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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热门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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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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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史上,出现了第一位登基女皇——武则天;在鹦鹉口山洞中,也出现了第一位女王——紫葡萄。

紫葡萄它是《狼国女王》中的主角,作者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次孟加拉虎虎口夺食中,狼王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担任起帕雅丁狼群的女王。它经历了许多坎坷灾难和痛苦,它在寒冷的严冬去为狼群捕食猎物,它在泥潭中用自己的尾巴营救落难的公狼,赢得了狼群的信任。最终,它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和宽容成为称职的狼国女王。

我想,支撑它走过风风雨雨的是一份伟大的责任感。责任是人生的一盏灯,在漫长的人生,谁都会遇到困难,但燃起责任明灯的人,它总会坚定地生活和拼搏。在紫葡萄身上,你就可以看到这样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丈夫负责,身为原狼王的遗孀,它拼死阻止同类相食的残酷行为,与族群里的公狼剑拔弩张。其次,是对常常帮助它的老母狼朵朵菊负责,虽然它遭受了心怀鬼胎之辈的侮辱和忤逆,但为了不辜负朵朵菊的期望,它忍受了、也包容了。最后,是对自己和整个帕雅丁狼群负责,日曲卡雪山的茫茫雪野,天寒地冻,无食物可果腹,它承受住四方压力与痛苦,为了自己的族群出生入死而无怨无悔。

在生活中,我们大部分人都缺少了像紫葡萄那样的责任感。所以遇到困难时能躲就躲,失败了就不敢面对。但是责任让人伟大,让人有勇气,我们要学习像紫葡萄那样,即使没有他人的督促,也能出色地完成每件事情,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有意义有价值。就像紫葡萄,唯一的狼国女王,它的一生谱出了一部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我敬佩紫葡萄的同时也明白了它的责任,狼尚且有如此强的责任心——狼群兴亡,匹狼有责,我们人类不该更当有这样的责任吗?来吧,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为我们的美好的生活尽上自己的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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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难过的日子,解释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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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心情真是糟透了,因为我们班同学的缘故。

我和我们班的“型男”(外号)是很好的朋友,仅此而已。但是大家都乱说——自从我给他做了一次早餐之后。这很平常啊,没有什么啊,为什么大家总是这样来说:我喜欢谁、谁喜欢我。

谁喜欢谁谁讨厌谁有这么重要吗?难道对别人好一点都不可以吗?我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解释后大家就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这样弄得我们两个人好尴尬,每天下午的自习课上大家就都传来传去地说着。我每次听到一两句之后就开始笑,而且是那种很放开的笑,笑到肚子疼。连续三天。同桌问我你知道什么事这么开心啊,我又开始笑。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就会笑、笑到肚子疼,笑到很长很长的时间。臭着一张脸时是心情很好。

让流言蜚语消失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去理会。但是我怎能不去理会?我生来便是这样一个喜欢把所有事整理好再一个一个去做的人,不解释清楚我心里总好难受。

况且,那个有着坚定眼神的人。我得承认我很喜欢他,当然不是那一种喜欢,而是有点崇拜、有好感的像哥哥一样的喜欢。我不想让他听到些什么,但事实告诉我他什么都听到了,而且听得一清二楚。

这些天我每天都不开心,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同学们居然会问我说:你是不是看不见型男就很失望啊?我真是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在自习课上,型男他们组的一个人跑来问我说:“我们来看看咱们班有多少人知道型男喜欢你或你喜欢型男吧!”

我点了点头。因为我知道我们班的同学绝大部分都会说不知道,我也想借这个来将这件事说清。让我郁闷的有两个回答,一个是先说他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型男。我听这话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又说:但他知道型男喜欢我。

本来还很开心的我僵在了那里。

还有是那个坚定眼神的人,我多希望他说不知道或是不喜欢,但他居然说,我喜欢班长。我不禁苦笑,逢人便问:你知道我哪里长得像喜欢型男或班长的人的样子吗?我以后改。

大家,拜托你们,消停会好吗?我都乱死了。

让我好好的过、没有任何烦恼的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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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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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爸爸推荐我读《图腾》这本书。没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目中对狼没有好感,我一直认为狼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因为我经常听到诋毁它的很多故事,比如:狼和小羊、三只小猪等等。然而,阅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我不知不觉中明白了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愚昧,现在我终于喜欢起狼来,为什么呢?

