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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选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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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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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如牛毛的蒙蒙细雨静静的飘着,一条窄窄的石子儿路旁,一片片桃李盛开着。粗壮的树枝上,娇艳的浅粉色桃花放佛一位披着薄裙的少女倚在鲜亮的绿叶上,密密层层的又如同一片轻盈的彩云。一位戴着乌纱帽、身着青色长袍,手里摇着一把绸面折扇的人信步走来,他就是我-宋代著名书法家黄庭坚。

此时正值清明节,一群群神情悲戚的人呜咽着悲痛地走过。他们手里拿着香烛、饭菜和一袋袋纸钱,他们是去就祭祀亲人的。他们如此地忧伤,全然顾不得欣赏原野上的美景。原野上芳草萋萋,凡有荒芜之处,便有一堆堆尖尖的黄土埋葬逝者。逝者长眠于地下,含笑九泉,但使活人感到无比难过。柳树细嫩的柔枝刚刚萌芽,在雨中轻轻摆动着,仿佛也要为逝者悼念。

活着,人们的人生也就大不相同。古时候,有个齐国人天天到墓地里去偷吃别人祭祀祖先的饭菜,吃得满嘴流油,满面红光地回到家里,而向自己的妻妾子女炫耀是某个上官贵人请他吃喝,吃了许多佳肴,主人如何盛情招待他。他的人生充满了欺骗和谎言,猥琐低下,令人不齿。而春秋战国时期有谋有略的介子推,虽然帮助晋文公建国、治国,却隐居山林,将别人求之不得的高官厚禄置之脑后,全然不顾。晋文公硬要他做官,他神定气闲。最后,晋文公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下令烧山,逼迫介子推出来做官。介子推和他的老母亲宁死不屈,在烈焰中抱树死在绵山中,他的高尚气节不仅令人敬佩,更使我们反省:自己是否能像介子推一样保持自己的气节、高尚的品质?

可是人生短短几十年,岂能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相匹敌?不论是愚是贤,是穷是富,是官是民,过了几十年,无人知晓你是谁了。到最后,所有人都终究落得黄土一堆。远远望去,隆起的土坡上长满了丛丛青翠的杂草,随风摇曳。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摆上文房四宝,提笔写下了千古绝句: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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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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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 “ 狼心狗肺” 、“ 狼狈为奸”…… 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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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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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红尘为道场,以世味为菩提,生一炉缘分的火,煮一壶云水禅心,因为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圣诞快乐。”朋友梅子用白落梅的句子这样对我说。我说这两个句子真美,前面一个句子如出尘的仙子,遗落在山间,透着脱俗与清新;后面一个句子却是温暖的人间烟火,虽然只有四个字,分开来却是荡漾在周围的温馨问候。

烧了一壶水,滚烫的时候,将它冲在杯中,轻躺在杯中的百合花重生了,仍旧是带着绝色倾城的美,及丝丝痛意的逝,它的生即将迎来它的逝,染红的仅是容纳它的一杯水。

静静的看着它,细胞也在张扬飞舞着。将杯子捧在手心,温暖荡在身体以及四肢,冬天的此刻,因了它,不再寒冷。细细的饮着,些许暗香浮动,如同喝着一个娇美的生命,最终,剩下它凋萎的残片,如掷落在地的枯叶,挽留不住一点眷恋。

一些心疼。

张爱玲说相片就是瓜子壳。是的,瓜子被一粒一粒吃进肚子,消失无踪,瓜子壳凌乱不堪的散落在地上,那是相片变成记忆的影子,残留着一些习惯的味道,并不好闻,但它会一直在那里。然后,看了看自己,为了留住另一部分习惯的味道,于是又开始扔瓜子壳。等到瓜子全部消化完后,再来看这些瓜子壳,其实是带着一些凄然的。人生,如此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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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浅秋的思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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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以为我的失眠症已经快被治愈了。哪知却又因你的离去而旧疾复发,辗转在“床”上,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又时寐时醒直至天亮;反正都睡不着了,躺在床上也是浪费时间,不如起来找点事情做,洗漱、收拾屋子、整理衣物,准备这几天出门远行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阳光灿烂,耀眼的阳光照得我头昏,精神不振,突觉倦困乏力,就又躺下睡去了,这次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一觉睡到差不多正午12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白天睡懒觉,也许是因为觉得白天有阳光,没有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吧,可以安然入睡,不怕醒来时面对的是黑暗。

一时贪晌 ,竟忘了今天的行程是去NN,匆忙起来拎起早已准备好的包包出门。

国庆,举国同庆,此时街上已热闹非凡,熙熙攘攘,X喜欢热闹,我要去接他,带他去玩,可是,事不如人愿,最终,还是不欢而散,回到那里,还是那样的场景,没有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

