来。他们旁边的母狼目光慈祥地看着这一切,渐渐的,他的眼睛逐渐暗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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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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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名叫紫岚的母,它快要分娩。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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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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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灰太大清早的还不去抓羊。”就在这时灰太狼发明了欢笑吸收器。这种机器可以把所有的欢笑吸走并把别人立刻昏迷。但它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它不能听见哭泣声。否则就会把控制它的人炸飞。

“老婆,等我的好消息吧。”说完灰太狼就走了。到了羊村看见羊村一片欢乐。“上,欢乐吸收器。”一瞬间一大群羊晕了下去,只有美羊羊和喜羊羊没有晕。“喜羊羊,怎么办。”“别怕,有我保护你。”“哈,有办法了。”“喜羊羊什么办法?”“我观察到了,灰太狼的机器,只收集欢乐,不能收集哭泣,那......”美羊羊站在灰太狼面前,装出很快乐的样子。灰太狼还用他的机器。就在这时美羊羊大哭。“欢乐吸收器”爆炸了把灰太狼炸飞了。“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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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是一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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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一只来自远方的狼我带着不同于这个时代的气息来到这个世界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徘徊我不知道我来自何方,又将去往何方我只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远方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戴着温柔的面具快乐的生活在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不知道我脱去这身温顺的躯壳,我还剩下什么我只是一只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孤独的狼我用犀利的眼神淡漠地看着这个城市我用尖利的长牙咬着我内心的伤痛我不知道在这迷幻的黑色之中,我究竟是什么我只是一只狼,一只孤独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归途的狼这个时代不属于我,我亦不属于这个世界我知道我将要离开,回到我来的地方,那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是一只狼,一只即将远去的狼

“嗷。”伴随着这响声,一只狼投身于悬崖之下人们说:“这只是一只狼。”是的只是,一只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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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使至塞上改写散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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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一阵声音传遍朝庭,原来是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战胜吐蕃的喜报传入朝庭,皇帝让我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使凉州,出塞宣慰,察访军情。

一听这是一件好事,事实上是将我排挤出朝廷,但是皇帝命令在上,不得违反,在开始出发时,给我配备了一辆马车,随从也不多,“唉,皇帝难道这么不器重我吗?”我长叹一声,“顾不上这么多了,快速出发!”我们一路狂奔,到关塞山高路远,环境恶劣,人迹罕见,到了夜晚,望着明月,霎时,有一种“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郞西”的情感涌上心头。天刚蒙蒙亮,看到了飘飞的蓬草,翱翔的大雁,又想到了时时处处被排挤,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激愤和抑郁情感,经过一路颠簸,终于到了边塞,在那茫茫无边的沙漠里,烽火台上燃起的一股浓烟直上云霄,多么醒目,这燃起的浓烟正是战斗的号角,在这茫茫的沙漠没有山,没有树,更别说有人了,只有黄河横亘在眼前,走到了萧关时,恰逢侦察的骑兵,看到有外人进入,便谨慎起来,他神色紧张地看着我,大声说:“你是干什么的?”我将皇帝的文书给他看后,他才放松起来。我问:“请问你们的统帅在哪里呢?”他说:“正在前线奋勇杀敌。”我感叹道:真是“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呀!他们肯定十分痛恨外来侵略者,正奋勇杀敌,以身报国!”

我希望建功立业,报答国家,也希望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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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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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部戏,我只能说,我被完全的打动了… 沸羊羊的戏份终于多了,片头他为了救喜羊羊,奋不顾,身的推开喜羊羊,若不是小神龙出手相救,那沸羊羊就该葬身在龙爪下了。只能说这是兄弟情深,是他们友谊的最高境界,还有,最先提出去找喜羊羊爸妈的,也是沸。在去龙堡的路上,勇敢的拎这锤子,众龙被打飞的场面看着很过瘾,接下来只身去闯水晶林,结果让我们看到了以往鲁莽的沸羊羊也有智慧的一面啊!

