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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经典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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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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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谢中中书改写成白话散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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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的景色都是独一无二的。古往今来,一些文人雅士总会以山水为题,写下流传千古的诗篇。话说又有哪个高尚人士会不沉醉在这奇异的景色中呢?

你看,那巍峨的山峰高耸入云端,像许许多多顶天立地的大巨人。澄澈的流水一眼可以看见水底,游动的鱼儿和细小的石头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像一位大画家随意的涂鸦。苍翠欲滴的林木,青葱挺拔的竹丛,四季挺立着,像一位位毫无畏惧的战士守卫着边境。

远远地望过去,清晨弥漫的雾气开始渐渐消散,山水越发清晰地显现了出来。猿和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合奏了一曲交响乐给世人欣赏。夕阳慢慢下沉,渐渐消失在边际,余晖照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湖水染上了一层金黄色,在水中潜游的鱼儿调皮地跳出水面,似乎在比谁跳得更高呢。

山上的岩石,在阳光、雨露、狂风、暴雨的洗礼下,被印上了岁月的痕迹。岩石上爬满了青绿色的苔藓,隐藏在这幽深的山林中。也许根本没有人在乎它的存在,甚至对它视而不见。但石头生来就并不被人欣赏,它足下的土地,经过它多年的重压,也留下了印记,这就足够证明石头的坚持。

这里,真的是人间仙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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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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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生于1941年。原籍江苏铜山。晓风为笔名。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于东吴大学,香港浸会学院,阳明大学至今。一生致力于写作,作品多以散文戏剧为主。著有《地毯的那一端》《步下红毯之后》《晓风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再生缘》《晓风戏剧集》等。

读后感: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她用如此多愁善感的笔触摸着多愁善感的心,写出如此温柔多情的美丽句子,让人体会到一种忧伤着的美丽,平静。体会到生命里自然单纯的富有和充实。在她平静宽厚的的笔端,世间的一切皆有生命都那么美丽的惊人。

以往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以往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我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述简直就是神迹呈现。晓风,真期望自我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出云的模样。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你在。我在。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完美的感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完美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也许是你的身心完美,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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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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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压迫,学者们排挤,又经历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的纷扰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眼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那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候竟会连回忆也没有。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是激发人们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某人性命,教人看得丑陋祸心。去留学,并碰到了一个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治疗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志: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如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的这种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日本的求学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世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的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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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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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可是你知道吗?其实狼也有爱,特别是母狼,它们拥有母性的光辉,懂得爱子。虽然它们有野心,但至少不是冷血动物,我们不应该憎恨它们,它们也有爱和生存的权利。

《狼王梦》这本书就是很好的证明,这本书代表着爱,代表着生存,代表着野心和理想。书中主要讲了有一头狼叫紫岚,生下公狼黑桑的狼崽,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将生出的狼崽培育成为狼王,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自己的狼儿。可是厄运降临在紫岚的狼儿身上,不知是不是老天爷在捣鬼,紫岚的狼儿一个接一个命丧黄泉,先是大狼儿黑仔被金雕叼走,又是二狼儿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后来小狼儿双毛也在狼王争夺中惨死,这使紫岚陷入悲痛。在绝望时,它想起了媚媚,想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为了让狼孙避免死亡,它与害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自然界严酷无情,为了生存,你必须磨练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在自然界不讲人情,想要存活就要靠你自己,父母无法帮你那么多,到最后只有靠自己。不仅是有狼的动物界,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光靠父母是不行的,他们的生活是用双手换来的,依赖是懦弱的,美好的生活由自己来争取。

《狼王梦》这本书值得我们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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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狼王梦有感8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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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想,放弃与坚持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题记