再回到喧哗的街上时已是正当午,我身心疲惫,全身酸软乏力,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坐下来休息,顺便把午饭也解决了。拿出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上了,刚好看到你的留言,你也贪晌至正午,难道你昨夜也无眠?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复你的留言,只想此刻我不该打扰你,也不该让自己的坏情绪影响到你。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同学的留言,好几条,都是关心祝福之类的,问的最多的是今天国庆了,要去哪里玩。我随口说了:“NN”。同学问我去NN做什么,需不需要要司机,他可以送我。被同学这一问,我突然迷茫了,是啊,我要去NN做什么?一定要今天去吗?今天是国庆,很热闹,人山人海,更别说NN了。你喜清净,我也同样是的,走在喧哗的街上我倍感落寞,与欢庆的气氛太格格不入,我还是找个清净的地方享受独处吧。同学还不懈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回老家吗?我去接你?同学聚会,我们等你?”我一一谢绝了,我说我喜清净,习惯独来独往,随心随性,不善计划,你们不必把我计划在内,有事我会电话给你们。同学说:“这习惯不好!要改!以后去哪里叫上我,我保护你陪你!”听完这话,我冒汗了……,这话太熟悉了,曾经有多少个人多少次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可结果呢?结果我还是觉得今天自己这样的状态最好,不是我喜欢独行,是没有志同道合的同行者,我宁可独行,那种灵魂的孤单有几人能懂?此刻,我想你了,你若在,会怎样?

NN,不去了。吃完饭,回到家听音乐、上淘宝、看《伏藏师》,宅了一天。

晚上,坐在电脑前等你的信息,得知你从一个城市又跑到了另一个城市。你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大,我怎么追都追不上你的步伐,我喜爱旅行,想走遍天涯海角,但我最想走进的是你的心……

今晚你说你不开心,我不知如何安慰你,只知不能让你再为我担心,就故作轻快地告诉你:“我很好,所以,你也要好好的”。其实,我不好,我太想你了……

你能看见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相思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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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三散文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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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君子以玉比德,以花喻人。而佛说:“众生有万般法相”,所以有人如幽兰般寂静;有人似梅花般高洁;有人如萱草般朴素。而“你”也是一枝花,你是富丽堂皇,有着铮铮铁骨的花中之王“牡丹”。

刘禹锡曾说:“池上芙蕖净少情,庭前芍药多妖娆。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诗称赞了牡丹花朵娇艳柔弱,国色天香,殊不知牡丹叶下却有铁骨铮铮,其烈性不逊于魏晋清流。

嵇康,竹林七贤之一。《晋书》记载:“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嵇康的容颜外貌在魏晋时被人们广为称赞,就像洛阳牡丹一样在盛唐之时一样闻名遐迩。嵇康你就像那牡丹一样,在魏晋时期开出了最浓郁的色彩,用自己的风貌为青史留痕。

嵇康的秉性高洁,豪放不羁。大司马昭曾想聘他为掾吏,嵇康坚守志向,淡泊名利。并且自认是曹氏宗亲,不愿和司马昭同流合污,更是蔑视他篡夺政权的行为,不愿出仕。一身铮铮铁骨尽显无遗。钟会想结交嵇康,简装便服,率众而往,嵇康也不理采。

钟会就进谗言,使嵇康最后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但在临死前嵇康仍然没有后悔,索琴弹之,慷概赴死。死后百年仍被天下歌颂,就像被武则天下令焚烧的洛阳牡丹一样,焦骨牡丹,愈开愈艳。

嵇康,你是一枝花,你是魏晋第一清流。牡丹的磅礴大气,铮铮铁骨在你身上重现。牡丹到今天还在被人们称赞,而你的气韵与风度在千百年后仍然被人们所模仿;牡丹,国色也;嵇康,名士也。

以花喻人,显现出人的本色。嵇康你是一枝花,你是一枝开在书墨中永不凋零的牡丹,淡淡墨痕,尽显绝代风华。我们身处俗世,与红尘为伴,也要学学花的品性和风韵,学学如何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高洁情操,成为一枝铁骨铮铮的盛世牡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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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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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一只群里最低级的狼。我出生在冬天,从小受够了凌ru,我不服气!我的父母只甘心做一个最低级的为头狼服务的狼。我对他们不屑一顾。我要强!

一天,我幸运的碰到了一只野兔,他正在往下跑,兔子的后腿比前腿场,下坡容易饭跟头,在追逐了好一段时间后,我终于抓住了他,一口要开他的脖颈,感受着血喷到我的舌头上牙齿间的舒适。当我正准备享受糯软可口的兔子心脏时,狼王威胁的叫了一声,走到我面前,尾巴卷曲朝背,这是对我的羞辱,提醒我是一只低级的狼,我愤怒的咆哮着,甚至想对他发动攻击,一转念,我发觉我还没有长大,还没有那美丽的皮毛,蓬松的大尾巴。“再忍忍”,我对自己说。我低声下气的向狼王赔礼道歉,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原谅我之余还不忘羞辱我一番。又一把抓过那糯软可口的心脏,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在心里狠狠得想:“哼!到了明年冬天,我一定叫你粉身碎骨,碎尸万段……”我骂了一会,觉得心情舒坦多了。后来再遇到这种事,我都要把他骂一番,要不就在草原上自由的驰骋,在这快速的奔跑种,我感到了什么叫舒心。

