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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最新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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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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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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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跟大家猜一个谜,它头上戴着一顶破帽子,自称是青青草原的大王,它还是一部动画片里的人物。它就是——灰太,你们猜对了吗?

灰太狼大家都非常非常的熟悉,是《喜羊羊与灰太狼》里面的反派主角。

在动画片里,灰太狼是一只不守诚信的老狼,一次灰太狼和喜羊羊做一次交易,说一起去买东西,结果第二天喜羊羊等了十二个小时,灰太狼还没到。而且他每次和喜羊羊合作合作结束之后,他总是翻脸不认羊。

灰太狼不仅是一只不守信用的老狼,还是一只爱抓羊的老狼,人们都说狼是羊的天敌,其实灰太狼也不例外,但是灰太狼每次都抓羊,结果总是没成功。

灰太狼不仅有缺点也有优点,它很疼爱自己的家人。一天灰太狼成功抓住了一只小羊,它并没有想自己先吃掉,而是把小羊留给自己的老婆红太狼。还有一天灰太狼抓住了喜羊羊。小灰灰请求爸爸:“爸爸请你把喜羊羊哥哥放了吧,我们要和羊哥哥们做朋友!”然后灰太狼就把喜羊羊给放走了,它是多么怕小灰灰难过啊!

灰太狼坚持不放弃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前几天灰太狼偷偷给小羊埋了埋伏。结果喜羊羊拾破了埋伏,把灰太狼气的气急败坏,虽然又被拍飞了,但他大声地说:“我还会回来的!”结果第二天他又出现在羊村铁门前,虽然每次都失败,但是他一直都能卷土重来。

其实灰太狼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坏,他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只要认真去体谅关心灰太狼,灰太狼终有一天也会成为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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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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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母亲,如果你能理解一种情感,你便能窥见我满心的荒芜与繁华,喧嚣与寂寞。——题记

要我如何将这种感情阐释给你听。阐释,我故意用了一个高尚的词,来讲述一种卑贱的感情——在尔等眼中。

妈妈每当我迫不及待等一天一更的连载时,你说等我中考完再看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看课外书时,你说等我长大再看又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码了几千字传到网上,你说作家都是要本科毕业,现在写这种又有什么意思。

可是啊,你不懂,有一种心情在这时才需要共鸣,在这时才需要期待,在这时才需要分享。食物需要保质期,而我的心情也会过期。就如彼时我青春的热血与冲动,当我三十而立,回首看待,便如一盆冷水将我所有的发烫的肌理全部冷去。再毫无激情。所以啊,妈妈,让我所有的好与不好都在这个即使错误的年龄下安然发生再悄然寂灭。时光总会缓慢研磨,经历总会让人成熟,人生修行不外如是。

妈妈,再说,于网络,于虚拟,我所执迷的不过是被人关注,被人喜爱的感觉。我热衷于自己一字一句敲打的文字,有人点击,有人留言,有人感同生受,有人倾心以评。我迷恋于书友圈里只因自己随手写下的一句不如意,就有人安慰,有人鼓励,我要的不过是所有隐秘而难堪的经历,有人分享。我希望那些不见光的恶毒的小秘密慢慢腐烂,发酵。而不是苦于志气浅短,郁结于心,隐而不发,伤心劳神。青春的正面即便是阳光,背面也是黑暗。阳光总会刺眼,黑暗总是最好的保护色。诚如是,现实总有局限性。

妈妈,于你,我的坚持无关事小。于我,却是勇气,是奋斗,是我整个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啊,请原谅我的坚持,请理解我的坚持,请支持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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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栀子花开,我等你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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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在山坡上,栀子花开在丛林里,栀子花,在那岁月飘飞处,我想起了你,栀子花开,我想起了席慕容那极美的爱情诗歌。

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开的山坡上与你相遇,

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么,再长久的一生,不也就只是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题引

------------那转身后的落寞

这美丽清香的栀子花,随风一路清香着过来,那样的盛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我喜欢栀子花,单凭栀子两个字,就足以让那种清香的气味在空气中流放好一阵子,栀子,这种太纯粹的花,让每个喜欢它的女子,都把它摘来,插在乌黑的秀发上,放在枕头边。让这清丽的芬芳伴着淡淡的清香入眠,整个房间,都是那迷醉的花香。

少年时,总喜欢跑去对面的邻居家,合着栀子的绿叶,折下几枝,拿回来放在装水的瓶子里,放在房间的抽屉上。岁月扭转,画面似曾昨天,栀子花开,花蕊白中透碧,花开成白色,我躲在那洁白一样的清香世界,只可惜没有一个追风扑影的相机,来记录这淡淡的芬芳回忆,陶醉在淡淡的清香里不可自拔,也只可惜没有一页宣纸,来把栀子花开的芬芳写成历史。栀子花,素雅成别致的经典,它在我的回忆里永久都不曾挥去。

栀子花开的季节,清晨起早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栀子花的身边,深深的呼吸这清幽的香味,这美到心惊的栀子花,它不会错过永生永世的相逢,它的幽香永远都会揣在我的怀里,清香在我的胳膊上。栀子花,让这回忆里的美丽缠绕在幸福围绕的浓意,香飘流溢人痴迷,我闻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一点点情深醉意在这芬芳里愉悦。

