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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优秀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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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狼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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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眼中是执着、冷静、孤傲、威风凛凛的。在森林里,狼群总是会在晚上,对着月亮嚎叫。这并不是仇恨,而是一种对月亮的虔诚。

狼,是月亮的儿子,它们的叫声能使大地颤抖,连老虎、狮子都会避让三分,不敢靠近它们。

但是,我在动物园里见到的狼,却完全不一样。

那天,我去动物园玩。走的时候我们看见了狼。我满怀激动地跑去看狼,只见工作人员正在喂食。

那个工作人员扔起了一块肉,我本以为狼会不理不睬,等肉掉到地上后抢着吃。但没想到一群狼像狗一样,蹲在地上,张这嘴巴,吐着舌头,一脸讨好的样子。就这样让工作人员喂,吃饱了,便走到一边懒洋洋地晒太阳去了,或是去睡觉。

我惊呆了,狼的那份自尊心呢?狼的弱肉强食的规矩呢?去哪儿了?

有一只狼还算比较有野性和野心,时不时地去抢别的狼的食物,但每次都会被工作人员敲一下脑门。不过那只狼竟然也不会反击一下,任凭工作人员敲脑门,顶多也就躲闪一下,像狗被主人训斥一般。

我失望极了,狼那威风凛凛,孤傲的性格跑哪儿去了?只留下了温顺和屈服,看不到一丝斗志昂扬的影子。

还有一只狼像沙皮狗一样趴在地上,晒着太阳,不知是睡觉还是在乞讨,简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狼是那么的讨厌太阳,现在怎么还晒起了太阳?

那些狼已经丢失了狼的本性,就成了披着狼皮的狗了。任何的动物一定要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才能保持它们原本的强大技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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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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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拥有一段时间是在路上的。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就可以被称为在路上。

每次坐在车上,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或者陌生,或者熟悉的风景,总会思绪万分。

想着刚刚离开的地方,刚刚告别的人,在看看身旁相伴的人,和自己将要去的地方,总感觉人生就是一段又一段的旅程,或者身体,或者心理。而很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路上的。

下午的阳光很好,透过车窗照在身上暖暖的。似乎,融化了离别的感伤和到达目的地的雀跃。一路上车子走走停停,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在想,到底,谁是归来,而谁又是离开的哪一个。

大概,漫漫人生路,我们都是走在路上的过客。

车窗外,没有什么好看的风景。冬季虽然结束,春季还没真正的到来,到处依旧是一片凄凉的景象。车上好多人都在昏昏入睡,醒着的人在玩着手机。有时想下,手机也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发在路上的枯燥。

突然间想听一首歌,在路上的人,都应该有一首歌相伴,那样才不会孤单吗?

可是,包里没有带耳机。我的歌,只能在心底轻唱。

一路走一路停,可是也终将会到达目的地。

愿在路上的我们,都可以有一段美好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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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经沧桑_杜撰出深刻记忆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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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波动流年的琴弦,弹起一阕岁月的韵律,唱起一抹光年的记忆

——题记

经年旅途中,篆刻下深刻的记忆,唯美风景撰写出淡淡忧伤,凄美不失回味,悲伤不失欣赏。走过的路程,年华逝水无痕般隐于烟波中,含着历经的风霜雨露,挥手告别一季又一季的光年。

笔尖落下,用沧海桑田的情感写尽生命的残缺,用悲欢离合的心情写出岁月的纠纷,用似水流年的情愫描绘曾经的风景。

独自阅赏一道道风景,用笔记记载下优美的情景,用眼睛阅读开深刻的画面,深深藏在内心深处,做最后的封存。

抬头仰望,多少悠然的远去,留下了长叹凝望的沉吟,忘味的回顾,一颗承载往事的心,随时过变迁,世事如云烟,消散在清风洗礼下,渐渐消散,不知在何处静止。

翻阅泛旧的记忆,画面犹如潮水直冲心田,在内心翻江倒海,冲击着每一寸细胞,深深受着猛烈的冲击。嘴角轻轻勾起,带着一丝沉着的苦涩,眼眸里的忧愁,犹如走失的孩童,无助的不知何去何从,只能在拥挤的人潮撕心呐喊与哭泣。

回首过往,转身踏进过往的流年,落叶纷飞,凄凉了整片处境。杂草恒生,失去生命的体征,满是荒凉,落叶静静凝躺在岁月洗礼间,由而勾起内心不明的忧愁,轻轻叹息,原来自己已踏进未来的旅途中。

