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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彩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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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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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梦》这篇小说后,我对主人公的行为感到生气,同时又怜悯她。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叫紫岚,让我很生气,她为了把黑仔培养成狼王,偏心黑仔,伤害了其他的孩子,尤其是伤了双毛的自尊心。

在黑仔和蓝魂儿死后,又开始培养双毛,可这时双毛已经变得非常胆小,它用了三年时间培养双毛,结果还是把自己最后一个儿子也害死了———被别的狼吃掉了。双毛真的好可怜,有这样一个愚蠢的母亲。在双毛,蓝魂儿、黑仔都死后,紫岚只剩下媚媚这一个女儿了。紫岚发现媚媚交了一个男朋友,她居然狠心把媚媚的情郎杀死了,还把尸体放在山坡上,以示警告媚媚,媚媚非常伤心,整天不吃不喝来来抵抗自己的母亲。

最后,媚媚找到了以前爱过紫岚的黄黄,为了报复自己的母亲,媚媚居然嫁给了黄黄,生下了小狼崽,还把紫岚赶出家门,紫岚从此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一次她看到了杀死黑仔的金雕正要去抓媚媚的小狼崽,紫岚好不犹豫的扑上金雕,与金雕同归入尽了。此时的她,真的又让人觉得好可怜!

紫岚不爱自己的孩子吗?一定是爱的。但是她的爱中有太多自己的意愿,所以导致一个个狼崽失去生命。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一些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才成器,就让孩子成天补习,上各种兴趣班,孩子们一点自己的娱乐时间都没有,结果小孩总是与自己父母争吵,甚至离家出走,一不小心可能遇到人贩子,被拐卖了,结局很惨!

现在的社会也总能听到或看到孩子们学习过累,压力繁重,被父母抹去了欢声笑语和天性中的活泼可爱,被学习填充了快乐。真心希望天下父母能给孩子们一些娱乐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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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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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晴空万里的早上,喜洋洋和懒洋洋等小羊一起玩“羊捉”游戏。可怜的懒洋洋不幸被选成“狼”。因为喜洋洋哪儿都能找到“狼”,所以懒洋洋只好躲在垃圾桶里。懒洋洋一躲起来就发现里面突然发出了一丝丝光芒懒洋洋随便一翻,突然那光芒突然绽放把羊村都照亮,在寻找“狼”的喜洋洋一发现这光芒就跑到垃圾桶旁边有懒洋洋的餐巾,与是喜洋洋去报告村长村长慢洋洋,慢洋洋经过一段时间重于知道这个垃圾桶是通往史上最为辉煌的帝国:魔法帝国,的通道。

喜洋洋和大家整装待发也进入了入口去救懒洋洋。与此同时,灰太狼驾驶着他的“太狼机甲”去到羊村们口,并大声说:“亲爱的小肥羊,识相的话,出来,本大王会考虑最后一个吃你。”(由于羊村里没羊所一没回应)灰太狼以为肥羊小看他于是说:“不要软的,你们就要硬的!”说完灰太狼操纵着“太狼机甲”把羊村大门给撞开,灰太狼以为成功了,于是独自走进去可一不小心踩到香蕉也进去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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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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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那一抹绿色军大衣和机器轰鸣声组成的剪影。

那时的小镇街道上布满沙尘,少得可怜的大货车飞扬跋扈地从同样自命不凡的柏油路上经过,沙尘就簇成一道墙。清一色的自行车、摩托车成了田间小路上的主旋律。

那一阵子,爸爸总带我到一个自立门户的兴趣班里去学电子琴。幼小的我那时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挪动了电子琴,爸爸决定骑自行车送我时,把电子琴夹在腋下,我的手不要命般地紧抠着坐垫,手指头也悄悄变红,路途却异常平稳。那时的我总想不明白:微风拂过爸爸的脸颊,豆大的晶莹汗珠却为何悄然落下。

家住的院子里突然就多了摩托车的鸣声,好似婴儿一出生就带给这个世界的哇哇大哭声,摩托车带着它低沉的轰鸣走进了我家,这是一辆颜色橙黄的摩托车,红色的底子把它衬得更加夺目。

一家三口挤在一辆摩托车上,机器轰鸣声的响起,暗示着一段旅程的开始,走亲戚、回老家、去县城,坐在摩托车冷冷的背上,岁月流过。大地的脸上,小镇子的每个角落,近乎都沉积着这辆摩托车车轮的痕迹。爸爸穿的总是一件颜色发黑的绿军大衣,下摆自由服帖地随风飘荡,妈妈紧紧搂住我,我则套着大人的旧大衣,深色的衣服常常没过我的膝盖。在“栏杆”中,我可以稳稳地睡一觉。有时候,妈妈不愿外出,我就仅仅地抱住“军大衣”,抱住我所能依赖的全部。

几天前的晚上,我正坐在汽车中和爸爸一起走回家的路,透过后视镜,眉头紧锁的爸爸紧盯着前方,不时向后视镜中一瞥,嘴角不知不觉中扬了上去。

在汽车的轰鸣声中,我闭上了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那一抹绿色的军大衣,陪我驶进一条条巷道,驶过一载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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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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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他写的《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一生,它的丈夫便是狼王,可为了生存,只得狮口夺食,最后葬身雪中,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毅然决定独自抚养儿女,可哪有么容易呢?它一生的心血都放在培养狼王的梦想上,然而,儿子们全都为了它的梦而死,仅剩的女儿也抛弃了它。

初读时,我恨它,它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在它们很小的时候,便让小狼崽们为了母乳争抢厮打,它在狼崽吃奶时用狼爪用力推开,偏心的让大儿子吃,我仿佛可以看到小狼踉跄跌倒,疑惑地望着妈妈,似乎在说:“为什么?”我不由愤愤道:“天下哪有这样的母亲!”

