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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最新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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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狼》续写8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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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掉两只凶恶的后,屠户继续向回家的路上走去,走着走着屠户听见了嗷嗷嗷的狼叫声,并立马卸下担子拿起屠刀慢慢上前,发现狼的叫声是从旁边的树洞里传出来的便走了过去,只见屠户从树洞里,抱出一只小狼崽,屠户回到家后给小狼崽做了一个小窝,喂了点水和食物就睡觉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屠户发现自己家里养的鸡、鸭、鹅,在慢慢地减少,有时候地上还会有少许的血迹,屠户没有太在意,可是却发现家里的家禽越来越少,这时她才注意到不好肯定是有小偷,屠户晚上,偷偷地在养家禽的地方等着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来偷家禽,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只小狼。

第二天屠户告诉了自己的妻子,他妻子说:“这只小狼这么小就有这么大的野心,太可恶,长大了那还得了。”屠户和妻子商议了一下,决定好好调教小狼,可是狼哪有那么好调教的。家禽还在减少,因此屠户想到了一个办法,把它关起来,他听话就给食物,他不听话就不给食物,就这样狼好像知道自己做错了,不该偷吃,当狼认识到规则后,便开始变得非常乖巧,屠户家的家禽再也没有减少过。

过了几年小狼渐渐长大了,变成了一只成年狼,在人类的调教下狼的野性也渐渐减少变得越来越温顺,有一天一个猎人经过,看见了狼以为是只野兽,差点杀死了它,屠户很心疼,把它伤口治疗好后决定送它回大自然大森林。狼跟着屠户到了森林,他告诉狼,这以后就是你的家了,好好照顾自己你走吧!说完屠户头也不回的走了,而他的眼泪却慢慢的流了下来。

第二天,屠户一开门,发现狼回来了,屠户很开心,但也很难过,给了它一点食物和水让它吃饱喝足。狼吃完后,屠户拿起棍子恶狠狠的说:“快回去找你的兄弟姐妹,这里不属于你,不要再回来了,再回来我就打断你的腿。”狼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去,眼中充满了泪光和不解,并长叫一声离去。

每当屠户路过那片森林总是隐隐约约听到嗷嗷嗷的狼叫声,仿佛在向他诉说着主人,我想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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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墨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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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女子,总是喜欢和文字缠绵。素衣,素颜,长发,与一笔水墨相知,一心诗,一幅画,一言呢喃。

------题记

轻轻的,牵起时光的手,回眸,红尘浮华,一笑而过。聆听一曲水云禅心,微醉,寂静。沏上一杯绿茶,袅袅茶烟,若有若无,一缕暗香,幽幽浮动。将所有的心事置于笔端,任一波云来,一霞落去,静静的,在心里种下一片春暖花开,绽放出生命的芳香绵长。 每个女子都喜欢一种温情。红尘相遇,不问对错,握紧彼此温暖的手掌,在温情里遨游,弹开紧锁的眉,一起笑看尘世烦忧。

如果,我是一朵花,那么,我愿做陌上万千花朵中的一朵向阳花,倚偎着阳光,美丽绽放,绽放进你的生命里,散发出芬芳与清香,不染纤尘,为你,独守一世温婉。 浅秋如水,依然以文字的温婉,守着一窗岁月静好,用心感悟着生命的良善本真。静静地,绽一缕芬芳于心,为你,为我,悄然欢颜,放一曲雅韵,心绪随着音乐的优柔或寂静或意兴,时光,就在微笑中安然,浅醉。如此,真好。暖暖的在心底,浅吟一句:时光,你好。

若,所有的一切都将变成曾经的永远,那么此刻,只想留半盏茶香,独自安暖。我,便是如此清欢的女子。采一朵微笑,用心底最美的柔情,串起念与念之间的感动。凝神,静坐,仿佛听到了花开的声音,那是呓语呢喃的芬芳,是一抹纯白爱恋的流淌,是一份眷恋凝作指尖不散的温暖,是我摇曳着明媚绽开的一束欢颜。

始终相信 ,一场旖旎的邂逅,是一种巧合,一种心灵的约念,当珍惜,珍重。朴素相依的日子,牵起一双不离不弃的手,如影相随,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是通往幸福的必经之路,历经风霜后的微笑,便是这一季最抒心的回忆。 撩开流年的窗纱,捻一脉心香,柔柔的呼吸。独倚窗台,用婉约的心弦,绽一树明媚,静静的,聆听岁月赋予的袅袅清韵。 流年无恙,青丝如常。用一笔素净的简约,将缠缠的心绪依着一帘沉香的诗意,写下四季温良。

岁月如花,人生况味尽藏在花开花谢间。收集一些温暖,收藏一缕沉香,与岁月相陪,相伴。 此刻,请许我在时光里享受安然,在流年里忘记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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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的启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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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靠什么在夜间捉羊的?

