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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汇总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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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续写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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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住在乡下的小孩儿,在山上放牧。

放羊的时候,他觉得很无趣,就想:“要不说来了捉弄他们,嘿,嘿。”于是在山顶上大喊:“不好啦!狼~来~了!”全村的村民把武器都带上,很快地冲上山。结果扑了一个大空,狼根本没有。大家很失望,于是去问那小孩儿,“小孩儿,你看见狼了吗?那狼呢?”小孩边笑边说:“我逗你们的!”那次村民已经有点不太相信这孩子了,但这小孩故伎重演,又来了一次。村民们又一次上当了,大家很生气。

后来狼真的来了,小孩想:大家应该不相信我了吧,所以我带上“牧羊犬”去和狼斗。之后再拿一只羊,放进麻袋。把狼吸引进麻袋后,再叫牧羊犬去叫一辆大马车把它运下山。将功补过!于是就开始行动了,而且羊的毛有点没了,但狼皮还是可以卖一口好价钱呢!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不能说谎,特别是对爸爸与妈妈、爷爷、奶奶等家人,都不能骗。

从寓言里可以听到道理、读到道理和思考道理,我还有很多很多寓言故事敬请期待。希望对小朋友们有所启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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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给笨狼的一封信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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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笨

您好!

笨狼动物们都说你很笨,可我却不那么认为。

你有着天真,善良,可爱,好奇与执着,在《抗暑记》一文中,你和你的家人是太热了,为了镇上的动物着想,才去“追风”,最后在胖棕熊家追到了风。起初,与我一起看这本书的小伙伴都说笨狼好笨啊!可看完后他们都啧啧称赞:“笨狼好善良啊!”

在《煮雪糕》这一篇故事中,朋友们来你家做客,那时是冬天,你一时大意,夏天买了雪糕一直没有吃,于是你对朋友说,我给你们吃雪糕吧,朋友们很爽快地答应了,毕竟在冬天吃雪糕那多刺激啊!

朋友们一直等你在厨房一直忙,最后端上来的却是一杯牛奶和一根小木块,朋友们问怎么回事?你却说:“冬天太冷了,吃雪糕怕你们生病,所以我把雪糕给煮了煮免得你们着凉,哈哈哈……”看到这我不禁笑起来,你是多么的天真,活泼可爱呀,你是一只为了大家,朋友而着想的小笨狼。

每到动物们说,笨狼,你做什么聪明事了吗?

你会说:“我一共做了三件聪明事,一、笨狼妈妈当妈妈,二、做笨狼爸爸为爸爸,三、我自己做他们的儿子,小笨狼。”

而问起笨狼妈妈最近做了什么聪明事?她会说“一、生了小笨狼,二、选了笨狼爸爸做丈夫。”

笨狼爸爸会说:“一、做笨狼的爸爸,二、选了笨狼妈妈做妻子。”

你们是多么和谐的一家呀!

你还做过什么:“孵太阳、收留小鸟,但你并不笨,只是善良而做了笨事罢了。

你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妈妈,不会阻挡你做笨事,有一个高大的爸爸,会陪着你一起长大,你们是完美的笨狼一家!

祝你

身体健康,学习向上!

你的小读者:李思张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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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穿越人海的芬芳记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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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一消而散,十多年来,只有完整的你在记忆中挥之不去。

一路上有你,抚平我的忧伤,展开梦想的翅膀,伴我翱翔。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夹杂着你的歌声,似乎在寻求约定。

成长中,你是颗最美丽的恒星,一颗最灿烂的星。你温暖着我的心灵,仿佛在一瞬间升空,你是我世界最梦幻的一颗星。我张开双臂,和你一起,踏上梦想的旅程。每天晚上,我们一起看月亮爬上来,你也在思念着想你的未来。你问我,天地间何处是战场,何处是家园?要我珍惜美好的明天。你鼓励我,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一阵风吹过,吹的人心恍惚不定,你也是随这风而去的。你鼓舞我,到年轻的战场,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即使流言有一千分贝,也要勇敢面对。你知道我的梦,你知道我的痛,为了梦想,就算再大的风浪,也挡不住勇敢的冲动。依然记得你所提及的那轮最美的太阳,为我带来希望,伴随着一声“感谢”,带着一颗感恩之心,和你超越世俗的微笑,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我带着感恩走向结局,清楚丝丝压抑。你告诉我,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那一刻,我抓住理想的缰绳,朝未来挥手,朝未来微笑。你告诉我,明天过后,会看到没有星星的夜空;明天过后,没有话语能补充;明天过后,能享受一分钟的感动。你告诉我,自己过得不必太压抑;你告诉我,往事如风,顷刻即逝;你告诉我,勿忘心安,记忆思念;你告诉我,仰望星空,如影随形。太多太多感动,不及你的歌声。我的梦想,在每个醒来的早餐,敲打我的心房。正如你一样,陪在我的身旁,帮我驱走冬日里的寒冷,送来夏日里的清凉。伴随着一声“感谢”,渗透着你对所有歌迷的关怀,压在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梦想有了追求。你在左吗,感恩在右,点亮一盏灯,为梦想照亮,一路上,感谢有你的陪伴,让我不觉得孤单,哪怕是穿越人海,也会留下你的点点滴滴,收藏在感恩的记忆盒里,将一份温存留在心上,默默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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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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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沉迷于形形色色的网络游戏,往返于空虚迷茫的空洞之中。但是,是苍鹰就应搏击长空,笑傲苍穹;是海洋就应抨斥礁石,启明晨曦。青春的旋律,高低迭起,抑扬顿挫,有时候你会被刺得遍体鳞伤。无知,暴躁,迷茫会如巫婆一样和你死缠烂打,但是你一定要目标明确。不管是学习上的积极进取,还是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抑或是步入社会的实践之初,都要高瞻远瞩,学会纵观全局,摆正心态,调整战略政策,达到你的期望值。绝不要认为你会在坦途上收获你所要的"庄稼",因为各种挑战,困难和挫折会扑面而来,千万不要藏着捏着,你要学会勇敢面对。

鲁迅先生说:"伟大的成绩和辛酸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有一份劳动就有一份收获;日积月累,从小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年轻的我们应该有百折不饶的坚韧性格,只要坚持不懈,幼小的竹笋终能顶翻压在头顶的石头。我们要有勇气同梦想握手,梦想是生命的灵魂,是心灵的灯塔,是成功的向导。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一直活在走向梦想的道路上,哪怕脚下的台阶是金子做成的,也不应该有半点停留。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告诫我们,"人并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奋斗就是希望,命运全在搏击。我们要使自己更快地成长起来,而不是永远地依靠父母的血汗与社会的给予来生存,成熟地挺直腰杆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凡事都要尽心尽力,并坚信现在的付出就是将来的收获。

