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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推荐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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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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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的作品。他的动物小说主要分为三类:带有激情的小说、写实质性的小说以及最近几年尝试写的科幻类小说,《狼王梦》就是带有激情的小说,它曾多次获奖,所以我觉得它值得让我为它陶醉!

《狼王梦》顾名思义,是一匹狼想实现狼王的梦想,但重点是“梦”这个字。故事讲述的是紫岚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和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黑桑不幸死于鬼谷中。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培养孩子成为狼王这件事上。现实是残酷的,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尽管如此,紫岚对权力的欲望还是没有丝毫减退。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狼孙的出生,紫岚顿时觉得有希望了!后来那只杀死儿子的老鹰金雕出现了,一片黑影顿时涌上心头,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与金雕展开生死搏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看着女儿的怀里的幼崽,她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一笑代表永别,代表她对世界最后的留恋,更代表她将狼王梦的期望嘱托给了子孙……紫岚野心勃勃,心里充满着对权力的无限欲望与贪婪,但她对子孙的爱是肯定的!

尽管紫岚的一生有对权力的欲望,有对丈夫的信守承诺,但她面对金雕时,所表现出的母爱更是让我钦佩不已。在生活中,有一个人,她可能会打你骂你,更会很体贴你,但不管怎样,她永远都是深深地爱着你的,这个人便是母亲!母亲这个词是有温度的,当你说出她的时候,觉得她就在身边!我们的母亲虽然平凡,但无时无刻都在关爱着她的孩子。当你感冒发烧时,那个不时摸摸你的额头还烫不烫的人;当天气突然变冷时,那个担心你冷不冷的人;当你犯了错,那个下狠心教训你的人,虽是打在你的身上,却疼在她的心里……现在,我虽不能回报母亲,但我已经把她的爱深深地记在了心里,感恩母亲将我带到这美好的世界!

沈石溪老师在《狼王梦》中用他朴实的文字描述,让我感受到了自然界里这平凡而又伟大的母爱。一处处细节描写让人犹如身临其境,既感受到了动物界的情感,又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狼王梦》一本值得赏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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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山早行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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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耷拉着脸,仍挂着残缺而模糊的月。远处的雾气弥漫开来,惊得茅屋上的公鸡抖动,清了清嗓子,高亢嘹亮地吆喝着,迎接新鲜美好一天的到来。而我,站在茅屋门前,症状大夫,准备踏上旅途,家乡的景、家乡的情似随风飘逝,可我,却难以忘却那美好的回忆,踌躇不前。站在庭院中的石板阶上,家乡几十年的大树已长大成年,枝头、树梢上,蝉已开始工作,提醒我们夏日将至。前行,父亲的茅草店仍关闭着,正沐浴着晓月的余晖。

此时,车马的铃铛已“叮叮”作响,我不得不多看几眼我的家乡,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见?我叹了口气,忍住泪水上了马车。父母仍在梦乡,为免离别难舍,我特地早早上路。踏过儿时曾与父母作乐的木板桥,心中的酸痛只可隐隐吞下。早晨的寒霜覆盖木板桥面,满是早行过路人的脚印。枯败的槲叶落满荒野路,淡白的枳花照亮驿站的泥墙,幸有它们与我作伴,我不再孤单。

故乡渐远,却是我梦中的常客。不禁又想起家乡无限好的风光,群群野鸭,只只大雁,正于边沿曲折的池塘中嬉戏打闹,而我与父母驻足欣赏……可惜,一切都只是梦,是幻想。

或许路上的情趣会冲淡羁旅的劳累辛酸,却永远无法抑止我思乡的愁绪。

故乡,待我归,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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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眉头舒展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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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徒步上班,看见穿梭在自己身边的人们都是一张苦瓜脸,皱着眉头一脸的苦大仇深的样子。如果你认为我们现在的社会没有发展生活质量没有提高,那么你一定是说慌,或者昧了良心。可以毫不隐讳的说,我们无论物质生活水平还是精神生活水平较20年前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可是为什么在人们脸上看不出幸福的神情呢?

生活节奏快了,工作紧张了不少吗?不全是;兜里的钱多了,有管理难度吗?不全是;孩子教育难度大了吗?也不全是……原因可能千千万,我认为最主要的一点是我们心理的那一点平衡打破了,过去,我们都是一样,虽然我们生活贫穷,可没有谁的兜里比你的钱多多少,大家心里想什么,将要做什么,心里清清楚楚,没有猜忌,大家坦然相处,不会当心别人使绊子,不用去提防。生活清闲心理平衡做好自己的事情,过好自己的生活,幸福指数比现在高了许多,在物质精神都有很大发展的今天幸福指数反而低了呢!