首先,狼是智慧的。本书中,狼围剿黄羊时,如果我是头狼定会全部包围住,但这样头羊便会带领强壮的公羊突围,到头来,只能捉到少半的羊。可狼群捉羊,却给羊留了个口子,让羊逃生,谁料,羊自以为安全的通道,却会让它们陷入一个大雪窝,而狼也会借助这个天然“冰箱"储存食物,真是聪明至极。其次,狼是勇敢的。狼群袭击军马时,一匹头狼不怕军马的踩踏,奋不顾身地与军马们同归于尽;与猎狗搏斗时,它们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死,也依然挺拔,在草原上它们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它们主宰着大草原。

最后,狼是团结的。它们是怎么越过高高的围栏,袭击羊圈中的羊群的?没错,它们就是一只狼踩着另一只狼,叠狼塔,依靠团结协作才吃到羊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排山倒海,勇不可挡。草原蒙古兵很多打仗的策略和方法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就靠狼的智慧,大破宋金,横扫欧洲。

现在,我已被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所折服。有机会,我要去蒙古大草原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拜访智慧的化身、勇敢的强者——草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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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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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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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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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地记得十九岁以前我可以说是没记过什么日记,虽然老师也要求记日记但那只是为了应付学习。正真爱上记日记是二十六年前弟弟出了车祸以后的事了。记日记的人一般心中都有不愿别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因而,记日记的人也最不希望有谁来偷看。

我也记得有本日记本的扉页清楚地写着:春不到,花不开,偷看日记不应该。偷看别人的日记也是不道德的,但在我的记日记二十多年里,却有几次日记被偷看的事。那时就像伤疤被人揭去一般难受,又难忘。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日,我的日记被同学偷看了,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再也无处藏身。那时我单恋着班上的一个女孩,随后才知是一场误解而让我初开情窦,我不知这件事对我是好是歹,因为一个同学的偷看,并且又让同宿舍的几个同学知道了。之后我的一个要好同学为了帮我走出那片泥淖,约那女孩向她说出了我对她的情愫。虽然随后几年我依然在那情网中不能自拔,虽然我不知道,如果那秘密一直能保持到现在或更长时间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那时日记被偷看对我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伤痛。

我也清晰的记得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天,日记被我的单位的同事偷看,并且被撕去。那时,我在供销社一门市部卖糖烟酒,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去理发,临走前也没想到把日记放起来,理发时才想起他会看我的日记,但我也没法再回去放了,随他看去吧。理完发回去时,看到日记本放在书上我就知道日记被偷看了。

随后他开始讲他的道理;讲卖烟酒多出的钱,给他的同学弥补卖亏的酒;讲他扣《远方》烟的七十元钱,说是以前老范等一起招待人花了不少钱的事;讲他看了日记后的气愤;说我把他俩写在日记中是有意的,想让经理知道;说我写的近乎遗书话是他们逼的;说他这两年来的所做所为也对得起我

他既然看了也好,不然也不会有今天的解释。之后,我说:把那撕了的日记还给我吧,你也看了也解释了,我也明白了,给我让我把这四页日记烧了。我可以烧了那几页日记却烧不去那一段日记被偷看被撕去的历史。撕掉的几页日记,我也无法完整的补充写下,即便不去补充,什么时候看到这不连贯的日记时,也会想到这段难忘的记忆。他还说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偷看同事的日记,并且撕毁。

称得上君子所为吗?这是侵权!我即便写了他的坏话,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也只是宣泄一下心中的郁闷。并没危害他,也没给他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但他的作为却让我不齿。我找不到可以信赖的朋友而把想说的话写在日记本里,这有罪吗?何况我的日记又不是公开的,也不准备公之于众。事情已过去近二十年,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想说每个人都要自重,自重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这事之后,没想到四年之后,又发生一件我的日记被偷看的事。

结了婚以后妻子知道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后,好奇心驱使她不知偷看了多少回我的日记。有时她会觉得看我的日记是一种享受,但也有因偷看了我的日记而与我生气,致使夫妻冷战多天,形同路人。知道了她会偷看我的日记之后,我又失去了一些乐趣。