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励志与成长不会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它取决于你将以怎样的姿态来使你变得强大,变得与众不同,更加富有内涵。你投入一种热情,一种跳跃,一种澎湃,一种呐喊,一种拼搏,一种毅力,一种坚韧的态度在其中,你将慢慢沉浸在这种励志与成长的吸引之中,因为那里面有意志,有信念,有希望。励志是靠一种精神造就的,人就活这么一次,理应活得飞扬跋扈。

青春,志气腾飞的时节,怀揣梦想与激情,努力拼搏地黄金时段,我们就应该奋斗。我们应该学习保尔的"钢铁精神",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能够驾驭你的生命,能够成就你的辉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你可以用奋斗来储蓄知识,储蓄友情;你可以用奋斗创写不可能的故事。但是实践出真知,励志与成长更要靠实践。青春,励志往其中注入鲜活的血液,使其变得轻舞飞扬。当你有一天站在某个高度,回首往事时,这些励志与成长的不能淡忘的故事都沉淤为一份凝重,美丽,隽永的珍宝,永不消逝,永远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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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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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一直以为是一种凶残冷血的动物,可自从看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我觉得狼虽然凶残,但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它会付出所有的一切,另一方面是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还有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体捕食,变得互相团结。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胸怀大志,她的丈夫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想要取代狼王洛戛宝座的狼,可是他在就要当上狼王的时候,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

黑桑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可他的紫岚肚子里留下了狼种,紫岚生下了五只幼狼,她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想要将其中一个孩子培养成下一代狼王。可是命运并没有眷顾它,一只狼宝宝被洞外的寒风夺去了生命,黑毛被金雕吃掉了,蓝魂儿被猎人抓走了,双毛在和狼王比赛的时候被狼王杀死了。上天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孩子从她身边夺走,她的希望也一次又一次地破灭,最后就只剩下它的女儿。虽然很伤心但它并没有放弃,他甚至为了保护它的下一代不惜和金雕同归于尽。

就这样,从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就因为为了培养它的孩子们,它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再婚,因而耗尽了自己的美好青春甚至生命。

看了紫岚的经历,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她最先想到的就是留给我,她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而每当我一有事,她又会第一个站出来问这问那,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她竭尽全力培养着我,为了我的美好生活,为了让我过得幸福,她每天都在努力地付出,无论付出多少艰辛也在所不惜,或许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母爱的无价,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们都是有感情的,特别是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还让我懂得了亲情的无价和母爱的伟大。我喜欢看《狼王梦》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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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是狼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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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种非常高贵、优秀的动物——

我们智慧,机敏,意志顽强,生存能力极强。我们记忆力十分出色,相隔很久的事情也不会忘记。

我们的嗅觉异常灵敏,不仅能闻到很远的气味而且能分辨气细的细微不同。

我们体态轻盈,身手矫健,窜、腾、跳、跃,无所不能,我们的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我们虽然是食肉动物,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当我们做了妈妈时,不但要让宝宝吃饱喝足,还会把它的毛添得闪闪发亮,有时为了防止外来的侵害,会不辞辛苦的一次次叼着自己的宝宝,把它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有人伤害了宝宝,我们就会和它决一死战。我们的家族等级分明,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对王决对服从,俯首称臣。

我们在捕获猎物之后,组织严密,各有分工,有的负责追击,有的负责拦截,有的负责左右包抄,我们还会运用诱敌上钩,分片包围,等战略战术,人们称我们是“天才的军事家”。

我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即使在寒冷的北极,也能看到我们神出鬼没的身影。

我们象征着力量,象征着不屈。我们生来就是用强者的姿态去征服一切的。我们是靠自己的积极进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

爱我们吧,我们值得人类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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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文流年花开浅喜深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300字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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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用清晰的笔迹模糊季节的变迁,摩挲出年复一年的遥远,也就是在这样一个似乎能让我梦见开的流年里,黑纸白字写下未完之期。 ——题记

我已经这样一动不动静静的望着雪白色墙壁上的时钟超过一分钟了,秒钟固有的摆动频率,滴答滴答,在60刻度的表盘上转了一个又一个圆周。恍惚中我定了下神,仿佛突然听到时间撞上什么东西,停了下来?

破镜破摔

一些曾给人们带来希望又让人失望的东西,在岁月匆匆走过后留下的脚印里,被践踏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

倒映在瞳孔中无论是紧紧相挨的公寓楼,微微泛黄的青草地,还是偶尔满座的树下石凳,总在我往返宿舍与食堂的路上频繁而又重复的上映。如果不是同行的领饭大军,偶遇时的相互问候,浮光掠影的情侣耳语,难以想象这个世界多单调乏味。然而纵使这样这一切终究还是显得乏味的。假如如此重复景象可以叠加,那么我眼中早已生出厚厚的茧。

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刮来一阵夹杂玉兰花香的微风,我就不会抬头发现零星挂在枝头上顽强开到这个季节的玉兰花瓣,也不会打开记忆盒子看到在过去的某段不同时间相同场所所上演多么生动的那一幕幕。我总是能够想象那一张张活在青葱岁月里鲜活的脸孔,它们像刻在广场石雕上的人物肖像,而我只能够看着它们渐渐被寒风刮得生硬和狰狞???

从来没有试着想过藕断了之后的思念还能坚持抑或挣扎多久,每当回忆里我对她排山倒海的期望反作用变成失望来伤害我自己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时间像一双缓缓拉动的双手把思念当成兰州拉面一样拉得很长很长,越来越细,直到丝断的瞬间,我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干净利落地飘在空中,彻底的自由了???

或许是应了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所以才会成全那些残缺零碎的美好,破镜破摔。还是应该流汗的夏天,我真的没有再流泪,只是隐约记得在某一次冲澡中,我好不容易擦完身子的香皂就又一次掉进了马桶里。

也许曾有一些事情真真切切地累积在我们过去的印象里,只是记不起它曾以何种方式存在着。像一个串门的客人,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袋水果或者一束鲜花,你凭借着这些水果或者鲜花或许会想起有过这么一个访客,却忘了她是怎样走进和走出你的世界。

破茧重生

温度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把呼出的气体变成雾气,塞上耳麦,把外面冷色调的世界挡在外面,把自己封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自己像只脆弱的蛹,再也经不起抽丝剥茧的数落。

阳光和风相互拉扯,像一场争夺温度的拔河,夏天的视觉,冬天的嗅觉,明明闻出了冬天,却在晒着夏天,而这冬夏之争终究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融中颠覆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整个季节。于是整个人随着紊乱的季节生活在臆造的假象世界里。

我想自己一定是在时间里沉睡了许久,搁浅了许久,以至于当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整个世界犹如经历几个世纪的变化,仿佛自己在古代丢尽了尊严,为赴红尘客死沙场。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试着穿过头顶折射着阳光的窟窿,准备迎接一场华美曼妙的破茧重生。温煦的光线,淡雅的草香,金黄的麦田,一切依旧那么美好!