可渐渐的,我理解它,它满可以抛弃几个“拖油瓶”,另觅新欢。以她的身段和外貌,本可以过着像以前狼王夫人那么恣意的生活。可是,它却选择了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独自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

我想它在推开狼崽时,心里疼的吧,可是它不得不这么做。在狼群中那种性情温顺的狼,只能做下等狼。捕猎时,吃的是其他公狼咬剩下的,甚至会受到其它公狼的欺侮。

在它几个儿子死后,女儿也抛弃了它,甚至抢了它的窝,可他却为了保护狼孙葬身鹰腹。

掩卷沉思。面上平静,心中却波涛汹涌。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总是能反映出人类社会。也许,你想象不到动物中也存在勾心斗角,也存在阿谀奉承,也存在人类社会中所讴歌的伟大的母爱。

狼在人们心中总是反面角色,可我却从这本书得来了不同的认识。

这只母狼为了几个孩子能长得像其他狼崽那样高大,为了它们能成为狼群中的王者,日夜奔波。以至于原本柔顺光亮的狼毛变得像枯草一般,以至于原本玲珑的身段走了样,甚至瘸了一条腿,原本姣好的面容变得可怖,因为它的一只眼瞎了,他对孩子严格要求,狠心的外皮下是怎样一颗炽热的心,是怎样一种母爱?

命运的捉弄不能使它屈服,面对丈夫、儿子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它不低头。在书中的它也许是失败的,因为它到死也没有培养出一匹狼王。

可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成功的,每每想起它,总是感叹它的命运多舛,感叹它的坚韧顽强。

我的心中一直有这样一匹狼在向着希望奔驰,即使路上荆棘丛生,即使伤得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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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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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静寂,可以看到斜风细雨,在春来秋去的剪影里,如何还能让我遇见那些故事,回忆那些就已转身的温存。一程山水,一段故事,只是回忆里最美的琴瑟,一场雨念篆刻的城,似梦里的风荷,在抵达尘埃的脚尖瓶颈时钟的声音,细细碎碎,就像那些无声无字的歌,在宣纸的寂静里同度光阴。

-------那转身后的落寞

拂过光阴的想念,雨念的声音,四月天的花瓣雨,皆成诗情画意。雨丝轻弹,云雀轻舞,是这样的一个雨天,只剩下一帘雨丝和一个人的孤单烟尘,不看书,不写字,只听的时间仓皇的逃走,思绪在散淡的简单,回忆寂静无声。雨念的回忆,颓废的也不知想起谁,昏黄的灯下细雨缠绵,只感觉是夜太凉,徒增撕碎的沉寂。

我心如雨,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私密的快乐,可以如梦幻般去痴迷回忆爱情,那一生一世,满纸的忧伤思绪,曾路过,也曾错过的悲喜。下雨的屋檐,果然适合隔窗听雨,浮生六计,像在听宋词一样,稀疏的心情,有些散淡,深的浅的记忆,只有有心的人,才从窗下经过,雨季刚刚来,时光恰恰好。

等来有风相伴,等来寂静轻欢,光阴打马而过,一切云情雨意。常常与散淡陌生人喝茶谈光阴,有些颓,有些脆弱与生悲,生活只有几缕神秘,寂不成形,又软软绵绵,又无限的颓废。远远的天边,来不及入眼的山水,又久违的芳菲散尽,断了的思念,竟然还要回忆时带着笑意,摇曳的心事——没有人比我更明白我,也没有人比我更不明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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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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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时光,静谧又安详。打开播放器,温柔的旋律伴着和暖的微风流入耳中,你的身影,同过去的点点滴滴一起,浮现于我眼前。一路行来,朋友,感谢你的陪伴

依稀记得,你我初次相遇时你整洁的白衬衫,看着你爽朗的笑脸,我很惊讶,惊讶于自己第一次如此迅速地与转校生建立了友谊。你的存在,让我感到说不出的安心。

于是,人生的旅途上,从此有你陪伴。

记得一次体育课上,我不慎受了伤。你第一个发现了我的异样,慌忙搀我去医务室。那时你脸上的焦急,至今仍刻在我的心头。

后来的日子里,你携着我,我携着你,跌得满身伤痕累累却满心喜悦、义无反顾地走了过来。你的陪伴,化作无穷的力量,给我前行的勇气。

还记得吗?测验时我为一个题目抓耳挠腮、不能确定答案时,你轻咳一声,装作无心地将答案的演草纸向我这边轻轻推了推;还记得吗?暑假里你应我之邀来教我打篮球,为一个我百练不成的动作示范了不知多少遍;还记得吗?放学后你我被班上几个“小混混”拦住,大打出手、将他们赶跑后两个人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与痛快地大笑;还记得吗?你我在校内科学知识竞赛中摘得桂冠,领奖时满心的骄傲、开心与自豪……