因为我无法再随意宣泄我的苦闷、我的快乐、我的所思所想。夫妻之间许多时候,也有无法无话不说的时候,那也多是考虑到对方的不理解,说出来怕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时只能独享。自己的一些行为说出来怕对方接受不了而生气,那时只有写在日记里。

日记只是日记,不是小说,只是个人的思想的真实流露,日记是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只有在那里自己才可以无话不说,做一回真实的自我。每个人都应尊重他人的这一心灵乐土。也请人们尊重每个人的这片心灵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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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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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读《林清散文自选集少年版》有感

说实话我认为父母应该多花点时间在自己孩子上,尤其是成绩不好和行为规范不好的孩子上,因为我发现: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而这些不好的学生大多数是因为父母没有多数时间来陪他们和管他们。

说到这,我突然想到一个故事,故事如下:

就是一个美国男孩等他的父亲,等到了大概12点,他的爸爸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男孩提出了借10美元的要求,于是父亲给了他。

男孩高兴极了拿出了另外10元,合起来把它给了父亲,并说:“我能买一小时让你来陪我吗?”

这个男生是多么希望能有父亲陪伴的时光。

当学生或孩子犯错的时候请给他们时间;

当学生或孩子孤独的时候请给他们陪伴;

因为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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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狼王梦有感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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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可能因它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题记

紫岚一直有个梦想——让孩子成为狼王,她用血的洗礼培养了自己的狼崽,铸造了它们嗜血的野性,虽然,她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化为泡影,但她从末放弃,为梦想不止一次努力。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

当我第一次拉小提琴,拿起那不听指挥的弓,我就知道,我不是音乐天才,我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很快,我就遇到了困难,我发现别人奏出可是涓涓细流的向前向前,最终汇入大海,我的却如常常断流的小河,坎坎坷坷。

于是,我开始努力尝试,我试着把曲子分成几小部分,一部分一部分的去练,把每小部分都练熟,最后连贯起来,就是一曲完整的歌。我努力地练,一段一段乐声融在空气里,一次一次忍着酸疼,一遍一遍执着地练。日复一日,我的小溪,断断续续居然也流入一片汪洋。

那一次次的努力尝试,连起一个个音符,把汗水变微笑。

可是后来,同学说我是连贯,曲调却毫无变化。甚至还有人嘲笑我,说我根本不懂拉小提琴。我难过,困惑,我的琴声好像少了一点重要的东西。直到看着岑老师拉琴时忧伤,欣喜,自我陶醉的表情,我突然懂得了什么。

拉琴,关键在于用心,把自己融入在曲中,还有多练。

我再次努力尝试,去表现作者的情感,如欣喜大笑就拉出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豪放;如果悠然就拉出“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卷明朝卖杏花”的闲适;……让心与作者的心贴近,去品味每个音符的情感。

就这样,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达到那阳光灿烂的远方。那时,那时,一路上的荆棘代成花朵。

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我坚信,终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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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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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群共有十二只,在森林里,它们算是活得最愉快的狼群,东闯闯,西窜窜,一路上总有不少的收获;它们也是最勇敢的狼群,在冒险时遇到大象攻击它们,它们都不怕;它们是最团结的狼群,怎么走也走不散,有只狼异常了,它们也会二十四小时去给它服务。

夺取阵地

狼王(达尔。坦多西斯)是狼群中奉献最多的狼。之所以它可以当狼王,是因为它不仅强壮,而且它擅于掌管大权。那天,安静的早上发出一种声音:“喂,大伙,快起来,今天咱们干些什么?”这是狼王达尔在说话。所有的狼都起来了,听到这声音一只狼很帅很酷的(基多。里本毛利)开口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抢夺一个属于我们的地盘,这样我们就可以固定一个晚上睡觉的地方。”“我支持,这想法很不错,到时候,说不定是个避险的好地方呢!”一只很有推理方案的狼(苏亚。非尔普伊)说。于是,它们决定明天一大早,去抢一个老虎的地盘。