如何让我们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提高我们幸福指数呢?让我们回到过去是不可能的,贫穷的幸福不是我们的需要,有人说乞丐的生活是幸福的,可谁愿意去过乞丐的生活呢?但如果我们的物质丰富了,我们物质也是一样多我们会感受到幸福吗?也不会了,如今我们大家心里追求不会因为物质丰富了就会主动放弃追求的,这点大家自己心里是清清楚楚的,那我们应该怎么去提高幸福指数呢?

一、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不要过高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为什么呢?就是过高要求自己和别人。

二、学会调剂自己情绪,不要什么事情往坏处去想,这样会是自己情绪越来越低落,有时我们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我们会发现这个不一定是坏事,我们都知道《塞翁失马》的故事吧?

三、学会保存好心情,每天笑一笑,日本过去有一个哈哈和尚,他每天出去穿街走巷看见人就笑,时间久了,人们看见他也冲着他笑,笑声在人们心中传递,结果他走到那一个村子那一个村子就充满了欢乐!

善待自己,让自己生活充满欢乐,请你舒展自己的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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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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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邪恶代表,它们狡猾、凶残、贪婪、为人所恶,一直受到人们的厌恶、憎恨、鄙弃。它们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强健的体魄、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嗜血的爱好,让人不寒而栗。但,它们也有像人类那样的生死离别、远大抱负,他们也有家庭,也会面临绝境……比如就像书中的紫岚与她的孩子……

紫岚是母狼,

在野外生了五个孩子,运回石洞的途中,死了一个。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他想让他孩子,继承她丈夫黑桑未取得狼王宝座的遗愿。于是开始训练黑仔,结果一只黑雕把黑仔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结果又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然后只能用双毛去夺得狼王宝座,结果又被狼王击败了。于是,她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上,为了保住后代的安全,他又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的一生貌似就是这样——要么生,要么死。狼的世界很残酷____两只公狼为了争夺权力,拼个你死我活、没有交流、没有表情、只有胜负!我为狼的行为感到惊叹。文中的黑桑为了称王,每天都是半夜起来找一棵树上拼命的磨练自己的牙,爪。黑桑死后咱又用同样的残酷来训练自己的孩子去咬、去撕、去杀、去抢!狼,从不对自己的孩子心软,他们从不向草原上的其他动物对自己孩子百般宠爱,正是因为这样狼才成为了“草原之王”。

在“狼王梦”中,虽然作者没又向我们说明狼的精神,但,我却从字里行间立体会到了狼的伟大的精神。其中他们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最最最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因为我们正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狼永远都是这样。他们没有鹰爪那样锋利、没有野牛庞大彪悍,就连小老鼠也比他们灵活……可以这么说草原上大的比他们强的太多,小的比他们灵活的也多,他们在草原上可以说不怎么显著。但,为什么那么“没什么的”狼,为什么却能称得上是“草原之王”?因为坚持,所以胜利,这是一个道理。坚持下去,其实什么都可以的。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是地球的统治者,虽然跟狼比,我们比它们聪明太多,我们有思维,但意志上我们不是绝对的。狼就是我们学习的一个榜样,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地点做事,第一原则——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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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55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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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群羊与两只的斗争。灰太狼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想吃羊,却被聪明的羊一次又一次地识破,战胜灰太狼。你一定知道,我说的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都说这部片子适合3-7岁的儿童看,不过再次欣赏的时候,里面的剧情却引起了我的沉思……

我发现我对万恶的灰太狼充满了敬佩之情——这是一只坚持不懈、不怕挫折的狼。捉小羊的时候,它每次都受到小羊们的捉弄,屡屡捉不到羊,次次承受着失败的痛苦,要命的是还要承受红太狼的责骂。可是,灰太狼却没有就此放弃,它知道小羊们的厉害,于是开动脑筋想尽办法去捉羊,并且天天如此。这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一般人可是做不到。

在我们的学习与生活中,多么需要灰太狼这样的精神啊。我们周围有许多见到困难或挫折就放弃的人,他们只尝试了几次不成功就认为自己不厉害,战胜不了困难,放弃了继续努力。看看灰太狼,每次失败了,就拍着胸脯,勇敢地站起来,大喊一声:“我灰太狼又回来了”,打起精神,再去拼搏。我们如果像灰太狼一样的努力和坚持,胜利就离你不远了,甚至就在你眼前。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困难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一种考验,是成功的阶梯。任何人做任何事,只要不悲观,不放弃,多努力,就一定能取得通往胜利大门的钥匙,最终获得成功!