狼是在夜里捉羊的,还能探路,不论怎么样,它就是能找着羊,就是很小的幼羊,它也能灵巧地找到。

为了研究,有人做了千百个试验,来证明真理。

有一次,那个人试图把狼的嘴封住,在房间里拉上横七竖八的铃铛,在对面放上一百只羊,让狼穿过铃铛吃到羊,可是,狼一个铃铛也没碰到,轻而易举地就能吃到羊,这证明狼吃到羊与嘴巴无关。

还有一次,他把狼的鼻子塞住,他就像没有鼻子的大象一样乱跑,一只羊也没有吃到。

还有一次,他把狼的眼睛蒙住,它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走,铃铛响个不停,还是一只羊也没有吃到。

通过这三个试验,使我知道:狼是靠眼、鼻子配合起来捉羊的。通过这三个试验,我想发明电子鼻和电子眼,通过两者的结合来寻找物体和搜救生命。

电子眼可以比看望远镜更省力,在白天甚至夜间都可以看得更远,电子鼻可以闻到几百米以外的味道,及其灵敏。

在生活中,我爱看科普书、学科学,善于思考,所以能通过狼的故事想到电子眼、电子鼻,同学们,这就是我想做的发明,你们感兴趣吗?自己也尝试动动脑筋做一做吧,你会发现很多科学的奥秘,让我们一起学科学,读科普,做科学好少年!

大自然就是我们的老师,从动植物身上可以学到仿生学,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学仿生学吧,好吗,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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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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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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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国女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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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女王》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紫葡萄的母狼嫁给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并生了五只小狼。在日曲卡雪山的冬天找食物很难,狼群面临着饥荒,那五只小狼中有一只小狼饿晕了,狼王盔盔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女倒下,于是便冒险从一只孟加拉虎口中夺取食物,可是失败了,狼王盔盔被孟加拉虎咬死了,而为了阻止狼群里的公狼为了争夺狼王的无尚荣耀而引起的群内战争,从而导致整个狼群崩溃、解散,狼群中的一个年迈的老母狼自动向紫葡萄臣服,紧接着,许多狼也跟着进行仪式,最后有一只公狼因为不同意让紫葡萄当狼王而被逐出狼群,之后,紫葡萄在狼群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带领狼群去攻击野牦牛,可是她的决策失误了,不仅没有吃上牦牛肉,还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牦牛蹄下,第二次紫葡萄带领狼群到可怕的北斗沼泽抓捕小野猪,可是大公狼黑三为了帮大家抓捕小野猪落入了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在那之后,当狼群要去吃它们储藏起来的猪肉,大公狼歪歪勃想闯入狼群,结果他没有向新狼王表示臣服就没法进入狼群,在晚上,狼王独自一人出来饮水时,歪歪勃向狼王表示绝对服从,于是它回到了狼群。在第二年春天,帕雅丁狼群意外围住了宿敌宛莫沙狼群的王后和一些小狼,紫葡萄网开一面放走了它们。在那之后不久,紫葡萄的狼王权威收到了挑衅,歪歪勃甘心上演苦肉计重塑了狼王权威。第二年冬天,那只曾经把盔盔咬死的孟加拉虎又来了,紫葡萄带领狼群战斗,眼看着大公狼一个又一个死去,狼群就要被灭掉,宛莫沙狼群出手帮助它们,把孟加拉虎赶跑了,最后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胜任狼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的震惊了,我心目中狼的形象完全被颠覆了,原来狼在人们心中是十恶不赦的,但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狼这种动物变得像狗一样,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性格。狼是群居动物,狼群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狼王,狼追捕猎物都是靠集体的力量。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锁定猎物,实施跟踪,观察,找准时机,迅速发动进攻,狼群都密切分工合作: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自然是进攻的主力,几只狼合作,轮流追赶,直到拖垮猎物,最后狼群蜂拥而上,分食食物。

我觉得它们的狼心并不坏,遇到危险都会奋不顾身地去救同伴,而且它们遇到困难不退缩,会勇敢地面对,所以我们以后遇到危险和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像它们一样勇敢地去面对。

一般所有群体都是以雄性为王的,而本书中的狼王是雌性的,狼王紫葡萄从有狼不服她到两个狼群合起来,她都是狼王。这里就不难说明雌性不但有雄性的勇敢、拼搏,还有雌性的智慧,和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它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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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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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完美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期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期望。我们仅有在春天播下期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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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在三月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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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花一世界。

烟花三月,百花争艳。樱桃花,梨花,李花,杏花,桃花,还有田野里那大片的油菜花。那一片一片的白,那一片一片的粉。

我爱田野里那一片金黄灿灿的油菜花,遍地金黄有它自身成长的心酸,有辛勤劳作的人们的汗水。那一片一片的金黄灿烂夺目,在众多的果树花朵中占有一席之地。

豆蔻年华,浮世如厮。谁会许我地老天荒,谁又会许我一花一世界。执笔书情意,抚琴唱心语。花开三月,香飘四溢,轻描浅唱。我在那一片灿烂金黄下等你来。

②一叶一追寻。

清江荡漾,绿叶成荫。那一树的嫩绿从枝头冒出,宣誓着新的生命再次张狂怒放。一直以来都在问“叶子的离开是对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于我而言,叶子只是为了追寻那满树的花朵吧!