第二天,它们毫发无损的抢到一个老虎的地盘。

大战老虎

抢到后,它们还存着一个严重的问题。苏亚说:“地盘抢到了,万一那老虎攻击我们怎么办?”“这个问题”。达尔说,“那我们只好先去把它杀死。”“怎么杀?”基多问。

这个问题难住了狼群,苏亚思考了一会儿,“先从东、南、西三个面派出三个兄弟,老虎如果反击,三个兄弟就包围它,然后大家上来一起剿灭。老虎如果朝北面跑,到了山顶,它会拐弯,那时候所有兄弟都去堵住前路,三个兄弟堵住后路,老虎就死路一条了。”苏亚说。

它们开始攻击老虎,像苏亚说得那样,所有的狼堵住前路,达尔和两只狼堵住后路,可万万没想到,老虎选择把堵住后路的狼杀掉,趁老虎在后方博斗,前方的狼冲过去包围老虎,把它杀掉,不幸的是,达尔和那两只狼死了。

撤散狼群

没有了狼王达尔,这群狼很不安宁。苏亚说:“狼王没了,要不要再选狼王?”可没有哪个愿意,基多说:“实在不行,就把狼群撤散。”看到这些狼都不适合。它们也不愿意,最后只好撤散狼群。

从此,再也看不到在历史上有着辉煌的狼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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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羊与小狼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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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丛林中,有一个王国,名叫动物国,里面住着许多动物,小羊和小也在动物国安了家。

一天,小羊要出城,这件事正好被小狼给听见了。小狼从家里跑出来,对小羊嘻皮笑脸地说:“小羊,你和我一起出城吧!我来当你的助手。”小羊想:狼想当我的助手,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回来我一定会出名的。小羊也没多想,便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春光明媚,小羊在约定的地方出现了,小狼也跑了过来,他们一起出城了。小羊在前面走着,小狼突然一脸坏笑地从小羊的后面窜了出来,说:“嘿嘿,小羊,是你让我跟你出城的,我要吃了你。”小羊害怕极了,说:“狼大人,你不可以这么做。”小狼说:“我就这么做,你能把我怎么样?”,说完,便一口吞下了小羊,因为太高兴了,连嚼都有没有嚼。

后来,小狼感到肚子痛,一拍片子,居然是小羊在里面打他的肚子。小狼便找来了一把宰羊刀,在自己的肚子上划了几下,小羊得救了,狼却死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存心干坏事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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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记住今年的瓜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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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东转处的金沙江,夹岸而上分明就是一座野果园。直立、攀援、匍匐、斜伸着上百种的野果:青幽甘冽的野山梨,红紫相间的野蛇果,香浓甘脆的野黄瓜,脆咯生香的野地瓜,酸中透甜的野草莓,糯软多汁的无花果……或张扬或含蓄,或奔放或温婉,点缀着大地,斑斓锦绣。让原本热闹的山林更加勃勃盎然,呈现立体的纷呈精彩,于是层峦起伏的山脉有了灵魂。这些野果结伴雨露山水鸟鸣虫啾,次第春夏秋冬岁月更迭,相濡以沫。同时,这些野果也让70后零嘴匮乏的这一代人舌尖涎香弥久悠远,童年的美好记忆是可以回味一辈子的。

在各类繁多的野果中,野地瓜在梦里清晰无比…..

生命力坚韧是它最大的优点。漫山遍野中,野地瓜身影随处可见,苍茫茫的山坡上,光秃秃的岩石隙缝中,蜿蜒曲折的山路旁,寒风凛冽的山崖上,清水潺潺的沟渠边,处处可见。一年四季,无论酷热还是严寒,总是郁郁葱葱欣欣向荣。为了汲取足够的营养和水分,它憋足了劲向十方猛窜。只为等一阵风,一滴雨,一缕阳光,它便能穿透板结的黄沙地,跨越坚硬的青冈岩,攀爬陡峭的悬崖绝壁。坚韧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让人深深震撼。回想生活,谁能自如选择人生,与其埋怨未含金汤勺出生,不如努力创造地利人和,用不屈不挠的精神积极向上。

野地瓜不像牵牛花、野黄瓜,藤缠树,藤缠竹,藤缠瓜架,攀附着其他植物生存。它永远匍匐地上,紧紧拥抱寂静沉默的大地。这种不趋炎附势随波逐流,不忘根不忘本不正是我辈所匮乏的吗?因为懂得知恩图报,烈日炎炎酷夏中它扭动着身姿轻摇曼舞,为大地遮荫送凉;冰天雪地酷寒里它倾吐奉献遍地绿意,为大地抵寒御冷。“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子女对父母之爱的一种微薄报答。“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懂得感恩,常怀感恩之心无声的歌颂。