当然如果每次都那样,我就根本填不饱肚子,所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会想法设法离开狼群,追捕各种猎物,我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在练习,我要努力训练,我一定要争得狼王的位子。

冬走了,春、夏、秋的时间,我几乎是在不停地练习,感觉心中的一把火燃烧起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中的火越来越大。

冬又来了。一个冬日的夜晚,我偷偷弄到了不少食物填保肚子。回到狼群见到狼王时,多年的羞辱、愤怒一下子涌上心头,我心中的火更大了,我的眼睛仿佛也要喷出火。我作出攻击的姿势,等待狼王进攻。狼王不把我放在眼里。也许是认为我年龄太小吧。后来他被我惹恼了,冲我身上猛咬一口。在疼痛的同时,我举得一股野性在心灵深处蔓延。我突然异常冷静,脑子里冒出和各种动物厮打的场面,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他,和他扭打在一起。很快,我便占了上风,在即将杀死他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我没有杀死他,而是选择了驱逐。

老狼走后,我放松了压抑许久的心灵,将尖尖的嘴吻对准月亮,长嗥起来,之后狼群响应,在一片长嗥中,我能听到,我的声音里又多添了几分自信,还有一种久经风霜后才会有的那一份苍凉的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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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来了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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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泽灏

很久很久以前,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孩子,很诚实,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因为有一次,他和村子里的人玩恶作剧,说来了,结果狼没来,大家从此再也不信任他了。

“我再也不能像上次一样逗大家玩了,我得让大家了解我。”他扛着锄头来到农田。大家看他不顺眼,没人理他,可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起锄头帮大家干活,累得满头大汗,也不休息。有的人说:“这个臭小子竟然在帮我们干活。”有的人说:“肯定又有什么坏主意,还是让他早点回去吧。”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农民们回家吃午饭了,等到下午来到田里一看,发现田地里的草都锄完了。大家有的瞪大了眼睛,有的傻眼了,有的赞叹不已。

这时,一只狼从南山走了过来,大家都没有发现,他又喊:“狼来了!”大家连忙拿起工具,向狼杀了过去,把狼打死了。晚上为了庆祝,大家煮了一锅狼肉,也请他过来一起吃,他心想:“原来被人信任的感觉这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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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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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的人眼睛中,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 岚 ,它 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 ? 好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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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狼二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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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祖国新时代的一名少年,要时时刻刻保卫祖国,要尽量为祖国多做一些贡献。这是在我观看了《战二》这部电影之后最强烈的感受和最想要做好的一件事情。电影里总结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在海外遇到危险,不要放弃!因为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电影讲述的是主人公冷锋为了给自己的朋友报仇来到了非洲,但是由于非洲发生动乱,他被卷入到了这场战役中。当中国派军舰来到非洲进行撤侨行动时,他原本可以安全的回到祖国,但是他不愿违背军人的使命,主动要求去救陈博士。可是那家华资医院遭到了红巾军的进犯陈博士不幸遇难,但冷锋救了一位女医生Rachel,后来冷锋感染了拉曼拉病毒,Rachel救了他,最后他与红巾军的大Boos进行决斗,冷锋举着那枚杀死自己朋友的子弹质问大Boos,大Boos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实情,他激怒了冷锋,他们展开了一番激烈搏斗,最终冷锋胜利了。后来他带着运兵车经过开火线,那一刻,他高高的举起了中国的国旗;那一刻,双方立即停火;那一刻,我感受到——中国是那么强大!当他们安全地通过了开火线,顺利的进入了安全区。那一刻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我爱你,祖国!”

生活在战火纷飞年代里的人们——幸福,对于他们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战争很残酷,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看到非洲那边瘟疫横行,他们无能为力,而我们中国则派出医疗小组去救援。不仅如此,当他们的国家受到侵略时,我国还派海军去救援,所以不论是当地的政府还是反政的红巾军,都不会轻易对中国人开火。

在南京大屠杀中,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让外国侵略者践踏,因为,那时的中国还不够强大。而今天,不要说是在国内,就算是在海外,如果中国人遇到生命危险不要害怕,因为我们身后站着一个强大的祖国!

此刻,我终于理解了周恩来总理的那句话:“为中华之掘起而读书!”因为只有国家强大,她的国民才能得到他应有的生命的尊严。正是因为有了前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努力奋斗,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为祖国的强大而读书,为祖国的安宁而奋斗!

不论你身在何时何地都不要忘记,你是一名中国人,你应该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祖国为你做坚强的后盾,祖国永远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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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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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号的夜晚,天空下起了小雨,刚被家人批评了一顿的我,心情无比落寞。

暗暗对自己说:没关系,没关系。

小时候只要一受委屈,就会去睡觉,总是觉得,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在另一个世界,没有冷眼,没有心碎。

身体渐渐沉重了起来,终于“碰”地一声倒在床上。灭了灯,把头完全盖在被子,昏昏沉沉,似睡非睡的,像浮在水面上忽起忽落。

不知过了多久,张开朦胧的睡眼,只觉得四周一片漆黑。脸已被熏得滚烫,腿基本上已经麻木了,不知道之前是睡着还是没睡着。原本雪白的墙被院中的月光映得发青,想要天亮的样子。窗外滴滴咚咚下着小雨,是否也在诉说着我的悲哀?