失败的时候请记住,像灰太狼那样潇洒地来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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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友不如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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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的品味有很多,单说狼的精神是高大的。如果一支军队像群狼一样团结互助,那么这个战队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这充分的体现了狼行天下吃肉,行天下吃屎。

但是谈到狼的个人品性时却不为大家看好,狼是喂不熟的,即使你对它再好,到最后换来的只是它冲你反咬一口,让你尝到心如刀绞的滋味和忘恩负义的感觉。相比之下狗就十分忠诚,永远陪伴守护你,知道感恩,与你共进退。

通过这些,我不是说狼到底有多么可恶,多么有心机,而是说狼根本不如吃屎的狗。它的智商低下,一味的接受主人的好处却感受不到主人对它的好,狼的智商真的没有狗的智商高是有科学依据的。所以,说它有心机都是抬举它,其实它是真的智商低。所以我们在去与狼交朋友,到头来受伤的永远是自己,交往需谨慎,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朋友,还不如在家养一条围着你叫的狗,起码能哄你开心,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最后我希望天下狼友,要是哪一天有了良知,愿你们知道这世界上有狗的存在而感到羞愧与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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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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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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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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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 《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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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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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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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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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轻轻地走近,踏着斑驳树影,脚步细碎而轻盈。虽然我仍是独守灯前,不曾一睹你的芳颜,也不曾嗅到你的馥郁,然而我却听到你诗人般的潸吟默咏。

窗户上的股股细流,蜿蜒地、有节奏地淌着,每前进一步便发出微弱的光,我想,不仅仅是水,一定掺进了玻璃窗的眼泪。平日,它坚强的外表禁锢了自己的眼泪,只有现在,有了雨水的掩饰,它才肯释放自己的眼泪,释放自己的情感。

此时,我想:也许老师讲课的声音能使我平静。于是,我努力地去听,试图忘记一些事。但是,我能听到的,仍然是雨。

“不肯付出的心承受不住爱。”长期以来我看了太多东西,眼中只有自己的前程,只有自己的爱好,只有自己的小圈子。天天做白日梦,总希望哪天“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却从没好好想过您的人生。

给朋友价值不菲的精品做生日礼物,我的眉头不皱一下,用您的血汗钱,“死挨死打”赚的钱!该说我无知还是自私?我从未想过为您庆祝生日,因为太吝啬,对您,我连一句“我爱您”都开不了口。我从未送过给您,哪怕一朵小小的康乃馨!我喜欢安慰自己:你会说我浪费的。

而我回家时,从打开门的瞬间开始,我已经在逃避,逃避您热切期待的目光,逃避那碗热气腾腾的老火汤背后的您的脸庞。我总是径直逃进我自己的房间,迅速关上门,热切得有些疯狂地扑向作业、题海。我能感到您小心翼翼地推开一道门缝,我也能感到我背后您那百感交集的目光,我对您竟然刻薄到这种地步了,宁可纵身入题海,也不愿与您相对。

我的耳朵变得自私,不肯倾听您的絮言叨语;我的眼睛,不肯在您铅华洗尽的脸上停住一秒;我所谓的“伶牙俐齿”,不舍得讲一句真心话,还有我的手、我的微笑,它们似乎都忘记了一切,关于您的。

雨,时疏时密,敲着我的心,紧凑得不容我思想片刻。玻璃的眼泪未能止住,而且好像愈来愈多,似乎要渗进来了。我无法去阻止渗进窗户的雨水,正如我无法阻止渗入我体内的母亲的关怀,任它融化。我的心,无法阻止。

母亲的爱,如雨。虽然细雨很美好,但是暴雨仍会有的。雨始终润泽养育了未破土的芽儿,只是,暴雨更热切地希望芽儿出头的那一天不再遥远。

雨,“飘飘的季节,飘飘的我!”什么能回到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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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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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看了一本名叫《王梦》的小说。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紫岚有四个孩子,老大黑仔,老二蓝魂,老三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紫岚很期望这三只小公狼中有一只成为狼王,他要训练的就是黑仔,因为黑仔很像他的父亲黑桑,黑桑的梦想就是成为狼王。