王梦》这本书讲了一个十分悲壮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怀孕期间不幸失去了丈夫黑桑——一只优秀的大公狼。他的愿望是打败现任狼王洛戛,成为新一代狼王。为了实现丈夫的遗志,紫岚便将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她生下了四男一女,其中一只雄性狼崽在分娩后遗失了,不幸在暴风雨中冻死。她努力培养黑仔,却被金雕叼走;欲造就蓝魂儿,其魂断捕兽夹;重塑双毛,但也在与狼王斗争中失败。几经周折,身边只剩下唯一的狼女媚媚,而她也在和公狼卡鲁鲁结成伴侣后离开了她,并夺走了紫岚的领地,还差点把她咬死,使她四处流浪。但她没有放弃,默默守护着他们。在媚媚分娩前,叼走黑仔的金雕再次出现,为了保护狼崽们,使黑桑的血脉能够延续下去,传承这样的梦想,实现夫妻一生共同的心愿。已到暮年的紫岚不惜以生命做赌注,用尽全身的力气与金雕搏斗,最终与它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紫岚只为了一个梦想,自始至终,从情窦初开一直到垂暮晚年,一直坚持着这样的信念,她的一生就是为这个梦想去坚持、去努力、去奋斗的。她虽然未能看见自己和黑桑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已没有了遗憾!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都没有明确的目标,一生过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则一直坚定的向目的地不断前进,永不放弃,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取得了成功。我不禁陷入了沉思:就连狼都能坚守着自己的梦想不断前进,那我们呢?我们又能一直不忘初心,坚定理想吗?

像苏步青,他从初二的时候便建立了自己的目标,学好数学,报效祖国,才取得了那样的成就,获得了“东方第一几何学家”的称号。又比如我的一位学长,从小便刻苦学习,立志考上985大学,小学以优异的成绩提前招进入新纪元学校,并在初二的时候被杭州学军中学录取。在我们生活之中,像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有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有金榜题名的高考状元,有文笔优美的文学家……“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不凡的成就——这都因为他们从小都坚定了自己的理想,才能在成功的路上越走越远!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永不言弃,保持一份永远进取的初心,为之努力过、奋斗过,才会无怨无悔!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最终就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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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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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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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写战狼2的观后感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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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锋去中国大使馆的路途上,遭到了红巾军的追杀。但中国大使一出面说了一句china,红巾军就开始让路,这证明了中国在外国人心目中的有多么的强大。

虽然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的国家,经济和军事比起西方某些国家不发达,还有很多方面的社会问题不太尽人意,但现在的中国在世界人民的眼里已经足够强大。祖国以7%的土地养活了占世界总人数22%的人口,;我们的科研水平在世界遥遥领先,高铁在世界遍地开花,时速4000公里/小时的超级高铁很快要面世了;中国的国球、体操、跳水打遍世界无敌手,“东亚病夫”的不雅称号早就甩到十万八千里了;刚刚竣工的港珠澳大桥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能的世界难题,成就了一个又一个的世界第一。大亚湾核电站为我国核电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后发追赶国际先进水平奠定了基础。

外面那些小国家,硝烟弥漫、战争不断,每天都有人失去生命,流离失所,没有一点安全感。什么飞机出事,客船出事,都是我们的祖国第一时间来把受苦受难的人民接到祖国温暖的怀抱。现在中国的带领下,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最强音,东方之珠越来越璀璨,中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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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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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老天遽然把温度降到零度以下,夜幕里悄无信息洒下薄薄一层纯白如盐一样细细的沙雪。

早上,赖在暖烘的被子里。忽听有人说下雪了。翻身起床,欣赏雪花曼舞。

来到窗前,放眼窗外,让我大失所望。并未见鹅绒绒的雪花覆盖,也未见天空漫天雪舞,只有稀薄的一层沙雪装扮着苍茫大地。田垄里枯萎的禾蔸僵硬的挺立,像是迎着严寒死挺硬扛。小河清冽的水仍在缓缓地流动,两岸斑斑驳驳的雪,像是突显着寒冬腊月的冰冷。远处的山,依稀有着雪的覆盖,但看不到有满树银花,千树梨花白。天空像是有着一抹忧郁,透着灰暗,没有雪天里映射银白的光芒。无心欣赏这样的雪景,只得洗脸漱口,打开水龙头,却放不出水来。难怪寒气逼人,把我冻得哆哆嗦嗦,水都凝固成冰了。烦!无奈的只得拿着提桶去井里打水。

夜幕,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停靠在阳台。怪事,很少见有麻雀从阳台飞过,今天为何聚集这么多的麻雀?难不成突然的风雪来袭,破坏了它们的巢舍,抵御不过自然的灾害,找寻屋檐避风取暖。

哎,麻雀可以屈就屋檐取暖过夜,可那些流浪的人呢?