最后,对战最终B o o s 时也是沸能量全开,打出了10000吨的力量。依然是那么勇敢,不得不感啊!这是一颗如此沸腾的心啊! 喜羊羊穿上新衣服还是那么酷…知道了自己父母身陷险境,下定决心去救爸妈,最后喜的爸妈戏剧般出现又闹剧般消失,我很无语……至于灰太,那没话说,救了自己儿子,却受了伤,一声不吭,就觉得在这种危难时刻绝不能让老婆儿子担心,看到后我就不笑了…对战B o o s 是,他和喜大声喊出了:我爱你们!!机械龙应声倒下,那一刻我真被感动到了…之后就是废墟盖住了喜和灰 ,然后就是红太狼和喜爸妈和沸发疯般的寻找…亲情比天大啊… 呵呵,这部里,咱小懒和小灰灰配合的天衣无缝,小懒居然和灰太狼一家玩的很开…再仔细看看,小懒和小灰灰穿的很像情侣装,的说…小懒仍然被众多观众喜爱因为他又说出了:就算死,我也要撑死!!

小灰灰还是那么可爱,不过懂事多了,他永远相信爸爸很英勇!因为爸爸打败了坏蛋机械龙!!因为爸爸拯救了龙世界!!因为爸爸是不死的小强!! 最后那一点,我哭了。灰太狼是一只很英勇的狼!!他爱儿子,爱老婆,和喜同生共死…他绝对是一只英勇的狼!! “山摇地动,自信更从容。考验如暴风,更决心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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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战狼2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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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钟表的嘀嗒声中,在雨打窗棂的啪啪声中,在假期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时光在流逝,我在长大,假期已走过,我们开学啦!

婚有婚礼,成人有成人礼,开学有开学典礼。当广播念到我的名字时心中会无比骄傲,但开学典礼中最有趣的就属观影仪式了,往年我们都会看一些励志电影,如:《隐形的翅膀》《当幸福来敲门》等。而今年我们看了一部院线大片,吴京的《战Ⅱ》。

电影的主要人物是冷锋,他的妻子被非洲的恐怖袭击杀害,做为战狼中队中队长的他以个人的名义来到非洲来报仇,他随身携带着那颗致他妻子于非命的子弹。可万万没有想到他在超市意外地遭受了恐怖袭击,结果他暂宿在中国驻非洲大使馆,他接受了在恐怖分子牢里陈博士及四十八位中国同胞们的营救。

由于行动紧急,并且是交战区,此次行动将没有武器,没有支援,将徒手博过几百辆坦克,上千名恐怖分子,力大无比有着十八块腹肌,有着绝对先进的武器的敌人,他们被打的遍体鳞伤也不向国家请求支援一下,被忍饥挨饿也不向国家请求帮助一下,这就是中国军人的军心战魂。

通过非洲交战区时举英国、俄罗斯甚至美国国旗都无法通过,只有举中国的五星红旗才能通过,这是一只中华巨龙,一只威武之狮,一只站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吸吮着五千年的中华文化,凝聚着数以亿万计的中国军人的军心战魂的战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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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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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这本书看完之后,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

每次读都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能够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能够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述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仅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应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春》,让我身临其境,仿佛处在真实自然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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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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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草地,繁星点点,群群牛羊,真真嗥,还有勤劳的蒙古女人,英勇的蒙古男人,构成美丽的额仑草原,也构成了《狼图腾》这本书的主旨背景。

蒙古游牧民族终日与狼作战,却把“狼”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这个问题让北京知青陈阵百思不得其解。在他的毕利格阿爸的讲述下,他对狼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老人曾带他观看过“狼群打围战,”他亲眼看到了狼群的团结精神和令人难以置信的战术;他还在“军马场事故”中见识到了狼巨大的杀伤力;狼群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这一切,都使好奇心旺盛的陈阵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养一匹小狼。一天,他幸运地掏到了一窝小狼崽,得到了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小狼。陈阵在饲养小狼的日子里,学到了许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关于狼的知识,但是小狼长大后,因为受不住“囚徒”般的待遇,终于充满“狼性”的死去。额仑草原也被农区来的“盲流”和干部整成了沙地。

本书从美丽的额仑草原讲起。讲述它一步步败落,最终以悲剧收场:陈阵的小狼死了,毕利格老人去世了,狼群被赶跑了,额仑草原也沦为沙地。《狼图腾》告诉了我们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更讽刺了那些因愚昧无知把草原整成沙地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身边的每一丝绿色。

