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写狼的散文【精品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3697

作文

1000

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好看地都不知道怎么形容。

今天清晨,我顺手拿起一本书,认真地看了起来,起初这本书内容十分枯燥,真想直接翻到后面几页知道结局就好了。

过了十五分钟,故事渐渐地少了一点儿乏味,变得生动起来,故事内容跌荡起伏,时而欢喜,时而悲泣。让我感到如身临其境,我有时为主人公的保护动物的精神而敬畏;有时也为那些愚蠢的村民感到愤怒。假如我是一个村民的话,我一定会为主人公陈阵进行辩护,更要让那些村民改变对陈阵的看法。

我看着看着,我仿佛来到了那片一望无际、绿色的大草原。一个人走了出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陈阵,他还让一个小孩站在门口,不许任何人进来。陈阵走后,来了一大批孩子,那个孩子死也不让他们进来,忽然一个小孩拿出来好几块牛扎糖给看门的孩子,此时我心里十分紧张,生怕让他们进去,可是大失所望,那个小孩子让他们进去了。陈阵这时回来了,却听到屋里传来一声尖叫,进去一看原来那个为首的小孩被他养的小咬了一口,闯了大祸。 我真恨那看门的人,假如看门的人是我,我肯定能不受诱惑,不让他们进去。

陈阵的那种保护动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以后要当一个动物学家,保护天下所有动物,不受人类欺负。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716 字

+ 加入清单

王梦》,仅仅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我却阅读了一遍又一遍,感慨万分。

我对狼的认识彻底改变了。人们常说狼十分狡诈,“狼狈为奸”就常用来形容狼的本性。但如今,我却不这么认为了,书中的紫岚不是很伟大吗?它作为一个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的狼崽养大,教会他们狼生存应该掌握的本领;它为了让孩子们成为一匹顶天立地的“狼”,实现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惜自己瘦成皮包骨头,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作为母亲,它出色地履行了它的职责。

动物亦然,何况于人。天下所有的妈妈,从她们的孩子出生开始,就满怀着一个神圣的梦:希望自己的儿女们,成为一个聪明、优秀的孩子!

我的妈妈,也是如此。从小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不仅在生活上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带我或鼓励我到处旅行,行千里路,长见识;妈妈还会设法给我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敞开买书,汲取精神食粮是妈妈给我最大的“权利”;炎炎夏日,妈妈还会盯着烈日,满头大汗地送我去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假日活动,每次回答家里,我总能感受到妈妈已经是筋疲力尽、腰酸背痛,可是,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累、道过一字苦,却总是笑呵呵地看着我每一个细小的进步。

母爱,是天底下最无私的爱!《狼王梦》书中的故事,现实中一则则的故事,让我更明白了这两个字的真谛。妈妈是母爱的源泉,母爱从妈妈这里奔泻而出,母爱,就好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寻找未来的路;母爱,就如同清晨的露水,浇灌着我们成长,使得我们从小草长成参天大树;母爱,就好像一首悦耳的乐曲,温暖了我们的心房……

读懂母爱,让我们去试着理解每个母亲对于孩子神圣的梦,试着让我们跟母亲们一起,努力去实现自己和母亲对我们的梦,让每一个母亲的梦能实现,让每一个母亲为我们感到骄傲!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5 字

+ 加入清单

正月初5那天,是我们赣县江口中学74届“同学会”聚会的日子,上午10:30分我便骑摩托车来到了10公里外的江口镇。聚会用餐的“阿香酒家”与江口镇知名的金狮石岽仅有百米之距离,想起在江口中学读书时经常到那里去玩,再看看时间也还早,便约了一位张姓同学一同登上了阔别了34年的金狮石岽……

金狮石岽的海拔高度并不算很高,却是整个圩镇的一个制高点。俯瞰、远眺皆可将整个镇子的风景尽收眼底。当我等上这座山顶的时候,真是心潮起伏、感概万千呵。首先要感概的是时间过的太快了,当时江口中学就在金狮石岽脚下,早上跑步或傍晚散步都可能到这座山上来,想不到一晃眼34年过去了;其次是感概时代的发展日新日异,当年这坐今有一条“河排头”老街和一个圩亭的为《封锁线上的交易》做出过杰出贡献的百年老圩镇,已经发展成“全国100个小城镇建设示范镇”了——如图所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里都还净是斜面黑瓦,现在全是平顶搂面了;还有就是,当初江口圩背及李屋的大片农田都“长出”高楼来了,“失地”的农民都洗脚上岸、适者生存的找到了自己的谋生道路,完全没有了“没有田土,怎么寻食?”之虞,的确是这个时代的伟大之体现哦。

呵呵,在冰雪初化、阳光露出些许笑脸的鼠年正月初5,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伫立在柔柔的和风中,聆听对面那条由兴国流经此地的小河静静流倘,我真的不知道古时的京华烟云对于我是一种怎样神秘的召唤?当年在这座山顶上也曾放飞青春的梦想和渴望着某种远大抱负的啊,可当我的梦想一步跨过长城,回首那星,那月,已然是关山月了,我衣领上,眉毛上,以及发丝上的霜雪似乎尚未曾融化。我打那混沌的边远的地方走来,循着千百年来芸芸书生的足印,踏踏的寻梦来了。我猜想,我也清楚的知道这是命运的安排,路的尽头就是你、我、他等等所有人来的方向,在上一个时空隧道,我们曾经一起画过同心圆,流动于指尖的是幸福与甜蜜……幸好,我没有把思绪定格在“我伫立在暮色中”,而是伫立在正月初5的金狮石岽顶上,“极目楚天舒”啊,我要向老天再借五百年……