记得在一条微博上看到,桥洞里活活地冻死一个穿半截裤的流浪汉。一双脏兮兮的破鞋,一个锈迹斑斑的锑碗,孤零零地摆在死者的旁边,像是诠释死者的悲哀和人世间的冷漠。或许,社会就是这样,有人冻死,就会重视那些还未冻死的流浪汉。

早上,仍旧捂在被窝里,惧怕冰雪天的寒冷,竟贪恋被窝里暖融融的温暖。像是在春暖花开里,慵懒的躺在草坪上,晒着暖暖地太阳那般的舒服;呼吸着寒凉清新的空气,觉得特别的舒畅,像是清晨漫步在丛林深处,呼吸着过滤一夜清新的氧气,那样的舒坦。尽情的畅游在梦香的国度里。

耳边突然传来“嘣”的一声,惊吓的把我从梦里揪醒。恍惚里看着猎人在雪地里紧追着一只惊恐的兔子疯跑,然后就听到“嘣”的一声。只见可怜兔子离地一尺高,便颤抖的倒在血泊里,斑斑驳驳的血迹染红了雪地。

懒散地穿上衣裤,来到窗前,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外边与昨天一样的冰冷,看来是冰冻了。由此,忆起了20xx年的冰冻,脑海里浮现了冰天雪地的壮观,如北国一样的茫茫雪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树树幻姿幻彩的冰花,绚丽绽放,让南方也领略到北国雪韵,欣赏着冰花晶莹剔透。可眼前的冰冻,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似乎没有那么般的纯白,只有依稀雪的覆盖,像年老花白的头发,里面参杂些黑丝,变得不那么纯和美观。唯一相同的就是低温的天气,把水凝成冰。

接下来几天,仍是冰冻地天,大人们都不敢出门,窝在火炉边取暖。只有孩子们耐不住静坐,买上一些烟花,在房前屋后燃放着。聆听噼噼啪啪的响声,观看幽幽的青烟,闻着硫磺炸药的气味,孩子们像是找到了他们的乐趣。可他们的脸蛋冻得通红,鼻涕流得老长,不知冷还是不冷?

毕竟是南方,几天冰冻后,太阳从东方冉冉地的升起,露出久违的笑脸,射出暖暖地温度。于是,就听到屋檐下有滴答滴答的雨滴声。冰雪奈何不了温度上升,只得还原于水。在太阳的照耀下,从地下冒出一片片雾霭,像炊烟一样的袅袅腾升,湮灭在天空里。

房前的空地上,三三两两的人搬着椅子、拿着凳子凑合在一起。几日来蜷缩在屋里,把心都郁闷的如冰冻天一样的寒冷阴沉。现在,终于冰融雪化,有一抹暖阳从天而降,可以敞亮心胸,沐浴阳光的温暖。

冰冻这几日,蜷缩在屋里,似一只鸟儿关在笼中,困在那窄窄的空间里挣扎。有了这一抹暖阳,就如鸟儿打开笼门,展翅翱翔在天空。大家聚拢在一起,聊着闲话,晒着天阳,觉得特别的舒服,快乐的像流水一样哗哗的流淌过去。

连日来的冰冻,终于换来了冬日的暖阳。暖了心房,醉了心扉;暖阳,洋洋洒洒,微风轻轻拂面,熏得懒洋洋地,慵懒的坐着或躺着,享受着冰冻后一抹暖阳。

中午,搬把椅子,坐在阳台上,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天空一片湛蓝,也无一片云彩,只有碗口那么大的太阳悬挂在空中,释放千丝万缕的光芒,照耀着苍茫大地。看,远处的山,昨日还是白雪覆盖,今天却被太阳点缀的金黄金黄,那清瘦的树木,光秃秃的枝桠,在太阳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像是长出金黄的嫩芽,微风轻拂,一树树婆娑,恍惚葱茏翠绿;看,小河里一只只鸭子,聚拢成群,在自由的戏水,荡漾了一圈圈涟漪,斑驳汩汩流水波光粼粼,在阳光的映射下,犹似金光闪闪;看,田野上,有着牛羊在啃着枯萎的草根,放牧的人,斜躺在田埂上,仰望着蓝天白云,悠闲的沐浴在阳光里。

有阳光就会温暖,有了温暖就会快乐。顺手抓起一把暖阳,与她肌肤相亲,感受她母爱般的温暖,如女人般的温柔,似情人般的缠绵;细细的体味,慢慢的将她融入心身,迷醉了眼,满足了心。

斜躺在椅子上,暴晒在阳光下,感觉到特别的暖和。不像前几天冻得畏畏缩缩,伸手抬足都是别扭,像是寒冷的锁链,绑得僵硬,不便舒展。微风轻轻吹来,感受到阳光旖旎,特别的暖心。冬日里能有阳光暖心,那才是幸福!