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天,你拿到了与我不同学校的通知书。我与你交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笑着同你道别,转过身去却泪流满面——我以为我们就此离别。可在那初中第一次期中考试后的同学会上,你我仍如从前一般亲切的喊出了彼此名字的一刹那,我才忽然发现,两个人的心,一直在同一旅途上;你一直陪伴在我身旁,从未远离。

“啊——夜空中烟花绚烂,点燃整个夏天,总让我莫名伤感;时光像风儿一样,静静的逝去流淌……”你陪伴着我,走过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让我不曾孤独、遗憾。感谢有你,亲爱的朋友,一路陪伴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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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战狼2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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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这是电影《战2》的一句著名台词。可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始终也搞不懂。等到看了这部电影,才终于明白了它的意思。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位代号是“冷锋”的退伍军人,在非洲一个饱受战乱、瘟疫流行的国家里,与反政府武装“红巾军”斗智斗勇,最后救出华资工厂里所有工人的故事。

在影片中,“红巾军”为了攻下华资工厂,甚至使用了欧洲雇佣军。

后来,“红巾军”还调来了坦克,几乎反转了局面。关键时刻,冷锋被塑料板压住,动弹不得。他拼死录下了“红巾军”滥杀无辜的场面,作为证据上传给军舰。军舰上的官兵目睹同胞被杀害的场面,泪流满面,毅然发射了几枚导弹,重创了敌军。

我看到这里激动地流下了眼泪。敢欺负中国人,无论多远都要灭了你!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啊!

祖国的日益强大,外交是必不可少的。外国想来侵犯我们的主权,我们就要拿起自卫反击的武器,让敌人看到我们鲜明的态度。国土神圣不可侵犯,炎黄子孙,谁都有保卫国家的义务。

就像前段时间某国军舰非法进入南海一事,中国外交部强烈谴责了这件事,也引起多国关注。最后派出了驱逐舰赶走了军舰,还了南海的平静。

在这件事可以看出,我们绝不是好惹的。在电影里,中国大使和“红巾军”交火,华侨得以安全送回国……以上这些事可以看出,在海外的每个华人,背后都会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撑腰。

影片的最后,我总算明白了“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的意思。那就是:侵犯中国主权的人或国家,不论多远也要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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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屠夫与狼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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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屠夫,他一直靠卖肉为生,每天都会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宰一只猪,再带着猪肉到集市上去卖。而这一天,集市上的人不是很多,所以直到天黑他才勉强把肉卖完,只剩下了几根骨头。屠夫心里想:今天生意还算不错,剩下的几根骨头可以拿回家给孩子熬汤喝。对了,我要赶紧回去,他们还在等着我吃晚饭呢。想到这儿屠夫赶紧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

正当屠夫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悠闲的走着时,他突然听见背后有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屠夫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发现身后有四只绿色的眼睛盯着他看,原来是两匹呲牙咧嘴、饥肠辘辘的大恶。他吓坏了,连忙加快了脚步,可狼依旧穷追不舍,也加快了追赶的步伐。屠夫心想:完了完了,这次肯定死定了,哎。对啦,我可以把骨头丢给它们,趁着它们吃骨头的时间,我赶紧逃跑不就好了吗?屠夫一边想,一边顺手给它们丢去了一块骨头。果然,一匹狼停了下来,在那儿吃骨头,可是另一匹狼没抢到,还是一直追着屠夫。屠夫又丢了一块骨头给它,那匹狼留在原地吃骨头,可是后面那一匹狼又追了上来,还想要骨头。就这样反反复复,骨头都被狼吃完了,可两匹贪婪的狼还是追着屠夫。

屠夫恐惧极了,心想:我不能就这样死了呀,有没有什么人能救救我呀?他连忙左顾右盼,虽然没有发现能帮助他的人,但他看见田野里有一个麦场,场主把柴草堆的像小山一样。聪明的屠夫脑子转了一下,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紧接着他赶紧奔跑了过去,把担子放到一旁,拿起了担子里的屠刀,当防身武器。狼在一旁死死的瞪着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过了几分钟,其中的一匹狼好像厌倦了这样,朝天吼了一下就走了。而另一匹狼则像狗一样,蹲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屠夫。又过了一小会儿,蹲坐在那儿的那匹狼好像困了似的,把眼闭上了。屠夫试着把手抬了抬,发现那匹狼没有反应。于是悄悄地拿起了屠刀,站了起来,一刀挥了上去,狼被打的哇哇直叫,屠夫又砍了几刀,直到把这匹狼砍死了。屠夫弯下身拿起了担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如负重释地叹了口气,准备回家。忽然,他瞥见草堆后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便看了一眼,发现原来草堆后面是另一匹狼,这一匹狼正想从后面挖一个洞,通到前面去,这样屠夫也不会发现。可现在的狼屁股、尾巴和后腿还露在外边。屠夫一下子赶紧(重复)拿起了屠刀,把狼的一条后腿砍断了。狼大叫了一声,想蹿出来逃跑,可是草堆卡住了它的身体,现在动弹不得,屠夫挥起了屠刀又是几下,把狼砍死了。这时屠夫才知道前面那一匹狼假装睡觉,是为了诱惑住自己,好拖延时间让另一匹狼从后面攻击。