原来一直躲在茧里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飞蛾扑火的噩梦???

回首阑珊处

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插在风衣口袋里是没人握住的双手,昂首微望,忽远忽近的天边漂浮着被风刮起和我一样自由的的白色塑料袋,身体的温热除了被胸膛包裹着活跃跳动的肌团外,只剩从指间滑落地上昏暗明灭的烟蒂。

印在瞳孔里灰白的天空,进出鼻孔里灰白的大气,似乎整个冬天都是灰白的,像被漂白过的世界,漂掉了所有的颜色。

如果不是偶然打开陈旧的抽屉,我就不会发现那罐布满灰尘盛满星星和信的玻璃瓶。也不会记得多久以前许久以后,我曾默默地用一根根塑料管子为你编织了整个银河系;如果不是那看似多余的转身,我也不会发现守护在我身后的你一直和我在仰望着同一个星座。

回忆就像小时候在地里挖的红薯,越往下挖就发现它变得越来越大,我细心地挖掘,好想把它整个连根拔起而不只是一部分。无论是枕边的相册,书架上的同学录,笔记本里背包里散乱的大头贴,都遗留着你的笑容你的文字你的心情。我努力的往回想,试图还原那些模糊的画面,于是整个苍白的冬天开始重新染回了颜色。

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后等待,像那首歌唱的一样,远远的观望,静静的守候。如果我们的过去是一部可以重新编排的电影,我不愿我们再是那安静的角色。

转角遇见

左眼皮跳跳,右眼皮跳跳,如果不是左右眼皮的交替跳动,我也不会悲喜交加,福祸轮回。

可惜肉眼看不到命运的牵绊,我们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许我们过去都太害怕过于安静,太过自由,所以想在生命中给自己找个寄托和依靠,并满怀期待地相信住在自己心里面的那个人会让自己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总是一张天真的脸,总是把自己放在无边无际的遐想与憧憬里面,然而这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又暗暗夹杂着残忍,当那些看似温和的风吹皱我们的脸,此后再没有人会看出我们眼角里的变化,才恍惚这就是所谓的的成长???

我们都曾喜欢寄望于流星,让它背负我们的梦想,把那些我们所憧憬的的美好高高的挂在天边,却也曾目睹搁在头顶的星星划破星空,带着长长的光尾,匆忙的陨落。我们的梦想也就跟着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我们曾爱过,恋过,欢笑过,纠结过;也曾痛过,伤过,坚信过,怀疑过。

而丫头你是否知道,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她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她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而那最后也是最开始的一杯我最想要留给的人,是你。

原谅我把我们认识前的经历比喻成两条弯曲的小河,岩石林立总是阻挡我们的去路,悬崖末路哀悼我们的坠落,沙石堆积细数我们的哀伤,青草葱葱却指引着我们的流向,深深浅浅,匆匆缓缓,起起落落,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交汇的三角洲,才发现我们来自于同一源头。希望在以后的季节更迭,岁月变迁里,我们能在一起看着日出日落载着满满的晶莹流向我们向往的那片海洋,不再分流。

但我们最终不是。

边走边爱

曾几何时。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楼梯拐角点着和我一样寂寞的烟草,看着烟气慢慢地渗透眼前的世界,远方的一切也开始逐渐变得模糊。

冒着绣气的废弃工厂,吞噬石油的杂牌车辆,铅华落尽的枯黄枝桠,无精打采的灰色天空。一切都像是被转角的通风口切割成约两平米的大屏幕里放映的黑白电影在重复上映,而观看这场电影的人却只有我一个?

那些夹在夏日里暖色调的画面,好想全抽出来重温一遍。夹在笔记本里二十多片玫瑰花瓣是你停留了两天之后从相距三个时辰的两座城市择回我把玫瑰插上一个星期后留下的标本。现在回想起那令人难堪的头发蓬松伶牙俐齿的卖花小女孩就像个下凡的丘比特,她像是那样执拗地向我们射下重重一箭,像促成前世某段契约,快递般地把我们的缘分送到。

当我独自一人回家的时候,沿途经历了两场雨,车载着我穿越一段又一段阴霾,然而就算没有你的短信陪伴,就算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也能感受到手机背光倒映出字里行间的温暖。

当我很想很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藏在背包里专属于我仍带温存的黑色比兔手套,呆呆的望着我们那时傻傻的被定格的脸,狠狠地把当时的情节默默地复习一遍又一遍。

当我快要折返武汉的时候,我总是想抽出足够的时间整理一次家,把你以前送给我的小东西好好的整理一遍,生怕迁离的时候把它们给遗漏了,因为我要让它们陪着我过渡到陌生的世界。

当我和朋友去佰迪乐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你就在我身边,不停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听得到》,很认真很投入地唱,直到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泪眼开始变得模糊,才提醒自己你不在我身边。

当我看到满大街都是关于圣诞礼物的时候,当我听说你希望看我打篮球的时候,当你…当你想听我过去故事的时候???

我们的回忆就像一盘百看不厌的影带,不停的被时光机器重复的放映着,而能拿到这场电影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很感谢你们搬进了我的心房,帮我赶走残留在里面的冰冷过去,我不再感觉冷,即使很多时候只身一人,即使正值寒风呼啸的冬季。那些你们所给过我最甜美的笑颜最温暖的关怀,是它们赋予我在这个世态炎凉的世界里苟且的能力,不弃不馁,边走边爱???