我的心里盛满栀子的清香。在6月尾,丝丝缕缕,满是栀子花,那种香,撩人心怀。香飘流溢并丽的迷香,我忍不住去开满栀子花的山坡上摘上几朵,朝朝暮暮从这朵绕道那朵,于是,我仿佛听见那轻轻的素语,在深邃的眼眸轻放暗香,那栀子花纯白的约定,美花配美人,清香绕清纯,你如花来花如你,永世年华此心寄彼心心心相印。

万绿丛中,百花妖娆,我最爱闻栀子花开的香味,像我这样清新的女子,朴素,清淡,也有栀子那种轻飘的怜爱。我喜欢有生命的花儿,我喜欢在那芬芳的爱意里观望幸福的涟漪。栀子花,那种安放的静然与妥帖,那种清幽与怒艳,我知道,这一辈子都不会来把你忘记了,你的独自芬芳,无需写出,你是那美在迟暮不能再美的东西,美到让我偷偷喜欢,美到脱俗,美到让我回味还想这世间的好。

栀子花开,我守候在旁边,栀子花,只许自己闻到就够了,你的盛气凌人,你这样年复一年,你的清幽与怒艳,让我把你归来的前奏含在千言万语,写在纸里,插在发间,栀子花,喜欢你妖娆的白色盛宴;喜欢你的香,喜欢你讨好着任何人。栀子花,让我在你的耳语里轻轻的呢喃一阵,让你独有的清香永远的渲染在我的脸庞,栀子花;让你在我的笔下,固执的保持,妖娆到永久的清香?

栀子的花开躺在了爱情的圣坛上,栀子花开在飘逸的纯洁永恒里。栀子花,躺在那美丽音符里,等来我采摘,栀子的花瓣有了温情的气息。寂静的夜,站在月下,轻轻的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呀!”

我魅力四射的栀子花,守候了一辈子,只为山盟海誓的炽热排山倒海的铺开,那么我就可以把你的香味永远厮守,把我的心丢在你的花蕊中,带我守候在一方,一辈子似水流年的陪你过着。

栀子花,在平淡的流逝里不时再现,落地余香,清芬愈久远,一朵小小的花,芳香万年让人念念不忘。栀子花,它在我眼中是美的,美到那种芳香馥郁,美到纯洁无瑕,美到那种永恒的千年万载,美到在我的字符里风华绝代。

栀子花语有永恒的爱与约定,一种很美的寄托,栀子花的花语融合着喜悦,花叶依依,在它的静默中,我读懂了一种语言。栀子花,折一枝种在窗前,能时时刻刻望见彼此。或许有一个开满栀子花开的浪漫城堡,一位女神穿着白色的上衣,蓝色的裙子在面前妖娆,眼里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我就感觉她和栀子花一样的清香美丽,有千朵万朵的栀子在与她惺惺相惜。静静的,看见了她在天边,燃起一篝萤火。

栀子树啊!你翠绿不凋,采一片你的叶放在书页里,是多么的青葱合绿呀!

清纯的夏天,因为有了栀子的清香,这个大自然会变得更有生机,这个夏天才会感觉到那样的清幽和苍绿。岁月是最公平的,也是在无情的。幽香缠绕在青丝的季节,只是盼望着,快些到来,那栀子花开的季节。

栀子花开呀开,是淡淡的清纯,纯纯的爱,我想了何炅唱过的栀子花开。栀子花,它已经开在了我心深处,这个属于清凉的季节,栀子花;因为你,让我爱上有你盛开的夏天,栀子花,因为你:才让回忆如此绵长的余味这一股清香;栀子花,因为你:才会让酷暑的季节有那份安逸的清爽;栀子花,我也太喜欢你了吧!

风儿吹来,枝叶一晃一晃,栀子花开,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栀子花呀!喜欢你与自然亲近的那份幽静与和谐;喜欢你那冰清玉洁的白与幽香;喜欢你绽放的华章,在夏天芳姿玉洁的使然;喜欢你在我的笔下,不留一丝遗憾于人间!

栀子花,喜欢你的叶和花,喜欢你,美到无言的生命。

席卷的风飘然而至,望着蓝蓝的天空,我静静的看着你,远方,有几朵白云,苍穹的辽阔可以眺望很远的地方,我看到那栀子花开到一捧的光阴里,在落日的余晖下慢慢沾染尘埃。朴素的女子,头上插一朵栀子花,干干净净,那些白色的栀子花啊!在阳光下白到了极亮,跑着,笑着。那轻飘的倩影里,并丽栀子的纯洁清香,飘香四溢。

栀子花啊!栀子花,我等着你,等着你的季节,等着你的不同寻香,等着你的夺目妖艳,我等着你,在清晨,在黄昏,在树下,在光阴里......我要等到你,等到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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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卷诗书半盏烟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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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凄冷的月光,抱着厚厚的棉被,静静的留恋在手中的书卷,唉,又一对痴情怨女,又一个似水情长。