身体就像断了,没力气,终于,只能闭上眼睛。“咚,咚”是谁上楼了?从脚步声可以依稀辨出是妈妈,她看见我了,拉住了我的胳膊把我拖起来,我站在一边,眼皮却像有千斤重似的,怎么也抬不起来。

我走了出去,冰冷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随即被蒸腾了。眼前的景色有些可怕:那灰冷的天空,微动的树影,惨白的院墙,连灯光都带着凄凉的味道,他们似乎像野兽一般,疯狂地,吼叫着向我扑来。忽然一静,像林中的啼鸟忽然看见一只老鹰。我怔住了,不愿胆怯,却也不想看见这一切。天空上,几颗星星在闪耀着他们的光环,却显得更清冷。

风带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一切都不知怎么办似的,连路旁的树儿也惊疑不定的等待着什么,枝上连只鸟儿都没有。

后来我便睡了,早晨起来,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天空上也没有一块乌云,洗过了天空与洗过了一切,像有黑暗里刚生出一个新的。不知为何,心情已好了很多,白云也笑着看我。

现在我正在坐在这里,静静地写着,没有任何干扰,只有笔尖磨出的沙沙声——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拿起画笔,挑选颜色,为自己画个天堂,然后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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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写战狼的观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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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这是影片《战》里吴京所扮演的冷锋所说的一句话,这句话是多么鼓舞人心。它让想当兵的人热血沸腾;会让正在当兵或当过兵的人骄傲自豪;会让反对当兵或不想当兵的人后悔莫及……

《战狼》这部电影的主要内容是狙击手冷锋为救队友,杀了毒枭而违抗军令。正当他要被开除队伍时,却意外得到战狼中队队长的赏识,加入了战狼部队。他与队友相互配合,最终把入侵者和毒枭赶出了中国。

这部电影有许多地方让人振奋,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那句话”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体现出了中国人的尊严和气势,更表现出了中国人爱国爱民的情怀。当时波兰有十分之九的领土落到了沙皇俄国手里。肖邦在国外常为同胞募捐演出,为贵族演出。他还严词拒绝沙俄授予他“俄国皇帝陛下首席钢琴家”的职位。他坚信波兰不会亡。为了祖国和生计,白天,他忙于奔波;晚上,他创作曲子。因为过度劳累,使他旧病复发。弥留之际,肖邦还对姐姐路德维卡说:“我死后,请把我的心脏带回去,我要长眠在祖国的地下。”

这样的爱国情怀让我想到了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的钱学森。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外留学的钱学森由衷地为祖国感到高兴。他想回到祖国,用自己的专长为祖国服务。但那时在美国留学的中国科学家想回国不易,再加上钱学森的专长又与国防有关,想回去简直是难上加难。可他从来都没放弃过这个念头。1950年,钱学森争取回归祖国,而当时美国海军次长金布尔声称:“钱学森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的兵力,我宁可把他击毙在美国,也不能让他离开。”钱学森由此受到美国政府迫害遭到软禁,失去了自由。1955年10月,在周恩来总理的努力下,钱学森终于回归了祖国的怀抱。回国后,他为中国火箭和导弹技术的提出了极为重要的实施方案,对中国火箭,导弹和航天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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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缘来是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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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是书-散文

这一刻,世界仿佛一下子由喧闹变成了寂静,月亮探出头来,将他那柔得似水的月光,温柔的洒在大地的每一寸肌肤上,而我,则舒服的卧在闺房里,静静的品闻书香。

我仔细咀嚼着每一个文字,用心领会作者超然物外的思想,行行文字如同涓涓细流,之暖入我的心灵最深处。

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他教给你人生的道理,告诉你深刻的哲理。在你失败的时候,人对你不离不弃,在你迷茫的时候,告诉你生活的真谛。人若有情,书亦有情。

人心险恶,江湖浪荡,唯有书的世界通畅,没有迷茫,没有彷徨,只是一个属于思想者的天堂,梦与幻,若你不厌,任你畅想。

若能品读一本好书,那边毕生无憾,与书为友,也乃人生一打乐事。读书人很多,真正能品得其意的却屈指可数,仔细想想,书是如此之妙,妙不可言,若我能一直读上好书,即便折寿十年,那我也心甘了。书若是人,我必与其拜上把子,滴血结交。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拥有一本好书了,即使受伤,悲痛的时候,读书也是甜的,不会因任何外界条件改变了他的性质。在每个与书相伴的日子,我都十分的充实快乐,书像一瓶清洁剂,涤洗了我的杂念与妄想,盘旋于脑的只是残余的清香。

还时常记得无眠的那些日子里,我是多么恐惧的猥琐在角落里哭泣,黑暗埋没了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在发光,很温暖,直直的射入我的心房。那是?一本书呀!我轻轻翻开第一页,世界仿佛一下子就变的明亮,我的视线,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就深深锁在了那本书上,从此以后,也就是他它,陪着我度过每一个可怖的夜晚,不知缘由,只是感觉有他在,就会有一种踏实感和一股莫名的感动。

因为书,我才发现世界的感动,因为书,我才觉察世界的美丽,因为书,我才学会了善良与真诚。

读书,让你更成熟的思考,读书,让你更理性的判断,读书,让你更充实的前进!