这一场旅途,洗礼了嫩稚的脸孔,褪去了天真的笑脸,告别了放荡不羁的年华,成长在无息中悄临,在静止中走进每个人的世界,在不知觉中引领他走向未来的光辉。

旅途磕磕碰碰,曲折让人疲惫,而这一场旅途,注定记载一个人的一生,我们无法抱怨,不能放弃,只能随着时间的流动一往直前。

不管相遇或是分离,在时光岁月的摧洗下,不再哭泣不再伤悲,内心由而变的平静,用淡漠不失落寞的眼神观察着点点滴滴,这不是习惯,而是一种素养,以对尘世的漠然。

深夜的律曲,带随多少心情在空气中自我伤悲,把对现实的无助,凌淋尽致的体现,掏心掏肺的哭诉对未来的彷徨与恐惧,诉说着尘世带给自己的伤痛与无助。

却而无从选择,痛过伤过哭过站起身,继续前进,放开历经沧桑所留下的记忆,舍掉别离带给自己的伤痛,无视流年所印烙的疤痕,抛弃岁月带给自己伤愁。

随时光流逝,随岁月的洗礼, 我们紧跟脚步,放开曾经,去杜撰出更多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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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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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课本中的一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直到,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小学必读的书《王梦》,这一天我坐在凳子上静静的读着我越往下读我的感触越深,记得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要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的一次失败,他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四个狼崽,他在绝望之中,正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公孙身上,但是为了公孙安全,母狼紫岚合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让我真正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

当我读到母狼紫岚去偷羊为自己腹中的孩子长得强壮,身体健康,紫岚的聪明,勇敢,对自己孩子爱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而在现实生活我和紫岚的品质真是相差甚远,就拿那一次左手、就拿那次做数学题来说吧!我正在做着做着,遇到了一个难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扭头左问问右问问可是没有人跟我说,我急得要命,在那里拍桌子,就是没有人跟我讲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好好读读题,静下心来认真仔细的琢磨一下。

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向困难低头了,我要向母狼紫岚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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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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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雪渐融冰渐逝的时日,田野上的白正在逐渐的减少,河里的冰也在日渐的变薄,温暖正在逐步地走近小城的冬,升起的太阳正散着柔柔的温暖。

春天已经不远了,阳台上的春天也正悄然地走近。牡丹花的枝干顶头已长出紫红的芽苞,这盆去年春全家一起出游时从牡丹花海的山上买回的牡丹还没有开放过,想必今年应该美丽绽放了吧?还有那盆山林野地里随处可见的山野兰花的根部也已冒出了花骨苞。一盆盆的绿植都蓄满了对春天的等待,仰着头恣意地生长着。去年三月买回不断剪枝也不断开放并美了我三季心情的那盆粉红玫瑰的叶依然绿意葱葱,正美美的等待着春的到来!曾因为一直不开放而被我置于角落冷落了一年多,在历经春秋几个季节的磨砺之后而终于于去年春美丽绽放并美了很久的桃红杜鹃,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暑假出游拜托照看的邻居没有照看好而干枯死去的它,现在又该快要绽放美丽了。这一刻突然又怀念起那盆美了我一春心情的美丽的桃红杜鹃了,还有紫盈盈清新迷人的瓜叶菊、大红并诱人而尽显婀娜多姿风采的芹叶牡丹,都好令我怀念。

还是赏赏开着一束黄莹莹花朵的这盆黄玫瑰吧:开放快一个月了并熬过了三九四九的这束娇艳傲美的黄玫瑰依然傲娇地屹立在枝头,虽已略显沧桑却也风韵犹存的它,在一片绿植中依然美丽着阳台的风景。最先开放的那几束早因花朵枯萎而被剪去,仅剩这支最后开放的花朵竟然熬过了最冷的时节。当然阳台的窗户时常是关着的,比室外要温暖,而且只要是晴天照射进阳台的阳光总让它沐浴在阳光下晒着温暖的太阳。

阳光越来越温暖地升起,冷寂的田野在温暖阳光的滋润下显示着安宁静好。雪野的白已在日渐减少,被雪覆盖住的泥土也已默默地从雪被下裸露出斑斑点点的身躯。田野依然透着一层静谧的美。

我和阳台的花草们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舒适地享受着冬日暖阳带来的美好。一首《爱尔兰画眉》那舒缓轻柔的曲调弥漫在安静阳台的周围空气中,美醉了心!

生活其实很美,如果你能静下心来真正的去体会它。

自从去朋友开办的小饭桌做辅导班老师以来,每天都过得快乐而充实,为原本略显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份充实的美。爱和孩子打交道的我每天看着逐步进步的孩子们总是感到满心的欢喜,被孩子们喜爱的我也总是欢喜地度过着每一天。比起每天被电话骚扰和手机不离手做微商的那短暂的两个月不知要快乐多少倍。做老师原本就是我最渴望的职业,可是曾经年轻时的我却被阴差阳错地分配到车间做了一名机械技工,成了一介武夫。看着做了老师的同学,曾经的我真的羡慕极了。

阳光暖暖地照着,我和花草们都美美地静思着过往。

春天着实是个美好的季节,暖风习习,春雨无声无息地滋润着大地,春的每一天都是新的。徜徉于无尽的春色中,漫步于崭新的世界里,心都被暖得融化了。去年的春美了我的眼也美了我的心,感谢那个逝去了的春天。

夏天的炎热虽有些令人讨厌,但炽热也是一种不同的体验。那伴着凉风或伴着明月徜徉于花草间的小路上听蛙叫虫鸣的夜晚,何不惬意过我欢喜的心情?