许一段柔情,看花开花落,剪来一缕月光,把思念定格在墙上。铺开一张白纸,留下点点墨香,还有那千年的期盼千年的离殇。闯入了红尘,识得了二郎,本想躲开高贵的宿命,奈何经不住二郎的处处呵护处处体谅。皇权的残忍在于不能容下任何沙子,而我恰好成为那粒尘沙,只好在纷乱的年代挣扎着,不求与君长厮守,只愿能带着父母的期盼活着。是你顶着重重压力,把我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并霸道的宣告:我是你的妻!不知道从何时起,也许是冲冠一怒为红颜,踏平了二贤庄,掀了瓦岗寨,心便为你跳动,为你沉沦。千年的隔阂不是那么快消除,还记得我曾说:若你身边有其他女子,我便寻一小院了此一生。

然,我被掳走被人替换,看着你对别人谄媚对别人讨好,我心如刀绞:不是说爱得深刻爱得痴狂吗?为何分不清一副臭皮囊?然,得知你和别人有了孩子,与你的眷恋荡然无存。我的爱也容不下半粒沙子。几年的冷战让我嘲笑自己:千年后的爱太过执着,爱是唯一。可偏偏身在唐朝,未来皇帝的妻,如何唯一?许是愧疚,许是无聊,我学了武功,化为无极来到你身边。没有了夫妻身份的束缚,我与你成为生死之交,一起战斗一起喝酒一起谈天说地。后来,你化身为济安,又一起经历生死。说是有缘,偏偏两人不能坦然相对,千年的隔阂终究是一道鸿沟,说是无缘,我却来自千年后,与君相遇相恋又相怨。

玄武门事变,让我死里逃生,也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更预知了孩子们的结局。我用记忆换取孩子的平安,又怕你会随我而去,便留下了《女则》,一来帮我记住身边的人和事,二来告诉你事情的来龙去脉。若问今生爱你可悔?可我没有了来生,只能伴你这一世。

瞧!多少令人伤感!!心不动,情不浓,便可全身而退。千年的泪,千年的呵护,千年的眷恋,如何能不动心不动情?

品一口香茶,合上书卷,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是红尘中遇到的红尘劫,这劫难虽痛的刻骨,却也苦中带甜。情就是一种调味料,没有酸甜苦辣咸,生命该是多么单调多么无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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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梳洗过去、重新起航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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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月,正式工作就满两年了,回想起这两年的点点滴滴,有欣慰,有迷茫,可是更多的却是是无助。面对社会初的兴奋,接触社会中的恐慌,观察社会后的迷茫,张望接下来的人生,突然有种窒息的感觉,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单调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好像都没有丝毫的起色,激情渐渐褪去,我发现我在渐渐的变成我曾厌恶的人,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虚伪、卑劣的活着。这样下去,我的一生就这样清晰可见失败至极。还记得毕业时的豪情壮语,发誓要建功立业,希望可以趁着校庆的时候,荣归故里。

慢慢的,生活仿佛吞噬了这一切,我们是屈服还是反抗?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藏着这样或那样的梦想,有的在困难的打击下放弃了,有的在对抗中徐徐前行,面对生活的选择千差万别,只是希望我们能时刻问问自己的内心,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心给弄丢了,跟着自己的内心走一段无悔的人生吧。

我们有的人或许没有绝世的好运,可以迅速的获得成功的;或许没有羡煞旁人的天资,可以轻易的取得各种成就,大多数只能如蚂蚁一样,不被丝毫重视的在坚守着自己的梦想,迎着风雨匍匐前行,期待的那一天可能永远不会到来,可是旅途中的一切却是极好的礼物,最好的收获。

生活就是一场与自己的对话,是说服自己前行,还是安慰自己妥协,都应该听听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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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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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迎春花吹起了那黄色的小喇叭,把柳树唤醒;这不就是一喜一悲吗。前几天,我在看电视,突然想上厕所,我随手拿了一本书,想看看。老爸经常加虾仁,葱末,肉丁,香油......把味调得香喷喷的,好吃极了?让孩子喘不过气来。要是里面还有十多个小转盘,那我不是又多了几样玩具吗。

最近,我又迷上了《喜羊羊与灰太》这部国产动画片,里面有聪明的喜羊羊、做事莽撞的沸羊羊、美丽的美羊羊、一到晚只知道睡觉的懒羊羊、善良的暖羊羊,可爱的小灰灰……他们想出的计谋都是我从来没想过的。

这部动画片的一些情节,让我不得不捧腹大笑。比如:灰太狼夫妇被炸弹炸到弯弯的月亮上,灰太狼夫妇抓住了月亮的一个角,他们掉下来了,月亮也被抓掉落了一个角……

还有一些镜头让我拿起手背,眼泪擦了又擦:灰太狼误会了蕉太狼,按照狼族的规定要处死蕉太狼。暖羊羊不顾一切去救蕉太狼,要不是喜羊羊他们及时赶到,暖羊羊就要被吃了。

这动画片里的一些情节太夸张了,让我心生狐疑。这些羊非常有爱心,哪怕他们的敌人受了伤,也要去救他们,就算是一个阴谋也在所不惜。是不是有些飞蛾扑火的味道啊?