眯着眼,望着耀眼的阳光,感觉到犹似亲切。像是闻着爱人的鼻息,润泽着心;又像是爱人的唇,吻着唇,亲昵的在耳边呢喃。絮絮叨叨的情话,暖的心酥酥的润,就如二月的霏霏细雨,润湿着面庞,犹似搽上一层雪花膏,舒畅得心情轻松愉悦,像微风轻轻的拂,飘扬满心的喜悦,浸沁在阳光暖怀里。

冰冻后有着冬日的暖阳,暖了心,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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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你的旅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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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有海的澎湃,湖有湖的安宁。就像不同世界的人,有时你觉得心的距离太远,但就在一霎那,一个眼神,你便读懂了一切!

当我站在宽广的大海前,我真的感觉到自己窒息的气息,我是如此渺小,心是那样的狭隘!虽不能赤脚走在沙滩上,不能去融入大海里,去体味它的博大与温情,但此时心境犹如梦境,陌生又如此熟悉。人,何尝不是这样,距离产生更多的也许就是神秘和美丽,此时,梦境中的故地故人重游!我想这段无论结局和剧情怎样发展,我都是幸运的,人,就应该在人生的长戏中去遇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情节,至于结局,顺其自然!能做的就是拥有此时,珍惜这段可以回忆的美好!

这算是一片安静的小湖泊,它没有汹涌澎湃,一切那样的安宁祥和,远处朦胧起伏的山,一副大自然的杰作,脚下草地上还存有晶莹的露珠,我缓慢的蹲下,用自己还存有一丝温度的双臂给自己一个拥抱,复杂的心情得到暂时的平抚,有故人有新人有美景,我慢慢的让自己步入了也许不属于自己的剧情。我不想想的太多,因为这只是一副迷人的画,,有人有景有心情!让自己融入,不去想太,为难自己,就让这复杂的心情,纠结的心理,错综的交织,顺其自然吧!

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至少现在,我呼吸这清新愉悦的空气,张开双臂在这美丽的土地上旋转,所有的烦恼被甩掉,和大山用力的咆哮,打破这片刻的宁静,我奔跑着,心情一下豁然开朗,这种感觉真好!我何来不悦呢,感谢有你们陪伴,感谢拐角处的遇见,就这样走下去吧,一切的真实和虚幻!

我慢慢关上那扇小窗,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角色,我想,旅途中的美丽,更多的是在美好的回忆里!珍惜眼前人,做好自己该做的,演好不同故事属于自己的角色,就这样,“缘”字结尾,惜缘,随缘,继续走在旅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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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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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沉闷的喘息,伴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砸在跑道上,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回头看向空荡荡的操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体育老师站在遥远的终点无奈地看着我。心里苦笑着:“这副身体真该找机会好好锻炼一下了。”

那天傍晚,如同洒落了一滴墨汁般的,整片天空上的白云都被黑色浸染,乌黑的云向着大地压了下来,伴着“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雨点如同一串散落的珍珠洒了下来。仔细一看,这雨点中仿佛混着杂质,那是雪,雪在雨中融化,随着雨点一起洒在地上,冷风一吹就结成了一层冰。

放学后,刚刚走到楼下要骑车去补习班。看着这片全副武装的大地,一阵无语。大地那层钻石一般透明的“铠甲”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烁着冷冽的光泽。看来只能走着去了。

刚开始走的时候感觉还不错。清新的空气,一片银色的景象……可是,刚刚走过一小段路后,脚踝就开始变得酸疼起来。“这怎么行?路还远着呢!这不就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吗?坚持下去!”心中忽然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于是,我咬着牙,忍着疼痛,加快步伐跑了起来。