虽然狼十分的奸计狡猾,但是凭着屠夫的聪明、勇敢、机智,所以战胜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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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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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酒以后,我醉了,在半醒的状态下,拿起打火针,“擦”一声,火星四溅。我点亮了面前油灯。宝剑在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这把宝剑已经跟随了我多年,今晚也一样,我抱着剑,进入了梦乡。

酒醒时,只听那让人振奋的号角响了起来,美丽的太阳从东山上露出了半个脸,天还是有一点儿黑,扎在一起的军营里走出了英勇的战士们,我和一些部下正忙着给战士们分烤熟的牛肉,各种各样的乐器伴随着歌词,奏响了军歌。大家欢快地啃着自己的牛肉。

饭后,整齐地“唰唰”声响彻了中原,那是在检阅军队呢。

我骑上马,大喊一声“冲啊!”蹬了一下马屁股,那马像的卢一样飞快地跑着,踏起阵阵尘埃,卷地而来的秋风也掺和在里面,朝我扑来,大快人心,让我充满了必胜的决心。前面就是敌人了,“全军准备!”一声大吼。一秒,两秒,三秒,“放!”顿时,射手弯了弓,紧绷着的弦松了下来,一支支尖锐的箭“嗖”的一声划破了晨曦,划破了前来阻挡的风,直射敌人的心脏,大批的金兵倒下了,让我兴奋。

本来是想去帮助君王打败所有的金兵,去收复中原,一统天下,去赢得生前和死后的美誉,得到我所应得的流传千古的名声。但是,当我醒来后,站在铜镜前看着我自己,满满的白发,已经不能再为君王战斗,就这样,一切的一切都只能是永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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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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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沈石溪笔下的一部长篇小说,主要讲述的就是如何成为狼王,如何在拼搏的道路上获得成功。许多人都渴望成功,那么成功的秘诀在哪里呢?勤能补拙?笨鸟先飞?读了《狼王梦》后,我告诉你:成功的秘诀就是在于懂得竞争!何谓懂得竞争呢?就是要学习如何谦虚,如何自信,同时需要区别谦虚与自卑,自信与自负。

一个人,不论你的天赋有多高,不论你的能力有多大,永远要学会谦虚。因为这个世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好比,你是贝加尔湖,人家是太平洋;你是乞力马扎罗山,人家就是珠穆朗玛峰。如果你不懂得以子之长补己之短,那么故事中黑仔就是最好的例子。它就是过于倚重自己的胆识,常常想表现自己与其它兄弟姐妹的不同,走出洞外,结果被大金雕给吃了。如果当初它能够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够保护自己,如果母亲不在时遭到敌人攻击会怎么样?那么他就不会遭此毒手了。当然,这是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规律,但是其中涉及的道理就值得我们去三思。

想当年,我在小学的时候是怎样的辉煌,成绩拔尖。可是到了初中,与人一比,被别人比下来了。当时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我明白了,原来我一直都是和我自己的小学同学比,就如同井底之蛙,不知天空之辽阔。社会上高手如林,到时候我又会如何去面对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呢?

但是谦虚不等于自卑,这一点一定得弄明白。像故事中,紫岚的第三个儿子双毛,因为之前不受宠爱被冷落,逐渐养成低人一等的思想意识。紫岚为了把这坨烂泥扶上墙去,费尽心思,用尽一切手段,在母女俩的刺激之下,终于把他的狼性激发了。

本以为这样就成功了,没想到双毛的自卑感并没有消除,只是被埋藏在内心的某个角落里而已。在最后的王位决战中,老狼王的一声嘶号触动了双毛内心始终无法摆脱的自卑感,双毛战败了,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不要觉得夸张,人类社会可比这悲剧多了。自卑,就像一只被封印的鬼,当我们害怕自己,看不起自己的时候,它便会冲破封印,将我们内心的恐惧放大数十倍……

如果自卑感无法摆脱,人就不会拥有自信,连自己都不相信又如何能把事情做好呢?看长远一点,我们没有信心,我们自卑,将来如何在工作上与别人竞争?竞争失败,我们将永远平平无奇,做一个平庸之人,糊糊涂涂地过日子。拥有自信,我们的内心就会出现一个不败的信念,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么自卑的阴影就会在自信的阳光下无所遁形,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消失。

让我们挥洒奋斗的汗水,用谦虚、自信的泥土孕育希望的种子,让它开出灿烂的成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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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55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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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群羊与两只的斗争。灰太狼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想吃羊,却被聪明的羊一次又一次地识破,战胜灰太狼。你一定知道,我说的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都说这部片子适合3-7岁的儿童看,不过再次欣赏的时候,里面的剧情却引起了我的沉思……

我发现我对万恶的灰太狼充满了敬佩之情——这是一只坚持不懈、不怕挫折的狼。捉小羊的时候,它每次都受到小羊们的捉弄,屡屡捉不到羊,次次承受着失败的痛苦,要命的是还要承受红太狼的责骂。可是,灰太狼却没有就此放弃,它知道小羊们的厉害,于是开动脑筋想尽办法去捉羊,并且天天如此。这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一般人可是做不到。

在我们的学习与生活中,多么需要灰太狼这样的精神啊。我们周围有许多见到困难或挫折就放弃的人,他们只尝试了几次不成功就认为自己不厉害,战胜不了困难,放弃了继续努力。看看灰太狼,每次失败了,就拍着胸脯,勇敢地站起来,大喊一声:“我灰太狼又回来了”,打起精神,再去拼搏。我们如果像灰太狼一样的努力和坚持,胜利就离你不远了,甚至就在你眼前。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困难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一种考验,是成功的阶梯。任何人做任何事,只要不悲观,不放弃,多努力,就一定能取得通往胜利大门的钥匙,最终获得成功!