盛开浪漫

秒针走完“滴”,也仿佛过去了许久才传来了后半的“答”。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世界上有属蜗牛的,那么它一定是事先为我准备的。在你走进我的世界后我愈加的感觉到自己就像只蜗牛,拖着重重的壳,欲速则不达地爬行,而所到之处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变得五彩缤纷,金光闪闪。我想那个让我背负重壳的人就是你,是你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横冲直撞,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装在壳里赌气的,关怀的,撒娇的,感动的,忧虑的,无法释怀的,所有都是你赠予我最美好的负荷,不管我们以后走得多远,只要我们回头望一望,会发现身后一路走来的风景满满都是散发着光芒的回忆。

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忘了多少次这样地背离时间奔跑,努力地捡回我们遗失的记忆,当我以为时间就那样停下来的时候,表盘却突然加速了,活生生的把我从过去拉回。像个贪玩的小孩,一直想要追寻那清晨的阳光,却始终逃不掉黄昏那最后一缕光线的生拉硬拽。

庆幸的是我把回忆都捡了回来,把它们拼成了这篇文字,希望在这个紫色的生日前夜能为自己的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细小美好

放在冬衣口袋里是一直想要握紧的你的双手,跳动在胸膛包裹下面的是一直想要温暖的你的心灵,而我所能给予你的只是隐隐约约字里行间的温热,所感受到的却是你真真切切冷暖自知的冰凉。

我也曾幻想乐此不疲地给你一些美好而华丽的承诺,只要你点点头我就会狠下心答应你那不是幻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好憧憬。

我们都在大大的幸福憧憬里小小的努力着,也相信在不停歇小小的努力之后会实现大大的幸福。不管以后我会遇上多么美好的人,而你始终是我愿意用所有暖色调来描摹的女孩,愿意用所有温度来温暖的女孩,愿意舍弃所有浮华牵手回家的女孩。你曾问我那几个字的含义,我本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对你说。

最后引用一下小四的语录:

我希望在每一个冬天里,满世界都有暖气,我就不用穿的很厚,那样不帅,但你要穿得很厚;

我希望你做噩梦的时候,他正好在你旁边,也希望我睡不着的时候,能想着你在他身边睡得很熟。

我希望他陪你去世界的尽头,时间的尽头;

我希望他是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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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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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轻轻推开门,门前那棵老梧桐树下,枯黄的落叶如一层金色的地毯,铺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于是我知道,秋天来了。

是的,秋天来了,草地上干枯的小草,大树下金黄的落叶,以及那天空中飞过的雁群便是的证明。我披上外套,向路上走去。一阵秋风吹过,我不由裹紧了外套,路旁那棵不知名的树上,几片枯叶缓缓飘落下来,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那是它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伸手捉住了其中一片落叶,那干枯的叶脉如此分明,这叶片多像老人饱经风霜的手啊!于是,我伤感起来,因为这薄叶让我想起了风烛残年的老人,让我联想到生离死别的痛苦,更让我领会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我憎恨这萧瑟凄凉的秋。

不知不觉已走到田野中,这儿确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田野里,一排排成熟的水稻组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中夹杂着稻香,滤过我的心田,把我刚才的惆怅与伤感全都吹散了。稻田里割稻的人们个个忙得大汗淋漓,但他们脸上却都洋溢着无法掩饰的喜悦。是啊,辛苦的耕耘没有白费,烈日下的汗水,辛勤的劳作终于换来了累累的果实,谁能不为之喜悦呢?我仿佛瞬间明白了:没有秋,哪来丰收的喜悦?没有秋,拿来春的温暖?没有秋,哪来四季的变换?那秋叶的枯落,不也正体现了一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豪情吗?秋,它是个可爱的季节,值得人们赞美的季节。我热爱这硕果累累的秋。

漫步着回到家,四处竟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才发现桂花已悄悄绽放了。那小小的花朵,好似一张张甜美的笑脸。好香!我贪婪地嗅了几口,花香顿时在我口鼻中漫延开来。渐渐浸润了我的心扉。我陶醉在这花香中,也沉浸在这美好的秋日里。这纯纯花语属于秋季,这幽幽花香属于秋季。秋,竟是如此美丽!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金秋十月,收获希望。我爱这丰收的季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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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花落念伊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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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秋月,不知人间,几何轮回转?夜半风声,露湿阶,空将诗语,榭纷沓。一片寂静,瘦是影悲转凉。几番凝吟,几轻弹? 几多繁华,久倾城?几多情愁,染指寒?夜凉,心落愁,无处莺歌,凭栏对。独坐小楼,西风凉。一处茫然,不知谁帘卷?踏澜衾闲,晚风月,一地轻纱,谁轻舞? 落红开,点滴愁,半箩香玉,碎了谁的心?寒香衣别,多少青燕,早已是,悄然岸边,离散。一指凝香断,各自天涯,伦红袈裟,细作他人门前花。蒂落一声风骨,换的红颜水。落幕芳馨,情似远 冷颦画月,谁将心染的碧玉透?

蹙暮绮雨,几知音?思念留影烟花碎,一曲断魂,谁雨蝶?雨露,空寂,秋风寒。唔梦思源,残红深,一片潇湘,簪花冷。画暮一轮秋月凉,谁将白露吟成霜?玉楼画春,阶几何? 秋风梓涵,问一卷,风云愁。临寒娇筱,谁将花语,颦眉榭?冰清若曦,一纸捻红,水中花。梳妆凝红,问谁肯一纸袖红,缇萦?残红吟月,衣香冷。庭院深深深,有几许?点滴清萼,都是愁。古来瘦词,寂寞添衣,心还寒。空霖尘雪,西风又凉,谁把轻愁捻?

夜色倾城,开不完的相思花,滴不尽的相思泪。梦回断桥边,伊人独醉,相思瘦。落花悠悠,谁把痴情守?已是碎梦守无边恨,最是红颜痛今生。花满楼,情满裳,看不透,烟花绽放,明月冷。望月凌波, 寸肠断,繁华一季转身空。望断红尘,琉璃空,谁把红妆秀?秋水茯苓,月华如指尖沙漏,心事残绻,梦如残红落。雨蝶飞花,愁满楼。记当年云台,你我红尘碧影共沾花。一身青衣染得粉黛美。一帘花轿映红烛。而如今早已是,人去楼空。只剩紫薇花儿凝香,伴的孤山独绫影。哪去寻你万千尘?等我朱砂泪,点的胭脂碎。花开花落有落看,一年又一年,红颜寒香,冰凝花,泪落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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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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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沈石溪的>在网上被推崇颇多,恰逢朋友刚读完此书,声称非常好看,便推荐与我。细细读来,确实被书里的描写所震撼: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次母性心理的描写,都刻画得淋漓尽致。该书讲述的是一个风华正茂的母紫岚,为了实现其伴侣黑桑成为狼王的遗志,含辛茹苦想把四个公崽中的一个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但天不随人愿,除了第五只狼崽发烧死掉外,其余三只都在即将成为狼王的道路上遭到了意外。悲伤欲绝的紫岚再次把希望寄托到狼孙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为他扫除安全隐患,与金雕同归于尽。