野地瓜的叶子一年四季都是层层叠叠的绿,一尘不染的绿,恬淡自然的绿。绿在山崖,那是“万条垂下绿丝绦”生机勃勃的绿。绿在平地,那是“碧波几万重”温婉绵软的绿。看见绵延墨绿的野地瓜藤,就像逢着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心中的忧伤和烦恼悄然融化,心情自然宁静平和。每年7月初到8月初是野地瓜成熟的时节,浓郁甜腻的瓜香混合着叶子的清新气息弥漫山坡田野,挑逗着缺食的味蕾。这是野地瓜在召唤,召唤我们及时采撷大自然的恩赐。我们在藤蔓中悄着声低着头,瞪大眼看分明,寻顾盼觅……一颗颗的野地瓜,像顽皮的小孩躲在浓郁油绿的叶子下,红着脸庞煞是诱人。没熟的野地瓜是硬邦邦的青疙瘩,干涩酸硬难以下咽,一旦成熟,变成拇指大小的鲜红小球,脆咯清甜水灵通透。一个忍不住,肚子里的馋虫就溜了出来——迫不及待剥掉外皮,将晶莹剔透的果肉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氤氲在舌尖的香醇甘冽顿时从肌肤的每一个毛孔沁出,清爽通透!

其实,每年吃野地瓜的日子有一个多月,但总觉得不够、还没记住它的味道就没有了,只能等到来年。这种残留在舌尖的甜味让人怀念一年,等待一年。野地瓜年年熟,岁月转瞬逝,能留存的只是今年的瓜香。学会放下,学会遗忘,幸福就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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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爱我的爸爸400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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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里走来了一位大腹便便的男士,这个人胖胖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头发乌黑,笑眯眯的。这是谁呀?这就是我最敬爱,最尊敬最最最帅气的老爸。爸爸是个做饭的能手也是一个教育有方的人。

爸爸做饭色香味俱全,有一次,家里来客人了,爸爸做饭只见他把一大块牛肉筋切得又薄又完整,接着爸爸把牛肉筋在锅里炒得咯咯作响,然后又放进了葱花,又开始炒了起来。不就一道火爆牛津就完成了。爸爸又把豆角在锅里炸了一会,放进去好多尖椒终于干扁豆角好了。我们一一品尝完,就觉得特别好吃呢

我的爸爸不但会做饭,还会教育人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逛街。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开满桃花的公园里,我突发奇想说:“你那手机给我拍几张好不好?”于是我们拍了好多像呢。天快黑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当我们路过桃花园的时候,我用手摘下一支花。爸爸看见了生气的说:“你摘一支他摘一支,今后谁还能看到花呀?”我听了很自责。就动手在一张纸上写着:“别摘我,我怕疼”写完后我和爸爸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我爱我的爸爸,因为他给我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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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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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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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国女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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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女王》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紫葡萄的母狼嫁给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并生了五只小狼。在日曲卡雪山的冬天找食物很难,狼群面临着饥荒,那五只小狼中有一只小狼饿晕了,狼王盔盔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女倒下,于是便冒险从一只孟加拉虎口中夺取食物,可是失败了,狼王盔盔被孟加拉虎咬死了,而为了阻止狼群里的公狼为了争夺狼王的无尚荣耀而引起的群内战争,从而导致整个狼群崩溃、解散,狼群中的一个年迈的老母狼自动向紫葡萄臣服,紧接着,许多狼也跟着进行仪式,最后有一只公狼因为不同意让紫葡萄当狼王而被逐出狼群,之后,紫葡萄在狼群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带领狼群去攻击野牦牛,可是她的决策失误了,不仅没有吃上牦牛肉,还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牦牛蹄下,第二次紫葡萄带领狼群到可怕的北斗沼泽抓捕小野猪,可是大公狼黑三为了帮大家抓捕小野猪落入了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在那之后,当狼群要去吃它们储藏起来的猪肉,大公狼歪歪勃想闯入狼群,结果他没有向新狼王表示臣服就没法进入狼群,在晚上,狼王独自一人出来饮水时,歪歪勃向狼王表示绝对服从,于是它回到了狼群。在第二年春天,帕雅丁狼群意外围住了宿敌宛莫沙狼群的王后和一些小狼,紫葡萄网开一面放走了它们。在那之后不久,紫葡萄的狼王权威收到了挑衅,歪歪勃甘心上演苦肉计重塑了狼王权威。第二年冬天,那只曾经把盔盔咬死的孟加拉虎又来了,紫葡萄带领狼群战斗,眼看着大公狼一个又一个死去,狼群就要被灭掉,宛莫沙狼群出手帮助它们,把孟加拉虎赶跑了,最后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胜任狼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的震惊了,我心目中狼的形象完全被颠覆了,原来狼在人们心中是十恶不赦的,但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狼这种动物变得像狗一样,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性格。狼是群居动物,狼群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狼王,狼追捕猎物都是靠集体的力量。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锁定猎物,实施跟踪,观察,找准时机,迅速发动进攻,狼群都密切分工合作: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自然是进攻的主力,几只狼合作,轮流追赶,直到拖垮猎物,最后狼群蜂拥而上,分食食物。