如果世间有一种美好的东西叫做缘分,那么我的缘分,一定就是遇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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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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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个主要看气质的时代,腹腔内有那么一点点墨水儿,都有底气与人交谈。开卷是否有益暂且不提,文学素养的层次正是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步提高的。

从小在书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我,对书有莫名的好感。从三岁时母亲第一次给我读《幼儿画报》开始,书从未离开过我的世界。据母亲说,因为儿时不识字,不能亲手捧着书阅览,我在幼儿园里发奋努力,缠住老师学习汉语拼音,到了四岁多的时候,就能自己阅读带拼音的书了。在学前班,开始提前进入识字期,坚持了一年,记住了不少汉字。上了小学,兴趣愈发浓厚,一边坚持阅读,一边努力识字。

生活使我拘泥于一方水土,不能浪迹天涯且随风行,不能领略大千世界尽享视觉之旅,但是跨越了时间超脱于空间的书籍却能使我随心所欲地融入任何一个场景。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不时之需,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共度良宵。书的功能是可以被拓展的,在不同场景下阅读不同书籍有不同感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在中国简直是刻在心底的老话。书为良师,它不肤浅,它的内涵藏在每一缕墨香之中。人的一生如浩瀚穹宇,而书的作用,就像漫天繁星中的天狼星,高高闪耀。不读书就无法思考,无法交流,无法博得一份应有的尊重。

书山有路勤为径,读书人的生活是苦的,但就是在苦中作乐的生活中才能一品读书的道理。读书人不迂腐,恰恰相反,读书人反而是站在社会最前沿的。读书人的思维方式取决于书,书跟随了他们一辈子,能够懂他们的,恐怕也只有书了吧!

一杯香茗,一盏油灯,一缕墨香悠悠飘出窗外,正掩住一轮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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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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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禁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腾跃联想的言语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征。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

文章开始,就对雨作纵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腾跃联想,写道:······即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不断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心坎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杰出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逢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堪称情丝和雨丝交错。余光中用诗样的言语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新诗神韵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

喜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欢古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古代诗人汗颜。言语是思维的载体,言语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异样,思维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维完美融入言语,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维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居然摘不下一句,由于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层层,犬牙交错而成。这也答应以协助咱们对中国文字和古代文学的体现力添加一点决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畛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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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描写狼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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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位于食物链位端的生物,大家可能问,为什么体型较小的狼却能占据食物链顶端的宝座?其实呢,狼的精神是他们称霸天下的重要原因。

狼是团结的,他们总是成群结队的生活捕猎,在遇到庞大的猎物时,老狼会选择牺牲自己,用生命换取团体的生存机会。

狼是无畏的,遇到危险时,成年的狼会第一个冲上去,和敌人拼搏,以至于不顾一切。在危难面前,狼从不低头,因为他们知道勇气能战胜一切。

狼是有野心的,他们从不知足,当狼群猎杀的大型动物时,它们不会吃光,而是将猎物尸体拖到巢内储存,以供日后急需,每一只狼都是有追求的。一只公狼都有一颗当狼王的狼心,这颗狼心是永不熄灭的。

那为什么这么厉害呢?也许这就是最好的解释了。狼的精神也暗示着人的精神。难道一个成功者不是这样吗?每一位成功人士就像一只狼,他们代表着团结、无畏、野心、坚持……作为一个人,我们更应该学习那种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一番事业,这也就是一个人的成功法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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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爱我的爸爸400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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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里走来了一位大腹便便的男士,这个人胖胖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头发乌黑,笑眯眯的。这是谁呀?这就是我最敬爱,最尊敬最最最帅气的老爸。爸爸是个做饭的能手也是一个教育有方的人。

爸爸做饭色香味俱全,有一次,家里来客人了,爸爸做饭只见他把一大块牛肉筋切得又薄又完整,接着爸爸把牛肉筋在锅里炒得咯咯作响,然后又放进了葱花,又开始炒了起来。不就一道火爆牛津就完成了。爸爸又把豆角在锅里炸了一会,放进去好多尖椒终于干扁豆角好了。我们一一品尝完,就觉得特别好吃呢

我的爸爸不但会做饭,还会教育人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逛街。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开满桃花的公园里,我突发奇想说:“你那手机给我拍几张好不好?”于是我们拍了好多像呢。天快黑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当我们路过桃花园的时候,我用手摘下一支花。爸爸看见了生气的说:“你摘一支他摘一支,今后谁还能看到花呀?”我听了很自责。就动手在一张纸上写着:“别摘我,我怕疼”写完后我和爸爸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我爱我的爸爸,因为他给我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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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七绝·官亭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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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官亭