灰太狼是个坏蛋,但不是十足的坏蛋,最多只能是九足的吧。他时刻不忘抓羊吃羊,给羊族制造了许多麻烦。但他也可爱,他身上有很多优点是很让人羡慕的:他幽默乐观,勤奋勇敢,善于发明。最令人惊讶的是他对老婆红太狼无限忠诚,天天被骂也不还嘴,夜夜捱打也不还手,还时刻关心老婆,犯错了马上真心检讨。是不是值得我们学习啊?

我好喜欢这部动画片,因为主人公品质好,情节生动有趣,新鲜感十足。

我认为它是国产动画片里最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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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为你亮着盏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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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的婚姻走过了十五个年头。

她下班晚,总是他做饭,她洗碗。

她每晚走到楼下,总会仰望她的家。厨房的灯亮着,她的心异常温暖。

她总是快步回家,放下包,一头扎进厨房,帮他打个下手。

做饭的间隙,他和她通常啥也不说,他有条不紊地做饭,她静静地看着他做。

他胖,夏天,他在厨房挥汗如雨,她帮他递条毛巾,他随手擦一把。一顿饭做下来,毛巾湿漉漉的。

他喜欢吃辣、吃咸。她吃不了。他做的菜就不放辣子,口味清淡。

她会为他买些辣酱,他大口地吃着,很过瘾的样子。

他做了十五年饭,她洗了十五年碗。

有一天,他对她说,他想换个工作。她尊重他的选择。

工作在外地,他每半月才能回家一次。

她走到楼下,厨房的灯不再亮了。她的心空落落的。

她回家,手忙脚乱地做饭。做饭真累啊,她想。

她吃自己做的饭,食不甘味,总赶不上他的味道。

假如他不去外地,该有多好!

他为啥要去外地呢?她边洗着碗,边想。

也许,他做饭做累了,他是不是也想尝尝她做的饭呢?也许,只是为了让她回味这十五年的做饭光阴?也许,什么都不为,那只是他的命运。

厨房的灯不再亮了。但是他在厨房忙里忙外的样子,却在她的记忆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是的,他做饭的样子,在她的心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那是一盏不灭的灯。

和煦的灯光,暖暖地照着。一切,都是那样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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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来了,就要用武器将其击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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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肉食性动物,当他出现在猎物面前时,必会对猎物造成一定损害。哪怕只是擦破猎物的皮,也在所不惜。所以,狼来了,就一定要用武器将其击退,而不是供奉它们以求安稳。

正如战国时期的楚国,面对有着狼性的秦国,不思抗敌卫国,却一心只图求和,正如《六国论》正所说:“以地事秦,犹如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不断的退避求和,却只能换来秦国对他们的穷追不舍,赶尽杀绝。倘若在强秦来犯之时,楚国敢于向强敌亮剑,有勇气去守御自己的疆土,怕也不会轻易落得国灭的下场。若他们敢于露出自己的獠牙去守卫自己的国家,怕是强如秦国,也不会有天大的胆量去吞并楚国。

仍记得大汉的将军曾说: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这是一种底气,是一种源自于民族,源自于内心的强大自信,所以,汉朝曾强盛一时,甚至在当时无人匹敌。霍去病,卫青之功勋,凡是男儿,尽皆羡之,他们面对着一群狼,狠狠地将其击退,甚至杀到贺兰山,令他们永不敢进犯中原大地。

然而到了近代,国力不复当年荣光。洋人用火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打破了清朝的美梦。为了维持自己的美梦,签订了一个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却仍没有送走这些饿狼,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而我们却日渐羸弱。终于,我们被冠上了东亚病夫的称号,享受着洋人的白眼,羡慕着海外的世界,沦丧着做人的尊严。中华民族也终于到了最危难的时刻,神州大地,满目疮痍,华夏百姓,颠沛流离。入侵者的笑声,充斥着华夏的每一寸土地,但这一次,我们没有选择退避。我们拿起了武器去驱赶这些恶狼,令他们永生都不敢再入侵神州大地,去惊扰沉睡在东方的雄狮。尽管,在驱赶的途中,我们倒下了一批又一批的同胞;尽管,在驱赶的途中,我们洒下了一把又一把的泪;尽管,在驱赶的途中,我们遭受了无穷无尽的折磨,但终于,我们赶走了这群恶狼。

曾经,先辈们在时,这里满目疮痍;而今,先辈们可知,这里繁花似锦。当年,你们拼上性命,夺回的神州大地,今日又重现当年荣光,这次,我们也将拼上性命,背负责任,砥砺前行,即便是面对着无数恶狼,我们也敢亮剑,让他们今生今世,永不敢与中华为敌,令他们即便在沉睡中也会被噩梦惊醒,令他们记住,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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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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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那一抹绿色军大衣和机器轰鸣声组成的剪影。