一个人,一座城,一场梦,一叶一追寻。只愿你的那座城,那场梦有我的踪迹。在三月,春日暖阳之际,新的生命再次怒放之际,追寻着你的脚步,陪你一起看花开。

一朵云模拟成心的形状,一阵风拂划成念的样子,云飘走,风吹过。大大的城市,小小的我们。不同的阳光翻晒出我们的情谊,随心漫步,愿下一个转角就是你的幸福站。

③一曲一场叹。

吟一曲,墨色声弦凄凉;叹一首,落花无情惆怅。听笛子的悠扬,听琴瑟的声响。悠然的闲暇时光,品尝一杯清茶,用音乐的旋律分享不同城市人们的生活。

背一个包,为了走一段路;听一首歌,为了掉一滴泪;给你一本书,遇见那些曾经的自己。一杯咖啡,一盏清茶,一曲一场叹,轻吟浅唱。

我们总要走一些陌生的路,看一些陌生的风景,听一些陌生的歌。等到不经意间,才发现那些我们以为不会忘却的事就那么被遗忘了。无论是怎样的故事,总会留下一些欢乐;无论是怎样的遗憾,总会留下一处完美。

④一生为一人。

红尘岁月,展一卷心瓣,绽一世书香。掬清欢在手,书人生厚重。此去经年,惟愿你笑容暖暖。人生若只如初见,若可与我一起倾听岁月走过的声音。

紫陌红尘,繁华落尽。伊声曼妙,语语动心。在城市的灯光下,情感交汇的渡口,回望曾经,轻轻挥挥手,摇摇头。原来每一盏灯火的背后,都有一副温暖的容颜。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在忙碌,喧嚣的城市里,让心灵的城堡插上翅膀,带你走向平静。喜欢淡淡的看人生,静静的过生活。心若简单了,也就清灵透净了。

伊语:喜欢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喜欢午后的第一杯清茶,喜欢静静的聆听城市的喧嚣,也喜欢三月里的春暖花开。

我静坐在三月的渡口,闻着花香,等你来与我在花丛里翩然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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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秋的礼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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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告诉我们秋天到了的不是日历牌,而是红枫和银杏树的叶子,是那满山的绿叶、黄叶与红叶组成的七彩斑斓的彩色画卷。

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是泉山森林公园,其山上有一大片银杏树,在银杏树长势茂密的沟沟坎坎里,夹杂着几十棵红红的枫树,两种树的叶子都是扁扁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展开的小扇子,红枫叶倒像是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两种树叶的纹理都很清晰,就如同人的血管一样,特别是对着太阳一看纹理粗细搭配,错落有致,煞是好看且特有风景。

我上中学时,在老家也有银杏树,我经常拣几片黄黄的叶子,把它夹在课本里当书签,自己觉得身价瞬间就能提高好几个档次,因为情调、儒雅、博学、诗情画意等词汇,总是与一些花草树叶缠绵在一起,在那几年里,我发现一些女同学,其中包括一些漂亮而又矜持的女同学都会高看了我一眼,一到秋天,她们就跟我要黄黄的银杏叶夹在课本里,我也愿意到银杏树下捡几片好看的叶子送给她们。

在今年秋天的一个秋风乍起、雨丝连绵的下午,我踏进了森林公园里那片银杏与红枫混杂的树林,真没想到,我会在那个瞬间被这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那一刻,我确信自己走进入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如梦幻般的仙境,充满着诗情画意,走进了一个火红与金黄两色密不可分又交织缠绵的童话世界。

仔细看去,这成片的红枫与银杏树如同是一个个披着火红与金黄薄纱的美丽仙女,半空中随风飘落的片片树叶就像仙女们放飞的红、黄蝴蝶,地上堆积着厚厚的火红、金黄的落叶,就像一幅温暧的两色毡毯,我顿时想起刘禹锡在《秋词》中那脍炙人口的诗句:“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秋天到了,秋风、秋雨、秋叶以及昨夜的露水与凉风,让我感受到了秋天真的走近了我们。

站在山顶放眼望去,瑟瑟秋风蹂躏了野草,滴滴秋雨凋谢了百花,片片落叶放飞了浓墨重彩的秋色,那一片杏黄,一片枫红,异常夸张地渲染和放大了整座森林公园后面那座大山,漫山遍野都是秋的萧瑟与神秘。

真地想不到,在山顶的一棵红枫树下,竟有人在吟诗。那吟诗声高低错落有致,跌宕起伏,虽然我没有看清其貌,但我听出那是位男性,因为他那富有男人魅力的磁性嗓音,让我感受到了他一定是一位既张扬又稳重、既幸福又沧桑,而且应该还是个极有故事的男人。

狂热的汪国真时代早已过去多年,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小资男人与女人偶尔会写上几笔抒发一下情怀,但不管男人和女人,现在写诗吟诗的人确实不多了。