“走,下去!”同学张的一句吆喝,打断了我的梦呓,我们便下山了,顺其自然的融入了司空见惯的世俗之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 加入清单

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他写的《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一生,它的丈夫便是狼王,可为了生存,只得狮口夺食,最后葬身雪中,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毅然决定独自抚养儿女,可哪有么容易呢?它一生的心血都放在培养狼王的梦想上,然而,儿子们全都为了它的梦而死,仅剩的女儿也抛弃了它。

初读时,我恨它,它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在它们很小的时候,便让小狼崽们为了母乳争抢厮打,它在狼崽吃奶时用狼爪用力推开,偏心的让大儿子吃,我仿佛可以看到小狼踉跄跌倒,疑惑地望着妈妈,似乎在说:“为什么?”我不由愤愤道:“天下哪有这样的母亲!”

可渐渐的,我理解它,它满可以抛弃几个“拖油瓶”,另觅新欢。以她的身段和外貌,本可以过着像以前狼王夫人那么恣意的生活。可是,它却选择了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独自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

我想它在推开狼崽时,心里疼的吧,可是它不得不这么做。在狼群中那种性情温顺的狼,只能做下等狼。捕猎时,吃的是其他公狼咬剩下的,甚至会受到其它公狼的欺侮。

在它几个儿子死后,女儿也抛弃了它,甚至抢了它的窝,可他却为了保护狼孙葬身鹰腹。

掩卷沉思。面上平静,心中却波涛汹涌。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总是能反映出人类社会。也许,你想象不到动物中也存在勾心斗角,也存在阿谀奉承,也存在人类社会中所讴歌的伟大的母爱。

狼在人们心中总是反面角色,可我却从这本书得来了不同的认识。

这只母狼为了几个孩子能长得像其他狼崽那样高大,为了它们能成为狼群中的王者,日夜奔波。以至于原本柔顺光亮的狼毛变得像枯草一般,以至于原本玲珑的身段走了样,甚至瘸了一条腿,原本姣好的面容变得可怖,因为它的一只眼瞎了,他对孩子严格要求,狠心的外皮下是怎样一颗炽热的心,是怎样一种母爱?

命运的捉弄不能使它屈服,面对丈夫、儿子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它不低头。在书中的它也许是失败的,因为它到死也没有培养出一匹狼王。

可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成功的,每每想起它,总是感叹它的命运多舛,感叹它的坚韧顽强。

我的心中一直有这样一匹狼在向着希望奔驰,即使路上荆棘丛生,即使伤得遍体鳞伤……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2 字

+ 加入清单

在朱自清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对父亲过多的介绍,可是却让人记忆犹新,而那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父亲那“背影”细节。

在当年的社会,年年征战,不断有有战争在身边发生,可谓是民不聊生。人民无不怨声载道。而朱自清的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朱自清的祖母刚刚去世,而朱自清的父亲还失去了工作,此刻顶着祖母去世的痛苦和失去工作的悲愤送朱自清去北京上学……

而恰恰是在悲凉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反映出情亲的温暖,正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是情亲则是这个世界上恒久不变的。作者就是在那困境中体会到父亲那满满情亲。当时,父亲买完橘子回来时,是先把橘子放在月台上,在艰难的从月台上下来。那里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作者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体现出了作者父亲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经过这个背影我第一次感觉到“父子大如天”。

忽然想起美国一个电影叫《亡命天涯》,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被人陷害说他杀了人,而在当时人人都以为他杀了人,包括他的父亲。主人公在亡命之前为见生病的父亲一面,潜入了早已被包围的父亲家。而当他父亲发现他来了,悲愤交加,直到他喊出一句:“爸爸,我就是你!”父亲才一下释然,帮忙主人公逃出生天。

所谓父子连心,这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吧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父子不和,吵架,斗嘴。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父子关系是十分含蓄的,不动声色的,以至于父子感情隐藏甚深,不到关键时候往往就不得显现,而背影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狼行成双叙事文_3100字