失败的时候请记住,像灰太狼那样潇洒地来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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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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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美丽的东西千千万万,却没有一样比年轻更为美丽;世界上珍贵的东西数不胜数,却没有一样比青春更为宝贵。我们身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是多么值得骄傲多么让人羡慕啊!而我们若只是挥霍光阴,只是享受,不去奋斗拼搏,那我们真的算拥有青春吗?像我们这样一个处于青春最美丽的年轻一代,我们有着自己的梦想和激情,我们渴望拥有美丽而健康的未来,因此我们在“马不停蹄”的奔跑着。人的一生当中青春是珍贵的,赋予我们的是一段年轻的时光,这段时光是人生最美的最奢侈的时光,我们可以放下一切尽情地追求梦想,我们应该为这样一个最需要奋斗的时光里挥洒出自己的汗水,让奋斗成为我们青春的旋律。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这可以说明,奋斗是极其重要的,只有不断奋斗,幸福才会扣响我们每个家庭的门扉。新时代的我们,要做时代的弄潮儿,新时代的青年,要以丹心为志、要以奋斗为基!

奋斗从古至今都是我们统一的行动,我们鼓舞着自己奋斗,同时,我们也是这么做的,因为我们知道,只有不断奋斗,才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才能取得辉煌灿烂的成就。《三国演义》中刘备即使出生卑微,但他依然胸有大志,并为实现自己的大志不断的奋斗,虽在白帝城含泪托孤,但他的名声却早已传遍千家万户,纵使未能兴复汉室,可他一生以德养民,使百姓全都十分信服他,也算是名垂青史了,倘若刘备不为自己的目标所奋斗,那么他只能一生做一个碌碌无为的织席卖鞋的平民老百姓了。以此观之,奋斗虽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但如果不去奋斗,那么自己的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光是奋斗但没有一个固定的奋斗目标也不行,像现在的一些青少年那样,今天想着这个,奋斗了几天又想着自己要变成那样,就又向着另一个目标奋斗,就这样一直半途而废三心二意,最后一事无成。关羽自桃园结义后,便一直跟随刘备,忠心耿耿,虽然曾被曹操俘虏被迫受降,但他始终忘不了当年在桃园的誓言,曹操对他的恩情如山,可他一打听到刘备的去处,便马不停蹄地去见刘备,即使一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过五关斩六将,突破重重阻挡,终再次找到刘备,并尽心尽力地为兴复汉室征战四方,直到被吕蒙设计擒住,他仍宁死不降,最终被东吴所杀。关羽的一生是光辉灿烂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不断地奋斗,更是因为他有一个明确的、一个专一的目标,那就是帮助刘备兴复汉室。目标,是必须要有的,但目标不能更换的过于频繁,先有一个明确的、合理的、专一的目标,再为之不断地奋斗,终有一天,目标就会实现。

当今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生活在这个新时代,我们是幸运的,同时也是责任重大的,因为,中国梦需要我们去实现,中国力量需要我们去添砖加瓦。

“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奋斗是青春永恒的底色,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我们要同携手,共奋斗,让我们的青春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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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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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错误。《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

《春》一文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在朱自清的笔下,春草是如此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儿,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如果作者没有发自内心的由衷的喜爱之情,怎能写出这等精彩之笔!在朱自清笔下,春风、春雨都显得那么美。风中的柳枝是多么温柔,风中的乐声是多么动听,风中的气息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还有,那绵绵的春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像薄烟,表现了飘渺朦胧之美。我读着读着,仿佛正在春风中尽情地欣赏一部春天的乐章,一幅春天的写意画。作者对春天真挚的赞美之情,已不留痕迹地融入了景物描写之中,让我读来回味无穷。

《春》一文景中寓理。文章先描绘春天美景,再写春天里的人们。我们在春天里的人身上,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气息。这气息,能让消沉的人振作精神,让懒惰的人勤奋工作,让失望的人充满希望。

读着读着,我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

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

让我们一起用心去感受这幅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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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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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片森林,在成长的路上拔起一株株有美好记忆的树;人生犹如一口清泉,泉水的质地取决于“泉”的“内心”;人生犹如一场玄想,心中有什么就出现什么。人生是一条条路,选一条就开始一段不同的人生,成就一个不同的人物,而我可能会选择清欢,清欢的人生。

自从我打开了《林清散文集》这本书,我仿佛在于一个高尚清欢的人谈话、交流心得,此书最为我所感触最大的,当之为《清欢》一文。清欢是一种对景、对物、对人生的一种心情,也是一种态度。此文主要讲述了作者的清欢与作者对的了解。林大师有他对世俗的鄙视体现出了清欢的向往。他非常的神,许多已忘了清欢是什么,也过不了这种日子。(尤其是年轻人)而他还能回忆往事清欢,神。清欢能摆脱世俗,离开嘈杂,体验清静时的欢乐,吃盘清淡的小菜,喝清清的白开水,坐阶打禅都很容易找到清欢,而现在他无影无踪,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取而代之的是灯红酒绿。