我觉得它们的狼心并不坏,遇到危险都会奋不顾身地去救同伴,而且它们遇到困难不退缩,会勇敢地面对,所以我们以后遇到危险和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像它们一样勇敢地去面对。

一般所有群体都是以雄性为王的,而本书中的狼王是雌性的,狼王紫葡萄从有狼不服她到两个狼群合起来,她都是狼王。这里就不难说明雌性不但有雄性的勇敢、拼搏,还有雌性的智慧,和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它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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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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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的路上,能否结伴而行,要看追求的东西是否相同。

朋友问我说你都看什么书,我说这可不好说,从罗曼罗兰到余秋雨,从郭敬明到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只要感兴趣的我都看。

我喜欢郭敬明的文字,一见钟情。他的文章饱含凄凉伤感的美。又不乏令人看下去的张力。

凄美也是一种美。我爱美。

看郭敬明文章的时候,我总感觉是在看自己。于是便把郭敬明

引以为知己。但是从几天前我就开始决定,我要做个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好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把伤感孤独挂在嘴边,尽管孤独依然如影随形,但我也很幸福。

有的时候,心会在唱歌。多想想别人的笑容,想想开心的事情,想想美好的东西,仿佛世界全都是光芒。阳光普照的世界里,每一个细胞都是幸福的。

把自己沉浸在小说里吧,湿淋淋的,每个细胞都在兴奋,都在颤抖。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起,小说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持久的动力,无论是看小说,还是写小说。

真实世界真可怕。每天都要警告自己,不要轻易动情,否则一不小心成了别人的小三,最后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是一个人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想和谁做好朋友就和谁做好朋友。不必因为和某个异性走近了,被某个有心之人看在眼里,然后被贴上不守妇道的标签。

我思考了很久都没有结果,上辈子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事,所以才会让我这辈子投胎成一个女人呢?

有一瞬间,心变得极其淡然。仿佛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可有可无,仿佛下一秒半空降落个,也懒得动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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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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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严冬之时,狼王盔盔不得已虎口夺食,不料被活活咬死。紫葡萄临危受命,登上了王位宝座,成为帕雅丁狼群的第一只雌狼王。此后它带领狼群解决了占领纷争,树立了权威,在事后血战断牙虎……

整个故事写得生动有趣,使我对狼的印象彻底刷新了。我没想到狼的心思会如此细腻,我一直认为狼是凶恶无比的冷血动物,但沈石溪先生却用文字表达了狼的细腻情感,从狼的动作描写到心理描写都惟妙惟肖。当看到紫葡萄拼命保全盔盔的遗体时,用尾巴拯救陷入沼泽的公狼时,在指挥狼群应对断牙虎时我的心情时刻被这些跌宕起伏的情节牵动着,潮起潮落。

看到这些情节时,我总会联想到我的妈妈,因为她就是我们家的"女王"。妈妈能文能武,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样样都是她的拿手好戏,尤其是她对这个家的付出和对我的无私的爱,比紫葡萄有过之而无不及。