全文共 3053 字

+ 加入清单

厉风夹杂着天的怨泪,散布在天地间,如策马奔腾,如长空利剑,恶狠狠地抽击着大地。雪白的天地间,只有风在啸,雪在飘。苍白的世界没有一丝生气。

他与她相互依偎 在暖暖的爱窝中。他时时伸出淡红色的舌轻轻舔着她被冻得有着僵硬的鼻尖,对他进行温暖的安慰,有时时站起,走到窝边,远眺那苍茫的世界,双眼充满着迷惘。他嚎叫一声,转身又回到她的身边。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她又冷又饿,他也是。她萎靡地躺着,半睁着眼看着他。她想安慰他,告诉他:自己还能坚持住,等暴风雪过去再出去觅食。可暴风雪已坚持了三天,丝毫未有减弱的迹象。风的精灵在外面广阔的世界肆意奔跑着,洁白的雪作为它的嫁衣,它高兴地不得了。“咕——咕——咕”她的肚子又想起了悲鸣,她尽力去遏制不使肚子发出声音,可惜又失败了。他听到声音,变了脸色,他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她额上光洁的毛发,并告诉她:这就出去为她找食物。他的内心十分过意不去,作为丈夫不能好好呵护自己的妻子。他迈出了门口,对着天空大声嚎叫了几声,散发着自己的怨气。声音顷刻被厉风吹散了,未传向远方,而消失于苍白。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眯着眼,冒着风雪,忍着寒风,他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一只雪狐,不,一只雪兔也行,只要能为她暂时果腹,他不祈求别的。风雪依旧无情,抽打着他的躯体,不一会,光亮的毛发被冰雪覆盖,像一身奇瑰的铠甲,给他总添了几分雄姿。他没有在意,一直寻找,脑海中还不是幻化出她弱小的身影。她一直在等他,他要快一点。

许久,一直雪兔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锐利的目光死死地盯住它。他如箭离弦、冲向它。未带雪兔做出反应,他已到了身前,将它捉住。他脸上露出了欢笑,他高傲的叫着,他希望她能听到。叼起兔子,踏着洁白的雪地,那是胜利的道路,他要回去,把它送给她,尽管他依旧很饿。

凛冽的寒风,他以不懈,弥天的雪,他已无视。他飞奔着,雪地上踏下一个个深深的脚印,他不停留,心早已飞回她的身边。

她双眼一直盯着雪地,看着那纷纷扬扬的雪花,看着那属于风和雪的天地。她一直担心他,担心他会在这苍白的天地失去方向,找不到回来的路:她担心他会遇到什么危险:担心他会找不到食物就不会回来,知道饿死。不,她不希望这样,与其死在窝里,不如留在他的身边,她愿与他死在一起。不,她告诉自己她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他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上帝始终是眷顾他的。

风雨中,一个矫健、凶猛的身影慢慢变得清楚了,她看到了,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发出一声长长的嗥叫。他听到了,放下兔子,回应着她。

她舍不得,不忍心独自吃下一只雪兔,她知道他一直未食,

一人独食她做不到。她在坚持,他也在坚持。雪兔在他与她之间不停移动。他不停安慰她:我不饿,我还能捕到食物。她不信,忍着泪,扭头不理他,她必须让他吃。他无奈。时间分分秒秒在他与她之间静静流过,风雪在此刻也安静下来了,默默注视着。他忍不住了,看见她消瘦的身躯,泪水浸满了双眼,他紧紧的闭上不让他们流下来,低下头,撕咬下一块肉,夹杂着种种情绪,滑落胃中,他叫喊着她。她看见他终于吃了,眼中闪过一道光彩,艰难的移动步伐,走向他身边,含着笑的眼泪吃下了剩余的大半块肉,他也笑了。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雪为之落寞,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静静地,无声无息地下着。皎洁的月亮不忍心,出来了,安抚着雪。不再凄冷、而是微凉。

他重新站起,抖擞全身灰白光亮的狼毛,比雄狮还要凶猛,比猛虎还要威武,他的目光锐利而坚韧,如一柄刺向长空的利剑,闪电般划过寂寞的夜空。他是一位英勇的战神,伫立在白色的荒原之上,主宰着它。他疾驰出穴,奔向远方,冲上高丘。仰头,对月长嗥,声音凄凉悠长,冲荡在天地间。他内心的忧伤在此刻释放。她依旧在熟睡。

他又要开始了他的觅食之旅,他要尽快,希望能在她醒来之前为她寻找到足够的食物。夜幕吞没了他的身影,月光为他做了完美的掩饰,一位老练的猎手又展开了精心的捕猎计划。

可惜,幼小的动物仿佛接到了危险通知,深深的藏起来了,他寻了好久,未果。他着急,他伤心,他有些不知所措。踏着无痕的白雪

他的视线模糊,但在此时,静夜下的森林边缘发出了丝丝的杂音,他听到了,头脑获得短暂的清醒,他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夜幕下的森林,黑洞洞的,恐怖的气氛笼罩着整片森林,无风,唯有雪,满树的雪,满地的雪。尽管这样,明亮的月光始终无法驱尽黑暗。刚下完雪,无一丝痕迹,整个森林仿佛一个偌大的陷阱,等待着他的进入。他一步一步的靠近,越来越近,动作也越来越慢。能听到的只有他的呼吸声和雪被脚踩下去的细小的咯吱声。他灰白的身影与月下的白雪融为一体,他是一位杀手,蓄势待发。

丛林越来越响,突然,冲出一只野猪,粗大的身体、厚实的皮肤、凶猛的獠牙,是一只成年健壮的野猪。他有所震惊、有所犹豫。若在平时,他敢放手一搏,可现在他体力不支,如何搏斗?他的获胜几率太小太小,仿佛老天爷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想吃但不能。他依旧在犹豫,但面前又出现了她的身躯,她在受罪,他不忍心。

野猪慢慢向他走来,毫无防备。他如箭离弦,一道银光冲向野猪,狠狠地咬向它的脖子。可惜,不足十分之二的力气,连给予野猪重创的的机会都没有,留下的仅仅是一道小小的血沟。野猪顿时怒了,摇摆着脖子晃开他。他如一块垃圾被远远的甩出去,砸出一个深深地雪坑,幸亏有雪被的保护,没有受到重伤,但他却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饥饿侵袭他的身体,如一只只血吸虫布满了他的躯体,抽取着他的力气。他处境危急。