但我也找到了清欢,一日,我骑着自己最心爱的自行车一边快活地拨弄车铃一边吹口哨,高兴的回家,我完全忘了马路上的汽笛声,一种清欢的感觉伴我行驶在路上,此时此刻,我完全忘了自己,带着说不清的微笑,像个孩子,回到家中,我泡了壶白开水,把它当做茶一样喝——清欢的茶水。然后,我坐在沙发上,享受着当事的欢乐,是一种来自内心的而表达不出的欢乐,仿佛是清淡的欢愉,没错,正是清欢。仿佛有股“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的炊烟围绕在我身旁。

找到清欢很难,也很简单;找到清欢的人生更难也更容易找到。只有拥有清欢的人生的贤人才能理解这句话。林清玄的《清欢》是想告诉大家:做一个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甩掉世俗的帽子,体验“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生活,找到“感受清欢、享受清欢、并拥有清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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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绛珠小草大衣的风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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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在杭州街头等车。离我不远处有位年轻女孩,也在等车。女孩个头不高,背对着我,长发披肩浓密微曲。她穿着一件藏灰色大衣,黑色打底裤,黑色中筒棉靴。她细腿细脖,应该是清瘦体型。我始终没能看到她的正面,不知她的容颜究竟如何。但她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

其实她全身上下其他的穿着都普通。真正吸引我的是那件大衣。是她穿着这件大衣透露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这件大衣是宽松型的,一直盖到女孩的小腿肚。大衣不是皮草也不是羊绒,应该是件质地较软的毛衣。斜跨肩的款式少了些死板的棱角,将女孩松松地包在里面,就象包着一只小小的蚕宝宝,就象一个大男人怀抱着一个小女人。

总之,这女孩给我整洁别致温馨柔和慵散自在的印象。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个受人娇宠的女孩,过着无忧的生活。

我无言地感动了。这世上女人最羡慕的无非是既有爱情兼有物质。我不知女孩是谁,也不知她身后的男人是谁。我只知道,幸福的女孩身后一定有个给予她幸福的男人。要是世上每个女子都能这么幸福,每个男人都能给女人这样的幸福,该有多好。

于是,我开始向往这样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宽松温暖的怀抱,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受宠的幸福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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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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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压迫,学者们排挤,又经历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的纷扰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眼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那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候竟会连回忆也没有。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是激发人们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某人性命,教人看得丑陋祸心。去留学,并碰到了一个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治疗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志: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如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的这种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日本的求学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世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的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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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海边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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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来到这里已经好些日子了,有点想小时候天天趴着写字的桌子,有点想虽然恐高却非要爬上去乘凉的天台,还有点想妈妈的唠叨和奶奶的酸菜。

去年过完中秋节过来的,一直到过年的这几个月都很开心,认识了一群很交心的朋友也学了很多关于做人做事道理,好像还写了个微博说关于安天命阅人事的宿命,听故事里的人怎么说,想想都挺好笑的。 第一次去了海边,这个好像也很好笑,搞得谁没见过海似的,但是对我确实也很难得。奇怪的是看着那些奔腾的浪花只是想一直对着海水的那头看着发呆,什么都可以不想,所有烦恼或是开心都可以由他去。 第一次上了公交车发现一句话都听不懂,原来说的是闽南语,这次该是大家笑话我了,后来学了第一句闽南语的是吃饭,慢慢慢慢的偶尔也能明白他们讲的。 所有这些都没注意到的事情原来我都记得,也难怪,夜里更容易想起来白天是怎样过活的。

习惯了晚睡,可能是脑子装了太多事,也可能是怕受自己支配的时间太少了,毕竟一觉醒来又要面对客户和老总。 工作上,其实同事一起很喜欢开玩笑,习惯性的每天一则笑话,气氛有时会过于活跃,偶尔闹闹脾气下一秒说开了还是哥们儿,因为男的是男的,女的是汉子,都玩得开。 每次打电话回家都会说就在这边工作一年再说,不管是不是算颓废了,这边人都很照顾我,我也学着更好地与人相处,能用这样平静的心态去接受现在的一切,也算是一种长大吧。

到现在已经很久没去海边走走了,好像也没有什么留恋的,像是之前走过的所有地方。然而海边生活的日子很久都是开心的,加上偶尔情绪低落时告诉自己suck it up!的日子,却是值得一生都记得的。

或许不久我又要走了,回家去小心翼翼地触碰那些破碎的回忆,到时候兴许我会想此刻想家那样想念这里的日子,这里的人。 !Buenas no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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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战狼2观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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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锋”教我长大

《战2》中,主人公冷锋遭遇人生破折,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他的计划,被卷入一个非洲的国家叛乱中。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坏人打到华资工厂,冷锋为了不让坏人发现工人躲在哪里,抢了一辆坦克。冷锋开坦克,卓亦凡装子弹和发射。因为坏人的坦克太多,自己子弹又少,要命的是坏人已经知道他们的详细位置。有一辆坦克一掉头转向他们瞄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较量就要上演。冷峰对战友大哄一声;“坐好了。”只见他把坦克一转,用车身挡住了子弹,坦克被打翻了,人也受伤了……