妈妈对我的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曾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脸涨得通红通红的,四肢无力,妈妈立刻愁容满面。我在梦中,迷迷糊糊觉得似乎有人在用毛巾擦拭我的额头,我努力地睁开重重的眼皮,映入我眼帘的是妈妈疲惫的身影。为了给我物理降温,妈妈用湿热的毛巾不断地擦拭我的额头和背,一会儿又换一盆热水顿时,我就被这景象感动了,阵阵暖流在心中激荡。

妈妈不仅在生活上关爱我,在学习上也对我非常严格,但她提倡平等的教育理念,即为师亦为友。她见我字写得不够好,给我报了书法兴趣班,后来还和我一起去书法班学书法,她说:"这样我们就是同学了,而不是母子,我们是平等的,你可以给我提意见,我也可以给你提意见,我们要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最后我们还要比一比,看看我们谁能受到老师的表扬!"果不其然,几节课后,我们俩的字都有了进步!

妈妈觉得陪伴才是最好的关爱与交流,所以她时常带我出去走走,游历名山大川,与大自然来个亲密接触,在旅行中增长知识。用她的话说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也把这句话当成了座右铭。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孟郊的《游子吟》最好的诠释了母爱。母亲给了我们如此深厚的爱,教我们如何去爱这个世界,用她的言行感染我们,我觉得做个积极向上、乐观开朗、懂得感恩的好孩子才是对她最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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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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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像雨,能帮助你洗掉烦躁,留下清凉;坚持像太阳,能帮助你驱除严寒,感受温暖;坚持像风,能帮助你扬起风帆,走向成功。

上了初三后,体育老师们加紧了跑步的练习。体育课时,大家都胸有成竹的站在起跑线上,这时,只听老师的一声哨响,大队人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奔出去,立马拉开了距离。心不在焉的我理所应当被落在最后,离群之鸟般在后面“悠闲地踱步”。我还想着如何华丽的扑倒并少跑几圈,唉,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思来想去,只有硬冲了。我立马加快了速度,与前面的人开始了拉力赛。猛追,可毕竟还是累呀!二人僵持了几分钟,我又退回到了“安全距离”外。

经过刚刚一通角逐,我四肢无力,大脑严重供血不足,更要命的是,我的腿有点抽筋了,汗如雨下。眼见一个个超我一圈的同学呼啸而过,对此时的我无疑是落井下石,顿时,我失去了信心,行尸走肉般颠了几步,便走了起来。我有了放弃的念头,体力透支与被人超圈的双重压力使我知难而退。突然,我看见同学们还在为我加油!霎时,泪水与汗水挥洒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动能流入体内,也化为信心填补了心中的空虚。

我加快了脚步,一口气超过了前方的两个人。几圈后,我几乎就要一下子瘫在地上,可我还在跑。喘不上气,我坚持了;四肢无力,我坚持了;就算再大的困难,我都坚持了!最终,我顺利的完成了800米,跪倒在地,留下心中的喜悦与眼中的泪……

这次800米长跑,我虽然没有跑进3分20秒,但我坚持了下来。最重要的是我在这次长跑中懂得了坚持的含义。因为坚持,我获得了信心;因为坚持,我获得了勇气。坚持,我将与你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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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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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人们是多么重要。在我们所读过的书中,大部分都表达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来看看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王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雌狼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它的丈夫“黑桑”,但“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却并没有同它一起永远消逝:“紫岚”把它的亡夫黑桑的梦想交给了刚出生的儿子们来完成。“紫岚”先是选了酷似其父的老大“黑仔”来重点培养,给了它比别的幼狼多出三倍的奶量,并在它该吃肉时将好吃的内脏全部给了它,而自己却只吃骨头。

因为“紫岚”的重点培养所以让“黑仔”成长的尤其快,迅速超过了别的同龄幼狼,在它还不到半岁时就已经可以去捕猎小野兔了。当“紫岚”认为狼王宝座很快就会得手时,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尽管“紫岚”已经十分谨慎动物的来袭,但还是被钻了空子:一只金雕当“黑仔”在外面捕捉小松鼠时叼走了它,将它当成了食物吃了。