等晚上回到家,已经筋疲力尽,倒头就睡。次日清晨,刚醒过来,还没等睁开眼睛。疼痛就先挤进了大脑。全身的关节都像是没有润滑油的机器,每一次活动都是两块骨头间生硬、痛苦的摩擦。我知道,现在到了最难的时候,如果放弃,之前忍受的痛苦就都白费了。于是,我僵硬地爬了起来,再次踏上了坚持的路。因为疼痛,我每一个动作都显得滑稽而笨拙,但是我必须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呼,呼”呼吸中添加了节奏,脚步也变得轻盈。回头看看被我落下的几个同学,终于在体育老师惊喜的目光中我冲过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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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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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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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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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已经买来一个多月了。买这本书其实是受了《听听那冷雨》的蛊惑。然而,这样的蛊惑,估计只要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大抵都是抵挡不住的。

现在回想起来,20 7年所阅读的散文中,我所受影响最深的,除了余秋雨,就非余中光莫属。读余秋雨所写的《一个王朝的背影》,我是一边感慨,一边被吸引得直往下读,那种感觉是第一次从写景散文中得到的。相比余秋雨散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却让我不禁拿着书本在房间里踱步,边踱步还要边朗读起来,那声音是兴奋的,如同念一首情诗一般,整个情绪激荡着念完,仍意犹未尽。这哪是散文,明明是诗,是音律啊!

《听听那冷雨》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余光中的窗户。在这篇散文中,他带领读者用感官体味雨的所有美妙。文中,他神驰意往、任思绪飞扬:雨丝绵绵可喻情丝绵绵,冷雨凄楚可喻思乡之切、思而不见之凄然。紧扣着"雨",他泼墨而下,一唱三叹,令读者无不痛快淋漓,感情激荡。全文读来,富有音乐感和节奏感。如写雨时的"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清清爽爽新新","轻轻重重轻轻",等等,这些叠词的运用,娴熟地将古典语言与现代白话文结合起来,让人读来感情充沛,余味无穷。

读完《听听那冷雨》,我多次去书店寻余光中散文集,然而,多次找到诗集,散文集却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网上购物,才购得这本《余光中散文》。带着好奇,带着渴求,我走近了他的文字。

今日读《余光中散文》,我先复读了当中的《听听那冷雨》,感受其美妙的音律。之后所读多篇写景散文,不及《听听那冷雨》朗朗上口,但新的发现却仍是不少的。

余光中是位涉猎广泛的作家,常自称:"文学创作上的多妻主义者。"梁实秋也曾这么评价:"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

自序中,余光中写道:"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一篇好的散文,都有作者的影子。他对世事的看法,他的心情,他的思想,或多或少会融入文字当中。所以,余光中认为:能够抒情、讲道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比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而从他的这本分为抒情散文、知性散文、小品文三辑的散文集来看,他却必是兼擅叙事和写景的大家了。

他的所思所想,在笔下细腻而深邃。在前往南太基的渡轮上,三小时的航程里,余光中写道:"海岸与海岸之间,你伸向过去和未来。把身体遗在现在,说,陆地不存在,时间静止,空间泯灭,让我从容整理自己的灵魂。因为这只是过渡,逝者已逝,来者犹未来,你是无牵无挂的自己。一切都纯粹而且透明。空间湮灭。时间休止。"他的这些想法,我们何尝没有过,但是又何尝总结了出来,更多的,我们只是陷入混混沌沌的思绪和茫然的孤独罢了。

阅读文章的时候,我总喜欢备一个摘抄本。然而,读余中光散文,我发现这种摘抄几乎要整篇累牍地抄下去了。文中的精彩句子实在太多!想象力的空前强大,比喻句的格外生动,感情的独到细腻,让人不赞惊叹连连。"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蓝黝黝的浑沦中,天的茫茫面对海的茫茫,海的茫茫面对的仍是天的茫茫,分辨不清,究竟是天欲掬海,或是海欲溺天。"如此生动形象的描写,不由人不沉浸其中了。

这一天的阅读,心情很是愉悦。品读这样优美的文字,心静才不算辜负。而以这样平静的心,去接受这样的文字洗礼,其中的美好收获,也才是不负时光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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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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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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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尾蕨好久不见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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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直直地射下来,窗外蝉烦躁而刺耳的叫声已不知持续了多久。我不耐烦地丢下手中的水壶,站在阳台上冲一盆尾蕨瞪眼。