看到这,我已泪流满面,冷锋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不畏缩,勇往直前,在任何情况下都铭记自己是个军人,团结协助,时刻准备为保护人民奉献一切。

我要学主人公的精神,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有一次上体育课,要跑三圈操场,我和小明一起跑,跑了两圈,小明的脚就有点痛了,一个跟斗鸡躺在跑道上。而我也累了,就坐在一旁的石椅上,没有丝毫去帮助他的意思。最后,是小亮去帮助了小明,现在回想起来真后悔没去帮小明。我们要学会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能团结一致。

在一次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是考“分钟”的画图题,题目要求用铅笔做题。我暗暗自喜,因为我早就准备好了两支铅笔,不怕。过了半个小时,我们都做到画图题了,小明抓耳挠腮地找铅笔,可他又不敢说。我也看得出他在找铅笔,但想;管他干什么,反正会有人借给他,也不浪费我的时间。准备收卷了,小亮看见小明着急的样子急切地问:“你怎么啦?”小明着急地说:“画图要铅笔画,我忘带铅笔,没写。”小亮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他。

看了这电影,我很自责,学会帮助别人,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

还有一次,那是一个普通的早晨。我骑着自行车上学去,因为刚下过雨,路面有些湿滑,有些路面一高一低。我不经意,轮子一滑,车子向左倒,手离开车把,人和车都被狠狠地甩到一边。那里正好有个水窝,水窝里的水溅得我满脸都是泥浆,来了个狗啃泥,好狼狈啊。我倒在地上,浑身疼痛,试着伸伸手,我的手怎么不动了,是不是断了?又试试伸伸脚,我的脚都没知觉了,是不是……

不敢往下想。我想哭,但没眼泪,大脑飞速地转;会不会有人来拉我起来呢?我的手脚怎样呢?到学校,同学会笑我吗?我突然问了自己一句:我干嘛要哭?干嘛要别人拉?不会自己起来吗。妈妈经常教我,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于是,我止住了泪水,勇敢地爬起来,疼痛使我站立不稳,像风雨中飘摇的小船,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我忍着痛坚持走了好几步,才找到感觉。看看手,能动,看看脚,也能走,只是手和脚有几处都甩出血了,膝盖淤血发黑。

看了这部电影,我很欣慰。男子汉就应该这样,勇敢一点,什么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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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披着羊皮的狼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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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只阴险的

草原霸主——狮子命令狼:“你狼太占我们的食物资源了,所以我任命你为后勤部,为我捕食食物。”狼被吓得不敢说话,只好照狮子的办。

每次狼捕到食物都要先献给狮子濡滑鲜嫩可口的内脏和上等的肉,自己只能吃下等的肉渣。一直到有一天,狼终于忍不住了,但是他对狮子也无可奈何,于是他想出了一个绝妙之计。

一天,他在自己家装睡,狮子大王肚子饿的直贴肚皮,只好找上门,“老狼,今天的食物呢?”“对不起,大王,我生病了,今天不能给你捕食了,但我知道哪里有食物。”“哪里?”狮子听了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那在距离我家30千米,有群羊,我都是在那里抓羊的。”狮子听了,心急如焚“快带我去!”“没问题!”狼阴险的笑了笑,“这狮子真笨,我生病了,还能走30千米吗?”

不一会儿,狼便领着狮子到了人看管的羊圈,狮子连忙扑了上去,狼趁机宰杀了一只大肥羊,把身上的血腥味洗掉,披着羊皮趁着混乱进入了羊圈,“啪——”随着一声枪响,狮子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放牧人过来,一看,开心的赞叹:“啧啧,虽然死了一只羊,但得到了一张色泽鲜美的狮子皮,也是不错滴。”

放牧人转身就走,这时狼假扮成羊,与羊亲近,渐渐羊把他当成了自己要好的同伴,狼博取了羊的信任,一场腥风血雨即将刮起。

第二天早上,放牧人哼着歌,“咦,不对,一,二,三……怎么少了一只?难道我数错了?再数一遍,一,二,三……真少了。”放牧人左思右想,“难道,昨天,有肉食动物来过。对,一定是这样,今晚加紧防守。”

晚上,放牧人巡视着,狼一看想:这还怎么下手,哦,有办法了。狼一直往另一只羊身上靠,放牧人因为注意力一直在外面,所以毫无察觉,狼不轻易间地想:人类还真是愚蠢的动物。

放牧人一看又少了一只,勃然大怒,“到底是谁干的,分明没有动物过来怎么还少!”放牧人慢慢冷静下来,想:这样的话,说明问题出在里面。他当时看了一眼狼,狼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牧羊人径直走向狼,狼顿时做好扑咬的动作,牧羊人感到危机感,拿起了枪慢慢走去,突然一个停顿,“怎么可能他是狼,是我想多了吧。”

晚上,狼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暴露了便把羊圈里的羊趁着放牧人睡觉一只只运回去,但是他正运第一只羊,“别动!”狼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回过头,放牧人把枪已经对准它的脑门,这时狼才知道,他在和一个人,站在世界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狼在死之前在悔恨,为什么自己会动歪脑筋,但这已经晚了,“啪——”随着一声枪响,狼便暴毙在羊圈里,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后悔自己的行为。