那时的小镇街道上布满沙尘,少得可怜的大货车飞扬跋扈地从同样自命不凡的柏油路上经过,沙尘就簇成一道墙。清一色的自行车、摩托车成了田间小路上的主旋律。

那一阵子,爸爸总带我到一个自立门户的兴趣班里去学电子琴。幼小的我那时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挪动了电子琴,爸爸决定骑自行车送我时,把电子琴夹在腋下,我的手不要命般地紧抠着坐垫,手指头也悄悄变红,路途却异常平稳。那时的我总想不明白:微风拂过爸爸的脸颊,豆大的晶莹汗珠却为何悄然落下。

家住的院子里突然就多了摩托车的鸣声,好似婴儿一出生就带给这个世界的哇哇大哭声,摩托车带着它低沉的轰鸣走进了我家,这是一辆颜色橙黄的摩托车,红色的底子把它衬得更加夺目。

一家三口挤在一辆摩托车上,机器轰鸣声的响起,暗示着一段旅程的开始,走亲戚、回老家、去县城,坐在摩托车冷冷的背上,岁月流过。大地的脸上,小镇子的每个角落,近乎都沉积着这辆摩托车车轮的痕迹。爸爸穿的总是一件颜色发黑的绿军大衣,下摆自由服帖地随风飘荡,妈妈紧紧搂住我,我则套着大人的旧大衣,深色的衣服常常没过我的膝盖。在“栏杆”中,我可以稳稳地睡一觉。有时候,妈妈不愿外出,我就仅仅地抱住“军大衣”,抱住我所能依赖的全部。

几天前的晚上,我正坐在汽车中和爸爸一起走回家的路,透过后视镜,眉头紧锁的爸爸紧盯着前方,不时向后视镜中一瞥,嘴角不知不觉中扬了上去。

在汽车的轰鸣声中,我闭上了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那一抹绿色的军大衣,陪我驶进一条条巷道,驶过一载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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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战狼二观后感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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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部震撼人心的电影。这是一部充满战争、叛乱、病毒无处不在,残忍与美并存的电影。《战2》动作场面恢弘,从水下激战到冷兵器近身格斗,到最后的坦克大战,用扣人心弦都不足以形容场面激烈!而最让人热泪盈眶的是一群铁血军人,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保家卫国的责任,维护祖国人民生命的使命。

这部电影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情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遇险难、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这行字出现在大荧幕时,传递给我的是一种叫做民族自豪感的东西在升腾,在发酵。而最让我感动的画面是一群铁血军人维护祖国人民生命流血牺牲。

当冷锋用手臂挥舞着五星红旗一路前行时。当这些军人们义无反顾拼命时,内心震撼无以言表。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好汉。而这强大的国力和军人本色才是我们有安稳生活的基石。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敬佩冷锋的精神。作为一名已经失去军人身份的人来说,冷锋完全可以立即从非洲逃回祖国,远离战争,但他并没有。他选择了继续战斗,因为还有近百名中国人还在非洲遭遇战争;还有无数无辜的非洲人在生死边缘上徘徊。因为他是中国人,他的身上还有狼性,还游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液。此时,让我想到曹植说的一句话: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冷锋就是这样一位优秀的钢铁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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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国女王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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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声声清脆的嗥叫依在然我耳中,久久不散。虽然已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我的思绪却还在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

翻开这本书,新奇的简介就好比磁铁吸铁,把我的目光牢牢的吸住了。群能由母狼称王?就算她当上了狼王,那不服气的大公狼,怎会放任不管?她又是怎么登上狼王宝座的呢?怀着满满的好奇,我翻开了第一页……

紫葡萄本是一头微不足道的母狼,可是她的夫君——狼王盔盔却惨死虎口。在悲伤的同时,为了不让丈夫尸体成为饥狼的食物。她决定铤而走险,跳下满是积雪的山崖捕捉一头幼鹿!正当她松了一口气时,却又得知了一个噩耗——她的玄女白燕燕死了。悲痛欲绝的她却被老母狼朵朵菊给予了重任。朵朵菊竟然让她当狼王!无论是歪歪头的离群,还是无处寻找果腹之食。这一切的一切让紫葡萄措手不及。第一次狩猎的失败,却为她增添了信心。接下来的统治中,紫葡萄用事实证明了有一颗宽容的心,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也使得歪歪头归群,宛莫沙狼群狼王对她心存感激,使一次又一次争夺领地的血光之灾不再发生。可在这和谐的日子里,猎人却出动了,他以陷阱的方式,引诱紫葡萄的两只狼崽。两只狼崽信以为真,落入陷阱。朵朵菊为了狼群的安危,以牺牲自己为代价,保护狼群逃脱险境,而两只小狼一只在猎人的陷阱里,另一只被驱逐出群。

天有不测风云,紫葡萄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来,那只曾让她丈夫惨死的老虎回来了,满腔怒火的紫葡萄好像只有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爆炸似的。恰巧,那只不知趣的老虎趁狼群外出捕猎,杀死了留巣看守的两只狼。紫葡萄的怒火马上被点燃了。此时对于践踏狼群尊严的老虎,宛莫沙狼群也早已怒不可遏。在冰封的大湖上,就在紫葡萄奄奄一息,快要步盔盔的后尘时,宛莫沙狼群前去助战。对于这只早已怀恨在心的老虎,两狼群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在狼群联手下,老虎落荒而逃,狼群为了生存,合并了。紫葡萄因她惊人的胆魄和出人的智慧,继续当上了女王……