他与野猪相互怒目而视,在洁白的地上留下的是杂乱的脚印。他很愤怒,他很不甘心,狼的高傲血统容不得践踏。它冲向他,用那长长的獠牙撞击他,他想躲过,可动作太慢,身体一侧留下长长的血痕,鲜红的血液浸染了他的半只躯体,他不示弱,用锋利的前爪在它的头部留下五道深深血沟。他与它进行残酷的肉体搏斗,血与肉散落一地,分不清楚是它的还是他的。他喘着粗气,看着同样受伤的对方,眼中布满血丝,赤红,浑身布满鲜血,艳红。在冰冷的天气下,凝结成寸寸血红冰块,如同披着战甲,是一只来自地狱的魔神。它在僵持,它知道他快不行了。是的,他快了,一霎那,他倒下了,倒在自己身下的血泊中,眼睛半似半睁,他希望能看到她。野猪发出凶猛的攻击。

她恰好在此时找到了他。她动作华丽优美,如一名女神,却又不失凶气,她带着愤怒,举起锐利的前爪,如利剑,带着疾风般的速度,拍向野猪的脑袋,他暂时获救了。

她来到他的身旁,轻轻舔着他身上的血疖,呼唤着他。他半睡半醒。但知道她来了,很高兴,他艰难地想支撑起身体,一半,又摔倒了。她让他休息,他让她小心。

怒气如奔腾的江水,在她的体内流淌。她举起头对月长啸。月不忍再看,胆怯怯地藏到了云后。黑暗又布满天地间。无情的雪慢慢飘下来,飘下的是月的泪。她向野猪发起主动进攻,带着愤怒,用无比锋利的前爪,一次次重击它。它再次发怒,粗壮的后肢在雪地上留下可怕的脚印,催动着身体,风一般的速度。她未躲过,优美的身体留下两个深深血洞,血顷刻涌出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他看见了,心痛,迸出最后的力气,冲向野猪,咬向它的脖颈,他与它一同冲进一块洁白的雪地,巨大的冲击力使雪堆得老高,然后盖在他身上。他、它、她一动不动。时间在流逝,胆怯的月亮从云后露出头来,颤微微地看着。她缓慢摇动身体站起来,看到他躺在那一动不动,她冲他大叫,开始他无动于衷,后来,他仿佛听到生的呼唤,慢慢睁开眼,看向她。他晃悠悠地站起,轻轻抖落身上的积雪,松下口中的食物,踏出前脚踩在野猪头颅上,放生长啸,向天地显示他的英勇。她笑了,眼中夹杂着泪水笑了。是痛之泪!是爱之泪!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狼和小羊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 加入清单

《伊索寓言》中《和小羊》的故事我们都耳熟能详,故事的结尾总结为:“要想保护自己,就千万不能和陌生人说话。”我们小的时候也经常被告诫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但是,不跟陌生人说话真的就安全了吗?我认为不能。假设故事中的小羊不跟老狼说话,狼也一定不会放过小羊,照样会吃掉它。那么弱小者面对强大敌人的时候,应该这么保护自己呢?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用智慧保护自己。

我曾经读过两篇古文:一篇是《世说新语·羲之装睡》,另一篇是柳宗元的《童区寄传》。

故事中的王羲之和区寄都只有十岁,他们面对强权或强盗的时候,如果当时反抗只有死路一条。他们最初没有反抗,而是示弱。王羲之采取装睡的方法,他叔父以为他没有听到谋反的事情,就放了他一条生路,躲过了被叔父杀的命运。区寄呢?最初被强盗绑架时,装得像别的小孩一样的战战兢兢的样子,让强盗觉得他胆小,就放松了警惕。但是区寄并不是真害怕,他在麻痹强盗的时候一直在寻找机会,直到后来强盗对他放松看管的时候,他趁机杀死了强盗,保护了自己。

通过这两个故事,我们也学到了,我们现在也是孩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首先想的应该不是直接反抗,而是通过什么方法,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人身受到伤害。逃脱之后,再伺机报警。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133 字

+ 加入清单

他乡,一个听起来很是遥远的地方,或在百里之外,或有千里之遥,纵然相隔万里,对于思念那只是一样的距离,于空间于心里。

他乡终归是他乡,纵使相似或相同的面孔再多,也是别人的家乡。即使你的朋友再多,也替代不了你所拥有的亲情,你所经历的一切。归来,返璞是一种幸福,归真是一份真实。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是一种对家的眷恋,对故土的牵挂。

他乡的风采与迷人,他乡的多姿与繁华无论多么让人赏心悦目,只不过都是一种亲历的表演,你融不进去,他于你只是一种礼节性的亲近。不论,久违的家乡在经历春夏秋冬之后是何种的风光,不论远离了故土的感觉如何惬意,总是少了主人的感觉。

离开家的日子太久,思念与牵挂全愈加绵长,别总是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能坚持,我能忍受,该还原的是时候还须把心中久久的积淀作个可心可意地舒缓,让内心释放新的空间,把远离的情怀再次更新。