从此,草原恢复了宁静,也少了一匹无恶不作的狼,与一只愚蠢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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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给我的启示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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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回到家里,打开电视看《动物世界》,讲述的是和有关的故事,看完以后我发现,这只狼就是我的“老师”它教会了我“只要有坚持就有胜利”。

饥饿的狼遇到了一只非常谨慎的羊,因为它知道周围有敌人,一直不靠近,狼就埋伏在周围的草丛里,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羊才放松了谨慎,这时,狼以比风还要快的速度冲到羊的面前,一下子扑杀了猎物。

狼一直在等待猎物放松警惕,是靠耐心和坚持才得到最后扑杀猎物的机会。这种精神从此一直鼓励着我。有时我在练书法,觉得很累,不想练了,可是只要一想到狼的耐心,就又有了新的动力,“狼”这位老师用它自己的行动教会了我,只有坚持,才有胜利。其实大自然里藏着很多老师,只有我们去发现它们,终将收获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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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只狼穿越了童话故事_[第七单元]编一个童话故事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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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穿越

自然保护区里住着一群狼,它们舒服地躺在细草地上看着电视,电视上正热播着“喜羊羊与灰太狼”有一只灰狼边看边嘟囔道:“演的真不现实,狼怎么能让羊玩得团团转?真是耻辱。再说狼和羊的地位完全不同,狼是受人类保护动物,而羊是什么?不过是我们餐桌上的一道菜罢了!”

“可不!我都吃腻了羊肉,太膻。看来这些电视剧都是假的,消磨时间的东西。比起这样的动画片,我更喜欢穿越剧,哈哈……你们说要是一只现代狼穿越到古代,会是什么样呀?”趴在灰狼边上的白狼说道。

众狼没有回答它,无聊的打着哈欠,似乎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冒。

白狼见没狼搭话尴尬的干笑了几声,默默地走开了,它走出了树荫,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太阳,它觉得今天的太阳和往日的有些不同,好像怪怪的。那里怪它又说不上来,于是它趴在了太阳下,享受阳光抚摸在它身上的温暖舒适,令它昏昏入睡,然后它做了一个梦,能见自己穿越了。

可它并没想到梦真是实现了,因为今天是金星凌日的日子,而狼的梦就通过脑电波传到了空中,伴着这个百年难遇的奇景发出了连带反映,把它带到了古代。

所以当白狼一觉醒来时,发现自己真的站在古代的原始森林里,它开始很慌张,怎么也不敢想自己真的“穿越”啦,这……这……太诡异了。

白狼小心地向前走着,它发现古代的原始森林比现在的好很多,连树木都比现在的树木高大挺拔而且稠密,不像自然保护区里的树木稀不愣登的,动物走在森林里连一点隐私权都没有。

突然白狼站住了,因为它看见一只羊,羊的身后竟然跟着一只狼。

白狼很惊讶的喊了一嗓子:“嗨!哥们快扑上去,别让羊跑了。”

狼和羊听了很惊讶,互看了一眼,很奇怪的问:“你说什么?为什么狼要吃羊,我们可是好的朋友。”

“啊?”白狼惊叫,“这……这不对吧!狼和羊一直是宿敌,怎么成为朋友了?”

狼和羊更加奇怪的看着白狼说:“你是怎么了?竟说一些疯话,狼和羊本来就是最好的朋友,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是了。”

白狼张大了嘴,简直不知道怎么说下去。因为它太惊讶,狼和羊是朋友?哈哈哈……白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原来几百年前狼和羊竟然是朋友,那么为什么后来狼要吃羊了那?

白狼边笑边说出了心里的疑问,狼和羊都不懂怎么回答它,只好把他带到狼群里最有智慧的苍狼那里。苍狼拄着拐棍迎接了白狼,白狼也很礼貌的问好,然后俩人聊起了狼族的发展和扩大,特别是白狼说到现在流行的“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故事时,苍狼不悦的皱着眉说道:“狼为什么要吃羊,羊又为什么要作弄狼?”

白狼说道:“因为狼要吃羊肉呀!羊要保护自己。”

苍狼摇着头说:“不!狼族是不许吃羊的,这是千百年前定下来的规矩。”

白狼摇着头说:“这个规矩不会一直坚持下去,以后一定会改变的。”

听白狼这么一说,苍狼觉得这个事情很严重,于是召集了狼族里的所有的权贵,一起商量怎么保护好狼和羊的友谊,让这个友谊一直延伸下去,保证以后的以后狼也绝不吃羊。

一只淘气的羊,无意间听去了苍狼说的最后两个字,吃羊,这只淘气的羊吓坏了,它连忙跑回去通知了自己的族羊,羊们听了都非常恐慌连夜搬到了别处。

第二日,苍狼得到了羊连夜搬走的消息,很惊讶,决定去安抚羊们,可是羊们就是不让苍狼接近,还骂狼们忘恩负义,背信弃友,苍狼很想解释,于是它去追羊,羊就更加确信狼要吃它们,拼命的奔跑,从此狼和羊成为了敌人。

然而这一切是因为白狼的穿越,还是羊的猜疑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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