母爱是一个永恒伟大的主题,所有的雌性动物皆是如此。忧虑孩子的成长,忧虑孩子的未来。而本书的母狼紫岚更是有着独特母爱心理的母亲,她有野心,有梦想,智慧,勇敢,深爱孩子,但又把母子之间的深情掩藏不漏。为了让孩子成功,极力压抑自己的母性,对孩子严厉,冷漠,绝情。只是想让孩子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辛。在抚养狼崽的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艰辛,她牺牲了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承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一次次打击。为了梦想成功,承受着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存的最后一秒,也要奋不顾身的与金雕战斗。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被紫岚这种伟大的母爱所折服。另一方面,紫岚还是一位清醒理智的母亲。当发现孩子成长中出现问题的时候,她果敢的作出判断,敢于纠正。对长子黑仔的溺爱,蓝魂儿的叛逆,双毛的懦弱,都用尽了方法和谋略。恩威并用,软硬兼施,最终狼崽们几乎都达到了她所要求的标准。因为她相信“生存比感情更重要,强者就是法律,力量就是真理,狼的本性就是残忍,即所谓的狼道。”同时在书里也能看到紫岚内心的柔弱,她在蓝魂儿掉到猎人的陷阱里后,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到折磨和屈辱,作出最无奈的选择,自己亲自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们能够感受到,这是作为母亲多么彻骨的痛啊!她内心的纠结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小说扣人心玄,置身其中,心情也随着故事而跌宕起伏。母狼紫岚那种博大无私的爱与我们人类一样,值得讴歌和赞美。但她那种过分追求成功,把孩子一个个逼上绝路的作法,却让人深思。悲剧产生的根源就是她那狂热的狼王梦,不顾孩子的条件,让孩子都按照她的标准去做,没有顾及孩子自身的要求。这也很像我们很多的家长,不顾孩子的想法和条件,望子成龙,给孩子制订很高的目标,多是违背孩子的意愿。这都是扭曲的成功心态产生的悲剧。所以在欣赏此书的同时,我们也要冷静的思考一下,我们为人父母给孩子做的选择适合孩子的成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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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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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展现春的快乐的《笑猫日记》,夏的蓬勃的《暑假奇遇》,秋的多彩的《王梦》,冬的忧伤的《森林报》……其中令我感触非常深的要数《狼王梦》了。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感人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的,一只母的,最后一只却不幸身亡了。慢慢的,母狼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它觉得是时候要实现自己和黑桑多年没有实现的梦想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不被别人侮辱。但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的三个孩子都相继死去了:长子黑仔死在了凶神恶煞的金雕嘴里,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富有心机的猎人手里,三儿子双毛却因和现在的狼王抢王位,被洛戛的一声吼叫而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让洛戛和众狼给咬死了。儿子们的相继离去,紫岚十分难过,实现当狼王的梦也更难了。自己慢慢老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女儿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身上。

我无法想象动物们之间有多凶残,紫岚这个平凡的母亲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同胞的自相残杀,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强大起来,现在如果不狠心,吃亏的是他们。在狼群中,自己如果不努力学习本领,生存下来都很非常困难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们能够更好的生存,紫岚对他们进行了魔鬼训练。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训练小儿子双毛了,双毛很胆小,有食物也不敢上去抢。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很重。但是紫岚常常怂恿媚媚去戏弄和侮辱双毛。一次,媚媚抓到了一只青蛙,让双毛在火辣的太阳底下踩着它,既不可以让它逃走,也不可以把它踩死。因为是夏天,炽热的阳光差点把双毛的毛给烧焦掉。长时间的魔鬼训练,终于激怒了双毛的野心,在母狼紫岚的支持下,他去与现在的狼王洛戛决一死战,但是双毛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战死在洛戛手上。

读到这里,我十分惊讶和疑惑,这可是紫岚的亲骨肉哦,怎么能下的去这个狠心呢?可是我又一想,也许这就是母爱的另一种体现,为了使它们强大起来,更好的生存,紫岚别无选择。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父母为了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变得强大,能够在当今这个现实残酷的社会上更好的生存,不断教育、鼓励我们,有的时候甚至会骂、打我们,但这何常不是种爱。

爱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是可以让一个人重振精神,继续努力奋斗的,世界上是因为有别样的爱,才会变得更加充实。不管父母给你什么样的爱,都记得和他们说一声:“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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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来了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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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只小猪定居的山上有一只饿,它听说这一带住着三只小猪便动起了歪脑筋。它先跑到猪老大家,嗲声嗲气的说:先生。话音未落,只听猪老大怒喝:走,我不买保险。狼碰了一鼻子灰,又跑到老二家,老二听到脚步声,惊恐地说:老板啊,我真的想好了,我不回去了呀!垂头丧气的狼又跑到猪老三家,谄媚地说,猪哥哥,还记得人家嘛?猪老三急忙说:你是住在山脚下那只狗吧,我真的没钱借给你呀。狼听后十分气愤,心里大骂:你才是狗。后来又转念一想:我是狼啊,对付三只猪为什么一定要智取呢。于是它吹垮了老大和老二的房子,害得他俩不得不暂时跑到老三家避难。狼又跑到了老三家,鼓足了劲吹,可怎么也吹不到。这一根筋的倒霉孩子呀,就是不肯放弃,一直在那使劲吹。一天后,大家在猪老三家门前发现了一具狼尸。死因:作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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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刘墉散文精选》有感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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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完了《刘墉散文精选》,这本书分为5个单元——学习、性格、习惯、成长、心灵。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喝了一碗浓浓的心灵鸡汤,感触颇深。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缺憾——不完美的完美》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几个事例告诉我们破的东西仔细看也是很完美的,但我觉得,不仅如此,而且破的东西背后,或许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这世界上,不完美的物体、不完美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一定凡事都要追求完美,谁又能说残缺的美不是美呢?

这让我想起我在假期中看的《挑战不可能》节目中的夏伯渝爷爷。他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在年轻时一次登珠峰中,将自己的睡袋借给别人,结果自己的双腿被冻坏而截肢了。可是他没有放弃,为了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装上假肢后,在40年中4次登上了珠峰,可惜天不遂人愿,他都止步于8400米的高度。2016年他再次向珠峰进发,在五位年轻的夏里巴向导的带领下,他艰难地爬到了8740米的高度,离顶峰仅100米,可这时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风吹起的冰渣子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情况非常的危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雪崩。目标就在眼前,进还是退,夏伯渝爷爷陷入了纠结中。因为年纪、身体等原因,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登珠峰了,100米怎么也要坚持下去。可是他回头看到5位二十出头的夏里巴向导,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们,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5条年轻的生命,于是夏伯渝含泪做出了立即下山的决定。后来,他们得知,在他登顶的同一天,同一高度有6人丧生。

坏事再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得了血栓,医生告诉他,登山可能得放弃。或许夏爷爷这辈子也圆不了他的登珠梦,但他的精神已比肩珠峰,这或许是他终身的遗憾,但他换回了5条鲜活的生命,这难道不完美么?