平安也罢,圣诞也罢,那只是别人家的节日。只有在这个冬月的结尾,在这一复元始的当口,自己的节日已经公认,在这难得的冬日的暖阳高照的时刻,何不把心中的敬仰,深深的怀念尽抒,人民的节日是自己的节日,四十年过去了,心中的太阳依然照耀着神州……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不论何种文明都有其积极向上的一面,总有其值得借鉴的地方,于人类于进步都有可取之处。自力更生是一种勇气,是一种自信,更是一种面对封闭的坚强与坚韧的体现。走过了那些可歌可泣的岁月,走过暴风骤雨与艰难险阻,走出了一个强大的家乡,走出了一个民族的自信,走出了一个国家的尊严重。

自立,需要自信,自信,需要自强。自强不排斥别人的文明,自强不是抵制他人的成果。三人行心有我师,虚心好学是一种态度,吸纳接受是一种包容。学以致用的目的是提高不是为了摆设,更不是将自已所传承的文明与文化否定。吸纳接受消化是一种客观科学的态度,是对各种文明与先进文化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接受与提升才能更持久地把自己的文明与文化传承。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又一次想起这句话,似乎有了更一步,更亲切的理解。我们是龙的传人,在世界的东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想每人个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你的不用说我也会理解,那长久于内心的情怀,那其同生长的地方,我们从小聆听那亲切的教诲,红领巾飘扬在稚嫩的胸口,团徽闪耀在胸前,那神圣的引领我们一路阳光,一路高歌,走在光明的道路上。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条路是一条光明的路,和谐,文明。这条路是一条绿色的路,生态,协调。这条路是一条宽阔的路,包容,共融。这是一条路发展的路,创新,开放。这条路是一条漫长的路,需要坚定信心,不忘初心。这条路是一条漫长的路,走过去你会体验其间的风光,你会感受成长与发展的荣耀。

这条路,我们走过。这条路,我们正在走过。这条路,还在脚下逶迄……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 加入清单

六月,是噩梦,是悲伤的导火索。

阳光,不再温暖;彩虹,亦少了一种颜色;我的世界从此堕入黑暗。

我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这样残忍,偏偏要在六月惩罚我。我也终于明白,看似美好的希望实际上只是漂亮的肥皂泡,所谓理所当然的事情亦充满变数。

从前的一切实在是太顺利了,以至于我都已经把它当成了一种习惯。以前,我一直喜欢沉回忆那些光辉岁月,并沉浸其中,不能自拔。每一次回忆,我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满足感和成就感。然而,从这个六月开始,一切都成为过去。我开始害怕起回忆来,因为那次惨痛的教训早已成为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伤痕。

虽然觉得有点可笑――我曾经那样自信的说自己绝对不可能复读,但我还是毅然选择了复读,选择了面对高四,面对我人生的第三次高考,毕竟,我不是懦夫,永远不是。

我知道,我还是逃脱不了六月的考验,虽然又是一年,但我相信,新的一年

会带来新的希望。就算阳光不温暖,我依然可以热血沸腾;即使彩虹只有六色,

我也可以帮它画上去;如果世界沦为黑暗,我还可以点上一盏油灯。

六月,注定是一个三岔路口,无法逃避。

但是,明年的六月,阳光将重新灿烂,因为我已经将它点燃,彩虹将重新绚丽,因为我已经将蓝色弥补。

六月,我在期待。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9 字

+ 加入清单

轻轻地,微风撩起你那带酒气的发梢,盛满你那只志澎湃的酒杯。于是,你剧起酒杯邀来明月,在花间轻吟一首诗,你醉了,风醉了,月也醉了。

你的酒杯空了,是否又要让风儿为你斟上一杯。狂傲不羁的你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吗?

我佩服你,以奔放的激情,表达你内心深处济世安民的政治理想,抒发你的壮志抱负不能实现的悲愤不平。

我听到了你心里那悲愤的呐喊:“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宣泄出你“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痛苦。

夜,已渐渐变深沉,深沉的夜掩盖住你内心的空虚,这时的你,不再是白天的那个激烈地揭露,抨击上层统治阶级穷兵黩武、骄奢淫逸、贱视贤才的种.种罪行的你。你现在只是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内心的感觉恐怕只有酒知道吧!

你向往自由,追求理想,一生漫游了无数名山大川,足迹几乎遍及全中国。从蜀道到长安,从长安到庐山,一条条平平仄仄的路,如同你那坎坎坷坷的人生。一路匆匆走来,高堂明镜里遗落了你几丝斑白如雪的发。

你视富贵利禄为尘土,视功名如敝屣。只要有酒,那今宵就醉吧!