我站在一棵离他既近又僻静的老银杏树下,及其认真的听着,那诗句随着秋风忽远忽近地刮进了我的耳畔。

诗曰:

落叶是秋天最美得语言

将一抹诗意传递在季节的眉间

用淡淡的笔墨芬芳着流年

在一纸清欢里独自聆听寂寞的呢喃

掬一袭如水的温婉

抚慰一地落叶的幽怨

我带一朵火红的期盼

送到你在远方站立的窗前

诗写的很美,经他的口中流出的每个字符,都有着非常迷人的韵味和感染力。

听着那朗朗上口与高低错落的朗诵,看着这叠嶂的山峦与秋色,我突然感到,这满山交织栽种的红枫与银杏树和它们的叶子真是太美了,美得使人炫目,美得使人陶醉,美得令人流连忘返。它们由春天的抽芽、发叶,到夏天的墨绿,再到秋天的发红发黄,飘飘洒洒的落地,循环往复,乐此不疲。我想树叶原本是不想离开树干的,但一夜秋风起,万树落叶飘,大概是风太有磁性和吸引力了,风来了,叶就想挣脱树的羁绊,顽皮地随风一起嘻戏起舞,风走了,可叶离开母体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为自己提供营养的怀抱,无奈只有被风抛弃之后暗自神伤、悠悠落地、静静安眠,最后潮湿腐烂,回馈与滋润了大树母亲。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把那秋天落叶与树的关系刻划到了极致。

我爱秋天,因为秋天不冷不热,令人舒适惬意,神清气爽。秋风、秋雨、秋叶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三角组合。秋风吹起秋叶时秋叶在飘,秋叶伴随秋雨时秋雨在飞,没有风,叶不会飘,没有风,雨不会飞,没有雨,大地不会湿润,没有雨,万物不可重生。没有那秋风秋雨中飞舞的黄叶红叶,风会显得无聊,雨会觉得寂寞,只有把秋风秋雨秋叶完美的收进一个镜头,才是真正精彩纷呈的秋的世界。像我今天这样,能在瑟瑟秋风中冒着丝丝秋雨,在银杏红枫树林里伴随着飘舞的落叶行走,那惬意、那愉悦、那情调,岂能是神仙可与我相比。

有人认为秋天是伤感的季节,是无奈的季节,是万念惧恢的季节,是沮丧落魄的季节。因为秋天收获后就很难再看到绿的树、绿的草、绿色的世界,出现在你眼里的满是百草的凋零、万木的萧条,还有那脑人的漫长冬季。

但我喜欢秋天,我天生就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秋的情结,在秋那黄黄的天际下,阳光也变得温柔,月光也变的暧昧,花也从夏眠里醒来,虽然离冬天不远了,但她们还是在尽情地向这个世界展现她们最后的妩媚与娇羞。

我喜欢秋天的风,秋风刚来时悄无声息,就跟夏天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就不辞而别一样,吹到脸上身上柔柔的、爽爽的,有时它也会雄浑恣肆地耍些脾气,也会肆无忌惮地抓起地上的秋叶抛到空中,使它再飘飘撒撒地落到地上。但这一切来得自然、来得从容。我们忘不了是它吹散了日头的骄横拔扈,也吹走了炎热,吹走了酷暑,吹走了人们压仰了一个夏季的浮躁与烦闷。

我喜欢秋天的雨,秋雨来时是那样小心、那样缠绵、那样富有诗意,那雨丝软软的、凉凉的、特有人情味,因为在夏季闷热难耐的时候,是秋雨为我们带来了凉爽、舒适和惬意。

我喜欢秋天树上的红叶黄叶,喜欢看那轻轻的、悠悠的、不带一丝声响而又漫天飞舞的落叶。秋叶就是这样低调,它从抽芽、放绿、发黄、飞舞、落地,周而复始地踏着那无怨无悔、永不疲倦的节拍。

在秋的季节里,让我们走到秋的野外,看着秋的色彩,拥抱秋的斑斓,伴着南飞的大雁,嗅着金桂花的芳香,感受那煞是好看的红枫树与银杏树的红叶、黄叶、绿叶组成的五彩缤纷的唯美图画,感受这丝丝凉意和秋的浓重气息,感受大自然恩赐人类的这一特有的景致、风韵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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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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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我愿意送给陪伴了我九年的好朋友。

记忆中,我与他似乎一直在打打闹闹中度过,就这样,日子在我们的哭中,闹中,笑中,如水银泄地般流逝。然而,还是有一件我跟他吵架的那次,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在六年级的时候了。我与他开了个玩笑,如往常一样,他笑骂着跑过来说要打我。却不想口袋里的手机,滑了出来,他的衣服又被我拖拽了下,摔到地上,顿时,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类似蜘蛛网的花纹,显然,已经摔坏了。

突然,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没有了声音,我怔怔地望着他,心里又是担心,又是懊悔。因为我知道他的家景不大好,弄坏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他的爸妈一定会打他。我已经忘了当时我们是如何各自走开,又是如何各自回到了家里。