可是“黑仔”的离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梦想,反而让“紫岚”让儿子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更加强烈了。于是,它将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又放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又把好吃的内脏全给了“蓝魂儿”,让它顺着“黑仔”已经给它做好榜样的路继续走下去。

虽然“蓝魂儿”一直十分强壮,但好景不长,它最后也走了它大哥的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蓝魂儿”太过饥饿,所以中了一个猎人的陷阱,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紫岚”还是不灰心接着又将当狼王的梦想放在了老三“双毛”身上。

当“紫岚”好不容易才帮助懦弱的“双毛”重塑王者之心,又把它喂养的十分强壮后。但因为一次意外它也走了两个哥哥的路,倒在了获得狼王宝座的前面。尽管如此,它还是没有灰心丧气,沉浸于失去三个孩子的痛苦中,又将获得狼王宝座的梦想放在了自己孙一辈中仅剩的两只雄狼身上。

“紫岚”百折不挠,永不放弃培养狼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望子成王的心理更是无比高尚。我们要学习”紫岚”精神,有了目标就要去不停努力争取,不能半途而废,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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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来了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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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泽灏

很久很久以前,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孩子,很诚实,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因为有一次,他和村子里的人玩恶作剧,说来了,结果狼没来,大家从此再也不信任他了。

“我再也不能像上次一样逗大家玩了,我得让大家了解我。”他扛着锄头来到农田。大家看他不顺眼,没人理他,可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起锄头帮大家干活,累得满头大汗,也不休息。有的人说:“这个臭小子竟然在帮我们干活。”有的人说:“肯定又有什么坏主意,还是让他早点回去吧。”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农民们回家吃午饭了,等到下午来到田里一看,发现田地里的草都锄完了。大家有的瞪大了眼睛,有的傻眼了,有的赞叹不已。

这时,一只狼从南山走了过来,大家都没有发现,他又喊:“狼来了!”大家连忙拿起工具,向狼杀了过去,把狼打死了。晚上为了庆祝,大家煮了一锅狼肉,也请他过来一起吃,他心想:“原来被人信任的感觉这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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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和小羊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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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羊口渴了,他非常想喝水,于是他找到一条小溪,低下头来喝了一口水,抬起头来赞叹道:“这水可真甘甜啊。”说完又低下头来喝水。

这时,一只大灰看见他了,一心想要吃掉他。大灰狼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妙计。他走近小羊,扯着嗓子,装作很愤怒的样子说:“该死的小羊,你把我的水弄脏了,谁叫你喝水啦?”

小羊吓了一大跳,后来她镇静下来,抬起头说:“我在下游,你在上游。我怎么能弄脏弄脏你的水呢?”

这一下,可把大灰狼怔住了。他心想,这羊可真机灵,我得找点借口吧。于是,她张开口,露出锋利的牙齿说:“五年前,你还说我坏话了呢!”

小羊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吓得四肢都软了,支支吾吾地说:“五年前?我……我还没出生呢!”

老狼伸出利爪,张牙舞爪地说:“我不管,反正不是你,就是你妈妈!”说完就恶狠狠地向小羊扑去。

机灵的小羊往旁边一闪,大灰狼来不及刹住脚,就掉进了河里,狼不会游泳,于是就淹死了。

狼被淹死了,羊全身发抖地说:“幸好我机灵,要不然就被它吃掉了,还是回去吧。”说完,他就一溜烟的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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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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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本,共2000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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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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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深邃的山径中,有着一派肃穆的美,我向往着傲岸于霜风中的秋叶。―题记

一朵岁月的花沉淀着淡淡的红,静静地绽放在精美的封面上,不过瞬间,我便被这份清淡朴素的美深深吸引。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然而它也没有令我失望,在悠闲的日子里,每日翻阅几页,一种难以言说的喜悦,总能在最快的时间蔓延

她用她的一生,教会了作者许多许多,也让我懂得了应该如何做人……

作者对人生的见解,更是让我感动万分,我明白了无论身处何地,只要以客观的心怀,明澈的慧眼,透视人生景象,那么,无论是赞叹,欣赏,都是一份安详的享受。无论人生何时,只要懂得“若要足时今已足”的道理,心间便有一份永久的满足与幸福。

我愿与这座红叶满眼的秋山久久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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