诗,是你生命的寄托,灵魂的归宿,酒是你华丽的屏帐,吟吧!醉吧!笑吧!在长安这片悲悲喜喜的月色里临风独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有一部很流行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我相信大家都在看吧。在

这部动画片中我最欢喜羊羊和灰太狼这两个人物。我很想做他们。

喜羊羊是一个很聪明,乐于助人而且热爱学习的好孩子。每当小羊们遇到困难时,他总是能发挥自已的聪明才智使大家能够渡过难关。每次小羊们遇到危险时,他总是能用自已的机智勇敢使大家能够化险为夷。所以我要把喜羊羊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上去,在遇到难题时要多动动脑子,千万不要被难题吓倒,而是应该勇敢的面对。只有这样才能使我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爱学习。

灰太狼虽然在这部片子当中扮演了一个坏人的角色,他经常去欺负那些天真可爱的小羊,因此大家都不喜欢他。但我却不这么认为,灰太狼虽然抓一次羊失败一次,虽然他从来没有吃到过梦寐以求的羊肉,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而是想尽一切办法继续他的抓羊之路。所以说他这种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在我们班级中,有的同学遇到一点小挫折就心灰意冷,在学习上也不怎么努力了,这一点,我们还是应该学习一下灰太狼大叔,他从来没有因为经常被喜羊羊他们捉弄或是嘲笑而变得消极,他总是很乐观地继续“战斗”。

这部动画片使我懂得了:既要做一个聪明能干的人,也要做一个乐观开朗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

秋天的天,高远而纯净;秋天的风,清新而凉爽;秋天的雨;绵密而灵逸;秋天的色彩,缤纷而绚丽;秋天的气氛,成熟而迷人不得不让人陶醉在秋的仙境之中。

秋天的来临让小草换上了黄色的衣裳,这时的小草虽然已不就是春天的那个嫩娃娃了,也不就是夏天那个穿着绿色衣服的小伙子了,但小草依然挺立着,风儿轻轻一吹,它们便把身体扭向一边,以优美的舞姿博得人们的赞赏。

秋天,树叶呈现出绚丽的色彩。枫叶好像一个个红色的小手掌,在风中轻轻摆动,仿佛在挥手与游人作别。梧桐树叶恍如一顶顶金色的皇冠,在枝头招摇。秋天就是树林,地上落满了树叶,有红的;黄的;绿的五彩缤纷,美丽极了。一阵风吹来,树叶纷纷落在地上,给大地披上了厚厚的“棉衣”。脚踩在枯叶上,发出吱吱的响声。奏响了深秋的“交响乐”。

红艳艳的大苹果,撩开绿叶往外瞧,金灿灿的柿子像正月十五的灯笼压弯了枝头;小红灯似的枣子在枝头上一闪一闪的;玛瑙般的葡萄一串串地挂在葡萄架上荡秋千;有的荔枝太胖了,把衣服撑破了,露出白白的肚皮;玉米特意换了一件金色的新衣,咧开了嘴笑了,露出满口金黄的牙齿;大豆也许太兴奋了,有的竟然笑破了肚皮;西红柿为了让自我更漂亮,便把口红涂在了脸上稻田里一片片黄澄澄的稻谷随着秋风泛起了金波。绿油油的菜地里,肥嫩的菜叶上闪耀着晶莹的露珠。秋风过处,五谷飘香。那一片片庄稼,远看,好似翻滚着千层波浪;近看,稻谷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玉米乐开了怀。

你难道不喜欢五彩缤纷的秋天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雪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6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很》一文,这篇文章的作者叫孙中旦,讲述了张排长,小骑手以及雪狠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战马已经飞奔了一天,在一个寒冬挂在树梢的时候,张排长才到达了一个原始山林的小村子里,在这里,张排长遇见了一位在作战中遇到过的人一小骑手,他们是在一次执行任务中遇见的,这次正好被配在一起执行任务一去711观测所,张排长其实并不了解小骑手,但能从他那一身结实的肌肉看出他是一个不错的小子。

他们出发了,走到一片空旷的雪地时,战马突然发出了一阵振耳的蹄叫声,战马为什么这样叫,莫非,这附近有什么野兽?张排长猜测着。

“小心!”小骑手大叫着,只见从草丛里蹿出来了一只身上挂满冰霜的,雪狼奋不顾身的向那只狼冲去,跟那只狼撕打了一番,最终,雪狼胜利了,于是,他们继续赶路。

又走了一段路,他们找了一片适合露营的地方准备吃些东西,这时,张排长才发现干粮和耐寒衣都不见了,“糟了,一定是那会忘在雪地上了,这可怎办呢?"“别急了,有什么用呢?对了,你不一直想知道雪狼的故事吗?”现在我就告诉你,张排长点了点头。

“雪狼是我从雪窝里捡来的,我到乡下用猎物换羊好喂它喝,它渐渐着一天天长大了,它从不偷懒,很勤劳,它什么都会……

它真的很好……对我也很好,它不比军犬差……小骑手有些说不下去了,但是,我……我要杀了它,杀了它!

“你疯了!张排长大惊失色,小骑手扣动机板,雪狼没有怕,它安静地坐在地上,小骑手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只听“砰”的一声,雪狼倒下了,它真的离开了!

天亮了!一棵大树下埋葬着雪狼的忠骨,小骑手流下了眼泪,他把两根手指塞进嘴里,向着林子的深处,向着远山,向着蓝天,打了一个长长的,几乎要震裂耳膜的唿哨,那唿哨凄凉悲壮,在整个山林中引起了一阵又一阵的回响,久久不断……

这篇文章很感动,讲了雪狼感人的故事,让我铭记于心,还记得在我年幼时,有一天,大雨滂沱,我没有带伞,而都妈在单位忙,没有接我,怎么办,我急得满脸通红,直至大部分同学都被接走了,我还有没有见到妈妈,没办法,我只好往家冲,雨水把地面冲得坑坑洼洼的,我一不小心摔倒了,腿开始不停地流血,我哭了,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孩子,你没事吧?”