只是后来,我们似乎有了隔膜,相处起来不像以前那么自如。后来我知道了,原来他是受到了家人的压力。这个也可以理解,像我这样的冒失鬼,总是不顾场合地与同学打闹,哪个家长会放心呢?然而,多年一起相处的默契,又岂是一件“事故”所能够阻拦的?我们终于还是和好如初了。

六年级暑假正值他的生日,他请了几个同学到他家里,当然也包括我在内。那天,我们玩得很开心,自然把蛋糕涂抹到各自的脸上这样的事也没少做。最后,我和他一同唱了《友谊地久天长》这首歌,那时我还在疑惑为什么要唱这首歌,因为这并不是我们最拿手的。唱着唱着,我们的手不自觉地就拉在一起,被那优美而略带凄美的旋律所感染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他要回老家念初中,这次聚会很有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初听这个消息,我不由得一阵眩晕!总以为时间还很长,长得不知道何时是终了。我们已经习惯了一起打闹,一起完成作业,一起互相戏谑。不觉就已经九年了。原来时间也可以这么快。

突然之间,明白了什么叫陪伴。陪伴就是在无数个平平常常的日子里,彼此相依相持。岁月静好,与子共同成长。

毫无疑问,我一定会经常想起他。感恩有他,伴我九年成长;感谢有他,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感激有他,激励我成就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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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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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沈石溪爷爷写的动物小说《王梦》。《狼王梦》虽然结局很悲壮,但是母狼紫岚伟大而坚强的母爱让我非常感动。书里讲了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孩子们培养成“狼王”,坚忍不拔地训导自己的孩子们成为强者。但是,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紫岚的努力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自己的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尽管如此,紫岚仍然没有气馁和退缩,直到自己最终与恶雕同归于尽。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妈妈对我既严厉又疼爱。

有一次我学泰拳的时候,我感觉有点累了就想偷懒,妈妈就在旁边提醒我要坚持,不能偷懒,这样才能学好泰拳。还有一次我学竹笛的时候,因为掌握不住技巧,怎么也吹不出声音来,心里非常着急,妈妈告诉我要有耐心,要按照老师教的方法缓缓地去吹,就一定能吹出声音。等我静下心来,认真地去吹笛子,真的吹出声音来了。

妈妈时刻教导我,做任何事情一定要有耐心和毅力,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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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怀念外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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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天气渐渐转暖,估摸着该给女儿换季了,想着有一件新织的毛衣还没穿,也不知搁在哪里了,就翻箱倒柜地搜寻了一番,终于还是找到了。橘红色的毛线,柔柔的,小小的花骨朵儿缀满前胸后背,女儿眼里满是欢喜,一把抢过去就套在了身上给我看,我觉得大小肥瘦正合适,也打算让她第二天去幼儿园时穿上臭美臭美,谁知仔细一瞧却发现上面没有订扣子。“哎呀,这可怎么办?要是换一件女儿肯定要闹情绪了。”想到这里,我安排好女儿,飞快地跑到楼下,乘着夜色去给女儿的新毛衣买扣子,没想到转了几家商店,都没有卖的,甚至有家店主还将我当成了文盲——“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扣子卖?”为了女儿第二天一早能穿上心爱的毛衣,我甚至来不及生气!

终于在一家老人开的小店找到了,我匆匆付完钱拿了扣子赶回房间,拿出针线,想在睡前给订好,谁知订了四颗扣子,花了大约半个小时不说,扣起来还歪歪扭扭的,一点也不平整。“算了,拆掉重新订吧。”我毫不气馁,一个个地拆,又一个个地缝,眼看就剩下最后一个了,女儿却不乐意了,“妈妈,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瞅了一眼时间,呀,快零点了!或许是心急,或许是女儿的干扰,那针竟不小心刺破了手指,我只好先放下手中的活,想把女儿哄睡着了再做,女儿终于睡熟了,我走到窗前轻轻地拉上窗帘,将遥远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隔在了窗外。

明亮如昼的灯光下,看着女儿圆嘟嘟的脸蛋,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再次拿起手中的针线,耳边却莫名地传来了外婆的声音:“狗娃,技不压身啊,等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难道是刚才窗前朝向浩瀚星空的一次回望,使外婆有所感知穿越了时空?还是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的思绪悄悄飘进了终日喧嚣的心田?

扣子总算是订好了,对外婆的追忆却绵延不断。关了灯,躺在床上,眼前尽是外婆的身影。还记得那一年,我上寄宿制初中,周末回到家中,因为父母忙于农活,古稀之年的外婆忙出忙进,又是抱柴,又是挖菜,又是擀面,又是洗衣,又是喂猪……看着她迈着“三寸金莲”跑来跑去,姐姐和我有些不忍心,“婆,我们帮你吧!”“快走,快走,快去读书识字去,我能行!”外婆每次听说我们要帮她干活时,总是带着严厉的口气,把我们哄走。在她的眼里,孩子们读书认字才是正事,其他就有点不务正业了。等星期天下午快回学校了,外婆总会乘着父母不在的间隙,偷偷在我手里塞些她积攒的零钱,一角的、五角的、一块的——全都是皱皱巴巴,沾满汗渍和泥土的,同时不忘嘱咐一声: “拿着买饭,买书,可别乱花呀!”