紫岚要帮黑桑完成这个梦想,所以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就要喝奶,紫岚看见黑仔喝奶的样貌像狗一样温柔,就一下子把他给蹬开了,黑仔惨叫一声,身上留下了一串鲜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就是残忍。”黑仔呜咽了一下,又用像冰雪一样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却喝起了奶,黑仔冲上去与蓝魂在地上斗成了一团,因为黑仔比较壮,所以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黑仔打到了角落。紫岚看到后十分高兴,以为她认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一只兔子,跑到了一里多远的地方才咬死了它。但这时一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明白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本领还不足以对付这只金雕,所以直到金雕的身影盖在了他的身上,他才感到不妙,可是已经晚了,金雕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虽然他还在拼命的反抗,可是已经无济于事了。紫岚回来看见了这一幕心都碎了,于是他又把目光陆续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终也都很出色,可是也都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了不幸。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期望自我的孩子成为第一,就像我们的妈妈也期望我们是最优秀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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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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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

人总要有个精神的寄托,不然,在独处时很容易被寂寞,孤独所侵袭。有人选择把玩个物件,像葫芦、核桃、木珠等,有人选择看书、玩游戏、玩手机等电子设备,亦有人选择旅行、散步、逛街,而我选择了写字,用一字一句来勾勒一个世界,或美,或忧,或阳光明媚,或黑暗如漆。

处在混乱繁杂的世界里,有很多好的,坏的事情影响着我的情绪,我总想以平静的心态来无视、排除它,可它每次都能得逞,我细细琢磨了许久,最终的答案是我修养差,认知范畴小,阅历太少,不能成功的掌控自己的情绪,或者说意志力没有我想象的这么坚定,我认为我这么自剖下去,该有一天会成功。

前些天,我交识了一位朋友,安娜。初次见她给我的所有感觉只有平静,平静,并非没有想法,没有胆识,亦不能说是木纳,平静,是抛开所有负面情绪的稳重。我有点自夸的把她归分为和我同属一类人,追求着平静的人。她与我不同的是,我是追求,而她已经用这种平静在这繁杂的世界里独善其身。我们聊的很愉悦,虽然有五岁的年龄差。我极为欣赏她处事的态度,不惊慌,不恼怒,溶解委屈,误解。她就那么静静的坐着,任由你狂轰乱炸,恶言叨扰,亦无法破坏她的静。她说话时总是掺伴着道理,就像有次我向她抱怨某某人的各种恶习,她只是轻轻的告诉我“我只相信我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而她亦确是如此。

我认为,她把所有的情愫看的很重,譬如,对一段往昔的友情,物件,风景,回忆,我这么说只是因为一串星月菩提子。那是一个空闲的下午,我们坐着闲聊,在她抬手间我注意到了它,它是个普普通通的手链,我丝毫不认为它能承载多少回忆与友情,便夺取它挂在了左手的手腕上,由于不懂得如何温养,也不曾珍惜它,仅仅两天,它从光泽饱满变成了灰秃秃的模样。等她再次看到它的时候,我能看到她的心疼与怜惜,虽然它嘴上说着“没关系,不碍事”,我却是知道,她与它有着不凡的情感,在我再三追问下,她终是说出了它的经历,它与故人游历世间蜿蜒曲折的故事,与一段饱受风霜的友情,到现在只剩下了它与回忆。我在心里羞愧难当,却是找不出弥补的法子,只能抿着干涩的嘴角,道声抱歉。我很是理解她那种情愫,就像我手心里的宝贝---葫芦,虽然它没有多少价值,没有曲折蜿蜒的故事,亦没有饱受风霜的痕迹,我却是不容人任何人对它糟蹋,只因它是我精神的寄托。不管是星月菩提子还是葫芦,它们都仅是精神与心灵的慰籍,承载与寄托着一段时光的记忆。