秋的美便是另一种喜欢了。云淡天高,月朗星明,晚霞妩媚多姿,秋风送爽的恣意,别提有多令人快乐了!桂花飘香,枫叶红艳,银杏金黄爽怡的美又何不让人快意?秋雨秋韵的意境不也是不一般的让人难忘吗?

冬呢?自然又别有一翻滋味了。它的冷瑟与萧凉时常会牵起你对春夏秋的怀念与畅想。围着火炉温暖的回忆,一家人吃火锅的温馨,于窗前或野外静享飘雪的美,还有堆雪人的乐趣。再有便是坐在温暖的冬日里的这份安适与怡然,怎不让人爽怡?静等春来的这份美好而怡情的美不也别有一番情趣吗?

大自然送给人间的四季都是那般的美丽,它们各有风情,各自风骚地轮回着,总能让你在不断地期盼不断地等待中迎来你想要的美丽。我想,只有四季的美才是人间最容易得到的美丽心情的礼物,谁都可以实现的美丽等待。

眼看春天就要来了,在冬渐逝的日子里,再好好享受下冬日暖阳的惬意,陶醉于冬的美好又是多么温暖而爽心的事。刚刚逝去的那场飘雪的美也还记忆犹新,生活其实真的很美好。

阳光正好,暖暖的,我与花草们醉心于暖暖的日头里,惬意地听着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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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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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用他流畅而清新的文笔,写出篇篇沁人心脾的文章。字里行间总是透露出一种醇厚、浪漫的情感,平易,却又带着一股感人的力量。他的文章,总是令我爱不释手。

爱玉骨肉是清雅的爱好,但是一个人爱玉成痴,和玩股票不能自拔,和沉迷于逸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句话,林清玄让《情困与物困》中爱玉成痴的朋友彻底醒悟,也点亮了读者的心。

本文记录了作者一位爱玉成痴的朋友,为了把任何一块自己所喜爱的上好的玉材占为己有而不惜一切代价。丢了房子,丢了车子,甚至也丢了工作。最终他家徒四壁,只好廉价出售自己一件件曾花了血本买来的玉器。作者颇为震撼,感慨连连。

爱玉成痴,这是多么可悲可叹。爱,原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可是爱到痴迷,便是被束缚在玉的世间里,无法自拔。

这或许看似可笑,可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是由刚开始的爱而到了痴迷的境界,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痴迷于股票的人数不胜数,沉醉于网络的人多如牛毛。他们就像是被困在茧子里的蛹,被紧紧束缚,看不见真正的自我。可是有多少人会明白,吐出厚厚的茧来包裹自己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啊!如果能够克制地适当玩股票也并非坏事,赚一些额外的钱,让心情更加愉悦。而多少人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亏得倾家荡产,却还执迷不悟。适当地使用网络也对自己有帮助,放松紧绷着的大脑,学习更多的课外知识。只是有多少人,把网络这个工具当玩具,昼夜不分地在电脑上浪费光阴。当那厚厚的茧在不知不觉间束缚了自己,又有多少人只会抱怨山重水复疑无路而又舍不得咬破那个茧呢?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化蛹成蝶,破茧而出,看见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没有茧的包裹,没有痴迷的束缚,才是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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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蒲松龄狼扩写700字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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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屠户,他每天都去小镇里的集市上卖肉。

那天,当影子开始慢慢拉长时,太阳已经没在西边低矮的树梢下时,屠户踏上了回家的路。

周围一片寂静,屠户忽然感觉自己身后有东西一直跟着自己。他转过身去,定睛一看心想:“妈呀,我身后竟然跟着这么大的两头,真是太可怕了,我应该用什么东西把它们砸跑呢?”于是屠户便随手拿起一块担子中的骨头朝它们砸去,可是,骨头怎么能把它们砸跑呢?屠户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闻着肉味来的呀,那这些骨头都给你!”

暮色中,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空中,路面开始变得模糊。

本以为把骨头全部喂给了狼,它们就会善罢甘休,但是就在屠户低头向前逃的时候,在前方的路和后方的路上都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屠户的心在瘦弱的胸腔中怦怦的跳动,一前一后的两双眼睛把他吓得满头大汗,浑身发抖。

忽然,他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拼了命的往卖场里跑。他靠着柴草便大口喘气,喘气的同时,将担子连忙卸下扔到一边,把刀拿到手后,屠户顿时感到自己有救了。

两头狼看见屠户手里有了刀,暗叫不好,它们心想:“唉,真是我一时疏忽,才让他拿上了刀,这下,想吃它可难喽!”这时,另一只狼悄悄的和它说:“这样,我去他后面的柴草下挖个洞,然后趁其不备把他咬死。你呢,就负责吸引他的注意。”说完,便假装径直离开,绕道屠户后面打洞去了。