那时的我,嘴上什么也不说,我知道这钱来之不易,这里面包含着外婆的一片期待,只在心里盘算着将来怎么报答外婆。苦读十九载,终于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拿工资了,想起该是报答外婆的时候,她却已经枯瘦如柴、神志不清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叫着舅舅或姨妈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没维持多久,她就离开我们,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在她的葬礼上,表弟代表我们孙辈致了答谢词,他的一句“狗娃,回来了!……”惹得我泪如雨下,因为,因为这是外婆对我们孙辈的唯一称呼。可是,如今,斯人已去,还有谁会唤我一声“狗娃”呢?

夜已深,人已散,风已起,窗外的世界正趋于平静,而我的思绪却在暗夜中纷飞,我亲爱的外婆,你在另一个世界,可曾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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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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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的天气太好,阳光太过明亮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整栋房子,也像是照亮了整个世界,像是要让那些沉浸在黑暗里角落里的人无处所藏。

我看着那明亮到有些刺眼的阳光,想笑,却笑不出来,但我觉得我并没有表现出来,我想我做的现在这样已经游刃有余,没有人会知道笑容背后有多少泪在流淌。

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他把人的心理变得阴暗,我以为我已经适应了,但这好像只是我的自以为,我并不能做到别人一昧的诋毁与侮蔑我所在乎的人在乎的事,而无动于衷。

罗曼罗兰说: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但是当你看清这个世界后还能去爱他吗?你只会感到恶心与悲愤失望之后会绝望,然后叹息,而我们能做的也只有叹息。

那些没有了叶子的树在风中摇曳,谁又能想起那些树也曾经茂盛,也曾带来一地阴凉,谁又会在意他们背后经历过多少风霜?

冬天毕竟是冬天,即使有阳光,那也终归是冷的,大风刮在人身上,冷得人瑟瑟发抖,但谁又想过这也曾是春天唤醒大地的温暖。这风,像是无言的哭诉,宣泄着自己心中的愤怒。

突然明白,有些事,自己心里清楚就好,不要妄图去争辩什么,有时候,有些人,并不会在意这些,而你要做的也并不是去反驳,去愤怒,去伤心不满,而是要压下所有的情绪,让它藏在背后,换上漠然与平静,有些事自己心里明白就好。

可能以前的我们都爱笑,爱说话,可现在我们闭口不言,我们变得不在乎,我们变成了没有情绪,我们的眼神也少了色彩,少了真诚。可能我们会变得虚伪,也学会了笑容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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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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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母爱就像一个太阳,只有一个,无论我们身在何处,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会发光照亮我们!”而我看来,母爱正如清澈的水一般,总是那么清澈见底,没有任何隐瞒,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儿女!——序言

书,人类智慧与真情的结晶。它记载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讲述着人类文明进步的精神。

惬意的中午,阳光斜射进狭窄的小屋。透过斑斑点点的杂乱树叶缝隙,我懒洋洋地抬起了头,腿上依然斜放着一本书,思绪早已随着书中的故事浮想联翩。

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王梦》。在我的心中,狼是一种贪婪的动物,是罪恶的象征。所以,我带着一种不认真的态度来看这本书。

当我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可能从一开始就错了,从一开始认为狼是罪恶象征的那一刻,我就错了。在这本书中,我分明看到的是狼内心的点点波动,与人都是那么相似,在心头肉一个个死去时,紫岚也是绝望,不抱有什么希望了。它认为自己完不成公狼黑桑的遗愿了。正是如此,紫岚到死也没有看到有着黑桑血脉的公狼,登上狼王的宝座,可以说紫岚是死不瞑目的了。但紫岚的死,似乎又有另一番值得我们敬佩的地方,那是一种爱,是母性的爱,为了儿孙的成长,而放弃了自己的性命,在紫岚身上,我想我看到的更是那种至死不渝的爱啊!

正是这份爱,让紫岚不再害怕死亡,使它勇敢的与老雕搏斗;正是这份爱,让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从而比起同龄的母狼来,衰老的早;正是这份爱,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

同时,狼的生命中还有着叫做勇敢、顽强的东西。什么是勇敢?勇敢是紫岚那日夜不停的疯狂寻找食物;是那为了让媚媚不再与草狼吊吊相遇与吊吊作斗争;勇敢是紫岚在大白狗面前产下五只小狼崽……那,什么是顽强?顽强是紫岚在生命垂危的那一刻都要与敌人同归于尽,是同老雕一齐从高空中坠落时,那双被惊吓却依然坚定的眼;是为了黑桑的遗愿一直在拼搏。这时,我想我看到的更是那狼身上独有的特点:勇敢与顽强。狼身上的勇敢与顽强,不同于其他猛兽,狼身上的是发自内心为了心中一丝丝的爱,从而表现出的。不是刻意的,不是故作姿态而是从内心深处,急于表现出的。