“咚”的一声,水壶滚落在地,水洒了一地。几滴水滴溅落在狼尾蕨的叶片上。叶片是枯黄的,仿佛自甘向火一般的骄阳认输了似的,毫无生机的叶片,甚至连头都不敢向骄阳抬起半分,完全像一个俯首称臣自甘示弱的败者。

哼,我辛苦养你,你倒说说,对的起我吗!我伸出手一抓,枯萎的狼尾蕨便可怜巴巴地被“贬”到阳台的角落里去了。我仍不解气,朝滚落的水壶狠狠踢去,却弄湿了鞋子。

一个星期过去了,狼尾蕨已渐渐被我淡忘。新的盆栽早已放满阳台,我又怎么会去理睬那毫无生机的狼尾蕨呢?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独自在阳台上侍弄花草。紫罗兰那俏丽的身姿,郁金香那妖艳的丽影,将我的视线填满。忽然,一抹绿,一抹清新的绿,一抹俏皮的绿,一抹夺目的绿,映入我的眼帘。

那是几片鲜嫩的羽状小叶,带给我无比的生机勃勃之意。之所以如此显眼,是因为它的身边,满是枯黄的耷拉的枯枝,然而,这一片生机勃勃的叶,就那样不屈地,勇敢地,蓬勃地钻了出来。

微风轻拂,小叶在风中轻轻颤动着,散发着它生命的魅力。它向我轻轻点头,传达自信与生气:“主人,好久不见。还认得我吗?”

我愣住了,我的心怦然一震——这,这不是早已被我抛弃的狼尾蕨吗?是的,不错。

放眼望去,那枯黄的身影,却充满了蓬勃的生机——那是因为有几片嫩绿的小叶,从枯黄中钻出,从蔫了的枝叶中挺身而出,诠释生命的真谛!

啊,狼尾蕨,好久不见!生命的惊喜,好久不见!

这一刻我才明白。这便是生命的不屈,这便是生命的蓬勃——我将不会忘记,这好久不见的狼尾蕨,这好久不见的蓬勃的生命!

阳光洒下来,照在几片嫩叶上,折射出耀眼的绿光。这美丽的生命,与这一切是如此和谐。我不禁冲小叶呐喊——“好久不见!”

是的,这份久别重逢的惊喜,我将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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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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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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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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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人们想到的一定是残暴、奸恶和凶残。但是我看完《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对狼的一些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描写了狼的生活习性和生活。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把三个小公狼的其中一只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紫岚一次次的失败,三只小公狼也一只只地死去,最后,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一环扣一环,把母狼对孩子深深的爱展现在我眼前。紫岚用了各种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们慢慢培养成了真正的有血性的大公狼。它了用各种残忍的办法去培养孩子,这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狼王梦实现。但从这些片段中,我也看到了里面蕴藏的:其实狼也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感情的,在动物世界里,狼虽然凶猛无比,但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即使面对危险,它也毫不畏惧,把生存的机会让给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其实狼的身上,总有一些知识和道理是值得人类去学习的,比如:在这个世界里,是弱肉强食的,只有经过努力、摔打和磨炼,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和称霸的资本。

从这本书,我不仅更加了解了狼这个动物,还知道了: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不能用单一的眼光去看它,要从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它,这样才能获得的更客观、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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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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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世界苛求太多,我的眼睛里总闪烁着被挫折打败的泪光,然而,在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此时此刻,正有一对绿色的眼睛注视着我,它是谁?我顿时开始好奇起来,也让我来享受这“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主人公陈阵从北京到边境牧场插队,他住在了毕力格老人的家中,之后他与毕力格老人,牧民们一起与蒙古狼创造了刻骨铭心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问什么说他们是真正的王者呢?我还记得一个精彩的片段,至今想起,眼前就会出现当时的情景,是那么的激烈壮观。早已策划好的狼群正埋伏着准备猎杀黄羊,狼群们知道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因此他们准备在黄羊吃饱时搞偷袭,打仗时,狼比人聪明,他们知道怎么布阵,怎么设陷阱。陈阵与毕力格老人在一旁埋伏着准备坐收渔翁之利。直至狼群开始总攻了,在狼王率领下,狼群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进攻,队伍中都是沉默的,也许他们知道自己终究会成功。撑的跑不动的黄羊们看到这阵势,吓得四处逃窜,尖利的狼牙已沾满鲜血,可见他们这可是大丰收啊,在一旁的陈阵可领教了草原狼的厉害。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更是我心中的王者。