序:安徽省怀远县唐集镇山前村一处地名叫官亭,众人不解其名来由,问于余。余当年曾工作于斯,对此有过一些研究:发现这一地名与另一处古地名“魏阳城”有关联。这个“官亭”即是“魏阳城”的官亭,古有“十里官亭”之说,魏阳城与官亭当时相距约十里(秦汉时期的一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四百米,甚至更少一些)。

流行名号人人喊,

大众难知地几龄。

过往要员经宝处,

送迎重客历官亭。

九山俱是侯王地,

十里皆为霸主庭。

鼎盛前朝车马累,

誉留孤影对残青。

注:九山:指平阿山的九座山峰。

这一站奈何桥,下一站黄泉路

有谁会为谁誓言今生,有谁和谁一生相伴,我漠然地看着世界的苍茫,诺言今生只不过淡眼云烟。在这来来往往的世界,谁逃脱得了孟婆汤的轮回,谁会为谁奈何桥前守候一生。无言语着淡看着世间,独自踏上无尽的黄泉路,黑暗中回荡着我那沧桑的脚步声…

夜诉心里话,我也想家

夜深,静坐。

是在梦里,还是在心底?

如此真实,却又如此迷茫。

我又做梦了……

当人们在一次的决定新的一年

工作一个多月,我新的生活继续踏着新的梦想前行。夜的对面如此繁华,依稀感见窗内嘻嘻热闹的欢言。我底下头沉思着,却想起儿时父亲教我的那首《静夜思》,此刻,举头望无月,唉“底头思故乡”呐。我为什么,为什么留在客乡?我为那微薄的工钱,咽泪吞声也甘愿。

家是一个巢,溢满了温馨和厚爱,离家的时候,心情犹如行李一样沉重,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了心头,我一步三回头,想在这暮然回首之际寻找一种真情。

远离故乡的偏僻与宁静,来到繁华喧闹的城市,想家的心情耐不住寂寞,于是三番两次想回家。

我独自走在这繁华而喧闹城市的大街上,看到每天上下班拥挤的人群,每天排着长队看不到边际的车辆,载满了整座城市,而我也必须在这样的地方等待我每天需要乘坐的公交车,在这瞬间又不知道我是否能上去这辆车,幻想着如果有一天能无阻碍的到家那就是十分开心的了。

然而,每当你抬头看看慰蓝的天空,不由的让我更想起告别已久的家乡,因为天是一样的天,人却不是一样的人,在那里有我童年的回忆,那里有我儿时的伙伴,在那里有每天担心和关爱我的白发父母亲,也有鼓励支持我的兄弟姐妹,在那里我才能感觉到温暖和依慰,想我的爸爸妈妈,看见他们年迈的步伐;看看他们沧白的头发,看看他们每天思念女儿的眼神,看看他们不停的为生活而奔波,我的心在流泪,我的心在痛……这时我多想回到从前,回到我的家乡。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落叶归根”

我现在最想唱的两首歌就是:

父亲

想想你的背影

我感受了坚韧

抚摸你的双手

我摸到了艰辛

不知不觉你鬓角露了白发

不声不响你眼角上添了皱纹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人间的甘甜有十分

您只尝了三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听听你的叮瞩

我接过了自信

凝望你的目光

我看到了爱心

有老有小你手里捧着笑声

再苦再累你脸上挂着温馨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母亲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

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

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他)给你包

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啊,这个人就是娘

啊,这个人就是妈

这个人给了我生命

给我一个家

啊,不管你走多远

无论你在干啥

到什么时候也离不开

咱的妈

你身在(那)他乡住有人在牵挂

你回到(那)家里边有人沏热茶

你躺在(那)病床上有人(他)掉眼泪

你露出(那)笑容时有人乐开花

啊,不管你多富有

无论你官多大

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咱的妈

回乡偶语

风雨漂泊任逍遥,日月相伴度春秋。不觉已逝三两载,万般情愫让人愁。手捧青稞酒一杯,游子心酸泪涟漪。遥观东方明月夜,低头轻摇难入眠。

痴痴的忧郁

我不过是个踏过青草踢过露珠的路人,

偶尔也会瞥一眼远空的鸿雁

我也不过是在这样的空虚里走来走去,

看看你们游荡的灵魂在寂寞中的无聊

我只是在走远,

走出一个无聊而烦躁的圈子,去默看你们的琐事

看看远处的心情,听听远方的声音

想象远处跶跶的马蹄是否踏碎了一地的红尘,是否等待也寄予了一潭思念的春水

我只不过是很悲潦的思考着很多,思考很多的悲潦

于是,一度的凄凉就在不经意间洒落了一地,幻成漫天的忧伤

我想逃,却逃不脱那天网般的无奈,无奈于无奈

莫不在忽隙中钻进了文字,变成了一个一切的流浪儿,狼狈的穿梭在凡尘

抖抖紧握的半两文字,却如流沙般的握不住,一丝丝的眼睁睁看着流落

流落成一座荒芜的坟墓……

-左斜

此生有憾,还为谁美

错过了花季,错过了机会,错过了选择,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改变,后悔已是多余。