我一看,是妈妈,赶快搂在妈妈,妈妈把我背回了家,我发现,妈妈的腮边有几颗晶莹的泪珠,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

是的,父母的爱是无私的,让我们懂得感恩,去好好孝敬他们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 加入清单

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1415 字

+ 加入清单

这本书已经买来一个多月了。买这本书其实是受了《听听那冷雨》的蛊惑。然而,这样的蛊惑,估计只要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大抵都是抵挡不住的。

现在回想起来,20 7年所阅读的散文中,我所受影响最深的,除了余秋雨,就非余中光莫属。读余秋雨所写的《一个王朝的背影》,我是一边感慨,一边被吸引得直往下读,那种感觉是第一次从写景散文中得到的。相比余秋雨散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却让我不禁拿着书本在房间里踱步,边踱步还要边朗读起来,那声音是兴奋的,如同念一首情诗一般,整个情绪激荡着念完,仍意犹未尽。这哪是散文,明明是诗,是音律啊!

《听听那冷雨》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余光中的窗户。在这篇散文中,他带领读者用感官体味雨的所有美妙。文中,他神驰意往、任思绪飞扬:雨丝绵绵可喻情丝绵绵,冷雨凄楚可喻思乡之切、思而不见之凄然。紧扣着"雨",他泼墨而下,一唱三叹,令读者无不痛快淋漓,感情激荡。全文读来,富有音乐感和节奏感。如写雨时的"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清清爽爽新新","轻轻重重轻轻",等等,这些叠词的运用,娴熟地将古典语言与现代白话文结合起来,让人读来感情充沛,余味无穷。

读完《听听那冷雨》,我多次去书店寻余光中散文集,然而,多次找到诗集,散文集却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网上购物,才购得这本《余光中散文》。带着好奇,带着渴求,我走近了他的文字。

今日读《余光中散文》,我先复读了当中的《听听那冷雨》,感受其美妙的音律。之后所读多篇写景散文,不及《听听那冷雨》朗朗上口,但新的发现却仍是不少的。

余光中是位涉猎广泛的作家,常自称:"文学创作上的多妻主义者。"梁实秋也曾这么评价:"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

自序中,余光中写道:"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一篇好的散文,都有作者的影子。他对世事的看法,他的心情,他的思想,或多或少会融入文字当中。所以,余光中认为:能够抒情、讲道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比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而从他的这本分为抒情散文、知性散文、小品文三辑的散文集来看,他却必是兼擅叙事和写景的大家了。

他的所思所想,在笔下细腻而深邃。在前往南太基的渡轮上,三小时的航程里,余光中写道:"海岸与海岸之间,你伸向过去和未来。把身体遗在现在,说,陆地不存在,时间静止,空间泯灭,让我从容整理自己的灵魂。因为这只是过渡,逝者已逝,来者犹未来,你是无牵无挂的自己。一切都纯粹而且透明。空间湮灭。时间休止。"他的这些想法,我们何尝没有过,但是又何尝总结了出来,更多的,我们只是陷入混混沌沌的思绪和茫然的孤独罢了。

阅读文章的时候,我总喜欢备一个摘抄本。然而,读余中光散文,我发现这种摘抄几乎要整篇累牍地抄下去了。文中的精彩句子实在太多!想象力的空前强大,比喻句的格外生动,感情的独到细腻,让人不赞惊叹连连。"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蓝黝黝的浑沦中,天的茫茫面对海的茫茫,海的茫茫面对的仍是天的茫茫,分辨不清,究竟是天欲掬海,或是海欲溺天。"如此生动形象的描写,不由人不沉浸其中了。

这一天的阅读,心情很是愉悦。品读这样优美的文字,心静才不算辜负。而以这样平静的心,去接受这样的文字洗礼,其中的美好收获,也才是不负时光的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写战狼的观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 加入清单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非洲红巾军叛乱,首领却被欧洲雇佣军杀害,我国的特种战部队的冷锋为了给妻子复仇,也为了非洲华侨的.生命安全,与红巾军血战血拼的事件。其中有许多令人深思的片段,让我印象深刻:由于非洲的战乱,非洲的普通百姓家破人亡,国不成国,家不成家。对他们来说,像我们这样幸福美满的家庭,是他们一辈子所追求,所向往的。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强国,哪有美满的家?这让我有了深深的自豪,自豪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当雇佣军首领不听从红巾军首领的命令,甚至杀了他,并肆意残杀普通群众,鄙视中国人和黑人时,一把火燃起了我的愤怒“你也不看看现在。”对啊!就像冷锋说的那样,中国已经从落后走向了进步,谁也不能轻易触碰我们的底线,今天的中国已经今非昔比,已不再是那个低头弯腰的中国了。当冷锋在废墟下用手机拍下了雇佣军和红巾军对非洲普通工人和小孩的残杀证据,当海军指挥官看到冷锋传来的证据时,军舰上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男军官热泪盈眶,女军官泪流满面,大家都被激怒了,当上层的指令一发布,一颗颗威力巨大的导弹飞向了战地,让红巾军和雇佣军损失惨重,原来的几乎不能扭转的局面在这一刻翻盘了,这让我热血沸腾,感受到了祖国强大的军事实力。这让我无比自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 加入清单