那只狼听了它说的话,就在屠户面前像狗似的蹲坐着,不一会儿便悠闲得闭上了眼。突然,屠户举起刀“咔”的一声,干脆利落地砍下了狼头。正当屠户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在后发现了另一只狼的下半身,他瞬间恍然大悟,蹑手蹑脚地走到狼的身后,挥刀砍断了狼的下半身,只听“啊呜——”一声惨叫,这只狼被当场毙命。

屠户手刃两只狼后,心里十分爽快,便拾起担子,挑着两只狼回了家。回到家后家里人都纷纷问他:“发生什么事儿了,怎么现在才回来?”他淡淡地指着担子答道:“那不,打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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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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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的人眼睛中,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 岚 ,它 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 ? 好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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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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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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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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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过,银杏树向我微微点头,一片银杏叶旋转着缓缓下落,在我眼前翩翩起舞,我下意识地托住了它,微微一笑,又让它随风而去。

如今,我已进入这银杏之森——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银杏是省奔中的校树,省奔中不仅处处种有银杏,而且建筑样式、布局也如银杏一般,走在这样的校园内,不禁让我潜移默化之间感受着银杏的沉稳、朴实,也接受着这些精神的熏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长高、长大需吸收天地之精华,并保持向上的斗志,树人的培养也离不开老师的教诲,自身的努力,以及优良的校风、学风等。每天早晨,走过高三学长的教室,朗朗书声声声悦耳,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目不转睛,差劲在书海之中,他们用读书声传递着“锐意进取”的校风和“专心致志”的学风,让优良之风吹醒校园。课堂上,老师循循善诱,善待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走向成功,一个微笑,便活泼了课堂氛围,推动了课堂进程。这些正能量都在一点点地改变着我,“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追上他们的步伐,我还需加倍努力,珍惜年华,自强不息。

如今的我,只是银杏之森中的一个小小的芽儿,新的三年,充满了未知、新鲜,与无限的可能,让我欣喜又好奇。但正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高中三年也会很快过去,回首往昔,才发觉时光宝贵,新的生活,更要加倍珍惜,抓住云烟一般的年华,三年后,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今天我以学校为荣,三年后学校以我为荣。未来,长路漫漫,走过之后,才感到长路的飘渺,有志者,事竟成,当下的苦,会成就我未来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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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秋天的散文6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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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为何一直在笑?弯弯的,像一条小月牙,轻轻的,融化我们坚硬的心。你的衣襟为何一直在摇?青青的,中间还带着一丝不易看透的璀璨,缓缓的,飘向那不知名的远方。

“笑”

带着你的期许,漾着丝丝笑意,向着我们快步走来。看到你的人们无不向你致敬,你总是笑而不语,只洒下些许赠与我们的见面礼。你的馈赠总会让我们惊喜不已,一眨眼,你却已不见踪迹,只留下几个美好的足迹。你在高处抬眼望去,望着望着,忽然,你笑了,笑得那么轻柔,笑得那么甜美,那是因为你看见,在你的乐园里,我们正在愉快的游戏。

“眼睛”

是什么容纳下山川湖泊?是什么容纳下日晕红霞?是什么瞻仰着林间飞鸟?是什么弥望着柳树枝丫?是你的眼睛,你望着山间的湖泊,轻闭双眼,便使原先寂静的湖泊开出朵朵涌出五颜六色鱼儿的水花;你又向着天际缓缓张开双眼,天边顿时又抹过几道红霞。你任凭红霞笼罩着人间,任凭我们沐浴在霞光之下,不知不觉中,你望向天际的双眼又增添了几分来之不易的光彩。

“衣襟”

你的衣襟为何如此美丽?哦,那是因为它轻笼着大地,那儿的带子为何是金黄的?哦,或许那是田野吧?那儿的佩带为何是墨绿的?哦,或许那是草地吧?那儿的丝绸为何五光十色?哦,那是因为那个盛开着朵朵菊花。你向着多姿多彩的菊花吹了口气,它们便随着你舞动起来,婀娜的舞姿,清秀的面容,在风中显得更加美丽,更加无瑕。你轻吟着:“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远方”

秋!为何你的步伐如此急切?你不语,含笑再望向我们,风中片片杏叶拂过,你摆动双手,为我们送上整个深秋的最后一件礼物——枫叶!你把一整个深秋中,我们的一举一动记录在片片枫叶里,洒向你所留恋的人间。“秋!秋!”在我们的声声呼唤中,你渐渐化成了一道残影。残影随着秋天的最后一阵风儿,飘向了远方:“再会,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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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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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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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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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 《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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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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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中国现代文学作家沈石溪先生的代表作,同时,沈石溪先生也享有“动物小说大王”的美誉。

一开始,是因为语文老师在阅读活动引荐我们读的,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心中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猜了个七七八八,可能先是一只有理想的狼崽,从小就为了成为狼王,而去奋斗,最后终尝所愿。