有时一件不完美的事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完美了。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好书,他能给我指引方向,让我告别幼稚和固执,冲动与叛逆,慢慢成为一个成熟冷静的人,给自己一个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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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秋的思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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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以为我的失眠症已经快被治愈了。哪知却又因你的离去而旧疾复发,辗转在“床”上,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又时寐时醒直至天亮;反正都睡不着了,躺在床上也是浪费时间,不如起来找点事情做,洗漱、收拾屋子、整理衣物,准备这几天出门远行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阳光灿烂,耀眼的阳光照得我头昏,精神不振,突觉倦困乏力,就又躺下睡去了,这次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一觉睡到差不多正午12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白天睡懒觉,也许是因为觉得白天有阳光,没有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吧,可以安然入睡,不怕醒来时面对的是黑暗。

一时贪晌 ,竟忘了今天的行程是去NN,匆忙起来拎起早已准备好的包包出门。

国庆,举国同庆,此时街上已热闹非凡,熙熙攘攘,X喜欢热闹,我要去接他,带他去玩,可是,事不如人愿,最终,还是不欢而散,回到那里,还是那样的场景,没有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

再回到喧哗的街上时已是正当午,我身心疲惫,全身酸软乏力,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坐下来休息,顺便把午饭也解决了。拿出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上了,刚好看到你的留言,你也贪晌至正午,难道你昨夜也无眠?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复你的留言,只想此刻我不该打扰你,也不该让自己的坏情绪影响到你。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同学的留言,好几条,都是关心祝福之类的,问的最多的是今天国庆了,要去哪里玩。我随口说了:“NN”。同学问我去NN做什么,需不需要要司机,他可以送我。被同学这一问,我突然迷茫了,是啊,我要去NN做什么?一定要今天去吗?今天是国庆,很热闹,人山人海,更别说NN了。你喜清净,我也同样是的,走在喧哗的街上我倍感落寞,与欢庆的气氛太格格不入,我还是找个清净的地方享受独处吧。同学还不懈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回老家吗?我去接你?同学聚会,我们等你?”我一一谢绝了,我说我喜清净,习惯独来独往,随心随性,不善计划,你们不必把我计划在内,有事我会电话给你们。同学说:“这习惯不好!要改!以后去哪里叫上我,我保护你陪你!”听完这话,我冒汗了……,这话太熟悉了,曾经有多少个人多少次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可结果呢?结果我还是觉得今天自己这样的状态最好,不是我喜欢独行,是没有志同道合的同行者,我宁可独行,那种灵魂的孤单有几人能懂?此刻,我想你了,你若在,会怎样?

NN,不去了。吃完饭,回到家听音乐、上淘宝、看《伏藏师》,宅了一天。

晚上,坐在电脑前等你的信息,得知你从一个城市又跑到了另一个城市。你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大,我怎么追都追不上你的步伐,我喜爱旅行,想走遍天涯海角,但我最想走进的是你的心……

今晚你说你不开心,我不知如何安慰你,只知不能让你再为我担心,就故作轻快地告诉你:“我很好,所以,你也要好好的”。其实,我不好,我太想你了……

你能看见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相思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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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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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1953生,笔名秦情,林漓、林大悲等。读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而他的散文又带着些禅学的味道,看破俗世。

《无关风月》的布袋莲。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顽强。放羊的中年汉子的羊虽然将榕树叶和布袋莲吃得一干二净。可来年的春天,这生命意然又新生了!我喜欢:“当然,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被吃掉的布袋莲也不可能重生,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重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与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逝去的岁月一去不复返,哭泣的时间,一日又可能悄悄溜走。为丢失的哭泣,不如珍惜眼前的。

时间,人类最热门的话题。《一只鸟又飞走了》以一个孩子的戏话,感悟时间的可贵。令我感概万分的是:“我每次想到时间宝贵,就会想起这件往事,生命里的每一秒都是一只宝贵的鸟,它不断地张开翅膀飞去,仿佛天上鹭鸶成行。”时间像鸟儿为谁停留,独属于谁。

《更恒久的价值》时代,一个创新的时代,更多的青年去追求时尚,不再珍惜过去的更朴实的东西,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角落。这世界虽然浮华短暂,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一些更恒久的价值,就会发现还是有许多事物愈久愈醇,愈陈愈香。如果我们细细发现,老人有许多旧东西是不愿意丢掉的,每一件物品中可能藏着故事或是还可以用,就算堆得满房子是,也不肯丢掉一件。

《喜悦的香》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挫折,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含笑,一种春天开的花,含苞花最香。它的花期很长,为人带来笑意。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请像含笑一样,微笑面对。正如“愿我们也可以像含笑花,一年四季都带着微笑面对世界。”

林清玄一个用一生看人生,俗世的男子。他看破人生,感悟人生。

林清玄,禅学与散文的顶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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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饮酒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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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瑟秋风轻轻吹动满树火红的枫叶,宣告着秋日的降临;金黄的麦田随风摇摆,传达着收获的喜悦;八月的那一年弯月,叙说着无限心事……

就在两年前,我在南山附近的村庄建造了一所房子。小屋的周围篱笆种下了满满的菊花。这里背靠闹市,虽谈不上富丽华美,但有我钟情的这一份怡然自在。房屋四周人来人往,碰见几个熟人便聊一聊家常,虽说四周人来人往,但我的心却完全感受不到一丝闹市的喧嚣。要说我为什么能做到如此这般?那我只能用“心安即静”来回答,我心既安,又何苦为这尘世所扰?何惧这周围环境的动荡不安?