有时,总是会用泪水缓解自己心中的压力,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我有勇气,我想去像草原狼一样寻找、发现、追求、获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王者,狼可以被人敬仰,人有着比狼还要发达的头脑,为何不去尝试一切,看到草原狼为了获取猎物竭尽全力,为何有着很多机遇的我们不去行动起来。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向狼学习,拥有顽强的求生意识,坚强的灵魂,去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愿意以狼为师,有自信的接受自己的成功,把挫折当作磨练,抹去眼中的泪,勇敢向前,当一个王者。

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来“我是王者,我可以去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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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朱元思书改写成散文800字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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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迷离的烟霭携着朦胧的风尘消散而尽,如同潮水卷激山壁带来的泡沫,须臾逝去。仔细掂量,数十年的宦海浮沉也不过如此啊,无常世事,倒不如功名利禄一一褪却后,这天山一色来的清美净澈。

乘一叶扁舟在简陋的船蓬里温上一壶早春新酿的桃花酿,一人徘徊于苍穹之下。罢了,罢了,管他向东向西行,潇洒快活便好,邀山河与我同饮,岂不妙哉?

从富阳到桐庐这一百里山水,我想即便是神明,也会忍不住赞叹吧。

那种在阳光下泛着瑜瑾般美丽光泽的江水,清澈澄明的仿佛一面鸾镜,倒映着高天流云,青白见底。让人莫名想起传说中神秘无暇的和氏璧,古朴温润。

水中潜游的鱼儿尾鳍顺着江水涌动上下浮沉,宛如一朵怒放的牡丹,盛开在清冷的流水之中。风吹过,在江面拂起粼粼波纹,水底晶莹的鹅卵石闪着细碎的光,好像低声呢喃和鱼儿亲密的耳语。

光阴啊,也是这样在悄无声息间蹉跎流走的吧。像疾矢一样,忽忽地穿梭过我生命的长河,劫掠走最精彩的部分;又像驰骋的骏马一样,将少年时飘渺天真的梦想,一脚踏碎扬长而去,只剩下鬓间的白发跟随我颠沛流离。

两岸的高山陡峭险峻,仿佛上古时期巨鹿之战里皇帝手中斩断来敌挥斥方遒的轩辕宝剑,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所向披靡、矗立于河边,直入云霄。山壁上生满了苍翠欲滴的树木,如同虬龙,盘旋在山腰处,奇形怪状:有的好像年逾古稀的枯槁老者,佝偻着腰;有的好像靓丽轻盈的妙龄少女,凌空起舞;有的好像入定坐化的禅师,岿然不动。放眼望去,浓郁的化不开的绿色,让人惊心动魄。

静谧的山谷里传来江水击打石壁发出的泠泠声响,生着碧色羽翼的鸟儿扇动翅膀,在山谷里飞翔,只留下一抹美丽的剪影和一串婉转清脆的啁啾声。寒蝉凄凉哀挽的鸣声回荡于空气里,山猿啼血般愁苦悲切的声音久久徜徉在江面上。

一瞬间,身心俱静,脑海里驳杂繁芜的荣华名利摒弃一旁,灵魂寻觅到了最适合他的栖息之所,那些沉浸于阴谋算计的念头,也彻底的沉没于江流。何必为那些琐事而羁绊,还不如与这青山绿水作伴,以此终老。

横斜的树枝在山谷上方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即使身处白昼,依然昏暗的仿佛傍晚,光线微弱不明,只有在枝条稀疏的时候才能偶尔见到日光。

人的生命放逐在天地广袤的原野里,有时也不过蜉蝣而已,只有大自然的虚怀若谷,才能包容下人性的伧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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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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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你在我就不会孤单,只要有你在我就不会害怕,我的世界有你就充满了阳光。

——题记

当我陷入无边的困境时,是你帮我找回阳光让我不再感到自己孤独无助;当我徘徊不能决定时,是你帮我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不再让我自己感到迷茫;当我遇到困难绝望时,是你让我又一次的敢于面对生活不再一人流泪。是你——我的母亲。

跨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也只有你能一直在我身边不离开我为我指点迷经。妈妈,只要有你在,我的世界就会春暖花开。