可是,在我读完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并非如此,主角并非狼崽,而是一头母狼,梦想也并非成为狼王,而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为了这个梦想,它不择手段的让自己的狼崽变强,让它们去磨炼。

可是,也正因为这残酷的磨炼,让几只小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只好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杀掉了对自己的狼孙有着巨大隐患的金雕。

看完此书的我,也逐渐的明白了,人生不可能一直平平安安,眼下的生活,它看似美好,实则危险重重,如同狼王梦之中的狼群一般,狼群中从来不会出现老弱病残的狼,因为那些老弱病残的狼老了,不会再像年轻时一样战力超群,所以只能被那些狼吃掉,不管你是谁,只要没了反抗力,在那些狼的眼中,你与一块秀色可餐的肉毫无区别。

可是,当你有了实力之后,在它们眼中,你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人生也是如此,有实力和没实力,此两者乃是云泥之别。

可就算有了实力又如何,还是会被骗,迫害……所以不管是谁,都不能百分百相信,包括父母,因为谁都有可能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背叛你,这也是我从狼王梦中,所明白的道理。

老师点评:掌握了读后感的基本写作方法,有读有感,只是在感悟这一块过于片面了些,动物世界与人的世界还是有所区别的,父母不会因为利益背叛,而是为了孩子去放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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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媛媛如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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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叫了整整的一个夏了。

无休止的,仿佛这个世界就只属于它的,任谁想要一份清宁和安静都是与它无关的。它才不管呢,仿佛是在告诉谁,是我的季节我就尽情的唱,是你的季节你就尽情的妖。是啊!光阴里平白着多无趣,四季就该有着四季的不同的缤纷色彩,才有着光阴的味道。当下,就是它的季节了,不唱个天昏地暗哪会罢休。只有到了夜色阑珊之时,它们才会停止一天的鸣唱甜甜的进入梦乡。

夏的夜,没有了蝉的呱燥,阑珊而美好!

时常,一个人留恋的驻足于这样的夜色里。月色下,静静的感悟着阳台上的太阳白日里迎阳而开,夜色下迎月而闭与世无争的度着自己光阴。还有一株吊兰,也安之若素的在这一方天地之间流泻着清淡,悠逸的写意。如若有风,花的幽香和那清凉的气息,随风幽沁入心最是让我惬意的,那时内心再荡不起一丝涟漪,安然的感受着岁月的静好。

入夏以来,因身体的缘由,很少出门了。所幸,有爸妈的庇护,不用为生计而操劳。

在家闲时养喜欢的花,写一些随心的字,读一些雪小禅的书,也看鱼儿的字,以一种最简单的姿态过着安逸的日子。素来,在家的我喜欢素面棉衫,清浅,安然,有着一种随意的好。诚然,如若出门还是喜欢化一点淡淡的妆,喜欢这样对自己,其实,作为女子本该如此吧。当然,我知道女子的美更体现在内里。只是,我太庸常了,内里的那份美还没有被光阴熏染的好。还好,对于我这样的年纪,我还不贪心,青春本就是一份美丽!不是吗?

日子过的真快,不经意间夏已浓烈了。由于去年生病的缘由,太久没有去外婆家了,外婆时常电话打来,一直念叨想我了,昨儿,去了。老远,就看到外婆在路上等着了,看着七十多岁的外婆,眼里不由得有了一层薄薄的雾气。欣喜,外婆的身体还很健朗。

在外婆家的院子里,我遇见栀子花了。盛夏里,栀子花是我最喜欢的花,喜欢它的香,喜欢它的素,喜欢它的花语,就这样一直深深浅浅的喜欢着。诚然,喜欢还因这花里还有着一蓬的缠缠绕绕的记忆。记忆,是的,我有着太多的记忆,儿时的,少年的,曾经的,只是我以为有的记忆我已经忘记了它了。想来,有些东西无论你忘记的多么彻底,还是会在某一天,某一时刻莹然而出的牵系着你的心。

恍然一惊,这场花开我已隔着一截冗长的光阴了。

恍惚,那年栀子花开的场景就在昨天,只是还没来得及尽情的去赏,去看,就一晃而过了。此刻,我是真的想念了,想那场栀子花开的时光,想那些光阴里的好!或许,我的心一直沉湎在那场栀子花的盛开里。也许,这样的心境,我自己都没懂得。可是我懂得,内心里置身于这样的盛开里,定是幽静,含香,不沾染人间一丝的尘埃的。真好!我还能再看着栀子花一季又一季的盛开着,落败着。开着,落着,与我一起度着光阴里的暑热寒凉。