本书还对人性进行了深掘。为什么蒙古骑兵仅用汉人不到一半的人数就打垮了宋朝的大队人马,统治中国近一个世纪?这是因为蒙古人有在几百、几千年来与狼的长期对抗与斗争中训练出来的能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狼性。”而汉人早已是农耕民族,习惯了安逸的生活,没有了战斗力,有一种“羊性。”汉人讲究以和为贵,不主张战争,但是,如果一个民族失去了战斗能力,甚至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那将是十分危险的,甚至会被毁灭。此外,狼具有非常团结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还有一点,狼崇尚自由。即使自己为争取自由而死,它们也感觉毫不足惜。故事中陈阵饲养的小狼就是这样。这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是狼身上特有的,它们从不会向任何人、任何困难低头。

只可惜,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成为人们永远的回忆。虽然额仑草原变为沙地,狼图腾在每一个蒙古人心里已经成为永恒。静默里,只见那蓝蓝的腾格里,碧绿的草原,勤劳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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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狼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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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种非常高贵、优秀的动物——

我们智慧,机敏,意志顽强,生存能力极强。我们记忆力十分出色,相隔很久的事情也不会忘记。

我们的嗅觉异常灵敏,不仅能闻到很远的气味而且能分辨气细的细微不同。

我们体态轻盈,身手矫健,窜、腾、跳、跃,无所不能,我们的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我们虽然是食肉动物,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当我们做了妈妈时,不但要让宝宝吃饱喝足,还会把它的毛添得闪闪发亮,有时为了防止外来的侵害,会不辞辛苦的一次次叼着自己的宝宝,把它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有人伤害了宝宝,我们就会和它决一死战。我们的家族等级分明,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对王决对服从,俯首称臣。

我们在捕获猎物之后,组织严密,各有分工,有的负责追击,有的负责拦截,有的负责左右包抄,我们还会运用诱敌上钩,分片包围,等战略战术,人们称我们是“天才的军事家”。

我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即使在寒冷的北极,也能看到我们神出鬼没的身影。

我们象征着力量,象征着不屈。我们生来就是用强者的姿态去征服一切的。我们是靠自己的积极进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

爱我们吧,我们值得人类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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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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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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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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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mother:

节日好!上班上得辛苦吗?今天心情好吗?不用说,一定好。

鸦雀无声的家里,爷爷端着一杯热茶。

记得我出生在古老的乡下。我刚生下来,你们就吓了一大跳,是因为我头上有一个非常奇特的角,长在右边头上,很难看。但如今,已经慢慢地扁下去了,你不用担心了!想起当年,你们多担心我呀!都以为那个是......

如今,我长大了,自己会管好自己了。要迈进人生的第一条道路。你经常嘱咐我学习要自觉,作业要在家是做。我现在知道该怎麽做了。该早早地把作业做完,玩的时候,就可以放心地玩了。我会好好学习的,您放心。

“将来”我会是......

十年后,我已是小小的老板了,我会一步步地往宽阔的大路走。向美国发展,向加拿大投资,成为一个国家的首富。这不会是虚幻的哦!

mother,我想你别经常生气,笑口常开,多休息。少吃肥肉,记住“陈老师的一句话:饭前一碗汤,美丽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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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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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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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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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对这种动物有偏见,认为它们都是冷雪凶狠、残忍恶毒的化身。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原来它们也有柔和温情的一面。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在被大白狗追逐的困境下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这五只狼崽的命运非常的坎坷,首先冻死了一只,黑仔在母狼外出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被捕兽夹困住了。双毛在与狼王的打斗中被活活的咬死了,最后仅剩下小女儿媚媚。为了保护好这个仅存的孩子,不让金雕伤害女儿,母狼最终豁出了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母亲都会像故事中的母狼一样,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孩子,守护着自己的宝宝。为了孩子的幸福,再大的付出她也无怨无悔。作者沈石溪正是把这种伟大的爱放到了母狼的身上,让我深深的领悟到:“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文明的人类。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母爱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出于动物本能的爱,这爱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伟大!”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梦中,我无数次的看到,母狼因为自己一个个孩子的意外,而留下了悲伤的泪……每次看到这些,我也会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眶。

母爱,有时是奋不顾身的壮举,但更多的是默默无闻的付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孩子!这令我不经联想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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