现实中,在我眼中,“狼国女王”的美誉非玛丽·居里莫属。作为巾帼不让须眉的代表,居里夫人两个诺贝尔奖可不是白拿的,她开创了放射性理论,发明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发现了钋和镭两种新元素,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向狼国女王看起吧!向居里夫人看齐吧!向所有伟大的女性看起吧!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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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尖角王与狼打打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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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豫

在森林的深处住着一只狡猾的老,名叫狼打打。他常常跟自己的弟弟狼傻傻一起用计谋抓羊。

狼的眼睛在黑夜闪着幽暗的寒光,一般人见了都会两腿发抖,而狼打打的耳朵比普通的狼要长很多,听力格外灵敏,即使两公里开外窸窸窣窣的猎物声音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在老狼身上最厉害的当数爪子,又大又尖的狼爪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猎物,哪怕猎物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也逃不出这又尖又利的大狼爪。

在森林的东边住着一群山羊,这群山羊的头羊是一位叫万思的羊,这只山羊与众不同,因为他有一对又尖又长的羊角,羊角仿佛可以刺穿青天,看着就让人心惊胆战。这头大山羊有个绰号,叫“尖角王”。听说“尖角王”以前打败过一只大老虎,这一战绩使他毫无意外的成为了头羊。

这一天清晨,狼打打和狼傻傻一起去捉山羊。山羊里有一位神医,他鼻子很灵,只要在一公里以内的一点食物渣他都能闻到。神医闻到了狼的气味,于是告诉大家赶快到地窖躲好。

狼一来发现,一只羊都没有。狼打打不死心,轻轻地推开一扇门,发现没羊,又推开了一扇,也没羊。等狼打打把所有的屋子都搜查完一遍,太阳已经下山了。饥肠辘辘的老狼不甘心,自从“尖角王”当上头羊之后,他们似乎很久没有开过“羊荤”了。于是他们一直在羊群旁边等着,蓝幽幽的眼睛闪着饥饿的光芒。

等了许久,山羊以为狼走了,纷纷从地窖里出来了,结果一出来就看到了狼,山羊被吓得四处逃窜,只有“尖角王”一动不动,因为他准备与狼大干一场。

只见“尖角王”亮出尖角对着狼傻傻,后退了几步,又猛地冲了上去。狼打打看见了,想出来保护他的弟弟,只听狼打打大叫一声:“危险!快躲开!”,但是来不及了,他的弟弟已经吓傻了,老狼只有使出全身的力气跳过去,一把将他的弟弟推了出去,但是他自己的身体已被羊角戳穿了。

狼傻傻发疯似地朝“尖角王”扑过去了,竟然一口咬住了“尖角王”的脖子。“尖角王”不顾疼痛,使劲将羊角向上顶,戳穿了狼傻傻的心脏,但是“尖角王”自己也身受重伤,无力回天,他在临死前给羊群发出了自己的最后一道命令:“你们以后……小心……狼!让神医……当你们的头羊吧,它的鼻子……能……保羊族平安!”

勇士与勇士之间的战争,总是如此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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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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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雪渐融冰渐逝的时日,田野上的白正在逐渐的减少,河里的冰也在日渐的变薄,温暖正在逐步地走近小城的冬,升起的太阳正散着柔柔的温暖。

春天已经不远了,阳台上的春天也正悄然地走近。牡丹花的枝干顶头已长出紫红的芽苞,这盆去年春全家一起出游时从牡丹花海的山上买回的牡丹还没有开放过,想必今年应该美丽绽放了吧?还有那盆山林野地里随处可见的山野兰花的根部也已冒出了花骨苞。一盆盆的绿植都蓄满了对春天的等待,仰着头恣意地生长着。去年三月买回不断剪枝也不断开放并美了我三季心情的那盆粉红玫瑰的叶依然绿意葱葱,正美美的等待着春的到来!曾因为一直不开放而被我置于角落冷落了一年多,在历经春秋几个季节的磨砺之后而终于于去年春美丽绽放并美了很久的桃红杜鹃,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暑假出游拜托照看的邻居没有照看好而干枯死去的它,现在又该快要绽放美丽了。这一刻突然又怀念起那盆美了我一春心情的美丽的桃红杜鹃了,还有紫盈盈清新迷人的瓜叶菊、大红并诱人而尽显婀娜多姿风采的芹叶牡丹,都好令我怀念。

还是赏赏开着一束黄莹莹花朵的这盆黄玫瑰吧:开放快一个月了并熬过了三九四九的这束娇艳傲美的黄玫瑰依然傲娇地屹立在枝头,虽已略显沧桑却也风韵犹存的它,在一片绿植中依然美丽着阳台的风景。最先开放的那几束早因花朵枯萎而被剪去,仅剩这支最后开放的花朵竟然熬过了最冷的时节。当然阳台的窗户时常是关着的,比室外要温暖,而且只要是晴天照射进阳台的阳光总让它沐浴在阳光下晒着温暖的太阳。

阳光越来越温暖地升起,冷寂的田野在温暖阳光的滋润下显示着安宁静好。雪野的白已在日渐减少,被雪覆盖住的泥土也已默默地从雪被下裸露出斑斑点点的身躯。田野依然透着一层静谧的美。

我和阳台的花草们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舒适地享受着冬日暖阳带来的美好。一首《爱尔兰画眉》那舒缓轻柔的曲调弥漫在安静阳台的周围空气中,美醉了心!