这一天的傍晚时分,我闲来无事,望见满院的菊花开得正旺盛,缓步走出房门到了东边的篱笆边。近看,那一朵朵菊花的花瓣向外缓缓舒展开来,夕日下的菊花宛若不谙世事的少年,向周围的一切投以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们。我不禁伸手折下一朵,靠近一闻,阵阵芳香扑入鼻中,使人通体舒爽。

一片落叶拂过,唤醒了沉迷花香中的我。我抬起头,远处连绵不断的南山不经意间映入眼帘。瞧,它静谧不语,似一位沉思的智者。山间的云气也是极好的,将山轻轻地笼罩着,为那稳重挺拔的山峦披上了一层朦胧的丝巾,使他距离我又近了许多。天空飞来一群晚归的鸟儿,时而相伴,时而追逐,偶尔传来几声婉转的鸣叫,那是他们唱响的归巢的小调。

这一幅田园画中暗藏着我所领悟的真理,我想自己分辨清楚,话到嘴边又不知道如何表达。愿有一知己,能懂其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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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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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洋洋和灰太的故事一直牵动这我们的心,大片地结局会是怎么样的呢?我也向大胆的猜测一下。

伴随着优美的乐曲,踏着轻快的脚步,我们一起来到青青草原。奇怪!羊村里怎么多了很多动物?花羊羊、花花、快羊羊、包包大人、蕉太狼、还有两个以前和羊村作对的灰太狼和红太狼。它们为什么由不和到和,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有一天包包大人正和懒羊羊散步,灰太狼突然掉进井里,这时,喜羊羊正好路过,它二话不说就去救灰太狼,灰太狼救上来了,喜羊羊很高兴,还有一次红太狼被狮子咬得浑身是伤,美羊羊看见了就把它带回大肥羊学校,把红太狼带到医疗室去疗伤,没过多久,红太狼好了,还和小羊们去上课,学到很多知识。一个月过去了,灰太狼夫妇才意识到自己误会小羊们了,小羊不惜代价救灰太狼夫妇,可自己却不断伤害小羊,这时灰太狼夫妇留下感激的眼泪,并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羊村道歉。在后来的几天灰太狼一家和小羊们处得很好,前不久政府要选和平村,青青草原得了第一名!这都是靠村民们的功劳。

今天是美羊羊的生日,灰太狼夫妇在小羊们的劝说下,心甘情愿搬到小羊们那里去住,因为狼、羊已经是朋友了,大家送给美羊羊礼物。祝贺它,在这个生日晚会上,狼、羊和许多动物唱起:“天下动物是一家,我们共生活在蓝天下”。

从此,它们幸福的生活在青青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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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改写白话故事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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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蒲松龄

屠户很晚才回家,担子中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没人要的骨头。没想到了,回家路上被两只盯上了。

屠户看着跟在后面的狼,心想:“这大晚上的,什么人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呀?有了,要不扔些骨头把它们打发走。”于是,屠户赶紧扔了块骨头,一只狼停下来,咬住骨头,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又扔了根骨头过去,这只狼停下,前一只狼又跟了上来。随着骨头一点点减少,屠户也加快了脚步。很快,骨头扔完了。两只狼舔了舔嘴巴,似乎并不满足,开始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害怕了,边跑边想:“这两只狼如此贪婪,吃完我的骨头又想要吃我,待会这俩畜生一前一后夹击我,我不就成了它们口下的晚餐了吗?”

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个打麦场,场主把柴草堆得跟小山似的,心想:“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迅速跑过去,背靠着“小山”下方,将肩上的担子解下,拿起刀子,决心就靠这个有利地形与狼决一死战。两只狼看见屠户的样子,都不敢上前,只好瞪着他。

不一会儿,一只狼走开了。而另一只狼似乎贼心不改,像狗一样蹲在屠户面前。屠户看见了心下有些吃惊,但他不敢有丝毫放松,这狼到底在耍什么花招?

时间久了,这只狼就像睡着了似的。没有任何预兆,屠户直接朝狼的脑袋砍去,又连砍了几刀才将狼杀死。他刚想走,突然感到不对劲,这只狼怎么敢在敌人面前睡觉呢?于是他小心翼翼地走到柴草堆后面,才发现原来另一只狼想从身后攻击他,一半的身子已经钻进草堆了。屠户来不及多想,便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杀死了它。原来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是来诱惑他,好为后方的同伴打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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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天上的那颗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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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那颗星

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你是那么的有趣。窗外下着蒙蒙细雨,你如同落难的孩子一样在我家屋檐下避雨。

我借给你伞,你温柔的对我说【谢谢】【再见】【明天约好了】那一幕幕让我永远都忘不了。

你打着我的伞从雨中渐渐消失了,但从那一天开始你就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雨给了我们纯洁而又美丽的无尚缘分。

从那以后,是你一天一天的改变了我,让我每天都是笑口常开。

在我最伤心痛苦的日子里是你陪我一起度过。

在我最开心幸福的日子里是你与我一起欢乐。

当我最后悔落泪的日子里是你给我一缕阳光。

当我最想给你道歉的时候你却只说了一句【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两年后,你走了,给了我一句承诺的离开了我【我永远都是天上那颗陪伴你守护你的星星】。

你的离开使我撕心裂肺的哭了整整一晚,我不相信你离开了,我一个人孤独的在茫茫人海寻找着你的身影,但却不是你。

今生今世我的回忆,我的星星。

念奴娇——夜雨育才

案机孤灯试卷,楼台小径不见。轰隆巨响,电破苍穹雨声。

慌忙收衣借光,衣凉,衣凉,小小短信,千里泪儿郎。

风雨昏暗校园,疏影木桥倾寒。狂风突刮,奈何油伞吹翻。

急步狂奔回房,雨寒,雨寒,滴滴言语,关爱伊人妆。

当我们擦肩而过、回头还剩下什么

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往往等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了、才想到回头、才想好好珍惜、可有的事只能经历过一次、所以我们都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事、否则。当我们回头。没有谁会在原地等待、回头还剩下什么、

那花儿开过

生命本是一场旅行,死亡即是终点。

如同秋风扫过,玫瑰花枯萎,它落在泥土里化成了大地中的一粒尘埃,春天来了,它依然会骄傲着它的芬芳,以一种更高贵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既然已经走过人生,那么就潇洒的离开。

不必为逝去难过,忘掉她,如同忘掉一朵花。

老聃任周守藏室史三十余年,回到家时其母辞世,老聃悲痛欲绝,追忆母亲,席地而坐,沉思冥想忽发自己愚钝,顺理追索,恍然大悟,于是饱餐一顿倒头大睡。

家将、侍女皆感奇怪,待其醒来,问其缘故。老聃答道:“人生于世,有情有智。有情,故人伦谐和而相温相暖;有智,故明理通达而理事不乱。情者,智之附也;智者,情之主也。以情通智,则人昏庸而事颠倒;以智统情,则人聪慧而事合度。母亲生聃,恩重如山。今母辞聃而去,聃之情难断。情难断,人之常情也。难断而不以智统,则乱矣,故悲而不欲生。今聃端坐而沉思,忽然智来,以智统情,故情可节制而事可调理也。情得以制,事得以理,于是腹中饥而欲食,体滋倦而欲睡。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鼓盆而歌,送妻升遐。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况且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