还是听爸爸说,我在小时候,天降不幸,本来身体就弱的我又得了重病,可,一个可能连大男人都可能坚持不住的任务,是你,不管刮风下雨,都会抱着一个病秧子去医院打针。我想不到,如果没你在我会怎么样,也许早已陪伴不了你。

正因有你在,我才能有今天的好的学习成绩和好的做人品质,殊不知你每天晚上晚上一题一题的检查我的作业,将我的错题一一改正,认真的签好家长意见第二天我再看。又不知你又一遍又一边的叫我做人的道理,你若不教导我这些写道理,说不定我早已成为一个没家教的混子。

有你在我就不会哭泣,有你在,我就不会放弃,有你在,我就会奋发振起。只要有你在,我的人生就会一路畅通,没有阻碍。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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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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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羊,而是,准确地说应该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很孤独,因为我混进了学校。那是一个只收小羊和一些小动物的学校。

开学典礼那天,我心血来潮,穿上了珍藏已久的羊皮,在学校附近闲逛。然后我被学校领导逮住,被误认为是在校学生。为此我还被罚写了五千字的检讨。我坚持说自己是一只狼,可校领导叹了口气“这是只充满幻想的小羊,总认为自己是狼,一定是被网络游戏深害了。”我拼命反抗,可老师们都觉得我是只冥顽不化的恶劣小羊,它们对我的惩罚就是——对我进行为期十五天的魔鬼训练。

我成功变成了一只温驯的小羊,对老师们言听计从。羊们都说:“老师的话即是圣旨,违者必斩之。”

我虽然变成了小羊,但骨子里仍然是只狼。我的行为与羊们格格不入。狼中的正常行为,在羊们眼中都是奇怪至极的,羊们说我:“这是只内向的‘非主流’,一点都不合群。”

虽然我是一只狼,但我却不得不继续伪装,藏起自己锋利的犬齿和修长的大尾巴,吃着令人作呕的青草和蔬菜。甚至现在连嚎叫都成了一种奢望——校规第1099条明确规定:校内严禁大声喧哗。

夜深入静之时,我偷偷地跑出寝室,坐在湖边,脱下羊皮,露出尾巴和犬齿,尾巴已经黯然失色,不再铮亮修长,犬齿已经很钝了,不再锋利。看着湖面上的倒影,我感觉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一个阳光刺眼的下午,我脱下那束缚已久的羊皮,在操场上众目睽睽之下。校规第一条规定,狼和人不得出现在校园内。一瞬间,羊们都安静下来,半响之后,操场又闹起来了,羊们都说:“这是一只狗,这绝对是一只狗,有99。99%可能是只狼狗。”

我仍然只能待在这令人窒息的校园里,某天天刚破晓,我仍像往常一样坐在校墙上,望着远方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撕开羊皮,跳下校墙,激动地嚎叫一声,向着草原奔去——那里才是我的归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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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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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朝天际飞去的时候,天就笑了。

我从墓地回来,就成了诗。

在秋枫满地的地方数着地上的残骸,老树干低着头看着死去的孩子,用尽了力气想伸展开苍朽无力的身躯,从树枝里渗出了眼泪,我想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打破秋天沉寂的思绪,老树却大笑起来,其实,我明白它的苦痛。

从第一片落叶到最后一片,直到它们都腐败在大地的躯体里,幸福也许就会再来了。

我一不小心踩着了知了的声音,才知这里还有活物,我就想起了你,我的思念是蚂蚁排起的长长的队伍,时刻都为筑起坚固的巢穴面要准备远行,而不会像大雁那样为了躲避寒冷而匆匆逃开,因为这里是属于我的,或者我是属于这里的。

来自秋末的虫蚁赶在冬天来之前蚀去了老树,雨水灌注了老树的身体,像老树的思想,就那么似有似无地溢出来了,我还是在树柱旁守着爱,我不期盼着幸福,老树受不了知了声的挑衅和虫蚁善良的爱,终也倒下了,倒也成了让我不相信幸福的理由了,其实,有人告诉我,春天来的时候,我就到尽头了。

雨又下起来,老树又开始流泪,我不知道大雁飞去之后还存不存在,但它们终于不会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是结束,还是开始,老树的泪渐渐装满了我的身体,我如果有天承载不了,请看着我深蓝的眼睛,看着我的泪水和微笑的天空,大概你就感到我的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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