生活其实很美,如果你能静下心来真正的去体会它。

自从去朋友开办的小饭桌做辅导班老师以来,每天都过得快乐而充实,为原本略显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份充实的美。爱和孩子打交道的我每天看着逐步进步的孩子们总是感到满心的欢喜,被孩子们喜爱的我也总是欢喜地度过着每一天。比起每天被电话骚扰和手机不离手做微商的那短暂的两个月不知要快乐多少倍。做老师原本就是我最渴望的职业,可是曾经年轻时的我却被阴差阳错地分配到车间做了一名机械技工,成了一介武夫。看着做了老师的同学,曾经的我真的羡慕极了。

阳光暖暖地照着,我和花草们都美美地静思着过往。

春天着实是个美好的季节,暖风习习,春雨无声无息地滋润着大地,春的每一天都是新的。徜徉于无尽的春色中,漫步于崭新的世界里,心都被暖得融化了。去年的春美了我的眼也美了我的心,感谢那个逝去了的春天。

夏天的炎热虽有些令人讨厌,但炽热也是一种不同的体验。那伴着凉风或伴着明月徜徉于花草间的小路上听蛙叫虫鸣的夜晚,何不惬意过我欢喜的心情?

秋的美便是另一种喜欢了。云淡天高,月朗星明,晚霞妩媚多姿,秋风送爽的恣意,别提有多令人快乐了!桂花飘香,枫叶红艳,银杏金黄爽怡的美又何不让人快意?秋雨秋韵的意境不也是不一般的让人难忘吗?

冬呢?自然又别有一翻滋味了。它的冷瑟与萧凉时常会牵起你对春夏秋的怀念与畅想。围着火炉温暖的回忆,一家人吃火锅的温馨,于窗前或野外静享飘雪的美,还有堆雪人的乐趣。再有便是坐在温暖的冬日里的这份安适与怡然,怎不让人爽怡?静等春来的这份美好而怡情的美不也别有一番情趣吗?

大自然送给人间的四季都是那般的美丽,它们各有风情,各自风骚地轮回着,总能让你在不断地期盼不断地等待中迎来你想要的美丽。我想,只有四季的美才是人间最容易得到的美丽心情的礼物,谁都可以实现的美丽等待。

眼看春天就要来了,在冬渐逝的日子里,再好好享受下冬日暖阳的惬意,陶醉于冬的美好又是多么温暖而爽心的事。刚刚逝去的那场飘雪的美也还记忆犹新,生活其实真的很美好。

阳光正好,暖暖的,我与花草们醉心于暖暖的日头里,惬意地听着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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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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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散文集是余光中自选集,前大半部是游记,后半部是知性散文和小品文。就我而言,我更喜欢余光中的知性散文,以中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或一些古今旧事娓娓道来,即诙谐且识性较强,慢慢的读来能在这样的散文里找到与自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也能在心灵上引起共鸣,借着余光中的博闻和广见,也可以接间的在他的书中认识更多的“新友”。

或许,作者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较长吧,从这本书中可以了解到余光中的趣味很广,且叙事大多都用在国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上和引用他们的名言名句上。这也许是一些文人的通病吧,自以为觉得只要在自己的文里雕刻上些国外的一些大家的名言,文里文外再引用这些国外大家的一些名句装饰于自己的文里,这样就会觉得高人一等,或自视学识博广以资博识深厚吧。当然,我并非眼界浅窄到非要把中外文化分个一清二楚,非要搞个国界文化分明,楚河汉界,中是中,西是西,中国人就得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才算是正统,用了西方的文化和前人的思想就是媚外,就是崇洋,就不地道。但是我总觉得如果一本文集里大部分都是引用西方前哲们的思想如何如何,那么,我想此文不旦失去了美感,也失去了自己思想的厚重力量,让人含在觜里如嚼鸡肋,味淡且难以饱腹弃之还又觉不忍,毕竟书都是花自己的血汗钱所购来的。

余中光的游记初见一两篇时会觉得他对景物的比拟很新鲜,很有特点,对天地万物的识见让人有种非常人性的生命存在,在他的笔触下天地万物的悲喜欢歌都是那么情趣盎然,那么风花雪月,万种风情。但大半部分若都是一样的情味,一样的喻拟,读久了也会让人感觉平平仄仄,千篇一律,陈陈相似的味道,再往后读下去也就觉得愈来愈乏味了。

这或许一成为职业写作人,因写而写,因书而书,天天笔耕不辍,文流难免也有断流不续时吧。从文中还发现很多语句读着别扭、拗口,如这一句,我读了几遍还是不顺:“车在势蟠龙蛇黛黑纠缠着皎白的山道上盘旋上升……”不知此处的“势”是错别字还是另有他意?明明是雪天,如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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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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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散文》是一本结合了《寄小读者》中的贰拾九封通讯和一些散文组合而成的,其中有一篇文章叫《闲情》,在这之中我最喜欢这句话:“病的神慈,竟赐予我以最最清闲最幽静的七天。”在这句话中我觉得冰心奶奶并不像我将生病看待为上天对我的惩罚,她却觉得生病是一种享受!令我百思不得其想!可我又一想对啊,生病时什么都不用干,难道这不是一种享受吗?