懂得,我喜欢这个词。

倾心的喜欢,喜欢它内里内外都溢满着那份盈盈的暖意。在小禅姐的文字里也看过,她说;“懂得还是,杏花春雨里那场落花,落花的懂,看花的也懂”。这样的语言读来更贴近心意。是啊,怎样的情意才能让落花的懂,看花的也懂呢?想来,懂得必是一颗心涟漪着另一颗心,是无需说出来的话语,只需一个眼神,便能真真的打动着你。这样的懂得,也许有的人一生里都不会有。是的,这种情平常人岂能有,如若有,真的是前世今生的缘了。只是,文字里还有比懂得更贴心的字么?在我,是不会再有了。

文字,我喜欢舞弄它。虽然我的字浅薄,清然,书不下一世的绵长隽永。但是,我的青春时光,那些快乐,忧伤,都真真实实的安放在我的文字里。在我浅浅的人生中,一直都是文字在供养着我内心的薄凉与繁华……

文字于我来是,真的是好!生病的日子,爸妈是如论如何都不让我再写的,那些每天望着天花板的日子,素素的心真的孤独着,寂寥着。幸好还允许看书,如是,我还可以日日与文字厮磨着,有着这份厮磨,内心便安好起来。

厮磨,在这里我要用这个词,我一定要用这个词来形容。这样才能写出我与它的情意来。这样的情意岂是一朝一日就能有的,那是要经得起光阴的啊!

在我,厮磨不只是在爱情里有,文字里也有。或许在我的内心,我早已经把文字视如我的情人。因为它从来都是不离不弃,任我随意的来,任性的离开。这样的爱情,也许尘世里都不一定有呢!

流连似水的岁月,总是飞快而过。

只是岁月是斑驳的,容不得谁喜欢与不喜欢。每个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意味着要经历很多。很喜欢鱼儿文字里这样一段话,“生活里有那么多不可预料的慌乱,炎凉,若是能平安度过,活成老人,已经是不寻常的幸福”。所以,我不纠结了。生病也只是我人生中的一个片段。

如今,我依旧可以快乐的续着轻盈如花一样的文字,在内心深处媛媛的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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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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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过我们班主任对一件事做了评论,我把他记录下来了:

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奔跑速度极快的猎豹,他在追赶野兔时,如果在追了100米的情况下,他就会放弃掉这只野兔;但如果这是一只野鹿的话,他就会穷追不舍,直到他追到这只鹿而已,而且就算旁边有其它的鹿离它很近的,触手所及,它也不会去抓这只鹿,而只会抓那只他所追的鹿。为何?

个中原因是因为豹如果追了超过100米再抓到一只野兔的话,那么他所得到的能量还远远满足不了他所消耗的能量,但是如果抓到一只野鹿的话,它可以吃好几天,所以它就会穷追不舍。他不抓旁边的鹿是因为其它的鹿还没开始跑,没消耗能量,如果去抓旁边的鹿不仅不会抓不到,还会连原来的都抓不到。而继续抓目标鹿的话,就是在消耗相同能量的情况下抓到鹿。

从这么一件事中我们就可以体味到做一件事就要物有所值,其实学习也是一样的,许多同学觉得学的并不轻松。其实他们只要学学这些猎豹,就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把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永不言弃的学下去,那么将会得到许多的东西,觉得这是值得的。而对于一些要话很多时间却得不到什么好效果的东西就早早的放弃,省下时间去学那些有用的东西,那么这将会是学有所成。

我相信大家会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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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言记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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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停工很多天了,码钢管也码了很多天了,我忍不住在想:啥时候才能不干这体力活呢?

昨天中午回宿舍的时候,大张跟小周说:我看咱们现场,至少还有两万根钢管,这得码到什么时候?我说啥?两万根?让咱们这么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兔崽子弄?不能吧?大张说,我看两万根还算是少估计了嘞,你说呢?小周?小周也点点头:没错!

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太平洋,两万根管子啊?!之前说码钢管要码到20号,还是少算了,我看弄到12月底都弄不完,之前还想15号搞完,真的是天方夜谭,那天下午我都有点闷闷不乐的,一直在盘算着要多少天才能弄完这些东西。

后来突然听到消息,说是15号可能要放假,15号走一批,30号走一批,我突然一激灵:那是不是我们干苦力活的日子到15号就结束了?睡觉的时候我问大张:15号放假?有这么一说没?

大张说是啊,没错,这消息是从上边传下来的,应该错不了,正说着,强子回来了,刚一进门,就在哪儿说:好消息好消息,我被提拔成工程部副经理了!我跟大张一起骂:去你大爷的,工程部副经理?你也是能想……

我问,有啥好消息,看你真的还挺高兴的,他说:好消息就是——我们要放假了!我说15号?他问,唉?你怎么知道?第二天的时候,我碰到工程部的W哥,听他在那里说15号放假的事情,我漫不经心地偷听了两耳朵,跟之前的消息差不多。

是了!大张这么说,强子这么说,W哥也这么说,这消息肯定没错!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问大张:你不是现场还有两万根钢管么?咱们15号一走,现场的废料怎么办?大张说,噢,那个呀,没那么多,我算多了,再说跟蒋工那边都说好了,他出人,给谁开工不是开?