安娜是一位佛教信徒。以前,我是有着清晰的宗教隔阂的,我一直以为只有基督教才是最和谐,最有爱,诠释一切的宗教。从安娜身上我看到了佛教的道,打破了我这宗教隔阂,亦让我联想到一句话,万物既存在,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宗教也是如此,不然怎会有这么多的宗教。宗教本不该有隔阂,因为他们都是人们心中的信仰,同样是叫人从善,若非如此的宗教,我把这另类称为邪教。抛开宗教隔阂,就像她一个佛教信徒与我这个基督教信徒一起畅谈往昔,未来,一件事物,一段情绪一样,和谐,无所顾忌。不论是佛教还是基督教皆讲缘分,相识便是缘分,相知更是缘分,莫要以宗教之别与友人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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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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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代我们记着旧日的样子,岁月划过指尖的痕迹,却不知在匆忙的时代有多少人为我们驻足。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便有着一种闲适而悠远的意境。陶渊明也是在隐居之后,似乎慢下了生活,才写出这样无出其左的句子。“人间至味是清欢。”苏轼似乎沉溺于人间烟火,放慢着步子去体会人间百味。“樽酒堂前空对月”余光中写道,李白的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

从前慢,光阴落笔,浮世清欢。

如今我却爱着集邮,小小的邮票,只觉得方寸间另有天地,便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书里。就好像武侠小说里,韦小宝集二十四章经一样。集的过程便是美好,集齐了就是告一段落。那时候只觉得残缺比完成美丽。在清闲的日子里看着小小的邮票……

作为一个喜爱文字的人,也爱写信。摸着斑驳的信纸,纸短情长,满是回忆。喜欢在夜晚写信。当一切都安静下来,伴着初夏的月光与蝉鸣。天地之间只有我与你的存在。写最近看的书和电影,写最新喜爱的一首小诗,或者写最近听到的一首戏曲……许多的事想与你分享。也许这就是藕断丝连的牵挂吧。

等信的过程往往是漫长而又美好的。不自觉地看向邮筒,期待着你的回信。

时光荏苒。木心曾说过,从前的日子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好像在这慢下来的时光里,会怀着心中小小的期待与惊喜,便是那个为我们驻足的。

亲爱的岁月,愿你始终如旧,细水长流般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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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是一匹狼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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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幼,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

我的朋友们每天都要提心吊胆,过得不自在。而我却和他们不同,虽然我是一匹幼狼,但是我每天都是美好的,我在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奔跑,十分洒脱。我看见了一群羊羊,不去追赶他们,他们似乎不怕我,有几只胆大的和我玩了起来,他们冲着我“咩咩”的叫,我想学习他们,叫出来的却是“嗷呜”,他们仿佛看懂了我的心思,叫了一遍又一遍,我仍旧是学不会,直到夕阳亲吻着西山的时候,西方传来一声声狼叫,我知道我该回家了,于是对着羊儿们叫了几声,然后离开了。

我渐渐的长大,到了该学会捕食猎物的年龄了,父母想教会我捕猎,我不想去,因为我喜欢和平,自由,快乐,不愿意去做这种事情,父母仰天长啸,意思是我不能违抗,可是我就是不想去,我对着他们大吼大叫,爸爸离开了一会,回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块牛肉,硬往我嘴里塞,想激发我的天性,我是一百个不愿意,可是我抵不过父母,肉还是进了我的嘴,我吐了出来。父母看到我这样,也不强求,打算放弃。

又过了很长时间,我成年了,我依旧坚强、快乐,冬天快来了,我们打算去找个新住所,而且是个山洞,我跟着父母走,遇到了一条河,其他的狼轻松一跃,就跳过去了,我怎么也跳不过去,我的父母不断的鼓励我,我退到了后面,往前来了一个助跑,最后一越,我跳到了对岸,但是腿受伤了,我坚强着跟着狼群,一直向前走。

这就是我,一匹坚强、快乐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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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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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个可爱的季节。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

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秋天也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庄稼一派丰收的景象,有大大的白菜,绿绿的青菜,黄黄的玉米,沉甸甸的稻子像金色的大海,红红的高粱像一个个火把……农夫们看见自己种的庄稼丰收了心理甜滋滋得开心地不得了!在果园里的水果都成熟了,梨香香的,苹果红红的,菠箩甜甜的,还有黄黄的木瓜,橙红的橘子,红红的火龙果,橙橙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弯弯的香蕉像一条条小船……果园里来摘果子的人们东摘摘。西摘摘都眼花缭乱了,看也看不完,摘也摘不光。公园里,桂花开了,郁金香开了,菊花也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啊!