当我看到紫岚刚生下的狼崽,在风雨中被紫岚拼劲性命护送回山洞,却仍有一只被大风大雨杀死时,紫岚的内心波动,以及当紫岚到柏树下找到那只狼崽,看到它正以寻找母亲的怀抱的姿势死去时,紫岚的心灵已经破碎,看着紫岚的喃喃自语道:宝贝,妈妈来了,求宝贝快点醒来的场景,是多么让人心痛啊!那一句句乞求的话,那支言破碎的都是痛。那是母性的唤发,让它对自己的狼崽产生了歉意。那只小狼,刚生下来,没有拥入过母亲温暖的怀抱,没有吸吮过母亲甜甜的乳汁,就这样离开了母亲。这只小狼甚至没有见过母亲的正面就这样被洪水剥夺了生命,没有感受到春风吹过大地的清凉,就早早离世了!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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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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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读《林清散文自选集少年版》有感

说实话我认为父母应该多花点时间在自己孩子上,尤其是成绩不好和行为规范不好的孩子上,因为我发现: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而这些不好的学生大多数是因为父母没有多数时间来陪他们和管他们。

说到这,我突然想到一个故事,故事如下:

就是一个美国男孩等他的父亲,等到了大概12点,他的爸爸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男孩提出了借10美元的要求,于是父亲给了他。

男孩高兴极了拿出了另外10元,合起来把它给了父亲,并说:“我能买一小时让你来陪我吗?”

这个男生是多么希望能有父亲陪伴的时光。

当学生或孩子犯错的时候请给他们时间;

当学生或孩子孤独的时候请给他们陪伴;

因为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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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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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他善于把自己等真情实感,用平易的叙述表达出来,他的笔致简约,亲切,让人读来有一种娓娓动人的风采。他的作品风格很朴素却又缜密;清携沉郁,以语言洗练文笔秀丽著称。

我很喜欢看一些诗集或是散文集,因为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值得认真读它的人细细品位,它的味道,它的感情,它的色彩,都是妙不可言的,都是美丽高贵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完《朱自清散文集》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放回书架,而是又一次的打开了它。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在清华大学教书时写的一篇文章,是一篇抒情散文。他在这篇文章里的文字、语言的运用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对荷塘的月色的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读起来更是有一番韵味,闭了眼,仿佛这情这景就浮现在你眼前了。

不知为何,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在描写什么,叙事也好,抒情也好,写人也好,写景也好……都有一种清风拂过脸颊的感觉。不见华美辞藻,也没有造作娇揉。而单单只用了明净简单的语言,细腻的笔触,也许是一段优美至极的语言,也许只是短短几句话,却能将要所描绘述说的事情朴素而又生动形象的语言表现在读者的眼前,让人身临其境,不论是梅雨潭的景色,还是清华园的月色,都在他的笔下刻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读他的散文的原因之一吧,朱自清的文章总是一篇有一篇的韵味,使读者总有继续阅读下去的欲望,即使你看完了这篇文章,也总有想要从头再一次的细细品位一番的念头。

这本书从最初开始的清丽婉转,到中间的质朴永,再到最后结束的深邃,没有一处不显示着他风格的独特,也没有一处不表现着他别样的人格魅力和对于人生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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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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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想说,不想当王的狼不是好狼。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沈石溪的《狼王梦》。

成为狼王是每一匹狼梦寐以求的事,母狼紫岚也不例外,她生下了五匹小狼,其中一匹在瑟瑟寒风的残酷欺凌中冻死,生存就是这么残酷,弱者就会被淘汰。紫岚养大了四匹狼,三匹公狼,一匹母狼,其中三匹公狼都惨遭不幸而亡。紫岚也拖着一条断腿与金雕同归于尽。而小母狼媚媚生下了两匹公狼,希望这两匹中的一匹能成为狼王。

在狼的世界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每一匹狼在狼群里都有一个位子,每当捕到食物时,地位由高到低,依次进食。在配偶时,只有优秀的大公狼才能和美丽的母狼配偶。公狼的优秀与否,会影响到它们的狼宝宝的优劣,能决定狼宝宝未来是优秀的大公狼,还是劣等的草狼。所以书中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草狼吊吊配偶,把吊吊杀害了。

在狼的世界里,处处有着生存的危机。首先,人会伤害狼;其次,别的动物会伤害狼;再次,狼会伤害狼。而且狼还会饿死、冻死……狼会遇到很多的危险,我们人类却没有那么多。可是狼却能坚强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为什么?我想,主要是狼有强健的体魄,有群体的力量,并且狼群中地位分明,生活井然有序。最重要的是,狼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让它们的意志变得更加顽强。是压力磨练了它们的意志,是冰天雪地打磨它们的铮铮狼骨,是炎炎烈日让它们的血更加滚烫。狼正是将生活的压力变成了动力,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对于我们现在的学生来说,生存的压力几乎没有,目前我们唯一的压力,只是学习的压力。有些同学就像温室里的花朵,非常依赖父母,学习不努力,而且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些同学还未具备生活的自理能力,导致离开父母就不能生存。我想,我们应该勇敢地去面对学习的压力,读好书,做好人,努力学习各项知识和技能,长大后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主动适应社会的竞争,勇于挑战,用勤劳的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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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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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同两个姐姐去了电影院,看了《喜羊羊与灰太之虎虎生威》,电影画面优美,人物个性鲜明,真是让我记忆犹新。