曾经因为傲慢,也因为自信,自信不错的容貌。便不屑一顾地,毫不在意的任由追求者一个个离开,从不曾仔细审视过,自认为好的还在后面,还有够我选择的,也因此走眼了我的“真命天子”,也许这就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过。最后,在寥寥无几的叩访者中随便选择一个定了终生,就这样,和人生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

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没有真正爱过,没有触电的感觉,不痛不痒的走到今天,甚至好像没有丈夫的感觉,只不过与一个合作者一起生活罢了,真没意思。

我像一个跳独脚舞的人一样,没有舞伴,没有人欣赏,心无依靠,孤独、落寞伴随着我。

曾经一段时间,懒于梳妆,衣着随便,不知为谁妆,为谁美,彷徨中迷失了自我。

没有我爱的人,没有爱我的人。

我还等吗?我的“真命天子”。就是等来了又何妨,他不是与我从零开始的,现在他的、我的生活中多了许多份子,即使遇见,还能怎样!

错过了,就永远错过,没有那个千年约会,永远无法相交、相识、相知,缘分已经擦肩而过!

只有独自梳理自己,随波逐流,荒芜一生罢了!

种在心里的花儿开了

等待的花儿开了,开在暖暖的心流里,开在夏季的午后。此花非自然届的花,而是种植在我内心的不朽之花。这朵花就是我们的爱情之花。

夜幕的傍晚,他发来短信,说明天将会有重大的惊喜。猜疑中,我想到了惊喜的礼物,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那一刻仿佛自己从未有过的平静,没有欢喜,没有雀跃。

从我们相恋的那天,注定了我们的爱情之花绽放。但绽放的芬芳需要我们彼此的精心呵护,需要我们彼此的虚心灌注。因为他身份的固定,我们别无选择。曾经,我也有想过放弃,想过逃避,想过从此不再联系。但内心永远欺负不了自己的行为,明明之中,我总是想起,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我们共同走过的风风雨雨。

分离的长久,没有隔断我们的感情,没有中断我们的心,更没有终结了我们的爱情之花。大雨过后定有阳光,长久的等待,他明儿就要回来。

坐在电脑前敲击文字,仿佛火车的汽笛声就在耳边,他随着火车向我渐渐地走来。

因为工作的关系,不能和他在车站的人群里寻找彼此的身影,不能在车站彼此相拥,不能给彼此的热吻。这一次的相聚也预示着分离,来了,又要去。不管未来如何,先珍惜他回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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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青草儿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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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每个人都闻过。草香,恐怕不是每个人都品味过。其实,各种草香的味道更浓,更爽。

我酷爱草香,喜欢走在漫天蔽野的草丛里,听虫鸣,看蝶舞,深呼吸,这个时候,感觉自己也化作一片绿茵,映染那一片天蓝云白的天空。

喜欢坐在草地上,看风吹草地见牛羊,情不自禁地回忆起,儿时和小伙伴在草地上追逐,嬉戏,那无忧无虑时光,恰如那流淌的绿,活泼鲜灵。

喜欢听草的声音,那是特殊音符的交响乐,恢竑壮观,气贯长虹,不畏狂风暴雨,默默无闻间,透出生命坚强的暗语。

青草香,一种淡然素雅和宁致清怡的味道。当我们轻轻触碰嫩绿的叶片,手上便留下浓郁的、沁人心脾的香味。这种味道刺激神经很舒服,很甜,很超然。

我童年是在农村度过的。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小的时候,每天放学回家以后,带上一个玉米面大饼子,就要挎个篮子去地里,或者割羊草,或者去园田地里拔草,充当家里劳动力的一个补充。

儿时的草香在小竹篮里闻到的,在壕沟旁、荒地格上,草甸子中,我们这些孩子和牛儿、羊儿享受着草地给予的欢乐。一群群的牛羊,他们埋头“唰、唰、唰”地舔着青草,缓缓地咀嚼着,良久地甩一下尾巴,慢悠悠地迈出一个步伐,打一个响鼻:意思是:这草,好香!偶尔,飞来一两只蝴蝶,翩跹起舞,抑或静静地栖息在草尖上,望着它们憨吃。有时飞来一只喜鹊,久久停在羊脊上,把羊脊背当作免费的摇篮。有时飞来一只麻雀落在牛背上,不飞也不叫,安全舒适的歇歇脚。 我们摘上了满满的一篮子青青绿绿的草,逶迤地走在乡间的田埂上,不自觉地哼唱起断章的童谣……

稍大了一点,我们参加集体劳动,早上,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青青的草上挂满露珠,湿了我们的布鞋,凉爽爽的,青香香的味道,伴着晨霞漫在田野里。在歇气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草地上,口衔一根青草仰望天空。那松软草地是舒坦的眠床,一根青草就是一支悠悠的短笛,苍穹是垂于天地间的一幅纤尘不染的图画。青年的心没有尘埃,看白云飘飘,幻想的翅膀飞出心灵,陪着白云飘飞,多少秘密对着苍穹宇宙倾诉,苍穹回答着无穷的暗语……