既然事物的轮回不是人为可以左右的,那么让一切随缘岂不是最好。

那日路过长城的遗迹,黄土斑驳。时值傍晚,阳光的余晖毫无保留的铺在了土地上,瞬间,自然散发出那种独有的磅礴大气的场景让你仿佛觉得岁月滞留在了那里。可是你能想象当年为了建造长城,多少丈夫离开妻子,多少儿子离开目前。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孟姜女哭长城仅仅只是传说,老百姓编出这样的故事哭诉命运的不公。然后呢?死者长已矣,活着且偷生。悲痛之后还要面对一日三餐。

沧海桑田,长城已被风雨侵蚀的再也看不到当年的雄姿,那些劳累死亡,那些尸横遍野,那些凄惨不满无可奈何的哭喊声谁也想象不到。狂风卷起了沙尘带走了历史。

记忆太多就会失去希冀,当容颜被年华剥落,你会发现,那故去的仿佛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残像,你忘记了情人的模样,忘记了路尽头的教堂,你甚至忘记了昨天中午是吃了米饭还是面条,现在的你,关心的只有日升日落。你或许感慨,今年花胜去年红。

闻一多回到家时女儿已经离开,见到的只是萋萋的墓草,哀痛要席卷了他的灵魂,女儿的一举一动都历历在目,然而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场景了。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听蟋蟀唱得多好,

看墓草长得多高

诗人只是安慰自己罢了。一朵美丽的花蕾却未等到开放,他怎么能不难过。女儿是春风里的一出梦,像梦里的一声钟。梦醒了,他睁开眼睛,一切变成的灰暗。你听,蟋蟀唱的多好啊,你看,那墓边的草长得有多高,一切都生机勃勃好像很美好。

她已经忘记你,她什么都记不起。离开的人把伤痛留给了活着的人,岁月这朋友真好啊,他明天就会让你老。如果有人要问,就说没有那个人。但是,父亲怎么会忘记女儿呢,伤到了极致就反而会释怀。就如同他在《也许》里写道“也许你真是哭的太累……我把黄土轻轻盖着你,我叫纸钱儿缓缓地飞”

忘掉她,就像忘掉一朵美丽的花。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幸福使生命变得短暂,痛苦使生命变得漫长。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闻一多被杀害。

一朵花来到了这个世界,等到秋天,她凋谢了。

邂逅一场雨

淅淅沥沥天空又落起雨。思念的人应该又开始借着冷冷的冰雨的感伤从当初的原点开始回忆。曾经的烟雨朦朦。曾经的情意深深。

还有往昔的烟花易冷混杂着几度浓酒的烈劲从诗人的酒杯中逸出。曾记得有人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也许此时此刻在诗人的眼中晴天只是多余的勾勒。

思念不需要太多的白描也无需硬撑撑的赋予它刻人心骨的殇情。说不定只是思念无意中邂逅了悲欢所以就有了人们赋予思念断肠的力量。几度风声袭窗红颜依旧琵琶一曲换思念留长却无知音共赏。

夜半寒暄透衫远方伊人不知是否安好无恙。难眠不由皆是断肠遥思,徒留几度繁华红尘与落寞的伤感纠缠着一起邂逅着千年不变的江南烟雨的柔肠。

我与夏阳的约会

贪婪着绿荫里的享受,七月的阳光毫不 吝啬地编织着太阳网,以它特有的灼力喷射着火焰,烘烤着大地。

“七月的朝阳如火,七月的盛情横溢……”

记忆暮地掀开了几年前的备忘录,一场市级篮球赛招待会上,开场白的台词冒了出来。那时花开,青春与容颜相伴,文字与激情蹁跹,舞步与情谊合拍……

时间俨然白驹过隙,那时的我今依如故,那时的音容远去了何方?

不见了湖边路老槐芬芳的花朵,茂密的绿叶早已封住了树冠,丢弃了往日虬枝干叶的残缺,斜风中微微摇曳的礼节不知在努力地怀念什么还是在忘记什么。边走边拾,可以承装在行囊里的除了不可一触的敏感还有隐隐在绿海中的渴望,久违了南海边大红的凤凰树下那一朵迟迟不肯衰败的花朵,普陀寺里青烟虔诚的缭绕,鼓浪屿隔海相望的期盼……

习惯着迎来送往的日子,无论在过程中遗忘了什么还是丢掉了什么,抱在怀里的依然是那一份留给自己的美好回忆。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

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像时起时落的尘埃。我才到你门外,门却打不开,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的发呆。

你给的关怀,不能够掩埋,是我冬天可以温暖的柴。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光明媚是你带来。不愿意醒来,让我在梦里呆,有个梦幻也好过无奈。天使只能够,在梦里存在,梦幻一破天使会离开。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花似锦为你盛开。梦可以永远,现在是现在,梦里也可以开怀,是你让我散去了阴霾。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只有想开才会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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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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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不同,但总能带给人们一种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正是这样一种滋味。

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的正是那片清秀雅丽的《荷塘月色》。在读这篇文章时,去查询了这篇文章的时代背景,深有感触。在旧中国,正值大革命失败,白色恐怖笼罩中国大地。中国正处于一片黑暗之中。这不禁让我联想到文章的开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是啊,朱自清先生是一位作家,虽有满腔爱国之心,可也无法做到投笔从戎,只能通过自己的文章,拿起笔战斗!内心是抑郁的,是始终无法平静的,可这一片《荷塘月色》又是一幅多么美好的,却又冷清的景色呀!

夜晚的朱自清,仿佛是自由的,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当我们只身一人在这片荷花中,心里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想着想着,也没有人会催你,“快些,快些”。好像……人们所看见的景色,都是凭借自己的情感而改变的吧。记得,我小的时候,因为考试没考好,回家的路上,身旁的树,草加的花,都是不好的,都是讨厌的。这是一种情感的发泻。而朱自清先生则不然。他虽然处于中国黑暗时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有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的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用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世俗人。即使他心中是不满的,可依然没有改变美景在他心中所定格的形象。在这篇《荷塘月色》中,荷花依然是那么美,月色依旧是那么亮。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月光在这儿,仿佛就像一位母亲,将自己最美好,最柔软的光芒无私的献给每一片叶,每一片花上。我觉得,此刻的朱自清,也是想到了如今的地球,就像一位母亲一样,甚至将自己身上的每一寸都毫无保留的献给人类,而它的孩子们只有战争与硝烟回报了它。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讲究文字,又不过分雕琢不,追求朴素自然。他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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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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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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