在冰心散文中每一篇散文或信都满布着许多好词好句,妈妈看后总是对我说:“你看看人家写的满篇都是好词好句,再看看你,十句可以蹦出五六个好词好句就不错了!”

听了妈妈的话,我暗想:我要好好学习,和冰心一样写出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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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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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站在橘子洲头,湘江从脚下咆哮着奔流而去,此时已是深秋。身后的千座万座高山都红遍了,一棵棵红枫立在高山上,层林尽染,每一片叶子都红的发亮,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滚滚东流的湘江清澈见底,大大小小的船儿迎浪前进。老鹰翱翔着划过长空,鱼儿遨游着潜入水底,世间万物都在秋月显得如此痛快自由。看着这辽阔的天地,我不禁思绪万千:如此美好的一次,到底谁是它们的主人?

曾经与许多同学一起来游玩。想起当年美好的点点滴滴和光辉岁月,发现原来时间爱你已经流逝的这么快拉。想想当年的我们,意气风发,风华正茂,畅谈国家大事,感叹世界命运。那样单纯,那样无畏,尽请批评者当时的制度与自己的不满,管制对于我们来说一文不值。而现在,轻狂的政府看不惯我们行正道,竟然想来除掉我们,可悲可叹!只可惜,我不得不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一想到不能为我的农民兄弟伸张正义,我心中就感慨万千!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活着,就一定会为国家向今日所见的景色为了自由一样去奋斗,我就像一只船,在迎面而来的滚滚流水中逆流前进不过我绝对不会转身而下!国家的自由就在前面,我一定会不遗余力,争取这里的居民象这里的万物一样,拥有自己的自由。

但愿下一次来,美景依旧,游人如织,老百姓生活简单幸福,这简单的追求,就算逆水行舟,我也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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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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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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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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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王梦》这本书,我心中涌起无数思潮。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悬的动作,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之前,我总认为狼是残忍的,凶猛的。但是,母狼紫岚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凶猛的狼也有温柔的情怀,伟大的母爱。紫岚本是一只美丽的浪,为了孩子,变的苍老,变得丑陋。我以前认为,紫岚为狼孙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做法是愚蠢的,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爱,是因为有爱,才能让她付出一切来保护,来培养孩子。

为何柔弱的小芽能够打败坚硬的土地,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为何梅花铮铮傲骨?是靠坚贞的梅花魂;为何小强打不死?是靠不服输的信念!在紫岚心里,那份信念就是——梦。一开始,我不认为紫岚会打败金雕,但,最终,她却做到了,只为她心中的那一个狼王梦。

人,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动物只是动物,永远不会有情感。但是动物在情感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是那么强烈。在这点上,我们人类远远不如狼。

我相信,只要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有一天,这个狼王梦就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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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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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窗外,耐心地等待着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因为春雷响过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一场春雨了。

多如牛毛、细如银针的春雨啊,轻轻地,轻轻地落下来,她们唤醒了冬眠的小动物,敲开了种子的硬壳.....第一场春雨,宛如凤凰的眼泪,唤醒了一切沉睡的生命!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笋破土而出。那泥土裂开的声音,是生命的号角。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这场春雨的来临。那淅沥沥的声音,是生命的欢歌。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天的来临!

啊!我仿佛看见了一棵棵幼苗探出了光溜溜的小脑袋,在东张西望;柳树抽出了一条条的嫩枝,在随风而舞;葡萄架上开始爬满了细细嫩嫩的藤条;草坪上布满绿茸茸的小草和五彩缤纷的花朵......整个世界被绿色充斥着,被花朵霸占着!

你听!那解冻的小溪、小河都叮叮咚咚地唱起了歌。藏了一冬的鱼儿纷纷游到河面上呼吸新鲜的空气;x鸡在咯咯嗒咯咯嗒的下蛋;小狐狸欢笑着奔向山林;田鼠已经在挖地道;喜鹊又开始累新窝;树林里的猴子在欢快地上串下跳......啊!绿色的世界里有太多美丽的精灵!

想着,想着,我开始急噪起来。我太想看到这一切美景了!春天啊,你为什么不快点降临人间?

“轰隆------”一声闷雷惊天动地!

啊!春天来了!

我的心头闪电般一亮。注视着那如精灵般跳跃而下的春雨,我等待的春天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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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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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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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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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阅读此书,我了解了这个时代关于狼图腾的知识。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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