在乡下,农民离开了草,一天也生活不了,草和水一样,是生命的之本。

我在草甸上抓过蝈蝈,逮过蚂蚱,灌过“大眼贼”,放过牛羊,吹过柳笛。

我也在湿地里的塔头上割过乌拉草,捞过鱼虾,趟水扛过苫房草,抓过野鸭,捡过野鸡蛋。

我也披过用草编织的蓑衣挡过风雨,我也在抗洪中睡在江边草地上……

草香,伴我长了乳牙,戴上红领巾,在团旗下举手,在镰刀斧头宣誓,如今,黑发见白,还闻不够那草的芬芳,喜欢在草的周围躺佯。

草,普普通通的植物,田地之中有她的娇容,江河湖畔有她的倩影,山坡谷地有她的美姿,道路两旁有她的芳踪……从昆仑山的一棵草,到公园里芳草萋萋,街心花园绿草茵茵,住宅小区里青草油油,草的分布无处不在,“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却往往喜欢花的绚丽,忽视了草的之美。诸位,有见过送花的,没有见过送草的吧?其实草之美,草之香,毋容置疑。山清水秀,凝绿含碧,自然界美丽的绿色除了树之外,就来源于草。青草聚集形成的大草原,其壮美不知使几多人倾倒!“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多么雄浑壮观的画面啊!鲜花虽然美丽,岂不知草本花更艳丽,更香。如果没有草,鲜花世界将失去半壁江山,花之美就会大打折扣。草不但美化了自然界,而且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它养育了“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的孺子牛,养育了伯乐相中的千里马。

亲爱的朋友,写到这里,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你,想到我,想到了他,想到了我们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们“没有树高,没有花香,从不寂寞从不烦恼……”祖国的大花园有我们才分外娇。

世界上有了草香,岁月才多了一份美。一个在草香的熏陶中长大的人,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一个汲取山川湖海天地之气之人,是一个接地气具有灵性的人。

在现在比较浮躁的年代里,我们在忧愁或者烦闷的时候,到自然中去走走,自然里的草香会以它的鲜活之气、清新之气悄悄涤荡诸多杂念。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增加正能量,追求美好,迎接一个个日出,看朝霞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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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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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王梦》这本书,我心中涌起无数思潮。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悬的动作,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之前,我总认为狼是残忍的,凶猛的。但是,母狼紫岚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凶猛的狼也有温柔的情怀,伟大的母爱。紫岚本是一只美丽的浪,为了孩子,变的苍老,变得丑陋。我以前认为,紫岚为狼孙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做法是愚蠢的,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爱,是因为有爱,才能让她付出一切来保护,来培养孩子。

为何柔弱的小芽能够打败坚硬的土地,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为何梅花铮铮傲骨?是靠坚贞的梅花魂;为何小强打不死?是靠不服输的信念!在紫岚心里,那份信念就是——梦。一开始,我不认为紫岚会打败金雕,但,最终,她却做到了,只为她心中的那一个狼王梦。

人,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动物只是动物,永远不会有情感。但是动物在情感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是那么强烈。在这点上,我们人类远远不如狼。

我相信,只要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有一天,这个狼王梦就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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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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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了余光中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欢之情,甚至把本人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惭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一切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遭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欢之情,由于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思。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需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 “雀栗”与你一起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他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英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遭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广而违犯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咱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咱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本人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本人,让咱们举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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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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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花丛中的一只蜜蜂,因为有你的勤劳,花才显得特别鲜艳;你是高山上的一棵松柏,因为有你的挺拔,山才显得特别巍峨;你是大海里的一朵浪花,因为有你的衬托,海才显得特别宽广……因为有你,生活充满欢乐;因为有你,人生更有意义。

你常说,我是你一手抱大的。所以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你都会原谅我,并把责任全推到自己身上,而我却不知你的心,一遍又一遍地犯错,直到现在,我才懂了你的心。

记得:小学周末或放假时,妈妈总叫我早起,但我总是起不来,你便护着我说:“小孩子上了一个星期的课累了,让她多睡会儿吧。”但在上课天的早晨,你会准时叫我起床,并催着我洗脸,吃早饭,然后送我到校门口,这时你会千关照万关照,我却每次都不耐烦地说:“知道,知道。”然后转身走进校门,连一个“再见”都没与你说。

我还记得:小学时,妈妈叫我一个人睡一个房间,但我那时很胆小,每天晚上都怕的睡不好,你见状,便与妈妈说:“别让一个小女孩这么小就一个人睡,瞧她这几天,睡得一点都不好。”可妈妈却坚决地拒绝了。之后,你便天天晚上偷偷陪我来睡,知道凌晨为止。

外婆,因为有你,我少了不少打骂;因为有你我不在害怕;因为有你我可以按时到校,因为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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