秋天是一副多么美丽的图画,被各种风景渲染得多么亮丽多么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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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毕淑敏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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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女人,是指从学生时代起,一直到老都坚持读书的人。这书还不算课本、专业书籍和报刊,是能益智益德提升女性全面素质的好书。女性读书婚前容易婚后难,就是在婚前,离开学校能坚持读书的人也寥若晨星,婚后读书的女人就更少了。由于工作的繁忙、恋爱的沉迷、家务的纠缠和人生的百顺及人生的万事不如意,没有美好的追求、没有坚强的意志和没有浓厚的兴趣,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闲暇时间里,抓紧分秒读书,一般女人都难以坚持。何况,平时还得留心觅好书,花钱买好书。所以,谁若能真的成为书女,就是女界的奇迹。

近日读著名散文作家毕淑敏的《淑女书女》一文,对女人坚持读书的好处有了新的认识,她在这篇千字散文里,重点指明女人多读好书之妙用,她以简洁的文笔娓娓道来:读书的女人,“更善于倾听”、“更乐于思考”、“更勇于决断”、“更充满自信”、“较少持续地沉沦悲苦”、“较少无望地孤独惘怅”、“较少怨天尤人孤芳自赏”、“较少刻毒与卑劣”。“好书对于女人,是家乡的一方的绿色水土。离了它,你自然也能活。但与书隔绝的日子,心无家园。半生过下来,女人就变得言语空虚眼神恍惚心地狭窄见识短浅了。”这样正反一对比,我们心里就明亮了,读书的女人和不读书的女人,真的`有了天壤之别。

女人的美,不只是外貌天生漂亮,或者不尽善尽美,就去涂脂抹粉,关键还得美化心灵,圆满道德,博学多识,才干不凡。人们不是给温和、善良、美好的女人一“淑女”之美誉吗?淑女,女人群体中的姣姣者,谁不想当啊!美貌者,不一定是淑女;淑女者,不一定貌美。自然之貌美与不美,只要女人多方面的素质符合“温和善良美好”的条件,谁都可以冠以“淑女”之美誉。淑女是在知识的滋养下,在道德的孕育中,成长起来的。

要想成为淑女,首先要当名符其实的书女。正如毕淑敏在散文里指示的那样:“日子是一天天地走,书要一页页地读。清风朗月水滴石穿,一年几年一辈子地读下去。”书女要识书,要千方百计地把好书弄到手下,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必修项目,如饥似渴地从书中吸取精神食粮,真正成为一名读书的女人,让内心世界如百花长春,淑女的美誉自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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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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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王梦一书,使我受益非浅。

本文描述了一头母狼紫岚与她的丈夫企图夺取王位的故事,可惜在马上要成功时,大公狼在狩猎时被野猪杀死了,魂归西天,紫岚的计划泡汤了。

可是她依旧不放弃,开始注力培养下一代,让它们有机会当上狼王,成为狼群中的优秀的君主。紫岚会成功吗?

在狼群之中,弱肉强食,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只留下一只小母狼。可她还是不死心,不肯向残酷的命运低头,只好为小母狼找到了狼群中第二优秀的狼结婚,将目光放到了下一代——狼孙身上。在最后,母狼为保护狼孙而与想袭击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本文内容写的荡气回肠,委婉动人,引人入胜。

读完本文之后,我发现了紫岚身上有许多我没有的品质,比如说像做事一丝不苟,专心致志,决不轻言放弃,这些都是在今后以及未来值得学习的。

回到现实,我发现自己和紫岚差远了。遇到不会的问题也不深度探索,而是直接跳过;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就会轻易放弃。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母狼紫狼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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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改写成白话文1000字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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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傍晚,我饿得皮包骨头,与我同行的伙伴也是,饿得眼冒金星。于是我俩一拍即合——找吃的去。

这时,一个运气极好的屠夫偏偏自投罗网。他看起来是毫无戒备的。不过满面的沧桑似乎诉说着他的身经百战,要想让他成为我们的盘中餐,必得大费周章。可我们已身处绝境,与他斗个你死我活是唯一的选择。

我们二对一,饿着肚皮,硬撑着跟了他不少路。

他时不时回头看我们,脸上流露出无限的恐惧。这时,他扔了一个骨头过来。我见了,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上去。而同伴依然紧跟着屠夫。又一个骨头飞了过来——看来他是想用这些没有一点肉腥的骨头把我们打发走。“我们才没那么容易打发的呢!”同伴说,“我们死也不会放飞到手的鸭子!”于是解决了这些骨头,我们又紧跟了上去,屠夫肩上挂的担子已经见底了。“现在看他还能耍什么花招!”我说。我与同伴又和刚开始一样紧跟不放。