朱自清的文章,“不大谈哲理,只是谈一点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捧出来给读者看。”――赵景深还记得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是源于小学课本中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是课文的开头,但却是我心中的永恒,那短短的一句话表达了你真挚的情感和万千人的忧伤。。。。。。

你在《背影》中,语言虽没有以往的华丽,却多了几分朴实和平淡。催人泪下的画面和那平凡而简短的对白,总能激荡起我心里的那一片涟漪。每当读起那篇文章便会想到自己的父亲,那个不擅长表达却为自己操劳了大半辈子的父亲。

从你那平易的文字中能够看见那个用心来给予儿子一切的父亲形象,感受什么叫做“父爱如山”在《正义》一文中你问道:人间的正义在哪里呢?你说:“两石白米堆在屋里,总要吃它干净,两箱衣服堆在屋里,总要轮流换穿,一大堆正义却扔在一旁,满不理会,我们真大方,真舍得!看来正义这东西也真贱,竟抵不上白米的一个尖儿,衣服的一个扣儿。”此句话充分的表达了你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试问人间的正义究竟在哪里呢?你让广大人民清楚地明白“正义”不止是挂在嘴上,而是要付出行动的。

朱自清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正如他的名字一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是金刚狼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 加入清单

我就是金刚,我一生下来就被狼给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长出了六根爪子。只要我一生气,就会出现六根爪子。我的身体里都是铁,变成了力大无穷的磁力王。手一挥,我就飞出十万八千里。

今天,我走在一条热闹非凡的街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强盗,他手里拿着菜刀,骑着马,在街上横扫千军,后面还有一帮警察,骑着摩托车在后面拼命地追。那个强盗喊道:“给老子让开,不然老子一刀砍死你!”我可是战无不胜的金刚狼,鼓起勇气对着他说:“我不让,我不让,我偏不让。”一名强盗奋力地扔出一把锋利无比的菜刀,不偏不倚地打中了我的脑门。我是金刚狼,很快就愈合了,刀掉在了地上。这时,另外一个强盗拿起一挺机枪,发射出豆大般的子弹,就朝我开来。可是这些子弹对我没有什么用,子弹反弹出去击中了他们,都纷纷倒下了。

这时,幻影赶到了。我们一起合作,把这些强盗都打败了。忽然,天上出现了一架直升机,我用金刚爪爬上了直升机。

这件事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要团结在一起,才能战胜更大的困难,帮助更多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68 字

+ 加入清单

你轻轻地走近,踏着斑驳树影,脚步细碎而轻盈。虽然我仍是独守灯前,不曾一睹你的芳颜,也不曾嗅到你的馥郁,然而我却听到你诗人般的潸吟默咏。

窗户上的股股细流,蜿蜒地、有节奏地淌着,每前进一步便发出微弱的光,我想,不仅仅是水,一定掺进了玻璃窗的眼泪。平日,它坚强的外表禁锢了自己的眼泪,只有现在,有了雨水的掩饰,它才肯释放自己的眼泪,释放自己的情感。

此时,我想:也许老师讲课的声音能使我平静。于是,我努力地去听,试图忘记一些事。但是,我能听到的,仍然是雨。

“不肯付出的心承受不住爱。”长期以来我看了太多东西,眼中只有自己的前程,只有自己的爱好,只有自己的小圈子。天天做白日梦,总希望哪天“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却从没好好想过您的人生。

给朋友价值不菲的精品做生日礼物,我的眉头不皱一下,用您的血汗钱,“死挨死打”赚的钱!该说我无知还是自私?我从未想过为您庆祝生日,因为太吝啬,对您,我连一句“我爱您”都开不了口。我从未送过给您,哪怕一朵小小的康乃馨!我喜欢安慰自己:你会说我浪费的。

而我回家时,从打开门的瞬间开始,我已经在逃避,逃避您热切期待的目光,逃避那碗热气腾腾的老火汤背后的您的脸庞。我总是径直逃进我自己的房间,迅速关上门,热切得有些疯狂地扑向作业、题海。我能感到您小心翼翼地推开一道门缝,我也能感到我背后您那百感交集的目光,我对您竟然刻薄到这种地步了,宁可纵身入题海,也不愿与您相对。

我的耳朵变得自私,不肯倾听您的絮言叨语;我的眼睛,不肯在您铅华洗尽的脸上停住一秒;我所谓的“伶牙俐齿”,不舍得讲一句真心话,还有我的手、我的微笑,它们似乎都忘记了一切,关于您的。

雨,时疏时密,敲着我的心,紧凑得不容我思想片刻。玻璃的眼泪未能止住,而且好像愈来愈多,似乎要渗进来了。我无法去阻止渗进窗户的雨水,正如我无法阻止渗入我体内的母亲的关怀,任它融化。我的心,无法阻止。

母亲的爱,如雨。虽然细雨很美好,但是暴雨仍会有的。雨始终润泽养育了未破土的芽儿,只是,暴雨更热切地希望芽儿出头的那一天不再遥远。

雨,“飘飘的季节,飘飘的我!”什么能回到雨的季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

五大本,共2000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 加入清单

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