这么一听也有道理,我说,15号放假的消息,你听谁说的?他说小周啊,我问强子,你听谁说的?强子指了指大张:他!我问小周他是听谁说的,小周说是听S哥说的,因为S哥跟W哥说的时候被他听见了……

我去,原来传的沸沸扬扬的消息,都是从一个人那里流出来的,而且每个人在传的时候都信誓旦旦地在进行理智的分析,把这消息说得那么浅显、通俗易懂,就跟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一样!

我身边有两个看小说的,都喜欢那种神呀、鬼呀的小说,我问他们《盗墓笔记》和《鬼吹灯》那个好看,其中一个说:《盗墓笔记》就是那种纯故事性的东西,就是现在是怎样怎样了,然后遇到个什么,就怎样怎样了,根本算不上作品,只能说是一本读物,《鬼吹灯》还算是……怎么说呢?稍微上点儿档次,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猜另外一个怎么说?《鬼吹灯》写得是个屁!我看了一点就看不下去了,《盗墓笔记》写的还是真实的故事,那都是真的,或者说根据真的改编的,《鬼吹灯》纯粹就是吓唬人的!那里边写了,就是有鬼!

我去,两个人说得截然相反,到底该听谁的?想来想去想不明白,算了,不想了,反正我也不喜欢看小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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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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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写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写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保持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么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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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颗心的善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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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今年八十五了。她从小生长在贫苦人家,一生从未进过校门,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识,所以根本就谈不上读书看报了。不仅如此,母亲连普通话也听不懂,所以平时连电视也看不了,根本无法了解时事。不过,因为太寂寞,平时一人在家,她也会打开电视来看,看着电视上的镜头,尽管听不懂(其实也听不到,母亲耳朵背),却也常常乐呵呵的,为她所猜测的故事而兴奋,我们下班回来,她必定要跟我们说白天的电视。

这些天全国上下都在为马航370失联的事揪心,可母亲却一点也不知道。事件发生后一个星期的时候,我终于有时间跟母亲一起坐着看电视,于是就跟母亲详细地说了马航事件。母亲听后,大惊失色,说:“一个星期都没找到,还能飞到哪里去?肯定是掉海里了,那么大的海洋,掉下去哪个找得到啊!”

我说:“也不一定,有人说可能是机长开到哪里藏起来了,然后跟政府谈判。”

母亲说:“怎么可能啊,两百多人,一个多星期了,哪里藏得住啊,一定是掉海里了,那么大的海,沉下去就不见了。”

说完后,母亲又十分害怕地说:“还说坐飞机,多危险啊!”

以前我老跟她说,她一辈子没坐过飞机,哪天要让她坐飞机回老家,坐一坐飞机。可她却怎么也不肯。

我说:“其实也不会的,每天全世界那么多飞机在飞,不是没事嘛,是那机长有问题。”

母亲接着又问:“飞机有那么大吗?能坐下两百多人?”

我跟她解释说:“大型飞机很大的,一排有十个座位,有几十排,可以坐几百人。”

母亲说:“那不是可以装几千斤?那么大的飞机,不是比我们家的客厅还大?”

我哑然失笑。

母亲被调动了情绪,于是又回忆起老家的事来。她说:“解放前,老家附近山上曾经摔下过一架飞机,当时飞机的翅膀掉在一座山上,飞机却掉在了相隔几座山的另一个地方,飞机没有翅膀还飞了几座山远。”

这件事我小时候也听母亲讲过,大概的情况我也知道,难得八十多岁的母亲还能记得那么清楚。

我说:“那不是飞了,是飞机太高了,没翅膀了就斜着摔下来了,才相隔那么远。”

以后的几天,我都给她调好新闻频道,让她天天看新闻,她就天天关注飞机的新闻,然而她却仍然看不懂。几天后,她终于忍不住主动问我:“那架飞机有没有找到?”

我说:“还没有。”我跟母亲解释说,十几天了,全世界的人都在猜,都在找,很多国家都出动了飞机、军舰,还有卫星,都没找到,大家都猜是被什么人藏起来了,有什么阴谋。

母亲说:“还猜什么?一定是掉海里了,一架装几百人的那么大的飞机,十几天都没找到,哪里能藏得住?”

母亲其实平时并不关心时事的,在她的世界里,就只有我们亲人,每天想的也是我们亲人的衣食,我们的健康。这次她却那么关心马航事件,我想是因为飞机上那两百多人的生命安全在牵动着母亲的心,足见母亲那颗心之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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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改写成白话故事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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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的集市渐渐静了下来,太阳将落下山头。在那寂静的夜里,那锋利的牙,正迫不及待地等待着。

“今日,生意甚好哉!”一个雄浑的声音,从集市里传来。对了,我就是那个脸上挂满笑容的屠夫,今天的肉都换成了大把大把的铜钱,听着这美好的东西碰撞发出的美妙音乐,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那野味和美酒了!