屠夫紧咬着下嘴唇,神情十分窘迫。我们愈发坚持,一心要把他逼入绝境。可这时我忽然瞥见那边麦场上堆着一大堆柴草,像小山一样高,简直是一道完美的天然屏障。几乎同时,屠夫也回头看见了。他立刻跑到那堆柴草下面,放下担子,拿起泛着银光,渍有血迹的刀,好像要与我们开战决斗。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他现在已经做好了防备,若贸然开战,我和同伴必有一伤。当然,我不想受伤,更不想失去同伴。

我们交换了眼神,可它却不以为然。只见它的眼中闪过狡黠的光芒,趴在我耳旁,将它的锦囊妙计徐徐道来:“他有刀又能怎样?听我说,你在他前面装睡,我去后面,挖洞来偷袭他。见机行事,他必成为我们的晚餐。”我听了他的计划,心中暗道:“屠夫,你这次完蛋了!”

夜深了,一切都寂静无声,黑暗中,我们的眼睛散发出的绿光如同幽灵一般,在这空旷的田野上,愈发可怖。同伴径直离开,我知道该行动了……

于是我开始诱敌懈怠,我像一只狗一样坐在屠夫前面,看着屠夫疑惑的面庞待了半天。我假装闭上眼睛,来放松屠夫的警惕。但这该死的睡意又爬了上来,连日的饥饿加上疲惫,不一会,我真的快要睡着了。我努力控制和提醒自己。就在我挣扎的时候,对面的屠夫突然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一刀劈中了我的头。我一下子就没了知觉,我明白自己活不成了,因为他还在手起刀落。

血泊之中,我又隐约听到一声凄凉的长嚎。不,是同伴!他也倒在了屠夫的刀下。

一切都是因为我的过失,可事实已无法改变,甚至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我不愿,但不得不,咽下这最后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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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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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我有办法了!”随后,对着旁人大叫:“大家好啊!我们是羊羊特工对!你们能帮我们打败灰太吗?”大家纷涌而至,把灰太狼打的落花流水,那场面,惨不忍睹!

喜羊羊他们乘乱跑出了人群,暖洋洋说:“我们这样太显眼了,总得想个办法啊!”

“是啊!得想个办法……”懒羊羊说完,又睡着了。

“呵呵,不如我们去服装店打扮一番吧!”美羊羊说。

大家纷纷进入了服装店,打扮的像一些小孩,谁也认不出来了。

“不光是乔装打扮,我们还得有这个时代的钱币!”喜羊羊说。于是,它用机器指点,卖了一些羊村里带来的东西,得到了一些钱。

它们乘坐汽车,来到了美丽的草原。

“哇!好多美味的青草呀!”懒羊羊的口水流了3000尺,跑到了草原上,大吃特吃起了青草。

“大家发动吧,吃饱后,收集足够的粮食,带着在路上慢慢吃。”喜羊羊说。

喜羊羊的办法妙极了,羊羊们也找到了足够的食物。那么,接下来,它们又会遇到什么惊险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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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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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 “ 狼心狗肺” 、“ 狼狈为奸”…… 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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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观沧海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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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走向东方,登上了碣石山。他的面前是碧波激荡的大海,身后是无数嶙峋的奇松怪石。脚下的碣石山如同一柄利剑直插在海滩上,远处便是蔚蓝如洗的天空。

人们常说:“海天一色”,但大海却更深邃,更深沉。海天相接处有一座小岛,翠绿的身子横卧在那里,与天空的浅蓝和沧海的蔚蓝截然不同。几只海鸥在它的身边驰骋、滑翔,迎面吹来了一股凛冽的海风,在海面上激起了阵阵的波浪。一下又一下,撞击着海边的岩石,无数水花四散开来,空中弥漫着带有咸味的水汽。

一代枭雄曹操的情感此时和面前的大海产生了共鸣。

这里是大海,是太阳出生的地方,谁又能想到火红的太阳竟生于这片苍茫的蔚蓝中,还有那条汇聚了满满星光的银河,似乎也是从这片蔚蓝里缓缓流出。

多少年来,无数帝王将相、名臣雅士,都来瞻仰过这片大海,可是世事无常,他们都已成为历史的剪影,只有大海依旧在翻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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