进入电影院,我们捧着爆米花,开始看了起来。故事讲述了灰太狼过情人节(2。14)为了给红太狼一锅羊而来到了羊村,可不料碰到了虎年会长——虎威太岁来到了羊村,打算把青青草原改造成游乐场,并让青青草原的居民在游乐场做苦工。为了不让草原上的居民们再受苦,不让世界变成沙漠,喜羊羊与原来的死对头灰太狼联手,找到了村长所说的图腾,图腾遇水便显出了图片,图片连接了世界上所有的动物,从“羊”到“狼”,从“狼”到“恐鸟”,最后连接到了单细胞,指明了世界万物是一体的事实,最终喜羊羊与灰太狼终于夺回了自己的家园,从虎威太岁、阿豹和怀有阴谋的恐鸟中拯救了大家。

看完了电影,我感触十分深刻。从电影中的画面表示,当时所有的一切都是沙漠,只剩下了青青草原一片绿洲,而喜羊羊他们所拯救的就是这个。电影的这个环境背景让我联想到了地球以后的情景,以后的地球也会这样吗?电影是在提醒我们要保护环境啊!再看电影的剧情,我看到了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努力,他们拼命找到图腾,是想要保卫家园,拯救大家啊!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还有电影中的图腾,它确实是一个宝物!它把图片连接在一起,寓意大自然万物都是一家人,都是一个祖先,我们应该互相友好相处,不去伤害他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这更让我深一层了解了这个世界,是篇电影!

另外,电影不但寓意深刻,而且结合了许多流行元素,例如虎威太岁的幽默话语:“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听我讲道理,二、我给你们讲道理。”还有在金字塔中喜羊羊与灰太狼以玛丽小游戏为样式的一段影片,让大人小孩看了都想笑。另外,这篇电影的主题曲也很有趣是周笔畅唱的,让我回味无穷!

看完了《喜羊羊与灰太狼2》,我真受益匪浅,让我们也同喜羊羊他们一样保护环境、保卫家园、与所有人友好相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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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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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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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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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好久的星期五终于来了,因为爸爸妈妈要带我去看《兔年顶呱呱》,我等了好久才等到的电影,心里很期待。

我们到了万达影城之后买了最后一场的票,电影很快就开始了!故事讲的是在月球住着一位月亮女王,她的弟弟名叫小乐,是一个魔术师。可是一天苦瓜大王想把整个月球都苦化,所以女王就派小乐到地球去找神奇铃铛。这个神奇铃铛就戴在喜羊羊的脖子上,这时地球上喜洋洋在草地上和朋友们一起玩耍,忽然一个大的糖果飞船落在了地球上,哦,原来是小乐来到了地球上,喜羊羊和羊村的朋友们坐着飞船向月球驶去了。刚开始,糖果城堡所有的糖都是苦的,最后,他们勇敢地战胜了苦瓜大王,苦瓜大王被征服了,让大家从此以后叫他小甜甜。

这部电影我最喜欢三点:

一、很感人,喜羊羊的爸爸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他了,每次他叫爸爸妈妈的时候我都很感动。

二、糖果城堡实在是太美了,有布丁区、糖果区、棒棒糖区、糖果瀑布、冰激凌区,五颜六色像梦幻仙境一样,我都想进去了。

三、喜羊羊即勇敢又有智慧、而且他有一群能帮助他的好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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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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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湘江徐徐向北流淌,令人心醉。在橘子洲的一座了望亭,站着一个人,他就是我——毛泽东。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亭中欣赏美景,此时山上摘中的枫树全都红了,展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想熊熊燃烧的火焰,也像血液,它们将红像H7N9似的疯狂传播,将水彬乌拍全染红了。与山枫不同的是江水,水绿绿的玉一样美,一艘艘在其中行驶。天上的雄鹰奋展翅,自由翱翔。水中,鱼群摆动着锦尾,任意遨游。所有秋天的生灵都在竞争自由,我不禁一阵怅然,这么美丽的大地,谁来掌管?

我想起了曾经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来此游玩,当时我们的意气风发全被岁月掩盖那段峥嵘岁月是我们无法忘记的,在这个时间,我和我的兄弟们正值青春年少,才华横溢时。我们赞叹锦绣江山,赞美大好河山,去鄙视当时的军阀如粪土一样,曾经记得,我与同学们一起玩耍,在湖中游泳,打水仗,仿佛那一瞬间,我回到了那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在江边边划着小船边唱着动人的曲调。

曾几何时,我的心回到了现实,眼神也灰暗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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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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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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