平日沉重的装满了骨头的担子,今日也十分轻松。与那高悬的明月相伴,我慢悠悠地踏在洒满月光的归路上。

天越来越黑了。漆黑的天空上,月亮仿佛变成了红色,像一只时刻注视着你的可怕的眼睛。疯婆呼啸着穿过那一堆妖魔似的张牙舞爪的树,像凶猛的野兽在咆啸。幽暗的峡谷里,仿佛有什么声音,恐怖的声音在回荡……

“喳!”

一个细微的声音忽然惊动了我:“原来天已经这么黑了,得赶快走!”我自言自语道。我感觉树林里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使我背后发凉。

伴随着轻微的声响,一个诡异的黑影掠过,我定睛一看,是眼冒凶光的!还是两只!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双腿发软,肩上的担子重千斤,狠狠的压在我的身上。那两只狼也发觉了,用冒着绿光的眼一刻不停的盯着我,嘴大张着,露出锋利的尖牙,嘴边还流着口水,发出恐怖的低吼声。这神情,让我感到下一秒就会被那两匹饥肠辘辘的狼当作晚餐。

我咽了一口唾沫,心知情况不妙。我虽是个屠户,但面前的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而是两匹狡猾凶恶的狼。现在要想的事,怎样摆脱它们!

眼珠一转,我有了主意。只能委屈一下我那可怜的骨头了。我头也不回,把担中的骨头扔在地上,希望能让它们争抢起来,然后趁机逃走。我紧张的向后瞟了一眼,一只狼停下,疯狂地啃着骨头,另一只狼依然紧紧地尾随着我。我心头一颤,又迅速丢了一根骨头在地上。这次跟着我的狼停了,可先得到骨头的那匹狼又紧跟了上来。骨头没有了,那两匹可恶的狼依然紧紧跟着我,像烦人的小鬼。

“怎么办?怎么办?怎样才能避免前后夹击呢?”

正想着,忽然看到一座小山似的东西,原来是一个打麦场,它的场主人将柴草堆积在里面,像个小山似的。对,那是个有利地形!突然,我箭似的跑向那里,我听到风声在我耳边呼啸。我丢下担子,拿起我唯一的武器——一把亮闪闪的屠刀,靠在柴草堆下面。那狼也风一般跟过来,但是不敢上前,只是用充满杀气的眼睛,一刻不停的瞪着我,露出狰狞的面孔,咬的牙咔咔作响,嘴里发出恐怖的低吼声,令人毛骨悚然!

我的汗直冒,流在我的脸上,连大气都不敢出,我只能咬紧牙关,紧锁眉头,全心全意观察狼的一举一动,做好防御的准备。

空气凝固了一会儿,其中的一只狼好像没了耐性,径直走开了。我的心中暗喜,可依然不敢松懈,紧紧用冒汗的手攥着屠刀,盯着剩下的那只。许久,那只狼在月光的照射下,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也很悠闲,完全丧失了野性,没有了杀意。

有破绽!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忽然跳起,将紧攥的屠刀,狠狠的劈向狼的脑袋,又像平日切肉般乱砍几刀,把它杀死了。滚烫的狼血溅到我的手上、衣服上和脸上,顿感头晕目眩。

我长舒了一口气,连汗也顾不及擦,想急忙离开,却看到在那柴草堆后面,好像有狼屁股模糊一团。它竟然在打洞!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把它的大腿砍断,狼血喷涌而出。一会儿就停止挣扎,死掉了!仔细思索一番,我才明白前面的狼是假装睡觉来迷惑我,而离开的那狼想从通道进入,攻击我的背后,真是狡猾!但禽兽的狡诈手段能有多少,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我再也不敢耽误了,飞快的朝家的方向跑去,背后只留下一片这惊心动魄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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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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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看了一本叫《王梦》的书,这本书是我从小到大看过最好看的书。

书里的主人公是紫岚,她一直想让自己的子女当上狼王,起初,她把希望寄托给了黑仔,可黑仔被金雕叼走了,之后又把希望寄托给蓝魂儿,可蓝魂儿被猎人设下的陷阱骗了。之后又寄托给了最没用的双毛,但就要当上狼王之时,双毛还是没克服困难。最后,紫岚就把希望寄托给了他的孙子女。

这本书中多次提到了母爱,我被这种母爱深深的感动了,紫岚在最后时刻,也不让自己的孙子女受到伤害,与曾今吃了自己儿子的金雕搏斗,表现出了母爱最伟大的时候,这一点,绝对没有亚于人类。我曾今在书上读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在一次地震中,一个孩子的母亲,把孩子抱在怀里,这孩子还小,就不停的哭,突然,一块板到了下来,正好孩子在一个怎么也收不到伤害的地方,饿了,就吃母亲的乳汁,知道后来,救援人员把孩子救了出来,可母亲死了。母亲就像一把大伞,为我们遮风挡雨。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她不管付出多少,她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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